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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代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人事代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人事代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人事代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事代理规模不断扩大,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人事代理与传统的人事管理模式双轨制并行,人事代理功效受损。目前,实行人事代理的单位逐渐增多,覆盖面也越来越广。一些单位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方式,以某个时间为节点,所有新入职人员实行人事代理,之前入职人员仍然实行传统人事管理模式;或者规定符合某些特定条件的人员可以不实行人事代理。以高校为例,有些高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实行传统人事管理模式,其他实行人事代理的新入职人员,只有在晋升副教授职称后可以将人事关系转入学校。这种一个单位两种人事管理模式的做法不仅使人事管理机构重复设置,造成浪费,而且强化了全民所有制职工的终身制观念以及与人事代理制职工的差距,背离了人事代理制的初衷和发展方向。同时,由于人事代理制在不同地区、单位推行的力度不平衡,造成已经以人事代理制聘用的人才流失到未实行人事代理制单位的风险加大,一些单位在推行人事代理制时踌躇不决,阻碍了人事代理制的深入发展。

人事代理服务功能难以到位,双重管理主体的协作不够。人事代理人员从正式聘用之日起,就由用人单位和人事关系所在的人事代理机构共同管理。按照人事代理制最初的预想目标,员工档案管理、转正定级、职称评定、调入转出等繁琐的人事工作由人事代理机构来分担,用人单位可以集中精力做好本单位内部的人才开发工作,降低人力资源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实际上,由于人事代理机构流动人员不断膨胀,缺乏规范的管理程序和严谨的管理意识,并且许多人事代理业务工作还分散在各行政部门手中,使得人事代理机构的服务内容比较单一,大多只是停留在档案管理上,其他具体的人事工作还是由用人单位完成。不仅如此,用人单位还要付出更大的精力与人事代理机构沟通协调,投入更多的人力资源管理成本和精力来做好对人事代理人员的管理,以解决双重管理主体带来的各种问题。

人事代理缺少统一的法律法规,制度执行不够规范。人事代理涉及到用人单位、人事代理机构、人事代理人员三方关系,在办理人事代理业务的过程中,由于制度还不完善、规定不明确等原因,相关人员不能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人才流动、聘用、辞退等缺乏规范的程序和统一的标准,加之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人员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切实的维护,由此产生的各种争议的程度和性质不易判定,从而导致处理争议较为困难。有的人事代理机构与人事代理人员之间只签订人事代理委托合同,有意回避劳动关系,一旦出现问题后相互推卸责任,使人事代理人员与用人单位心存顾虑。另外,现有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和完善,导致一些人事代理人员的养老、医疗、保险等难以得到保障,有些单位为了节约人力资源使用和管理成本,不为人事代理人员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障,造成人事代理制陷入无力保障的困境。

学校管理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2)

学校组织文化建设中的问题、成因及策略 组织文化是一切现代组织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内在动力,是组织行为的准则和成功的核心。组织文化反映了一定社会组织成员的行为规范、价值观念,是组织中个体的见解、观点、情感、知识和技能的总和[1]。学校组织文化是组织文化的一种,它具有组织文化的一般内涵和结构特征。学校组织文化是师生员工在长期的教育、教学、生活娱乐等实践活动中共同形成的办学理念、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以及人的精神风貌的总和。不同学校有不同的组织文化传统和不同的组织文化风格。 很多学校都希望通过组织文化建设来塑造学校的品牌,以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进而以良好的学校品牌形象为学校发展创造契机。但在学校组织文化建设过程中也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讨。 一、学校组织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分析 1.精神文化建设中的问题 学校精神文化主要是指学校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追求,其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有的表现为系统的办学理念,而有的则通过校训、校风、校歌来体现[2]。有的学校主要从教育教学管理中强调创新,实行了“目标等级管理”,即下一级对上一级负责,或者说上一级对下一级负责。比如,分管某年级的副校长对年级主任负责,年级主任对各班主任负责,班主任对任课教师负责,最终责任到个人。这样使教育教学问题直线管理,分级管理,加快了处理问题的速度,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加强了员工的责任心,逐步完善了学校管理制度。然而,总体上仍显得保守,如在员工激励问题上仍残留着平均主义思想,在收入分配方面、奖励方面档次没有拉开,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员工的积极性。造成这种情况,一方面在于学校几十年的传统文化惯性,不讲原则的“和”、“吃大锅饭”文化形成的思维定势。另一方面在于学校对创新的理解不够全面。创新需要从理论到实践,从管理制度到运行机制等方面的全面创新来支撑,相互关联和互动,才能促使其均衡发展,落到实处。 2.行为文化建设中的问题 沾亲带故关系及拉帮结派等形成的网络错综复杂,很多时候会影响正常激励机制的执行。如在学校对某些员工进行选拔和晋升的主要依据中,人情关系仍不可避免地成为学历、能力和业绩之上的主要依据。在评先评估过程中,上级部门的干涉影响评选的公正、公平性。与某些管理人员或上级领导沾亲带故就可以不受或少受处罚、不执行或打折扣执行规定的现象仍然存在,以至有损学校规章制度的严肃性。沾亲带故的关系长期存在,逐渐使得学校的组织机能弱化,出现因人设职,机构臃肿的现象。产生上述现象除中国传统的关系本位的影响之外,还有另外一些原因,一是学校在学校组织文化建设中对团队精神的宣传力度不够,没有通过广泛的宣传渠道、多样化的宣传方式,使团队精神深入到每一个人的内心,从而营造起一个提倡团队精神的文化氛围。二是没有及时推行与团队精神相适应的全面的行为规范制度,使团队精神的培养脱离了员工的实践,没能体现在学校每一个环节和每一项工作中。 3.制度文化建设中的问题 学校制度文化是学校组织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度文化是一定精神文化的产物,同时它对于学校组织文化具有强化作用。人们总是在一定的价值观指导下去制定和完善学校各项制度。制度文化又是精神文化的基础和载体,并对学校精神文化起反作用。学校制度文化建设一般有如下薄弱环节:一是制度不完备;二是制度完备,但不严格执行或不执行;三是制

制度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制度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现在许多公司已经意识到公司制度化建设的重要性,正所谓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但是许多公司还处于有制度却形同虚设的阶段,那么影响公司制度化建设的因素是什么呢? 制度本身可操作性不强。制度的产生源于公司管理的需要,然而公司管理层在出台制度前,往往没有经过深入基层调研,只是凭借主观需要进行编写。这样出台的制度只是表面上满足了管理者的需要,根本无法有效推行。久而久之,还会导致由于管理层与基层制度执行不畅通而产生矛盾,重则影响公司健康、有序的发展。 没有统一的制度管理部门。公司内部的各种管理制度往往是由各职能部门起草,这样起草出台的制度会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当然也不可避免得具有相对独立性,从而间接影响公司协调发展。 公司培训、导向力度不够。制度是公司管理的基石,是员工的行动指南。公司如果只组织管理人员对新制度进行学习、培训,那么导向面就会比较狭窄,不利于制度的深入贯彻和执行。 因此,为切实规范员工工作行为、量化员工工作业绩,公司必须强化制度建设过程,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制度编写人在编写制度前,一定要深入基层调研。

本着尊重员工、理解员工、相信员工的原则制定制度,从而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促使制度运行上下畅通。 二、建立统一的制度管理部门。由统一的制度管理部门牵头,协调部门间的管理制度,对其进行统一汇编和梳理,提高管理制度的协调性和指导性。 三、公司领导人要高度重视制度化建设工作,经常组织召开管理工作总结和提升研讨会,及时对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使其为公司发展更好的保驾护航。 四、加大宣传和导向力度。在条件许可得情况下,组织全员学习,加强公司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护士人事代理制度、1

护士人事代理制度 第一条根据国家《劳动合同法》相关精神和我市关于规范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的有关规定和全市卫生系统护理人员的用工状况,为进一步规范编外护理人员用工的程序和机制,激励护理人员的工作绩效,体现“多劳多得、同工同酬”的分配理念,结合省卫生厅“卫生人才建设年”任务目标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机制体制创新的要求,决定在全市卫生系统积极稳步推进编外护理人员人事代理制度,为了明确和规范人事代理工作的原则、程序、管理和待遇等,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护理人员人事代理,是指卫生系统中编制以外聘用的护理人员,由聘用医院委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对其进行人事管理事项的代理行为。 部队、厂矿企业医疗卫生单位可参照本指导意见组织实施。 第三条护理人员人事代理的内容和范围。 (一)人事档案管理 医院可委托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管理本院编外护理人员的人事档案,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提供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应符合人事档案主管部门的各项要求。 (二)人事关系管理 医院可委托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为护理人员接转人事关系、核算工龄、办理出国(境)政审手续、代办集体户口落户、出具以档案材料为依据的有关证明等。 (三)代理社会保险事务 医院可委托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为其聘用人员按照国家和各省(市)的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的有关事务。 (四)护理人员招聘工作 1

医院可委托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护理人员招聘服务,组织报名、考试、考核、素质测评等工作。 (五)人事政策咨询与规划 医院可委托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为护理人员提供国家人事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咨询服务;协助其进行人事规划设计,建立人事管理制度,解决人事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等。 (六)人事、劳动争议调解 医院可委托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协助其调解与编外护理人员的人事、劳动争议,进行调查了解,并根据有关规定提出调解意见。 (七)解除聘用关系的护理人员转岗就业服务 用人单位可委托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为解聘护理人员提供就业指导,制定安置方案,组织安置工作,办理人事关系和社会保险的转接关事宜等。 (八)其它可委托代理的人事管理事项。 第四条鼓励医院通过人才派遣模式对编制外护理人员进行管理。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的工作和发展需要,通过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派遣所需的各类人员,医院和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签订《人才派遣合同》,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与聘用人员签订《用工劳动合同》,医院和编外护理人员是聘用使用关系。 第五条我院在对编外护理人员委托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提供人事代理或人才派遣等服务时,医院应与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合同应包括委托实行人事代理的内容、工作程序、合同期限及其它服务约定等,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双方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人事工作方针政策,切实履行合同,保障维护各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我院应积极稳妥推进编外护理人员实施人事代理,各医院要完成编外护理人员全员人事代理制,同时完成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医 2

论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论文提纲: 论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一、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产生背景 1、历史背景; 2、现实背景及其诞生。 二、中国以往干部人事制度存在的问题 1、管理权限过于集中; 2、管理方式陈旧单一; 3、管理制度很不健全; 4、缺乏监督机制。 三、我国现行公务员制度的特征 1、决策过程; 2、制度特色; 3、实践意义。 四、中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发展 1、发展的现实背景; 2、公共管理和服务选择; 3、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内容提要:建立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是中国干部人事制度的重大改革。中国以往干部人事制度中存在一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干 部人事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法制化和现代化进程。为了改革 这样一个局面,1993年8月14日,《国家公务员暂行务条 例》出台,标志着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初步形成。建立中国公 务员制度的举措其最具突破性的贡献就是确立了经过竞争 性考试择优录用公务员的基本原则,从而为了人才能够脱颖 而出创造了制度条件。本文依据中国以往干部人事制度存在 的问题,分析我国现行公务员制度的特征,联系公务员制度 在工作中的实际意义,提出了中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改革发 展的方向及目标。 关键字:公务员制度存在的问题特征改革发展

论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产生和发展有着鲜明的中国特色,它是我国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中国确立公务员制度的根本动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我国确立公务员制度的直接原因,对外开放为其提供了有利的环境和条件。公务员制度是一种社会现象,它的发展要受到包括经济、政治和文化在内的社会生态环境的制约,因此,首先要弄清公务员制度的产生、发展及运行的环境,才能不断调适公务员与社会、文化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这既是现实社会不可回避的问题,也是促进公务员制度不断改革的动力。 一、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产生背景 1、历史背景分析。新中国的干部人事制度是在民主革命时期解放区和人民军队干部人事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继承和发展了我国优秀的历史传统,特别是党的干部制度的优良传统。同时也借鉴了前苏联的一些人事管理经验。这一制度的根本特征是对各类人员进行集中统一的管理,建设一支精干的干部队伍,充分发挥这支队伍的群体优势,从组织上确保党和国家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任务的完成,确保党的政治路线的贯彻实施。解放初期以至后来一段时期内,这种集中统一的人事管理制度,适应了当时的历史条件和历史环境,对巩固新生的国家政权,恢复国民经济,开展大规模的经济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但是,随着形势和任务的不断变化,随着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和卫生体制的改革以及各项事业的发展,这种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

临沂大学人事代理人员聘用管理实施办法

临大校办发〔2013〕15号 临沂大学校长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沂大学人事代理人员聘用 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各分校,附中: 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将《临沂大学人事代理人员聘用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临沂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3年8月25日

临沂大学 人事代理人员聘用管理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保证学校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对外招聘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二、聘用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敬业爱岗,团结协作。 (二)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0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5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三)应聘教师岗位人员,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紧缺专业可以放宽至硕士研究生学历;应聘教师岗位以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四)应聘特殊岗位(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岗位)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 (五)有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记录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聘用程序 (一)提出计划。具备以下情况的部门(单位)可向学校提

出招聘申请: 1.学校核定的事业编制岗位因暂时没有合适人选,出现空缺的; 2.学校允许使用招聘人员的; (二)审核批准。人事处根据学校机构与岗位设置方案,确定招聘岗位,经学校审批后实施。 (三)发布信息。用人计划经学校审定批准后,发布招聘公告,接受应聘者报名。 (四)考核确定。 1.人事处会同招聘部门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初审)。 2.组织招聘笔试、面试。 3.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办理手续。拟聘人选报学校批准后,人事处为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 1.学校对人事代理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双方聘用关系,明确聘期及双方责任、权利、义务。 2.学校与人事代理人员实行聘期管理,聘期为三年。初次聘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根据合同期限和岗位工作性质确定。试用期间,用工部门对人事代理人员进行日常管理。试用期满,用工部门对人事代理人员进行鉴定评估,提出是否正式聘用意见报人事处。经人事处审核同意聘用的,转入正式聘期;不同意聘

我国公务员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提纲

标题:我国公务员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副标题:浅谈我国公务员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对策 论文纲目:公务员制度,也叫文官制度,是指通过制定法律和规章,依法对各 级事务官员或文职人员进行人事管理的制度,包括公务员的考试、录用、考核、晋升、退休等。自从公务员制度建立以来,我国的公务员考核制度建有了明显进步,但由于我国推行公务员制度时间较短,加上制度建设本身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特点,所以其自身存在的缺陷和中国当前社会的客观环境的一些不利影响,使得公务员制度没有得到较高水平的实施和运行,影响了政府整体的效能的提升,所以完善公务员制度,解决现有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从而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强化政府职能、推动社会的进步。 本论文主要分析当前我国公务员制度中考试录用、绩效考核、分类分级并就如何解决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并给出自己的相应的解决方案。最后简述公务员制度改制后的意义和影响。 基本论点和论据: (一)公务员考试录用缺乏灵活性 公务员的考试录用是公务员制度确立的重要标志之一,在公务员管理系统中是最基础的环节,考试的公平性、竞争性、可靠性和有效性直接影响到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但我国公务员的选拔环节牵扯到选拔的方式、考官队伍的素质、试题的科学化等方面的问题。 1.考官队伍素质不高。目前,我国考官队伍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组织人事部门的官员,二是高校、行政学院和科研院所的专业技术人员。前者具有一定的干部选拔任用经验,但对于专业管理知识缺乏深入研究,对于考生的书面和口头答案理解不深,判断不准。后者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但是对于社会需要和职位特点研究不够,所设计题目多倾向于理论陈述,对应用性、操作性题目掌握不够。 2.考试的方法仍主要依靠笔试和结构化面试,而对一些较先进的新技术方法如情景模拟、心理测验、投射法、评价中心技术等缺乏研究和应用,因而无法全方位地对考生进行准确考察。 3.公民担任公职的机会和权利受到制约。首先,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基本上没有担任公职的机会,使农民与城市居民事实上存在着参与国家公共事务管理方面机会的不平等,也不利于社会人才的全面和充分的开发。

学校管理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 存在的问题、成因及对策分析 山东理工大学副校长谭秀森 一、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的基本目标和要求 1998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简称《高等教育法》)第三条规定明确了我国高等教育的性质,即社会主义性质。《高等教育法》第五条还规定了高等教育的任务主要是通过培养专门人才等活动来对社会的发展起作用,而这些活动通常是由其专门机构——高等学校来实现的。 高等学校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如何确保高等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如何确保高等教育任务的完成呢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途径是加强高校内部管理制度的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建设。高校管理制度是高校为了组织和管理各项工作,按照一定程序制定的、在全校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条例、规定和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高等教育的性质及任务规定了高校管理制度建设的基本目标和要求,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高校管理制度建设是学校办学理念的具体载体。办学理念是高校发展的灵魂,应与各项具体管理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将其基本内涵、本质要求渗透到具体制度规定中,将其本质要求制度化、成文化、具体化,以确保学校办学理念得以具体实现。 第二,高校管理制度建设是学校完成培养目标的有效保障。制度对于高校活动主体,如教师、学生、管理人员和后勤服务人员等具有普遍的、平等的规范和引导作用,它使分散的、无序的个体活动变得统一、有序、高效。只有这样才能为高校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提供保障。 第三,高校管理制度建设是高校依法治校的基本路径。“建立健全学校规章制度,是学校民主法制建设的主要内容,是学校民主化、法制化管理的前提。”[1]依法治校是依法治国理念在学校教育领域的必然延伸,这就要求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必须走法制化之路,使学校内的各项管理工作都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法律上切实保证高校管理的高水平。 二、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高等学校管理制度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建立一整套科学的管理制度与之相应,也需要有完善的、科学的制度制定规范以及制度执行、监督规范,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管理制度的效力。具体地说,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应涵盖以下内容:“不仅包括从制度起草前的调研、立项工作,到制度的起草、修改、通过和发布,还应包括制度的执行、落实和督察工作。” [2]因此,对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的考察,至少应从制度本身、制定程序、制度执行与监督、制度配套体系建设等几方面进行。

人事代理人员考核实施细则

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 人事代理人员考核实施细则 为全面客观评价我院人事代理聘用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充分调动学院人事代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院人事代理人员队伍建设,促进考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有关规定和《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人事代理人员的考核与管理办法》(赣制院字[2013]6号)文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把思德放在首位,强化道德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以实绩为重点,体现工作量,突出业绩贡献 2、坚持分类考核的原则。坚持分类考核,兼顾各类岗位工作的不同特点,按教学岗、实训(验)岗和管理岗等三类岗位进行考核。 3、坚持定性评价,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考核工作既充分考虑人事代理人员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管理服务等方面取得的业绩贡献,也要充分考虑其履行岗位职责的现实表现和实际效果。 二、考核范围:全院人事代理人员。

三、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 能:主要考核业务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学术研究、教学效果、管理服务等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制度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 1、教学岗人事代理人员的考核应包含教学、育人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履行岗位职责以及取得工作实绩情况,主要以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和取得的业绩为主要依据。 2、实训(验)专业技术岗人事代理人员的考核除考核其实训(验)教学工作量和取得的业绩外,还要考核其承担的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工作。 3、管理岗人事代理人员的考核主要是其履行岗位职责和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质量和效果,重点考核工作态度、工作效率、管理能力水平和执行管理制度等情况,注重管理目标任务的完成及质量。 四、考核的组织实施 1、学院成立人事代理人员考核领导小组; 2、教学岗、实训(验)专业技术岗的人事代理人员的考核由教务处参照我院现行教师考核办法组织考核;

“我国公务员制度存在问题及对策”

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论文 论文题目:我国公务员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主考学校:武汉大学 专业:行政管理 准考证号:900513250933 学生姓名:陈文嘉 指导教师:石书伟 工作单位:武汉大学 2015年2月

摘要 国家公务员制度作为国家政治制度和行政制度的一项历史性改革和卓有成效的创举,对于现代国家人事管理、政府管理、乃至社会的发展、进步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建立有着中国的特色,它是在中国基本国情的基础上,借鉴了西方公务员制度形成的一整套符合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制度。公务员作为政治与行政系统中特定的一个群体,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占据着特殊的地位,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着特有的作用,也正因如此,我国的公务员制度为了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而进行完善也是当前我国政府亟待解决的工作之一。 本文旨在通过分析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发展和建立,对我国现行公务员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借鉴外国公务员制度的优秀精髓,剖析现行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我国的实际国情,提出相应的完善措施和建议,以改进和完善现有的公务员管理体制,保持公务员队伍的活力。 关键词:公务员、制度、问题、对策

导论 我国国家公务员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制度。它是在继承和发扬我国干部人事管理优良传统和基本经验的基础上,吸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成果,并借鉴发达国家的有益做法而形成的。尽管各项改革目前已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由于制度变革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程度的惯性特征,旧的观念、旧的体制、旧的做法仍然留有诸多痕迹。总体上讲,制度变革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还有明显差距,显得有些滞后。因而,进一步转变观念、优化体制、改进操作就成为完善我国公务员制度的迫切任务。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公务员制度,需要在总结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吸收国外的先进经验,改进和完善现有公务员管理体制,保持公务员队伍的活力。

陕西师范大学人事代理工作暂行规定

陕西师范大学人事代理工作暂行规定 陕师校发[2005]14号 为了加快我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步伐,逐步建立有利于人力资源开发的现代人事管理机制,根据《关于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人发[2000]5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事代理工作的意见》(陕人发[2001]20号),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人事代理的原则 人事代理制是指学校对新进校的部分人员实行其人事、档案关系由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为管理,学校与个人是岗位聘任关系,实行聘用合同制的一种新型人事管理制度。实行人事代理的人员(以下简称“代理人员”)在校工作期间,学校依照合同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管理,解除合同者转回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不再与学校有任何形式的关系。人事代理工作的基本原则如下: (一)学校人事代理制遵循分层次逐步推进的原则。人事代理要从学校实际出发,先从新进校的非教学科研人员和具有本科学历且具有中级及其以下职称的教学科研人员开始实施,随着用人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将逐步扩大代理范围和内容。 (二)学校人事代理制实行聘用合同制原则。学校与代理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以聘用合同形式确定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和代理人员的聘期、待遇,逐步实现学校用人制度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单位用人向社会用人的转变。 (三)学校人事代理制遵循“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学校对于实行人事代理制前已在岗(校)人员,按照已执行的人事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对于实行人事代理制以后新进校的非

教学科研人员、具有本科学历且具有中级及其以下职称的教学科研人员的人事关系等按本暂行规定进行管理。 (四)学校人事代理制将坚持促进学校人力资源合理配置的原则。以社会开放性的人才市场为依托,通过市场调节,改变学校人员能进不能出、单向失衡流动的状态,促使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的人员分流出去,吸引优秀人才来校工作,形成双向合理的人员流动机制,达到合理配置学校人力资源的目的。 二、人事代理的类型与范围 (一)学校人事代理分A、B两种类型: 1.A类人事代理:是指学校委托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有关手续,占用学校正式事业编制的代理形式。 2.B类人事代理:是指不占用学校正式编制,各单位自行面向社会人才市场聘用人员的代理形式,其人员不纳入我校教职工名册及统计数据。 对于B类代理人员中的优秀人才,可在学校正式编制范围内,根据有关规定报学校批准后,按A类人事代理办理。 (二)人事代理的范围 从2005年起,学校人事代理人员范围暂定为新进校的下列人员: 1.常规补充的具有本科学历且具有中级及其以下职称的教学科研人员; 2.接收或招聘录用从事非教学科研岗位工作的具有博士以下学位各类毕业生; 3.按照现行政策,调入学校从事非教学科研岗位工作的人员; 4.接收安置从事非教学科研岗位工作的复转军人、随军家属; 5.学校规定的其他人员。 三、人事代理的内容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人事代理制人员管理办法

人事代理制人员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创新用人机制,优化队伍结构,提高办学效益,依据《江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说明第五条“除本合同所列内容之外,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经协商一致,可另附页增加有关条款”之精神,对受聘人员劳动关系的建立、解除,考核、续签等作出具体规定,以更加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基本规定 1、人事代理制是社会人才机构代理用人单位实行人事编制管理职能的制度。人事代理制人员是指与社会人才代理机构签订人事代理的相关协议,接受人才代理机构的编制管理,同时,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接受学校的日常管理、考核的受聘人员(以下简称受聘人员) 2、受聘人员的编制及相关问题由社会人才代理机构负责,个人档案及日常管理由学校负责。 3、受聘人员与学校劳动关系的建立与解除,以及在合同期内双方的权利、义务,依据双方签订的《江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4、学校招聘受聘人员以教学岗位为主,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开选拔或选聘。 二、聘用程序 1、教务处在寒暑假提出所需聘用人员计划报分管校长同意并经党政联席会通过。 2、由校办公室根据学校编制情况以及上级安排确定招聘形式,按规定上报。

3、受聘人员通过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招考招聘程序,符合上级规定的条件和学校的实际需求,同意《合同书》的条款和本管理办法,可以签订合同。 4、由校办公室代表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合同书》,书面通知各有关处室为受聘人员办理相关事务并向全校教师介绍新老师。如有其它安排,由各处室上报校行政会统一协调。 5、续聘和合同变更程序 ①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一年(含试用期六个月),续聘合同期一般为三年。合同起、迄时间一般为学年初、末。 ②试用期满或合同期届满前二个月内,受聘人员有续签意向的,需向校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对受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者,经双方同意后,可以续聘。 ③学校和受聘人员可以根据《合同书》的规定或经过协商,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 ④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主动方需提前30日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受聘人员解除劳动合同,需填写离校单,交割清财物后,经校长签字,方可办理离校。 三、受聘人员的待遇与薪酬 1、受聘人员的薪酬按《合同书》的商定及上级规定,享受在职在编人员同等待遇。在首次合同期限(一年)内,学校发放的福利享受一半,续签以后享受全部福利。 2、受聘人员职称晋升并获得聘任以后,与在职在编人员一样调增薪酬。 3、工资和津贴的发放执行《南昌十三中教师考勤管理制度》的规定。 四、受聘人员的管理与考核 1、受聘人员与在职在编教师实行同等管理,须服从学

浅析公务员制度

浅析公务员制度 WTD standardization office【WTD 5AB- WTDK 08- WTD 2C】

浅析中国公务员制度 摘要:改革开放32年以来,我国的政治体制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所有的政治体制改革的举措中,1993年8月14日,国务院签署颁布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标志着符合中国国情的公务员制度的诞生。公务员制度的横空出世和不断改革、发展无疑成为最受人们关注的问题之一。随着射虎的发展,现在又越来越对的人参与到公务员考试中,这也就说明公务员制度已经深入民心,与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 关键词:公务员,意义,考核,发展,特征 一.公务员制度的产生和意义: 在我国,公务员制度是指国家对公务员的管理制度,包括通过制定法律规范,对公务员的“进口”管理,使用管理与“出口”管理的各项管理制度。真正意义上的公务员与公务员制度产生于市场经济条件下,其本质特征都是实行民主化、科学化与法制化的管理原则。资本主义国家的公务员制度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与推行资产阶级政党政治的产物。1870年6月,英国政府以法令形式正式确立了公开竞争的考试制度,标志着英国公务员制度的正式产生。英国成为资本主义世界第一个推行公务员制度的国家。我国公务员制度是推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政治体制自我发展与完善的产物。 我国公务员制度从酝酿到现阶段,20多年来历经准备、决策、试点、推行与发展、依法管理五个阶段。1993年10月1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施行,标志着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正式推行。我国的《公务员法》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公务员管理步入依法管理阶段。 建设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为总的指导思想,这贯穿在公务员法的总则、权利与义务及各个管理环节中,是公务员制度的灵魂。党的基本路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务员制度的根本指导原则。我国公务员制度是党的

人事代理科工作管理制及工作办法

人事代理科工作管理制度及工作办法 为了更好地依法完成人事代理工作任务,现将人事代理工作所承 担的各项工作提出如下管理制度及工作办法: 一、流动人员档案管理及人事代理工作主要依据 1 、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文件118 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2 、《辽宁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80 号) 3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文件辽人发29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4 、辽宁省人事厅文件,辽人发3 号,关于印发《辽宁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 5 、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营政办发11 号,关于印发《营口市人事代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6 、营口市人事局文件。营人发8 号,关于印发《营口市人事代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7 、中共营口市委组织部、营口市人事局文件,营人发[12 号。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8 、中共中央组织部《干部档案工作条例》。 9 、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人事系统行政事业性 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价费字253 号。

二、档案管理工作 1 、普通院校毕业生档案管理 ①、与毕业生就业指导科办理移交手续。 ②、逐个进行登记入册,进行编号入柜。 ③、逐个进行信息录入,以便查询。 ④、按照毕业生就业指导科开去的就业单位进行档案转递。 ⑤、免费保存两年,以后按每年60元收取管理费。 2 、非统招毕业生档案管理 ①、市属大中专院校非统招毕业生,可由毕业学校与人才中心直接办理档案移交手续,档案移交单一式两份,交接双方签字盖章后,双方各持一份,收费每年60元。 ②、市外大中专学校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可直接带档案和毕业证书来办理存档手续。首先要带毕业证书到毕业生就业指导科检验毕业证书真伪,如是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生方可办理存档手续,每年收费60 元。 3 、接收管理个人委托管理的原有干部身份的辞职、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档案 ①、个人可带原工作单位密封的全部档案和辞职、辞退、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表及身份证前来办理。 ②、待对其档案审阅,确认不缺少应有材料后,即可办理存档或人事代理手续。对单独存档的,为其出具《存档证明书》, 每年收费 60 元;对办理个人委托人事代理的,填写《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合同书》, 签订《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合同书》,每年收费240 元。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选题来源:从个人角度来说公务员考试是自己毕业以后所要面对的一件事情,高中毕业报考大学的时候自己选择现在这个专业也是为了将来能更好地考这门考试,能找到一个相对稳定的与自己专业对口的工作。我选的这个题目与我现在学的专业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写论文的话应该要以自己的专业为基础来写。如今在我们家乡百分之九十的大学生是毕业以后选择考公务员,因为我们那边不像内地企业这么多大部分是行政,所以我们选择的余地也很少大部分就选择了在行政部门工作,还有一些事老师和一生什么的,所以我看自己的专业既然是行政管理所以应该要考公务员考试,这样我就更容易找工作也更容易去面对将来的考试。但是毕竟我现在对这个考试没有太多的了解,我相信很多即将毕业的大学生都不是很清楚这门考试的制度和有关这门考试的其他内容,所以我决定我要选这个来作为我的论文题目,这样既可以对公务员考试制度有所了解,又符合了我自己现在所学习的专业,应该更容易写。 研究背景:1、历史背景:新中国的干部人事制度是在民主革命时期解放区和人民军队干部人事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继承和发展了我国优秀的历史传统特别是党的干部制度的优良传承。同时也借鉴了前苏联的一些人事管理经验。这一制度的根本特征是对个类人员进行集中统一的管理,建设一支精干的干部队伍,充分发挥这支队伍的群体优势。从组织上确保党和国家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人物的完成。但是随着形势和任务的不断变化,随着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和卫生体制的改革以及各项事业的发展,这种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越来越暴露出明显的弊端,不能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求。2、从现实背景来看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我国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和卫生体制的改革以及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这种计划体制下的认识干部管理制度根本不能适应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严重阻碍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在这种背景下,邓小平同志在1980件明确题注。要“坚决解放思想,克服重重障碍,勇于改革不合时宜的组织制度,人事制度”,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之初一条破冰之路。在党中央的领导下,我国对于干部人事制度进行了大量的改革和探究,取得了很到的成绩。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是在总结我国5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20年多年干部人事管理实

高校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

高校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人员聘用管理制度,规范人员聘用行为,保障聘用关系相关主体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各类规范性法律文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聘用制人员是指以高校或校内单位的名义聘用但不纳入学校事业编制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不包括流动编制人员、科研助理、财务助理、研究生兼“三助”、勤工助学等临时性、替代性岗位人员和按照《高校编制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管理的编制外用工人员。 第三条聘用制人员的管理遵循“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合同管理、注重实效、岗薪匹配”的原则。 第四条人事处是学校聘用制人员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用人指标下达,聘用合同审定,岗位、薪酬标准审批。 校内用人单位是合同聘用人员具体责任单位,负责聘用制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 第二章岗位设置及聘用条件 第五条聘用制人员的岗位分为A类岗位和B类岗位两类。 A类岗位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由学校根据事业发展需要设置,统一公开招聘;B类岗位包括管理岗位辅助人员和专业技术岗位辅助人员,由各用人单位根据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实际工作需要,报学校审批后设置,由用人单位依照学校招聘程序自行组织招聘。 第六条聘用制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品行端正,具备相应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思想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能力强,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四)未受党纪、刑事或行政处分; (五)身心健康。 第七条A类岗位聘用制人员招聘条件: (一)具有国内外知名高校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第一学历须为国内外知名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 (二)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有较强专业技术要求的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2周岁。 对于符合市场紧缺、学校急需的专业技术类人员,学历学位可放宽至国内外知名高校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5周岁。 第八条B类岗位聘用制人员招聘条件: 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具体条件由各用人单位根据岗位的实际需求自行制定,并报学校备案后执行。 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学历和年龄要求可适当放宽,但须上报学校审批后方可招聘。 第三章招聘程序 第九条A类岗位聘用制管理人员招聘工作由学校根据岗位需求情况统一组织,A类岗位聘用制专业技术人员由用人单位参照A 类岗位聘用制管理人员招聘程序自行组织。A类岗位聘用制管理人员招聘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1.由人事处在校园网上发布招聘信息; 2.受理应聘申请,进行资格审查; 3.组织笔试、体检和心理测试; 4.用人单位思想政治审查、面试和考察;

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我国公务员制度已长达十余年之久,笔者主要从目前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出发,并针对性的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对策。 一、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1.考核流于形式,从众现象严重。部分单位或相关部门对于考核工作的认识相对简单浅显,并未注重实际工作的宣传,直接将公务员考核与年终绩效等挂钩,不能完全实现层次划分,等级考核,而是更加注重平均分配或论资排辈。部分单位考核更是凭领导个人的喜好和印象直接评定;虽然大多数单位实行的是民主投票表决,但出于人际关系的考虑,碍于情面,不敢得罪别人,于是投票时出现了严重的从众现象,经常出现政绩平平的“老好人”当优秀的现象,导致考核结果失真。 2.考核内容缺乏针对性与可操作性。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由于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的缺失,考核内容太抽象,难以具体化,使其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从而在考核过程中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一是考核人员打分考评未从实际出发,主观打分现象明显,考核分数缺乏事实依据和说服力;二是对于考核随意了事,并未当作重要事情对待,打分随意性较多而影响考核结果的真实性;三是考核大打感情牌,主管倾向严重,并未从客观角度出发,导致公正性大打折扣。这样势必造成结果的不公正和不全面,偏离了公务员考核的初衷。 3.注重定性考核,缺乏量化指标。一方面,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有关公务员考核结果等次的基本标准规定地过于笼统、量化难度大;另一方面,由于定性考核简便易行、易于操作以及官场复杂人际关系的考虑,相关负责考核的部门不愿意耗费更多的时间成本或者其他成本进行实际情况的调查反馈;即使制定了也不完全按照体系的设定来进行考核。由于定性考核本身不具有更多客观性,因此考核便带有更多的主观性色彩和因素,很容易导致考核结果不合实际,难以对于被考核对象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和量化。 二、完善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对策 1.加大宣传,进一步提高考核工作的权重。首先,各级领导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发挥作用,明确自身职责与权限,组织或成立领导牵头的考核工作小组全面开展工作。各级领导对于本部门的员工考核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考核工作的有效开展,能够更加有效发挥考核的管理效能,进一步提升团队凝聚力,加强员工队伍建设。因此,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到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并提升这一内容的权重性;其次,要进一步加强对考核制度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员工认识到考核制度的重要作用,尤其是对于自身的发展,占有十分重要的一席之地,让广大员工全面提高认识,发挥考核制度本身的监督和管理功能。 2.明确考核内容,制定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公务员考核应着眼全局,考虑全面,针对不同工种,不同工作环境,不同员工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考核内容。各部门之间也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员工特点,充分结合《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规定的相关内容进行更加严谨的量化考核,根据考核内容的需要合理的分配各项考核内容的分数比重,尤其要根据注重实绩的精神,增大“绩”的权数,完善量化考核。 3.加强平时考核,建立过程化考核机制。首先,考核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完善和重视日常考核的情况,因为日常考核的问题才是员工问题的重要体现,因此要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日常的考核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日常考核的重要性。其次,日常考核的内容和标准要更加具体和量化,可通过等级打卡或者签到的方式全面掌握公务员每天的工作情况。最后,考核方法要简单易操作,要每个月进行一次考核情况统计,为年终考核奠定基础。 4.加大考核工作透明度,建立科学的考核监督机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核工作要建立和完善监督与公开机制,加大考核工作的透明度,通过制度保证考核工作能够按部就班的顺利开展。建立监督机制要分阶段的做好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事前监督

制度执行——企业制度执行力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重庆市涪陵区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执行力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同样,企业之事,不难于立制,而难于制之必行。“行”就是执行。执行力的强弱直接关系到企业安全、健康、和谐发展。企业管理其实就是制度的建立与执行的过程,制度的建立、修订、完善是阶段性工作,也是与时俱进的,是企业管理的重点,而制度的贯彻、执行、落实是长期的,艰巨的,是企业管理的难点。下面就监理公司制度执行力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作一粗浅的剖析。 一、操作性不强,难执行 表现形式及原因分析:公司制度在操作性上通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缺乏体系化。头疼医头,脚疼医脚,习惯于开“应急药方。一些制度之间缺乏相互照应、相互配套,有些制度之间存在着相互不衔接的问题;二是重点不突出。有的把制度建设的重点放在日常管理上,削弱了重点制度,如关键环节、关键领域、关键岗位、关键工作方面的制度反而成为空白;三是有些制度跟不上新形势的发展,有些滞后,有些制度本身条款模糊,不够严密。如长期不作修改、梳理和完善,制度成为一种摆设,将束缚企业的发展;四是有的制度颁发过于原则,没有制定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有的光有规范性制度,缺乏程序性制度支撑;五是一些制度草率地建与废,也导致人们对制度的不尊不畏。 解决办法及措施:制定制度要系统配套,言简意赅,具体明确,合理管用,能够行得通、做得到、管得住、用得好。因此,要从以下三“点”入手加强制度建设的力度,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使所建制度切实可行。第一、制度建设的着眼点要立足于在出台有关制度时,广泛开展民意调查,征求职工意见,科学制定制度,使制度有较强的可操作性、适用性和针对性。诸如在哪些方面需要建立什么制度,要用制度约束、规范什么行为,某项制度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怎样等问题,都要深入调查分析,充分征求职工意见,负责制度建设的领导同志既要善于把职工中好的意见和建议吸收到制度中来。使制度相互配套,相互衔接,系统、具体明确。第二、制度建设创新的立足点要与时俱进。要树立制度的改革精神,丰富、完善和发展制度,实现制度与时俱进。要用制度规范权力运作,加强对权力的监督。要在制度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上创新,在适应新形势上进行制度创新。第三、制度建设的操作点要把握在制度的执行上。制度不是时尚,是规范、约束干部职工行为的一种刚性手段,制度一旦建立,就必须严格执行,否则就失去制度的严肃性,势必影响制度的执行力。要关注制度的实施情况,执行不了或难以执行的要找出原因,从根本上着力解决问题。 二、监督力不够,软执行 表现形式及原因分析:企业往往是制度定了,上了墙、发了文,成了册就大功告成。对制度出台后如何执行,不执行怎么办,措施、惩戒、督察等都跟不上;制度落实督查往往分工不明,职责不清,部门和部门之间好象都管、又好象都不管。有时制度有明确要求,但操作起来有脱节或不严肃的现象,就是不按规定做也无大碍,对不执行或不正确执行缺少督查和惩戒办法。 企业中职能部门对制度执行监督不到位,主要有职责不明确、责任不明确和领导不支持监督的客观因素;也有职能部门本身存在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领导都不说我说了也没用,批评人总归要得罪人,还不如多种花少栽刺”等思想上种种影响监督作用发挥的主观因素,造成了责任性不强,监督不积极主动,对本应负的监督之责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心态。监督的形式单一,办法较少,监督缺乏力度,往往是事后监督,被动监督。由于监督体制的不完善,有的监督仅停留在理论上,实践中收效甚微,如对一把手的监督,上级对下级的监督也较少,掌握情况也不甚多,有的也只是走走形式而已。纪检监察部门主动掌握情况,主动监督也不够,热点工作过程监督参与较多,但在制定程序、考虑方案时参与较少。有的专项监督活动(如巡视督察)也是大而滑之,不具体不实际,没有促进作用。有些单位聘请的各种各样作风监督员几乎不开展活动,没有发挥其监督作用。有的监督部门人员不到位或兼职过多,造成监督缺位。还有目前体制设置不太科学,让单薄的监督部门站在风口浪尖上去监督领导班子、监督党员干部,而监督部门人员的人事、福利待遇,使用考核评议还都在被监督单位,监督难以开展,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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