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国际海事组织IMO-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国际海事组织IMO-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国际海事组织IMO-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国际海事组织IMO-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国际海事组织(IMO)散装液体和气体分委会(BLG)

第9次会议介绍

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MSC)国际海事组织(IMO)散装液体和气体分委会(BLG)第9次会议于2005年4月4至8日在伦敦IMO总部召开。交通部海事局、中国船级社与驻英使馆海事处共同组成代表团参加了会议。

52个成员国和联系会员中国香港的代表,欧洲委员会(EC)以及17个非政府组织的观察员出席了会议。分委会主席Z.Alam先生(新加坡)主持了会议。

秘书长致开幕词,其中重点提到:自从2003年BLG8次会议以后,MSC和MEPC对MARPOL附则I和II进行了修订并期望于2007年1月1日生效(与MARPOL附则II一同修订的IBC规则也如此),对此,此次BLG9要作很多准备工作;BLG9另外一个重点是审议并尽快批准压载水公约(BWM)的导则。

由于2004年未召开BLG会议,此次会议首先进行了主席选举,会议一致选举新加坡代表Z.Alam先生为主席,挪威的S.Oftedal先生为副主席,在BLG9结束前,Z.Alam先生和S.Oftedal 先生又分别被推举为06年主席和副主席。

本次会议共有17项议题。会议成立了化学品安全和污染风险评估、对IBC、IGC、BCH和GC 规则防火要求的修订和2004年压载水公约统一实施导则制定3个工作组,还成立了运输含有有毒物质货物的所有类型液货船舶的人员保护要求、对MARPOL73/78附则I关于燃油修正的定义之澄清及经修正的MARPOL73/78附则I要求对FPSOs和FSUs的适用最终导则2个起草组。会议结束后成立了散装运输含有苯的液体的新船结构、“国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性能试验指南和排放标准建议案”修正、以气体为燃料的船舶导则3个通信组。现将会议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IMO其他机构的决定(议题2)

关于新的工作程序方法:根据MSC77会议决定(BLG9/2),应避免对导则制定统一解释,在今后,对于导则中的内容若存在含糊并需要修定,只应修正导则;根据MSC78会议决定(BLG9/2/1),在决定将新议题列入分委会工作计划的决定并不意味着委员会同意建议中的技术问题,详细的技术问题的审议和制定适当的要求和建议案等工作由相关的分委会考虑。

二、化学品安全和污染风险评估(议题3)

本次会议就该议题成立了工作组,由荷兰的Tiemens女士任主席,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1.评估清洁剂:工作组认为有必要制定一个新的报告格式用于提交清洁剂的评估数据,并进一步修改MARPAL附则Ⅱ。由于没有时间完成,分委会决定将该工作交下届 ESPH工作组会议。

2.对MEPC.2/Circ—散装运输液体物质的临时分类的审议:

①分委会同意,为透明起见,所有植物油和动物脂肪的公认的同义词都应反映在IMO官方文件中,并以一个独立的附录反映在MEPC.2/Cric中。

②对于三方协议中的货品在3年宽限期满后,ESPH工作组不再接受任何的延期。对于在现行的系统下签订的三方协议,其货品清单可以继续使用至2007年1月1日,而到2006年12月17日所有这些货品都将到期,其中有三种物质的期限为2007年1月1日,对于这些物质,要求报告国与生产商联系根据经修订的MARPAL附则Ⅱ签订新的三方协议。

分委会同意经委员会批准后,将经修订的IBC规则17、18和19章及MEPC.2/Circ清单1作为经修改的IBC规则的补录出版。

③对于实施经修改的MARPOL附则Ⅱ和IBC特别是在货物操作以及证书方面,分委会同意对于在经修订的MARPOL附则Ⅱ生效前装载上船并且在生效后才卸载的货物,在装载时的货物分类要求保持合法直到货物被卸载,而随后应满足新的要求。对于证书问题,分委会同意下述方法:

①散装运输液体物质的临时评估导则。

由于时间限制,将在ESPH11会议继续工作。

②A.673(16)决议——近海供应船(offshore support vessels)散装运输和处理有限数量的有毒液体物质的导则

注意到A.673(16)、A.863(20)等IMO文件都涉及到了近海供应船(offshore support/supply vessels),认为将这些不同要求放在一个单一的IMO文件中比较好;并对该导则附录1作了一些修改,与IBC规则相应内容协调一致。

4.经修改的MARPOL附则Ⅱ

5.3条关于气体运输船的规定

IACS提出要求对经修订的MARPOL附则Ⅱ5.3条关于气体运输船的扫舱问题进行澄清,分委会注意到5.3条包含了对气体运输船的等效布置要求,因此并没有要求气体运输船进行扫舱试验或有扫舱程序。而且12.6条也不适用于签发有NLS证书的气体运输船。

5. ESPH11工作组会议在2006年召开。

三、任何类型船舶运输含有有毒物质货物的人员保护要求(议题4)

1.审议丹麦提交的“散装运输含有苯的液体物质的新建船舶的结构建议案”

该建议案主要对此类新船的起居处所和机器处所的通风要求、防止有毒蒸汽进入起居处所、用于船员清洗和更衣的设施、甲板作业特别是溢流盘的新型设计、货物测量和取样要求以及除气、货舱清洗和扫舱等。

经过激烈讨论,分委会同意第一步先制定一个非强制性的导则。分委会认为DE分委会应参与该项工作。分委会决定成立一个会间通信组,由丹麦牵头,审议制定一个关于新船结构建议案的MSC通函,同时向BLG10提交一份报告。

2.MARPOL附则I货物或船用燃料油的安全数据单(MSDS)

分委会同意制定对载运MARPOL附则I货物和船用燃油的船舶使用安全数据单的强制规定。

3.分委会同意将“船上职业健康和安全计划的基本要素指南”提交委员会批准,并请MSC/MEPC

人为因素工作组审议有必要涉及结构和操作标准的意见以及与ISM规则相衔接的观点。

四、IBC、IGC、BCH和GC规则防火要求的修订(议题5)

成立了“对IBC、IGC、BCH和GC规则防火要求的修订”工作组,主要进行了如下工作:在考虑日本的提案(BLG9/5)和韩国的提案(BLG9/5/1)基础上对IBC、IGC、BCH和GC规则防火要求进行了修订;将二甲醚物质和二氧化碳列入IGC规则第19章和GC规则第XIX章;修正IBC 规则程序。具体如下:

1.SOLAS II-2/10.5.6关于“货船机器处所固定式局部使用灭火系统”

委会同意该规定同样仅适用于2000总吨及以上的2002年7月1日以后建造的化学品船

和气体运输船舶;

2.SOLASII-2/4.5.10关于“货泵舱的保护”

分委会同意该规定适用于500总吨及以上的化学品船,同意在上述规定中的“烃类气体”

(hydrocarbon gases)替换为“可燃蒸气”(flammable vapours);

考虑到SOLAS II-2章4.5.10.1.1和4.5.10.1.4条关于“可燃气体浓度连续监测系统”

的规定,在SOLAS II-2章1.6.7中对现有船要求阶段性的满足,分委会同意对现有化学品船也要求阶段性的满足上述规定,对非国际航行船舶可以免除;

3.SOLAS II-2/13.3.4和 13.4.3关于“紧急逃生呼吸装置”(EEBD)

根据SOLAS II-2章1.2.2规定,分委会同意EEBD的配备适用于所有现有500总吨及以

上的化学品船和气体运输船舶;

4.IGC、IBC中引用SOLAS II-2的条款

IGC、BCH和GC规则中引用SOLAS II-2章的条款(BLG8/11)的问题,考虑到IBC规则已经被MSC.176(79)决议修正,分委会同意对IGC也应作此修正;由于BCH和GC规则仅适用于现有船,分委会同意对它们基本维持不变,尽管如此,对于被MSC.99(73)决议修正的SOLAS II-2章对“现有船”条款的规定,分委会同意适用于现有化学品船和气体运输船舶(进行追溯),对“现有船”的规定也写入到相应规则中;

5.将二甲醚物质和二氧化碳列入IGC规则和GC规则

根据BLG9/3/2和BLG8/18(附件10),分委会同意将二甲醚物质和二氧化碳列入IGC规

则第19章和GC规则第XIX章,分委会同意对此起草的MSC通函,并提交MSC81批准;

6.对IBC、IGC、BCH和GC规则的修正草案

分委会同意工作组拟定的对IBC、IGC、BCH和GC规则的修正草案,其中IGC和GC规则

的修正将提交MSC81批准、BCH规则的修正将提交MSC81和MEPC54批准;

7.对修正的IBC规则的修正的批准程序

由于修正的IBC规则将于2007年1月1日生效,而对修正的IBC规则的修正的批准有需要一段时间和必要的程序,在二者之间需要进行协调。

五、MEPC.2(VI)决议的修订(议题7)

对于MEPC.2(VI)决议“国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性能试验指南和排放标准建议案”,同意在考虑WHO(世界卫生组织)相关标准的基础上,成立通信组(由澳大利亚牵头),准备MEPC.2(VI)决议的修正草案,提交给BLG10。

六、生活污水排放率标准的制定(议题8)

澳大利亚(BLG9/8)认为没有必要制定排放率或排放量,而通过制定一个统一解释予以澄清。该提案得到一些成员国支持;

英国(得到另外一些成员国支持)则指出,应该给予如最低航速、排放率的限制。

就以上两种意见,分委会要求在议题7成立的通信组一并考虑。

七、以气体为燃料的船舶的规定制定(议题9)

在MSC78会议上(MSC78/24/8),作为高优先项目,决定由DE(负责牵头)、BLG和FP“制定气体燃料船国际规则”,完成日期为2007年。

分委会同意成立通信组(由挪威牵头),在分委会权限范围内,准备“气体燃料船导则”草案,提交给BLG10。同时请秘书处将BLG的决定通知DE及相关分委会。

八、OSV(近海供应船)导则的审议(议题10)

对OSV(近海供应船)导则中,分委会同意在现有的导则第7部分后增加第8部分:在OSV 运输危险和有毒散装液体物质。分委会请秘书处将BLG的决定通知SLF分委会;

根据此次ESPH工作组的报告,分委会同意对对LHNS导则进行的修改,分委会请秘书处就此通知DSC10。

九、统一实施2004年压载水公约的导则制定(议题11)

本议题是本次会议上最重要的议题之一,会议成立了工作组。

压载水公约自2004年2月13日通过以来,目前已有四个国家(阿根廷、巴西、西班牙、叙利亚共和国)签署了该公约,还有一些国家表示他们将在不久将来批准该文件。

由于G8和G9导则在MEPC52会议基本批准,并交DE48作了审议后,直接提交MEPC53供通过,所以本次会议主要对其余11个导则进行审议和制定,并将G4—压载水管理和制定压载水管理计划指南以及G6—压载水置换导则作为本次会议的优先项目,定稿并制定MEPC决议草案以期在MEPC53会议通过。由于G7、G10、G13(挪威牵头制定)没有最新文本提交,分委会决定将3个导则交MEPC53审议,同时涉及这3个导则的本次会议提案(新加坡BLG9/11/12、巴西BLG9/11/9)也交MEPC53审议。

1.G4审议:(压载水管理和制定压载水管理计划)

工作组逐段审议了G4文本,对文本作了修改并最终定稿,其中涉及到的几个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向港口国提交报告的要求,一些代表团认为公约中并没有要求向港口国提交报告,应与公约要求一致。分委会同意删除报告要求,而只规定“如果港口国要求压载水作业的信息,应提交相关文件给港口国”。

②关于沉积物管理要求中,在海上清除沉积物是否要求在“距最近陆地200nmile和水深200m”或“由B.4.1和B.1.2规定的距离和水深要求”的适当区域才能进行,工作组没有达成一致,放

在方括号中由MEPC53审议。工作组已完成G4定稿并准备了MEPC决议草案供MEPC53通过。

2.G6审议:(压载水置换)

工作组主要讨论了涉及压载水交换的安全问题,并对涉及操作方面的规定作了文字修改。工作组完成G6定稿并准备了MEPC决议草案供MEPC53通过。

3.G3审议:(压载水管理等效符合)

工作组根据英国对G3导则的意见(BLG9/11/14)成立了一个特别小组,形成了一个新的文本在工作组讨论。主要在原文本基础上增加压载水排放、沉积物控制的要求,以及“同一位置”(same location)的解释。工作组完成G3定稿并准备了MEPC决议草案供MEPC53通过。

4.G1审议:(沉积物接收设施)

工作组对导则的目的以及缔约国提供一定类型的沉积物接收设施的义务上进行了讨论,同意缔约国有自己的灵活性决定接收设施的性质。将请FSI分委会审议并向下次MEPC会议提交最终文本。

5.G5审议:(压载水接收设施)

工作组对导则的目的、接收到岸上接收设施的压载水再重新排放到水域环境中的要求进行了讨论,同意压载水接收设施接收水重新排放回水域环境时,排放水应到达D-2的标准。将请FSI 分委会审议并向下次MEPC会议提交最终文本。

6.G12审议:(船上沉积物控制导则)

工作组对G12进行了长时间的讨论,主要集中在导则的目的、内容、涉及安全方面的船舶设计要求等方面,对G12文本进行了大面积修改,最后工作组同意将该导则的目的仅限于船舶的设计和构造要求,删除操作方面的要求,操作方面的要求放在G4中。

将请DE分委会审议并向下次MEPC会议提交最终文本。

7.G2审议:(取样导则)

工作组对导则的原则问题进行了大量讨论,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问题:

①导则是否要包括样品分析?导则的目的是什么?为什么要取样?

因为D-1是压载水置换标准而不是生物排放标准,如何取样分析?应与D-2的取样分析

分别对待。

②取样是否应制定强制要求?

因为公约中要求取样应按照IMO制定的导则进行,但可能会包括一些非强制性的内容。

③D-2标准是一个平均值还是一个瞬时标准?

④对于说明取样要有一个“明显的理由”问题(clear ground)。

通过讨论,工作组同意:

①该导则仅涉及用于检测符合公约要求的取样目的,但取样应用于评估D-1和D-2的符

合情况;

②制定取样的强制性要求,可能包含一些非强制性内容;

③D-2标准应是一个瞬时标准而不是整个排放的平均值,工作组同意根据这个解释进一步

制定导则;

④工作组决定该问题应由A.787决议—港口国控制予以考虑。

德国将根据上述原则问题准备一个新的文本,提交MEPC53会议。

8.G11审议(船舶设计)

工作组还审议了G11,但认识到仍需要大量的工作,将在以后的会议中继续讨论。

十、经修订的MARPOL附则I中“燃油”定义的澄清(议题12)

分委会同意欧盟所有成员国的提案(BLG9/12):修订经修订的MARPOL附则I/21.2.2条(现行MARPOLI/13H(2)(b)条),将“燃油”改成“除原油以外的油类”,以避免在现行13H实施后(2005年4月5日)在单壳油船装载错误类型的重油。

分委会同意对此成立了起草组,对:现有的MARPOL附则I中13H(2)作统一解释;经修订的附则I进行修正(适用于21.2条)。

十一、经修订的MARPOL附则I要求适用于浮式生产储存和卸货设施(FPSOs)和浮式储存设施(FSUs)的导则(议题13)

分委会同意澳大利亚关于经修订的MARPOL73/78附则I/21/22和23条要求均不适用于FPSOs/FSUs。

分委会同意了经修订的MARPOL73/78附则I要求适用于FPSOs/FSUs的导则草案,将提交MEPC53通过。

十二、BLG10次会议的工作计划和议题(议题14)

分委会审议并准备BLG10会议的工作计划和临时议程并请MEPC和MSC批准。

在BLG10会议将成立以下3个工作组:

1).化学品安全和污染危险评估及相关修正案准备;

2).统一实施2004年压载水公约的导则制定;

3).以气体为燃料的船舶规定的制定。

并成立一个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及排放率标准的起草组。

下次会议临时定在2006年4月3日至7日。

十三、其他事宜(议题16)

分委会审议了由DSC9会议修订并更新的“港区内安全运输危险货物及相关活动的建议案”,认为不必作任何修正,请秘书处通报给DSC分委会。

2018中国铁路大改革附铁路改革大事件

2018中国铁路大改革附铁路改革大事件 ★19481948年11月,东北解放,中央军委命令四野迅速入关,包围平津;二野、三野分进淮海,开始了平津、淮海战役。这时,党中央正运筹着大军“打过长江去,解放全中国”的重大决策。 中央军委为保证这一决策的实施,发出电令,决定时任华北军区副司令员的滕代远为中央军委铁道部长,把军委铁道部组建起来。★19491949年1月10日,中央军委对滕代远的正式任命下达。军委铁道部主要任务是指挥护路武装,保障军运安全。1949年1月28日在石家庄召开全解放区铁道工作会议,正式组建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铁道部,并于2月20日由石家庄移至北平办公。1949年4月又任命吕正操、武竞天为副部长。1949年5月30日第四野战军铁道纵队为基础组成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团,属中国人民解放军正式系统,归铁道部部长直接领导,滕代远部长兼任铁道兵团司令员,吕正操兼任副司令员。同时,吕正操副部长还兼任护路运输司令部护运司令,指挥护路武装,保障军运安全。1949年10月1日,根据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设置中央人民政府铁道部,原来军委铁道部转变为中央人民政府下属机构国家铁道部。

★19531953年9月,中央军委决定组建铁道兵领导机关。9月9日,中央军委命令:“志愿军在朝鲜的6个铁道工程师,正式划归军委系统,与铁道兵团现有的4个师、1个独立团,统一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 铁道兵正式作为一个兵种列入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序列中。★1954-1955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55年1月,原中央人民政府铁道部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成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受国务院领导。★1966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后,铁路事业受到极大影响,铁道部被“造反派”夺权,由群众组织推荐组成的业务监督小组监督部长处理日常工作,铁路运输生产几近失控。为此,中央决定对铁路实行军事管制。★19671967年5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化基革命小组决定,即日起对铁道部实行军管管制,成立军事管制委员会,1967年6月1日军管会正式进驻铁道部,铁路由铁道部军事管制委员会领导。 1967年6月1日军管会正式进驻铁道部,铁路由铁道部军事管制委员会领导。★19701970年7月,铁道部与交通部、邮电部所属邮政部分合并,成立新的交通部。1973年3月6日,国务院决定交通部所属邮政部分划出成立邮电部。★

交通部【24】号文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12月2日经第23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杨传堂 2015年12月8日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完善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施工监理等的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第五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工作。招标投标活动信息应当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第六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人或者其指定机构应当对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等过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是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项目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八条对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按照项目审批、核准部门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开展招标。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履行项目审批或者核准手续后,方可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监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招标。 施工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在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可以进行资格预审。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 (二)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三)采购人自身具有工程施工或者提供服务的资格和能力,且符合法定要求;

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申报单

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申报单 受理号: 港口企业名称:受理日期:年月日 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认可证号码:船名/航次: 作业委托人:作业地点: 2、此申报单一式三份,经审批单位批准后,退一份申报人留持,送一份海事管理机构,一份留审批单位存查。 《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申报单》填写说明

1.“受理”栏:为四位数,指《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申报单》的顺序编码,受理日期,指接到申报单的日期、时间,此栏由审批单位填写。 2.“港口企业名称”栏:以《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认可证》上的企业名称为填报名称。 3.“作业委托人”栏:按《作业委托书》上的“作业委托人”填报,一般指货主或货代。 4.“船名/航次”栏:指经海事局批准的船舶的名称和航次。 5.“起运港/码头”栏:“起运港”指作业货物的装运港;“起运码头”指港内装货码头。 6.“到达港/码头”栏:“到达港”指作业货物的卸货港;“到达码头”指港内卸货码头。 7.“作业地点”栏:指“作业方式”栏中进行“装卸”时船停靠的码头泊位;进行“储存”、“包装”和“集装箱装拆箱”时作业的仓库、场地或储罐等。 8.“作业时间”栏:指作业的开工时间至完工时间。 9. “货物品名”栏:指列入国家标准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和国际海事组织制定的《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中的危险货物品名以及国家规定的危险货物品名。 10.“危规编号”栏: 联合国指《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中的编号; 国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编号。 11.“数量吨/件”栏:分别填报作业总重量吨和总件数。 12. “类别/理化性质”栏: “危险类别”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和《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中规定的类别; “理化性质”:指“危险类别”的性质与副危险标志性质; 如“氯乙酸乙酯”——6.1类,有毒物质,易燃液体。 13. “包装”栏:指按包装核定的防护性能分别填报?、? ?或? ? ?。 14.“作业方式”栏: “装卸”栏应填明“库、场、罐、车/船”或“船/库、场、罐、车”; “储存”栏应填明“车/库、场、罐”或“库、场、罐/车”或“库、场、罐/库、场、罐”; “包装”栏应填明“灌装包”或“拆装包”或“换装包”; “集装箱装拆箱”栏应填明“装箱”或“拆箱”。 15.“安全防护措施”栏:按船舶作业安全防范措施要点和码头、库场、罐区、装车台、过驳等作业安全防范措施要点填报。 16. “申报时间”栏:指作业开始24小时前具体的申报时间。 17. “附送单证、资料”栏:指除上述内容外其它应附送的单证和资料,如作业方案等。 18.“申报员”:是指按规定参加危险货物运输岸上人员培训而取得上岗资格证书的业务人员。 19.本申报单的审批单位是东莞市港务管理局各港务分局。

国际海事组织综述概要

国际海事组织综述

摘要 国际海事组织是联合国负责海上航行安全和防止船舶造成海洋污染的专门机构,是联合国体系中的重要一员,本文通过对国际海事组织背景、组织结构、重要贡献以及未来发展的介绍说明了国际海事组织对于各国航运市场、航运安全以及海洋环境的重要作用。本文也在文中特别讨论了国际海事组织与中国的联系。 关键词:国际海事组织背景组织结构贡献未来发展中国

Abstact 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 is one of the the specialized agencies in United Nation,which is responsible for maritime safety and the prevention of marine pollution from ships,and in the United Nation system it is also an important part .This text is based on the background, organization structure, important contribution and the future development of the 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 to illustrate the importance of 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 for the world shipping market, the shipping safety and marine environment important . This paper has also discussed in detail the 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 's relationship with china. Key word: IMO;Background;Organization structure;Important contribution; Future development ; China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2012年铁道统计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2012年铁道统计公报 2012年,全国铁路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铁路工作的要求,以铁路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铁路发展方式为主线,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扎实推进安全风险管理,科学有序推进铁路建设,大力发展多元化经营,全面实施客货运输组织改革,铁路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一、运输生产 旅客运输。全国铁路旅客发送量完成18.93亿人,比上年增加0.86亿人、增长4.8%。其中,国家铁路18.79亿人,增长4.8%;非控股合资铁路0.09亿人,下降10.1%;地方铁路0.06亿人,增长10.3%。全国铁路旅客周转量完成9812.33亿人公里,比上年增加200.03亿人公里、增长2.1%。其中,国家铁路9783.99亿人公里,增长2.1%;非控股合资铁路21.46亿人公里,下降6.6%;地方铁路6.88亿人公里,增长3.8%。 货物运输。全国铁路货运总发送量(含行包运量)完成39.04亿吨,比上年减少0.28亿吨、下降0.7%。其中,国家铁路32.36亿吨,下降1.8%;非控股合资铁路4.40亿吨,增长5.8%;地方铁路2.29亿吨,增长3.3%。全国铁路货运总周转量(含行包周转量)完成29187.09亿吨公里,比上年减少278.70亿吨公里、下降0.9%。其中,国家铁路27220.50亿吨公里,下降1.5%;非控股合资铁路1830.41亿吨公里,增长8.0%;地方铁路136.18亿吨公里,下降1.8%。 全国铁路货物发送量完成38.92亿吨,比上年减少0.26亿吨、下降0.7%。其中,国家铁路32.23亿吨,下降1.8%;非控股合资铁路4.40亿吨,增长5.8%;地方铁路2.29亿吨,增长3.3%。全国铁路货物周转量完成28891.90亿吨公里,比上年减少238.39亿吨公里、下降0.8%。其中,国家铁路26925.53亿吨公里,下降1.4%;非控股合资铁路1830.19亿吨公里,增长8.0%;地方铁路136.18亿吨公里,下降1.8%。 全国铁路行包发送量完成1222万吨,比上年减少189万吨、下降13.4%。其中,国家铁路1214万吨,下降13.2%;非控股合资铁路8.30万吨,下降30.7%;地方铁路0.2万吨,下降13.6%。全国铁路行包周转量完成295.18亿吨公里,比上年减少40.31亿吨公里、下降12.0%。其中,国家铁路294.96亿吨公里,下降12.0%;非控股合资铁路0.21亿吨公里,下降30.5%;地方铁路0.01亿吨公里,下降47.4%。 重点运输。全国铁路煤炭运量完成22.62亿吨,比上年下降0.4%。冶炼物资运量完成8.58亿吨,下降1.4%。粮食运量完成1.04亿吨,增长5.0%。石油运量完成1.38亿吨,增长1.7%。化肥及农药运量完成0.93亿吨,增长7.3%。集装箱运量完成0.93亿吨,下降0.9%。全国铁路口岸共完成进出口货物运量0.54亿吨,增长8.7%。其中:满洲里、绥芬河、二连、阿拉山口四大口岸站共完成进出口货物运量0.53亿吨,增长9.1%。

完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编号:06003 民用枪支(弹药)制造许可服务指南 (完整版) 发布日期:2017年6月 实施日期:2017年6月 发布机构:公安部

民用枪支(弹药)制造许可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民用枪支(弹药)制造许可的申请和办理。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民用枪支(弹药)制造许可;子项:民用枪支(弹药)制造审批和民用枪支(弹药)的研制、定型审批;审批类别:行政许可;项目编码:06003。 三、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四、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十五条:“制造民用枪支的企业,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确定。……制造民用枪支的企业,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核发民用枪支制造许可证件。”第四十八条:“制造、配售、运输枪支的主要零部件和用于枪支的弹药,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 五、受理机构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 六、决定机构

公安部。 七、数量限制 有数量限制(依照枪支管理规定的特别许可制度,限定在40家以内)。 八、申请条件 申请制造民用枪支(弹药)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拥有产权的制造、储存民用枪支(弹药)的设备和场所; 2、制造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并通过部级以上技术鉴定; 3、具有专职的安全保卫机构和人员以及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 4、枪支与弹药的制造分别独立设厂,生产区与生活区分离,对生产区应实行封闭式管理; 5、具备完善的安全生产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 6、无违法制造、销售民用枪支记录; 7、制造的民用枪支的枪号及销售流向已纳入计算机管理。 九、申请材料目录 1、民用枪支制造企业申请; 2、生产、管理人员资格审查资料; 3、厂区周边环境平面图,生产车间、仓库位置平面图;

铁道部劳动合同书

铁道部劳动合同书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 企业法人代表: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 原身份: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铁道部、劳动部《国家铁路实施的若干规定》,经甲方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试工期为_________个月,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

责任制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或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必须按照岗位(工种)要求,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方式,按铁道部及甲方规定执行。 四、劳动报酬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应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按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定,按时支付乙方应得的劳动报酬。 2.甲方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五、保险、福利待遇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享受符合国家、铁道部及甲方规定范围内的各种保险、福利性补贴、假期。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按国家规定执行。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女职工人流期、经期、孕期、产假、哺乳期间的待遇,因工负伤致残、死亡,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医疗费、病假工资和死亡待遇,按国家、铁道部及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已享受工资性补贴的,其家属不得再享受甲方

最新第36届国际数学奥林匹克试题合集

第36届国际数学奥林匹克试题 1.(保加利亚) 设A 、B 、C 、D 是一条直线上依次排列的四个不同的点,分别以AC 、BD 为直径的圆相交于X 和Y ,直线XY 交BC 于Z 。若P 为XY 上异于Z 的一点,直线CP 与以AC 为直径的圆相交于C 和M ,直线BP 与以BD 为直径的圆相交于B 和N 。试证:AM 、DN 和XY 三线共点。 证法一:*设AM 交直线XY 于点Q ,而DN 交直线XY 于点Q ′(如图95-1,注意:这里只画出了点P 在线段XY 上的情形,其他情况可类似证明)。须证:Q 与Q ′重合。 由于XY 为两圆的根轴,故XY ⊥AD ,而AC 为直径,所以 ∠QMC=∠PZC=90° 进而,Q ,M ,Z ,B 四点共圆。 同理Q ′,N ,Z ,B 四点共圆。 这样,利用圆幂定理,可知 QP ·PZ=MP ·PC=XP ·PY , Q ′P ·PZ=NP ·PB=XP ·PY 。 所以,QP= Q ′P 。而Q 与Q ′都在直线XY 上且在直线AD 同侧,从而,Q 与Q ′重合。命题获证。 分析二* 如图95-2,以XY 为弦的任意圆O , 只需证明当P 确定时,S 也确定。 证法二:设X (0,m ),P (0,y 0), ∠PCA=α, m 、y 0是定值。有2 0.yx x x ctg y x C A c =?-=但α, 则.0 2 αtg y m x A -= 因此,AM 的方程为 ).(0 2 ααtg y m x ctg y ?+=

令0 2,0y m y x s ==得,即点S 的位置取决于点P 的位置,与⊙O 无关,所以AM 、DN 和ZY 三条直线共点。 2.(俄罗斯)设a 、b 、c 为正实数且满足abc=1。试证: .2 3)(1)(1)(1333≥+++++b a c a c b c b a 证法一:**设γβα++=++=++=---------1111111112,2,2b a c a c b c b a , 有.0=++γβα于是, ) (4)(4)(4333b a c a c b c b a +++++ )(4)(4)(4333b a c a b c a c b a b c c b a a b c +++++= 112 111121111211)()()(------------+++++++++++=b a b a c c b c b c b γαβα 21112 1112111111)()()()(2)(2γβαγβα------------+++++++++++=b a a c c b c b a .6132)111(23=?≥++≥abc c b a ∴原不等式成立。 背景资料:陕西省永寿县中学安振平老师在《证明不等式的若干代换技巧》一文中运用“增量代换”给出证法一,还用增量代换法给出第 6届IMO 试题的证明。什么是增量代换法?—— 由α≤+=≥0,,其中令a b a b a 称为增量。运用这种方法来论证问题,我们称为增量代换法。 题1 设c b a ,,是某一三角形三边长。求证: .3)()()(222abc c b a c b a c b a c b a ≤-++-++-+ (第6届IMO 试题) 证明 不失一般性,设.,0,0,0,,,y x z y x z y x c y x b x a >≥≥>++=+==且 abc c b a c b a c b a c b a 3)()()(222--++-++-+则 + ++++-+++++-++++=x z y x y x x z y x y x x z y x y x x [)()]()[()(])()[(2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关于组织2018年度第一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现就2018年度第一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继续教育事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时间和地点 继续教育时间:2018年4月23日下午3:00分。 地点: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培训基地2号楼三层(闽侯县上街马保村,导航定位:丰阳物流)。 二、参加人员 被“福建省消防技术服务管理系统”暂停执业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和所有项目负责人(名单附后)。 三、继续教育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二)《福建省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福建省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规定》《福建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 (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科目《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继续教育是加强我省消防技术服务活

动监管重要途径,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通过继续教育不断更新、补充、拓展知识和技能,增强职业道德和诚信守法意识,提高综合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参加继续教育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要认真做好复习准备工作,并确保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和所有项目负责人全员参加,不得缺席。 (二)严肃继续教育纪律。本次继续教育采取为网络计算机教学模式,参加人员应携带个人身份证及笔记本电脑(硬件配置要求:win7 i3处理器,内存2G以上;浏览器要求chrome或360浏览器;显示器:分辨率1920*1080),提前30分钟进场,并做好电脑系统的调试工作。在课程测试前,监考人员将向参加继续教育人员宣布《考场规则》,并严格对照身份证,防止冒名顶替等问题。严禁携带书籍、资料及电子储存设备、通讯工具等入场。总队将应用考场视频监控系统对课程测试全程录像,发现作弊行为的,监考人员应及时制止并当场取消继续教育资格。 (三)严惩作弊行为。对夹带资料、携带电子设备、打电话、发短信、冒名替考等各种形式作弊的人员,一律取消课程测试成绩,纳入“福建省消防技术服务管理系统”黑名单,参加人员为注册消防工程师的,在一年内不予在福建省内注册并上报公安部消防局,所涉及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按规定吊销该机构相应资质证书。 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 2018年4月1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 2007年第1号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07年1月25日经第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盛霖 二〇〇七年二月十四日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活动的安全生产行为及对其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路水运工程,是指列入国家和地方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拆除、加固等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称从业单位,是指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验检测、安全评价等工作的单位。 第四条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五条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行统一监管、分级负责。 交通部负责全国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但长江干流航道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由交通部设在长江干流的航务管理机构负责。 交通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其设置的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具体工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委托的事项除外。 依照本条规定承担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或者机构,统称为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六条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按照法定权限制定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和技术标准。 (二)依法对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管理工作。 (三)建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制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四)建立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安全生产信用体系,作为交通行业信用体

公安部号令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61号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经2001年10月19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三条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十二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四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第十六条公众聚集场所应当在具备下列消防安全条件后,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开业使用: (简答) (一)依法办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手续,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安全责任明确; (三)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四)员工经过消防安全培训; (五)建筑消防设施齐全、完好有效; (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十九条单位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公众聚集场所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共同采取措施,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保证施工及使用范围的消防安全。 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 严禁下列行为:(选择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2007年铁道统计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2007年铁道统计公报 铁道部统计中心 2008年3月3日 2007年,铁道部党组带领全国铁路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顽强拼搏,团结奋战,加快铁路建设,推进科技创新,成功实施第六次大面积提速调图,深入挖潜扩能,大力提高客货运量,强化安全基础,狠抓节支降耗,增加经济效益,全面深入推进和谐铁路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铁路运输 客货运输继续保持快速增长。 货物运输。全国铁路完成货运总发送量(含行包运量)31.4亿吨,比上年增加2.6亿吨,增长9.0%(见图1);完成货运总周转量(含行包周转量)23797.00亿吨公里,比上年增加1842.59亿吨公里,增长8.4%(见图2)。

全国铁路完成货物发送量31.3亿吨,比上年增加2.6亿吨,增长9.0%,增量创历史最高水平;完成货物周转量23536.13亿吨公里,比上年增加1821.45亿吨公里,增长8.4%。 全国铁路完成行包发送量1219万吨,比上年增加91万吨,增长8.0%;完成行包周转量260.87亿吨公里,比上年增加21.14亿吨公里,增长8.8%。

重点物资运输。全路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完善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机制,全力保障重点物资运输,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保障国民经济平稳运行提供运力支持。全国铁路完成煤炭运量154374万吨,比上年增运16510万吨,增长12.0%。全国355家直供电厂库存用煤保持在合理水平,顺利完成了电力迎峰度夏保障工作。完成石油运量15319万吨,与上年基本持平。完成化肥及农药运量8919万吨,比上年增运860万吨,增长10.7%。完成粮食运量11245万吨,比上年增运461万吨,增长4.3%。完成棉花运量394万吨,与上年持平。完成集装

国际数学奥林匹克IMO试题(官方版)2000_eng

41st IMO2000 Problem1.AB is tangent to the circles CAMN and NMBD.M lies between C and D on the line CD,and CD is parallel to AB.The chords NA and CM meet at P;the chords NB and MD meet at Q.The rays CA and DB meet at E.Prove that P E=QE. Problem2.A,B,C are positive reals with product1.Prove that(A?1+ 1 B )(B?1+1 C )(C?1+1 A )≤1. Problem3.k is a positive real.N is an integer greater than1.N points are placed on a line,not all coincident.A move is carried out as follows. Pick any two points A and B which are not coincident.Suppose that A lies to the right of B.Replace B by another point B to the right of A such that AB =kBA.For what values of k can we move the points arbitrarily far to the right by repeated moves? Problem4.100cards are numbered1to100(each card di?erent)and placed in3boxes(at least one card in each box).How many ways can this be done so that if two boxes are selected and a card is taken from each,then the knowledge of their sum alone is always su?cient to identify the third box? Problem5.Can we?nd N divisible by just2000di?erent primes,so that N divides2N+1?[N may be divisible by a prime power.] Problem6.A1A2A3is an acute-angled triangle.The foot of the altitude from A i is K i and the incircle touches the side opposite A i at L i.The line K1K2is re?ected in the line L1L2.Similarly,the line K2K3is re?ected in L2L3and K3K1is re?ected in L3L1.Show that the three new lines form a triangle with vertices on the incircle. 1

(交通运输)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部标准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精编

(交通运输)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部标准汽车危险 货物运输规则

(交通运输)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部标准汽车危险 货物运输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部标准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危险货物运输的技术管理规章、制度、要求和方法,除军运或国际联运另有规定外,均按本标准执行。凡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均属危险货物。 2引用标准 GB6944—86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GB190—85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191—85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6388—86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JT0017—88公路、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包装基本要求和性能试验 3分类和分项 3.1分类。按GB6944—86的规定,且根据汽车运输特点,暂不设第9类(杂类),共分为8类: 第1类爆炸品; 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第3类易燃液体; 第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第6类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第7类放射性物品; 第8类腐蚀品。 3.2分项。按交通部《汽车危险货物品名表》执行。

4包装和标志 4.1包装。 4.1.1按JT0017—88的规定执行。包装必须坚固、完整、严密不漏、外表面清洁,不粘附有害的危险物质,且应符合如下要求: a.包装的材质、规格、型式、方法和单>质量(重量)应和所装危险货物的性质相适应,且应便于装卸和运输; b.包装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其构造和封闭装置应能承受正常运输条件和装卸作业要求,且能经受壹定范围的气候变化; c.包装的封口和衬垫材料应和所装货物不溶解、无抵触,具有充分的吸收、缓冲、支撑固定和保护作用; d.对必须装有通气孔的危险货物包装,通气孔的设计和安装应能防止所装货物泄漏或杂质进入,排出的气体不得造成危险或污染; e.容器灌装液体时,应留有足够的其膨胀余量(预留容积应不少于总容积的5%)。4.1.2危险性质或消防方法相抵触的货物,不得混装在同壹包装内。 4.1.3对包装发生争议时,应当由国家授权的检验部门进行检验,合格的出具证明如附录A(参考>),且经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可后方可使用,且报交通部备案。 4.1.4国外进口危险货物的包装,如完整无损,符合安全运输要求的,应在运单上注明“进口原包装”字样,可按原包装运输。 4.1.5凡重复使用的包装,除应符合4.1.1款规定外,仍必须符合下列要求:a.所装货物必须和原装货物无抵触; b.所装货物和原装货物的品名或性质不同时,必须将原包装的标记、标志覆盖,且重新标

公安部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6号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消防设计、施工的质量责任 第三章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 第四章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的备案抽查 第五章执法监督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安全责任,规范消防监督管理行为,《中依据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的消防监督管理。本规定不适用住宅室内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其他临时性建筑的建设活动。 第三条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规、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

安全负责。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 第四条除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承担辖区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具体分工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确定,并报公安部消防局备案。跨行政区域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由其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指定管辖。 第五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 应当遵循公正、严格、文明、高效的原则。 第六条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新颁布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实施之前,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已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分别按原审核意见或者备案时的标准执行。 第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建设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应当由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实施。第二章 消防设计、施工的质量责任 第八条建设单位不得要求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和人员违反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降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并承担下列消防设计、施工的质量责任:― (一)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接受抽查;建设工程内设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2001年铁道统计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2001年铁道统计公报 铁道部统计中心 2002年3月26日 -------------------------------------------------------------------------------- 2001年,全国铁路干部职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铁道部党组的统一部署,顽强拼搏,奋勇开拓,锐意进取,运输生产主要指标创造了历史新纪录,铁路建设持续发展,各项改革积极稳步推进,取得了“十五”开局首战告捷的优异成绩。 一、铁路运输 货物运输再创历史新高。全年全行业完成货物发送量192580万吨,比上年增长8.2%;完成货物周转量14575亿吨公里,比上年增长6.7%。其中,国家铁路完成货物发送量178592万吨,比上年增长7.9%,增幅、增量均为历史最高水平;完成货物周转量14250亿吨公里,比上年增长6.9%。合资铁路完成货物发送量4446万吨,比上年增长7.0%;完成货物周转量270亿吨公里,比上年下降4.6%。地方铁路完成货物发送量9542万吨,比上年增长14.0%;完成货物周转量55亿吨公里,比上年增长27.0%。 重点物资运输任务圆满完成。认真贯彻国务院领导关于加强重点物资运输的指示,把搞好重点物资运输作为支持国有企业扭亏和国民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全力保证,出色地完成了重点物资运输任务,为国民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全年完成煤炭运量76625万吨,比上年增长11.8%;石油运量9852万吨,比上年增长4.9%;冶炼物资运量41365万吨,比上年增长10.5%;磷矿石运量1424万吨,比上年增长17.9%;化肥农药运量5601万吨,比上年增长7.9%。粮食、棉花等国家重点物资运输也保质保量地完成了任务。 旅客运输保持了持续增长。全年全行业完成旅客发送量105155万人次,比上年增长0.1%;完成旅客周转量4767亿人公里,比上年增长5.2%。其中,国家铁路完成旅客发送量101680万人次,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直通旅客发送量29147万人次,比上年增长5.2%;完成旅客周转量4637亿人公里,比上年增长5.0%;旅客平均行程为456公里,比上年延长23公里。合资铁路完成旅客发送量2917万人次,比上年增长7.8%;完成旅客周转量125亿人公里,比上年增长10.4%。地方铁路完成旅客发送量558万人次,比上年增长7.5%;完成旅客周转量5亿人公里,比上年增长13.3%。 行包运输继续较快发展。完成行包发送量609万吨,比上年增长9.1%。其中普通行包发送量217万吨,与上年持平;行包专列发送量392万吨,比上年增长15.0%。完成行包周转量119亿吨公里,比上年增长10.3%。其中普通行包周转量28亿吨公里,比上年增长3.8%;行包专列周转量91亿吨公里,比上年增长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0年第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0年第2号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已于2000年1月14日经第12 次部长办公会议通知,现予发布,自2000年4月1日起施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申请与审批 第三章通行管理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维护公路完好,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路上进行超限运输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承运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在公路上行驶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运输车辆: (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米以上(集装箱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 4 2米以上); (二)车货总长18米以上; (三)车货总宽度2 5米以上; (四)单车、半挂列车、全挂列车车货总质量40000千克以上;集装箱

半挂列车车货总质量46000千克以上; (五)车辆轴载质量在下列规定值以上: 单轴(每侧单轮胎)载品质6000千克; 单轴(每侧双轮胎)载品质10000千克; 双联轴(每侧单轮胎)载品质10000千克; 双联轴(每侧各一单轮胎、双轮胎)载品质14000千克; 双联轴(每侧双轮胎)载品质18000千克; 三联轴(每侧单轮胎)载品质12000千克; 三联轴(每侧双轮胎)载品质22000千克; 第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方便运输、保障畅通”的原则。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超限运输车辆行驶 公路的管理工作。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具体行政管理工作,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负责。 第五条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的轴载质量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但对有限定荷载要求的公路和桥梁,超限运输车辆不得行驶。 第二章申请与审批 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前,其承运人应按下列规定向公路管理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