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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新三板基本条件解读及案例分析

郭老师

挂牌新三板基本条件解读及案例分析

CONTENTS

01 02 03挂牌新三板基本条件分析挂牌新三板的基本流程分析挂牌新三板收益及成本

04对企业是否挂牌新三板的建议

挂牌新三板基本条件分析

挂牌新三板基本条件解析

2013年2月8日股转系统公司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其中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不受股东所有制性质的限制,不限于

高新技术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明确权属,财产权转移手续办理完毕。?以国有资产出资的,应遵守有关国有资产评估的规定。?公司注册资本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情形。

挂牌新三板基本条件解析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公司设立的主体、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股东的出资合法、合规,出资方式及比例应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

?整体变更不应改变历史成本计价原则,不应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应以改制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依据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申报财务报表最近一期截止日不得早于改制基准日。

挂牌新三板基本条件解析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存续两年是指存续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挂牌新三板基本条件解析

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业务明确,是指公司能够明确、具体地阐述其经营的业务、

产品或服务、用途及其商业模式等信息。

公司可同时经营一种或多种业务,每种业务应具有相应的关键资源要素,

该要素组成应具有投入、处理和产出能力,能够与商业合同、收入或成本

费用等相匹配。

公司业务在报告期内应有持续的营运记录,不应仅存在偶发性交易或事项。营运记录包括现金流量、营业收入、交易客户、研发费用支出等。

公司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并披露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公司不存在影响其持续经营能力的相关事项,包括:

在财务方面存在的可能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事项;在经营方面存在的可能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事项;

公司不依法解散的情形,或法院依法受理重整、和解或者破产申请

挂牌新三板基本条件解析

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持续经营能力,是指公司基于报告期内的生产经营状况,在可预见的将来,有能力按照既定目标持续经营下去。

挂牌新三板基本条件解析

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公司治理机制健全,是指公司按规定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

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制定相应的公司治理制度,并能证明有效运行,保护股东权益。

合法合规经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须依法

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行为合法、合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最近24个月内未受

到无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

公司报告期内不应存在股东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的情形。如有,应在申请挂牌前予以归还或规范。

公司应设有独立财务部门进行独立的财务会计核算,相关会计政策能如实反映

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挂牌新三板基本条件解析

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股权明晰,是指公司的股权结构清晰,权属分明,真实确定,合法合规,股东

特别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股东或实际支配的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

不存在权属争议或潜在纠纷。

股票发行和转让合法合规,是指公司的股票发行和转让依法履行必要内部决议、

外部审批(如有)程序,股票转让须符合限售的规定。

在区域股权市场及其他交易市场进行权益转让的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前的发行和转让等行为应合法合规。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纳入合并报表的其他企业的发行和转让行为需符合的规定。

挂牌新三板基本条件解析

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公司须经主办券商推荐,双方签署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

主办券商应完成尽职调查和内核程序,对公司是否符合挂牌条件发表独立意见,

并出具推荐报告。

六、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隐含条件:公司挂牌前,必须进行股份制改造;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

须在500万元以上。

挂牌新三板基本条件解析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与沪深交易所对比

项目主板创业板新三板

主体资格(1)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

(2)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

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

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1)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2)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

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主营业务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

发行人主要经营一种业

务,其生产经营活动合

法合规,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

公司能够明确、具体地阐述其经营的业务、

产品或服务、用途及其商业模式等信息;公

司可同时经营一种或多种业务,每种业务应

具有关键资源要素;基于报告期内的生产经

营情况,在预见的将来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各层次市场准入条件分析

项目主板创业板新三板

公司治理完善的公司治理机构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股权清晰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

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

让行为合法合规

股本总额“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

“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

于3000万元

-

各层次市场准入条件分析

项目主板创业板新三板

盈利能力(1)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

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2)最近3

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

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情形一:最近2年连续盈利,

最近2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

1000万元;

情形二:最近1年盈利,最近1

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

-

净资产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

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

例不高于20%;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

亏损。

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二千

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账面净产500万

各层次市场准入条件分析

项目主板创业板新三板

董事、高管最近3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

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

变更。

最近两年内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

信息披露年报、半年报和季报年报、半年报和季报年报和半年报审批制度审核制审核制备案制

各层次市场准入条件分析

案例解析

存在问题无发票,资产未入账

向股东潘忠购买锅炉等相关设备,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准

案例:蓝天环保430263

2008年9月,公司在与金隅嘉业房地产公司洽谈供暖运营项目期间,因对方无法提供发票,故公司总经理潘忠以个人名义出资购买并投入公司使用。由于公司当时会计核算欠规范,对此次由潘忠购入并投入公司使用的锅炉设备未作任何账务处理。

解决方案

挂牌新三板的基本流程分析

企业了解新三板,聘请财务顾问

企业决策

选择中介机构

尽职调查

改制

申报材料制作/内核

报送材料

核准

股份登记

挂牌时间进度

时间进度

企业新三板挂牌业务流程

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

新三板上市条件要求及流程

新三板上市条件要求 新三板上市公司必须是在北京,上海,天津,武汉四个城市的高新园区企业。在北京中关村上市的公司叫新三板上市公司。在武汉,天津,上海的新三板上市公司叫做场外交易市场。 新三板上市条件: 1.主体资格上市要求:新三板上市公司必须是非上市股份公司。 2.经营年限要求:存续期必须满两年。 3.新三板上市公司盈利要求:必须具有稳定的,持续经营的能力。 4.资产要求:无限制。 5.主营业务要求:主营的业务必须要突出。 6.新三板上市公司注册地址在试点国家高新园区: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即将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到其他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主板、创业板和新三板(“新的”新三板)运行机制的比较 项目新三板创业板主板(中小板) 主体资格非上市公众公司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 的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年限存续满2年持续经营时间在3年 以上持续经营时间在3年以上 盈利要求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无具体财务指标要 求)最近两年连续盈利, 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 不少于1000万元且 持续增长。(或)最近 1年盈利,且净利润不 少于500万元,最近 1年营业收入不少于 5000万元,最近2年 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 低于3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 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 超过3000万元,最近 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累计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或者最近 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 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 亿元,最近一期不存 在未弥补亏损 资产要求无限制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 少于2000万元,且不 存在未弥补亏损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

新三板上市的前期准备股改的7大流程、11个步骤

新三板上市的前期准备:股改的7大流程、11个步骤 现在申请新三板挂牌的,并非像之前一样,申请之后可以直接进入审查系统进行反馈,而是在提交申请公开相关资料之后,需要一个半到两个月的排队时间,才能进入审查程序进行反馈。 一、有限责任公司改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七大流程 第一、制定企业改制方案,并形成有效的股东会决议。 第二、清产核资 主要是对企业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企业各项资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核对查实。清产核资的主要任务是清查资产数额,界定企业产权,重估资产价值,核实企业资产。从而进一步完善企业资产管理制度,促进企业资产优化配置。 第三、界定企业产权 主要是指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企业国有资产负有多重财产权利,权利结构复杂,容易成为纠纷的源头,所以需要对其进行产权界定。企业产权界定是依法划分企业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使用权等产权归属,明确各类产权主体的权利范围及管理权限的法律行为。借此,要明确哪些资产归属国家,哪些资产的哪些权能归属于哪些主体。 第四、资产评估 资产评估是指为资产估价,即经由认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根据特定目的,遵循法定标准和程序,科学的对企业资产的现有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并以报告形式予以确认。资产评估要遵循真实、公平、独立、客观、科学、专业等原则。其范围既包括固定资产,也包括流动资产,既包括无形资产、也包括有形资产。其程序包括申请立项、资产清查、评定估算和验证确认等几个步骤。资产评估经常委托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 第五、财务审计 资产评估完成后,应聘请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改制前三年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损益进行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对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确认。 第六、认缴出资 企业改制后认缴的出资额是企业经评估确认后的净资产的价值。既包括原企业的资产换算,也包括新认缴注入的资本。 第七、申请登记 此登记既可以是设立登记,也可以是变更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予以登记,并发放新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的日期为企业或公司成立的日期。

【资本】新三板挂牌条件及基本流程

引言:新三板属于行业俗称,原因在于三板市场起源于2001年"股权代办转让系统",最早承接两网公司和退市公司,称为"旧三板",2006年,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代办转让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称为"新三板"。其全称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为其运营管理机构。2012年9月20日,公司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30亿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期货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为公司股东单位。 新三板挂牌的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 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 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4 股权明晰,股票发生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 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6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体参考如下内容: 一、挂牌前:1、咨询初调,规划、设计、制作和编报企业发展战略,项目规划、可研报告、上市包装方案、资金申请报告、商业计划书等等;2、资本运作方案:研究制定统一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资本运作设计和管理方案。3、完善挂牌条件:

协助企业优化内部管理、股份制改造、资产债务重组、挂牌包装等;4、准备挂牌:以最佳方式编报相关申报材料、并上报申请;5.聆讯培训:给企业高层培训关于挂牌聆讯答辩的相关内容;6、战略投资:给企业配备投资合作机构、给企业协调解决融资;7、获准挂牌:协调上市决策部门及专家批准企业挂牌。 二、确保挂牌企业上市 1、提供完善的市值管理规划和实施方案; 2、完成上市培育:我们有直通车渠道最快确保半年上市。 3.协调、协助战略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投资和融贷; 4、协助企业股份制改造、资产重组、资产经营、资本运作、跨国发展、国内外融资、收购兼并、增资扩股、定向增发、等全方位服务。 筛选挂牌企业的准入标准: 1、企业存续2年以上、注册资金(实缴)500万以上(如计划上市实缴注册资金需3000万以上)、法人未更换、有两个年度的财报; 2、固定资产最好在3000万以上; 3、近2年净利润500万以上,利润不够的科技型企业先合作进行财务包装辅导 4、公司处于稳步、良性上升成长状况,公司股东没有民间高利贷,且公司负债率不太高; 5、公司或股东没有法律纠纷; 新三板挂牌流程 1 新三板挂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 2 签订推荐挂牌协议 非上市公司申请股份在代办系统挂牌操作,须委托一家主办券商作为其推荐主办券商,向协会进行推荐。申请股份挂牌操作流程的非上市公司应与推荐主办券商签订推荐挂牌协议 3 配合主办报价券商尽职调查 4 主办报价券商向协会报送推荐挂牌备案文件 5 新三板挂牌操作流程,协会备案确认

新三板挂牌基本流程

新三板挂牌基本流程

第一部分新三板挂牌基本流程 一、挂牌上市基本流程公司从决定进入新三板、到最终成功挂牌,中间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环节,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决策改制阶段,企业下定决心挂牌新三板,并改制为股份公司; 第二阶段为材料制作阶段,各中介机构制作挂牌申请文件; 第三阶段为反馈审核阶段,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与中国证监会的审核阶段; 第四阶段为登记挂牌结算,办理股份登记存管与挂牌手续。 各个阶段要求与工作如下: (一)决策改制阶段 决策改制阶段的主要工作为企业下定改制挂牌的决心,选聘中介机构,中介结构尽职调查,选定改制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根据挂牌上市规则,股份公司需要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1)依法设立,是指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存续两年是指存续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3)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整体变更不应改变历史成本计价原则,不应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应以改制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依据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申报财务报表最近一期截止日不得早于改制基准日。 整体变更后设立的股份公司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形成清晰的业务发展战略目标; (2)突出主营业务,形成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的能力; (3)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 (4)产权关系清晰,不存在法律障碍; (5)建立公司治理的基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理层规范运作;(6)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做到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 (7)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会计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法规、规章的要求;

新三板挂牌流程

新三板挂牌流程 一、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主办券商、会计师、律师三方中介机构分别与申请挂牌企业达成新三板挂牌的合作意向,签订《保密协议》及中介机构服务合同后,进场对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历史沿革、资产、业务资质以及其他重要问题的合法合规事项进行尽职调查。 上述三家中介机构在对企业初步尽职调查以后,判断企业是否符合新三板挂牌的条件,并制定企业重组、整体改制与挂牌方案。该阶段工作时间只要取决于公司问题之复杂程度及各中介机构的工作效率,总体时间应在1个月左右。 二、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新三板”的挂牌要求之一,是申请挂牌的企业必须为股份有限公司。因此,如果现行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则需要通过改制,将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改制过程需确保企业在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和资产等方面维持同一公司主体,将有限责任公司整体以组织形式变更的方式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目前较为常用的方式为以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改制需要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对公司净资产进行审计、评估,并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选举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领取新的营业执照。该阶段所需时间在1个月到两个月左右。 三、中介机构制作挂牌申请文件 为就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主办券商须制作公开转让说明书、主办券商推荐报告,公司会计师须制作审计报告,公司律师须制作法律意见书等申请文件。该等申请文件系公司申请在新三板挂牌的必备文件,通常制作时间在2个月左右。 四、通过挂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就拟申请股份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事宜形成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在召开股东大会时,股东大会做出同意公司申请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公开转让”的决议,制订会议记录,并由会议的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签字。 该次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是企业到新三板挂牌的必要程序,通常需要1个月左右,但可以与其他操作流程同时进行。 五、券商内核 三方中介机构制作完成股票挂牌申请文件初稿后: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内核稿),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内核稿),主办券商在律师、会计师工作的基础上制作《公开转让说明书》(内核稿)、《尽职调查报告》(内核稿)及《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内核稿)等全套挂牌申请文件。券商项目小组将公司股票挂牌申请文件(内核稿)递交主办券商内核会议审核。内核会议召开后,项目小组根据内核会议反馈意见进行补充调查与说明,并将“对内核会议反馈意见的回复”提交内核专员审核,内核专员审核通过后,出具补充审核意见,同意推荐拟申请挂牌公司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证券公司出具“主办券商推荐报告”,同意推荐拟申请挂牌公司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该阶段工作时间主要取决于各券商内部流程,基本可控制在半个月左右。

新三板上市条件及流程

新三板上市条件及流程 一、新三板上市条件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存在并持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 之日起计算; 申请时,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含200人)的股份公司,直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申 请挂牌;申请时,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股份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核 准文件后,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申请办理挂牌手续。 (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主要是指公司专注主营业务,公司自成立以来有持续的经营且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如果公司在挂牌前两个年度出现连续亏损,可能影响挂牌。(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目前不少公司治理不够规范,例如公司章程仅仅是摆设,未能得到执行等。(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新三板”委托的股份数量以“股”为单位。公司成立、出资、增资行为合法合规,公司历次股权转让合法合规,公司股权明晰,不存在法律纠 纷或者潜在的法律纠纷。 (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新三板”主办券商,同时具有承销与保荐业务及经纪业务的证券公司。企业须经主办券商推荐,双方签署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主办

券商应完成尽职调查和内核程序,对公司是否符合挂牌条件发表独立意 见,并出具推荐报告。 (六)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新三板企业上市后需履行义务 (一)持续信息披露,包括临时公告和年报(经审计); (二)接受主办报价券商的监管,接受公众投资者的咨询。 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非上市公司申请新三板挂牌转让的流程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 各中介与公司股东、高管就有限公司拟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项进行初步的沟通,并初步拟定新三板上市方案,初步与公司股东、高管沟通了 解公司的法律、财务及业务情况,初步拟定以【】月【】日为股改基准 日。 (二)申请股份报价转让试点企业资格 企业申请非上市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资格确认函的审批时间为5日; (三)签订推荐挂牌协议 非上市公司申请股份在代办系统挂牌,须委托一家主办券商作为其推荐主办券商,向协会进行推荐。申请股份挂牌的非上市公司应与推荐主办券 商签订推荐挂牌协议。 (四)配合主办报价券商尽职调查

新三板:挂牌不成功的案例及分析

新三板:挂牌不成功的案例及分析 一、存续未满两年 案例: 2011年11月5日,xx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以经评估确认的2011年10月31日净资产折股变更为xx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截至2011 年10 月31 日有限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 42,925,820.61 元,折合成股份公司42,925,000股,剩余820.61元记入资本公积。 分析: 如果股改时有限责任公司是按评估值折股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则存续期间自股份有份公司完成工商变更之日起计算,此案例就是属于这种情形,故视同股份公司新设,未满两年。如果按审计值折股,则自该有限公司设立之日起计算。 二、主营业务不突出,不具有持续性经营能力 案例: 日本某会社目前是全球唯一的大批量生产非晶合金带材的企业。2011年9月30日前,公司关联企业(2009年和2010年为公司的母公司,2011年股权转让后不再持有公司股权,属与公司在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关联方)是日本会社在中国境内非晶带材的独家代理商。公司的主要原材料非晶合金带材全部来源于其关联企业,公司原材料来源较为单一,存在对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的依赖的风险。2008年2月21日,公司关联企业与日本会社签订非晶带材供货协议,期限至2011年9月30日。目前,供货协议已到期。经证券商了解,由于中国市场发生变化,国内某上市公司正在研发自行生产非晶带材,日本会社一直未与公司关联企业重新签订供货协议,双方正在协商过程中,将来签订协议的期限有可能会缩短。公司向关联企业的采购金额较大,2009年,2010年和2011年1-4月向

关联企业的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8%,89%和97%,可以说,公司主要依靠关联企业取得非晶带材。 分析: 一旦关联企业无法提供非晶带材,公司的生产经营将受到重大影响,相关数据表明,公司今年收入和成本将达不到上年水平,而且目前存货也无法满足经营需要。关联企业的库存非晶带材情况不详,在与日本会社重新签订协议前能否再向公司提供非晶带材也不确定。上述问题直接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进而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建议公司原材料供应问题明朗后再挂牌。 三、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运作不规范 案例: XX公司控股股东A先生提供了一批电子设备和办公设备给公司无偿使用,同时其欠公司款项680,850元。2011年4月,A先生以此批固定资产抵偿债务,此批资产经过辽宁正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为680,850元。但A先生并无此批资产的所有权证明。A先生承诺如因此批资产所有权产生纠纷,相关责任由其承担。此批固定资产金额占总资产金额的比重较小约1%,但占固定资产2011年末余额达到比重为94.45%。 分析: A先生用于抵偿债务的固定资产无所有权,因此,抵偿债务的行为存在法律问题,此相关会计处理不能成立。要求股东A先生采取措施,偿还债务,处理相关固定资产,消除上述事项产生的影响。 四、股份发行和转让行为不合法合规 案例:

新三板挂牌公司业务培训-股转系统14.3月

挂牌公司业务培训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2014.3.3一、北京金融工作局领导致辞 二、中国创投委领导致辞 三、股转公司领导政策培训 股转系统2013年1月正式揭牌运营,形成了一个基本的配套规定和制度。以前的中关村挂牌企业平移到股转系统,相关规则和制度逐步完善。2013年底国务院对市场的有关决定出台后,市场的规则基本定位,并公布了发行和转让细则。从今年开始,股转系统培训就要进入常态化。 股转系统现在有三个特点:公众化程度更高的市场;关注度更高的市场;规范性要求更高的市场。 希望大家要认识到市场性质的变化,并相应的调整自己的行为。 (一)市场融资功能; 1、定向发行制度比较灵活,价格没有限制。对锁定期,发行比例没有要求,时间间隔也无硬性要求,募集资金在股东不超200人时不需审查,即使以后审查也不是重点; 2、挂牌企业和投资人不能有对赌,大股东与投资人对赌没有明确限制,但不能影响挂牌企业利益; 3、对员工发股、进行股权激励等措施是鼓励的,但涉及股份支付要遵守会计准则要求。按会计准则要求进行账务处理是会影响利润的,设计方案时要考虑好; 4、充分发挥券商作用。挂牌公司与主办券商要进行及时、充分的沟通; 1

5、交易。目前交易确实不活跃,新系统还没上,应该大部分券商和交易系统没连接,系统上来后会把挂在深交所的数据调回到北京。在以后做市商制度实施后企业要做好心理准备;做市商制度实施后,企业对价格要有理性的预期,根据企业的成长逐步体现出来,不要要求一下定很高。 (二)并购功能 1、关注信息披露,对并购过程会很关注; 2、审批不是重点,规则出来前,如果有大的并购重组,大股东改变等,可以随时与公司部联系,对披露会给窗口指导; 3、最好沟通前停牌,不管有没有交易,希望大家遵守。 (三)企业要注意的问题 1、要重视信息披露。 (1)信息披露是法定要求,披露好也是企业的一张名片,如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优势披露清楚,会有助于引入投资。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不只是审批方面要求,其实对后续融资更重要; (2)监管工作是重点工作,建立对挂牌企业的监管体系,包括证监会、金融办、股转系统、中介机构等。披露特别强调及时性、公平性,对股价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不能随便说。 (3)跨市场的信息沟通机制,如果有与上市公司有关,要做到协同,同时披露。上市公司子公司可以挂牌。 2、一定要让中介机构(券商)发挥更大作用,以后交易,融资主要要依靠券商; 3、财务信息的重要性。 会计师事务所必须要有证券从业资格,要遵守企业会计准则,监管标准与上市公司无重大差别,下一阶段监管会跟上来。

新三板挂牌案例参考

新三板挂牌案例参考 一、公司全部营业收入来自于小额偶发性关联交易是否符合“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一、问题 公司全部营业收入来自于小额偶发性关联交易是否符合“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的规定。 二、事实 (1)公司报告期内的营业收入情况(《公开转让说明书》第21页) 公司仅在2011年度和2012年度有营业收入,2013年1月—8月未产生营业收入。 (2)公司报告期内的营业收入均来源于偶发性的关联交易(《公开转让说明书》第122页)(3)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第2.1条要求:“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对“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具体规定。持续经营能力,是指公司基于报告期内的生产经营状况,在可预见的将来,有能力按照既定目标持续经营下去。公司业务在报告期内应有持续的营运记录,不应仅存在偶发性交易或事项。营运记录包括现金流量、营业收入、交易客户、研发费用支出等。三、分析 公司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将2011年和2012年发生的两笔关联交易(报告期内的所有交易)认定为偶发性的关联交易。但是《指引》规定公司业务在报告期内应有持续的营运记录,不应仅存在偶发性交易或事项。 公司在报告期内仅发生两笔小额偶发性关联交易且在最近一期没有营业收入,是否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商榷。但是该案例对“持续经营能力”的解释提供了借鉴意义。 二、未分配利润为负情况下变更股份公司 一、问题 “请主办券商和律师就公司在未分配利润为负情况下变更股份公司是否合法合规发表意见。” 二、律师答复 依据大华会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3]005695号),2013 年 8 月 31 日,公司的资产合计为 5,959,910.24元;公司负债合计为946,492.98 元(其中 2013 年 8 月 31 日,控股股东吴辉与公司达成协议,将公司应付控股股东吴辉债务豁免了 100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5,013,417.26 元,也就是经审计净资产 5,013,417.26 元。

新三板挂牌公司股权转让问题的案例分析及解决思路 改革方案 问题方案 设计方案 模板 样本 报告

新三板挂牌公司股权转让问题的案例分析及解决思路 公司在成长的过程中,股权转让与增资是公司逐步逐步壮大的必经之路。很多的创业者在公司的发展过程中,对于公司的股权转让及增资操作比较随意,没有专业人士的参与,或者根本没有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完全按照自己认为可行的方式操作。对于想进行资本运作,真正让公司壮大的创业者来说,规范的股权转让与增资,可以给公司在未来免去很多潜在的法律风险与不必要的麻烦。 831129领信股份自设立至挂牌披露期间,共进行了三次股权转让,股份公司历次股权转让的价格均为每股1 元,定价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按照转让方出资时的股权价格为准,上述历次股权转让价款均已实际支付。同时时,根据股份公司提供的相关财务报表,股份公司历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与转让当时的公司净资产差额不大,价格公允。 股份公司自设立至今共进行过一次增资,注册资本由500 万元增加至1000 万元,本次增资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莒县分所出具的鲁舜莒会验字[2011]第A136 号《验资报告》审验,增资款已全部出资到位,并依法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同时,股份公司不存在抽逃出资的情形。 根据股份公司出具的说明及股权转让方的声明,股份公司历次股权转让中,孙建东、赵延军、单玉贵三人的股权转出原因是将从公司离职,李胜玉股权转出的原因是个人购置房屋等急需资金。历次股权转让均为转让双方真实意愿,不存在代持情形,也不存在潜在争议或利益安排。 20xx年12 月20 日,领信科技董事赵延军将其持有的股份公司的全部100 万股股份转让给毕文绚,领信科技监事单玉贵将其持有的股份公司的全部50 万股股份转让给毕文绚,领信科技监事孙建东将其持有的股份公司的全部75 万股股份转让给李鹏。同日,领信科技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进行上述股权转让。但根据公司当时的登记资料,赵延军委公司董事,单玉贵、孙建东为公司监事。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领信科技在进行上述股权转让时,董事赵延军及监事单玉贵、孙建东的股份转让比例超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规定的25%的转让限制,上述股权转让超出法律规定的比例部分应认定为无效,受让方应依法将超过法律规定比例的部分股权返还转让方,转让方应将股权转让款返还受让方。 解决思路与法律风险评析: 相关股权转让的当事人的行为并不符合当时《公司法》的规定,在法律上存在了瑕疵。但股权转让已经过去了多年,不可能进行简单的逆转。实践中应该遵循解铃还需系铃人的思路,让股权转让的当事人双方对股权转让做出合理的说明,并做出不存在股权转让纠纷的承诺,再根据时限上来做具体风险分析与评估。 本例中,领信科技股权转让方孙建东、赵延军、单玉贵分别在2014年6月出具相关声明与承诺:“一、本人转让上述股权的原因为本人将离开公司,不再担任公司相关职务。二、本人转出的领信科技的股权系本人以自有资金取得,不存在代持、信托或其他股权受限情形,不存在任何潜在纠纷;三、本人的股权转让行为系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以欺诈、胁迫等导致股权转让行为无效的情形;四、本人已收到股权受让方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款,与股权受让方、领信科技之间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或其他潜在纠纷。”

新三板上市基本流程及进度方案

新三板上市基本流程及进 度方案 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

新三板挂牌上市流程及进度表 一、新三板上市基本流程 一、挂牌上市基本流程公司从决定进入新三板、到最终成功挂牌,中间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环 节,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决策改制阶段,企业下定决心挂牌新三板,并改制为股份公司;第二阶段为材料制作阶段,各中介机构制作挂牌申请文件; 第三阶段为反馈审核阶段,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与中国证监会的审核阶段; 第四阶段为登记挂牌结算,办理股份登记存管与挂牌手续。 各个阶段要求与工作如下: (一)决策改制阶段 决策改制阶段的主要工作为企业下定改制挂牌的决心,选聘中介机构,中介结构尽职调查,选定改制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根据挂牌上市规则,股份公司需要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1)依法设立,是指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 登记,并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存续两年是指存续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3)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

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整体变更不应改变历史成本计价原则,不应根据资产评 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应以改制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依据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 股本。申报财务报表最近一期截止日不得早于改制基准日。 整体变更后设立的股份公司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形成清晰的业务发展战略目标; (2)突出主营业务,形成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的能力; (3)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 (4)产权关系清晰,不存在法律障碍; (5)建立公司治理的基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理层规范运作;(6)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做到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 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 (7)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会计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法规、规章的要求; (8)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和营 运的效率与效果。 此外,企业申请新三板挂牌,还需要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非上市

C16095新三板挂牌业务讲解100分

一、单项选择题 1. 下列不属于挂牌流程的是()。 A. 尽职调查 B. 备案文件制作 C. 股票发行 D. 股份登记 描述:挂牌流程 您的答案:C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二、多项选择题 2. 挂牌尽职调查在行业方面主要关注()。 A. 主营业务 B. 商业模式 C.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D. 市场竞争情况 描述:挂牌尽职调查关注点 您的答案:C,D,B,A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3.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的挂牌条件主要规定在 ()等相关文件中。 A.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B. 《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 C. 《挂牌审查一般问题内核参考要点(试行)》 D.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业务问答——关于挂牌条件 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一)》 描述:挂牌条件涉及的相关文件 您的答案:D,C,A,B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4. 挂牌尽职调查在公司治理方面主要关注()。 A. 股东出资 B. 公司独立性 C. 同业竞争 D. 关联方交易

描述:挂牌尽职调查关注点 您的答案:D,B,A,C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5.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要为()发展服务。 A. 创新型中小微企业 B. 创业型中小微企业 C. 成长型中小微企业 D. 国有大型企业 描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定位 您的答案:C,A,B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6. 如果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要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则该公司一般需要聘请()作为挂牌的中介机构。 A. 证券公司(主办券商) B. 会计师事务所 C. 律师事务所 D. 资产评估公司 描述:挂牌流程 您的答案:D,C,B,A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三、判断题 7. 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的公司申请其股票公开转让,中国证监 会豁免核准,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审查。 描述:挂牌流程 您的答案:正确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8.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必须是股份有限公 司。 描述:挂牌流程 您的答案:正确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9. 拟挂牌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时股本设置的依据为经审计的

新三板上市条件要求及流程

新三板上市要求及流程 一、新三板概念 一板市场通常是指主板市场(含中小板),二板市场则是指创业板市场。相对于一板市场和二板市场而言,将场外市场称为三板市场。三板市场的发展包括老三板市场(以下简称“老三板”)和新三板市场(以下简称“新三板”)两个阶段。老三板即2001年7月16日成立的“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则是在老三板的基础上产生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代办转让系统”。【即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是指以具有代办股份转让资格的证券公司为核心,为非上市公众公司和非公众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规范股份转让服务的股份转让平台。】目前,新三板不再局限于中关村科技园、天津滨海、武汉东湖以及上海张江等试点地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而是全国性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交易平台,主要针对的是中小型企业。 对于初创期科技含量较高、自主创新能力较强的非上市高科技股份公司而言,挂牌新三板可为其带来以下好处:1.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2.完善公司资本构成。3.引导公司规范运行。4.有利于提高公司股份流动性,为公司带来积极的财富效应。5.有利于提高公司上市可能性。 二、新三板上市条件 主板、创业板和新三板(“新的”新三板)运行机制的比较

三、申请新三板上市的流程: 申请新三板挂牌流程,须与主办券商签订推荐上市流程协议,作为其推荐主办券商向协会进行推荐新三板上市流程。申请新三板上市流程主要包括: 1.拟上市的有限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革,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新三板上市流程申请在新三板挂牌的主体须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故尚处于有限公司阶段的拟挂牌公司首先需要启动股改程序,由有限公司以股改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整体折股变更为股份公司。 2.主办券商对拟上市股份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编制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并承担推荐责任。主办券商推荐非上市公司股份挂牌新三板时,应勤勉尽责地进行尽职调查,认真编制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并承担推荐责任。主办券商进行尽职调查时,应针对每家拟推荐的股份公司设立专门项目小组。项目小组应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协调配合,完成相应的审计和法律调查工作后,根据《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对拟新三板上市公司历史上存在的诸如出资瑕疵、关联交易、同业竞争等重大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C16095新三板挂牌业务讲解

C16095 新三板挂牌业务讲解 一、单项选择题 1.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定向发行每次发行的比例必须不低于总股本的10% B.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定向发行时后一次发行价格必须高于前一次发行价格 C.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定向发行有小额、快速、多次的优点,方便挂牌企业按需融资 D.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每年只能定向发行两次 描述:定向发行的特点 您的答案:C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二、多项选择题 2. 挂牌尽职调查在行业方面主要关注()。 A. 主营业务 B. 商业模式 C.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D. 市场竞争情况 描述:挂牌尽职调查关注点 您的答案:A,B,C,D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3.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规定的挂牌条件包括()。 A. 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B. 主营业务突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C. 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D. 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描述:具体挂牌条件 您的答案:C,A,B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0.0 4.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的挂牌条件主要规定在()等相关文件中。 A.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B. 《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

C. 《挂牌审查一般问题内核参考要点(试行)》 D.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业务问答——关于挂牌条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一)》 描述:挂牌条件涉及的相关文件 您的答案:C,A,D,B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5. 未上市或未挂牌公司股权激励的效果往往不如已上市或已挂牌公司的主要原因有()。 A. 未上市或未挂牌公司财务可能不太规范 B. 未上市或未挂牌公司股权的流动性较差 C. 未上市或未挂牌公司的内控可能不太规范 D. 未上市或未挂牌公司的股权价值较难衡量 描述:挂牌的功能 您的答案:A,D,B,C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6.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要为()发展服务。 A. 创新型中小微企业 B. 创业型中小微企业 C. 成长型中小微企业 D. 国有大型企业 描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定位 您的答案:B,A,C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三、判断题 7.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不具有融资功能。 描述:挂牌的功能 您的答案:错误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8.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可以发行优先股。 描述:挂牌的功能 您的答案:正确

新三板挂牌条件流程价值审计借壳史上最全版

挂牌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不受股东所有制性质的限制,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要求的其他条件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一)依法设立,是指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公司设立的主体、程序合法、合规。 (1)国有企业需提供相应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务院、地方政府授权的其他部门、机构关于国有股权设置的批复文件。 (2)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设立批复文件。

(3)《公司法》修改(2006年1月1日)前设立的股份公司,须取得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2?公司股东的出资合法、合规,出资方式及比例应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 (1)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 明确权属,财产权转移手续办理完毕。 (2)以国有资产出资的,应遵守有关国有资产评估的规定。 (3)公司注册资本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情形。 (二)存续两年是指存续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新三板公司挂牌,需要两个会计年度,那么这两个会计年度如何计算,有哪些错误认识和理解呢? 1、误读:新三板挂牌条件中明确要求拟挂牌企业存续时间应当满2年。对此,有人理 解为满24个月即可,如2012年9月1日成立的企业,2014年9月1日就可以申请在新三板挂牌;也有人理解为必须要有2个完整会计年度加1期的经营记录方可申请在新三板挂牌。 2、解析:企业须有2个完整会计年度(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的运营记录方可 申请有新三板挂牌,也就是说如果2014年9月1日操作挂牌,企业成立时间不得晚于2012 年1月1日。此外,如果公司成立于2013年1月1日,并且于2015年2月份完成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则可以直接申报新三板挂牌,无须等到2015年一季报出来后再申报,即 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不强制要求为季度、半年度或年度报表。 注意事项:财务报表的有效期是6个月,股转系统要求申报企业至少给其留出2个月 审核时间,因此企业申报时距其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有效期截止日不能少于2个月,否则股

新三板并购重组借壳与案例分析报告

新三板并购重组、借壳及案例分析 第一章、“新三板”并购、重组法规 第二章、IPO “借壳”及并购重组相关法规及操作 第三章、新三板公司挂牌案例一一亏损并融资案例(430598_众合医药)第四章、IPO、创业板、新三板对比 第一章、“新三板”公司相关并购、重组法规 1、适用法律法规 2013年1月1日实施) 涉及并购及重组相关法条如下: 第十五条公众公司实施并购重组行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聘请证券公司和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出具专业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并购重组损害公众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进行公众公司收购,收购人或者其实际控制人应当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机制和良好的诚信记录。收购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从被收购公司获得财务资助,不得利用收购活动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公众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在收购完成后12个 月内不得转让。 第十七条公众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重组的相关资产应当权属清晰、定价公允,重组后的公众公司治理机制健全,不得损害公众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六条公众公司实施并购重组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法严格履行公告义务,并及时准确地向公众公司通报有关信息,配合公众公司及时、准 确、完整地进行披露。 参与并购重组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在并购重组的信息依法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禁止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2、新三板挂牌后并购重组的公司案例 (1)430133 赛孚制药收购公告2014年2月21日 赛孚制药一一收购河北凤晟纺织品有限公司100%股权,用于生物制药的扩产 (2)430214 建中医疗器械包装有限公司2013年11月29日 整体收购天津康德莱医疗产品有限公司 收购目的扩大市场占有率,实现公司转型发展,推进公司自主品牌Mpack 销售。 第二章、IPO “借壳”及并购重组相关法规及操作 “借壳”简单定义:控制权变更的情况下,置入资产超过上市公司前一年资产规模(100% )的换股并购。 适用法律法规

新三板:定向增发法律实务解析

新三板:定向增发法律实务解析 新三板定向增发,又称新三板定向发行,是指申请挂牌公司、挂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其作为新三板股权融资的主要功能,对解决新三板挂牌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资金瓶颈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一、定向发行制度 (一)挂牌的同时可以进行定向发行 《业务规则(实行)》4.3.5:“申请挂牌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同时定向发行的,应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该条明确了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的同时可以进行定向融资。 允许挂牌企业在挂牌时进行定向股权融资,凸显了新三板的融资功能,缩小了与主板、创业板融资功能的差距;同时,由于增加了挂牌时的股份供给,可以解决未来做市商库存股份来源问题。另,挂牌的同时可以进行定向发行,并不是一个强制要求,拟挂牌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对资金的需求来决定是否进行股权融资,避免了股份大比例稀释的情况出现。 与企业仅挂牌不同时定向发行相比,同时增发的企业需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以下内容: 1、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基本情况中披露“拟发行股数、发行对象或范围、发行价格或区间、预计募集资金金额,同时,按照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有定向发行信息披露要求,在公开转让说明书‘公司财务’后增加‘定向发行’章节,披露相关信息”。 2、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增加一节“定向发行”,主办券商应如实披露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价格、对象以及发行前后企业相关情况的对比。 (二)储价发行

储价发行是指一次核准,多次发行的再融资制度。该制度主要适用于,定向增资需要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情形,可以减少行政审批次数,提高融资效率,赋予挂牌公司更大的自主发行融资权利。 《监管办法》第41条规定:“公司申请定向发行股票,可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之日起,公司应当在3个月内首期发行,剩余数量应当在12个月内发行完毕。超过核准文件限定的有效期未发行的,需重新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发行,首期发行数量应当不少于总发行数量的50%,剩余各期发行的数量由公司自行确定,每期发行后5个工作日内将发行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储价发行制度可在一次核准的情况下为挂牌公司一年内的融资留出空间。如:挂牌公司在与投资者商定好500万元的增资额度时,可申请1000万元的发行额度,先完成500万的发行,后续500万的额度可与投资者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再行商议发行或者不发行,并可重新商议增发价格。该制度除了能为挂牌公司节约大量的时间和成本外,还可以避免挂牌公司一次融资额度过大,造成股权过度稀释或资金使用效率底下。 (三)小额融资豁免 《监管办法》第42条规定:“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不超过200人的,或者公众公司在12个月内发行股票累计融资额低于公司净资产的20%的,豁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但发行对象应当符合本办法第36条的规定,并在每次发行后5个工作日内将发行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由此可见,挂牌公司必须在上述两个条件均突破时,才需要向证监会申请核准。 在豁免申请核准的情形下,挂牌公司先发行再进行备案。一般流程为:参与认购的投资者缴款、验资后两个工作日内,挂牌公司向系统公司报送申请备案材料;系统公司进行形式审查,并出具《股份登记函》;挂牌公司《股份登记函》(涉及非现金资产认购发行股票的情形,挂牌公司还应当提供资产转移手续完成的相关证明文件)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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