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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规制主体名词解释

市场规制主体名词解释

市场规制主体是指相关政府机构和组织,负责保持市场秩序,控制市场风险,实施市场规制的主体。一般而言,市场规制的主体包括政府、社会和经济组织以及市场参与者。

首先,政府是市场规制主体中最重要的一部分。政府通常负责实施具体的法律法规,规范市场行为,控制市场经济风险,保障市场合法权益,防止市场欺诈、滥用垄断地位等。此外,政府还负责实施一些经济政策,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例如,加强投资秩序审查,完善行政处罚程序等。

其次,社会和经济组织也是市场规制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组织通常负责实施行业自律和行业准则,建立行业诚信体系,控制市场风险,保护消费者利益,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市场竞争。例如,行业及其协会可以制定行业规范和守则,组织行业共性服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行业发展;商会及其他社会团体组织可以组织和发布行业荣誉,发展行业具有责任的精神;消费者机构可以组织发布消费者投诉,建立消费者诉讼法庭,推动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等。

最后,市场参与者也是市场规制中重要的主体。市场参与者是指参与市场活动的各种经济主体,包括企业、金融机构、投资者、消费者等。这些经济主体可以自觉的遵守市场规则,遵守“自我管理”的原则,积极参与市场活动,为市场规制做出贡献。例如,企业可以承担社会责任,遵守行业准则,保持市场竞争;金融机构可以遵守金融行业守则,实施良好的企业治理;投资者可以遵守一般常识等,积极

参与市场活动;消费者可以遵守市场道德准则,对消费行为负起责任,健康参与市场活动等。

以上就是市场规制主体的概念及其内涵,政府、社会和经济机构、市场参与者是市场规制的主体,他们分别负责不同的职责,共同维护市场秩序。他们之间的一致合作,是保证市场公平、健康发展的基础。

名词解释市场规制的特点

名词解释市场规制的特点 市场规制是指通过法律、政策等手段对市场活动进行限制和管理的一种制度安排。它是一种旨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各方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制度。市场规制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法律约束性强:市场规制的实施依赖于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这些法律法规规定了市场主体的行为规范、市场准入条件、产品质量标准等,对违法行为予以处罚,以确保市场的正常运转和公平竞争。 2. 综合性和系统性:市场规制往往要综合考虑经济、社会、环境等多个因素,制定相应的政策和规则。市场规制涉及到市场主体的行为规范、市场结构的调整、市场资源的配置等方面,需要协调各方利益,保持整个市场体系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3. 灵活性和适应性:市场规制需要不断调整和改进,以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化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随着科技进步、全球化等趋势的推动,市场规制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需要及时跟进。灵活性和适应性是市场规制的重要特点,有助于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创新力。 4. 公平和效率的平衡:市场规制旨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同时也注重市场的高效运行。在市场规制中,要平衡公平和效率的考虑,既要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又要激励市场主体的创新和竞争,以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5. 合作与监管并重:市场规制需要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和自觉遵守规则,同时也需要政府部门的有效监管和服务。合作与监管并重是市场规制的关键,需要形成政府、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之间的良好互动和合作机制,实现规则的有效执行和市场的有序运行。

6. 面向未来和可持续发展:市场规制需要着眼于长远发展,为未来市场发展和经济增长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机制。在规制中应注重可持续发展,平衡短期利益和长期效益,避免过度扩张和破坏环境资源。 总之,市场规制的特点是多方面的,并且需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相一致。市场规制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各方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于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市场规制也需要不断完善和优化,以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化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只有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市场规制才能发挥出最大的效果,为社会提供更加稳定和可持续的发展环境。

经济法重点名词解释

一、名词解释: 1、经济法:经济法是调整在现代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简单来说,经济法就是调整调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宏观调控:国家为了预防和克服市场失灵所导致的在经济总量、结构等宏观方面的失衡、失调和无序,依法运用计划、财政、税收金融等手段调节、控制宏观经济运行,简而言之;宏观调控就是国家对国民经济总体活动进行调节和控制的行为。 3、市场规制:(市场和市场竞争是双刃剑,正当的竞争增进公平,提升效率,促进经济发展;不正当的竞争或限制竞争,会妨碍公平、危害效率、阻碍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国家发挥国家的职能,通过制定和实施规范市场主体市场竞争的法律规范,适度介入市场,规制市场竞争。 4、预算:预算是政府的基本财政收支计划,在我国财政体系中居于重要位置,具有法律强制力和约束力。(预算是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方式之一,是国家筹措、分配、使用和管理财政资金的主要工具。) 5、国债:即国家公债,是国家为了满足财政支出的需要,以按期还本付息为条件,通过借款或发行有价证券等方式向社会筹集资金所形成的债务。 6、税收法定:指税收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规定,税法构成要素也必须且只能由法律明确规定,征税主体的权利义务只能以法律规定为依据,无法律依据,任何主体不得征税或减免税。(网上找的) 7、存款准备金:是指中央银行依据法律所赋予的权力,要求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按规定的比率在其吸收的存款总额中提取一定的金额缴存中央银行,并借以间接地对社会货币供应量进行控制的制度。 8、垄断协议:是指经营者为限制竞争而达成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一致的行为。学理上称为“联合限制竞争” 9、混淆行为:是指经营者通过擅自使用他人具有一定影响的标识方式,引人误认为其生产、经营的商品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行为。 10、虚假宣传:是指经营者为了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对商品(含服务)进行虚假宣传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导致或者足以导致购买者对商品产生错误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1、产品责任: 二、简答题 1、简述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1)有效调制原则:市场决定原则,调制法定、调制适度与调制绩效三原则 (2)社会利益本位原则:综合效益原则、实质公平原则 (3)经济安全原则:其中又包括宏观经济安全原则和经济发展原则 2、简述预算职权的分配: 1、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预算权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预算权:审查权、批准权、变更撤销权。 (2)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审查权、批准权、改变与撤销权 (3)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审批权、监督权、撤销权 2、各级人民政府的职权 (1)国务院的职权:编制中央预算、决算草案;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关于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的职权: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作关于本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 (3)乡、民族镇政府的职权: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作出报告

市场规制主体名词解释

市场规制主体名词解释 市场规制主体是指相关政府机构和组织,负责保持市场秩序,控制市场风险,实施市场规制的主体。一般而言,市场规制的主体包括政府、社会和经济组织以及市场参与者。 首先,政府是市场规制主体中最重要的一部分。政府通常负责实施具体的法律法规,规范市场行为,控制市场经济风险,保障市场合法权益,防止市场欺诈、滥用垄断地位等。此外,政府还负责实施一些经济政策,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例如,加强投资秩序审查,完善行政处罚程序等。 其次,社会和经济组织也是市场规制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组织通常负责实施行业自律和行业准则,建立行业诚信体系,控制市场风险,保护消费者利益,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市场竞争。例如,行业及其协会可以制定行业规范和守则,组织行业共性服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行业发展;商会及其他社会团体组织可以组织和发布行业荣誉,发展行业具有责任的精神;消费者机构可以组织发布消费者投诉,建立消费者诉讼法庭,推动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等。 最后,市场参与者也是市场规制中重要的主体。市场参与者是指参与市场活动的各种经济主体,包括企业、金融机构、投资者、消费者等。这些经济主体可以自觉的遵守市场规则,遵守“自我管理”的原则,积极参与市场活动,为市场规制做出贡献。例如,企业可以承担社会责任,遵守行业准则,保持市场竞争;金融机构可以遵守金融行业守则,实施良好的企业治理;投资者可以遵守一般常识等,积极

参与市场活动;消费者可以遵守市场道德准则,对消费行为负起责任,健康参与市场活动等。 以上就是市场规制主体的概念及其内涵,政府、社会和经济机构、市场参与者是市场规制的主体,他们分别负责不同的职责,共同维护市场秩序。他们之间的一致合作,是保证市场公平、健康发展的基础。

市场规制主体名词解释

市场规制主体名词解释 市场规制是当前国家发展变革的重要内容,它基于市场机制的运行,以及满足国家的经济和社会需求,通过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手段,来控制、调节和引导市场机制的运行,实现更加公平、有序和稳定的市场环境。 市场规制主体指的是政府部门和相关行政机关,它们负责制定和实施市场规制的规则和政策,以维护国家利益,国民利益和市场利益的平衡。政府部门和行政机关通常包括法官、行政机构、管理机构、监管机构和立法机关。 法官是指专门负责裁决纠纷案件,维护国家利益,维护公众权益的法律专家。法官可以推行他们的独立判断,以便维护公众的权益和平等权利,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同时也可以实施一些专门性立法,以便实现市场规制的有效性。 行政机构是指政府部门,它们负责收集、解读和执行各项市场规制的政策和法规,也负责管理和督促各种部门和机构,以促进行业发展。执行部门可以推行市场规制政策,强制执行法律法规,督促行业组织自律,保护投资者和消费者利益,并处理规则违反行为。 管理机构是指政府部门和行政机构,它们负责管理和监督市场规制的执行,并落实各种市场监管措施,以促进行业发展和维护市场秩序。管理机构还负责处理个别市场参与者的违法行为,在市场规制的过程中,管理机构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它可以有效地管理消费维权行为,维护市场稳定发展。

监管机构是指政府部门和行政机构,其职责包括监测市场规制的执行情况,以及针对市场环境及行业发展形势,制定更加合理的政策,确保市场规制的有效性。监管机构也负责收集相关的市场数据,以支持政府部门和行政机构的决策,帮助政府更加有效地实施市场规制。 立法机关是指政府部门和行政机构,他们负责行业发展的法律制定。立法机关推行的法律,不仅体现了国家的政策,也是政府部门和行政机构实施市场规制的重要依据。立法机关推行的法律必须与市场规制的内容相一致,不仅要维护国家利益,也要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以上就是市场规制主体名词的基本解释,它们是市场规制的重要力量,通过它们的共同努力,可以实现更加公平、有序和稳定的市场环境,为国家发展营造有利的环境。

名词解释市场规制的概念

名词解释市场规制的概念 市场规制是指通过法律、政策以及行业自律等手段来约束和规范市场经济活动 的行为。在市场经济体系中,市场规制扮演着重要角色,旨在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以及促进经济发展。 首先,市场规制的核心目标是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市场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 心驱动力,能够激发企业的创新能力、提高产品质量和降低价格。然而,如果市场没有规制措施,就可能出现垄断或垄断倾向。垄断使得少数企业能够在市场上操纵价格、限制供应以及削弱竞争。因此,市场规制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防止垄断行为的出现,保护市场的竞争环境。 其次,市场规制还需要关注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在市场经济中,消费者是市场 上的弱势群体,他们缺乏信息对称,并容易受到不公平的交易行为侵害。市场规制应当确保消费者能够获得充分的信息,避免虚假宣传和误导性广告,同时也要惩罚欺诈行为。此外,市场规制还需要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防止不良产品流入市场,保护消费者免受损害。 再次,市场规制也具有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市场竞争可能会导致市场波 动和不稳定,从而对社会经济造成冲击。市场规制可以通过设定合理的规则和监管机制来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市场稳定。例如,在金融领域,市场规制可以要求银行设置风险准备金,强制资本充足性要求,以防止金融机构的倒闭和金融危机的发生。而在环境领域,市场规制可以制定排放标准和监督机制,以保护环境资源。 最后,市场规制也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市场改革开放后,中国经济实 现了长期快速增长,其中市场规制的作用不可忽视。市场规制可以推动资源的有效配置,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提高经济效率。例如,制定知识产权法以保护创新成果,推动科技进步;制定反垄断法来促进市场竞争,提高效率。市场规制的有效实施可以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市场规制机构名词解释

市场规制机构名词解释 市场规制机构是指专门负责政府对市场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以及持续改进法规和政策,以实现持续高效的经济发展的政府机构。它们在一般的市场参与者之间担任独立的监督角色,其主要功能是保护消费者,保护行业竞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以及管理和改善市场秩序。 市场规制机构主要包括金融市场监管机构、监督机构、税务机构、社会保障机构、保健机构、电信和互联网机构、发展机构、控制机构以及其他相关实体等。 金融市场监管机构主要负责监督和管理各种金融机构的业务,如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投资管理公司等,以确保金融体系运行良好,满足市场需求,合理分配资源。一般来说,金融市场监管机构要求金融机构按照法律法规披露信息,严格实施财务审计,并负责处理市场内纠纷,以确保金融市场秩序。 监督机构主要负责监督各行业的行业法规、政策及行业行为,以确保市场行为具有良性竞争,确保市场各方的经济利益受到保护,确保行业秩序的有序和健康发展。监督机构可以根据行业行为情况制定不同的监管措施,以解决行业矛盾和消费者纠纷。 税务机构的职责是实施和管理税收制度,确保纳税人有效上缴税款,充分实现国家的财政收入,确保政府有充足的资金用于国家有效投资。税务机构也负责检查企业对税收的合法性,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利。

社会保障机构主要负责维护社会保障体系,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等,以保障国民和企业的社会福利。社会保障机构的主要任务是检查和审核缴费程序,以确保企业按时缴纳,以保护老百姓的权利。 保健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实施和管理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实行政府规定的药品监督管理制度,科学配置医疗资源,改善医疗服务,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此外,还要确保各类药品的质量和安全,落实药品追溯管理和质量管理制度,以提高消费者的药品安全保障。 电信和互联网机构主要负责管理和监督电信业和互联网业的行为,确保电信服务的稳定性,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以及实施相关的电信和互联网政策,促进行业发展。此外,还要开展电信骚扰投诉处理,确保网络空间的安全性和规范性,为消费者提供更高水平的服务。 发展机构主要负责加强国家的经济结构调整和行业结构优化,从而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它们负责研究制定经济政策,促进高质量发展,支持新兴产业发展,促进经济改革与科技创新,以激发国家经济活力,推动现代化进程。 控制机构的职责是对市场参与者进行检查,以确保市场行为和秩序符合法律法规,以便把握经济发展方向。它们负责研究和评估市场行业法规和政策,研究市场运行状况,并对市场参与者的行为进行检查,同时发布行业诊断报告,以确保行业秩序。 各种市场规制机构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们需要积极开展行业监管,坚持遵循法律法规,积极推动行业结构调整

市场规制主体名词解释

市场规制主体名词解释 市场规制主体是指政府机关、行业协会和企业组织等,这些组织执行市场规制任务,为消费者、投资者、社区和公众提供保护,实现市场有序运行。 市场规制为常说的“政府调控”,是政府采取的可操作的政策,以管理和调整国家经济的发展,维护公共利益。它采用法律法规、政策条件、规范性文件、价格控制等手段,规范政府机构、促进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维持市场的健康运行,促进消费者、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市场规制具有多种形式。政府机关开展市场规制,可采取立法、发布具有强制性的政策、法律法规,如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的政策、规定、规章等。政府机关可以定期对市场进行规范、监管,以确保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行业协会是政府机关设立的市场规制主体,一般由企业组织自发性组成,负责管理行业内的各种活动。协会采取行业内的自律措施,制定行业标准、标准化程序,以确保该行业按照规定进行运营,维护行业内企业的共同利益,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企业组织也是市场规制的主体,他们承担着自己的责任,为市场提供有效的服务,自律有序参与市场,遵守法律法规,并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最高原则,尊重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实施质量管理,确保合法权益和消费者权益的完整。同时,企业组织还要定期组织有关业务培训和研讨会,让行业中的企业经营者更好地理解市场规制要求,建

立健全的经营体系,共同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总之,政府机关、行业协会和企业组织是市场规制的主体,他们通过各种政策法规、自律等措施,维持市场的公平竞争,促进市场有序发展,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从而实现经济的健康发展。

市场规制主体名词解释

市场规制主体名词解释 市场规制主体是指,参与全球经济活动的机构、团体或个人,可以是政府机构、公共组织、商业企业、非政府组织和个体经济户。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市场上的产品越来越多,需求量也越来越大。因此,市场规制主体就显得很重要,它们监督和管理市场秩序,从而实现公平竞争。 政府是市场规制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对市场的监管活动实施监督,防止垄断和欺诈行为,加强行业内的竞争,保护消费者的利益,维护公平市场秩序。此外,政府还负责经济管理,稳定国家经济的发展,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公共组织也是市场规制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组织是由企业家、政府官员和普通公民等代表组成的机构,旨在消除市场上的不公平竞争,增强市场监管力度。公共组织负责促进公平竞争,开展商品和服务的信息发布,宣传市场知识,提供行业的技术培训等。 商业企业是市场规制主体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商业企业面临着市场变化,必须遵守市场规制,并切实尊重每一位消费者。企业应该制定良好的管理制度,健全企业内部的治理结构,改进工作流程,加强研发工作,维护市场规制。企业不能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来实现目标,而应重视每一位消费者的权益。 非政府组织也是市场规制主体的一部分。非政府组织的主要目的是提升行业的水平,推动行业的发展。非政府组织可以参与到社会的各个领域,改变社会环境,推动社会发展,改善市场竞争秩序。例如,

非政府组织可以发布报告,提出建议,提高消费者的教育水平,帮助企业提高竞争力,改善市场秩序。 个体经济户也是市场规制主体的一部分。个体经济户是指个体经营者。他们拥有自由参与市场竞争的权利,但也有责任遵守市场规则,维护市场公平秩序。个体经济户不能以不正当的手段谋取利益,不能垄断市场,不能欺诈消费者,必须负责任地维护市场秩序。 由此可见,市场规制主体是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力量,政府、公共组织、商业企业、非政府组织和个体经济户是市场规制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参与市场规制,努力为消费者和市场秩序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推动正当竞争,促进社会的发展。

市场规制主体名词解释

市场规制主体名词解释 市场规制主体是指对市场行为规制、控制、监督以及实施行政处罚的市场监管机构。这些机构旨在确保市场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保护消费者、投资者和其他涉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公平、公正和有序运行。 在我国,国家有权建立专门机构对市场行为进行规制,负责市场监督和管理。市场规制主体有国家发改委、银监会、保监会、行政执法总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质量技术监督总局、税务总局等。 市场规制主体的主要职责包括: (1)规制市场行为,保护消费者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市场规制主体负责制定、更新和实施市场行为规制,对违法市场行为采取行政处罚措施,确保市场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 (2)监督企业及其他市场主体的行为。市场规制主体负责监督企业及其他市场主体在商业活动中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以及采取相应的救济措施。 (3)宣传社会责任和社会法制。市场规制主体负责宣传社会责任和社会法制,告知企业及其他市场主体不仅要满足营商环境中的法律要求,而且还要遵守社会责任和社会法制,使社会秩序及市场秩序稳定发展。 (4)解决市场垄断问题。市场规制主体负责解决市场垄断问题,如监督对市场的支配性行为,以及对违反反垄断法的案件实施行政处罚等。

市场规制主体的工作重要性在于保证市场的规制,控制垄断行为,促进市场的有效运行,保护市场涉众的合法权益。同时,市场规制主体还可以加强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促进企业社会公共意识的萌芽,以及企业投入社会责任的实施。 总之,市场规制主体是市场监管的关键,为促进市场的发展和营商环境的改善发挥了重要作用。只有健全规范的市场规制体系,完善市场规制主体的职能,才能确保市场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使市场资源得到充分发挥,消费者得到有效保护。

市场主体规制的名词解释

市场主体规制的名词解释 市场主体规制是指对市场参与者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督的制度安排。市场主体 是指在市场经济中主动参与交易或相关活动的个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市场主体规制的目的是保护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环境和保障消费者权益。 一、市场主体的分类 市场主体可以按照其性质和角色进行分类。一般而言,市场主体可以分为个人 和法人。个人市场主体是指单个人参与市场交易的个体,如个体户、个体工商户等;法人市场主体则是指企业和其他组织形成的法人实体,包括有限公司、合伙企业、非营利组织等。在市场主体规制中,不同类别的市场主体可能面临不同的规制要求,以确保市场的公正和效率。 二、市场主体规制的基本原则 市场主体规制需要遵循一些基本原则,以保证规制措施的公正、透明和合理。 首先,市场主体规制应遵循法治原则,依法进行监管和处罚,以确保规制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其次,市场主体规制要遵循包容性原则,充分考虑不同市场主体的差异和特点,制定不同的规制措施,以促进市场主体的多元发展和竞争。另外,市场主体规制还应遵循效率原则,通过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手续和限制,提高市场主体的交易效率和创新动力。最后,市场主体规制还应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利益,寻求一个平衡的发展路径。 三、市场主体规制的方式和手段 市场主体规制的方式和手段多种多样,主要包括法律法规、行政监管、市场自 律和社会监督等。法律法规是市场主体规制的基础,通过立法和制定法规来明确市场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其行为。行政监管是指政府职能部门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督和执法,以确保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转。市场自律是指通过行业协会、行业组织等自发组织的规则和机制来约束市场主体的行为,促进行业自律和良性竞争。社

市场规制 名词解释

市场规制名词解释 市场规制是指政府或其他监管机构在市场运行中对行为者,产品和服务实施的政策和程序,旨在保护消费者和其他涉众的利益,改善和控制市场的绩效。主要包括监管、竞争政策、行政审核和禁令等。 一、监管 监管是市场规制中最为重要的一种,旨在维护公众利益。通常包括行政机构监管、宏观审慎监管和领导监管三大模块。第一、行政机构监管主要负责政府及其所属机构的规范管理,如宏观经济的调控,金融监管,个人消费者的权益和数据保护等。第二、宏观审慎监管侧重于检查市场上企业的交易行为,以防止垄断、欺诈、价格操纵等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第三、领导监管,即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设置的领导机构,负责整个市场监管体系的宏观调控,以确保公平、公正、有效的市场环境。 二、竞争政策 竞争政策是市场规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护市场竞争。它包括阻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不正当竞争,促进行业多样性,引导市场发展等措施,从而控制市场的垄断和集中,使市场结构更加灵活和公平。 三、行政审核 行政审核是政府监管市场的主要手段之一,是指政府对企业的产品、行为、活动以及可能影响市场的政策和规定进行审查和审批的过程。行政审批涉及多个政府部门,通常需要特定的行政程序,以保证

审批过程的公正、透明和权威性。 四、禁令 禁令指政府禁止某些行为,防止市场上出现恶性竞争,保护消费者和其他涉众的利益。通常可以分为三种:禁止价格操纵的行为、禁止欺诈或误导销售的行为,和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禁令的实施要求政府部门、企业和其他市场参与者都必须遵守,以保护市场竞争者的权利和利益。 总之,市场规制是政府或其他监管机构在市场运行中实施的政策和程序,旨在保护消费者和其他涉众的利益,改善和控制市场的绩效。它主要内容包括监管、竞争政策、行政审核和禁令。这些政策都是为了提高市场效率,加强监管,营造公正、安全的合法市场环境。

市场规制主体名词解释

市场规制主体名词解释 市场规制主体是否在我们的社会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一问题引起了众多人的关注。市场规制主体指的是社会中的一类主体,它以一定的权力和责任来调节市场的行为,以解决由于市场中存在的某些问题而产生的不良后果。它主要包括政府机构、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 政府机构是市场规制的主要主体,它可以以立法、行政调控、行政检查等方式对市场行为进行调控,以免发生市场机制失灵,维护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投资者权益,从而维护和促进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特别是在金融监管方面,政府可以通过立法、规制等措施来规范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维护金融市场稳定、防止金融风险,增加金融安全性。 行业协会是市场规制的重要主体,行业协会可以通过制定行业准则和安全标准,规范行业内的市场行为,从而维护行业稳定发展,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行业协会还可以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信息服务等,维护企业的正当权益,从而保护投资者权益,增加市场投资活动的安全性。 消费者协会也是市场规制的重要主体,它可以通过检查和监督来调控市场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及时曝光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以促进市场的公平公正。它还可以提供各种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的知情权,从而促使市场中质量良、价格低的品牌产品得以占据市场份额。

从上面看来,政府机构、行业协会和消费者协会是社会中重要的市场规制主体。它们通过实施相应的规制政策和措施,对市场上秩序、公平、安全和投资者权益的有效调节和保护,确保了市场经济的顺利运转,从而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因此,我们可以看出,市场规制主体确实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社会活动中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总之,市场规制主体是社会活动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主体,其作用不容忽视。它们通过加强市场的规制,维护了市场的秩序和公平,让市场经济有效地运行;它们通过加强政策的实施管理,有效地解决了一些市场机制失灵的问题,增加了市场安全性;它们还为消费者提供了优质的服务,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从而保证了市场环境的良性发展。正是由于市场规制主体的重要作用,使得我们的社会活动更加健康有序。

经济法概论《名词解释》

经济法概论 名词解释 第一章《绪论》 ●经济法学:是以经济法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学科。 第二章《经济法本体论》 ●经济法:是调整在现代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简单地说,经济法就是调整 调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的经济性:经济法的调整具有降低社会成本,增加总体收益,而使主体行为和结构更为’经济’的特性。 ●经济法的规制性:是指调整的目标和手段方面,经济法具有的把经济的鼓励、促进与消极得到限制、禁止相结合的特性。 调制关系: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包括两方面:一个是宏观调控关系,一个是市场规制关系,分别简称为调控关系和规制关系,合称为“调制关系”。 ●经济法的地位:指经济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有无自己位置、以及具体位阶如何的问题。经济法体系:指各类经济法规范所构成 的和谐统一的整体。 ●经济法体系:通常是指各类经济法规范所构成的和谐统一的整体。 第三章《经济法价值论》 内在客观功用价值:简称内在价值,是经济法内含的,在客观上具有的功用。 外在主观评判价值:简称外在价值,是外部主体在对经济法公用的预期、认知、反馈、交流中说形成的主观评判和价值追求。 1.经济法宗旨:是经济法的调整所欲实现的目标,是经济法调整应当遵循的总体上的、根本性的意旨。 2.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指贯穿于经济法制建设各个环节的基本准则,是各类具体的经济法规则的本原性规则。 3.调制法定原则:调制的实体内容和程序规范都要由法律来加以规定。 调制适度原则:调制行为必须符合规律、符合客观实际、还要兼顾调控和规制的需要和可能,保障各类主体的基本权利。 第四章《经济法规范论》 4.经济法主体:指依据经济法而享有权力或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的组织体或个体。 5.权义结构:指各类法律主体的权利、义务的分配与组合。它是各类法律研究中都不能回避的核心问题。 6.经济法主体职权:是经济法主体中的调制主体依经济法所享有的调控或规制的权力,是必须依法行使且不可放弃的。 7.经济法主体权利:是经济法主体中的调制受体依经济法的规定而可以为或不为一定行为,或要求其他主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 可能性,这种权利是可以放弃的。 8.经济法责任:是经济法主体因实施了违反经济法规定的行为而承担的法律后果。 9.本法责任:经济法主体违反了经济法规范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即经济法责任。(第一位) 10.他法责任:经济法主体违反了经济法规定的同时,也违反了其他部门法规范,从而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责任不属于 经济法责任,如民法责任等。 11.经济法的可诉性:指对经济法主体行为的不满可否向法定机构倾诉,以使法益获得保障的问题。 12.公益诉讼:根据法律的授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可以针对侵犯公益的违法行为向法院提起的诉讼。 第五章《宏观调控法基本原理》 13.宏观调控:指政府为实现社会总需求与社会总供给之间的平衡,保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增长,而运用经济、法律和行 政的手段对社会经济运行的调节与控制。 14.宏观调控法:指调整宏观调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管理宏观经济的主要法律手段之一。 15.宏观调控法基本原则:是在宏观调控法的制定、执行以及主体参加宏观调控下的具体经济活动中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各 项宏观经济法律制度和全部规范的总的指导思想。 16.总量平衡与结构优化原则:即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的价值总量平衡,国民经济各组成要素相互作用的方式达到最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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