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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学教师请假制度

2021年中学教师请假制度
2021年中学教师请假制度

2021年中学教师请假制度

根据教育局《关于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的若干规定》中的教职工请假制度,教职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因事、病等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的,可以请假,但必须覆行请假手续,手续完备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使教师请假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时限

1、事假

1)、婚假七天。符合晚婚条件的教师(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以适当延长至半月。

2)、教职工直系亲属,丧假七天。

3)、其他特殊原因请假,一学期最多不超过10天。

4)、婚、丧假期问的工资照发,除此以外经严格审查的其它事假,中心校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工资待遇。

教职工请病假,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否则不予准许。

1)、每学期病假累计在一个月以内的工资照发,病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从超假之日起,扣除年终一个月的奖金。

2)、如系医院确诊为癌症、精神病等重大疾病的患者(均凭医院证明),工资待遇可作特殊对待。

3)、教职工在病休期间,必须专心治病、养病,不得从事以获取利润和报酬为目的的第二职业。每月必须定期向单位汇报疾病治疗情

况,凡有借治病休养为名从事第二职业者,可按旷工的有关规定处理。

3、产假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者,女职工产假一般为90天,符台晚婚规定的,产假为0天,产假期间,采取了节育措施、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为0天。超计划生育者,不享受产假,休息期间停发工资。

2)、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或不假自假者,一律按旷工的有关规定论处。除正常的事、病、产、婚、丧等假之外,凡超过假期或非正常请假者,每学期假期累计计算,1个月以内每天按本人日工资的50%扣除,一个月以上按每天本人日工资的70%扣除,学校扣除请假教师工资,应按日计算,当月扣除。

二、审批权限

教师请假三天以内由小学校长审批;三天以上半月以内由中心校长审批;半月以上由本人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局分管领导审批。

三、请假必须写请假条,先经本校校长签字后到中心校审批登记,方可离岗。凡不履行请假、销假手续,随意离岗或既无正当理由,又不办理请假销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期间扣发日均工资,连续旷工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一个月的,除扣发工资外,本年度不予考核,三年不得评模,评优,晋升职称。

以上条模,评优,晋升职称。款,望各学校严格遵照执行。

篇二:中小学教师请假制度

(一)请假程序、批准权限:

1.教师因事、因病请假要有请假条(1周以上要医院有诊断书),中小学半日之内由主任教师或年级组长批准,1 3日之内由业务校长批准,3日以上有中心校长批准。

教职工因疾病、急事等特殊情况,不能实现请假的,要及时委托他人说明情况代为办理。

3.请产假:教师个人要提出书面申请,由中心校长审批,并补交医院开具的子女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

(二)关于病假的相关规定:

1.学期累计病假在10天以内,不扣发工资;从起病假第1天起,累计 22天的每日扣发10元,累计23天以上每日扣发20元。

病假工作量化扣分:住院1日扣0.2分,一班病假1日扣0.25分,以此类推,学年累计天以上取消评奖评优资格;学年累计30天以上取消职称评聘资格。

3.教职工在病休期间应在住所或医院安心休养,小病大养或以休病假为名,从事其他经济活动,一经发现即刻终止病假,免予病假待遇,到岗上班,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拒不到岗上班的,按旷工论处.

4.教职工病愈后上班后,又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继续休病假的,将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5.因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关于事假的相关规定:

1.学期事假5天以内,工资照发,从请事假第1天起,累计6天以上,每日扣20元。

事假工作量化扣分:每1日扣0.5分,以此类推;学年累计 7日以上取消评奖评优资格;学年累计天以上取消职称评聘资格。

3.事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者,按旷工处理。

4.利用事假从事第二职业的教职工,加倍扣发日工作,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并按指定日期或到工作岗位;拒不回到工作岗位的按旷工论。

(四)关于婚假的相关规定:

1.婚假7天工资全额发放;超过7天按事假处理。

在寒暑假、公休假和法定假结婚的,开学后学校不再安排补休婚假。

(五)关于产假的相关规定:

1.女职工在法定规定的休产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女职工产假为三个月(含期间的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年满24周岁的为晚育,可享受晚育假一个半月(45天);产假期间报名夫妇终身只生一个孩子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一个月;由医院证明剖腹产或难产的另外增加产加半个月(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休假时间连续计算,假期不扣除。

3.按省1989年底28号令发布的《河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第九条对女职工流产的产假执行。即依照接受手术时的怀孕的月份确定休息

①怀孕时间不满两个月的,休息20天;

②怀孕时间满两个月不满四个月的,休息30天;

③怀孕时间满四个月不满七个月的,休息42天;

④怀孕满七个月以上的,休息90天。

4.休产假的当年考核确定为合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

(六)关于丧假的相关规定:

(1)丧假是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双方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享受的休假。丧假5天,工资照发。超过5天按事假处理。

(七)关于迟到、早退的相关规定:

1.按规定的时间晚到,即迟到一次,提前离岗,即早退一次。学期累计迟到或早退6次,不作处理。

不向领导请假,擅离工作岗位超过两节课的,即为旷工半天。

3.迟到、早退工作量化扣分:学期超过规定次数,迟到、早退:1节扣0.1分,每超过3次,请假的按事假1天计算,不请假的按旷工1天计算。早退半天扣0.3分。

(八)关于矿工的相关规定:

1.凡有下列情况之一,实为旷工:①未请假或请假未获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②擅离职守半天以上(含半天)者;

③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未续假或续假未获准而逾期不归者;

④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工作分配,无故拖延不按规定时间到岗者;

⑤以欺骗手段请假、事假者。

学年旷工1天,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取消评奖评优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

3.计算旷工期限,从单位知道或应当知道缺勤当事人离开学校之日起计算;旷工每日,扣工资100元。

4.矿工工作量化扣分:无故旷工每节课扣2分,每天扣5分,2天扣分。

篇三:

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规范学校管理,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服务于学生,特制订姜山镇2021年中学教师请假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请假程序

1、请假2小时以内,自行调整好课务,到教务处请假,教务处做好书面记录,每月统计一次,作为学期结束考核的依据。

2、请假半天及半天以上的须向校长办公室请假,持校长办公室主任开出的回执与教务处、年级段排课联系处理相应课务。

3、教师参加学习培训持通知书提前1天,持校长办公室室回执与教务处联系,无特殊情况自行调整好课务,并将课务安排情况上报教务处及年级段。

4、教师会议请假或缺席2次作请事假半天处理。

5、一般情况下,教师应先请假经允许方可离校。特殊情况下可委托其他教师请假,但事后应立即按时间长短到相应部门补办有关手续。

6、未请假而擅离学校工作岗位或委托他人请假但事后未补办手续的按旷课处理。

二、有关法定假期处理意见

1、婚假:学校提倡教师婚礼在节假日举行。如确有特殊情况,需在教学工作日内请假的,须向校长室请假,学校将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超过规定日期按实际工作日作事假处理。

2、产假:国家规定的产假期内按国家规定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但不能再享受产假期间的奖励性奖效工资。法定假期以外的按实际工作日作事假处理。

3、哺乳期:哺乳期是个特殊阶段,在不影响其他教师工作、休息的情况下,可在校内适当位置安排住宿。在不影响教学工作前提下,允许在工作时间内处理小孩的饮食问题,但时间应自觉控制。哺乳照顾期为半年(自小孩出生日计算)

4、丧假:三代以内直系血亲亡故,允许请假3天,3天以外按事假处理;其他亲属亡故允许请假1天,1天以外按事假处理。

三、请假处理

1、教师在调好当天课务情况下,处理与本人有重大关系的突发事情,2小时内向教务处请假,经同意后,不扣全勤奖,根据请假次数期末考核时另行考虑。

2、教师半天以上请假需到校长办公室请假,办好手续,并与教务处、年级段联系。

3、教师请假病假三天以内,调好课务,不扣发全勤奖。病假三天以上(不含三天),事假一天以上(不含一天)扣去全勤奖,超过部分以病假每天元,事假每天30元,在期末考核时结算。

4、教师无故不到校办公,做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或一天以上不发当月全勤奖,并在期末考核中降一个等第。

5、旷课一节按每节30元在当月全勤奖中扣除。

一、学校教师的请假要严格按照《××县学校人事管理暂行规定》中第三章《教职工请假制度》的有关要求办理教师请假,凡须请假的教师一律须报校长批准,准予请假后方可离岗。

二、教师的请假都应办理请假、续假、销假手续,一切请假事先均要办理请假报批(急病的可事后办理),请假期满后应上班并办理销假手续,须延长假期的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

三、教师因病请假7天及以内的,须提供镇级以上医院证明,7天以上的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要有二名主治医生签名)和病历,学校有权要求陪同到医院检查。

四、教师因办理私事而占用工作时间确须请事假的,由本人提前书面申请,并办理请假手续报批。

五、教师按国家的政策规定请假的,如生育假(产假、落实计育措施)、婚假、丧假等,按相关政策规定办理请假手续,产假的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注明预产期)并附准生证;落实计育措施的须提供实施手术的医院证明;婚假的须提供结婚证。

六、教师的请假审批按规定办理,事假3天及以内、病假7天及以内的由学校校长审批并登记存档,其他的请假都按规定手续逐级上报审批,学校根据批复情况登记存档。

七、育龄女教师请假超过一个月的(除产假)须提供最近一次的孕检证明,并按时参加例检。

八、教师的一切请假均须审批获准后确认,未获批准离岗或私自超期未上班的按旷工处理,处理意见按揭东教字32号文规定的办法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稳定、正常开展,不断提升学校内部管理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公假

1、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培训学习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

2、公假期间教师原定工资照发。

二、事假

1.教师因事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时,可不予准假、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

2.事假每月不得超过两次,每次不超过三天。若当月请假超过两次,则从第三次起每节事假扣2分,并每一节课按元扣。学期期末考试请假(除公假外),每天按10节课计。一学期事假不得超过7天,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天,事假超过规定天数一般不予准假,特殊情况必须经县教科局批准。

三、病假

1.教职工因病请假,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药费发票。

2.病假一个月以上两个月以内的,不享受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并由请假人对支所产生的代课费用;病假从第三月起到第六个月的,不享受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并由请假人对支所产生的代课费用,还将扣基础性绩效工资的20%。病假从第七月起,不享受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并由请假人对支所产生的代课费用,(代课费按学校的平均课时量计)还将扣基础性绩效工资的50%(除大病住院按国家政策执行外)。

3、病假在1天以上1个月以内,应从个人基础性绩效工资中扣取相应的金额支付给代课者。除大病住院外)

四、法定假

1.婚假

①调入本校满6个月的教师方可享受带薪婚假。必须在结婚期间(以举行结婚仪式为准)前后一周或两周的特假,否则一律以事假计。

②若教师在原工作单位结婚的,婚假不能带入本校。

③教职工结婚,婚假7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增加晚婚奖励假7天。

④在规定的婚假期间,不影响教师工资和绩效工资。

2.产假、计划生育假

①已婚女教师生育时(已取得生育指标)产前、产后累计计算产假,按相关文件文执行。

②已怀孕的女教师,按国家规定给予产前检查时间,但要妥善安排,不得影响正常教学工作。

3.丧假

①教师的直系亲属(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给丧假7天;在外地的亲属死亡时,需要赴外地料理丧事的,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

②丧假期间,不影响教师工资。

五、工伤假

1.教师的工伤假应出具县以上医院证明和经有权威部门鉴定的《工伤报告书》。休假天数依据核实后的医院证明而定,其医疗或修养期间的固定工资照发。

2.教师因工负伤,治疗到伤愈或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时应做出医疗终结结论。根据伤残程度,由医院出具证明,经有权威部门确认,区分不同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3、为防止虚报谎报工伤规范工伤请假制度,现对工伤情况做以下界定:教职工在上班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

六、请假管理

1.请假流程

无论是病假或事假、不论假期长短都应按以下流程逐级办理。

①写请假条;

②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③按规定批准权限办理批准手续;

④批准后的请假条和课程表一并送教务处安排好课程及相关工作;

⑤返校要及时销假;

⑥相关资料存档。

2.因突发事件或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须提前用电话通知相关组织或委托他人代为请假,但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若出现空课堂,按旷工处理。

3.所有的请假一律以书面假条为准,一律由校长审批。

4.教师的病、事假,作为考勤内容,纳入教师的综合考核,做为绩效工资的重要考核依据之一。

5.成考、自考等先按事假计,见证件后再按规定的特假算。其它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调课规定

1、教师尽量不调课,凡有事需调课的教师,必须在调课前的一天,以书面形式申请双方签字,并经教务处同意为准,否则以私自调

课论。不准随意调课(私自调课),违者扣当事人双方档次工资各2 0 元。

2、每月调课不超过1次(1天),调课不许间隔周次调课。若遇调课当天有其它活动,不许调课。违者按相关规定执行,私自调课一

节扣2分。

八、关于上课迟到、旷工、旷课、私自调课和上课接打手机的处理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旷课论处:

(1)教师擅自停课、私自调课以旷课处理。

(2)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3)要求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4)准假期满,无正当申请理由或申请续假未经批准而未按时到职者;

(5)请假理由经查明是编造假情况欺骗学校者;

(6)经教育仍不服从学校安排,拒不到岗位工作者;

(7)学校教师应按作息时间规定上班,未经许可擅自离岗,以旷工论处。

2、上课期间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开教室,一次扣20元。

3、上课接打手机者一次扣20元,两次按旷课一节处理。

4、无意旷课一节扣2 0 元,有意旷课一节扣50 元,迟到、早退一次扣1 0 元,旷会一次扣2 0 元,会假一次扣1 0 元。另:旷课一节扣1 0 分,迟到、早退、旷会扣5 分,升旗按一节课计。

5、课堂上不准吸烟、打手机,违者扣10分。

6、早晚自习,早自习是义务性的,但一次不到扣量化分2 分,迟到扣1分,每个晚自习按一课时计。

7、故意不服从学校安排、不参加各种有益活动者扣2 0 元。

8、凡有旷课、旷工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优,年终不能评为先进;一学年累计旷课10节以上或旷工5天者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

民办学校请假制度3篇

民办学校请假制度篇1 1、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学习或需提前离校,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如有特殊情况无法事先请假的,事后应及时办理补假手续。 2、请病假应有病历卡验证,并有医院医生出具请假证明,事后补办病假手续的,应将病假条和病历卡同时呈验。 3、病假在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两天以上由班主任签注意见报系备案。 4、请事假应由父母写请假条,经班主任批准后方可实行。由父母之一的电话请假,事后应补假条。 5、寄宿生节假日要求回家需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校,假满后应及时返校上课。 6、寄宿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夜自修,或因故不能在校寄宿,应事先向班主任或值班教师请假。 7、学生有事需提前离校,应由班主任批准,凭出门证离开学校。 民办学校请假制度篇2 学生不能参加学院规定的教育、教学活动,均须办理请假手续, 经批准后方可缺席或离校。不办理请假手续或虽申请请假而未获批准的,擅自不参加规定的教育、教学活动或离校的,按违规、旷课处理。 一、请假的事项

1.病假:学生请病假应持有正式医疗资质的医院或学校医务室的证明。 2.事假: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时段内有不可拖延的个人或家庭要事需停课办理时,应请事假。学生因事请假,原则上每学期内累计不得超过一周。 3.公假:学生因接受学院委派参加公益活动而耽误的教育教学活动,均属公假。 二、请假的程序 1.专业课请假:学生须本人持相关证明,先找辅导员填写请假条。再将请假条面呈任课老师签署意见,再后到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批。 2.公共基础课请假:学生须本人持相关证明,先找辅导员填写请假条,由辅导员审批。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因故无法事先书面请假时, 应先电话口头说明情况,事后立即补办书面请假手续。 2.学生书面请假条,须按规定经辅导员和学院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有效。 3.请假期满后,应及时到学生工作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 三、请假的审批权限 请假一周以内,由任课教师、辅导员和学院教学秘书审批、学院备案;请假一周及以上两周以内,由副书记和教学副院长

2020事业单位请假制度

2017事业单位请假制度 事业单位职工事假规定 (一)请事假的理由及程序 1、工作人员除国家已明确规定的各种公休节假日和假期以外,如遇特殊情况本人必须离开工作岗位的可请事假。 2、事假应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按工作人员管理权限审核批准,由主管领导签字审批后,报人事部门备案。 (二)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1、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未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未超过15天(不含公休节假日,下同)的,原工资照发。 2、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超过15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 3、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30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50%计发。 4、工作人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60天的,超过天数停发本人全部工资。 5、工作人员凡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者假满未经续假而逾期不归的,按旷工论处。旷工6天及以下的,扣除本人旷工天数的基本工资;旷工7天以上的停发本人当月全部工资。 (三)有关事宜 1、事假工资将本人的基本工资折算成日工资(每月按21.5

天计算)计发,折算后的尾数四舍五入。 2、本规定中所指的“基本工资”,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的人员,指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之和;机关工人指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工人指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3、工作人员按比例计发事假工资期间,可继续享受除奖金和岗位性津贴以外的其它津(补)贴和福利待遇。 4、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请事假的,其事假及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新录用人员在见习(试用,下同)期间请事假不足两个月的,见习工资照发,请事假超过两个月及以上的,从第3个月起,停发见习工资,并相应延长见习期。 6、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在探亲假期满又因本人特殊原因请事假的,需提前向单位领导申请,经批准后可按本规定执行。 7、女性工作人员产假期满,本人因特殊原因需请事假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按本规定执行。 8、工作人员请事假超过6个月的,超过的时间不能计算工作年限。 9、工作人员在一年内请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不再享受当年的职工休假待遇。 10、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的,

学校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学校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王明口一中

学校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一、教职工请并事假均应具假条,向学校报告,经批准后,在教导处登记,假条存于教导处备案。 二、事假: 1、每个教职工每月的事假控制数为1天。不累计计算。 2、预发性事假凭借假条(需调课的凭调课表)请假,批准后方能离岗。女口 果调课未落实不予批假;如果调课后(以调课双方签字为准)又无人上课,则按实际节数处理接受者。 3、突发性事件:家人或受委托人凭借假条到学校请假,批准之时起生效, 1 天以内的事假需调课的代课费自付,凡事假1天/月以内,学校不予扣减津贴, 超事假扣10元/天。这种情况下,学校安排教师代课,代课费由学校统一支付5元/节。 三、病假; 1、突发性病假 请病假者上班时必须交验就诊医生签具全名的处方、药发票,公章须清楚, 学校扣减津贴从第5天开始,多一天10元,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每学期累计计 2、住院病假: 住院治疗7天以内不扣,凭正规医院疾病诊断书,入院证明及请假条请假,出院后交验出院证明、药发票(复印件),其课程由教导处请其他教师代上,代课费由学校支付;住院治疗时间在30天内(含30天)每天扣10元;病假时间在30天及以上只发绩效工资的70% (即按退休人员处理)。 3、如果校内出现诸如癌症等严重疾病,需院外疗养治疗的,由本人申请,经行政研究,交由全体教师讨论是否休养和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四、法定假: 1、产假:计划内生育假,产前、产后累计含法定节假日,连续计算共90 天,晚育假(女方在24岁以上)共110天,凭请假条请假

教师请假规章制度范本

教师请假规章制度范本 (最新版) 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教师请假规章制度范文一 一、请假方式: 1、因事请假需提前一天当面向主管领导陈述事因。主管领导批准后,自行安排好手头工作,填写好请假条后方可离开。 2、请假一天以内当面向主管领导陈述请假原因,主管领导批准后自行安排好手头工作,填写好请假条后方可离开。 3、请病假两天以上须持医院证明按以上程序请假。(重病除外。) 4、无特殊重大事件不得以电话告知形式请假。

二、逢较长节假日,个人做好假日计划,无特殊情况不得以任何方式请假。 三、例会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作程序,承上启下,决定着学校一周的工作,因此例会请假按请假一天算。例会请假须向主持会议领导请假,学期累计不得超过三次。 四、请假期满,须按时返校到主管领导处销假;如需续假,当面在主管领导处办理相关续假手续。 五、请假对象 1、一天以内由求知办主任审批。 2、两至三天(含三天)由该校最高主管审批。 3、三天以上七天以内由常务校长审批。 4、七天以上(不含七天)为自愿辞职。 六、请假考勤 1、临时外出,一小时扣十元;一小时以上四小时以内按半天处理,扣三十五元。 2、例会请假按请假一天处理。 3、请假一天扣七十元,给替班教师补助七十元。 4、替请假者上课的教师一节课补助五元。 5、无故旷职者一天扣二百元,无故旷课者一节课扣一百元。 七、考勤情况由求知办主任每月底在例会上通报。

民办学校规章规章制度

民办培训学校 规章管理制度 目录 一、学校领导管理制度 (1) 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1)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要求 (三)基本修养 三、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3) (一)备课基本要求 (二)上课基本要求 (三)作业布置与批改要求 四、学生管理制度 (4) (一)校规 (二)学生道德规范 (三)学生守则 (四)课堂守则 (五)学生考勤和请假制度 (六)考核制度 (七)考场规则 (八)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五、安全应急预案 (7) (一)火灾事故 (二)食物中毒 (三)其它突发性事件工作预案

一、学校领导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学校管理工作的效率,科学合理地安排好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1、学校领导在执行集体决定或日常工作中,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工作不越权、不推倭,敢于负责,团结协作,廉洁奉公。 2、坚持调查研究制度。学校领导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摆脱繁琐事务,注意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在对某项工作作出重大决策前,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职能部门、教师及群众意见,做到决策的民主化。 3、提倡少说空话,多办实事的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学校领导每学期至少到基层校集体办公一次,现场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4、坚持听课制度。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学校的教育教学情况和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为进一步改进学校工作提供依据。 5、学校领导必须坚持每周星期二上午校长接待日制度,接待群众来访,重视他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答复他们提出的问题,帮助排除他们思想中的障碍。对于他们提出的应当解决和可能解决的问题要抓紧办理,暂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解释清楚。 6、学校领导要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并指导工作,充分发挥他们联系广大师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7、学校领导要正确处理好自己的业务与管理工作之间的关系,把主要精力放在学校的管理工作上。 8、学校领导出差(出访),实行请假制度。 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为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增强教师的工作责任心,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以培养更多的合格人才。为此,我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职业教育法》和《高等学校教育法》为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一)主要职责: 1、教师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 2、教师应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学风尚进行教学,要求教师要爱岗敬业,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对学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关心爱护。做到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机关单位请假制度

机关单位请假制度 1、一次性请假超过15天的,不再享受当年的带薪年休假; 2、一年内累计请假超过30天的,从第二个月起停发工资或对照《公务员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生育、年休、探亲、婚丧等各种假期,根据国务院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因病请假的,需凭医院《病假证明单》休病假。 4、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班者,或超假未履行续假手续者,一律视为旷工。 5、经组织批准,参加成人学习、自学考试和党校学习的职工,其上课时间和学校规定的考试时间(凭学校正式通知),视为上班。 6、各种假期满后必须销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必须提前报告并经批准,否则超出天数视为旷工。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按《国家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7、从xx-xx年5月1日起,实行指纹机考勤。 8、本规定从xx-xx年5月1日起执行。 一、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按规定享有应有的休息和因并因事请假的权利。

二、职工休假、请假须按管理权限和程序履行相应的登记、请假、销假手续。 三、休假制度 (一)公休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每周享受周六、周日2天公休假。 每年享受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国际劳动节3天、“十·一”国庆节3天的法定节假日。 (三)探亲假 1、探亲原则:连续工作满一年的职工,配偶之间、单身职工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已婚职工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分居两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回家居住一夜和半个白天的,可享受探亲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节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2、休假天数:探望配偶,每年给予其中一方探亲假一次(不含配偶系部队干部者)假期30天;未婚者探望父母的,每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两年探望一次者给假期45天,已婚的探望父母每4年一次,假期20天。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3、假期待遇: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内,工资照发。职工探望配偶或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规定标准范围内的,可由所在单位报销。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基本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

公办教师病假请假制度

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加强学校管理和教育工作者的组织纪律性,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重新拟定以下教师请假暂行条例,望各位教师遵照执行。 一、事假:1、教师事假原则上每学期最多三天,全年六天。 教师请假天数在规定期限内,绩效考核只扣除奖励分,超过规定天数,按绩效考核办法扣分,并与绩效考核挂钩。 2、教师请假要书面履行请假手续,校长签字后,交教导处记录并安排教师顶课等有关事宜。 3、教师凡未按请假报批程序办理好请假手续而离开工作岗位,或请假到期未办理续假而超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病假:1、教师因病不能出勤的,可以请病假,病假3天以上7天以内的应由主管医生出具病假证明。 变相请病假,经查实按旷工处理,并责令作书面检查。 7天以上不足一个月的,由医院证明,一个月以上的由县级医院证明。 到教育局办理请假手续,学校负责安排代课等事宜。 2、教师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按国发[1981]52号文件规定执行,并酌情扣发工资与奖励性绩效工资。 3、经查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4、长期病假康复后要求工作的,应由医院出具健康证明。 三、旷课:教师连续旷工7—14天,全年累计旷工15天,当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连续旷工15天,全年累计旷工超过

30天的,学校辞退,连续旷工超过30天,全年累计超过90天的,学校必须上报自动离职手续。 四、其他法定假期规定:教职工的探亲假应安排在寒暑假期间,其他时间不予安排,若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探亲的,由教育局领导审批。 1、法定假期。 婚、丧、产假在法定时间以内的假期,国家规定的工资奖金照发。 学校内部的考核奖不享受,超过法定时间的,按事假处理。 哺乳假人员,在假期内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计发。 2、事假。 一月中累计超过5个工作日不足10个工作日的,当月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的,当月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70%计发。 3、病假。 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绩效工资照发;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70%计发。 五、审批权限:1、一般教职工请假五天以内的,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批;累计请假在六天以上的,报教育局审批。 2、病假。 有门诊病历、疾病证明手续,请假六天以上累计一个月以上(包

关于教师的请假规章制度内容

关于教师的请假规章制度内容 二、请假两小时以上者必须写请假条,两小时以下者可口头请假,因特殊事无法请假者,必须及时销假。 三、教师事先请假时,要互相委托请假期间与本人相关的工作,并在请假条上注明被委托教师。 四、请假半天以下在校长处请假,半天以上在教育办请假。 五、凡无故旷职一天者,学校在校务会上通报批评并处罚金50元。 六、星期日晚例会,星期四晚教研会,无故不参加者一次扣20元。(请假除外) 七、每学期出全勤者,学年终奖励50元。 八、每天按八小时计算,每节课按一小时计算,迟到或早退每 4次,按半天旷职计算。 关于教师的请假规章制度范文二 一、事假 (一) 事假 1、常规情况下上班期间不得请假。 2、原则上不得用电话请假。 3、必需请假时,本人须按规范写请假条。请假条上要写清楚请假事由,请假时

间。经校长批字方可生效。 4、遇紧急情况可事后补假。仍须校长批字方有效。 (二) 婚丧、盖房(子女满月)假 1、婚丧、盖房(子女满月)假的请假手续与日常事假相同。 2、按学校工作实际,假期不超过三天。 (三) 事假绩效工资的发放 1、事假一天停发当天奖励性津贴,依此类推。 2、事假累计超过七天停发当月奖励性津贴;事假累计两个月,停发一学期奖励性津贴。 二、病假 1、病假请假手续与事假相同。 2、病假绩效工资的发放 (1) 病假一天停发当天奖励性津贴,依此类推。 (2) 病假累计超过十五天停发当月奖励性津贴;病假累计 三个月,停发一学期奖励性津贴。

三、产假 1、产假原则上应计划在假期;学校准假。 2、产假期限在依照国家标准原则下,还应按照学校实际情 况适当调整。 3、超过学校准许产假期限,还需续假的,按事假处理。 4、在学校准许的产假期间绩效工资照发。 四、旷工 出现旷工现象停发当月奖励性津贴;累计旷工三次以上停发一学期奖励性津贴 关于教师的请假规章制度范文三 一、公假 1、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 2、教师外出参加学历提高的函授学习,出具有效证明文件并完备履行请假手续的,亦确认为公假。 3、公假期间教师原定工资照发,不扣教师个人年终量化考核积分。

民办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济南市三千茶农职业培训学校 教师管理制度 为保障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加强教师管理,促进学校快速发展,根据我校教师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济南市三千茶农职业培训学校 教师管理制度》。 一、教师聘用制度 (一)指导思想: 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依法保护学校和教职工合法利益,增强教职工主人翁意识和工作责任感,进一步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 (二)聘用原则 1、校长负责原则,校长全面负责学校教职工的聘用工作,制定聘用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2、部门协作的原则; 3、资格准入原则,被聘用人员必须具备同聘任岗位相适应的文化程度和任职资格; 4、竞争择优原则。 (三)聘用对象 具备教师资格的应历届毕业生和各科离职优秀教师。 (四)聘用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素质高,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2.身体健康,适应学校工作要求。爱岗敬业,爱生爱校,尽职尽责,务本求实,严谨治学,辛勤育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3.作风朴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正是范,堪为师表。 4、要能胜任提供的岗位;同时按照工作量和工作要求,可以兼任其他一些岗位。 5.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具有专业知识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有理论和实践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上岗: 1、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和学校规章制度,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 2、不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或职责范围内其他工作任务,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影响恶劣的。 5、有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五)聘任程序: 1、由教务处根据教学需要,上报校人事宣传科; 2、人事宣传科和学校领导审核通过后,由校人事宣传科负责统一招聘; 3.学校发出招聘公告; 4.应聘者自愿填写学校下发的资料; 5.学校领导班子和教师代表进行实际考核,资格审查,择优录用; 6.由学校办理招聘手续,聘用期为一年,聘任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进行续聘和解聘; 7.校长签发聘任合同,发放聘任书。 (六)受聘人员待遇: 1.教师工资按学校教师工作规定执行。 2.受聘人员工作时间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七)解聘: 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与聘任人员解除聘任: 1.聘任期满,工作调整。 2.经考核,不胜任原工作岗位或不适应做原工作者。 3.在任职期间,因受聘人员责任造成重大事故损失。 4.触犯法律、法规,受处理人员。 二、教师岗位职责 教师是学科教育教学工作的责任人,在教务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一)基本职责 教师的基本职责有以下三条: 1、承担一门或多门学科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制度(暂行) 一、病假 (一)请假手续 1、请假 请病假七天以上的,须本人持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诊断证明、医疗专家出具的病休意见,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经单位批准、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休假。 2、续假 请病假两个月以上的,须本人每月到单位(本人确实不能回单位的,单位须派人面见本人核实病情)办理续假手续后方可继续休假。 病休期满恢复工作后,不是因为过于劳累旧病复发或另患其他疾病,而是原串疾病本来就没好,恢复工作一年内又续假的,其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3、医务鉴定 请病假六个月以上的,单位须对请假者进行医务鉴定。经县级以上医务鉴定部门鉴定能坚持正常工作,但本人拒不上班的,按旷工论处。经鉴定符合病退条件的,办理病退手续。经鉴定因病不能正常工作,但又未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可准其继续休假;每满六个月再进行鉴定,符合条件的准予继续休假。超出国家规定医疗期仍不能上班的,根据国家规定予以辞退或解聘。

(二)病假待遇 1、基本工资 ①工作人员病假不满两个月的,发给基本工资。 ②工作人员病假两个月以上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基本工资: 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基本工资照发。 ③工作人员病假六个月以上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 试用期人员请病假的,以其试用期工资为基数计发病假工资;其试用期相应延长。 2、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 ①执行统一津补贴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保留其生活性补贴。对工作性补贴,病假不满三十天的,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发放;三十天以上的,不再发放。 ②执行绩效工资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保留其基础性绩效工资。对奖励性绩效工资,病假不满三十天的,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发放;三十天以上的,不再发放。 3、补助 一年内病假累计不满三十天的,根据单位规定执行;三

小学教师请假制度

小学教师请假制度 ——歪子镇第一中学小学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稳定,根据新野县教育局等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公假 1、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 2、教师外出参加学历提高的函授学习,出具有效证明文件并完备履行请假手续的,亦确认为公假。 3、公假期间教师原定工资照发。 二、事假 1、教师因事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在1天以内的,由教导主任批准;1天以上的,须经主持工作的副校长批准,3天以上的报经校长批准。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时,可不予准假或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 2、事假一次不得超过3天,一学期事假不得超过7天,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5天,事假超过规定天数一般不予准假,特殊情况必须经区教育局批准。 3、事假天数的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 4、在学校正常工作期间,教师一个月中请事假1天,且履行了完备的请假、准假手续,发给日工资的50%。 三、病假 1、教职工因病请假,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药费发票,1天以内教导主任批准,1天以上报请主持工作的副校长批准。 2、病假一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月绩效工资(奖励性和基础性两部分),病假从第二月起还将扣工资的20%。 3、病假在1天以上(含一天)1个月以内,应从个人基础性绩效工资中按每

节5元扣除支付给顶课者。 四、法定假 1.婚假 ①调入本校满6个月的教师方可享受带薪婚假。 ②若教师在原工作单位结婚的,婚假能带入本校。 ③教职工结婚,婚假7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增加晚婚奖励假7天。双方不在一地工作,需要到对方所在地结婚时,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 ④婚假的时间计算不含节假日和双休日。 ⑤在规定的婚假期间,不影响教师工资和绩效工资。 2.产假、计划生育假 ①已婚女教师生育时(已取得生育指标)产前、产后累计计算产假,顺产产假90天。24周岁(含)以上的女教职工第一次生育,增加产假30天;多胎生育,每多生一胎增加产假15天;难产(包括剖腹产)有医生证明的,增加产假15天。 ②已怀孕的女教师,按国家规定给予产前检查时间,但要妥善安排,不得影响正常教学工作。 ③在规定的产假、计划生育假期间,教师的工资照发。 ④女教师在生育期内计划外怀孕做手术者第一次按病假处理,第二次按事假处理。 3.丧假 ①教师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给丧假7天(含节假日);在外地的亲属死亡时,需要赴外地料理丧事的,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 ②丧假期间,不影响教师工资。 五、工伤假 1、教师的工伤假应出具县以上医院证明和经有权威部门鉴定的《工伤报告书》。休假天数依据核实后的医院证明而定,其医疗或修养期间的固定工资照发。 2、教师因工负伤,治疗到伤愈或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时应做出医疗终结结论。

中学教师请假制度

中学教师请假制度 篇一:中学教师销假制度范文 依据教育局《关于增强教师队伍治理的若干规定》中的教职工销假制度,教职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因事、病等缘由不能正常工作的,可以销假,但必须覆行销假手续,手续齐备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为进一步增强教师队伍治理,使教师销假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特制订本制度。 一、销假时限 1、事假 (1)、婚假七天。符合晚婚条件的教师(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以适当延伸至半月。 (2)、教职工直系亲属,丧假七天。 (3)、其他特殊缘由销假,一学期最多不超过10天。 (4)、婚、丧假期问的工资照发,除此以外经严厉审查的其它事假,中心校可依据具体状况确定工资待遇。

教职工请病假,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实,否则不予准许。(1)、每学期病假累计在一个月以内的工资照发,病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从超假之日起,扣除年终一个月的奖金。 (2)、如系医院确诊为癌症、精神病等严重疾病的患者(均凭医院证实),工资待遇可作特殊对待。 (3)、教职工在病休期间,必须专心治病、养病,不得从事以获取利润和报酬为目的的第二职业。每月必须定期向单位汇报疾病治疗状况,凡有借治病疗养为名从事第二职业者,可按旷工的无关规定解决。 3、产假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者,女职工产假普通为90天,符台晚婚规定的,产假为120天,产假期间,采取了节育措施、并支付独生子女证的,产假为180天。超计划生育者,不享用产假,休息期间停发工资。 (2)、违犯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或不假自假者,一概按旷工的无关规定论处。除正常的事、病、产、婚、丧等假之外,凡超过假期或非正常销假者,每学期假期累计计算,1个月以内每天按自己日工资的50%扣除,一个月以上按每天自己日工资的70%扣除,学校扣除销假教师工资,应按日计算,当月扣除。 二、审批权限 教师销假三天以内由小学校长审批;三天以上半月以内由中心校长审批;半月以上由自己申请单位担任人签字后,报局分管领导审批。三、销假必须写销假条,先经本校校长签字后到中心校审批注销,方

学校教师管理制度_民办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学校教师管理制度_民办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教育管理的成效影响到社会各层面。教师管理是教育管理的核心部分。教师面对的对象是学生,教师本身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学校的教育状况及学生的质量。本文是学识网小编整理的学校教师管理制度,仅供参考。 学校教师管理制度1 1 、教职工要教职工管理的基本要求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要求,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勤奋工作。 2、教师要为人师表,言行举止要成为学生的表率。 3、语言规范健康,校园内( 特别是面对学生) 用普通话会话。 4、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果皮、烟蒂、不酗酒。 5、校内不准穿背心,短裤衩和拖鞋(宿舍除外)。 6、不穿奇装异服,男教师不留长头发,蓄小胡子,女教师不浓妆艳抹。 7、禁止带手机进课堂。 8、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学校作息制度,严禁在工作时间内(包括晚办公时间),在校内打扑克、玩麻将或喝酒行酒令等不利于教育学生的娱乐活动。 9、禁止教师从事第二职业,禁止教师有偿补课。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班主任职责 1、按照《小学德育纲要》,联系班级实际,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着重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学习习惯、劳动习惯和文明行为习惯。 2、经常与任课教师取得联系,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协同对学生进行学习目的教育,激发学习兴趣,培养刻苦学习的意志,教会学习方法,学好功课,并掌握学生的课业负担量。 3、关心学生的身体健康。教育学生坚持体育锻炼,注意保护视力,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4、指导班委会和少先队工作。培养团结友爱、积极向上的班集体。做好学生的个别工作。 5、指导学生参加劳动实践。关心学生的课余生活,支持并组织学生开展各种有益的课外活动。 6、搞好班级的经常性管理工作。对学生进行常规训练,做好学生的品德评定和学籍管理工作。 7、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互通情况,取得家长的支持与配合,指导家长正确教育子女,注意争取社会力量教育学生。 少先队辅导员职责 一、协助学校做好队员的思想品德工作,发挥少先队“寓教育于活动”之中的作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适合少年儿童特点的队活动。每学期组织一次大队专题活动,中队每月开展一次中队主题活动。每年“六一”前评选优秀辅导员和优秀队员。 二、抓好队干部的培养,充分调动少先队员的积极性、主动性、

机关事业单位请假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请假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制度(暂行) 一、病假 (一)请假手续 1、请假 请病假七天以上的,须本人持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诊断证明、医疗专家出具的病休意见,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经单位批准、 __签字后方可休假。 2、续假 请病假两个月以上的,须本人每月到单位(本人确实不能回单位的,单位须派人面见本人核实病情)办理续假手续后方可继续休假。 病休期满恢复工作后,不是因为过于劳累旧病复发或另患其他疾病,而是原串疾病本来就没好,恢复工作一年内又续假的,其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3、医务鉴定 请病假六个月以上的,单位须对请假者进行医务鉴定。经县级以上医务鉴定部门鉴定能坚持正常工作,但本人拒不上班的,按旷工论处。经鉴定符合病退条件的,办理病退手续。经鉴定因病不能正常工作,但又未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可准其继续休假;每满六个月再进行鉴定,符合条件的准予继续休假。超出guo家规定医疗期仍不能上班的,根据国家规定予以辞退或解聘。 (二)病假待遇 1、基本工资 ①工作人员病假不满两个月的,发给基本工资。 ②工作人员病假两个月以上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基本工资: 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基本工资照发。

③工作人员病假六个月以上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 试用期人员请病假的,以其试用期工资为基数计发病假工资;其试用期相应延长。 2、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 ①执行统一津补贴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保留其生活性补贴。对工作性补贴,病假不满三十天的,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发放;三十天以上的,不再发放。 ②执行绩效工资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保留其基础性绩效工资。对奖励性绩效工资,病假不满三十天的,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发放;三十天以上的,不再发放。 3、补助 一年内病假累计不满三十天的,根据单位规定执行;三

老师请假制度

老师请假制度 为了保证学校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使教学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以下是小编为你整理的老师请假制度,希望能帮到你。 老师请假制度范例 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加强学校管理和教育工作者的组织纪律性,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结合我校实际情况,重新拟定以下教职工请假条例,望各位教职工遵照执行。以往所发的文件与此有抵触的,以此文为准。 一、公假: 学校行政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派出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公假期间不扣除教职工奖励。 二、事假: 1、教职工事假原则上每学期最多4天,全年8天,如遇特殊情况,确实要超假者,由单位核实后,教职工应办理好请假手续,所有假期均应报批后方可执行。 2、教职工因事请假,,应提前办理好请假手续。请假时间1天以内的,直接向教导主任主任申请,并有教导主任批准;请假1天以上的,须向校长申请,并校长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时,了不语准假或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 3、事假每次不得超过3天,一学期不得超过7天,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5天,事假超过规定天数一般不予准假,特殊情况必须经校委会研究决定。

4、教职工凡未按请假报批程序办理好请假手续而离开工作岗位,或请假到期未办理续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5、事假天数的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事假的绩效工资扣除按《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执行。 6、因请假不能正常上课的,所所带课程由本人自行安排,特殊情况。 二、病假: 1、教职工因病不能出勤的,可以请病假,病假2天以内有教导主任批准,2天以上的应由医院出具病假证明,报请校长批准。变相请病假,如经查实按旷工处理。7天以上的,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后,到教育局办理请假手续,学校负责安排代课。 2、教职工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执行。 3、经查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4、长期病假康复后要求工作的,应由医院出具健康证明。 5、教职工因探亲或在外出差是生病,应提交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6、病假天数的计算是1天按半天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15天以上的除外)。 三、旷工:

民办培训学校各项管理制度汇编

学校管理制度章程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为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增强教师的工作责任心,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以培养更多的合格人才。为此,我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职业教育法》和《高等学校教育法》为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教师主要职责: 1、教师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 2、教师应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学风尚进行教学,要求教师要爱岗敬业,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对学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关心爱护。做到言传身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教师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要积极参加学校教研室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集体活动,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教学文件,遵守教学纪律,做到治学严谨,教风端正。 4、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的教学基本建设工作,特别是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工作,并努力在本专业、本课程的研究或教学上有所创新。 5、教师在工作中要服从分配,勇挑重担。教学工作是教师的首要工作,我校教师不仅要把精力放在教学工作上,认真钻研教材,认真备课、讲课,提高教学质量,在业余时间应积极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在此基础上努力搞好科学研究和学校基本管理工作。 6、教师应负责课堂教学和维持课堂纪律,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教师应主动与所属教研室的负责人、辅导员、教务助理等交流教学信息,共同解决教学中的有关问题。 7、教师须认真履行与自己相应的职责,并按照学校关规定接受学校工作安排、工作考核与教学评价。 学校领导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学校管理工作的效率,科学合理地安排好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学校领导在执行集体决定或日常工作中,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工作不越权、不推倭,敢于负责,团结协作,廉洁奉公。 二、坚持调查研究制度。学校领导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摆脱繁琐事务,注意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在对某项工作作出重大决策前,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职能部门、教师及群众意见,做到决策的民主化。 三、提倡少说空话,多办实事的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学校领导每学期至少到基层校集体办公一次,现场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四、坚持听课制度。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学校的教育教学情况和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为进一步改进学校工作提供依据。 五、学校领导必须坚持每周星期二上午校长接待日制度,接待群众来访,重视他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答复他们提出的问题,帮助排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事假、休假的规定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事假、休假的规定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的规定(劳动法) 病假规定 (一)机关工作人员患病应及时向主管领导请假,并递交病假条,由主管领导签字,报人事科备案。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患病应及时向单位领导请假,并递交病假条,由单位领导签字后,报办公室主管人事同志备案。 (三)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工资待遇 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不含公休节假日,下同)的,原工资照发。 2、病假超过两个月不足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按天计发,下同); (2)工作年限11年及以上的,原工资照发。 3、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 (2)工作年限11年至2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 (3)工作年限21年及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 4、上述工作人员中享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待遇的人员,其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原工资照发;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其病假期间工资可在相应工作年限计发病假工资基础上提高10%—15%,但最多不得超过本人原工资数额。 (四)有关具体事宜 1、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享受本规定的工资待遇,应由所在单位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2、病假工资每月按21.5天折算,折算后的尾数四舍五入。 3、本规定中所指的“基本工资”,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的人员,指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之和;机关工人指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工人指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4、工作人员计发病假期间工资待遇的工作年限,仍按现行工龄计算有关规定执行,即从参加工作之当年起计算。 5、工作人员病愈后要求恢复工作的,经定点医疗机构证明身体确已康复方可恢复工作;身体恢复后在两个月内能够坚持正常工作,以后再休病假的,其病假时间可以重新计算;两个月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且又休病假的,应将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累计计算。 6、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从事有收入活动的,即停发病假期间工资。 7、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可继续享受除奖金和岗位性津帖以外的其它津(补)贴和福利待遇。 8、新录用人员在见习(试用,下同)期间休病假的,见习期间工资照发,其休病假时间超过两个月及以上的,见习期时间相应顺延。 9、工作人员因公负伤或因公受伤部位复发休病假的,其休病假期间工资照发。 10、因病确实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并经医务鉴定委员会鉴定,确属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 11、女性工作人员休产假期满,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经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批准,可享受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12、在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的,不再享受当年的职工休假待遇。

教育部教师请假制度

教育部教师请假制度 1、教职工因病请假,须凭市级医院的请假建议证明,并经学校批准方可休息。 2、婚假、产假、丧假等均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手续。公伤假要有市级医院的公伤证明,并也都要办理请假手续。 3、教职工否认请何种假,均需填写请假单,经批准方可离校,确因情况特殊来不及 请假的,必须在返校两天内说明情况,办理补假手续,逾期不办的作旷工处理。 4、教职工请假半天以上(含半天)均由校长审批,校长不在校,由分管教育的副校长 审批。教工上班时间中途离校1.5小时以内,须向室长请假,作好记载,1.5小时以上向 教导主任请假,职工则向有关领导请假。 5、校长书记请假,一天以内向同级领导说明,一天以上向教育局请假。 6、教职工请假,应将请假期间的工作向有关人员交待清楚。不经领导同意,教师不 能擅自调课离校。 7、教师如突然身体不适或发生意外情况而不能准时到校,必须在上班前通知校领导,以便课务安排。如不事先通知,按规定处理。 为推行制度化管理,贯彻“以法治校”理念,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 有序开展,根据牡丹区教育局人事管理办法和何楼中心校请假制度,并结合学校情况,制 定《姜楼小学教师请假制度》 一、请假类型 1、事假学校实行五天工作制,并给予教师每周一晌自由支配时间,教师应尽量把个 人事情安排在工作时间之外,确因具体事情调整不开的,可请事假。 2、病假一般性疾病不予准假,确因身体不适需住院或在家治疗的,凭区级及以上医 院证明可请病假。 3、婚假教师初婚的凭婚姻登记证明可请婚假,期限不超过一周;再婚的凭相关证明请假,期限不超过两天。 4、产假教师计划内生育的可请产假,期限按上级文件执行;计划外生育的原则上不予 准假。 5、引流产及绝育手术假教师引流产或做绝育手术的可请此假,期限最多不超过一周。 6、陪护假教师直系亲属因病住院的可请陪护假,请假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

教师请假代课制度

为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增强教师的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应制定规范的教师请假代课制度。 下面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教师请假代课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教师请假代课制度篇1近期我校出现请假教师所代班级无人代课现象,特别是早、晚自习缺勤现象严重,对此校务会制定本补充制度。 一、因事(病)请假的教师需按规定严格履行《玛沁县藏文中学请销假制度》,填写统一制定的《请假单》,并按程序逐一审批。 二、根据学校师资实际情况,在学校同意的情况下,原则上同意请假教师自行找好代课教师,并按要求向教务处支付代课教师的代课费用。 三、代课教师一经确定,必须按照原班级教师的正常课时安排进行上课,如有课时冲突,需自行协调解决。 四、代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出现迟到、旷课、早退等现象,特别要注重早、晚自习的到岗工作,否则不予支付代课费以及按照《考勤制度》有关规定予以迟到、旷课、早退等情节的经济处罚。 五、请假教师的代课费必须在请假离岗前按照请假天数一次性向教务处上交代课费,代课教师的代课费由教务处根据代课教师的到岗情况实施发放。 教师请假代课制度篇2为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和“课程安排的严肃性,增强教师的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建立科学合理的请假

制度,特拟订本细则。 1.任课教师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停课、调课、代课。 确实需要请假者,必须在安排好功课和相关工作(包括班主任工作、值日工作、晨间活动管理等)的前提下才予以批准,否则不予同意。 2.凡学校安排教师参加学习、听课、培训和进修等活动,功课由教师自己安排,并到教导处做好登记,代课金由学校支付。 调课过程当中确实有困难的可找教导处协调帮助。 3.教职工公出、病假、事假、婚丧假、产假等必须先办理请假的相关手续。 对于急事而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者,可以请组内教师代办请假手续,也可以委托相关人员转告教务处或校长室,事后三天内必须补办手续。 4.老师安排调、代课时,先填写“下塘小学调代课登记表,并向相关领导递交调、代课有关证明(如开会通知书、上级文件或医院病假单等),征得相关领导同意签字并作出妥当安排后,方可离校,并提交教务处存档。 5.教师请假期间安排的调、代课,如委请的教师未能到教室上课或监督,则视为代课老师旷课。 代课老师不得同时代多班上课,以免授课重叠。 6.教师未经科室批准而调代课,双方均视为旷课;上课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作旷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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