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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共财产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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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共财产管理规定

学校公共财产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学校公共财产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财产管理,提高财产使用效率,创造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加强对学生的养成教育,提升师生爱护公物的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财产管理范围及项目

1、本制度中的学校财产包括:各处室办公室、教师办公室、各班教室、实验室等及校内其它公共场所的设备设施。

2、项目包括:各处室办公室、教师办公室与各班教室以及实验室门窗、玻璃、黑板、内外墙面与地面、电脑、统一音源、讲桌、课桌、椅(凳)、标志牌、供电照明与供水设施以及校内其它公共场所的全部财产(包含花草树木)等。

二、学校财产管理责任划分

1、各班教室财产的管理由各班负责,直接责任人是班主任。

2、各处室财产的管理由各处室负责,直接责任人是处室主任。

3、教师办公室财产的管理由年级组负责,直接责任人是年级组长。

4、总务处负责学校财产管理方面的监督、指导、考核、奖惩等工作,总务处还负责配备、调整、维修、更换等项工作。

三、公共财产管理措施

1、学校所有财产,建立电子台帐和纸质台帐,分部门保管使用,总务处负责监管。

2、班级财产必须在学生中实行爱护公物责任制,即班级财产实行承包责任制:每班在开学初由学校总务处清点班级财产,班主任核对,核准无误后由班主任签字认可。总务处每天进行巡查,每月底和学期末进行检查。在巡查与检查中,若发现班级财产有非正常丢失或损坏现象,由相应班级及时负责赔偿。

3、处室、教师办公室财产实行每学期初登记一次,学期末检查一次,做到帐册相符、帐物相符。

4、教室使用的卫生用具,开学时一次性发放到班,如人为造成的损坏或丢失一律自行购买添置。

5、学校固定财产领借人必须在领物本上签字,归还时签字,不得过期不还。

6、学校财产原则上不外借,如确有必要,由借用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校长或总务处批准后,办好出借手续方可外借,并且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7、教职工借用的教学用具等公物,在期末归还,否则由借用人负责赔偿。

8、各处室办公室、教师办公室、各班需维修的财产及时送交总务处维修,具体规定如下:

(1)不交费维修:

公物使用中属于自然损坏或质量原因损坏,应该先办好财产报损手续,然后向总务处填写维修报告,由总务处负责维修。

(2)交费维修:

公物使用中属于非正常损坏的,先填写好维修单,再到总务处核实赔偿金额,按规定交款后,持维修单和收款收据到总务处更换或维修。

四、财产赔偿与奖惩制度

1、公物使用中出现非正常损坏的班级按总务处核定的赔偿金额进行赔偿,赔偿时间不超过5天(以总务处所发维修单为准),逾期没有做好赔偿工作的,总务处将督促班

主任教育学生做好赔偿工作,仍不能做好赔偿工作的,在班主任津贴中扣除赔偿的款额。

2、各处室财产、教师办公室财产、各专用教室财产,如有人为损坏或丢失,由直接责任人赔偿。财产赔偿责任能落实到人的在其绩效工资中扣除赔偿的款额,不能落实到人的由各处室主任提出赔偿方案,在相关人员的绩效工资中扣除赔偿的款额。

3、对于有意损坏公共财产的学生,在进行赔偿的同时,视情况对责任人进行纪律责任处分。

4、学校设立财产目标管理奖,对教室财产管理做得好、财产基本无损坏的班级,在教师会上提出表扬。对全学期教室财产管理做得好的班级,总务处将建议学校给予该班一定的物质奖励。

5、教室损坏或遗失的财物价值总额全学期超过200元,且未及时交清赔偿金额或损坏公物金额300元以上的班集体不能评优、评先。

6、其它本条例未规定的情形,由支部会讨论决定。

学校水电管理制度

1、学校的水电供应以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办公为优先,水电供应的总体调度工作由总务处负责。

2、节约用水、用电是学校每位教职员工,全体学生的责任,全体师生均要以学校主人翁的态度,厉行勤俭节约的作风,养成节约用水、用电的习惯,做到随手关水、随手关电。

3、全校师生应注意用电安全,为保证用电安全,学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接电线,随意更改电路,严禁学生在宿舍、教室烧开水。学校有关处室管理人员及住户应经常注意检查室内线路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室内如有存在安全问题应及时通知学校总务处安排人员进行整改。

4、学校教师宿舍实行按电表、水表收费,教师宿舍电表的管理由学校水电工负责,严禁教师未经过水电工同意私自更换电表,更改供电线路,如发现教师有偷电现象,学校将给予加倍罚款。严禁教师私自拆除宿舍水表。

5、教室用电管理由班级负责,各班班主任应按排学生做好节约用电工作。

6、办公室、实验室、教室等用公用房发现“长流水”、“长明灯”的,按教学事故处理。

7、对于私拉乱接电源,私自安装电器,非生活用电线路使用各类电炊具,拨弄电表隐瞒用电量,除没收电器外,加收电费30—50元,其中30%奖给举报人。造成线路、管道破坏或发生事故的,追究当事人全部责任。

8、各处室、班级所辖范围水电设施损坏,未及时报修而造成浪费的,酌情扣发责任人奖金。

教师住房管理制度

为维护学校利益,保证学校稳定,使我校现有住房充分发挥其功能,特制定本办法:

一、海胜中学教师住房仅限海胜中学教职工租赁居住。

二、现居住在海胜中学的教职工,不得将住房转租或转借他人(包括学生)使用,不许长期占而不用,若出现此类情况超过两个月,如发现属实,学校按2元/m2收管理费或收回住房。

三、各户要加强防盗、防火、防煤气泄漏等自防意识和措施,寝室下面住房不得使用液化气。

四、任何教职工不得私自对住房墙面和房屋主体结构及布局进行改建,否则所有后果概由本人负责。下水道人为造成堵塞及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肇事者负责,如无法确定责任人,维修费由本单元所有住户集体负责。

五、学校定期对主要电路,水管主干道进行维护,但室内日常耗材,如灯泡、龙头、插板及插座等,由住户自己负责。不经学校允许,住户不能接用大功率电器,不得擅自改动室内电路、水管等。

六、自2014年10月1日起,居住我校的教职工调离海胜中学,则应在两周内向学校办理相关手续,搬离学校;教职工离退休时,若愿意继续居住在学校,按上级相关文件办理;若居住我校教职工(含退休人员)死亡,而其家属又非海胜中学教职工,则应该按上级文件规定办理好相关手续后,在一个月内搬离学校。

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

一、学校新建改建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所有基建维修项目必须遵循满足使用功能、节约建设经费、兼顾美观的原则,先预算审核,后组织施工。

二、根据学校年度维修预算或教育、教学、师生生活等的紧急需要,总务处及时拟定基建维修项目、计划,做好预算,预算应详细、清楚,明确工料及施工方式,报校长审批。5000元以上项目须经校长同意签字,并组织招投标。总价超过10000元,由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是否立项。

三、1000元以上的项目由总务处负责询价比价,询价一般不得少于三家并填写好询价记录,推出信誉好、质量优、价位低的单位,报分管校长审核、校长审批。

四、10000元以上的项目采用简易招标法。校领导、总务主任、各部门负责人等组成招标小组。参与招标的单位可以由校内教职工推荐,中标单位应与学校签订施工合同。

五、总务处应加强施工项目质量、进度等的监督管理,并做好督工记录,发现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情况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如因故变动施工方案(包括更换材料、改变设计方案等)应与校方协商,并有书面同意意见,否则视作违约,应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总务处应会同学校其他部门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安全管理,督促施工人员文明施工、安全施工、遵纪守法。

七、基建维修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向校方提交完工决算单。总务处安排2人以上对完工项目进行复核验收,复核必须公平公正,认真负责,做好详细记录,复核员及总务主任在完工单上签字后交校领导审批。

八、学校一般安排在暑期对校舍、设备进行集中维修。总务处在6月份以前安排好维修计划及预算,报校领导审批;对偶然发生损坏的设施、设备,影响正常使用或有碍观瞻的,及时维修。

九、施工项目完成后,总务处负责做好固定资产帐簿增减处理工作。

十、学校高档仪器设备的维修参照本制度执行。

中小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岩瑞中学资产管理制度 学校财产是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的必要的物质基础。管好、用好学校财产(以下简称校产),是每个师生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延长校产使用年限,提高校产使用效率,确保其正常运行,是贯彻执行勤俭办学,提高教育事业经费使用效益的重要方面。为克服财务管理中重金轻物的思想,切实加强校产管理,确保校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校产涵盖的范围 第一条校产涵盖的范围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教室 2、办公室 3、专用室(会议室、实验室、图书室、音乐器材室、体育器材室、微机室) 4、食堂 5、田径场地(含篮球场) 6、其他公共区域:校门、围墙、学校小卖部、操场、公厕、照明及消防设备、卫生设施、草坪、花坛及广场、宣传栏等。 第二章管理组织系统 第二条校产管理组织系统 1、在校长室的统一领导下,由分管副校长主管,总务处具体负责、总管学校财产。 2、各类设备、校产根据分块、分线管理原则落实,由各有关负责人具体负责、管理。各处室内财产负责人为各处室主任;各教师办公室财产负责人为各办公室主任;各班级财产分块主管为年段长及年段核心小组,具体负责人为班主任;各专用室(会议室、实验室、图书室、音乐器材室、体育器材室、微机室)的财产负责人为各专用室负责人;食堂财产负责人为食堂主任;田径场(含篮球场)财产负责人为体育室负责人;小卖部的财产负责人为店主。 第三条总务处协助财务核算中心建立学校固定财产帐并立卡存档,分类建立固定资产帐和分类明细帐,所有固定资产和大宗物品(图书、仪器、课桌椅等)都必须登记造册;各处室(包括教室、办公室、实验

室、食堂以及各专用室等)现有财产均应登记造册,经总务处核对 无误后,总务处代表学校与各处室财产负责人签定有关协议,建立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度,落实具体责任人。 第四条学校经常性地对师生进行“爱我学校从爱护公物做起”的道德教育,努力引导养成爱护公物光荣,损坏公物可耻的良好习惯。 第三章购物与领用制度 第五条学校添置财产,须先经校长同意,必要时经校长办公会议确定,由总务处负责组织购置。 第六条学校基建和较大型维修,较大型物品添置由分管副校长组织人员进行预算编制,交校长办公会议确定,必要时须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基建维修和较大型以上物品添置,必须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必要时报请镇人民政府或委托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公开招投标。 第七条添置校产经校产专管员验收签字后,登记入册,方可分配使用,严禁未报购物和购物后未报验收入册擅自领用。 第八条上级有关部门或有关单位、组织无偿调拨的仪器和赠送的设备,应由验收人员或接受人员填报《固定资产调拨使用单》入帐后方可使用。 第九条各处室的用品、常规教具由总务处根据需要和可能情况统一配备。各处、室负责人或教职工个人领用公物均需填写《领物登记本》,写清数量、用途并签字,严格手续,明确责任。笔墨纸张虽属低价易耗品,也力求勤俭节约,减少浪费。 第四章使用、借用和检查制度 第十条处室财产由其负责人负责或由有关人员负责使用管理,总 务处每学期检查一次。 第^一条班级使用财产,原则上每一学期清点验收一次。在期初由总务处与班主任签定责任书(年段长证明),中途发生变化(增减),发现损坏应及时记载,由负责人追究责任人的具体责任,期末由总务处组织人员进行清点结算,作为考核和奖惩负责人的依据。 第十二条总务处依据以上规定期限进行检查外,有权利可以对各处室及部门的校产进行不定期的抽查,了解校产使用及维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现损坏,查明原因及时理赔维修。 第十三条校长室要定期对总务处校产管理情况进行验审,保证帐帐相符。 第十四条校产原则上不出借。如确实需要的,应由借物单位或借物人出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资产的管理,做到合理使用,杜绝流失,节约开支,减少浪费,培养师生爱护公共财务的良好习惯,特制定下列制度: 一、学校资产管理实行总务处综合管理,使用个人具体负责的管理体制。 1、固定资产,房屋的固定配备和清洁用具、资料电器、录音、录象、磁带价值不限。均属本制度管理范围。 2、由财务会负责管理学校的资产帐目,财产登记、清查、报损等工作。 3、记好两本资产帐:固定资产总帐,固定资产分类帐。分级分类设立财产帐,凡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物品,列入学校一类资产帐,由财务室和资产管理员保管,凡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下200元以上,且能使用一年以上的物品,列入学校二类资产帐,由学校管理员保管。 4、资产使用,根据学校行政领导意见及各科老师所需和条件的可能进行安排。 5、每年年底清点一次,漏帐的资产要补记入帐,同时资产管理员一定要把好记帐关及审批制度,报废报损要办理注销手续(需经严格的行政审批手续,方可注销)。 二、固定资产的处理与报废 1、外单位赠送的物品和奖品,如属一类资产应在一类资

产帐上登记,交有关处室保管使用,一般物品不上资产帐,另立册登记保管。 2、固定资产必须按物品的名称、数量,金额、列表。经主管部门或单位负责人签字,交后勤处审核,报校领导批准,由总务处收回处理的物品应注销帐、卡。处理报废物品所收回的一切款项,全部上交财务处,有关批件和交款收据由后勤处妥善保管并入帐,以备存查。 3、自然损坏和损耗须报损的物品,由使用单位管理人员填写报损申请表,处、组、室领导签字证明后,由学校财务管理员核实,按规定办理报损手续,已报损的物品集中在学校仓库,由学校统一处理,属人为损坏或因保管不妥而损坏或丢失者,根据情况由负责人赔偿损失。 三、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维修 1、固定资产,必须安放整齐,保持清洁,干净,加强管理,注意维护保养,该修的要及时修复,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2、每学年由总务处组织专人对资产情况进行一次清查、核对。 3、每年暑假,学校对各教室、办公室进行维修。 四、教室公物管理由各班班主任负责。每学年开学前,财务会配齐教室各类设备,登记立帐,各班班主任清查核实后,教室所有设施留有班级使用管理,如因管理不善或其它

公共财物管理制度(精简版)

公共财物管理制度(精简版) 公共财物管理制度 公共财物管理制度 公共财物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公共财物的管理,有效地使用并保护好公共财物,达到物尽其用,节约损耗,充分发挥一切财物服务于师生生活、学习、工作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学校、教师、学生的责任和义务: 学校对校产有统一管理、合理调整、组织维修、统一购置、检查护理的责任;教师对教室财物有管理、督促检查、教育学生爱护公物的责任;学生对学校财物有爱惜、保护、使用及维修和照价赔偿的责任和义务。 二、师生对学校的图书、仪器等教育教学用品有借阅和使用的权利,但必须履行合理的管理制度,先向管理人员打借条、登记,并按时归还。对损坏或丢失的要合理赔偿。教材、教参等使用要登记,期末结束要交学校教导处。 三、各教师住室财物有丢失或损坏的要积极补偿。凡教师调力的,先扣发当月工资,待教师与学校办完财物交接手续后,方发放工资。 四、教室公共财物的管理要求: 1(学生使用一套新桌凳,造册入档,责任明确,一直使用到小学毕业为止,要全心爱护。 2(学生不可以在桌凳面上乱写乱画,要始终保持桌凳面油光平滑。对损掉油漆者,1平方厘米以内的向学校交维修费3—5元;1平方厘米以上者交10元;对损坏桌子者交维修费16—20元,凳子维修费10元(学校统一安排维修)。对严重损坏或丢失的有照价赔偿,桌子45元、凳子20元,学校进行重新购置。

3(学生对教室内外墙壁、门窗、标语、黑板、电器、卫生工具等公物要爱护使用,损坏者要通过学校,积极进行赔偿或维修。 4(学校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各班公物使用情况登记、评比、公布,对先进集体要表扬,对情况较差的要通报批评。 五、学生对学校的所有设施,(如: 护栏、乒乓球台、篮球架、则所、花草树木等)要爱护,对那些校内外个别学生有意损坏者,要及时制止、汇报。 page 瘦西湖第三小学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page 校舍安全应急预案为有效防范重校舍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校舍事故隐患和事故发生后,立足于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并且在第一时间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投入抢险救助工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教育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小组职责 1、根据实际,制定应急处理工作预案,检查,督导方案的实施。 2、领导,指挥应急处理工作,并为现场应急处理工作提供保障服务。

小学国有资产管理2020年度工作总结

小学国有资产管理2020年度工作总结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XX年度,我校国有资产管理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在学校校长和行政一班人的直接领导下,坚持为教学、科研和教职工服务的指导思想,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成立机构,统筹管理 为了确保我校国有资产管理规范、高效,学校特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xx xx xx xx 下设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由xx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接收、清理、电子台帐等工作;总务主任xx负责设备设施的分发使用和a、b两帐的登记管理;xx、xx负责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和指导;xx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上报工作。 二、做好房屋权属办理基础工作 根据xx县房屋权属办理的相关政策,我校对小学及幼儿园全部建筑房进行了核对,并积极主动与xx镇人民政府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对接,认真收集整理了学校建设的有关数据,为我校将来的房屋权属办理做好了基础工作。

三、维护校舍安全使用,及时完成房屋修缮,积极争取修购专项经费 1、XX年度,学校为了保证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以确保灾后重建成果大提升。主要维修项目有: (1)维修了小学、幼儿园两个校区的门窗、桌凳。 (2)维修改造了小学、幼儿园两个校区的部分水管、电路、灯具等。W (3)维修更换了校园内的部分阴沟盖板。 2、XX年度,按照学校安排,积极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本年度的维修项目和泥石流损毁校园专项修缮项目,获取了部分专项修缮资金,为学校更好地提高办学效益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四、规范验收入库环节,明晰属性完整登记,保证了设备设施信息准确 1、制定物资设备验收办法,规范和完善了验收程序、环节,进一步明确了开箱验收和综合验收的责任,加强了资料的归档收集工作,缩短了验收周期。强调新增资产的完整入库,保证了物资采购配备的质量和项目执行效果。 2、按照教育局要求,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工作,按时统计上报了XX年度xx小学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报表和XX年度国有资产统计年报。 五、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规定,完成了政府采购设备的接收、存放和入账工作,保障了学校的正常运转

学校各项资产管理制度

学校各项资产管理制度 (选自教委2005年10月下发的《顺义区教育系统财会人员手册》)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1.财产保管员应按财产分类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按现行管理办法分横向账和纵向账)按使用部门(个人)建立的分账及总账,称为横向账;以设各类别和使用情况所建立的卡片账,称为纵向账,两账的建立便于规范管理。 2.校内全部国有资产不得擅自借给个人或外单位使用,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借用手续,并要求按期归还。 3.学校贵重物品应设专人专库(或专柜)保管,建立安全措施,保证物品安全无恙。 4.定期清查盘点。总保管员与分保管员每年要进行一次清查核资,对清查出的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报主管领导,按规定办理入账消账手续。每月末应与财务会计人员核对各大类固定资产的金额,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5.校内设备一般不得擅自移动,必须移动时分保管员或部门负责人应及时通知总保管员,办理设备移动手续并及时调账。使全校设备做到有序流动。 6.由个人使用并保管的财产,使用人到总保管员处领取并登记上账,便于以后的清点与查找。教职工调离或退休时,校务办公室通知校财产保管员为其办理财产清账手续。 8.保管员在工作变动前由新、老分保管员和总保管员共同清点财产,并做交接手续。做到人员变动账物清楚。固定资产定期清查制度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主管财务领导、固定资产管理员、主管会计参加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每年必须定期组织实施,并至少进行一次,一般于每年年底进行。

3.学校各部门有义务按清查领导小组的统一布置,对本部门管理和使用的固定资产予以登记造册,并对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4.对于不能确定具体责任人的固定资产,由领导小组指派专人进行登记造册。 5.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密切配合,不漏项、不留死角。 6.领导工作小组要根据各部门财产登记表进行逐一核查,确认无误后核查人签字,并检查有无疏漏。 7.由固定资产管理员对数据进行汇总和整理,并逐一与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对。 8.清查出应当报废或更新的固定资产由领导工作小组统一研究处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核减固定资产原值,对于闲置或不适用的固定资产报上级部门设备管理机构统一进行处置,并作相关会计处理。 9.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请示有关领导批准后进行必要的会计处理。 10.根据有关手续及凭证,调整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固定资产总账。11.根据调整后的固定资产明细账,调整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数据,将数据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12.对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及时进行总结,查找问题,提供经验。 固定资产报废、核销、转移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的核销、转移,是指学校占有的固定资产产权或使用权的转移和核销,包括固定资产的调拨、变卖、报废。 处置的范围包括: (1)闲置不需用的固定资产; (2)报废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 (3)盘亏、呆帐、丢失等非正常损坏的固定资产;

学校班级财产管理制度

学校班级财产管理制度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可以编辑修改,等待你的下载,管理,教育文档---------------------- ----------------------------------------------------------------------------------------------------------------------------------------- XX中学班级财产管理制度 学校财产是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班级财产是学校教育教学正常运转的基本保障,爱护学班级财产是每一个学生义不容辞的责任,为了保证班级财产不出现损坏或在可避免的前提条件下不损坏,特制订学校财产赔偿制度。 爱护公物,是每个公民应有的道德,全体师生应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爱护公物,这也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损坏公物要赔偿,这是最基本的要求。全体师生配合,培养学生爱护公物,自觉爱护财产的优良品质,维护班集体荣誉,望全体师生共同遵守。 一、责任及其责任人 班级财产班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期初班主任清点检查本班财物,做好登记,能维修的学校尽量安排人员维修,维修正常后签名核实,期末盘查核对。 二、财产管理及要求 1、班级财产包括教室、宿舍、饭台凳等分配给各班独立使用的场所(详情见《北界中学班级财物情况登记表》)以及临时安排使用的实验室、语音室、电脑室等。 2、责任人要加强对学生等使用人等进行爱护公物、爱护班级财产的教育。 3、保持 --------------------------精品文档,可以编辑修改,等待你的下载,管理,教育文档----------------------

餐厅公共财物损坏赔偿制度

餐厅公共财物损坏赔偿制度 餐厅所有物品是保证餐厅正常生产和员工生活的必要手段,是餐厅资产的组成部分。为了加强对物品的管理,保证正常运作,使用操作中要遵守和执行餐厅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避免公共财产铺张浪费,人为破坏、流失等。特定以下制度: 一、如因下列原因致使财资破坏者,予以批评教育,同时按情节轻 重和认识态度,责令赔偿和处分。 1.因责任事故引起水、电、火灾害等、造成重大损失者; 2.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按技术规程操作者; 3.把公共财产挪作私用者; 4.宿舍楼的床铺、桌椅、门窗、卫生洁具、电器、水龙头等,有相 应的员工负责;如工作不负责造成损坏、遗失者; 5.不按操作规定,擅自拆卸或改装财务损坏者; 二、各员工负责人管理,如有损坏,落实责任,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查不清责任的由部门集体赔偿; 三、损坏公物,要及时报修。属正常损坏,经上级领导审查,免予 赔偿,由于管理或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坏,按原价(或修复价) 赔偿;故意损坏或损坏不报的按双倍价赔偿,并按餐厅规章制 度予以行政处分。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制度。其 中,餐厅公共财产由上级领导负责;餐厅及宿舍公共部分由上 级领导负责;各宿舍由各寝室长负责。包干到人,落实到位, 并纳入各项考核,宿舍和餐厅的公物包括门窗、空凋、开关、 日光灯、床铺、热水器、自来水等。应倍加爱惜,树立节约用 水用电意识。如宿舍蹲坑漏水,漏电等现象;知情不报者,上 级将对其进行考核。 四、严禁私接电源和私拆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一经举报核实, 除赔偿外,还需按餐厅相关制度处罚。 五、赔偿责任 1、损坏赔偿,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按修复费用的200%、100%、80%、50%计价赔偿; 2、丢失赔偿,同上。确系失窃者,由上级领导处理; 3、.赔偿责任一经确定后,由财务落实到位。 六、对一贯不爱惜公共财物、玩忽职守、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推脱责任、态度恶劣、后果严重者,除责令赔偿外,将根据情节给予批评和处分。 七、赔偿方法 1、现金赔偿、交财务、由财务开具收据; 2、实物赔偿,按原物、原样、原位赔偿。

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完整和安全,确保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防止资产流失,保障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学校有关国有资产、设备采购、管理办法精神,结合本单位(临床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部门使用的国有资产是保证学院(医院)教学、科研、医疗正常运转的物质条件。所有资产不论来自何种渠道(含赠送、调拨等),也不论使用何种经费购置(含上级拨款、学院(医院)自筹、部门单位自筹、科研经费、社会赞助等)均应统一入账、统一管理。 第三条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必须贯彻勤俭节约的原则,设备购置及房屋改造、维修,本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既保证教学、科研、临床工作需要,又要防止积压和浪费,努力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坚决纠正“重购轻管、只用不管”的错误倾向。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国有资产包括各类仪器设备、家具、药品、材料、图书资料(软件)、大宗购置的易耗品,包括学院(医院)教学、科研、医疗、行政等方面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的论证、审批、采购、验收、登记、调拨、报废审定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部门分工 第五条学院办公室是学院(医院)国有资产的归口管

理部门,在主管院长(行政副院长)的领导下,代表学校行使资产所有者的责任。并配备专职人员管理国有资产。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制定学院(医院)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负责办理国有资产调配使用,院内外资产调拨、转让等工作。 3、负责办理国有资产报废报批手续及报废资产残值处理及销账工作。 4、负责国有资产购置计划的论证、审批、招标、采购、验收、登记、调拨、报废审定和管理工作。 5、负责公有房产分配、调整,办理有关使用手续。 6、负责国有资产的建账、出入库管理。 第三章国有资产的购置 第六条国有资产购置中要坚持勤俭办事,充分考虑学院(医院)发展的需要和财力的可能及技术的先进性、实用性、与现有设备的配套性,“精打细算、统筹安排、合理布局、逐步解决”进行。 第七条所有教学、科研、行政用国有资产的采购活动要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 第八条教学、科研、行政用国有资产的采购由所在科室(研究所)负责人提出申请,对所提议购买的国有资产必须提供询价依据,提供专家论证意见,并填写《本单位(临床医院)仪器设备采购表》(附件1)。 第九条凡医院用国有资产的采购,由所在科室负责人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2012.11

抚州市实验学校学校财产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1.学校的一切财产是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物质条件,要管好、用好。尽量提高财产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2.克服重钱轻物的思想,重视财产管理,树立人人爱护校产的好风尚。 3.学校财产的管理和使用,必须贯彻“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 4.学校财产实行承包责任制。处室拥有的固定资产、公共财物均由各处室负责人负责管理,各处室下属各室,由相应管辖处室负责人管理或由相应管辖处室负责人指定的专人负责。 第二章具体制度与措施 一、教室财产管理 1.班主任必须高度重视本班校产的管理,做好学生爱护校产的思想工作。 2.各班在开学初必须向总务处办理校产的使用手续,并进行认真检查、核对,班主任与总务处签订保管责任书。 3.学生桌、椅要实行专人使用,专人保管,不能乱刻乱画,若损坏或丢失,使用人负责赔偿。 4.教室里的日光灯、玻璃等物要爱护,要专人管理,非自然损坏班级要负责赔偿。 5.教室门窗要按时关闭,要做到人走灯熄。门窗若人为损坏,班级负责赔偿。 6.配合学校期中、期末两次校产大检查,各班必须先做好预查。

二、校园绿化美化净化管理 1.学校配有花草护理员,负责花木培植、整枝、除虫、护理,负责盆花培育、保管、摆放;负责绿化带、花坛草坪除草。 2.不准攀折花木,凡有损害树木花草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以赔偿,罚款及必要的校纪处分。 3.禁止在草坪内看书、嬉戏、玩耍,不准在绿化带、楼房内进行体育活动。 4.校园内的路灯、教室门牌、标志牌、体育设施设备以及宣传栏的玻璃等,人人要细心爱护,若有损坏,必须赔偿。 三、各处室、教师办公室的财产管理 1.各处室的办公桌椅、办公电脑设备及其他办公用品要有专人负责。 2.开学初要与总务处校对,期末进行财产检查。 3.各处室要有安全措施,关好日光灯、水龙头等,下班要关好门窗。 4.实验室、微机室、图书室、演播室等专业室由该室专人保管,按其管理制度负责执行;门卫室的财产由安保处指定人员负责。学校主管部门在每学期期末对各室的财产进行清查、核对,无故损失要赔偿。 5.图书室、阅览室的图书、杂志、报纸等由本室的工作人员造册登记,按其管理制度负责执行。 6.教职工工作调动时,需办好财产的移交手续。 四、易耗品管理制度 1.开学初各处室填写本学期须购置的教学设备、办公用品、卫生工具等计划清单,由总务处汇总,根据现存的物资情况,制订采购计

公共财物管理制度

公共财物管理制度 公共财物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公共财物的管理,有效地使用并保护好公共财物,达到物尽 其用,节约损耗,充分发挥一切财物服务于师生生活、学习、工作的作用,特制 定本制度如下: 一、学校、教师、学生的责任和义务: 学校对校产有统一管理、合理调 整、组织维修、统一购置、检查护理的责任;教师对教室财物有管理、督促检查 、教育学生爱护公物的责任;学生对学校财物有爱惜、保护、使用及维修和照价 赔偿的责任和义务,公共财物管理制度。 二、师生对学校的图书、仪器等教育教学用品有借阅和使用的权利,但 必须履行合理的管理制度,先向管理人员打借条、登记,并按时归还。对损坏或 丢失的要合理赔偿。教材、教参等使用要登记,期末结束要交学校教导处,管理制度《公共财物管理制度》。 三、各教师住室财物有丢失或损坏的要积极补偿。凡教师调力的,先扣 发当月工资,待教师与学校办完财物交接手续后,方发放工资。 四、教室公共财物的管理要求:

1.学生使用一套新桌凳,造册入档,责任明确,一直使用到小学毕业为止,要全 心爱护。 2.学生不可以在桌凳面上乱写乱画,要始终保持桌凳面油光平滑。对损掉油漆者 ,1平方厘米以内的向学校交维修费3—5元;1平方厘米以上者交10元;对损坏桌 子者交维修费16—20元,凳子维修费10元(学校统一安排维修)。对严重损坏或 丢失的有照价赔偿,桌子45元、凳子20元,学校进行重新购置。 3.学生对教室内外墙壁、门窗、标语、黑板、电器、卫生工具等公物要爱护使用 ,损坏者要通过学校,积极进行赔偿或维修。 4.学校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各班公物使用情况登记、评比、公布,对先进集体要表 扬,对情况较差的要通报批评。 五、学生对学校的所有设施,(如: 护栏、乒乓球台、篮球架、则所、花草树木等)要爱护,对那些校内外个别学生有意损坏者,要及时制止、汇报。

高等学校国最新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 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提高资产营运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财政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省属高校(以下简称“高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校国有资产是指由高等学校占有、使用的,依

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包括国家拨给高校的资产,高校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 第三条高校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流动资产是指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等。 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价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资产,如:图书、家具等,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具体品目由高校确定。

对外投资是指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 无形资产是指各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商誉、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等。 其他资产是指不属于以上各类资产的其他各种资产。 第四条高校资产管理的原则。高校资产管理活动,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推行实物费用定额制度,促进资产整合与共享共用,实现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的紧密统一;应当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高校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根据规定的资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最新)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最新) 1、在校长、分管校长领导下,负责总务处全面事务管理、协调; 2、分管财务工作,负责学校各项报销的审核; 3、做好学校经费的预算,管理全校资产; 4、管理学校资产,负责用品采购审批工作; 5、负责学生学费收缴、贫困助学、代办费“多还少补”工作; 6、负责学校各类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总务处副主任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校安工程; 2、校出租店面管理。 总务处主任助理工作职责 1、负责管理临时工; 2、负责全校教师房改工作; 3、负责校园卫生及绿化、美化校园; 4、负责做好负责水电管理及校内零星修缮; 5、做好各种集会和突击性活动的服务工作。

总务处主办工作职责 1、负责全校日常采购及政府采购的上报审批事务;(刘) 2、负责领取上级调拔的物资; 3、协调自行车管理;(可) 4、全校复印和印刷工作管理。(刘) 总务处职员 1、负责管理校园广播及听力系统;(刘外出,潘) 2、负责校园卫生及周末卫生大扫除的检查;(潘) 3、负责教室财产管理和登记(除多媒体设备);(潘) 4、办理水电、土地、工商、城建、环保等对外有关业务; 5、总务处其他临时工作。 总务处职员 1、学校基建工作和校舍信息档案; 2、学校食堂检查工作。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财产的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各项制度,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或使用过程不慎造成人为的损失,特制订学校财产管理制度,望师生遵照执行。 1、购买物品首先必须教研组及各室财产保管员填写物品申购单,后经分管领导签名同意,再经校长审批方可购买。 2、物品采购必须凭由总务处办理采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采购。 3、物品购入之后必须凭有效发票经财产管理员验收之后由总务主任审核,再经校长审批后方可报销及使用。 4、学校财产管理员接到物品发票之后即刻登记物品验收登记簿。 5、各专用室加强对本专用室物品的管理及使用,学校管理员应对各部门管理员管理的财产每学期进行检查,平时经常性的指导。 6、认真作好教工调离本校后对财产进行审核交接工作。 7、学校物品出校门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将学校财产私自拿出校门。 8、借用学校物品必须凭由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同意的借条方能借用,用后必须及时归还。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9、学校财产如在使用过程中人为造成损坏必须经财产管理员核准,经主管领导审批,由学校报帐员开据发票进行赔偿。 10、每学期对班级财产使用管理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评比文明班级、先进班级的依据。

公司公共财物损坏赔偿制度

公司公共财物损坏赔偿制 度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公司财物损坏赔偿制度 公司所有物品是保证公司正常运行的必要手段,是公司资产的组成部分。为了加强对物品的管理,保证正常运作,使用操作中要遵守和执行公司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避免公共财产铺张浪费,人为破坏、流失等。特定以下制度: 一、如因下列原因致使财资破坏者,予以批评教育,同时按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责令 赔偿和处分。 1.因责任事故引起水、电、火灾害等、造成重大损失者; 2.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按技术规程操作者; 3.把公共财产挪作私用者; 4.不按操作规定,擅自拆卸或改装财物损坏者; 二、各办公部门负责人管理,如有损坏,落实责任,由责任人照价赔偿,查不清责任的 由部门集体赔偿; 三、损坏公物,要及时报修。属正常损耗,经办公室审查,免予赔偿,由于管理或操作 不当造成的损坏,按原价(或修复价)赔偿;故意损坏或损坏不报的按双倍价赔 偿,并按公司规章制度予以行政处分。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制度。 四、赔偿责任 1、损坏赔偿,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

第一次,按50%原价(或修复价)赔偿;第二次,按100%原价(或修复价)赔偿;第三次,按200%原价(或修复价)赔偿; 2、丢失赔偿,同上。确系失窃者,由公司领导处理; 3、.赔偿责任一经确定后,由财务部落实到位。 五、对一贯不爱惜公共财物、玩忽职守、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推脱责任、态度恶劣、后果严重者,除责令赔偿外,将根据情节给予批评和处罚。 六、赔偿方法 1、现金赔偿、交财务部、由财务部开具收据; 2、实物赔偿,按原物、原样、原位赔偿。

暨南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

暨南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 暨发字〔1999〕11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国家教育部关于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法规,规范我校国有资产管理,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级部门履行职责和各项事业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国有资产是指由各单位占用、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包括国家各级政府拨给的,各单位按照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运用学校资产形成的,协作单位投资的以及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 学校国有资产的主要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境外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三条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和作用是: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推动资产的合理配置、节约及有效使用,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对经营性资产实行有偿使用,并监督其实现保值增值。 第四条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产权登记、界定、变动和纠纷的调处;资产的使用、处置、统计报告和监督;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情况等。 第五条学校对国有资产管理,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实行学校统一所有、统一管理监督,院、系、所(含中心室、重点实验室、产业部门、医院、机关部处、境外办事处以及外向型单位等,下同)单位监管,占用单位使用管理的分级管理体制。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行“国家所有、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体制。学校设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由校长担任委员会主任,分管副校长担任副主任,

学校各项资产管理制度

小协镇中心小学资产管理制度 1.财产保管员应按财产分类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按现行管理办法分横向账和纵向账)按使用部门(个人)建立的分账及总账,称为横向账;以设各类别和使用情况所建立的卡片账,称为纵向账,两账的建立便于规范管理。 2.校内全部国有资产不得擅自借给个人或外单位使用,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借用手续,并要求按期归还。 3.学校贵重物品应设专人专库(或专柜)保管,建立安全措施,保证物品安全无恙。 4.定期清查盘点。总保管员与分保管员每年要进行一次清查核资,对清查出的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报主管领导,按规定办理入账消账手续。每月末应与财务会计人员核对各大类固定资产的金额,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5.校内设备一般不得擅自移动,必须移动时分保管员或部门负责人应及时通知总保管员,办理设备移动手续并及时调账。使全校设备做到有序流动。 6.由个人使用并保管的财产,使用人到总保管员处领取并登记上账,便于以后的清点与查找。教职工调离或退休时,校务办公室通知校财产保管员为其办理财产清账手续。 8.保管员在工作变动前由新、老分保管员和总保管员共同清点财产,并做交接手续。做到人员变动账物清楚。

小协镇中心小学固定资产定期清查制度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主管财务领导、固定资产管理员、主管会计参加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每年必须定期组织实施,并至少进行一次,一般于每年年底进行。 3.学校各部门有义务按清查领导小组的统一布置,对本部门管理和使用的固定资产予以登记造册,并对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4.对于不能确定具体责任人的固定资产,由领导小组指派专人进行登记造册。 5.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密切配合,不漏项、不留死角。 6.领导工作小组要根据各部门财产登记表进行逐一核查,确认无误后核查人签字,并检查有无疏漏。 7.由固定资产管理员对数据进行汇总和整理,并逐一与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对。 8.清查出应当报废或更新的固定资产由领导工作小组统一研究处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核减固定资产原值,对于闲置或不适用的固定资产报上级部门设备管理机构统一进行处置,并作相关会计处理。 9.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请示有关领导批准后进行必要的会计处理。 10.根据有关手续及凭证,调整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固定资产总账。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学校财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1、学校的一切财产是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物质条件,要管好、用好。尽量提高财产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2、克服重钱轻物的思想,重视财产管理,树立人人爱护校产的好风尚。 3、学校财产的管理和使用,必须贯彻“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 4.学校财产实行承包责任制。拥有固定资产的办公室,教室,微机室,实验室,图书室,远教室,播放室,值班室,教务处,保管室等均由其负责人负责管理。 第二章具体制度与措施 一、教室财产管理 1、班主任必须高度重视本班校产的管理,做好学生爱护校产的思想工作。 2、各班在开学初必须向后勤处办理校产的使用手续,并进行认真检查、核对,班主任与后勤处签订保管责任书。 3、学生桌、椅要实行专人使用,专人保管,不能乱刻乱画,若损坏或丢失,使用人负责赔偿。 4、教室里的日光灯、玻璃等物要爱护,要专人管理,非自然损坏班级要负责赔偿。 6、教室门窗要按时关闭,要做到人走灯熄。门窗若人为损坏,班级负责赔偿。 7、配合学校期中、期末两次校产大检查,各班必须先做好预查。 二、校园绿化美化净化管理 1、学校配有花草护理员,负责花木培植、整枝、除虫、护理,负责盆花培育、保管、摆放;负责绿化带、花坛草坪除草。 2、校园的花草树木,列入班级包干区包干范围,必须认真管好、护理好。 3、不准攀折花木,凡有损害树木花草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以赔偿,罚款及必要的校纪处分。 4、禁止在草坪内看书、嬉戏、玩耍,不准在绿化带、楼房内进行体育活动。 5、校园内的路灯、教室门牌、标志牌、体育设施设备以及宣传栏的玻璃等,人人要细心爱护,若有损坏,必须赔偿。 三、各处室、教师办公室的财产管理 1、各处室的办公桌、椅及其他办公用品要有专人负责。 2、开学初要与后勤处校对,期末进行财产检查。 3、各处室要有安全措施,关好日光灯、水龙头等,下班要关好门窗。 4、实验室、微机室、图书室、远教室、播放室、教务处、保管室等由该室专人

公共财物管理制度守则

办公室公共财物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部门公共财物规范化管理,营造一个安全、优美的办公环境和工作秩序,树立良好的新形象,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共财物管理 1、爱护公物,人人有责,不得随意损坏。 2、因工作需要购买公共财物,统一由办公室提出方案,经领导同意后购买。事先未经领导同意而购买物品,视同个人消费,与公司无关。大宗购买事项,提交公司办公会议研究后购买。不购买无公用价值的物品。 3、办公室所负责人变动,应及时做好财物的清点交接。 4、爱护办公楼的各种设备、设施、工作用具,不得擅自在墙上涂污、乱画、打钉和蓄意破坏。 5、下班时注意熄灯,关闭电脑、饮水机和打印机电源并锁门关窗,并锁好办公室门,关好窗户,以确保安全。 6、办公楼及办公室内的公共财物,任何个人不得破坏和随意拿走。 7、个人办公电脑不得让外来人员或其他部门人员随意操作。下班时间不得带非公务活动的人员进入办公楼,不得回办公室办理与公务无关的事。 8、非专业人员不得乱拉、乱接电源线,办公室如需增设电源及电器,必须向后勤保障部申报,并由后勤保障部统一派员安装施工。 9、注意防火安全,遵守有关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增强忧患意识,不得在办公楼、库房、院内吸烟,以免发生意外。 10、注意文明礼貌,上班要衣着整齐,不得在公共场合或办公区域高声谈笑、喧哗或叫喊,讲卫生、讲美德;不得往窗外抛掷杂物,以免伤害行人。

二、保持清洁卫生 1、办公室内要天天打扫,保持清洁卫生。 2、要保持办公桌面及办公用品的整齐清洁,办公用品摆放有序,窗户、地板常拖常扫。 3、不随地丢烟头、烟灰、纸碎、果皮、杂物,不随地吐痰、倒茶水,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 4、办公楼走廊不得堆放杂物,各办公室搞卫生用的拖把,集中放在指定位置。 三、责任追究 1、凡下班后或节假日办公室所有电器设备开关未关闭、办公室门未锁,每次按违反制度扣5分,并根据情节处以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由此引发事故造成损失的,按人为损坏公共财物照价赔偿处理。 2、凡人为损坏或丢失公共财物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按损失价值赔偿;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学校财产是学校资金的实物形态,是保证教育、教学、办公和生活等的重要物质条件。延长学校财产使用年限,提高其使用效率,是贯彻执行勤俭办学,提高教育事业经费使用效益的重要方面。全校教职工和学生都有责任与义务管好用好学校的财产,防止浪费和损失,充分发挥学校财产的潜力。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财产管理,强化财产管理意识,增强责任心,确保校产安全,经过集体研究讨论,制订贵州省务川中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一、学校财产涵盖的范围 学校财产包括固定资产、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等。 1、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物质资料,或者虽不满500元,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耐用物品、设备,均属于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如士地,建筑物,图书,电脑,办公家具,车辆,音像设备等。 2、材料:由于使用而消失或变更其原有实物形态的物品。如药品,电脑耗材,维修用的钢材,水泥,木材等。 3、低值易耗品:凡是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仪器,容器,小工具,一般办公用具和文娱体育用品等均属于低值易耗品。如笔墨纸张,玻璃试管,篮球,排球以及普通清洁卫生工具等。 二、学校财产管理组织 学校财产实行“使用与管理”相结合的方式,遵循“层层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 1、主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对全校的财产总负责。 2、各处室主任、年级部主任和班主任对本部门、本年级(主要是年级部办公室)、本班级的财产负责日常管理,保证其在办公、教学中的正常使用和财产安全。处室主任、年级部主任和班主任是本部门、本年级、本班级财产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3、学校行政后勤服务中心的会计员与财产保管员统一掌握学校财产的总金额及各类财产的明细账;学校其他部门对其所使用与管理范围之内的一切公物财产均应设立分账册,确定专人负责管理。 4、学校各部门财产管理具体分工按谁使用,谁负责管理。 三、学校财产的购买登记与使用管理 1、学校基建和大型维修,大宗物品添置必须先经过校长同意,由主管副校长组织人员进行预算编制,并交学校行政会议确定,必要时须报县教育局批准;基建维修和大宗物品添置,必须通过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公开招投标,并以政府采购形式来完成。 2、各处室、年级部和备课组物品(财产)的添置,每学期开学前或上学期结束前由各处室主任、年级部主任和各备课组长向主管副校长或行政后勤服务中心主任递交添置物品(财产)计划并填写《贵州省务川中学物品采购单》,主管副校长根据学校资金情况,以及使用部门的实际需要,确定是否进行采购,必要时须经学校行政会议讨论后确定,再由行政后勤服务中心统一采购。学期中间如有急需小样物品(财产)需要购买,必须经过处室主任签字认可后,报行政后勤服务中心或其主管副校长审批,并填写《贵州省务川中学物品采购单》,同意后方可购买;学期中间如有急需大样物品(财产)需要购买,需由各处室填写《贵州省务川中学物品采购单》,提交至行政会议讨论后确定,再由行政后勤服务中心统一采购。 3、主管领导同意采购的物品(财产),由行政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组织两人以上前去购买(教学设备、图书资料购买中一定要和相关人员配合)。严禁未报批先购物现象发生。 4、上级有关部门或有关单位、组织无偿调拨的仪器和赠送的设备等,应由学校保管员登记入账,然后方可使用。 5、教职工办公、生活用品由行政后勤服务中心根据实际需要制订购买计划,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后,每学期开学前一次性采购发放。

中小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校产涵盖的范围 第一条校产涵盖的范围包括以下七个方面:1、教室 2、专用室(含操作室、准备室) 3、办公室 5、田径场地(含篮球场、器械场) 6、物品(器具)储藏室 7、总机房责人详尽负责、管理。各处室内财产负责人为各处室主任;各教师办公室财产负责人为各办公室主任;各班级财产分块主管为年段长及年段核心小组,详尽负责人为班主任;各专用室(含报告厅、会议室、实验室、图书阅览室、音、体、美、劳室等)的财产负责人为各专用室负责人;田径场(含篮球场)财产负责人为体育室负责人; 藏室财产负责人为各物品储藏单位的负责人。 第三条总务处协助财务核算中心建立学校不变财各储产帐并立卡存档,分类建立不变资产帐和分类明细帐,所有不变资产和大宗物品(图书、仪器、课桌椅等)都必须登记造册;各处室(包括教室、办公室、实验仪器室、以及各专用室等)现有财产均应登记造册,经总务处核对无误后,总务处代表学校与各处室财产负责人签定有关协议,建立不变资产管理责第六条学校基建和较大型维修,较大型物品添置由分管副校长组织人员进行预算编制,交校长办公会议确定,必要时须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基建维修和较大型以上物品添置,必须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必要时报请镇人民政府或委托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公开招投标。 第七条添置校产经校产专管员验收签字后,登记入册,方可分配使用,严禁未报购物和购物后未报验收入册擅自领用。 第八条上级有关部门或有关单位、组织无偿调拨的仪器和赠送的设备,应由验收人员或接受人员填报《不变资产调拨使用单》入帐后方可使用。 第九条各处室的用品、常规教具由总务处根据需要和可能情况统一配备。各处、室负责人或教职工个人领用公物均需任,期末由总务处组织人员进行清点结算,作为考核和奖惩负责人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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