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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制度

中小学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制度
中小学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制度

学校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中小学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会计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办中小学校,县内其他学校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内部控制,是指中小学校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控制目标主要包括:合理保证学校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资源使用的效率和效果。

第四条内部控制制度应遵循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学校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评价和监督全过程,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全面控制。

2、重要性原则。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内部控制应当特别关注学校重要经济活动和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

3、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学校内部的部门管理、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第五条学校法人应对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性实施负责。

第六条各级各类学校应当根据本制度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防范体系,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中小学校内部控制的主要方法有:

1、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内部控制关键岗位,明确划分职责权限,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

2、内部授权审批控制。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关责任,建立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会签制度。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办理业务。

3、预算控制。强化对经济活动的预算约束,使预算管理贯穿于单位经济活动的全过程。

4、财产保护控制。建立资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机制,采取资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资产完整。

5、会计控制。建立健全本单位财会管理制度,加强会计机构建设,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强化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处理程序。

6、信息内部公开。建立健全经济活动相关信息内部公开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信息内部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程序。

第二章风险评估的内部控制

第八条中小学校应当建立适合本单位的经济活动风险定期评估机制,对经济活动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系统、客观评估。经济活动风险评估要每学期进行一次。

第九条中小学校开展经济活动风险评估应当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风险评估工作小组,定期将经济活动风险评估报告及时提交单位领导班子,作为内部控制的依据。

第十条中小学校进行单位层面风险评估时,应重点注意以下方面:

1、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情况。中小学校应当确定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工作。应当建立单位各部门在内部控制中的沟通协调和联动机制,充分发挥财会、内部审计、纪检监察、政府采购、基建、资产管理等部门或岗位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

2、内部控制机制的建设情况。中小学校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监督要实现有效分离,权责对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集体研究、专家论证和技术咨询相结合的议事决策机制。重大经济事项的内部决策,应当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重大经济事项的认定标准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3、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及工作人员的管理。内部控制关键岗位主要包括预算业务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以及内部监督等经济活动的关键岗位。学校要加强内部控制工作人员管理,各岗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加强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升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要建立定期培训、评价、轮岗等机制,明确轮岗周期,不具备轮岗条件的单位应当采取专项审计等控制措施。

4、会计人员及财务信息编报的管理。中小学校应当根据《会计法》的规定,配备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会计人员,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第十一条中小学校进行经济活动业务层面风险评估时,应重点注意以下方面:

1、预算管理情况。预算编制过程中单位内部各部门间应当充分沟通协作,预算编制与资产配置应科学合理,与具体工作相对应;应按照批复的额度和开支范围执行预算,进度合理,没有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等情况;

决算编报应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2、收支管理情况。收入应实现归口管理,按照规定及时向财会部门提供收入的有关凭据,按照规定保管和使用印章和票据等;发生支出事项时应按照规定审核各类凭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杜绝使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等情形。

3、政府采购管理情况。应当按照预算和计划组织政府采购业务,按照规定组织政府采购活动和执行验收程序,保存政府采购业务的相关档案。

4、资产管理情况。实现资产归口管理,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账实不符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按照规定处置资产。

5、建设项目管理情况。应该按照概算投资;严格履行审核审批程序;建立有效的招投标控制机制;按照规定保存建设项目相关档案并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第三章预算管理的内部控制

第十二条各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执行、决算与评价等内部管理机制。应根据《预算法》、《中小学预算编制制度》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学校预算编制领导小组,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结合学校特点、发展目标和计划、学校收支及资产状况等因素,合理编制本学校财务收支及政府采购预算。

第十三条中小学校的预算编制应当做到程序规范、方法科学、编制及时、内容完整、项目细化、数据准确。应根据稳健性原则,合理编制学校收入预算;根据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等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本着量入为出、收支平衡、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按照政府支出分类科目,合理编制支出预算。中小学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四条中小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批准的支出预算项目和科目,不得随意变更或调整。确需调整的,由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逐级上报审批后,按规定程序实施。没有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

第十五条中小学校应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的管理,实行月用款计划制度,合理安排各月支出,落实管理责任,保证预算执行进度。学校要及时分析收支情况,规范办理收支,保证年度预算的顺利完成。

第十六条中小学校应该按照规定如实编报年度决算,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

第四章收入支出的内部控制

第十七条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收入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应当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不相容岗位互相分离。出纳不得监管稽核、会计档案管理和收入、支出、债权、

债务账面的登记工作。

第十八条涉及政府非税收入收缴职能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和标准征收,按照规定开具财政票据,做到收缴分离、票款一致,并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或者私分。

第十九条中小学校应加强现金收支的管理。

1、现金的收支应有专职出纳负责,不得多人管理,以免责任不清。现金的收支要及时逐笔登记入账,做到日清月结;不得“坐支”现金,现金收入须当天存入开户银行;存取大量现金要配用专车并有两人以上陪同办理,确保资金的安全;不准以白条或借据抵库,任何人不经单位负责人批准不得借用现金。

2、出纳员收款时,必须凭上级部门、同级业务部门、物价部门或经主要领导签发的批示或文件,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或统一收据收费并记账。出纳员付款时,要凭单位领导和分管财务负责人及经办人三人以上签字且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付款;大额支出要有两人以上经办人。

3、严禁一人保管收付款所需的全部印章。财务专用章应当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应当由本人或者授权人员保管。负责保管印章的人员要配置单独的保管设备,并做到人走柜锁。

4、按照规定应当由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应该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5、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或会计主管要不定期突击盘点现金;根据银行核准的限额备用金必须用保险柜保管,切忌用木箱、木柜保管现金或放在办公桌抽屉内及随身携带等。

6、分管财务负责人要不定期对收支票据进行复核审查。

第二十条中小学校应加强银行存款的管理。应根据同级或上级财政部门的规定开设银行存款账户,不非法私设账户,不出租出借账户。银行预留印鉴由两人分管,出纳保管财务专用章,会计保管法人手章。空白支票由出纳保管。分管印鉴或票据的人员外出时,应将所分管的印鉴或票据交由领导指定的第三人代管,严禁将全套印鉴和票据交由同一人保管,分管印鉴的人员不得私自交于他人代管或代盖。

第二十一条中小学校应加强支出管理。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本校情况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备案。

第二十二条中小学校各项支出应当按照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中小学校支出严格实行校长负责制下的审批制度,坚持民主理财、阳光理财、科学理财。

第二十四条中小学校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不得混用;公用经费支出不得用于教职工福利等人员支出。

第二十五条中小学校应严格规范各项业务费用支出。

1、公务出差费用支出:中小学校的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与维护费用及其他交通费用应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按《昌黎县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报销差旅费。外出开会办事原则上不得租车,差旅费报销要一事一单注明事由,出差县外的差旅费报销应附相应的通知和相关批准手续等材料。

2、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中小学校要认真执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建立公务接待的相关制度,切实加大控制力度。各学校业务接待必须坚持勤俭节约,量力而行的原则,对各类活动或来客确需接待的,原则上安排在学校食堂就餐。每年(每学期)接待费用支出严格控制在公用经费开支规定标准以内。

3、中小学校严禁变相消化业务交流费及其他业务费用。对经查实变相消化业务交流费及其他业务费用的,给予通报批评,且对消化部分的费用支出由经办人个人承担。

第二十六条各级财政拨入的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第二十七条各中小学校从国家或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按照规定专款专用,不允许挤占挪用。

第二十八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从事经营活动。非义务教育学校开展非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经营支出与经营收入应该配比。

第二十九条中小学校应加强支出绩效管理,各项支出要有明确目标,支出形成的结果要对照目标进行绩效评价,以此促进中小学校增强效益观念,加强支出管理,以合理的支出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

第五章政府采购的内部控制

第三十条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业务预算与计划管理。建立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等部门或岗位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根据本单位实际需求和相关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第三十一条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管理。根据规定的验收制度和政府采购文件,由指定部门或专人对所购物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其他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第三十二条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业务的记录控制。妥善保管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各类批复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等政府采购业务相关材料.定期对政府采购业务信息进行分类统计,并在内部进行通报。

第三十三条对于涉密政府采购项目,单位应当与相关供应商或采购中介机构签订保密协议或者在合同中设定保密条款。

第六章资产的内部控制

第三十四条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现金、各种存款及存货等流动资产的内部管理。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对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存货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对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

第三十五条对于不能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一般资产(存货),如篮球排球等体育用品、专业室的仪器仪表、办公室的饮水机钟表等有使用价值的资产要建立一般资产(存货)台帐,登记数量与金额,报废时要及时进行销账处理,同时上报支付中心备案。

第三十六条对于消耗性的办公用品,如笔、纸、墨盒等要建立物品出入台账,且要有专人负责,购入时登记入册,要有购买人签字,并且须与在支付中心报账时的五人签字清单相符,支出时要有领用人签字,防止学校虚开发票,确保学校流动资产的真实性。

第三十七条中小学校要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要设置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及固定资产卡片,详细记载固定资产的名称、类别、编码、规格、型号、购置日期等,完整反映固定资产情况。

第三十八条中小学校要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每学期结束时都要进行一次,在财务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进行盘点时至少2人在场,其中一人为科室负责人,另一人为盘点人,盘点完毕要有科室负责人及盘点人签字。学校根据清查结果编制固定资产盘亏、盘盈表,报请有关部门审批后进行账务处理。

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当查明原因,及时按规定程序处理。

第三十九条固定资产报废,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中心校、教育局、国资办)。处置毁损、报废固定资产过程中所取得的收入扣除处置费用后的净收入,应当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四十条中小学校出租、出借资产,应当按照规定经县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报县财政局审批。

第四十一条中小学校无偿调拨(划转)、对外捐赠、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废报损资产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鉴定或者评估,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其中闲置校舍处置要严格遵守《昌黎县闲置校舍处置办法》的各项规定。

第七章建设项目的内部控制

第四十二条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内部管理制度。单位应当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内部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项目建议和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概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竣工决算与竣工审计等的科学与规范。

第四十三条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建设项目相关的议事决策机制,严禁任何个人单独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决策过程及各方面意见应当形成书面文件,与相关资料一同妥善归档管理。

第四十四条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对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做好相关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第四十五条校舍维修、校园美化、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维修(建设)方案并进行资金预算,方案和预算报送县教育局,经县教育局审核同意并备案后,再办理相关手续与实施。单项支出达5000元以上的项目完工后,要由有关人员验收,需要审计的要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报账。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难矣哉。——《论语?阳货》

中小学内部控制制度

中小学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中小学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会计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办中小学校,县内其他学校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内部控制,是指中小学校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控制目标主要包括:合理保证学校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资源使用的效率和效果。 第四条内部控制制度应遵循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学校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评价和监督全过程,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全面控制。 2、重要性原则。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内部控制应当特别关注学校重要经济活动和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 3、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学校内部的部门管理、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第五条学校法人应对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性实施负责。 第六条各级各类学校应当根据本制度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防范体系,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中小学校内部控制的主要方法有: 1、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内部控制关键岗位,明确划分职责权限,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 2、内部授权审批控制。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关责任,建立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会签制度。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办理业务。 3、预算控制。强化对经济活动的预算约束,使预算管理贯穿于单位经济活动的全过程。 4、财产保护控制。建立资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机制,采取资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资产完整。 5、会计控制。建立健全本单位财会管理制度,加强会计机构建设,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强化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处理程序。 6、信息内部公开。建立健全经济活动相关信息内部公开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信息内部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程序。 第二章风险评估的内部控制 第八条中小学校应当建立适合本单位的经济活动风险定期评估机制,对经济活动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系统、客观评估。经济活动风险评估要每学期进行一次。 第九条中小学校开展经济活动风险评估应当成立由校长任

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管理制度

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管理制度 1.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主体为由财务管理核算中心、纪检信访科和相关业务科室中相关人员组成的内部监督联合工作小组。 2.内部监督联合工作小组成员。 3.内部监督的内容包括: (1)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是否实现有效分离;权责是否对等;议事决策机制是否建立;重大经济事项的认定标准是否确定而且一贯地执行。 (2)内部管理制度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尤其是国家明确的标准、范围和程序;内部管理制度是否符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 (3)授权审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关责任是否明确;授权审批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未经授权审批就办理业务的情形;是否存在越权审批、随意审批情形。 (4)岗位责任制是否建立并得到落实;关键岗位轮岗制度是否建立或采取了替代措施,是否存在不相容岗位混岗的现象。 (5)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是否具备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资格和能力。 (6)是否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及管理情况。

(7)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产管理、基建管理、人事管理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是否建立并得到有效执行。 (8)预算执行分析机制是否建立并得到有效执行。 (9)预算与决算相互反映、相互促进的机制是否建立并得到有效执行。 (10)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是否建立并得到有效执行。 (11)收支是否实施归口管理并得到有效执行。 (12)印章和票据的使用、保管是否存在漏洞。 (13)相关凭据的审核是否符合要求。 (14)定期核查的机制是否建立并得到有效执行。 (15)政府采购活动是否实施归口管理并得到有效执行。 (16)政府采购部门与财会部门、资产管理等部门之间是否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并得到有效执行。 (17)政府采购申请的审核是否严格。 (18)验收制度是否建立并得到有效执行。 (19)是否妥善保管政府采购业务相关资料。 (20)各类资产是否实施归口管理并得到有效执行。 (21)是否按规定建立资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和账实核对等财产保护控制措施并得到有效执行。 (22)与建设项目相关的议事决策机制和审核机制是否

内部控制考核评价细则方案

内部控制考核评价细则方案 为顺利开展内部控制考核评价工作,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评价指标 医院内部控制考核评价采用量化评价的方式,设置评价指标,分别为单位层面评价指标分为6 类21 项指标,业务层面评价指标分为6类15项指标。 二、考核考核评价操作细则 (一)单位层面指标 1. 内部控制建设启动情况指标 成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制定、启动相关的工作机制。 本单位应启动内部控制建设,成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由医院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建立内部控制联席工作机制并开展工作,明确内部控制牵头部门(或岗位)。 开展内部控制专题培训。 本单位应针对国家相关政策,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以及本单位内部控制拟实现的目标和采取的措施、各部门及其人员在内部控制实施过程中的责任等内容进行专题培训。 开展内部控制风险评估 应基于本单位的内部控制目标并结合本单位的业务特点开展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并建立定期进行风险评估的机制。

2. 医院主要负责人承担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责任情况指 标。 医院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会议讨论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相关的议题。 医院主要负责人应主持召开会议讨论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议题。 医院主要负责人主持制定内部控制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 制。 医院主要负责人应主持本单位内部控制工作方案的制定、修改、审批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工作机制。 医院主要负责人主持开展内部控制工作分工及人员配备等工作。 医院主要负责人应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统一领导和统一协调,主持开展工作分工及人员配备工作,发挥领导作用、承担领导责任。 3. 对权力运行的制约情况指标。 权力运行机制的构建。 并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 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本单位应建立与审计、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或岗位联动的权力运行监督及考评机制,以定期督查决策权、执行权等权力行使的情况,及时发现权力运行过程中的问题,予以校正和改进。

长城军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制度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面评价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情况,规范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和评价报告,揭示和防范风险,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是指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第三条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自我评价工作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自我评价工作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单位、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客观性原则。自我评价工作准确地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四)及时性原则。自我评价工作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当经营管理环境或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重新评价。 第四条内控评价范围包括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子公司主要经

营活动和业务流程。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和最终责任者,负责制定公司内部控制基本管理制度和规章,决议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批准涉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整改意见以及决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和检查工作的合理性和充分性等。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授权审计委员会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组织、领导、监督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议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方案; (二)审议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审议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整改意见; (四)领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以下称审计监察部)推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五)协调公司管理层推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和缺陷整改工作。 第七条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及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审议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八条公司管理层负责协助、支持和配合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按要求整改内部控制缺陷。 第九条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落实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评价的工作要求,负责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模版)范文

XXX股份有限公司 201X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及公司自身经营特点与所处环境,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保障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有效执行,确保了公司的稳定经营,现就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进行自我评价。 一、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目标、遵循的原则和包括的要素 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 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一)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1、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 实完整; 2、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二)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 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 和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 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 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5、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 本实现有效控制。 (三)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包括的要素 1、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是公司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包括治理结构、机 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 2、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公司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 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3、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 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4、信息与沟通。信息与沟通是公司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 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企业内部、企业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5、内部监督。内部监督是公司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二、内部控制建设情况的认定 (一)控制环境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有关 监管部门的要求及《X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学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学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学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学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为了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结合本单位的情况,促进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和健全,加强内部监督,进一步规范经费使用和经费运作的行为,特制订本规范。预算管理的内部控制 一、财务预算是预算管理的重要内容。财务预算是指制订一定时期内全部经济活动各项目标的计划和相应措施,并以货币及其他数量形式来反映和说明。预算管理是对单位业务流、资金流、信息流、人力资源流的综合与控制。 二、每年末,学校各部门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编制下年度较详细的经费预算方案,由财务部门汇总后,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后,上报区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对部门预算编制负责,校长对年度预算方案负责。 三、建立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制度。每月财务部门分析预算指标的执行情况,如发现执行情况与预算方案有较大差异时,需变更预算方案,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提出调整方案。四、建立预算工作的授权批准制度。校内各部门负责人,授权对本部门内的预算工作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当在职权范围内,按审批后的意见办理预算工作。五、为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对预算的调整,必须经过申请、审议、批准等程序。 1、预算调整的申请:

必须由部门预算执行人或编制人提出申请,说明调整的理由、调整的初步方案和调整前后的预算指标对比,以及调整后预算的负责人、执行人等情况。 2、预算调整的审议: 对部门预算执行人或编制人提出的调整申请数,应经过校长办公会议审议,提出审议意见,担任审议的部门和人员应由校领导指定,审议意见应包括对申请同意、反对或补充修改的内容等。审议人应对审议意见负责。 3、预算调整的批准: 经审议的预算调整申请,压滤机滤布厂家才可报送有关领导批准。批准人应在审阅有关资料后提出书面意见,然后下发给申请人遵照执行。 六、预算方案制定后,预算执行者对预算进行管理,除建立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制度外,校内各预算部门要加强自查。根据实际情况,可按时、按文、按部门进行必要的互查。总结预算目标与预算执行差距,把预算执行情况纳入年终考评。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 一、货币资金是指以货币形态存在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二、保持现有银行存款开户的情况,如有需要,需另设帐户,包括银行汇票存款、信用证存款、外埠存款、外币存款等,必须由校领导集体讨论而定,并报批上级领导。 三、货币资金实行钱帐分管,指派合格的业务人员来办理货币资金的收付业务。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与评价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与评价

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与评价 【摘要】加强和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已成为当前我国会计理论界和实务界最为关注的焦点之一。2008年6月28日,财政部、审计署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标志着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取得重大突破。本文从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出发,分析了企业内部控制和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关系,提出了会计师事务所加强和完善企业内部控制的措施。 【关键词】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制度;外部监督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财务舞弊以及由此带来的损失空前严重,引起了相关部门和理论界的高度重视。上市公司会计造假案件的数量逐渐上升,且金额越来越大,影响面也越来越广。从我国内地的琼民源、郑百文、大庆联谊、蜀红光、银广厦、科龙电器、银河科技、天津磁卡,以及2004年台湾的博达、讯碟、皇统这一连串科技股舞弊案,再到美国的安然(Enron)、施乐(Xerox)、世界通讯(WorldCom),波及美、亚的会计舞弊案件此起彼伏,接连不断。导致这些财务舞弊案件和审计失败案例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认识不到位,缺乏严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以及执行不完善,和注册会计师不重视对企业内部控制的分析与评价是两个重要原因。 一、研究现状 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会计理论界对内部控制的研究逐渐深化。1992 年9月,美国反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的赞助组织委员会(COSO)发布的《内部控制整体框架》的研究报告对内部控制的概念论述得最为全面。该研究报告认为,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包括5个相互联系的要素,即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传递和监督。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对内部控制理论的研究由来已久,但通过法律手段推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制度,则属于由频繁发生的财务舞弊案件所带来的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制度创新。在内部控制评价理论和实务的发展方面,美国一直走在世界前列。最初,美国独立审计的业务范围主要侧重于财务鉴证方面。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独立审计的范围开始扩展为包含内部控制评价在内的管理鉴证。而随着安然、施乐、世通等一系列会计案件的出现,美国对内部控制评价的重视程度则更为加强。美国国会于2002年7月25 日通过的《萨班斯法案》开启了一个新的会计审计与资本市场监管时代。该法案对公司的内部治理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上市公司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在国内,1999年修订的《会计法》第1次以法律的形式对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提出原则要求,财政部随即连续制定、发布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等7项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审计署、国资委、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以及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等也从不同角度对加强企业内部控制进行了规范。2001年10月,我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做好证券公司内部控制评审工作的通知》,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欧普康视”)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企业管理者的自我评价

企业管理者的自我评价 篇一:自我鉴定(工商企业管理)我叫李坤,2010年起在山东大学网络教育的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学习,以下是我对我几年的学习所做的一个自我鉴定。 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学习这几年,我始终坚持天道酬勤的原则,一日三省,自信品格的日趋完善;勇于行事,务实求新,自信工作有所成绩;三更灯火,寒窗苦读,相信学有所成。期间,我始终以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为目的,以个人的全面发展为奋斗方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奋力拚搏、自强不息,我逐渐成为了一个能适应社会要求的新时代大学生,并为做一个全能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打下坚实的基础,选择工商企业管理这门专业,不是因为它是择业的“冷门”或者“热门”而是我喜欢这门专业喜欢这个行业。再有就是学习的同时我也培养了自己独立思考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古语虽有“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的真谛,但是“黄金屋”和“颜如玉”也是需要自己去探索研究才能发现的,所以我饱读古今中外各类图书,不仅丰富了自己,而且从中领悟到思考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所以我同时也认真学习各种专业知识,发挥自己的特长;挖掘自身的潜力,结合每年的暑期社会实践机会,从而逐步提高了自己的学习能力和分

析处理问题的能力以及一定的协调组织和管理能力。 出生于山东的我优点是:诚实守信,热心待人,勇于挑战自我。为人处世上,我坚持严于律已,宽以待人,"若要人敬已,先要已敬人" ,良好的人际关系正是建立在理解与沟通基础之上的。学习上认真刻苦,同时作为一名即将毕业的工商企业管理的大学生,我所拥有的是年轻和知识,使我不畏困难,善于思考,但年轻也意味着阅历浅,更需要虚心向学。我也深知,毕业只是求学的一小步,社会才是一所真正的大学,我还要继续努力。 我认为总结只是纸上谈兵,而真正的挑战还在后面,所以我会时刻提醒自己,不骄不躁,冷静的对待今后的每一次挑战,做一个真正的全能型社会主义建设者!我相信我可以。 篇二:企业仓库管理自我评价对工作充满激情,专业知识扎实,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强烈的责任心和集体荣誉感。做事认真仔细,能吃苦耐劳,知识面广,心理素质好,对新事物学习和接受很快,承受压力强本人性格开朗,做事谨慎负责,适应力强,勇于接受新挑战,善于沟通,交际能力强,具有团队精神,有良好的个人素养。学习能力强,能灵活处理日常事务;对数字有独特的敏感度,熟悉目标管理,能完成每月公司制定的销售任务,可以独立完成上级交办的各种

集团内部控制制度检查评价与考核办法

内部控制检查评价与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正确评价XX集团内部控制,遵循国内外监管要求,根据《内部控制手册》(以下简称内控手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内部控制检查评价与考核工作的领导和职责分工XX集团内部控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XX集团内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XX集团内部控制检查评价与考核工作。 XX集团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XX集团内控办公室)负责指导或组织日常检查评价,组织XX集团年度综合检查评价;根据需要组织专项检查评价;督促整改,编制XX集团自我评价报告;拟订考核方案并报告XX集团内控领导小组。 第三条内部控制检查评价依据和目的 内部控制检查评价以XX集团内控手册或其实施细则为依据,获取与内部控制有效性相关的证据,并合理保证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对相关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做出

评价。 设计和运行有效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XX集团内控手册及其实施细则涵盖了所有重要业务,并根据风险设置了合理的细化控制目标和对应的控制活动; (2)控制活动得到了持续一致的运行,相关岗位具备控制必需的权限和能力; (3)部门职责体现内控要求。 第四条XX集团内部控制检查评价机制和形式 XX集团实行“总部检查评价”和“单位自查”两级内部控制检查评价机制。其中,“总部检查评价”包括“XX集团年度综合检查评价”和“审计部独立检查评价”;“单位自查”包括“企业内控自查”和“总部部门内控自查”。 “XX集团年度综合检查评价”是XX集团内控领导小组组织对各单位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的综合检查与评价,每年根据管理需要和外部监管要求,选取一定数量的总部有关部门、分(子)公司、研究院,进行检查评价。 “审计部独立检查评价”是审计部每年对总部有关部门及至少对25家分(子)公司、研究院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进行独立检查评价。检查评价结果报XX集团内控领导小组审定后,作

内部控制评价办法

内部控制评价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引导员工掌握公司内部控制的要求,促进其自觉遵守公司内部控制的各项规定。 第三条公司应对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董事会和管理层应通过对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缺陷和实施中是否存在问题,并应督促相关部门、子公司及时予以改进,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工作并授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公司审计部负责内部控制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并配备专门的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人员。审计部直接向董事会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五条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单位、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准确地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第二章内部控制评价频次、内容、程序和方法 第六条公司审计部应在每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一次持续性监督检查。公司审计部还应视情况不定期的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开展各项专项检查、抽查等监督工作。 第七条公司审计部在进行年度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前,应当制订年度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在审核通过后实施。 第八条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应用指引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确定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内容,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第九条检查的内容主要是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各业务环节或事项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存在缺陷;内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实施,是否出现过重大风险及控制处理的情况。 第十条公司审计部开展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工作时,可以采取谈话、现场考察、财务审计、文件审核等方式进行。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对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工作有配合义务,接受检查的部门或子公司的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按审计部的要求,及时提供检查所需的凭证、报表、文件等相关资料,如实回答检查人员的提问。

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完整版

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企业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有效地进行财务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等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单位为了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防范各种经营风险,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工程项目部等。 第四条各单位可以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或补充规定,并报公司备案。 第五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要求是: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各类业务的决策、审批、实施、反馈、处理和监督程序;明确划分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权限,建立严密的授权与审批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实施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内部审计。 第六条各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因违反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和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条各单位应建立对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评估评价制度,定期进行评估评价。 第八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负责。 第二章货币资金 第九条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银行存款包括存入商业银行的存款、存入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存款和存入系统内部结算中心的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包括外埠存款、银行

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在途货币资金等各种其他货币资金。 第十条各单位的货币资金应当由本单位财务部门统一集中管理。各类货币资金的收付业务,应当由财务部门统一办理。其他部门未经财务部门授权和委托,不得办理任何收付款业务或出具收付款单据。 第十一条各单位应对货币资金实行预算管理。由单位负责人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提出年度预算要求,由各职能部门提出本部门支出预算,经财务部门审核、综合平衡后,报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下达执行。 在预算内的支出,可以根据使用范围,由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使用;超过预算的支出,应由业务部门提出追加预算,按预算批准程序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出纳人员是负责保管和办理货币资金收付业务的会计人员。设置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的单位,必须配备出纳人员,禁止其他人员代行出纳人员职责。 选配出纳人员,必须对其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进行全面考察。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曾因经济问题受过处分或调离会计、出纳岗位的人员,均不得担任出纳工作。严禁临时外聘出纳人员。 财务部门负责人要随时掌握出纳人员和其他经管货币资金业务人员的情况。对有赌博恶习、缺乏责任感以及法纪观念淡薄的人员,要及时调离岗位。 第十三条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禁止会计(指出纳岗位以外的其他会计岗位,下同)出纳一人兼。出纳岗位业务量较少时,在不影响办理出纳业务的前提下,出纳人员可兼任除上述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 第十四条出纳人员办理货币资金收付业务,必须以会计人员填制或经会计人员审核签字的合法凭证为依据。无会计人员填制或审核签字的合法凭证,出纳人员不得擅自办理收付款业务。收付款凭证、收据、借据等货币资金收付凭证应当由会计人员保管和填制,出纳人员不得代为保管或填制。

最新学校内部控制制度

2018年学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学校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包括:合理保证学校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一、学校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学校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全面控制。 (二)重要性原则。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内部控制应当关注单位重要经济活动和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内部的部门管理、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二、学校内部控制的控制方法 (一)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设置内部控制关键岗位,明确划分职责权限,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

(二)内部授权审批控制。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关责任,建立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会签制度。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办理业务。 (三)归口管理。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采取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并确定牵头部门或牵头人员等方式,对有关经济活动实行统一管理。 (四)预算控制。强化对经济活动的预算约束,使预算管理贯穿于单位经济活动的全过程。 (五)财产保护控制。建立资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机制,采取资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六)会计控制。建立财会管理制度,实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处理程序。 (七)单据控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经济活动业务流程,在内部管理制度中明确界定各项经济活动所涉及的表单和票据,要求相关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填制、审核、归档、保管单据。 (八)信息内部公开。实行经济活动相关信息内部公开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信息内部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程序。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建立会计机构,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内部控制评价考核管理规定

内部控制评价考核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明确、规范公司内部控制考核标准的内容和应用,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内部控制考核管理工作。 3 术语和定义 3.1 内部控制考核 本规定所称的内部控制考核是指按照统一的标准,财务处对所属各单位、所属各单位对本单位各科室的内部控制工作整体情况进行的考核评价。内部控制考核分为三部分:1、以“内部控制综合评价”指标为具体体现的绩效考核; 2、以“三基”工作为考核对象的基础工作考核; 3、以“一贯到底”为宗旨的所属各单位对本单位内部科室的考核。 4 职责 4.1 财务处 4.1.1 是公司内部控制考核的主管部门; 4.1.2 负责制修订公司内部控制考核标准内容; 4.1.3 负责组织公司内部控制考核工作实施; 4.1.4 负责出具公司各单位内部控制考核结果; 4.1.5负责各单位内控工作的综合评定,出具评价结果和运行通报。

4.2 人事处(党委组织部)(以下简称人事处) 负责将财务处出具的各单位内控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和三基考核。 4.3 所属各单位内控工作主管部门 4.3.1 是本单位内部控制评价考核的主管部门; 4.3.2 负责本单位内控考核工作具体实施,出具各科室内控考核结果; 4.3.3 负责本单位内控考核材料报送,积极配合财务处的考核工作。 5 管理内容 5.1 绩效考核标准 依据公司对所属各单位绩效考核的内部控制评价指标,细化考核标准,考核内容包括不发生重大缺陷和实质性漏洞、单位自我测试情况、公司测试情况、挂牌监督例外事项执行情况。其中挂牌监督例外事项根据前一年公司整体测试情况,在本年年初由财务处编制下达。 具体考核内容、标准分值和评分标准详见附录A《公司内控运行质量评价标准-绩效》。 5.2 “三基”考核标准 依据公司对所属各单位“三基”考核的内控业务部分,细化考核要求,按照公司统一的考核项目要求,考核内容分为内控基础工作、内控年度工作和基本功训练三部分。 5.2.1 内控基础工作内容包括: a) 内控管理岗位和部门设置情况; b) 内控工作计划和考核落实情况;

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18年度部控制评价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2018年部控制体系建设总体概况 (3) 第二部分2018年部控制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4) 一、部控制评价工作组织 (4) 二、部控制评价依据 (4) 三、2018年度部控制评价围 (4) 四、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5) 五、部控制体系评价 (6) 六、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9) 七、部控制缺陷及整改情况 (10) 八、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10) 九、对集团推动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1)

第一部分*****2018年部控制体系建设总体概况*****医药有限公司根据*****及风险合规部的要求开展控体系建设, 根据《*****有限公司部控制评价制度》,于2018年11月9 日下发了《关于2018年控评价工作的通知》,搭建了*****控管理的组织架构,明确了工作职责,将*****2018年控工作划分为三个工作阶段,第一阶段培训及准备、第二阶段实施(含样本抽取、底稿填写、缺陷表上报等)己完成,第三阶段对缺陷项进行整改。现在2018年*****控评价工作己基本完成。 *****在已有风险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部控制体系建设,完善控评价机制。2018年在公司本部开展了控评价培训会两场,组织***** 医药有限公司各部门进行控底稿填报及缺陷收集工作。根据《2018年度控评价工作方案》,*****应于2019年元月完成缺陷的整改跟踪,*****在分析控底稿及缺陷汇总表的基础上,并形成《*****医药有限公司 2018年度部控制评价报告》(即本报告)。

第二部分*****2018年部控制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部控制评价工作组织: *****医药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9日下发通知成立*****控领导小组并下设工作小组,11月13日通过*****第三十三期总经理办公会议并于2018年11月13日形成会议纪要,对控评价工作进行底稿填写要求及实际操作练习等培训工作。*****总经理办公会对*****整体工作情况、缺陷整改进行审议。*****控领导小组为控评价工作的领导机构,由*****任控领导小组组长,*任副组长,由*********任组员。控领导小组负责审议*****控评价工作方案,整理控工作组填报的底稿,评价过程中的总体把控、质量监控、进行重要决策、协调工作等,并将《*****医药有限公司2018年度部控制评价报告》(即本报告)提交*****有限公司审议。*****控工作组负责具体评价工作、资料收集、样本收取、底稿填报。 公司在2018年度未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开展部控制评价工作;未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部控制进行独立审计并出具部控制审计报告。 二、*****部控制评价依据 *****医药有限公司根据*******企业部控制规体系有关规定,结合*****的实际,按照“全面性、重要性、客观性、风险导向、一致性”等原则,制定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并统一部署在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全面、有序地评价。 三、2018年度部控制评价围

内部控制自我评估 CSA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合理保证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及其持续有效的执行,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达到监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要求,公司需要定期全面评价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情况,揭示和防范风险。根据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指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中所称的公司包括下设全资子公司。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是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第三条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应遵循的原则: (一)全面统一原则。评价范围应覆盖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全过程,涉及所有部门和岗位;评价的准则、程序和方法应保持一致。 (二)独立性原则。评价应由公司及各控股、参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独立进行。 (三)公正性原则。评价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四)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单位、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五)及时性原则。评价应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持续进行,当经营管理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重新评价。

第二章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组织体系 第四条董事会认定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并审定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整改意见,对在督促整改中遇到的困难进行协调,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条总经理是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的负责人,审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方案,听取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六条审计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评价实施时可以从各部门抽调具有相应胜任能力人员组建评价检查组,也可以委托中介机构实施内部控制评价。 第七条各单位部门结合日常掌握的业务情况,开展本部门的内控自查、测试和评价工作,提出本部门自评重点关注的业务或事项。 对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或报告的缺陷,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 第三章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内容 第八条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贯穿于重要的营运环节及经营活动,围绕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控制要素,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第九条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应当形成工作底稿,详细记录执行评价工作的内容,包括评价要素、主要风险点、采取的控制措施、有关证据资料以及认定结果等。 第四章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程序和方法 第十条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 一、准备阶段: (一)审计部制订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方案,根据公司内部监督和管理要求,分析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高风险领域和重要业务事项,确定检查评价方法,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工作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评价工作方案应当明确评价

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新

事业内部控制建设自我评价报告 为规范学校管理,控制风险,保证经济活动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单位的所处行业、资产结构以及自身特点和发展需要,制定了一整套贯穿于学校财务管理各层面、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不断地及时补充、修改和完善,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循。现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自我评价如下: 一、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 (一)内部环境。 控制环境提供学校纪律与架构,并影响教职工的控制意识,是所有其它内部控制组成要素的基础。学校近年来不断改善控制环境,主要表现在: 1、健全的治理结构、科学的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制度。目前,学校的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机构设置科学,权责分配合理。学校制定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等重大决策的程序和规则文件,明确学校教职工的权利和义务;学校管理层在开展具体经济业务时,能够根据不同环境和自身发展情况,不断调整内部组织结构,出台新的措施,激发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热情,使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继续保持着高速度发展步伐。 2、学校文化建设 学校文化是学校生命力的表现,我校在发展过程中重视校园文化的建设和发展,学校每年都组织专门的校园文化建设和弘扬师德师风专题活动,教职工加深了对校园文化的理解,做小事、做细事、做具体事的工作作风深入人心,增强了教职工的凝聚力,教职工中不断涌现无私奉献的感人事迹。

3、人力资源政策 我校不断的培训促进了教职工专业技能的发展;员工的考核、晋升与奖惩使得教职工在公平、公开、公正的环境中发展,我校注重个人的品德、能力和发展前景。学校对财会等关键岗位员工的轮岗制衡要求强化了学校的管理意识,确实保障了学校的发展。 4、内部审计机制 我校重视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有效的防范了学校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风险。 (二)风险防范 我校根据各种经济活动实施的特点,制定和完善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确保经济活动风险的可知、可防与可控,确保我校经费使用安全。对已知风险点,定期进行评估、提示及完善。通过风险防范、风险转移及风险排除等方法,将经济活动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存在经济风险的业务,也积极分析,充分认清风险实质并积极采取降低、分担等策略来有效防范风险。 (三)控制措施。 学校根据业务的性质和工作要求,实施了不同的控制方法,保证日常运转正常有序,这些方法包括职责分工控制、授权控制、审核批准控制、会计系统控制、内部报告控制、绩效考评控制等。 1、职责分工控制 具体工作中,中心学校校长负责全面工作,副校长分别分管不同职能领域的工作,具体分校(职能部门)各负其责,通过分工明确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协调配和共同完成工作。

中小学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制度

中小学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制度 学校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中小学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会计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办中小学校,县内其他学校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内部控制,是指中小学校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控制目标主要包括:合理保证学校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资源使用的效率和效果。 第四条内部控制制度应遵循的原则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学校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评价和监督全过程,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全面控制。 2.重要性原则。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内部控制应当特别关注学校重要经济活动和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 3.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学校内部的部门管理.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第五条学校法人应对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性实施负责。 第六条各级各类学校应当根据本制度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防范体系,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中小学校内部控制的主要方法有:1.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内部控制关键岗位,明确划分职责权限,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 2.内部授权审批控制。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关责任,建立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会签制度。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办理业务。 3.预算控制。强化对经济活动的预算约束,使预算管理贯穿于单位经济活动的全过程。 4.财产保护控制。建立资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机制,采取资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资产完整。 5.会计控制。建立健全本单位财会管理制度,加强会计机构建设,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强化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处理程序。 6.信息内部公开。建立健全经济活动相关信息内部公开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信息内部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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