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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物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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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物资管理办法

为保证本工程正常有序地进行,规范物资供应管理程序,提高物资管理工作效率,使物资管理更加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依据集团公司《物资管理办法》、程序文件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地铁车站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管理体制

第一条物资管理实行项目部、分部二级管理。项目部设物资部,定员二人;分部设物资部,定员二人。

第二条各分部物资人员的在位及变动情况要及时报项目部备案。(各分部要将人员名单及电话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以书面形式上报项目物资部,如各分部更换物资人员,也要将更换过的人员名单及电话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以书面形式上报项目物资部。分部经理要授权,该物资管理人员有权并有责任每月编制《物资清点报表》、《物资消耗月报表》、完成进场物资的验收、搞好现场物资的管理及标识、签收物资发料单。)

第三条项目物资部与分部物资部属业务监督、检查、指导关系,后者要服从前者的工作安排。

第二章各级业务部门及人员职责

第四条项目物资部职责

1、根据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项目物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钢材、混凝土、防水材料等主要材料的组织供应工作。

3、根据工程技术部提出的材料总计划,编制出本项目物资需用总计划。根据物资需用总计划编制物资申请总计划,根据每月物资需用计划编制月物资申请计划,报项目经理审批后,将物资申请总计划及月物资申请计划报给顾客及供货商。

4、与项目部领导、工程部有关人员、分部物资人员共同进行物资供应渠道、供应价格和供应方式调查,每种材料调查供应单位不少于三家,提出调查报告和相关建议交项目经理审核。材料数量和金额达到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的必须按《项目物资招标询价采购管理办法》实行招标采购。

5、组织评价供货商,形成《合格供方名册》,并将名册上报上级业务部门。与选定的合格供方谈判,初步确定供货方式、结算方式、价格等,起草供货合同(及时结清的除外)意向书,组织项目部相关部门进行供货合同评审,经项目经理审批后签订正式合同,按合同组织供货。

6、对材料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收集管理,疏通渠道,供货到现场。

7、对项目部所供材料,及时开具点验单、发料单,按有关规定设立物资明细帐,及时清算与承付货款。

8、按时收集汇总上报上级业务部门规定的各种报表。

9、对分部物资保管、使用、核算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第五条项目物资部部长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物资管理方面的文件精神及程序文件中有关物资管理的程序。

2、组织制定《项目物资管理办法》、《项目物资招标询价采购管理办法》、《项目周转材料管理办法》、《项目物资管理奖惩细则》等相关业务管理办法。

3、组织编制并执行《物资需用计划》、《物资申请计划》、《物资采购计划》。

4、组织项目所需大宗物资的招标采购。

5、组织物资供方的调查、评审、选定工作。

6、组织物资采购合同的谈判、评审和签订工作。

7、组织收集、汇总、上报上级业务部门规定的各种报表,收集和整理有关物资管理的质量记录,组织收集物资统计、核算资料。

8、对材料使用、消耗制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对材料的使用、消耗情况组织统计、分析及核算。

9、对所属单位的物资标准化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10、协调、配合其他相关部室做好有关物资采购、管理、控制、核算工作。

11、定期向项目领导班子汇报物资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及物资的

采购、库存情况。

第六条项目物资部材料员职责

1、负责对物资供方的调查和评价工作,收集和整理供方的有关资料,建立合格供方档案并形成名册报上级业务部门。

2、负责编制物资《采购计划》,按程序文件的规定进行各类物资的采购、管理工作。

3、负责收集《材料进场通知单》、《产品质量证明书及试验状态登记簿》。

4、负责甲供材的申请、进货及结算工作。

5、收集各分部的水、电使用情况,建立水电使用台帐。

6、具体负责分部自购材料的备案记录工作,形成每月进场材料清单。

7、负责建立物资明细帐,对下进行材料转账,做好物资的统计、核算工作,建立健全各种报表和台帐。

8、配合部长做好施工材料使用前的计划、使用中的监督、使用后的核算。

9、做好部长布置的其他物资管理工作。

第七条分部物资部门职责

1、制定分部物资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负责每月20日向项目物资部上报本部《物资清点报表》和《材

料消耗月报表》

3、按时上报材料计划。需项目物资部供应的材料要每月20号上报下月需用计划,程序是分部按进度自提,后报项目工程技术部审核,经项目总工审批后的材料计划交到项目物资部。

4、负责项目物资部供应以外的其他物资材料的采购、租赁、管理、使用工作。采购、租赁前报项目物资部备案,货到后由分部物资部自行验收。

5、具体负责材料的验收、保管工作,并及时收集相关材料的质量证明资料。材料到场后及时通知分部试验人员取样,及时填写物资《验收记录》及《进场材料通知单》并上报项目物资部。

6、负责物资的发放、使用工作,做好收、发料手续,形成仓库物资明细帐。定期清点仓库的各类物资,形成物资盘点表,并定期进行仓库明细帐与本部门明细帐的对帐,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7、做好周转材料的维护、保养工作。

8、做好水、电的使用管理工作,建立台帐并上报项目物资部。

9、做好施工材料使用前的计划、使用中的监督、使用后的核算工作。

10、定期向项目物资部汇报材料进出库情况及保管情况、完成项目物资部临时布置的其它物资管理工作。

第三章物资采购、供应、验收管理

第八条甲供材料的管理

1、甲供材料供货商要与自购材料一样要经过评审,要做《供方调查表》及《供方评价审批表》并形成《合格供方名册》。

2、甲供材料的计划管理。开工之初,项目工程技术部负责将整个工程项目所需的甲供材料(主要是钢筋、商品砼、防水材料)的数量、规格以专用表格的形式报物资部。

3、甲供材料的进货程序控制。每个分部须于每月的20日前将经过工程部审核的下月的甲供材料需用计划报物资部,物资部将计划汇总后于每月的22日前以传真的形式分别报地铁物资公司及供货商,在不超出各分部每个月的总计划的前提下,物资部应各分部的要求,会以传真的形式向供货商发出批次材料需用计划,各分部要准备好存放材料的场地。

4、甲供材料的验收及检验管理

(1)钢材到货后要检验钢材每捆上的标牌与钢材质量证明书上炉号是否相符,并通知分部试验人员取样。具体操作按《施工技术管理办法》执行。

(2)甲供商品砼的验收参照混凝土采购合同中《防水混凝土技术要求》及《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

(3)防水材料的验收要严格按照图纸设计进行验收。

(4)甲供材料进场后,必须先抽样检验并等试验结果出来后方可使用。

5、甲供材料的结算。甲供材料每月20日结算;结算内容为上

月20日至本月19日供应商供给相应分部的甲供材料总量;分部专职物资人员提供签字盖章确认后的送货单(并汇总),供应商提供相应分部的当月供货明细表,项目物资部负责双方单据的核对,经三方确认后,项目物资部开出委托付款函,并将委托付款函的一份交项目计划部,具体操作依甲供材供应合同中的规定执行。

6、甲供材料的决算。最后一次结算即为决算。

第九条分部自购材料的管理

每次采购前分部物资部要将采购材料的数量、规格、型号等报项目物资部备案,货到后由分部物资部验收,并以《进场材料通知单》的形式报项目物资部。

第十条对上述两大类材料的验收一定要严格把关,因接收不合格材料进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接收单位负责。

第四章施工现场物资管理

第十一条各分部现场物资的摆放一定要整齐有序,各种材料要分类存放、界限分明、标识明确。物资标识要按规定填写,设立在醒目的位置,尤其要注意随着材料的使用,标识要随时进行更正改写。

1、物资标牌的单位栏要写明项目名称;批号栏,钢材注明炉号,水泥注明批号,砂石料等材料可不注明;检验状态栏要根据试验部门的试验情况填写,根据情况注明待检、合格、不合格;唯一性标识栏,钢材注明生产厂家和炉号,水泥注明生产厂家和批号,砂石料注明产

地和进货日期;是否有产品合格证明书栏钢材和水泥及其他主材全部填“有”;是否顾客提供产品根据实际情况填“是”或“否”。其中,项目部供材的批号和生产厂家由分部向供应商索取,材料的检验状态由分部向项目试验部门索取。标牌中不允许有空格出现,例如砂石料没有批号和产品合格证明书,该栏可划“/”,但绝不允许空着。

2、各种材料的储存应统一布局、合理规划、保证安全,做到整洁、防雨、防水、防盗、防混、防变质。

(1)钢材的储存。钢材要下垫、上盖,下面要求用20cm×20cm 方木垫起,保证钢材离地面20公分,上面要求用彩条布或塑料布苫盖,且钢材的码放必须整齐,不同规格不许压在一起,分类要明显。(2)水泥的储存。水泥需入库储存,堆码高度不许超过十袋,要求离地50cm以上、离墙30cm以上,不同标号的不得混放在一起。如不具备入库存放的,要求搭建简易水泥仓,水泥绝不允许露天存放。(3)砂石料的储存。砂石料要分仓存放,搭设防雨棚,存放场地要进行硬化,要做到防混、防雨淋水冲、防泥浆污染。

(4)周转材料要按品种、规格堆放整齐,及时维护、保养、整修。(5)火工品的储存要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6)其他的材料按说明书储存,但要做到整齐,措施有效。

(7)各种材料的储存应满足工程进度需求。

第十二条物资的发放、使用规定

1、各分部要做好材料的使用、发放工作。材料的发放要坚持先进先发、储新发旧、先散后整的原则。

(1)钢材的发放。根据现场实际,采用理论换算方法计量。(2)水泥的发放。水泥采用点包方法计量,散装水泥应过磅计量。(3)木材的发放。木材采用量方计量。

(4)砂石料的发放。砂石料采用量方计量。

(5)其他材料根据其性状,按点数、过磅、检尺等方法计量。

2、所有材料的检验依《项目试验管理办法》执行。对未等试验结果出来即擅自使用材料的,项目部将进行严厉处罚。

3、物资的使用过程中,操作者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健康保护措施,同时尽量减少操作过程中对环境的污染。

(1)、钢材的加工过程中,操作者应带手套。进行焊接时,操作者要戴焊接手套、焊接眼镜和防护面罩。

(2)、水泥使用过程中,操作者应带手套、口罩或防尘面罩。要轻搬轻放,拆口和投料动作要轻,减少扬尘。

(3)、化工产品要严格按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使用和操作,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4)、火工品的使用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5)、物资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品和废料要在指定地点分类存放,废液要用专门的容器存放并定期进行废品回收处理。

第十三条物资的搬运。保管员根据物资的性状和特点及说明书搬运要求,选用合适的搬运工具和方式,并采用相应的保护措施,对火工品、易腐蚀、易污染物资的搬运,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去做。

第十四条材料的加工、拌制场地也要统一布局,合理规划,

加工场地的地面要求全部用混凝土硬化,以保证在加工过程中材料质量不受损坏。尤其要强调的是钢材及砂浆、混凝土等主材及半成品的加工场地必须硬化。

第十五条各分部要负责本单位施工场地的平整、维护工作。例如雨后的排水、低洼地的填土垫平、松软路面的处理等。施工场地要能满足载料重车的通行。如因场地未得到及时修复导致料车陷住无法通行,该分部有责任找特种机械将料车拖出。

第五章物资的核算与统计

第十六条物资的核算。物资核算分为材料数量和实际成本的核算,分部物资部门必须及时记录收集准确的第一手资料,以保证核算的准确性。本工程项目要求各分部在每个单项工程结束后要配合工程部、物资部搞一次材料的核算总结,在全部工程结束后要对以往的核算总结进行汇总。

第十七条分部材料员必须每月20日到项目物资部签收物资发料单。

第十八条分部材料员要协助项目物资部做每月的材料清点,并及时、准确提供当月《物资清点报表》,工程技术部主管工程师、分部材料员及项目物资部人员每月定期共同对材料的实际消耗与理论应耗作出分析,如材料超耗是分部原因所致,那么超耗的材料一律按计划价和市场价中较高的价格转到分部。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

罚。

第十九条分部材料员必须把点验单和发料单及有关其他单据及时登入物资明细帐,并每月至少核对一次。保证帐帐相符。

第二十条分部材料员及时准确填报《材料消耗月报表》,按规定摊销材料。

第二十一条分部材料员要按月上报《自购材料清单》;同时提供当月钢材、混凝土及水泥等主材的应耗量。

第六章物资管理检查

第二十二条本项目的物资管理检查工作以《项目物资管理规定》涉及的相关内容为依据展开,将贯穿项目物资管理工作的全过程,以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物资部将以每个星期五的物资管理检查为主,以平时的物资管理检查为辅,并形成《物资管理检查记录》。各分部要对物资管理检查工作的必要性有充分的认识,并积极配合,对指出的问题要正确对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

第七章物资工作纪律

第二十三条物资工作必须贯彻执行上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第二十四条物资工作要实事求是,不准弄虚作假。

第二十五条要提高物资计划的及时性、严肃性和准确性。

第二十六条不准采购、供应和使用不合格物资。

第二十七条严格控制物资采购成本,不准擅自增加流通环节、加大成本支出,要避免采购质次价高物资。

第二十八条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杜绝物资超储积压、霉烂变质、损坏和浪费。

第二十九条要严格执行收、发料制度,要账目清楚、帐物相符,不准有帐外料。

第三十条遵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不准以物谋私。

第三十一条要服从领导、顾全大局。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管理办法由项目物资部负责解释,本办法未尽事宜按集团公司及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四条附件一:项目物资管理奖惩细则

附件二:材料计划编制管理规定

附件三:处理废钢材及其它材料的管理规定

附件一:

项目物资管理奖惩细则

为保证工程正常有序的进行,规范物资管理程序,提高物资管理工作效率,使物资管理更加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确保《项目物资管理规定》得以坚决、有效的落实,特制定本奖惩细则:

一、未按规定时间上报专职物资管理人员名单的,罚款200元(包括更换物资人员时也要上报);选定的物资管理人员未能服从项目物资部工作安排的,发生一次罚款200元。

二、未能按规定要求在指定的时间上报材料计划的,发生一次罚款300元;未按规定使用专门的物资申请计划表的,发生一次罚款50元。

三、未能当天及时上报《验收记录》、《进场材料通知单》的,发生一次罚款100元

四、对各种材料的验收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对接收不合格物资产品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五、现场物资的摆放混乱无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物资标牌未按规定填写,有明显错误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各种材料未按规定要求储存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材料的加工、拌制场地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硬化的,发生一次罚款300元;本分部施工场地未进行平整、维护的,导致载料重车陷住无法通行的,出现一次罚款200元;未能将陷住的料车及时拖出的,出现一次罚款200元。

六、在使用材料时,没有执行先进先出、储新用旧、先散后整原则的,出现一次罚款100元;未等试验部门的检验结果出来就擅自使用材料的,出现一次罚款500元。

七、未能采用合适的搬运工具和方式进行搬运,造成材料丢失、损坏、变质的,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八、在物资部进行物资核算总结时,各分部未能按要求提供详实的材料使用记录的,出现一次罚款300元。

九、未按要求上报《物资清点报表》、《材料消耗月报表》、《自购材料清单》的,发生一次罚款200元;所报的报表与工地及施工实际情况不相符,发现一次罚款300元。

十、未按规定要求申请而私自处理、变卖废旧钢材的视情况严重程度罚款200元-1000元,处理、偷卖原材钢材的,出现一次罚款偷卖原材钢材总值十倍的金额。

十一、对在物资管理检查中已经指出的问题,不予理睬,未按时整改的,发生一次要从重处罚,罚款500元。

十二、对于在物资管理检查中未发现有明显违反规定的现象,并在一个月内未受到处罚的分部,一次奖励500元。

十三、物资部开出奖罚单并经施工队签认后,由财务部在下个月的工程计量款中扣除,如分部不予实事求是的签认,经项目领导批示后同样照规处罚。

十四、对于物资管理的奖惩,各队要正确认识,奖惩无非是督促各分部物资管理走上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的一种方式,工作中

有不足就要勇于承认和面对并彻底改正。要树立中铁十三局的形象,让监理和业主充分肯定,并最终较好的完成本工程项目。

附件二:

材料计划编制管理规定

为提高我项目的管理水平,规范材料计划的编制,现就工程项目材料总需用计划、甲供材料月度需用计划、自购材料月度需用计划、小型材料、五金材料、配件、小型机具需用计划及周转材料需用计划的编制时间、计划内容、计划使用表格、计划的审批权限等内容作详细说明。望项目部相关部室及各分部在编制材料计划时,能严格遵照本规定施行。

一、工程项目材料总需用计划的编制要求

1、项目工程技术部为编制项目材料总需用计划的主要业务部门。工程技术部提供材料总需用计划需涵盖的内容包括:甲供料、周转材料、图纸有要求的其他材料、小型材料等。

2、工程项目材料总需用计划的审批程序

(1)主管工程师计算

(2)部长审核

(3)项目分管领导审批(工程技术部呈总工审批)

经审批后的材料总需用计划交项目物资部。

3、工程项目材料总需用计划的编报时间为项目的开工之前。

4、工程项目材料总需用计划须使用专用表格WZJH-001(表格附后),备注栏要注明是否考虑损耗及考虑多少损耗等问题。

二、甲供材料月度需用计划编制要求

1、甲供材料月度需用计划原则上由各分部编报,项目工程技术部负责材料计划的计算、复核、审核,工程技术部有权退回不使用规定表格编制的材料计划。工程技术部负责复核、审核的甲供材料需用计划的内容须包括:钢筋、混凝土、防水材料等。

2、甲供材料月度需用计划的审批程序

(1)各分部自提材料计划;

(2)主管工程师计算、复核;

(3)部长审核;

(4)项目分管领导审批(工程技术部呈总工审批);

经审批后的甲供材料月度需用计划交项目物资部。

3、每个月的二十日工程技术部将经审批的计划交到物资部。

4、甲供材料月度需用计划须使用专用表格WZJH-002和WZJH-003(表格附后),计划进场时间要分批次写清,以便于物资部与供货商联系分批次进货,备注栏要注明是否考虑损耗及考虑多少损耗等问题。

三、分部自购材料月度需用计划编制要求

1、分部工程技术部为编制自购材料月度需用计划的主要部门。计划应包含图纸有设计的其它材料。

2、自购材料月度需用计划的审批程序

(1)分部自提材料计划

(2)分部主管工程师编制

(3)分部总工程师审核;

(4)项目工程技术部审批;

经审批后的自购材料月度需用计划方项目物资部备案。

3、每个月的二十日之前工程技术部将经审批的计划交到物资部。

4、自购材料月度需用计划须使用专用表格WZJH-004(表格附后)。

四、小型材料、五金材料、配件、机具需用计划编制要求

1、分部工程技术部为编制小型材料、五金材料、配件、机具等材料需用计划的主要部门。

2、小型材料、五金材料、配件、机具需用计划的审批程序

(1)分部自提材料计划

(2)分部主管工程师编制;

(3)分部总工程师审核;

(4)项目工程技术部审批;

经审批后的需用计划交项目物资部。

3、自购材料月度需用计划须使用专用表格WZJH-005(表格附后),表中务必按要求将数量、规格、使用部位、计划使用时间等标注清楚。

五、周转材料需用计划编制要求

1、分部工程技术部为编制周转材料需用计划的主要部门。计划应包含以下材料:钢支撑、门式架、钢围檩、高压电缆、钢轨等。

2、周转材料需用计划的审批程序

(1)分部自提材料计划

(2)分部主管工程师编制;

(3)项目工程技术部审核;

经审批后的需用计划交项目物资部

3、周转材料需用计划须使用专用表格WZJH-006(表格附后)。

附件三:

处理废钢材及其它材料的管理规定

随着工程的进展,项目各分部工地都存在一部分钢材下料后剩余的边角余料及其它废料,如何处置这部分材料,各分部还不明确,针对这种情况,特出台此规定,望各分部遵照执行。

不论各分部是以何种形式承包工程,对于自购的材料,各分部根据工程情况可以自行处理;对于由项目部统一供应的钢材及其它材料,无论是否能再次被利用到工程当中,各分部都无权私自处理。

钢材下料后剩余的边角余料及其它废料,各分部要集中堆码,摆放整齐,并做明确标识,待单项工程结束后,由项目物资部和工程部统一进行分类,能再利用的将进行协调,尽可能的用于工程的合适部位,如确实无法再利用,项目物资部将报请项目领导同意后统一做变卖处理,处理时物资部将打专项报告存档,变卖所得资金上交项目财务部。变卖处理时物资部将按变卖处理的实际数量与各分部做好材料的交接手续。

各分部在变卖处理自购材料时,要经项目物资部或相关部门同意并查验后方可处理。

对于违反上述要求,私自变卖、处理各种废旧材料,甚至私卖原材料的,项目部将按照《项目物资管理奖惩细则》进行严厉处罚。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单项工程结束后项目部将追究各分部钢材使用超量的责任,即虽然各分部按规定使用钢材,但如经核算,钢材

8.项目部物资管理制度

项目部物资管理制度 目录 一物资计划管理实施细则 (2) 二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 (5) 三材料限价确定与公布管理实施细则 (8) 四物资采购管理实施细则 (9) 五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13) 六物资验收实施细则 (15) 七物资仓库管理实施细则 (18) 八物资发料实施细则 (20) 九物资盘点实施细则 (22) 十物资核算与分析实施细则 (24) 十一周转材料管理实施细则 (25) 十二二、三项材料管理实施细则 (28) 十三材料结算管理实施细则 (30) 十四废旧、剩余物资处置实施细则 (32) 十五物资内业及信息化管理实施细则 (34)

一物资计划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物资计划管理是物资管理的首要环节,是物资采购工作和物资供应工作的依据。为确保物资计划编制合理、报送及时,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物资计划管理主要工作包括:收集物资需求计划、编制申请(采购)计划、审核、上报等。 第二章需求计划的收集与编制 第三条物设部提供需求计划表格式,项目经理部各部室、拌和站及作业队依据标准格式填制需求计划,物设部负责收集。 第四条收集的需求计划包括:《分工号主要物资需用数量明细表》、《主要物资需用限(定)额数量总计划表》、《主要物资月度需用量计划表》、《二、三项材料需求计划》。 第五条《分工号主要物资需用数量明细表》、《主要物资需用限(定)额数量总计划表》《主要物资月度需用量计划表》的编制由工程部负责,经部长审核、总工程师审核、项目经理审批后报物设部;《二、三项材料需求计划》由需求部门或单位填制,部长(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报物设部。

第三章物资采购(申请)计划的编制 第六条编制依据:根据工程部和相关部门提供的需求计划并结合库存情况进行编制。 第七条《主要物资月度采购(申请)计划表》内容应包括:物资名称、规格(型号、牌号)、计量单位、库存数量、申请数量、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包装标准和要求、供应时间、收货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供应来源等内容。 第四章物资采购(申请)计划的报送要求 第八条当月20日前编制上报次月物资采购(申请)计划。 第九条每季第三个月15日前编制上报次季度物资采购(申请)计划(按《主要物资月度采购(申请)计划表》格式填报)。 第十条每年11月15日前编制上报次年度物资采购(申请)计划(按《主要物资月度采购(申请)计划表》格式填报)。 第十一条石化产品及钢轨计划按中国中铁文件要求分季(年)度填报。 第五章物资申请计划的调整 第十二条由于设计变更、任务调整等情况需调整物资申请计划时,应在接到施工计划调整或设计变更通知书后,5 个工作日内按原

基建项目和物资采购及库存管理

基建项目和物资采购及库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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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白矿业发〔2013〕179号 陕西陕煤蒲白矿业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基建项目和物资采购及库存管理 专项效能监察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了积极贯彻集团公司一季度纪检监察工作例会精神,落实集团有关专项排查要求,加强成本管理,堵塞漏洞,经公司效能监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各单位的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及库存管理开展专项效能监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效能监察领导小组 组长:雷贵生庞军峰 副组长:薛卫党亚明杜战灵叶对保杨纪元 孙龙琦张宏 成员:张增显樊根荣孙招全王天虎刘建峰

薛江龙蒋德明景晓红田冯生陆继胜 朱宝华 工作人员:由纪委、监察室、审计室、生产技术部、财 务资产部、基本建设管理部、规划发展部、党 政办、机电动力部、非煤产业部、法律顾问室 等有关人员组成。 监察室作为此次专项效能监察的牵头部门,负责此项工作的总体安排和具体组织。 二、检查范围 公司(局)所属各单位2011年元月1日至2013年3月底的工程项目和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及库存管理情况。 三、检查内容 (一)工程项目排查 牵头部门:基本建设管理部 配合部门:财务资产部审计室规划发展部非煤产业部 党政办监察室法律顾问室 重点检查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办法》(陕煤司发〔2012〕77号)、公司(局)《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蒲白局发〔2012〕323号文件)及财务、审计管理方面的制度规定等执行情况,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项目立项审批及预算情况; 2、项目招标投标执行情况;

医院基建工程管理办法

医院基建工程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医院的基本建设管理,规范基本建设程序,最大限制地满足医院各类用房的使用功能要求,同时按照《建筑法》及医院建筑规范要求,本着经济,美观,适用的工程建设管理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建工程日常管理 1、医院的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由医院统一领导,总务科代表医院行驶日常基本建设工作职能;主要负责医院基建发展规划,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根据国家基本政法规进行规划,设计和报批,并组织实施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 2、在工程基本建设管理中,应当加强“三算”即设计概算,施工预算和竣工决算管理,做到有计划,有步骤进行投资建设。 3、为了确保工程质量,除委托本市质量监督机构检查监督外,总务科基建管理人员应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尽早解决问题,决不留任何安全隐患,不合格工程,不得验收。 4、任何工程项目必须签订施工合同,确保工程建设规范化。 5、任何新建或在建工程项目由总务科统一管理,经医院院办公会通过后方得实施。 二、工程建设招标管理 1、医院基建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配套设备的采购,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必须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及《建设工程招标管理条例》进行公开招标。 2、投资金额在 1 万以上的工程项目及与工程有关的设备的采购,由医院统一组织内部招标,但必须按照正规招标的程序进行,由分管院长为组长,有总务科、医务科、财务科、药械科负责人和经办人参加的工程项目招标(或谈价)工作小组,金额在 50 万以上的工程项目应采取市政府招标。 3、金额在 2 万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邀请三家以上的企业进行议标,评标办法将采用合理低价标法。 三、工程决算的审核及款项支付 1、凡经过了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必须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审计部门进行决算审计,必须有正规审计报告。 2、内部招标的工程项目,由总务基建管理部门负责工程量的核定,隐蔽工程的鉴证及单价的核定,尽量按照国家颁布的预算定额计算造价,严格控制估价或议价项目的数量,确保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和市场性。 3、任何工程项目的决算必须有两人以上签字。 4、工程项目的付款办法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或合同付款办法进行,必须有三人以上的签字,严格杜绝超付工程款。 四、其他管理工作 1、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文本由总务基建管理部门负责拟订,由分管院长审定,并递交一份财务科。 2、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应当及时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MG129]

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物资采购程序,加强内部控制,明确经济责任,确保生产经营秩序规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包装物、办公用品、值易耗品等均属于本制度规范范围。 第三条、费用报销及在外购物直接付款的零星物资采购不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第五条、物资采购和保管实行归口管理制。各部门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提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采购,并对所采购物资的管理使用负责。办公用品及其他具有公共性质的物资采购由后勤部门负责。特殊情况下,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可以指定专人进行专项物资的采购。 第六条、采购审批程序和权限。申请人填写物资采购申请单→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核→董事长(总经理)审批,办公用品采购单笔金额200元及以下,其他物资采购单笔金额500元及以下,分管领导审批即可,超过须由董事长(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负责物资采购的人员必须充分掌握市场信息,确保所采购物资质优价廉。 第八条、推行合同管理制度,大宗物资采购(指万元以上物资)原则上要与供货方签订合同,详细注明供货品种、规格、质量、价格、交货时间、货款交付方式、供货方式、违约经济责任等;否则,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员负责。

第九条、实行比价采购制度,物资采购要货比三家,确保所采购物资价格低廉,质量上乘。大型设备或金额超5万元以上物资采购建议实行招投标制度。第十条、实行采购质量责任制。采购人员对所采购物品的质量负有全面责任。如因失职而采购伪劣产品,采购人员应负经济责任。禁止采购人员收受回扣。如有收受回扣,一经查证,除全额追缴回扣款项外,将视情节轻重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采购物资进厂须落实点验货制度,需要进行质量检验的(如各类种子及包装物等),公司检验员要按相关规定抽检,并形成书面检验报告。 第十二条、物资采购付款原则上采取先入账后付款的制度,特殊情况下需预付款的单位,经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可以办理采购预付款手续。 第十三条、采购付款实行审批制度,执行两条线管理形式,即发票入账和签批付款两条线分步进行的形式。具体程序如下: 1、物资采购一律由采购人员办理发票入账手续后,方可进行申请付款审批。否则财务有权不予批准付款。 2、付款程序:经办人签字→部门经理签字→财务会计根据发票入账情况审核→董事长(总经理)审批→出纳办理汇款。 3、需要预付款的,直接填制转账汇款申请,经财务审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字批准后可先办理汇款手续,财务部据此挂账,待发票来到后再由经办部门办理发票入账手续冲账。 第三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从批准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行政办、财务部负责解释。第十五条、本制度从年月日起下发执行。

项目部物资管理办法

中铁城建集团铁四院项目部物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物资管理的重心是项目物资管理,为规范项目物资管理工作,力求实现项目整体效益最大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物资管理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物资政策和上级物资管理规定,认真做好物资供应方案的制定、物资计划统计、采购供应、核算核销、及内业资料等管理工作,实现供应物资及时齐备、质量合格、经济合理。 第三条项目物资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相互监督、共同把关的管理模式。 第四条建立物资管控责任体系,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做到事有人管、帐有人算、责有人担。 第二章物资分类 第五条项目所需物资按其采购职权分为甲方供应物资、甲方控制物资和自采物资三类。 第六条甲方供应物资(简称甲供物资)是指在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由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主管方)招标采购供应的专用物资,如钢筋、水泥、外加剂、钢轨等。 第七条甲方控制物资(简称甲控物资)是指在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在建设单位监督下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物资,主要指对工程质量、安全和造价有直接影响的大宗通用物资,如粉煤灰、矿粉、砂石料等。 第八条自采物资是指除甲供、甲控物资以外的其它物资。 第三章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 第九条物资管控责任体系的建立和责任划分 项目物资管理不仅是物资部一个部门的职能,而需要项目

部大多职能科室的参与,特别是技术、计划、试验室等。 第十条物资部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各项管理办法和措施,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项目物资供应方案的制定、经济技术比较和上报工作。 3、负责项目自采物资的采购和管理等相关工作。 4、负责进场物资的验收、保管、发放及现场管理工作。 5、负责编制各类物资计划和物资供应保障工作。 6、负责物资成本核算、限额发料、逐日消耗登记工作。 7、负责物资统计和内业等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归档工作。 8、各劳务队(工点)设专职材料员,必须经劳务队负责人书面委托认可,由项目部组织岗位培训,负责本工点的物资管理日常工作及向项目物资部认领、确认工程所需材料工作。 第四章物资计划与统计 第十一条物资计划工作是物资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之一,是做好物资供应、控制工程成本的有效手段,编制物资计划要求做到真实、准确、合理、科学。 1、编制物资计划应本着统筹兼顾,先重点、后一般,分期分批、留有余地的原则,防止虚报冒领,计划偏大,造成物资积压浪费。 2、物资计划的编制及依据:依据工程技术、计划部门提供的施工图纸、项目施工组织计划、质量计划、材料预算定额或材料消耗定额,经项目有关领导审批后,由项目物资部编制采购计划。 3、物资计划编制要求:

基建资金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 基建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合理和有效地使用资金,提高投资效益,强化财务监督,保障资金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的基本任务:贯彻执行公司的决议、决定、决策,做好项目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核算、监督和考核工作;合理、及时筹集和使用建设项目资金,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努力提高投资效益。 第三条建设资金管理的原则是:项目建设必须坚持公开招投标原则。资金管理必须坚持专款专用原则,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原则,全过程监督控制原则,依法实施财务管理、组织会计核算原则,依法审计原则,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 第四条项目单位应对工程建设资金实行全过程监管,主要职责如下: (一)依法筹集、拨(支)付、使用资金; (二)编制年度建设支出预算和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

(三)编制项目工程的概预算,组织实施项目筹集、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竣工验收等工作; (四)依据财务会计制度核算工程成本; (五)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前各项准备工作,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六)加强监督检查。 第二章资金筹集管理 第五条融资计划和方案 应聘请专业机构对纳入项目投资计划中的项目进行分析和评估,并对贷款的结构和还款期限进行论证,提出评估意见。根据评估意见和国家有关金融政策,确定贷款规模、时间、结构,切实控制融资成本,提出年度融资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融资要件准备 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及立项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可研批复、规划选址意见、规划文本及规划批准文件、环评报告文本及环评批准文件、用地指标及预审意见、资本金到位凭证或项目已投入资金的发票和收据、施工单位资质证明和工程施工合同等要件。 第三章资金使用管理

国家电网公司小型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小型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小型基本建设(以下简称小型基建)项目管理,规范小型基建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国家电网公司投资管理暂行规定》、《国家电网公司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小型基建项目是指为生产经营服务的生产调度设施、供用电营业用房和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非经营性基建项目(含科研、培训、办公用房、事业单位)等基建项目。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本部、区域电网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依法进行的小型基建项目投资活动。控股公司比照执行。第四条小型基建项目投资应按照“量入为出,保证重点”的原则掌握,应在保证电网项目投资的前提下,根据需要及可能适当安排,严格控制投资规模。小型基建项目资金安排要纳入预算平衡,按建设管理程序管理。第五条各单位应加强对小型基建项目的管理。计划部门是小型基建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财务、建设、审计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小型基建项目有关方面的管理和监督。小型基建项目的资金应纳入投资单位的财务管理。第六条投资单位应按国家规定严格控制楼堂馆所的建设,包括各类活动中心、培训中心、交流中心、会议中心项目建设,严格控制新建和装修办公楼。第二章前期工作及立项审批第七条根据《国家电网公司投资管理暂行规定》,各单位小型基建项目均应纳入公司的投资管理范围之内。

单项工程总投资在1亿元或公司出自有资金有1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由国家电网公司审批;单项工程总投资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及以上至1亿元,或公司出自有资金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项目,由区域电网有限公司审批,并报国家电网公司备案。其它由区域电网有限公司办理。第八条整体建设的项目严禁采取化整为零等方式分项。第九条小型基建项目应按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进行,需报国家电网公司审批的项目应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建设规模及投资估算,资金来源等内容。第十条小型基建项目按公司规定程序审批后,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政府主管部门立项。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后,由建设单位根据需要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负责开展初步设计工作。第十一条投资单位负责组织对小型基建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出具审查意见,并报国家电网公司同意后,按国家有关规定,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初步设计。第十二条建设过程中不得随意突破概算,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工程概算的,须按原审批程序报批。第三章开工及年度计划管理第十三条国家电网公司审批的项目开工建设,由国家电网公司批准。由区域电网有限公司审批项目的开工建设,由区域电网有限公司报国家电网公司备案。第十四条投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小型基本建设需要和资金平衡情况,在每年11月底前编制下年度投资计划。按照审批权限,需由区域电网有限公司上报国家电网公司审批的

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物资采购程序,加强内部控制,明确经济责任,确保生产经营秩序规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包装物、办公用品、值易耗品等均属于本制度规范范围。 第三条、费用报销及在外购物直接付款的零星物资采购不适用本制度。第四条、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第五条、物资采购和保管实行归口管理制。各部门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提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采购,并对所采购物资的管理使用负责。办公用品及其他具有公共性质的物资采购由后勤部门负责。特殊情况下,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可以指定专人进行专项物资的采购。 第六条、采购审批程序和权限。申请人填写物资采购申请单→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核→董事长(总经理)审批,办公用品采购单笔金额200元及以下,其他物资采购单笔金额500元及以下,分管领导审批即可,超过须由董事长(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负责物资采购的人员必须充分掌握市场信息,确保所采购物资 质优价廉。 第八条、推行合同管理制度,大宗物资采购(指万元以上物资)原则上要与供货方签订合同,详细注明供货品种、规格、质量、价格、交货时间、货款交付方式、供货方式、违约经济责任等;否则,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员负责。 第九条、实行比价采购制度,物资采购要货比三家,确保所采购物资价

格低廉,质量上乘。大型设备或金额超5万元以上物资采购建议实行招投标制度。 第十条、实行采购质量责任制。采购人员对所采购物品的质量负有全面责任。如因失职而采购伪劣产品,采购人员应负经济责任。禁止采购人员收受回扣。如有收受回扣,一经查证,除全额追缴回扣款项外,将视情节轻重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采购物资进厂须落实点验货制度,需要进行质量检验的(如各类种子及包装物等),公司检验员要按相关规定抽检,并形成书面检验报告。 第十二条、物资采购付款原则上采取先入账后付款的制度,特殊情况下需预付款的单位,经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可以办理采购预付款手续。第十三条、采购付款实行审批制度,执行两条线管理形式,即发票入账和签批付款两条线分步进行的形式。具体程序如下: 1、物资采购一律由采购人员办理发票入账手续后,方可进行申请付款审批。否则财务有权不予批准付款。 2、付款程序:经办人签字→部门经理签字→财务会计根据发票入账情况审核→董事长(总经理)审批→出纳办理汇款。 3、需要预付款的,直接填制转账汇款申请,经财务审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字批准后可先办理汇款手续,财务部据此挂账,待发票来到后再由经办部门办理发票入账手续冲账。 第三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从批准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行政办、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从年月日起下发执行。

高速公路项目部物资管理办法(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高速公路项目部物资管理 办法(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1330-11 高速公路项目部物资管理办法(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1.1为了切实做好工程物资的采购、验证、标识、搬运、贮存、使用等过程及对顾客产品实施控制,防止丢失、变质和混用,使工程所用的物资都是合格品,以确保最终产品质量,并符合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1.2六公司浦南高速公路项目部施工所需有以下工程物资由两种方式供应。 1.2.1 I、II级钢筋,钢绞线,水泥,支座,锚具等甲供料由集团公司项目经理部物资设备部协调供应。 1.2.2碎石、砂、片石等地材料由集团公司项目经理部物资设备部统一组织,采取招标的形式采购供应,材料价格构成为出厂价加上运至工地的运价。

1.3项目部对统一组织采购供应的物资品种规格有调整时另行通知。 第二章采购管理 2.1核定数量与计划 2.1.1各施工队根据施工设计图等资料及自己担负的工程总量,由施工技术部门向物资部门提报材料总量申请计划、分月量申请计划、分批量申请计划。 2.1.2时间规定:总量申请计划在施工单位进场后30日内上报。分月量申请计划在每月23日前将下月上报。分批量申请计划在每次要材料前6日上报物资部门。物资部门编制材料采购计划,按时间先后顺序进行进料。统一采购供应的物资一经上报后原则上不予变更。凡因施工中出现不可抗拒的因素和变更设计等特殊原因造成材料品种数量发生增减而跟不上项目部统一采购供应的,各施工队应及时报告项目部。 2.1.3各施工队上报的材料采购计划必须详细注明物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交货期、技术要求等,由主管领导、施技、计划、物资部门的负责人分别签

基建工程物资管理办法

** 规章制度控制表

基建工程物资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以下简称公司)物资管理工作,降低基建成本,依据物资供应的相关法规、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物资采购合同,按照科学有效、以耗定购的原则制订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所属二级单位的水电、风电基建工程由业主供应的物资。 3 术语和定义 3.1建设单位:指代表公司执行合同并负责管理水电、风电基本建设项目的各分公司与控股子公司。 3.2物资管理单位:受委托服务于建设单位,协助建设单位按物资相关合同组织工程物资进货、保管的专业公司。 3.3物资:按合同规定由业主统一提供的钢材、水泥、火工、油料、粉煤灰、砼外加剂及其他物资。 4 公司职责 4.1 公司工程项目部 4.1.1 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基建项目物资采购的法规。 4.1.2 负责制定公司基建工程物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4.1.3 负责组织、指导建设单位的基建工程物资招标采购工作。

4.1.4 审批月度、季度、年度采购计划。 4.1.5 负责对基建物资供应工作进行管理,监督、指导、协调。 4.2 公司计划发展部 4.2.1 参与公司组织招标的基建工程物资招标工作。 4.2.2 负责公司招标的物资合同签订工作。 4.2.3 监督、检查物资采购合同的执行情况。 4.2.4 负责批准物资采购合同的变更、索赔、解除及纠纷处理。 4.2.5 负责核准建筑安装工程合同中业主供应物资的价差。 4.3 公司审计部 4.3.1 负责合同执行全过程的审计监督,并提出改进管理、降低成本的建议和措施。 4.4公司纪检监察室 4.4.1负责基建工程物资招投标监督工作。 4.5公司财务产权部 4.5.1 负责确定合同谈判过程中价款支付方式。 5现场管理主体及职责 5.1 建设单位 5.1.1 负责执行物资采购合同。 5.1.2 负责根据基建工程物资管理办法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5.1.3负责审核监理单位审查的年、季、月物资需求计划,

《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

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是指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其中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的价值,以及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给施工单位的预付备料款和预付工程款。 第三条设备投资支出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各种设备的实际成本(不包括工程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包括需要安装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和为生产准备的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的实际成本。 需要安装设备是指必须将其整体或几个部位装配起来,安装在基础上或建筑物支架上才能使用的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是指不必固定在一定位置或支架上就可以使用的设备。 第四条待摊投资支出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应当分摊计入相关资产价值的各项费用和税金支出。主要包括: (一)勘察费、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可行性研究费及项目其他前期费用; (二)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土地复垦及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及其他为取得或租用土地使用权而发生的费用; (三)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船税、印花税及按规定缴纳的其他税费; (四)项目建设管理费、代建管理费、临时设施费、监理费、招标投标费、社会中介机构审查费及其他管理性质的费用; (五)项目建设期间发生的各类借款利息、债券利息、贷款评估费、国外借款手续费及承诺费、汇兑损益、债券发行费用及其他债务利息支出或融资费用; (六)工程检测费、设备检验费、负荷联合试车费及其他检验检测类费用; (七)固定资产损失、器材处理亏损、设备盘亏及毁损、报废工程净损失及其他损失; (八)系统集成等信息工程的费用支出;

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市场部采购行为并对采购过程进行控制,保证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的要求,杜绝费用浪费,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市场部的采购活动。 第三条市场部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备及办公设备。其中办公设备包括: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碎纸机、扫描仪、一体机、复合机、考勤机、电教设备、电脑及其配件、程控交换机、网关、集线器、移动存储设备、录音笔、相机、办公电话等办公相关设备。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市场部分管副总负责审批合格供应商名单及采购询价结果。 第五条相关业务承办部门负责提供采购物品详细资料。 第六条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物品采购发起及出入库。 第七条市场部负责组织供应商的评价并实施物品的采购。 第八条各技术部门负责职能范围内的项目和外购产品的检验。 第三章供应商的控制 第九条供应商档案的建立 (一)市场部负责对日常商务合作中的供应商进行评价。

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方的生产能力、交货能力、产品信誉及质量体系状况。 (二)评定合格的供应商,市场部需建立供应商档案。 供货商档案包括: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供货商资质文件及产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合格证、产品专利证书等)。 第十条供应商的审批 (一)由市场部根据供方档案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单”,记录供货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对供应商进行警告,造成损失的需要供应商负责,情节严重者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二)市场部负责组织对“合格供应商名单”每年评审一次,结果交由部门分管副总审批。 第四章采购行为的审批及实施 第十一条采购物品资料的控制 采购物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型号、规格、技术指标、技术要求、数量、单位等。 第十二条采购行为的审批 (一)物品的申领由相关业务承办部门发起,需提前填写“资产申请表”,报部门经理、部门分管副总审批后,交付资产管理员。如果仓库内有所申请物品,仓库管理员直接办理领用手续;如仓库没有,由资产管理员根据采购界限填写“采购申请表”,报部门经理、分管副总审批,进行委托购置后办理领用手续。

项目部物资管理办法

岢临高速LJ9项目部物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物资管理的重心是项目物资管理,为规范项目物资管理工作,力求实现项目整体效益最大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物资管理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物资政策和上级物资管理规定,认真做好物资供应方案的制定、物资计划统计、采购供应、核算核销、及内业资料等管理工作,实现供应物资及时齐备、质量合格、经济合理。 第三条项目物资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相互监督、共同把关的管理模式。 第四条建立物资管控责任体系,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做到事有人管、帐有人算、责有人担。 第二章物资分类 第五条项目所需物资按其采购职权分为甲方供应物资、甲方控制物资和自采物资三类。 第六条甲方供应物资(简称甲供物资)是指在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由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主管方)招标采购供应的专用物资,如钢筋、水泥、外加剂、钢轨等。 第七条甲方控制物资(简称甲控物资)是指在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在建设单位监督下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物资,主要指对工程质量、安全和造价有直接影响的大宗通用物资,如粉煤灰、矿粉、砂石料等。 第八条自采物资是指除甲供、甲控物资以外的其它物资。 第三章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 第九条物资管控责任体系的建立和责任划分 项目物资管理不仅是物资部一个部门的职能,而需要项目

部大多职能科室的参与,特别是技术、计划、试验室等。为此项目部专门成立物资管理

领导小组,其构成如下: 组长:乔福财 副组长:王进亮、乔有才 成员:王德新、赵玉清 等现场技术人员及各劳务队负责人 第十条物资部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各项管理办法和措施,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项目物资供应方案的制定、经济技术比较和上报工作。 3、负责项目自采物资的采购和管理等相关工作。 4、负责进场物资的验收、保管、发放及现场管理工作。 5、负责编制各类物资计划和物资供应保障工作。 6、负责物资成本核算、限额发料、逐日消耗登记工作。 7、负责物资统计和内业等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归档工作。 8、各劳务队(工点)设专职材料员,必须经劳务队负责人书面委托认可,由项目部组织岗位培训,负责本工点的物资管理日常工作及向项目物资部认领、确认工程所需材料工作。 第四章物资计划与统计 第十一条物资计划工作是物资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之一,是做好物资供应、控制工程成本的有效手段,编制物资计划要求做到真实、准确、合理、科学。 1、编制物资计划应本着统筹兼顾,先重点、后一般,分期分批、留有余地的原则,防止虚报冒领,计划偏大,造成物资积压浪费。

公司物品采购管理办法

公司物品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保障有效供给,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厚朴金融各分、子公司、直属各部门,驻外地办事处。 第三条采购应当根据市场信息做到比质、比价采购,大宗物品采购时,在付款方式上,做到货到付款,或分期付款,减少采购风险。 第二章采购管理职能 第四条行政部负责物资采购的联络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负责物资供应商推荐和考核; (二)组织编制公司物品采购业务计划,负责建立和维护公司物品采购管理信息平台;(三)协调联络在京各分子公司、直属部门,综合掌握物品信息。 第五条行政部参与业务范围内的物资采购管理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依据授权,组织有关物品采购工作,协助大宗物品等重要工程项目所需物资的采购;(二)负责物品质检、仓储、配送管理和物品统计工作。 第六条稽核部在大宗物品采购时,负责召集主持招标,并主持价格评审,价格核准。 第七条遇大宗物品采购或重要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时,应组成招标小组,由稽核部牵头进行公开招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拟定招标文件。 第八条招标小组一般由稽核部、行政部、财务部、总经办(或主办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九条物品采购的分级管理,按以下流程完成: (一)一次性采购物品不满一千元的,由主办部门提出申请报行政部统计,经总经理审批后统一采购; (二)一次性采购物品一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的,由主办部门提出书面报告报厚朴金融总经理审批后由行政部联络采购; (三)一次性采购物品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由主办部门提出书面报告,经厚朴金融董事长、总经理同意后,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由稽核部会同行政部进行招标评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由主办部门派专人负责采购;

建筑企业物资管理办法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物资采购管理工作,促进公司物资管理走向规范化、精细化、程序化,同时也为控制项目成本支出,提高工程项目整体效益。结合目前公司项目管理的实际情况,依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制定本办法。 1 、管理办法编制目的及适用范围:确保物资从计划、采购、保管、耗用到余料处理、材料款支付的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该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部及自有施工队工程物资的采购管理。 2、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职责 2.1、公司总经理:审批大宗材料采购计划及采购最高限价,审批采购合同及材料款支付申请表。 2.2、公司综合管理部和工程部:负责所属各项目的物资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参与材料采购招标与合同评审,指导项目部零星材料采购和监督项目部的材料验收、保管、发放和回收管理工作,定期检查项目部的材料收发存原始记录、凭证、报表和台帐,合理控制材料消耗。 2.3、公司财务部:审核项目部提供的材料采购资金计划;根据公司“资金平衡计划”和领导审批的材料款支付申请表意见,按公司规定的财务制度支付材料款。 2.4、公司成本部:负责审核项目部材料采购计划表,负责审核材料款支付申请表。 2.5、项目部 1)项目经理:项目部材料控制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项目的物资采购工作,按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材料计划、材料采购、材料使用、废旧物资处理等的审批及上报;组织大宗材料的采购招标;负责合同洽谈、评审、签订工作;审核工程项目各类材料结算表及材料款支付申请表。 2)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为项目物资采购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监督,负责组织项

目部编制项目物资需用总计划,按规定做好材料计划审核工作。 3)项目技术部(预算员或施工员):参与编制项目物资总需用计划,按实际进度编制材料需用计划、配合材料员办理领料手续。 4)项目物资部(材料员):负责材料供方的调查评价,收集供方资料,按规定做好拟采购材料的询价及供货方评价;材料采购、物资进场和验收、不合格物资处理等各项工作。5)项目质检员(或安全员):按规定主持物资验收工作,坚持三验制(质量、数量及资料),做到进场材料手续完备,严格把好收料验收关。 6)项目试验室(资料员或取样员):负责物资取样、送检等试验方面的工作,收集及保存物资质量证明材料等工作,确认进场材料的质量,对不合格材料提出处理意见。 7)项目保管员:负责仓库帐物管理,做好材料入库验收、登记、保管、发放工作;确保现场料具物、账相符。做好材料定期盘点和工程竣工后剩余材料的回收工作。 3、采购物资的分类: 3.1、按采购物资的重要程度分为重要材料(A类)、一般材料(B类)、辅助材料(C类)三类。 1)、A类材料,属关键重要性材料。主要包括:钢材、水泥、砂石、预拌砼、砌块、防水及保温材料、墙地砖、电线、电缆、大型设备等。 2)、B类材料, 属一般性材料。主要包括:砼外加剂、石材、涂料、电器开关、配电箱、架管、扣件、安全防护用品、危险化学品等。 3)、C类材料,属次要辅助性材料。主要包括:五金化工、日用杂品、工具、低值易耗品(切割片、螺丝、铁钉等)。 3.2、按材料数量分为大宗材料和零星材料两类。 1)、大宗材料:指采购量大、单位价值高、占工程成本较大的材料,主要包括A类和部分B类材料。 2)、零星材料:指大宗材料以外的材料,主要包括部分B类材料和C类材料。

基本建设项目核算管理暂行办法

基本建设项目核算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更好地完成新建基建项目的建设,规范基本建设投资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核算管理和监督,确保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依据《会计法》、《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财建【2004】369号)、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建设项目的会计核算方法采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以平朔公司为项目法人的新建项目,及由平朔公司控股的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设项目(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前期准备工作 第四条根据集团公司批复的平朔公司发展项目,确定建设项目开工应具备的条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书、上级部门的批复文件、基本建设计划、经批准后的开工报告等。 第五条基本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和设备采购等,

应公开进行招标投标。中标通知书应送交财务部门一份。 第六条所有基建项目需支付的工程价款、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土地征用款、勘察设计费、监理费等经济活动均应签订合同,合同条文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第七条合同中的工程名称、工程内容要和初步设计概算书中对应的名称相一致,尽可能对应到单位工程。 第三章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管理 第八条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由规划发展部根据项目建设工期要求和进度进行编制。报董事会批准后下达,并上报集团公司。 第九条财务管理部门根据下达的投资计划和建设工期落实建设资金,确保投资计划的顺利完成。 第四章资金筹措及使用管理 第十条按照批准的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公司财务资产部向集团公司申请建设资金,资金到位后要建立专户,按财政部制定的《国有资产单位会计制度》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第十一条基建期发生的借款利息,在“待摊投资”科目核算,并按照建设项目收益原则,按季分摊。 第十二条对于二级法人单位的建设项目的转贷资金,应当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借款用途。借款利息按照国家开发银行对集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项目管理规定

规章制度编码:国网(基建/2)111-2015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项目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系统基建项目管理工作,提高基建项 目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 理通则》,结合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项目管理是以项目建设进度管理为主 线,通过计划、组织、控制与协调,有序推动工程建设,全面 实现项目建设目标的过程。主要管理内容包括进度计划管理、 建设协调、参建队伍选择及合同履约管理、信息与档案管理、 评价考核等,安全、质量、技术、造价管理要求在各自专业管 理规定中明确。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投资的35千伏及以上输变 电工程(含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千伏出线工程)项目管理, 其他工程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按照基建工程建设程序及各相关业务部门管理职 责,公司各级单位发展、基建、物资、运检、调控、财务、档 案等部门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 (一)发展部门负责基建项目前期(立项、可研、核准等) 阶段管理,负责年度综合计划、投资计划管理,项目核准后移 交基建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1-

(二)基建管理部门负责工程前期、工程建设与总结评价三个阶段管理工作,负责与运检部门共同组织启动验收,负责基建工程项目档案的直接管理与组织协调工作。工程启动投运后移交运检部门运行,工程结算后移交财务部门决算,投运后工程档案移交档案部门归档。 (三)物资(招投标管理)部门负责基建工程相关招标采购管理和物资管理,负责组织实施相关招标采购、物资合同签订履约、质量监督、配送和仓储管理等工作,负责制定招标批次、物资供应计划。 (四)运检部门负责生产运行准备,指导开展工程建设阶段技术监督,参与主要设备验收、阶段性验收,与基建管理部门共同组织启动验收。 (五)调控部门负责新设备启动调试调度准备工作,负责根据调试方案编制基建工程新设备启动调度方案,审定停送电计划,参与启动验收,投产试运行等工作。 (六)财务部门负责基建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竣工决算和转资管理,会同基建管理部门加强基建成本管理。 (七)档案部门是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业务归口部门,负责基建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监督检查指导,组织本单位重大基建项目档案的验收,接收和保管符合公司档案管理要求的相关档案。 第五条公司各级单位基建管理部门项目管理职责分工 (一)国网基建部监督、检查、指导、考核省公司级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及直属建设公司)项目管理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发挥规模优势,降低运营成本,保障有效供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所属企业)物资采购管理。 集团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的控股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资是指集团公司生产建设和经营管理所需采购的原材料、辅助材料、设备、配件及工具等。 本办法所称物资采购管理包括物资采购计划、实施、仓储、供应等全过程的管理、控制和监督。 第四条集团公司物资采购实行统一管理、集中采购、分级负责的体制。 第五条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服务生产经营,保障物资供给; (二)坚持集中采购,发挥规模优势; — 3 —

(三)规范采购行为,实行阳光采购; (四)统一信息平台,推行网上采购。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部(以下简称总部物采部)统一管理集团公司物资采购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订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二)组织编制集团公司物资采购发展战略、规划和业务 计划; (三)组织制订集团公司一级采购物资目录,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 (五)负责归口集团公司物资仓储管理和统计工作; (六)负责归口集团公司物资采购质量管理工作; (七)负责集团公司机电产品进出口业务管理; (八)负责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的应用及运行 管理; (九)指导、监督所属企业物资采购管理工作。 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物资采购相应工作。 第七条专业分公司按照管理权限,参与业务范围内的物 资采购管理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参与编制集团公司一级采购物资年度计划;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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