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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书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书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书

【法律常识】劳动仲裁受理范围和条件分别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受理范围和条件分别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法的受理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中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开除、除名、辞退、劝退、勒令辞职、责令限期调离和辞职、离职(含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因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单方面实施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一次性罚款)等惩戒影响实体劳动报酬权益享受而发生的争议。 7、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 8、因终止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9、因劳动者人事(职工)档案转递发生的争议。 10、因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发生的争议。 11、因收取或变相收取劳动者押金、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等财物发生的争议。 12、因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发生的争议。 13、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规定依法应当受理的其他争议。 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是什么 1、当事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 2、申诉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3、申请仲裁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4、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 5、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 6、当事人申请仲裁必须提供相关证据;

7、符合仲裁时效规定。 《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提出仲裁,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 根据劳动部[1995]309号文件第八十五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 劳动仲裁受理程序是怎样的 1、收到申诉书后须按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仲裁管辖和申诉时效规定进行审查。 2、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要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填写《立案审批表》,报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审批,并于立案之日起7日内,将《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分别送达给双方当事人。 经审查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要制作《不予受理申诉通知书》,并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向当事人进行送达。 3、组成仲裁庭。 仲裁处理劳动争议应当组成仲裁庭,仲裁庭实行一案一庭。根据案情一般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但对事实清楚、案情简单,适用法律法规明确的案件,可指定一名仲裁员独任处理。 4、被诉人在收到应诉通知书后15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和证据。 因为不清楚劳动仲裁的程序与受理范围,导致一些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走了许多冤枉路,只有清楚了解这些,才能更加有效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W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依法向南通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涉外案件的当事人自愿选择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可以受理。 第三条下列争议和纠纷仲裁委员会依法不能仲裁: (一)劳动争议; (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三)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四)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第二章仲裁协议 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当事人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即视为同意按照

本规则进行仲裁。 第五条仲裁协议包括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项; (三)选定仲裁委员会的意思表示。 第六条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当事人就仲裁协议的效力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仲裁委员会作出书面决定后,当事人不得再就仲裁协议的效力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第八条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当事人未依照前款规定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的,视为承认该仲裁协议的效力。

反请求答辩状

反请求答辩状 反请求答辩状 1.答辩 被申请人在接到仲裁机构或申请人寄交的仲裁申请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时刻内提交答辩书。 答辩书的内容应对申请人在仲裁申请书中提出的请求、陈述的事实各依据的理由加以回答、抗辩或反驳。 仲裁答辩书的格式要求一般与申请书的格式要求差不多相同。 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应按照各仲裁机构的在仲裁规则中规定的时刻。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十七条规定:被申请人应在收到仲裁通知之日起45天内向仲裁委员会秘书局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明文件。 国际商会仲裁规则第5条第1款规定:被申请人应当在收到秘书处转来的申请书之后30天内提交答辩,其中应包括下列内容: 1)被申请人名称全称、差不多情况和地址; 2)关于据以提出请求的有关争议的性质及情况的评论; 3)关于请求的意见; 4)关于申请人在仲裁员人数及其指定方面所提建议的任何评论,以及自己按照这些条款要求所指定的仲裁员人选;以及 5)关于仲裁地、法律适用规则和仲裁语文的评论。 2.反请求 反请求是国际商事仲裁中被申请人保障其权益的最重要的手段之一。 在很多国际商事纠纷中,双方当事人往往对争议都有一部分责任,利益纵横交错,反请求作为被申请人维护自己正当权益的工具是专门有意义的。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十八条规定:被申请人如有反请求,最迟应在收到仲裁通知之日起60天内以书面形式提交仲裁委员会。 仲裁庭认为有正当理由的,能够适当延长此期限。

被申请人提出反请求时,应在其书面反请求中写明具体的反请求及其据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并附具有关的证明文件。 被申请人提出反请求,应当按照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费用表的规定预缴仲裁费。仲裁委员会在收到被申请人的反请求后,要对反请求进行程序审查,内容包括:反请求书中被申请人是否是仲裁申请书中的申请人,反请求书中的反请求人是否在仲裁申请书中的被申请人;反请求和本请求是否基于同一事实或同一法律关系;提出反请求的时刻是否在仲裁规则所规定的期限之内。 仲裁委员会经审查,假如认为反请求符合条件,则同意反请求,否则不予受理。 不受理反请求的理由一般为: (1)未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反请求; (2)所提出的反请求是基于另一个合同关系; (3)反请求中的当事人名称不同于仲裁申请书中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 国际商会仲裁规则第5条第5款规定:被申请人若有反请求应当与答辩书一起提交并载明:据以提出反请求的争议的性质及情况;以及,所请求的救济,若有可能应写明金额。 在实践中,反请求被受理后,由于反请求本身与本请求是基于同样法律关系,同时当事人也相同,因此,为了节约时刻、费用、有利于审理方便,仲裁庭往往将申请人提起的本请求与被申请人提起的反请求合并审理。 假如出现提出仲裁申请的申请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撤回仲裁申请的情况,也不阻碍反请求的审理。

仲裁申请书格式范本

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岳阳市有线电视宽带网络有限公司 住所:岳阳市南湖大道 法定代表人:江玉祖 被申请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1号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终止双方的业务合作行为,将申请人托管给被申请人的业务及资产交还给被申请人,由被申请人返还相应的价值 1150 万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可得利益损失450万元。 事实与理由: 语音、宽带等电信业务为专营业务,以前一直是由中国电信专营,国家为打破垄断,将被申请人从中国电信分离出来,与中国电信竞争市场;被申请人进入岳阳与中国电信竞争市场,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敷设光钎电缆、建设机房等物理形式的网络基础设施,需要成熟的代理商发展终端客户资源;而申请人作为岳阳市唯一的有线电视传输单位,手上握有全市所有的终端有线电视客户资源,有成熟的电信设备、网线敷设技术力量,正是被申请人千方百计寻找的合作对象;双方经多次协商沟通,于2004年6月签订《业务代理合作补充协议》,约定申请人代被申请人垫资建设用户接入系统,代理被申请人开展语音业务,代被申请人建设汇聚设备、认证设备、接入光缆和用户网络;约定双方合作期限5年,自2004年6月15

日到2009年6月15日,协议期满前1个月,双方协商继续合作的条款和条件并另行签订协议;约定申请人收益包括业务代理费、垫资补偿和网络代维护费,其具体分成比例为,语音(含市话和长途),DIA(宽带专线)以及其他业务,申请人为50%;数据(家庭上网),申请人为70%等。 双方签订协议后,申请人按照协议的约定,垫资元,组织技术力量,将语音用户接入系统和宽带网络接入系统等双方协议约定的工程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在代理经营业务期间,申请人利用自己的终端客户资源,拓展市场,业务逐年长足发展,截止2007年2月,申请人已发展用户8129户,业务收入成倍增长,申请人2005年收入455449.7元,2006年收入1083496元, 2007年收入1726963元。 2007年2月16日,被申请人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签订了停止竞争协议,其核心内容是,非主导运营商在协议期内,停止业务发展,不再增加新用户;该协议的签订,导致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合作协议再也无法正常进行,被申请人的预期收益无法实现。2007年3月19日,申请人向被申请人去函,要求终止双方的合作协议,由被申请人偿还申请人的投资成本。2007年3月21日,双方开会沟通决定,对申请人提出的资产购买方案,因双方都是国有企业,有严格的要求和流程,决定由申请人拿出具体可操作方案,同时启动资产和台账的清理等相关工作,以便双方下一步的商讨;至于网络及业务的托管问题,由岳阳网通和申请人就其方案进行商讨,共同推进该项工作的落实。2007年4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岳阳市分公司签订《通信业务及资产托管协议》,将合作业务及资产托管给被申请人岳阳市分公司。2009年6月15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业务代理合作补充

(完整版)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流程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流程 一、当事人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二、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自做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申请人可以就该争议事项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四、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仲裁庭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五、当事人接到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回申请处理,对被申请人可

以缺席裁决。当事人开庭迟到三十分钟以上的,视为拒不到庭。 六、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并将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七、劳动者对终局裁决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对终局裁决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八、当事人对非终局裁决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九、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法律常识】劳动争议调解协议未确认无效应该不予受理仲裁吗

【裁判要旨】 经调解组织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按约定履行;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协议履行完毕后,在调解协议未被依法确认无效的情形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和作出补足原先协议中低于工伤保险待遇差额部分的裁决无法律依据。 【案情】 申请人曹某。 申请人华某,1988年2月21日生,系曹某之子。 被申请人XX市某不锈钢制品厂,业主刘某。 曹某丈夫、华某父亲老华生前系XX市某不锈钢制品厂员工,2011年7月13日因交通事故死亡。2011年10月20日,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老华系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为工伤。2011年10月13日,曹某、XX市某不锈钢制品厂在戴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派出所调解室,达成调解协议,XX市周庄镇边城一村村民委员会亦派员参加了调解,曹某、XX市某不锈钢制品厂业主刘某及调解员、调解组织均在人民调解协议书上签名或盖章。当日,XX市某不锈钢制品厂按协议履行了一次性补偿117000元的给付义务,曹某亦于次日出具了收条。2011年12月26日,曹某、华某向XX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XX市某不锈钢制品厂补足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XX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苏劳仲委〔2007〕1号)第十条规定,要求XX市某不锈钢制品厂补足原先协议中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差额部分,于2012年2月14日作出兴劳人仲案〔2012〕第47号仲裁裁决:XX市某不锈钢制品厂支付申请人曹某、华某因老华死亡的丧葬补助金14688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382180元,两项合计396868元,扣除曹某已得到的117000元,余额279868元由被申请人于裁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支付。因XX市某不锈钢制品厂不履行,曹某、华某于2012年4月5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申请人XX市某不锈钢制品厂向法院提交了2011年10月13日与申请人曹某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书和曹某于次日出具的收条,证明其已按调解协议履行了赔偿义务。XX市某不锈钢制品厂据此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四条关于:“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规定,XX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兴劳人仲案〔2012〕第47号仲裁裁决适用法律错误,要求法院裁定不予执行。 【审判】 XX法院经公开听证审查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规定,经调解组织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按约定履行;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条规定,协议履行完毕后,当事人申请确认调解协议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 (1993年10月18日劳部发[1993]276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劳动仲裁办案规范化,保证办案质量。及时正确地处理劳动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机简称《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地方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仲裁员,均应执行本规则。 第三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查明事实,先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及时裁决。对当事人适用法律一律平等。 第四条仲裁委员会及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五条仲裁庭在仲裁委员会领导下依法处理劳动争议。 第二章管辖

第六条地方各级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的管辖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据《条例》确定。 第七条仲裁委员会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会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共同的上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管辖。 第八条发生劳动争议的单位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仲裁委员会受理。 第三章仲裁参加人 第九条企业与职工为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企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参加仲裁活动。依法成立的其它企业或单位由其主要负责人参加仲裁活动。 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或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职工可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诉;死亡职工可由其利害关系人代为申诉;法定代理人或利害关系人不明确的,由仲裁委员会指定代理人。

仲裁申请书范文6篇

工伤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案由:工伤待遇争议 劳动仲裁请求事项: 1、请求裁决先予执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______级伤残赔偿金______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_____级伤残补助金 _______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从受伤到医疗终结补偿费 _______元;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伤残就业补助金______元; 5、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_______元; 6、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住院期间生活费________元; 7、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护理费______元; 8、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本人误工费_______元; 9、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本人第______瞳孔晶体校正手术费、生活费、护理费、误工费、复查费总计_______元; 10、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本人车旅费_______元; 1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全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分左右,员工______在 ______工作时,不慎___________当天送入____________医院进行救治,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办理了,共住院______天。出院诊断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申请人受伤为工伤。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申请人工伤级别____________。 由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私自未能达成赔偿协议,为维护申请人的正当权益特向______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支持申请人的请求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签名):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八十号) (相关资料: 法律9篇行政法规5篇部门规章35篇司法解释3篇其他规范性文件5篇地方法规285篇裁判文书2370篇条文释义相关论文93篇条文释义1篇英文译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07年12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调解 第三章仲裁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申请和受理 第三节开庭和裁决

第四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相关资料: 裁判文书3篇条文释义) 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相关资料: 地方法规5篇裁判文书222篇条文释义相关论文7篇) 第三条【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相关资料: 地方法规1篇裁判文书52篇条文释义) 第四条【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协商和解】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纠纷有什么条件

问: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纠纷有什么条件? 答: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属于法律规定的劳动争议范围 。 2) 仲裁申请属于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级别管辖以及地域管辖范 围。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设立本辖区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一般都采取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受案范围,并且对级别管辖的标准和地域管辖范围有具体的规定。 3) 申请人申请仲裁的时间在法律规定的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内。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符合法定时效中止或中断情形的,申请时效自事由消失之日起连续或重新计算。 4) 申请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即:是争议当事人或当事人近亲 属,或是工会组织。 5) 仲裁申请有明确的对方当事人及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6) 仲裁申请人已提交仲裁申请书和其他仲裁委员会要求的申请材 料。 参考法规: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第17条、第18条、第21条、第22条、第27条 ; 2.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2条、第8条、第9条、第10条、第11条、第12条、第13条、第14条; 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30条、第31条; 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须知》第1条、第2条、

第3条; 5.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人事仲裁指南》第2条、第3条; 6.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 7.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管辖规定》。 例: 2001年,刘某与上海某纺织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安排在纺织公司下属的某联营公司工作。2007年12月,刘某所在的联营公司转制为服装公司,从纺织公司分离,与纺织公司不再有隶属关系,但刘某的劳动关系仍在纺织公司。 2008年5月,纺织公司向刘某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同年6月,刘某签收了该通知书:双方明确于2008年5月30日解除劳动关系,纺织公司支付刘某经济补偿金4.2万元。 对该款项,纺织公司要求改制后的服装公司从欠其的社会保险费中抵扣支付,但遭到服装公司书面明确拒绝,两公司为此事诉至法院。在此期间,刘某未向纺织公司索要该补偿金,纺织公司亦未明确表示拒绝支付该款项。 2009年7月6日,刘某由于长时间没有得到经济补偿金,遂以纺织公司未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为由,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009年7月25日,仲裁委员会以仲裁申请超过劳动争议法定时效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书。刘某不服,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纺织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4.2万元。 法院认为: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仲裁时间期间从

仲裁委员会裁决书 格式要求

洛阳仲裁委员会 裁决书 (标题黑体一号加粗) (以下正文仿宋_GB2312 小三) (××××)洛仲字第×××号申请人:××××。(自然人写明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暂住证号码;法人写明全称;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或起字号的个人合伙,其名称应以裁决时营业执照等注册登记文件上登记的名称或字号为准;个体工商户,在姓名栏中写明业主的姓名,以及性别、出生日期和身份证号码,有字号的,在姓名栏最后注明“系(字号)业主”。) 住所:××××××××。(如当事人变更住所但尚未进行变更登记的,原则上以裁决时其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登记注册资料记载的住所为准。但当事人各方对实际变更而尚未变更登记的住所均加以确认时,可按该确认住所为准。当事人的地址有两个以上的,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如便于履行或执行裁决)选择其一(必要时也可列两个以上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河南××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应在委托代理人之前写明其法定代理人姓名,并写明该法定代理人性别、出生年月日和身份证号等,以及与当事人间的身份关系。)(委托代理人如系非律师,则写明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暂住证号码。委托代理人为二人以上的,应分行列载。如代理人中有当事人单位内部和外部人员,以内部人员列前、外部人员列后为宜。内部人员需注明其在当事人内部的工作部门和职务,外部人员需列明其工作单位和职务(身份))

被申请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河南××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 洛阳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根据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以下简称被申请人)于××××年××月××日签订的《××××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补充仲裁协议》)和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于××××年××月××日受理了上述合同项下的××××合同纠纷仲裁案。 根据《洛阳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以下简称《仲裁规则》)的规定(或根据双方的约定),本案适用普通(或简易)程序。 仲裁委员会于××××年××月××日向申请人送达了受理通知书及其附件,××××年××月××日向被申请人送达了仲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其附件。 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申请人选定×××为仲裁员,选定×××为首席仲裁员,被申请人选定×××为仲裁员,×××为首席仲裁员。由于双方选定的首席仲裁员不一致,根据《仲裁规则》的规定,仲裁委员会秘书长指定首席仲裁员为×××,与×××、×××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或申请人选定×××为独任仲裁员,被申请人申请人选定×××为独任仲裁员,由于双方选定的独任仲裁员不一致,根据《仲裁规则》的规定,仲裁委员会秘书长指定仲裁员×××为独任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担任本案仲裁秘书。 (××××年××月××日申请人(被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财产(证据)保全申请,仲裁委员会于××××年××月××日将申请人(被申

如何在仲裁中提起答辩及反请求-

如何在仲裁中提起答辩及反请求? 如何在中提起答辩及反请求? 1.答辩 被申请人在接到或申请人寄交的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辩书。答辩书的内容应对申请人在仲裁申请书中提出的请求、陈述的事实各依据的理由加以回答、抗辩或反驳。仲裁答辩书的格式要求一般与的格式要求基本相同。 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应按照各仲裁机构的在中规定的时间。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规则第十七条规定:被申请人应在收到仲裁通知之日起45天内向仲裁委员会秘书局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明文件。国际商会仲裁规则第5条第1款规定:被申请人应当在收到秘书处转来的申请书之后30天内提交答辩,其中应包括下列内容:1)被申请人名称全称、基本情况和地址;2)对于据以提出请求的有关争议的性质及情况的评论;3)对于请求的意见;4)对于申请人在人数及其

指定方面所提建议的任何评论,以及自己按照这些条款要求所指定的仲裁员人选;以及5)关于仲裁地、法律适用规则和仲裁语文的评论。/ 2.反请求 反请求是中被申请人保障其权益的最重要的手段之一。在很多中,双方当事人往往对争议都有一部分责任,利益纵横交错,反请求作为被申请人维护自己正当权益的工具是非常有意义的。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十八条规定:被申请人如有反请求,最迟应在收到仲裁通知之日起60天内以书面形式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庭认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适当延长此期限。被申请人提出反请求时,应在其书面反请求中写明具体的反请求及其据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并附具有关的证明文件。被申请人提出反请求,应当按照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费用表的规定预缴仲裁费。仲裁委员会在收到被申请人的反请求后,要对反请求进行程序审查,内容包括:反请求书中被申请人是否是仲裁申请书中的申请人,反请求书中的反请求人是否在仲裁申请书中的被申请人;反请求和本请求是否基于同一事实或同一法律关系;提出反请求的时间是否在仲裁规则所规定的

经济纠纷仲裁申请书范文

经济纠纷仲裁申请书范文 引导语:经济仲裁申请书,是经济纠纷当事人的一方(即申请人或申诉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仲裁机构提交的请求仲裁与他方当事人(即被申请人或被申诉人)的经济纠纷的申请文书。今天,小编给大家整理了两篇关于经济纠纷仲裁申请书的精选范文。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必备知识: 经济仲裁机构,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立的经济仲裁委员会。仲裁机构不行使经济审判权,不按司法程序解决争议,而主要采用协商、调解的方式处理经济合同纠纷。 在当今的经济活动中,当经济合同出现当事人无法解决的纠纷时,当事人一般都会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纠纷。仲裁申请书是带有法律特质的文书,是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的主要依据之一。 经济仲裁申请书的特点 1.申述性。即经济仲裁申请书具有陈述经济纠纷事实、申述理由的特性。

2.参证性。经济仲裁申请书提供的事实和理由,能为仲裁机构开展协商、调解,提供参考依据。 范文一 申诉方:县镇村村委会 法定代表人:牛,村长 被诉方:县厂,地址:县城关镇东方红路13号 法定代表人:南,厂长 案由:被诉方单方终止合同。 请求事项: (一)继续履行协议; (二)赔偿申诉方经济损失。 事实与理由:

20 年5月5日,申诉方与被诉方签订联办淀粉厂协议书,约定双方共同投资建厂。申诉方投资为三分之一,被诉方投资为三分之二,投产后利润也按投资比例分成。协议书第12条规定:本协议签订后,双方信守协议,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终止。任何一方终止协议,一切后果由提出终止协议方负责。(见附件2) 双方于20 年5月筹建施工。申诉方与被诉方各投资10万元,计划20 年元月底建成投产。不料被诉方20 年8月突然提出:经请示县经计委,不再给淀粉厂投资(见附件3),为此,申诉方数次找被诉方协商,同时主动向县经计委申明情况,希望督促被诉方履约。但被诉方竟不予理会,公然单方终止协议,不但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还无理要求申诉方承担被诉方全部投资款项。不仅如此,被诉方还背着申诉方函告县电力局,要求停止使用用电补贴,故意给筹建工作设置障碍。申诉方多次规劝其继续履行协议,但被诉方却根本听不进去,置经济合同法和双方签订的协议书于不顾,一直奉行违法行为。申诉方在做出多方努力毫不见效的情况下,为了维护国家的法律尊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特向贵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依法裁决。 此致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仲裁委员会

劳动仲裁委员会组成有哪些

劳动仲裁委员会组成有哪些 (一)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二)工会的代表;(三)政府指定的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的代表。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必须是单数,主任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担任。仲裁委员会可以聘任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人员、工会工作者、专家学者和律师为专职的或者兼职的仲裁员。 驳回诉讼请求诉讼诉讼费诉讼保全诉讼时效抗辩诉讼离婚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劳动争议作为司法实践中一种常见的纠纷类型,一直是很多人关注的焦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为处理劳动纠纷的重要机构,其劳动仲裁委员会组成有哪些?很多人都不清楚。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为您解答疑惑。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三方代表组成。我国1994年劳动法第八十一条明确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本法在劳动法的基础上,进一步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体现了劳动关系的三方原则。所谓劳动关系三方原则是指政府(通常以劳动行政部门为代表)、雇主组织和.工会组织通过一定的协作机制共同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重要问题的原则。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国家、企业、劳动者三方利益格局日益明晰。我国也通过立法逐步建立起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而作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在人员组成方面也对国家、企业、劳动者三方利益进行平衡。因此从劳动法到本法,都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三方组成。 (一)劳动行政部门代表 在我国,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政府主管全国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为了维持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保障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作为主管的劳动行政部门需要把握劳资关系的全局,协调各方面利益。因此本法明确其作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一方代表,体现了政府在劳资纠纷处理中的主导作用。 (二)工会代表

劳动仲裁受理范围和条件分别是什么样子的

遇到法律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sodocs.net/doc/849914538.html, 劳动仲裁受理范围和条件分别是什么样子的 在当今的职业生活中劳动纠纷时有发生,在很多情况下人们都会选择私下解决,或者利用简便的劳动仲裁程序进行解决。那么劳动仲裁受理范围和条件分别是怎样的?今天,赢了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仲裁受理范围和条件分别是怎样的 一、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是什么 1、当事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

2、申诉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3、申请仲裁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4、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 5、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 6、当事人申请仲裁必须提供相关证据; 7、符合仲裁时效规定。 《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提出仲裁,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 根据劳动部[1995]309号文件第八十五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 二、劳动仲裁受理程序是怎样的 1、收到申诉书后须按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仲裁管辖和申诉时效规定进行审查。

2、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要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填写《立案审批表》,报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审批,并于立案之日起7日内,将《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分别送达给双方当事人。 经审查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要制作《不予受理申诉通知书》,并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向当事人进行送达。 3、组成仲裁庭。 根据《条例》规定,仲裁处理劳动争议应当组成仲裁庭,仲裁庭实行一案一庭。根据案情一般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但对事实清楚、案情简单,适用法律法规明确的案件,可指定一名仲裁员独任处理。 4、被诉人在收到应诉通知书后15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和证据。 三、劳动仲裁法的受理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中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劳动争议仲裁答辩书(公司版)

劳动争议仲裁答辩书 答辩人:*************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电话: 身份证号: 住址: 暂住地址: 委托代理人: 尊敬的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贵委“京朝劳人仲字[****]第*****号”仲裁通知书收悉,现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以下称答辩人)劳动争议一案,发表如下答辩意见: 一、本案仲裁标的不属于贵委的受案范围,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作为本案的当事人均主体不适合。 申请人所提交的仲裁申请书中所陈述的理由与事实不符,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仅存在一定程度的项目合作关系,即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均系平等的民事主体,不存在隶属关系,且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证据均无法佐证本案与被申请人存在任何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本案不应属于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 1、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无法达到相应的证明目的即存在劳动关系,同时该证据也无法证明本案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2、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转账记录证据,仅能体现申请人与答辩人之间存在过项目合作,但答辩人并未以工资的形式向被申请人支付过任何费用。该证据不能作为认定申请人与答辩人间存在劳动关系的依据。 3、答辩人为申请人介绍的项目结束以后,向申请人所支付的有关费用是基于双方的合作关系,即应视为答辩人的个人行为,该支付行为也不符合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定构成要素。 4、基于双方的合作关系,答辩人曾于****年**月份至****年**月份向申请人推荐第三人与其合作的事实存在,并且由申请人直接收取有关费用,同时自担相应责任,该事实与申请人的请求和所述事实完全矛盾。即能够印证仅存在合作关系。

5、申请人的工作时间与工作形式均不符合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律特征。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间实为合作关系,不具备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律特征及构成要件,申请人的主张缺乏法律依据支撑。 二、申请人仲裁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就其与被申请人间存在劳动关系举证不能,申请人应当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三、综上所述,申请人的仲裁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仲裁委依法裁决驳回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 此致!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仲裁申请书模板

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汉族,身份证号:XXXXXXXXXXX,住X 市X区X(县)X路X号,联系电话:XXXXXXXXXXX。(如果委托了律师,不要写劳动者自己的电话) 被申请人:XXXXXXXXX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住所地:X市X区X(县)X路X号,联系电话: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XXX)。 仲裁请求: 一、请求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或至今)存在劳动关系; 二、请求裁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X年X月X日至X年X月X 日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休息日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费X元; 三、请求裁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X年X月X日至X年X月X 日的高温津贴X元; 四、请求裁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X年X月X日至X年X月X 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X元;

五、请求裁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X年X月X日至X年X月X 日的(其它项目)X元; 六、请求裁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X年X月X日至X年X月X 日的未休带薪年休假(X天)工资X元; 七、请求裁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被申请人未购买社保、未及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而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X元; 八、请求裁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X 元; 九、请求裁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伤医疗费X元、住院伙食补助费X元、停工停薪期工资X元、护理费X元、劳动能力鉴定费X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X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X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X元; 十、请求裁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损失X元、一次性生活补助X元; 十一、请求裁令被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内容向申请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十二、请求裁令被申请人返还申请人(工作服)押金X元/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

劳动争议调解员-劳动争议仲裁课程测验题

天津市调解员培训-劳动争议仲裁课程 练习题 提示:本试卷共5页,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符合题目要求。 1、根据我国劳动争议的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主体是指() A、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B、用人单位和本单位的劳动者 C、两个独立的劳动者 D、两个独立的用人单位 2、劳动争议的客体是劳动争议主体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下列不属于劳动争议客体的是()A、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等行为 B、具体的工资、奖金的数额 C、劳动保护用品、设施 D、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我国目前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是() A、一调一裁一审,部分裁决为终局裁决 B、一调一裁一审 C、一调一裁两审,部分裁决为终局裁决 D、一调一裁两审 4、在我国负责劳动争议案件的执行组织是( ) A.各级劳动行政部门B.各级人民政府 C.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D.各级公安机关 5、第一审劳动争议案件的法定审结期限为 A.立案之日起3个月B.立案之日起6个月

C.立案之日起9个月D.立案之口起1年 6、下列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职责的是() A、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B、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 C、依法发出支付令 D、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7、《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员应当公道正派并符合一定条件,下列不符合担当仲裁员条件的是() A、曾任审判员的 B、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 C、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三年的 D、律师执业满三年的 8、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A、30天B、60天 C、90天 D、1年 9、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A、5日内B、10日内 C、15日内 D、20日内 10、《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A、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内B、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 C、不受法律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D、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90日内1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庭可以对部分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申请“先予执行”,下列申请不能先予执行的案件是() A、追索劳动报酬 B、确认劳动关系

关于仲裁答辩状范本

关于仲裁答辩状范本 仲裁法对仲裁答辩书的内容未作具体规定,实践中,一份完整、规范的仲裁答辩书对被申请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非常重要。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仲裁答辩状范本,欢迎参考。 1劳动仲裁答辩状范本(单位答辩) 答辩人:XX有限公司 被答辩人:XXX 答辩人因XXX诉答辩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报酬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XXX于2004年5月26日进入我公司工作,工作岗位为财务部会计,月薪人民币贰仟玖佰壹拾元。 2010年6月22日,XXX称家中有事要求辞工并提交了辞工单,答辩人表示同意,但XXX随后提出要答辩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答辩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拒绝了XXX的补偿要求,于是XXX以再考虑为由将辞工单拿回。

然而他在拿回辞工单后,却连续6天不回我公司上班(2010年6月23 日到2010年6月28日)且不接听公司的任何电话,为了严肃公司纪律,答辩人于2010年6月27日依据XXX与答辩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合同双方均应遵守《XXX集团规章制度》(即职工手册)。 《XXX集团职工手册》第二章第十四条第一款明确规定:职工没有请假,无故连续旷工3天、一月中累计旷工5天或一年中累计旷工7天,予以除名的规定,对XXX作出了除名处理。 在答辩人作出除名处理通知后,2010年6月29日XXX回到了我公司并进行了工作移交,但他却既不同意交回辞工单,也不同意签收除名处理通知和领取工资,无奈我公司只能将其拒收、拒领情况及见证人见证的情况进行列明后对除名通知予以了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须支付经济补偿。 XXX无故连续旷工5天,严重违反了我公司的规章制度,故我公司依照规章制度的规定依法解除与他的劳动关系是完全合法的,且事后也履行了通知的义务,因此XXX要求我公司进行经济补偿的请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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