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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区分标准

电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区分标准

介绍

电动车,作为一种环保、低碳的交通工具,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然而,在道路交通中,电动车与其他类型的车辆区别不够明确,给交通管理带来一定的困扰。因此,制定电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区分标准是非常重要的。

为什么要区分电动车与非机动车

区分电动车与非机动车有以下几个原因: 1. 极速差异:电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的极速差异较大,为了确保道路安全,有必要对其进行区分。 2. 驾驶准驾车型:根据不同车辆类型的驾驶准驾车型,可以更好地控制车辆的使用,提高交通管理的效果。 3. 特殊道路规定:电动车与非机动车在特定道路上受到不同的限制和规定,因此需要进行区分。

电动车与机动车的区别

根据相关法规和管理规定,以下是电动车与机动车的主要区别: 1. 动力来源:电动车主要通过电池供电,而机动车则主要依靠燃油来提供动力。 2. 发动机类型:电动车没有燃油发动机,而机动车则通常搭载燃油发动机。 3. 极速限制:电动车的极速通常受到限制,而机动车的极速可以相对较高。 4. 驾驶准驾车型:驾驶电动车通常只需要C1驾驶证即可,而机动车则需要相应的准驾车型。 5. 注册登记:电动车需要进行登记,申领号牌,而机动车则需要进行更详细的注册和登记过程。

电动车与非机动车的区别

电动车与非机动车的区别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1. 车辆定义:电动车是一种装有电动机并能够通过电力驱动的车辆,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等;非机动车则是指没有发动机的交通工具,包括自行车、三轮车等。 2. 使用性质:电动车通常用于代步或短程出行,而非机动车则在城市中被广泛使用作为短途交通工具。 3. 车速限制:电动车的车速要高于非机动车,因此在道路上的行车规则和限速要求也有所不同。 4. 驾驶年龄要求:电动车的驾驶年龄通常较高,而非机动车则没有明确的限制。

电动自行车与非机动车的区别

在电动车中,电动自行车与非机动车区分尤为重要。主要区别如下: 1. 动力来源:电动自行车通过电池提供动力,而非机动车则完全依靠人力驱动。 2. 骑行能力:电动自行车的驾驶者可以借助电力来骑行,无需消耗过多体力,而非机动车则需要靠人力骑行。 3. 使用场景:电动自行车通常用于长距离骑行或助力上坡,而非机动车更适合短距离出行。

电动摩托车与非机动车的区别

电动摩托车与非机动车的区别如下: 1. 动力来源:电动摩托车通过电池提供动力,而非机动车则完全依靠人力驱动。 2. 极速:电动摩托车的速度相对较快,匹配着机动车的速度,而非机动车的速度则受到限制。 3. 驾驶准驾车型:电动摩托车驾驶者需要具备相应的摩托车准驾车型,而非机动车则无此要求。

总结

电动车与非机动车的区分标准对于交通管理至关重要。通过制定明确的区分标准,能够更好地管理电动车的使用,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与有序。此外,对于不同类型的电动车也需要有相应的区分,以更好地管理和规范不同类型的电动车的使用。让我们共同致力于创建安全、便捷的交通环境。

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的判断标准

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的判断标准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二)“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第一百一十九条对“机动车”、“非机动车”作了明确界定,据此可以得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区别关键在于驱动方式,最高时速及空车质量。 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技术要求”第5.1.1规定:“最高车速,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第5.1.2规定:“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Kg”。第5.1.3规定:“脚踏行驶能力,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的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Km”。该“技术要求”规定,最高车速为强制性条款,也是电动自行车检验的否决项目。 ⑶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3.5条规

定:“摩托车”: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或若使用内燃机,其排量大于50ΜL的两轮或三轮车辆,包括两轮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和正三轮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和正三轮摩托车可合称为三轮摩托车)。 ⑷《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3.6条规定:“轻便摩托车moped”: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且若使用内燃机,其排量不大于50ΜL的两轮或三轮车辆,包括两轮轻便摩托车和三轮轻便摩托车,但不包括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20km/h的电驱动的两轮车辆。 律师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的判断标准 (1)

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的判断标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二)“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第一百一十九条对“机动车”、“非机动车”作了明确界定,据此可以得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区别关键在于驱动方式,最高时速及空车质量。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技术要求”第5.1.1规定:“最高车速,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第5.1.2规定:“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Kg”。第5.1.3规定:“脚踏行驶能力,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的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Km”。该“技术要求”规定,最高车速为强制性条款,也是电动自行车检验的否决项目。 (3) 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3.5条规定:“摩托车”: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或若使用内燃机,其排量大于50ΜL的两轮或三轮车辆,包括两轮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和正三轮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和正三轮摩托车可合称为三轮摩托车)。 (4)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3.6条规定:“轻便摩托车moped”: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且若使用内燃机,其排量不大于50ΜL的两轮或三轮车辆,包括两轮轻便摩托车和三轮轻便摩托车,但不包括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20km/h的电驱动的两轮车辆。 (5) 电动车如果在技术条件(设计车速和质量)上达到了轻便摩托车或者摩托车的标准,则在查处时按照机动车的相关标准进行裁定。 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

电动车非机动车标准

电动车非机动车标准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电动车成为了人们出行的主要方式之一。然而,电动车市场的迅速增长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如交通安全、环境污染等。为了规范电动车的使用和管理,政府发布了《电动车非机动车标准》。 一、标准的制定背景 电动车是一种新型的交通工具,其在环保、节能等方面有着很大的优势。但是,由于其使用者众多,管理难度大,加之一些不法商家生产假冒电动车,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威胁,因此,标准的制定显得尤为重要。 二、标准的主要内容 《电动车非机动车标准》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1、电动车的分类和定义:电动车按照驱动方式分为两类,即电 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是指电机功率小于等于500W, 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25km/h的车辆;电动摩托车是指电机功率大于500W或最高设计时速超过25km/h的车辆。 2、电动车的制造和质量要求:电动车的制造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GB17761《电动自行车安全要求》等。电动车应具备一定的质量保证期限,如电动自行车应保证1年以上,电动摩托车应保证2年以上。 3、电动车的安全要求:电动车应具备安全性能,如应具备防抱 死制动系统、前后照明灯、反光镜等。同时,电动车应具备一定的防

盗措施,如安装防盗锁等。 4、电动车的使用和管理要求:电动车应在规定的道路上行驶,不得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电动车应在规定的停车场内停放,不得乱停乱放。同时,政府应加强对电动车的管理,如加强对电动车的注册、检验、维修等方面的监管。 三、标准的实施效果 自《电动车非机动车标准》发布以来,其在规范电动车的使用和管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方面,标准的制定使得电动车的质量得到了保证,从而保障了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另一方面,标准的实施使得电动车的使用和管理更加规范,有效地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也降低了环境污染。 四、标准的不足之处 《电动车非机动车标准》在规范电动车的使用和管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例如,标准对电动车的安全要求较为简单,没有对电动车的安全性能作出具体的要求;同时,标准对电动车的管理也较为简单,没有对电动车的注册、检验、维修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五、结语 《电动车非机动车标准》是规范电动车使用和管理的重要文件,其的发布和实施对于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交通事故、降低环境污染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标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我们相信,在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

鉴定电动车是不是非机动车的标准

鉴定电动车是不是非机动车的标准 文章标题:深度解析:鉴定电动车是不是非机动车的标准 近年来,随着城市交通的快速发展和环保意识的不断提升,电动车作 为新型的出行工具,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青睐。然而,在现行的交通 管理法规中,电动车的定位却备受争议,究竟该如何鉴定电动车是不 是非机动车的标准?本文将对此进行深度解析,为读者全面呈现相关 信息。 一、了解电动车的定义和分类 我们需要了解电动车的定义和分类。根据《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的规定,电动车是指使用电力驱动的,能够在道路上行驶,但不属于机动 车的车辆。在实际生活中,电动车的类型繁多,包括电动自行车、电 动摩托车等。这些不同类型的电动车在鉴定上是否应被归为非机动车,需要根据其性能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二、标准化鉴定电动车的方法和步骤 鉴定电动车是不是非机动车的标准,需要遵循一定的方法和步骤。应 当就电动车的性能参数进行科学的评估和比对,包括其最高时速、续 航里程、充电时间等指标。还需要考虑电动车在道路使用中的行为表 现和安全风险,例如是否存在超速、违规停放等情况。综合以上因素,

对电动车的非机动车归属进行科学、客观的鉴定是至关重要的。 三、探讨鉴定标准的现行问题及改进建议 在实际鉴定过程中,我们也不难发现,关于电动车是否为非机动车的鉴定标准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争议。有的地方采用最高时速、车辆重量等参数作为鉴定标准,而有的地方则更注重电动车在道路行驶中的安全表现。有必要对现行的鉴定标准进行深入的讨论和调整,以保障交通管理的科学性和公平性。 个人观点与理解 在我看来,鉴定电动车是否为非机动车的标准应该更注重电动车在实际使用中的行为表现和安全性。毕竟,交通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保障行车安全和维护交通秩序,因此应当更加重视电动车的行车行为和规范管理。当然,这也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共同推动电动车鉴定标准的改进和完善。 总结与回顾 通过本文的深度解析,我们对鉴定电动车是不是非机动车的标准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在鉴定过程中,应当综合考虑电动车的性能参数、行车行为以及安全风险等因素,并及时修订现行的鉴定标准,以促进电动车行业的健康发展。对此,我们也应该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电动车的认知,共同建设和谐、安全的交通环境。

电动车认定非机动车标准

电动车认定非机动车标准 随着电动车的普及,对于电动车的认定和管理也变得尤为重要。在某些地区,电动车被视为非机动车,因此需要符合非机动车的相关标准。本文将介绍电动车认定非机动车的标准,以便大家了解。 1.最高时速不超过25公里 根据相关标准,电动车的最高时速不应超过25公里。这是为了确保电动车在行驶过程中能够保持相对较慢的速度,以减少交通事故的风险。 2.整车重量不超过55公斤 非机动车的整车重量一般都比较轻,因此电动车的重量也不应超过55公斤。过于沉重的车辆可能会对道路造成过大的压力,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 3.具有脚踏骑行功能 为了确保电动车在必要时能够使用脚踏骑行,要求电动车必须具备脚踏骑行功能。这有助于减少对电动力的依赖,从而降低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4.电池电压不超过48伏 为了确保安全,电动车的电池电压不应超过48伏。过高的电压可能会对人体造成伤害,甚至引发火灾。 5.电动机额定功率不超过400瓦 电动机是电动车的动力来源,但为了确保能源的有效利用和减少对环境的污染,要求电动车的电动机额定功率不超过400瓦。 6.制动方式为机械制动 为了确保电动车在行驶过程中的安全性和稳定性,要求其制动方式为机械制动。这种制动方式能够有效地缩短制动距离,提高制动的可靠性和稳定性。7.无悬挂号牌 由于电动车被认定为非机动车,因此不需要悬挂机动车号牌。这也意味着电动车不需要办理机动车保险和缴纳机动车相关税费。 8.未设置机动车专用标志 除了上述标准外,还需要确保电动车上没有设置机动车专用标志。这是为了防止混淆和误导,确保电动车被正确地认定为非机动车。

总之,电动车认定非机动车的标准包括最高时速不超过25公里、整车重量不超过55公斤、具有脚踏骑行功能、电池电压不超过48伏、电动机额定功率不超过400瓦、制动方式为机械制动、无悬挂号牌以及未设置机动车专用标志等方面。了解这些标准有助于更好地管理电动车,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和顺畅。

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的判断标准

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的判断标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二)“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四)“非机动车”,是指以精品文档,你值得期待 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第一百一十九条对“机动车”、“非机动车”作了明确界定,据此可以得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区别关键在于驱动方式,最高时速及空车质量。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技术要求”第5.1.1规定:“最高车速,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第5.1.2规定:“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Kg”。第5.1.3规定:“脚踏行驶能力,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的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Km”。该“技术要求”规定,最高车速为强制性条款,也是电动自行车检验的否决项目。 三、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

2004)3.5条规定:“摩托车”: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或若使用内燃机,其排量大于50ΜL的两轮或三轮车辆,包括两轮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和正三轮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和正三轮摩托车可合称为三轮摩托车)。 四、《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3.6条规定:“轻便摩托车moped”: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且若使用内燃机,其排量不大于50ΜL的两轮或三轮车辆,包括两轮轻便摩托车和三轮轻便摩托车,但不包括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20km/h的电驱动的两轮车辆。律师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电动自行车评定机动车标准

电动自行车评定机动车标准 摘要: 1.电动自行车的定义与分类 2.评定电动自行车为机动车的标准 3.符合非机动车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4.超标电动自行车的处理建议 正文: 一、电动自行车的定义与分类 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在普通自行车的基础上安装了电动机、控制器、蓄电池等装置,能够实现人力骑行和电动助力骑行的一种交通工具。根据我国相关标准,电动自行车可分为以下两类: 1.非机动车: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 千米每小时,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 千克,电机功率不超过400 瓦,蓄电池标准电压不超过48 伏。 2.机动车:具有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即被定义为机动车:最高设计车速超过25 千米每小时;整车质量(含电池)超过55 千克;电机功率超过400 瓦;蓄电池标准电压超过48 伏。 二、评定电动自行车为机动车的标准 根据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5 公里。此外,电动自行车的长度、宽度及整车重量也受到限制。具体规定如下: 1.电动自行车前、后轮中心距不大于1.25 米; 2.车体宽度不大于0.45 米;

3.整车重量(含电池)不大于55 千克。 三、符合非机动车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符合非机动车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具有以下特点: 1.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 千米每小时; 2.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 千克; 3.电机功率不超过400 瓦; 4.蓄电池标准电压不超过48 伏。 这类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时,需遵守非机动车的相关法规,例如在机动车道的最右侧骑行,速度不超过25-50 公里每小时等。 四、超标电动自行车的处理建议 对于被认定为机动车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建议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1.遵守机动车相关法规:超标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时,需遵守机动车的相关法规,例如在机动车道的最右侧骑行,速度不超过25-50 公里每小时等。 2.考取相应驾驶证: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的人员,需要考取相应的驾驶证,如轻便电动摩托车驾驶证(F 证)。 3.遵守车辆检验规定:按照机动车的相关规定,超标电动自行车需要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车辆性能符合安全标准。 总之,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应严格按照非机动车标准选择,避免购买超标车辆。

电动自行车界定标准及管理规定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

电动自行车界定标准及管理规定电动 三轮车属于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的技术标准和交通管理要求如下: 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根据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电 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每小时20公里,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公斤;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分钟的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公里。 车轮直径在405毫米至710毫米的范围内;车轮的轮胎宽度应不大于54毫米。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条例及有关非机动车行驶的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 附载一名身高1.2米以下儿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门登记并核发牌证,不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不具有脚踏骑 行功能的电驱动二、三轮车辆属于非法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超过规定的电 动自行车按机动车管理。上述车辆在本市道路上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 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予以扣留车辆,并予以处罚(依照违法驾驶机动车相关法律责任处罚)。 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 一直以来,对于电动三轮车是否属于非机动车一直有着较大的争议。《道 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明确将电瓶车 规定为机动车,2004年实施的《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第四项规定:"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重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从上可以看出,《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了将电动车 作为非机动车纳入管理。

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

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 机动车是由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在道路上行驶的、供乘用或(和)运送物品或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包括汽车及汽车列车、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拖拉机运输机组、轮式专用机械车和挂车等,但不包括任何在轨道上运行的车辆。 根据国家有关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标准的规定,机动车类型可分为如下几种: * 大型汽车:指总质量大于4,500千克,或车长大于等于6米,或乘坐人数大于等于20人的各种汽车。 * 小型汽车:指总质量在4,500千克以下(含4,500千克),车长在6米以下,或乘坐人员不足20人的汽车。 * 专用汽车:指专门设备且有专项用途的汽车包括扫地汽车、仪器车、邮政汽车、汽车吊车等。 * 特种车:指有特殊专门用途的紧急用车辆包括消防汽车、救护汽车、工程车抢险车、警备车、交通事故勘查车等。 * 有轨电车:指以电动机驱动,设有集电杆,行驶在轨道上的车辆。*无轨电车:指以电动机驱动,设有集电杆,装有轮胎或车轮的车辆。*电瓶车:指以电动机驱动,以电瓶为电源的车辆。 * 三轮摩托车:指总质量在750千克以下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 * 二轮摩托车:指发动机气缸工作容积大于或等于50毫升,最大设计车速超过50公里/小时的两个车轮的机动车。

*轻便摩托车:指发动机气缸工作容积小于或等于50毫升,供单人乘骑,最大设计车速不超过50公里/小时的两个车轮的机动车。 * 四轮农用运输车:功率不大于28千瓦,载质量不大于1,500千克,最大设计车速小于或等于50公里/小时的四个车轮的机动车。 * 三轮农用运输车:功率不大于9千瓦,载质量不大于500千最大设计车速小于或等于40公里/小时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 大型方向盘式拖拉机:指发动机功率大于等于14.7千瓦(20马力)的方向盘式拖拉机。 * 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指发动机功率小于14.7千瓦的方向盘式拖拉机。 * 手扶拖拉机:指用手把操纵转向的轮式拖拉机。 * 轮式自行专用机械:指设计行驶速度在10公里/小时以上,装有充气轮胎,可以在道路上自行行驶的专用机械。 * 全挂车:指本身无动力,独立承载,依靠其他车辆牵引行驶的车辆。*半挂车:指本身无动力,与主车共同承载依靠主车牵引行驶的车辆。*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在普通自行车的基础上,安装了电机、控制器、蓄电池、转把闸把等操纵部件和显示仪表系统的机电一体化的个人轮式车辆。 《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电动车最高时速不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电动机功率不大于240瓦。但目前市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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