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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政府行政权力配置及其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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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政府行政权力配置及其比较

中德政府行政权力配置及其比较

[摘要]德国的政府间关系呈现为相互依存的合作型模式,它的形成是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在此种模式下,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参与决策,对联邦政府施加影响;联邦政府也运用财政手段去控制各成员单位,干预州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事务、德国的政府间关系还体现为州政府与地方政府间的权力关系以及州政府间和地方政府间的横向联系,显现出地方政府自治权力扩大的趋势。德国政府间关系的协调机制保障了政府间的沟通与协作,有效避免和化解了政府间的矛盾冲突,保证了德国社会的和谐发展。本文在分析德国政府间行政权力配置的基础上,将之与中国政府的行政权力配置相互比较,以期为中国政府改革提供一定的借鉴。

[关键词]德国;行政权力配置;中国;比较

一、行政权力的配置

(一)概念区分

行政权力配置,是指一个国家的行政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政党组织,群众团体等之间,中央地方之间权力分配关系及其制度的总称。行政权力配置按照配置的方向可分为横向配置和纵向配置。所谓行政权力的横向配置是指行政权力在国家行政机关内部的分配。其核心内容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该国政治体制中所拥有的权力地位和职权范围,而通常这些内容都由该国的宪法和法律做出明确规定。本论文主要研究我国行政权力的纵向配置相关理论。接下来先对行政权力纵向配置的概念进行阐述。

行政权力的纵向配置,是根据国家行政权力与其管辖区域地理、人口、文化、公共事务等各种因素进行分析研究后,形成的行政权力分配的制度总称。由此可见,行政权力配置的内容主要包括政府层级之间的权力分配,诸如事权与财权在各级政府之间的分等,因此,行政权力纵向配置问题是一国行政结构的核心问题。

行政权力的纵向配置从实质上来说主要研究的是国家行政权力在中央与地方或不同层级政府之间进行分配的方式和制度。从古代到现代几千年的历史发展变迁中,自国家产生以来,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就一直是各国政治制度的核心问题,行政权力的纵向配置不仅关系到国家的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而且对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国家统一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模式

1、联邦制国家模式

联邦制国家属于复合制国家,是指由两个以上国家组成的国家联盟。德国是典型的联邦制国家模式。其行政权力配置的模式具有如下特点:

(1)国家整体与组成部分之间不是上级与下级的关系,而是一种联盟关系,是具有不同权力、职能范围的政府之间的关系,这是联邦制原则的要求。它们与联邦政府在不同管辖范围内分别行使统治权,在许多权力的行使上并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从属关系和领导关系。但联邦政府通常会作为整个联邦制国家成员的代表对外行使外交等国家主权。

(2)联邦政府根据法律设有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并对联邦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这样的一种关系导致联邦内各成员国之间的政治制度颇为相似,例如,当发生经济危机的时候,一国准备采取救市政策,其他成员国家不能采取相反的或者不作为的政策,而是应该与采取救市政策相同的政策,但是,任何成员国家不能以此为优势,不经其他成员国同意,私自采取政策,而应该经过成员国之间共有的行政机关,提交政策预案审批通过后,共同实施同向政策。

(3)联邦制国家通常制定统一的联邦宪法,实行联邦制的各成员国家都认同于这部统一的联邦宪法,并且受统一宪法的法律约束。联邦政府主要负责联邦范围内与人民密切相关或需要特别统一管理的事项,例如管理外交、军事等,涉及其他与各联邦成员人民密切相关、

能够分别管理的一般性事项,则由各联邦成员政府按照其成员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自行管理。

(4)各联邦成员国设有自己的立法和行政机关,并分别自行制定宪法,规定自己的权力配置体质和行政区域的划分模式,并对自己区域内的各项公共性行政事务进行管理。①虽然联邦成员国之间有着共同的立法和行政机构,但是并不影响各成员国在政策贯彻落实的时候,有自己的模式和体系,这就好比总公司有总章程,但是并不阻止各分公司有自己的一套形式方案,而且只有自己的国家最了解自己的风土民情,采取最优的贯彻方案才能够取得理想的共同效果,所以此时,各成员国自己又有相对独立的行政体系和行政权力的划分。

(5)联邦政府和各成员国政府的权限划分,由联邦统一宪法进行规定。联邦统一宪法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各成员国宪法与联邦宪法发生冲突时,以联邦统一宪法的规定为基准。虽然联邦政府中各成员国有自行制定行政权力体系的权利,但是,各国制定的范围框架还是联邦统一的,不能超出框架约束的范围,否则制定出的行政权力体系几乎可以说是无效的,在真正遇到纠纷或者与联邦整体行政权力划分相抵触的情况时,还是要按照联邦法律执行的。

2、单一制模式

单一制指由若干不享有独立主权的一般行政区域单位组成统一主权国家的制度。其典型特点是单一制国家只有一个中央政权、一部宪法、一种法律体系,公民只有一种国籍,全国按地域划分为若干层级的地方行政区域,各级地方行政机关受中央行政机关的统一领导,国家是一个完整的主权国家,中央政府统一行使外交、军事等国家主权。单一制国家中央政府主要通过垂直的管理方式对地方政府进行监督和管理。具有较强的从属关系。

单一制国家行政权力配置模式并不是完全单一,一成不变的,而是要根据具体国家的基本国情进行一定的调整和丰富的,归结起来,世界上单一国家在实践中曾经用过以及正在使用的行政权力配置模式主要包括集权型单一制模式和分权型单一制两种形式。我国现在实行的国家结构是混合了单一制和联邦制两种因素而形成的一种独特的国家结构形式。既具有单一制国家的特点,如我国权力纵向配置中中央与普通地方行政机关的权力配置模式,同时又具有联邦制国家的特点,如我国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和“一国两制”方针等。

二、德国政府行政权力配置

(一)德国各级政府

1、联邦政府

联邦政府是德国的最高行政机关,拥有《基本法》赋予的广泛权力,负责处理国家各类行政事务,执行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通过的各项决议和法律。联邦政府由联邦总理和联邦部长若干名组成,它是一个领导集体,共同组成联邦内阁。对于联邦总理来说,其主要职能有二:一是方针制定,即确定政府政策指导原则,并对此承担责任。二是人事决定,即决定政府班子的组成人选。作为国家政权的一部分,联邦政府更多的是领导国家的政治,而不是单纯的行政管理机构,因此,除了在某些领域如外交、国防、边防、联邦财政等设有自己的行政管理机关,并通过自己的行政机构来执行联邦法外,大部分行政任务都由州所设立的行政管理机关承担。联邦政府的职能履行主要通过把议会多数党的政治意志转化为具体的立法议案,并努力使之成为法律,和对获得议会通过的法律,颁布实施细则、相关的法规法令以及相配套的组织措施和人事措施而具体落实来实现。

2、州政府

德国现有16个州级行政单位,包括13个州和3个州级市。州政府由州总理和各部部长组成,在不同州,政府首脑的称呼可能有所不同。州政府是州的最高行政机构,领导和管理本州的经济、财贸、文教、社会福利等事务;州政府由通过比例代表制选举产生的州议会负责组成:州议会选举州长,州长任命经州议会同意的各部部长,组成州政府。在行政管理功能和结构上,各州都有州高级行政管理机构负责全州事务,如州统计局、州青年事务管理局、州刑事局和州宪法保护局等。州审计局是独立于州当局的对行政管理机构的预算和财会制度以及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的最高州级机关。州之下,设立行政区。行政区负责各地之间的合作,

以实施部门政策和项目,监督地方当局。各州是德国立法和公共政策的主要执行者。这些立法和政策包括联邦立法和政策,也包括来自于欧盟的立法条款和基金项目。此外,教育和文化领域的事务管理是州的一项特权。在各州之内,政府的行政管理体系相当于德国行政/执行中联邦主义的缩影。州政府除了在一些领域如教育、文化和警察事务管理中承担具体的行政执行职能外,将大部分行政或执行的功能授权给了地方政府。

3、地方政府

德国除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外,还设有县、市(县一级的市)和乡(镇)政府,统称为地方政府,实行地方自治,即乡镇或联合乡镇、县和非县辖市或县辖大城市等地方机构,均享有同等的权力,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独立地处理当地的事务,国家只对其实行法律监督。乡镇是最基层的行政自治单位,县也属于地方自治单位,但它往往被视为乡镇联合体,负责对各个乡镇实施法律监督(行为是否合法)和专业监督(行为是否合理、得当是否执行州的指示),主要任务是处理超出乡镇范围、超过乡镇财力和组织能力的地方性事务。因此在讨论地方政府的行政职能时,主要以乡镇政府的职能为主。地方任务分两类,一类是自身的任务,即自治任务;一类是受联邦或州委托的任务,及委托事务。由于自治任务和委托任务的区分不太明确,现实生活中,人们更愿意将地方任务划分为非指令性任务和指令性任务。非指令性任务包括资源承担的任务(完全由乡镇决定是否执行的任务,如是否修建博物馆,如何修建等)和非指令性责任任务(乡镇有义务履行的任务,但无须州政府下达如何去完成的指示);指令性任务包括指令性责任任务(乡镇必须按照州政府所规定的办法去执行和完成的任务,如社会福利救济等)和公共任务(在执行国家任务时,乡镇是作为最基层的行政自治单位履行自己的职责,如为了公共安全而执行警察任务等)。归纳起来乡镇的任务主要包括公用事业服务、文化教育事业、社会福利事务、乡镇建设、公共安全秩序。

(二)德国各级政府间权力关系

1、联邦政府与州政府的权力关系

在德国,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在广泛的政策领域共同享有立法权,二者的专有立法权较为有限。在行政权力方面,联邦政府偏重于决策,包括创制立法建议、分配财政资源和制定政策规划等、联邦政府的政策执行依赖于州政府和地方政府。作为国家最高行政机构,联邦政府在外交、财政、铁路、邮政、水运和航运、跨州范围的社会保险以及联邦军队等领域拥有行政管理权,并在战略资源和空间技术的开发研究、区域政策和区域规划的制定等方面拥有管辖权。德国的重要法律草案大多由联邦政府提出,联邦政府有权在一定范围内独自拟订和发布命令、指示和决定,并负责法律的实施。尽管如此,联邦政府的大多数部门没有直属地方机构,在涉及州和地方事务时,各部主要通过建议与协商行使监督权。

德国大州在州与县(包括县级市)之间设专区作为州政府的管理机构,小州则不设专区。州政府的主要职能是管辖州级行政与财政事务,包括文化教育、卫生、社会治安、环保、法律和司法等。州级行政管辖权属州立法范围,联邦政府无权过问、贯彻联邦法律是州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德国《基木法》规定,“只要《基本法》未曾另行规定或允许,各州应执行关系到其自身事务的联邦法律”。各州要将联邦法律规定的事务作为“自己的事务”来贯彻、但“对于这些事务,除非联邦参议院所同意的法律另行规定,各州可建立有关权力机构并调控行政程序”。这一规定表明,州政府在执行联邦法律时可以在许可范围内根据本州的实际情况自主地做出决定。在一般情况下,联邦只能监督各州的做法是否合法,而不能监督各州的做法是否适当。儿属联邦政府依据法律委托州政府履行的职责(此类事务相对较少),联邦政府拥有广泛的监督权,包括对州政府行为合法性和适当性二者的监督、联邦政府有权要求州政府提交报告和相关文件,甚至有权向州执行机构派遣专员。

德国的《基本法》将联邦政府置于州政府之上,确立了州政府与联邦政府在政治上保持高度一致性的原则、如果州违反《基本法》所规定的原则和宪政体制,所建立的不是“自由的民主政体”,联邦政府有权命令其撤销。如果某州不履行基木法或其他联邦法律所规定的

联邦义务,联邦政府可以在联邦参议院的同意下采取必要措施,强制该州履行、“为了防止对联邦或各州之生存或自由民主的基本秩序造成任何迫切危险,联邦内阁可以……使用武装力量来维持警察和联邦国界警卫,以保护公民财产并反击有组织的军事武装暴动。”在多数情况下,联邦政府在做出重要决定之前,均已通过磋商与州政府达成共识,因此无须采取强制措施。

2、州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权力关系。

德国地方政府主要指州以下的县、市和乡镇政府,它们一方面是州的基层行政单位,另一方面又是享有自治权限的行政实体,德国联邦宪法和州宪法均对县镇等基层政府的自治权作出规定。如《基本法》规定:“在法律所建立的权限范围内,市区应被保障自行负责以调节所有地方应用的事务之权利、在法律职能的构架之内,市政联盟亦具有这种可由法律提供的自治权力。自治保障应扩展到财政自主的基础,包括市政府根据经济能力决定税种和税率的权利。”1988年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宣布,立法者无权侵犯地方自治的基本范围或实质,地方政府可以将其与州监督机构之间的争议申诉到行政法院,州宪法也允许乡镇将有关州法律的宪法争议诉诸于州宪法法院,从法律制度上保障了地方政府的自治权力。

德国的县级市既具有执行性又具有自治性,由于历史的原因各州在独立市中不设置下属行政机构,州的任务直接委托给独立市去实施。

基于地方政府职责的双重性,联邦政府对地方政府的监控也分为对地方自治事务的法律监控和对委托事务的职能监督两个方面。法律监控又称合法性监督,旨在审查地方政府的行为和目的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命令以及地方政府自己颁布的条例等、一般用于地方政府的“自愿办理事项”与“义务承办上级无指令权的事项”、由于地方政府在自治事项上享有裁量权,因此上级监督机关的审查权也有所节制。职能监督包括合法性与合目的性的监督,主要针对州或联邦委托的事务,即“义务办理而且上级机关享有指令权的事项”。对此,监督机关可以对地方政府的执法程序作出规定,制定和颁布裁量权准则,由职能监督部向地方政府下达工作指标确定履行职能的方式。

三、我国各级政府间权力关系

(一)我国各级政府

1、中央政府

在我国行政系统中,国务院居于最高领导地位,它统一领导所属各部、委的工作,统一领导全国各级地方行政机关的工作,有权根据宪法、法律管理全国范围内的一切重大行政事务。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国务院共先例18项职权。这18项职权可归结为六个方面:(1)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2)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规定各部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领导全国性的行政事务。

(4)统一领导全国各级地方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地方行政机关职权的划分。

(5)负责执行国民经济计划与国家预算,管理科学、教育、经济、文化、卫生等工作。

(6)任免行政人员权。

此外,国务院还有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授予的其他职权。

2、县级以上各级地方人民政府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行政机关的决议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议和命令;

(2)领导和监督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3)执行经济计划和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经济文化建设、民政和公安等工作;

(4)依法任免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5)保护公共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利,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

(6)监督所属各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7)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3、乡、镇人民政府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我国各级政府间权力关系

我国的最高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务院,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州或县(市、区)和乡镇三级人民政府。例外目前在部分地区实行的是四级人民政府,即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级市、县和乡镇。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高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它具有最高的决策权和管理权,并对全国范围内的各项事务进行管理和监督,其下发的各项决议在全国范围内具有约束力,地方人民代表对地方事务具有决策和管理权,一般仅对所属管辖区域具有约束力。相应地,作为国家权力执行机关的行政机关也分别按照其上下级的管辖权限执行各项管理权力并受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的统一领导。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实行首长负责制。首长负责制不同于行政首长独断专行,是一种与集体领导相结合的具有民主集中性的制度。

四、小结

行政权力是行政管理的生命线,也是行政法学的核心概念,更是行政体制改革中最具内涵的变革因子。随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必须在转变政府职能和优化行政组织结构的同时变革行政权力结构,从纵向和横向上对行政权力进行合理配置,实现外延型改革与内涵型改革互动共进,打造一个职能定位科学、组织结构优化、权力配置合理、队伍素质优良、法制保障健全、能有效回应社会公众多元化需求的公共服务型政府。2008年我国启动了新一轮机构改革,有学者认为,同以往的改革相比,新一轮改革跳出了经济调试的模式,转而重视政府权力结构自身的合理性,不仅规划了改革的总体目标,还提出了大部制改革的方向,并致力于建立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的制约和协调机制,强调改革的阶段性与总体目标的匹配。当然,由于改革要触及到深层的利益调整,行政权力结构的变革势必会触及到其所依附的利益分配格局,因此会而临重重障碍与阻力,这就需要我们进行长期不懈的努力和探索,采用积极稳妥的方式推进,重点是要建立、健全和完善相应的法律制度来保障行政权力结构调整的相对理性和巩固行政权力合理配置的成果,推动行政权力配置进入科学化、法治化的轨道,防止行政权力配置陷入“放”与“收”循环往复的怪圈之中,以法律来有效地促进政府职能转换,以法的权威性、理性和稳定保障改革预期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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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如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2014-11-24 15:07 8062ubky|分类:时事政治|浏览3550次 分享到: 2014-11-24 15:27 知识大富翁,挑战赢iPhone! 提问者采纳 热心网友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以学习和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客观要求,也是提高政府自身建设和管理水平的现实需要。 第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依法行政既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也是政府工作的生命线。《决定》指出,各级政府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进一步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依法行政的本质是职权法定,以法律形式明确政府职能。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必须完善依 法行政的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确保法律、行政法规有效执行;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部门职责履行、重点工作推进以及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的考核评估,加强行政问责,健全纠错制度,不断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进一步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使职权法定、边界清晰、主体明确、运行公开。 第二,不断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决定》指出,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一是要建立集体决策制度,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健全决策透明制度,建立重大决策实行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制度,不断提高政府决策能力和水平;二是要重视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监督作用,积极发挥审查把关监督作用,积极发挥参谋助手法律顾问作用,积极发挥政府重大法律事务审查把关作用,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支持;三是建立督查机制,健全责任倒查机制,既要按照责任、标准和期限的要求,保证各项决策的落实,又要对未按要求贯彻落实政府决定及决策,进行追责,予以行政问责,转变作风,提高行政执行力。 第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决定》指出,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完善行政执法体制,以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为目标;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定具体执法细则,规范裁量标准和操作流程;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以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为路径,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保证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执法;严格行政

政府为什么要做到依法行政

★政府为什么要做到依法行政? ①必要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由法律授予,行使行政权力必须 依据宪法和法律政府依法行政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基本要求,体现了对人民负责的原则。 ②意义:1、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和自由;2、有利于加强廉政 建设,保证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不变质,增强政府的权威;3、有利于防止行政权力的缺失和滥用;4、有利于带动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怎样做到依法行政? 1、具体要求: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 守信、权责统一。 2、基本要求:①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规范行政行为; ②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③深化行政 管理体制改革,努力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3、政府必须依法行使权力,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4、政府必须依法行使权力还需要在民主和法律的监督之下。 我国政府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 ★我国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对人民负责。

坚持这一原则的要求: 第一: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 第二: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第三: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 政府为什么会是便民利民的政府?为什么服务于人民? 我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因此,为人民服务是政府的宗旨,对人民负责是政府的工作基本原则。 我国政府的性质: 我国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是人民意旨在执行者和人民利益的捍卫者。 ★我国政府的基本职能是: 第一:保障人民民主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职能 第二: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议的职能:包括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第三:组织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职能 第四: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包括市场就业、医疗、社会保障、人口、生态环境等。 有序与无序的政治参与的政治参与区别是: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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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政府行政权力配置及其比较 [摘要]德国的政府间关系呈现为相互依存的合作型模式,它的形成是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在此种模式下,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参与决策,对联邦政府施加影响;联邦政府也运用财政手段去控制各成员单位,干预州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事务、德国的政府间关系还体现为州政府与地方政府间的权力关系以及州政府间和地方政府间的横向联系,显现出地方政府自治权力扩大的趋势。德国政府间关系的协调机制保障了政府间的沟通与协作,有效避免和化解了政府间的矛盾冲突,保证了德国社会的和谐发展。本文在分析德国政府间行政权力配置的基础上,将之与中国政府的行政权力配置相互比较,以期为中国政府改革提供一定的借鉴。 [关键词]德国;行政权力配置;中国;比较 一、行政权力的配置 (一)概念区分 行政权力配置,是指一个国家的行政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政党组织,群众团体等之间,中央地方之间权力分配关系及其制度的总称。行政权力配置按照配置的方向可分为横向配置和纵向配置。所谓行政权力的横向配置是指行政权力在国家行政机关内部的分配。其核心内容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该国政治体制中所拥有的权力地位和职权范围,而通常这些内容都由该国的宪法和法律做出明确规定。本论文主要研究我国行政权力的纵向配置相关理论。接下来先对行政权力纵向配置的概念进行阐述。 行政权力的纵向配置,是根据国家行政权力与其管辖区域地理、人口、文化、公共事务等各种因素进行分析研究后,形成的行政权力分配的制度总称。由此可见,行政权力配置的内容主要包括政府层级之间的权力分配,诸如事权与财权在各级政府之间的分等,因此,行政权力纵向配置问题是一国行政结构的核心问题。 行政权力的纵向配置从实质上来说主要研究的是国家行政权力在中央与地方或不同层级政府之间进行分配的方式和制度。从古代到现代几千年的历史发展变迁中,自国家产生以来,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就一直是各国政治制度的核心问题,行政权力的纵向配置不仅关系到国家的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而且对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国家统一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模式 1、联邦制国家模式 联邦制国家属于复合制国家,是指由两个以上国家组成的国家联盟。德国是典型的联邦制国家模式。其行政权力配置的模式具有如下特点: (1)国家整体与组成部分之间不是上级与下级的关系,而是一种联盟关系,是具有不同权力、职能范围的政府之间的关系,这是联邦制原则的要求。它们与联邦政府在不同管辖范围内分别行使统治权,在许多权力的行使上并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从属关系和领导关系。但联邦政府通常会作为整个联邦制国家成员的代表对外行使外交等国家主权。 (2)联邦政府根据法律设有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并对联邦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这样的一种关系导致联邦内各成员国之间的政治制度颇为相似,例如,当发生经济危机的时候,一国准备采取救市政策,其他成员国家不能采取相反的或者不作为的政策,而是应该与采取救市政策相同的政策,但是,任何成员国家不能以此为优势,不经其他成员国同意,私自采取政策,而应该经过成员国之间共有的行政机关,提交政策预案审批通过后,共同实施同向政策。 (3)联邦制国家通常制定统一的联邦宪法,实行联邦制的各成员国家都认同于这部统一的联邦宪法,并且受统一宪法的法律约束。联邦政府主要负责联邦范围内与人民密切相关或需要特别统一管理的事项,例如管理外交、军事等,涉及其他与各联邦成员人民密切相关、

论依法行政的实现途径怎样来写

论依法行政的实现途径怎样来写 依法行政首先要求政府机关合法行政。合法行政是对行政机关最基本的要求,也是最重要的要求。意味着行政机关行使任何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利的行政权力时,都必须取得法律的授权,符合法律的规定。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损害老百姓合法权益或者增加老百姓负担的行政行为。这一要求将极大改变行政机关行使权力的习惯思维,对那些习惯于听从上级领导命令行政,或者拍脑袋任意行政的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行政领导来说,合法行政的要求对于摒弃他们的人治思维和习惯,树立法律的权威和依法办事的观念具有重要意义。 依法行政还要求政府机关合理行政。由于行政机关自由裁量的权力过大,仅仅要求行政活动合法是不够的,还必须从合理性和正当性的角度提出更为具体的要求。为了将合理性原则具体化,理论界提出过很多关于合理行政的标准,其核心内容是行政活动必须公平正义,不偏不倚,符合比例。具体而言,就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理性。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 依法行政的第三个要求是程序正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提高程序意识,严格按照行政活动必须遵守的步骤、方式、方法、顺序、时限等规则进行。特别要保障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即使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也应当按照程序正当的原则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程序正当的最基本要求是任何人不能做自己案件的法官,即行政决定的作出者应当是中立、公正、不偏不倚的,不能与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之间有私下接触;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时,应当允许受决定影响的公民提供证据,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听取公民的意见,公民有权要求参加行政决定的过程,有权参与和监督行政决定。程序正当要求是依法行政的难点和重点,建立一套完整的行政程序规则,确立程序正当的观念,对于发展民主政治,保护公民权利,遏制腐败现象,克服官僚主义,提高行政效率,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尤其要看到,落实程序正当要求,对于防治腐败和维护相对人合法权利具有重要作用。腐败的产生与缺乏公正透明的行政程序制度有直接的关系。各国行政程序法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设置了公开、时限、顺序、说明理由告知等制度,使得行使权力的行政机关置于公民及司法机关的监督之下,从程序上有效地遏制了腐败现象的蔓延滋长。只有建立比较完善的程序制度,赋予公民和社会切实可行的监督手段,才能够从根本上遏制腐败现象的蔓延趋势,促进我国廉政建设。 高效便民是依法行政的第四个要求。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法定时限,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政法的核心价值有两个,一是公正,二是效率。无论是公平优先还是效率优先的国家,都把效率问题放到一个十分重要的位置上。因为没有效率的公正是虚假的公正,暂

我国权力配置图

我国的国家机构具体包括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主要有:(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3)国务院。(4)中央军事委员会。(5)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地方国家机关按行政区域划分级别:(1)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2)市(包括自治州)。(3)县(包括自治县和县)。(4)乡。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国家机关以各级人大为核心,包括该级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二、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1.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是民主集中的辩证统一,即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 2.责任制原则。责任制原则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均应对其后果负责。责任制原则是我国国家机关活动的普遍原则。 3.精简和效率原则。我国国家机构是为实现人民民主专政职能而设,其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而应该是精简的、高效的、充满活力的 4.联系群众,为人民服务的原则。这一原则意味着一切国家机关都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 5.社会主义法治原则。社会主义法治是指以反映广大人民群众根本意志和利益的法律为依据来治理国家,形成一种稳定有序的社会状态。第二节我国国家机关体系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性质和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的国家权力机关,又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在我国国家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2.组成和任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1)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2)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3)组织其他中央国家机关。(4)决定国家重大事项。(5)罢免其他中央国家机关组成人员。(6)其他应由它行使的职权。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 性质和地位: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部分最高国家权力的机关,又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 组成和任期:由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并应当有适当的少数民族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届任期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为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主要职权:(1)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2)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等职权。 三、国家主席1. 性质和地位:国家主席是我国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国家机关,同全国人大常委会结合行使国家元首职权。国家主席对外代表国家。2.产生和任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45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与全国人大每届任期相同,为5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3. 国家主席的主要职权根据现行宪法及2004年宪法修正案,国家主席的职权主要有:(1)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2)代表国家进行国事活动,接待外国使节。(3)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四、国务院. 领导体制: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总理领导国务院工作,副总理、国务委员协助总理工作。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和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全体会议由国务院全体成员组成。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由国务院常务会议或者国务院全

高中思想政治《政府的权力:依法行使(1)》优质课教案、教学设计

第四课第一框政府的权力: 依法行使 一、教材分析本课是高一《政治生活》(人教版)第二单元第四课第一框的内容。教材在第三课着重分析了我国的政府性质和主要职责,即我国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政府必须通过履行其职能来对人民负责。本课则以此为基础讲述了政府必须依法行政,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以及依法行政的意义。所以,本课拟在分析视频《整顿扶贫资金》让学生理解政府依法行政的要求,采取探究式教学方式突破这一重难点:依法行政。为第二框题权力的行使需要监督作出铺垫。 二、教学目标 1、知识:明确政府依法行政的具体要求。理解政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基本要求。 2、能力:提高归纳与分析的能力。分析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利用教材提供的情景和问题,就有关政府依法行政的探究活动提高学生自主学习 合作学习和初步探究学习的能力。学会辩证的观察问题认识问题。要用一分为二的观点看待权力,正确运用权力可以造福社会,滥用权力可能滋 生腐败。 3、情感态度价值观:关注政府依法行政的表现,形成符合时代精神的法治观念。了解权力的两面性,形成正确的权力观念。了解相关加强和改进政府工作的信息,体会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 三、教学重点难点 依法行政

四、学情分析 高中学生涉足社会较浅,特别是直接与政府的行政方式和方法接触相对较少。虽在初中的学习中初步了解了一些法律知识,在生活中具备了一定的法律意识,但由于本课涉及了一些学生不太熟悉的法律知识,所以理解上会有些困难。 五、教学方法 以探究式教学法为主,辅以讲授式和讨论法 六、课前准备 (一)、学生准备 1、去政府机关,调查政府行政的程序。 2、到市区街道找些小摊贩,了解城管人员执法的状况。 (二)、教师准备 1、搜集有关政府依法行政,为民办事,对民负责的案例,并制作课件。 2、搜集郓城XX 中学校外小商贩影响交通的典型材料,制作课件。 七、课时安排: 1 课时 八、教学过程 (一)预习检查、总结疑惑 检查落实学生的预习情况并了解了学生的疑惑,使教学具有了针对性。(二)情景导入、展示目标 引用十九大报告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强调政府要依法行政。 1、掌握国家权力的政府公职人员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力为所欲为滥用职权吗

《公共服务、法治政府与依法行政能力》试题及答案

一、单选题 1.法治府建设要解决的核心是()。(3.0分) A.政府的服务范围如何来划分 B.政府的职能如何来设定 C.政府的服务形式如何来设定 D.政府的执法范围如何来确定 我的答案:B答对 2.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是()。( 3.0分) A.依法行政 B.有法可依 C.依法管理 D.违法必究 我的答案:A答对 3.《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规定。(3.0分) A.国家法律 B.地方法规 C.行政法规 D.单位规章 我的答案:A答对

4.法治的第二要素是指()。(3.0分) A.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强制性 B.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唯一性 C.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高度权威性 D.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多样性 我的答案:C答对 5.公务员联系群众的能力表现为()。(3.0分) A.一切从国家的利益出发 B.一切从党的利益出发 C.一切从群众的利益出发 D.一切从集体的利益出发 我的答案:C答对 6.法治的核心是要求()。(3.0分) A.政府执法 B.政府守法 C.政府颁布法律 D.政府制定法律 我的答案:B答对 7.目前,在中国行政体制管理改革中,最基本的问题是()。(3.0分) A.市场管制和政府参与

B.宏观调控和政府参与 C.微观调控和政府职能 D.市场管制和政府职能 我的答案:D答对 8.法治的根本在(),落实在()。(3.0分) A.治官治权 B.治官治商 C.治权治官 D.治民治官 我的答案:C答对 9.()以合作为基础,主要强调政府的服务性和公民的权利。(3.0分) A.公共经济 B.公共服务 C.公共行政 D.公共政策 我的答案:B答对 10.转变政府职能,主要是从管制型政府转向()的政府。(3.0分) A.管理型 B.民主型 C.集权型

论新形势下如何推进依法行政

论新形势下如何推进依法行政 当前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行政执法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政府法治建设最主要的内容和环节之一。改革开放3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把“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作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新要求的重要内容后,国务院相继出台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全面的规范,有力的推动了我国行政执法工作,基本建立了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督、违法有追究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对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关注度不断提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要求也日益强烈,这些新的形势都对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有鉴于此,当前形势下依法行政不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口号,它既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整个社会对政府的要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正视并顺应这种新形势、新变化。因此,在新形势下如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发展”这一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和遵守“全

面协调可持续”这一基本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能,促进社会和谐,为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执法保障,是推进依法行政的关键环节,也是政府法制工作在当前形势下需要下功夫解决的难点问题。 一、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当前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更多的人习惯于从直观的角度分析,把目光限定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消极执法、违法不究等方面。上述几点对于评价现阶段行政执法的整体现状来说固然重要,但从认识和解决问题的角度来说,更为重要的是要透过这些现象,正确认识和把握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有: (一)趋利执法问题 行政执法是公共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应追求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但近年来行政机关的权力与利益仍没有完全脱钩,一些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把执法权当成机关、个人谋取利益的手段,主要表现在:一是行政执法利益部门化。作为公共权力的异化,个别执法部门以行政执法的名义,乱收费、乱罚款、乱审批、乱摊派,搞变相创收,形成利益集团进行权力寻租。二是行政执法利益私人化。有的行政执法部门甚至给执法人员定指标,并将收费、罚款完成情况与个人奖金挂钩。三是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给予了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较大的执法选择空间和余地,使部分

浅析中国地方政府的合法性

浅析中国地方政府的合法性 地方政府的合法性主要体现在公民对政府相应活动和政策的支持和认同,当前提高政府合法性的有效途径主要有两个。一方面大力发展经济,实现国家的繁荣富强,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体现了政府在经济发展方面的高效性,博得公民的政治认同;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法治,实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法律和相关法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实现政府的合法性。然而,要实现我国的地方政府的合法性,我们还需要在以下方面继续努力。 一、完善我国地方政府公职人员的绩效考核制度,进一步拓宽绩效考核的范围,走出唯GDP是求的怪圈,将教育、社保、社会救济等关乎民生的工作也归纳到考核范围。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中公民参与的作用。充分发挥行政相对人的监督作用,转变公职人员的行政理念,转变旧时的官民思想,向顾客与雇主的思想观念转变,实现客户至上的理念,让行政相对人能够充分发挥民主权利约束公职人员的公权力。 二、转变责任负责对象,改对上负责为对下负责。当前我国地方政府都是典型的压力型政府,实行对上负责制,首长负责制,通过任务的层层分解,层层下压,实现党的方针政策的落实。但是也因为对上负责而不对下负责产生了许多行政不合法现象。比如说在上级事权下放,财权上收的情况下,地方政府为了填补财政上的空缺可能转向许多不合理的罚款。而为了转变这一行政观念,必须逐步推行县区级以下领导直选制,通过直选的方式,对行政领导的行动和政策加于监督和约束,只有推行民主,充分发挥民主,才能限制公职人员滥用权力,也只有通过充分发挥民主的作用,公民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利。现在党中央领导已经意识到民主的作用,也正在推行一系列的改革。比如前段时间推行的县区级领

人教版高中政治必修二政府的权力:依法行使优质教学设计

政府的权力:依法行使 一、教学目标: 1、知识与技能目标:明确政府依法行政的意义和具体要求。理解政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措施。 2、过程和方法:①通过分析“钉子户”,提高学生分析与归纳的能力,引导学生辩证地看待问题。②利用情景和问题,就有关政府依法行政的探究活动,进行合作学习,提高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和初步探究学习的能力。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①关注政府依法行政的表现,形成符合时代精神的法治观念②了解权力的两面性,形成正确的权力观念。 二、教学重点、难点: 1、重点:依法行政的意义 2、难点:如何依法行政 三、教学准备 【学生准备】 1、调查了解政府行政的程序。 2、排演小品。 【教师准备】 1、制定学案,制作网络课件。 2、搜集有关政府依法行政、违法行政的案例。 3、搜集人大民主决策通过三峡工程的典型材料。 四、教学流程:

(一)情景引入: 展示湖南省嘉禾县拆迁图片,教师简单介绍。 问:上述图片主要反映了什么问题? 教师小结:这是地方政府滥用行政权力、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违法案例。那么政府的权力该如何行使,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依法行使) 政府的权力:依法行使 (二)自主学习(课前完成): 结合学案,自读教材P43—44, 1、何为依法行政? 2、政府为什么要依法行政呢? 3、怎样才能做到依法行政? (三)形成理念: 一、政府依法行政 1、依法行政: (1)含义:要求各级政府及其公职人员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依法处理各种事务。 展示“钉子户”图片。 学生活动:阅读教材p44,分组合作探究: A、探讨在拆迁问题上冲突不断的原因。(要求学生全面看问题) B、假如你是政府公职人员,你会怎样处理“钉子户”问题?(要求联系课本知识)

)政府依法行政的含义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政府依法行政的含义 篇一:依法行政的含义和基本要求是什么 概括起来讲,依法行政是指行政机关必须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行使行政权力,并对行政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在现代社会,依法行政之"法"不仅应包括法律规范,还应包括法律的一般原则、法律精神和法律目的。依法行政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行政主体合法。行政主体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并具备相应的资格和条件。该项内容包括行政机关和其他行政公务组织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地位、资格和组织条件。如果进行行政活动的主体不是依法成立的或者不具备行政 主体资格,其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 (二)行政权的取得和行使合法。具体包括:一是行政权的取得必须有法律依据。行政机关的权力不是固有的,而是来源于人民,由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赋予的;二是行政权的行使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内容包括行政活动必须有法律法规的依据,否则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权利义务的行为;行政活动必须在法定的权限范围内活动,

越权无效;行政主体不仅有消极的义务遵守法律的规定,而且要积极地采取行动或措施保证法律规范的实施;行政行为不仅要符合实体规定,也要遵守程序性规定。 (三)行使行政权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权责统一。具体包括:一是,行政主体的职权与职责相统一;二是,行为主体与责任主体相一致;三是,责任与违法相对应,违法必须受追究;四是,基于行政主体的地位和公务的要求,行政公务人员还有一种道义上的责任,如对公务员的纪律要求。 .依法行政是控制行政权力膨胀趋势的必然选择 权力作为一种社会存在,本身具有强烈的扩张性、侵犯性、排他性、诱惑性、腐朽性、渗透性等不良特性,如果没有法律规范的限制,就很有可能出现滥用权力、腐败,乃至于独裁的现象。而且,公共行政系统与社会、与公民发生着最直接、最经常、最广泛、最具体的关系,事实上,在现代社会,公民从生到死的全部生活都与公共行政系统履行的管理与服务职能密切相关。从这个角度来说,社会与公民受到行政系统侵权的可能性也就最大。更为重要的是,由于法律规范的规定总是相对抽象的、原则性的,法律的适用也经常是模糊的、有争议的。事实上,作为执法机关的行政系统因而也就拥有了自由裁量的巨大空间,也就拥有了权力不断扩充的极大可能性。正因为如此,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如何控制迅速扩张的公共行政权力,就成为各国政府与社会面临

行政机关怎么依法行政

行政机关怎么依法行政 20XX年5月29日,沈先生如往常一样,将他的普利马面包车停在了海口市国贸大道国联大厦门口,但这次却不能象往常一样开走了,因为他的车被一个黄色的大铁夹子牢牢锁住了,外边还有几个大盖帽守株待兔般地等着他的到来。 沈先生非常奇怪,大家都在这儿停车,为什么单单把我的车锁住?每天都在这儿停车,为什么单单今天把车锁住?咪表办的人固名思议是管咪表,怎么管到小区的门口来了? 沈先生决定向咪表办的大盖帽问个明白,可大盖帽们没一个能说得明白,更没一个能说服沈先生,他们为什么锁住他的车。就在争执不下的时候,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一个穿黑T恤的人,他自称代表国家来处理,他说处理也行,不处理也行,如果沈先生不配合,他就罚伍佰。 本就不服的沈先生听代表国家的黑T恤这么一讲更不服了,他干脆狠下一条心:我今天什么事儿也不干了,看你能把我的车锁多久? 咪表办的大盖帽从八点一直锁到十二点,实在拿沈先生没办法,其中的一位不知给谁拨了一个,一位交通大盖帽驾着警车迅即驶来。交通大盖帽比咪表办的似乎文明了许多,他二话没说,啪的一下把一张黄色的请沈先生到交警秩序科接受处罚的“黄单子”粘到了沈先生的车挡风玻璃上,然后熟练地拿起照相机把他所做的一切拍了下来,拉上咪表大盖帽一块儿开车走了。 咪表办大盖帽搞不定,拉来交通大盖帽来帮忙。咪表办大盖帽让沈先生到咪表办接受处理,交通大盖帽让沈先生到秩序科接受处理,沈先生真的没想到,一大早还没出门,到成了咪表办、交通大盖帽的香饽饽,争着抢着让他去接受处理?沈先生这下更搞不明白了,他们都这么热情,抢着让我去接受处理,我到底让上哪儿去接受处理呢? 对呀,我没犯法呀!咪表、交通大盖帽怎能随便让我去接受处理?沈先生一怒之下,将城管、交警统统告上法庭,他要求法院撤销第一被告海口市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城管局)的《城市咪表管理通知书》并确认其锁车行为为违法行为;同时沈先生请求撤销第二被告海口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以下简称交警队)下达的《交通违章告知单》。 沈先生认为,无论自己停车是否违章,城管局没有管辖权,无权锁车,

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在逻辑_权力配置的分析框架

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在逻辑: 权力配置的分析框架 马 斌 徐越倩 摘 要:地方政府职能定位是基于层级性配置、回应性配置和自主性配置平衡的结果,而职能履行则需要制度合法性、财力资源、机构设置和人力资源等权力结构的支撑。当前,中国地方政府职能转变面临困境的主要根源在于权力配置的不合理,使得各级地方政府面临着政府治理任务日益繁重和治理能力不足的悖论。因此,要以优化权力配置促进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即重塑政府、市场与社会的治理边界;推进与政府职能转变相适应的政府机构改革;按照 职能下属化原则 确立财政分权和公共产品分层供给的制度体系,增强地方政府公共服务供给的主体性;积极推进纵向政府间关系的调整。 关键词:地方政府 职能转变 权力配置 中图分类号:D6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243(2010)06-0036-06 如何根据市场经济的运作规律、社会转型的需求和市场经济国家普适性的政府角色规范,重新配置和切实履行好地方政府职能定位,推进地方政府的职能转变,是深化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的重心。中国地方政府的职能定位必须从权力配置结构与面临的治理环境去考察。改革开放以来,地方政府的角色从完全的中央政府被动执行者到以主动追求区域经济增长为核心目标的发展型政府的转型,其内在的制度动力在于政府间权力结构的变迁。但由于前一轮权力结构变革并没有从法律和制度层面上规范政府间的权力配置,使得地方政府的责权利不匹配的现象日趋严重,直接影响到了地方政府职能的全 面履行。 一、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在困境 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中央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一系列发展战略的提出,中国各级政府越来越多将政府职能转移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着力建设一个旨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的公共服务型政府。应该指出,公共服务型政府在国内的提出与勃兴,既顺应了经济全球化时代公共行政改革的浪潮,也是在反思传统行政逻辑后对政府发展模式、路径的探求。当代中国的现实环境、条件、形势等诸多要素决 36 本文是200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 省管县体制与地方政府创新:基于浙江的研究 (课题 编号:09YJC810041)和200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 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策选择研究 (课题编号: 09CZZ026)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马斌,浙江省人民政府研究室副研究员,政治学博士,主要从事地方政府与地方治理研究;徐越倩,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讲师,管理学博士,主要从事公共管理研究,邮编:310025

关于依法行政的几点思考(精)

关于依法行政的几点思考 同月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确定,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的不断增强, 全社会对政府依法行政的呼声越来越大, 要求越来越高。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对严格依法行政作出了全面的论述,并从“要着重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高度对推进依法行政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如何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认识、理解、实行依法行政,实现规范行政、服务行政、民主行政、高效行政, 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本人拟谈几点粗浅认识。 一、转变思想观念是实现依法行政的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的民主法制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 党的十五大关于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确定,标志着我国已进入了一个主要依靠法律来治理国家的新阶段。这在客观上要求各级政府行使职能的手段和方式,必须由传统的主要依靠指标审批、个案处理等经验运作方式逐步转向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用法律来调整各种经济关系,靠法律来规范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和市场行为。但是我国具有几千年的封建专制传统,人治根深蒂固,人治的观念在各级政府机关中仍然较普遍地存在着,如一些领导干部法制观念淡薄, 对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不按程序办事, 随意性强; 有些不会依法行政, 认为还是靠批条子办事方便。这种观念不转变,必然对依法行政产生消极影响,阻碍依法治国各项目标的实现。特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面临着诸多法律问题,如不彻底转变思想观念,也不可能在国际大舞台上真正有所作为。为此,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顺应历史潮流, 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 彻底摒弃人治观念,转变那些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变化的传统观念和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工作作风,改变以前以行政命令办事,以权代法、以言代法的工作习惯和工作方法,实现从人治行政向法治行政的彻底转变,做到不唯上,不唯权, 只唯法,自觉地运

依法行政应当依据哪些法

依法行政应当依据哪些法 文章标题:依法行政应当依据哪些法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求政府依法行政。2004年国务院颁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那么,依法行政要依据哪些“法”呢?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在一国法律体系中的效力最高,是制定其他法律的基础。依法治国,首先必须依宪治国。宪法是依法行政的最高法律依据,也是坚持执政为民的法律保证。行政机关只能按照宪法授予的权力进行行政管理活动,不允许有超越宪法的特权。行政机关在行政活动中必须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维护宪法的尊严。 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宪法只对国家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作出原则性、概括性的规定,因而在宪法之下还要制定各种法律,把宪法规定具体化。在

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宪法和法律主要靠行政机关来执行。行政机关通过依法抓好法律的实施和执行,调整社会关系,管理社会事务,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履行行政职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和各部委制定的部门规章。由于现代国家的行政管理事务极其复杂,法律不可能穷尽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因而需要由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将法律进一步具体化。在我国,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依宪法授权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如果没有得到立法机关的特别授权,不能直接依据宪法出台相关的行政法规。行政法规调整国家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广泛的社会关系,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同时,由于国务院各部委系统的管理具有行政系统内专业分工管理的特色,政府部门除了需要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进行行政管理外,还需要本系统业务方面的专业指导和规范。因此,各部委根据自己管理事务的特点,对国务院的行政法规作出进一步的专业解释,制定部门规章。这些部门规章,也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依据。 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自治条例与单行条

如何加强依法行政

统计部门应切实加强依法行政 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统计工作正面临着新的挑战,面对城乡利益主体多元化,经济和社会的运转方式日趋多样化,如何在错综复杂的统计社会关系中,保障统计资料准确及时难度是越来越大,因此,统计部门应切实加强统计的依法行政,实施依法治统,充分行使统计法赋予统计工作的各项职权,才能排除来自方方面面对统计工作的干扰,解决统计部门和统计工作面临的新矛盾、新问题,维护统计资料的准确及时,更好地分析和监督经济社会运行情况,客观公正地评估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监督的整体功能,笔者根据十几年的统计执法工作实践,就统计部门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加强统计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统计部门作为国民经济的核算中心,担负着搜集整理国民经济信息、提供基本的统计产品、协调组织和管理全社会统计工作的重要职责。因此,加强统计依法行政,提高统计产品质量,实现统计工作法治化对促进整个社会及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统计依法行政是国家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统计部门作为政府统计工作的行政管理

部门,必须依法行政,必须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具备依法办事的能力,切实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其工作职责,跟上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进程,把统计行政行为的整个过程纳入法治轨道,切实做到依法开展统计工作。 (二)加强统计依法行政是提高经济决策的客观需要。准确有效的统计数据是政府进行经济决策和管理的依据,但是,随着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统计调查对象越来越复杂多样,对统计的重视和配合度下降,履行统计义务的法律意识弱化,迟报、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随处可见,特别是迅速发展起来的民营企业,管理工作严重滞后,一些企业老板认为统计报表纯属是增加企业负担,所以时常出现不愿配合甚至拒绝配合情况的发生,因此,只有坚持依法行政,才能维护统计工作的正常秩序,才能提高统计数据的质量,才能保证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统计依法行政是遏制腐败行为的有效手段。一些激励机制和考核机制的出台,使那些统计法制观念淡薄,不按科学发展观办事的干部,特别是一些基层干部,为了个人或小团体的利益及荣誉,违反统计法,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根据需要随意夸大或压低统计数据,以达到自己要政绩,争荣誉的目的。统计上的违法是一种危害性极大的腐败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而且挫伤了真

《政府的权力依法行使》教案

《政府的权力依法行使》教案 一、教材分析 本课是高一《政治生活》(人教版)第二单元第四课第一框的内容。教材在第三课着重分析了我国的政府性质和主要职责,即我国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政府必须通过履行其职能来对人民负责。本课则以此为基础讲述了政府必须依法行政,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以及依法行政的意义。所以,本课拟在分析视频《基本农田为何荒芜》【百度视频】https://www.sodocs.net/doc/1b9758741.html,/v_show/id_XNTQzMzY3MjQ=.html的基础上,采取探究式教学方式突破这一重难点:依法行政。为第二框题权力的行使需要监督作出铺垫。 二、教学目标 1、知识:明确政府依法行政的具体要求。理解政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基本要求。 2、能力:提高归纳与分析的能力。分析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利用教材提供的情景和问题,就有关政府依法行政的探究活动提高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和初步探究学习的能力。学会辩证的观察问题认识问题。要用一分为二的观点看待权力,正确运用权力可以造福社会,滥用权力可能滋生腐败。 3、情感态度价值观:关注政府依法行政的表现,形成符合时代精神的法治观念。了解权力的两面性,形成正确的权力观念。了解相关加强和改进政府工作的信息,体会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 三、教学重点难点 依法行政 四、学情分析 高中学生涉足社会较浅,特别是直接与政府的行政方式和方法接触相对较少。虽在初中的学习中初步了解了一些法律知识,在生活中具备了一定的法律意识,但由于本课涉及了一些学生不太熟悉的法律知识,所以理解上会有些困难。 五、教学方法 以探究式教学法为主,辅以讲授式和讨论法 六、课前准备 (一)、学生准备 1、去政府机关,调查政府行政的程序。 2、到市区街道找些小摊贩,了解城管人员执法的状况。 (二)、教师准备 1、搜集有关政府依法行政,为民办事,对民负责的案例,并制作课件。 2、搜集政府违法行政的案例,并制作课件。 3、搜集人大民主决策通过三峡工程的典型材料,制作课件。 七、课时安排:1课时 八、教学过程 (一)预习检查、总结疑惑 检查落实了学生的预习情况并了解了学生的疑惑,使教学具有了针对性。 (二)情景导入、展示目标 阅读《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一段文字预习思考 1、掌握国家权力的政府公职人员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力为所欲为滥用职权吗2、政府权力是谁赋予的?为什么不能滥用权力? 【来自生活的报告】

机关公务员如何做到依法行政

机关公务员如何做到依法行政 白沙黎族自治县教育局谭孟忠 所谓依法执政,就是要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引导立法,带头守法,保障执法,党严格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保障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党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擅于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不断推进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 公务员是代表政府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公务员因其具有的双重法律身份而享有不同的法律地位:一方面,公务员是公民。这一身份决定了公务员首先享有自然人的法律地位。另一方面,公务员是国家的公务员。这一身份决定了公务员享有公务员的法律地位。公务员的双重身份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往往会发生冲突。因此,公务员要明确自己的身份,要始终牢记我们手中的权力是属于人民的,人民把权力交给我们行使,是要我们用它来保护人民,为人民谋利益。依法行政,从根本上说,就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满腔热情为人民办事,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事关我国改革发展能否顺利进行的大局。当前国务院制定颁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

要》,明确“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依法治国的进程,必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那么,怎样才能做到依法行政?本人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谈谈几点体会: 一、明确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依法治教的重要内容。正确实施依法行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基础。要做到依法行政,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把促进教育公平、和谐发展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基本原则,努力提高教育行政管理效能,降低管理成本,创新管理方式,增强管理透明度。一是要合法行政。实施行政管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二是要合理行政。实施行政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三是要高效便民。实施行政管理,遵守法定期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为人民提供优质服务。四是要诚实守信。公布的信息全面、准确、真实。五是要权责统一。按法律、法规赋予的执法手段行使。 教育系统涉及《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十几部法律法规。我们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执法,使有关教育、教学、教师方面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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