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建规》《高规》新修订对比及常见问题解答

建规》《高规》新修订对比及常见问题解答

建规》《高规》新修订对比及常见问题解答
建规》《高规》新修订对比及常见问题解答

《建规》《高规》新修订对比及常见问题解答【转】

分享是一种美德关闭

1. 问:“高规”1.0.3.1条: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而

2.0.17条中却允许在住宅底部设置不超过二层的商业网点。请问:“高规”对二层的商业服务网点适不适用?

答:应该删去“首层”二字(规范失误)按住宅处理。

2. 问:“高规”1.0.

3.1所说的“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是否仅指住宅?可不可以将小旅馆、中小学生宿舍以及单位员工宿舍、酒店式公寓或公寓式酒店等也涵盖进去?

答:高规不允许,不能公共集体使用包括宿舍、酒店式公寓或公寓式酒店按旅馆。

3. 问:“建规”1.0.2-1所说的“9层及9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居住建筑)”指的是哪类居住建筑?包不包括小旅馆、大旅馆、宾馆、酒店式公寓或公寓式酒店?

答:住宅、宿舍、公寓不包括小旅馆、大旅馆、宾馆、酒店式公寓或公寓式酒店。有旅客就按公共建筑处理,因为公共人员来往不熟悉周围情况。

4. 问:高层建筑的地下商场若兼作人防,其疏散设计能否参照《人防规范》来执行?

答:可以。高规1.0.4条规定本规范不适用于单层主体建筑高度24m以及人防。

5. 问:一、二层上述小型商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之和不能超过300m^2是指:1)一幢楼的首层和二层面积之和;

2)一幢楼的首层和二层中每间铺面内1层和2层面积之和。

1)或2)?

答:应2)

6. 问:第三层的住宅和下面一、二层的商业服务网点,均由一人购买,可否将第三层住宅的地板打通,通过简易楼梯下到二层的商服网点内?

答:不可以。

7. 问:商业服务网点内是否需要设置封闭楼梯间或者对楼梯本身有燃烧性能及耐火极限的要求?

答:建规5.3.5,不需要。如果二层不做营业用房,仅供业主作为辅助用房,对楼梯不做要求。

8. 问:相邻三间商服网点均由一个买主购得,为了内部管理方便,将三间铺面隔墙贯通,安装防火门将三者分隔成三个防火单元,这样做可以吗?

答:不可以。必须完全分开。

9. 问:根据住宅底部的商业服务网点不应超过两层的要求,商业服务网点可不可以设置在地下一层?

答:不可以。

10. 问:商业服务网点内是否需要设置消火栓?

答:1)对于低层建筑而言,商业服务网点内无需设消火栓,但是,当商服面积大于200m^2时则应设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水源取自消火栓或生活用水系统都可以。

2)高层建筑按高规:设消火栓和喷淋(超100米或一类高层)

11. 问:商业服务网点的底层可否再向地下开设一个地下室作为该网点的仓库?

答:不可以。规范规定必须与住宅和其他用房完全分开。

12. 问建规 8.3.1条第5款规定:“超过7层的住宅应设置消火栓系统,但确有困难时,可只设置干式消防竖管和不带消火栓箱的DN65的室内消火栓。消防竖管的直径不应小于DN65。该跃层住宅为7跃8,是否应设室内消火栓系统?

答:可以不设。“建规”1.0.2规定:建筑层数计算:…住宅顶部为2层一套的跃层可按1层计,其他部位的跃层以及顶部多于2层一套的跃层,应计入层数。”

13. 问:“高规”第5.1.4条,“高层建筑内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走廊、敞开楼梯、自动扶梯、传送带等开口部位时,应按上下连同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其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之和不应超过本规范第5.1.1条的规定。当上下开口部位设有耐火极限大于3.00h的防火卷帘或水幕等分割设施时,其面积可不叠加计算。”此条中的“等”是否使用三面墙体围合,单面开场的楼梯间?

答:“等”适用三面围合,单面开敞敞开楼梯间。

14. 问:五层高的学校办公楼,需要设封闭楼梯间吗?

答:可以。建规5.3.5.

09.4.8建规修订为起过5层的教学楼,办公楼等其他公共建筑才需要设置封闭楼梯间。

15. 问:商业大厦,地上七层,地下两层。地下商场总建筑面积25000m^2,防火分区间的防火墙上设甲级防火门”。请问:是否符合要求?

答:不符合“规范”要求。

理论依据:“建规”第5.1.13条第5款规定,“当地下商店总面积大于20000m^2时,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相邻区域确需局部连通时,应选择采取下列措施进行防火分隔:

1)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该室外开敞空间的设置应能防止相邻区域的火灾蔓延和便于安全疏散;

2)防火隔间。该防火隔间的墙体为实体防火墙,在隔间的相邻区域分别设置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常开式甲级防火门;

3)避难走道。该避难走道除应符合现行国家《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098的有关规定外,其两侧的墙应为实体防火墙,且在局部连通处的墙上应分别设置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常开式甲级防火门。

16. 问:“建规”5.3.15、“高规”4.1.5等多条均提到“人员密集场所”。但在两本防火规范的术语中并无相应解释。请问:“人员密集场所”如何定义?

答: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等餐饮场所,商场、市场、超市、金融和证券交易所等商业场所,歌舞厅、影剧院、夜总会、游艺厅、网吧、洗浴等公共娱乐休闲场所,医院、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等公共服务场所,汽车、车站候车室、港口码头侯船室、机场候机厅、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及员工集体宿舍。

理论依据:根据2007.12.20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中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定义。

17. 问:“建规”5.4.2条第9点,“应设置与锅炉、油浸变压器容量和建筑规模相适应的灭火设施”是否意味着在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电力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用房内允许使用卤代烷自动灭火系统?

答:不可以用。环保问题。尽管该条文未像“高规”那样明确地提出不可以使用卤代烷灭火系统,但并不意味着可以开禁卤代烷灭火系统。

理由:卤代烷属于破坏大气臭氧层的杀手,我国参加了国际环保组织,理应遵守《蒙特利尔》公约。

18. 问:“建规”5.4.6-1、“高规”6.1.3A多要求商住楼中住宅的疏散楼梯应独立设置。请问:可否分别按商场、住宅考虑各自的疏散要求?

答:可以根据防火规范对商场和对住宅的防火安全疏散要求分别考虑各自的安全疏散,但其建筑中的逃生设置(例如:报警\喷淋等)仍应按公建配置。

19. 问:“建规”5.4.2条第9点,“应设置与锅炉\油浸变压器容量和建筑规模相适应的灭火设施”。其中所说的“灭火设施”是否可以理解为在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电力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房内允许使用移动式的(如,手推干粉车、手提灭火器等)手动灭火系统?

答:我认为:手动的或移动的灭火设备与燃油、燃气锅炉、油浸电力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用房的火灾特点不相适应。

20. “高规”5.4.4在设置防火墙有困难的场所,可采用防火卷帘作防火分区分隔。当采用包括背火面温升作耐火极限判定条件的防火卷帘时,其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

问:关于在防火分区中使用水雾式、汽雾式、蒸发式储水式等类特种防火卷帘时,应用中应注意些什么,其取水是否可以就近接自附近的消火栓系统,还有人认为可接自喷淋管网(例如,加大水泵流量)是否可行?

答:要特别注意火灾时,水源能否满足卷帘3.00h的用水量。

1. 不宜与自喷共用供水系统;

1)违反“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10.2.1条“系统应设独立的供水泵”的要求;

2)火灾延续时间相差过大(1h:3h);

3)喷水强度相差过大(8L/min·m^2比1L/min·m^2);卷帘3h用水量得不到保障;

2. 可以就近接在同层消火栓立管上,但必须具备一下条件:

1)室内消防给水为常高压给水系统,并应在水流进入水雾喷头之前的竖管上接加滤网,以防水中杂志堵塞喷雾微孔;

2)若室内消防给水为临时高压给水系统,除上述措施外,尚需做到:

A.在保障消火栓3.00h用水量的前提下,另将卷帘所需用水量计入消防用水总量;

B.由于消火栓给水属非自动给水系统,所以必须增设火灾时卷帘的水雾喷头能够自动启动消防水泵的装置,以避免无人启动消防水泵(如夜间起火)而造成供水不足;

C.由于消防水泵供水压力远远高于卷帘喷头所需雾化压力,所以,必须增设防超压措施,以避免过压损害。

3. 最佳选择:设置独立的供水系统。

23. 问:“高规”7.4.6条、“建规”8.4.3条均规定消防电梯间前室内应设置消火栓。请问:设计时,消防电梯间前室内的消火栓是否计入建筑物整体总数之中呢?

答:不计入。

理论依据:消防电梯间内的消火栓主要是为消防部队开辟通道和掩护一号射手向起火点发动进攻而专门准备的,与楼层其它部位的消火栓实用功能不一致,所以,正如建规8.4.3条的解释所言:“消防电梯间前室的消火栓与室内其它的消火栓一样,无特殊要求,但不计入消火栓总数内。”

24. 问:“建规”8.5.7“建筑面积大于3000m^2且无法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展览厅、体育馆观众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建筑面积大于5000m^2切无法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丙类厂房,宜设置固定消防炮等灭火系统。”能否简单介绍一下水炮灭火特性供我们设计时参考?

答:本条所致的固定消防水炮,和消防部队使用的消防水炮不同。其灭火程序完全自动化,即:

巡检监控→发现火焰→自动报警→火焰定位→系统确认→炮口追踪→定位射水(精确度0.5m)→扑灭火灾→解除警讯→恢复巡检。(参见黑龙江省体育馆现场录像)

25. 问:有人对“设置自然排烟设施的防烟楼梯间,其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防烟设施的提法不敢苟同,您的观点如何?

答:我也不敢苟同。实体高层建筑火灾模拟试验证明:这种结构的防烟楼梯间内的气流组织特性是:只对单人逃生有利,而对人流逃生不利(根本原因在于逃生的人流造成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同时打开,破坏了气流组织的挡烟功能。

26. 问:一座靠山的高层住宅,当靠山坡的一侧可以直接水平进入到第9层,该楼是否可以按多层建筑考虑?

答:按坡地民用建筑防火规范。

27. 问: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可不可以放在坡地建筑中?

答:可以。

28. 问:2.0.7条所说的综合楼与2.0.8所说的商住楼有什么区别?

答:商住楼是综合楼的表现形式之一。商住要求宽松一些。

综合楼:是指“由两种及两种以上用途的楼层组成的公共建筑”。

商住楼:是指“底部商业营业厅与住宅组成的高层建筑”。

29. 问:05版“高规”中表3.0.1中取消了“高级住宅”,但在2.0.11条中,“高级住宅”的术语解释仍然存在。请问:是不是在修编时忘记将“高级住宅”列入表3.0.1中?

答:是忘了。

30. 问:“高规”第2.0.1条,裙房的定义为“与高层建筑相连的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附属建筑”。请问:商住楼底部的商店部分与上部住宅“相连”可否将底部商店部分统一视为裙房、并按裙房要求设计?

答:不可以。指独立高层建筑。

31. 问:酒店式公寓或公寓式酒店是公共建筑还是住宅?

答:是公共建筑。

32. 问:05版“高规”对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的要求比旧“高规”严格很多(由推荐变强制),降低了设计灵活性,有必要吗?

答:有必要。

33. 问:单元式住宅中,楼梯的耐候极限是否按防火墙设计?

答:不是。

34. 问:在计算防火分区的面积时,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防烟楼梯间以及封闭楼梯间的建筑面积是否可以不计入?

答:要计入。

35. 问:高层建筑内的隔墙应砌至梁板底部,且不宜留有缝隙。有必要吗?

答:太有必要了!有火灾教训。

36. 一幢18层普通住宅,每层3个单元,每层建筑面积小于1000m^2,地下一层设停车库。依据新规范6.1.1.2条规定设计,每单元均设一座疏散楼梯,单元之间为防火墙。哎消防专用梯的设置问题上,规范6.3.2条规定: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1500m^2时,应设一台。本工程每层面积小于1000 m^2,是否可以仅在一个单元内设置一台消防电梯?

答:不可以。

37. 问:6.1.1.2条所提到的“窗间墙宽度、窗槛墙高度为大于1.2m”是指哪个部位的隔墙?

答:户内用房之间隔墙不受限制。户间墙按此限制。

38. 问:十八层及十八层一下的单元式的复式(即一跃二)住宅楼套内上、下层之间的窗槛墙是否执行“高规”6.1.1.2条中规定的窗槛墙高度大于1.2m的规定?

答:可以不执行。

39. 问:新修订的6.1.1.2条规定,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户门应为甲级防火门;而6.2.3.1条则规定十一层及十一层一下的单元式住宅,户门应为乙级防火门。既然都是允许只设一部疏散楼梯,门的耐火登记为何要求不同?甲级门肯定比乙级门安全,但是十一层高的住宅楼,户门用乙级门,耐火极限够吗?

答:防火要求不同,十八层危险性大。

40. 问:一座50m的塔式写字楼采用了剪刀楼梯间,设了一个前室。因为楼梯间靠外墙,将其设计为自然排烟,请问:我做得对吗?

答:错!6.1.2.3剪刀楼梯分别设前室,正压双送,前室分设。住宅可少一个前室,但加压送风分设。

41. 问:可不可以将一幢单元式住宅看成是若干个塔式住宅,按塔式住宅的防火要求进行设计?

答:可以。

42. 问:何谓塔式住宅?

答:住宅设计规范有规定

43.问:何谓通廊式住宅?

答:住宅设计规范有规定

44.问:何谓单元式住宅?

答:住宅设计规范有规定

45. 问:6.1.3条规定:“高层居住建筑的户门不应直接开向前室,当确有困难时,部分开向前室的户门均应为乙级防火门”。请问,这些户门是否需要安装自动闭门器?

答:安装。6.1.3条文说明。

46. 问:“高规”6.2.6:“除通向避难层错位的楼梯外,疏散楼梯间在各层的位置不应改变,首层应有直通室外的出口”。请问:大托盘商住楼的住宅部分可否将住宅的疏散出口设在商场屋面,后再从屋面另设安全疏散楼梯直达地面?

答:原则上不可以。但是,在确有困难的情况下,可将大托盘广场式屋面视为敞开式避难层作为居民的中转平台,继而通过专用疏散楼梯转移到首层室外地面,但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大托盘屋顶空地净面积必须满足“高规”6.1.13.3的要求,即:“避难层净面积应能满足避难人员避难的要求,并宜按5.00人/m^2计算”。

2)商场屋面上的每座住宅楼均应有一部由屋面直通地面的专用疏散楼梯,并应就近布置直通室外地面的安全疏散口,若确有困难,专用疏散梯的数量可适当减少,但整个托盘从屋面直通地面的疏散梯总数不得少于两部,且应按不同方位分散布置,两个向地面逃生的疏散楼梯入口的最近距离不应小于5m;

3)专用疏散楼梯间入口应面向屋面平台,且据商场屋面外沿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00m;

4)如设置敞开式外挂疏散楼梯,紧靠楼梯两侧的门窗、洞口,与楼梯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0m。当确有困难时,可在2m范围内设置固定乙级防火窗;

5)屋顶除建筑排气管道外,不应开设任何天窗洞口;

6)屋顶结构的耐火极限应不低于1.5h。

理论依据:所谓“原则上不可以”是因为“高规”6.2.6条明确规定:“除通向避难层错位的楼梯外,疏散楼梯间在各层的位置不应改变。首层有直通室外的出口”。

47.问:“高规”6.1.9条所说的“首层疏散外门”,可否以普通木门代替防火门?

答:不允许。

48. 问:何谓“净宽”?

答:即表面与表面之间的实际宽度。例如:6.1.11.1“厅内的疏散走道的净宽”是指走道两侧墙的粉刷层外表面之间的净距离。它与“净高”的概念是互相呼应

的。例如:《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对“室内净高”的术语解释为: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地面或吊顶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49. 问:两个防火分区之间,防火墙上的门应向哪个方向开启?

答:双向防火弹簧门。大陆、台湾、日本处理办法各有特色不妨参照。我国国际消防展览会已见有此产品,请留意广告。

50. 问:能否介绍一下有关避难层的现状以及设计中应注意的问题?

答:6.1.13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公共建筑,应设避难层(间),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6.1.13.1 避难层的设置,自高层建筑首层至第一个避难层或两个避难层之间,不宜超过15层。

6.1.13.2 通向避难层的防烟楼梯应在避难层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层断开,但人员均必须经避难层方能上下。

51.问:《住宅建筑规范》9.8.3条规定:“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应设置消防电梯”如果是一幢从第十一层跃向第十二层复式住宅楼,是不是可以不设消防电梯?

答:要设消防电梯。

52. 问:根据“高规”第6.2.5.1条要求:“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前室的内墙上,除开设通向公共走道的疏散门和本规范第6.1.3条规定的户门外,不应开设其它门、窗、洞口”。这在一些工程中,特别是住宅楼中的管道井,很难做到。

答:用丙级门可以,住宅可以按住规。

53.问:7.3.6条:“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按本规范7.2.2条规定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经计算确定,…”而本条的条文说明中却说:“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保证供应建筑物需要的灭火用水量。其中包括室外、室内两部分,…”请问:在这条文和条文说明相互矛盾的情况下应如何执行?

答:按7.3.6执行,修正条文说明。

1)将2005高规P166倒数第15行中“灭火”改为“室外消防”

2)将高规P169倒数第9行消防泵合用报警阀“后”改为“前”

54. 问:7.6.2条“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一类高层建筑及其裙房,除游泳池、溜冰场、建筑面积小于5m^2的卫生间,不设集中空调的住宅的户内用房和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均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这就是说: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一类高层,设集中空调的住宅的户内用房可不设地洞喷水灭火系统。反言之,不设集中空调的住宅的户内用房就必须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对不对?难道不设集中空调的户内用房比设集中空调的户内用房火灾危险性还要大吗?

答:您对这条的反推理解是片面的。

理由:应注意到本条中所提及的“普通住宅”一词,实际上说的就是“不设集中空调的住宅”。换言之,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不设集中空调的住宅,不仅户内用房可不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户外公共场所如走道、楼梯间等部位也可以不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55. 问:能不能明确地告诉我,7.6.2条中所说的“普通住宅”中的“前室”,要不要求设自喷?

答:明确的说:7.6.2条中所说的“普通住宅”中的“前室”可以不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理论依据:7.6.2条所指的“普通住宅”是整栋住宅建筑的概念,而并非指的是住宅中的某部分。

56. 问:超过50m的商住楼,住宅部分楼梯间有可开启的外窗,是否还应按一类高层设正压送风系统?

答:是的。仍应按一类高层设正压送风系统。

理论依据: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商住楼属于公共建筑,这在表3.0.1“建筑分类”的公共建筑栏里已明确标出。而不是“高规”第1.0.3.1条所指的单纯的居住建筑(包括设有商业网点的住宅)。根据表3.0.1中所列,建筑高度超过50m的商住楼属一类建筑,而

“高规”第6.2.1条明确规定,一类建筑应设防烟楼梯间。再看8.2.1条:“除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居住建筑外,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和合用前室,宜采用自然排烟方式。”言外之意: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是不允许做自然排烟的防烟楼梯间的。所以,超过50m的商住楼,尽管住宅部分楼梯间有可开启的外窗,仍然应按一类高层设正压送风。

57. 问: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居住建筑,前室为开敞式,仅在楼梯间里设机械送风,是否可行?

答:“高规”8.2.1条规定,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居住建筑必须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楼梯间。所以,即使前室是敞开式,也必须设机械加压送风。

58. 问:对于机械送风加压的防烟楼梯间,可不可以只给楼梯间送风加压,前室不设送风加压系统?

答:对于防烟楼梯间而言,楼梯间及其前室或合用前室、均以分别设置独立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为宜。

理论依据:

1.“高规”8.3.6条规定“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楼梯间和合用前室,宜分别独立设置送风系统,当必须公用一个系统时,应在通向合用前室的支风管上设置压差自动调节装置。

2. “高规” 8.

3.2 高层建筑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消防电梯间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量应由计算确定。

3. “高规”8.3.1条文说明:“本条规定了只对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垂直疏散通道《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和封闭式避难层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措施。”

4. 火灾发生后,逃生者首先推开的是前室的门进入前室(而不是先推开楼梯间的门),由前室已经具备的25-30Pa的压力将追随逃生者的烟气拒之门外——造成人流与烟流相反的安全走势,然后再推开掩闭着的楼梯间的门,进入已具

40-50Pa压力的安全区域;反之,当逃生者推开前室门,由于楼梯间的门呈掩闭状态,前室没有压力,追随而来的烟气必将趁虚而入,由于流体突扩作用,烟气迅速布满前室上部空间,即使逃生者跑至楼梯间的压力泄

入前室,也难再将烟气逼出。这一现象,我们在开展国家重点科研项目《高层建筑楼梯间正压送风机械排烟技术研究》试验过程中表现地非常明显。所以,尽管条文说明的表17中列举了多种垂直疏散通道防烟部位的设置,也介绍了目前国内三种通常做法,我们仍然认为前室应具有自己独立的压力,而不宜依靠楼梯间泄露出的非定值压力来向前室加压,因为这样做确实难于保障前室的而定压力。

以下是通报“建规”的一些修改内容

通报1:09.4.8“建规”修订稿将该条调整为:4 每个房间的疏散门不应少于2个。当房间的建筑面积小于等于50㎡,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时,可设置一个疏散门。

通报2: 90.4.8“建规”修订稿增加了7.2.7A,即:

7.2.7A 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建筑高度大于32m的建筑,其外墙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然材料;

2. 建筑高度小于等于32m的建筑,其外墙保温材料可采用难燃材料;

3. 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m的建筑,其外墙保温材料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确有困难时,其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B2级。外墙保温系统的燃烧性能登记不应低于B1级,采用可燃保温材料时,应在外保温墙体上采取防止火灾蔓延的构造措施。材料的燃烧性能分级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方法》GB8624-1997的规定;

4. 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0m的建筑,其建筑外墙保温材料不限;

5. 透明幕墙的非透明部分保温应满足本规范7.2.7条规定,非透明幕墙的保温材料及其保温系统的燃烧性能应符合上述要求,且每层应采用不燃保温材料设置防火隔离带。

国家电网公司新版安规题库

国家电网公司新版安规题库(综合部分)附答案 一、单选题共40题 1.工作终结和恢复送电制度规定,工作终结的报告应简明扼要,并包括下列内容:()姓名,某线路上某处(说明起止杆塔号、分支线名称等)工作已经完工等。答案:C 《线路安规: 2.7.3》 A. 工作许可人 B. 工作票签发人 C. 工作负责人 D. 工作班成员 2. 已终结的( )、事故应急抢修单、工作任务单应保存一年。答案:A 《线路安规:2.7.5》 A. 工作票 B. 带电作业票 C. 安全措施票 D. 线路倒闸操作票 3. 线路停电检修,工作许可人应在线路可能受电的各方面(含变电站、发电厂、环网线路、分支线路、用户线路和配合停电的线路)都拉闸停电,并( )后,方能发出许可工作的命令。答案:D 《线路安规:2. 4.2》 A. 停电操作完毕 B. 核实停电 C. 完成验电 D. 挂好操作接地线 4. 工作终结和恢复送电制度规定,完工后,工作负责人(包括小组负责人)应检查( )的状况。答案:C 《线路安规:2.7.1》 A. 线路运行地段 B. 线路 C. 线路检修地段 D. 线路部分地段 5. 工作票制度规定,其他工作需将高压设备停电或要做安全措施者应填用( )工作票。答案:D 《变电安规:3.2.2.7》 A. 事故应急抢修单 B. 第二种 C. 带电作业 D. 第一种 6. 在110千伏设备上带电作业与邻近带电设备距离小于( )m的工作应执行带

电作业工作票。答案:D 《变电安规:3.2.4》 A. 0.7 B. 3.0 C. 1.0 D. 1.5 7. 成套接地线应用有透明护套的( )组成。答案:C 《变电安规:4.4.10》 A. 多股铜线 B. 多股铝线 C. 多股软铜线 D. 多股铝铜线 8. 专责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应通知( )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待专责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答案:C 《变电安规:3.4.3》 A. 特种作业人员 B. 工作班全体人员 C. 被监护人员 D. 高空作业人员 9. 对难以做到与电源完全断开的检修设备,( )拆除设备与电源之间的电气连接。答案:D 《变电安规:4.2.4》 A. 必须 B. 不可 C. 禁止 D. 可以 10. 抢救过程中,要每隔数分钟对伤员呼吸和心跳是否恢复再判定一次,每次判定时间均不得超过( )。答案:B 《紧急救护法:2.6.1》 A. 30s B. 5~10s C. 15~20s D. 15s 11. 在高压设备上工作,应至少由( )进行,并完成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答案:B 《变电安规:2.4.2》 A. 三人 B. 两人 C. 四人 D. 一人 12. 工作地点中,10千伏设备带电部分与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小于( )m时,设备应停电。答案:C 《变电安规:4.2.1》

新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定稿版

新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精编 WORD 版 IBM system office room [ A0816H-A0912AAAHH/3X8Q8-GNTHHJ8 】新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1?总则 1.0.1为统筹城乡发展,集约节约、科学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制定、实施和监督城乡规划,促进城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 2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用地统计?和用地管理工作。 1.0.3编制城市(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 1 城乡用地town and country land 指市(县)域范围内所有土地,包括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等,非建设用地包括水域、农林用地以及其他非建设用地等。城乡用地内各类用地的术语见表3.1.2。 表2. 0.1城乡用地分类中英文对照表 2.0. 2 城市建设用地urban development land

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城市建设用地内各类用地的术语见表3.2.2。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指上述用地之和,单位为hm'。 表2. 0.2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中英文对照表 2.0. 3 人口规模population 人口规模分为现状人口规模与规划人口规模,人口规模应按常住人口进行统计。常住人口指户籍人口数量与半年以上的暂住人口数量之和,汁量单位应为万人,应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2.0. 4 人均城市建设用地urban development land per capita 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城市建设用地面积除以中心城区(镇区)内的常住人口 数量,单位为点/人。 2.0. 5 人均单项城市建设用地single-category urban development land per capita

新《锅规》解析(一)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G0001-2010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Boiler Safety Technical Supervision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 (报批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10年月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材料 (3) 第三章设计 (8) 第四章制造 (13) 第一节一般要求 (13) 第二节胀接 (14) 第三节焊接 (15) 第四节热处理 (18) 第五节焊接检验 (19) 第六节无损检测 (20) 第七节力学性能试验和金相检验 (22) 第八节水压试验 (23) 第九节出厂资料和金属铭牌 (24) 第五章安装、调试、修理、改造 (26) 第六章安全附件和仪表 (28) 第一节安全阀、安全泄放阀 (28) 第二节压力测量装置 (33) 第三节水位测量装置 (35) 第四节温度测量装置 (36) 第五节排污和放水装置 (37) 第六节保护装置 (37) 第七章辅助设备及系统 (39) 第八章使用管理 (41) 第一节一般规定 (41) 第二节电站锅炉特别规定 (44) 第九章检验 (46)

第一节一般要求 (46) 第二节制造监督检验 (46) 第三节安装监督检验 (47) 第四节定期检验 (47) 第十章热水锅炉及系统 (50) 第十一章有机热载体锅炉及系统 (51) 第一节有机热载体 (51) 第二节锅炉 (52) 第三节安全附件和仪表 (52) 第四节辅助设备及系统 (54) 第五节使用管理 (56) 第十二章铸铁锅炉 (57) 第十三章D级锅炉 (59) 第十四章附则 (60) 版次介绍:我国的规程第一次是由劳动部1965年1月12日发布实施,随后经历了六次换版。 200年前,蒸汽锅炉开始在航海上应用以来,出现了多起惨重的伤亡是故。据记载世界上最为惨重的伤亡事故发生在1865年4月美国密西西比河上一艘载有2000名士兵的轮船上锅炉爆炸,爆炸加火灾造成1000多人遇难。1955年发生在我国天津第一棉纺厂的锅炉爆炸事故等。这些血的教训和经历了100多年总结出的经验和教训,给掌握爆炸规律,防范事故发生,提高安全措施带来了经验,促成了我国规程的诞生和完善。 本规程主要总体变化: 本规程是第七次修订完善,也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与世界接轨后最大范围的修订。通过这次修订,内容融入了美国、欧洲等世界先进经验和技术。具体主要变化如下: 1、由十一章变为十四章,由212条变为364条,并且取消了附录; 2、加强了管理性内容,把过去补充解释的内容编入了正文; 3、由于过去的这些年,材料出问题较多,加强了对材料方面的控制,同时,对进口材料和国内生产的国外牌号材料给予了明确的规定; 4、虽然这些年来工艺技术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由于焊接导致的事故较其他方面相比还偏多,因此,此次修订把工艺方法方面放开,但加强了原则方面的控制。取消了焊接工艺评定和试验检验附录,把必要的内容纳入正文; 5、热水锅炉及系统、有机在热体锅炉及系统、铸铁锅炉、D级锅炉出现问题较多,此次修订将热水锅炉等纳入本规程并由独立的章节做出详细规定。同时废止了1996年8月19日原劳动部颁布的《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部发[1996]276号)、1991年5月20日颁布的《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锅字[1991]8号)、1993年11月28日颁布的《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部发[1993] 356号)、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年第11号令《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 6、原附则中的事故报告办法取消,改为行政性规定。

新版建规解读

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文解读 明源地产研究院刘芳 导读: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即将执行,由于新版变动较大,设计师们必须重点关注,以免影响项目图纸通过效率和报建进度。 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即将在2015年5月1日执行。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相比,新版的变动较大,设计师和工程师们必须注意了! 至于新版到底进行了哪些变化和调整?明源君为粉丝进行了详细整理:一、增加了两个章节,补充了建筑外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 新版《建规》合并了旧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调整了两项标准间不协调的要求,将住宅建筑的分类统一按照建筑高度划分; 同时,增加了灭火救援设施和木结构建筑两章,完善了有关灭火救援的要求,系统规范了木结构建筑的防火要求,并补充了建筑外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 不仅如此,新《建规》将消防设施的设置独立成章并完善有关内容,还适当提高了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技术要求,并补充了利用有顶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的防火要求,完善了防止建筑火灾竖向或水平蔓延的相关要求。

二、外保温系统的5个关注点 1.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其外墙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注释:A级材料属于不燃材料,火灾危险性很低,不会导致火焰蔓延,因此在建筑内外保温系统中,尽量选用A级保温材料。 2.对于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无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 3.对于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有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

4.当建筑的外墙外保温系统采用燃烧性能为B1、B2级的保温材料时,除采用B1级保温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的公共建筑或采用B1级保温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外,建筑外墙上门、窗的

2017年新版安规题库

2017年新版安规题库(合计765题) 一、单选题(共303题) 1、《安规》关于“低[电]压”的定义是:用于配电的( )的电压等级。 2、在带电的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应采取措施防止电压互感器二次侧( )。接临时负载,应装设专用的刀闸和熔断器。 3、在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自动装置及自动化监控系统屏(柜)上或附近进行打眼等振动较大的工作时,应采取防止运行中设备( )的措施。 4、作业人员在现场工作过程中,凡遇到异常情况(如直流系统接地等)或断路器(开关)跳闸时,不论与本身工作是否有关,都应立即( ),保持现状。 5、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的工作容及安全措施容由( )填写,由技术人员或班长审核并签发。 6、在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自动装置及自动化监控系统屏间的通道上搬运试验设备时,不能阻塞通道,要与( )保持一定距离。 7、低压不停电工作。工作时,应戴( ),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 8、低压不停电工作时,应采取遮蔽( )等防止相间或接地短路的有效措施:若无法采取遮蔽措施时,则将影响作业的有电设备停电。 9、低压回路停电的安全措施:将检修设备的( )断开取下熔断器,在开关或刀开关操作把手上挂“荼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10、低压配电盘、配电箱和电源干线上的工作,应( )。 11、SF6断路器(开关)进行操作时,禁止检修人员在其( )上进行工作。 12、打开SF6设备封盖后,现场所有人员应暂离现场( )min。 13、SF6配电装置室、电缆层(隧道)的排风机电源开关应设置在( )。 14、主控制室与SF6配电装置室间要采取( )。 15、在室,设备充装SF6气体时,周围环境相对湿度应不大于( ),同时应开启通风系统,并避免SF6气体泄漏到工作区。

大型综合体消防设计

浅谈城市综合体、超高层建筑消防设计 这些年经过了几个大型城市综合体、超高层建筑群的设计,例如:无锡恒隆广场、太湖新城海岸城、太湖新城嘉业城、无锡广电集团数字动漫服务中心二期 卡尔森. 丽笙世嘉的铂金五星酒店)以及正在设计的香港南丰集团的南丰汇中心、中邦城市超高层酒店公寓等项目。 我们在大型商业建筑、城市综合体和超高层建筑的消防设计方面有一些小小的心得和体会,现在拿出来与大家分享,希望能获得大家的指导和建议。 首先提一下在总平面设计中的消防问题。 我们平时多使用《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称高规)和《江苏省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称省商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称建规)是基本规范),但消防部门认为两部规范不可同时应用,不可同时使用两套规范中的优惠条件。 1、重点谈一下消防车道,特大型商业建筑一定要设环形车道,大型商业应 设环形车道;如果未设环形车道,可沿两个长边设置,例如恒隆广场、广电动漫二期。消防车道边距建筑外墙5-10 米,(在省消防局2010 年消防技术纪要中可放至15 米)。 2、《省商规》中要求结合消防车道设一个长边或1/3 周长设消防登高扑救面, 且仅要求突出物进深V 4米(在《高规》中要求1/4周长,且高V 5宽4米不能 有突出物,但《建规、高规合订本》也已不要求V 5 米)。 3、登高扑救面应对应消防电梯出入口和主要楼梯疏散出口。《省商规》还要求扑救场地宜与扑救登高面等长,宽度》15米,但实际工作中很难做到,一般依据省消防局2010年消防技术纪要,可设8X 15M登高场地若干块,间距40米。 例如海岸城总图中。(《建规、高规合订本》中要求间距是30 米,标准提高) 4、如果总图环境中还有河道,消防局一般要设置消防码头,结合消防车道, 距离不宜大于2 米,《建规、高规合订本》也有要求。例如在广电动漫二期的总图中。 5、现在无锡消防全部要求消防车道转弯半径》12米,且车道、回车场地要 求硬铺装。 6、省消防局2010年消防技术纪要提到时外窗二层商业也应设灭火救援窗。 二、防火分区的设计 特大型、大型商业建筑设计中防火分区的设置、划分是个重点,一方面关系到商业建筑大空间内店铺的布置、分隔,影响商业的业态设置、流线的布局和招商的效果。另一方面一些技术设施、设备对建筑效果的影响,也关联到一部分建造成本的投入。 1、防火分区设置的原则 ?大型商业建筑单层面积〉5000 rf后定为一级耐火等级。

新安规(电子版)

目录 1 总则 2 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 2.1一般安全要求 2.2 高压设备的巡视 2.3 倒闸操作 2.4 高压设备上工作 3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3.1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3.2 工作票制度 3.3 工作许可制度 3.4 工作监护制度 3.5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4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4.1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4.2 停电 4.3 验电 4.4接地 4.5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 5 线路作业时变电站和发电厂的安全措施 6 带电作业 6.1 一般规定 6.2 一般安全技术措施 6.3 等电位作业 6.4 带电断、接引线 6.5 带电短接设备 6.6 带电水冲洗 6.7 带电清扫机械作业 6.8 感应电压防护 6.9 高架绝缘斗臂车作业 6.10 保护间隙 6.11 带电检测绝缘子 6.12 低压带电作业 6.13 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使用和试验 7 发电机、同期调相机和高压电动机的检修、维护工作 8 在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上的工作

9 在停电的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导线上的工作 10二次系统上的工作 11 电气试验 11.1 高压试验 11.2 使用携带型仪器的测量工作 11.3 用钳形电流表的测量工作 11.4 使用摇表测量绝缘的工作 12 电力电缆工作 12.1 电力电缆工作的基本要求 12.2 电力电缆作业时的安全措施 13 一般安全措施 附录1 变电站(发电厂)倒闸操作票格式 附录2 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格式 附录3 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格式 附录4 变电站(发电厂)第二种工作票格式 附录5 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格式 附录6 变电站(发电厂)带电作业工作票格式 附录7 变电站(发电厂)事故应急抢修单格式 附录8 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格式 附录9 标示牌式样 附录10 绝缘安全工器具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 附录11 带电作业高架绝缘斗臂车电气试验标准表 附录12 登高工器具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 附录13 紧急救护法 1 总则 1.1 为加强电力生产现场管理,规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制定本规程。 1.2 作业现场的基本条件 1.2.1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的要求,工作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合格、齐备。 1.2.2 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及施工车辆上宜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应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 1.2.3 现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应合格并符合有关要求。 1.2.4 各类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措施及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1.3 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

《新锅规》锅炉产品合格证(样表)

编号: 制造单位乐山市乐锅锅炉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71753300—7 制造许可证编号TS2110163—2015 制造许可级别B级锅炉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产品编号 设备代码设备级别级 制造日期:年月 本产品在制造过程中经过质量检验,符合《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其设计图样、相关技术标准和订货合同的要求。 检验责任工程师(签章)日期:年月日 质量保证工程师(签章)日期:年月日 产品质量检验专用章 年月日 注:本合格证包括所附的锅炉产品数据表,制造单位应当按照特种设备信息化的要求,将其信息输入特种设备的设备数据库。

编号: 注:(1)额定工作压力或者温度,对蒸汽锅炉为额定蒸汽压力或者温度,对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炉为额定出口压力或者温度; (2)泄漏试验只适用于有机热载体炉; (3)无损检测方法和比例是指锅筒(锅壳); (4)电站锅炉还包括《电站锅炉主要参数》。 设备类别承压蒸汽锅炉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产品编号 设备代码产品标准JB/T10094《工业锅炉通用技术条件》设计 情况 文件设计日期鉴定报告书编号 鉴定机构名称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主要 参数 水容积 L 锅筒(壳)内径㎜ 额定蒸发量 t/h 额定工作压力 MPa 额定工作温度℃设计热效率 % 燃烧方式燃料品种 结构 型式 主体结构型式燃烧设备型式 检验 试验 无损检测方法X射线无损检测比例 % 耐压试验种类水压耐压试验压力 MPa 泄漏试验种类--------泄漏试验压力-------- 安全附件与有关装置 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制造单位 制造 监检 情况 监检机构乐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机构组织代码锅代G5420838-0 机构核准证编号TS 7110280—2015

建规高规答疑

1.ray :[转]《建规》、《高规》修订后重点条文对... 3月4日17:04 1. 问:“高规”1.0.3.1条: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 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而2.0.17条中却允许在住宅底部设置不超过 二层的商业网点。请问:“高规”对二层的商业服务网点适不适用?答: 应该删去“首层”二字(规范失误)按住宅处理。 2. 问:“高规”1.0.3.1 所说的“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 宅)”是否仅指住宅?可不可以将... 1. 问:“高规”1.0.3.1条: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 住宅),而2.0.17条中却允许在住宅底部设置不超过二层的商业网点。请问:“高规”对二层的商业服务网点适不适用? 答:应该删去“首层”二字(规范失误)按住宅处理。 2. 问:“高规”1.0. 3.1所说的“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 点的住宅)”是否仅指住宅?可不可以将小旅馆、中小学生宿舍以及单位员工宿舍、酒店式公寓或公寓式酒店等也涵盖进去? 答:高规不允许,不能公共集体使用包括宿舍、酒店式公寓或公寓式酒店按旅馆。 3. 问:“建规”1.0.2-1所说的“9层及9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居 住建筑)”指的是哪类居住建筑?包不包括小旅馆、大旅馆、宾馆、酒店式公寓或公寓式酒店? 答:住宅、宿舍、公寓不包括小旅馆、大旅馆、宾馆、酒店式公寓或公寓式酒店。有旅客就按公共建筑处理,因为公共人员来往不熟悉周围情况。 4. 问:高层建筑的地下商场若兼作人防,其疏散设计能否参照《人防规范》来执行? 答:可以。高规1.0.4条规定本规范不适用于单层主体建筑高度24m以及人防。 5. 问:一、二层上述小型商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之和不能超过300m^2是指: 1)一幢楼的首层和二层面积之和; 2)一幢楼的首层和二层中每间铺面内1层和2层面积之和。 1)或2)?

新安规(电子版)

目??录 1??总??则 2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 2.1一般安全要求 2.2高压设备的巡视 2.3倒闸操作 2.4高压设备上工作 3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6.12低压带电作业 6.13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使用和试验 7发电机、同期调相机和高压电动机的检修、维护工作8在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上的工作 9在停电的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导线上的工作 10二次系统上的工作 11电气试验 11.1高压试验 11.2使用携带型仪器的测量工作 11.3用钳形电流表的测量工作 11.4使用摇表测量绝缘的工作 12电力电缆工作

12.1电力电缆工作的基本要求 12.2电力电缆作业时的安全措施 13一般安全措施 附录1??变电站(发电厂)倒闸操作票格式 附录2??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格式 附录3??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格式 附录4??变电站(发电厂)第二种工作票格式 附录5??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格式 附录6??变电站(发电厂)带电作业工作票格式 附录7??变电站(发电厂)事故应急抢修单格式 附录8??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格式 1.1 1.2.1 1.2.2 1.2.4 1.3.2 1.4.2 1.4.3 1.5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才能恢复作业。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 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 1.6在试验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同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经本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后 执行。 1.7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 高压电气设备:对地电压在1000V及以上者; 低压电气设备:对地电压在1000V以下者。 1.8本规程适用于运用中的发、输、变、配电和用户电气设备上的工作人员(包括基建安装、农电人员),其他 单位和相关人员参照执行。 所谓运用中的电气设备,系指全部带有电压、一部分带有电压或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

锅炉培训《锅规》释义附件二

锅炉培训《锅规》释义附件二

附件二:火焰直接加热有机热载体锅炉 最高液膜温度计算方法 B.1 概述 本方法适用于以有机热载体为传热介质的锅炉,是确定锅炉内部有机热载体的最高液膜温度(炉管壁面上的有机热载体的最高温度)的计算方法。在直接及非直接受火加热液相锅炉的设计中,本方法为计算其内部有机热载体的计算最高液膜温度的推荐方法。 本方法中 B.6.1节有关直接受火加热有机热载体锅炉计算最高液膜温度的确定、B.6.2节有关炉管内放热系数的确定和B.6.3.1节有关燃油/燃气圆筒形盘管式锅炉的最大热流密度确定的计算公式取自于DIN 4757,B.6.3.2节有关燃煤链条炉排锅炉最大热流密度的确定依据于《工业锅炉设计计算方法》中“层燃锅炉炉膛传热计算”的相关公式,计算公式中所采用的喉口处辐射受热面热流密度修正系数,是根据辐射传热计算关系及燃煤链条炉排锅炉工程设计和实际运行方面的良好经验确定的。 B.2 计算目的和要求 计算有机热载体锅炉最高液膜温度的目的,是为了确定所设计的锅炉能否满足其内部任何一处受热面上有机热载体的液膜温度低于所使用有机热载体的最高允许液膜温度,并不会使其发生气化的条件。该计算结果要求所设计锅炉在其内部最大热流密度处和最小雷诺数处的计算最高液膜温度,应当低于所使用有机热载体的最高允许液膜温度。 采用本方法对有机热载体锅炉进行的最高液膜温度计算,仅为对所设计锅炉的安全性提供一个验证条件,其计算结果并不是该锅炉的实际最高液膜温度的精确计算值。 B.3 适用范围及条件 本计算方法适用于以有机热载体为传热介质的燃油/燃气锅炉,燃煤链条炉排锅炉,以及采用电或工业余热等为热源进行加热的锅炉。 本计算方法对直接受火加热液相锅炉的最高液膜温度计算基于以下条件考虑:

新安规(电子版)

精心整理 目??录 1??总??则 2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 2.1一般安全要求 2.2高压设备的巡视 2.3倒闸操作 2.4高压设备上工作 3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3.1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3.2工作票制度 3.3工作许可制度 3.4工作监护制度 3.5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4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4.1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4.2停电 4.3验电 4.4接地 4.5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 5线路作业时变电站和发电厂的安全措施 6带电作业 6.1一般规定 6.2一般安全技术措施 6.3等电位作业 6.4带电断、接引线 6.5带电短接设备 6.6带电水冲洗 6.7带电清扫机械作业 6.8感应电压防护 6.9高架绝缘斗臂车作业 6.10保护间隙 6.11带电检测绝缘子 6.12低压带电作业 6.13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使用和试验 7发电机、同期调相机和高压电动机的检修、维护工作8在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上的工作 9在停电的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导线上的工作 10二次系统上的工作 11电气试验 11.1高压试验 11.2使用携带型仪器的测量工作 11.3用钳形电流表的测量工作 11.4使用摇表测量绝缘的工作 12电力电缆工作

精心整理 12.1电力电缆工作的基本要求 12.2电力电缆作业时的安全措施 13一般安全措施 附录1??变电站(发电厂)倒闸操作票格式 附录2??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格式 附录3??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格式 附录4??变电站(发电厂)第二种工作票格式 附录5??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格式 附录6??变电站(发电厂)带电作业工作票格式 附录7??变电站(发电厂)事故应急抢修单格式 附录8??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格式 附录9??标示牌式样 附录10绝缘安全工器具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 附录11带电作业高架绝缘斗臂车电气试验标准表 附录12登高工器具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 附录13紧急救护法 1总则 1.1为加强电力生产现场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制定本规程。 1.2作业现场的基本条件 1.2.1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作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合格、齐备。 1.2.2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及施工车辆上宜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应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 1.2.3现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应合格并符合有关要求。 1.2.4各类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1.3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 1.3.2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 1.3.3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1.4教育和培训 1.4.1各类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 1.4.2作业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应重新学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 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1.4.3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管理人员、临时工等),应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 方可下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并且不得单独工作。 1.5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才能恢复作业。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 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 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 1.6在试验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同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经本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后 执行。 1.7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 高压电气设备:对地电压在1000V及以上者; 低压电气设备:对地电压在1000V以下者。 1.8本规程适用于运用中的发、输、变、配电和用户电气设备上的工作人员(包括基建安装、农电人员),其他 单位和相关人员参照执行。 所谓运用中的电气设备,系指全部带有电压、一部分带有电压或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

最新新锅规《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010版)汇编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G0001-2009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Boiler Safety Technical Supervision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09年月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材料 (3) 第三章设计 (9) 第四章制造 (16) 第一节一般要求 (16) 第二节胀接 (16) 第三节焊接 (20) 第四节热处理 (22) 第五节焊接检验 (23) 第六节无损检测 (24) 第七节力学性能试验和金相检验 (24) 第八节水压试验 (25) 第九节出厂资料和金属铭牌 (29) 第五章安装、调试、修理、改造 (30) 第六章安全附件和仪表 (33) 第一节安全阀、安全泄放阀 (34) 第二节压力测量装置 (38) 第三节水位测量装置 (39) 第四节温度测量装置 (41) 第五节排污和放水装置 (41) 第六节保护装置 (42) 第七章辅助设备及系统 (45) 第八章使用管理 (49) 第一节一般规定 (49) 第二节电站锅炉特别规定 (52) 第九章检验 (54)

第一节一般要求 (58) 第二节制造监督检验 (59) 第三节安装监督检验 (59) 第四节定期检验 (60) 第十章热水锅炉及系统 (62) 第十一章有机热载体锅炉及系统 (65) 第一节有机热载体 (65) 第二节锅炉 (66) 第三节辅助设备及系统 (67) 第四节安全附件和仪表 (70) 第五节使用管理 (73) 第十二章铸铁锅炉 (74) 第十三章D级锅炉 (76) 第十四章附则 (78) 附件A 焊缝的宏观和微观金相检验方法 (79)

高规2010

三、结构设计基本规定 3.8.1 高层建筑结构构件的承载力应按下列公式验算: 持久设计状况、短暂设计状况γ0S d≤R d(3.8.1—1) 地震设计状况S d≤R d/γRE (3.8.1—2) 式中:γ0——结构重要性系数,对安全等级为一级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1.1,对安全等级为二级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1.0; S d——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符合本规程第5.6.1~5.6.4条的规定; R d——构件承载力设计值; γRE——构件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3.9.1 各抗震设防类别的高层建筑结构,其抗震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甲类、乙类建筑: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但 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当建筑场地为I类时,应允许仍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2 丙类建筑: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抗震措施;当建筑场地为I类时,除 6度外,应允许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降低一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3.9.3 抗震设计时,高层建筑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应根据抗震设防分类、烈度、结构类型和房屋高度采用不同的抗震等级,并应符合相应的计算和构造措施要求。 A级高度丙类建筑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抗震等级应按表3.9.3确定。当本地区的设防烈度为9度时,A级高度乙类建筑的抗震等级应按特一级采用,甲类建筑应采取更有效的抗震措施。 注:本规程“特一级和一、二、三、四级”即“抗震等级为特一级和一、二、三、四级” 的简称。

3.9.4 抗震设计时,B级高度丙类建筑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抗震等级应按表3.9.4确定。

四、荷载和地震作用 4.2.2 基本风压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规定采用。 对风荷载比较敏感的高层建筑,承载力设计时应按基本风压的1.1倍采用。 4.3.1 各抗震设防类别高层建筑的地震作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甲类建筑: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 求确定; 2 乙、丙类建筑: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计算。 4.3.2 高层建筑结构的地震作用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一般情况下,应至少在结构两个主轴方向分别计算水平地震作用;有斜 交抗侧力构件的结构,当相交角度大于15°时,应分别计算各抗侧力构件方 向的水平地震作用。 2 质量与刚度分布明显不对称的结构,应计算双向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扭转 影响;其他情况,应计算单向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扭转影响。 3 高层建筑中的大跨度、长悬臂结构,7度(0.15g)、8度抗震设计时应计

新安规补充规定

附件3: 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补充规定(暂行)(配电部分) 1总则 1.1为有效执行新颁布的《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规范作业人员行为,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制定本补充规定。 1.2本补充规定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火(水)电厂(动力部分)]等相关规定,结合辽宁省配电专业生产实际制定。 1.3本补充规定适用于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及进入辽宁电网作业的企业和人员。 1.4本补充规定由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2一般规定 2.1非设备检修、运行管理单位人员在配电系统停电作业前,必须以单位名义向设备运行管理单位提出书面停电申请,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审核批准后办理工作票,由运行单位负责停电,执行操作票落实现场安全措施。也可在运行单位人员的监护下,由经培训合格的工程施工人员验电、装设接地线,落实现场安全措施,并在操作票上签字,经运行单位人员认可签字后,完成作业许可手续,方可进行作业。(补充安规第4.2.1条) 2.2承发包工程中,工作票实行“双签发”形式,第一签发人由承包方人员担任,第二签发人由设备运行管理单位人员担任。设备运行管理单位执行的工作票不执行“双签发”,工作票签发人在工作票中“第一签发人”栏签字。(补充安规第2. 3.7.6条) 2.2.1实行“双签发”时,工作票签发人的基本条件。 2.2.1.1国网公司系统下属单位入网作业时,第一签发人由本单位组织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报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备案。 2.2.1.2国网公司系统以外单位入网作业时,第一签发人由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安监部门组织培训并经考试合格,书面公布。 2.2.1.3第二签发人应由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具有相应工作票签发权的人员担任。 2.2.2实行“双签发”时,工作票签发人的责任。

新电力安规

新电力安规

电 力 新 安 规 永顺泰(宝应)麦芽有限公司生产部电工班

1 总则 1.1 为加强电力生产现场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制定本规程。 1.2 作业现场的基本条件 1.2.1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作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合格、齐备。 1.2.2 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及施工车辆上宜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应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 1.2.3 现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应合格并符合有关要求。 1.2.4 各类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1.3 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 1.3.1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 1.3.2 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 1.3.3 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1.4教育和培训 1.4.1 各类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 1.4.2 作业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应重新学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1.4.3 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管理人员、临时工等),应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并且不得单独工作。 1.4.4外单位承担或外来人员参与公司系统电气工作的工作人员应熟悉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参加工作。工作前,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应告知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1.5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才能恢复作业。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 1.6 在试验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同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经本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1.7 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 高压电气设备:电压等级在1000V及以上者; 低压电气设备:电压等级在1000V以下者。 1.8 本规程适用于运用中的发、输、变、配电和用户电气设备上的工作人员(包括基建安装、农电人员),其他单位和相关人员参照执行。 所谓运用中的电气设备,系指全部带有电压、一部分带有电压或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 开闭所、高压配电站(所)内工作参照本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的有关规定执行。 各单位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本规程补充条款和实施细则,经本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2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2.1 电力线路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 1)现场勘察制度;

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新版建规要点整理

考试整理 一、耐火等级 (2) 二、防火隔墙与楼板联合要求 (5) 三、建筑面积与防火分区 (5) 四、防火间距 (7) (一)厂房的防火间距 (7) (二)仓库的防火间距 (10) (三)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 (12) 五、防爆 (21) (一)厂房和仓库防爆 (21) 六、安全出口 (22) (一)厂房 (22) (二)仓库 (23) 七、疏散楼梯、走道、门的宽度 (23) (一)厂房 (23) 八、楼梯间 (24) 九、甲级防火门、窗 (24) 十、乙级防火门、窗 (25) 十一、特殊场所的防火要求 (25) (一)厂房的中间仓库和储罐 (25) (二)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和可燃材料堆场 (25)

耐火等级 (一)厂房和仓库 1. 2. 名称要求最低耐火等级高层厂房二级 甲乙类厂房 二级建筑面积w 300 m2 and独立单层三级 丙类厂房 单、多层三级生产丙类液体二级生产丙类液体and建筑面积w 500 m2 and单层三级 丁类厂房 多层三级有火花、赤热表面、明火①二级满足条件① and建筑面积w 1000 m and单层三级 戊类厂房多层三级 使用或储存特殊贵重的机器、仪表、仪二级 梁在柱 的基础 上减1h 两者有 前后疏 散方向 位置关系,后者 在前者 基础上 加1h 构件名称 耐火等级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防火墙不燃性3h不燃性3h不燃性3h不燃性3h 承重墙不燃性3h不燃性2.5h不然性2h难燃性0.5h 柱不燃性3h不燃性2.5h不燃性2h难燃性0.5h 梁不燃性2h不燃性1.5h不燃性1h难燃性0.5h 楼板不燃性1.5h不燃性1h不燃性0.75h难燃性0.5h 疏散楼梯不燃性1.5h不燃性1h不燃性0.75h可燃性屋顶承重构件不燃性1.5h不燃性1h难燃性0.5h可燃性 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不燃性1h不燃性1h不燃性0.5h难燃性0.25h 非承重外墙 房间隔墙 不燃性0.75h不燃性0.5h难燃性0.5h难燃性0.25h 吊顶不燃性0.25h难燃性0.25h难燃性0.15h可燃性 楼梯间和前室的墙 电梯井的墙 不燃性2h不燃性2h不燃性1.5h难燃性0.5h

最新安规

1 3C/UL安规认证基础知识考试卷 2 部门: 工号: 姓名: 得分: 3 一. 选择题:(2*10=20) 4 1.3C认证是: 5 A.中国安全强制认证 B.中国强制质量认证 C.中国质量认证6 D.安全认证 7 2.中国安全强制认证得标志是: 8 https://www.sodocs.net/doc/ea2644957.html,EE https://www.sodocs.net/doc/ea2644957.html,C C.UL D.VDE 9 3. UL是的安规标志.. 10 A.日本 B.美国 C.加拿大 D.韩国 11 4. 销往北美地区的商品必须取得 . 12 A.3C认证 B.UL认证 C.ISO9000认证 D.ISO14000认证 13 5. 在中国大陆地区生产销售的商品必须取得 . 14 A.3C认证 B.CQC认证 C.ISO9000认证 D.ISO14000认证 15 6. 对人体有害的金属是: 16 A.铁 B.钙 C.钠 D.汞

17 7. 会产生大气污染的气体是: 18 A.氧气 B,氮气 C.二氧化硫 D.氢气 19 8. UL认证机构每对获得UL认证的产品进行符合性检查. 20 A.3个月 B.6个月 C.12个月 D.18个月 21 9. 定期确认检查的周期最长不超过 . 22 A.3个月 B.6个月 C.12个月 D.9个月 23 10. 3C规定检测仪器必须做 . 24 A.日常点检 B.运行检查 C.日常维护 D.功能检查 25 二. 判断题:(2*10=20) 26 1.3C规定所有的元器件,元材料都必须进行定期确认检查.( ) 27 2.UL安规和3C安规的要求是一致的.( ) 28 3.认证机构对工厂进行的第一次检查,称为初始检查.( ) 29 4.3C认证机构每年都要对获得认证的工厂进行符合性检查.( ) 30 5.UL认证机构进行工厂检查的主要依据是跟踪服务细则,简称 31 FUS.( ) 32 6.有阻燃特性的材料是指该材料根本不可能燃烧.( ) 33 .( )

JTG D60-2015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主要修订内容介绍

2015版通规主要修订内容介绍 现行《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04)于2004年颁布实施。近几年的实践应用表明,规范总体上能够满足我国公路桥涵建设的需要,但随着我国公路运营状况、桥涵设计理念和方法的发展和变化,也有一些需要完善的内容:公路桥梁设计汽车荷载标准的适应性问题日渐突出;设计使用年限、耐久性设计、全寿命设计、风险评估、桥梁运营期结构安全监测等新方法、新理念逐渐得到广泛应用和发展;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也成为工程设计中需考虑的重要因素。为了吸纳近年来的成熟经验和科研成果,提高规范的适应性,促进公路桥梁科学健康发展,交通运输部2009年下达了《公路桥涵设计规范》的修编任务。 在规范修订过程中,编写组进行了大量的科研工作,吸取了已有的成熟科研成果和实际工程设计经验,并且参考、借鉴国内外相关的标准规范。在规范条文初稿编写完成以后,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征求设计、施工、建设、管理等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意见,并经过反复讨论、修改后定稿。 总体而言,本规范主要做了如下几个方面的修订: 1) 增加了桥涵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和耐久性要求; 2) 完善了极限状态的设计理论和方法; 3) 改进了作用组合分类及计算方法; 4) 调整了公路桥梁设计汽车荷载标准;

5) 增加、完善了各种作用标准值的计算规定; 6) 完善了有关桥涵总体设计、环境保护、交通安全保障工程等的相关规定; 7) 增加了桥涵风险评估和安全监测的相关规定。 为了清晰地说明本规范的具体修订内容,现将主要修订内容的确定理由及作用和影响分章节论述如下。 1 第1章总则 1)公路桥涵的设计原则修改为“安全、耐久、适用、环保、经济和美观”。 长期以来,公路桥涵设计都遵循着“技术先进、安全可靠、适用耐久、经济合理”的基本原则,这是与我国当时的经济条件和技术水平相适应的。安全、耐久、适用是公路桥涵结构最基本的要求。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环境保护日益引起重视。环保问题关系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贯彻落实。在满足上述要求的前提下,还要注重桥涵设计的经济性,不能一味追求“新”、“最”、“第一”等,造成严重的浪费。另外,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公众对于桥涵结构的要求也逐步提高,美观成为桥涵设计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本次修订将公路桥涵的设计原则调整为“安全、耐久、适用、环保、经济和美观”,这也是与《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保持一致。 2)增加桥涵设计使用年限的规定。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