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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

广东省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
广东省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

XX省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预防和最大程度地减少铁路行车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公共安全的影响,及时有效处置事故,尽快恢复铁路运输正常秩序。

本预案所称铁路行车事故,是指发生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地方铁路和非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上发生的行车事故。其他铁路行车事故处置工作,按《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和《XX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执行。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XX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XX国铁路法》、《中华人民XX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XX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X围

本预案适用于重大铁路行车事故。

1.4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高效运作;分工负责;预防为主。

2 分级标准

2.1 特别重大铁路行车事故(Ⅰ级)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伤(中毒)。

(2)铁路沿线群众需要紧急转移10万人以上。

(3)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

(4)繁忙干线中断行车48小时以上。

2.2 重大铁路行车事故(Ⅱ级)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中毒)。

(2)铁路沿线群众需要紧急转移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

(3)直接经济损失为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4)繁忙干线中断行车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内。

2.3 较大铁路行车事故(Ⅲ级)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中毒)。

(2)铁路沿线群众需要紧急转移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铁路行车事故。

(3)直接经济损失为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4)繁忙干线中断行车6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

2.4一般铁路行车事故(Ⅳ级)

(1)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人以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中毒)。

(2)铁路沿线群众需要紧急转移0.1万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铁路行车事故。

(3)直接经济损失为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

(4)繁忙干线中断行车2小时以上,6小时以内。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应急工作领导协调指挥机构为省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救援指挥部),省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XX铁路(集团)公司,是省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

事发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成立现场救援指挥部,承担铁路行车事故现场群众疏散安置、社会救援力量支援等方面的现场指挥和后勤保障工作。

4 应急响应

4.1 预防预警

4.1.1铁路行车事故信息报告与管理

省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铁路行车事故信息的收集、调查、处理、统计、分析、总结和报告,预测事故发展趋势,发布安全预警信息,制订相应预防措施。

省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铁路行车事故相关信息后,立即向省救援指挥部提出是否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当发生Ⅰ级、Ⅱ级铁路行车事故时,由省人民政府在事发后4小时内上报国务院,抄报铁道部。

4.1.2 预防预警系统

根据铁路行车事故特点和规律,适应提高科技保障安全能力的需要,省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铁路业主单位,进一步加大投入,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装备,进一步整合和完善铁路现有各项安全检测、监控技术装备;依托现代网络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构建完整的铁路行车安全监控信息网络,实现各类安全监测信息的自动收集与集成;逐步建立防止各类铁路行车事故的安全监控系统、事故救援指挥系统和铁路行车安全信息综合管理系统,逐步建成集监测、控制、管理和救援于一体的高度信息化的铁路行车安全预防预警体系。

4.2应急响应

发生铁路行车事故时,在省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由发生事故的铁路业主单位、铁路运输企业、事发地地级以上

市人民政府和省救援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处置工作。

当地震、其他地质和洪涝、恐怖袭击等引起的铁路行车事故,达到本预案启动条件的,在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的同时,启动本预案。

按铁路行车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X围,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Ⅰ、Ⅱ、Ⅲ、Ⅳ级。

4.2.1Ⅰ级应急响应

发生Ⅰ级铁路行车事故时,按《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规定进行处置,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组织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省救援指挥部在国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前,做好各项先期处置工作。

4.2.2Ⅱ级应急响应

(1)Ⅱ级应急响应由省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请省应急救援指挥部启动本预案。

(2)省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将事故信息上报省人民政府。

(3)省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开通与省有关单位、事发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现场救援指挥部的通信联系通道,随时掌握事故进展情况。

(4)通知有关专家对应急救援方案提供咨询。

(5)省救援指挥部根据专家的建议及有关单位意见,

确定事故救援的支援和协调方案。

(6)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指导处置工作。

(7)视情况,由省救援指挥部报请铁道部予以支援。

4.2.3Ⅲ级以下应急响应

发生Ⅲ级以下铁路行车事故,由事发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会同铁路业主等有关单位参照本预案做好处置工作,省救援指挥部办公室适时予以指导。

4.3 指挥和协调

4.3.1 省救援指挥部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重大以上铁路行车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指挥、协调和作出决策。各有关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协调相关工作。

4.3.2 省救援指挥部根据铁路行车事故情况,提出事故现场控制行动原则和要求,要求有关单位派出专业救援人员;各相关单位接到事故信息和支援命令后,要立即派出有关人员和队伍赶赴现场。各应急救援力量要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批准的方案,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实施救援起复和紧急处置行动。

4.3.3 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在事发地人民政府和铁路管理部门的协调指挥下坚决、迅速地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故态势,防止事故扩大。

4.3.4铁路行车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

要立即封锁事故影响的区间(站场),全面做好防护工作,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和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扩大。

4.3.5事发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根据铁路行车事故情况,对铁路沿线群众安全防护和疏散、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救护和安置、事故现场的治安秩序以及有关救援力量的增援提出现场行动原则和要求,并迅速组织救援力量实施救援行动。

4.3.6 省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有关单位、地方应急资源,实施紧急处置行动。

应急状态时,铁路业主等有关单位要及时、主动向省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提供事故应急处置有关基础资料、事故影响状态、事故发生前设备技术状态和相关情况,并迅速对事故灾难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供省救援指挥部决策参考。

4.4 紧急处置

4.4.1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事发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铁路有关单位等应急处置力量。

4.4.2 启动本预案时,各有关单位根据事故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调动应急队伍,集结专用设备、器械和药品等救援物资,落实处置措施。事发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视情况组织公安、武警对现场施行保护、警戒和协助抢救。

4.4.3 涉及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严重的事故紧急处置

广东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

广东处置铁路行车事故 应急预案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广东省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编制目的 预防和最大程度地减少铁路行车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公共安全的影响,及时有效处置事故,尽快恢复铁路运输正常秩序。 本预案所称铁路行车事故,是指发生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地方铁路和非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上发生的行车事故。其他铁路行车事故处置工作,按《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和《广东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执行。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重大铁路行车事故。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高效运作;分工负责;预防为主。 2 分级标准 特别重大铁路行车事故(Ⅰ级)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伤 (中毒)。 (2)铁路沿线群众需要紧急转移10万人以上。 (3)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 (4)繁忙干线中断行车48小时以上。 重大铁路行车事故(Ⅱ级)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中毒)。 (2)铁路沿线群众需要紧急转移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 (3)直接经济损失为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4)繁忙干线中断行车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内。 较大铁路行车事故(Ⅲ级)

铁路防洪应急预案

铁路防洪应急预案(总11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铁路防洪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确保铁路行车安全和运输畅通,有效预防、控制暴雨和洪水灾害以及由此引发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提高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能力,减轻灾害对运输秩序的影响和对运输设备造成的损害,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 1.3 工作原则 1.3.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指导下,铁路防洪应急实行铁道部、铁路局逐级负责制。根据灾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的不同,由相应各级责任部门组织协调辖区范围内的防洪应急工作。 1.3.2预防为主,安全第一。防洪工作贯彻“建重于防、防重于抢”的预防为主指导思想。防洪应急反应以保证旅客人身安全为最高原则。 1.3.3全力抢修,先通后固。水害抢险要全力以赴,以最快的速度抢救人员再恢复通车,抢修方案既要考虑缩短断道时间,又要考虑确保行车安全和将来正式修复的工程条件。在抢修通车后应立即进行加固,逐步提高速度,尽快恢复正常运输。 1.3.4团结协作,服从大局。铁路优先安排运力为国家重大抗灾、救灾活动提供运输保障。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根据铁路的请求,协助做好伤员和灾民的救治与安置、维护铁路灾区治安秩序、向铁路提供必要的救灾物资等工作,帮助铁路抗洪救灾,尽快恢复铁路运输。铁路各单位应配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顾全大局,协调相关的防洪工作,实行同沿线有关单位和地方政府防汛部门联防,争取地方群众积极支持。 1.3.5依靠科技,提高效率。铁路防洪应急工作要适应铁路跨越式发展战略的要求,依靠现代科学技术,积极运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和装备,不断提高抗灾救灾水平。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国家铁路、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的防洪应急处置工作。 2 应急机构及其职责 2.1 铁路防洪应急指挥机构的设置 铁道部设立防洪指挥部,负责组织领导全路的防洪应急救灾工作。铁路局设立防洪指挥部,负责领导本辖区的防洪工作。山区铁路有关站(段)可组成以站(段)长为组长的站区防洪领导小组。各级防洪指挥部下设防洪办公室。

铁路行车事故的分类

铁路行车事故的分类 铁路行车工作包括列车在车站到达、出发、通过,区间运行,调车作业等,因此,铁路行车事故分为列车(含旅客列车和其他列车)事故和调车作业事故两类。调车事故是在车站调车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牵涉面较窄,而列车的行车事故是在线路和车站运行中发生的事故,牵涉和影响面大,危害也大。 按照《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规定:凡因违反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技术设备不良及其他原因,在行车工作中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经济损失的行车事故,均构成行车事故。并按照《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处理。 行车事故本着列车事故从严,列车事故与调车事故有所区别的原则,按照事故的性质、损失及对行车造成的影响,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大事故、险性事故和一般事故。 1.特别重大事故 根据《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第2.1.1条规定,列车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或调车作业(包括机车车辆整各作业)发生冲突、脱轨,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1)人员死亡50人及其以上。

(2)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 近年来,在实际操作中,一次死亡10人以上即算特别重大事故。 2.重大事故 根据《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第2.2.1条、第2.2.2条和第2.2.3条规定,凡客运列车、其他列车、调车作业(包括机车、车辆整各作业)发生冲突、脱轨、火灾或爆炸,造成表2一1中后果之一时,均构成行车重大事故。 表2—1行车重大事故构成条件表

3.大事故 根据《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第2.3.1条、第2.3.2条和第2.3.3条规定,凡客运列车、其他列车、调车作业(包括机车车辆整备作业)发生冲突、脱轨、火灾或爆炸,造成表2—2中后果之一时,构成行车大事故。 表2—2行车大事故构成条件表

01中断行车事故应急预案

中断行车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预防和最大程度的减少铁路行车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社会安全的影响,规范应急管理工作,及时、快速、有效得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尽快恢复铁路运输正常秩序。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 以及相关法律和有关规定,结合瑞九铁路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瑞九铁路运行过程中与行人、机车、非机动车、牲畜及其他障碍物相撞,或者铁路机车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等影响正常行车的铁路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指导铁路沿线可能发生水灾、边坡塌陷、路基下沉、触电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经济损失的应急救援工作。 1.4 应急预案体系 项目经理是应急救援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应急救援小组统一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当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险情、行车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时,各 - 1 -

有关职能部门要在应急救援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预案要求,履行职责,密切配合,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1.5 应急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高效协调、持续改进”的原则。在充分适应相关法律法规与铁路行业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进行,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切实实现应急行动快速、有序、高效运行,有效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预防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2 事故风险描述 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危及铁路行车安全事故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1在进行起重作业或泵送混凝土施工时候因地面不平整或安设不稳固造成设备倾覆侵入铁路限界风险。 - 2 -

铁路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铁路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防止、减轻由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引发的山体崩塌、滑坡、岩溶陷穴、落石等地质灾害对铁路交通安全、运输秩序的影响和对运输设备造成的损害,提高地质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能力,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国土资源部、铁道部关于加强铁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1.3 工作原则 1.3.1防治为主,安全第一。地质灾害防治以预防为主,灾害应急以保证旅客人身安全为最高原则。 1.3.2全力抢修,先通后固。灾害抢险要以最快的速度抢救人员,全力以赴恢复通车。在抢修通车后应立即进行加固,尽快恢复正常运输。 1.3.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铁路地质灾害应急实行铁道部、铁路局、站段逐级负责制。根据灾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的不同,由相应各级责任部门组织协调辖区范围内的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1.3.4 团结协作,服从大局、国家重大抗灾、救灾活动,铁路要优先安排运力,提供运输保障。在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指导下,铁路各单位应配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协调相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实行同沿线有关单位和地方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联防,争取地方群众积极支持。应根据有关情况,请求地方政府协助做好喝灾民的救治与安置、维护铁路灾区治安秩序、向铁路提供必要的救灾物资等工作,帮助铁路抗灾,尽快恢复铁路运输。 1.3.5依靠科技,提高效率。铁路地质灾害应急要适应铁路跨越式发展战略的要求,依靠现代科学技术,积极运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和装备,不断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和

应急工作水平。 1.4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应于国家铁路、根据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发生的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 非汛期地质灾害的发生与汛期暴雨洪水引发的地址灾害相比具有更大的不可预 测性。本预案针对非汛期发生的影响铁路运输的地质灾害编制,汛期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按照《铁路防洪应急预案》有关内容执行。 2 应急机构及其职责 2.1铁路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机构的设置 铁道部设立地质灾害应急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路的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救灾工作。铁路局设立地质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救灾工作。铁路有关站(段)组成以站(段)长为组长的站区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领导小组。各级地质灾害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 2.2铁道部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机构 铁道部地质灾害应急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长:铁道部主管副部长 副组长:铁道部总调度长 成员:运输局局长 运输局准备部主任 运输局基础部主任、主管工务副主任 运输局调度部主任 建设司司长 安监司司长 计划司司长 财务司司长 劳卫司司长 公安局局长 宣传部部长

铁路三电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铁路三电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一、编制依据 本预案根据施工生产过程中潜在危险源和事故后果分析进行编制,符合以下法律法规与技术规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5.《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6.《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 7.《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1—2009); 8.《铁路通信、信号、电力、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6—2009)。 二、编制目的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证安全生产措施正常进行,在各种环境下发生伤亡事故时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均能得到体现,从而达到现场人员及作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使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不良环境条件更好地得到控制。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铁路通信、信号、电力工程建设中施工现场安全问题的预防与处置。 四、危险源辨识 根据本项目部生产范围内的实际情况主要有下列几种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挖沟槽及基坑工程、光电缆敷设工程、铁塔工程、天线安装工程、电力施工立杆工程、通信、信号及电力设备安装工程。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主要有:挖断既有地下线缆和地下设施,损坏铁路既有设施、物质材料侵限,火灾,触电、坍塌、高空坠落、物体打击、中毒等

铁路防洪应急预案

铁路防洪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确保铁路行车安全和运输畅通,有效预防、控制暴雨和洪水灾害以及由此引发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提高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能力,减轻灾害对运输秩序的影响和对运输设备造成的损害,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 1.3 工作原则 1.3.1 统一领导,明确责任,分级负责。在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指导下,铁路防洪应急工作实行铁道部、铁路局、站段逐级负责制。根据灾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的不同,由相应各级责任部门组织协调辖区范围内的防洪应急工作。 1.3.2 预防为主,安全第一。防洪工作贯彻“建重于防、防重于抢”的指导思想。努力实现由被动抢险向主动防范转变。防洪应急响应以保证旅客人身安全为最高原则。 1.3.3 全力抢修,先通后固。水害抢险要全力以赴,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抢修方案既要考虑缩短断道时间,又要考虑确保行车安全和将来正式修复的工程条件。在抢修通车后应立即进行加固,逐步提高速度,尽快恢复正常运输。 1.3.4 团结协作,服从大局。铁路优先安排运力为国家重大抗灾、救灾活动提供运输保障。根据铁路灾害情况,请求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协助做好伤员和灾民的救治与安置、维护铁路灾区治安秩序、向铁路提高必要的救援物资等工作,帮助铁路抗洪救灾,尽快回复铁路运输。铁路各单位应配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协调相关的防洪工作,实行同沿线有关单位和地方政府防汛部门联防,争取地方群众积极支持。 1.3.5 依靠科技,提高效率。铁路防洪应急工作要适应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依靠现代科学技术,积极运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和装备,不断提高抗灾、救灾水平。 1.4 适用范围

铁路安全生产与事故处理

铁路安全生产与事故处理 铁路是国民经济的大动脉,搞好运输安全,对确保人民生命财产、运输畅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车站值班员在值班中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一、保证行车安全制度 (一)车站值班员交接班及安全制度 交班的车站值班员在交班之前,将当班未完成的命令指示、列车运行计划、列车甩挂计划、到发线(中间站为全站线路)停留车辆情况,区间使用轻型车辆与小车,控制台上各种记数器的号码,以及其他有关事项,分别记在交接簿内,当面向接班的车站值班员交待清楚。接班的车站值班员在接班前,检查有关行车设备及备品,了解上一班工作情况,收集列车运行计划及其他有关事项,参加编制日班计划。 (二)防止车站错办列车进路的安全措施 1.无轨道电路的车站,防止错办进路的安全措施 (1)车站值班员在承认邻站闭塞时,必须确认区问空闲。 (2)车站(助理)值班员和扳道员必须确认接车线是否空闲,并按规定检查确认,填写占线板(簿)。 (3)准备进路前,车站值班员必须通知扳道员,停止影响进路的调车作业。 (4)扳道员在接车时,必须确认列车尾部进入警冲标内

方,再向车站值班员报告列车到达。 2.停电施工无联锁的车站防止错办进路的安全措施 (1)各级领导在施工停电时,必须执行信号联锁闭塞设备不能使用时保证接发列车安全的措施,并及时上岗。 (2)对区间和接车线的空闲、进路和凭证的正确,必须执行二人互检或一人两次检查确认制。 (3)车站值班员承认闭塞时,必须确认区间空闲,并揭挂“区间占用”表示牌。 (4)车站(助理)值班员和扳道员必须认真检查接车线是否空闲并按规定检查确认,填记占线板(簿)。 (5)引导员(使用引导信号时为进路检查人员)接车前,必须到现场检查确认进路。 (6)因停电施工改变行车闭塞法时,相邻站负责人亲自到站监督检查确认进路。 (三)安奎管理制度 1.车站工作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安全生产的方针,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思想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开展安全检查活动,严格分析处理事故、事故苗子及违章违纪,坚持“三不放过”。 2.作业标准是安全生产的根本保证,必须严格执行。干部和班组长要以身作则,敢抓敢管。 3.车站成立安全小组,班组设安全员,建立安全情况

陕西省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

陕西省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 【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陕西省政府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陕西省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 1.1 编制目的 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铁路行车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公共安全的影响,及时有效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尽快恢复铁路运输正常秩序。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⑴陕西省境内铁路发生行车特别重大事故,即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紧急转移人员超过10万、或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或繁忙干线中断行车48小时以上的事故;以及在陕西省境内国家铁

路、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开行的旅客列车,发生重大行车事故,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繁忙干线中断行车24小时以上的事故。 ⑵ 陕西省境内铁路繁忙干线发生行车事故造成人员死亡3人以上,或死亡、重伤5人以上,或中断行车4小时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铁路干线发生行车事故造成人员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中断行车12小时以上。 ⑶ 陕西省境内、西安铁路局(以下简称"铁路局")管外铁路干线发生行车事故的,陕西省人民政府配合周边相应的铁路局做好救援工作。 1.4 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行车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尽快恢复运输。快速抢通线路,尽快恢复通车和运输秩序。 (3)实行分工负责。在铁道部和陕西省人民政府领导下,铁路局和省政府有关部门、事发地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权限和本预案的规定,共同做好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4)坚持预防为主。积极采取先进的预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行车事故防范水平;不断完善铁路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救援装备技术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 在发生铁路I级或Ⅱ级应急响应的行车事故时,按照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执行。发生Ⅲ级或Ⅳ级应急响应的行车事故时,根据需要,铁路局报请铁道部和陕西省人民政府领导组织、指导、协调应急救援工作,由铁道部或陕西省人民政府授权铁路局

铁路防洪应急预案

铁路防洪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确保铁路行车安全和运输畅通,有效预防、控制暴雨和洪水灾害以及由此引发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 提高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能力,减轻灾害对运输秩序的影响和对运输设备造成的损害,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 1.3 工作原则 1.3.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指导下,铁路防洪应急实行铁道部、铁路局逐级负责制。根据灾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的不同,由相应各级责任部门组织协调辖区范围内的防洪应急工作。 1.3.2 预防为主,安全第一。防洪工作贯彻“建重于防、防重于抢”的预防为主指导思想。防洪应急反应以保证旅客人身安全为最高原则。 1.3.3 全力抢修,先通后固。水害抢险要全力以赴,以最快的速度抢救人员再恢复通车,抢修方案既要考虑缩短断道时间,又要考虑确保行车安全和将来正式修复的工程条件。在抢修通车后应立即进行加固,逐步提高速度,尽快恢复正常运输。 1.3.4 团结协作,服从大局。铁路优先安排运力为国家重大抗灾、救灾活动提供运输保障。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根据铁路的请求,协助做好伤员和灾民的救治与安置、维护铁路灾区治安秩序、向铁路提供必要的救灾物资等工作,帮助铁路抗洪救灾,尽快恢复铁路运输。铁路各单位应配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顾全大局,协调相关的防洪工作,实行同沿线有关单位和地方政府防汛部门联防,争取地方群众积极支持。 1.3.5 依靠科技,提高效率。铁路防洪应急工作要适应铁路跨越式发展战略的要求,依靠现代科学技术,积极运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和装备,不断提高抗灾救灾水平。 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国家铁路、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的防洪应急处置工作。 2 应急机构及其职责 2.1 铁路防洪应急指挥机构的设置 铁道部设立防洪指挥部,负责组织领导全路的防洪应急救灾工作。铁路局设立防洪指挥部,负责领导本辖区的防洪工作。山区铁路有关站(段)可组成以站(段)长为组长的站区防洪领导小组。各级防洪指挥部下设防洪办公室。 2.2 铁道部防洪应急指挥机构 铁道部防洪指挥部人员组成 总指挥:铁道部主管副部长 副总指挥:铁道部总调度长

铁路运输一般行车事故的处理办法

铁路运输一般行车事故的处理办法 铁路行车工作中凡事故性质及损害后果不够重大、大事故及险性事故的均为一般行车事故。 一、行车一般事故的范围 一般事故分为A类、B类。 (一)A类一般事故 1.调车冲突。 2.调车脱轨。 3.挤道岔。 4.错办或未及时办理信号招致列车停车。 5.错误办理行车凭证发车或耽误列车。 6.调车作业碰轧脱轨器或防护信号。 7.列车分离。 8.施工、检修、清扫设备耽误列车。 9.行车值班、值乘人员违反劳动纪律、作业纪律耽误列车。 10.列车发生火灾或爆炸。 11.滥用紧急制动阀耽误列车。 12.擅自发车、开车、停车,错办通过或在区间乘降所错误通过。 13.列车拉铁鞋开车。

14.漏发、错发、漏传、错传命令耽误列车。 15.错误操纵及使用行车设备耽误列车。 16.使用轻型车辆、小车及施工机械耽误列车。 17.其他(经铁路局、分局决定算事故的列入本项)。 (二)B类一般事故 1.机车故障耽误列车。 2.车辆故障耽误列车。(1)车辆燃轴;(2)其他配件。 3.线路、桥梁、隧道设备不良耽误列车。 4.水害、塌方、落石耽误列车。 5.动车、重型轨道车故障耽误列车。 6.信号、通信设备故障耽误列车。(1)信号设备;(2)通信设备。 7.供电、给水设备故障耽误列车。(1)牵引供电设备; (2)信号供电设备;(3)给水设备。 二、一般行车事故的认定 1.“耽误列车” (1)列车在区间内停车; (2)通过列车在站内停车; (3)列车在始发站或停车站晚开; (4)列车超过图定的停车或调度员指定的时间,包括早到没有早开,晚点列车增晚; (5)列车停运、合并、保留。

铁路货运作业指导书(货装防洪及应急抢险)

铁路货运作业指导书(货装防洪及应急抢险) 1.适用范围 本指导书适用于段管内各站及地方铁路遇洪灾或非正常情况影响行车,按车务段指示部署需货装部门参与应急救援时,适用本作业 流程,未尽事宜按相关规章、文电及路局、车务段货装防洪及抢险应 急预案执行。 2.引用规范性文件 2.1《铁路防洪应急预案》 2.2《铁路局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3《铁路局防洪工作管理细则》 2.4《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 2.5《铁路局货装系统防洪应急响应及抢险预案》 2.6《车务段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3.作业目的 3.1货装防洪及应急抢险作业组织有序,保障安全、高效完成抢险 任务。 3.2明确货装防洪及应急抢险作业组织标准,实现作业过程有序可 控。

6.执行本指导书有关规定

6.1合理安排。在作业场地安排上,各车站优先保障防洪抢险物资、机具装卸车,及时搬出。在参与抢险人员安排上,根据管内应急装载点分布及抢险任务,车务段货管部、装卸车间、车站站长(副站长)、货装负责人等赶赴现场负责组织、实施。 6.2指挥扁平化。车务段货装防洪应急抢险领导小组的命令须简明直接下达现场人员。 6.3快速机动。参与抢险货装人员、装卸作业工具、加固材料就近调配。公路不畅时须主动联系车站、调度、工务随机车、轨道车等方式运输,保证急需。 6.4快速装载。现场施救组装车时尽量组织平行作业,按路局应急指挥中心要求的时间节点和运行速度、限制运行速度等条件执行。装载质量符合《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关于货物装载的基本要求及路局防洪抢险机具应急装载要求。 6.5管内防洪抢险材料及机具储备点日常须备足应急装载需要的加固材料、装卸工具,车务段将定期检查备用情况。 6.6各车站提前预想准备,主动联系工务等抢险单位掌握应急抢险大型机械、防洪备料规格、数量及可能的应急装载点。 7.安全风险提示 7.1因抢险物资、路料、机具装载不良导致货物途中发生严重超偏载、窜动、坠落或侵入安全限界导致行车安全事故。 7.2参与抢险货装人员随机车、轨道车、平车应急运送至抢险地点途中发生坠落伤害。

铁路事故应急预案

铁路事故应急预案 铁路事故应急预案一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规范铁路交通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程序,有效预防、正确及时处置本市突发铁路交通事故,最大程度地减少铁路交通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提高城市整体防护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保障城市安全运行。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处 《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铁道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规则》、《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铁路调度规则》、《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和《上海铁路局行车组织规则》、《上海铁路局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道、铁路专用线等)发生铁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 城市轨道交通的机车、车辆运行在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道、铁路专用线等)发生铁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按本预案执行。国家铁路的机车、车辆运行在城市轨道交通上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按照城市轨道交通的应急处置办法执行,或应城市轨道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按照本预案执行。 1.4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把预防作为应对铁路交通事故的主要任务和中心环节。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当积极救援,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减少事故危害和次生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社会影响,保护国家和人民财产安全,尽快恢复铁路运输的正常秩序。 铁路和所在地铁路单位以恢复铁路运输的正常秩序为主要 内容开展救援。事发地区县政府以救治人员、疏散受灾群众、封闭灾害场所、减少灾害影响和次生事故发生、维护社会治安为主要工作,做到职责明确,各负其责,规范有序。 1.5事故分级 1.5.1本预案所称的铁路交通事故,包括铁路旅客伤害事故、货物运输事故(含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铁路交通伤亡事故、铁路火灾爆炸事故、中断铁路运输事故,及其造成的大面积旅客滞

2017铁路防汛自查报告

x铁路x标x分部防洪防汛自查报告根据工管部4月21日下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防洪度汛工作的通知”的文件,为认真贯彻落实x公司及上级防汛指示,我分部积极行动,立即安排人力物力着手开展2017年度防汛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防汛组织情况 为抓好今年的防洪工作,做到指挥、组织、实施统一协调,提高防洪整体效力,并强化防洪领导责任制,我分部成立了以分部经理x为领导的防汛防洪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分部经理 副组长:x分部书记 组员:x分部总工 x工程部部长 x安质部部长 x计划部部长 x物资部部长 x财务部部长 x测量队队长 x试验室主任 x办公室主任 小组成员分工合作、相互配合,落实好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度汛,确保施工生产安全可控。 二、防洪防汛领导带班制度 为落实防汛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项目领导带班工作职责,规范带班工作程序,

确保汛期防汛突发事件的及时有效处理,参照有关防汛规章制度,特制定了《防洪防汛领导带班制度》,并已在本月开始实施。 三、防洪防汛教育和演练情况 为强化一线工人防洪防汛安全和责任意识,分部对各个工班成员进行防洪防汛培训教育,认真学习汛期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同时为提高现场工人应急避险能力,检验防洪防汛领导小组的处突能力,分部根据已经批复的《防洪防汛应急预案》,在本月7日组织人员设备在x大桥附近进行了一场防洪防汛应急演练,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四、应急物资储备情况 根据现场实际施工情况,并结合去年防洪防汛工作的经验,分部在拌合站、碎石场、x隧道以及各个驻地提前储备了用于水害抢险所用的施工机具、砂石料等物资材料,建立了防洪物资管理台账,以确保一旦发生水害,可以立即投入使用。 五、防洪度汛安全隐患自查情况 针对目前现场施工情况和今年的防汛形势,由安质部牵头,组织各部门对施工现场进行了一次全面的防洪防汛检查。鉴于分部桥涵工程已全部施做完毕,本次检查重点关注x隧道洞口、涵洞进出口和路基高边坡防排水情况,驻地围墙稳固情况,以及办公区和住宿区临时板房的加固情况。 通过本次自查活动,发现现场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个别地段天沟和侧沟未及时顺接。 2、个别涵洞地段不畅,未能和就有排水体系有效连接。 3、诸如钢筋加工厂顶棚等大临设施需进一步进行加固。 4、侧沟和排水沟等排水设施仍需加快施工速度,争取在主汛期来临之前完工。 存在的问题已要求相应部门及时整改。 六、防洪度汛重要措施

处置铁路行车事故的应急预案

处置铁路行车事故的应急预案 编制人: 校对人: 审核人: 审批人: XXXXXX项目部 XXX年XXX月

一总则 1 编制目的 预防和最大程度地减少铁路行车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公共安全的影响,及时有效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尽快恢复铁路运输正常秩序。 ……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应对突发安全事故及环境事件的能力,规范突发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 1 总则 1.1 为及时有效而迅速地处理电缆着火事故,避免或降低因电缆着火所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避免和减轻因电缆着火事故对我公司造成的重大设备损坏事故。结合发电部的工作特点而制定本应急预案。 …… 1 总则 1.1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而制定本应急预案。 …… 针对不同事故,可以制定启动不同的应急预案,但因为每一个预案系统具有相同的预案构,可以根据框架来填入相应的事故类别,以获得商场各类事故的应急预案。本文就只对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整体结构的各项内容分别叙述如下: 1.启动条件 当大型商场发生相对应的此类事故时,可以启动本预案。

2.报警与紧急处置 当遇到事故发生时,事故发生区域内的人员首先应在最短的时间内,汇报上级及相关部门,并利用自己的应急知识采取保护人身和财物不受损失的积极措施,同时拨打 119向消防部门报警等。报警人员在报警时应同时说清着火路段、燃烧物品、事故发展状况等。 3.应急响应 (1)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应急办负责人判断事故级别,按不同级别的程序,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设备、车辆等前往现场扑救。现场成立救灾指挥部,由专向应急小组负责人任指挥。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查看事故,掌握发展情况,随时向指挥中心通报事故情况,根据现场情况指挥切断电源、可燃性气体源等,指挥抢救伤员,疏散物资,及时控制事故蔓延。 (2)全体在场工作人员必须立即加入救灾行动。在救灾指挥部指挥下,引导护送商场内人员向安全区疏散。 (3)报警后,值班组长马上派专人接应消防队和清除交通通道障碍,疏散围观群众,做好警戒工作。公安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公安消防总指挥报告灾情,按统一步骤,组织职工贯彻执行,做好安全工作。 (4)立即采用有线广播告控制现场人员,同时切换信号、可变情报板和变速屏等做好一切时制止人员聚集工作。 (5)现场救护,若有伤者,应急小组马上组织抢救,采取急救处置措施,拨打“120”急救电话求救,尽快送医院抢救。 (6)现场指挥员根据救灾的需要,有权决定如下事项:使用各种水源,限制用电直至停止使用,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划分安全警戒线,劝阻无关人员离开现场。 (7)事故得到控制后,派专人值守,严格检查,以防二次事故的发生。 4.应急工作状态的解除 商场应急指挥小组根据现场处置情况(包括消防队和应急委的意见)宣布应急状态的解除,切换商场事故信号,可变情报板,可变速屏等。 5.后期处置 将事故处理情况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应急委及职能部门,按政府应

铁路行车事故的原因分析

铁路行车事故的原因分析 通过行车事故可以对行车的安全状态以及治理事故隐患提供重要的依据,当前的铁路运输中行车事故还是时有发生,在事故的研究中需要对其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善于进行经验教训的总结,在明确事故发生原因的基础上才能够更好的去对事故进行预防控制,进而促进我国的铁路运输获得安全发展,实现行车的规范化管理,也为人们提供一个更加安全优良的出行保障。 1 铁路行车事故的原因分析 1.1 铁路管理人员行为不当造成的行车事故分析 在铁路运输工作开展中一些员工责任意识较差,忽略了工作纪律以及劳动纪律的作用,在工作中存在我行我素的情况,不按标准作业造成事故的发生。这种人为方面的原因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第一就是员工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出现擅离职守、打盹等问题,比如在铁路运输接发车的过程中去做其他无关的事情,分散了正常工作的注意力,进而在工作过程中出现误听或者误传车次、错搬道岔等问题,造成行车事故的发生。第二就是工作人员存在心理素质较差的问题,在实际的铁路行车操作中容易出现混乱的状况。在自控、互控等工作不能真正规范的落实,铁路车站的值班员以及把关人员等岗位之间的互控性不强。第三是安全意识差,对工作中相关的标准要求进行忽视,没有根据要求去对接发车的进路进行检查与确认,不能严格的遵守相关的调度命令,在行车凭证的核对工作中也存在不规范的问题,不能正确的使用行车凭证。 1.2 铁路行车事故发生的制度建设方面的原因 在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不完善的状况也是造成行车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具体的主要有部分单位对路外安全工作不够重视,不能及时进行工作方式的革新,路外安全压力传递不到位、制定不完善。在防范措施的落实以及防范职责的履行方面都存在比较大的缺陷,铁路

铁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则

《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 2015-11-18陈小北陈小北的杂货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及时准确调查处理铁路交通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防止和减少铁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1号,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等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事故,包括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相关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或者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与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牲畜及其他障碍物相撞的事故,均为铁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事故)。 第三条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以及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等发生事故的调查处理,适用本规则。 第四条铁道部、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全监管办)要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制度,发生事故后应当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及时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铁道部、安全监管办的安全监察部门负责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的日常工作。 铁道部、安全监管办派驻各地的安全监察机构,依据本规则的规定,分别承担铁道部、安全监管办指定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五条铁路运输企业及其他相关单位、个人应及时报告事故情况,如实提供相关证据,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第六条事故调查处理应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规章为准绳,认真调查分析,查明原因,认定损失,定性定责,追究责任,总结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第二章事故等级 第七条依据《条例》规定,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一)造成30人以上死亡。 (二)造成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三)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四)繁忙干线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五)繁忙干线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

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铁路运输过程中发生挤岔子、脱轨,正面、侧面冲突。处理及时正确,不影响炼钢、炼铁、以及总公司正常生产。若处理方法不当或错误,轻则延长了事故恢复时间,重则造成 事故扩大危及几个分厂限产或停产。为确保在发生行车事故时及时 处理,防止事故扩大,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应于炼铁厂至炼钢厂铁路运输区域行车事故应急响应处 理。 二、应急报告程序 1:行车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要迅速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种类、设备损坏部位及有无人员伤亡等情况逐级上报行 车调度或厂调度,做好防护。遇有人员伤亡时,要积极进行抢救。

2:行车调度或厂调度接到事故报告后,要根据事故的种类 和性质,立即按程序向有关领导汇报及复救事故的要求,同时合理 调整运输机车车辆与作业方法,确保运输生产,把损失降到最低 点。 3:各单位或领导接到事故汇报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准备必 要的救援工具,迅速赶赴现场,抢救伤员,勘察现场,确定处理方案。 4:事故处理救援人员由运输单位统一协调,必须执行“单 一指挥”重大行车事故及人身伤亡事故由现场最高领导亲自或指派 专人指挥,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服从指挥。 三、应急事故处理方案措施 1:挤岔子事故 ⑴:当机车车辆挤上道岔时,不准后退,应顺岔子方向缓缓前移, 使机车车辆全部越过道岔尖轨后停轮处理。在未处理或无法修理时,

越过尖轨后需后退时,应有公务人员将道岔搬顺向尖轨未挤坏的一侧钉固后方准后退。 ⑵:机车车辆通过后,复救人员做好防护,拆除断螺栓及损坏其他物件。更换完毕,调整尖轨缝隙小于1mm,方可通车。 2:脱轨事故 ⑴:当机车车辆脱轨后,在专业人员未到达现场前,不准移动以免处理方法不当而扩大了事故的破坏程度,延长了事故起复时间 ⑵:车轮脱轨根据空重与现场条件,可分别选用:人字型复轨器、便携式复轨器或起重吊车复位。如脱轨轮对离钢轨过远,可预先钉放逼轨拉近距离,再放上以上复轨器。人字型复轨器必须做到正确安放(左人右入,大筋在外,小筋在内)并固定牢固。 3:冲突撞车事故

新建青连铁路工程防洪应急预案演练(脚本)

新建青连铁路工程防洪应急预案演练(脚本)

新建青连铁路工程ZQ-4标 防洪应急预案演练(脚本)青连铁路工程项目经理部路基分部

防洪应急预案演练脚本 (全体参演人员统一穿工作服按照分组牌面向主席台,列纵队,观摩人员在观摩区站好,一台挖掘机、一台推土机和一台装载机在级配站外待命,应急物资库备好救援物资,准备好10把铁锹和40个袋子。) 解说员【】: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大家好!欢迎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莅临指导梭罗树级配拌和站防洪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现场,对您的到来我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及衷心的感谢!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今天光临我们演练现场的有:中铁济南监理公司青连项目部监理分站站长李玉鸿一行;中铁三局青连铁路工程ZQ-4标项目经理部安全总监多为明、安质部长贾林林一行。参加本次应急演练观摩的还有中铁三局青连铁路工程ZQ-4标项目经理部各分部。首先在演练开始之前,有请此次演练总指挥路基分部经理周伍艺致欢迎词。 【】:首先我代表中铁三局集团青连铁路工程ZQ-4标项目经理部路基分部全体参建人员,对在百忙之中前来我分部参加和指导防洪应急演练活动的各位领导及来宾表示热烈 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掌声)!2015年是全国第十四个安全生产月,今年的主题是“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文件精神,按照集团公司和青连建指“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今天我们在梭罗树级配碎石拌和站举行防洪应急预案演练,此次演练的目的有三个: 1、通过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一旦发生险情施工人员能安全、有序的撤离,最大程度保护人身安全。 2、通过演练检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综合调度能力,锻炼提高各应急救援组的协调作战和救援能力,使全体员工、作业人员掌握应急救援程序和方法,熟悉救援过程,提高施工作业人员的险情预防意识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3、检验应急救援方案是否符合实际,便于现场操作,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保证员工的生命安全。 最后预祝演练圆满成功,谢谢。 【解说员【】】:下面请演练现场指挥、分部总工王海叶对演练准备情况进行确认。 【】各小组注意,梭罗树级配碎石拌和站防洪应急救援演练即将开始,请各小组及参演人员报告准备情况。 (场景:各小组依次报数1、2、3、4、5、6……) 【】:抢险救援组准备完毕。

铁路事故等级分类

铁路事故等级分类 一般A类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较大以上事故的,为一般A类事故: (1)造成2人死亡。 (2)造成5人以上10以下重伤。 (3)造成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列车及调车作业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相撞,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 ①繁忙干线双线之一线或单线行车中断3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双线行车中断2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 ②其他线路双线之一线或单线行车中断6小时以上10小时以下,双线行车中断3小时

以上10小时以下。 ③客运列车耽误本列4小时以上。 ④客运列车脱轨1辆。 ⑤客运列车中途摘车2 辆以上。 ⑥客车报废1辆或大破2辆以上。 ⑦机车大破1台以上。 ⑧动车组中破1辆以上。 ⑨货运列车脱轨4辆以上6辆以下。 一般B类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一般A类以上事故的,为一般B类事故:

(1)造成1人死亡。 (2)造成5人以下重伤。 (3)造成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列车及调车作业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相撞,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 ①繁忙干线行车中断1小时以上。 ②其他线路行车中断2小时以上。 ③客运列车耽误本列1小时以上。 ④客运列车中途摘车1辆。 ⑤客车大破1辆。 ⑥机车中破1台。 ⑦货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4辆以下。

一般C类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一般B类事故以上事故的,为一般C类事故:(1)列车冲突。 (2)货运列车脱轨。 (3)列车火灾。 (4)列车爆炸。 (5)列车相撞。 (6)向占用区间发出列车。 (7)向占用线接入列车。

(8)未准备好进路接、发列车。 (9)未办或错办闭塞发出列车。 (10)列车冒进信号或越过警冲标。 (11)机车车辆溜入区间或站内。 (12)列车中机车车辆断轴,车轮崩裂,制动梁、下拉杆、交叉杆等部件脱落。 (13)列车运行中碰撞轻型车辆、小车、施工机械、机具、防护栅栏等设备设施或路料、坍体、落石。 (14)接触网接触线断线、倒杆或塌网。 (15)关闭折角塞门发出列车或运行中关闭折角塞门。 (16)列车运行中刮坏行车设备设施。 (17)列车运行中设备设施、装载货物(包括行包、邮件)、装载加固材料(或装置)超限(含按超限货物办理超过申报批准尺寸的)或坠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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