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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财产保全案例

劳动保障监察财产保全案例
劳动保障监察财产保全案例

案情简介2012年2月,某机械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资不抵债,法定代表人欠薪逃逸,共拖欠公司30余名职工4个月的工资计42万元。事发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经过调查依法向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理决定书》,并同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依法作出准予保全的裁定,查封了该公司的机器设备、成品半成品,冻结了银行账户。经价格认证机构评估,查封的机器设备价值较低,变买设备款不足以支付职工工资。因与该公司有正常业务往来的两家外地企业尚欠部分货款未结清,公司职工要求政府部门帮助追讨,用于支付工资。经与法院沟通,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提出申请,法院对该公司的两家外地企业的应收款计16万元,在得到对方书面确认后进行了保全。至6月份3个月诉讼期满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法院行政庭经审查后作出了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并于8月份将该公司在外地两家企业的应收款16万元执行到位,全部用于支付职工工资。欠薪逃逸企业一般为小规模企业,财务管理及货物交接不规范,通常由负责人操作,逃逸后相关材料也随之散失难以收集。本案调查过程中也未能收集到原始的财务票据和经第三人确认的书面货物交接单、价目单等,法院是凭第三人书面确认、根据有利于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原则,认定申请强制执行合法且裁定准予强制执行。本案法院虽裁定准予强制执行,但申请强制执行的证据是否充分,还有待验证。在对第三人占有的动产保全和执行时,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还应依法向法院提供证明第三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营业执照、代码证等,本案中的第三人均在外地且有一个单位的名称在产生应收款之后已经变更,劳

动保障监察机构需异地取证,查明第三人的登记、变更情况及债权债务承继情况,准确确定第三人的主体资格。企业应收款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是企业财务管理和经营管理内容,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无权涉及,对企业财产状况也并不掌握。本案对企业应收款的处理是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一种尝试,从实践来看,对企业应收款的处理应慎重并有所选择,不宜作为常规手段使用,在处理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向劳动者履行财产清偿义务案件时一般不宜涉及,只有在发生欠薪逃逸、企业被责令关闭撤销或提前解散,且涉及职工较多、数额较大的群体性事件时,企业或职工能协助提供相关信息和有效证据材料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才能考虑采用。同时,应考虑到第三人的配合程度,还应考虑到异地取证等方面的实际困难,避免超越法律规定和职权范围。企业应收款能否申请保全和强制执行

劳动保障监察典型案例

劳动保障监察典型案例 未结婚先怀孕用人单位可否解除劳动合同 2010-04-14 14:11:20 作者:案件审理室来源:浏览次数:21 龚律师:去年2月,我与一家销售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我负责货物调度工作。近日,公司得知我已经怀孕3个月后,以我与男友没有结婚便怀孕,违反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为由,要求和我解除合同,并要我在1个月内办理交接手续。请问,公司可以辞退怀孕的员工吗?--读者廖娟廖娟读者:我国《劳动法》第29条第3款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国务院《女职工保护条例》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可见,对孕期女职工的保护,法律和法规并没有区分属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怀孕”还是“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怀孕”,其立法目的是在于保护妇女和胎儿的权益,因此,你虽然是未婚先孕,也应受到《劳动法》和《女职工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保护。 我国《婚姻法》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法规、政策中明令禁止非法同居怀孕、生育,但这只能说明,你应当受到来自违反这些规定的处罚,如承担社会抚养费等,而不等于你违反了《劳动法》、《女职工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也就是说,不同的法律,由于调整的范围和对象不同,适用时不应混淆。

因此,尽管你未婚先孕违反了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公司也不能以此为由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固执己见,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未通知职工须承担责任 2009-07-29 10:44:33 作者:案件审理室来源:浏览次数:439 2007年10月14日,日照市某装饰公司招聘张某在其公司工作。同年11月,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3个月,合同固定期限3年,月工资1200元,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2009年1月26日,装饰公司解除了与张某的劳动合同。张某在经过劳动仲裁后,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装饰公司在未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情况下,单方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关系,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日前,法院对这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判令日照市某装饰有限公司支付张某经济补偿金、节假日加班工资等费用共计25058元。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2009-07-15 10:29:38 作者:监察一室来源:浏览次数:404 今年以来,全国掀起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潮。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是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重要保证,

劳动保障监察调查笔录(欠薪案件劳动者笔录)

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笔录 (劳动者) 调查询问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调查询问地点: 调查询问人:记录人: 被调查询问人:性别: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职务: 单位地址:电话: 我们是海珠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六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现对你的情况进行了解调查,请配合如实作答及提供相关材料,如虚假陈述或提供虚假材料,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问:请问对上述内容是否清楚? 答: 问: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你如果认为我们与案件调查、处理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有权书面申请回避,你是否需要? 答: 问:你叫什么名字?请提供身份证件核对。 答: 问:你工作的单位叫什么名称?有无注册?注册地址是哪里?实际经营地址是哪里?该单位负责人是谁?联系方式是什么? 答: 被调查询问人对本记录审核无误并签名:年月日主、协办劳动保障监察员签名:年月日

问:你什么时候入职上述单位?你从事什么岗位?目前在职还是已离职?如已离职,是什么时候离职?当时是因为什么原因离职? 答: 问:双方有无签订劳动合同?如有签订,请提供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如无,双方是怎样约定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和劳动报酬等内容的? 答: 问:工资标准双方是怎样约定的?是通过何种方式(现金、银行转账)发放工资? 如果是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请提供相应银行流水账单。如果是通过现金方式发放,是由谁负责具体发放?能否提供签收记录?有无工资条?如有,请提供工资条复印件。 答: 问:目前该单位发放到你哪个月份的工资?该月份发放工资金额是多少?还有哪个月份的工资尚未发放?具体金额是多少?尚未发放的工资金额是否已经经过单位确认? 答: 被调查询问人对本记录审核无误并签名:年月日主、协办劳动保障监察员签名:年月日

社会保障学案例分析答案教学教材

社会保障学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这笔养老金应由谁缴? 案例描述:刘玉国系某供销社1985年4月招收的亦农亦商的临时工,1994年11月成为农民合同制工人。在刘玉国1985年4月至1996年12月用工期间,供销社按月收取刘玉国工资总额的3%款项作为离职返家的补助费,并纳入专户管理。自1996年12月起,供销社开始为刘玉国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社会保险法律宣传的不断深入开展,人们社会保障意识逐步提高,刘玉国深感社会保障对自身的重要性,想到自己在企业干了十几年,供销社没有给他缴纳养老保险金,到退休时,就少领养老金,这是对自己权益的侵犯,1997年初刘玉国遂要求供销社为其补缴做临工期间的养老保险金。供销社认为:刘玉国于1996年12月与供销社正式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期限为5年,劳动合同签订后,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养老保险金;在1985年4月至1996年12月期间,刘玉国是亦农亦商人员,整个供销社系统与他同样身份的人都未纳入社会保险范围,其间对其所扣的工资总额3%的返家补助费可以退还,供销社不具有补缴养老保险金义务。因此,供销社拒绝为其补缴养老金。双方争执不下,刘玉国于1997年初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仲裁,要求供销社补缴养老保险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驳回了刘玉国的请求。刘玉国不服,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997年4月,法院对当地首起养老保险民事诉讼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判决供销社从1986年8月起为刘玉国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供销社对此判决不服,于1997年10月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问题: 1、如果你是二审法院的法官,如何裁判?请说出理由。(3分)答:正确。本案中,刘玉国于1985年4月成为供销社的职工,尽管双方未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双方已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依据《国营企业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之第8条规定,刘玉国有权享有养老保险待遇。事实上,供销社所扣的月工资总额的3%的款项,便是刘玉国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对于单位应缴纳的其余15%。供销社依法必须缴纳,否则违反了《国营企业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第26条之规定,因此,本案一、二审法院的裁判是正确的。 2、养老保险的概念与设计原则是什么?(6分)答:养老保险是指劳动者因自然衰老而丧失劳动能力,按照法律规定,有权享受国 家给予的一定数量的收入补偿和物质帮助的 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 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工业社会中,每个劳 动者最关心的是自己晚年丧失劳动能力时的 生活,如果每个劳动者都能对丧失劳动能力 后的生活保障有信心,则必将促进整个社会 经济生活的稳定,养老保险(也称老年社会 保险)制度正是针对这一问题而产生的。 3、该案例中涉及的是什么养老保险筹资模式 与养老保险金缴费模式?(6分) 答:现收现付式与给付既定模式 案例分析:在城镇工作的所有劳动者都能参 加养老保险吗? 案例描述:河南籍的农村小伙子江之平和他 的四个伙伴从2000年到北京某大学的食堂 工作已经快6年了,他们分别担任厨师、小 工等工作。2006年6月,该大学的后勤工作 进行改革,需要辞退一部分由学校的后勤部 门直接聘用的农民工,江之平和他的4个伙 伴都在辞退范围。在办理辞退手续时,江之 平和他的4个伙伴发现,6年以来学校没有 给他们办理过任何社会保险。所以办理离职 手续时,江之平代表其他伙伴向学校的后勤 部门提出要求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学校后勤部门的负责人认为,学校是国家拨 款的事业单位,江之平等工人只是学校临时 雇佣的农民工,没有义务为他们办理养老保 险。江之平等人一方面向学校所在地的劳动 监察部门提出投诉,一方面又向当地的劳动 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了仲裁申请。在劳动争 议仲裁委员会的调解下,学校和江之平等农 民工达成了调解协议,将江之平等6年来应 缴纳的保险费用一次性补偿给江之平等人, 双方以此解决了争议。 问题: 1、试结合本案例分析养老保险的广覆盖原 则?(3分)答:教材P175 2、养老保险的概念与特征是什么?(6分) 答:教材P171-172 3、我国企业职工选择哪一种养老保险责任承 担模式?(6分)答:责任分担型 案例分析:养老保险是要强制办理吗? 案例描述: 王晓于2003年6月受聘于一家私营企业,担 任会计工作。但是工作至今企业都没有给他 办理养老保险。王晓很担心,询问同事是否 办理了养老保险,大家也都表示企业没有给 自己办理。于是,王晓就代表该企业的其他 同事向老板提出了希望办理养老保险的要 求,但老板说,自己这里是私营企业,不像 国有企业,不承担办理养老保险、缴纳相关 费用的义务。同时老板还说,如果想上保险, 就自己去上,公司不管这件事。王晓听后很 疑惑。 问题: 1、需要强制城镇私营企业办理养老保险吗? 请说出理由(3分)答:实行强制办理养老 保险的单位由《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3条明确规定,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 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 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 业单位及其职工”。对于这些单位而言,有义 务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养老保险是强制 办理的,否则就要依照法律承担相应的责任。 同时,对于在这些企业工作的职工而言,他 们也有义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按照法律规 定的比例缴纳自己应当承担的那部分养老保 险费。 2、养老保险的概念与特征是什么?(6分) 答:教材P171-172 3、请说明养老保险设计中的权利义务相结合 原则(6分)答:教材P176 案例分析:他的医药费该不该报销? 案例描述: 潘强原系骏马橡胶鞋业公司(以下简称鞋业 公司)供销科科长。1985年6月因私自收受 回扣被鞋业公司免去科长职务,但仍留在供 销科任销售。1995年春节期间,潘强带着妻 儿前往上海探望父母,在此期间,潘强因急 性黄疸性肝炎住进医院,住院治疗18天后出 院,共花去医药费54785元人民币。潘强回 单位后,持病历、医药费发票等有关单据要 求鞋业公司予以报销,鞋业公司以经济困难 为由,告知潘强暂缓报销。同年12月,潘强 因累计旷工35天被鞋业公司除名。1996年1 月5日,潘强再次找到鞋业公司,要求鞋业 公司报销其在上海住院期间的医药费用,鞋 业公司以潘强看病并非在定点医院及其已被 除名为由,拒绝报销医药费用。在多方求助 无果的情况下,潘强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 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被诉人鞋业公司报销 医药费54785元人民币。 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细则修 正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问题: 1、如果你是仲裁委员会的法官,如何裁判? 请说出理由。(3分)答:市劳动争议仲裁委 员会受理后,立即组成仲裁庭进行审理,在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流程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流程 来源:作者:日期:2009-11-02 我来说两句(0条) 一、日常巡视检查工作流程 ( 一)在执行日常劳动保障监察任务时,必须有两名(或两名以上)劳动保障监察员共同进行。并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证件。 (二)告知用人单位检查的目的、内容、要求和方法。 (三)了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查阅有关资料(营业执照、员工花名册、职工就业登记、劳动用工登记、劳动合同书、工资表、劳动保障执法年审手册、社会保险登记证、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劳动管理规章制度、工作考勤表等),巡视劳动场所,调阅或复制相关的资料。 (四)现场检查和询问情况应由监察员制作笔录。笔录经核对后,由劳动保障监察员和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或劳资人员双方签名或盖章(如询问对象是企业其他人员,笔录应由当事人签名或按手印)。 (五)在对用人单位检查时,如法定代表人或劳资人员不在现场,无法当场了解有关情况的,监察人员应当对用人单位发出《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约定核对有关资料的内容、时间、地点和人员,并做好笔录。 (六)检查发现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应当调查取证,凡复印件证据材料应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被检查单位印章。调查结束后,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及时向支队长汇报调查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经支队长批准后,向用人单位发出《责令改正决定书》,告知用人单位申辩权利,并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拒不签名或盖章的,应注明拒签情况,并应有证明人签名。 (七)对于违法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需要当场罚款(个人在五十元以下、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一千元以下)或者处以警告行政处罚的,可按《行政处罚法》的有关条款执行。 (八)劳动保障监察员向用人单位发出《责令改正决定书》后应跟踪监督其整改,并要求用人单位将整改结果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报告。 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案件流程 1、案件来源 (1)主动监察:指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用人单位的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年度检查。在主动监察中对违法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符合《行政处罚法》有关“简易程序”规定的案件,可以实施当场处罚。当场处罚案件须在二个工作日内报所属机关登记备案。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总结以及工作安排-领导讲话模板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总结以及工作安排 二○○八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总结及二○○九年工作安排 一年来,我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在局党组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怀指导下,按照我局及省厅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结合全年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 能作用,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查处各类违反劳动法案件为突破口,积极工作,奋发进取,在各职能部门和各业务科室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经过全体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现将20xx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二○○八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开展情况 (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重点开展社会保险费扩面征缴监察活动,全市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紧紧围绕“两个确保”这一全局性的中心工作,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大力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执法活动,督促用人单位补交社 会保险费20xx多万元,督促300多户用人单位参保,为确保全市离退休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社会大局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专项检查工作力度,努力遏制严重劳动违法行为 (1)20xx年为使农民工拿到工资及时返乡,我们开展了针对拖欠农民工 工资举报案件的专项监察工作,并实行了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24小时值班和 清理拖欠日报告制度。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中,全市受理举报“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862件,追回被拖欠的工资600余万元,补发经济补偿金3万元,涉及农民工1万余人,补签劳动合同3000份。由于制度健全工作到位,措施得力,在此期间全市没有发生一起农民工滞留当地或越级上访事件。 (2)今年6-7月份,根据省9部门的统一部署,开展了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检查活动。此次大检查涉及面之广,检查内容之全面,工作力度之大,是以前的专项检查无法相比的,取得的成效也是非常显着的。为使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我市从各级公安、工会、建设、工商、监察、安监等部门及各新闻媒体抽调了近100人,成立了专项行动监督检查组、举报案件专查组、新闻舆论宣传报道组等三个专门的工作小组。此次大检查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600余户,涉及劳动者7000余人。查处非法职介3家,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83份,补签劳动合同3000份,清理拖欠劳动者工资万元,较好地维护了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3)开展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情况执法检查。全市

劳动监察案例

案例1: 企业不得无故拖欠职工工资 【案由】2008年8月2日,正值北京举办奥运会期间。蒲县某砖厂25名农民工向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投诉称:所在企业拖欠其4个月的工资,多次找负责人讨要工资,但该负责人以售砖款不能及时收回为由,一直推托,不予发放工资。接到投诉后,我们立即对该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该企业拖欠29名农民工5-8份月工资共计9.4万元,农民工反映情况属实。但是,该企业确实是因为售砖款未能及时收回,且欠款单位多是建筑工程项目,资金款项不能及时到位,导致砖厂资金周转困难,不能按时发放工资。 【分析】《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其中第(一)项为“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第四项对“无故拖欠”作了明确解释,“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⑴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⑵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本案中,该砖厂以售砖款不能及时收回为由拖欠职工工资,即便企业在生产经营困难,但拖欠工资时间已达4个月,显然违反了上述规定。 【处理】在蒲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对蒲县太明砖厂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15日内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9.4万元和相应的补偿金,在监察员的宣传法律、法规规定后,该砖厂负责人认识到了欠薪后果的严重性,同意了在限定期限内支付所欠农民工工资及加付补偿金。从而规范了企业的工资支付行为,有效地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奥运期间的社会稳定。

劳动监察试题

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考试试题 单位: 姓名: 得分: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和劳动关系的性质,下列哪一项纠纷属于劳动争议( ) A.某私营企业职工张某与某地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机关因工伤认定结论而发生的争议 B.进城务工的农民黄某与其雇主某个体户之间因支付工资报酬发生的争议 C.某国有企业退休职工王某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因退休费用的发放而发生的争议 D.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职工李某是该公司的股东之一,因股息分配与该公司发生的争议 2..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的有关规定执行。 A.用人单位注册地 B.劳动合同履行地 C.其它

3.陈某于2000年4月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2000年7月,陈某出国留学的签证得到批准,遂想解除与房地产公司的劳动合同。陈某应采取下列哪种做法( ) A.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B.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C,应当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D.应当提前7天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4.赵某与甲厂签订了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严重失职,发生生产事故,给甲厂造成重大损失,本人也受伤住院(未致残)。甲厂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解除和赵某签订的劳动合同( ) A.试用期满后 B.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赵某 C.规定的医疗期满后 D.劳动部门同意后

5.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个工作日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个工作日。 A. 30 30 B. 30 60 C. 60 30 D. 60 60 6.乙公司在曹嘉与甲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许诺给曹嘉更高的报酬,与曹嘉签订了劳动合同,给甲公司造成了近两万元的经济损失,乙公司对此应承担何种责任( ) A.行政责任 B.说服曹嘉回甲公司工作的责任 C.解除与曹嘉签订的合同的责任 D.连带赔偿责任 7.技工小张与某模具生产企业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小张的技术落后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并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其所在企业决定解除与小张签订的劳动合同。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该用人企业应提前多长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小张(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经验交流材料前进中的x盟劳动保障监察大 队 x盟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自XX年3月份机构分设,7月份正式开展工作以来,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队员的共同努力下,以“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全盟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以及“三优”文明窗口工作标准严格要求,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和作用,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为促进锡市地区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贡献。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摸索出一些经验与大家共同交流,以便取长补短,促进我盟劳动保障监察事业的蓬勃发展。一、基本情况大队编制为8人,为加强队伍建设,我局通过考试录用,公开选拔了2人充实到大队;现大队实有7人,全为大专以上学历,其中中~员4人。队长、副队长各1名,设综合内勤、案件受理、市场监察三部分,分别由专人负责。二、自身建设情况(一)装备了相应的办案工具。经过多方努力,购置了一辆劳动保障监察专用车,三辆摩托车和微机等,极大地方便了工作的开展。(二)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在对xx地区各类用工单位进行详细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台帐记录,将各用工单位基本情况和劳动力市场基础性数据输入微机,实行分类管理。(三)完善工作制度。在编制《x盟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制度汇编》的基础上,结合新修订的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文书和档案文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文书档案管理,做到档案完整、规范,存放有 序。(四)加强学习。以每周集中学习两次为主,业余自学为辅,积极开展读书读报活动,建立起浓郁的学习氛围,进一步增进全体监察员对业务法律法规和对劳动保障整体工作的全面了解,提高监察员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五)加强宣传。采取边监察边宣传的方式,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方式进行宣传。截至目前,作行风热线广播2次,电视台报道7次,盟级以上报纸刊登宣传文章5篇,盟级报纸刊登宣传文章18次,系统内部发送简报28期。由于工作突出,盟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被评为局机关XX 、~年度先进集体。为了有效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树立全心全意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服务的良好形象,我们一直以“优质服务、优良作

劳动保障监察时效问题分析.pdf

劳动保障监察是我国劳动关系调整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有重要意义。在我国经济社会转型的背景下,劳动关系矛盾愈加突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面临着更多挑战。近些年,劳动者以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行政不作为为名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不断出现,主要是由于劳动保障监察时效问题造成的。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保障监察由于法律法规中追究时效的规定,对部分劳动者的诉求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极有可能引起劳动者的异议。近些年,劳动保障监察时效问题引起了多位学者和实务参与者的关注与讨论。曹旭红等(2006)在分析我国劳动监察制度时,提出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中对劳动监察立案时效规定不明,从法律条文来看劳动保障监察立案受理的时效应该只能适用于涉及劳动行政处罚的案件,对于劳动行政处理的案件是不能适用的;而且存在劳动监察的处理期限规定不完善,法律中未明确规定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是否能中止或者时效能否重新计算的问题。孙会和张志宏等(2010)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时效争议案例分析,提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行使的是国家行政权力,其时效的性质属于行政程序法范畴,目前《行政处罚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并无时效中断规定,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两年时效应为固定不变的时效,不因劳动者向企业主张权利、劳动者向包括劳动仲裁、人民法院等部门主张权利而中断,也不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而中止。于鲲和杨永忠等(2015)认为劳动者若因劳动关系不明确或投诉时劳动争议尚未结束等原因先撤回投诉的,则当劳动者在劳动争议仲裁或法院作出生效裁决后再次提出投诉时,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应当受理,即在一定情形下可适用时效中断。夏小伟等(2017)作为一名劳动保障监察员,结合自己办理的四个典型案例提出对社会保险费追缴设置追究时效是基于现实成本的考量,同时符合对违法行为纠正的通行做法,因而社会保险费追缴应当适用劳动监察两年时效。栾居沪等(2017)则认为劳动保障监察时效仅适用于行政处罚,并不适用于劳动保障监察的其他行政行为,因此,不能涵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强制要求补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社会保险费追缴不适用劳动监察时效。汪烨琼等(2017)提出在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均有关于中止诉讼的规定,劳动监察在处理案件过程中遇到由于调查人不配合,或者核心证据事实正在其他部门处理过程中等问题,应当酌情考虑引入案件中止。综上所述学术界和实务界对劳动保障监察时效的争论主要有两点,一是劳动保障监察两年时效的适用范围,即社会保险费追缴等其他劳动保障行政行为是否应适用两年时效。二是劳动保障监察时效是否应当考虑中止中断时效情况。由于存在这些争论,在劳动监察中遇到这类问题时,缺乏相应的依据和具体标准,给劳动监察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不利于提高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执法水平和效能,同时容易造成劳动者投诉其行政不作为。 一、劳动保障监察时效性具体规定 目前我国专门规定劳动保障监察的法律法规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根据2004年11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查处企业违法行为存在两年时效,时效起算点是“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和“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由国务院颁布,属于行政法规,立法层次低影响了劳动保障监察的效力权威。受限于行政处罚法两年规定,很多案件在适用时效中以绝对固定的两年为准。 二、具体案例分析-由于劳动保障监察时效性产生的争议 案例一:2010年3月,车某向朝阳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公司没有为他缴纳2005年10月到2006年4月的社会保险费,未足额缴纳2006年5月到2008年2月的社会保险费。朝阳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以投诉事项已经超过2年时效为由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车某不服该决定,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行政复议。复议结果维持了该决议,车某随后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判定依法予以维持。这类案例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日常工作中经常会遇到,在实际处理中,也都如案例中一样选择不予立案,但是对于权利受到侵害的劳动者而言其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的保护。案例二 :2013年1月,杜某向山东省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公司为其补缴2009年6月至2010年5月的社会保险费。经查杜某在2011年5月申请劳动仲裁,因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先后向区人民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书,判定杜某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时间为2009年6月至2010年5月。杜某提出曾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过在职期间企业未缴纳社会保险费,但未正式立案。最终监察总队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依法下达不予受理投诉决定书,告知投诉人已超过2年的投诉期限,不予受理。杜某不服申请了行政复议,最终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维持原决定。此案例中的劳动者是由于确认劳动关系的需要,而未能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立案,最终虽然劳动关系确认事实,但是也无法通过法律途径和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分析上述两个由于劳动保障监察时效性产生的案例,在我国劳动关系领域,一直处于资强劳弱的格局,因此国家制定《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法律以平衡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权益。劳动保障监察在整体劳动关系调整机制中扮演着监督者的角色,以国家公权力扶持劳动者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从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来说,劳动保障监察是以国家力量为劳动者建立了一道保障机制,通过监督检查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规范企业用工,的确发挥着保护劳动者的作用。然而,由于时效问题,对于企业违法行为无法进行惩处,使得劳动保障监察无法充分发挥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职能。从国家整体治理目标来说,在追求经济发展的同时,社会的稳定以及民生民权的改善也不容忽视。目前,社保缴纳问题也属于劳动保障监察的监管范围,如果以时效问题不处理企业欠缴问题,不仅侵害劳动者权益,而且直接削弱社会保险基金支撑能力,加重了国家财政负担,影响

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先进集体典型材料-最新精选范文

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先进集体典型材料 在浩瀚的x大草原上,有一支默默无闻的队伍:他们时刻以维护广大劳动者和用工单位合法权益为神圣天职,把维护发展、稳定大局当做第一要务,为广大劳动者和用工单位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严厉打击各类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是广大劳动者心目中劳动权益的“保护神”,他们就是被誉为x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排头兵”、“推进器”的——x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x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自XX年3月机构分设以来,在盟委、行署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全体队员的共同努力下,以“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地方经济建设为中心,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和作用,创新工作思路,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查字典范文网更多资料健全工作机制;为促进当地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贡献。在短短的三年间: 在全区率先实行了abcd劳动用工年检分类管理; 率先实施了首席监察员制度; 率先推行建立了劳动用工单位劳动保障诚信档案; 率先实行了主动上门到用工单位开展劳动用工年检工作; XX年、~年,连续两年被局机关授予“先进科室”称号; 支队的墙上挂满了群众送来各式各样的锦旗,由于地方小,十几面鲜红的锦旗撂在一起,成了一面厚厚的“锦旗墙”;支队队长

xxx同志在~年全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学习牛玉儒、做好干部、贴心人”活动中被中共x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每一项成绩都凝聚着全体队员辛勤的汗水和无私奉献,推动x劳动保障监察各项工作始终走在自治区先进行列。 一、从严治队依法行政营建和谐稳定劳动用工环境 x地处内蒙古自治区中部,人口近百万,近年来,随着地方经济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城镇化、围封转移战略的实施,外来务工人员、城镇新增劳动力、再就业人员、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向城镇二三产业转移人员逐年增多,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关系越来越趋于复杂化、多元化,对执法素质和监察方式也提出了更高要求。“执法先治队,治队务从严”,x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以“严”为本,突出抓队员能力的培养和素质的提高,以“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严格执法,坚决维护劳动法的统一性和严肃性,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㈠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劳动保障监察管理权执法。坚决执行《劳动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证落实到位;对违反劳动法、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坚决抵制、纠正,并全面清理;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以切实维护劳动法的严肃公正性。三年来共向()家违规单位下达行政改正指令书()份,对()家严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对违法侵权行为起到了有力的打击和震慑作用。 ㈡深入学习贯彻《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坚持“内外

劳动保障监察查处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情况调查报告

劳动保障监察查处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情况调查报告 劳动保障监察查处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情况调查报告 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加大,城镇经济不断发展,大量的农民从农村转移到城市,成为城市建设的生力军。农民工群体为中国城镇化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不可否认现阶段我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障缺乏,特别是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问题较为突出。建筑行业(含交通道路建设)的从业人员绝大部分是农民工,解决好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问题是关系农民工切身利益、关系社会稳定、关系社会城镇化发展、关系社会经济长远发展的问题。为了进一步了解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问题,近日,笔者针对我市市本级20**年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投诉、受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探究,形成了如下报告: 一、基本情况 据统计,20**年市本级人社部门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42件,清欠农民工工资1557万元,涉及农民工1680人。处置欠薪群体性事件18件,涉及农民工1239人。 二、基本特点 (一)拖欠工资主体主要集中在建筑业 从市本级投诉人的从业行业看,建筑业投诉涉及1520人,占投诉涉及总人数的90.48%。建筑业以体力劳动为主,行业进入的门槛低,适合于文化程度偏低的青壮年农民工,这个行业也是拖欠农民工工资最严重、最普遍的行业。 (二)投诉涉及人员劳动合同覆盖率低 20**年,**市本级接到投诉的涉及人员基本上都没有具体的劳动合同,没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发生劳务争议时很难提供必要的依据作为工资发放的依据。 (三)群体性案件发生的比例较高 在市本级受理的被拖欠工资的案件中,群体性的欠薪案件发生比例较高,20**年共立案42件,造成群体性事件的有18件,占所处理案件总数的42.86%。建筑行业农民工,以乡土地缘为纽带形成各个作业班组,一旦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乡土人情往往会使得他们趋向于走在一起,共同讨薪。极个别人员采取堵路、泼汽油、到政府部门游行等极端方式讨薪,从而酿成群体性事件。群体性案件容易导致社会矛盾和暴力冲突,是造成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三、产生原因 (一)农民工维权意识不强。农民工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不少人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由于农民工求职心切,在受雇用时不知道要与老板签订书面的合同,常常仅是以口头形式和老板约定相关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农民工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据,在法理上很难取得有利对待。 (二)建设单位(业主)、施工单位的资金链出现问题。20**年受银行信贷政策调整及国家限制购房政策的影响,部分建设单位和企业融资困难,流动性资金不足,直接导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 (三)建筑工程项目层层转包、违法发包情况严重,个人承包者无能力支付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建筑工程应当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并要求企业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目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一般都是以包代管,将工程劳务发包给包工头,一个工程项目经过3-5

2011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要点

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劳动保障 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国家人社部《关于做好2011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省人社厅《2011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要点》有关要求,现将《2011年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2011年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要点 2011年,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要紧密围绕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提出的工作目标,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加大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方面的监察执法力度,进一步完善监察制度,加强基层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增强预防和查处违法行为的能力,确保2011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目标的圆满完成。重点做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充分认清形势,增强劳动保障监察责任感 当前,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进入快速发展新阶段,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劳动保障监察肩负的职责更为重大、任务更为繁重。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将不利于安定团结的因素消灭于萌芽状态,需要我们转变社会管理方式,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建设服务型政府理念的提出,需要我们转变执法观念,将执法检查转变为提供法律法规服务,强化在执法过程中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法律法规的教育与宣传;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需要我们树立全局意识和大局观念,更加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对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仲裁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机构部门的职责划分,更加深化多部门联合执法的综合治理机制;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既是我们解决执法队伍、执法装备、机构编制等突出问题的新机遇,更是基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队伍脱胎换骨的大变革。

劳动保障监察办案程序规则

劳动保障监察办案程序规则 为进一步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办案程序,及时依法查处劳动保障监察违法案件,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树立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廉洁、公正执法的社会形象,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一、受理 (一)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对因同一事由引起的集体投诉,投诉人可推荐代表投诉。 (二)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当场制作笔录,并交由投诉人签字。 (三)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发生在两年内的; 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所造成的; 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管辖。(四)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超过2年的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投诉人。超过2年期限的计算,自违法行为

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五)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但不属于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管辖的投诉,应当告知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提出。 (六)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设立举报投诉接待室,公布办公地址、电话、传真、信箱和电子邮址等,指派专人负责接待、登记、受理举报投诉案件。举报投诉设立台帐登记制度。 二、立案 (一)立案应依法严格审查投诉人应提交的相关材料: 1、投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投诉人与被投诉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3、投诉人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事实; 4、投诉人的请求事项; 5、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对应提交材料不足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告知投诉人补正投诉材料。(二)立案应严格履行法定手续,制定案卷,填写《立案审批表》。《立案审批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案由及案件来源(即检查中发现、举报、投诉、书面审查、移送、交办等); 2、当事人基本情况; 3、案情简介:违法行为发生的地点、时间; 4、立案法律依据; 5、监察人员的意见;

劳动保障监察科室职责设置

支队各科室工作职责设置方案 意见稿 一、办公室 办公室总的工作要求是: 当好参谋,办好事情,搞好服务,加强综合协调,确保支队各项工作运转顺畅。 办公室职责大致包括: 参谋职责、承办职责、管理职责、协调职责、后勤保障职责。 具体职责有: 1.组织和参与各种调查研究,提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进行决策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及时向领导反馈,协助领导实施科学的宏观决策和有效的指挥,保证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的圆满完成; 2.完成支队长办公会及支队领导交办事项的落实,掌控支队工作的进展情况; 3.负责局OA、支队OA联络和文书收发、登记、归档工作; 4.系统支队各科关系; 5.负责支队综合性材料的撰写组织工作; 6.制定车辆、被装的配备计划及采购、发放与管理;负责申报业务经费和其他专项拨款并监督、管理使用情况;编

制和管理经费预决算,负责对预算外收入和罚没款、物的稽查、审核,负责基本建设计划、报建和审批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及后勤行政管理和支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工作; 7.负责支队会议、会务、访接待工作; 8.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劳监科(1、2、3、4科) 劳监科总的工作要求是: 文明执法,热情服务,高效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劳监科职责大致包括: 宣传职责,监督检查职责,调查取证职责。 具体职责包括: 1.负责用人单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工作,并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2.负责对重大和难点案件的查处,负责对重点行业、重点部门的监督检查; 3.负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的日常巡查工作,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 4.负责监察用人单位制定内部规章制度的情况; 5.负责监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 6.负责监察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7.负责监察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题库(选择题、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

准备在充分,还是建议带上课本的好(A )A .具有劳动合同的约束力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C ) o C.劳动20.地方总工会(C )。C.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保障监察活动 数字,字母 I21. 地方总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42.根据《劳动法》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 1. 19世纪初期颁布的劳动法规是以(C)的形2 2. 订立集体合同(A)A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定,劳动行政部门设置(C )O C.劳动监察机构 式出现的。C.工厂立法23. 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定期45.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 2. (B )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健康检查费用由(A )o A.用人单位承担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A )o 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24.对担任营级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按照计划分 A. 1个月 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B.县配工作,但军龄的年限要求是(C ) O C. 20年46.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 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25. 对于社会保障法所调整的社会保障关系可例》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 3. 1802年,英国政府通过的〈〈学徒健康与道以用不同的标准做出多种分类。以下选项中不属形之一是(D )o D.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德法》规定,禁止纺织工厂使用(A )o A. 9岁于以社会保障行为为标准分类的是(D )。D.社用人单位 以下学徒会保险关系47.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产前 4. 19世纪初期颁布的劳动法规出现的形式26. 对于社会保障法所调整的社会保障关系可休假一般为(C )天。C. 15 (工厂立 法。) 以用不同的标准做出多种分类。以下选项中属于48.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 5. 2006年修改的《义务教育法》规定,应当以社会保障行为为标准分类的是(B ) o B.社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 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年龄是(A )A . 6周岁会保障基金运营关系年)以上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50.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按照规定参加 6. 不得安排哺乳未满(B )婴儿的女职工延28.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 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B. 12个月业、事业单位工作满(A )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义务满(A ),且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 7.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和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即可领 国家规定的(C)的工作C.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受规定的探望配偶的待遇o A. 1年取失业保险金。A. 1年 8. 不属于城市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29. 非全日制用工的计酬方式主要是(B )o 16. 工伤保险赔偿应当遵循的原则是(B )o B.无部收入的是(D ) O D.抚恤金B.按小时计酬过错责任原则 31.负有对职工广泛开展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义51. 根据〈〈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的规定,未9. 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务的主体是(A )o A.用人单位成年工人须持证上岗,其证是指(A )O A.未成 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交通工具享受减收正常票价32.负责综合管理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和监督监年工登记证 )C . 50%的优待察工作的部门是(B )o B.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52. 根据法律规定,不可以招收未满16周岁未 10 .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理局成年人的单位是(B )o B.边远地区企业)缴纳失业保险费。A. 1% 53.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较大死亡事故从死亡 11 .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33. 个体劳动合同的劳动标准和劳动条件人数上看是指(B)o B. 3人以上10人以下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B )o B.不能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54.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特别重大死亡事故从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34.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集中使用死亡人数上看是指(D )o D. 30人以上 活物质帮助的权利o 残疾人的用人单位中从事全日制工作的残疾人职55.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一般死亡事故从死亡12. 从2006年1月1日起,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工,应当占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D )以上。人数上看是指(3人以下) 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 D. 25% 57.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重大死亡事故从死亡人账户,其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35. 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人数上看是指(C ))C. 10人以上30人以下 为(B ) o B. 8% 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58.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 13. 从教育目的角度看,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相总数的(B )o B. 1.5%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C )o C. 3年 比,普通教育的特点是(基础性)36.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59.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 14 . 从社会法的角度来看,社会优抚法属于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A ) o A.患职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o C.社会法范畴业病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 15 . 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38.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 (B )o B. 2 年我国目前实行的是(A )A.职工每日工作8小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 17 . 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预先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或者医疗费用的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法院(A、不予受理) 18. 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时,每周工作40小时有效期延期(C )o C. 3年 40.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的限制,需要实行不定时 工作制的,职工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 小时 o ) 60.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的规定》,已婚 职工探望父母,间隔一定年限,给予探亲假一次, 具体的间隔年限是(A )o A. 4年 61.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退休后按月发 的具有劳动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41. 根据《劳动法》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给基本养老金的条件是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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