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

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19)1645号,以下称《指导意见》)、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称《实施方案》)和市《市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称《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3年9月底,全面摸清我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家底,编制管护责任清单。

到2023年10月底,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板块依据职能和权限,分别制定本行业、本区域农村公共设施管护实施方案或配套制度,编制行业、区域管护责任具体清单。

到2025年,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机制基本建立,管护主体和责任明晰,管护标准和规范健全,管护经费保障落实,管护水平和质量显著提升。力争推进全区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体制改革。

到2028年,权责明确、主体多元、保障有力的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健全,力争在全市率先实现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

到2030年,全区农村各类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建立健全并管

护到位。

二、重点任务

(一)分工职责

1.区人民政府履行统筹、督促、考核等职责,各板块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建立健全管护责任制度及出台有关补偿、购买服务等支持政策创造有利条件。2023年9月底前,参照《市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清单》,制定完成我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清单,明确设施类别、设施名称、管护内容和主要责任单位、监督单位。2025年6月底前,参照试点经验(江阴、宜兴),因地制宜,制定完成对管护准经营性设施的运营企业给予合理补偿,对管护经营性设施运营企业的支持政策,以及各类企业、专业机构从事运营管护的鼓励政策。

2.区行业主管部门对照自身职能,履行农村公共服务、水利、道路、绿化等非经营性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牵头或实施责任及指导监督责任。2023年10月底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主动做好与上级部门的对接,认真摸清各自领域内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的基本情况,根据省、市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本领域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制度、标准和规范,制定有关补偿、购买服务等行业支持政策,编制本领域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具体清单,明确管护目标、质量要求、管护方法、操作规程及应急保障机制等,完成本部门系统培训,强化落实对各板块和运营企业的指导、监督管理。(区委宣传部(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体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应急

局、供电服务中心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3.各板块履行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属地管理职责,具体履行农村公共服务、水利、道路、绿化等非经营性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责任。2023年10月底前,根据区级及各行业管护制度和清单,制定本区域内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制度和详细清单。(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4.村级组织对所属公共基础设施承担管护责任,承担接受政府补助、社会捐助等兴建的产权归村级组织所有的村内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责任。有条件的可以探索建立村级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使用者管理协会,对于应由村级组织承担管护责任的公共基础设施,可采用“门前三包”、党员责任区、文明户评选等形式,引导农民参与管护;也可委托村民、农民合作社或者社会力量等代管,村级组织要承担监督责任。运营企业、地方政府或村级组织要按照权属关系管护经营收益不足以弥补建设和运营成本的准经营性设施。运营企业要进一步控制成本、提高效益,也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管护经营收益可以弥补建设和运营成本的经营性设施。(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行业主管部门,村级组织依据权限分工负责)

5.供水、电力、燃气、通信、邮政等设施运营企业应落实各级政府政策方案制度以及普遍服务要求,按照行业标准和规范,全面加强对所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自觉接受政府、村级组织和村民监督,确保所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稳定运行。学校(包括幼儿园)、乡镇医院(包括卫生院及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养老院(包括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社区综合服务等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单位要做好所属

设施管护,建立制度、责任到人。(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配套制度

1.建立健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产权管理制度。2023年9月底前,各板块和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产权管理制度,按照明确主体、明晰权责、落实责任原则,科学推动各类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确权登记颁证,形成以各板块为单位清晰明确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产权台账,按产权归属落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由财政资金投入建设的,产权归承担项目实施责任的所在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所有;明确划归村级组织或由村级组织通过自主筹资筹劳以及接受政府补助、社会捐助等兴建的,产权归村级组织所有。由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的电力、燃气、通信、邮政等经营性公共基础设施,产权归投资主体所有。确权登记颁证成果要纳入区级相关信息平台,实行信息化、动态化管理。(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建立健全设施建设与管护机制同步落实制度。各板块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布局建设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时,要通盘考虑设施建设和运营维护,在项目规划设计阶段要明确设施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方式、管护经费来源等,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资产交付手续。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明确工程管护主体,拟定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保障工程在设计使用期限内正常运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行业主管

部门负责)

3.建立健全市场化专业化管护制度。2023年10月底前,结合实际,制定出台鼓励社会资本和专业化企业有序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的政策措施,将从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的社会主体统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范围(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按照相关政策执行),保障管护主体合理收益。对于农村公路、供水、垃圾污水处理等设施,可探索通过出让冠名权、广告权等方式,引入专业化企业进行管护(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由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负责维护);2025年6月底前,参照试点经验,因地制宜,制定完成对管护准经营性设施的运营企业给予合理补偿,对管护经营性设施运营企业的支持以及各类企业、专业机构从事运营管护的鼓励政策,全面推进实现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相关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4.健全完善使用者付费制度。正确处理好使用者合理付费与增加农民支出的关系,逐步完善农村准经营性、经营性基础设施收费制度。逐步理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产品、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充分考虑成本变化、农户承受能力、政府财政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和调整价格水平,逐步实现城乡同网同质同价。具备条件的,促进价格由市场形成。(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5.建立设施管护与乡村振兴衔接制度。要加大对经济薄弱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的补助力度,鼓励村级组织设立公益性管护岗位,优先从经济困难户中聘请管护员,负责村属公共基础设施日常巡查、小修、保洁等管护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局、

区财政局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领导小组,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联合统筹推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委。通过加强工作协调督导,制定考核方案,建立考核激励等机制,将全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工作纳入区级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全面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板块、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分别成立本区域或本条线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领导小组,明确牵头单位,加强工作横向纵向的协调沟通,确保各项管护政策落到实处,切实提高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水平。

(二)加快落实推动

各板块应充分认识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对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意义,把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构建既适应本地发展需求,又符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抓紧制定计划方案,根据上级制度文件,制定本领域标准、规范、清单和配套措施,确定路线图和时间表,加强跟踪督促指导,不断提升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专业化水平。(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Ξ)加强资金保障

区、镇(街道)两级政府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应依据管护责任、规模和标准,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的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制度,将应由政

府承担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费用纳入本级、本部门财政预算,加快建立政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对集体经济薄弱、筹措资金困难的行政村(社区),适当予以补助。根据国家规定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结合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加大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的投入力度。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后,应将一定比例入市收益用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鼓励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提取村级组织公益金和开展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灾毁保险等方式,拓宽管护经费来源渠道,加大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的投入力度。(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金融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大监督考核

将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资金绩效管理,将建设管护主体和使用者履约情况纳入信用管理体系,对严重失信行为的责任主体,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护清单所列事项适时开展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检查督导,确保各项措施平稳有效落地落实,保障农村公共基础设施长效运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及各行业主管部门按各自职责负责)

(五)强化宣传引导

各板块及行业主管部门要在每个行政村开展政策解读和宣传,让广大农民了解和接受“村级公益事业需村民共同出力出费”、“自己的家园自己建设自己管护”等道理,同时,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

进一步加强宣传,通过让农民群众说身边的事、讲自己美好家园的故事等形式,提升广大农村群众的认识和接受程度,引导社会各类主体积极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全面提升管护水平和质量,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附件:市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清单

附件

市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清单

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一、背景和目标 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公路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存在不足,导致了公路维护保养不到位、资金管理混乱、责任不明确等问题,影响了农村交通的畅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因此,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成为当务之急。 本次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一套科学、规范、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提高农村公路的维护保养水平,确保农村公路的安全运行,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交通基础设施保障。 二、改革内容和措施 1. 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成立农村公路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管理、养护等工作。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和职能部门,明确责任分工和权责边界,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 完善资金管理机制。建立农村公路维护养护资金的专项管理机制,确保资金使用规范、科学、透明。通过制定明确的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资金流向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计,杜绝资金的浪费和挪用现象。 3. 建立农村公路养护标准体系。制定农村公路养护技术标准,

确保公路维护保养工作的科学性和标准化。加强对养护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技术水平和专业素质,确保公路维护保养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4. 推进农村公路信息化建设。建立农村公路信息化平台,实现公路信息的集中管理和统一调度。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对公路运行状况的监测和预警能力,及时发现和解决公路存在的问题,从而提高公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5. 加强农村公路养护人员队伍建设。加大对农村公路养护人员队伍的培训和引进力度,提高其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建立一套合理的薪酬制度和激励机制,提高养护人员的薪资待遇,增强其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意识。 三、实施保障 1. 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加大财政投入,增加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资金来源,确保改革的顺利实施。政府要加强对农村公路改革的领导和组织,落实改革相关政策,提供政策支持和技术指导。 2. 提高农民参与程度。通过各种形式,动员广大农民积极参与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和引导,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确保农村公路的可持续发展。 3. 加强监督和评估。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对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同

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 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19)1645号,以下称《指导意见》)、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称《实施方案》)和市《市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称《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3年9月底,全面摸清我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家底,编制管护责任清单。 到2023年10月底,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板块依据职能和权限,分别制定本行业、本区域农村公共设施管护实施方案或配套制度,编制行业、区域管护责任具体清单。 到2025年,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机制基本建立,管护主体和责任明晰,管护标准和规范健全,管护经费保障落实,管护水平和质量显著提升。力争推进全区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体制改革。 到2028年,权责明确、主体多元、保障有力的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健全,力争在全市率先实现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 到2030年,全区农村各类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建立健全并管

护到位。 二、重点任务 (一)分工职责 1.区人民政府履行统筹、督促、考核等职责,各板块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建立健全管护责任制度及出台有关补偿、购买服务等支持政策创造有利条件。2023年9月底前,参照《市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清单》,制定完成我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清单,明确设施类别、设施名称、管护内容和主要责任单位、监督单位。2025年6月底前,参照试点经验(江阴、宜兴),因地制宜,制定完成对管护准经营性设施的运营企业给予合理补偿,对管护经营性设施运营企业的支持政策,以及各类企业、专业机构从事运营管护的鼓励政策。 2.区行业主管部门对照自身职能,履行农村公共服务、水利、道路、绿化等非经营性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牵头或实施责任及指导监督责任。2023年10月底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主动做好与上级部门的对接,认真摸清各自领域内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的基本情况,根据省、市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本领域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制度、标准和规范,制定有关补偿、购买服务等行业支持政策,编制本领域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具体清单,明确管护目标、质量要求、管护方法、操作规程及应急保障机制等,完成本部门系统培训,强化落实对各板块和运营企业的指导、监督管理。(区委宣传部(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体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应急

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农村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加强农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解决落实好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问题,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指导思想,认真落实 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示范点建设工作涵盖了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项目、农业生产服务类项目、农村生活服务类项目、农村社会管理类项目的运行维护等内容。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建管并举、重在管理”的原则,加大资金投入,重点支持农村公共服务项目运行维护,着力解决村内最急需、群众最急盼、受益最直接的突出问题,是围绕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要求,是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充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要求,明确村级公共服务管护队伍建设和管护制度建设,切实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进一步改善农村的村容村貌,全面实现小康目标。 二、工作开展基本要求 (一)突出重点维护建设。鉴于目前补助资金较少,运维项目除重点支持村内道路、桥涵、水利设施的日常管护外,要重点关注推进农村社会管理创新、丰富村民精神文化生活、美化整治村内环境等三个方面,各村围绕本村村民最关心、最急需解决的事情,优先实施,集中解决群众的出行难、饮水难、生活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维护机制,保障基础设施持续优质为群众服务。 (二)整体推进,项目决策实行“三步分量法”。各村根据村情和现有基础,由“村两委”干部和村、社议事会成员开展入户调查,采取“一户一票”量分,征求群众对项目的建议;村委会汇总入户调查情况,确定项目建议,群众充分讨论,采取“百分制”量分,按照打分情况确定拟实施项目;召开村民会议,审议项目实施草案,采取“一人一票”量分,确定项目实施方案。 (三)优化项目实施。一是购买专业服务。对专业技术性较强或者能够由社会组织提供的运维项目,必须全部采取公开竞争的方式择优确定服务队伍(人员),确保服务质量,坚决防止暗箱操作。二是照顾弱势群体。对技术含量低、操作简单的运维项目,要差别化选择运维人员,优先利用农村富余劳动力,特别要重点照顾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和残疾人,以及贫困户、低保户。 (四)坚持村民做主、民主管理。按照“村内事、村民议、村民定”的原则,公共服务维护项目须经过民主议事程序确定,积极推行村务公开、政务公开,增强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的透明度,村内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的项目,须经民主议事程序确定,实行大家事、大家议、大家定、大家管。 三、运维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一)严格公示。坚持运行维护项目资金公示制,年度资金规模、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议定内容、资金使用结果严格按要求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坚持资金整合。充分发挥运维资金的主平台作用,把各部门已经安排

XX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XX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了规范和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巩固村庄整治建设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发展,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为目标,在全面补齐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短板的同时,构建符合XX实际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系,奋力谱写全面建设幸福XX新篇章。 (二)基本原则 1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立足解决当前公共基础设施责任不明、粗放管理、管护缺失、无钱管理等突出问题,发挥现有设施设备应有效益,着眼于乡村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在实现农村繁荣稳定的大局中全盘谋划,整体推进。 2.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在强化政府责任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

作用,引入竞争机制,鼓励社会各类主体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 3.明确主体、落实责任。按产权归属落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统筹考虑政府事权、资金来源、收益群体等因素,合理确定管护主体,保障管护经费。 4.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本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不同类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特点,科学制定管护标准和规范,合理选择管护模式,有序推进管护体制改革。 5.建管并重、协同推进。按照“建管一体”的要求,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统一谋划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管护,建立健全有利于长期发挥效益的机制体制。 (三)主要目标 建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落实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高标准农田、公路、农村水利工程设施、扶贫资产、农村供水等公共设施建后管护工作,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到2025年,做到管护主体和责任明晰,管护标准和规范健全,管护经费保障落实,实现全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一体化管护。 二、运作方式 采用公开向社会购买优质服务的形式,根据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规定,公开、公平、公正选定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运营公司。鉴于管护工作的特殊性,将市场化运作期限暂定为10年。管护经费根据每年

镇推进村庄公共基础设施和环境综合管护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镇推进村庄公共基础设施和环境综合管护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村庄公共基础设施和环境综合管护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一、背景 为了推进农村发展,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管护,本镇决定开展村庄公共基础设施和环境综合管护改革试点工作。 二、目标 1. 提升村庄公共基础设施水平,满足农民基本生活需求。 2. 加强环境综合管护,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3. 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三、工作内容 1. 村庄公共基础设施改善 (1)加大投资力度,建设和完善村庄饮水、供电、道路、通 信等基础设施。 (2)制定规划,优化村庄布局,提高土地利用率。 (3)组织力量,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 2. 环境综合管护改善 (1)建立村庄环境综合管护制度,明确责任分工。 (2)加强垃圾处理和废水治理,建设农村生态环境示范区, 提升村庄环境质量。 (3)加强农村环保意识教育,推动农民参与环境保护。 3. 农村经济发展

(1)加强产业扶持,引入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和设备,提高 农业产值。 (2)发展农村加工业和服务业,增加农民就业机会。 (3)推进农村金融服务,支持农民发展经济。 四、工作计划 1. 第一阶段(1年):制定改革方案,确定试点村庄,开展基 础设施和环境综合管护改革试点工作,并进行初步总结和评估。 2. 第二阶段(2年):逐步推广试点经验,加快改革步伐,推 动更多村庄参与改革,并着力推进农村经济发展。 3. 第三阶段(3年):全面推进改革,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 形成经验和模式,为农村改革提供参考。 五、保障措施 1. 加强政策支持,制定扶持政策,为改革试点提供财政和政策支持。 2.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和推动。 3. 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宣传活动和媒体报道,提高广大农民的参与意识和支持度。 六、预期效果 通过村庄公共基础设施和环境综合管护改革试点工作,预计实现以下效果: 1. 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得到改善,农民的生活条件得到提升。 2. 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农民的生活质量得到提高。 3. 农村经济发展迅速,农民的收入水平得到提高。

XX镇加快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XX镇加快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 改革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和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城乡融合、服务一体,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明确主体、落实责任,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建管并重、协同推进的原则,在全面补齐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短板的同时,推进管护机制改革创新,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符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系,全面提升管护质量和水平,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主要任务 (一)有序推进管护改革。建立工作专班,协调开展水利、电力能源、交通、农村人居环境、教育卫生、文化广电体育、民政、通讯通信、物流等九大领域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工作,通过制定方案、编制管护清单、完善管护制度、统筹推动实施等工作,有序推进管护改革。 (二)建立管护清单制度。各职能部门参照省级农村公共基

础设施管护目录,在明确各类设施所有权、经营权、管理权的基础上,梳理落实我镇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清单,明确管护对象,落实管护主体。管护责任清单实行滚动式管理,结合乡村振兴规划和农村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实施,因地制宜,不断健全管护清单。 (S)健全分类管护机制。对没有收益的农村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绿化设施、道路等非经营性基础设施,按照权属关系,由职能部门或村级组织负责管护。对经营收益不足以弥补建设和运营成本的准经营性设施,按照权属关系,由运营企业、主管部门或村级组织负责管护。对经营收益可以弥补建设和运营成本的经营性设施,由运营企业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管护。 (四)创新管护长效机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政府调控引导服务意识和能力,发挥市场作用,引入竞争机制,鼓励社会各类主体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探索采取多样性管护模式,创新管护长效机制。 政府购买服务模式。鼓励对非经营性设施管护开展市场化改革,逐步由政府直接提供管护服务向购买服务转变,采用多种形式,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管护。 “建管一体”模式。探索建立设施建设与管护机制捆绑结合并同步落实制度,结合各类规划,合理布局、通盘考虑建设和运营维护。在项目规划设计阶段,明确设施管护主体、规划责任、规划方式、管护经费来源等;在竣工验收时,同步验收管护机制到位情

农村学校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工作方案范文

农村学校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工作方案 背景 农村学校是我国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证农村地区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然而,由于历史和经济等原因,农村学校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相对较低,其中不少学校的教学楼、实验室、图书室等基础设施存在使用寿命已到、维护不及时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学生教育教学质量和安全,甚至带来一定严重的后果。因此,加强农村学校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是当前教育事业发展的迫切需求。 目标 通过实施农村学校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使农村地区学校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管理水平得到提升,突破资产管理的现状,形成可持续管理机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生安全,为教育均衡发展作出贡献。 主要措施 加强农村学校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管理 建立农村学校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管理人员制度,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制定资产管理制度,建立统一的决策、管理程序和标准,确保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的有效利用和维护。 完善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制度 针对不同规模学校,建立适当的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制度,明确每个公共基础设施的管理责任和管理要求,以便实现更加精细化、科学化的管理。

推广公共基础设施可持续管理 通过注重设施使用寿命,加强日常检测等手段,让农村学 校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变得可持续,以便更加符合节约型、环保型、可持续型的现代教育理念。 增强公共基础设施管理人员的职业素养 加强农村学校公共基础设施管理人员的职业培训和素质教育,提升其责任感和服务水平,为公共基础设施管理的可靠性和提高服务质量和评价提供有力保障。 注重公共基础设施安全管理 加强农村学校公共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加强病虫害防治、 消防安全等方面的管理措施,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形成部门之间的有效协作与信息共享机制,防止和避免不必要的安全事故的发生。 实施方案 组织实施 由县委教育办公室牵头,县、乡政府协调配合,通过召开 相关的会议,宣传各项政策和措施,形成各级领导的重视,同时加强人员的交流和培训,形成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机制,以便切实推行农村学校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 安排人员 配合县委组织实施的同时,在每个学校、乡镇基层单位中,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对在管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和汇报,为管理人员的决策提供有力的依据和保障。

潍坊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潍坊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潍坊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随着中国农村的不断发展与城市化的进程,农村公路的建设和养护越发重要。而农村公路目前面临的问题包括线路不通畅、路面破损、路面不平、路面沉降等方面。针对这些问题,潍坊市政府提出了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旨在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的建设和养护,提高农村公路的使用效率和运输能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完成改革任务,潍坊市政府设立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为组长,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成员参与。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改革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改革任务按时完成。 二、明确工作职责 为了提高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的管理效率和保障工作质量,潍坊市政府对相关职责作出如下规定: (一)责任明确。将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纳入乡镇机构中,乡镇政府负责养护管理,配备养护机具和设备,制定养护计划,做好养护工作。

(二)资金落实。市财政局要统筹安排资金,保证财政专项资金优先用于农村公路的建设和养护。同时,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工程的财务管理,建立预算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合理。 (三)技术保障。市交通局要加强对农村公路技术规范的制定和实施,建立技术档案库,加强技术维护和更新。 三、加强大力度建设 农村公路建设是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为此,潍坊市政府要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实施以下措施: (一)完善农村公路网。根据农村公路网规划,优化农村公路布局,加强对其畅通度和方便性的改进,逐渐实现农村公路零死角覆盖。 (二)改善农村公路路况。完善农村公路路况,改建路面,打好路基,贯通桥梁,加强农村公路的通行能力。 (三)提高农村公路标准。加强农村公路建设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使其逐步达到国家公路标准,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的使用效率和运输能力。 四、创新管理体制 为了更好地提高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水平,潍坊市政府要创新

XX镇推进村庄公共基础设施和环境综合管护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XX镇推进村庄公共基础设施和环境综合管 护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补齐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和环境综合管护领域的短板,高质量完成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改革试点任务,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摸清各村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家底,制定农村公共设施管护实施方案,编辑镇级管护责任清单,初步建立起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村庄公共基础设施和环境管护体制机制,为全县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二、基本原则 (一)城乡融合、服务一体。坚持城乡融合发展,逐步建立健全城乡公共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机制,实现城乡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 (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在强化政府责任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引入竞争机制,鼓励社会各类主体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 (三)明确主体、落实责任。落实村庄公共基础设施和环

境管护责任,统筹考虑政府事权、资金来源、受益群体等因素,合理确定管护主体,保障管护经费。 (四)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不同类型村庄公共基础设施和农村人居环境特点,科学制定管护标准和规范,合理选择管护模式,有序推进管护体制机制改革。 (五)建管并重、协同推进。按照“建管一体”的要求,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统一谋划村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管护,建立健全有利于长期发挥效益的机制体制。 三、重点工作 (一)搭建物业服务平台。成立农村环境综合管护服务站(农村物业服务点),实行“主业+副业''的方式开展工作,前期做好村庄公共基础设施和环境综合管护,搭建镇、村和相关部门的联系纽带;后期延伸服务触角,承接农村水电安装、建筑施工、红白喜事等副业服务,提高收益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路径。 (二)建立管护项目清单。按照生产设施类(农田水利设施)、生活设施类(弱电线路、农村公厕、污水处理设施、垃圾清运、农村危房)、交通物流类(村级道路养护)、环境美化类(绿化、美化、亮化)、文体服务类(文体设施)等五大类别,分类别摸排登记管护设施和项目,分别建立管护项目清单。制定管护方案,明确管护方式和管护责任人,细化具体管护责任并贯彻落实。 (三)加强管护队伍建设。由各村负责主要管护,设立公益性岗位,优先从农村低收入农户中聘请管护员,负责日常巡查、

健全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实施方案

健全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实施方案 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顺应农民群众 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强 化规划引领,统筹资源要素,动员各方力量,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 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的实施机制, 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求好不求快,干一件成一件,努力让农村具 备更好生活条件,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 一、健全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 各地要以清单形式明确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主体、管护责任、 管护方式、管护经费来源等,建立公示制度。供水、供电、供气、环保、电信、邮政等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应落实普遍服务要求,全面加强 对所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城 乡一体化管护。推行经营性、准经营性设施使用者付费制度,鼓励社 会资本和专业化企业有序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农村生活污水 处理设施用电按规定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二、强化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 完善集约节约用地政策。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规范 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保障乡村建设行动重点工程项目的合理 用地需求。优化用地审批流程,在符合经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前提下。

可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重点保障乡村 公共基础设施用地。探索针对乡村建设的混合用地模式。探索开展全 域土地综合整治,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和建设用地整理,盘活农村存 量建设用地,腾挪空间用于支持乡村建设。 强化人才技术标准支撑。加快培育各类技术技能和服务管理人员。探索建立乡村工匠培养和管理制度,支持熟悉乡村的专业技术人员参 与村庄规划设计和项目建设,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管护人才互 通共享。鼓励支持企业、科研机构等开展乡村建设领域新技术新产品 研发。分类制定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技术指南,编制技术导则。建立健全乡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等标准体系,完善建设、运行维护、监管、服务等标准。 三、创新乡村建设推进机制 建立专项任务责任制。按照一项任务、一个推进方案的要求,牵 头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制定专项推进方案,指导地方组织实施。各 地要细化措施,强化政策的衔接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加强项目和资 金监督管理,防止造成资金和资源浪费。 建立项目库管理制度。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原则,在县 一级普遍建立乡村建设相关项目库。加强项目论证,优先纳入群众需 求强烈、短板突出、兼顾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改善的项目,切实

农村学校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工作方案

农村学校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工作方案 为深化区农村综合改革,切实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区农村学校公共设施运行管护机制,提升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特制定我区学校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专项工作方案。 一、实施背景 近几年,全区各学校始终坚持公共服务的理念,结合**,全面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建设,学校公共基础设施、学校环境、生活条件得到极大地改善。但在学校公共设施建设中,由于学校公共设施缺少管护机制,缺乏管护资金,一直以来存在“重建设、轻管护”的现象,致使部分公共设施闲置或失管,没有发挥它应有的作用。为加强学校公共设施运行维护,达到以管促建、建管结合目的,确保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持续、有效、稳定的发挥服务功能,通过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创新工作机制,逐步建成“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管理有序、服务到位、保障有力、师生满意”的学校公共服务体系,并形成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 全区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区农村学校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工作领导小组,各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学校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自领域内公共基础设施的监督、检查、指导、考核职责。 三、工作目标 逐步建立“促进学校教学,方便师生学习”的公共设施长效运行管护体系;建立农村公共设施运行管护经费筹措保障机制;建立学校民主参与、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管护管理制度。 四、运行管护范围及标准 (一)公共服务设施管护。包括学校基础设施、学校办公设施、学校体育设施和学校绿化树木等的运行管护,主要指学校校舍、运动

场、路灯、生活饮用水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停车场、校内道路、围墙、垃圾收集设施、文体设施等的修复和整改。管护标准:1.公共场所管护。学校公共场所明确专人负责,定期做好日常排查管护,区域范围内保持干净、整洁,及时做好维修工作,消除安全隐患。2.校舍维护。一是定期组织排查,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建立福建省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4〕45号)要求,每半年需对现有校舍组织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排查时间安排在每学期结束前进行,定期利用寒暑假全面进行检修,禁止使用D级危房;二是日常巡逻检查,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利用课余时间对校舍、学校内的公共使用设施检查等,发现有问题及时上报分管副校长,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现场复核,确定维修维护方案,及时实施维修维护,确保正常使用,不使“小洞”变“大洞”。3.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护。按照学校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运行要求,定期对污水处理工程(含污水管网和窨井)进行全方位检查,及时清理窨井、进出口和沉淀池内杂物,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并及时清运,不得任意丢弃。4.校内道路管护。加强校内道路管护及巡查,做到路面基本平整,无大坑洼,路面整洁,路肩整齐无垮塌,无堆积物,边沟排水通畅无阻,雨水排放流畅。5.厕所管理维护。有专人管理,保持地面、墙面、厕坑、洁具的整洁,自来水畅通,照明灯具完好,化粪池定期清理,设施有破损及时修复。6.文化体育设施的管理维护。健身活动场地、器材有专人定期检查维护,有破损及时修复。 (二)学校环境长效保洁。主要指学校范围内公共服务场所、道路沿线、房前屋后等垃圾清理和环境整治工作。管护标准:1.道路保洁。对校内道路和通道的卫生保洁工作,有专人维护,每天应扫2次,并实行巡回动态保洁制度,道路两侧干净整洁,无暴露垃圾。2.校园保洁。对学校公共活动场所等房前屋后进行打扫清理,落实各处(室)、

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实施方案

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实施方案 一、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发展精细农业为主攻方向,加快建设岭南特色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推进富民兴村产业发展。 (一)实施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 巩固提升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提高质量安全水平,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推进省级粮食产业园区建设,保持粮食生产能力稳定。严格落实国家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突出抓好耕地保护和地力提升,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规范耕地占补平衡。引导养殖业布局合理化、生产规模化和养殖绿色化,推动生猪家禽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建设全产业链示范畜禽企业。稳定水产养殖面积,提高深海养殖设施和装备水平,打造深海网箱养殖优势产业带,建设海洋牧场。完善特色经济林和林下经济发展规划布局,扩大木本油料和果品生产规模。推进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健全使用农产品及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追溯管理。完善重要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总体平稳。 (二)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 研究制定新时期广东农业生产力布局和结构调整规划,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园能级提升行动,推进丝苗米、生猪、家禽等十大类优势产区现代农业产

业园建设,发展跨县集群、一县一园、一镇一业、一村一品,打造优势农业 产业带、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大力发展果菜茶、花卉、南药、蚕桑等特色产业。推动传统种养业转型升级。实施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等特色产业培育工程。振兴乡村传统工艺,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提升一批名特优新农产品品牌影响力,争创一批粤字号农业知名品牌。促进农业和旅游、教育、文化、医疗、体育等产业深度融合,因地制宜发展休闲观光、文化体验、健康养老、民宿旅游、创意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 (三)培育乡村产业振兴主体 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推进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鼓励支持家庭农场发展,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培育一批一村一品农村电商带头人。培优培强农业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参与三区三园建设。到2025年,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1400家以上,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益联结机制的农户覆盖率达80%以上。推进实施广东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行动计划,建成县镇村各类联农基层合作组织1万个 以上,打造供销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四)强化农业科技支撑 建设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体系, 搭建农村创新创业孵化平台。推动省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试公共服务平 台建设,强化产品研发、中试放大和成果转化等服务能力。建立科技成果 入乡转化机制,鼓励科技人才入乡,探索农技人员通过提供增值服务合理 取酬。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加强种子库建设,推进种质资源创新平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