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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征信异议处理存在的问题及政策建议

个人征信异议处理探析

个人征信异议是《征信业管理条例》赋予个人信息主体的五项征信权利之一,也是个人征信维权的重要途径。近年来,随着金融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个人征信异议申请数量也逐年增加。

一、基本情况

2019年,Z市辖区人民银行系统及各接入机构共受理个人征信异议733笔,其中人民银行系统受理33笔,各接入机构受理700笔。接入机构所受理的个人征信异议中,全国性接入机构受理196笔,其中建设银行Z分行受理笔数最多,为167笔,占比85.2%;地方性法人接入机构受理504笔,其中H省农商行(农信社)受理笔数最多,为501笔,占比99.4%。从个人异议处理结果来看,征信记录修改数量685笔,修改率为93.5%。

二、主要特征

(一)个人征信异议申请时间点较为集中

以人民银行Z市中心支行接待的个人征信异议为例,近九成的异议申请者明确表示,因为有急需办理的信贷业务需要提供个人信用报告才发现信用报告上的内容与实际不符。这说明,社会公众对个人征信报告的日常关注度不高,也没有充分利用每年2次的免费查询权利,仅在急需使用个人信用报告时才发现存在信息异议,进而提出申请,造成个人征信异议申请时间点较为集中。

(二)对个人信贷信息提出异议较多

调查显示,2019年,Z市人民银行系统及各接入机构受理的个人征信异议中,“否认基本信息”35笔,占受理总数的4.8%;“否认信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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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数量,含否认本人贷款、担保,否认逾期等”677笔,占受理总数的92.4%;“其他原因”21笔。这说明,对个人信用报告存在异议的信息主要为个人信贷信息。

(三)对异地小贷公司信贷信息提出异议较多

从调查结果来看,除接入机构自行受理的属于本机构的个人征信异议外,社会公众个人征信异议主要为异地小额贷款公司信贷信息异议。以人民银行Z市中心支行2019年受理的个人征信异议为例,全年受理个人征信异议21笔,其中“否认信贷信息数量,含否认本人贷款、担保,否认逾期等”18笔,异议信息报送机构为H省辖区以外小额贷款公司的为12笔,占比66.7%。

(四)个人征信异议修改存在两个极端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人民银行和接入机构两个途径提出个人征信异议申请,一般接入机构仅受理本机构上报的个人征信信息所产生的异议。调查数据显示,2019年Z市人民银行系统受理的33笔个人征信异议,经核实后征信记录仅有4笔修改,修改率为12.1%;而2019年Z市接入机构受理的700笔个人征信异议,最终征信记录修改644笔,修改率高达92%。这说明,接入机构对于自行受理的个人征信异议存在随意更正的违规操作风险。

三、原因分析

(一)接入机构信贷管理不规范易引发个人征信异议

以Z市农商行为例,2019年其所受理的501笔个人征信异议中,495笔否认信贷信息,经核实后予以修改的个人征信异议为491笔。该机构表示,农商行个人征信异议大多是发生在2012年以前的信贷信息,而且多与贷款的违规发放有关(主要为已剥离、核销的老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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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为当时信贷管理不规范造成的冒名贷款或贷款已还而未结清等历史遗留问题。

(二)线上信贷业务系统不完善易引发个人征信异议

随着接入机构个人线上信贷产品的不断创新,由新业务系统开发不完善或与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对接不匹配等造成的接入机构数据报文质量不高,也易引发个人征信异议。以建设银行Z市分行为例,2019年该机构受理的167笔个人征信异议主要是因为“小微快贷”等线上快贷业务系统自动产生的报文数据与征信中心的采集标准不同而产生的,需要通过个人征信异议处理途径才能实现对这些数据的清理和重新提交上报。

(三)网贷平台与实际放款机构不一致易引发个人征信异议

信息主体在网贷平台上办理贷款申请业务,而实际放款机构却为与该网贷平台合作的小贷公司或其他实体金融机构,造成网贷企业名称与信用报告上显示的放款机构名称不一致,进而引起个人征信异议。如:2019年11月25日,人民银行Z市中心支行受理某信息主体提出的否认在重庆两江新区盛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办理过15417元消费贷款。后经个人征信异议核实,该笔贷款为该信息主体本人在“京东白条”上办理的个人消费贷款,实际放款机构为重庆两江新区盛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征信信息无误,无需修改。

(四)不良信息修复虚假宣传易引发个人征信异议

部分信息主体听信网络或非法中介机构宣称的可以通过个人征信异议消除不良信用记录,对个人原因造成的征信不良记录盲目申请个人征信异议,试图以此来消除不良记录,进行征信“洗白”。如:2019年7月,某信息主体到人民银行Z市中心支行申请个人征信异议,但经核查信息无误无需修改。后经信息主体本人反映,是因为听说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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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申请异议修改个人信用记录中的不良信息,才提出的个人征信异议申请。

(五)数据更新不及时易引发个人征信异议

调查发现,针对个人基本信息进行征信异议业务咨询的信息主体占异议业务咨询量的23%,主要为接入机构在采集个人基本信息时未按实际情况采集而是主观填报造成的个人信息异议,或是个人基本信息已变更却未及时到接入机构进行基本信息更新而造成的个人征信异议。针对此类情况,一般引导信息主体及时到接入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更新维护相关信息。

四、对策建议

(一)督促接入机构加强内控制度建设

一是接入机构应根据工作实际对异议处理内控制度进行定期修订完善,其分支机构也应结合所在地实际情况制定异议处理相关内控制度,内控制度中要有明确的异议违规处理责任条款。二是接入机构要规范信贷合同中的信贷数据报送条款,并切实履行不良信息报送前的告知义务,保护信息主体的知情权,从根源上降低异议发生率。三是加强异议处理工作人员管理,包括通过培训提升异议处理相关人员的业务素养,实行异议处理业务阶段轮岗制度等。

(二)引导接入机构建立标准化处理流程

一是建立异议处理标准流程,包括受理层级、受理方式、核实层级、修改层级、反馈层级和反馈方式等。二是明确异议处理规范,根据个人信用报告的信息类别和异议形成原因确定异议处理标准,如基本信息可以根据信息主体提供的证明材料修改,信用卡年费形成的逾期可以根据接入机构的业务证明材料修改,冒名贷款、冒名担保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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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造成的逾期可以根据司法部门的判决材料修改,信息主体个人原因造成的逾期严禁修改,等等。

(三)加强对新型接入机构、新业务的监督指导

一是人民银行各级征信管理部门要加强小额贷款公司、小额担保公司、网贷机构的运营模式学习,以及线上信贷等新业务学习,提升监管水平。二是审慎管理新型机构的接入申请,重点关注其业务类型、经营稳定性、征信内控制度建设、征信业务人员素养等因素,减少因其业务不规范引起的征信异议。三是加强线上融资等新业务中的征信管理,包括数据报送的标准化和稳定性、信用报告查询和报送的授权、逾期信息告知等。

(四)提升基层央行异议处理的横向监管职能

一是加强接入机构信贷逾期数据报送管理,从技术层面实现对接入机构修改征信不良信息的全面监测,并将修改记录按月逐级反馈至所在地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二是要求接入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每月将受理的异议申请、处理结果、处理依据及相关责任人等材料报送至所在地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三是地市级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将辖区接入机构报送的异议处理材料与征信中心反馈的异议处理记录进行比对,并将比对结果逐级上报至征信中心,作为对接入机构收费、考核等管理工作和处罚问责的重要依据。四是根据人民银行受理异议情况,对辖区异议问题较为集中的接入机构实施专项执法检查,督促其提升征信业务的规范化水平。

(五)强化宣传,营造风清气正的征信市场环境

一是宣传《征信业管理条例》等规章制度赋予信息主体的权利,引导信息主体利用好每年2次免费查询信用报告的机会,及时发现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不良记录,降低不良记录对个人工作和生活造成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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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二是宣传个人信用报告异议申请渠道,以及不良记录修复的范围,普及异议处理相关常识,抵制社会上关于征信记录修复的虚假宣传,降低信息主体被误导被欺骗的可能性。三是对接入机构征信异议受理标准及时公示,提高社会监督,降低违规操作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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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征信异议处理10笔

受理征信异议处理10笔 受理征信异议处理10笔 引子 在如今的社会中,个人征信记录日益重要,征信机构扮演着判断个人 信用的重要角色。然而,人们对于个人征信记录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常 常存在怀疑。征信异议处理逐渐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本文将以"受理征信异议处理10笔"为主题,通过对征信异议处理的深入探讨, 解析其背后的重要性和影响。 1. 征信异议处理的定义和背景 1.1 征信异议处理的概念和作用 征信异议处理是指个人对其个人征信报告中的不准确或争议信息提出 异议并要求核实、修改或删除的过程。征信机构通过受理和处理这些 异议,保护个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征信报告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更好 地服务社会各界。 1.2 征信异议处理的现状和问题 目前,征信异议处理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仍面临一些问题。信息 披露不透明,个人难以获得征信信息和核查渠道。处理机构能力不足,无法按时处理大量的异议。再次,有些异议处理结果不公正,给消费 者带来不良影响。这些问题限制了征信异议处理的发展和进一步规范

化。 2. 征信异议处理的重要性 2.1 征信异议处理与信用体系的建设关系 征信异议处理是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通过及时处理个人的异议,可以维护信用体系的公正性和完整性,提高个人信用记录的准确性, 为信用体系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2.2 征信异议处理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关系 征信异议处理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权益。只有通过有效处理异议,确 保征信报告准确无误,消费者才能获得公平对待,免于因不准确的个 人信息而受到损害。 3. 征信异议处理的流程和方式 3.1 提出异议申请 个人针对征信报告中的争议信息,可以通过书面或在线方式提出异议 申请。异议申请应包含个人的基本信息和具体异议内容,并附上相关 证明材料。 3.2 处理机构的受理和核查 征信机构在收到个人的异议申请后,将进行受理和核查。核查内容包 括与相关信贷机构的沟通、核对异议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等。 3.3 处理结果的通知与回复 征信机构将在一定时间内出具处理结果,并通知个人。个人可以对处 理结果提出进一步异议,并要求复核。

征信修复国内外实践与对策建议

征信修复国内外实践与对策建议 征信修复是信息主体对自身不良信用信息进行重建的重要方式,是信用惩戒的有机组成。本文介绍了我国征信修复发展现状、原因分析以及存在的不足,梳理了美国、英国、韩国信用修复的实践经验和具体做法,并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征信修复;国际经验;政策建议 一、我国征信修复行业发展现状 征信修复是网络上故意混淆征信异议概念的一种虚假宣传和新型骗局,是征信领域法律规范中不存在的概念。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异议权是信息主体的一项合法权益,是一种改正征信信息错误的纠错机制,与失信后为重塑信用而进行的修复行为本质不同。 近年来,信用卡、消费贷等信贷产品的广泛使用,超前消费已成为当代年轻人的生活写照,但大部分年轻人本身经济实力不足,又缺乏理财经验和消费规划,信用卡、房贷、车贷、网贷逾期现象频发,失信人群的规模在不断扩大。由于高负债、高逾期会影响信息主体的贷款审批,甚至会限制出行和消费,而且随着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深入推进,国家对失信人员的打击和惩戒力度也越来越大,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使失信者在社会上寸步难行,在此情况下,消费者在越来越重视个人信用的同时,消除信用报告不良记录的征信诉求也不断增多,尤其是一些迫切需要解决征信逾期问题的消费者,甚至会出现病急乱投医的现象。面对巨大的市场需求潜力,在利益驱使下,逐渐催生了一种新的“征信修复”行业,涌现了大量的征信修复公司。 从征信修复运作模式来看,全国范围内从事征信修复的人数规模不小,且大多采取公司化运作,设有销售、培训、兼职代理、技术人员、法律顾问、资料员等“专业”岗位,围绕“征信修复”衍生了代理收费、培训等业务,并通过发展代理、加盟等方式形成了一定的商

个人征信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个人征信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关于个人征信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的论文报告 一、问题一:信息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是个人征信系统运行中存在的一个核心问题。由于各种原因,征信机构获得的客户信息往往很少,缺乏完整性和准确性,而且,征信机构与金融机构、信贷机构等不同,它只能通过被动收集的方式获取数据,这就导致了不对称现象的发生。征信机构需要通过建立更全面、更可靠的信息获取体系,提高数据质量,实现信息共享,同时还需要加强信息安全保护,防止数据泄露和恶意利用,以更好地服务广大借贷者和投资者。 二、问题二:信息标准化难度大 不同金融机构、信贷机构等各自有自己的信息记录系统,数据格式和编码也各不相同,信息的标准化程度不高,这给征信机构获取信息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同时,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采用的信息记录系统也不同,标准化工作面临的难度更大。征信机构应当积极推进信息标准化工作,建立统一的数据格式和编码规范,开展信息共享,提升数据质量和效率。 三、问题三:信息滞后 由于个人征信信息的获取和更新往往需要花费较长时间,这就导致了个人征信的信息滞后现象。当个人的情况发生变化时,比如说借贷记录或信用卡还款记录,征信机构需要在一定的时

间内才能获取到最新的数据,而这种滞后可能会给借贷、投资等决策带来一定的风险。为缩短信息滞后时间,征信机构需要加强技术设备的更新,提高信息更新的速度和质量。 四、问题四:隐私保护仍需加强 个人征信系统所涉及的客户信息包括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子邮件等,这些信息的保护和使用是征信机构必须重视的问题。尽管已经有相关法律法规对隐私保护进行了规定,但是由于技术手段的革新和数据采集的不断扩大,隐私泄露的风险依然存在。征信机构应当加强隐私保护意识,完善隐私保护制度,加强技术设备和人员培训,保护客户隐私安全。 五、问题五:信息使用不当 征信机构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涉及的数据信息具有无可比拟的市场价值。一些征信机构在信息使用过程中,存在将信息用作商业用途的现象。这种行为不仅侵害了客户的隐私权,还可能导致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和信息泄露等问题。征信机构应当严格遵守信息使用规定,确保信息使用的合法性和客户隐私权的保护,加强信息使用的监督和管理,促进征信业健康发展。 案例一 小明因意外事故而导致违约,于是他向征信机构申请个人信用报告,并发现有一项付款记录与事实不符。经过询问和申诉后,

互联网背景下个人征信体系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互联网背景下个人征信体系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个人征信体系成为了金融、信贷、保险等各个领域不可缺少 的一部分。但是,在互联网背景下,个人征信体系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导致了一些不良 后果。本文将介绍个人征信体系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问题一:信息不准确、不全面 传统的个人征信体系主要依赖于征信机构收集银行、信用卡、社保等数据,但这些数 据只是个人财务状况的一部分,并不完全反映个人信用状况。而在互联网时代,很多人通 过线上渠道获取贷款、信用卡等金融服务,这些数据却无法被征信机构所获取。同时,因 为数据来源的不同,也可能存在信息重复或者缺失的问题,导致评估结果不准确。 解决措施: 一方面,征信机构应该加强和线上金融机构的合作,获取更全面、准确的个人数据。 另一方面,征信机构应该积极探索互联网大数据运用在征信领域的可能性,以此获取更准确、全面的信息。 问题二:风险预警机制不完善 个人征信体系的最大作用在于帮助金融机构识别风险,但是,当前个人征信体系的风 险预警机制还不够完善。很多时候,当出现贷款违约等问题时,金融机构才会进行异议处理,这种方式缺乏实时性,已经造成了一定的风险。 征信机构应该将其征信数据与金融机构数据存在内部实时核对和匹配,及时发现潜在 风险,提前对数据进行风险评估,而不是被动地等待发现问题后再采取措施。 问题三:隐私保护不足 针对个人征信体系存储大量的个人隐私数据,很容易就会引起个人隐私泄漏的问题。 在互联网环境下,个人信息被盗用、泄漏的情况时有发生,已成为公认的一个普遍问题。 征信机构要加强体系内部的数据保护力度,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数据应采用一定量的加 密措施,提高数据保密等级。 以上三个问题展示了个人征信体系在互联网背景下存在的诸多问题,但这些问题都可 以通过技术手段和制度方面的改进而得以解决。只有建立一个准确、全面的个人征信体系,才有助于提升金融服务的精准度,避免金融风险。

当前征信系统建设的不足与对策-人行征信系统问题

当前征信系统建设的不足与对策 2005年以来,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下简称“企业征信系统”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下简称“个人征信系统”先后上线运行,已逐步发展成为我国防范社会信用风险、改善社会信用环境的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在提高金融机构审贷效率、降低信息成本、方便广大企业和个人借贷、辅助信贷决策,防范信贷风险及根据信用风险确定利率水平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但随着越来越多的宏观分析、客户评价、交易判断需依赖于征信系统,这向征信系统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存在的不足首先,征信法律法规或制度缺失或滞后。一是征信系统建设直接涉及到公民信息安全和企业商业秘密等问题,必须以法律、法规作为制度保障,而目前我国有关征信的法律、法规建设滞后,尚未制定《个人信用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征信管理条例》尚在征求意见之中,这使得构建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法律基础薄弱。二是企业征信系统运行三年多,至今未见有关企业征信系统数据信息的界定、公开、使用等方面的法律规定,而1999年颁布的《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管理办法试行》对于目前正在运行的企业征信系统来说已明显滞后,严重影响了基层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工作与征信系统的推广效率. 其次,信用信息不能充分共享,影响系统效用的发挥。一是两大数据库间的信息无法共享。目前,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之间数据尚未开通,企业征信系统中无法显示自然人为企业提供担保信息,个人征信系统中也不能反映个人为企业提供担保等非金融交易信息.二是部门间的信用信息共享不畅.目前,我国大量可以开放的信息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处于分散和相互屏蔽的状态,在缺乏相关法律法规支持的情况下,使得人民银行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采集其他部门的非银行信用信息无法可依。 再次,征信系统数据质量有待提高。我国征信系统采取“总对总”的报送方式,只有抓住数据的源头———金融机构,分析金融机构征信数据报送流程,才能找准问题下准药。通过对金融机构两大系统数据质量核查,主要有以下几个成因:一是内部管理不尽如意.二是接口程序设计存在缺陷.三是接口程序日常维护不够及时。 最后,征信系统功能仍需进一步改进完善。目前,全国集中统一联网运行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时间不长,系统的功能还存在诸如部分数据更新不够及时、信用信息记录不够全面、无法查询到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明细信息等问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如一是目前个人征信系统数据更新周期在一个月左右,这样的结果是,尽管各银行的原始数据已及时更新,但反映在征信系统上却有一个滞后期,造成客户和银行间的误会;二是企业征信系统缺少贷款卡年审功能,相关金融机构无法通过企业征信系统及时准确了解企业贷款卡状态,从而影响企业征信系统防范信贷风险功能的充分发挥。 相关建议对策第一,加快征信法规制度建设,拓展征信系统应用范围。征信系统在建设诚信社会,推动社会诚信体制和失信惩戒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为商业银行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提高银行信贷资产质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一是尽快推动《征信管理条例》正式出台,择机制定《个人信用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征信管理主体及职能、企业信息披露和个人隐私保护等两个方面内容进行规范;二是及时修订现行制度与系统运行不相适应的内容,尽快废止《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出台《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和《贷款卡管理办法》。 第二,积极推进信用信息共享,提高系统效用。一是通过系统升级来实现两大数据库的信息共享,从而减轻基层人行的工作压力,建议以个人身份证号码作为两大征信系统信息主体的主要身份标识.对于无境内身份证号的境外自然人,在企业征信系统中为其配发贷款卡编码来作为身份标识的补充,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二是通过制定信用信息共享的有关规定,

中国征信体系建设中的主要问题及完善措施

中国征信体系建设中的主要问题及完善措施 中国的征信体系建设已经获得了长足的进展,但仍然存在许多问题。本文将围绕中国征信体系建设中的主要问题及完善措施进行探讨。 一、征信数据不完整 征信数据不完整是当前中国征信体系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对于 征信机构而言,难以获取所有的信用信息,导致一些重要的诚信信息 被遗漏,从而影响到征信结果的精准度。因此,完善征信数据的收集 和分享机制十分必要。 为解决这一问题,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入手。首先,加强各个部门 的信息共享。各个监管部门应当建立起信息互通的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其次,鼓励个人主动补充征信信息。一些个人信用信息并不在各 机构征信数据库中,但却对评估一个人的信用状况有着重要的影响。 政府可以鼓励个人通过自愿的方式提交相关信用信息。同时,建议建 立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进行整合和管理。 二、数据检验方式不完善 中国现有的征信机构在数据校验和清洗方面存在问题,尤其是在 大量数据的匹配和处置方面存在诸多困难。此外,机构之间的数据共 享和整合也是另一个缺陷。为改善这一局面,应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建议征信机构制定更严格的数据收集和审核标准。这样一来,能够有效地减少数据出现错误的情况。另外,加强数据的共享和 交换,实现不同征信机构之间的互联互通。这不仅可以提高数据的准 确性,也能够增加体系的覆盖面。最后,鼓励征信机构开发先进的技 术工具,如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以提高数据的清洗和检验能力。 三、信息泄露 征信机构是个人和企业信用信息的重要收集、储存和管理渠道, 随着数据中心设备和科技的不断更新升级,信息泄露的风险也在不断 增加。因此,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严格监管征信机构是不可或缺的。 首先,征信机构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安全检

当前基层央行个人征信管理中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当前基层央行个人征信管理中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当前基层央行个人征信管理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不仅令个人征信管理流程繁琐,而且也影响了征信服务质量和数据安全。面对这些问题,央行需要采取一系列对策加以解决。 一、问题分析 1. 数据处理流程繁琐 当前基层央行个人征信管理存在着数据处理流程繁琐的问题。在征信管理中,各个环节都需要大量的文书工作和人工干预,导致处理流程不流畅、效率低下。 2. 征信服务质量低下 由于流程繁琐,征信服务的响应速度较慢,征信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也无法得到保障。这不仅给用户造成了不便,也影响了征信服务的可靠性。 3. 数据安全风险 当前基层央行个人征信管理存在着数据安全风险。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监控手段,个人征信数据容易被泄露或篡改,从而给用户和金融机构带来风险。 二、解决对策 1. 优化数据处理流程 央行应该优化个人征信管理的数据处理流程,采用信息化手段,简化操作流程,提高数据处理效率。引入智能化技术,建立统一的数据管理平台,实现数据的自动化采集、整合和分析处理,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2. 提升征信服务质量 央行应该加强征信服务质量管理,确保征信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可以通过建立完善的征信数据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对征信数据进行抽样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数据质量问题,从而提高征信服务的可靠性。 3. 加强数据安全管理 央行应该加强个人征信数据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的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对个人征信数据的管理和监控。可以采用加密技术、权限控制等手段,保护个人征信数据不受非法侵入和篡改,从而保障数据的安全性和可信度。

4.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央行应该加强基层个人征信管理人才队伍的建设,提高员工的专业素养和工作水平。可以通过加强培训、引进高素质人才等方式,提升基层征信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和素质,从而保障征信管理工作的高效运行。 5. 完善监管机制 央行应该完善基层征信管理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基层征信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可以建立健全的考核评估体系,对基层征信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从而提高基层征信管理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商业银行征信异议处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商业银行征信异议处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人民银行在征信异议处理过程中,发现11起金融机构先否认而后又承认异议存在的事件,占同期异议处理总数的10%。这类事件共同表现为:当客户提出异议时,相关金融机构在没有认真细致核查的情况下,草草地回复异议核查函,否认客户的异议。但当客户再次提出异议,人民银行要求相关金融机构再次核查时,又承认客户的异议存在。 一、相关案例 案例一:2011年1月6日,客户A来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发现一笔农户贷款不是本人办理,当即作了异议。2011年1月17日农村商业银行石柱支行回复:“异议不存在,经查,该笔贷款系异议申请人本人办理。”客户领取异议回复函时当即否认此回复。2011年1月24日,客户携证明再次到营业管理部,证明是农村商业银行石柱支行开出,证明指出:“经调查:客户A在我行于2005年4月21日有一笔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金额20000元,该不良信用记录是放款时将结息频率输错和展期不成功所致,是系统原因造成,而非客户主观恶意造成。”后来农村商业银行总行重新对此异议进行了调查,并作出了更正。 案例二:2011年2月11日,客户B来作异议,否认2008年12月1日在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办理了信用额度为0的双币卡。2011年2月16日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协查回复:“异议不存在,我行系统中此信用卡账户存在该客户名下,

不删除该数据。”客户对此回复不认可,当即出示2010年4月14日向市公安局报案的回执和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客户于2010年4月14日向江北公安局华新街派出所报案,公安机关进行接案,并出具相关回执。该信用卡确为他人冒办并使用。”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重新对此异议进行了审慎处理。 二、潜在风险 (一)容易激化客户矛盾 客户所提异议事项系金融机构违规办理贷款、信用卡未坚持本人面签或业务操作失误形成。此种类型的异议涉及的客户较多,如果处理不当,极易激化客户与金融机构矛盾,甚至引发群体事件,影响社会稳定。 (二)加大金融机构的风险 金融机构在异议处理中,一方面通过人民银行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回复:此异议不存在,是由客户本人原因造成的异议,信用报告信息不予修改;另一方面,又给客户开出证明,证明其异议存在。这种前后矛盾的做法,留下了风险隐患。 (三)严重影响人民银行信用报告的公信力 金融机构在异议处理中前后矛盾的做法使人民银行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作用大打折扣,影响人民银行信用报告的公信力。 三、相关建议 (一)建立人民银行征信异议后续跟踪长效机制 当客户对异议回复还有异议时,人民银行主动与金融机构

个人征信发展中存在问题及建议

个人征信发展中存在问题及建议 导语:个人征信系统在规范信贷行为、防范信贷风险、提高社会诚信度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还存在哪些问题你们知道吗? 一、个人征信系统运行的基本情况 个人征信系统自2006年开始正式运行,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据统计,截至2008年年末,央行的征信系统数据库已覆盖全国,并为1447万多户企业和6.4亿自然人建立了信用档案。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个人征信系统被公认为不仅有力推动了各大商业银行个人业务的开展,并且提高了该项业务的风险防范能力。许多银行,特别是一些股份制商业银行,很重视使用个人征信系统。目前,银行业各金融机构已将查询个人征信系统作为审办信贷业务必不可少的环节。 二、个人征信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个人征信系统在规范信贷行为、防范信贷风险、提高社会诚信度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目前个人征信系统运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和完善。具体表现为: 第一,信息数据缺乏准确性。一是信息核实不尽力,如有的银行未审核信息提供者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就制作信用报告,有的银行在报送个人信用信息前未尽核实义务将已经偿还贷款的信息作为未偿还信息报送或将未发生的贷款信息上报。二是信息收集不完整,信息片面、不完整或者存在重大遗漏导致不能全面反映信用情况,可能使人对消费者的信用状况产生重大误解,造成对个人信用权的侵犯。三是信息更新不及时,没有及时将相关信息采集到征信系统中,不良信用数据经过法定期不及时删除,不能实现实时跟踪,难以反映最新信用状况。。 第二,未尽提醒和告知义务。部分商业银行在贷后管理过程中,对客户逾期还款还息,没有尽到提醒和告知义务。比如,有的银行系统升级,自动扣款账号发生变化,未妥善衔接,也没有及时通知客户,而形成逾期;有的银行加息后也未及时通知借款人,自动还款账户金额不足也没有得到银行的及时提醒,导致客户出现逾期记录。上述情况

新形势下征信投诉工作面临的困境及建议

新形势下征信投诉工作面临的困境及建议 随着信用报告应用范围的不断扩大,各类基于信用报告记载内容产生的征信投诉案件明显增加且情况复杂,加之受疫情影响,部分投诉人资金需求强烈,征信逾期记录成为压垮其生活的最后一根稻草,导致非正常投诉愈演愈烈,给基层央行征信履职带来了较大挑战。 一、投诉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H省人民银行系统累计接到各类征信投诉179起,按照“情理法”相结合原则,采取政策宣导、协调机构处理、引导投诉人通过司法途径维权等方式妥善解决。从投诉机构看:受P2P 接入征信系统影响,网贷投诉增长较快,已占全部投诉的65%。从投诉事项看,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直接投诉网贷机构存在欺诈行为、非法高息放贷,要求删除征信贷款记录,甚至个别投诉人对征信系统公信力质疑,要求注销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资格。二是以“非本人办理”“本人不知情”为由,要求删除征信贷款记录,主要集中网贷业务、商业银行与第三方合作机构开展的联合贷款业务。三是以接入机构存在过错为由,要求删除逾期记录,如未履行不良信息告知义务、未告知合同具体还款时间、虚假宣传等。四是以本人遭遇不可抗力、非主观恶意逾期为由,要求删除逾期记录,如急性患病、交通肇事等。 二、征信投诉多发原因分析 (一)缺乏有效监管的P2P网贷机构大规模接入征信系统

2019年,互联网金融整治办印发《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要求网贷机构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但由于网贷行业前期缺少行业标准和有效监管,部分网贷机构为获取高额利益,以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名义变相收取高息,存在大量侵害借款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如某投诉人反映在人人贷借款18.9万,实际到账13万,各类管理费用达5.9万元,再加上所付利息,综合费率超40%,远高于法律保护的15.4%。网贷业务在合法合规性存疑的情况下被纳入征信系统,直接导致矛盾焦点被转移到人民银行征信部门,引发投诉量激增。 (二)接入机构与第三方机构业务合作流程不规范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多数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网贷机构均与第三方合作机构开展了联合贷款或助贷业务。但部分机构业务合作流程不规范,如贷款协议未充分披露贷款主体、实际年利率、还本付息安排等基本信息,个别机构甚至还存在二级、三级代理商,合作链条极其复杂,金融消费者不清楚真实贷款主体,严重侵害其知情权、同意权,成为了“否认贷款类”征信投诉的重灾区。 (三)社会公众对人民银行征信工作职能存在误区 由于基层人民银行既承担征信管理职责,又履行征信查询、异议受理等职责,社会公众普遍认为,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是人民银行建设运行的,信用报告形成的各类侵权问题,人民银行均能解决,也应当解决,不知道信贷业务合法合规性须由业务主管部门认定,对于冒名贷款、合同争议等信贷业务纠纷而引发的征信投诉,多数投诉人认为人民银行应当履行最后业务审查及数据删除修复职责。

我国个人征信体系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

个人征信体系是指记录公民个人信用信息和信用历史的系统。它是金融、消费、就业、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数据个人信用信息的集散地。个 人征信是指用以客观记录个人信用信息的数据库,在我国,我国人民 银行是负责建设征信系统的专门机构。然而,我国个人征信体系在发 展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问题,下面我将根据实际情况分析我国个人征 信体系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 1.数据不够全面 个人征信体系中的数据来自于各个金融机构和相关部门,目前存在的 问题是数据的获取和整合并不全面。部分金融机构对个人信用信息的 采集不够全面,导致征信系统中的信息不够全面准确,无法真正反映 个人的信用状况。 解决办法: 建立统一的数据采集标准,鼓励各金融机构和相关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共同维护征信数据库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鼓励推动第三方征信机构参 与个人信用信息的采集和整合工作,完善征信数据来源,确保数据的 全面性和及时性。 2.信息安全风险

个人征信系统中存储着大量敏感个人信息,一旦泄露将会对个人和社 会造成严重损失。然而,目前我国的信息安全防护措施还不够完善, 存在一定的风险。 解决办法: 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制度和技术安全保障体系,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加强技术防范,及时更新安全 防护系统,预防和应对信息泄露等安全事件,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性。 3.监管不够严格 个人征信体系是涉及个人隐私的重要信息系统,需要严格的监管和管理。但是目前我国对征信机构和征信数据的监管尚不够严格,一些机 构存在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 解决办法: 加强对征信机构的监管,建立健全的征信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行业发 展秩序,提高行业整体管理水平。完善法律法规,明确征信机构的权责,加大对征信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征信系统的运行规范和透明。

征信信息主体权益保护现状、问题及建议

征信信息主体权益保护现状、问题及建议 摘要:新形势下,我国征信体系建设不断深入,信息主体对自身信用信息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而在征信活动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征信信息主体的信息失真、泄露、未经授权查询、信用记录修复渠道不畅等征信权益保护问题逐渐开始显现并受到重视。本文结合基层央行受理征信异议、投诉工作实际,客观分析我国信息主体权益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我国征信信息主体权益保护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征信发展征信信息主体权益保护 一、我国征信业发展现状 我国征信业自20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起步,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快速发展。从2003年9月国务院明确赋予中国人民银行“管理信贷征信业,推动社会信用体系”的职责至今,我国征信业处于跨越发展阶段,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入机构不断扩充,截至2019底年我国个人和企业征信系统分别接入机构3737家和3613家,基本覆盖了各类正规放贷机构。收录信息数量快速增长,截至2019年底,企业征信系统共收录2834.1万家企业和其他组织,信息规模居全球企业征信系统前列;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10.2亿人建立了信用档案,其中有信贷记录自然人人数为5.5亿人,收录的自然人信息数量居世界之首。 征信查询量不断增大,2019年个人和企业征信系统累计查询量分别为24亿次和1.1亿次,日均查询量分别为657.0万次和29.6万次。

征信行业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数据质量不高、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有待加强、部分信用报告的参考价值不高等。一是数据质量不高,缺乏统一提供信息的格式,美国信用局协会制定了用于个人征信业务统一标准的数据报告和采集格式—Metro1和Metro2,而我国目前并没有数据采集和处理的标准,通常会在基础环节,出现数据录入错误、信息缺失、冗余重复、信息主体不明等问题。二是采集样本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有待加强,我国征信数据尚处于各部门信息简单汇集的状态,需要更高的技术水平和鉴别手段来识别采集样本的准确度和完整性。目前征信系统已逐步收录了部分社保、公积金、环保、民事判决与执行等非金融信用信息,但相当一部分信息还尚未纳入(例如:公积金数据尚未纳入征信系统)。三是部分信用报告的参考价值不高,截至2019底,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覆盖人群10.2亿人,其中5.5亿人有信贷记录,这意味着其余4.7亿人虽然建立了信用档案,但只有基本信息,参考价值较低。 二、我国征信信息主体权益保护现状 (一)征信信息主体权益法律制度建设逐步完善 随着我国征信市场的快速发展,虽然逐步加快了征信法规、制度的建设步伐,但目前为止我国仍未制定出台专项有关征信信息主体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2013年出台的《征信业管理条例》对我国征信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推动我国征信业开始走向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明确了征信业务活动所遵循的制度规范,也首次提及了一些有关征信信息主体权益保护的内容,对征信机构、信息提供者和信息使用者的义务及相关法律责任做出了明确规定,尤其是对个人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也做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在《征信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后,中国人民银行相继颁

征信自查报告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征信自查报告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征信自查报告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征信自查报告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征信自查报告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因何而发生?海贝尔曾经说过,人生就是学校。在那里,与其说好的教师是幸福,不如说好的教师是不幸。这不禁令我深思。黑格尔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只有永远躺在泥坑里的人,才不会再掉进坑里。这启发了我,要想清楚,征信自查报告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卡耐基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我们若已接受最坏的,就再没有什么损失。这启发了我,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征信自查报告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了解清楚征信自查报告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生活中,若征信自查报告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迈克尔·F·斯特利曾经说过,最具挑战性的挑战莫过于提升自我。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 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征信自查报告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征信自查报告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有人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最

大的挑战和突破在于用人,而用人最大的突破在于信任人。这不禁令我深思。要想清楚,征信自查报告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笛卡儿曾经说过,读一切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这句话语虽然很短,但令我浮想联翩。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一般来说,征信自查报告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到底应该如何实现。现在,解决征信自查报告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的问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征信自查报告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因何而发生?拿破仑·希尔曾经说过,不要等待,时机永远不会恰到好处。带着这句话,我们还要更加慎重的审视这个问题: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而这些并不是完全重要,更加重要的问题是,那么,既然如何,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在面对这种问题时,征信自查报告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因何而发生?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既然如何,生活中,若征信自查报告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出现了,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它出现了的事实。所谓征信自查报告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关键是征信自查报告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需要如何写。一般来说,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就我个人来说,征信自查报告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征信自查报告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因何而发生?一般来说,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我们都知道,只要有意义,那么就必须慎重考虑。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那就是,

个人信用报告查询实践中常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建议

个人信用报告查询实践中常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建议 信用是个人的立命之本。今年以来,国家大力加强对失信人员的监管力度,出台了系列监督、警示、惩戒措施。日常生活中,我们应当注意个人信用的维护。但在了解个人信用报告、规避、解决不良记录等方面还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大力宣传培训,切实提高个人守信意识。截止目前,B市征信查询大厅个人自助查询101744 户,同比下降19.7%,市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新增加的自助查询机分流了部分查询量。现场咨询 48756人次,同比增加8.9%,电话咨询16552 人次,同比增加37.2%。 一、个人信用报告查询中常遇到的问题 1、个人信息留存的不完整影响到个人信用数据库中数据的质量。目前还有部分人员在银行填写个人资料时由于信息不完整或者基本信息,包括住址、婚姻状况、联系方式等发生了变化,未及时到银行等机构去更新个人信息,这样商业银行报送到个人信用数据库的数据就不能够全面、准确地记录个人真实的情况,导致个人在办理业务中受到影响。如,某人居住地信息发生了变化未及时更新,在申请办理银行贷款过程中,向贷款银行提供的个人信用查询报告与实际不符,未能及时取得贷款。 2、个人信用报告查询不积极主动,无法及时规避不良信用记录。通过个人信用报告日常咨询的情况看,部分人对个人的信用报告重视不够或不懂得关注,特别是一些经常使用信用卡、信用卡持有数量较多者,在出现归还不及时出现不良信用记录时,从未主动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及时发现自己的不良记录提早进行纠正,不良的信用记录数多次地出现于个人信用报告中,自身的信用受到了影响。 3、信用报告主体缺失信用意识,无知地成为失信人员。在日常生活中,有部分人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为好友担保贷款等,无知无觉地成为了失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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