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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方法及方法的确认程序

检测方法及方法的确认程序
检测方法及方法的确认程序

1目的

为确保满足客户要求和检测数据准确可靠,对本公司开展的检测活动中所采用的方法进行控制。

2范围

适用于检测活动中的方法选择、执行能力的证实和方法的确认。

3职责

3.1技术负责人负责检测方法的选用、制定和确认及对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和分析数据的统计技术,以及《受控文件清单》的审核;负责组织检测实施细则、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和批准,并负责对在用检测方法进行有效控制。

3.2收样员负责对客户要求方法的认可或选择。

3.3管理室负责检测标准的追踪确认,并发放《受控文件清单》,及时将检测标准的现时有效性信息通知检测人员;对在用受控技术标准的现时有效性负责。

3.4技术负责人每季度在相关官方网站及各类报刊、书籍、杂志上查询各类相关标准文件的最新修订情况,提出修订建议。

4工作程序

4.1本公司使用合适的方法进行抽样、样品制备、检测、测量不确定度评定、对检测数据的处理和统计分析。

4.2检测方法的选用

4.2.1当客户指定检测方法时,应采用满足客户要求并且适用于所进行的检测的方法。应优先使用国际、区域或国家标准发布的方法。收样员负责检查客户指定方法的适用性、有效性,若客户提供的方法不适用或已过时,收样员应告知客户,共同另选合适的方法,必要时联系检测室或技术负责人确定合适的方法。

4.2.2当客户未指定检测方法时

a)应优先选择以国际、区域或国家、行业标准发布的方法;

b)或选择由知名的技术组织或有关科学书籍和期刊公布的方法;

c)或选择由设备制造商指定的方法;

d)本公司自行制定或采用的方法如能满足检测的预期用途并经过技术或专家验证,也可以使用。

4.2.3 对于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生产的产品,检测方法按照产品标准中规定的方法。

4.2.4所有检测方法的选定均应得到客户的确认,尤其是与客户原提出方法不一致,或客户无要求等情况,在与客户商讨检测方法时的情况均应按《要求、标书和合同评审程序》规定在《检测委托单》中留有记录,并经客户确认。

4.3 标准方法执行能力的确认

本公司在选择每一检测方法进行检测之前,除应证实能满足客户的预期要求外,还需证实能够正确地运用这些检测方法,并得到准确可靠的检测数据。对首次采用的检测方法进行技术能力的验证,如检出限、回收率、正确度和精密度等。如果在验证过程中发现标准方法中未能详述但影响检测结果的环节,应将详细操作步骤编制成作业指导书,作为标准方法的补充。标准方法已被证实其能满足特定的预期要求,直接按本条进行执行能力的确认。

当检测标准发生变更涉及到检测方法原理、仪器设施、操作方法时,需要通过技术验证重新证明正确运用新标准的能力,由技术负责人组织检测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对变更方法的确认进行全面策划并实施。

4.3.1 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检测室负责人对方法使用人员的执行能力进行确认和评审。

4.3.2 确认该方法的预期用途、适用范围、测试过程及技术要领、数据处理等已被正确掌握。

4.3.3 确认执行该方法所需的仪器设备、环境条件等已能满足要求。

4.3.4确认所需的技术文件和记录表格、检测报告格式已准备齐全。如果所采用的方法标准对检测工作的描述尚不够明确时,技术负责人应组织编制和批准相应的作业指导书,以保证检测不受影响及其结果的可靠性。

4.3.5 确认检测人员已能通过试验方法的检出限、精密度、回收率、适用的浓度范围和样品基体等特性来对检测方法进行确认,提供准确可靠的检测数据并核发了相应的上岗证。

数据的正确可靠按《检测结果质量控制程序》执行,可以通过下列方法之一或其组合来评定:

(1) 同一检测人员重复测试和不同人员间测试结果的比较;

(2) 使用标准物质进行校核;

(3) 与其他方法所得结果进行比较;

(4) 实验室间对比或能力验证计划(测量审核);

(5) 对影响结果的因素作系统评审。

其中标准物质的校核和能力验证对本公司的工作尤为重要,监督员应注意此过程的监督。

4.3.6 完成上述各项确认后,由检测室负责人填写《检测方法确认表》,并把所有确认过程的相关记录作为证据附件交技术负责人审批。

4.3.7 文档资料管理员应按《文件控制程序》规定把经技术负责人批准的方法列入《受控文件清单》,并及时通知相关检测室和相关人员。

4.3.8 如果所选用的检测方法发生了变化(包括标准发生变更),应重新进行证实。但在按本条再确认前,应先对所发生的变化作认真的比较分析,然后根据不同情况进行不同方式的再确认。例如:

a)如仅涉及某些判断指标的变化,检测环境条件、尤其设备、检测方法并无变化,

则经过相关人员进行适当培训,及检测技术文件的必要修改后,即可按4.3.6审

批。

b)如标准仅有局部的变化,并未涉及本公司的检测工作,则做出说明后即可确认。

c)如变化涉及多项参数,则有实质性变化部分均应逐项按要求分别确认。

4.3.9 凡已由认可机构批准的检测方法发生变更时,本公司除按上述规定进行再确认后,立即向认可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4.4 其它方法的确认

4.4.1对于公司根据技术发展需要,或与客户达成的协议,不能使用标准方法的下列情况,需按本条进行方法的确认:

a)非标准方法;

b)自行制定的方法;

c)超出其预定范围使用的标准方法;

d)扩充或修改的标准方法。

4.4.2 方法确认

方法确认要有计划地进行,由技术负责人组织检测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对方法的确认进行全面策划并实施。

4.4.2.1 当必须使用标准方法中未包含的方法时,应根据与客户达成的协议或本公司的技术需求,清晰地说明客户要求及检测目的。

4.4.2.2 事先制定方法程序。该程序中至少应该包含下列信息:

a) 适当的标识;

b) 范围;

c) 被检测物品类型的描述;

d) 被测定的参数和范围;

e) 仪器和设备,包括技术性能要求;

f) 所需的参考标准和标准物质(参考物质);

g) 要求的环境条件和所需的稳定周期;

h) 程序的描述,包括:

——物品的附加识别标志、处置、运输、存储和准备;

——工作开始前所进行的检查;

——检查设备工作是否正常,需要时,在每次使用之前对设备进行校准和调整;

——观察和结果的记录方法;

——需遵循的安全措施;

i) 接受(或拒绝)的准则和/或要求;

j) 需记录的数据以及分析和表达的方法;

k) 不确定度或评定不确定度的程序。

4.4.2.3 当所有方法程序中规定的内容已作好准备后,由检测室负责实施所制订方法程序的验证工作,以证明公司能利用该方法满足客户要求或公司预定的检测目的。用于确定该方法性能的技术应当是下列之一,或是其组合:

——使用参考标准或标准物质(参考物质)进行校准;

——与其他方法所得的结果进行比较;

——实验室间比对或能力验证计划(测量审核);

——对影响结果的因素作系统性评审;

——根据对方法的理论原理和实践经验的科学理解,对所得结果不确定度进行的评定。

4.4.2.4 相关人员应记录所有该方法的验证活动及所获得的结果,由检测室负责人对该方法是否适合预期用途做出初步评价,并报技术负责人审批。

4.4.2.5 技术负责人对该方法做出正式确认,对方法程序文本进行完善后批准使用。文本中

包括对要求的详细说明、对方法特性量的测定、对利用该方法能满足要求的核查以及对有效性的声明。

4.4.2.6 按预期用途进行评价所确认的方法得到的值的范围和准确度,应与客户的需求紧密相关。这些值诸如:结果的不确定度、检出限、方法的选择性、线性、重复性限和/或复现性限、抵御外来影响的稳健度和/或抵御来自样品(或测试物)基体干扰的交互灵敏度。

4.4.2.7 确认可包括对抽样、处置和运输程序的确认。

4.4.2.8完成上述各项确认后,由检测室负责人填写《检测方法确认表》,并把所有确认过程的相关记录作为证据附件交技术负责人审批。

4.4.2.9 发生标准变更时则填写《变更标准实施审批表》,按规定审批。

4.4.2.10 文档资料管理员应按《文件控制程序》规定把经技术负责人批准的方法列入《受控文件目录》,并及时通知相关检测室和相关人员。

4.4.3 当对已确认的方法做某些改动时,需将这些改动的影响制订成文件,并进行重新确认。

4.4.4 在方法制定过程中,需进行定期的评审,以证实客户的需求仍能得到满足。要求中的认可变更需要对方法制定计划进行调整时,应当得到批准和授权。

4.5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按《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审程序》进行。

5相关文件

YY-CX-003《文件控制程序》

YY-CX-005《要求、标书和合同评审程序》

YY-CX-020《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审程序》

YY-CX-025《检测结果质量控制程序》

6相关记录

YY-JL-03-2《受控文件目录》

YY-JL-19-1《检测方法确认表》

YY-JL-19-2《变更标准实施审批表》

检验分析方法的验证和确认

检验分析方法的验证和确认 一、法规要求二、分析方法验证三、分析方法确认四、分析方法验证和确认总结一、法规要求:新版GMP(2010年修订)第二百二十三条物料和不同生产阶段产品的检验应当至少符合以下要求:(一)企业应当确保药品按照注册批准的方法进行全项检验。(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检验方法进行验证。1. 采用新的检验方法;2. 检验方法需变更的;3. 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及其他法定标准未收载的检验方法;4. 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验证的检验方法。(三)对不需要进行验证的检验方法,企业应当对检验方法进行确认,以确保检验数据准确、可靠。法规要求:中国药典(2010年版)凡例1. 检验方法和限度。2. 二十三、本版药典正文收载的所有品种,均应按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如采用其他方法,应将该方法与规定的方法做比较试验,根据试验结果掌握使用,但在仲裁时仍以本版药典规定的方法为准。法规要求:分析方法确认或验证相关指南二、分析方法验证 1. 分析方法验证的定义 2. 分析方法验证的目的 3. 分析方法验证范围 4. 分析方法验证的时机 5. 需验证的分析方法类型 6. 分析方法验证的具体内容 7. 验证检测项目小结 8. 分析方法验证的方式和步骤 9. 分析方法验证常见问题1. 分析

方法验证的定义是根据检测项目的要求,预先设置一定的验证内容,并通过设计合理的试验来验证所采用的分析方法能否符合检测项目的要求。 2. 分析方法验证的目的(1)证明采用的分析方法是科学、合理。(2)证明分析方法能有效控制药品的内在质量。? 验证过程和结果均应记载在标准起草或修订说明中。 3. 分析方法验证范围(1)适用范围:化学药品的理化分析方法和仪器分析方法的验证与确认;清洁验证方法的验证。(2)不适用:化学药品的微生物方法;生物制品分析方法验证。 4. 分析方法验证的时机(1)建立新的药品质量标准;(2)药品生产工艺变更;(3)制剂的组分变更;(4)对原分析方法进行修订时。方法验证理由、过程和结果均应记载在药品标准起草说明或修订说明中。 5. 需验证的分析方法类型(1)鉴别试验(2)杂质定量或限度检查(仪器或非仪器检测方法)(3)原料药或制剂中活性成分以及制剂中选定组分(如防腐剂等)的定量测定含量测定(4)化学药品/中药制剂中其他需控制成分(如残留物、添加剂等)的测定(5)制剂溶出度、释放度等检查(6)原料药粒度检测 6. 分析方法验证的具体内容(1)专属性(2)线性(3)范围(4)准确性(5)精密度(6)检测限(7)定量限(8)耐用性(9)系统适用性根据检测的类型,采用的技术检测方法,确定具体方法拟订验证的内容。专属性1. 鉴别、杂质和含量测定的方法学

检验方法及方法确认程序

检测方法及方法确认程序 l 目的 为保证检测结果的正确性和有效性,对检测活动中所采用的方法进行有效控制制定程序。 2 范围 适用于检测活动中检测方法的选用,以及检测方法的变更和偏离。 3 职责 3.1 技术负责人的职责 负责授权与客户签立检测合同或协议,批准检测作业指导书等文件,维护本程的有效性。 3.2 检测室负责人的职责 提出本检测部门的执行标准,制定本部门检测活动的检测程序及抽样、检测的职责和活动以及不确定度分析。 3.3 资料管理员的职责 负责对标准、规程及其他技术规范等有效性确认,建立检测标准管理档案。 4 工作程序 4.1 检测方法的选择 4.1.1 为减少检测风险,本检测中心的检测依据首选以下正式颁布的标准。其中优先选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对新旧标准处于过渡期间并均可采用的,优先选择新版标准。 4.1.1.1 国际标用; 4.1.1.2 国家标准; 4.1.1.3 行业标准或政府发布的技术规范; 4.1.1.4 地方标准; 4.1.1.5 企业标用; 4.1.1.6 知名技术组织或科学书籍与期刊公布的方法: 4.1.1.7 制造商指定的方法; 4.1.1.8 自行制定的非标方法。 4.1.2 当老标准己经过期作废时,以上标准应当保证是现行有效的。为此资料管理员首先应当负责检索和收集、查新最新标准及其他技术规范,并按《文件控制程序》保持检测人员所用标准是最新有效版本;其次是每月向检测部门提供中文核心期刊题录,供检测人员参考。当使用外部企业标准检测时,要防止导致可能发生的所有权侵权问题。 4.1.3 当所用标准存在理解、操作等困难对,技术负责人应组织各个检测室负责人编写检测作业指导书,以保证对标准实施的一致性。检测作业指导书应形成正式的书面文件并应经过编制人、审核人和批准人的书面审批手续和保持该文件的

患者身份确认制度、方法及其程序

就诊者身份识别制度和程序 病人在院期间应被正确识别身份,包括门、急诊病人和住院病人。 1、住院病人均应佩戴腕带作为身份识别标识。 2、腕带佩戴规范 目的: (1)病人流动过程中能被正确识别(如加床、转床、外出检查等);(2)有过敏史者有醒目标记,随时提醒,方便核对; (3)意识模糊或不清者能被正确识别; (4)医生查房时准确快速地确认病人、读取病人信息。 ①危重病人以及过敏性体质病人必须佩带腕带,作为病人识别标志。 ②腕带填入的识别信息必须经两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有损坏,及时更新,同样需要经两人核对。 ③按操作规范给病人佩带腕带,垫1-2指按紧搭扣,松紧适宜,防止扭曲、勒伤。病人出院时去除腕带(在医院死亡病人需经家属确认尸体后才去除)④执行各项治疗、护理操作时均需核对腕带。 附:国际病人安全目标管理规程 (一)目的 保证医院相关运作流程和政策符合国际病安全目标的要求,通过有效的监控措施,保证在实际中能够得到执行,以确保病人安全,减少意外事件的发生。 (二)标准 1、正确识别病人:要使用至少两套病人识别码

(1)当给病人用药、输血或输血制品、抽血标本或采集其他临床检验标本、给病人进行其他任何治疗或操作时,至少要有两套病人识别码。(2)住院病人使用住院号(性别或)和病人姓名作为病人的识别码,在病人入院时记录在腕带上;急诊抢救室的病人使用病人的姓名(对于身份不明的昏迷病人,由接诊的医护人员临时命名)和门诊号作为病人的标识码,在病人进行抢救室时记录在手腕带上;门诊病人使用病人姓名、就诊卡号作为病人的识别码,出生日期、住址、电话号码可以作为病人识别的补充信息,当使用识别码有困难时可选择这些补充信息,询问病人后再与这些信息进行核对。在核对病人的识别码时,询问病人“请问你叫什么名字?“让病人回答,然后将病人的回答与手中信息进行核对。 (3)放射科、检验科等辅助科室允许使用流水号或住院号、姓名等其他符合要求的号码作为病人标本的识别码,但科内必须统一,并在科室管理规程中书面写明政策。 (4)在病人的、药袋和标本的标签上要写明进行病人的识别码,以便与病人进行核对 (5)在给病人治疗、用药、输液、输血、抽血或留取其他标本时要对病人的识别码进行核对。 (6)病人的床号和房间号不能作为病人的识别码使用。 2、有效改善相互沟通 (1)在工作只能需执行口头医嘱或电话医嘱、接到各类的紧急口头报告时,必须有一个口头确认过程,护士或接听报告的人首先要把别人告诉你的信息写下来,要有书面记录,然后大声复述一遍口头医嘱的全部内容、各类检查紧急的口头报告内容,对方确认无误。

检验方法确认方案

检验方法确认方案

目录确认方案 1、概述 2、验证依据 3、验证范围 4、验证目的 5、验证内容 6、验证人员分工

1、概述 单硝酸异山梨酯注射液收载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质量标准中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单硝酸异山梨酯的含量,为进一步确认药典方法的可行性及有效性,更好控制产品质量,现对药典方法进行确认。 2、验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单硝酸异山梨酯注射液”项下规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标准操作规程》(SOP-E-5-009-A01)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XIXA“药品质量标准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 3、验证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单硝酸异山梨酯注射液检测方法的验证。 4、验证目的 对单硝酸异山梨酯注射液含量测定方法进行确认,以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验证内容 5.1色谱条件与系统适用性试验 色谱条件与系统适用性试验用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以甲醇-水(25:75)为流动相;检测波长为210nm。取单硝酸异山梨酯对照品与2-单硝酸异山梨酯对照品适量,加流动相溶解并稀释制成每1ml中各约含5μg的溶液,取20μl注入液相色谱仪,理论板数按单硝酸异山梨酯峰计算不低于3000,单硝酸异山梨酯峰与2-单硝酸异山梨酯峰的分离度应大于2.0。 对照品溶液的制备取单硝酸异山梨酯对照品,用流动相定量稀释制成每1ml约含单硝酸异山梨酯0.1mg的溶液,作为对照品溶液。 供试品溶液的制备精密量取本品适量,用流动相定量稀释制成每1ml约含单硝酸异山梨酯0.1mg的溶液,作为供试品溶液。 5.2 线性和范围 取单硝酸异山梨酯对照品12μl、16μl、20μl、24μl、28μl进样,线性范围1.2μg~2.8μg 按上述色谱条件进样,相应的色谱峰面积为纵坐标(Y),进样量为横坐标(X,μg),绘制标准曲线,计算线性方程,相关系数R。

检验程序确认和验证

检验程序确认和验证(2) 测量区间定义?measuring interval ?又称工作区间working interval ?在规定条件下,由具有一定测量不确定度的测量仪器或系统能测出的一组同类量的量值(VIM)。 –注1:在某些领域,也称“测量范围”。 –注2:测量区间下限不应与“检出限”相混淆。 线性、线性范围定义 ?线性:linearity ?指待测标本中能直接按比例关系给出分析物浓度结果的能力。 注1:线性代表整个测量系统的反应。 注2:一个测量系统的线性由不同已知浓度的分析物测定得到。 ?线性范围:linear range ?指测量系统所能覆盖的可接受线性范围,非线性误差小于设定标准。 分析测量范围定义analytical measurement range 患者标本未经任何处理(稀释、浓缩或其他预处理),由测量系统直接测得的可靠结果范围,在此范围内,一系列不同标本分析物测量值与实际浓度呈线性关系。 临床可报告范围定义clinical reportable range 是定量检测项目向临床能报告检测范围,患者标本可经稀释、浓缩或其他预处理。 区别 线性评价-CLSI文件 ?EP6-A,Evaluation of the Linearity of Quantitative MeasurementProcedures,2003 ?EP10-A3,Preliminary Evaluation of Quantitative Clinical Laboratory Measurement Procedures,2006 EP6-A方案和要求 1.设备熟悉阶段 –检验人员应熟悉检测系统的操作、正确的质控和校准、恰当的标本制备。 2.线性评估实验 –实验室验证厂商声明:5~7个浓度*重复2次。 –厂商建立新方法:9~11个浓度*重复2~4次。 –实验室改良已建立的方法:7~9个浓度*重复2~3次。 –时间:最好一天内完成。 EP6-A方案和要求 ?样品准备:可接受的基质 1.病人混合标本:1份标本的分析物浓度应接近可报告范围上限,另1份标本的分析物浓度应接近检出限。 2.用推荐稀释液稀释病人混合标本:标本中分析物浓度应为高浓度,稀释液应按厂商推荐。 3.病人混合标本添加分析物:若没有干扰的话,含分析物的添加物无需高纯物质。 4.病人混合标本用低浓度经处理的材料稀释或经处理的混合材料稀释。 5.商品质控品/校准品/线性材料。 6.病人混合标本用生理盐水或其他稀释液稀释。 7.不稀释或过度稀释的商品质控品。 8.水溶液。 EP6-A方案和要求 ?实验要求 –测量顺序:应随机。如存在明显携带污染或漂移,选择对后续标本影响最小的顺序进行。 –分析范围:应接近或等于最低和最高厂商声明的性能范围。 EP6-A方案和要求 ?样品制备:足量混合血清。 –X1:低值混合血清。 –X2:3份X1+1份X5。 –X3:2份X1+2份X5。 –X4:1份X1+3份X5。 –X5:高值混合血清。 –更多水平:X4+X1 、X3+X2 、X2+X3 、X1+X4。 EP6-A方案和要求 ?数据处理和分析: 1.初步数据检查 –有无极端明显差异或错误; –X-Y图上有无离群值; –每组数据有无漂移或趋势性变化。

【9A文】检测方法及方法的确认程序

1目的 为确保满足客户要求和检测数据准确可靠,对本公司开展的检测活动中所采用的方法进行控制。 2范围 适用于检测活动中的方法选择、执行能力的证实和方法的确认。 3职责 3.1技术负责人负责检测方法的选用、制定和确认及对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和分析数据的统计技术,以及《受控文件清单》的审核;负责组织检测实施细则、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和批准,并负责对在用检测方法进行有效控制。 3.2收样员负责对客户要求方法的认可或选择。 3.3管理室负责检测标准的追踪确认,并发放《受控文件清单》,及时将检测标准的现时有效性信息通知检测人员;对在用受控技术标准的现时有效性负责。 3.4技术负责人每季度在相关官方网站及各类报刊、书籍、杂志上查询各类相关标准文件的最新修订情况,提出修订建议。 4工作程序 4.1本公司使用合适的方法进行抽样、样品制备、检测、测量不确定度评定、对检测数据的处理和统计分析。 4.2检测方法的选用 4.2.1当客户指定检测方法时,应采用满足客户要求并且适用于所进行的检测的方法。应优先使用国际、区域或国家标准发布的方法。收样员负责检查客户指定方法的适用性、有效性,若客户提供的方法不适用或已过时,收样员应告知客户,共同另选合适的方法,必要时联系检测室或技术负责人确定合适的方法。 4.2.2当客户未指定检测方法时 a)应优先选择以国际、区域或国家、行业标准发布的方法; b)或选择由知名的技术组织或有关科学书籍和期刊公布的方法; c)或选择由设备制造商指定的方法; d)本公司自行制定或采用的方法如能满足检测的预期用途并经过技术或专家验证,也可以使用。 4.2.3对于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生产的产品,检测方法按照产品标准中规定的方法。 4.2.4所有检测方法的选定均应得到客户的确认,尤其是与客户原提出方法不一致,或客户

检验方法确认程序

检验方法确认程序 一.目的:适应医学技术的发展,确保检验方法准确可靠,以满足临床需要。 二.适用范围:实验室所有开展的检验方法。 三.工作程序: 1.实验室必须使用能保证准确和可靠的检验结果的检验方法、器材、仪器、试剂、质控品和校准品、供应品。 2.必须选择能保证检给结果在实验室所确定的方法性能规格内的方法。在检测标本前,实验室必须对使用方法的下述的性能规格进行确认:准确度、精密度。如有必要,可添加特异性和分析灵敏度,以及检验结果的报告范围、参考值以及其它适合的特性。 2.1.实验室引进我国注册登记的国外方法(试剂盒)或我国取得生产许可证和方法(试剂盒)时,在报告检验结果前,必须得到下列特性的性能规格:准确度、精密度、检验结果的报告范围(或者线性)、参考值。实验室至少应检查其准确度、精密度。必要时增加特异性和分析灵敏度,以及报告范围,参考值是否符合本实验室的服务人群等。如与厂商提供的数据进行比较,应取得相符结果。 2.2.实验室自行建立的方法,在报告结果患者前: 2.2.1建立每一方法的性能规格,包括:准确度、精密度、特异性、干扰因素的影响、分析灵敏度、检验结果的报告范围(或者线性)、参考范围、其它需要检测的性能。 2.2.2.建立该方法的校准程序和ICQ规则。 2.3实验室必须有上述活动的记录和文件。并保存到停止到使用这些方法后半年。 3.实验室必须有与所做检验的专业和工作量相适应的,足够的器材、仪器、试剂、质控品和校准品、供应品。 4.实验室必须确定正确制备、储存和使用上述体外诊断用品的条件。 4.1.这些条件包括:水的质量、温度校准。保护器材和仪器,不致由于电流的波动各中断引起对检验结果的不利影响。 4.2.必须将纠正由于达不到规定所采取的改正措施文件化。 5.用商品试剂盒时,对于国家规定应有生产许可证,注册登记证的品种,决不能使用没有生产许可证、注册登记证的商品试剂盒。尚未规定者,生产厂家应提供该产品性能规格以及质量保证书。 6.试剂、溶液、培养基、校准品、质控品和其它供应品,必须加以标记,标记上应有:6.1.识别名:当有意义时应标明浓度,效价,滴度等 6.2.储存要求 6.3.制备日期和失效期 6.4.其它与正确使用有关的信息 7.应根据仪器制造商说明或依据权威机构的要求来选择和使用校准品和质控品。实验室自行选用的校准品或质控品,应有实验依据证明其不影响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检测方法的验证及确认

检测方法的验证及确认

加标回收率的测定可以反映测试结果的准确度。当按照平行加标进行回收率测定时,所得结果既可以反映测试结果的准确度,也可以判断其精密度。在实际测定过程中,有的将标准溶液加入到经过处理后的待测样品中,这不够合理,尤其是测定有机成分而试样须经预处理时,或者测定易挥发物等需要蒸馏预处理的成分时,不能反映预处理过程中的沾污或损失情况,虽然回收率较好,但不能完全说明数据准确。进行加标回收率测定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加标物的形态应该和待测物的形态相同。 2)加标量和加标回收率测量的精密度应予以控制,一般情况下作如下规定: ①加标量应尽量与样品中待测物含量相等或相近,并应注意对样品容积的影响; ②当样品中待测物含量接近方法检出限时,加标量应控制在校准曲线的低浓度范围; ③加标量尽量不大于待测物含量的3倍; ④加标后的测定值不应超出方法的测量上限的90%; ⑤当样品中待测物浓度高于校准曲线的中间浓度时,加标量应控制在待测物浓度的半量。 3)由于加标样和样品的分析条件完全相同,其中干扰物质和不正确操作等因素所导致的效果相等。当以其测定结果的差值计算回收串时,常不能确切反映样品测定结果的实际差错。

国家标准 GB/T 27404-2008 《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食品理化检测》中对回收率试验做了如下规定: 对于食品中的禁用物质,回收率应在方法测定低限、两倍方法测定低限和十倍方法测定低限进行三水平试验;对于已制定最高残留限量(MRL)的,回收率应在方法测定低限、MRL、选一合适点进行三水平试验;对于未制定MRL的,回收率应在方法测定低限、常见限量指标、选一合适点进行三水平试验。回收率的参考范围见表F.1.

ISO17025:2017实验室-检测方法选择和验证程序

页次第 52 页共 4页文件名称检测方法选择和验证程序发布日期2019年1月1日 1 目的 对在检测中选用的检测方法进行有效的控制,保证检测方法的适宜性、有效性,从而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中心所用检测方法选择和验证的全过程。 3 职责 3.1 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进行检测方法的验证,提交方法验证报告。 3.2 检测组组长负责检测方法验证的实施。 3.3 主任负责批准后检测方法的投入使用。 4程序 4.1 开展检测时,应采用满足客户需要并适用的检测方法(优先使用国家标委会、国际、地方发布的方法),针对不同检测项目由检测人员按客户的要求进行选择,技术负责人应确保这些标准、规范为最新有效版本。 4.2 当由于缺乏检验指导书,造成检测人员对标准理解、操作方法、判定的不同而影响检测质量时,部门应依据标准编制检验指导书。如果标准方法已包含了如何进行检测和判定的信息,并且这些信息检测人员完全理解并熟练操作时,不需编制检验指导书。 4.3 如果客户要求不适用于检测标准时,综合组应与客户沟通,并在合同中注明。当客户提出的方法已过期时,负责合同评审人员应通知客户,并且在《检测委托单》中说明,建议其采用有效的标准。 4.4 当客户未指定方法,检测组应优先采用国家标委会、国际、地方发布的方法;如实验室制定的方法能满足预期用途并经过验证,也可使用,所选方法由综合组通知客户。

页次 第 53 页 共 4页 文件名称 检测方法选择和验证程序 发布日期 2019年1月1日 4.5 开始检测前,技术负责人对选用方法进行验证,确保能够满足预期的用途时,才能进行检测。验证的内容应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a.对执行新标准所需的人力资源的评价,即检测人员是否具备所需的技能及能力;必要时应进行人员培训,经考核后上岗; b.对现有设备适用性的评价,诸如是否具有所需的标准/参考物质,必要时应予补充; c.对设施和环境条件的评价; d.对样品制备,包括前处理、存放等各环节是否满足标准要求的评价; e.对作业指导书、原始记录、报告格式及其内容是否适应标准要求的评价; f.对新旧标准进行比较,尤其是差异分析与比对的评价; g.准确度的确认(具体方法见4.6)。 方法的验证还可包括以前参加过的实验室间比对或能力验证的结果、结果的不确定度、检出限、留样复测的结果。技术负责人填写《使用新方法确认记录表》。当方法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进行确认,确认的结果记录于《使用新方法确认记录表》上。 4.6 准确度的验证 准确度的确认由精密度和正确度两个参数决定。 4.6.1 精确度检验。 4.6.1.1 用需要验证的方法对标准物质(r V )在重复性条件下测量多次,得到n 个 的量结果,计算方差: 2 21 1()1n r i k S x x n ==--∑ 其中: 1 1 n i k x x n == ∑

医院检验科检验方法确认程序

医院检验科检验方法确认程序 1 目的 通过对检验方法的选择,以满足预期的用途。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检验方法管理的全过程。 3 职责 3.1 检验科主任批准选用的检验方法。 3.2 技术负责人负责对检验方法进行确认和评审,检验方法作业指导书的审核。 3.3 检验人员负责检验方法的验证实验,并编制检验方法作业指导书。 4 工作程序 4.1 检验方法的选用

(1)国际、国家或地区的标准与法规中明确的; (2)已出版的公认的/ 权威的教科书中明确的; (3)经同行评议认可的书刊或杂志中明确的。4.2 检验方法的确认 技术负责人应对使用的检验方法时查对确认。 4.3 检验方法的验证检验人员对经确认了的检验方法使用 前进行验证 实验, 验证过程记录在《检验方法验证表》中,交技术负责人审核, 检验科主任批准。 4.4 检验方法的评审技术负责人应对检验方法进行初期评审,如符合要求,并经检验科主任批准,可作为本科的检验方法,以后每年要定期进行一次评审。评审过程记录在《检验方法评审表》中。 4.5 检验作业指导书所有的检验方法都应形成作业指导书,技术负责人保证检验方法的内容完整和现行有效,并在使用前进行评审。检验人员编制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

书中应包括以下内容(当可行时): a) 检验目的; b) 检验方法的原理; c) 性能参数(如线性、精密度、以测量不确定度表示 的准确性、检出限、测量区间、测量真实性、灵 敏度和特异性); d) 原始样本系统(如血浆、血清和尿液) ; e) 容器和添加剂类型; f) 所需设备和试剂; g) 校准程序(计量学溯源性) ; h) 程序步骤; i) 质量控制程序; j) 干扰(如乳糜血、溶血、胆红素血)和交叉反应; k) 结果计算程序的原理,包括测量不确定度; l) 生物参考区间; m) 患者检验结果的可报告区间;

21检测检验方法及方法的确认程序

程序文件第1页共2页 1 目的:为保证检测检验结果的正确性和有效性,确保检测检验方法现行有效,控制由于使用方法不当对检测检验构成不良影响,特编制本程序。 2 范围:检测检验方法的选择;检测检验方法的变更和偏离。 3 职责 3.1室负责人:提出本检测检验室的执行标准; 3.2资料管理员:建立检测检验标准档案; 3.3技术负责人 3.3.1组织检测检验方法的确认,以及方法的变更和偏离; 3.3.2批准检测检验方法和检测检验作业指导文件。 3.4技术负责人应当维护本程序的有效性。 4 工作程序 4.1检测检验方法的选择 4.1.1为减少风险,本中心的检测检验依据首选以下正式颁布的标准: (1)本国的行业标准或政府发布的技术规范; (2)本国地方标准。 4.1.2 当老标准已经过期作废时应及时更新,以保证以上标准是现行有效的。为此技术负责人应当组织标准的查新和收集。 4.1.3当所用标准存在理解、操作等困难时,技术负责人应组织相关室负责人编写检测检验细则或补充细则,以保证对标准实施的一致性和有效性。检测检验细则应形成正式的书面文件,并应经过编制、审核和批准的手续以保持该文件的有效性。当需要对检测检验细则进行调整或修改时,也应当履行审批手续。 4.1.4 当客户指定的检测检验标准和要求在认可的能力范围内时,接受委托检测检验无须对中心的能力和客户的要求再进行合同评审。只要与客户签立<检测检验合同(协议)>后即可执行检测检验任务。 4.1.5 当客户委托检测检验未指定方法时,应首选本中心认可能力范围内推荐的检测检验方法。 4.2方法的确认 4.4.1本中心要求使用的标准方法,在经过确认并获得满足要求的结论后再投入使用。确认工作应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 4.4.2方法的确认应尽可能全面,以满足预定用途或应用领域的需要。 4.4.3确认应使用以下五种方法中的一种,或是其中几种方法的组合以通过核查并提供客观证据,证实某一特定预期用途的要求可得到满足: (1) 使用参考标准或标准物质进行校准; (2) 与其他方法所得的结果进行比较; (3) 与其他中心进行比对; (4) 对影响结果的因素作系统性评审;

检测机构方法确认程序

检测机构方法确认程序 1.目的: 为满足客户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拓展检测服务能力,编制本程序。 2.范围 按照客户要求和公司的计划使用新方法的准备。 3.职责 3.1技术负责人: 3.1.1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和市场需求制定使用新方法的实施计划; 3.1.2组织检测室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使用新方法实施前的评审活动。 3.2质量负责人: 3.2.1对新项目准备中形成的文件进行编号控制; 3.3资料员: 实施文件管理和归档保存评审的记录。 3.4最高管理者: 3.4.1召开新方法准备的论证会; 3.4.2批准正式使用新方法的检测。 3.5技术负责人应当维护本程序的有效性。 4.工作程序 4.1计划的编制 4.1.1技术负责人应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和市场需求编制新方法的实施计划。 4.1.2实施计划由最高管理者批准后,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 4.2实施计划的分工 4.2.1技术负责人: (1)组织制定和审核相关文件; (2)落实资源准备; (3)开展人员培训和考核; (4)批准技术文件; (5)技术准备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6)准备提交评审的所有文件; (7)受权主持评审。 4.2.2检测室负责人:

(1)收集承检标准或制定检测方法; (2)确定应配置的仪器设备和供应品; (3)提出人员的培训计划; (4)确定设施和环境条件的要求; (5)组织起草必要的作业文件和记录格式; (6)设计检测报告; 4.2.3仪器设备管理员: (1)准备仪器设备和供应品; (2)建立仪器设备的补充档案; (3)实施相关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 4.2.3质量负责人: (1)调整、补充、完善管理体系文件(需要时); (2)更新替换新旧文件; (3)组织对与新方法相关的管理体系进行审核。 4.2.4检测员: (1)参加培训; (2)开展检测的人员比对; (3)熟悉检测方法掌握新配备仪器设备的操作; (4)正确、清晰地出具检测结果。 4.2.5监督员:了解、熟悉、掌握新方法检测的全部过程。 4.3熟悉检测 4.3.1技术负责人与有关检测室的负责人应选定检测样品或对象,对承检人员新方法的检测活动实施全过程跟踪检查,即对检测准备、执行标准或方法的理解、样品制备、仪器设备的操作、环境控制、检测记录的内容、计算评价检测结果、出具检测报告等检测过程和环节进行考核。 4.3.2技术负责人应组织不同人员的检测熟练性比对检测,和公司之间比对测试。 4.3.3技术负责人应指导和要求检测人员熟练、准确地掌握新方法检测过程针对不同样品出具若干份检测报告。 4.4新工作准备的评审 4.4.1技术负责人应将新方法检测准备的结果和存在的问题向最高管理者汇报。

实验室认证资料非标准检测方法的确认程序

实验室认证资料非标准检测方法的确认程序 The following text is amended on 12 November 2020.

非标准检测方法的确认程序 一、总则 1、为规范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检测方法的确认工作,保证方法确认 结果的公正、准确和可靠性,特编制本程序。 2、本程序适用于非标准检测方法的确认,包括对拟纳入CNAL检测方法库 的文件的建议或申请、受理、文件初审、技术评审、审核确认、通报、批准发布全过程。 3、非标准检测方法确认工作由能力验证分委员会检测方法研究工作组 (CNAL/TC/SC5/WG4,下简称工作组)负责。工作组由聘请的各领域分析测试专家组成,设组长1人负责全面工作。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和若干个专业组。 二、基本要求 需要确认的非标准检测方法应符合以下三方面的要求: 1、方法来源 可由各专业组依托国家分析测试体系或其他权威资源库直接提出; 也可由相关实验室经本单位同意并推荐提出申请。 2、文件格式 文件格式符合有关的规定,提交的方法应同时包括按要求格式填写的将用于发布的文本和方法研究、验证等用于证明方法可靠性的背景材料,用于发布的文本材料应同时提交电子版本和书面材料。 3、技术内容 方法应可靠、实用,其技术指标应符合相关规定。提交验证材料应齐全,包括非标准检测方法的检测原理、操作性、准确性、重复性及再现性等方面的内涵、可选择以下方式进行验证: (1)利用参考标准或标准物质作校准或比较; (2)与其他方法所得结果的比较; (3)通过能力验证或实验室间的比对; (4)影响结果诸多因素的系统评估; (5)建立在对方法原理的科学理解和实际经验基础上对结果不确定度的评

方法的选择与确认程序(改+检验)

1 目的 为确保本公司在检测、检验工作中选择合适的检测、检验方法,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合理地扩大检测、检验服务围,更好地为客户服务,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围 本程序适用于检测、检验方法(包含标准方法、非标准方法,对标准方法的偏离和公司研制的方法等)的选择、制定和确认。 3 术语和定义 3.1 方法:是指为达到某种目的而采取的途径、步骤、手段等。 3.2 标准:是指为促进最佳的共同利益,在科学、技术、经验成果的基础上,由各有关方面合作起草并协商一致或基本同意而制定的适于公用并经标准化机构批准的技术规和其他文件。 3.3 标准方法:是指得到国际、区域(如亚太地区)、国家或行业认可的,由相应标准化组织批准发布的国际标准、区域标准(如欧洲标准化委员会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文件中规定的技术操作方法。 3.4 非标准方法:是指未经相应标准化组织批准的技术操作方法。 3.5 确认:系指通过核查并提供客观证据,以证实某一特定预期用途的特殊要求得到满足。 4 职责 4.1 业务部门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审核本部门业务围的作业指导书,对非标准方法提出确认意见,并配合收集相关的安全技术规、标准。 4.2 技术负责人负责对本公司使用的安全技术规、方法标准、检测/检验作业指导书、非标准方法等进行确认和批准。并负责本公司新项目和新方法的开发策划与项目验收。 4.3 技术管理部负责收集、管理检测/检验所依据的安全技术规、方法标准、非标准方法,办理受控发放、作废回收事宜。并负责本公司新项目和新方法的组织与确认,以及作业指导文件的编排、受控发放、修改等管理工作。 4.4 经营管理部及参与检测/检验部门负责向客户收集检测/检验依据的明示技术条件、要求和约定。 4.5 检测、检验人员负责对检测、检验方法和作业指导书的熟练掌握,并能正确运用和实施。 5 总则 5.1 公司所有的检测、检验活动都应选择合适的能满足客户要求的检测、检验方法,包括采抽样、样品的制备、测量和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使用统计技术分析核查数据等。 5.2 对本公司在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和技术安全规程,技术管理部应定期在每年初进行清理和查新,并在公司OA办公信息系统中发布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和技术安全

检验检测方法的确认

检验检测方法的确 认

检验检测方法的确认 检验检测方法是指实验室用于实施检验检测工作所依据的标准检验检测方法和技术规范。检验检测方法是实验室实施检验检测工作的主要依据,是开展检验检测工作所必须的资源,如果方法及程序不同就会造成结果不同。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5.3.2条款中规定:“实验室应确认能否正确使用所选用的新方法。如果方法发生了变化,应重新进行确认。实验室应确保使用标准的最新有效版本。”在《GB/T 27025-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条款中也有相应的规定。实验室采用的检验检测方法包括样品的抽取、处理、运输、存储和制备等各个环节,确认时应当记录确认所获得的结果、使用确认的程序、确认对方法是否适合于预期的用途等,必要时还应包括不确定度和分析数据的统计学处理技术。 方法发生变更时或颁布新标准时,对方法如何进行确认: 1.在首次对外出具数据之前应确认标准方法已被正确的运用。 2.标准方法发生了变化应重新确认。 3.对标准方法定期清理或者查新,以确保最新有效版本。 一、检测方法的选择及使用要求 实验室资质认定(或认可)现场考核时确定的检测项目的依据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因此说,当没有国际、国家、

行业、地方规定的检验检测方法时,实验室应尽可能选择已经公布或由知名的技术组织或有关科技文献或杂志上公布的方法,但应经实验室技术主管确认。如是在实验室计量认证或认可批准业务范围内,因客户的特殊要求而发生的情况,其检验检测结果和报告上应有明确的说明。 另外需要使用非标准方法时,这些方法应征得委托方同意,并形成有效文件,使出具的报告为委托方和用户所接受。这是指必须在实验室计量认证或认可批准业务范围内使用,所谓有效文件是指甲乙双方对使用非标准方法检测达成协议,一般来说应有双方签字盖章,也能够在检测委托(协议)书上注明,实验室在检测报告中也必须加以说明。因此,在检测方法的选择上,优先使用国家标准,然后是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非标准方法仅限于委托方同意才使用。 对于实验室完成的每一项或每一系列检验检测的结果,均应按照检验检测方法中的规定,准确、清晰、明确、客观地在检验检测证书或报告中表述,应采用法定计量单位。证书或报告中还应包括为说明检验检测结果所必须的各种信息采用方法所要求的全部信息。除上述明确的要求外,检测报告中必须有检测数据和结论。 因此说,检测方法选择的核心就是方法有效性,要特别注意的是:要使用最新有效版本的方法。 二、检测方法的验证及确认

方法验证和方法确认的区别与联系资料精修订

方法验证和方法确认的区别与联系资料 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

方法验证和方法确认的区别与联系 任何分析的目的都是为了获得稳定、可靠和准确的数据,方法验证在其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方法验证的结果可以用于判断分析结果的质量、可靠性和一致性,这是所有质量管理体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一般在下列情况下,要求对分析方法进行验证、确认(或称证实)或重新验证:1)首次用于常规检测前;2)转到另一个时;3)对于验证过的方法,其条件或方法参数发生变化时(例如,仪器性能参数发生改变或样品基质不同时),并且这种变化超出了方法的原适用范围。 对实验室有影响的法规和质量管理一般都要求进行方法验证。有的法规中直接使用“验证或确认”一词,并列出特定参数,也有的法规用这样的陈述暗示验证要求——“检测方法应适合于预期用途。” 1. 国内主要法规标准 国内第三方检测机构一般均非标准制修订机构,方法验证或确认的来源基本来自资质认定或实验室认可的要求,主要依据如下: 2.1 CNAS-CL01:2006 2.2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l 5.3.2 实验室应确认能否正确使用所选用的新方法。如果方法发生了变化,应重新进行确认。实验室应确保使用标准的最新有效版本。 l 5.3.5 实验室自行制订的非标方法,经确认后,可以作为资质认定项目,但仅限特定委托方的检测。 2.3 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2.4 CNAS-CL02:2013 2.5 CNAS-CL08:2013 2.6 其他 CNAS-CL10:2012《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5.4.2 方法的选择:b) 实验室应对首次采用的检测方法进行技术能力的验证,如检出限、回收率、正确度和精密度等。如果在验证过程中发现标准方法中未能详述但影响检测结果的环节,应将详细操作步骤编制成作业指导书,作为标准方法的补充。当检测标准发生变更涉及到检测方法原理、仪器设施、操作方法时,需要通过技术验证重新证明正确运用新标准的能力。 5.4.5 方法确认: a) 任何对标准方法的偏离,都必须进行实验室确认,即使所采用的替代技术可能具有更好的分析性能。 b) 实验室应通过试验方法的检出限、精密度、回收率、适用的浓度范围和样品基体等特性来对检测方法进行确认。 CNAS-CL09:2013要求:标准方法引入检测之前,实验室应证实能够正确地运用这些方法,并未清晰说明如何证实,而对非标方法的确认提供的参考资料,比如SN/T 3266-2012《食品微生物检验方法确认技术规范》;CNAS-CL18:2013规定标准方法必要时才进行技术验证;CNAS-CL44:2013和CNAS-CL56:2014仅规定非标准方法(包括

检测方法验证和确认程序

1 目的PURPOSE 2 本规程规定了XXXXXXX 药业有限公司检测方法验证和确认程序、 格式和要求。 3 范围SCOPE 3.1 本规程适用于XXXXXXXX 药业有限公司QC 实验室的检测方法的确认。 3.2 本规程适用于美国药典/国家处方集、欧洲药典或其它药典中记载的检测方法, 和来自于公司内部或外部的已经验证的检测方法。 3.3 本规程注重在鉴别、纯度和含量的检测方法。 3.4 本规程将作为提及的检测方法验证的常规指引,也适用于最常用的检测方法的验 证,如: 3.4.1 鉴别测试 3.4.2 有关物质和降解产物的含量的定量测试。 3.4.3 控制有关物质和降解产物的限度测试。 3.4.4 原料药、起始物料、中间体及其他物料的含量测定。 3.5 微生物和生物检测方法不在本规程范围内。 4 参考REFERENCE 4.1 ICH Q2(R1)分析方法验证的文本及方法学 4.2 现行美国药典<1225>药典方法的验证 4.3 现行美国药典<1226>药典方法的确认 4.4 ICHQ7 原料药的良好质量管理规范(2000年11月) 4.5 FDA 行业指南“分析方法和方法验证” (2000年8月) 5 职责RESPONSIBILITIES 5.1 QC 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负责参与本规程的起草、审阅、修订和更新。 5.2 QA 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负责本规程的审核和保证其被正确地、准确地执行 5.3 QC 负责市售产品的检测方法验证,确认这些方法在实际条件下适用于本实验 室的测试。 5.4 QC 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负责审核确认方案和确认报告

5.5 QC 负责正确地记录实验数据。 5.6 QC负责归纳数据、撰写报告并递交给QC负责人或指定人员审阅。 5.7 QC、QA 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负责审核并审计所有实验室相关文件及规程以确 保其准确和有效。 5.8 质量部负责批准本规程及验证、确认方案和验证、确认报告。 6 定义DEFINITION 6.1 检测方法使用者 6.2 使用检测方法的部门、实验室或人员。 6.3 系统适用性 6.4 它是用来验证系统能满足预期分析的测试。当适用时,系统适用性应在方法用于 检测或分析样品之前执行。指定的数据,比如响应值和保留时间的相对标准偏差 (RSD)、拖尾因子、分离度和理论塔板等,将从重复进样得到。 6.5 检测方法 6.6 指进行检测的方式,应详细描述进行每个检测实验所必需的步骤。它可以包括: 试剂、对照品及样品溶液的配制,仪器的参数、标准曲线的绘制、计算公式的运 用、可接受标准等。 6.7 检测方法验证 6.8 为了证明所使用的检测方法(新的或改进过的)与其预期目的相适应而进行的一 系列实验。 6.9 对照品和样品溶液稳定性 6.10 用来评价对照品和供试品的稳定性而进行的检测。 6.11 原料药 6.12 任何用于药品生产的物质或混合物,并在药品生产的过程中成为药物的活性成 分。这类物质提供药物活性或其他的直接效应应用于诊断、治疗、缓和、处理或 预防疾病、或影响身体的机结构或功能。 6.13 鉴别测试

2016程序文件——方法确认程序

1目的 正确选择和确定检测方法,确保满足预定用途或客户要求。 2适用范围 检测方法的选择及对非标准方法、本公司制定的、超出预定范围使用的标准方法、扩充和修改过的标准方法进行确认的全过程。 3职责 3.1 综合业务部负责标准更新的查询。 3.2技术负责人负责检测方法的批准,保证所有与检测工作有关的作业指导书、标准、手册和参考资料现行有效。 3.3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对非标方法的确认。 3.4各检测部负责检测方法的选择,并根据检测工作的需要编制检验细则和作业指导书。 4 工作程序 4.1检测部在开展工作时,应采用满足客户需要并适用于所进行的检测的方法,应优先使用国际、区域或国家标准发布的方法,并确保使用最新有效版本。如客户指定的方法不合适或已过期时,应通知客户。 4.2当缺乏检测细则会造成检测人员对标准、规范理解不同、操作方法不同、判断不同而影响检测质量时,检测部应依据标准、规范编制检测细则,在检测部部长审核,技术负责人批准受控后,由综合管理部发放到检测现场。当标准变更时,综合管理部组织检测部重新确认。 4.3在开始检测前,技术负责人应确认检测部人员是否经过培训、设备和环境设施是否满足要求,确认能够正确运用采用的方法时,才能进

行检测。当标准方法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进行确认。 4.4在没有标准方法时,可使用技术权威机构、有关教科书、杂志上发表的或设备制造商制定的方法。当使用非标准方法、本公司制定的、超出预定范围使用的标准方法、扩充和修改过的标准方法(以下统称非标准方法)进行检测时,需由检测部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由其填写《非标准检测方法申请表》,主要内容包括: a)非标准检测方法制定原因; b)方法适用范围; c)拟采用方法引用、参照的标准及相关技术资料来源; d)所需使用的仪器设备、标准物质、试剂以及所需的环境条件等; e)方法描述:—般包括样品的采集、预处理、检测条件的准备、仪器设备的使用、数据的观察与记录、安全措施等内容; f)数据处理及分析结果的表示方法。 4.5《非标准检测方法申请表》连同相关参考资料、初步验证材料(具备时)经主任批准后,由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方法的验证工作。验证工作可采用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方式,选择时应以技术可行、能达到预期目标、经济成本低廉为原则。必需资源支持的,得到主任同意后,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提供。 4.5.1文件评审 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召开评审会议,对提交的资料包括待验证的检测方法、参考资料、初步验证资料(具备时)进行系统的文件审查,判定方法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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