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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县工商质监局行政审批事项八公开资料

隆安县工商质监局行政审批事项八公开资料
隆安县工商质监局行政审批事项八公开资料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申报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10、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规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参照本规范提供有关材料。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报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该文件;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变更名称的,应当向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核准权的上级登记机关申报。

◆变更住所的,提交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

◆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只需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在报纸上刊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经营范围的,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审批机关单独批准分公司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的,公司可以凭分公司的许可经营项目的批准文件、证件申请增加相应经营范围,但应当在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后标注“(限分支机构经营)”字样。

◆变更股东的,股东向其他股东转让全部股权的,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复的,提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和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

全市行政审批“一窗受理”实施方案

全市行政审批“一窗受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各项决策部署,把市第七次党代会确定的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突出抓好行政审批模式改革和政务服务机制创新,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为民服务水平,打造一流的政务服务环境,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实现目标。以方便群众办事为核心,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为目标,对行政审批实施流程再造,将过去由入驻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部门窗口负责收件、出件改为由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的“一窗受理”窗口负责,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审批、制证,将行政审批工作人员与行政审批相对人进行物理隔离的行政审批新模式(即:统一受理、分类审批、全程跟踪、统一出件)。 (二)实施范围。市、县(市、区)同步推进“一窗受理”改革(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的XX区、XX县除外)。 二、运行模式 (一)重新功能布局。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在大厅设立“一窗受理”接、取件窗口,负责对外开展相关行政审批业务的接、出件工作。入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各级部门要按照“两集中、两到位”要求,将须入驻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业务受理权”全部委托给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其他特殊原因不能进入“一窗受理”的需报本级政府同

意),取消行政审批业务前台,继续保留原业务人员进行后台审批、制证等。 (二)统一接件受理。 1.咨询。“一窗受理”窗口负责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并按照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条件,为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提供“一次性告知”咨询服务。对申请材料不齐的,要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补正的材料并出具《补正通知单》。 2.受理。启用行政审批“一窗受理”专用章。申请材料齐备后,由“一窗受理”窗口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单》,并在办件台账中予以记录。确认受理后,应立即通知相关审批部门到“一窗受理”窗口履行资料交接手续,现场领取申请材料。 3.审批。审批部门在领取申请材料时,要将办件事项录入《行政审批通用软件平台》或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在承诺时限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批。涉及行政审批收费事项,由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窗口统一制票。 (三)统一审图踏勘。对并联审批或需要多个部门审查图纸的项目,由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组织相关审批部门共同会审、会签。对需要现场踏勘的项目,由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按照“一车式”集中现场踏勘要求,组织相关审批部门,统一前往踏勘。 (四)统一发件取证。“一窗受理”窗口对已受理的申请事项进行跟踪督办。各审批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做出是否审批的决定,出具审批结果转交“一窗受理”窗口通知申请人领件或取证。

行政审批工作计划3篇.doc

行政审批工作计划3篇 本文目录 行政审批工作计划 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下半年党务公开工作计划范文 行政审批科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和相关党内法规要求,进一步推进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密切党群关系,实现党务公开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中心党委结合年度党建工作实际,制定XX年下半年党务公开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在XX年上半年的工作基础上,有重点、有步骤地公开党内事务,发挥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努力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创造力和战斗力,为全县行政审批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结合实际的原则。围绕行政审批工作实际抓党务公开,以抓党务公开促能力提升,进一步提高办事效力,规范办事程序,增强工作透明度。 二是坚持务实高效的原则。以党员和群众关心的问题为重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原则上都应公开,便于群众监督。坚持实事求是,着眼于扩大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强化党内监督,做到内容客观真实,形式与效果相统一。 三是坚持保证发展的原则。必须紧紧围绕加快行政审批事业发展抓党务公开,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群众参与党务公开和工作创新的积极性,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四是坚持依法依纪原则。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认真组织实施。同时,也要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公开水平。 三、公开内容和形式 (一)公开内容 凡是本单位党组织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和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应公开,公开的内容主要是指中心工作、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六个方面。 (二)公开形式 党务公开要本着“规范、实用、明了、方便、节俭”和便于党员群众监督的原则,针对不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篇一: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提案 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提案 摘要: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第0001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案由: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提案 审查意见:中央编办 提案人:民盟中央 主题词:依法行政,政府职能,改革 提案形式:党派提案 内容: 党的十八大指出,要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快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把该放的放掉,把该管的事务管好。两年多来,国务院和各级政府将简政放权作为深化改革的重要抓手,大幅度削减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激发了市场和企业活力,推动了政府职能的转变,促进了服务型政府的建设。但是在改革过程中还存

在一些问题,行政审批项目仍然过多,相应监管和服务不到位,行政审批体制仍不完善,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不规范、不完善。 建议: 1.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应全面取消各级政府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个别确需继续实施的,应经严格论证后通过立法调整为许可事项;定期清理行政审批项目,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法定程序及时取消、调整行政管理权限,并向社会发布。 2.完善审批权取消和下放后的监管和服务。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明确不同类别监管的责任主体、职责,分类制定监管工作标准和规范,防止监督缺位、管理真空;应运用电子监察、视频监控、服务对象评价、民意调查等多种手段建立多方共同参与的审批权力监督管理体系;应重视和加强基层审批能力建设,审批项目改革中事权的下放要与财权、要素配置权同步推进,并在推进中加强指导和协调。 3.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服务体制。根据《行政许可法》提出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推进部门行政审批向同一科室集中,行政审批科室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应逐步将多部门行政审批权尽量归并至一个行政机关,形成一体化业务运作;应大力推进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实现省、市、县、乡纵向、同级部门间横向互联互通,实现网上办理各项

2020年行政审批中心工作计划范文

2020年行政审批中心工作计划范文 XX年,中心将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深化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改革,创新行政审批管理服务机制,不断完善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工作体系,努力改善和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做到六个“着力”。 1、着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行政审批管理服务机制。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调研投资项目审批有关的中介服务机构,对中介服务机构实施分类规范,加强诚信监管,规范职业行为;展开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调研,制定相关信息共享标准和制度,尝试建设共用共享、互置互换的信息平台;对投资、社会事业等重点领域审批事项要构建服务项目“绿色通道”,在中心窗口实行重点建设项目定向挂钩服务,通过预约办理、跟踪督办、限时快办、承诺预审等形式提供全过程服务。 2、着力推进两个中心发展,构筑科学规范的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坚持管办分离,强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职能,完善进场准入机制和诚信机制,以信息化推动公共资源交易规范化、程序化和公开化,全力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平台。群众信息服务中心进一步加强平台自身建设,着力完善96333呼叫中心、调处中心硬件;探索建立规范、高效、便捷的办事机制;强化人员培训,提升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重点抓好96333民情热线、网站及干部管理系统等的日常运行、维护,充分发挥平台功能,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3、着力创新便民服务方式,提升行政服务效能。服务与创新并重,推动和鼓励窗口进一步创新便民服务举措,不断优化窗口服务。继续巩固“两集中、两到位”成果和简单审批事项的“一单清”制,进一步拓展审批项目联合办理的范围,积极推行网上审批,扩大实施范围,重点对现场踏勘类和一审一核类承诺办件实施网上审批。抓好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要采取“连锁”模式,同一标准统一设置办事服务窗口,规范各级发展服务中心的运作。 4、着力推进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推动网上审批及整合提升发展向乡镇延伸和联动;以加快电子政务建设为切入点和重要途径,积极探索建设并形成网上审批、网上行政处罚、网上行政征收、网上绩效评估、网上政务公开及其电子监察

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减少审批环节,推进流程再造,建设效能政府,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行政许可法》为依据,以精简、统一、高效为目的,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两集中、两到位”为主题,实行“首席代表制”,构建“审管分离、权责一致”和审批一条龙、服务一站式的行政审批工作新机制,努力做到“行政审批快一点、项目落地快一点、为百姓办事快一点”,实现服务整合、信息集成、效能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实施原则 (一)依法调整原则。以《行政许可法》、《太原市行政审批管理办法》作为职能调整和行政审批改革的主要依据,使机构的设置与行政审批职能相适应。 (二)职能与人员归并、审批与监管分离原则。按照整合内部机构,归并行政审批职能的原则,将我局具有行政许可、审批、服务职能的耕保规划科、地籍管理科、建设用地科、矿政管理、资源环境科、测绘管理科等6个科室负责的行政许可、审批、服务项目集中归并到行政审批科统一办理,行政审批与监管工作分离。上述6个科室担负有行政审批职

责的部分人员列入行政审批科人员编制;其他工作人员仍在原科室履行业务指导和批后监管职责,承办来文来函,制定相关政策,解决遗留问题,并按照领导要求特事特办。 (三)相对稳定原则。实施过程中,机构数、职数、人员编制数保持稳定,可根据工作量临时抽借工作人员到行政审批科做好相关服务工作。耕保规划科、地籍管理科、建设用地科、矿政管理、资源环境科、测绘管理科等6个科室机构不变、服务和监管职责不丢。 (四)充分授权原则。局法人代表充分授权委托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首席代表行使行政审批权,代表本部门组织联合审批或参与其他部门组织的联合审批,并签署联合审批事项的会签意见。 (五)集体决策原则。所有涉及行政许可类、审批(初审)类、登记类、备案类、服务类的项目实行集体讨论、会议决策制度。 (六)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原则。规范程序、简化环节,把不必要的审批环节精减掉。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为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更加便捷、透明、高效的审批服务。 三、深入改革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审批事项 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精神,将我局全部审批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由原先5项调整为11项,由首席代表负责审批。

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审批流程

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审批流程流程始于供地前置环节,并在土地招拍挂后将房地产开发建设审批过程分为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和验收三个阶段。 一、供地前置环节 供地前置环节,分为土地招拍挂之前证明部门应做好的准备工作、土地招拍挂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3个环节。 分为土地招拍挂之前证明部门应做好的准备工作:国土资源部门,提供具备出让条件的土地;环保部门,提供环境规划影响评价文件;地震部门,提供地震安全性评价文件;规划部门,提出土地招拍挂的刚性规划设计条件。 土地招拍挂组织实施阶段,国土资源部门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建设用地审批等工作(期间,政府清欠部门要核实开发企业资信度,出具未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的证明),出具《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证》。 土地“招拍挂”,到国土资源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后提交:①营业执照副本②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资质证书④招拍挂申请⑤股东会决议⑥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⑦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⑧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招拍挂报名后向土地资源局①交纳竞买保证金②签订成交确认书③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填写呈报表④补交土地出让金⑤契税⑥公证费⑦代征道路费⑧代征道路管理费。 其中向财政局交纳契税阶段需要提交①成交确认书复印件1份

②国有土地出让合同③土地出让金④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土地相关费用缴纳完成后到国土资源局地籍处进行土地证办理。所需材料:1、呈报表2、出让金发票复印件3、契税票蓝色原件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5、①公司章税②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③营业执照复印件④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⑤委托书6、土地登记申请书7、法人身份证明8、缴纳土地登记费。 首先向国土资源部门提供:1.申请人有效证明材料;2.规划设计条件;3.投标、竞买保证金;4.未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的证明。其中未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的证明包括:①加盖施工总承包企业公章建设单位申请;②第一次开发工程的建设单位提供资金到位的证明;③工程建设单位无拖欠工程款证明。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提供材料后,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证后,到发改部门进行核准证的办理。所需材料①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②建筑规划设计条件③环评报告④营业执照副本⑤组织机构代码证⑥无拖欠款证明⑦核准证申请⑧项目申请报告。(以下所需文件均为复印件,其中⑥需要财务部配合提供资金到位证明)尽快进行项目用地审批环节集中缴费阶段。进入下一工作流程。 审批过程及办理流程 房地产开发建设审批过程分为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三个阶段。审核和办理总用时15天,启用审批专用章9枚。 (一)规划许可阶段。分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施工图设

2018年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计划范文

2018年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计划范文 **年,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建设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提升服务水平为抓手,坚持依法行政,推行规范服务,提升工作效能,打造人民群众满意工程。为推进我县经济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全面实现“两集中两到位”,大力提高政务服务效率 继续完善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配套措施,进一步完成内设机构的职能职责归并调整,切实做到“部门围着窗口转,窗口围着群众转”,建立以窗口为主导的行政审批运行新机制。 按照前台受理接件、后台负责审批的要求,所有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事项全部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彻底实现“一站式、一条龙”服务,为公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 授予首席代表审批决定权、审批上报权、组织协调权,达到规划和建设局窗口能独立办件,“既能受理,也能办理”,切实帮助群众解决问题。同时要强化内部监管,做到即充分授权又严格限制窗口的自由裁量空间。 进一步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管理,提高人员素质,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确保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到位。实行“领导驻厅制度”,分管领导定期到中心窗口现场办公,全面提高窗口现场办结率。 二、严格执行“四项制度”,积极延伸服务领域

建设窗口设立的挂牌首问责任岗,要明确首问责任人和岗位职责,如实登记首问事项并跟踪办理。全力打造“依法办事示范窗口”的形象。 建设窗口所有面向社会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比法定时限、承诺办理时限,实际办理时限再全面提速的要求,努力实现政务审批环节最少、流程最短、效率最高。 对建设系统行政许可的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法定依据、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理职责、收费依据和标准、联系方式等“八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承担违诺责任。 不断完善管理、考核、评议等各项制度,规范行政行为,明确岗位,明确责任,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对违反行政效能建设规定,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实行严格问责。 以实现一流的政务服务水平,一流的对外形象为目标,全面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岗位职责意识。 三、优化整合公共资源,全面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确定专人负责开展并联审批,对涉及多个部门、互为前置条件的事项,采取并联审批的方式,将部门之间审批流程科学排序,实行“许可预告、服务前移、一窗受理、信息共享、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监控测评的办理模式”,巩固前期企业准入和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的成绩,进一步理顺各个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完善并联审批工作机制和监督管理办法,提高审批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水平,达到协调运转、顺畅有效、效率提高的目的,推动项目进度,切实为灾后重建服务。

行政审批流程优化方案

行政审批流程优化方案 行政审批流程优化方案 为了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构建阳光审批平台,优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发〔〕24号)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原则和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为了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构建阳光审批平台,优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发〔〕24号)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原则和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结合我市行政审批工作的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实现流程最优、效率最高、费用最少的目标,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努力提高我市行政审批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行政审批流程优化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的原则。所有行政审批必需依法依规进行。(二)并联审批的原则。在不同的审批环节中,涉及到多个部门审批同一事项或者属于前置审批事项的实行并联审批。 (三)全程代办的原则。涉及到企业注册、招商引资或工业企业项目建设报建的(含项目备案、环境评估及规划审批),一律由直通车服务窗口专人代办审批的全过程。 (四)资料共享的原则。对并联审批的各职能部门要求行政相对人提供的同一种资料实行共享。 (五)收费一单清的原则。在各个审批环节中,均一次性收取相关规费。由主办窗口将所收规费填报收费审核表,经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对主办单位的收费情况进行审核后,一次性缴入各相关部门

建设工程规划建设行政审批流程

建设工程规划建设行政审批流程 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建设单位或个人提出建设项目选址申请,分局(建筑类)或市政规划科(市政类)受理; 2、分局(建筑类)商建筑工程规划管理科(以下简称建规科)或市政规划科(市政类)组织选址踏勘用地,审查确认,建规科(建筑类)或市政规划科(市政类)向建设单位或个人核发规划条件,分局(建筑类)或市政规划科(市政类)向行政审批服务科(以下简称审批科)发出可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凭证。 3、建设单位或个人持申请材料(需提供资料详附件1)、规划条件,到审批科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科核实材料要件齐全和符合要求的,直接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对要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行政审批服务科不得受理行政许可相关材料。 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建设单位或个人提出确认建设用地范围申请和用地范围(1 : 500-1 : 2000地形图),分局(建筑类)或市政规划科(市政类)受理; 2、分局(建筑类)或市政规划科(市政类)审查确认,并向审批科发送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凭证; 3、建设单位或个人持申请材料(需提交材料详附件2),到审批科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科核实材料要件齐全和符合要求的,直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对要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审批科不得受理行政许可相关材料。 三、报审规划建筑方案 1、建设单位或个人提出规划建筑方案(包括纸质文本图纸和电子文本、图件)、报审申请(需提供的资料详附件3),分局对符合规划审查条件的受理; 2、分局组织(规划业务科室参与)方案审查(重要建设项目需组织专家评审、报送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审查完毕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审查书面意见,需修改的应规定时间修改到位。 3、建设单位或个人将拟审定的规划建筑方案的总平面规划图和建筑设计方案按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及周边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4、分局对修改完善后的规划设计成果进行审查,核发《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审批表》,同时对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规划建筑方案,签署确定意见、经办人并加盖确认章。 四、报审施工图 1、建设单位或个人提出建设项目施工图(包括纸质图纸和电子文件)、审查申请报告,分局(建筑类)或市政规划科(市政类)对符合规划审查条件的受理; 2、分局核实施工图(建筑类)技术指标和规划布局是否与规划条件、规划建筑方案相一致,并提出书面意见;市政工程规划管理科审查工程管线规划及管网综合规划图,并提出书面意见。市政规划科核实(市政类)项目(道路、桥梁、公园、绿地、雨污管道等)施工图技术参数与规划布局是否与规划条件、规划设计方案(市政类)相一致,并提出书面意见。 3、分局或市政工程规划科对修改完善后的施工图进行审查,对审定的施工图加盖确认章,向行政审批科发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凭证。 五、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建设单位或个人提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需提交材料详附件

2020年行政审批工作计划3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和相关党内法规要求,进一步推进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密切党群关系,实现党务公开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中心党委结合年度党建工作实际,制定__年下半年党务公开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在__年上半年的工作基础上,有重点、有步骤地公开党内事务,发挥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努力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创造力和战斗力,为全县行政审批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结合实际的原则.围绕行政审批工作实际抓党务公开,以抓党务公开促能力提升,进一步提高办事效力,规范办事程序,增强工作透明度. 二是坚持务实高效的原则.以党员和群众关心的问题为重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原则上都应公开,便于群众监督.坚持实事求是,着眼于扩大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强化党内监督,做到内容客观真实,形式与效果相统一. 三是坚持保证发展的原则.必须紧紧围绕加快行政审批事业发展抓党务公开,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群众参与党务公开和工作创新的积极性,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四是坚持依法依纪原则.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认真组织实施.同时,也要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公开水平. 三、公开内容和形式 (一)公开内容 凡是本单位党组织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和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应公开,公开的内容主要是指中心工作、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六个方面. (二)公开形式 党务公开要本着“规范、实用、明了、方便、节俭”和便于党员群众监督的原则,针对不同的内容,利用党务公开栏、报纸、媒体、会议等多种形式,按照公开目录的内容,做到逐项公开. 四、工作措施 一是进一步健全党务公开工作阵地,探索党务公开形式.完善党员活动室的设施和内容,在中心网站党务公开栏增设意见建议版块,积极探索其他党务公开形式. 二是进一步规范推进党务公开工作.要全面探索,稳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逐步做到规范内容、规范形式、规范时限、规范范围、规范程序. 三是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领导小组成员和窗口负责人要加强调查研究,加强各窗口行政审批具体工作指导,切实解决难点问题,提高工作水平,适时召开交流推进会和交心通气会,选树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常熟市建设工程项目报批流程和办事指南

常熟市建设工程项目报批手续流程 前言 本指南围绕我市建设管理相关手续办理流程进行详述。 本指南主要法律依据:《建筑法》、《招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苏州市建筑市场管理办法》等(详见法律法规汇编),还包括土地、规划、环保、卫生、消防、房管及立项审批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本指南所涉及和以后印发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等均可通过相关建设网站查阅或下载。 常熟建设信息网网址:Error! Hyperlink reference not valid.; 常熟市建设工程信息网:Error! Hyperlink reference not valid.; 常熟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网:Error! Hyperlink reference not valid.; 一、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暨相关手续办理流程(略) 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工程勘察设计(境外设计单位必须与境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联合设计),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勘察、设计单位(详见本指南第四项),并需办理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详见本指南第七项第三条)。 外省(市)勘察、设计单位进入我市从事勘察设计业务的,应当办理资格核验(详见本指南外地进市企业从业须知)。 主管科室:建设局总工室,电话: #### , 三、建设工程施工图、抗震审查 (一)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抗震专项审查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 国务院第412号令 现公布《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自2004年7月1日 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对所属各 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依法继续实 施;对法律、行政法规以外的规范性文件设定,但确需保留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 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事项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 二款的规定,现决定予以保留并设定行政许可,共500项。 为保证本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对实 施本决定所列各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并予以公布。有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 和期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机关 1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 2企业境外投资用汇数额审批(不涉及用汇来源、是否 购汇以及购汇多少的管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 3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 4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 5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合作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6境内外资银行外债借款规模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7电力建设基金投资项目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 8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物价主管)部门 9氰化钠生产定点审批及进口许可证核发国家发展改革委10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1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12跨省区或规模较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设立与 变更审批 国家发展改革委 13价格鉴证师注册国家发展改革委14电力建设工程土建试验室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5电力建设工程金属试验室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16煤炭出口经营许可+B4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铁道部、交通部、商务部、质检总局、海关总署等部门) 17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物价主管)部门 18举办国际教育展览审批教育部 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19省级人民政府自行审批、调整的高等职业学校使用超 出规定命名范围的学校名称审批 教育部 20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教育部 21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评审权审批教育部 22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学历教育的教育网校审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23高等学校设置、调整管理权限范围外的本科专业、第 二学士学位专业和国家控制的其他专业审批 教育部 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 24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教育部25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编写核准教育部

规范行政审批服务自由裁量权实施方案

规范行政审批服务自由裁量权实施方案 The implementation plan of regulating the discretion of admini strative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service 汇报人:JinTai College

规范行政审批服务自由裁量权实施方案 前言:公务文书是法定机关与组织在公务活动中,按照特定的体式、经过一定的处 理程序形成和使用的书面材料,又称公务文件。本文档根据公文写作内容要求和特 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 修改及打印。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服务自由裁量权,推进审批服务 提速增效,营造规范、简单、便捷、高效的一流政务服务环境,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通过全面梳理我县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权力运行和办 事流程,对审批授权、现场踏勘、技术评审等环节存在的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分类规范、健全机制等内容,形成制约机制,进一步提高推进项目落地、方便群众办事的效率和质量。 二、主要内容 (一)分类梳理裁量权限。各部门应对行政审批和服务 事项按鼓励允许类、限制类、禁止类3个类别分别梳理自由裁量权。

1.对鼓励允许类事项,部门应充分授权窗口审批股办理。对涉及复杂及投资体量较大的需上报局领导审批的,应细化具体标准幅度,且不得超过办件总数的10%。 2.对限制类事项,特别是涉及用地、用林、用海、规划 等重要资源配置或食品卫生、安全生产等关系国计民生的敏感事项,各部门应细化审查条件及标准,规范领导签批的时限及流程。 3.对禁止类事项,如碰触禁止性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项 目或规划红线、用地红线的,坚决令行禁止。 (二)细化技术审查标准。各部门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 项窗口收件后需进行技术审查的,应明确技术审查环节并细化规范。 1.对需由政府部门下属技术审查机构负责的技术评审, 相关部门应分类梳理技术评审规范标准,压减自由裁量空间。 2.对需组织专家评审的,应明确专家评审的刚性修改意 见条款和柔性修改意见条款,规范专家自由裁量幅度。 3.对审批过程中依法需要听证、招标、公示、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的,应明确上述环节的负责机构和时限,

最新整理行政审批制度创新工作实施方案.docx

最新整理行政审批制度创新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的工作意见》结合我区下阶段具体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xx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深化行政体制改革部署,紧紧围绕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改进行政审批方式,创新行政服务举措,切实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和服务效能,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重点工作 (一)深化“三集中三到位”工作 1.职能归并到位(20xx年5月—8月)。各有关部门以“不增加机构、不增加人员、不增加职数”为原则,进一步开展审批职能清理归并工作。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其他行政服务事项的职能全部集中到一个科室管理,通过新设、合署、增挂等形式设立“行政许可(服务)科”,明确1名领导分管行政审批工作。(牵头单位:区编办,责任单位:各有关职能部门) 2.事项集中到位(20xx年6月—11月)。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其他行政服务事项应100%进驻行政服务大厅,任何部门不得在行政服务大厅之外办理审批事项。对行政审批事项或办件量相对较少的部门,探索通过整合、委托、代理等形式,在区行政服务大厅设立综合窗口,实行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对因涉密、场地限制等特殊情况暂不能进驻区行政服务大厅办理的部门,须经区政府批准,以自建办事大厅的形式实行窗口审批,同时增挂“区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牌子,接受区行政服务中心监管。(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有关职能部门) 3.窗口授权到位(20xx年6月—11月)。各有关部门对行政许可科要充分授权,建立“科室围着窗口转,窗口围着群众转”的工作模式,部门行政审批职权重心要向窗口转移,切实提高窗口受理、办理、办结的能力。对程序简便,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可当场审批的,部门应授权窗口即来即办;对不能当场办理,部门应授权窗口组织协调相关科室提供辅助性审批,并在承诺时限内审批办结;对不符合审批条件的,窗口应以书面告知的形式予以明确答复。各部门应积极采

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流程及主要行政审批事项

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流程及主要行政审批事项(附表) 项目前期工作是指建设项目从可行性研究开始到施工开工建设之前所进行的全部工作。本文中项目前期工作指企业投资项目自项目可行性研究开始至勘察设计前的全部工作。 一、项目前期工作流程 1、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企业投资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咨询公司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 可行性研究报告从政策法规、市场供求、产品方案、生产规模、建设方案、财务效益、经济效益等方面及社会各种环境因素进行全面调查、研究、分析,筛选确定项目各种有利与不利因素、项目各方面是否可行、财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程度,为决策者及相关单位提供决策分析的基础性研究成果资料。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建设单位决策的主要依据,由建设单位决定是否进行该项目建设。 石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可参照《中石化中国石化咨(2005)154号石油化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或《中石化联产发(2012)115号化工投资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办法》。 2、编制项目申请报告 如果企业认为项目经过可行性研究后具有可行性,且决定进行项目建设,如果该项目属于政府核准项目,则需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咨询公司编制《项目申请报告》。 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制可参照执行国家发改委于2007年发布的《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 3、项目核准及备案 判断项目是否为政府核准项目,主要依据为国家发改委令(2014)第11号《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及国务院国发(2014)53号《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文件规定“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项目,按照本目录执行。” (1)核准项目 按国家发改委令(2014)第11号《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建设单位办理用地预审意见,向发展改革部门上报项目申请报告,发展改革部门审批后,建设单位获得项目核准文件。 用地预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执行。 (2)备案项目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投资(2004)2656号《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凡是不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均应按要求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属于备案的项目,建设单位采用发展改革部门的备案登记表,直接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填写,报发展改革部门备案,获得备案通知书。 4、建设用地审批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规范行政审批服务自由裁量权实施方案

规范行政审批服务自由裁量权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服务自由裁量权,推进审批服务提速增效,营造规范、简单、便捷、高效的一流政务服务环境,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通过全面梳理我县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权力运行和办事流程,对审批授权、现场踏勘、技术评审等环节存在的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分类规范、健全机制等内容,形成制约机制,进一步提高推进项目落地、方便群众办事的效率和质量。 (一)分类梳理裁量权限。各部门应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按鼓励允许类、限制类、禁止类3个类别分别梳理自由裁量权。 1.对鼓励允许类事项,部门应充分授权窗口审批股办理。对涉及复杂及投资体量较大的需上报局领导审批的,应细化具体标准幅度,且不得超过办件总数的10%。 2.对限制类事项,特别是涉及用地、用林、用海、规划等重要资源配置或食品卫生、安全生产等关系国计民生的敏感事项,各部门应细化审查条件及标准,规范领导签批的时限及流程。

3.对禁止类事项,如碰触禁止性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项目或规划红线、用地红线的,坚决令行禁止。 (二)细化技术审查标准。各部门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窗口收件后需进行技术审查的,应明确技术审查环节并细化规范。 1.对需由政府部门下属技术审查机构负责的技术评审,相关部门应分类梳理技术评审规范标准,压减自由裁量空间。 2.对需组织专家评审的,应明确专家评审的刚性修改意见条款和柔性修改意见条款,规范专家自由裁量幅度。 3.对审批过程中依法需要听证、招标、公示、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的,应明确上述环节的负责机构和时限,特别是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应明确技术合格标准,制订审查规范。 (三)规范现场踏勘环节。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窗口收件后需进行现场踏勘的,各部门应对现场踏勘审核的条件、要求细化为具体标准,分档细化形成清单,不允许设置“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等兜底性条款,实行“清单打勾式”踏勘,对需整改的出具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同时,建立由窗口审批股牵头、相关股室参与的现场踏勘运行机制,防止踏勘权力体外循环。

探索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流程

探索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流程 发表时间:2018-12-19T16:12:08.967Z 来源:《基层建设》2018年第33期作者:周峰焦保良[导读] 摘要:在所有的建设工程中关于工程项目报行政机关审批的工作是最重要的一项内容,也是最繁琐复杂的,因为关于建设工程的行政审批部门多,审批环节多且办事程序相互交错,如何在建设工程中对建设工程项目的行政审批流程提质增效,是确保工程项目顺利推进的基本保证。 南京苏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苏南京 210000 摘要:在所有的建设工程中关于工程项目报行政机关审批的工作是最重要的一项内容,也是最繁琐复杂的,因为关于建设工程的行政审批部门多,审批环节多且办事程序相互交错,如何在建设工程中对建设工程项目的行政审批流程提质增效,是确保工程项目顺利推进的基本保证。 关键词:建设工程;行政审批;提质增效;优化 1 前言 在建设过程中,工程项目行政审批环节一直是个让工程管理人头大的环节,因为这个环节涉及的行政部门、环节及程序永远都是错综复杂的,例如工程项目行政审批环节中方案报审环节就涉及:卫生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消防局、供电局、供水局、交通局、规划局、地震局、水利局、公安局、气象局等行政部门,并且其中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就会导致后面的报审环节时间延长,由此可见,在建设工程中建设单位或者项目管理单位如果不加强工程项目行政审批的管理工作,会影响工程的正常推进。然而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进步,我国于2018年5月14日发布了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推动政府职能转向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的文件,进一步优化精简了关于建设工程中的行政审批流程,本文作者则重点分析了国办发〔2018〕33号的发布对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流程的影响。 2 国办发〔2018〕33号文件的影响 2018年5月14日我国国务院办事厅重磅出击,正式发布国办发〔2018〕33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此文件的发布大大精简及优化了工程项目的行政机关的审批环节,文件主要针对以下几点:(1)取消施工合同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等事项。 (2)社会投资的房建工程,建设单位可自主决定发包方式;如:招标发包、直接发包。 (3)将工程项目行政审批流程主要划分四个阶段;即: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4)根据工程规模、类型、投资分类细化行政审批流程。 (5)将技术审查合并到图纸设计审查中,施工图设计审查后,送审人不需再次涉及到技术方面的设计;如:消防、人防、抗震等设计图再次送往消防局、地震局等机构送审。 (6)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而以往则是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后方可办理施工许可证。 (7)参与建设工程项目验收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实行限时联合验收,统一出具验收意见,大大缩短了工程项目的验收周期。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时一并进行设计方案审查,报审人不必在往返不同的部门提交相同的报审资料。 (6)建设单位不必在组织具有相关的工程咨询机构对地震安全性、地质灾害危险性、环境影响及节能等有关事项进行评价及评估,而是由政府统一组织实行区域评估。 (7)地震安全性、地质灾害危险性、环境影响及节能不再作为项目审批条件。 (8)供水、供电、燃气、通信、热力及排水等基础设施提前到施工许可证核发后报装办理。 而以往的工程项目行政审批由于行政审批流程的不规范、审批环节相互交错;国务院对于审批事项只是针对于审批条件、审批期限及审批事项;行政审批机关对于审批事项的差异化和模糊化;不协调的审批环节;政务大厅及电子政务系统的行政审批模式未充分建立,总是需要办事人员拿着各种资料穿梭于个个机关及部门来回的重复着相同的工序:重复的提交材料;重复的提交申请,因此每个工程项目的报审人都在报审环节上浪费着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也影响着工程项目的正常推进。 经过国办发〔2018〕33号文件对工程项目中行政审批环节的优化和精简后,另外我国对于建设工程归档资料的审批及存放也较为落后,目前主要的资料备案方式还是建设单位到城建档案馆开具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然后到建设局办理竣工备案手续,带着由建设局的出具的备案证明在转至档案馆开具接收证明,在转至产权处办理产权,但本次的国办发〔2018〕33号文件并未明确规定这项审批制度的优化。 3 仍需注意的行政机关重点审批的环节 3.1 项目立项阶段 国办发〔2004〕20号文件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非政府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制或者备案制,这也是立项阶段的第一步,由建设单位或具有相关工程咨询资质的服务机构选择合适的报批制度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即视为立项完成。 3.2 用地规划许可证 由建设单位或具有相关工程咨询资质的服务机构向工程所在地的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也是建设单位的产权凭证,但须注意的是:根据土地取得方式的不同,报审的材料也不同,逾期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或者未办理延期手续的,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则自行失去效力。 3.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各类工程建设的扩建、新建、翻新以及改建项目都应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建设单位或具有相关工程咨询资质的服务机构到工程所在地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审。 3.4 初步设计报审 各类设计文件都应报审至相关的行政机关审批,经由相关的行政机关审批并出具修改意见后,设计单位按照修改意见修改,再次报审直至最终通过相关的行政机关审批。 3.5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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