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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值班、交接班制度

船员值班、交接班制度
船员值班、交接班制度

船员值班、交接班制度

1. 总则

1.1 每个船员必须以公司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为指导,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

度,以高度责任感谨慎操作,避免差错,确保安全。

1.2 不论航行或停泊,船舶实行昼夜不间断轮值制度。

1.2.1 航行中,驾驶台、机舱每班均为四小时,无人值班机舱船舶的机舱值班制

度另作规定。

大副、大管轮值04:00—08:00,16:00—20:00班。

二副、二管轮值00:00—04:00,12:00—16:00班。

三副、三管轮值08:00—12:00,20:00—24:00班。

驾驶员值班时,每班至少应有一个水手同时值班。在海区宽敞、天气良

好,不影响安全的原则下,经船长同意,可以使用自动舵。雾航、狭水道、进出港或船长认为有必要时,增派一名水手操舵。

1.2.2 停泊时,甲板部由大副、二副、三副轮值,经船长同意,也可由驾驶助理

员代大副值班,但大副仍应在船上负责;未配备驾驶助理的船上,大副值白天班,二副和三副轮值夜班,每班不超过十二小时。水手每班两名。停泊中水手的值班时间,原则上规定,每班四小时,但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调整,但每班不应超过六小时。

1.2.3 港内停泊时,护船人员不得少于全体船员的三分之一,以适应日常生产管

理,安全,防火等紧急应变的需要。特种船和定员少的船舶,船长有权根据特殊情况临时规定留船值班人员。

1.2.4 任何时间,船长和大副不能同时离船;轮机长和大管轮不能同时离船。1.2.5 值班人员在当值期间应切实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不得擅自

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除船长外,不得在驾驶台坐着值班。

若因故不能值班时,船员必须得到部门负责人同意,二副、二管轮以上船员必须得到船长或轮机长同意,并指定适任人员代替。

1.2.6 必须在工作岗位上交接班并按规定交接清楚。任何情况下,交接班不得在

交接人员未到达岗位或未曾确认接班之前离开岗位,也不得通过第三者代为交班。

1.2.7 全体船员均严禁醺酒,当值船员和接班的船员均不准饮酒。

2. 航行中值班驾驶员和值班水手的职责

2.1 航行中值班驾驶员职责

2.1.1 认真执行《航海日志记载与保管须知》、《海图作业须知》、《船舶夜航命令

簿记载须知》等有关规定。

2.1.2 严格遵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第五条的规定,随时保持正规的了望,对

来往船只、鱼栅、浮标及各种漂流物做到安全避让。不做与驾驶无关的工作。任何情况下,驾驶台应保持有人认真了望。

2.1.3 充分利用各种航海仪器、天体、路标等正确测定船位。在近岸及狭水道航

行时,至少每二十分钟测定船位一次。如船长认为必要应按指示随时定位。

2.1.4 细心观察航行经过的岸形和各种物标,尤其当这些物标首次出现时,应根

据有关的航海图书资料仔细核对。

2.1.5 根据技术说明正确地测定或核对电、磁罗经的误差。

2.1.6 时刻注意各种情况的发生或变化。

2.1.7 掌握每天气象报告的内容,经常注意风力、风向、气压的变化。当能见度

不良等危害性气象来临时,应尽可能测定船位,记录下计程仪读数,并应严格遵守《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第19和35两条规定。

2.1.8 切实执行船长布置的航路、航向、罗经差、风流压差及各种航行指示。除

了有碰撞危险、救助落水者或发生意外危险时可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外,未

经船长准许,不得改变航向和主机转速或(浆叶角)。

2.1.9 经常检查水手操舵的准确性。进行海图作业应限于极短时间并应布置值班

水手注意了望。

2.1.10夜间或在能见度不良的情况下航行时,应督促值班水手及时开启航行灯并

经常检查其是否正常。一切有碍航行的灯光应予以遮蔽。

2.1.11严格遵守分道通航制的有关规定。尤其应注意地区性规则及其特定的驾驶

和航行要求。

2.1.12当发生火灾、人落水或船舶进水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有效的安全措

施,并立即发出警报、迅速报告船长并做好详细记录。

2.1.13在大风浪中转向,应按船长指示事先通知各部门做好安全预防工作。

2.1.14夜间航行应布置空舵水手每二小时巡回检查全船一周,特别要注意防火,

并将检查情况记入航海日志。

2.1.15遇气象突变,尤其在大风浪来袭时,应派值班水手封闭各货舱通风口,并

注意舱内及甲板货物有无松动移位现象。

2.1.16应按大副要求,正确使用和处理好设在驾驶台的监测、警报装置。

2.1.17指导实习生利用各种航海仪器和天体、物标测定船位。

2.1.18在任何情况下,如无船长或其他驾驶员替代,不得离开驾驶台。如有要事,

电话或派值班水手报告船长处理,以确保航行安全。

2.1.19如情况需要,船长随时可以接过指挥权自行引航。在此情况下,值班驾驶

员仍应认真了望,测定船位,执行船长布置的工作。船长如需要驾驶员

恢复操作,应郑重交代清楚。船长对驾驶操纵负指导职责,但未明确宣布

由自己指挥引航前,值班驾驶员仍应负责操作指挥,不应理解为已有船长

指挥而放弃自己的职责.

2.1.20进出港时布置值班水手备妥有关的旗号、灯号及调头信号等以便随时可

用:注意观察各种联系信号,及时报告船长并按指示处理。

2.1.21督促值班水手做好引航员上下船的准备工作并亲自接送引航员。引航员领

航时,不可疏忽了望,发现情况应及时报告船长。

2.1.22在内河或港区内航行时,应熟悉并遵守港章及有关的专门规定。

2.1.23在有可变螺距旋桨的船上,每隔四小时(天气不良时每隔一小时)应将浆

叶角角度记入航海日志。

2.1.24在遇到下列情况时,值班驾驶员应立即通知船长。

2.1.24.1 遇到或预料到能见度不良时。

2.1.24.2 对通航环境或他船动态发生疑虑时。

2.1.24.3 对保持航向感到困难时。

2.1.24.4 到预料时间未能看到陆地,航标或测不到水深时。

2.1.24.5 意外地看到陆地、航标或水深突然变化时。

2.1.24.6 主机、推进器、舵机或者任何重要的航行设备报警或故障时。

2.1.24.7 无线电设备发生故障时。

2.1.24.8 在恶劣天气中,怀疑可能有天气危害时。

2.1.24.9 发现海上遇难及各种可疑信号或可疑物时。

2.1.25 每天大副晚餐时,由三副接替值班,时间不超过半小时。

2.1.26 接班驾驶员至少应提前五分钟达到驾驶台,阅签航海日志\航行警告和船

长夜航命令簿,按规定认真交接。如船舶正在转向或避让,应待确认无

碍后方可交接。

2.2 航行中值班驾驶员交接事项

2.2.1 电、磁罗经航向及其误差和风流压差。

2.2.2 海图上的船位及求得的方法。

2.2.3 主机转速(或浆叶角角度),实测航速及计程仪航速。

2.2.4 已在望的或即将在望岸形、物标等海面情况。

2.2.5 周围船舶动态及其变化情况,本船已经采取或准备采取的避让措施。2.2.6 周围(尤其是即将航经的)礁、滩、沉船等水下障碍物。

2.2.7 天气变化及风、流等情况。遇恶劣天气时,已经采取或准备采取的有关措施。

2.2.8 航行灯、操舵仪及各种航海仪器的工作情况。

2.2.9 舱通风、甲板货及防火等的安全检查情况,船舶横、纵情况,当值的和

下一了头水手姓名。

2.2.10 进出港各项准备工作情况(引航员梯、旗号、灯号等)。

2.2.11 船长的指示以及应提醒下班注意的有关事项。

2.3 航行中值班水手职责:

2.3.1 开航前一小时,一名值班水手到驾驶台做准备工作:

a. 清洁驾驶台;

b. 解除罗经罩等;

c. 准备信号旗;

d. 随同值班驾驶员试舵;

e. 驾驶员交代做好的其他工作。

2.3.2 离泊前应做好下列工作:

a. 收进弦外当水扳、安全网、绳梯并绞起舷梯。

b. 准备好引航员梯、安全绳、救生圈及照明灯。

2.3.3 集中思想操舵或认真监视自动舵的运转情况:经常注意电、磁罗经的航

向,如有异常立即报告值班驾驶员。空舵水手认真了望,经常检查航行

是否正常,执行值班驾驶员的指派的工作。如需暂离驾驶台,应征得值

班驾驶员同意。

2.3.4 操舵水手对于船长,驾驶员或引航员发出的舵令必须先复诵,执行后还

应在复告一次。如未听清或不懂应立即询问清楚后再执行。发现舵效失

常应立即报告。

2.3.5 夜间航行,每二小时由空舵水手巡回检查全船一周,检查防火、甲板、

舱口、通风口、水密门、计程仪等,将检查情况报告值班驾驶员。

2.3.6 进出港时,空舵水手除了望外,还应注意执行车、舵命令是否正确。按

船长或值班驾驶员的指示,迅速准确地开关信号灯,悬挂各种信号,向

舰、船降旗致敬。

2.3.7 空舵水手应在交班前半个小时叫醒接班驾驶员和接班水手。接班水手至

少应提前五分钟到达驾驶台进行交接。交舵水手应在舵把定时交接,如

正在避让或转向,必须等到避让清楚或转向完毕后,方可接舵。交接完

后,交舵水手应向船长、驾驶员或引航员报告操舵航向。

2.4 航行中值班水手交接事项

2.4.1 电、磁罗经航向。

2.4.2 操舵仪的工作情况。

2.4.3 海面情况及了头人员姓名。

2.4.4 货舱通风情况。甲板货及防火等的安全检查等情况。

2.4.5 航行灯及悬挂中的旗号、号灯、号型。

2.4.6 进出港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情况,如引航员梯、旗号、号灯、号型、照明等。

2.4.7 值班驾驶员交代的工作。

3 系泊中值班驾驶员和值班水手的职责

3.1 系泊中值班驾驶员的职责

3.1.1 认真执行上级领导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船长或大副的指示,检

查督促全体执勤人员工作情况,搞好安全生产。

3.1.2 按照大副的积载计划和要求,经常巡视并下货舱督促检查装卸情况,随

时掌握装卸进度,认真记录作业时间及舱口和工班数,发现有未按计划

及要求进行作业时,应向装卸负责人提出并立即汇报大副处理。

3.1.3 密切与港方联系,加强协作配合,解决装卸中出现的问题,尽量保持船体平衡。

3.1.4 督促看舱人员认真看舱,及时布置具体的看舱重点,防止发生货损和偷盗。

3.1.5 严禁工人在舱内吸烟和违章作业。如果发生由于违章操作以致损坏设备、

属具,应及时要求港方签认,以便索赔。

3.1.6 掌握当天气象报告,注意天气变化,密切同装卸负责人联系,及时开关

舱、防止雨湿货损。

3.1.7 装卸期间应注意吃水差,每天早晨工人换班,以及装卸完毕、加完油水、

抵离港前应看水尺记录航海日志。

3.1.8 每个港口装卸货封舱之前,应下舱查看货物堆垛和绑扎情况。检查时还

应注意有无火警苗子、有无偷渡迹象等。

3.1.9 督促水手按时测量水舱和污水沟(井)。按照船长或大副的指示,通知加

注、排出或移注压舱水,移注燃油、淡水。调整压舱水时应注意保持船

体平衡。

3.1.10 督促值班水手检查防鼠档,按时升降旗和开关灯,悬挂有关信号。根据

泊位水深、本船吃水变化及潮汐等情况,督促值班水手按需调整舷梯、

安全网及系揽,使之松紧适度,受力均衡。

3.1.11 遵守防污染有关规定,禁止将垃圾、粪便、杂物、污油及带油污水排入港池。

3.1.12 主机转车、冲车、试车前,应检查并确认推进器附近无障碍物,舷梯和

系揽均无影响。进行中还应注意查看。

3.1.13 发生火警、人落水、船舶进水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有效的安全措

施并通知船长或大副,组织全体在船船员全力进行抢救。

3.1.14 甲板上明火作业时,应按船长或大副的指示,严格落实防火安全措施,

加强现场监督。

3.1.15 进厂修船期间,应经常巡视各施工现场。每天收工后,还应检查全船(机

舱除外),消除各种隐患和事故苗子。

3.1.16 如气象良好且又不进行装卸作业时在布置好值班水手有关工作并在确保

安全的基础上,可以做本职所管的工作(如修改海图、检查消防器材等

等),但还应巡视检查全船和周围的情况。

3.1.17 注意过往船舶,尤其在本船首尾有船靠离时,应在首尾守望,采取各种

防止碰撞减少损失的有效措施。一旦发生事故,应迅速报告船长或大副,并应记下对方的船名、国籍和船籍港,做好海事记录,认真填写航海日

志,以备交涉。

3.2 系泊中值班驾驶员交接事项

值班,交接班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值班,交接班制度 篇一:医生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医生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1、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假日,须设有值班医师。 2、值班医师每日在下班前到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3、各级医师在下班前将危重病员莹做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日志。 4、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5、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 6、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如有事离开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 7、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未得

休息时,应根据情况给予适当不休。 8、每日晨会,值班医师将病员情况重点向主治医师或 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1 篇二:护士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护士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1.各科应设定昼夜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诊疗护 理工作不间断地进行及科室安全,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2.值班护士确需离开岗位时,必须向护士长报告,并由护士长指定人员代班。 3.值班护士要掌握病人的病情变化,按时完成各项治疗护理工作,要严密观 察危重病人;负责接收新病人,检查指导护理员工作。 4.值班人员要做好病区管理工作,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 5.每天早晨集体交接班一次,由科主任主持,全体在班人员参加,值班人员 报告病人流动情况和新入院、危重、手术前后、特殊检查等病人的病情变化,管理者讲评、布置当日工作。 6.对规定交接的医用毒麻药品、精神药品及器械当面交

船员船上工作时间安排表0126

FI-MS-01—A 上海远洋运输有限公司 船上工作安排表 TABLE OF SHIPBOARD WORKING ARANGEMENTS 船名:青云河国籍:中国IMO号码:9214513 更新日期:2010-01-26 Name of ship QINGYUNHE Flag of ship CHINA IMO number 9214513 Latest update of table 本表最多工作时间和最少休息时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编制的,其符合1996年ILO海员工作时间和船舶配员公约(NO.180),以及经修订的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STCW公约)。 The maximum hours of work or minimum hours of res t are applicabl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ules of Seafarers Watchkeeping of P.R.C. issued in conformity with ILO’s Seafarers’ Hours of Work and the Manning of Ships Convention 1996 (No.180) and with any applicable collective agreement registered of authorized in accordance with that Convention and with the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Standards of Training, Certification and Watchkeeping for Seafarers, 1978, as amended, (STCW Convention). 船长签字(Signature of Master):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船员岗位职责..

船长岗位职责 船长是全船的最高领导者,对本船的安全、生产、行政、技术管理工作全面负责,领导全体船员使船舶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保证上级下达的规章制度命令、指示和生产任务及各项经济指标的全面完成。执行上级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并激励船员遵守该方针。 一、日常工作 1、按时制订生产工作计划并进行总结,审阅、审批有关日志、报表等。 2、定期召开船员大会,船务会,传达有关制度,命令和任务,布置并落实,检查和总结各项工作。 3、督促各部门按时开展安全活动,进行安全教育,采取各种预防措施,督促全体船员定期实施演习,确保安全,审核本船执行安全和防止水域污染规定的情况。 4、教育船员遵守国家法令,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纪律,维护生产秩序,审核各项具体要求的遵守情况。 5、组织船员搞好船舶设备的管理、使用、保养、维修,并教育船员厉行节约。 6、组织船员的技术、业务学习,搞好培训工作,正确指导操作人员熟练掌握生产技能,提高生产效率。 7、每日认真审阅,《绞吸挖泥船施工日志》、《船舶日志》,并填写意见、签名。 8、关心船员思想状况,关心船员生活。 9、及时向上级正确反映船上的各种动向,参加上级指派的各种会议,向上级提出对船员的升、调、任、免、奖、惩等建议。 二、船舶调遣 1、船舶调遣前严格贯彻有关规定,做好各种设备的检查准备工作及封仓等工作。 2、调遣前检查船员的到岗情况,顿促并安排好各部门班次,检查并顿促落实食品,淡水、燃物料等的储备情况。 3、熟悉本船性能、结构,熟练掌握船上各种航行仪器的使用,并能熟练驾驶。 4、明确调遣目的地,制定合理的航行路线,保证航行安全。 5、靠离泊位时亲自驾驶,航行过程中督促各部门值班人员做好值班工作。 6、调遣时指定专人驾驶附属锚艇或拖带,并注意锚艇安全。 三、施工 1、研究工程资料,作好施工准备工作,确定施工方案,施工工艺,制定安全措施和防污染措施,指挥船舶进点定位。 2、督促各部门及操作人员落实各项施工措施,保证设备正常运转,有效的进行施工,及时准确上报有关报表;督促检查各疏浚设备的运转情况。 3、不断研究改进施工方法,督促指导操作员进行施工,控制施工进度,提高工程质量和生产效率。 4、密切与配合施工的单位进行联系,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5、掌握施工区域的潮汐、水深、地质、泥层厚度等情况及船舶进出工地动态,制定安全措施并督促执行,确保安全施工。 四、修理 1、督促各部门制定检修计划,审核上报。 2、平衡各部门的修船协作,监督厂修、自修的进度和质量,解决存在的问题,重点工程要亲自深入现场。 3、核实更换设备及零件的质量,确保维修后各项性能的恢复。

交接班制度53684

运行交接班管理制度 一、运行交接班原则 (一)交接班应做到“三交”、“四清”、“五不接”。 1、“三交”即:口头交接、书面交接、现场交接。 2、“四清”:系统运行方式清、设备变动清、安全措施清、设备存在异常和缺陷情况清。 3、“五不接”即:未做好交接班准备工作不接;在事故处理或操作过程中不接;工器具、钥匙、图纸、资料不全不接;卫生工作未做好不接;上级通知或命令不明确,或有其他明显妨碍设备安全运行的情况不接。 (二)接班人员检查安全工器具、钥匙及规程、图纸等有无短缺或损坏情况,若有应及时向交班人员提出并做好记录,一经接班,接班人员负全部责任。 (三)接班人员对控制柜场地及设备卫生进行检查,卫生不符合要求应向交班人员提出,待清扫干净后再接班,一经接班,接班人员负全部责任。 (四)设备异常或异动后,必须到现场进行交接。否则,因交接不清发生问题,除交班人员无交待和记录外,一般情况下,由接班人员负全部责任。 二、运行交接班内容 (一)交班前值班人员必须对本班的工作情况作详细记录,对所负责的卫生区域进行清扫。 (二)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值班现场,按岗位进行对口交接,并查阅值班记录,询问相关情况,到现场重点检查了解下列情况: 1、水库来水情况、上、下游水位变化情况; 2、计划负荷情况、系统负荷需求情况及经济运行情况; 3、系统设备运行情况; 4、全厂主辅设备的运行方式及有关注意事项; 5、设备检修安全措施布置情况; 6、设备检修进度及各工作面的具体情况; 7、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二次回路异动及保护压板投入、退出情况; 8、设备存在的缺陷情况; 9、事故、障碍及处理情况; 10、工作票办理和操作票的执行情况; 11、调度命令及上级指示; 12、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三)交班人员向接班者介绍运行方式、设备异动、本班的操作、存在的问题等情况,必要时应和接班者到现场查看以下内容: 1、设备重大缺陷; 2、工器具、钥匙及公用图纸资料; 3、异动后的设备。

临床科室值班、交接班制度

四、临床科室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各临床科室应安排一、二、三线值班。一线班由住院医师及住院总医师担任,二线班由主治以上医师担任,三线班由副主任以上医师担任。 (二)值班医师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医师应准时接班,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值班时应坚守岗位,严禁脱岗、串岗,联系工作、在院内会诊必须说明去向。值班时不准干私活和玩忽职守。(三)值班医师应完成本职日常工作,临时负责处理全病区所有病人的诊疗问题,完成急诊病人入院病史或入院录的书写及必要的医疗处置,遇有疑难问题及危重抢救时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协助处理,必要时向院总值班或医务处汇报。 (四)值班医师应经常巡视病房,及时了解病人的病情变化,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休息。 (五)临床各科应设医师交接班本,值班医师对新入院病人要逐一交班,各治疗组医师应有重点地将本组需交班病人情况记录于交班本上,各治疗组的危重手术病人必须交班,记录时应注明病人床号、姓名、诊断、病情和应当注意的问题,必要时应床旁口头交、接班,重病人必须床旁交接班。接班后的值班医师在全面了解病人情况的基础上,对前一班医师交待的医疗任务逐项完成,并将病情变化和完成的诊疗操作记录于病程录和交班本上。交班本的记录,治疗组和白班用蓝黑墨水,夜班或死亡病人记录用红色墨水钢笔;原则上由实习医生或住院医生完成记录,具有法定执业医师资格的值班医生修改、签名。

夜班值班医师在次日科室晨会上对交班的观察病人作重点交班,危重病人应床旁交接班。 (六)值班医师在值班期间如遇有重大抢救或成批病人住院时,应及时向院总值班和医务处汇报,必要时应向分管业务院长汇报,由院总值班和医务处组织抢救和诊治,详见“突发性灾害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七)住院总医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休息。每周休息二个半天、一个晚上。原则上内科安排在工作日休息,外科安排在双休日休息。住院总休息时,由二线班代班上岗。 (八)二线值班医师原则上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科室有条件应安排住宿或不离开医院(家),随叫随到,但必须在病房坚持到晚上10:30方可离开病房。 (九)住院医师非值班时间,晚上至9:30时方可离开科室或轮转科室。 (十)各科室通信装置由住院总医师或二线值班医师携带,以便及时联络。 (十一)交(接)班记录遵照安徽省卫生厅《病历书写规范(修订版)》第5章第14节内容执行。 (十二)临床医技科室根据情况遵照本制度执行。

XZ01-06船员值班安排须知

XZ01-06安全管理须知---船舶值班安排须知 1/0 第6节船员值班安排须知 1.责任 1.1船长是船员值班和作息时间安排的负责人,确保船员值班安排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的规定。 1.2船长可根据船舶实际配员情况对下述值班作适当安排和调整,但需安排给适 任人员,同时值班人应承担规定的值班职责。 1.3大副、轮机长分别是甲板部、轮机部船员值班和作息时间安排的执行人。 2.实施 2.1留船、护船值班安排 2.1.1全体船员必须按规定值护船班,护船值班船员未经批准不得离船。在港停泊 (包括装卸、待命、厂航修)时,在船船员人数至少应符合如下规定: ●港口(装卸、待命),各部门应有不少于2/3的各职船员护船。 ●厂、航修及系浮筒船舶应有不少于1/2的各职船员护船。 ●港口外锚地锚泊,除特殊情况外,各职船员应全部在船护船。 ●如停泊港港口当局另有要求,应遵照港口当局规定执行。 2.1.2无论何时,船长与大副、轮机长与大管轮不得同时离船。船长离船时,由大 副行使船长职责。 2.1.3护船值班人员第二天应照常工作。如夜间起来工作,次日由各部门负责人酌 情安排休息。 2.1.4上岸船员晚间应在2300前回船,全体船员必须在开航前1.5小时前到船。 2.1.5船舶在外港时,除家在该港的船员经批准可回家过夜外,其他船员原则上不 得在岸上过夜;如因特殊情况需在岸上过夜的应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由部门负责人安排合适的人员当值并需验证符合2.1.2的规定后,方能批准离船。 如离船需超过24小时,应由部门负责人报请船长批准后,方能离船。 2.2航行值班安排 2.2.1航行值班时间安排如下: 版次/修改号:1/0 生效日期:2011.02.18 江苏省苏铁航运有限公司

船员管理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船员管理规定(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710-15 船员管理规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船长是船上总负责人,船上任职的船员必须服从船长的指挥。 2、船舶开航前,船东必须按《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要求,配备足够相应等级的合格船员,并办理任职手续。 3、遵守船舶管理制度和值班制度,按职责分工管理船舶设备。 4、所有船舶必须在船舶计划开航前回到船上,做好开航前的各项工作。 5、当班船员必须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值班制度,遵守航行规章。 6、当班驾驶、轮机要认真详细填写《航行日志》和《轮机日志》。 7、船员休假或离船必须经船长同意批准,船长考

虑船员休假时,应同时确保船舶的配员符合《最低配员证书》的要求,满足船舶安全航行条件。 8、船长每月组织船员进行消防、救生、防污等应变演习,演习后进行总结,查找不足,并详细地记录在《航行日志》中,不断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和应变能力。 9、船员必须每年不少于一次参加公司举办的船员培训班,更新水上交通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操纵技能。 10、船员应认真主动配合公司人员和海事人员对船舶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以策安全。 11、船东应为船员办理保险,消除船员后顾之忧。 12、船员不许在船上进行睹博、吸毒等非法活动。 13、未经船东或船长批准,无证人员一律禁止上船舶。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

医护人员交接班制度

医护人员值班、交接班制度(一)医师值班与交接班: 1.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假日,须设有值班医师,可根据科室的大小和床位的多少,单独或联合值班。 2.值班医师每日在下班前至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3.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做好交班工作。值班医师对重危病员应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日志。 4.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5.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 6.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如有事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 7.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未得休息时,应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休。 8.每日晨,值班医师将病员情况重点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1

(二)护士值班与交接班: 1.病房护士实行一周倒班一次三班轮流值班。值班人员应严格遵照医嘱和护士长安排,对病员进行护理工作。 2.交班前,护士长应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和危重病员记录,重点巡视危重病员和新病员,并安排护理工作。 3.病房应建立日夜交班簿和医院用品损坏、遗失簿。交班人必须将病员总数、出入院、死亡、转科、手术和病危人数;新病员的诊断、病情、治疗、护理、主要医嘱和执行情况;送留各种检验标本数目;常用毒剧药品、急救药品和其他医疗器械与用品是否损坏或遗失等情况,记入交班簿,向接班人交待清楚后再下班。 4.晨间交接班时,由夜班护士重点报告危重病员和新病员病情诊断以及与护理有关的事项。 5.早晚交班时,日夜班护士应详细阅读交班簿,了解病员动态,然后由护士长或主管护士陪同日夜班重点巡视病员作床前交班。交班者应给下一班作好必需用品的准备,以减少接班人的忙乱。 (三)药房、检验、放射等科室、应根据情况设有值班人员,并努力完成在班时间内所有工作,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医院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医院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定义: 值班和交接班制度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通过值班和交接班机制保障患者诊疗过程连续性的制度。 基本要求 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全院性医疗值班体系,包括临床、医技、护理部门以及提供诊疗支持的后勤部门,明确值班岗位职责并保证常态运行。 2.医疗机构实行医院总值班制度,有条件的医院可以在医院总值班外,单独设置医疗总值班和护理总值班。总值班人员需接受相应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3.医疗机构及科室应当明确各值班岗位职责、值班人员资质和人数。值班表应当在全院公开,值班表应当涵盖与患者诊疗相关的所有岗位和时间。 实施细则 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全院性医疗值班体系,包括临床、医技、护理部门以及提供诊疗支持的信息系统保障部门与后勤相关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应当明确各值班岗位职责、值班人员资质和人数并保证常态运行。 2.实行医院总值班制度,有条件的医院可以在医院总值班外,单独设置医疗总值班、护理总值班等。医院总值班履行除了医疗管理部门和护理管理部门以外所有部门负责的职责。

3.医疗机构应制定医院总值班管理制度,明确各值班岗位职责、值班人员资质、值班人数、通信联系工具、交接班机制及记录内容清单等,明确主管部门并履行管理职责;对值班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参与值班。 4.当值医务人员中必须有本机构执业资质的执业医师(注册在本医疗机构的执业医师);进修医师、对口帮扶医师等按照国家医师注册相关规定不需做注册变更的,经医疗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可按本机构执业医务人员管理参与值班。但进修医师在进修期的前3个月,原则上不安排单独值班。 5.规培人员参与值班应遵从以下要求: (1)非本医疗机构的规培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 ①取得执业医师执照; ②在本医疗机构注册; ③在本机构规培满1年。经医疗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可按本机构执业医务人员管理参与值班; (2)属于本医疗机构编制内的规培人员,应根据其临床能力,由科室申请,医疗管理部门审批后可以安排单独值班,但应该有一定的加强培训阶段,具体培训时间由本机构确定。 6.医疗机构应规定值班人员的值班时间和值班区域: (1)医疗机构及各科室部门应结合本机构及本科实际情况,根据各个值班岗位职责对值班时间和值班区域以文件形式予以明确,以确保医疗工作的连续性和处置的及时性;

船员配备、聘用管理程序(程序-001)

【安全管理程序】船员配备、聘用和管理程序版号:1 编写:人事主管批准:总经理 文件修改记录 版次生效日期修改页次修改标识审核批准1.02012-8-1新版 目录 1 目的8 船员调动 2 适用范围9 船员健康保障 3 职责10 船员综合素质考评 4 定义11 船员档案管理 5 船员配备12 附件 6 船员聘用要求13 附录 7 船长适任要求14 相关文件

[本文件共10页] 1 目的 本程序对船员配备、聘用和管理作出规定,以确保为船舶配备合格、健康的船员。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对船员的配备、聘用和管理。 3 职责 3.1 总经理参与制定并批准《船舶配员表》。 3.2 人事主管负责制定船舶配员,负责普通船员的聘用评审,负 责船员调动、体检和订立劳动合同,负责船员档案管理,参与对船长综合素质考评。 3.3 海务主管参与制定船舶配员,负责船长、电子操作员和甲板 部高级船员的聘用评审,负责对船长综合素质考评。 3.4 机务主管参与制定船舶配员,负责轮机长和轮机部高级船员 的聘用评审,负责船员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参与对船长综合素质考评。 3.5 体系主管参与制定船舶配员,协同海务主管对船长管理能力 的聘用评审,参与对船长综合素质考评。 3.6 船长负责船员值班安排,负责甲板部高级船员、电子操作员 和轮机长综合素质考评,负责本船船员适任证书和服务簿保管。 4 定义 船员:指经船员注册取得船员服务簿的人员,包括船长、高级船员、普通船员。 船长:指取得船长任职资格,负责管理和指挥船舶的人员。 高级船员:指取得相应任职资格的大副、二副、三副、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通信人员以及其他在船舶上任职的高级技术或者管理人员。分甲板部高级船员、轮机部高级船员、电子操作员。 普通船员:是指除船长、高级船员外的其他船员。 5 船员配备 5.1 公司在确定船舶配员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

船员管理规定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船员管理规定(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1571 船员管理规定 Crew management regulation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船长是船上总负责人,船上任职的船员必须服从船长的指挥。 2、船舶开航前,船东必须按《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要求,配备足够相应等级的合格船员,并办理任职手续。 3、遵守船舶管理制度和值班制度,按职责分工管理船舶设备。 4、所有船舶必须在船舶计划开航前回到船上,做好开航前的各项工作。 5、当班船员必须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值班制度,遵守航行规章。 6、当班驾驶、轮机要认真详细填写《航行日志》和《轮机日志》。 7、船员休假或离船必须经船长同意批准,船长考虑船员

休假时,应同时确保船舶的配员符合《最低配员证书》的要求,满足船舶安全航行条件。 8、船长每月组织船员进行消防、救生、防污等应变演习,演习后进行总结,查找不足,并详细地记录在《航行日志》中,不断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和应变能力。 9、船员必须每年不少于一次参加公司举办的船员培训班,更新水上交通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操纵技能。 10、船员应认真主动配合公司人员和海事人员对船舶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以策安全。 11、船东应为船员办理保险,消除船员后顾之忧。 12、船员不许在船上进行睹博、吸毒等非法活动。 13、未经船东或船长批准,无证人员一律禁止上船舶。 请输入您公司的名字 Foonshion Design Co., Ltd

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实施细则

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实施细则(一)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全院性值班管理和工作体系,包括临床、医技、护理部门以及提供诊疗支持的后勤部门,明确值班岗位职责并保证常态运行。值班和交接班应保证患者诊疗的连续性。 (二)医疗机构应制定医院总值班管理制度,明确主管部门并履行管理职责,在非工作时间承担行政领导协调职责,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单独设立医疗总值班、护理总值班,分别处理医疗机构的医疗事务和护理事务。总值班人员需接受相应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医疗机构及科室应当明确各值班岗位职责、值班人员资质和人数,对值班人员原则上应进行上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参与值班。值班表应当在全院公开,值班表应当涵盖与患者诊疗相关的所有岗位和时间。 (四)当值医务人员中必须有本机构执业的医务人员,非本机构执业医务人员不得单独值班。进修医师、对口帮扶医师等按照国家医师注册相关规定不需做注册变更的,经医疗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可按本机构执业医务人员管理参与值班。 (五)所有当值人员不得擅自离岗,确保通讯畅通,休息时应当在指定的地点休息,确需暂时离开时,需与其他当值人员做好交接班工作,必要时应报医疗管理部门,以确保医疗工作的连续性和处置的及时性。

(六)各医疗机构应对重点患者实行床旁交接班,四级手术患者手术当日和急危重患者必须床旁交班。交接班未完成时,交班人员不得离岗。 (七)值班期间所发生的重要事件均应进行交接并记录在册,值班期间所有的诊疗活动必须及时记入病历。 (八)交接班内容应当专册记录,交班记录原则上应由交班人员在交班前书写完成,并由交班人员和接班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并注明签字时间(精确到分钟)。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船上培训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国海船船员船上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海船船员船上培训行为,加强船上培训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国船员条例》《中华人民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中华人民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和《中华人民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经修订的《1978 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为取得中华人民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培训合格证或者船员履职而进行的船上培训,包括船上见习、船上熟悉培训、船上知识更新培训。 (一)船上见习,包括职务晋升船上见习、吨位(功率)提高船上见习和培训合格证船上见习; (二)船上熟悉培训,是指船员履职前在船开展的安全熟悉培训、保安熟悉培训、液货船货物特性和操作熟悉培训等岗位熟悉培训; (三)船上知识更新培训,是指航运公司为本公司自有船员在船开展的适任证书和培训合格证再有效知识更新培训。 第三条中华人民国海事局是船上培训的主管机关。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在主管机关确定的职责围,具体负责船上培训的监督管理。第四条《船上见习记录簿》样式(见附件1)由主管机关统一制定和发布。公司如自行编制《船上见习记录簿》的,其容不得低于主管机关发布的《船上见习记录簿》规定的要求。

第二章培训主体与职责 第五条公司是实施船上培训的责任主体,应制订并完善船上培训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保障船上培训的有效实施,并保持完整的培训记录。 公司和开展培训的船舶应根据船上培训的种类、船舶类型、航区(线)、货物作业条件等,分别制定船上培训计划和船上培训实施计划。 公司应编制《船上培训记录薄》,用于记录船员在船培训情况。第六条公司应对安排上船任职的船员,开展岗位熟悉培训,以确保船员熟悉其具体职责,以及与其日常或应急职责有关的所有船舶布置、装置、设备、程序和船舶特性等。 第七条开展船上见习的公司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拥有自有或管理的船舶,或者与航运公司签订包含船上见习容的配员协议,或者与航运公司签订配员协议及船上见习协议; (二)学员舱室、生活和培训条件满足相关国际公约和国法规的要求; (三)已建立船上培训管理制度; (四)公司培训师、船上培训师具备与所开展的船上培训相适应的培训能力。 第八条开展船上知识更新培训的航运公司应满足以下要求:(一)具有所开展知识更新培训所需的教学资料和设施设备;

船员岗位职责

船长岗位职责船长是全船的最高领导者,对本船的安全、生产、行政、技术管理工作全面负责,领导全体船员 使船舶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保证上级下达的规章制度命令、指示和生产任务及各项经济指标的全面 完成。执行上级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并激励船员遵守该方针。 一、日常工作 1、按时制订生产工作计划并进行总结,审阅、审批有关日志、报表等。 2、定期召开船员大会,船务会,传达有关制度,命令和任务,布置并落实,检查和总结各项工作。 3、督促各部门按时开展安全活动,进行安全教育,采取各种预防措施,督促全体船员定期实施演习,确保安全,审核本船执行安全和防止水域污染规定的情况。 4、教育船员遵守国家法令,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纪律,维护生产秩序,审核各项具体要求的遵守情况。 5、组织船员搞好船舶设备的管理、使用、保养、维修,并教育船员厉行节约。 6、组织船员的技术、业务学习,搞好培训工作,正确指导操作人员熟练掌握生产技能,提高生产效率。 7、每日认真审阅,《绞吸挖泥船施工日志》、《船舶日志》,并填写意见、签名。 8、关心船员思想状况,关心船员生活。 9、及时向上级正确反映船上的各种动向,参加上级指派的各种会议,向上级提出对船员的升、调、任、免、奖、惩等建议。 二、船舶调遣 1、船舶调遣前严格贯彻有关规定,做好各种设备的检查准备工作及封仓等工作。 2、调遣前检查船员的到岗情况,顿促并安排好各部门班次,检查并顿促落实食品,淡水、燃物料等的储备情况。 3、熟悉本船性能、结构,熟练掌握船上各种航行仪器的使用,并能熟练驾驶。 4、明确调遣目的地,制定合理的航行路线,保证航行安全。 5、靠离泊位时亲自驾驶,航行过程中督促各部门值班人员做好值班工作。 6、调遣时指定专人驾驶附属锚艇或拖带,并注意锚艇安全。 三、施工 1、研究工程资料,作好施工准备工作,确定施工方案,施工工艺,制定安全措施和防污染措施,指挥船舶进点定位。 2、督促各部门及操作人员落实各项施工措施,保证设备正常运转,有效的进行施工,及时准确上报有关报表;督促检查各疏浚设备的运转情况。 3、不断研究改进施工方法,督促指导操作员进行施工,控制施工进度,提高工程质量和生产效率。 4、密切与配合施工的单位进行联系,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5、掌握施工区域的潮汐、水深、地质、泥层厚度等情况及船舶进出工地动态,制定安全措施并督促执行,确保安全施工。 四、修理 1、督促各部门制定检修计划,审核上报。 2、平衡各部门的修船协作,监督厂修、自修的进度和质量,解决存在的问题,重点工程要亲自深入现场。 3、核实更换设备及零件的质量,确保维修后各项性能的恢复。 大副岗位职责 大副是甲板部门负责人,负责全船生活管理及领导本部门的行政技术和安全生产工作。担任调遣、施工、停泊值班,领导本部门船员进行技术业务,规章制度的学习。贯彻执行安全管理体系。船长不在时,临时代替船长职务。 一、日常工作

护士值班交接班制度

护士值班交接班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遵照医嘱和护士长大安排, 保证各项治疗,护理工作准确及时地进行。 2.值班人员应做到对病人高度负责,确切掌握病情变化及一切处置, 日、夜班应填写护士交班本。 3.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得私自换班,替班、交班前完成本班工作, 写好各项护理记录,处理好用过的物品,遇有特殊情况必须详细交接。 4.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至少提前15分钟到岗,在接班者未 到之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5.交班前护士长检查医嘱执行,危重病员记录情况。 6.交班中发现问题。如治疗物品、器械数目不清,应立即查问,接 班后发现问题,应由接班负责。 7.交接班时,应由护士长带领护士对新入手术、危重病员进行床头 交接班。为加强各班职责,减少交班时忙乱要求做到: 1)工作不完成,不交接。 2)重症病员交代不清,不交接。 3)为下一班工作准备不全,不交接。 4)物品、器械数目不清,不交接。 5)着装不整齐、工作环境不整洁,不交接。

静脉输液目的 维持酸碱平衡,补充营养,维持热量,输入药物治疗疾病,抢救休克,增加循环血量维持血压,输入脱水剂、利尿剂、消肿。 发热反应的治疗:1)原因:因输入致热物质引起。 2)症状:发冷、寒战和发热38摄氏度左右,严 重可达40度以上伴恶心、呕吐、头痛、 脉速等症状。 3)预防:输液用具做好致热原处理,严格执行无 菌操作技术和检查药液质量。 4)处理:减慢滴数或停止输液,报告医生,高热 病员给予物理降温,按医嘱给予抗过敏 药物或激素治疗,按时将剩余溶液和输 液器送检验室作细菌培养。

吸痰注意事项 1.使用电动吸引器前,应先检查各部分连接是否正确,出气与进气 均匀勿接错,了解是否漏电,有无地线装置应先接电插极,再接电源。 2.插管时应停止负压,以免损伤粘膜,并随时观察患者口腔或鼻粘 膜,防止损伤出血。 3.小儿吸痰动作时痰管宜细、吸力要小。 4.吸痰动作要轻稳,吸引时禁止反复上下提插吸痰管。 5.再吸痰前后高流量吸氧,在吸痰过程中严格掌握吸痰时间,不超 过15秒。 6.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患者须严格无菌操作,治疗盘内物品每日更 换1-2次,吸引瓶吸引管道每日更换一次,治疗盘每日更换。 7.鼻腔、空腔、气管切开同时吸痰时,应先气管切开-口腔-鼻腔。 8.吸痰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监测心率、心律血压、血氧饱和度和病人 呼吸缺氧状态。 9.吸引瓶内吸出的液至2/3时应倾倒冲洗,以免液体进入电动吸引器 内造成损坏。 10.电动吸引器设专人保管,做好清洁,消毒工作定期检查其性能, 搬运时避免剧烈震动。

船舶驾驶、轮机联系制度

驾驶、轮机联系制度 ?我国1998年1月1日起实施的《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第八章驾驶、轮机联系制度?共分三节分别对开航前、航行中和停泊中的驾驶、轮机联系制度作了明确规定. 一开航前? 1船长应提前24小时将预计开航时间通知轮机长如停港不足24h应在抵港后立即将预计离港时间通知轮机长。轮机长应向船长报告主要机电设备情况、燃油和炉水存量如开航时间变更须及时更正。? 2开航前值班驾驶员应会同值班轮机员核对船钟、车钟、试舵等并分别将情况记入航海日志、轮机日志及车钟记录簿内。 3主机试车前1小时值班轮机员应征得值班驾驶员同意。待主机备妥后机舱应通知驾驶台。 4“备车”操作程序如下:驾驶台将车钟指在“备车”处机舱回令“备车”。待机舱一切准备就绪后将车钟指在“停车”处驾驶台回令“停车”。 二航行中? 1每班下班前值班轮机员应将主机平均转数和海水温度告知值班驾驶员值班驾驶员应回告本班平均航速和风向风力双方分别记入航海日志和轮机日志每天中午驾驶台和机舱校对时钟并互换正午报告。 2船舶进出港口通过狭水道、浅滩、危险水域或抛锚等需备车

航行时驾驶台应提前通知机舱准备。如果遇雾或暴雨突发情况值班轮机员接到通知后应尽快备妥主机。判断将有风暴来临时船长应及时通知轮机长做好各种准备。 3如因等引航员、候潮、等泊等原因须短时间抛锚时值班驾驶员应将情况及时通知值班轮机员。 4因机械故障不能执行航行命令时轮机长应组织抢修并通知驾驶台速报船长并将故障发生和排除时间及情况记入航海日志和轮机日志。停车应先征得船长同意但若情况危急不立即停车就会威胁主机或人身安全时轮机长可立即停车并通知驾驶台。? 5轮机部如调换发电机并车或暂时停电应事先通知驾驶台。? 6在应变情况下值班轮机员应立即执行驾驶台发出的信号及时提供所要求的水、气、汽、电等。甲板部要使用起货机或在烟囱上工作应事先与轮机部联系。驾驶、轮机联系制度船舶到达“特殊区域”或在其他环境保护区前驾驶台应提前通知机舱将污水排尽。 7船长和轮机长共同商定的主机各种车速除非另有指示值班驾驶员和值班轮机员都应严格执行。驾驶、轮机联系制度如因抢避台风或海上救助等紧急情况需要超过常速航行时船长应和轮机长协商轮机长应在安全条件下开足主机最大转数。如轮机长认为可能会引起机械设备损伤应将可能发生的后果详细报告船长但仍须按船长慎重考虑后的指示转速执行其后果由船长负责并将事情经过分别记入航海日志及轮机日志。 8船舶在到港前应对主机进行停、倒车试验当无人值守的机舱因

船员值班、交接班制度

船员值班、交接班制度 1. 总则 1.1 每个船员必须以公司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为指导,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 度,以高度责任感谨慎操作,避免差错,确保安全。 1.2 不论航行或停泊,船舶实行昼夜不间断轮值制度。 1.2.1 航行中,驾驶台、机舱每班均为四小时,无人值班机舱船舶的机舱值班制 度另作规定。 大副、大管轮值04:00—08:00,16:00—20:00班。 二副、二管轮值00:00—04:00,12:00—16:00班。 三副、三管轮值08:00—12:00,20:00—24:00班。 驾驶员值班时,每班至少应有一个水手同时值班。在海区宽敞、天气良 好,不影响安全的原则下,经船长同意,可以使用自动舵。雾航、狭水道、进出港或船长认为有必要时,增派一名水手操舵。 1.2.2 停泊时,甲板部由大副、二副、三副轮值,经船长同意,也可由驾驶助理 员代大副值班,但大副仍应在船上负责;未配备驾驶助理的船上,大副值白天班,二副和三副轮值夜班,每班不超过十二小时。水手每班两名。停泊中水手的值班时间,原则上规定,每班四小时,但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调整,但每班不应超过六小时。 1.2.3 港内停泊时,护船人员不得少于全体船员的三分之一,以适应日常生产管 理,安全,防火等紧急应变的需要。特种船和定员少的船舶,船长有权根据特殊情况临时规定留船值班人员。 1.2.4 任何时间,船长和大副不能同时离船;轮机长和大管轮不能同时离船。1.2.5 值班人员在当值期间应切实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不得擅自 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除船长外,不得在驾驶台坐着值班。 若因故不能值班时,船员必须得到部门负责人同意,二副、二管轮以上船员必须得到船长或轮机长同意,并指定适任人员代替。 1.2.6 必须在工作岗位上交接班并按规定交接清楚。任何情况下,交接班不得在 交接人员未到达岗位或未曾确认接班之前离开岗位,也不得通过第三者代为交班。 1.2.7 全体船员均严禁醺酒,当值船员和接班的船员均不准饮酒。 2. 航行中值班驾驶员和值班水手的职责 2.1 航行中值班驾驶员职责 2.1.1 认真执行《航海日志记载与保管须知》、《海图作业须知》、《船舶夜航命令 簿记载须知》等有关规定。 2.1.2 严格遵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第五条的规定,随时保持正规的了望,对 来往船只、鱼栅、浮标及各种漂流物做到安全避让。不做与驾驶无关的

船员管理制度

船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船员队伍建设,提高船员队伍素质,促进船员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标准化,维护船舶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确保安全优质地完成运输生产任务,根据国家和国际有关法律、法规、公约,结合本公司实际和船员工作特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公司规章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船员管理工作的主要依据,全体船员及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与本公司建立劳动或劳务关系的船员,以及本公司从事船员管理工作的部门、人员。 第四条在公司所派遣船舶实习、见习、随船的人员,参照本办法。与本公司建立劳务合作关系的船员中心或公司参照本办法相关条款。 第五条按照STCW公约的要求,船员划分为管理级、操作级和支持级。其中,管理级是指持有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并聘任为船长、轮机长、大副、大管轮的船员;操作级是指持有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并聘任为二副、二管轮、三副、三管轮的船员;支持级是指除管理级、操作级以外的其他船员。 为了便于公司对船员实施管理,本办法将船员划分为高级船员和普通船员两大类。其中,高级船员是指管理级、操作级以及聘任为政委、电机员等职务的船员或上述职务的实习、见习船员;普通船员是指不属于高级船员的其他船员。 第二章用工管理 第六条本公司船员的用工制度应遵循拥有和控制并举的方针,逐步实现高级船员由公司所拥有,普通船员由公司所控制等多元化用工形式。 第七条高级船员的录用 原则上以航海类专业毕业生的招收作为高级船员的主要补充形式,由公司根据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统一与各院校协商,确定招收计划后,组织有关人员赴各院校与毕业生进行双向选择。 毕业生在实习期间或试用期内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退回院校。 本公司以外的高级船员,满足适任适岗条件的,可以视情况录用。 第八条普通船员的录用

值班交接班制度完整版

值班交接班制度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根据科室的具体情况实行轮流值班,每班人员运用护理程序针对病人情况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 二、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不得自行换班,接班者提前到岗做好准备工作,在接班者未接班或未交接清楚之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以保证各项治疗护理工作准确、及时实施。 三、值班人员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护理工作,做好各项记录,整理好物品、药品,为下一班做好准备。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做详细交待,与接班者共同做好工作后方可离去。 四、值班、交接班中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交接不清时应立即查问,实行谁当班谁负责的原则。接班时发生问题,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发现问题,应由接班者负责。 五、各班交接时均要进行书面、口头、床边交接。 六、交班内容: (一)住院病人总数、出入院、转科、转院、分娩、手术、死亡、危重人数。新病人、危重抢救病人、有特殊检查、病情变化及思想情绪波动的病人。 (二)医嘱执行情况、重症护理记录、重点标本采集及各种处置完成情况,对尚未完成需下一班继续完成的工作应向接班者交代清楚。 (三)查看患者伤口、各种导管固定和引流情况及患者输液情况。 (四)常备急救、贵重药品及物品、器械等数量及效能,应详细交接班并签名。(五)护士长、责任护士共同巡视检查病房是否达到整齐、清洁、安静、舒适的要求和各项制度落实的情况。 七、未取得护士执业证者,不得单独值班,必须有高年资护士带领值班。 消毒隔离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工作时应衣帽整齐,诊疗、护理操作前、后均应洗手,无菌操作时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应严格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记。无菌物品必须一人一用一消毒。定期检查无菌物品是否过期,超过有效期应重新消毒灭菌。 进入治疗室、处置室应戴口罩,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治疗室、处置室保持物品、环境清洁,每日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一次,室内空气紫外线照射每日一次,每次60分钟。紫外线灯管每周清洁一次,紫外线强度测定每半年一次。 氧气湿化装置、雾化吸入装置应一人一用一消毒,干燥保存。 体温计用后需浸泡于消毒液30分钟后冲净,干燥保存。打开的无菌容器、持物钳等每4小时更换一次。 病床应湿式清洁,一床一套,床头柜应一人一布一用一消毒。患者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床单位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七、病室内应定时通风换气,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地面应湿式清扫,遇污染时及时消毒。

值班、交接班制度试卷及答案

十二、值班、交接班制度试卷 科室:姓名:得分: 一.填空 1、各科室设有值班医师。必须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和对患者高度负责的精神,履行职责,严禁,以确保医疗工作地进行。 2、值班医师必须具备医疗突发事件的能力。执业资格的本院医师、进修医师不得值班任务。我院在职轮转医师必须经所在科室带教、考核合格,认可同意后方可独立值班。 3、医师应严格按照《》轮流值班。节假日应至少提前三天将《医师排班表》抄报。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者,须经同意后在《医师排班表》上注明。,上一班医师不得岗位。 4、临床值班医师负责非办公时间及假日全科临时性医疗处置,患者的观察、治疗和抢救,,急诊入院患者的检诊与处理及首次病程记录书写等,同时应值班护士做好病区。医技科室值班医师(技师)应做好本专业所负责之各项检查、检验工作(如X光、CT、MRI、各种血液检查等),以保证配合临床诊疗抢救需要。 5、值班期间严格执行,一线医师必须在;二线医师接到通知后必须在到岗;二线医师可在。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及时报请处理。一线医师值班期间如因公必须短时间离开病区时,二线医师和值班护士以保证联络。 6、二线值班医师均必须保证值班时间内通讯工具畅通有效,。否则延误抢救诊疗,将予以。 7、病区每日晨会集体交班。值班医师应详实汇报、手术、危重、、等患者的病情变化、处理转归等情况。危重患者还应做到。科主任应予以讲评,布置工作,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8、临床值班医师次日晨会交接班后参加本组查房、手术等日常工作,方可休息。节假日值班者在节假后安排补休。医技科室值班休息可根据本科室具体情况给予安排。 9、各病区应安排护理人员值班,值班人员应工作岗位,有效履行职责。 10、根据病区情况安排或APN排班。各护理单元在病区正常排班的基础上实施排班, 11、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遇有,必须做详细交代,与接班者共同做好交接后方可离去。必须写好交班记录;白班为夜班做好用物准备,如消毒敷料、试管、、注射器、常备器械、被服等,以便于夜班工作。 12、护理交班:患者都须交接班。交班中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交代不清,应查问。接班时发现问题,应由负责。 二.问答: 1、医师交接班内容应包括? 2、遇有下列情况时,护理不得进行交接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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