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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用架空乘人装置安全标志管理工作方案

煤矿井下用架空乘人装置安全标志管理工作方案
煤矿井下用架空乘人装置安全标志管理工作方案

煤矿井下用架空乘人装置安全标志管理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提高煤矿井下用架空乘人装置(以下简称架空乘人装置)的安全保障程度,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安标国家中心于2011年1月7日组织业内有关专家、国家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中心、乘人装置的生产企业(参会人员见附件1),对目前产品执行的有关标准及产品实际应用情况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制订了《煤矿井下用架空乘人装置补充安全要求》(以下简称《补充安全要求》)(见附件2)。为切实做好乘人装置的安全标志管理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首次申办架空乘人装置安全标志

首次申办安全标志的产品,除应符合MT/T873-2000《煤矿固定抱索器架空乘人装置技术条件》、AQ1038-2007《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安全检验规范》外,还应符合《补充安全要求》的相关规定。

1.安标申请

申请人申请架空乘人装置产品安全标志时,应提交以下技术文件:

(1)产品标准。应结合MT/T873-2000、AQ1038-2007和《补充安全要求》,制订产品技术条件。

(2)产品总图及电气原理图(含包括温度、液位等保护功能的相关电路)。产品总图应清晰反映产品的结构、安全点,产品名称、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技术要求等应与产品技术条件一致;电气原理图应能反映产品控制及保护电路。

(3)驱动装置部件图。能全面反应工作制动器和安全制动器的结构特点。

(4)产品使用说明书。明确产品执行标准、产品用途和使用环境条件、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性能、使用和维护须知以及必要的安全警示语句。

(5)产品主要零(元)部件及重要原材料。申请人应根据产品实际组成,提交申办产品受控主要零(元)部件及

重要原材料明细。

(6)其他支持性文件。包括设计计算书等。

2.技术审查和产品检验

依据现行技术审查准则、检验规范,结合《补充安全要求》实施技术审查和检测检验。

3.现场评审

依据《煤矿固定(活动、大坡度可摘挂)抱索器(转弯)架空乘人装置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准则》,并结合《补充安全要求》,实施现场评审。

4.终审发证

执行现有规定。

二、申办过程中的架空乘人装置

对正在申办过程中的架空乘人装置产品,不满足《补充安全要求》的,实施整改满足要求后,再进行后续工作。

1.对正在进行技术审查及产品检验的架空乘人装置产品,申请人应按本方案中首次申办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2.对已完成技术审查及产品检验的架空乘人装置产品,

暂缓现场评审。申请人按本方案中首次申办的要求对技术文件及产品进行整改,满足要求后,向安标国家中心提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明确整改产品的型号规格及整改内容。安标国家中心接到书面申请后,组织实施差异性技术审查及产品检验;合格后对技术文件重新备案;恢复安排现场评审工作。

3. 对已完成技术审查、产品检验及现场评审工作的架空乘人装置,暂缓证书发放。申请人按本方案中首次申办的要求对技术文件及产品进行整改满足要求后,向安标国家中心提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明确整改产品的型号规格及整改内容。安标国家中心接到书面申请后,组织实施差异性技术审查及产品检验,合格后对技术文件重新备案,核发安全标志。相关评审工作通过监督检查实施。

三、已取得安全标志的架空乘人装置产品

暂停架空乘人装置产品安全标志。生产单位应在三个月内按本方案中首次申办的要求完成对技术文件和产品的整改工作并向安标国家中心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完成整改并

提出申请的,注销产品安全标志。

对整改产品的安全标志审核、换证工作,执行以下要求:1.在原产品规格型号后增加设计序号。

2.生产单位向安标国家中心提出变更申请,变更说明中应对整改情况及整改前后产品的差异性予以详细描述。

3.安标国家中心组织实施差异性技术审查及产品检验,合格后对技术文件重新备案,换发安全标志。

对整改的同时申请延续安全标志的产品,按上述要求进行整改,执行延变程序。

四、其他

1.鉴于在用架空乘人装置产品存在安全保障程度不足的问题,建议生产单位积极协助煤矿用户对在用产品进行安全升级改造,升级后的产品应满足MT/T873、AQ1038及《补充安全要求》的相关要求。安标国家中心将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相关情况,促进煤矿在用架空乘人装置安全保障程度的提高。

2.目前相关标准存在一定缺陷,建议进一步加强煤矿

架空乘人装置的标准化建设。安标国家中心将积极向相关标准化管理部门、技术委员会提出相关意见建议,以适应煤矿安全生产的客观要求。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日

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

成中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 1 总则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安全警示标志管理的内容、管理职责、要求等内容。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现场安全警示的制作、安装等管理要求。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成中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QB/CZJT/AQZD 08-2014(B)同时作废作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GB 13495 消防安全标志 GB 15052 起重机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符号总则 GB 15630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 20178 土方机械安全标志和危险图示通则 GB 2893 安全色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 15566(所有部分)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 3 术语、定义 3.1 安全色——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蓝、黄、绿四种颜色。 3.2 安全标志——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标志,由圆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形状(边框)成文字构成,包括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四大类,同时也将消防安全标志、危险图形符号等包括在内。 3.3 禁止标志——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

3.4 警告标志——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 3.5 指令标志——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 3.6 提示标志——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标志。 3.7 安全标志管理——包括安全标志的采购、验收、使用、检查与维修、更换等全过程的管理。 4 职责 4.1工程部:根据国家相关安全标志管理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要求,适时转化为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负责提出公司安全警示标志管理的总体要求,监督与指导集团公司各单位安全标志的管理工作。 4.2 安全警示标志经营部: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安全标志管理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本制度的要求,采购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 4.3 安全警示标志行政中心: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安全标志管理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本制度的要求,制作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 4.4 安全标志使用项目部: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安全标志管理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本制度的要求,负责本单位所辖区域安全警示标志的悬挂、张贴、检修、维护、更换工作。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管理原则 5.1.1 统一规范原则 安全标志的尺寸统一,粘贴、悬挂位置规范,以满足视觉醒目、整齐美观的要求。 5.1.2 按需设置原则 安全标志的设置应满足现场所涉及的危险地点或设备(部件)附近的醒目处的安全需求为原则。

煤矿架空乘人装置

煤矿架空乘人装置 一、煤矿架空乘人装置基本概况介绍 煤矿架空乘人装置(俗称猴车)是一种新型的矿井斜巷或平巷人员运输设备,主要由驱动部分、乘人部分、托绳部分、尾轮部分、张紧部分及电控系统组成(下图) 二、煤矿架空乘人装置的输送原理和作用 将钢丝绳安装在驱动轮、托绳轮、压绳轮、迂回轮上并经张紧装置拉紧后,由驱动装置输出动力带动驱动轮和钢丝绳运行,从而实现输送矿工的原理。用架空乘人装置来输送矿工,其目的是缩短矿工上下井的路途时间,减轻矿工上下井的体能消耗。 三、煤矿架空乘人装置的特点 1、架空乘人装置设备投资小,其投资只占斜井人车投资的50%左右,且占地面积又少,运行成本低,维护工作量小; 2、架空乘人装置人员输送量大,效率高,运量可达到200—1000人/小时,索道无极循环运行,人员不需要等候,随到随行; 3、架空乘人装置安全性能好,牵引钢丝绳运行速度低(0.8~3.0m/s),乘人吊椅离地不高(0.2m),运行平稳可靠,人员上、下吊椅方便自如,设备本身配有完善的安全保护装置; 4、架空乘人装置适用范围广,长度范围在100米-4000米,最大倾角40°,还可以满足巷道多变坡点。 5、架空乘人装置布置方式灵活、独特。除布置在专用巷道外,还可以与皮带输送机共用巷道,也可以与单钩提升绞车共用巷道。也可布置在小断面巷道还可以通过单向往复运行实现小运量的人员输送。 煤矿架空乘人装置的主要装置 单轮驱动装置: 既能架空又能落地安装,结构简单,运行平 稳,噪音低。适用各种抱索器运行。其中G 型抱索器可以绕驱动轮和尾轮运行。

双轮驱动装置: 一般采取落地安装,输送功率大,拖动能力强,运送距离长,适用于H型、K型抱索器运行。但不能绕驱动轮和尾轮运行。 静态上、下车装置: 使用该装置,在猴车不停车的状态下,能使人在静止状态中上下车,确保矿工在上下车时人身安全,猴车在1.2m/s至3.0m/s的高速状态下运行更适用。 变坡点掉绳保护装置: 使用多托绳轮组(双托轮或四托轮),受力均匀,自动调节定位,适用于不同的变坡情况。上变坡点设有掉绳保护装置(即捕绳器),一旦钢丝绳掉道发生,捕绳器捕绳后猴车自动停车,确保矿工人身安全。 托压轮装置: 适当安装托压轮能使钢丝绳不易掉道。轮衬具有耐压、耐油、耐磨、阻燃、防静电等性能。 尾轮装置: 一般采取架空安装,结构简单、运行平稳。

最新安全标志大全

安全标志 GB 2894—1996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6—03—14批准1996—10—01实施 前言 GB 2894《安全标志》经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实施以来,对提醒人们注意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发生起了积极的作用,但国际、国内情况的不断变化,对现行的国家标准《安全标志》需要再行修订。 本标准采用了ISO 3864:1984《安全颜色和安全标志》中的全部安全标志,此外还吸收了国外同类标准,结合我国国情,将原安全标志撤消20个。 为了与GB 10001—94《公共信息标志用图形符号》和GB 13495—92《消防安全标志》协调一致,“紧急出口”图形标志改为与《公共信息标志用图形符号》相同;“火情警报按钮”、“火警电话”、“灭火器”、“消防水带”、“地上消火栓”、“地下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以及“禁止燃放鞭炮”标志在《消防安全标志》中已经规定,本标准不再列入。 从1996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同时代替GB 2894—88。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树贤、刘诚朴、闪淳昌、梁小珍、马春华、夏川寿。 本标准于1982年首次发布、1988年第一次修订。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传递安全信息的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工矿企业、建筑工地、厂内运输和其他有必要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场所。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2893—82 安全色 GBl0001—94 公共信息标志用图形符号 GBl3495—92 消防安全标志 GB/T 15565—1995 图形符号术语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GB/T 15565中的术语,还采用下列定义。 安全标志safety signs 安全标志是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标志,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形状(边框)或文字构成。

标牌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制度是对涉及煤矿安全生产及职工安全健康的产品所采取的强制性安全管理制度。 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的基本特点 煤矿矿用产品执行安全标志管理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安全技术装备保障工作。通过安全标志认证的产品将颁发安全标志证书,授权使用安全标志标识。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是确认矿用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煤矿安全生产要求,准许生产经营单位出售和使用单位使用的凭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的产品要取得安全标志,需经过以下4个方面的工作: (1)资质审查。鉴于煤矿生产对其所用产品的特殊要求,煤矿矿用产品 必须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生产单位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有足够的注册资金和足够的技术力量。 (2)技术审查。技术审查包括技术标准、图纸和说明书的审查。生产单位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煤矿安全生产的需要,名称和说明书用规范,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3)现场评审。现场评审从软件和硬件两个方面审查企业是否具有必要的生产设施设备、产品检测检验手段和完善可靠的质量保证体系,能否持久稳定地保证产品质量。 (4)产品抽检。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产品抽样,由取得相应资质的煤矿矿用产品检测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进行产品检测检验工

作,并出具检验报告。 通过上述审查、评审和检验合格的产品,发放安全标志证书,准许在产品上按有关规定使用“MA”安全标识。安全标志证书有效期依产品种类不同而有区别,一般为2~4年。安全标志证书有效期截止前必须提交延证或换证申请,安全标志证书超过有效期的产品不得销售,使用单位也不得购买和使用。 生产单位必须按照经技术审查和现场评审合格的技术文件、生产条件组织生产,如果生产条件或技术条件发生改变,必须报安全标志管理机构,经审查或重新审批,取得新的安全标志证书,方可生产和销售。 二、执行安全标识管理的煤矿矿用产品 (1)电气设备,包括高低压电器、防爆电机、综合保护装置和其他防爆电器。 (2)照明设备,包括安全帽灯、防警矿灯、防爆电具、矿灯短路保护装置等。 (3)爆破材料、发爆器,包括煤矿许用炸药、煤矿许用雷管、煤矿许用导爆索、发爆器等。 (4)通讯、信号装置,包括通信、信号装置。 (5)钻孔机具及附件,包括电动、液动、非金属与轻合金气动的钻、凿、锚机具。 (6)提升、运输设备,包括带式(刮板)输送机、提运设备。(7)动力机车,包括防爆蓄电池电机车、架线机车、防爆柴油机动力设备等。

煤矿架空乘人装置管理制度汇编(全)

东斜井架空乘人装置 操作规程、管理制度与记录汇编审批表 审批: 机电科:年月日 运输一区:年月日 安监科:年月日 机电办:年月日 调度室:年月日 机电副总:年月日 机电矿长:年月日 安全矿长:年月日 总工程师:年月日 郭二庄煤矿

2014年1月5日审批内容 规程1项 1.架空乘人装置操作规程‥‥‥‥‥‥‥‥‥‥‥‥‥‥‥‥‥‥‥‥1 制度10项: 1.架空乘人装置司机岗位责任制‥‥‥‥‥‥‥‥‥‥‥‥‥‥‥‥‥5 2.架空乘人装置乘坐人员管理制度‥‥‥‥‥‥‥‥‥‥‥‥‥‥‥‥7 3.架空乘人装置设备定期检修制度‥‥‥‥‥‥‥‥‥‥‥‥‥‥‥‥9 4.架空乘人装置司机交接班制度‥‥‥‥‥‥‥‥‥‥‥‥‥‥‥‥‥12 5.架空乘人装置巡回检查制度‥‥‥‥‥‥‥‥‥‥‥‥‥‥‥‥‥‥13 6.架空乘人装置设备包机制度‥‥‥‥‥‥‥‥‥‥‥‥‥‥‥‥‥‥14 7.架空乘人装置安全保护试验制度‥‥‥‥‥‥‥‥‥‥‥‥‥‥‥‥15 8.架空乘人装置钢丝绳检查制度‥‥‥‥‥‥‥‥‥‥‥‥‥‥‥‥‥16 9.机电干部上岗制度‥‥‥‥‥‥‥‥‥‥‥‥‥‥‥‥‥‥‥‥‥‥17 10.煤矿机电机房峒室要害场所管理制度‥‥‥‥‥‥‥‥‥‥‥‥‥‥18 记录5项 1.架空乘人装置安全保护保护装置试验记录‥‥‥‥‥‥‥‥‥‥‥‥19 2.架空乘人装置设备运行记录‥‥‥‥‥‥‥‥‥‥‥‥‥‥‥‥‥‥20 3.架空乘人装置司机交接班记录‥‥‥‥‥‥‥‥‥‥‥‥‥‥‥‥‥21 4.架空乘人装置钢丝绳检查记录‥‥‥‥‥‥‥‥‥‥‥‥‥‥‥‥‥22 5.架空乘人装置定期检查记录‥‥‥‥‥‥‥‥‥‥‥‥‥‥‥‥‥‥23 完好标准1项

生产现场安全标志牌一览表

生产现场悬挂(张贴)安全标志牌一览表 序号安全标志牌挂设位置 1 《禁止吸烟》牌挂设在木工制作场所 2 《禁止烟火》牌挂设在木料堆放场所 3 《禁止用水灭火》牌挂设在配电室内 4 《禁止通行》牌挂设在井架吊篮下 5 《禁带火种》牌挂设在油漆、柴油仓库

6 《禁止跨越》牌挂设在设备旁 7 《禁止攀爬》牌挂设在架子上 8 《禁止外人入内》牌挂设在车间大门入口处 9 《禁放易燃物》牌挂设在电焊、气割焊场所 10 《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牌有人维修时挂在开关箱上 11 《注意安全》牌挂设在外脚手架上和高处作业处

12 《禁止锁闭》牌挂设在安全出口门处 13《当心火灾》牌挂在木料堆放场所和电气焊场所 14 《当心触电》牌挂在机械作业棚和配电室、变压器等处 15《当心机械伤人》牌挂在机械作业场所 16 《当心伤手》牌挂设在机械场所

17 《当心吊物》牌挂设在提升机作业区域内 18《当心扎脚》牌挂设在机械作业区域内 19 《当心落物》牌挂设在地面外架周边区域内 20 《当心坠落》牌挂设在高处作业的临边 21 《安全通道》牌挂设在外架斜道上和主要通道口 22 《必须戴安全帽》牌挂设在车间的大、小门口

23 《必须系安全带》牌挂在高空作业又没有可靠防护处 24 《当心塌方》牌开挖土方时挂设在基坑临边 25 《必须戴防护手套》牌挂设在搅拌场所 26 《必须穿防护鞋》牌挂设在搅拌场所 27《当心滑跌》牌挂设在雨天易滑处

28 《当心烫伤》牌挂设在开水炉处 29 《限速标识》牌大门口或院内醒目位置 30 《限高限宽》牌挂设在库房上部和左(右)侧位置 31 《当心落水》牌挂设在院内水池处 32 《当心天然气爆炸》挂设在燃气房或食堂操作间

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示范文本

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 理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凡购进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煤矿矿用产品(设备及 配件、材料等)必须要有真实、有效的煤安标志。未取得 安全标志不得采购或拒接接受,原则是谁购入谁负责。 凡是自购或通过煤电公司调入我矿的设备、配件和材 料,凡是纳入安全标志管理范围的,必须由公司供应公司 出具由生产厂家提供其产品真实、有效的煤安标志,不能 提供时矿有关部门必须坚决退回不用。 机电、通灭、安检、生产、综合管理等部门在自购或 通过公司申请采购属煤安标志管理范围的设备、配件或是 材料时,必须要求所购产品具有煤安标志,对不具有煤安 标志的产品不得采购和接受。 二.凡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煤矿矿用产品,未取得安全

标志,不得进入煤矿井下。 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煤矿矿用产品在入井前除检查其完好、防爆性外,还必须检查其煤安标志,如无煤安标志不得入井使用。检修单位的技术员负责本队经手的设备或材料的煤安标志检查管理,检修车间的负责人或工长负责本车间经手发放的设备或配件的煤安标志的检查,并做好记录。 三.矿应有煤安标志管理制度和相应的管理机构,并建有相应的管理台帐。 机电运输部管理员管理设备的煤安标志,负责建立台帐和检验所到设备的煤安标志。各队由本队的技术队长或机电队长负责本队的煤安标志管理。 设备到矿时机电运输部设备管理人员或收货人员负责检验其煤安标志,库管员负责登记并建立设备入库卡,记录清楚到货时间、型号、生产厂家、设备编号、生产日

架空乘人装置设计说明

RJY37-36°/500 煤矿架空乘人装置 设计方案

贵阳高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 设计方案 一、设计方案及说明 1、巷道原始资料 1.1斜长约500 米 1.2平均坡度36 度(a=sin-1头尾高差/巷道全长) 1.3最大坡度36 度 1.4上平巷长10 米 1.5下平巷长20 米 1.6断面(头、尾、中间巷) 1.7巷道支护情况(主、副、出风井实测图等) 1.8用户其他要求 2、设计方案 2.1主要参数的选择,计算的结果: 2.1.1运行速度0.8 m/s 2.1.2单边(上或下)运人效率:180 人/小时 2.1.3单边最大同时乘人数:27 人 2.1.4钢丝绳最大受力36 KN(一般为S1) 2.1.5驱动力16 KN(S1~S2) 2.1.6选用钢丝绳型号6*19φ20 ——右交,无油,麻芯。 2.1.7钢丝绳安全系数:6.9 2.1.8驱动轮衬垫比压:T1+T2/D·d=278N/cm2

2.1.9计算驱动功率:22 KW 2.1.10所选电机型号:YB2-225M-630KW 2.1.11驱动轮直径φ 1.0 米 2.1.12变速器型号:B3HV07-63 2.2我国《煤矿安全规程》(2010年版)中对架空乘人装置有关规定如下:第368条第(二)款要求:“蹬座中心至巷道一侧的距离不得小于0.7米,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2米/秒,乘座间距不得小于5米”。第416条第(三)款:“井下架空乘人装置的主导轮和尾导轮、围包角大于90o C的天轮”,其直径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0倍。第400条规定:“架空乘人装置钢丝绳悬挂时的安全系数的最低值为6”。 2.3设计说明 2.3.1电机功率 计算驱动功率为22 KW,考虑增加运量、速度、变坡多等因素选定电机功率为30 KW。 2.3.2由计算可知选用钢丝绳6*19—20 1670右同钢丝绳,其安全系数为 6.9 。为加大驱动摩擦系数,要求绳不涂油,钢丝涂增摩剂。 2.3.3根据主动轮与钢丝绳直径,本方案选用驱动轮直径为 1.0 米。 2.3.4横梁的安装方式 一、下图为贯通梁。安装中有一端掏洞为梁插入壁深的2倍,但该方式牢固可靠,外形整齐,条件允许者为首选方式。

2020年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办法(标记版)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 说明:红色字体为新增加内容,绿色字体为删减的内容 1.总则 煤矿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通过树立安全生产理念和目标,实施安全承诺,建立健全组织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质量控制,通过持续改进,不断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将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软件与硬件相统一、动态与静态相统一、过程与结果相统一,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实现安全发展。 一、基本条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有效。 (二)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完备,有负责安全、采煤、掘进、通风、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调度和应急管理、安全培训、职业病防治等工作的管理部门,配备管理人员。 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以下简称突出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冲击地压矿井按规定设有相应的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 (三)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由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取得考核合格证明。 (四)煤矿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不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二、等级设定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为最高级。 二、基本原则(原三、工作要求改编) (一)发挥领导作用 领导作用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关键。煤矿矿长应发挥领导表率作用,强化安全风险意识,实施并兑现安全承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供必要的组织、制度、人员、技术、资金等保障,营造全员参与标准化建设的氛围和环境,保障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二)突出理念引领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用先进的安全生产理念、明确的安全生产目标,指导煤矿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三)强化风险意识 深化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增强煤矿矿长、总工程师等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风险意识,实现源头管控,不断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 (四)注重过程控制 过程控制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建立并落实管理制度,强化内部考核,实施安全生产各环节的过程控制,定期开展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检查结果的总结分析。 (五)促进科技进步 健全技术管理体系,开展技术创新;不断引进先进实用技术、装备、工艺,优化生产系统;完善安全监控系统,努力提升煤矿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持续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六)推动持续改进

煤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M-ZD-77244 煤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煤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3.1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井工一矿消防安全管理,防止火灾危害,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及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61号令)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法规,结合井工一矿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井工一矿各单位(包括驻矿施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各单位要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1.3.2 消防安全工作组织机构

煤矿架空乘人装置设计

贵州XXXX有限公司兴仁县 XXX煤矿 一采区运输下山架空乘人装置专项设计 XXXX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六月

贵州XXX有限公司 XXXX煤矿 一采区运输下山架空乘人装置专项设计 总经理: 总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 贵州贵煤矿山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六月

目录 第一章矿井概况 (1) 第二章编制依据 (2) 第三章架空乘人装置 (3)

第一章矿井概况 祥隆煤矿(兼并重组)生产规模为30万 t/a,服务年限为15年。采用斜井开拓,矿井划分一个水平(+1470m)三个采区,F4断层以北+1200m标高以上为一采区,F4断层以南与F6断层以北+1335m标高以上为二采区,F7断层东+1175m标高以上为三采区采区。改造利用主斜井担负矿井煤炭的运输、人员的进出、同时担负进风、管线铺设任务。新建利用副斜井担负矿井主要担负矿井材料、设备辅助运输、进风及排矸任务。新建回风斜井担负矿井一采区的回风任务。 设计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法,布置一个走向长壁式综采工作面,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矿井投产时,共配备1个高档普采工作面,3个掘进工作面,采掘比为1:3;井下煤炭运输采用胶带输送机,辅助运输为提升绞车,人员运输采用架空乘人装置,矿井采用并列式通风方式,通风方法机械抽出式,井下机械排水。 一、人员运输线路 地面→主斜井(步行)→一采区运输下山(架空乘人装置)→各工作面。 二、一采区运输下山概况 一采区运输下山平均倾角20°,斜长1060m,井筒净断面13.4m2,基岩段采用锚喷支护。井筒内铺设胶带输送机及架空乘人装置,敷设部分动力电缆和通讯信号电缆等部分管线,担负矿井煤炭、人员的运输任务,设置行人台阶和扶手,同时兼进风及矿井的安全出口。

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

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 1、目的与范围 为规范公司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加强标志的采购、使用、维护和管理,充分发挥安全警示标志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避免事故的发生,依据《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和《安全色》(GB2893-2008)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秦皇岛凯盛环保有限公司范围内的生产、生活、办公场所的安全标志的管理。 2、职责: 2.1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公司各科室应根据实际需要,向安保科提交使用计划,由安保科负责审批,并报经主管经理批准后统一购置。采购的安全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安全标志》(GB2894—2008)的要求。 2.2公司各科室应结合生产、生活、办公场所具体情况悬挂标志。并填写《安全标志设置清单》。做好安全警示标志使用、维护和管理,并列入日常检查内容;如发现有变形、破损、褪色等不符合要求的标志应及时上报安保科修整或更换。 2.3、安保科负责对安全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2.4安全标志牌未经安保科及主管经理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或拆除。 3、安全警示标志的分类 3.1在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为的场所必须设置禁止标志。其含义

是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禁止标志的基本形式是带斜杠的园边框,白底红字。 3.2在提示注意可能发生危险的场所必须设置警告标志。其含义是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标志。其基本形状为正三角形边框,黄底黑字。 3.3在必须遵守的场所必须设置指令标志。其含义是强制人们必须作出某种动作或采取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其基本形状为圆形边框。兰底白字。 3.4在示意目标方向的场所必须设置提示标志。其含义是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表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的图形标志。基本形状为正方形边框,绿底白字。 4、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原则 4.1 安全警示标志应按照能够起到提示、提醒的目的,安全警示标识应设置在醒目的地方和它所指示的目标物附近(如易燃、易爆、有毒、高压等危险场所),使进入现场人员易于识别,引起警惕,预防事故的发生。 4.2 在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同时,根据公共场所和生产环境的不同,设置相应的公共信息标志,如紧急出口、注意安全等。 4.3 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要与环境相谐调,应设置在醒目的地方,并保证标志有足够的亮度和照明;有灯光的,其照明不应是有色光。4.4 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应避免滥设和不规范使用,在同一地域内,要避免设置内容相互矛盾和内容相近的标志。用适量的标志达到提醒

《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安全检验规范》AQ1038-2007

《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安全检验规范》 AQ1038-2007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用架空乘为装置(以下简称“乘为装置”)的产品分类、检验要求、检验内容、检验方认、检验规则。 本本准适用于煤矿井下和露天煤矿中使用的乘为装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略) 3 术语和定义 3.1驱动轮直径 驱动轮缠绳表面的径向尺寸称为驱动轮直径。 3.2 钢丝绳最大静张力 与摩擦轮相切处的钢丝绳所允许承受的最大静载荷。3.3 钢丝绳最大静张力差 钢丝绳的上升侧与下放侧静载荷的最大差值。 3.4 制动力矩 由闸块与制动盘或制动轮产生的摩擦阻力矩。 3.5 固定抱索器(最大适应倾角≤35°) 与牵引钢丝绳紧固连接的抱索器。吊椅随牵引钢丝绳绕驱动轮和尾轮运动,乘员无法取下吊椅和抱索器。 3.6活动抱索器(最大适应倾角≤18°) 直接搭载在钢丝上的抱索器。抱索器滑行进出钢丝绳,

吊椅和抱索器不绕过驱动轮和尾轮。 3.7可摘挂抱索器(最大适应倾角≤35°) 抱索器与钢丝绳间夹紧力产生的摩擦力带动吊椅和乘员随钢丝绳运动,吊椅和抱器不绕过驱动轮和层轮,乘员须自行摘、挂的抱索器。 4产品分类 4. 1型式 4. 1. 1结构型式 乘人装置的结构型式为摩擦轮式,由电动机、减速箱或液压系统、驱动装置(包括驱动轮和机座等)、制动器、绳轮组(包括托绳轮、压绳轮、收绳轮和导向轮等)、乘人组(包括抱索器、吊椅等)、尾轮装置(包括尾轮、机座、张紧装置和导绳轮等)、牵引钢丝绳、安全保护装置、声光信号装置和电气控制系统等组成。 4.1.2乘人装置按运行方式分为: a)双侧运行; b)单侧运行。 4.1.3乘人装置按抱索器结构分为: a)固定抱索器; b)活动抱索器; c)可摘挂抱索器。 4.1.4乘人装置按制动方式分为:

安全警示标志的管理制度

安全警示标志的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安全标志的设置,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警示标志的含义与概念 1、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2、安全色是指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色、蓝色、黄色和绿色。 (1)红色:表示禁止、停止,危险等意思; (2)蓝色:表示指令,要求人们必须遵守的规定; (3)黄色:表示提醒人们的注意,凡是警告人们注意的器件、设备及环境应以黄色表示; (4)绿色:表示给人们提供允许、安全的信息。 3、对比色是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衬色,包括黑、白两种颜色。 4、安全标志的分类: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 (1)禁止标志的基本形式是带斜杠的圆边框; (2)警告标志的基本形式是正三角形边框; (3)指令标志的基本形式是圆形边框;

(4)提示标志的基本形式是正方形边框。 二、设置场所 1、企业应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符合GB2894规定的安全标志。 2、企业应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在厂内道路设置限速、限高、禁行等标志。 4、企业应在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安全标志,在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灯。 5、企业应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按照GBZ158设置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同时设置告知牌,告知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 6、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孔洞口、基坑边沿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7、在高压线路,高压电线杆,高压设备,雷击高危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8、其它设置安全标志的场所。

煤矿井下架空乘人装置管理规定(试行)

煤矿井下架空乘人装置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井下架空乘人装置的安全管理,努力改善其运行条件,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矿井新安设的架空乘人装置在试运行后,要按照《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安全检验规范》(AQ1038-2007),经使用单位、施工单位联合组织验收达到标准要求、符合运行条件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矿井每月组织专业人员对架空乘人装置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采取措施,认真解决。 第三条架空乘人装置司机应经过安全和岗前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条机电运输管理部门按照本规定行使监管检查权。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五条乘人装置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并应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第六条乘人装置所用原材料、外购件和配套设备均应具有质量合格证。

第七条乘人装置应获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并按图样规定在明显位置固定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牌。 第八条乘人装置配套的电气设备和电动机应符合国标相关规定,并具有国家授权的防爆检测机构出具的防爆合格证,且获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九条乘人装置所有机械加工件、焊接件及装配过程,除应符合图样及工艺文件外,还应符合国标规定。 第十条乘人装置采用的非金属材料,应具有阻燃及抗静电性能,并符合国标规定;制动闸块应选用制动时不会引起爆炸和燃烧的材料制成。 第三章基础管理 第十一条架空乘人装置必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六十八条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架空乘人装置必须具备以下保护,且动作灵敏可靠。 (一)过速保护。 (二)欠速保护。 (三)张紧装置限位保护。 (四)上下变坡点掉绳保护。 (五)全程急停保护。

煤矿集团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办法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办法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防止伪劣不合格产品进入矿井生产过程,保障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促进公司安全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煤矿安全标志的范围 煤矿所有的电器设备、爆破器材、通讯信号装置、钻孔机具及附件、提升运输设备及容器、通风防尘设施、阻燃及抗静电产品、环境安全、工况检测监控系统及配套控制装置、自救器、呼吸器及防护装置、支护设备及上述范围内的进口产品。 二、矿用产品的必备证件 各单位在设计选型和采购矿用产品前,必须由意向厂家首先出示生产许可证书、质量合格证书、防爆合格证书(防爆产品)和煤矿工业安全标志准用证书的原件。(即下列六证:①生产许可证,②检验合格证,③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④煤炭工业安全标志准用证,⑤防爆合格证,⑥工业试验证)。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煤矿矿用产品在设计、生产、检修、检验、测试过程中的管理工作,公司特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董事长总经理 副组长:各分管副总经理安监处处长 成员:各分管副总工程师各部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电部,机电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机电部技术人员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煤矿安全标志产品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同时,对各单位职责范围划分如下: 1.安监处 (1)安监处为公司下属各单位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部门。 (2)负责监督和参与公司所属单位,对应执行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设备及装置的选型和技术改造的认证情况,并对产品制造和销售单位的资质及

执行“五证”(工业性试验证、防爆合格证、检验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安全标志准用证)情况进行检查。 (3)负责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推广中的安全监督工作,审查使用期间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制订、贯彻和落实情况。 (4)不定期对各单位执行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管理情况及专业人员配备、培训工作进行检查,并对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志的产品的单位和负责人提出处罚意见。 (5)协助地方政府、劳动安全监督部门、煤矿安全监察部门、技术监督部门做好矿用产品的安全性能的监测和检查等各项工作。 2.机电部 (1)负责公司单位所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管理工作,并对煤矿矿用产品购置和使用及维修情况进行注册登记。 (2)负责矿井主提升、排水、通风、压风、胶带运输机、矿用电器产品及综采(掘)工作面配套设备的选型、购置使用、技术改造与维修配件过程中,到货设备及配件“六证”的检查及登记,并对所检查设备及产品的安全性能负责。 (3)严格执行设备大修质量标准,监督修理部门在设备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质量管理,并审查主要检修工艺。 (4)与物供部、通防部、安监处、生产技术部等有关部门,做好产品认证、相关安全的业务管理工作。 3.物资供应部 (1)负责爆破器材、劳动保护用品等购置的综合管理,并对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负责。 (2)会同各单位做好购置物品及设备的“六证”检查工作及对安全标志产品进行安全技术监督工作。 (3)会同机电部、通防工区、安监处、技术部、通防部等部门做好相关业务管理工作。 4.通防部 (1)负责安全、工矿监测监控与装备、风筒覆布、防爆水袋(槽)、瓦斯抽放泵、注水泵、注氮泵、钻机等设备和产品选型、调校和维修管理工作

煤矿架空乘人装置选型

五、主斜井架空乘人器选型 (一)设计依据 1、运距: L=711m ,H=187m ,β=°, 2、座椅重量: 15kg ; 3、人员质量: 95kg ; 3、最大班下井人数: 82人/班 4、主要参数确定: 1)预选电动机:选用YBK 2-280S-8,30kW ,730r/min ; 2)预选驱动轮:直径D 1=; 3)预选减速机传动比:选用H3SH5-45型减速机,i=45; 4)钢丝绳运行速度:s /m 0.145 60730 2.198.060=????== ππi n D k v d s 式中 k ―钢丝绳运行时蠕动系数,取k=。 5、矿井现有1台RJY30-17/716型架空乘人装置,配用电机YBK2-250M-8型电动机,功率30kW ,下面对该设备进行校验。 (二)校验计算 1、吊座间距 m 3.2982 2.1716 0.1360036001=?-?=?-?= Q k L v λ 根据计算,吊座间距取,架空乘人器每边设置吊座50个。 式中 1λ―吊椅敷设间距,m ; v ―吊椅运行速度,s ; L―巷道及上下车场长度,设计L=716m ; k ―乘车延误系数,取; Q ―单侧最大小时运输能力,82人/h 。 2、运输能力校核 人)(人= 82/2023 .1416 7-0.1360036001 >=?= -h L Q λυ min 45min 4.350.160716 3.14822.1601<=?+??=?+??= v L Q k T λ 符合《煤炭工业小型矿井设计规范》要求。 3、运行钢丝绳的选择 架空乘人器牵引钢丝绳选用6×19S+FC-20-1670-特-镀-右同型,GB/T8919

煤安标志管理办法

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煤矿矿用产品 安全标志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集团公司各矿对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以下简称煤安标志)的管理,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防止伪劣不合格产品进入矿井生产过程,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与健康,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家煤监局发布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矿用安全标志管理的产品目录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确定与公布的为准。对纳入煤安标志管理范畴的煤矿矿用产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购和使用未取得安全标志的矿用产品。 第三条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是确认矿用产品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行业安全标准,准许生产单位出售和使用单位使用的凭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由安全标志证书和安全标志标识两部分组成。 第四条矿用产品采购、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矿用产品安全管理制度。采购、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采购、使用矿用产品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矿所有应具有煤安标志的设备、材料、配件的管理。

第二章煤安标志的审核和准入程序 第六条采购、使用的煤矿矿用安全产品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行业安全标准,并执行煤矿矿用安全标志管理制度。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煤矿矿用产品。凡纳入煤安标志管理目录的矿用产品,各矿在提交设备采购申请表时,必须要求生产厂家提供合格的煤安标志证书及标志。由采购部门负责审核把关,严禁采购没有煤安标志的矿用产品。 第七条采购部门应认真审核待采购产品煤安标志的有效性,核对其所提供的产品生产厂家、型号、规格及附件与煤安标志证书上的是否完全一致,同时要核对煤安标志是否在有效期限内。并要求煤安标志证书与产品同时到货,并将煤安标志证书备份一份,向使用单位提供一份。 第八条采购部门对于供货方提供的煤安标志证书除认真查验外,还要登陆煤矿安全监察局网站(https://www.sodocs.net/doc/5e8302464.html,/)查询其提供证书的真实性,严禁采用煤安标志不合格的产品。 第九条属于煤安标志管理范畴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同时具有防爆合格证,二者不能起互相替代作用。 第三章安全标志的建账及日常管理 第十条供应公司、各矿应有煤安标志管理制度和相应的管理机构,负责对所有具有煤安标志矿用产品的采购、使用、审核等把关工作。 第十一条供应公司对到货的矿用产品必须进行煤安标志证书的查验,在煤安标志管理台账上详细、如实登记,其内容

煤矿架空乘人装置安全保护装置的安装方法

煤矿架空乘人装置安全保护装置的安装方法 1 全线紧急停车保护 全程急停开关安装在横梁中间(应分情况安装,对于轨道巷和钢丝绳间距≥1.5m,应安装两套,且靠边安装),每隔50米装一个急停保护开关,离地高度约1.2米;急停拉线穿过拉线吊架和急停开关,必须保证在全线任意点拉动急停拉线都能使架空乘人装置停止运行。 2 重锤下限位保护开关 重锤下限位保护开关安装在重锤上部的单滑轮支架上,用Φ3钢丝绳与重锤支座连接,当重锤离地0.2米时此开关必须动作。安装时,必须计算好当重锤下降离地200mm 时φ3mm钢丝绳拉跑偏拉线开关动作时的长度。 3 越位保护 3.1 G型机头、机尾越位保护 越位保护采用乘人身体触动跑偏开关的碰杆作为越位信号的发生装置。 越位装置安装在下车点之后,距驱动轮(或迂回轮)不小于5m的托轮处。当有人乘坐到达下车点而没下车经过禁止越位点时,越位开关必须动作,使架空乘人装置停止运行。 3.2 H型机头、机尾越位保护 越位保护采用抱索器触动跑偏开关的碰杆作为越位信号的发生装置。 越位装置安装在下车点之后,距驱动轮(或迂回轮)不小于5m的托轮处。当有人乘坐到达下车点而没下车经过禁止越位点时,越位开关必须动作,使架空乘人装置停止运行。 4 变坡点掉绳急停保护 4.1 变坡点掉绳急停保护(跑偏传感器检测方式) 变坡点掉绳保护用跑偏传感器安装在上、下变坡点两组双托轮的中间,左右各一套,由两套开关并联组合而成。必须保证牵引钢丝绳往下掉时保护开关动作,使架空乘人装置停止运行。 4.2 变坡点掉绳急停保护(转速传感器检测方式) 掉绳保护用转速传感器安装在上、下变坡点两组双托轮的中间,左右各一套,由两套传感器并联组合而成。必须保证牵引钢丝绳往下掉时传感器动作,使架空乘人装置停止运行。 5 液压站式低速端(安全)制动器动作失效保护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监督管理细则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4114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监督管 理细则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监督管理细则详 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第一章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根据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对已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产品及其生产单位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第三条监督管理的目的是督促已取得安全标志的生产单位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发现、纠正、处理违规行为,使其生产的矿用产品满足标准及安全生产要求。 第四条第四条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

室要加强发证后的监督管理工作。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予以指导和支持。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所属地区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要求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进行调查处理;对不合格的生产单位,提出撤销安全标志的建议。 第二章监督管理类别 第五条第五条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监督管理包括年审、定期检查、抽查和专项检查四种方式。 第六条第六条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实行年审制度。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生产单位应按规定提交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年审材料。根据年审情况对取得安全标志的矿用产品的生产情况进行评估。 第七条第七条定期检查指在规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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