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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禁用兽药清单18条

农业部禁用兽药清单18条

农业部再次公布饲料、养殖中禁用药物和物质清单

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 一、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 1.盐酸克仑特罗(Clenbuterol Hydrochloride):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 简称药典)2000年二部P605。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药。 2.沙丁胺醇(Salbutamol):药典2000年二部P316。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药。 3.硫酸沙丁胺醇(SalbutamolSulfate):药典2000年二部P870。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药。 4.莱克多巴胺(Ractopamine):一种β兴奋剂,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已批准,中国未批准。 5.盐酸多巴胺(Dopamine Hydrochloride):药典2000年二部P591。多巴胺受体激动药。 6.西马特罗(Cimaterol):美国氰胺公司开发的产品,一种β兴奋剂,FDA 未批准。 7.硫酸特布他林(Terbutaline Sulfate):药典2000年二部P890。β2肾上腺受体激动药。 二、性激素 8.己烯雌酚(Diethylstibestrol):药典2000年二部P42。雌激素类药。 9.雌二醇(Estradiol):药典2000年二部P1005。雌激素类药。 10.戊酸雌二醇(EstradiolValerate):药典2000年二部P124。雌激素类药。 11.苯甲酸雌二醇(EstradiolBenzoate):药典2000年二部P369。雌激素类 药。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以下简称兽药典)2000年版一部P109。雌激素类药。用于发情不明显动物的催情及胎衣滞留、死胎的排除。 12.氯烯雌醚(Chlorotrianisene)药典2000年二部P919。 13.炔诺醇(Ethinylestradiol)药典2000年二部P422。 14.炔诺醚(Quinestrol)药典2000年二部P424。 15.醋酸氯地孕酮(Chlormadinone acetate)药典2000年二部P1037。 16.左炔诺孕酮(Levonorgestrel)药典2000年二部P107。

国家禁止、限制使用的农药和兽药

国家禁止、限制使用的农药和兽药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193号 为保证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我部制定了《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以下简称《禁用清单》),现公告如下: 一、《禁用清单》序号1至18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停止生产,已在兽药国家标准、农业部专业标准及兽药地方标准中收载的品种,废止其质量标准,撤销其产品批准文号;已在我国注册登记的进口兽药,废止其进口兽药质量标准,注销其《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 二、截止2002年5月15日,《禁用清单》序号1至18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停止经营和使用。 三、《禁用清单》序号19至21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不准以抗应激、提高饲料报酬、促进动物生长为目的在食品动物饲养过程中使用。 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序号兽药及其它化合物名称禁止用途禁用动物 1 -兴奋剂类:克仑特罗Clenbuterol、沙丁胺醇Salbutamol、西马特罗Cimaterol及其盐、酯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 2 性激素类:己烯雌酚Diethylstilbestrol及其盐、酯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 3 具有雌激素样作用的物质:玉米赤霉醇Zeranol、去甲雄三烯醇酮Trenbolone、醋酸甲孕酮Mengestrol Acetate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 4 氯霉素Chloramphenicol、及其盐、酯(包括:琥珀氯霉素Chloramphenicol Succinate)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 5 氨苯砜Dapsone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 6 硝基呋喃类:呋喃唑酮Furazolidone、呋喃它酮Furaltadone、呋喃苯烯酸钠Nifurstyrenate sodium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 7 硝基化合物:硝基酚钠Sodium nitrophenolate、硝呋烯腙Nitrovin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 8 催眠、镇静类:安眠酮Methaqualone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 9 林丹(丙体六六六)Lindane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 10 毒杀芬(氯化烯)Camahechlor 杀虫剂、清塘剂所有食品动物 11 呋喃丹(克百威)Carbofuran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 12 杀虫脒(克死螨)Chlordimeform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 13 双甲脒Amitraz 杀虫剂水生食品动物 14 酒石酸锑钾Antimony potassium tartrate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 15 锥虫胂胺Tryparsamide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 16 孔雀石绿Malachite green 抗菌、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 17 五氯酚酸钠Pentachlorophenol sodium 杀螺剂所有食品动物 18 各种汞制剂包括:氯化亚汞(甘汞)Calomel、硝酸亚汞Mercurous nitrate、醋酸汞Mercurous acetate、吡啶基醋酸汞Pyridyl mercurous acetate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 19 性激素类:甲基睾丸酮Methyltestosterone、丙酸睾酮Testosterone Propionate 苯丙酸诺龙Nandrolone Phenylpropionate、苯甲酸雌二醇Estradiol Benzoate及其盐、

农业部193号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193号 为保证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我部制定了《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以下简称《禁用清单》),现公告如下: 一、《禁用清单》序号1至18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停止生产,已在兽药国家标准、农业部专业标准及兽药地方标准中收载的品种,废止其质量标准,撤销其产品批准文号;已在我国注册登记的进口兽药,废止其进口兽药质量标准,注销其《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 二、截止2002年5月15日,《禁用清单》序号1至18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停止经营和使用。 三、《禁用清单》序号19至21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不准以抗应激、提高饲料报酬、促进动物生长为目的在食品动物饲养过程中使用。 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序号兽药及其它化合物 名称禁止用途禁用动物 1 -兴奋剂类:克仑特罗Clenbuterol、沙丁胺醇Salbutamol、西马特罗Cimaterol及其盐、酯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 2 性激素类:己烯雌酚Diethylstilbestrol及其盐、酯及制剂

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 3 具有雌激素样作用的物质:玉米赤霉醇Zeranol、去甲雄三烯醇酮Trenbolone、醋酸甲孕酮Mengestrol Acetate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 4 氯霉素Chloramphenicol、及其盐、酯(包括:琥珀氯霉素Chloramphenicol Succinate)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 5 氨苯砜Dapsone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 6 硝基呋喃类:呋喃唑酮Furazolidone、呋喃它酮Furaltadone、呋喃苯烯酸钠Nifurstyrenate sodium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 7 硝基化合物:硝基酚钠Sodium nitrophenolate、硝呋烯腙Nitrovin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 8 催眠、镇静类:安眠酮Methaqualone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 9 林丹(丙体六六六)Lindane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 10 毒杀芬(氯化烯)Camahechlor 杀虫剂、清塘剂所有食品动物 11 呋喃丹(克百威)Carbofuran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 12 杀虫脒(克死螨)Chlordimeform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 13 双甲脒Amitraz 杀虫剂水生食品动物 14 酒石酸锑钾Antimony potassium tartrate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

农业部有关禁用兽药的公告

农业部有关禁用兽药的公告 根据农业部的公告,以下是有关禁用兽药技术的相关汇总。 公告一:禁止使用可致癌兽药 农业部对使用可致癌兽药的禁令进行了发布。根据该公告,禁用的可致癌兽药包括苯甲酰菌脲、苯胂、黄酮酸等。这些兽药已经被证实对人类健康产生潜在的危害,因此被禁止在农业养殖中使用。为了确保食品安全和消费者健康,农业部鼓励农民和养殖户及时停止使用这些兽药,并在养殖过程中使用替代品。 公告二:禁止使用有害兽药添加剂 农业部发出第二条公告,宣布禁止使用一些有害兽药添加剂。这些添加剂包括不符合国家标准并可能对人类健康产生负面影响的成分。根据公告,这些添加剂已被证实可能被残留在肉类、蛋类和奶制品中,对食品安全构成潜在威胁。农业部呼吁养殖户和食品加工企业严格遵守该禁令,并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添加剂。 公告三:禁止使用禁药兽药 农业部发布了关于禁止使用禁药兽药的公告。这些被禁止使用的兽药在中国已被列入法定禁用目录中,但在一些地区仍有使用的情况。为了保护公众健康和提高食品安全,农业部强调禁止使用禁药兽药,并要求养殖户和兽药供应商加强合规性管理,确保不使用被禁止的兽药。 公告四:加强对违法兽药行为的打击 为了严厉打击非法使用兽药的行为,农业部发布了一项公告。该公告要求各级农业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合作,加大对违法行

为的打击力度。公告明确规定,对于生产、销售和使用非法兽药的个人和企业将依法追究责任,并可能面临法律惩罚。农业部鼓励公众积极提供线索,协助监管部门打击非法兽药行为。 总结: 以上是农业部发布的有关禁用兽药的公告的汇总内容。这些公告旨在保护公众健康和提高食品安全。农业部强调禁止使用可致癌、有害和禁药兽药,并呼吁养殖户和兽药供应商加强合规性管理。此外,农业部还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打击违法使用兽药的行为。这些公告的发布旨在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保障人们的食品安全和健康。

饲料养殖中禁用药物和物质

农业部再次公布饲料、养殖中禁用药物和物质清单 为保证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饲料和 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农业部2002年发布了176号和193号公告,2010年发布了1519号公告,向社会公布了禁止在饲料、动物饮用水和畜禽水产养殖过程中使用的药物和物质清单.清单主要包括克伦特罗、沙丁胺醇等兴奋剂类,己烯雌酚等激素类,呋喃唑酮、氯霉素等抗菌药物类,呋喃丹等杀虫剂类等四大类82种禁用药物和物质.现再次公布,各地畜禽、水产养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基地以及养殖场户要严格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176号 为加强饲料、兽药和人用药品管理,防止在饲料生产、经营、使用和动物饮用水中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和饲料添加剂,杜绝滥用违禁药品的行为,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现公布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生产、经营和使用的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均应属于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农业部第 105号公告中规定的品种及经审批公布的新饲料添加剂,生 产饲料添加剂的企业需办理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新饲料添加剂需办理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经营企业必须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从事经营活动,不得经营和使用未经批准生产的饲料添加剂. 二、凡生产含有药物饲料添加剂的饲料产品,必须严格执行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农业部168号公告,以下简称规范的规定,不得添加规范附录二中的饲料药物添加剂.凡生产 含有规范附录一中的饲料药物添加剂的饲料产品,必须执行饲料标签标准的规定. 三、凡在饲养过程中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需按照规范规定执行,不得超范围、超剂量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必须遵守休药期、配伍禁忌等有关规定. 四、人用药品的生产、销售必须遵守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未办理兽药、饲料添加剂审批手续的人用药品,不得直接用于饲料生产和饲养过程. 五、生产、销售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所列品种的医药企业或个人,违反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

国家禁用、限用兽药清单

一、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 1、禁用于所有食品动物的兽药(11类) (1)兴奋剂类:克仑特罗、沙丁胺醇、西马特罗及其盐、酯及制剂; (2)性激素类:己烯雌酚及其盐、酯及制剂; (3)具有雌激素样作用的物质:玉米赤霉醇、去甲雄三烯醇酮、醋酸甲孕酮及制剂; (4)氯霉素及其盐、酯(包括:琥珀氯霉素)及制剂; (5)氨苯砜及制剂; (6)硝基呋喃类:呋喃西林和呋喃妥因及其盐、酯及制剂;呋喃唑酮、呋喃它酮、呋喃苯烯酸钠及制剂; (7)硝基化合物:硝基酚钠、硝呋烯腙及制剂; (8)催眠、镇静类:安眠酮及制剂; (9)硝基咪唑类:替硝唑及其盐、酯及制剂; (10)喹噁啉类:卡巴氧及其盐、酯及制剂; (11)抗生素类:万古霉素及其盐、酯及制剂. 2、禁用于所有食品动物、用作杀虫剂、清塘剂、抗菌或杀螺剂的兽药(9类) (1)林丹(丙体六六六);(2)毒杀芬(氯化烯);(3)呋喃丹(克百威);(4)杀虫脒(克死螨);(5)酒石酸锑钾;(6)锥虫胂胺;(7)孔雀石绿;(8)五氯酚酸钠;(9)各种汞制剂包括:氯化亚汞(甘汞)、硝酸亚汞、醋酸汞、吡啶基醋酸汞。 3、禁用于所有食品动物用作促生长的兽药(3类) (1)性激素类:甲基睾丸酮、丙酸睾酮、苯丙酸诺龙、苯甲酸雌二醇及其盐、酯及制剂; (2)催眠、镇静类:氯丙嗪、地西泮(安定)及其盐、酯及其制剂; (3)硝基咪唑类:甲硝唑、地美硝唑及其盐、酯及制剂. 4、禁用于水生食品动物用作杀虫剂的兽药(1类)

双甲脒. 二、其它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 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5类40种). 1、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 盐酸克仑特罗、沙丁胺醇、硫酸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盐酴多巴胺、西巴特罗、硫酸特布他林。 2、性激素 己烯雌酚、雌二醇、戊酸雌二醇、苯甲酸雌二醇、氯烯雌醚(Chlorotriansene)、炔诺醇、炔诺醚(Quinestml)、醋酸氯地孕酮、左炔诺孕酮、炔诺酮、绒毛膜促性腺激素(绒促性素)、促卵泡生长激素(尿促性素主要含卵泡刺激FSHT和黄体生成素LH) 3、蛋白同化激素 碘化酷蛋白、苯丙酸诺龙及苯丙酸诺龙注射液。 4、精神药品 (盐酸)氯丙嗪、盐酸异丙嗪、安定(地西泮)、苯巴比妥、苯巴比妥钠、巴比妥、异戊巴比妥、异戊巴比妥钠、利血平、艾司唑仑、甲丙氨脂、咪达唑仑、硝西泮、奥沙西泮、匹莫林、三唑仑、唑吡旦、其他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 5、各种抗生素滤渣 该类物质是抗生素类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三废,因含有微量抗生素成分,在饲料和饲养过程中使用后对动物有一定的促生长作用.但对养殖业的危害很大,一是容易引起耐药性,二是由于未做安全性试验,存在各种安全隐患。

禁止在饲料、动物饮用水和畜禽水产养殖过程中使用的药物和物质清单

禁止在饲料、动物饮用水和畜禽水产养殖过程中使用的药物和物质清单 为保证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农业部2002年发布了176号和193号公告,2010年发布了1519号公告,向社会公布了禁止在饲料、动物饮用水和畜禽水产养殖过程中使用的药物和物质清单。清单主要包括克伦特罗、沙丁胺醇等兴奋剂类,己烯雌酚等激素类,呋喃唑酮、氯霉素等抗菌药物类,呋喃丹等杀虫剂类等四大类82种禁用药物和物质。现再次公布,各地畜禽、水产养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基地以及养殖场(户)要严格遵照执行。 相关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76号 为加强饲料、兽药和人用药品管理,防止在饲料生产、经营、使用和动物饮用水中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和饲料添加剂,杜绝滥用违禁药品的行为,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现公布《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生产、经营和使用的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均应属于《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农业部第105号公告)中规定的品种及经审批公布的新饲料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的企业需办理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新饲料添加剂需办理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经营企业必须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从事经营活动,不得经营和使用未经批准生产的饲料添加剂。 二、凡生产含有药物饲料添加剂的饲料产品,必须严格执行《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农业部168号公告,以下简称《规范》)的规定,不得添加《规范》附录二中的饲料药物添加剂。凡生产含有《规范》附录一中的饲料药物添加剂的饲料产品,必须执行《饲料标签》标准的规定。 三、凡在饲养过程中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需按照《规范》规定执行,不得超范围、超剂量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必须遵守休药期、配伍禁忌等有关规定。 四、人用药品的生产、销售必须遵守《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未办理兽药、饲料添加剂审批手续的人用药品,不得直接用于饲料生产和饲养过程。 五、生产、销售《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所列品种的医药企业或个人,违反《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向饲料企业和养殖企业(或个人)销售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给予处罚;生产、销售《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所列品种的兽药企业或个人,向饲料企业销售的,由兽药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给予处罚;违反《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使用《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所列品种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或个人,由饲料管理部门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给予处罚。其他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使用《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所列品种,用于饲料生产和饲养过程中的,上述有关部门按照谁发现谁查处的原则,依据各自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新农业养殖全程禁用药物清单

标题1:养殖须知:最新农业养殖全程禁用药物清单 标题2:最新农业养殖全程禁用药物清单,你了解吗? 标题3:养殖必备:最新农业养殖全程禁用药物清单 [插入图片p1] 每位养殖户在从事养殖过程中,为了保持生产的正常开展,不可避免的使用各种药物进行病害防治,而市场上的药物哪些是国家明令禁用的呢?这是每位养殖户在开始养殖时必须要了解的,这样才能避免因违法而受到处罚,减少损失。根据农业部有关公告,下面简单罗列出畜禽水产养殖禁用药物清单,供各位养殖户在实际生产中参考。 ⒈禁用于所有食品动物的兽药(11类) ⑴兴奋剂类:克仑特罗、沙丁胺醇、西马特罗及其盐、酯及制剂; ⑵性激素类:己烯雌酚及其盐、酯及制剂; ⑶具有雌激素样作用的物质:玉米赤霉醇、去甲雄三烯醇酮、醋酸甲孕酮及制剂; ⑷氯霉素及其盐、酯(包括:琥珀氯霉素)及制剂; ⑸氨苯砜及制剂; ⑹硝基呋喃类:呋喃西林和呋喃妥因及其盐、酯及制剂;呋喃唑酮、呋喃它酮、呋喃苯烯酸钠及制剂; ⑺硝基化合物:硝基酚钠、硝呋烯腙及制剂; ⑻催眠、镇静类:安眠酮及制剂; ⑼硝基咪唑类:替硝唑及其盐、酯及制剂; ⑽喹噁啉类:卡巴氧及其盐、酯及制剂;

⑾抗生素类:万古霉素及其盐、酯及制剂。 [插入图片p2] 通常所说的“瘦肉精”的主要成份,就是兴奋剂类中“克仑特罗”。 ⒉禁用于所有食品动物、用作杀虫剂、清塘剂、抗菌或杀螺剂的兽药(9类) ⑴林丹(丙体六六六); ⑵毒杀芬(氯化烯); ⑶呋喃丹(克百威); ⑷杀虫脒(克死螨); ⑸酒石酸锑钾; ⑹锥虫胂胺; ⑺孔雀石绿; ⑻五氯酚酸钠; ⑼各种汞制剂包括:氯化亚汞(甘汞)、硝酸亚汞、醋酸汞、吡啶基醋酸汞。 [插入图片p3] 这类中的“孔雀石绿”,以前在水产养殖中使用较广,孔雀石绿是人工合成的有机化合物,具有高残留和致癌等副作用,是无公害水产养殖领域国家明令禁止添加。 ⒊禁用于所有食品动物用作促生长的兽药(3类) ⑴性激素类:甲基睾丸酮、丙酸睾酮、苯丙酸诺龙、苯甲酸雌二

国家禁用限用兽药清单

国家禁用限用兽药清单 国家禁用限用兽药清单:保护动物健康的重要举措 兽药是维护动物健康的重要工具,但不当使用或滥用兽药可能对动物和人类健康带来潜在风险。为了保护动物和消费者的利益,国家制定了禁用限用兽药清单,以规范兽药的使用和销售行为,促进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为什么需要禁用限用兽药清单? 1.保护动物健康 近年来,人们对动物健康和食品安全的关注度不断提高。动物因为生活环境、饲养方式以及发病率等原因,可能需要使用兽药来治疗疾病或预防病害。然而,不当使用药物或使用禁用的兽药可能对动物健康带来严重危害。制定禁用限用兽药清单可以帮助养殖户和兽医遵循科学、合理的用药原则,从源头上控制兽药使用的风险。 2.保护人类健康 兽药残留物的存在可能对人类的健康产生有害影响。在动物养殖过程中,如果滥用或错误使用兽药,会导致兽药残留物滞留在养殖产品中,进而通过食物链传递给人类。某些兽药成分可能对人体造成过敏反应、毒性和致癌等影响。通过禁用限用兽药清单的制定和执行,可以有效控制兽药残留物的风险,保护消费者的健康。 二、禁用限用兽药清单的制定原则

1.科学性 禁用限用兽药清单的制定需要以科学依据为基础,充分考虑兽药成分对动物和人类的影响。需要依据兽医学知识、毒理学研究以及相关法规标准进行评估,确保清单内容准确、全面,并与国际标准接轨。 2.可操作性 禁用限用兽药清单需要具备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以便于养殖户和兽医实施和遵循。清单中的兽药应具备明确的定义和标准,避免模糊和歧义,方便相关部门对违规情况进行监管和处理。 三、禁用限用兽药清单的内容 禁用限用兽药清单通常涵盖了几个主要方面。 1.禁用兽药 禁用兽药指的是对动物健康具有严重危害的兽药成分或使用方法,严禁在养殖业中使用。这些兽药可能存在高毒性、致癌性、抗药性等问题,对人类和动物健康构成严重风险。禁止使用这些兽药可以确保动物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动物产品质量的安全。 2.限用兽药 限用兽药是指对动物健康具有一定风险,在严格控制条件下可以使用的兽药成分。限用兽药在特定情况下,如治疗严重疾病、预防疾病传播等,可以起到一定作用。然而,限用兽药需要在专业兽医指导下使用,并遵循严格的用药原则,以减少对动物和消费者的潜在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禁用兽药名录

中国农业部禁用兽药名录 1、禁用于所有食品动物的兽药(11类) (1)兴奋剂类:克仑特罗、沙丁胺醇、西马特罗及其盐、酯及制剂;(2)性激素类:己烯雌酚及其盐、酯及制剂; (3)具有雌激素样作用的物质:玉米赤霉醇、去甲雄三烯醇酮、醋酸甲孕酮及制剂;(4)氯霉素及其盐、酯(包括:琥珀氯霉素)及制剂; (5)氨苯砜及制剂; (6)硝基呋喃类:呋喃西林和呋喃妥因及其盐、酯及制剂;呋喃唑酮、呋喃它酮、呋喃苯烯酸钠及制剂; (7)硝基化合物:硝基酚钠、硝呋烯腙及制剂; (8)催眠、镇静类:安眠酮及制剂; (9)硝基咪唑类:替硝唑及其盐、酯及制剂; (10)喹噁啉类:卡巴氧及其盐、酯及制剂; (11)抗生素类:万古霉素及其盐、酯及制剂。 2、禁用于所有食品动物、用作杀虫剂、清塘剂、抗菌或杀螺剂的兽药(9类) (1)林丹(丙体六六六); (2)毒杀芬(氯化烯); (3)呋喃丹(克百威); (4)杀虫脒(克死螨);

(5)酒石酸锑钾; (6)锥虫胂胺; (7)孔雀石绿; (8)五氯酚酸钠; (9)各种汞制剂包括:氯化亚汞(甘汞)、硝酸亚汞、醋酸汞、吡啶基醋酸汞。 3、禁用于所有食品动物用作促生长的兽药(3类) (1)性激素类:甲基睾丸酮、丙酸睾酮、苯丙酸诺龙、苯甲酸雌二醇及其盐、酯及制剂;(2)催眠、镇静类:氯丙嗪、地西泮(安定)及其盐、酯及其制剂; (3)硝基咪唑类:甲硝唑、地美硝唑及其盐、酯及制剂。 4、禁用于水生食品动物用作杀虫剂的兽药(1类) 双甲脒。 最新增添农业部2292号公告: 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5类40种) 1、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 盐酸克仑特罗、沙丁胺醇、硫酸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盐酴多巴胺、西巴特罗、硫酸特布他林。 2、性激素 己烯雌酚、雌二醇、戊酸雌二醇、苯甲酸雌二醇、氯烯雌醚(Chlorotriansene)、炔诺醇、炔诺醚(Quinestml)、醋酸氯地孕酮、左炔诺孕酮、炔诺酮、绒毛膜促性腺激素(绒促性素)、促卵泡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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