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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征信异议处理流程

个人征信异议处理流程

一、背景介绍

个人征信是指个人信用记录的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信贷记录、逾期记录等。征信机构通过收集这些信息,生成个人征信报告,用于评估个人的信用状况。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有时候征信报告中可能会出现错误或不准确的信息,这就需要进行异议处理。

二、异议处理流程

1. 收集证据

如果发现征信报告中有错误或不准确的信息,首先需要收集证据。可以通过查询其他征信机构的报告、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索取相关证明材料等方式来收集证据。

2. 编写异议申请书

在收集到足够的证据后,需要编写异议申请书。异议申请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1)自己的基本信息;

(2)要求修改或删除的具体信息;

(3)提供证明材料;

(4)自己对于该项信息的解释。

3. 提交异议申请书

将编写好的异议申请书提交给征信机构。可以通过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

4. 征信机构受理并核实

征信机构在收到异议申请书后会受理并进行核实。核实的过程可能需要几天或几周时间,具体时间取决于异议的复杂程度。

5. 征信机构处理结果

如果征信机构确认存在错误或不准确的信息,会对征信报告进行修改或删除。如果征信机构认为信息无误,则会拒绝异议申请。

6. 异议处理结果通知

征信机构会将异议处理结果通知申请人。如果异议申请被接受,征信机构会重新生成一份新的征信报告并发送给申请人。

三、注意事项

1. 提交异议申请时应提供充分的证据和解释;

2. 异议申请书应简明扼要、清晰明了;

3. 保留好所有证明材料和通讯记录,以备日后需要使用;

4. 在等待处理结果期间,不要放弃与征信机构的沟通,及时了解进展情况。

四、总结

个人征信异议处理流程虽然看起来比较繁琐,但只要掌握好流程和注意事项,就可以顺利解决问题。在日常生活中也要注意自己的个人信用记录,定期查询并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

征信异议处理流程

征信异议处理流程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X X银行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异议处理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下简称个人征信系统)客户异议处理工作,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落实〈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393号)、《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3号)等法规、文件,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个人信用报告异议处理流程包括异议申请受理、异议处理、外部协查、制作回复函并查询信用报告,以及送达回复函和已更正报告几方面。本行主要涉及异议申请受理和异议处理、异议回复等方面内容。 第二章异议处理部门职责和岗位设置 第三条部门职责 (一)总行业务管理部负责指导全行的个人征信系统客户异议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出错信息的纠改;解答在异议处理过程中信贷业务相关问题;受理人民银行或征信中心直接向我行提出的异议核查申请。 (二)办公室负责配合总行业务管理部部门进行异议数据的处理;负责纠改个人征信数据报送接口程序错误。 (三)业务管理部负责受理客户直接到我行提出的异议申请。 第四条异议处理岗位设置 (一)总行业务管理部设置异议处理岗一个,负责受理人民银行或征信中心提出的异议协查及错误数据纠改。

(二)业务管理部设置异议受理岗,由业务管理部信贷综合岗负责受理客户直接到我行提出的异议,并进行初步核查。如异议受理人员发生变动的,须在2个工作日内向总行业务管理部报备。 第三章异议受理 第五条异议按提出单位的不同分为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出异议协查通知及客户本人提出申请异议处理两种。 第六条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发来异议申请的受理 总行业务管理部异议处理人员应每天登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异议处理子系统(下称异议处理子系统),查看异议协查函。异议处理属本行辖内的,应在当日对该异议进行核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纠改。异议信息经核查确实有误的,异议处理员应当在答复外部协查结果的同时向征信服务中心报送更正信息;若不能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送更正的,应当在外部协查回复中说明不能及时更正的原因。异议信息经核查没有发现错误的,应当在答复外部协查结果的同时,向征信服务中心提供能够证明核查结果的相关材料。 第七条我行直接受理客户异议流程 各机构业务管理部及总行业务管理部均可以受理客户直接向我行提出的异议申请,总行异议处理人员和业务管理部信贷综合岗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搪塞前来询问的客户。 (一)客户本人提出异议核查申请的,应填写《个人信用报告异议核查申请表》(附件1,下称《异议申请表》),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复印件备查。

《征信异议处理流程》

X X银行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异议处理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下简称个人征信系统)客户异议处理工作,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落实〈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393号)、《个人信 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3号)等法规、文件,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个人信用报告异议处理流程包括异议申请受理、异议处理、外部协查、制作回复函并查询信用报告,以及送达回复函和已更正报告几方面。本行主要涉及异议申请受理和异议处理、异议回复等方面内容。 第二章异议处理部门职责和岗位设置 第三条部门职责 (一)总行业务管理部负责指导全行的个人征信系统客户异议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出错信息的纠改;解答在异议处理过程中信贷业务相关问题;受理人民银行或征信中心直接向我行提出的异议核查申请。 (二)办公室负责配合总行业务管理部部门进行异议数据的处理;负责纠改个人征信数据报送接口程序错误。 (三)业务管理部负责受理客户直接到我行提出的异议申请。 第四条异议处理岗位设置

(一)总行业务管理部设置异议处理岗一个,负责受理人民银行或征信中心提出的异议协查及错误数据纠改。 (二)业务管理部设置异议受理岗,由业务管理部信贷综合岗负责受理客户直接到我行提出的异议,并进行初步核查。如异议受理人员发生变动的,须在2个工作日内向总行业务管理部报备。 第三章异议受理 第五条异议按提出单位的不同分为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出异议协查通知及客户本人提出申请异议处理两种。 第六条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发来异议申请的受理 总行业务管理部异议处理人员应每天登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异议处理子系统(下称异议处理子系统),查看异议协查函。异议处理属本行辖内的,应在当日对该异议进行核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纠改。异议信息经核查确实有误的,异议处理员应当在答复外部协查结果的同时向征信服务中心报送更正信息;若不能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送更正的,应当在外部协查回复中说明不能及时更正的原因。异议信息经核查没有发现错误的,应当在答复外部协查结果的同时,向征信服务中心提供能够证明核查结果的相关材料。 第七条我行直接受理客户异议流程 各机构业务管理部及总行业务管理部均可以受理客户直接向我行提出的异议申请,总行异议处理人员和业务管理部信贷综合岗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搪塞前来询问的客户。

个人征信异议申请流程

异议申请流程 一、异议申请的方式和要求 根据《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个人征信异议处理业务规程》(银征信中心〔2013〕97号文)规定: 个人认为信用报告中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向征信中心、征信分中心提出异议申请。 (一)本人提出异议申请 个人向征信中心、征信分中心提出异议申请的,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供查验,同时填写《个人征信异议申请表》,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须复印正反两面)、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等。 (二)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申请 委托他人代理提出异议申请的,代理人应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供查验,同时填写《个人征信异议申请表》并留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备查。 另可自备填写完成《个人征信异议申请表》、《授权委托书》。 二、受理异议申请的征信分中心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三、异议处理 征信中心受理异议申请后,将联系提供此异议信息的商业银行进行核查,并于受理异议申请后的20日内回复异议申请人。到规定的20日后,异议申请人可到征信分中心领取回复函。 四、《个人征信异议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 (一)除了接收机构填写的内容以外,异议申请人必须按要求填写表格中各必填项。 (二)“异议描述”项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明确描述异议所涉及的业务,以便于征信中心准确定位异议信息。例如,信用卡信息发生异议时应描述发卡机构名称、卡类型、开户日期和信用额度;贷款信息发生异议时应描述贷款机构名称、贷款种类、贷款发放日期和贷款合同金额。 2、明确客户认为存在错误的数据项。 (三)准确填写异议申请人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以确保异议处理人员必要时取得联系。

《征信异议处理流程》

XX银行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异议处理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下简称个人征信系统)客户异议处理工作,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落实〈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 通知》(银发[2005]393 号)、《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令[2005] 第3 号)等法规、文件,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个人信用报告异议处理流程包括异议申请受理、异议处理、外部协查、制作回复函并查询信用报告,以及送达回复函和已更正报告几方面。本行主要涉及异议申请受理和异议处理、异议回复等方面内容。 第二章异议处理部门职责和岗位设置 第三条部门职责 (一)总行业务管理部负责指导全行的个人征信系统客户异议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出错信息的纠改;解答在异议处理过程中信贷业务相关问题;受理人民银行或征信中心直接向我 行提出的异议核查申请。 (二)办公室负责配合总行业务管理部部门进行异议数据的处理;负责纠改个人征信数据报送接口程序错误。 (三)业务管理部负责受理客户直接到我行提出的异议申请。 第四条异议处理岗位设置 (一)总行业务管理部设置异议处理岗一个,负责受理人民银行或征信中心提出的异议 协查及错误数据纠改。 (二)业务管理部设置异议受理岗,由业务管理部信贷综合岗负责受理客户直接到我行 提出的异议,并进行初步核查。如异议受理人员发生变动的,须在 2 个工作日内向总行业务管理部报备。 第三章异议受理 第五条异议按提出单位的不同分为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出异议协查通知及客户 本人提出申请异议处理两种。 第六条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发来异议申请的受理 总行业务管理部异议处理人员应每天登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异议处理子系统(下

银行企业和个人征信异议处理业务操作规程

银行企业和个人征信异议处理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行企业和个人征信异议处理业务(以下简称异议处理业务),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企业征信异议处理业务规程》、《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个人征信异议处理业务规程》和《江西省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异议处理公约》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异议处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处理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开展授信业务的各分(支)行(部、中心),以下简称经营行。 第三条从事异议处理业务及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不得危害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二章异议申请与确认 第四条企业和个人认为其信用报告中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可由本人(企业)或委托经办人(以下简称异议申请人)向异议信息涉及的经营行提出异议申请。 各经营行应设专人负责受理异议申请,不得无故拒绝。 第五条异议申请人提出异议申请时,应当填写《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同时提供有效证件供查验,并留存复印件备查。 个人需提供的材料如下: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供查验,同时填写《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 委托他人代理提出异议申请的,代理人应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供查验,同时填写《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并留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备查。 企业需提供的材料如下:企业法定代表人提出异议申请的,应提供本

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的其他证件(机构信用代码证、企业贷款卡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供查验,同时填写《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证件复印件备查。 委托经办人代理提出异议申请的,应提供经办人身份证件、企业的其他证件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供查验,同时填写《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备查。 第六条各经营行应对接收的异议申请相关材料进行完整性和有效性审查。相关申请材料不全的,不予接收,并告知不予接收的原因。 第七条各经营行受理异议申请后,应当向异议申请人或经办人说明异议处理的程序、时限、对处理结果有争议时可以采取的救济手段。 第三章内部核查 第八条经各经营行异议处理人员在接到客户异议申请后,应立即进行内部核查,核查后确认异议信息由我行数据处理过程造成的,必须在受理的1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证明材料和正确数据信息通过电子流程上报总行风险管理部审批。 各经营行核查未发现问题的,应及时明确告知异议申请人或经办人,及时说明原因; 第九条经营行应在异议申请人提出异议申请2日内完成异议处理和确认。 第十条审批流程:支行异议处理专员登录OA——工作流程应用——流程发起——数据变更流程——征信系统处理流程。流程名称:发起日期+客户名称+异议处理,流程内容:必须具体描述客户名称、公司贷款卡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贷款合同号、数据错误原因、正确数据等,附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第十一条总行根据相应材料进行审批,如确属异议信息,总行风险

个人信用报告异议处理

个人信用报告异议处理 一、异议申请途径 个人认为信用报告中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向征信中心、征信分中心提出异议申请(前往上海市分中心办理业务需提前预约,预约方式详见微信公众号“上海征信查询指南”)。 二、异议申请流程 (一)本人提出异议申请 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供查验,同时填写《个人征信异议申请表》,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须复印正反两面)、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等。 若异议申请人无法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相关申请材料不全或异议申请表中的异议信息描述不清楚的,不予受理。 (二)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申请 委托他人代理提出异议申请的,代理人应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供查验,同时填写《个人征信异议申请表》并留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备查。 若异议申请人无法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相关申请材料不全或异议申请表中的异议信息描述不清楚的,不予受理。 三、《个人征信异议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 异议申请人应按要求填写表格中各必填项。 “异议描述”项必须包含以下内容:一是明确描述异议所涉及的业务,以便于征信中心准确定位异议信息。例如,信用卡信息发生异议时应描述发卡机构名称、卡类型、开户日期和信用额度;贷款信息发生异议时应描述贷款机构名称、贷款种类、贷款发放日期和贷款合同金额。二是明确客户认为存在错误的数据项。 准确填写异议申请人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确保异议处理人员必要时顺利联系。 四、办理地址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上海市分中心 地址: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101号(金洲街东城路交叉口) 电话: 对外服务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个人征信异议处理流程

个人征信异议处理流程 一、背景介绍 个人征信是指个人信用记录的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信贷记录、逾期记录等。征信机构通过收集这些信息,生成个人征信报告,用于评估个人的信用状况。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有时候征信报告中可能会出现错误或不准确的信息,这就需要进行异议处理。 二、异议处理流程 1. 收集证据 如果发现征信报告中有错误或不准确的信息,首先需要收集证据。可以通过查询其他征信机构的报告、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索取相关证明材料等方式来收集证据。 2. 编写异议申请书 在收集到足够的证据后,需要编写异议申请书。异议申请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1)自己的基本信息; (2)要求修改或删除的具体信息; (3)提供证明材料; (4)自己对于该项信息的解释。

3. 提交异议申请书 将编写好的异议申请书提交给征信机构。可以通过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 4. 征信机构受理并核实 征信机构在收到异议申请书后会受理并进行核实。核实的过程可能需要几天或几周时间,具体时间取决于异议的复杂程度。 5. 征信机构处理结果 如果征信机构确认存在错误或不准确的信息,会对征信报告进行修改或删除。如果征信机构认为信息无误,则会拒绝异议申请。 6. 异议处理结果通知 征信机构会将异议处理结果通知申请人。如果异议申请被接受,征信机构会重新生成一份新的征信报告并发送给申请人。 三、注意事项 1. 提交异议申请时应提供充分的证据和解释; 2. 异议申请书应简明扼要、清晰明了; 3. 保留好所有证明材料和通讯记录,以备日后需要使用; 4. 在等待处理结果期间,不要放弃与征信机构的沟通,及时了解进展情况。

个人征信异议处理流程的

个人征信异议处理流程的 提纲: 1. 引言 2. 个人征信的重要性 3. 个人征信异议的产生原因 4. 个人征信异议处理流程 4.1 提交异议申请 4.2 征信机构核实 4.3 异议处理结果通知 4.4 进一步申诉 5. 个人征信异议处理流程的影响与启示 6. 结论 【引言】 个人征信是金融体系中的重要环节,对个人的经济活动具有重要影响。然而,由于信息的不准确或错误记录,个人的征信报告可能存在异议。针对个人征信异议,征信机构制定了一套完善的流程进行处理,本文 将深入探讨这一流程及其影响。 【个人征信的重要性】 个人征信是评估个人信用状况的参考工具,对于个人贷款、信用卡申

请等金融交易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个良好的征信记录可以为个人带来更多的金融资源和更低的借款成本,而不良的征信记录则会限制个人的金融活动。 【个人征信异议的产生原因】 个人征信异议的产生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 信息不准确:个人信息被错误地记录或更新,如尊称、唯一识别信息号码、通信方式等。 2. 数据录入错误:征信机构在处理个人信息时出现录入错误,导致征信报告不准确。 3. 信贷机构失误:银行或其他信贷机构在报告个人信贷信息时出现失误,如错报逾期情况等。 4. 信息泄露:个人信息被泄露或盗用,导致征信报告受到污损。 【个人征信异议处理流程】 个人征信异议处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4.1 提交异议申请:个人发现征信报告中存在异议后,需向征信机构提交异议申请。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的申诉材料,如唯一识别信息明、银行对账单、还款凭证等。 4.2 征信机构核实:征信机构收到异议申请后,将展开核实工作。他们会与相关的信贷机构联系,并比对相关证据和记录,以确认是否存在

征信异议基本流程

征信异议基本流程 随着社会的发展,征信系统在金融行业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征信记录是评估个人信用状况的重要依据之一,对于申请贷款、办理信用卡等金融业务都有着重要的影响。然而,由于各种原因,有时征信记录中可能会出现错误或不准确的信息,这时候需要及时进行异议申请来修正错误的征信记录。下面将介绍征信异议的基本流程。一、了解征信异议的定义和范围 在进行征信异议申请之前,首先需要了解征信异议的定义和范围。征信异议是指个人对其征信报告中的信息有异议,认为其中的某些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或存在其他问题。征信异议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基本信息、贷款记录、信用卡记录、逾期记录等。 二、收集相关证据和资料 在进行征信异议申请之前,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和资料,以便证明征信记录中的错误或不准确信息。例如,可以收集相关的还款凭证、银行对账单、借款合同等文件作为证据,以便后续的异议申请过程中使用。 三、联系征信机构并提出异议申请 接下来,需要联系征信机构并提出征信异议申请。征信机构通常会提供在线申请的渠道,申请人可以通过征信机构的官方网站或者客户服务电话申请。在申请中,需要详细说明异议的具体内容和理由,

并提供相关的证据和资料。 四、征信机构核实及处理异议申请 征信机构在接到异议申请后,会进行核实并处理申请。核实的过程通常会涉及征信机构与相关金融机构的沟通和调查。征信机构会将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和资料与金融机构的记录进行比对,并进行核实和验证。核实的时间通常较长,需要申请人保持耐心等待。 五、征信机构反馈处理结果 征信机构在核实完毕后,会向申请人反馈处理结果。如果核实结果证明征信记录中的信息确实存在错误或不准确,征信机构会及时进行修正,并将修正结果通知相关金融机构。修正后的征信记录将会在征信报告中更新。 六、监督和跟进 在征信异议申请完成后,申请人可以定期关注自己的征信报告,确保修正后的征信记录得到及时更新。如果在监督过程中发现问题,可以再次联系征信机构进行沟通和处理。 总结: 征信异议的基本流程包括了解征信异议的定义和范围、收集相关证据和资料、联系征信机构并提出异议申请、征信机构核实及处理异议申请、征信机构反馈处理结果以及监督和跟进。在申请征信异议时,申请人需要保持耐心和合理的理性沟通,以便尽快修正征信记

征信异议申诉流程(一)

征信异议申诉流程(一) 征信异议申诉流程介绍 引言 在现代社会中,信用已经成为了一个人的重要财富。而征信系统是评估个人信用状况的重要工具之一。然而,有时候征信报告中可能存在错误或不准确的信息,这时候需要进行征信异议申诉。本文将详细介绍征信异议申诉的相关流程。 流程一:检查个人征信报告 1.申请人需要向征信机构申请自己的征信报告; 2.仔细核对征信报告中的个人信息、信用记录等内容; 3.如果发现错误或不准确的记录,需要准备相应的证据。 流程二:准备异议申诉材料 1.申请人需要准备包括个人信息、错误记录的具体描述、相关证据 等材料; 2.根据征信机构的要求,对材料进行整理和排版。 流程三:提交异议申诉 1.申请人可以选择在线提交异议申诉,也可以通过邮寄或传真的方 式提交;

2.在线提交需要在征信机构的官方网站上填写相应的表格,并上传 相关材料; 3.邮寄或传真提交需要将材料按照要求寄送至征信机构指定的地址。流程四:征信机构审核 1.征信机构收到异议申诉后,会进行初步审核; 2.如果需要补充材料或提供更多证据,征信机构会通知申请人; 3.征信机构会依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规定的时间内 给出处理结果。 流程五:处理结果通知 1.征信机构会通过邮件、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申请人处理结果; 2.如果异议申诉被采纳,征信机构会及时更正错误信息; 3.如果异议申诉未被采纳,征信机构会详细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法 律法规的解释。 结论 征信异议申诉是保护个人权益的重要途径。在申诉过程中,申请 人需要仔细准备材料、整理证据,并按照征信机构的要求进行申诉。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读者能够更好地了解并掌握征信异议申诉的相 关流程,保护自己的个人信用权益。 以上就是征信异议申诉的相关流程介绍,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银行个人征信异议信息处理规程

银行个人征信异议信息处理规程 1. 异议信息的定义 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是一个记录个人信用状况的数据库,它记录了个人的各种信用信息,包括信用卡使用记录、贷款记录等。如果个人征信信息有误或者不准确,可能会对个人的信用评级产生错误的影响,进而影响到个人的贷款、信用卡申请以及信用评级等事项。 在这种情况下,个人可以提出异议信息,即向银行申请对征信系统中错误或不准确的信息进行更正或删除,以确保个人信用评级的准确性。 2. 异议信息处理流程 银行对个人征信异议信息的处理流程如下: 2.1 提出异议 个人可以在征信系统中直接发现自己的信息有误或者不准确,也可以通过银行网站或者柜台提出异议。 在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供与该信息相关的证明材料,例如还款记录、清欠凭证、征信报告等。 2.2 银行审核 银行收到异议信息后,将在30天内审核该信息。审核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 下方面: •异议信息是否真实存在 •异议信息是否与个人有关 •异议信息是否与个人信用评级有关 •异议信息是否具有证明材料支撑 2.3 处理结果通知 经过审核后,银行将以书面方式通知个人处理结果。如果异议信息为真实存在,银行将更正或删除该信息,并在30天内更新征信系统,同时通知其他机构。

如果银行审核认为异议信息不存在或者不具有证明材料支撑,将以书面方式告知个人,并说明理由。 2.4 申请复议 如果个人不同意处理结果,可以向银行提交复议申请。复议申请应当提供新的证明材料,并说明复议的理由。 2.5 复议结果通知 经过复议后,银行将以书面方式通知复议结果。如果银行认为复议申请没有新的证明材料或者不具有理由,将告知个人无法更改处理结果。 3. 注意事项 在申请异议信息之前,个人应当确保异议信息确实存在或者不准确,并提供相关证据。 对于未经证实的异议信息,银行无法修改或者删除。 对于虚假的异议信息,银行将追究个人的法律责任。 4. 总结 异议信息处理规程是银行处理个人征信异议信息的流程。个人应当在提交异议信息前商量证明材料并确认信息的准确性。银行将在30天内审核异议信息,并以书面方式通知个人处理结果。在通知处理结果后,个人可以申请复议,并提供新的证明材料。 以上是银行个人征信异议信息处理规程的详细流程和注意事项,希望能帮助个人维护自己的信用评级和财务安全。

个人征信异议处理规程

信用社金融信用信息基础 数据库个人征信异议处理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信用社个人信用信息数据管理,进一步规范农村信用社个人征信异议处理工作,提高客户异议处理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的准确性,提升服务水平,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1号)、《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3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个人征信客户异议,是指个人客户对其本人信用报告中展示的由甘肃省农村信用社提供的信息提出不同意见,并向农村信用社或人行征信中心提出信息修改的申请。 第三条本规程所称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个人征信异议处理,是指农村信用社根据人行转发外部协查或客户直接申请,对客户信用报告中的异议信息进行外部协查或内部核查,并根据协查或核查结果做出相应处理的全过程。 第四条个人征信管理平台异议处理子系统(以下称异议处理子系统)是农村信用社客户异议事项处理和信息流转平台,各行社的征信异议处理统一由省联社负责修改或删除并通过异议处理子系统进行相关流程操作。 第五条个人征信客户异议处理工作是做好客户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农村信用社社会形象,各行社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在客观事实基础上,及时受理客户异议申请。 第六条本规程适用于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范围内个人贷款和基本信息的异议处理工作。 第二章职责分工和岗位设置

第七条省联社部门职责 (一)市场发展部 负责牵头各行社个人客户异议处理工作。负责制定异议处理有关制度;牵头个人征信客户异议处理相关系统建设、优化、应用以及日常管理等工作;解答各行社异议处理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负责处理反馈相关生产事件、生产问题和数据变更请求,协助做好异议核查所需生产数据查询,并完成因程序问题导致出错或相关系统前台难以处理的各类出错信息更正。负责甘肃省农村信用社异议处理工作检查、考评和宣传培训;指导更正个人贷款系统中的相关出错信息;负责与人行沟通协调,反映异议处理工作中的问题。 (二)科技信息部 负责客户异议相关系统功能需求优化、技术开发,并进行日常数据作业、问题分析处理和进度跟踪;负责与人行征信中心数据技术部门沟通解决技术和数据处理问题,并配合牵头部门完成人行布置的相关工作。 第八条各行社职责 (一)各行社市场发展部 牵头辖内个人征信客户异议处理相关工作;负责制定辖内异议处理工作细则,明确辖内异议处理工作分工和岗位职责,并根据本行社异议处理工作实际情况确定相关系统的使用部门和用户权限;组织异议业务发生机构及时完成业务真实性认定,对业务核查真实性、信息更正合理性、个人征信异议数据纠改正确性进行复核,并对辖内异议处理工作各环节进行非现场监测、现场检查和评价;负责辖内异议处理的培训、宣传及辖内客户异议的统计和分析;负责就异议处理相关问题与当地人行进行沟通协调,力争客户异议不出农村信用社,并负责完成当地人行布置的相关工作。 (二)基层信用社 应及时、妥善处理各类个人客户征信异议,加强对个人客户征

个人征信异议处理业务规程

个人征信异议处理业务规程 一、异议申请 1.个人征信异议由个人客户本人提出,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 件。 2.个人客户委托他人代理提出异议的,代理人应提供客户及代理人的有效身 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二、资料审查 1.对异议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包括审核相关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格式要 求等。 2.审查提交的资料与征信报告中的信息是否匹配,是否有明显错误。 3.根据资料审查情况,对符合要求的异议申请进行受理,对不符合要求的异 议申请退回并说明原因。 三、调查核实 1.对于受理的异议申请,进行深入调查核实,通过查询相关业务系统、人工 核查等方式获取证据。 2.对异议信息进行详细核实,判断是否存在错误、遗漏或误报等情况。 四、异议确认与处理 1.根据调查核实结果,确认异议信息的准确性,判断是否需要进行修改或删 除等处理。 2.对于确认有误的异议信息,进行及时更正或删除。对于无法更正或删除的 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3.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客户,说明异议处理情况。 五、答复客户 1.向客户说明异议处理结果,解释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 2.如果客户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应耐心听取客户的意见,并按照规定程序 处理。 六、归档与报告 1.对已处理的异议申请进行归档,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

2.定期对异议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报告,向相关领导和部门报告。 七、异议处理时效 1.异议处理应当在规定的时效内完成,一般情况下应在收到异议申请之日起 XX个工作日内完成。 2.如遇特殊情况,如需进一步核实信息等,处理时效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 应超过XX个工作日。 八、异议处理质量监控 1.建立完善的监控机制,对异议处理过程进行全程监控,确保处理质量和效 率。 2.对异议处理结果进行抽查和复核,确保处理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3.对于发现的异议处理质量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不断改进和提高异 议处理水平。

银行征信异议处理自查报告

银行征信异议处理自查报告 前言 银行征信系统是银行用于评估客户信用状况的重要工具,其记录了客户的信用历史和现状信息,对于客户的信用评级、贷款审批等方面都有重要影响。然而,由于信息泄露、系统权限不当、人为操作错误以及误报等问题,客户在征信记录中可能会出现不准确或者不属实的信息,导致客户信用评级受到影响,进而影响客户的信用获得和金融业务申请的顺利进行。 为保障客户合法权益,银行应建立健全的征信异议处理机制,及时调查、纠正并反馈客户异议。同时,在日常操作中加强数据风控和安全管理,保证征信系统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本文将重点介绍银行征信异议处理自查情况。 一、银行征信异议处理自查情况 在银行征信异议处理自查过程中,我们对银行征信异议处理流程、异议处理数据统计及报送、材料审核及留存情况、信息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自查。 (一)银行征信异议处理流程 1.异议申请渠道。银行征信异议申请渠道应包括自助 申请、人工审核等多种途径,满足客户不同需求。在自助申请方面,银行应提供方便快捷的在线申请渠道,例如官网、手机APP等;在人工审核方面,银行应设有专业的异

议处理部门或人员,客户可以前往银行柜台、客服电话等方式咨询和提交异议申请。 2.异议受理流程。银行应根据异议申请的途径和具体 情况,对异议申请进行受理和分类,及时进行初审。对于不符合异议受理条件的申请,应及时告知客户并给出相关解释和建议;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应进行进一步调查和处理。异议处理过程中,银行应确保客户隐私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3.异议处理结果反馈。银行应根据异议处理情况及时 向客户反馈处理结果,及时调整征信系统记录。如果客户不满意处理结果,银行应提供进一步申诉和处理途径。 (二)异议处理数据统计及报送 银行应建立健全的异议处理数据统计和报送机制,对于异议申请的数量、申请结果、申请原因、处理时限等指标应及时进行统计和报送。 (三)材料审核及留存情况 银行应尽可能优化异议处理材料的审核流程,提高审核效率和准确性。同时,银行应规范异议处理材料的留存和管理,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安全性。 (四)信息安全管理 银行应加强征信系统的信息安全管理,加强数据保护、权限管理、系统审计等方面的工作。银行员工也应定期接受安全

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个人征信异议处理业务规程完整版

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个人征信异议处理业 务规程 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附件4 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个人征信异议处理业务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个人征信异议处理业务(以下简称异议处理业务),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3号)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以下简称征信中心)、征信分中心及其辖内个人征信异议处理网点(以下统称征信分中心)通过现场服务方式向个人或代理人提供异议处理业务。 第三条从事异议处理业务及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不得危害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二章异议申请与确认 第四条个人认为信用报告中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向征信中心、征信分中心提出异议申请。 第五条个人向征信中心、征信分中心提出异议申请的,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供查验,同时填写《个人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见附1),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 委托他人代理提出异议申请的,代理人应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2)原件供查验,同时填写《个人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并留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备查。

第六条征信中心、征信分中心应对接收的异议申请相关材料进行齐备性审查。个人或代理人无法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申请材料不全的,不予接收,并告知个人或代理人不予接收的原因。 第七条征信中心、征信分中心接收异议申请后,应当向个人或代理人说明异议处理的程序、时限、对处理结果有争议时可以采取的救济手段。 第八条征信分中心接收异议申请后,应于接收当日通过个人征信查询及异议处理子系统登记异议内容,发送至征信中心。 金融机构受理涉及本行的异议申请后,认为需要征信中心核查的,应及时在个人征信查询及异议处理子系统登记异议内容,发送至征信中心。 第九条征信中心接收异议申请后,应确认异议信息。 异议信息确实存在的,征信中心应立即启动核查程序,并在个人信用报告中对异议信息添加标注。 异议信息不存在的,征信中心应直接或通过受理异议申请的征信分中心回复个人或代理人。 第十条征信中心应在接收个人或代理人异议申请4日内完成异议信息确认。 第十一条征信中心、征信分中心应设专人负责异议处理业务及相关活动,不得无故拒绝个人或代理人提交异议申请。 第三章征信中心核查 第十二条经征信中心核查后确认异议信息由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数据处理过程造成的,征信中心应予以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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