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章制度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章制度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章制度

是指为了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促进其持续发展和更新知识和技能,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以下是一些可能包括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章制度中的规定:

1. 继续教育目标与内容:规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目标,即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等,并制定具体的教育内容,如教学方法、课程设计、学科知识更新等。

2. 学时和学分要求:规定中小学教师每年或每学期需要完成的继续教育学习时间和学分要求,鼓励教师主动参与学习活动并完成相应的学时和学分。

3. 继续教育机构和平台:确定中小学教师可以参与的继续教育机构和平台,如教育局、学校、教育研究机构等,以及其他线上或线下的教育学习资源。

4. 学习方式和形式:规定中小学教师可以选择的学习方式和形式,包括参加教育研讨会、学习班、研修课程、观摩交流等,或者通过在线学习平台进行学习。

5. 学习计划和评估:要求中小学教师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包括学习目标、内容、时间安排等,并建立相应的评估机制,对教师的学习成果进行评估,如考试、论文等。

6. 继续教育补贴和奖励:规定中小学教师在完成继续教育学习后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贴或者其他奖励,以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学习活动。

7. 培训资源支持:提供培训资源的支持,如提供教材、教辅资料、教学设备等,以满足教师的学习需求。

8. 教师发展档案管理:建立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档案管理制度,记录教师的学习情况、成果和评估结果等,为教师的职业发展提供参考。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章制度的实施可以帮助教师不断更新知识和拓宽视野,提高教学水平,从而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章制度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章制度 是指为了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促进其持续发展和更新知识和技能,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以下是一些可能包括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章制度中的规定: 1. 继续教育目标与内容:规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目标,即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等,并制定具体的教育内容,如教学方法、课程设计、学科知识更新等。 2. 学时和学分要求:规定中小学教师每年或每学期需要完成的继续教育学习时间和学分要求,鼓励教师主动参与学习活动并完成相应的学时和学分。 3. 继续教育机构和平台:确定中小学教师可以参与的继续教育机构和平台,如教育局、学校、教育研究机构等,以及其他线上或线下的教育学习资源。 4. 学习方式和形式:规定中小学教师可以选择的学习方式和形式,包括参加教育研讨会、学习班、研修课程、观摩交流等,或者通过在线学习平台进行学习。 5. 学习计划和评估:要求中小学教师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包括学习目标、内容、时间安排等,并建立相应的评估机制,对教师的学习成果进行评估,如考试、论文等。

6. 继续教育补贴和奖励:规定中小学教师在完成继续教育学习后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贴或者其他奖励,以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学习活动。 7. 培训资源支持:提供培训资源的支持,如提供教材、教辅资料、教学设备等,以满足教师的学习需求。 8. 教师发展档案管理:建立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档案管理制度,记录教师的学习情况、成果和评估结果等,为教师的职业发展提供参考。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章制度的实施可以帮助教师不断更新知识和拓宽视野,提高教学水平,从而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

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范本3篇

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范本3篇 为了全面提高小学教师的综合素质,完善继续教育工作,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店铺今天为你整理了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范本,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范本篇一 为了使我校的“小继教”培训工作能够顺利有序地开展,充分调动在职教师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方针 1、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教育要“三个面向”思想为指针,以不断提高全体教师政治、业务素质为宗旨,建立与完善继续教育体系,逐步造就一支具有高尚师德、正确教育思想、较强教育教学能力,适应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适应素质教育需要的中小学教师队伍,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全面推进实施素质教育。 2、教师继续教育的工作方针是: ⑴坚持为在基础教育中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服务的正确方向,全面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 ⑵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按需施教,学用一致,因地制宜,讲求实效。以业余、自学、短训为主,形式灵活多样。 ⑶面向全体教师,分类指导,重点抓好中青年骨干教师与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努力优化学校教师的整体素质。 ⑷建立配套制度,完善激励机制,逐步实现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二、继续教育的有关要求与登记制度 1、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对象是辅导组全体在职教师。 2、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的学时数,每位教师五年参加各级集中培训累计不少于360学时,年均不得少于72学时。其中师德教育不少于100学时,“四新”不少于260学时。在总学时中,区级及区级以上集中培训不得少于240学时。

3、教师继续教育是以提高教师政治、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为主要目标的培训,其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和师德修养,教育政策和法规,专业知识扩展和更新,教育科学理论学习和教学实践研究,教育教学技能训练及现代化科技教育等。 4、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的主要类型有:新教师试用期培训教师岗位职务培训或全员培训;骨干教师培训;高一层次学历或第二学历进修及其他类型培训等。 5、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制度。教师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学时效并获取相应的学分,由有关培训单位登记后,由任职学校归人教师业务档案。 凡按上述要求和程序获得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凭证或证书的,作为中小学教师职务晋升、聘任、续聘等必备条件之一。在评聘教师时,教师继续教育的凭证或证书作为必备的申报材料之一提供有关部门审查。未按规定取得继续教育凭证或证书者,不得晋升、聘任、续聘教师职务。 三、教师学历继续教育的具体要求及规定 1、凡辅导组五十周岁以下男教师、四十五周岁以下女教师都要参加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和考核,并取得合格证。 2、凡一九五七年七月一日以后出生的教师,都要参加普通话测试,语文教师达到二级甲等、数学等其它学科教师须达二级乙等水平。 3、教师参加函授进修等继续教育,必须先经辅导组有关领导同意批准后方可报名参加。 4、学校应支持教师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教师外出学习应不影响本职工作,对自己的课职务要妥善安排,并提前一天向所在校领导做好请假手续,如不办理请假手续,作旷职处理。 5、教师参加学习应努力将所学知识用于教育、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6、严禁教师以参加函授等继续教育为名外出办理私事,一经发现,一律按旷职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作严肃处理。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章制度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章制度 引言: 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教育的发展变得日新月异。在这个不断变化的时代,中小学教师的职业发展要与时俱进,通过不断的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来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因此,制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章制度是非常必要的,它旨在引导并规范中小学教师的教育实践、专业素养和职业发展。 一、继续教育目标与原则 1. 继续教育目标: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目标是不断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增强教师的教育创新能力和教育研究能力,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 2. 继续教育原则: (1)因材施教原则:根据中小学教师的职业发展需求,结合个体特点制定针对性的继续教育计划。 (2)培训与实践相结合原则:继续教育应以实际问题为导向,注重实践与理论相结合,促进中小学教师的能力提升。 (3)鼓励创新原则:鼓励中小学教师开展教育研究和尝试教育创新,激发其积极性和创造力。 二、继续教育内容与形式 1. 继续教育内容: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

(1)学科知识与能力提升:继续提高教师学科知识以及能力素质,提高其教学水平和教育研究能力。 (2)教育教学方法与手段:了解和掌握教育教学新理念、新方法和教育技术的应用。 (3)教育心理学知识:提高教师的教育心理素质,了解学生的发展特点和心理需求,建立良好的学生关系。 (4)教育管理与领导力:提高教师的教育管理能力和领导素质,发挥教师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 2. 继续教育形式: (1)培训课程:通过不同形式的培训课程,如研讨会、讲座、研训班等,提供教育教学知识、教育研究方法等方面的培训。 (2)交流与研讨:鼓励教师之间的交流和互助,在学校内部或者学区范围内组织教师交流活动和教学研讨会。 (3)参与教育项目:鼓励教师参与各类教育项目,如教育研究项目、教育改革试点等,提升教师的教育研究能力和教育创新能力。 三、继续教育管理与评估 1. 继续教育管理: (1)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中小学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制定教师继续教育计划和管理办法。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和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在职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第三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是指对取得教师资格的中小学在职教师为提高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进行的培训。第四条参加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应当采取措施,依法保障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实施。第六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应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按需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注重质量和实效。第七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原则上每五年为一个培训周期。第二章内容与类别第八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要以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修养;专业知识及更新与扩展;现代教育理论与实践;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技能训练和现代教育技术;现代科技与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等。第九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分为非学历教育和学历教育。(一)非学历教育包括:新任教师培训:为新任教师在试用期内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而设置的培训。培训时

间应不少于120学时。教师岗位培训:为教师适应岗位要求而设置的培训。培训时间每五年累计不少于240学时。骨干教师培训:对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教师按教育教学骨干的要求和对现有骨干教师按更高标准进行的培训。(二)学历教育:对具备合格学历的教师进行的提高学历层次的培训。第三章组织管理第十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宏观管理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制定有关方针、政策;制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统编教材;建立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评估体系;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第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制定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配套政策和规划;全面负责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实施、检查和评估工作。市(地、州、盟)、县(区、市、旗)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在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负责管理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第十二条各级教师进修院校和普通师范院校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具体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小学校应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并组织开展校内多种形式的培训。综合性高等学校、非师范类高等学校和其它教育机构,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参与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社会力量可以举办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机构,但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保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质量。第四章条件保障第十三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

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范文

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范文 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育素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教育机构的教师。 第三条教育机构应加强对教师继续教育的组织领导,明确继 续教育的目标和方向。 第四条教育机构应建立健全教师继续教育的管理制度,确保 教师继续教育的有效开展。 第二章继续教育计划与实施 第五条教育机构应根据教师的实际需要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制定教师继续教育计划。 第六条继续教育计划应包括教师的继续教育目标、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时间和培训地点等。 第七条教育机构应定期组织教师继续教育活动,包括集中培训、研讨会、教学观摩等形式。 第八条教育机构应加强对教师继续教育成果的评估和反馈,

及时采纳教师的建议和意见,提高教师继续教育的质量。 第三章继续教育资源建设 第九条教育机构应加强对继续教育资源的整合和开发,提供 多样化的继续教育资源。 第十条教育机构可以通过建立在线学习平台、培训基地、研 究中心等方式提供继续教育资源。 第十一条教育机构应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等 的合作,充分利用外部教育资源。 第十二条教育机构应开展教师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提供专业 素质较高、经验丰富的培训师资。 第四章继续教育管理服务 第十三条教育机构应加强对教师继续教育的咨询和指导服务,为教师提供学习计划制定、课程选择、学习方法等支持。 第十四条教育机构应建立个人档案和学习记录,记录教师的 继续教育情况和成果。 第十五条教育机构应建立教师专业发展档案,记录教师的教 学能力和专业发展情况,为教师的职称评定和晋升提供依据。 第十六条教育机构应对教师继续教育进行考核,鼓励教师参

教师继续教育制度

教师继续教育制度一所学校办学成绩的好坏关键在于师资队伍的建设,而教师继续教育是加强师资力量、提高教师水平最关键的一环;为此,我校本学年教师的继续教育要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实施中小学继续教育工作的精神指导下,更新理念,明确目标,统筹规划,分类实施,加大力度,抓出成效; 一、指导思想: 以争创一流学校为目标,以实施新课改为契机,以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积极搞好各类培训,构建学习型学校,促进教师队伍的可持续发展; 二、完善管理,创新机制; 1、教师继续教育目标 1 通过继续教育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 2通过继续教育,培养一批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 2、教师继续教育内容: 1现代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运用与开发; 2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的学习与研究; 3专业学科内容及教学基本功的提高与研究; 4实施新课程能力的提高与研究; 3、教师继续教育的模式 实行面授与自学、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进修与实践、理论学习与

经验总结、校内和校外培训相结合的模式; 1全面培训:全体教师按职称完成学年度规定的继教任务,包括听课、评课、听讲座、参加各级教研及撰写论文等; 2分项培训:根据不同岗位及学科,分管理、教学等项目,每学年组织一定量培训; 3分层培训:根据教师不同层面的业务情况,分基本培训和骨干培训,每学年组织一定量培训活动; 4专项培训:分新教师培训、现代信息技术培训、新课程培训、课题培训、出外参观考察等; 4、教师继续教育的管理 1健全学校教师继续教育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任务由教科研中心负责; 2改革教师继续教育课时的纪录和统计办法,由教研组汇总到教科研中心,每年9月审核; 3拟建立教师继续教育情况评估考核奖惩制度; 三、抓好各类培训,重视质的提高 本学年要把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校本培训、名师讲座等作为主要内容,在培训方式上力求“开放、互动、适用、创新”,按照“教、培、研”一体化的思路,努力探索本校实际的培训模式; 1.继续开展中小学骨干教师的培训工作; ’ 要把课改培训与骨干教师培训结合起来,培养一支能在新课程实施中发挥示范作用的骨干教师队伍;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章制度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章制度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章制度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章制度各乡镇教委、县办民办各学校: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河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全面提升教师素质,提高全县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一、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适用范围:1、凡在职的中小学教师,均应根据本人的任职要求,参加相应的继续教育培训。未达到国家规定学历者,必须先参加合格学历培训。2、继续教育是指对中小学教师进行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的教育。一般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修养、专业知识扩展和更新、教育理论学习、社会科学知识和自然科学知识的补充和教学实践研究、教育教学能力和技能训练及法制教育等。3、继续教育要坚持按需施教、分类指导、除尘滤布讲求实效、学用结合的原则,内容要具有针对性、实践性、科学性和先进性。坚持多渠道、多层次的办学形式,以业余、自学、短训为主,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努力提高培训质量与效益。二、中小学继续教育分类:1、新教师培训:对新分配到中小学任教的师范类和非师范类毕业生,使其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培训,在一年实习期间,培训时间为120学时,其中由教师所在学校培训时间不少于60学时。2、教师职务培训:按教师现任职务的任职要求和高一级职务部分要求进行的培训。培训时间为每年72学时,五年一个周期。3、骨干教师培训:对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教师按骨干教师的要求和现有骨干教师按学科 带头人的要求进行培训。培训时间在教师职务培训每年72学时的基础上,另加50学时。4、应急培训:根据工作急需进行的专题内容的培训5、提高学历层次培训:对已达到国家规定学历的中小学教师进行高一层次学历的培训。参加这一类培训的教师,免予参加同期教师职务培训。三、目标要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要切实做到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素质、师德修养和法制观念,补充必要的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同时依照职务级别提出如下的目标要求:1、高级职务教师:通过学习和研讨,熟悉本专业、本学科的最新知识和信息,完善知识结构,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提高独立开展教学研究、解决教育教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_规章制度_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和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在职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是指对取得教师资格的中小学在职教师为提高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进行的培训。 第四条参加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应当采取措施,依法保障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实施。 第六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应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按需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注重质量和实效。 第七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原则上每五年为一个培训周期。 第二章内容与类别 第八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要以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修养;专业知识及更新与扩展;现代教育理论与实践;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技能训练和现代教育技术;现代科技与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等。 第九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分为非学历教育和学历教育。 (一)非学历教育包括: 新任教师培训:为新任教师在试用期内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而设置的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120学时。 教师岗位培训:为教师适应岗位要求而设置的培训。培训时间每五年累计不少于240学时。 骨干教师培训:对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教师按教育教学骨干的要求和对现有骨干教师按更高标准进行的培训。

(二)学历教育:对具备合格学历的教师进行的提高学历层次的培训。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十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宏观管理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制定有关方针、政策;制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统编教材;建立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评估体系;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第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制定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配套政策和规划;全面负责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实施、检查和评估工作。市(地、州、盟)、县(区、市、旗)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在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负责管理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第十二条各级教师进修院校和普通师范院校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具体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小学校应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并组织开展校内多种形式的培训。综合性高等学校、非师范类高等学校和其它教育机构,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参与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社会力量可以举办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机构,但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保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质量。 第四章条件保障 第十三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在地方教育事业费中专项列支。地方教育费附加应有一定比例用于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培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人均基本费用标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由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不得截留或挪用。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和其他教育机构教师的继续教育经费,由举办者自筹。

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制度

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制度 1、为了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制定规定。 2、教师继续教育是指对取得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为提高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进行的培训。参加继续教育是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3、我校教师继续教育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按需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注重质量和实效。 4、教师继续教育以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学习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修养;专业知识及更新与扩展;现代教育理论与实践;教育科学研究;教育科学技能训练和现代教育技术;现代科技与人文社会科学知识。 5、应自觉参加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合格要求和学校校本培训活动,不得随意缺勤。每学年小学高级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应达到72课时以上,小学一级以下教师应达到48学时以上。 6、应自觉利用业余时间自觉参加学历进修,学历达到大专以上,已取得大专学历的要继续参加本科进修。 7、应主动参加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现代教育技术、信息技术等方面的培训,并达到规定的合格要求。同时要自觉参加计算机、英语、网络技术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的水平。 8、对教师参加继续教育考核规定:小学高级教师参加继续教育

课时必须达到学年72课时以上,一级以下教师必须达到学年48课时以上,同时参加各类继续教学培训、校本培训无特殊情况(须校长批准)出勤率必须在100%。否则该教师在学年岗位聘任时实行高职低聘、当年不参加职称评定、取消评优评先资格、不得参加年度考核。 9、学校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参加各级各类继续教育,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富有成效的校本培训。经学校批准参加继续教育的教师,学习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学费、差旅费按有关规定支付。 10、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继续教育的教师,学校督促其改正错误行为,并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对继续教育工作成绩优异的教师,学校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予以表彰和奖励。

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制度

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制度 城关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制度 1.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精神~更好的完成我校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目标及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2、教师继续教育是指对取得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为提高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进行的培训。参加继续教育是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3、我校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按需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注重质量和实效。 4、教师继续教育以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学习内容以我校继续教育实施方案中的内容为重点~主要包括:师德师风培训、校本培训、骨干教师研修提高、学历提高培训、教师远程国培培训、校长远程教育培训、专业课和公修课培训、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及其它培训。 5、全体教师应自觉参加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合格要求和学校校本培训活动~不得随意缺勤~无特殊情况,须校长批准,出勤率必须在100%。 6.本校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严格实行学号、学分登记制度~学分登记情况与教师的年度考核、评优、评职直接挂钩。我校规定每学年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应达到72课时以上~对于未达到规定学分者~该年度不得晋职、评先、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级。 7.《继续教育登记手册》为教师接受继续教育培训及及相关培训的凭据~其年度继续教育学分由学校教导处根据教师参加集中培训和校本培训情况如实填写~经分管领导审查无误后到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验印后由教师本人保管。

8、教师应自觉利用业余时间自觉参加学历进修~学历达到大专以上~已取得大专学历的要继续参加本科进修~同时应主动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现代教育技术、信息技术等方面的培训~并达到规定的合格要求。同时要自觉参加计算机、英语、网络技术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的水平。 9、学校要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参加各级各类继续教育~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富有成效的校本培训。经学校批准参加继续教育的教师~学习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学费、差旅费按有关规定支付。 10、经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批准参加继续教育的教师,不含学历进修,~其学费、差旅费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11、教师在继续教育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视不同情节~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其承担培训费用: (一,无正当理山拒不参加的, (二,擅自中断培训的, (三,培训期间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考核成绩不合格者,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教师到多大年龄就免继续教育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教师到多大年龄就免 继续教育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和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在职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是指对取得教师资格的中小学在职教师为提高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进行的培训。 第四条参加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应当采取措施,依法保障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实施。 第六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应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按需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注重质量和实效。 第七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原则上每五年为一个培训周期。 第二章内容与类别 第八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要以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

治教育和师德修养;专业知识及更新与扩展;现代教育理论与实践;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技能训练和现代教育技术;现代科技与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等。 第九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分为非学历教育和学历教育。 (一)非学历教育包括:新任教师培训:为新任教师在试用期内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而设置的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120学时。教师岗位培训:为教师适应岗位要求而设置的培训。培训时间每五年累计不少于240学时。骨干教师培训:对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教师按教育教学骨干的要求和对现有骨干教师按更高标准进行的培训。 (二)学历教育:对具备合格学历的教师进行的提高学历层次的培训。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十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宏观管理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制定有关方针、政策;制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教学基本文,组织审定统编教材;建立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评估体系;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第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制定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配套政策和规划;全面负责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实施、检查和评估工作。市(地、州、盟)、县(区、市、旗)人民政

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3.08.26 •【字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30号 •【施行日期】2003.10.01 •【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 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第130号) 《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已经2003年8月1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 自治区代主席XXX 2003年8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 第一条为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全面推 进素质教育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取得教师资格的在职中小学教师,都有参加继续

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本规定所称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目的。 第四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应当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按需施教、学用结合、注重质量和效益的原则。 第五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第六条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配套政策、管理办法和规划; (二)制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课程计划,组织编译、审定和选用教材; (三)审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资格; (四)组织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培训机构教师的培训,建立、完善中小学教师培训网络; (五)负责对全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指导、检查和评估工作。 第七条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旗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在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2023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章制度

2023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章制度引言: 近年来,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脚步加快,要求教师提高自身教育水平和专业素养,以适应新时代的教学要求。为了促进中小学教师的成长和发展,2023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章制度应运而生。本文将对该制度具体内容进行详细阐述,以确保教师在继续教育过程中能够充分发展个人潜力和提升教育教学能力。 一、制定目的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章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以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通过规范化的继续教育制度,使教师更好地适应新课程改革和教学方式的要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学校的协调发展。 二、培训机构和方式 1. 培训机构: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育研究机构、教师教育学院等可以作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培训机构。 2. 培训方式:提供多种形式的培训方式,包括课堂教学、研讨会、培训讲座、在线教育等。教师可根据自身需求和时间灵活选择参与方式。 三、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

1. 培训内容:继续教育内容要与学校教学需要和教师专业发展需求相结合。涵盖基础教育教学理论、教学方法、课程设计、评估与评价、教育技术应用等多个方面。 2. 培训时间:教师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每学期安排一定的学时用于继续教育培训。其中,每周安排1-2节课时用于培训,确保教师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学习。 四、培训考核和认定 1. 培训考核:教师参加培训后,需要通过相应的考核方可获得继续教育学时的认定。考核方式包括课堂表现、学习成果、教育教学实践等多个方面的评估。 2. 培训认定:教师参加培训并顺利通过考核后,可获得相应学时的认定证书,该证书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可用于教师职称评定、岗位晋升和继续教育学分的申报。 五、培训费用和支持措施 1. 培训费用: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费用可以由学校统一承担,也可以个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费报名参加。 2. 支持措施:学校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条件,包括提供培训资源、建设培训教室、购买教育技术设备等,为教师参加继续教育提供便利条件。 六、提升效果评估和激励机制

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教师继续教育功在教育,为全面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不断推进我校教育改革的新进程,建设适应实施素质教育和教育现代化工程需要的高质量教师队伍,根据我校实际,现制定XXX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一、目标要求 以师德教育为根本,以现代教育理论和技术的运用为重点,构建和全面提高教师德、能素质的继续教育内容体系。同时,学校以评估和激励制度为重点,完善继续教育制度体系。 1.全员培训 按照新形势下不同岗位的职务要求,我校所有教师必须接受区教师进修学校的全员培训,使教师整体素质有明显提高,基本适应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我校所有教师通过多种形式培训,每人每年的培训任务不得少于48学时。 2.骨干教师培训 骨干教师是学校教师队伍的中坚力量,我校依照《骨干教师培训计划》加强对骨干教师的考核,实现教师素质结构由知识传承型向教育创造型、经验技术型向科研技术型、教育者向同时是终身受教育者的角色转换。并推选一批骨干教师参加市

区级骨干教师培训,使一批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教学骨干、学科带头人脱颖而出。 3.新任教师培训 为新任教师在试用期内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而进行的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确保每一届新任教师通过一年的培训,都能适应现代化教育教学岗位工作。 4.计算机培训 我校所有教师均应接受以计算机基础知识和技能培训为重点的现代教育技术研究,要求教师全都能操作计算机。培训一定数量的计算机辅助教学骨干教师,使中青年教师能利用计算机及网络等信息技术进行研究和工作,开展教学和科研。 二、继续教育管理措施 1、增强宣传力度,让我校每一位教师都认识到教师继续教育是利及社会、学校、学生、个人的大事。 2、建立继续教育管理领导小组,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各项职责。校长为组长,教导主任为副组长,教研组长为组员。教导主任副校长负责全面安排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工作。还设有继续教育管理员,保质保量完成继续教育任务。 3、落实经费投入,我校按教师培训需要下拨专项资金,作为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经常性用度。

2023年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制度

肇源县超等乡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制度 一、为了提高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适应新课程改革发展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旳需要,为了更好地完毕教师继续教育旳目旳规定,特对本校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作出规定。 二、继续教育内容 1、岗前培训。新教师上岗培训,校级领导干部上岗培训,中小学新开设课程教师岗前培训。 2、职务培训。教师资格认定,晋升职称培训,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师全员培训。 3、专题培训。校长岗位、提高、研修培训,中小学计算机培训,一般话培训,新课程研讨培训,音体美教师专业培训,现代教育理论专题培训,教育教学技能专题培训,心理健康教育有关培训,班主任培训等。 4、骨干教师培训,课题研究组员培训。 5、学历进修。 6、校本培训。 7、师德培训,教育政策法规培训。 8、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旳全员公共课培训。 9、师资部门组织或同意旳其他培训。

三、所有在职旳本校教师均应接受每学年45学分(其中集中培训15学分,自学30学分)旳继续教育培训,其中校本培训完毕不少于10学分。 四、新教师除完毕上述规定旳课时外,还需接受120课时(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60课时)旳上岗培训。 五、本校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必须严格实行学号,学分登记,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教师参与培训,但凡考试,考核不合格者均不计学分。 六、全体教师必须人手一册《继续教育登记手册》。“学分登记卡”旳学分登记状况是教师接受校本培训及上级培训旳凭据。“学分登记卡”旳学分登记状况与教师旳年度考核、评优、评职直接挂钩。未获得继续教育学分者(根据登记手册登记状况),该年度不得晋职、评先、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级。 七、《继续教育登记手册》是教师参与本人保管,其学分由学校教科室根据教师参与集中培训和校本培训状况如实填写,经分管副校长审查无误后到进修学校验印。 八、经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同意参与继续教育旳教师(不含学历进修),其学费、差旅费根据有关规定报销。 九、经学校同意参与学历进修旳教师,其学费按有关规定报销。

继续教育规章制度5篇

继续教育规章制度5篇 继续教育规章制度5篇 教育规章制度倡导道德和品德的培养。通过规定学生应遵守的道德准则,规章制度帮助塑造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习惯,培养他们良好的品德素养。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教育规章制度,希望大家喜欢。 继续教育规章制度(篇1) 为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加强全校教职工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制定以下管理细则: 一、遵纪守法 教职工无参加黄、赌、毒、迷信、法x、斗殴等违纪违法行为(以公安机关立案为准)。如有违反,取消当年学校发的所有补贴。 二、岗位职责 教职工应服从学校分工,上班时间不离开工作岗位(在学校住的教师不准回宿舍),上班期间一律不准带小孩到学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否则,不发当月管理奖。 三、考勤 教职工应按时上、下班,无迟到、早退、旷工现象,最后一节没有课的教师可以提早10~15分钟下班。为方便教职工办私事,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允许教职工凭放行条每月2次外出办事,超过2次,按教师考勤办法处理,不发当月全勤奖。 四、政治学习 教职工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寒暑假政治学习,态度端正,做好笔记,积极讨论,不迟到、早退、缺席,及时上交学习心得体会。否则,不发当月管理奖。 五、仪表 教职工应为人师表,仪表端庄,无穿拖鞋、背心、短裤等现象,重大活动要

穿校服。发现一次,则不发当月管理奖。 六、升旗 教职工参加每周升旗仪式队伍整齐、肃静,穿校服参加;准时参加x,按要求坐好、列队,无缺席和早退现象,否则按考勤办法处理,不发当月全勤奖。 七、教工例会 教职工应按时参加教工例会,按编排位置坐好,不睡觉、不吵闹,关闭手机或调到振动,做好记录。发现一次,则不发当月管理奖。 八、上交材料 教职工要按时上交各部门需要的各种材料,如工作计划、总结、表格、名册、相片、个人资料等。若有一种材料没及时上交,则不发当月管理奖。九、招工组织 班主任按学校要求及时组织学生参加招工报名、面试、体检。否则,不发当月管理奖。 十、车辆摆放 教职工的车辆一律放入车库保管,不得乱停乱放在校内其它地方(含园丁楼前)。发现一次,则不发当月管理奖。 十一、为提高教师待遇,改善教师生活,学校实行节假日专项补贴,标准如下: 备注:教职工节假日加班一天20元。 继续教育规章制度(篇2) 为了提高学校管理工作的效率,科学合理地安排好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学校领导在执行集体决定或日常工作中,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工作不越权、不推倭,敢于负责,团结协作,廉洁奉公。 二、坚持调查研究制度。学校领导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摆脱繁琐事务,注意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在对某项工作作出重大决策前,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职能部门、教师及群众意见,做到决策的民主化。

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

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1999.06.16 •【字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号] •【施行日期】1999.08.01 •【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 正文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 (第3号) 《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经省政府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99年8月1日起施行。 省长田凤山 1999年6月16日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 第一条为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建设高素质的中小学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是指对取得教师资格的在职中小学

教师进行提高政治、文化、业务素质的岗位培训。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在职中小学教师的继续教育。 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成人中等初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力量所办学校教师的继续教育,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领导,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列入本地区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采取措施保证落实。 第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是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 第六条接受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的义务,教师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参加继续教育。 第七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创造条件,有计划地组织中小学教师接受继续教育。同时,发挥中小学校对本校教师进行继续教育的作用。 第八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应当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按需施教、学用结合、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九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分层次、分类别进行,具体办法由省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岳普湖县二小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教师继续教育功在教育,为全面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不断推进我校教育改革的新进程,特订立如下管理制度,望广大教师配合实施: 一、继续教育管理目标 以师德教育为根本,以现代教育理论和技术的运用为重点,构建和全面提高教师德、能素质的继续教育内容体系。同时,学校划拨专项师培经费,以评估和激励制度为重点,完善继续教育制度体系。 1、师德建设管理目标 严格贯彻国家教委《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行为十不准”。模范律己,激发和宏扬教师的敬业精神与奉献精神。 2、学历培训目标 为适应现代化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做出如下规定: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必须参加高学历进修,高学历每年递增。 3、职务培训管理目标 (1)所有专任教师都要在年内完成规范性培训100学时。 (2)按省、市、区教师培训意见,与教师个人相关专业培训必须人人参与,人人过关。 (3)加强对学校后备干部、中青年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的定期培训。 二、继续教育管理措施 1、加强宣传力度,让我校每一位教师都认识到教师继续教育是利及社会、学校、学生、个人的大事。

2、建立继续教育管理领导小组,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各项职责。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教研组长为组员。副校长负责全面安排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工作。 3、落实经费投入,我校按教师培训需要下拨专项资金,作为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经常性费用。 4、明确校本培训继续教育学习管理制度:我校实行每期每月一次集中学习和暑期集中学习制度(按上级规定),实行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制度,教师晋职评优挂钩制度。 三、继续教育学习纪律 1、凡应参学的教师必须做到准时参加各级组织的集中学习,不可有任何理由和借口不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2、凡是参学者必须做到人到心到,不做任何与学习无关的事,不闲谈任何与学习无关的话,不影响别人的正常学习,尊重教者的讲课。 3、每次参学时,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课,有事有并先请假,经批准后再离开。 4、学习时要认真听老师辅导,并做好必要的记录不懂就问,相互学习,互相取长补短。 5、学习期间要自觉遵守秩序,爱护学习场地的环境卫生,做严于律己的楷模。 .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