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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妇幼保健医院制度汇编

最新妇幼保健医院制度汇编
最新妇幼保健医院制度汇编

急诊科;

②二级专业分科:

婚姻保健、围产保健、优生咨询、女职工保健、青春期保健、更年期保健、妇女心理卫生、妇女营养、乳腺保健、产前诊断、产后康复、医学美容、计划生育、集体儿童保健、儿童生长发育、儿童口腔保健、儿童眼保健、儿童听力保健、儿童康复、儿童心理卫生、儿童营养、培训指导科、妇科内分泌、生理产科、高危产科、MICU、新生儿科、NICU、中医儿妇等专业。

(2)医技科室及其他:

药剂科、器械科、检验科、影像诊断科、功能检查科、遗传实验室、病理科、手术室、麻醉科、理疗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图书馆等。

二、二级妇幼保健院

1.建筑规模

(1)保健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2)床位不少于100张;

(3)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4)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母婴同室每床不少于6.5平方米,分娩室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2.人员结构

(1)专业技术人员在40人的基础上,按实际床位数1∶1.4增加编制;

(2)配备国家认定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占全院职工总数不少于80%。

①其中副主任医师以上不少于8人。

②临床卫技人员中医师与护士比为1∶2。

③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医师之比为1∶3∶5∶7,护师以上者占护理人员总数的比率不少于20%。

3.科室设置

(1)业务科室:

①一级科室:

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生殖健康科、健康教育科、信息资料科、妇科、产科、儿科。

②二级专业分科:

婚姻保健、围产保健、优生咨询、女职工保健、青春期保健、更年期保健、妇女心理卫生、妇女营养、乳腺保健、产前诊断、产后康复、医学美容、计划生育、集体儿童保健、儿童生长发育、儿童口腔保健、儿童眼保健、儿童听力保健、儿童康复、培训指导科、生理产科、高危产科、新生儿科、中医儿妇等专业。

(2)医技科室及其他业务科室:

药剂科、器械科、检验科、影像诊断科、功能检查科、遗传实验室、病理科、手术室、麻醉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等。

三、一级妇幼保健院

1.建筑规模

(1)住院床位数不少于30张;

(2)保健用房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每房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3)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母婴同室每床不少于6平方米,分娩室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2.人员配备

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在职人员及基层妇幼卫生人员的培训规划并具体组织实施,要有计划地培训妇幼保健短缺专科人才,以满足保健工作的需要。

四、能承担本科室研究生及妇幼卫生中高级人才的进修培养任务。

五、能承担国家、省级科研课题和进行国际合作;针对本省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主要问题、重点疾病,开展应用性研究工作并负责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

六、接受下级妇幼保健院的会诊、转诊,坚持双向转诊制度。为市地县妇幼保健院提供有关产前诊断、遗传咨询、围产期检测技术等方面的技术支持。

七、负责服务、整理、分析、储存全省妇女儿童健康指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及人口出生质量、各项妇幼卫生工作指标及妇幼卫生资源转入等数据资料,按规定时间上报省卫生行政部门,同时反馈给市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妇幼保健院。

八、负责对危害妇女儿童健康主要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并开展防治工作,承担国家检测室的监测任务。

九、执行省级妇幼保健院建筑、装备标准。

市(地)妇幼保健院工作职责

一、市(地)妇幼保健院以提高本地区妇女、儿童群体的健康水平和人口质量为目标,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优生优育为中心任务,指导基层的重点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业务,肩负着本地区妇女、儿童健康规划的实施与监测任务。

二、提供全面的、系统、连续的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优生优育及妇产科、儿科的保健医疗服务,解决本地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优生优育、妇产科、儿科的疑难疾病的会诊和治疗,承担所辖县的会诊、转诊任务并执行双向转诊制度。

三、掌握本地区妇女儿童的健康状况、健康问题、主要疾病、孕产妇和婴儿死亡情况及主要死因,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妇幼卫生发展规划以及防治计划并牵头实施。

四、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与地区综合医院妇产科、小儿科、计划生育科及地区防疫站建立密切联系,承担本地区妇幼卫生业务工作和计划生育技术工作、信息统计工作及基层培训工作的质量监测和质量评审。定期向卫生行政部门和省妇幼保健院报告。

五、承担基层医疗保健单位妇幼卫生人员的专业进修、本院人员的在职教育并全面掌握本地区妇幼卫生技术人员的现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六、承担中等卫校妇幼医士、助产士专业及妇幼卫生专科和大专班的实习任务。

七、负责本地区妇幼卫生常规报告,抽样调查,监测点的数据收集、整理、分析、储存并按规定时间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及上一级妇幼保健院。

八、执行市(地)级妇幼保健院建筑标准。

九、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建立实验地段,在地段内承担妇女儿童的系统保健常见病和多发病的防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健康教育等各项工作,不断总结经验。

十、负责本地区妇幼卫生、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方面的健康教育和健康教育材料的制作、基层人员培训工作。

十一、承担必要的科研课题和国际合作项目。

县级妇幼保健院工作职责

一、针对国家妇女儿童健康目标和支持性目标的要求,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具体规划并牵头实施。

二、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掌握全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质量、存在问题、并发症及并发症发生乃至转归情况,负责开展婚前医学检查、优生咨询工作,掌握人口质量,为提高人口素质服务。

普及科学育儿知识。

6.有计划地培训下级妇幼保健院的儿童保健人员。

7.掌握儿童健康状况的科学资料和数据,应有基本情况、系统管理情况、儿童生长发育水平、佝偻病和缺铁性贫血患病情况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等资料,要及时、准确地统计分析。

8.开展儿童先天性遗传性疾病、常见病、多发病、儿童营养、心理、体格锻炼、早期教育等方面的调查和研究工作。

二、儿童保健工作的基本方法

1.政府领导参与和全社会支持。

保护儿童身心健康是各级政府的职责和工作目标。落实《儿童发展规划纲要》的目标,须依靠各级政府的参与和领导、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力量。

2.家长是儿童保健有力的支撑点,须重视家长在儿童保健工作中的关键作用。

3.分析现状,确定工作重点。

通过流行病学调查和常规监测资料,分析儿童健康状况和影响因素确定重点人群和重点工作内容。

4.防治结合。

儿童保健着眼于人群,通过个体的防治及群体防治而达到目的。

5.平等、有效。

儿童保健工作面向全体儿童,做到人人享有保健,应充分利用保健资源,开展保健服务。

6.引进与吸取国外先进保健技术。

充分利用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人口基金会等国际组织,以合作项目为突破,带动儿童保健全面发展。

7.重视儿童保健队伍建设。

儿童保健专业队伍建设是对儿童保健事业发展的支持,须重视高、中、初级儿童保健人员的培训。

8.开展专题调查与儿童保健监测

及时分析现状,掌握动态,建立先进的信息系统,提供可靠的信息,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有效开展工作。

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管理制度

一、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的主要任务

1.积极做好计划生育技术工作,有效地落实节育措施,控制人口增长,有利于保护人民健康,提高人口素质,促进民族繁荣。

2.用现代科学知识指导育龄夫妇有计划生育、节育,贯彻避孕为主的方针,推广综合性节育措施,努力提高节育效果,降低手术并发症的发生率,保护受术者的安全与健康。

3.开展计划生育咨询门诊和各项节育手术,以及手术并发症的诊断和防治等工作。

4.开展计划生育科研及遗传性疾病等咨询工作,负责对基层有关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和业务指导。

5.严格执行《节育手术常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术后随访观察,减少和防止并发症发生。

6.制定节育手术差错事故及死亡登记报告制度。

7.应做好节育手术数量和质量的统计工作。

二、计划生育技术工作的主要内容

1.宣传节育、优生的科学知识,进行避孕技术指导。

湖北省医院名单一览表

湖北省医院名单一览表

25.武汉市武东医院 26.武汉市普仁医院 27.江岸区结核病防治所 28.江岸区妇幼保健院(所) 29.江汉区妇幼保健院(所) 30.桥口区妇幼保健院(所) 31.汉阳区妇幼保健院(所) 32.武昌区妇幼保健院(所) 33.洪山区中医医院 34.洪山区妇幼保健院(所) 35.青山区人民医院 36.青山区妇幼保健院(所) 37.东西湖区人民医院 38.东西湖区妇幼保健院(所) 39.蔡甸区中医医院 40.蔡甸区妇幼保健院(所) 41.江夏区中医医院 42.江夏区妇幼保健院(所) 43.汉南区人民医院 44.汉南区妇幼保健院(所) 45.黄陂区人民医院 46.黄陂区中医医院 47.黄陂区妇幼保健院(所) 48.新洲区人民医院 49.新洲区第二人民医院 50.新洲区中医医院 51.新洲区妇幼保健院(所) 52.武汉大学医院 53.湖北省荣军医院 54.武汉市第二中西医结合医院 55.湖北省武警总医院 56.解放军第161医院 57.解放军第457医院 58.武汉长江航运总医院 59.武汉市商业职工医院 60.武汉市江岸车辆厂职工医院 61.武汉铁路中心医院 62.汉阳铁路中心医院 63.武昌车辆厂职工医院 64.武汉锅炉集团职工医院 65.中建三局武汉中心医院 66.武钢职工总医院 67.武钢第二职工医院

18.红安县妇幼保健院 19.麻城市人民医院 20.麻城市二医院 21.麻城市中医医院 22.麻城市妇幼保健院 23.南昌铁路局麻城市铁路医院 24.浠水县人民医院 25.浠水县中医医院 26.浠水县妇幼保健院 27.罗田县人民医院 28.罗田县中医医院 29.罗田县妇幼保健院 30.英山县人民医院 31.英山县中医医院 32.英山县妇幼保健院 33.蕲春县人民医院 34.蕲春县中医医院 35.蕲春县妇幼保健院 36.蕲春县八里湖职工医院 37.黄梅县人民医院 38.黄梅县二医院 39.黄梅县中医医院 40.黄梅县妇幼保健院 41.龙感湖管理区职工医院 42.武穴市人民医院 43.武穴市中医医院 44.武穴市妇幼保健院 45.武穴市中万丈湖职工医院咸宁市:24所 1.咸宁市中心医院 2.咸宁市中医医院 3.咸宁市妇幼保健院 4.咸宁市附二医院 5.咸安区人民医院 6.咸安区中医医院 7.咸安区妇幼保健院 8.赤壁市人民医院 9.赤壁市中医医院 10.赤壁市妇幼保健院 11.赤壁市血防医院 12.蒲纺职工医院 13.崇阳县人民医院

妇幼保健院工作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8项)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8 项 一、卫生技术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1.聘用具备资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障医疗质量与病人安全。 2.有适合于保健院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制度、评价程序,具有活力的运行机制,使人力资 源得到不断的更新,注重卫生技术人员实际为病人提供诊疗服务的工作能力。 3.有人力资源配置原则与工作岗位设置方案的文件,所配置的卫生技术人员全部符合《医师法》护士条例》制度的要求。 3.1 各科室人力资源配备合理并满足需要,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梯队结构合理。 3.2 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配比应与保健院功能任务相适应,与工作量相匹配。 3.3 医师的梯队结构与实际技能符合三级查房的要求;护理人员的数量与梯队包含年龄和学历层次的结构合理,满足分级护理的质量保正需要。 3.4 当床位使用率大于97%[t 寸应有人员的配比调整的机制与人员储备机制。 3.5 主要临床、医技科室均配有的高级卫生技术人员,二级甲等保健院配备本院注册的主任医师的科室≥90%。 4.建立实行全院岗位职务聘用的体制与程序,设置试用期,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每一种职 种岗位的职责、资质、实际能力有明确的要求。 5.在院执业的卫生技术人员全部具备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和实际服务能力,并是按照法规要求具 有执业资格和在本院注册的,并均是接受过不同等级的复苏技术培训的合格者。 6.建立卫生技术人员能力定期评价机制,要对医师的资质(技术能力、服务品质、职业道德等) 至少每三年重新审核评估一次,以确保他们具有能够在保健院继续为病人服务的资质。 7.建立院、科二级人员紧急替代的制度与程序,以确保病人获得连贯诊疗,尤其对急诊、夜间与 节假日。 8.有保护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的规范与措施。 二、人事科工作制度 ·287·

妇幼保健简介

益阳市妇幼保健院简介 益阳妇幼保健院是我市唯一的市级妇幼保健机构,始建于1979年,担负着全市妇女儿童保健医疗健康教育科研教学任务,负责全市各县区,乡妇幼保健机构技术指导、妇幼人员培训妇幼卫生信息统计等多项任务,是国家级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爱婴医院是益阳市产产前筛查中心,益阳市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是全市妇幼保健机构的龙头单位,多次荣获“文明医院”百姓放心医院”等荣获称号。 我院拥有医德高尚,技术精湛的中同、高级专业发现发现技术人员近百人,开设有妇科,产科,儿科,新生儿科,妇女个中保健科,儿童保健科,送传咨询室,专家门诊,婚检,不孕不育专科,内科,外科等科室,能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全方位的保健医疗服务。医院拥有先进的医疗设备,有全身应用实施四维彩超,大型X光机,TCT细胞检测仪,全功能生化分析仪、德国进口化学反光仪、微量元素检测仪、阴道镜、红外线乳脉扫描仪、利普刀、微波治疗仪、肠盘仪、妊高征检测仪、脐血流检测仪等,院内环境优雅设施先进,为广大妇女儿童创造了一个安全、舒适的保健医疗场所。 医院始终坚持“母亲安全,儿童优先”的医疗保健宗旨,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有特色发展,开展了无痛分娩、微管无痛人流,产前筛查产后康复,儿童早教等特色项目,满足

了广大妇女儿童的就医需求。 医院地址:益阳市秋果路2号 公交路线:市内乘9、10、20、路公交党校站下车即到 电话:4212120 (急救及免费接送热线) 4229680(妇保科) (儿保科) (一)妈妈的十月怀胎关于宝宝的一生 准备做父母,是我们一生中最神圣的决定。当我们为孕宝宝而感到紧张时与期待时,当我们沉浸在计划或即将为人父母的幸福与喜悦时,相信我们的心中有一个美好的愿望:期望我们的宝宝健康、聪明、快乐幸福。 “妈妈的十月怀胎关乎宝宝的一生”不是一句危言耸听的话。准备做父母,面对的是一个新生命的形成,如何让一个新生命健康发育并平安的出生,是每个即将为人父母者最为关切的 益阳市妇幼保健院妇女保健科,从孕前准备,孕期妈妈健康产检,宝宝的平安降临的积极准备及产后妈妈科学哺育宝宝的一路提供全面服务集中保驾护航!从怀孕前到怀孕十月到宝宝出生,宝宝需要一个健康生存。安全生长的环境宝宝在器官形成

妇幼保健工作制度内容.

妇幼保健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一法、两纲、两规”和妇幼卫生工作方针,面向群众,面向基层,以社会效益为准则,全心全意为广大妇女和儿童健康服务。 2、掌握本辖区的妇女、儿童保健主要指标状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搞好主要的敏感指标动态监测。 3、加强辖区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及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等,为上级主管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4、做好妇幼保健的业务指导工作及妇幼保健人员业务培训计划,定期组织业务交流和专题讲座,努力提高专业队伍的业务素质。 5、配合市妇幼保健部门具体落实妇、儿保围产协作活动,并进行信息反馈。 6、定期召开基层妇保、儿保业务例会。 7、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和基层现场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各项妇女、儿童保健常规制度、保健措施、适宜技术的贯彻落实和推广。 8、根据妇幼保健统一要求,对妇幼保健各类人员的医德、医风、业务技术、学习进行考核。 9、采用多种形式(如录像、广播、报刊、宣传册、画版),向广大群众进行健康教育,宣传妇女、儿童卫生保健知识。 10、积极开展科技工作,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服务水平,更好地为辖区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服务。

爱婴医院及妇幼保健工作长效管理制度 1、贯彻“母亲安全,儿童优先”的爱婴医院宗旨,认真落实《促进母乳喂养成功的十点措施》、《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和《医院促进母乳喂养管理规定》,保护、促进和支持母乳喂养;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规范,提高产科质量。 2、对所有新入院工作人员进行母乳喂养知识及技术的岗前培训。 3、利用多种形式对孕产妇和家属进行母乳喂养知识及健康知识教育、指导;院内不允许张贴代乳品广告及推销代乳品。 4、“孕妇学校”制定详细的孕产妇培训计划,专业人员定期向孕产妇及家属讲授孕产期保健知识、母乳喂养知识,提高孕产妇自我保健能力。 5、坚持做好新生儿出生半小时内的早吸允、早接触工作。 6、实行24小时母婴同室,按需哺乳;坚持无医学指征禁止给婴儿吃母乳外的任何代乳品。 7、做好母乳喂养的咨询和产后随访工作。 8、定期对妇产科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反馈,保持妇产科质量的持续改进。

妇幼保健院建设标准

妇幼保健院、所建设标准 (报批稿) 编制说明 妇幼保健院、所建设标准是根据国家计委计标[1987]2323号《关于制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的几点意见》和建设部、国家计委[90]建标字第519号《关于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工作暂行办法》的要求,由卫生部主编,由贵州、福建、天津、黑龙江、广西、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组成的编制组具体编制。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较为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建国以来的建设经验,分析论证了大量资料,遵循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方针,充分利用卫生资源,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的卫生服务需求,贯彻国家的有关政策,多次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及专家的意见,最后召开了全国审查会议,会同各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建设标准共分七章:总则、建设规模、选址、建筑面积指标、用地指标、建筑标准、仪器设备装备标准。 本标准系初次编制,在试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卫生部计划财务司基建处(北京后海北沿44号,邮政编码100725),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1992年1月22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妇幼保健院、所工程建设的科学管理,合理确定和正确掌握建设标准,推动妇幼卫生事业的发展,提高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编制、评估、审批妇幼保健院、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整个建设过程建设标准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全国妇幼保健院、所的建设。 第四条妇幼保健院、所的建设必须贯彻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方针,充分利用卫生资源,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的卫生服务需求,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现状与发展的关系。 第五条妇幼保健院、所的建设,应执行本建设标准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及定额指标。 第二章建设规模 第六条妇幼保健院、所,应根据所在地区的人口数量及密度、经济、地理、交通和服务半径等因素,合理确定建设规模。 第七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 一、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按行政区划,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妇幼保健院(所),地(市、州、盟)设妇幼保健院(所),县(市、区、旗)设妇幼保健所。有条件的县,经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可设妇幼保健院。 二、县以上(含县)妇幼保健机构的人员编制总额,一般按人口的1∶10000配备;地广人稀、交通不便的地区和大城市按人口的1∶5000配备;人口稠密的省按1∶15000配备。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州、盟)、县(市、区、旗)妇幼保健院、所人员规模按照卫生部、劳动人事部(86)卫妇第2号文确定。 四、各级妇幼保健院、所,有条件需设正规床位,其人员按《综合医院建筑标准》和《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相应规模床位与人员比例增加人员编制。

妇幼保健院工作计划

妇幼保健院工作计划 妇幼保健院的工作计划1 以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为工作指南,围绕以病人为中心,持续改进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为主题,认真开展各项医疗护理工作。通过“新两纲”妇幼健康指标,扎实稳步推进妇幼卫生民生工程及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一、指导思想 医院工作要依据卫计委《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安徽省三级妇幼保健院等级评审细则》,继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全面加强医院的建设和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夯实行风建设基石,强化医德医风建设,以公立医院改革为抓手,结合“三好一满意”活动及20xx年全市卫生工作目标任务等具体要求扎实开展工作。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副书记、副院长及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落实。实际工作中要求各部门有计划、有落实、有记录,对督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及时协调解决,保证全年工作计划顺利实施。对执行不利人员

将采取责任追究制度,直至免职。 三、具体要求 (一)党务政务方面 1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不断提高医护人员医德医风和职业道德水平。通过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和机关政治学习制度,提高党员干部和广大医护人员拒腐防变能力。 2.加强行风建设,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保证医疗服务承诺内容的落实。要求医护人员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提倡爱岗敬业精神。 3.落实主体责任,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落实“八项规定”,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以激发职工爱医院、爱岗位、爱患者的思想感情,调动全院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把医院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4、积极推行院务公开制度,健全和完善有效的院内外监督机制,确保医院持续、稳步发展。 (二)机关职能部门、总务及保卫工作方面。 1、机关各职能部门要紧紧体现管理、服务、保障三大功能,切实围绕临床一线开展工作,、杜绝扯皮、推诿现象

妇幼保健院工作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8项)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8项 一、卫生技术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1. 聘用具备资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障医疗质量与病人安全。 2. 有适合于保健院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制度、评价程序,具有活力的运行机制,使人力资源得到不断的更新,注重卫生技术人员实际为病人提供诊疗服务的工作能力。 3. 有人力资源配置原则与工作岗位设置方案的文件,所配置的卫生技术人员全部符合《医师法》护士条例》制度的要求。 3.1各科室人力资源配备合理并满足需要,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梯队结构合理。 3.2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配比应与保健院功能任务相适应,与工作量相匹配。 3.3医师的梯队结构与实际技能符合三级查房的要求;护理人员的数量与梯队包含年龄和学历层次的结构合理,满足分级护理的质量保正需要。 3.4当床位使用率大于 97% [t寸应有人员的配比调整的机制与人员储备机制。 3.5主要临床、医技科室均配有的高级卫生技术人员,二级甲等保健院配备本院注册的主任医师的科室> 9%。 4. 建立实行全院岗位职务聘用的体制与程序,设置试用期,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每一种职种岗位的职责、资质、实际能力有明确的要求。 5. 在院执业的卫生技术人员全部具备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和实际服务能力,并是按照法规要求具有执业资格和在本院注册的,并均是接受过不同等级的复苏技术培训的合格者。 6. 建立卫生技术人员能力定期评价机制,要对医师的资质(技术能力、服务品质、职业道德等)至少每三年重新审核评估一次,以确保他们具有能够在保健院继续为病人服务的资质。 7. 建立院、科二级人员紧急替代的制度与程序,以确保病人获得连贯诊疗,尤其对急诊、夜间与节假日。 8. 有保护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的规范与措施。 二、人事科工作制度 1. 根据保健院的编制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编配各科室工作人员,要定机构、定编制、定人员、定工作任务。做到业务和能力的平衡,保证医疗和各项业务工作的正常进行。 2. 执行党的干部政策,了解和掌握干部的思想政治情况,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按干部分管范围,做好干部考核,

妇幼保健院主要职责

妇幼保健院主要职责 1、切实履行公共卫生职责,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 2、完成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任务。 3、掌握本辖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辖区妇幼卫生工作的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 4、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本辖区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开展的妇幼卫生服务进行检查、考核与评价。 5、负责指导和开展本辖区的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组织实施本辖区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对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并提供技术支持。 6、负责本辖区孕产妇死亡、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妇幼卫生服务及技术管理等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 7、开展妇女保健服务,包括青春期保健、婚前和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老年期保健。重点加强心理卫生咨询、营养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等妇女常见病防治。 8、开展儿童保健服务,包括胎儿期、新生儿期、婴幼儿期、学龄前期及学龄期保健,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托幼园所卫生保健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重点加强儿童早期综合发展、营养与喂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心理行为咨询、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儿童保健服务。 9、开展妇幼卫生、生殖健康的应用性科学研究并组织推广适宜技术。 10、提供以下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妇女儿童常见疾病诊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助产技术服务、产前诊断、产科并发症处理、新生儿危重症抢救和治疗等。

一(县)级妇幼保健院 1.建筑规模 (1)住院床位数不少于30张; (2)保健用房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每房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3)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母婴同室每床不少于6平方米,分娩室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2.人员配备 (1)专业技术人员在不少于20人的基础上,按实际床位数1∶1.3增加编制; (2)卫生技术人员应占全院职工的80%以上。 (3)卫生技术人员中从事群体保健的专业人员不少于30%。 (4)有两名以上副主任医师。 3.科室设置 (1)业务科室: 婚姻保健科、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生殖健康科、健康教育科、信息资料科、妇科、产科、儿科。 (2)医技科室: 检验科、药房、手术室、消毒供应室、B超心电图室、放射科。 妇幼保健院的工作任务 一、开展优生、优育工作,提高民族健康素质。 二、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围产保健、产前诊断、遗传疾病咨询和出生缺陷监测等,预防先天性、遗传性疾病。

妇幼保健院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1]

妇幼保健院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1]

妇幼卫生科工作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妇幼卫生科保健、教学、科研的行政管理工作,并协调各业务科室间的关系。 2.制定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3.掌握影响全市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群体健康的主要因素。掌握全市孕产妇,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及主要死因变化趋势,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 4.开展妇女儿童系列保健、优生优育、健康教育,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 5.制订妇幼保健人员培训计划,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对妇幼保健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考核。 6.督促检查工作人员完成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情况,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做好各类人员业务技术考核工作。 7.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科研工作。 8.深入基层,指导下级单位开展妇幼保健工作。 妇幼卫生科主任职责 9.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制订妇幼卫生科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时完成年终总结。 10.督促检查所属科室完成工作计划和各类各级人员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协调各科室完成妇幼保健任务。 11.制订切实可行的干预计划,降低本地区的孕产妇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12.深入基层调查了解情况,带领科室成员指导基层开展妇女、儿童保健业务,督促、检查、提高基层工作质量,培训基层业务力量。 全面指导本地区妇幼公共卫生项目工作、妇幼卫生信息、健康教育等工作。 13.做好妇女儿童保健调查研究,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14.掌握有关妇女儿童保健的主要数据、质量指标,对危害妇女、儿童健康和影响优生的主要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提出防治措施。 15.抓好孕产妇系统管理质量和高危孕产妇的筛选、管理工作,努力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围产儿死亡率。 16.做好高危妊娠的管理,进行高危评定,遵守规范的转诊、会诊制度。接受下一级及其他医疗保健机构中危重的孕产妇转诊及会诊。 17.抓好全市儿童系统管理、高危儿管理,努力降低儿童死亡率。 18.有计划安排本部门人员的业务学习、技术培训,协助院领导做好妇幼保健人员的业务考核、晋升、晋级工作,安排实习、进修人员的工作。 19.定期向院领导汇报工作。 妇幼卫生科工作人员职责 1.在妇幼卫生科主任领导下开展各项妇幼保健管理工作,认真完成各项指令性任务。 2.做好常规报告系统报表收集统计工作。 3.做好基层妇幼人员培训的组织、管理及资料收集等工作。 4.按档案室要求,将妇幼卫生相关文件、资料及时归档。

妇幼保健医院管理制度汇编

妇幼保健医院管理制度汇编 妇幼保健院管理体制 一、妇幼保健院按行政区、功能和任务不同划分为一、二、三级: 一级妇幼保健院指县(区、市)级妇幼保健院; 二级妇幼保健院指市(地)级妇幼保健院及京津沪县(区)级妇幼保健院; 三级妇幼保健院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妇幼保健院。 二、妇幼保健院应本着精简和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按照院、科两级行政管理体制,确定内部机构,实行院长负责制。 院长一般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妇幼保健院内设保健部和临床部。保健部和临床部均设有相应门诊。 三、妇幼保健院的基本建设、业务经费、装备经费等应纳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1.妇幼保健院的保健部分实行预算包干、全额补助。临床部分实行差额补助。 2.妇幼保健经费要专款专用,保证保健工作的必需经费。 四、各级妇幼保健院的级别与同级医院、卫生防疫机构相等。 五、妇幼保健院根据工作任务、技术力量和开展工作情况的不同,按以下一、二类编制标准确定人员编制,保健部人员编制: 1.省级妇幼保健院:一类,121~160人。二类,80~120人。 2.市、地级妇幼保健院:一类,61~90人。二类,40~60人。 3.县(市、区)级妇幼保健院:一类,41~70人。二类,20~40人。 妇幼保健院内,临床部人员按设立床位数,以1∶1.7增加编制。 妇幼保健院组织设置规定 一、三级妇幼保健院 1.建筑规模 (1)保健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1400平方米; (2)床位不少于150张; (3)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4)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母婴同室每床不少于7平方米,分娩室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 2.人员结构 (1)专业技术人员在60人的基础上,按实际床位数1∶1.5增加编制; (2)必须配备经国家认定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占全院职工总数不少于75%,临床卫技人员中医师与护士比为1∶2。 3.科室设置 (1)业务科室: ①一级科室: 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生殖健康科、健康教育科、信息资料科、妇科、产科、儿科、

创建二级妇幼保健院奖惩规定

创建二级乙等妇幼保健院奖惩规定 为了推动我院创建二级乙等妇幼保健院工作的扎实开展,全面提升妇幼保健院管理与技术水平,提高全院职工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完成,经我院创建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特制订本规定。 一、奖惩原则 以《湖南省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标准和细则》(以下简称《评审标准》)中的项目要求及分值大小为标准,以《沅陵县妇幼保健院创建二级乙等妇幼保健院目标责任书》、《创建手册》、《创二乙目标任务一览表》和《二乙评审五大专业组指标分解细则》等为依据,院创建检查督促组对各部门和科室的创建工作进行检查打分。对得分较高的,给予相应的奖励;对失分较多的,给予相应的处罚。二、奖惩方式 (一)奖励:经济奖励,通报表彰,嘉奖,立功。 (二)处罚:经济处罚,通报批评,警告,记过,降级,降职,撤职。 三、奖惩实施 (一)2014年4月至5月(第一阶段),院创建办组织五大专业组对全院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果全院通报,失分的主管部门和科室限期整改,并提出整改措施。 (二)2014年6月至7月(第二阶段),院创建办组织检查督促

组进行反复细致检查。各检查督促组对照标准,评估得分和失分情况。达到创二乙要求的主管部门和科室,奖励1000元,分管领导奖励500元;达不到创二乙要求的,每失1分,扣罚1000元,分管领导扣罚500元。检查结果全院通报,失分的主管部门和科室限期整改,并提出整改措施。 (三)2014年8月至9月(第三阶段),院创建办组织检查督促组对各部门和科室进行多次全面检查。达到创二乙要求的,奖励2000元,分管领导奖励1000元;仍然达不到创二乙要求的,扣罚所在主管部门和科室当月奖金一半,其目标责任人扣罚2000元,分管领导扣罚1000元。检查结果全院通报,失分的主管部门和科室限期整改,并提出整改措施。 (四)2014年10月至11月(第四阶段),院创建办组织检查督促组对全院进行迎检前的自评式检查。对四个阶段均能达到创二乙要求的主管部门和科室,一次性奖励3000元,分管领导奖励1500元;对屡次整改后仍达不到创二乙要求的主管部门和科室,一次性扣罚当月全额奖金,其目标责任人扣罚5000元,分管领导扣罚2500元。并给予警告、记过或降级、降职处分。四、单项奖惩项目 (一)文字材料 按照《评审标准》和《创二乙目标任务一览表》第二部分“各职能科室文字材料目标一览表”和第二部分“各临床医技科室相关记录本”内容,各部门和科室未认真准备,出现材料缺失、混乱、重复、错

妇幼保健医院管理制度

妇幼保健工作任务 一、开展优生、优育工作,提高民族健康素质。 二、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围产保健、产前诊断、遗传疾病咨询和出生缺陷监测等,预防先天性、遗传性疾病。 三、推广新法接生,施行孕产妇系统管理,做好围产期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提高产科工作质量,防治妊娠并发症,降低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率。 四、积极防治妇女常见病、多发病,调查分析发病因素,实施防治方案,降低发病率,提高治愈率。 五、做好妇女经、孕、产、哺乳、更年期的卫生保健。组织实施女职工劳动保健。 六、对婴幼儿实行系统保健管理,增强儿童体质,降低新生儿、婴儿死亡率。 1.积极防治儿童常见病、多发病,调查分析发病因素,实施防治方案,降低发病率,提高治愈率。 2.做好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的业务指导。 3.推广科学育儿,提高母乳喂养率,做好婴幼儿早期教养工作。 4.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计划免疫接种及传染病管理工作。 七、推广以避孕为主的计划生育综合节育措施。 1.对育龄夫妇指导和实施安全有效的节育方法。

2.提高节育手术质量,杜绝事故,减少和防止手术并发症,确保受手术者的安全与健康。 八、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普及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等科学知识,提高人民的妇幼卫生知识水平。 九、加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节育技术的信息工作,做好资料统计和分析。

保健组织管理制度 一、有健全的科学管理体系,各项管理工作均需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 二、制定并不断完善医院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保健与临床专业人员轮换制度等妇幼保健院的各项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制定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岗前教育、职工继续教育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有全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做好执行计划的协调检查、考核与评价。 五、建立院内监督制度,院领导经常深入科室、社区,了解妇幼保健院的服务质量并进行评价。 六、保健、医疗、行政工作应用计算机管理。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武汉儿童医院、武汉市妇幼保健院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武汉儿童医院、武汉市妇幼保健院 2020年人才招聘计划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武汉儿童医院(武汉市妇幼保健院、武汉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创建于1954年12月,是继京、津、沪后新中国第四所儿童医院,全国首批三级甲等儿童专科医院,现已发展成为拥有三个门诊部、编制床位2000张,集妇女儿童医疗与保健职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医疗机构。担负着湖北地区及周边省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科研任务和武汉市600万妇女儿童的卫生保健及其管理、指导任务。2016年10月,医院正式挂牌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武汉儿童医院;2018年10月,医院获湖北省卫健委批复增挂“湖北省儿童医疗中心”名称,肩负引领全省儿科事业发展重任。2018年,医院门急诊量万人次,出院万人次,手术量万例,分娩量达10034人。 医院现有在职职工2654人,高级以上职称315余人。中国科学院陈孝平院士担任医院名誉院长。拥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逐步建成多层次的儿科人才培养体系,江汉大学儿科临床学院和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第六临床学院同时设在我院,是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儿科学系共建单位。医院现有国家级重点专科1个、省级重点专科12个,市级重点专科28个。医院是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委员单位,小儿神经内科、放射影像科、耳鼻喉科、整形外科、医院感染科等专业是全国专业学组副组长单位。医院是全国日间手术联盟副主席单位;拥有湖北省儿童心血管疾病诊疗中心,武汉市新生

儿听力筛查诊断中心,武汉市儿童神经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武汉市小儿微创诊治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医院集专科优势,重点打造儿童神经疾病诊疗中心、新生儿疾病诊疗中心、小儿外科微创中心、小儿心血管疾病诊疗中心、小儿耳鼻咽喉疾病诊疗中心、小儿血液肿瘤诊疗中心、整形与美容诊疗中心、胎儿医学中心、小儿肾脏疾病诊疗中心、影像医学与核医学诊疗中心等十大诊疗中心。 2018年,医院新妇幼综合大楼建设项目列入市政府重点工程项目,建成后将增加500张妇产科床位。同年,武汉儿童医院西院破土动工,设计床位660张,建成后将完善全市儿科资源布局。致力于打造“立足湖北、中部领先、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现代化妇女儿童医院。 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岗位: 一、医学人才(常年招聘) 1、学科带头人:年龄45周岁以下;博士学历,副高及以上职称,10年以上三甲医院专业临床工作经历,在本专业同层次人才中具有一定的声望和影响;近五年内主持国家级、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期刊发表论文至少2篇,或累计影响因子大于10分;相应专业省级或以上学术任职;具备海外访学半年以上经历;有专科管理经验。 薪酬待遇:申报武汉市事业单位编制,提供安家费60-80万;提供2年租房补贴,4500元/月;科研启动费30万;其他待遇面议。 2、后备学科带头人:年龄40周岁以下;医学博士,第一学历须

最新十八项核心制度 2020

第一章十八项核心制度 首诊负责制 一、目的 规范医院各门诊、急诊、病房医疗安全管理,使患者得到有效的就医指导和诊治。 二、标准 首诊科室是指患者来院就诊的第一个科室,该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首诊负责制是指首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诊治患者,应认真进行诊治,耐心解答患者提出的问题,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治,不是本科的疾病应及时转诊或请相关科室会诊,并向患者及家属解释清楚,非本院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若属危重抢救病人,首诊医师必须及时抢救病人,同时向上级医师汇报。坚决杜绝科室间、医师间推诿病人。 (一)工作规范 1.门急诊医师 (1)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完善必要的辅助检查、作出初步诊断和处理,并按门急诊工作制度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完成病历书写。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病情复杂、诊断处理有困难)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或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2)对于普通患者,首诊医师若经检诊后不属于本科疾病,在病历中简要记录,提出初步诊断,向患者做好解释,并指引其至相应专业就诊,或向上级医师汇报,以决定是否转相应专业就诊;就诊者所患疾病具有多科情况或病情较为复杂需要多科会诊时,首诊医师要对就诊者进行必要的检查,提出初步诊断、处

理意见,做好病历记录,建议患者转相关科室诊治,或者向上级医师汇报决定是否请相关科室会诊或进行多学科会诊,禁止首诊医师不经检诊擅自将病人推诿到他科,如因推诿造成的医疗事故或纠纷,由首诊医师承担全部责任。 (3)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务科组织会诊,会诊后由影响患者生命安全的主要疾病所对应的科室牵头进行抢救,其他科室应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因故必须转院者,应经科主任同意后报总值班或医务科,先与对方医院联系得到同意后给予转院,危重病人要安排医务人员随车护送,并对病情记录、途中注意事项、护送等事项做好妥善安排。 (4)对于需立即进行手术治疗的患者,首诊医师应向相关科室值班医师或总住院医师交班,协助做好术前准备,并完成相关病历记录 (5)遇重大灾难事件或涉及法律纠纷的首诊就诊者,首诊医师在积极抢救就诊者的同时,应立即报告科主任和医务科。 (6)首诊医师请其他科室会诊必须先经本科上级医师查看病人并同意。 被邀科室须由二线医师以上人员参加会诊。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须分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直至科主任。若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首诊医师负责处理并上报医务科或行政总值班协调解决,不得推诿。 (7)若因分诊错误而挂错号或需请其他科医师会诊,首诊医师也应书写病历,写明会诊要求和转科目的,决不允许私自涂改挂号科目,推诿病人。 (8)首诊医师对需要紧急抢救的病人,须先抢救,同时由病人陪同人员办理挂号和交费等手续,不得因强调挂号、交费等手续延误抢救时机。 (9)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代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2.病房医师 (1)对于新入院患者,医师应在2小时之内进行诊治;急、危、重患者,应立即接诊,并报告上级医师。 (2)上班时间入院的患者,由管床医师接诊、采集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和必要的辅助检查,提出初步诊断意见及诊治措施;非上班时间入院的患者,上述工作由值班医师进行,并及时书写首次病程记录和入院记录;若上班时间管床医师休息,由同组医师或按科室规定收治患者。 3.医务人员要关心体贴病人,文明行医,对病员或家属提出的合理要求应尽

妇幼保健院设计要点

妇幼保健院设计要点 1.流线设计 妇幼保健院的主要使用人群分为4类,儿童病患、成人(妇女)患者、孕妇、妇幼保健人群。如何控制不同人流之间的交叉感染是设计和管理中心最重要的问题。这几种人群彼此之间的影响分析如下: 儿童与孕妇:儿童好动,孕妇宜静,两者混杂,如果发生儿童对产妇的冲撞,易造成产妇流产; 儿童与成人(妇女)患者:儿童抵抗力差,属易感人群。儿童与成人患者混杂,易造成对儿童病患的感染; 孕妇与成人(妇女)患者:孕妇是健康人群,但抵抗力下降,容易受到其他人的感染; 妇幼保健人群与患者:保健人群是健康人群,需要与患者分隔,否则,保健人群容易受到感染。 因此,妇幼保健院比较适合采用专科单元模式,即根据不同的人群分成不同的专科单元,把不同的门诊、专用医技及病房垂直布置,形成比较独立的住哪可中心,是不同类别的患者可以在一个区域内完成数学的治疗。这样可以避免不同人流之间的交叉感染,提高医院的安全性。保健中心应该位于相对独立区域,有单独的出入口。为节约资源,较大的医技科室如放射科、检验科等可以共用。这样,在一个区域内,由于交通流线的缩短,医护人员的效率就会大大提高。 2.产房设计 产科是医院中专门为女性服务的一个部门,主要为产前产中的孕妇及新生儿提供各种检查治疗。 传统型产房的医疗流程设计要求:所谓的传统型产房是指孕妇在分娩的不同阶段被送至不同的房间。通常孕妇首先被送至产前区,然后送至待产室,待快分娩时在送至产房,分娩结束后送至产后护理单元,新生儿一般在此单元内或邻近区域接收照顾。在母婴护理区的附近应设置心脏和胎儿情况监护系统,可以采用固定式设备或安装在移动的小车上。 产房区域一般设计成非限制区、半限制区。限制区、三个区域,洁污通道分开,避免产房的交叉感染。非限制区放于产房最外侧,包括换鞋、更衣、洗涤、厕所、值班、休息室等;半限制区包括办公、辅料准备、器械室、洗涤间和待产室等;限制区设置在最内侧,主要是刷手间、无菌敷料存放和分娩室。各区之间应隔开或有明显标志。同时应设置隔离产房,有单独的通道,避免有传染性疾病的产妇造成产房的污染。 产房中医护人员单向流动,医护人员的工作区域应邻近孕妇区域分散设置,以加强医生和云之间的沟通,提高医疗或护理工作的效率。 家庭化产房是指产妇住院后使用并完成分娩及新生儿与母亲同室照护、接收短程或全程监护所有阶段居住的房间。见听话的产房都需设置洗涤池、工作台及储藏空间。分娩过程中需要用到很多可移动的设备,如产床、搁脚凳、监护设备、麻醉车医技婴儿车或早产儿保育箱。这些设备通常在邻近的储藏室存放,储藏室可以独用或共用。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生育理念的变化,越来越多的产妇希望生产时丈夫能够陪伴在身边,因此家庭化产房供不应求。所以新建的妇幼保健院内需设置更多的家庭化产房。 单间病房需求增大。随着孕妇对生活的品质的要求不断提高,产科和儿科对单间病房的需求增大,但在很多医院中往往出现一房难求的现象。因此,产科和儿科适当增减单间的数

妇幼保健工作制度内容

妇幼保健工作制度内容

第一节县(市、区)妇幼保健所工作制度 一、妇幼保健所岗位制度 (一)妇幼保健所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一法、两纲、两规”和妇幼卫生工作方针,面向群众,面向基层,以社会效益为准则,全心全意为广大妇女和儿童健康服务。 2、全面掌握调整全县(市、区)妇幼保健管理的基本情况,掌握本辖区的妇女、儿童保健主要指标状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搞好主要的敏感指标动态监测。 3、加强全县(市、区)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及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等,为上级主管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4、做好全县(市、区)妇幼保健的业务指导工作,制定全县(市、区)妇幼保健人员业务培训计划,定期组织业务交流和专题讲座,努力提高基层专业队伍的业务素质。 5、配合市妇幼保健所具体落实县(市、区)妇、儿保围产协作组活动,每半年一次,组织全县(市、区)孕产妇死亡病历讨论每半年一次,儿童死亡病历讨论每年一次,并进行信息反馈。 6、定期召开基层妇保、儿保业务例会。 7、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和基层现场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各项妇女、儿童保健常规制度、保健措施、适宜技术的贯彻落实和推广。 8、根据妇幼保健统一要求,对妇幼保健所各类人员的医德、医风、业务技术、学习进行考核。 9、采用多种形式(如录像、广播、报刊、宣传册、画版),向

广大群众进行健康教育,宣传妇女、儿童卫生保健知识。 10、积极开展科技工作,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全县(市、区)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服务。 (二)基层例会工作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妇儿保工作例会。 2、例会内容: (1)根据当月工作计划,布置和交流阶段性工作; (2)研究基层妇幼保健及行业管理的对策; (3)负责对中心工作的开展提出指导性意见; (4)组织业务培训、专题业务讲座不断提高妇幼业务骨干及管理人员的水平。 (5)进行全市孕产妇死因及围产儿死因评审,分析顺位,制定干预措施,进一步提高围产保健工作质量。 3、例会要求: 上述例会均应设有“例会会议记录本”,记录会议时间、参加人员、会议内容、解决问题、布置工作任务等。例会前应做好准备,争取每次例会解决1-2个问题,不流于形式。 (三)基层培训工作制度 1、.年初各科室分别制订对基层人员的培训计划。阐明办班目的、对象、形式、时间。 2、根据培训计划,各科室分别做好培训管理工作和准备工作。 3、培训应根据县(市、区)妇儿保、生殖健康等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开展新知识、新技术及当年妇幼卫生中心工作的要求。

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妇幼卫生统计监测检查督导情况的通报

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妇幼卫生统计监测检查督导情况的通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鄂卫函[2004]188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卫生厅 【发布日期】2004.04.26 【实施日期】2004.04.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妇幼卫生统计监测检查督导情况的通报 (鄂卫函[2004]188号) 各市(州)、县(市)卫生局: 为了加强妇幼卫生统计监测工作规范化管理,提高妇幼卫生监测质量,省卫生厅于2004年3月16~22日对全省妇幼卫生统计监测工作进行了检查督导。本次督导通过省卫生厅组织专家制定督导方案并对检查人员进行统一培训,采用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入户调查等方法对我省18个妇幼卫生监测县(市)、部分出生缺陷监测医院及17个市、州统计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检查督导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成绩 (一)领导重视,组织机构比较健全,统计监测人员稳定。

妇幼卫生监测县(市)能充分认识到统计监测工作的重要性,加大对统计工作的投入,保证了三级网络的健全及数据收集渠道的畅通。在18个监测县(市)中,88%的卫生局成立了监测统计工作领导小组;94%的妇幼保健院成立了监测统计工作技术小组;94%的妇幼保健院有专职人员负责统计监测工作;82%的妇幼保健院能将配备的计算机专用于统计监测工作,18%的能兼用;88%的保健院能上网传送数据。抽查的绝大多数乡(镇)卫生院以及村级都有妇幼卫生人员负责信息的收集。 (二)《湖北省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报告制度》(以下简称《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良好,能够使用全省统一的表、卡、册。 各市(州)、县(市)都能认真执行《报告制度》有关内容,将《报告制度》及时向各级卫生人员进行培训,并使用全省统一的《湖北省妇幼保健管理登记册》(县、乡、村级)。有的市卫生局还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报告制度、管理办法及切实可行的措施,如宜昌市卫生局印发了《宜昌市妇幼保健统计报告制度(试行)》;荆门市卫生局制定了《荆门市妇幼保健管理有关表卡册的使用要求》和《荆门市妇幼卫生统计报表质量考核细则》;天门市卫生局与全市各乡(镇)卫生院及市直卫生单位签订责任书,与奖惩挂钩,从而真实准确地掌握了辖区内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和妇幼保健工作情况,建立并完善了孕产妇保健管理、儿童保健管理和死亡登记制度。 (三)坚持培训例会制度,提高业务素质。 培训例会制度是信息交流、反馈与提高基层人员素质的有效渠道与方法。《湖北省妇幼卫生监测方案》要求县(市、区)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例会或培训会,乡(镇、街道)级至少每季度有一次例会。在18个监测县(市)中,88%的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2003年举办4次例会或培训班,88%的乡(镇、街道)卫生院举办4次例会,有完整的培训和例会内容登记。 (四)加强质量控制,提高统计监测工作质量。

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复评审实施方案

Xx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复评审实施方案 各科室: 我中心(院)于2011年成功创建为国家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2016年已完成第一次复评审,为强化妇幼保健管理,促进中心(院)内涵建设,增进医患沟通,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推进妇幼保健机构又好又快的发展。根据《四川省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实施办法》的规定,现正式启动新一轮“二甲”妇幼保健院复评审工作。特制定复评审实施方案。 一、健全组织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调整“二甲”妇幼保健院复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1、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复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复评方案、部署和检查、考核工作。 2、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复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 常务副主任: 副主任: 成员:

职责:负责落实全中心(院)评审工作的部署及整体协调、监督、检查与持续整改。督促各科室主任做好等级评审工作,掌握工作进度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各科室科主任、护士长为科室复评审工作组长,负责科内复评审工作。 (二)实行领导分工负责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Xx:全面负责复评审工作。 Xx:联系党办、纪检监察、婚检孕检科; Xx:联系办公室、健康教育科、财会科、医保办、后勤科、信息宣传科、妇女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门诊妇科、妇科住院、盆底康复科、乳腺科); Xx:联系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指导部(新筛办、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管理办公室、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公室、高危妊娠管理办公室)、避孕药具管理科、孕产保健部(门诊产科、产科住院、婚孕检科、营养科、手产供)。 Xx:联系质量与安全控制部、医教科(应急办、病案室、医患沟通室)、护理部、院感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儿童保健部(儿科门诊、儿科住院部、儿童保健科)、内外科门诊、急诊医学科、门诊部、人事科、母婴安全管理办公室、健康管理中心。 Xx:联系医学影像科(超声、心电图室、放射)、药剂科、中医科。 Xx:联系麻醉科。 Xx:联系检验科。 分管领导负责对分工科室的复评审工作进行全程化跟进指导、督促、检查与考核,与所分工负责联系科室复审工作完成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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