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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需提交资料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首次注册〕:

1.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2."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者"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3.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4.医疗机构建筑平面图和科室分布图;

5.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及出具单位、会计事务所资质证件复印件;

6.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7.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法定代表人签字表;

8.医疗机构科室设置,各科室人员名录,各科室人员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

9.医疗机构拟注册人员的注册〔或变更〕申请表;

10.根底医疗设备和与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名录;

11.消防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意见书;

12.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报告;开业一个月内上报环保部门出具的医疗废水处理终末质量报告;

13.与特种垃圾处理部门签订的协议;

14."山西省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

15.授权委托书;

16.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7.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它材料。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变更申请〕:

医疗机构申请变更诊疗科目提交材料目录:

〔一〕、医疗机构申请增设诊疗科目应提交以下材料:〔申请增设诊疗科目名称以原卫生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为准。〕

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申报表";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拟增设诊疗科目人员名录〔名录包括人员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专业技术职称、医师资格证书或护士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

4.拟增设诊疗科目相应的医疗设备名录;

5.拟增设诊疗科目医疗用房平面图;

6.拟增设诊疗科目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职责、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7.拟开展的医疗技术效劳工程名称;

8.受理卫生行政部门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备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医疗机构申请增设诊疗科目应当向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初审同意后,逐级报送至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医疗机构所在地市级卫生计生行

政部门出具带的上行文件〔文件需要含有拟增设科目的二级科目及卫生局初审意见,并附现场审验评价意见原件。〕

受理申请后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资料或现场进展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据审查意见和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注册手续。〔二〕、医疗机构已持有省卫生计生委同意准入通知的诊疗科目的变更登记注册需递交以下材料:

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2.省卫生计生委同意人体器官移植、心血管疾病介入治疗等工程准入的通知;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医疗机构申请变更单位名称提交材料目录:

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2、已经持有省卫生计生委准许变更名称的批复;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医疗机构申请变更执业地址提交材料目录:

〔一〕、因门牌号码变化需变更执业地址的:

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持有有关部门证明。

〔二〕、医疗机构申请迁址需提交的材料:

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医疗机构迁址申请;

4、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5、选址报告的内容:

〔1〕选址的依据;

〔2〕选址所在地区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

〔3〕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布局的关系;

〔4〕占地和建筑面积。

6、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7、医疗机构建筑平面图和科室分布图;

8、消防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意见书;

9、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报告;

10、与特种垃圾处理部门签订的协议;

医疗机构申请变更床位数量提交材料目录:

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已持有省卫生计生委、省发改委准许增加或核减床位的批复;

4、企业举办或民营医疗机构已持有省卫生计生委准许增加或核减床位的批复;

5、医疗机构增加床位后,充实人员、增加设施、房屋,完

善管理制度的情况。

医疗机构申请变更注册资金提交材料目录:

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公立医疗机构持有本单位财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有关报告,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会计事务所有关报告,能表达出本单位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变化情况;

医疗机构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提交材料目录:

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公立医疗机构持有有关部门的任免文件;

4、变更法定代表人需递交法人签字表和身份证复印件。

5、变更主要负责人需提供主要负责人医疗专业毕业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证、执业证等证件复印件。医疗机构申请增加安康体检提交材料目录:

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2、独立的安康体检场所平面图;

3、医疗机构开展诊疗科目目录;

4、体检相关卫生技术人员〔医、护、技〕花名册及资质证书和职称证书复印件;

5、开展安康体检的设备清单;

6、体检机构急救设施、设备、药品、相关人员情况;

7、体检〔中心〕相关管理制度;

8、医疗废物处理情况;

9、医疗机构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校验申请〕:

医疗机构校验提交材料目录:

1、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2、医疗机构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医疗机构年度工作报告,包括医疗平安、医疗效劳、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处理、医疗广揭露布、"传染病防治法"执行情况、综合平安管理等;

4、医疗机构房屋产权证明或者房屋使用证明;

5、卫生技术人员名单、变更情况以及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6、特殊医疗技术工程审批及工作开展情况;

7、消防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书和环保部门出具的污水终末质量检测报告;

8、医疗废物处理情况;

9、校验期内承受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结果及整改情况;

10、校验期内发生的医疗民事赔偿〔补偿〕情况〔包括医疗事故〕以及卫生技术人员违法违规执业及其处理情况;

11、诊疗科目、床位〔牙椅〕等执业登记工程以及业务科室和大型医用设备等变更情况;

12、医院评审合格文件〔参加等级医院评审的医疗机构提供上述1-2项材料及评审合格文件,3-9项材料不需要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续展申请〕:

医疗机构续展申请提交材料目录: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续展申请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信息复印完整〕;

3、如诊疗科目需要具体到二级科目的医疗机构请提交"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申报表"及医疗机构所在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带的上行文件〔文件需要含有具体的二级科目及卫生局意见,并附现场审验评价意见。〕;

4、医疗机构应当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作出卫生行政许可决定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如果未在此期限内提出申请,应提交相关情况说明。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注销申请〕:

医疗机构注销申请提交材料目录:

1、"医疗机构申请注销登记注册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医疗机构印章。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准备资料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准备资料 一、医疗机构需提供的校验材料 1、《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3、医疗机构年度工作报告,包括医疗安全、医疗服务、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处理、医疗广告发布、综合安全管理等; 4、医疗机构房屋产权证明或者房屋使用证明; 5、资信证明或资产评估报告; 6、科室医护人员名单以及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7、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审批及工作开展情况; 8、消防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书和环保部门出具的污水终末质量检测报告; 9、医疗废物处理情况。 10、医院评审合格文件。 11、卫生行政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校验现场审验主要内容 1、按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全院对医疗机构的床位、工作人员花名册、医疗技术人员注册手续、全院聘用人员劳动合同、医护人员防护设施、医疗设备、建筑面积、注册资金、诊疗科目、医院规章制度、医院发展规划、医院工作年计划、医院培训计划、职工再教育情况、职工培训证件等;急救急诊规章制度、急救药品及急救设备如:氧气心电图机、急救流程、急救药品明细、每周查对记录; 院感院感管理制度及职责、院感委员会的职责、院感质控标准及控制情况、活动内容、学习内容、院感工作年计划、季度计划、院感培训计划方案及实施记录、院感学习计划、院感再教育培训证明、一次性物品进货手续、抗菌药物管理情况及应用情况、物品消毒灭菌、医院感染流行和爆发的机制与措施、控制制度、报告制度、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卫生防护培训情况、手卫生制度、手卫生培训、手卫生执行情况、污水设备、紫外线登记本、手消毒喷剂、消毒片、一次性物品登记本、医疗废物登记本等;医疗先运行及出院病历、书写要求、病历诊断依据、医疗年度工作计划、学习计划、培训计划、核心制度及执行情况、业务学习本、医疗质控情况、医疗委员会、差错事故制度、流程、住院及门诊中西药处方、门诊病人登记本、出入院登记本等;护理护理核心制度、年工作计划、季度工作计划、学习计划、培训计划、业务学习本、护理查房记录、护理质控组职责及质控情况、公休座谈会、护士学习考试记录、操作考试记录、护士资质及注册情况、交班本、前三月护士排班表、聘用护士毕业证、个人学习记录本等;药房药品进货手续及途经、进货登记本、处方点评记录、药剂师资质及注册、药事委员会的职责及活动记录、药房盘点表、药剂科规章制度、中药饮片应用情况、中药进货途径;放射科各项规章制度、人员资质、个人防护情况及检测、体检表、放射科许可证等进行审核。 2、审查医护人员执业资格和执业注册情况。严格执行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严禁聘用非卫技人员开展医疗活动。 3、审查医疗废物处理情况。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医疗废物处理等情况及有关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4、审查医疗机构医疗安全、药品安全(特别是毒麻精放药品)、设备安全以及综合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5、审查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情况。 三、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其限期改正, 并给予一至六个月的暂缓校验期;暂缓校验期满仍不能通过校验的,注消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在暂缓期内不得执业。 1、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 2、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执业的; 3、经核实有承包租赁科室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置营利性科室的; 4、消毒供应室不合格的; 5、医疗机构名称不规范的; 6、消防、污水处理不合格、医疗废物未按规定处理的; 7、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 8、不按规定刊播医疗广告的;9、医疗机构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禁止情形的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登记所需的材料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登记所需的材料 1、《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者《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1份,出具单位:申请人) 2、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证明(1份,出具单位:申请人) 3、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1份,出具单位:申请人) 4、验资报告(1份,出具单位:具有法定验资资格的验资机构) 5、资产评估报告(1份,出具单位:具有法定验资资格的验资机构) 6、医疗机构规章制度(1份,出具单位:申请人) 7、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1份,出具单位:申请人)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表(1份,出具单位:环保部门) 9、医疗机构主要仪器设备名录清单(1份,出具单位:申请人) 10、有病员食堂的须提交《餐饮服务许可证》和工作人员健康证(1份,出具单位:食药部门)

11、《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申报表(1份,出具单位:申请人) 12、消防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1份,出具单位:消防部门) 13、《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1份,出具单位:申请人) 14、授权委托书(1份,出具单位:申请人) 15、承诺书(1份,出具单位:申请人)

申报资料目录;(原件:1份复印件:0份出具单位:)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原件:1份复印件:0份出具单位:) 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原件:0份复印件:1份出具单位:) 医疗机构建筑平面图和科室分布图(其中手术室、消毒供应中心(室)、静脉用药配置中心平面图单列);(原件:1份复印件:0份出具单位:) 资信证明(附件1)或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及出具单位资质证件复印件;(原件:0份复印件:1份出具单位:)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目录;(原件:1份复印件:0份出具单位:)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附件2)另附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原任职务的免职文件及复印件、《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表》(附件3);(原件:1份复印件:0份出具单位:)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各科室人员名录(附件4);(原件:1份复印件:0份出具单位:) 建设项目(医疗用房)卫生学评价报告;(原件:0份复印件:1份出具单位:)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竣工验收报告及环保、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相关验收证明;(原件:0份复印件:1份出具单位:) 医疗机构主要仪器设备名录清单(附件5);涉及使用大型医用设备的,提供《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复印件(按照《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原件:1份复印件:0份出具单位:) 开展放射诊疗服务的,提供《放射诊疗许可证》(按照《放射诊疗管理办法》规定施工前申请办理)。(原件:0份复印件:1份出具单位:) 单位或个人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复印件:0份出具单位:) 承诺书(原件:1份复印件:0份出具单位:) 《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按填表说明填写);(原件:1份复印件:0份出具单位:)

医疗机构执执业登记申请提交材料

医疗机构执执业登记申请提交材料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注册须知(100张床位以下) 审批程序:受理一审核一审定需提交材料目录(钢笔或者签字笔填写,复印件用a4纸): 1、《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2、《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或者《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3、《医疗机构分类登记审批表》; 4、资信证明或者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5、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表、任职证明及不在公职的证明(医疗机构拥有法人地位者,只填写其法定代表人的情况;医疗机构假设无法人地位,那么填写具有法人地位的主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及本医疗机构要紧负责人情况,提交设置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与《法人代码证书》或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医疗机构要紧负责人签字表、任职证明及不在公职的证明; 7、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名录及身份证明、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退休证明的a4纸复印件或者档案存放人才中心证明(实地验收时提交原件);8、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9、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10、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目录;

11、药品种类清单(门诊部以下); 12、收费价目表; 13、设有医学影像科(如: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等)医疗机构需提交《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或者区卫生监督所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14、医疗废物转运协议或者代收协议; 15、工商部门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与a4纸复印件;16、医疗机构方位图; 17、环保部门验收合格证明性文件(如环保部门出具的《关于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18、医疗机构类别为医院,须提交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其他医疗机构务必有消防设施并符合消防有关要求。 19、开展医疗美容科目的需提交开展的医疗美容工程备案。 20、开展健康体检科目的需提交健康体检工程目录备案。 21、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期限。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经实地验收合格者,自接收材料起45日完成。

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需要提交的材料

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须具备的条件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2、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 1、不符合《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准的事项; 2、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3、投资不到位; 4、医疗机构用房不能满足诊疗服务功能; 5、通讯、供电、上下水道等公共设施不能满足医疗机构正常运转; 6、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不符合要求; 7、业务技术、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考核不合格;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不合格; 9、名称、地址等不符合相应规定。

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须申报材料目录 1、《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2、《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3、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4、医疗机构科室设置与布局平面图; 5、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花名册、卫生技术人员花名册、卫生技术人员有关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退休人员需同时提交退休证及原单位不返聘证明原件、复印件; 6、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床位、执业人员和必备专科医疗设备对应关系表 7、医疗机构设备清单及购置发票; 8、医疗服务机构药品目录; 9、医疗服务机构规章制度; 10、医疗机构验资证明或资产评估报告; 11、医疗机构法人和负责人任职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12、环保部门出具的污水终末质量检测报告; 13、消防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 14、《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申请表 15.医疗机构拟注册人员的注册(或变更)申请表。

医疗机构申报条件与提交材料清单

医疗机构申报条件和提交材料清单 一、申报条件 (一)申办医疗机构 1、单位或个人申办医疗机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符合本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符合郑州市医疗机构设置规范; (3)医院与同类医疗机构距离不少于2公里,门诊部与同类医疗机构距离不少于1公里,诊所与同类医疗机构距离不少于0.5公里; (4)总投资诊所不少于5万元,门诊部不少于10万元,医院每张床位不少于20万元;有满足执业需要的注册资金。 2、申办门诊部以上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2)身体健康且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3)至申请日止,5年内未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 (4)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 (5)年龄:男性不超过70周岁,女性不超过65周岁; (6)非在职人员。 3、申请设置个体诊所,除应当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2年以上; (2)在二级以上医院从事同一专业临床工作5年以上;

(3)外地户口的人员除具备(2)外,职称必须是副主任医师以上。 4、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不得申请设置社会医疗机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不得申请设置社会医疗机构: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 (2)正在服刑或者劳动教养的人员; (3)在职人员(包括停薪留职人员); (4)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5年的直接责任人员; (5)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 (6)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满5年的医疗机构的原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7)患传染病未愈或者其他健康原因不宜从事医疗执业活动的人员; (二)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1、医疗机构申请办理执业登记手续,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获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设置企事业内部医疗机构同意备案书》; (2)符合《郑州市医疗机构设置规范》; (3)有符合规定的组织机构; (4)有与所开展的业务相适应并符合规定的资金、仪器设备、卫生技术人员以及通讯、供电、上下水道等必要设施; (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 (1)与《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准的事项不符; (2)不符合《郑州市医疗机构设置规范》; (3)投资资金不到位; (4)通讯、供电、上下水道、环境卫生等公共设施不能满足医疗机构正常运转;消防设施不符合要求;

医疗机构许可证办理程序

医疗机构许可证办理程序 医疗机构许可证是一种合法证明,用于证明医疗机构在法律和规定范 围内进行医疗服务的资质。医疗机构许可证的办理程序是一系列步骤,需 要申请人按照一定的规定和要求,提交相关的材料和文件进行审核和审批。下面将详细介绍医疗机构许可证办理的程序和流程。 第一步:准备材料 申请人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机构名称、机构类型、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信息; 2.经营主体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其他法人登记证明文件; 3.机构的管理结构、人员构成、人员从业资格证明等相关文件; 4.申请人的资质证明,如医疗机构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5.医疗机构的设施设备、医疗器械、药品等购置、使用和管理的相关 证明文件; 6.相关的安全、卫生、防护、消防等方面的文件和证明; 7.其他相关的材料和文件。 第二步:填写申请表格 第三步:提交申请材料 第四步:材料审核

相关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资质证明、设施设备等进行核实和评估。审核将根据具体的流程和标准进行,包 括查阅现场检查记录、卫生安全评估表等相关文件。 第五步:现场检查 申请机构可能需要接受现场检查,由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对医疗机构 的设施设备、管理制度、人员从业情况等进行实地检查和评估。检查过程中,申请人需要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并按要求进行解释和说明。 第六步:许可决定 根据审核和检查的结果,相关部门会做出许可决定。如果申请材料和 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申请人将获得医疗机构许可证,可以正式 进行医疗服务。如果不符合要求,相关部门将给予相应的补正和指导,并 要求申请人进行整改。 第七步:公示 在许可决定生效前,相关部门通常会进行公示,向社会公布医疗机构 许可证的申请信息和许可决定。公示可以让社会各界对医疗机构的经营情 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增加透明度和公信力。 总结起来,医疗机构许可证的办理程序涉及材料准备、申请表格填写、申请材料提交、材料审核、现场检查、许可决定和公示等步骤。申请人需 要按照一定的要求和规定进行操作,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配合 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检查。通过上述步骤,申请人可以合法获得医疗机构 许可证,从而开展正规的医疗服务。

医师多点执业申请所需提交材料

医师多点执业申请所需提交材料 要申请医师多点执业,医生需要准备一系列的申请材料。以下是常见 的材料清单: 1.执业许可证或医师资格证:申请人需要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或医 师资格证明,以证明其具备合法执业的资格。 2.职业责任险保单:医生需要购买职业责任险,并提供保单作为申请 材料的一部分。这是为了保障医生在执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医疗事故或纠纷。 3.申请书:医生需要书面提出多点执业的申请,明确申请的理由和目的,以及申请的医疗机构或地点。 4.执业机构的相关文件:医生需要提供执业机构的相关文件,包括但 不限于执业许可证、机构设置许可证、卫生行政部门备案证明等。 5.医疗机构合作协议:医生需与将开展多点执业的医疗机构签订合作 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并提交该合作协议作为申请材料的一部分。 6.诊所设备清单:医生需要提供将用于多点执业的诊所的设备清单, 以证明设备符合卫生标准,能够满足开展医疗服务的需求。 7.医生承诺书:医生需要提供一份承诺书,承诺严格按照法规、规章 和执业规范开展医疗服务,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安全。 8.专业技术资料和证明文件:医生需要提供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料和证 明文件,以证明自己具备相关的医疗技能和经验。

9.有关医疗机构的批准函、协议或备案文件:医生需要提供执业机构的相关批准函、协议或备案文件,以证明该机构具备合法资质,能够支持医生的多点执业。 以上所列材料仅为常见的申请材料清单,不同地区和医生的申请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医生在准备申请材料时,应仔细查阅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相关规定,确保自己满足相关的要求,并准备齐全的材料。此外,医生还应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确保自己的多点执业行为合法、规范,不损害患者的利益和安全。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需提交资料详解模版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需提交资料详解模版 一、申请材料清单 1. 申请表格:请填写完整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申请表格,确保所有 必填项目都填写准确。 2. 机构备案文件:提交医疗机构备案证明文件或机构登记证明文件。文件应包括机构名称、机构性质、法定代表人信息、投资人信息等。 3. 机构章程:请提供医疗机构的章程文件,内容包括机构的组织结构、管理层成员、医务人员的职责和权益保障等。 4. 投资合同或股东会决议:如医疗机构涉及投资合作或有股东,需 提供相应的投资合同或股东会决议文件。 5. 人员资质证明:提交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和负责医务工作的人员 的个人资质证明文件,包括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证书等。 6. 医疗设备证明:提供医疗机构所需的医疗设备购置或租赁相关的 证明文件,包括医疗设备购置发票、租赁合同等。 7. 治安、消防等安全证明:提交医疗机构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治 安情况证明和消防机关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8. 聘任合同或聘任证明:如医疗机构聘任了其他专业人员,需提供 相应的聘任合同或聘任证明文件。 9. 防疫工作证明:提交医疗机构开展防疫工作的相关证明文件,如 卫生院卫生防疫工作证明。

10. 机构财务状况证明:提供医疗机构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包括 最近一年的财务报表、纳税证明、银行存款证明等。 11. 相关资质证书:提交医疗机构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如三级甲 等医院资质证书、医疗技术科目许可证书等。 二、申请材料整理要点 1. 注意材料规范性:各类证明文件应具备规范性,包括证明文件的 版式、字体、字号等。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 填写和提交申请表格:申请表格是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核心文件,务必填写准确、完整,并与其他材料一并递交。 3. 资料的时效性:各类证明文件的有效期限需在两年以上,过期的 文件不予受理,需要重新提交有效的证明材料。 4. 报关资料:如果医疗机构涉及进口设备或药品,需要提供相关的 报关资料和许可证明文件。 5. 主观材料:医疗机构可自行编写主观材料,包括机构简介、发展 规划、服务项目等,以便相关部门了解医疗机构的详细情况。 三、材料递交方式 1. 纸质材料递交:将所需材料按照清单要求逐一整理成册,同时制 作好电子版备份。

医疗机构换医疗机构许可证所需材料

医疗机构换医疗机构许可证所需材 料 近年来,随着医疗机构的性质和经营方式的不断发展与改变,许多医疗机构为了适应市场变化和提升竞争力,需要进行换证,即重新申请医疗机构许可证。那么换证所需的材料有哪些呢?本文将为大家详细解答。 1.医疗机构许可证申请表 首先,在进行医疗机构换证申请前,需要填写医疗机构许可证申请表,在这里需要注明机构的基本信息,包括机构名称、机构地址、机构类型、机构级别等。 2. 机构注册证明书 机构注册证明书是证明机构合法注册的一份文件,该证明书需要到有关部门进行申领。在办理换证时,需要提交原机构的注册证明,同时还需开具新机构的证明,证明机构具有合法的注册手续。 3. 机构所有权证明 机构所有权证明是机构的产权证明,有关部门需要依据机构所有的产权证明来判断该机构是否能够合法运营。因此,在换证申请时,需要提交完整的机构所有权证明,如果机构所有权发生变化时,还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4. 经营资质证明 医疗机构的许可证申请必须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在换证申请时,需要提交机构的经营资质证明,证明机构自成立起,依法合法运营,并通过权威鉴定机构的评审。 5. 消防安全证明 医疗机构的安全问题关系到广大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在进行换证申请时,需要提交消防安全证明,证明医疗机构符合消防安全标准,并能够保证周围环境的安全。 6. 设备、药品的审批检验报告 在进行换证申请时,如果机构涉及到医疗设备、药品等物品,就需要提交相应的审批检验报告,证明机构新的医疗设备符合国家标准,能够保障患者的安全。 7. 医疗机构规划证明 医疗机构规划证明是机构规划的一份文件,用来证明医疗机构的规划是否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划标准,并能够保证医疗机构周围的环境安全。 总之,医疗机构的换证所需材料非常的丰富,因此在进行换证申请时,需要提前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并在申请过程中严格执行程序,以便顺利获得许可证的更新。同时,机构要始终保持合法合规的经营,为患者提供更为优质的医疗服务。

申请诊所需要准备的材料

申请诊所需要准备的材料 申请诊所需要准备的材料 随着人们对健康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医疗保健服务。因此,开设一家诊所成为了一个不错的商业机会。然而,要想成功开设一家诊所,需要申请许可证,并提交一系列必要的材料。下面是申请诊所需要准备的材料: 1. 个人信息 在申请许可证之前,需要提供个人信息以进行身份验证。这些信息包括姓名、地址、电话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等。 2. 资质证明 在申请许可证之前,需要提供相关资质证明。这些证明可以包括医学学位、执业许可证或其他相关资格认证。 3. 商业计划书 商业计划书是一个详细说明您计划如何运营和管理诊所的文件。它应

该包括市场研究、预算、营销策略以及员工管理等方面。 4. 财务文件 在提交申请时,还需要提供财务文件以证明您有足够的资金来支持您的企业。这些文件可以包括银行账户余额、投资组合或其他收入来源等。 5. 诊所位置和设施 需要提供您计划开设诊所的位置和设施信息。这些信息可以包括建筑平面图、装修计划以及设备清单等。 6. 保险证明 在申请许可证之前,需要提供相关保险证明以确保您的诊所在发生意外情况时能够得到适当的保障。 7. 雇佣文件 如果您计划雇佣员工来帮助管理和运营诊所,您需要提供相关雇佣文件。这些文件可以包括雇佣合同、工资单以及员工手册等。

8. 执照和许可证 在申请许可证之前,需要获得必要的执照和许可证。这些执照和许可 证可能因地区而异,但通常包括医疗机构执照、营业执照以及税务登 记等。 9. 安全检查记录 为了确保您的诊所符合安全标准,需要提交安全检查记录。这些记录 可能包括消防检查报告、建筑物安全检查报告以及环境卫生检查报告等。 10. 知情同意书 知情同意书是医疗服务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在申请许可证之前,需 要准备并提交相关的知情同意书。 总结 开设一家诊所需要提交大量的文件和材料。这些文件和材料包括个人 信息、资质证明、商业计划书、财务文件、诊所位置和设施信息、保 险证明、雇佣文件、执照和许可证、安全检查记录以及知情同意书等。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需提交资料完整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需提交资料完整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是指由相关的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权机关发放的,允许医疗机构合法开展医疗活动的许可证件。为了保证医疗机构的合法经营和医疗质量的安全可靠,医疗机构在申请执业许可时需要提交一系列的资料。下面将介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需提交的完整资料。 首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所需的资料包括基础领域和专业领域的相关证件和资料。比如,医疗机构需提交医疗机构设立的合法依据和法人资格证明,比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此外,还需要提供医疗机构的负责人的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和职称证书等。 其次,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还需提交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这些制度包括医疗机构的管理体制、行政人员的任命和考核制度、医疗技术人员的管理制度、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等。这些制度能够确保医疗机构的运行有序、科学和规范。 此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还需提供医疗机构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相关材料。这些材料包括医疗机构的财务报表、纳税证明、商业保险证明等。这些材料能够证明医疗机构的经营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财力和实力开展医疗活动,并能够保证医疗质量的安全可靠。 另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还需提供医疗机构的各类执业许可证书。比如,医疗机构需要提交医疗器械购置和使用许可证、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相关执业证书等。这些证书能够证明医疗机构在器械购置和使用、从业人员资质等方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能力提供合格的医疗服务。 最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还需提供医疗机构的环境安全和卫生保障情况的相关资料。比如,医疗机构需要提供医疗设备的安全检验合格证明、

住院部和手术室的安全和卫生检查报告等。这些资料能够证明医疗机构的环境安全和卫生保障情况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要求,能够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医疗质量的提高。 综上所述,医疗机构在申请执业许可时需提交的资料是非常完整且必要的。这些资料能够全面地反映医疗机构的经营状况、管理规范、医疗质量和安全等方面的情况,保障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合法性和可信度。只有递交了完整的资料才能顺利地获得医疗机构的执业许可,为医疗机构提供了良好的经营和发展环境。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需提交资料详解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需提交资料详解 1.申请表格:申请人需填写正式的申请表格,包括医疗机构的基本信息,如名称、地址、负责人等。 2.法人资格证明:医疗机构的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需要提供相关的 法人资格证明,证明其具有法人资格。 3.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机构需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其 合法注册的机构。 4.医疗机构营业执照:医疗机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证明其具有 合法经营的资格。 5.建筑或租赁合同:医疗机构需提供与医疗服务相关的建筑证明或租 赁合同,证明其具备相应的场所。 6.医疗设备清单:医疗机构应提供医疗设备清单,包括设备名称、型号、数量等,证明其具备从事医疗服务所需的设备。 7.医疗废物处理方案:医疗机构需提供医疗废物处理方案,包括废物 分类、储存、处置等,保证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 8.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医疗机构需提供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医疗质 量管理制度、药品管理制度等,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9.医疗人员执业资格证明:医疗机构需提供医疗人员的执业资格证明,证明其具备从事医疗服务的能力。 10.医疗服务项目清单:医疗机构应提供医疗服务项目清单,包括科室、诊疗项目、收费标准等,明确医疗机构提供的服务内容。

11.医疗责任保险证明:医疗机构需提供医疗责任保险的证明,保障医疗机构以及患者的合法权益。 12.网站备案证明:医疗机构若有网站,需要提供网站备案证明,保证医疗信息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13.诊疗技术、规范和标准:医疗机构应提供自己的诊疗技术、规范和标准,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14.聘任协议:医疗机构需提供医疗人员的聘任协议,明确各医疗人员的职责和权益。 15.其他相关资料:根据实际情况,医疗机构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的资料,如舆情处理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总之,医疗机构执业许可需要提交的资料相对繁杂,但这是为了确保医疗机构的合法和规范经营。通过提交这些资料,相关部门可以对医疗机构进行审核和评估,保证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需提交资料详解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首次注册): 1。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2.《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者《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3。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4.医疗机构建筑平面图和科室分布图; 5.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及出具单位、会计事务所资质证件复印件; 6。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7。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法定代表人签字表; 8。医疗机构科室设置,各科室人员名录,各科室人员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 9。医疗机构拟注册人员的注册(或变更)申请表; 10。基础医疗设备和与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名录; 11.消防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意见书; 12。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报告;开业一个月内上报环保部门出具的医疗废水处理终末质量报告; 13。与特种垃圾处理部门签订的协议; 14.《山西省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 15.授权委托书; 16.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7.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它材料.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变更申请): 医疗机构申请变更诊疗科目提交材料目录: (一)、医疗机构申请增设诊疗科目应提交以下材料:(申请增设诊疗科目名称以原卫生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为准.) 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申报表》;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拟增设诊疗科目人员名录(名录包括人员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专业技术职称、医师资格证书或护士资格证书编号及执业证书编号); 4。拟增设诊疗科目相应的医疗设备名录; 5.拟增设诊疗科目医疗用房平面图; 6.拟增设诊疗科目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职责、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7。拟开展的医疗技术服务项目名称; 8。受理卫生行政部门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备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医疗机构申请增设诊疗科目应当向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初审同意后,逐级报送至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医疗机构所在地市级卫生计生行

《申请医疗机构设置审批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医疗机构设置审批需提交的材料》 一、设置申请书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请单位或个人的名称及基本情况; (二)所在地区的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概况; (三)所在地区人群健康状况和疾病流行及有关疾病患病率; (四)所在地区医疗资源分布和利用情况以及医疗服务需求分析; (五)拟设医疗机构的名称、选址、功能、任务、服务半径、占地和建筑面积、服务方式、服务时间、诊疗科目、科室设置、床位编制、组织结构、人员配备、仪器、设备配备; (六)拟设医疗机构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通讯、供电、上下水道、卫生设施、消防设施设置方案,资金来源、投资方式、投资总额、注册资金、投资预算及5年内的成本效益分析; (七)拟设医疗机构在服务半径中与其他医疗机构的关系及相互影响情况; (八)申请人的资信证明(银行和会计事务所出具)。 三、选址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选址的依据; (二)选址所在地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 (三)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等布局的关系;

(四)占地和建筑面积; (五)选址方位图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四、由两个以上法人或组织共同申请设置的医疗机构,以及由两人以上合伙申请设置的医疗机构,除提交设置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选址报告外,还必须提交由各方共同签署并经公证的协议书。 个人申请还需提交《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证书》、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原工作单位证明等;单位申请需提交设置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第二篇:申办医疗机构设置审批需提交材料医疗机构设置、登记申请人应提交资料目录 一、申办医疗机构设置许可需提交材料 (一)设置申请书 (二)申请人资质条件:医疗机构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基本情况 1、身份证或户口薄 2、工作简历 3、医师执业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专业技术职称证 4、相关单位证明材料(①个体:a、社会人员: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证明材料,b、下岗人员:下岗证,c、退休人员:原工作单位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签署意见,d、辞职人员:卫生部门及人事部门批准材料;②社会团体:a、社会团体证明材料,b、社会团体设置医疗机构的文件及任命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文件)

医疗机构申报需提交材料清单

医疗机构申报需提交材料清单 (一)申请设置民营、个体诊所需提交材料: 1、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附表1) 2、医疗机构分类申请书;(附表2) 3、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附表3) 4、主要负责人及各卫技人员的资格证明材料 包括身份证、职称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非在职证明(退休证、退伍证、失业证、辞职证明、未返聘证明等)、注册护士证等复印件; 5、《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表》;(附表4); 6、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等; 7、医疗机构用房平面图;/ 8、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或存款复印件); 9、法人年龄在40岁以下需提交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证明; 10、申请设置企事业内部诊所还需提供企事业单位关于成立内部医疗机构的申请文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复印件。 11、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健康体检证明。

(二)门诊部、医院申请执业登记需提交材料: 1、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附表1) 2、医疗机构分类申请书;(附表2) 3、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附表3) 4、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5、机构用地、用房的合法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6、选址方位图、建筑设计平面图和科室布局平面图; 7、验资证明或资产评估报告; 8、《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表》;(附表4); 8、人员名单和人员资格证明材料 主要负责人技术职称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非在职证明等;医护技人员花名单,同时提供每个人员的基本情况表,并附身份证、毕业证、技术职称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执业护士证等,民营医院还需提供非在职证明。 9、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10、医疗机构技术操作规程; 11、医疗机构用房的消防验收情况 12、医用污水、医疗废物的处理情况;; 13、放射科(X光室)的验收情况。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需提交材料资料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需提交资料 1、《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附表1; 2、《设置医疗机构赞成书》附表3; 3、《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附表5; 4、《资信证明》附表8; 5、《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附表 9(无法定代表人不用提交); 6、《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表》附表 10(无法定代表人不用提交); 7《医疗机构名称申请鉴定表》附表16-1; 8、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也许使用证明; 9、医疗机构用房平面图; 10、验资证明、财富评估报告(或存款复印件); 11、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以及各卫技人员名单、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身份证等;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诊疗科目执业人员的执业注册资料同医疗机构执业登记资料一并上交(做为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登记的条件之一),获取放射同意才能睁开与放射相关诊疗科目(如医学影像科); 12、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13、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议论报告、医疗机构污水污物办理查 收合格证明或医疗废物办理合同书; 14、消防查收合格证明; 15、单位设置的医疗机构还需提交设置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明、事业或企业法证人书; 16、门诊部、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农村卫生站和军队编外医疗 机构还必定供应从事本专业证书的工作年限和体格检查表(二级以上医院出具)、附设药房(柜)的药品种类清单,公民合伙设置的医疗机构还应提交合同书,股份制医疗机构还应提交组织章程。 17、其他诊疗科目应比较相应《基本标准》另文报告相关人员、设 施场所装备及拟睁开项目等状况(指国家卫生部有拟订基本标准的诊疗 科目:如医疗美容科、血液透析室、重症医学科、健康体检项目等)。美容医疗机构及开设医疗美容科室的医疗机构应按相关规定向登记机关备案相关医疗美容项目。 18、下载填写《医疗机构依法行医承诺书》。 说明:以上项目如存在相关证明资料不齐,请受理科核验后列出详细项目。以上未涉及的机构种类及状况,由市卫生局医政科、中医科依照相关政策规定视详细状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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