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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word版)浅析翻译目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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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翻译目的论

翻译目的论是一种较新的翻译理论模式,它的建立可以追溯到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当时翻译研究中的语言学取向受到挑战。反动者摈弃独霸译坛的结构主义刻板模式,以开先河者的姿态为译界注入了一股对经院派迂腐之气具有祛除力的清流。

一、目的论的内容

翻译目的论(Skopostheorie)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德国学者弗米尔(Hans Vermeer)提出的一种翻译理论,弗米尔认为:翻译研究不能单单依靠语言学。这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翻译并不仅仅是甚至并不主要是语言过程;第二、语言学还没有提出真正针对翻译困难的问题。因此,他在行动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翻译的目的论。

其核心概念是:翻译过程中最主要的因素是整体翻译行为的目的。弗米尔将翻译研究从原文中心论的束缚中摆脱出来,认为翻译必须遵循一系列法则。其中目的法则居于首位。即“任何翻译行为都是由翻译的目的决定的。也就是翻译的目的决定翻译的手段”。

翻译目的论的中心思想是:行动皆有目的。行动者参照实际环境选择一种他认为最合适的方式以求达到预期目标;既然翻译也是一种行动,所以译者也会在翻译目的的指引下。尽量考虑一切可能有关的因素。从而决定最合适的行动方式;基于这种对实际情况的描述。可以得出一条规范性的基本规则:(翻译)行动的目的决定达到的预期目标的策略。也就是说,译文应对预定的受话者发挥预期的功能。

根据目的论所有翻译遵循的首要法则就是目的法则: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整个翻译行为的过程,即结果决定方法。这个目的有三种解释:译者的目的(如赚钱);译文的交际目的(如启迪读者)和使用某种特殊翻译手段所要达到的目的(如为了说明某种语言中语法结构的特殊之处而采用按其结构直译的方法)。通常情况下,目的是指译文的交际目的。目的论认为翻译过程的发起者决定译文的交际目的,发起者出于某个特殊原因需要译文,在理想状况下,他会给出需要译文的原因、译文接受者、使用译文的环境、译文应具有的功能以及与原因有关的细节等,所有这些构成了翻译要求。翻译要求向译者指明需要何种类型的译文,而译者并非被动接受一切,他可以参与决定译文的目的。特别是当发起者因专业知识不足或其它原因对译文目的不甚明了的时候,译者可以与发起者协商,从特殊的翻译情况中得出译文目的。弗米尔认为:决定译文(面貌)的不是原文(面貌),而是翻译目的。

按照弗米尔的解释,翻译目的的这个概念实际上有三层意义:它可以用来指:

( 1) 翻译过程:亦即翻译过程的目的;

( 2) 翻译结果:亦即译品( translatum)的功能;

( 3) 翻译方式:亦即所用方式的意图。

二、目的论的贡献

弗米尔宣称目的论有三点贡献:

( 1)这个理论把经常遭到否认的事实明确地提了出来,让人意识到其存在;

( 2)(应)由任务决定目的这个概念,扩大了翻译的可能性,增加了可供选择的翻译策略,替译者松了绑,让他们不必局限于强加在他们头上的因而常常是毫无意义的直译;

( 3)它把译者的责任列入了议程,并且扩大了其责任范围。指出其译文必须发挥预期的功能,从而达到既定的目标。弗米尔还指出,忽视翻译的目的导致了严重的后果就是一篇原文怎样翻译最好。至今仍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而有了明确的目的或任务,就有可能至少在宏观策略的选择上达成一致意见。

目的论把翻译关注的重点由原文、原文作者转向译文、译文读者。不再在等值理论的基础上进行直译与意译的无休止的争辩,而是从翻译的功能和目的出发,强调某一具体翻译目的要求相应的翻译策略、翻译方法。即不同的翻译目的对应不同的翻译方法,为达到某一翻译目的可以采取多种翻译方法,从而回避了诸如直译和意译的两难处境。目的论使译本成为焦点,决定翻译的主要因素不完全是原文,而是翻译的目的,这一观点为创作新颖译本提供了理论依据。

三、结语

传统的翻译理论都是以原文为起点,译文为终点。因此衡量译文质量的标尺通常是原文,目的论则创造性的提出了一系列的翻译原则和方法,把译者从文本原语一一对应的转换为目的语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形成以目的法则为主导的翻译标准多元化的理论体系。

目的论从关注译作同原作的对等转向关注译者本身,关注译者在不同翻译策略之间进行选择的权力,认为翻译是在人为目的性参与下进行的,从而将目光转向了对翻译活动中其它相关因素的研究,拓宽了翻译研究的视野。形成了多元、多角度的翻译研究局面,以行动理论和跨文化交际理论为基础,目的论为翻译研究探索了一条新路,虽然还有不足,但它拓宽了翻译研究的范围,为译学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从翻译目的论浅析网络流行语的汉英翻译(英语二学历论文)

从翻译目的论浅析网络流行语的汉英翻译 随着中国国际化进程日益加快、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以及国内经济持续发展,越来越多的外国友人关注中国,渴望了解他的昨天与今天、语言与文化。而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中国网民也创造了不少幽默诙谐、充满智慧的语言,一些鲜活的流行语不仅在网络上迅速传播,还渗透到社会生活中。俗话说的好,中国文字博大精深,要了解中国的文化,少不了“翻译”这个环节。然而,如何将这些流行与自然得体地翻译出来,让外国友人了解它们的意义与文化内涵呢?本论文将对此进行探析。 一、网络流行语 网络流行语,顾名思义就是在网络上流行的语言,是网民们约定俗成的表达方式。他有两大特征:一是年轻化,二是有文化。年轻人思想活跃,思维灵活,喜欢新鲜事物,渴望交流,崇尚创新,追逐时尚,而且不愿意承受现实生活中太多的约束(包括主流语言规范的约束)。具有匿名性的网络虚拟世界,无疑给以年轻人为主的网民群体提供了发挥的空间;同时,由于他们又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熟悉英语及计算机语言,使"网络流行语"的产生具有了必然性和可能性。语言是时代的反映,网络语言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当前"网络时代"的反映,与现代人的生存方式和思维状态密切相关。因而,随着网络飞速发展,"网络流行语"必将扩大其影响范围。同时,网络流行语具有一定的实效性,例如自2012年4月,毒果冻、毒老酸奶疑云未散,毒胶囊风波又起。在互联网上出现了破皮鞋很忙的恶搞段子:忙着被提炼成工业明胶,被无良商人掺入食品中,被消费者吃进肚子里。于是网络一时爆红一首打油诗想吃果冻了,舔下皮鞋, 想喝老酸奶了,舔下皮鞋, 感冒要吃药了,还是舔下皮鞋 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 爬得了高山,涉得了水塘, 制得成酸奶,压得成胶囊, 2012,皮鞋很忙…… 这是目前网上热传的段子,它让人在忍俊不禁之余,不免也有些淡淡的悲凉。中国的食品安全竟会到如此田地?可见网络流行语用诙谐

翻译目的论汇总

第五讲翻译目的论简介 即就是Skopos theory skopos是希腊语,意为“目的”。翻译目的论(skopos theory)是将skopos概念运用于翻译的理论,其核心概念是:翻译过程的最主要因素是整体翻译行为的目的。skopos这一术语通常用来指译文的目的。除了Skopos,弗米尔还使用了相关的“目标(aim)”、“目的(purpose)”、“意图(intention)”和“功能(function)”等词。为了避免概念混淆,诺德提议对意图和功能作基本的区分:“意图”是从发送者的角度定义的,而“功能”指文本功能,它是由接受者的期望、需求、已知知识和环境条件共同决定的。 在弗米尔的目的论框架中,决定翻译目的的最重要因素之一是受众——译文所意指的接受者,他们有自己的文化背景知识、对译文的期待以及交际需求。每一种翻译都指向一定的受众,因此翻译是在“目的语情景中为某种目的及目标受众而生产的语篇”。弗米尔认为原文只是为目标受众提供部分或全部信息的源泉。可见原文在目的论中的地位明显低于其在对等论中的地位。 一、翻译目的论的产生与发展 功能派翻译理论是20世纪70年代德国学者凯瑟林娜?赖斯(Kantharina Reiss)、汉斯?费米尔(HansVermeer)、贾斯塔?赫兹?曼塔利(Justa Holz Mantari)和克里斯蒂安?诺德(Christiane Nord)等提出的翻译理论。它的形成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其颇具里程碑意义的理论是赖斯的功能主义翻译批评理论(functional category of translation criticism),费米尔的目的论及其延伸理论(Skopos theorie and beyond),曼塔利的翻译行为理论(theory of translation action)和诺德的功能加忠诚理论(function plus loyalty)。 1. 凯瑟林娜?赖斯(Kantharina Reiss)的翻译标准的功能分类说(the Functional Category of Translation Criticism) 1971年凯瑟林娜?赖斯在《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Possibilities and

翻译目的论简介

翻译目的论简介 即就是skopostheory Skopos是希腊语,意为“目的”。翻译目的论(skopostheorie)是将Skopos概念运用于翻译的理论,其核心概念是:翻译过程的最主要因素是整体翻译行为的目的。Skopos这一术语通常用来指译文的目的。除了Skopos,弗米尔还使用了相关的“目标(aim)”、“目的(purpose)”、“意图(intention)”和“功能(function)”等词。为了避免概念混淆,诺德提议对意图和功能作基本的区分:“意图”是从发送者的角度定义的,而“功能”指文本功能,它是由接受者的期望、需求、已知知识和环境条件共同决定的。在弗米尔的目的论框架中,决定翻译目的的最重要因素之一是受众——译文所意指的接受者,他们有自己的文化背景知识、对译文的期待以及交际需求。每一种翻译都指向一定的受众,因此翻译是在“目的语情景中为某种目的及目标受众而生产的语篇”。弗米尔认为原文只是为目标受众提供部分或全部信息的源泉。可见原文在目的论中的地位明显低于其在对等论中的地位。 编辑本段翻译目的论的产生与发展 20世纪70年代,功能派翻译理论兴起于德国。其发展经过了以下几个阶段。第一阶段: 凯瑟琳娜·莱斯首次把功能范畴引入翻译批评,将语言功能,语篇类型和翻译策略相联系,发展了以源文与译文功能关系为基础的翻译批评模式,从而提出了功能派理论思想的雏形。莱斯认为理想的翻译应该是综合性交际翻译,即在概念性内容,语言形式和交际功能方面都与原文对等,但在实践中应该优先考虑的是译本的功能特征。第二阶段: 汉斯·弗米尔(Vermeer)提出了目的论,将翻译研究从原文中心论的束缚中摆脱出来。该理论认为翻译是以原文为基础的有目的和有结果的行为,这一行为必须经过协商来完成;翻译必须遵循一系列法则,其中目的法则居于首位。也就是说,译文取决于翻译的目的。此外,翻译还须遵循“语内连贯法则”和“语际连贯法则”。前者指译文必须内部连贯,在译文接受者看来是可理解的,后者指译文与原文之间也应该有连贯性。这三条原则提出后,评判翻译的标准不再是“对等”,而是译本实现预期目标的充分性。弗米尔还提出了翻译委任的概念,即应该由译者来决定是否,何时,怎样完成翻译任务。也就是说,译者应该根据不同的翻译目的采用相应的翻译策略,而且有权根据翻译目的决定原文的哪些内容可以保留,哪些需要调整或修改。费米尔认为,翻译中的最高法则应该是“目的法则”。也就是说,翻译的目的不同,翻译时所采取的策略、方法也不同。换言之,翻译的目的决定了翻译的策略和方法。对于中西翻译史上的归化、异化之争,乃至近二三十年译界广泛讨论的形式对等与动态对等,“目的论”都做出了很好的解释。翻译中到底是采取归化还是异化,都取决于翻译的目的。由于功能翻译理论就是以“目的原则”为最高准则,而任何翻译活动都是有目的的行为,片名翻译的最终目标和主要功能是帮助人们了解影片的主要内容,并激发观众的观看欲望。因此我们需要对功能翻译理论尤其是“目的论”流派做简单了解。第三阶段: 贾斯塔·霍茨—曼塔里借鉴交际和行为理论,提出翻译行为理论,进一步发展了功能派翻译理论该理论将翻译视作受目的驱使的,以翻译结果为导向的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作用。该理论和目的论有颇多共同之处,弗米尔后来也将二者融合。第四阶段: 克里斯汀娜·诺德全面总结和完善功能派理论。克里斯汀娜·诺德首次用英语系统阐述了翻译中的文本分析所需考虑的内外因素,以及如何在原文功能的基础上制定切合翻译目的的翻译策略。克里斯汀娜·诺德对功能派各学说进行了梳理,并且提出译者应该遵循“功能加忠诚”的指导原则,从而完善了该理论。 翻译目的论 翻译目的论(skopostheorie)是将Skopos概念运用于翻译的理论,其核心概念是:翻译过程的最主要因素是整体翻译行为的目的。Skopos这一术语通常用来指译文的目的。除了Skopos,弗米尔还使用了相关的“目标(aim)”、“目的(purpose)”、“意图(intention)”和“功能(function)”等词。为了避免概念混淆,诺德提议对意图和功能作基本的区分:“意图”是

功能翻译理论述评

功能翻译理论述评 摘要:本文对功能翻译理论的来龙去脉及其发展进行了介绍,对功能翻译理论的代表人物及其核心思想进行阐述,目的在于说明,功能翻译理论以翻译目的为总则,把原文作者、译者、译文读者都纳入了研究的范畴,从而为文学翻译批评提供了一个多角度、动态的视野。 关键词:功能翻译理论;翻译目的论 一、引言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至六十年代,主要是从语言学角度来研究翻译,特别是结构主义语言学,把语言看成了语码,翻译则成了语言操作。七十年代,功能翻译理论开始兴起,领军人物有K.赖斯、H.J.费米尔、C.诺德、J.H.曼塔利等。 何为功能翻译理论,诺德的解释是:“功能主义,指的是功能或者是文本和翻译的功能的研究。”它涵盖了多种理论方法,主要以德国功能翻译学派为主,还包括其他国家理论家的观点。如英国学者纽马克的文本功能类型和美国学者奈达的功能对等论。 以功能方法来研究翻译的源头可以追溯到圣经翻译。当时不少译者发现在不同的情况下需要采取不同的翻译。但那时“适当的翻译”强调“字对字”翻译和对原文的忠实,即使译文与想要达到的意图不一致。当时的圣经翻译者认为翻译应包含两个过程:一是对原文本的忠实再现,二是使译文适应于目标读者。马丁?路德主张在翻译圣经时在部分文章采取“字对字”翻译,其他部分文章应使译文与读者的需要和期望一致。同样,尤金?奈达区分了两种翻译中的对等:形式对等与动态对等。奈达特别强调翻译目的、译者和接收者的作用以及翻译过程的文化含意。但奈达的翻译仍是关注原文,与德国功能翻译学派的观点不完全一致。

二、功能翻译理论概述 功能翻译理论的提出得益于交际理论、行为理论、话语语言学、语篇学说以及文学研究中趋向于接受理论的一系列研究活动所取得的成果。它的出现反映了翻译的全面转向,即由原先占主导地位的语言学及侧重形式、强调等值的翻译理 论转向更加注重功能和社会文化因素的翻译观。功能派认为翻译是一种行为。其理论的重点表现在如下三方面: (1)对翻译实质的阐释(2)对翻译过程参与者的角 色分析(3)功能翻译原则的提出。 K.赖斯是功能翻译理论的奠基人,她首次将语言功能与翻译结合,将文本按不同功能分类,使译者对交际功能的语言标记和功能翻译的组成单位感觉更敏锐,帮助译者为特定的翻译目的将对等标准明确为恰当的形式。. 之后,费米尔和诺德等提出“目的论”(Skopos theory),成为了功能翻译理论的核心理论。即翻译策略必须根据翻译要达到的目的决定,原文只起到提供信息的作用,为适应新交际环境和目标读者的需求,译者在翻译过程中的参照系不应是“对等”理论中所注重的原文及其功能,而是译文在目标语环境中所期望达到的交际功能。 J.H.曼塔利借鉴交际理论与行为理论中的概念,提出“翻译行为”(Translatio nal Action),把翻译看成目标驱动、结果导向的人们间的互动,关注翻译的过程,将翻译过程看作信息传送的过程。翻译行为及翻译的实质是一种有目的的跨文化交际。 功能翻译理论不再在等值理论的基础之上,进行直译与意译的无休止的争辩,而是从翻译的功能和目的出发,强调某一具体翻译目的要求相应的翻译策略、翻 译方法。即不同的翻译目的对应不同的翻译方法;为达到某一翻译目的可以采取多种翻译方法,从而回避了诸如直译和意译的两难处境。 三、功能翻译理论观点

目的论与功能对等理论

翻译目的论简介即就是skopostheory Skopos是希腊语,意为“目的”。翻译目的论(skopostheorie)是将Skopos概念运用于翻译的理论,其核心概念是:翻译过程的最主要因素是整体翻译行为的目的。Skopos这一术语通常用来指译文的目的。除了Skopos,弗米尔还使用了相关的“目标(aim)”、“目的(purpose)”、“意图(intention)”和“功能(function)”等词。为了避免概念混淆,诺德提议对意图和功能作基本的区分:“意图”是从发送者的角度定义的,而“功能”指文本功能,它是由接受者的期望、需求、已知知识和环境条件共同决定的。 在弗米尔的目的论框架中,决定翻译目的的最重要因素之一是受众——译文所意指的接受者,他们有自己的文化背景知识、对译文的期待以及交际需求。每一种翻译都指向一定的手中,因此翻译实在“目的语情景中为某种目的及目标受众而生产的语篇”。弗米尔认为原文只是为目标受众提供部分或全部信息的源泉。可见原文在目的论中的地位明显低于其在对等论中的地位。 20世纪70年代,功能派翻译理论兴起于德国。其发展经过了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 凯瑟琳娜·莱斯首次把功能范畴引入翻译批评,将语言功能,语篇类 型和翻译策略相联系,发展了以源文与译文功能关系为基础的翻译批评模式,从而提 出了功能派理论思想的雏形。莱斯认为理想的翻译应该是综合性交际翻译,即在概念性内容,语言形式和交际功能方面都与原文对等,但在实践中应该优先考虑的是译本 的功能特征。 第二阶段: 汉斯·弗米尔(Vermeer)提出了目的论,将翻译研究从原文中心论的 束缚中摆脱出来。该理论认为翻译是以原文为基础的有目的和有结果的行为,这一行为必须经过协商来完成;翻译必须遵循一系列法则,其中目的法则居于首位。也就是说,译文取决于翻译的目的。此外,翻译还须遵循“语内连贯法则”和“语际连贯法则”。前者指译文必须内部连贯,在译文接受者看来是可理解的,后者指译文与原文之间也 应该有连贯性。这三条原则提出后,评判翻译的标准不再是“对等”,而是译本实现预期目标的充分性。弗米尔还提出了翻译委任的概念,即应该由译者来决定是否,何时,怎样完成翻译任务。也就是说,译者应该根据不同的翻译目的采用相应的翻译策略,而且有权根据翻译目的决定原文的哪些内容可以保留,哪些需要调整或修改。 费米尔认为,翻译中的最高法则应该是“目的法则”。也就是说,翻译的目的不同,翻译时所采取的策略、方法也不同。换言之,翻译的目的决定了翻译的策略和方法。对于中西翻译史上的归化、异化之争,乃至近二三十年译界广泛讨论的形式对等与动态对等,“目的论”都做出了很好的解释。翻译中到底是采取归化还是异化,都取决于翻译的目的。由于功能翻译理论就是以“目的原则”为最高准则,而任何翻译活动都是有目的的行为,片名翻译的最终目标和主要功能是帮助人们了解影片的主要内容,并激发观众的观看欲望。因此我们需要对功能翻译理论尤其是“目的论”流派做简单了解。 第三阶段: 贾斯塔·霍茨—曼塔里借鉴交际和行为理论,提出翻译行为理论,进 一步发展了功能派翻译理论该理论将翻译视作受目的驱使的,以翻译结果为导向的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作用。该理论和目的论有颇多共同之处,弗米尔后来也将二者融合。

(完整word版)浅析翻译目的论

浅析翻译目的论 翻译目的论是一种较新的翻译理论模式,它的建立可以追溯到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当时翻译研究中的语言学取向受到挑战。反动者摈弃独霸译坛的结构主义刻板模式,以开先河者的姿态为译界注入了一股对经院派迂腐之气具有祛除力的清流。 一、目的论的内容 翻译目的论(Skopostheorie)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德国学者弗米尔(Hans Vermeer)提出的一种翻译理论,弗米尔认为:翻译研究不能单单依靠语言学。这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翻译并不仅仅是甚至并不主要是语言过程;第二、语言学还没有提出真正针对翻译困难的问题。因此,他在行动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翻译的目的论。 其核心概念是:翻译过程中最主要的因素是整体翻译行为的目的。弗米尔将翻译研究从原文中心论的束缚中摆脱出来,认为翻译必须遵循一系列法则。其中目的法则居于首位。即“任何翻译行为都是由翻译的目的决定的。也就是翻译的目的决定翻译的手段”。 翻译目的论的中心思想是:行动皆有目的。行动者参照实际环境选择一种他认为最合适的方式以求达到预期目标;既然翻译也是一种行动,所以译者也会在翻译目的的指引下。尽量考虑一切可能有关的因素。从而决定最合适的行动方式;基于这种对实际情况的描述。可以得出一条规范性的基本规则:(翻译)行动的目的决定达到的预期目标的策略。也就是说,译文应对预定的受话者发挥预期的功能。 根据目的论所有翻译遵循的首要法则就是目的法则: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整个翻译行为的过程,即结果决定方法。这个目的有三种解释:译者的目的(如赚钱);译文的交际目的(如启迪读者)和使用某种特殊翻译手段所要达到的目的(如为了说明某种语言中语法结构的特殊之处而采用按其结构直译的方法)。通常情况下,目的是指译文的交际目的。目的论认为翻译过程的发起者决定译文的交际目的,发起者出于某个特殊原因需要译文,在理想状况下,他会给出需要译文的原因、译文接受者、使用译文的环境、译文应具有的功能以及与原因有关的细节等,所有这些构成了翻译要求。翻译要求向译者指明需要何种类型的译文,而译者并非被动接受一切,他可以参与决定译文的目的。特别是当发起者因专业知识不足或其它原因对译文目的不甚明了的时候,译者可以与发起者协商,从特殊的翻译情况中得出译文目的。弗米尔认为:决定译文(面貌)的不是原文(面貌),而是翻译目的。 按照弗米尔的解释,翻译目的的这个概念实际上有三层意义:它可以用来指: ( 1) 翻译过程:亦即翻译过程的目的; ( 2) 翻译结果:亦即译品( translatum)的功能;

德国功能翻译理论

德国功能翻译理论 苏珊·巴斯内特和安德烈·勒菲弗尔(2001:l)认为,西方翻译研究发展史的显着特点之一就是对等,这一曾经至关重要的概念,逐渐淡化,并最终消解。20世纪70年代后期,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翻译活动更加频繁,各种文本类型的翻译需求迅速增加,非文学文本成为翻译研究的重要考察对象,德国功能翻译学派应运而生。这个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是:卡塔琳娜·赖斯(Katharina Reiss)、汉斯·弗米尔(Hans J. Vermeer)、贾斯特·赫尔兹-曼塔利(Justa Holz-M?ntt?ri)和克里斯蒂安·诺德(Christiane Nord)。德国功能翻译学派为翻译理论研究提供了崭新的视角,其代表理论有:的功能主义翻译批评理论(functional category of translation criticism),即文本类型理论(text typology);弗米尔的目的论(skopos theory);赫尔兹-曼塔利的翻译行为理论(theory of translation action)和诺德的功能加忠诚理论(function plus loyalty)。由于多元体系翻译观的影响,与原文文本至高无上观念紧密相关的等值标准逐步被侧重目标系统(target system)的观念所取代。 1.2.1功能翻译学派的理论基础 卡尔·布勒于1934年提出了语言功能“工具模式”,对功能翻译理论有深远的影响,为赖斯的文本类型学和弗米尔的目的论奠定了基础。 1.2.1.1布勒的语言功能工具模式 布勒的语言功能“工具模式”包含以下组成因素: 语境(context):语言的“表现功能”,涉及符号与世界的关系; 说话者(speaker):语言的“表达功能”,涉及符号和说话者的关系; 受话者(hearer):语言的“感染功能”,涉及符号与受话者的关系; 符号(sign)。 布勒根据语言工具模式中的组成成分及其关系,区分了三种语言功能:信息功能(the information function)、表达功能(the expressive function)、感染功能(the appellative function)。他进而提出依据文本主要功能对文本进行分类(张美芳2005:65)。有一些文本明显试图影响读者的观念,一些文本意在产生某种美学效果,另一些则只是传达信息。布勒据此区分出三大文本类型:意动型文本(conative)、表达型文本(expressive)和信息型文本(representative)(周桥2006:81)。 1.2.1.2雅各布逊的语言功能模式 雅各布逊发展了布勒的语言工具模式,提出了语言功能模式。这个模式有六个组成要素:信息、语境、信息发送者、信息接收者、接触渠道、代码和话语功能。他根据各个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把话语功能分成五类:信息功能、表情功能、感染功能、寒暄功能和诗学功能(张美芳2005:67)。 1.2.2译功能翻学派的主要理论 赖斯的文本类型理论将文本功能列为翻译批评的一个标准,即从原文、译文两者功能之间的关系来评价译文。弗米尔则以文本目的(skopos)为翻译过程的第一准则,发展了功能派最主要的理论:目的论(the skopos theory)。而曼塔利比弗米尔更进一步地拓展了功能主义翻译理论适用的领域。她的理论以行为理论为基础,针对包括文本转换在内的所有跨文化转换形式,而重点放在翻译过程的行为、参与者的角色和翻译过程发生的环境三个方面。 1.2.2.1赖斯的文本类型学

功能翻译理论目的论

方梦之主编:《译学词典》,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第29页 功能翻译理论functionalist translation theory 又称“功能目的论”(Skopos theory)。1971年,德国的莱斯(K. Reiss)首先提出“把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特殊目的”作为翻译评价的新模式。1984年她在与费米尔(H. J. Vermeer)合写的General Foundation of Translation Theory一书中声称:译者在整个翻译过程中的参照系不应是“对等”翻译理论所注重的原文及其功能,而应是译文在译语文化环境中所预期达到的一种或若钟交际功能。20世纪90年代初,德国学者克利斯蒂安·诺德(Christiane Nord)进一步拓展了译文功能理论。她强调译文与原文的联系,但这种联系的质量与数量由译文的预期功能确定。这就是说,根据译文语境,原文中的哪些内容或成分可以保留,哪些需调整或改写,该由译文的预期功能确定。 功能目的理论的两项基本原则是:1. 翻译各方面的交互作用受翻译目的所决定;2. 目的随接受对象的不同而变化。按照这两项原则,译者可以为了达到目的而采用任何他自己认为适当的翻译策略。换句话说,目的决定方式(The end justifies the means)。 作为受文化制约的语言符号,原文语篇和译文语篇受到各自交际环境的影响,译文功能与原文功能可相似或保持一致,也可能完全不同。根据不同的语境因素和预期功能,选择最佳的处理方法,这是功能翻译理论比以对等为基础的翻译理论或极端功能主义的翻译理论更为优越之处。翻译功能理论指导下的翻译方法表现出较大的灵活性,较高的科学性和易操作性。Toury 把“功能目的论”看作是“译

从翻译目的论角度浅析科技问题翻译

从翻译目的论角度浅析科技问题翻译 摘要:近年来,我国每年国际科技交流合作项目达一万余项。这些科技合作和交流不仅日益成为促进我国经济,科技发展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日益成为中国科技翻译发展的极好机会。本文从翻译目的论角度,通过目的论的三原则,目的原则,连贯原则,忠实原则对科技翻译进行浅析。 关键字:翻译目的论;目的原则;连贯原则;忠实原则 科技翻译学是一门用不同语言反应同一共识真理的翻译科学,但翻译和科技文体翻译,有共通之处,却也有各自的特点。本文将从功能目的论角度来探讨科技翻译的一些问题。 翻译目的论是一种较新的翻译理论模式,他有三项基本原则:目的原则、连贯原则和忠实原则。目的原则主要是指译文所要达到的交际目的。连贯原则要求译文能够被读者所接受和认可,具有一定的可读性和可接受性。忠实原则要求译文要忠实于原文并且和原文之间应具有连贯性。这三条原则之间的关系是:在忠实原则服从于连贯原则的前提下,这二者又都必须服从于目的原则。 一、目的原则 在科技翻译是为了通过翻译达到科技信息的交流。然

而科技文体大多涉及科技专业词汇,并且纯科技词汇或者半科技词汇则严谨规范单一,使用频率较低。比如“promethazine”(异丙嗪)“Oc-tylene”(辛烯)。所以为使译文达到交际目的,需译者对译文加释,以使读者理解。例如“normal stress”中“normal”并不是平时经常用作“正常的,标准的,常规的”意思。这里就需要加释上“normal”在这里表示名词或者形容词“法向(的),垂直(的、线),定向(的)”。 科技翻译的根本任务就是用译文的语言来表达原作者用原文表达的思想,已传达信息,使不能阅读原文的读者通过阅读译文来方便而又准确的获取信息。而为了达到传播交流的目的,科技问题翻译还应注意语言的规范化。译文必须具备科技文章的特点,才能有特定的效果。 例:“The leakage current from each circuit conductor to the grounding conductor is to be calculated by dividing the votage indicated by the voltmeter by the accurately known resistance of the resistor” 译文1:“从每条电路导线到地线的漏电是应该用有电压表显示的电压除以电阻器上的已知电阻计算出来。” 译文2:“把电表所示的电压,除以电阻器所示的已知电阻,即计算出每条导线到地线的漏电情况”。

浅析翻译目的论

本文由csq3011贡献 pdf1。 2008 年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 (汉文综合版) Jul.2008 第 28 卷第一期 总第 51 期 浅析翻译目的论 汤玉洁 (广西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广西桂林 541004) [摘 要]翻译目的论是从译文视角进行翻译研究的一种解构主义理论 模式,它以译文功能为取向,注重翻译的实用性。翻译目的论认为翻译是有明确 目的性的跨文化的人类交际活动,是多种因素交互作用的译文文本的生产活动。 在目的原则、连贯原则、忠实原则和忠诚原则中,目的原则是首要的原则。本文 简单介绍了目的论的一些基本内容,指出了它对翻译实践活动的积极指导作用。 [关键词]目的论;原则;翻译实践 Abstract: Seen from the target-oriented perspective, Skopostheory boasts itself of one of the deconstructive translation studies,which focuses on the target-text’s function and practicability. Skopostheory hold that translating is a purposeful communicative human activity. Skopos rule is the primary one of the four rules that includes skopos rule,coherence rule,fidelity rule and loyalty. This paper, at the outset,presents a brief content of Skopostheory,and then,discusses its positive role during the process of translation. Key Words: Skopostheory; rules; translation practice 引言 当代西方翻译理论蓬勃发展,各种翻译理论争妍斗艳,为翻译 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从 20 世纪中叶开始,西方翻译理论研究已经 有了很大的突破。理论家开始从阐释学、解构主义、后殖民主义、 女权主义、话语权利、接受美学、读者反应论等角度去阐释翻译现 象,出现了操纵派、多元系统派和功能派等多个派别。其中,功能 派翻译理论的奠基理论是翻译的目的论(Skopostheory) 。西方翻译 理论从聚焦于语言和文本的微观研究,到论证社会、历史、文化对 翻译及翻译研究的影响的宏观研究,出现了跨学科的、多元的翻译 研究格局,如卡特福德的系统功能语法翻译理论、奈达的社会符号 学翻译理论、纽马克的关联翻译理论、美国翻译培训班、多元体系 翻译理论,以阐释学为基础的解构主义翻译观,描写翻译研究等等, 在众多的翻译理论中,德国学者提出的翻译目的论独树一帜。 翻译目的论(Skopostheory)是一种较新的翻译理论模式,是 由德国译论家 Han Vermeer 发展起来的翻译理论模式,该理论基本 上属于一种对翻译的外部研究,它将研究聚焦在翻译过程中各种目 的的选择上,因此无疑能够弥补传统翻译研究的不足,从而为翻译 的多学科探索又增加一个崭新的研究视角。 译是人的一种行为。目的论的核心概念是:翻译方法和翻译策略必 须由译文预期目的或功能决定。 威密尔提出 “翻译是一种人类行为” , 而“任何行为都具有目的”“翻译是一种目的性行为” , 。因此,翻译 是“在目的语情景中为某种目的及目的受众而生产的语篇” 。根据行 为学理论,目的论认为人的行为是在特定的情况下发生的有目的的 行为,它既是构成具体情境的一部分,又对情境有一定的影响。由 于不同的文化具有不同的风俗习惯和价值观,因此翻译也并非是一 对一的语言转换活动。但翻译是人类的一种行为活动,与人类其他 行为一样,翻译亦有目的,且翻译的目的在翻译开始之前就要确定。 翻译时,译者应根据具体要求,结合翻译目的和译文读者的特殊情 况进行有选择性的翻译。 第三阶段,贾斯塔?赫兹?曼塔利(Justa Holz Manttari)和 克利斯蒂安?诺德(Christiane Nord)对目的论的发展。前者重点 研究了翻译过程的行为,参与者的角色和翻译过程发生的环境;后 者提出了 “忠诚原则” 关切的是译者对原文作者和译文读者的忠诚。 , 贾斯塔?赫兹?曼塔利进一步发展了功能翻译理论,建立了行为翻 译理论,视翻译为一项为实现特定目

德国的功能派翻译理论 仲伟合

?国外翻译理论? 德国的功能派翻译理论 仲伟合 钟 钰 翻译早在公元前就已成为人们争论不休的话题。从公元前罗马帝国的翻译学家们对“词对词”翻译与“意义对意义”翻译展开辩论至今,翻译理论领域可以说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特别是近代,随着人类认知能力的发展,新的翻译理论不断涌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德国就出现一派翻译理论———功能派翻译理论。功能派认为翻译(包括口、笔译)是一种行为。其理论的重点表现在如下三方面:(1)对翻译实质的阐释(2)对翻译过程参与者的角色分析(3)功能翻译原则的提出。本文拟从这三方面入手,介绍功能派翻译理论。1.功能派的形成及重要理论谈到功能派,就不得不提及三位功能派翻译理论杰出的贡献者凯瑟林娜?雷斯(K atharina Reiss )、汉斯?威密尔(Hans.Vermeer )、贾斯塔?赫滋?曼塔利(Justa H olz Manttari )。雷斯首先于1971年在她的著作《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Po ssibilities and L imitation of Translation Criticism )一书中将文本功能列为翻译批评的一个标准,即从原文、译文两者功能之间的关系来评价译文。当时,雷斯的理论建立在对等理论基础之上。因此,这种关系实际上指的是原文与译文的功能对等。雷斯的学生威密尔则突破了对等理论的限制,以文本目的(skopos )为翻译过程的第一准则,发展了功能派的主要理论:目的论(skopostheory )。威密尔所提出的目的论(sko 2postheory )是功能派翻译理论中最重要的理论。skopos 是希腊词,意思是“目的”。根据目的论,所有翻译遵循的首要法则就是“目的法则”: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整个翻译行为的过程,即结果决定方法。这个目的有三种解释:译者的目的(如赚钱);译文的交际目的(如启迪读者);和使用某种特殊翻译手段所要达到的目的(如为了说明某种语言中语法结构的特殊之处而采用按其结构直译的方法)。通常情况下,“目的”是指译文的交际目的。那么目的从何而来?“目的论”认为翻译过程的发起者(initiator )决定译文的交际目的。发起者出于某个特殊原因需要译文。在理想状况下,他会给出需要译文的原因,译文接受者、使用译文的环境、译文应具有的功能以及与原因有关的细节等。所有这些构成了翻译要求(translation brief )。翻译要求向译者指明了需要何种类型的译文,而译者并非被动接受一切。他可以参与决定译文的目的,特别是当发起者因专业知识不足或其它原因对译文目的不甚明了的时候,译者可 以与发起者协商,从特殊的翻译情况中得出译文目的。除了目的法则之外,目的论还有两个法则:连贯性法则(coher 2ence rule )和忠实性法则(fidelity rule )。连贯性法则指的是译文必须符合语内连贯(intratextual coherence )的标准。所谓语内连贯是指译文必须能让接受 者理解,并在目的语文化以及使用译文的交际环境中有意义。忠实性法则指原文与译文间应该存在语际连贯一致(intertextual coherence )。语际连贯类似于通常所说的忠实于原文,而忠实的程度和形式则由译文目的和译者对原文 的理解决定。而曼塔利比威密尔更进一步地拓展了功能主义翻译理论适用的领域。她的理论以行为理论为基础。针对包括文本转换在内的所有跨文化转换形式,而重点放在翻译过程的行为、参与者的角色和翻译过程发生的环境三个方面。2.翻译的基本概念与实质在以上对功能派翻译理论的形成、主要人物和目的论的介绍中,我们可以看出功能派将目的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这一点也体现在功能派对翻译概念的定义和对翻译实质的阐释中。 功能派认为翻译行为(translational action )和翻译(translation )是两个不同概念。翻译行为这个概念是由曼塔利提出的。功能派赋予行为(action )以特殊的涵义:行为具有目的性。功能派沿用了学者莱特(G eory Henrik Von Wright )对行为的定义:“行为是有目的地把事物的一种状态改变或转化到另一种状态。如果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行为也可被称为相互行为(interaction )。曼塔利将“翻译行为”定义为“为实现信息的跨文化、跨语言转换而设计的复杂行为。”“而翻译只是以原语文本为基础的一种翻译行为。”具体一点说,翻译是一种转换,在这种转换中,交际性的语言符号或非语言符号(或两者兼有)从一种语言转换成另一种语言。如果说翻译行为指译者在跨文化交际中可做的工作,那么翻译就是他转换文本时所做的工作。例如,一名译者建议他的德国顾客不要把寄给新加坡一家小公司的信翻译成英文,而是译成中文,因为该译者知道新加坡虽然是个双语国家,但小公司里的人不一定熟识英文。他的行为属于翻译行为,而当他具体把这封信转换成中文时,他的行为就称为翻译。 7 4《中国翻译》1999年第3期 C hines e T r anslato rs Jo u rnal

功能目的论在旅游汉英翻译中的应用及其缺陷

功能目的论在旅游汉英翻译中的应用及其缺陷 【摘要】纵观西方翻译理论30年来研究的发展,可谓学派林立,内容丰富多彩。其理论研究“实现了从语言学向文学、又向文化、乃至最后向国际政治学的转向,相应地,翻译研究的趋势经历了从原文转向译文、从规定性转向描写性,译文地位从低于原文经过等于原文一直到比原文更重要,译者的地位从低于作者到被认为在翻译活动中起决定作用等一系列转变。”(潘文国,2002)其中功能翻译理论为翻译提供了有效的方法,翻译时需要考虑读者和客户的需求。旅游翻译旨在传达信息,传播文化。本文研究功能目的论在旅游汉英翻译中的应用及其缺陷,希望能够寻求更佳的翻译效果。 【关键词】功能目的论;旅游英语;翻译;应用;缺陷 一、功能目的论简介 功能目的论是德国翻译功能派理论的一个分支,经历了四个主要的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凯瑟林娜·赖斯(Kantharina Reiss) 在《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一书中首次提出功能分类翻译批评理论,也就是Functional Category of Translation Criticism。她认为翻译批评的新模式是“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特殊目的”。 第二阶段:赖斯的学生,汉斯·威密尔(Hans Vermeer) 汉斯创立了功能派的奠基理论:翻译的目的论Skopos Theory。他提出翻译活动的第一准则是文本目的。 第三阶段:贾斯塔·赫兹·曼塔利(Justa Holz Mantari) 她强调翻译过程的行为、参与者的角色和翻译过程发生的环境三个方面,提出翻译行为理论,即Theory of Translation Action。她指出翻译行为是为实现信息的跨文化、跨语言转换而设计的信息传递过程。 第四阶段:克里斯蒂安·诺德(Christiane Nord) 他提出功能加忠诚理论,Function Plus Loyalty,要求译者在翻译行为中对翻译过程中的参与者负责,竭力协调好各方关系。 二、功能目的论在旅游汉英翻译中的应用 1.功能分类

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简介

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简介 一功能派翻译理论提出的背景 从20世纪50年代起,西方翻译理论基本上是与语言学同步发展的。翻译理论家倾向于从语言学角度来看待翻译。在六七十年代盛行的是尤金?奈达(Eugene A.Nida)的对等理论。1964年奈达提出了翻译过程三阶段的模式:分析、转换和重组。他还详尽地论述了自己提出的与形式对等相对立的“动态对等”概念,指出:“动态对等是指译文中的信息接受者对译文的反应应该与原文接受者对原文信息的反映基本相同。”虽然在80年代奈达又修正了“动态对等”论并提出了“功能对等”概念,以达到内容与形式的兼顾,但是奈达在解释翻译的性质时说:“翻译是在译入语中用最切近、最自然的对等语再现原语的信息,首先是语义上的对等,其次是风格上的对等。可见,尽管奈达主张内容第一,形式第二,并把这种翻译方法叫做社会语言学方法,却依然是把翻译圈定在语言层次的范围之内,而没有认识到翻译的本质不仅是纯语言方面的转换,而是建立在语言形式上的不同文化间的交流。然而,20世纪60-70年代的语言学理论一统天下,欧洲翻译理论界并没有充分重视上述问题的解决。随着翻译实践和研究的发展,语言学派也逐渐意识到其内在的弱点。出于对这种纯语言学翻译理论的不满,70年代西方已经出现了面向译语文化的翻译研究趋向,打破了以前文本中心论的翻译研究传统,使译者更多地关注译文和译文读者,更多地关注译文的社会效应和交际功能。以新的视角重新审视翻译活动,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摆脱了当时盛行的对等翻译理论的束缚,拓宽了翻译理论研究的领域,赋予了翻译更多的涵义。 二功能派翻译理论的形成和发展 功能派翻译理论是20世纪70年代德国学者凯瑟林娜?赖斯(Kantharina Reiss)、汉斯?费米尔(HansVermeer)、贾斯塔?赫兹?曼塔利(Justa Holz Mantari)和克里斯蒂安?诺德(Christiane Nord)等提出的翻译理论。它的形成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其颇具里程碑意义的理论是赖斯的功能主义翻译批评理论(functional category of translation criticism),费米尔的目的论及其延伸理论(Skopostheorie and beyond),曼塔利的翻译行为理论(theory of translation action)和诺德的功能加忠诚理论(function plus loyalty)。 1. 凯瑟林娜?赖斯(Kantharina Reiss)的翻译标准的功能分类说(the Functional Category of Translation Criticism) 1971年凯瑟林娜?赖斯在《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Possibilities and Limitations in Translation Criticism)中首次提出翻译功能论(functional approach),把“功能类型”这个概念引入翻译理论,并将文本功能列为翻译批评的一个标准。她提出翻译应有具体的翻译要求(translation brief) 和基于原语和译语功能关系的功能批评模式,有时因特殊需要,要求译文与原文具有不同的功能。理想的翻译应该是:原文本与目标文本在内容、语言形式和交际功能等几个层面与原文建立起对等关系。这本《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也被认为是德国功能学派翻译理论形成的起点。值得强调的是她的这种理

功能目的论在电影字幕翻译中的运用

滨州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 题目功能目的论在电影字幕翻译中的运用系(院)外语系 专业英语 班级2010级1班 学生姓名沈晨 学号1014030208 指导教师孟丽华 职称教授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日

Application of Skopos Theory in Film Subtitle Translation A Thesis Submitted to Foreign Languages Department of Binzhou University in Partial Fulfillment of the Requirements for the Degree of Bachelor of Arts By Shen Chen Supervisor:Meng lihua June 10, 2014

独创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毕业设计(论文),是本人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尽我所知,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设计(论文)不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作品成果。对本文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 本声明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 作者签名: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日 毕业设计(论文)使用授权声明 本人完全了解滨州学院关于收集、保存、使用毕业设计(论文)的规定。 本人愿意按照学校要求提交学位论文的印刷本和电子版,同意学校保存学位论文的印刷本和电子版,或采用影印、数字化或其它复制手段保存设计(论文);同意学校在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前提下,建立目录检索与阅览服务系统,公布设计(论文)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允许他人依法合理使用。 (保密论文在解密后遵守此规定) 作者签名: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日

翻译目的论在翻译中的运用

翻译目的论在翻译中的运用 什么样的译文才是好译文?大部分人都认为译文应该准确 清楚地表达原文的意思。确实,传统上许多语言学家都认为译文应该从文体以及其他语言学特征上与原文相同。然而20世纪60年代以来, 在翻译理论和实践上出现了一种热潮,人们认为应该让译文和原文在语言的功能上对等,而不是在语言的形式上对应,即看读者是否能获得和原文一样的心理反应。 Nida认为功能对等就是要让译文和原文在语言的功能上对等, 是读者心理反应的对等,而不是在语言的形式上对应。对等不能只局限在文字本身, 他把判断对等与否的大权交给了读者的心理反应[1]。在Nida看来,翻译就是要在目的语中以最自然的方式重现原文中的信息,首先是重现意义,然后是风格。最好的译文读起来应该不像译文。要让原文和译文对等就必须使译文自然,使译文在译文读者心中的反应和原文在原文读者心中的反应相似。 Vermeer的目的性理论(skopos theories)就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目的论是功能翻译理论中最重要的理论,最早是由德国学者费米尔(VemeerHans J)于1978年在《普通翻译理论框架》一书中首次提出的,是功能派翻译理论中最重要的理论。德国的功能翻译派理论始于20世纪70年代。其代表人物是卡塔琳娜莱斯(Katharina Reiss),费米尔

(Hans J.Vermeer)和克里斯蒂安诺德(Christiane Nord)。诺德进一步完善了目的论。诺德给翻译下的定义为:“翻译是创作使其发挥某种功能的译语文本。它与其原语文本保持的联系将根据译文预期或所要求的功能得以具体化。翻译使由于客观存在的语言文化障碍而无法进行的交际行为得以顺利进行。”[2]诺德以译文的目的为准则,为译文的改译和增删提供了标准。根据目的论,翻译遵循的首要法则就是目的,即一切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整个翻译行为的过程(The end justifies the means)(Nord,2001 )。诺德将翻译的目的分为三种:译者的目的(如赚钱),译文在译语文化中的交际目的(如传递信息)以及使用特定的翻译策略或手段所要达到的目的(如使用直译以体现源语的语言结构)。通常情况下,“目的”是指译文的交际目的。那么目的从何而来呢?目的论认为,翻译过程的发起者(initiator)决定译文的交际目的,但当发起者因专业知识不足或其他原因对译文目的不甚明了的时候,译者可以与发起者协商,从特殊的翻译情况中得出译文目的[3]。目的性原则要求译者在整个翻译过程中的参照系不应是对等翻译理论所强调的原文和功能,而应是译文在译语文化环境中所要达到的一种或几种交际功能,即应以实现译文在译语文化中的预期功能为首要原则[4]。 功能派创造性地提出的目的性原则,突破了对等理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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