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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主义、实在论和因果知识

经验主义、实在论和因果知识
经验主义、实在论和因果知识

自从康德以来﹐认识论的中心问题一直是人类知识的可能性和普遍有效性问题。康德在这个问题上的思想一直是我们探究认识论问题的最重要的源泉。按照对于康德的某种理解﹐知识在某种意义上要被看作人类理性对于经验的构造﹐亦即经验对象在人类知性中的先验综合构成。给出对于'先验性'的某个合适理解﹐现代科学似乎极好地示范了康德的思路的基本合理性。但是﹐这种状况在目前已经发生了急剧变化。现代物理学在其方法论和认识论上都与经典物理学颇为不同。其中﹐现代物理学的一个典型的特点是它超越了可观察的宏观世界﹐进入了人类没有直接的观察接近的微观领域中。这个变化产生了这个尖锐的问题﹕我们能够声称有对于不可观察的东西的确定知识吗﹖如果我们在达到这样的知识上没有保证﹐那幺什么是科学的恰当目的﹖这是科学实在论和反实在论(比如说﹐建构经验论)的争论产生的一个主要背景。

毫无疑问﹐对于现代物理学的深入分析对于bas van fraassen建立他的反实在论产生了重要影响。结果﹐比较于科学实在论者﹐van fraassen声称﹐科学目的不是在于给予我们世界是怎么样的一个实际上为真的叙述﹐而是在于"拯救现象"﹐亦即给予我们世界是怎么样的经验上恰当的描述。因此﹐在van fraassen看来﹐我们决不可能超越我们可得到的经验证据的总体而把握一个超验的实在。van fraassen对于他的建构经验论(constructive empiricism)论证高度精致﹐而且在某些方面是相当有说服力的。然而﹐在我对van fraassen的读解中﹐我发现一些他的主要思想并不是与某种形式的实在论﹐即我所信奉的关于理论实体的实在论不兼容。本文的主要目的就是要表明这如何是可能的。在我看来﹐这个"调和"关键取决于找到一种方式来辩护van fraassen所坚定拒斥的达到最佳说明的推理(inference to the best explanation﹐我将简称ibe)。我认为van fraassen对ibe的拒斥是不合理的﹐因为那不仅违反了我们实际的科学实践﹐而且在某种程度上也与van fraassen自己对于实验和科学方法论之关系的说明相左。这个拒斥是立足于他如下不合理的论点﹕说明是一个完全语用(pragmatic)的问题﹐而理论的"超经验"的优点(superempirical virtues)也应该被看作纯粹语用的特点。

在我看来﹐一个辩护ibe的有效方式是要在因果说明和因果实在论之间建立起某种合适的联系。因此﹐我们首先需要确立起因果说明的合法性。这将开始于对于经典的﹑hempel 式的说明模型以及它所面临的挑战的一个简要讨论。w. salmon和van fraassen已经各自提出了对于这个经典说明的两个抉择﹕说明的本体(ontic)概念和说明的语用(pragmatic)概念。这两个概念由于它们在认识论承诺上的分歧而不同。当van fraassen强调说明的语用方面时﹐salmon继续支持一个理论实在论的见解﹐认为引用来作为说明目的的理论实体和因果机制必须被看作是真实的。然而﹐如果关于理论实体的实在论还与工具主义或约定主义有所区别的话﹐那幺salmon思考问题的方式决不意味理论实体的实在性要被看做是理所当然的﹐毋需为之提供某种辩护。我认为理论实体的设定必须受两个方面的考虑所约束。一个"水平"的约束涉及到把假设了理论实体的那个理论或假说与相关的经验上恰当的理论"整合"起来;一个"垂直"的约束则直接来自于对于那个理论或假说的经验恰当性(empirical adequacy)的检验。当van fraassen的经验恰当性概念正确地强调了后者的作用时﹐他对于理论的"超经验"优点的处理则妨碍他认识到理论整合其实构成了对于说明的合适性的一个本质约束。这也因此妨碍他对于ibe给出一个公正的说明。现在让我进一步阐明这些基本的论点。

不论一个说明是什么﹐它必须对要被说明的现象或事件提供某些理解。因此我们能够把说明看作是根据背景知识和(或者)一个相关抉择的对比类而作出的对于"为什幺"问题的回答。我们假设这个背景知识和这个对比类将提供充分恰当的信息来帮助我们理解这个被说

明项。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经常说科学目的在于追求对于自然事实的说明和理解。一个理论的说明力通常被看作是它的可接受性的一个主要标准。在实际的科学实践中﹐这个标准通常通过组合说明﹑预测和确证而发挥作用。因此﹐对于说明的一个令人满意的阐述必须回答两个问题。首先﹐它必须告诉我们一个说明是什么﹐以及我们如何判断一个拟定的说明是否令人满意。其次﹐它必须阐明在说明力和理论接受之间的联系。这些是对于任何可接受的说明理论的基本要求。

正是根据对于说明的相关性和可检验性的考虑﹐hempel提出了他的说明理论﹕经典的覆盖律模型(the covering law model)。按照hempel﹐所有说明能够被归结在两种模型之下﹕演绎-规律模型(d-n模型)和归纳-统计模型(i-s模型)。这些模型能够按照下列四个条件来表征﹕

1. 说明是一个具有正确的(演绎的或归纳的)逻辑形式的论证;

2. 说明的前提中至少一个必须是(普遍的或统计的)定律;

3. 这些前提必须是真的;

4. 说明必须满足最大专门性(maximal specificity)要求。

hempel认为这些条件满足了我们对于说明提出的要求。按照他的观点﹐通过从某些相关的前提中推导出一个给定的事件﹐这个事件便得到了一个说明。这里﹐在d-n说明的情形中,我们期待被说明项以演绎的确定性出现﹔在i-s说明的情形中﹐我们期待它以高概率或对于实际目的足够高的概率出现。hempel关于说明的主导观念,即说明作为逻辑论证的思想﹐因此意味着说明项要包含如此充分的信息使得允许我们要幺以归纳的,要幺以演绎的确定性推出被说明项。

然而﹐人们已经发现这个经典的说法存在一些严重的困难。简单地说﹐我们能够把这些困难分成为两类。首先﹐有时候一个事件并没有得到说明﹐即使它的出现能够从一些普遍的定律和背景条件中导出。其次﹐在另一些时候﹐一个事件得到了说明﹐即使它的出现还没有以此种的方式被导出。在第一种情形中﹐标准的反例来自于不对称性。hempel以可推导性为基础作出的关于单个事件说明的分析﹐允许我们用被说明项反过来说明说明项。例如﹐如果旗杆的高度能够从其投影的长度推出﹐那幺hempel将允许我们说后者说明了前者。但是这并不符合我们通常对于说明的理解。一些作者因此建议说说明关系是不对称的(s. bromberger 1965, 1966; m. scriven 1959)。而且﹐一些单称因果陈述的确具有真正说明的作用﹐尽管它们并不满足覆盖律模型。在日常的心理说明或历史说明中我们不难发现这样的例子。另外﹐有一些例子满足hempel对于说明的要求﹐但是它们的前提却与推导出的结论的说明没有明显的关系。因此﹐hempel为恰当的说明指定的条件既不是充分的也不是必要的。

这些问题源于这一事实﹕逻辑推导是一个纯粹句法的性质﹐它没有给出概念资源来阐明说明项和被说明项之间的语义关系﹐更不用说它们之间的因果关系了。但是在这个纯粹形式的﹑句法的框架中﹐我们不可能把握说明的相关性的概念。这至少表明﹐在阐明一个关于说明的恰当理论时﹐我们必须考虑被说明的事件和被描述为说明项的事件之间的事实关系。实际上﹐正是这个考虑把w. salmon引向他的说明的本体概念。许多成功的说明的确显示了hempel的覆盖律模型所突出的将待说明事件置于(subsume)一般定律的覆盖之下的特点,但是这并不意味所有的事件或现象都必须以这种方式来说明。我们能够采纳什么形式的说明,是受事件之间的事实联系制约的。"置于(subsumption)关系必须按照逻辑论证形式来解释这一设定"﹐ salmon认为﹐"是近代哲学最不幸的错误之一" 。为了避免这个错误﹐我们需要从说明的认知概念转到说明的本体概念。

按照这个本体的概念﹐"说明一个事件--通过定律把要被说明的事件与某些前提条件联系起来--是要把它放入一个可辨别的模式中"﹐这就是说﹐"表明它在这个世界的可辨别

的模式中占据一个(规律上必然的)地位" 。这个思想至少是直观上合理的。因为如果这个世界是因果地生成的和运转的﹐那幺每个事件在这个世界的巨大的因果网络中将占据一个因果地位。因此﹐说明一个事件为什么以及怎样发生﹐就是要表明它为什么以及如何占据它所占据的这个地位。明显地﹐如果一个人拥有这个说明的本体概念﹐那幺一个人大概也应该承诺一种实在论的因果概念。按照这个思想﹐科学旨在于寻求那些能够描述世界的因果结构的理论﹐因为正是这样的结构决定了现象﹐或者是它们的原因。

这个本体论的转向不是要否认说明通常是一个认识论的概念,它所要强调的是,一个恰当的说明应该立足于事件之间的客观联系。确实﹐这种客观的联系或许不局限于因果联系﹐因为在事件之间也存在其它类型的联系﹐比如说﹐共存或共变﹐同一或部分-整体的联系。因此,不是所有的说明都是因果的。但是我认为至少有两个理由表明为什么因果关系比其它的关系更根本。首先﹐本体论上说﹐所有性质都是随宇宙的生成和演化而产生的﹔在这个过程中﹐起主导作用的正是因果性因素。一旦那些性质经由因果过程生成﹐它们之间的关系在如下意义上能够被处理为伴随发生(supervenience)的关系﹕一个谓词p伴随一组谓词s发生﹐当且仅当p并不区分不可能为s所区分的任何实体。例如﹐某些晶体的光学性质在这个意义上是伴随它的微观结构而发生的。

逻辑实证主义的科学观

逻辑实证主义的科学观。 逻辑实证主义的科学观有两个显著的特征:一是实证主义;二是科学主义。首先,逻辑实证主义的科学观是一种很强的实证主义的科学观。这种实证主义主要体现在其根本原则,即“经验证实原则”之中。这个原则规定:知识必须依据经验。任何命题只有表述为经验并能够被经验所证实或证伪才有意义。“逻辑性”和“彻底经验论”是逻辑实证论区别于传统的实证论的关键点,也是逻辑实证论的实证性比一般实证论更强、更为严格的地方。 (1)在关于科学理论的结构或基础的问题上,强调科学知识存在着一个惟一确定的、可靠的基础。逻辑实证主义者提出了基础主义的科学结构理论。每个理论都具有自己概念的和经验的基础而孤立存在,理论之间的惟一关系是由中立的观察语言所提供的”[5]。 (2)在关于科学的方法和目标的问题上,强调存在着超越历史和科学内容的惟一可靠的方法和惟一确定的目标。与基础主义的科学结构理论相适应,逻辑实证主义将归纳法看作是科学的惟一可靠的方法。 (3)在关于科学进步的问题上,预设了一种“中国套箱式”的直线累积发展模式,在他们那里,科学完全成了一项累积性的事业。科学进步的过程,实质上就是“真的经验命题”的积累、扩大或归并的过程。 由此可见,无论是关于科学理论的结构或基础,还是关于科学的方法、目标和发展模式,逻辑实证主义者都作了不折不扣的实证主义的理解。 其次,逻辑实证主义的科学观也是一种很强的科学主义的科学观。这种科学主义的特征是,十分突出地强调科学的独特性和重要性;他们不仅完全用逻辑的、实证的观点来审视科学,而且也完全用逻辑的、实证的观点来审

视整个文化。于是,在逻辑实证主义者看来,自然科学不仅是惟一种类的科学,而且也是在认识上惟一有意义的文化。具体说来,逻辑实证主义的科学主义的科学观有以下几个要点: (1)强调真正的科学知识只有一种,那就是自然科学。除此以外,并不存在其他种类的科学。 (2)强调科学是一种独特的文化,科学与其他文化之间存在着一条截然分明的界线,可将经验证实原则作为区分科学与非科学的划界标准。 构建“科学的哲学”,拒斥形而上学。 哲学只不过是科学的逻辑,其任务是用科学的方法来研究科学,对科学作逻辑分析,或者说,对科学的语言系统作句法分析。 这样一来,逻辑实证主义的科学主义的科学观似乎提供给我们一幅关于科学世界和人文世界截然区分的清晰画面,并且告诫人们:科学世界在认识上是有意义的世界,而人文世界在认识上是无意义的世界。 逻辑实证主义的科学观从某种意义上说,代表着这样一种观点,即用自然科学家的眼光来理解和审视科学、哲学及其科学与其他文化的区别。这种观点虽然有很大的片面性,但是,它提供了一个重要的视角,即用自然科学的方法,尤其是用数学与物理学的方法来研究科学及其哲学,并且进行了艰难的尝试。虽然这种尝试后来遭到了失败,但是,它对于推进和深化科学哲学及其认识论的研究还是颇有意义的。 。 然而,逻辑实证主义的科学观的确存在着重大的缺陷,其中最根本的缺陷之一,就是对科学的人文意义和人文价值的忽视。

丹尼特的意向模式实在论

丹尼特的意向模式实在论 摘要:丹尼特通过对意向模式所引起的争议的回应,再次向我们证明意向模式并不像工具主义者所认为的那样只是有用的预测工具,它是真实的,是在千百万年的进化过程中形成的特定 的行为倾向。 关键词:生命游戏意向立场意向模式实在论工具主义 [中图分类号] N0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0-7326(2012)10-0017-04 本文的目的就在于探究丹尼特如何利用他非常看重的思想实验工具——生命游戏,来对意向 模式的基础即“模式”这一概念进行分析进而论证自己的意向模式实在论,同时阐明这种实在 论如何能够帮助丹尼特回应工具主义的质疑。 一、意向模式实在论的基础:模式实在论 意向模式是从意向立场追踪到的人的行为模式,对它的理解应建立在对“模式”这个关键概念 的理解上。只有明晰了模式的内涵,才能明确什么是意向模式;只有肯定了模式的实在性, 才能理解意向模式的实在性。因此意向模式实在论产生的基础是模式实在论。 丹尼特对模式实在论的分析是借助“生命游戏”来完成的。生命游戏是英国数学家J.H.康威 (J.H.Conway)发明的细胞自动机,它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游戏。通常我们所理解的游 戏应当是有玩家参与的,而生命游戏则是一个无玩家的游戏。游戏发生在一个二维的坐标方 格内,如果坐标方格的每一边由M个小方格构成,则该坐标方格就有M2个小方格。每一小 方格都代表一个或“生”或“死”的细胞。 我们可以把这个坐标方格看成是一个生命世界,这里每个细胞的初始状态(我们称为第零代)是由玩家给定的。初始状态之后每个细胞在每一代的生存状态都取决于与它相邻的8个方向(东、南、西、北、东南、西南、东北、西北)上的邻居的状态(处于边界的细胞的邻居数 量为5个,而处于四个角上的细胞的邻居数量为3个)。整个生命世界的演化所遵循的规则 如下: 1、有3个活邻居的细胞在下一代为生(无论当前状态如何); 2、有2个活邻居的细胞保持当前状态至下一代(当前为生则下一代还为生,当前为死则下 一代仍为死); 3、在其它情况下,该细胞下一代为死。 这几条简单的规则就是生命世界的全部物理规则。一旦初始状态给定,游戏就会根据规则自 动向前推进。玩家无需再干涉游戏的进程,只要静静观察这个生命世界里全部细胞的演化状 况即可。即使不借助计算机模拟,观察者仍然可以准确无误地根据规则确定每个细胞在每一 代的状态。因此从细胞演化这个层面上讲,在观察者眼里生命世界不存在任何意外。 生命游戏尽管规则相当简单,但它能够产生的效果却大大出乎人们的预料。某些极不起眼的 初始状态能够幻化出相当神奇的演化过程。最简单也最能说明问题的是被命名为“滑行物”(glider)的初始状态。滑行物只有5个活细胞,如果我们对一个由4行4列构成的区域内的16个方格分别以C1、C2…C16命名,那么滑行物的初始状态即第零代的活细胞分布在C2、C7、C9、C10、C11所代表的格子内。当演化开始时,第一代C5、C7、C10、C11、C14为活细胞,第二代C7、C9、C11、C14、C15为活细胞,第三代C6、C11、C12、C14、C15为活细胞。第 四代活细胞的位置分布与第零代的活细胞分布完全一致,只是整体位置向东南方向移动了一格,同样第五代、第六代、第七代的活细胞分布也在整体向东南移动的情况下分别对应第一、二、三代活细胞的分布,如此循环往复。这样我们发现,滑行物的演化过程呈现出明显的规

杜恩 (Pierre Duhem )反驳科学实在论的论证

杜恩(Pierre Duhem)反驳科学实在论的论证 王荣麟撰 一、前言: (1)问题意识--物理理论旨在揭露隐于经验现象背后的实在吗? (2)杜恩于批判科学实在论时,所辟出的两个战场--科学哲学与科学史(3)何以有必要检视杜恩反驳科学实在论的论证? (i)有助于澄清杜恩的立场,解开学者们众说纷纭的疑团 (ii)提供解决当代科学哲学中实在论与反实在论之争辩的契机 二、杜恩对于科学实在论的批判: (1)「代表」经验定律vs.「说明」经验定律 (2)物理理论无须以说明经验定律作为目标 (3)物理理论无法以说明经验定律作为目标 (i)物理理论在构作上不足由经验给决定 (ii)物理理论在证成上也不足由经验给决定 (iii)物理理论并非对于现实具体事物有所说,而是对其标记代号有所说(iv)悲观的历史归纳论证--物理理论的形上说明部份在历史发展中的更迭不定现象 三、「自然分类」作为杜恩的一石二鸟之计,藉以对于工具论和实在论左右开弓(1)作为极端工具论的英国物理学派 (2)杜恩引进「自然分类」的想法以批判英国物理学派 (3)赖「自然分类」之想法的引进,杜恩也解除了「无奇迹论证」对于科学实在论的支持

(4)「自然分类」之想法的引进在杜恩的思惟转折上所代表的意义 四、杜恩的立场厘清 (1)「实在论」和「反实在论」等语词的歧义 (2)科学实在论和反实在论所争辩的五个论题 (i)理论的真值论题 (ii)理论的化约论题 (iii)独立论题 (iv)连续性论题 (v)可证成论题 (3)分别从五个论题看杜恩的立场 五、结论: (1)杜恩之反实在论的论证不乏有后起之秀的踵事追随,并且直到今日依然攻势凌厉 (2)「部份实在论」可以响应杜恩对于科学实在论的批判。而杜恩虽然不能算是「部份实在论者」,但是他所提出之反实在论的论证却仍然有助于实在 论者之转化成为「部份实在论者」。 (3)「部份实在论」能否响应其他反实在论者的攻击?而在所有已知的实在论立场中,它是否最站得住脚?这仍有待后续的研究探讨。

建构主义理论

建构主义理论 建构主义理论认为,知识是由人主动建构的,而不是被动接受的。 一、基本原理 1、知识是个体主动的建构,不是被动接受或吸收; 2、认知的功能在于用来组织经验的世界,不是用来发现本体的现实; 3、知识是个人与别人经由磋商与和解的社会建构。 二、建构主义基本理论观点 (一)建构主义的知识观 传统的客观主义知识观认为,知识是客观世界的本质反映,是对客观事物的准确表征,知识只有在正确反映外部世界的情况下才被认为是正确的,客观知识就是真理。大多数建构主义对知识的客观性和确定性提出了质疑,认为知识不是对现实的准确表征,它只是一种解释、一种假设,并无最终答案。相反,随着人们认识的发展会不断出现新的假设,所以知识并不能精确地概括世界的法则,而是需要针对具体情境进行再创造。如珠穆朗玛峰的高度、鸟的起源等问题。另外,建构主义认为,知识不可能以实体的形式存在于具体个体之外,尽管人们通过语言符号赋予知识一定的外在形式,甚至这些命题还得到了较为普遍的认可,但这并不意味着学习者会对这些命题有同样的理解,因为这些理解只能由基于个人的经验背景而建构起来,它取决于特定情境下的学习历程。在具体的问题解决中,学习者需要针对具体问题的情境对原有知识进行再加工和再创造。

建构主义的这种知识观尽管有些激进,但它向传统的教学和课程理论提出了巨大挑战。按照这种观点,知识不是通过教师传授得到的,而是学习者在一定的情境即社会文化背景下,借助他人(包括教师和学习伙伴)的帮助,利用必要的学习资料,通过意义建构的方式而获得的。课本知识仅仅是一种关于各种现象较为可靠的假设,而不是解释现实的“模板”。虽然有些科学知识包含真理,但并非绝对正确,只是对现实的一种较为正确的解释罢了。因此,在对课程知识的教学上,建构主义认为,就个体所获得的知识而言,(1)并非预先确定的,更不可能绝对正确;(2)只能以自己的经验、信念为背景;(3)需要在具体情境的复杂变化中不断加以深化。 (二)建构主义的学习观 1.学习是认知结构的改变过程 学习过程并非简单的信息输入、存储和提取,而是新旧经验或经验之间的相互作用过程,这主要涉及到同化和顺应两种机制。也就是说,建构主义认为个体的学习是双向建构的过程。学生不仅需要从头脑中提取与新知识一致的旧有经验作为同化新知识的固着点,而且也要关注到与当前知识不一致的已有经验,看到新旧知识之间的冲突,并设法通过调整来解决这些冲突,有时需要改变原有的错误观念。学生原有的知识经验,会由于新知识经验的进入而发生调整和改变。因此,学习不仅是理解和记忆新知识,而且要分析其合理性、有效性,从而 形成学习者本人对事物的观点和思想;另一方面,学习不仅是新

金融基础知识(重点归纳)

第一章金融市场体系 第一节全球金融体系 一、金融市场的概念 金融市场是指以金融资产为交易对象、以金融资产的供给方和需求方为交易主体形成的交易机制及其关系的总和。总而言之,金融市场是实现货币借贷和资金融通、办理各种票据和有价证券交易活动的市场。比较完善的定义是:金融市场是交易金融资产并确定金融资产价格的一种机制。 二、金融市场分类 按交易标的物划分金融市场分为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金融衍生品市场、保险市场、黄金市场及其他投资市场 按交易对象是否新发行划分金融市场分为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 按融资方式划分市场金融市场分直接融资市场和间接融资市场 按地域范围划分金融市场分为国际金融市场和国内金融市场 按经营场所划分金融市场分为有形金融市场和无形金融市场 按交割期限划分金融市场分为金融现货市场和金融期货市场 按交易对象的交割方式划分金融市场为即期交易市场和远期交易市场 按交易对象是否依赖于其他金融工具划分金融市场分为原生金融市场和衍生金融市场 按价格形成机制划分金融市场分为竞价市场和议价市场 三、影响金融市场的主要因素 1经济因素 2法律因素 3市场因素 4技术因素 四、金融市场的特点 (1)金融市场以货币资金和其他货币金融工具为交易对象。 (2)金融市场具有价格的一致性,利率的在市场机制作用下趋向一致。 (3)金融市场可以是有形市场,也可以是无形市场,且金融交易活动在有形和无形的交易平台集中进行。 (4)金融市场是一个自由竞争市场。 (5)金融市场的非物质化。 (6)金融市场交易之间不是单纯的买卖关系,更主要的是借贷关系,体现了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 (7)现代金融市场是信息市场。 五、金融市场的功能 金融市场的积累功能是指金融市场能够引导众多分散的小额资金,汇聚成可以投入社会再生产的资金集合功能 金融市场的配置功能表现在三个方面:资源配置、财富再分配和风险再分配 金融市场的调节功能是指金融市场对宏观经济调节作用 金融市场历来被称为国民经济的“晴雨表”和“气象台’,是公认的国民经济信号系统。 六、非证券金融市场包括: (1)股权投资市场。股权投资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即企业(或者个人)购买的其他企业(准备上市、未上市公司)的股票或以货币资金、无形资产和其他实物资产直接投资于其他单位,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可以通过分得利润或股利获取,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取得。 (2)信托市场。信托投资是金融信托投资机构用自有资金及组织的资金进行的投资。 (3)融资租赁市场。融资租赁又称设备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

逻辑实证主义

逻辑实证主义(Logical positivism) 是一个哲学流派,其核心是维也纳学派,也叫经验主义,或称实证主义、后实证主义、新实证主义、逻辑经验主义。主要产生于1930年代~1950年代。 逻辑实证主义以维也纳学派为首,一般还包括德国哲学家赖兴巴赫为首的柏林学派,以波兰的塔尔斯基为首的华沙学派,以及英国的艾耶尔等人的观点和理论。 它是以经验为根据,以逻辑为工具,进行推理,用概率论来修正结论。它认为,科学的方法是研究人类行为的唯一正确的方法,因此,它虽然以感性的经验为依据,但却否认了感性认识的积极作用,是不折不扣的理性主义。许多研究者们从经验角度认为外部客观世界是可以被认识、被量化的。 逻辑实证主义的基本观点大体可概括为:①把哲学的任务归结为对知识进行逻辑分析,特别是对科学语言进行分析。②坚持分析命题和综合命题的区分,强调通过对语言的逻辑分析以消灭形而上学。③强调一切综合命题都以经验为基础,提出可证实性或可检验性和可确认性原则。④主张物理语言是科学的普遍语言,试图把一切经验科学还原为物理科学,实现科学的统一。 逻辑实证主义的中心问题是意义问题以及通过意义划分科学和形而上学的界限。他们的纲领是:捍卫科学而拒绝形而上学。 逻辑实证主义,又称逻辑经验主义,是分析哲学的主要流派之一,形成于20世纪20年代的奥地利,其核心是以石里克(Moritz Schlick,1882~1936)和卡尔纳普(Rudolf Carnap,1891~1970)为代表的维也纳学派。该派的主要成员还有纽拉特、魏斯曼、费格尔、克拉夫特、弗兰克以及英国的艾耶尔等。1929年卡尔纳普等人的《维也纳学派:科学的世界观》的发表,标志着该派的正式形成。逻辑实证主义是传统的经验主义和逻辑分析方法相结合的产物,其思想渊源于休谟哲学、实证主义、马赫主义和逻辑原子主义。 逻辑实证主义认为,哲学不是一种知识的体系,而是一种活动,一种澄清或确定命题意义的活动。石里克在《哲学的转变》一文中写道:我们现在认识到哲学不是一种知识的体系,而是一种活动的体系,这一点积极表现了当代的伟大转变的特征;哲学就是那种确定或发现命题意义的活动。哲学使命题得到澄清,科学使命题得到证实。科学研究的是命题的真理性,哲学研究的是命题的真正意义。逻辑实证主义把哲学问题归结为语言问题,认为哲学的任务就是对语言进行逻辑分析。卡尔纳普指出,哲学只不过是科学的逻辑,借助逻辑分析,可以得到正反两个方面的结论:正面的结论是澄清科学的概念、命题的意义;反面的结论是清除形而上学。 一、拒斥形而上学 反形而上学并非逻辑实证主义的创举。诚如卡尔纳普所说:从古希腊的怀疑派起,到19世纪的经验主义者为止,有过不少反对形而上学的人,各式各样的批评都提出过。但是,逻辑实证主义反形而上学有它自己的特点。首先,逻辑实证主义之所以反对形而上学,不是因为它的学说是和我们的经验相矛盾的,也不是因为它的问题超出了人类理智的界限,而是因为形而上学的命题是无意义的。其次,在怎样反形而上学问题上,逻辑实证主义不是从心理学的角度,而是从逻辑学的角度出发,主张通过对语言的逻辑分析清除形而上学。 什么是形而上学?对此,卡尔纳普的回答是:我将把所有那样一些命题叫做形而上学的,即这些命题宣称表述了某种在全部经验之上或之外的东西的知识,例如,表述了事物真实本质的知识,表述了自在之物、绝对者以及诸如此类的东西的知识。艾耶尔也把形而上学定义为一种对实在的本性的探索。他认为,形而上学主要基于这样一个基本假设,即哲学能够给我们提供关于超越于科学世界和常识之外的实在的知识。可见,在逻辑实证主义看来,一切关于世界的本原、本质的命题,一切关于超验的实在的知识,都是形而上学。

曹天予的结构实在论

曹天予的结构实在论体现在对本体、结构和建构等三个概念的理解上。 1、本体: 曹天予认为,本体首先是指世界存在什么;其次是在某一研究领域,理论结构中不可还原的概念元素;再次是基本本体和其他基本存在之间有相互联系,但本体的存在不依赖于外在任何东西,本体是真实的、自主的存在;再次是在确定的研究领域,所有现象都可由本体推导出来,现象是本体的行为结果;最后他认为本体是有相对性的。本体的相对性主要体现在:(1)在分析还原中本体不可再分,是最终的成份。它客观存在,由认识能力、实验能力决定;(2)本体在不同概念框架,不同研究领域不能相互还原;(3)世界有层次结构,本体是开放的,唯一的本体不存在,只有各个领域的还原,没有大统一的理论。 2、结构: 曹天予指出,结构是一系列成份之间稳定的关系系统。一个理论的结构,分数学结构和物理结构。数学结构是自我穿尽的,结构在本体论上优先,成份只是占位者;物理结构由成份的物理性质决定,成份在本体论上优先。 曹天予理解的结构中,数学结构必须赋予物理内涵,否则没有实际意义。赋予物理内涵的结构是物理结构,物理结构由成份的物理性质决定,即由本体的物理性质决定,没有成份就没有物理结构,也就没有物理结构的实在性。通过结构,我们看到成份,看到本体,看到结构的实在性。 结构是成份之间稳定的关系系统,表明成份之间有稳定的相互作用存在,是稳定的相互作用形成了成份之间的稳定结构,相互作用建构实在论与结构实在论是相通的。 3、建构 曹天予的“建构”,是指“科学理论的结构是开放的,我们对世界实在性的认识是开放的。科学的实在性是在特定历史阶段建构出来的东西,可以修正,具有历史特征。” 曹天予强调通过结构去认识本体,但又认为科学的本体具有开放性,经验证据在变化,理论结构也在变化,必然导致本体的变化。例如电子的建构就经历了汤姆逊“蛋糕模型”,卢瑟福的“行星模型”,玻尔的“轨道跃迁模型”,量子力学的“电子云模型”,量子场论的“真空态激发模型”等等的变化。 通过结构去建构本体,结构是实在的,本体也是实在的。结构变化,本体也发生变化,本体是开放的。 三、结构实在论的三个版本 结构实在论有三个不同的版本,它们共同的目标是反对反实在论。 1、沃热尔(J.worrall)的“认识版本”。 认识版本的哲学背景是康德的“自在之物”,承认本体的存在,但不可知,可知的是形式和结构。形式和结构是连续的,具有实在性。他说:“转移中有连续性或积累,但连续性是在于形式或结构,而非内容。”“我们所知的是这一‘形式或结构’,而本体论的内容虽然还保留,但不可知。” 认识版本的科学背景则以电磁场为例。电磁场理论在科学革命中,保留下来的是麦克斯韦方程的形式和结构,它是连续的,可知的,本体的内容虽在,但到底是什么尚不可知。 2、法兰奇和雷迪曼的“本体版本”。 本体版本的哲学背景是康德的“通过关系才有对象,关系是第一性的。”他们认为世界只有关系和结构,物体=结构=本体。粒子和场谁最基本?波粒无法

[科学,理论,实在]论科学理论的“实在”基础

论科学理论的“实在”基础 论科学理论的“实在”基础 论科学理论的“实在”基础 论科学理论的“实在”基础近代科学是在唯名论的旗帜下从实在论中挣脱出来获得其 独立发展的,它在本质上是反实在论的。然而随着人类的视野向着微观和宇观两极领域 的不断拓宽, 现代科学日益远离人的感性经验而不得不极其明显地依赖于人的理性建构。这种状况不仅使传统的唯名论、经验论和实证论具有的内在缺陷暴露无遗,而且由此引发 了古老的理性主义的再度复兴。为了重振唯物主义雄风,形形色色的科学实在论应运而生。不过这种所谓科学实在论从其诞生以来,虽然前赴后继、声势浩大,却总是抵挡不住反实在论的进攻。其中的原因当然各种各样,然而有两个根本的缺陷则是在这些科学实在论中普 遍存在的:其一是不了解实在观念的认识论根源及其超越本性,没有从终极意义上去把握实在观念从而难免流于肤浅;其二是囿于具体的殊相层面,没有能够到抽象的共相层面从整体上把握科学理论 ,结果是发现科学理论的多少构成要素就创造多少实在论。本文针对这 两个问题在本体论和认识论相统一的基础上阐述一种彻底的反实在论科学观。 1 实在论的复兴同“实在”本身的破碎与失落结伴而生,是康德以后西方哲学的一大景观。一方面,科学主义和理性主义抛弃康德的“自在之物”,把感性世界中的“现象”作为实在;另一方面,人本主义和非理性主义抛弃康德的“现象”,以人的某些非理性心理要素取代“自在之物”作为实在。于是有多少哲学,就有多少实在论,人人都可以称为实在论者,而“实在”本身则不知所去。为了重新整合这破碎了的现代哲学,人们必须唤醒理性,返回到实在观念的原点处发掘其真义。 然而严格说来,“实在”并不是一个真正的哲学范畴,也不是宗教或神学中的名词术语,当 然更不会成为科学中的概念。通常它只是日常语言中的一个谓词而非主词,用以表示主词 存在的虚实状况及其性质。不过无论哲学、科学,还是宗教、神学等,大凡以探索客观真理为宗旨的意识形式,都不能不首先去直接地面对它。因为“实在”与“真理”密切关联在 一起,它根源于人本身所固有的一种“形而上”的冲动,是人的思想超越感性世界的产物。人们通常总是要割裂本体论和认识论从单方面孤立地讨论实在,然而事实上,无论是从思想的语言逻辑方面分析 ,还是从其社会历史方面分析,“实在”的这两个方面都是不可 分割的。或者至少是就把握实在观念来讲,本体论同认识论必须统一起来考虑。 从语义学方面来分析,“实在”一词复合了两个不同层次的意思:其一是“在”,也就是通 常所说的“存在”,它是相对于“不存在”而讲的,是指作为殊相处于时空之中的、原则上可以感知的具体的存在,它是人们把握“实在”一词的一个辅助性条件,构成“实在”的现实层面;然而,要完整准确地把握“实在”的内涵,还必须充分注意到它的“实”,即“真实”,它是相对于存在本性中可能具有的“虚”或“不真实”而讲的,是对存在的一种质疑,并构成“实在”的“超越”层面,这是“实在”一词常常为人们所忽略的深一层涵义。一

浅析实在论和反实在论之争

浅析实在论和反实在论之争 发表时间:2019-07-31T12:05:45.980Z 来源:《科学与技术》2019年第05期作者:钟原 [导读] 那是否存在一种折中的方式能把握争论双方最有价值的部分,从而走出争论的困境,这对我们进一步了解科学理论的真理性具有积极意义。 成都理工大学法学院四川成都 610000 摘要:实在论和反实在论的对立斗争贯穿二十世纪始终,也渐渐成为了科学哲学的核心争论。在这场争论中双方都及时的纠正和完善己方的观点并找出对方观点的缺陷,无论是科学实在论还是精致的反实在论,都没有哪一方能有更明显的优势。那是否存在一种折中的方式能把握争论双方最有价值的部分,从而走出争论的困境,这对我们进一步了解科学理论的真理性具有积极意义。 关键词:实在论;反实在论;结构实在论 一、争论的焦点 实在论认为,科学不光可以描述可以观察的世界,并且也能够描述隐藏在现象背后的世界。即用理论描述世界。但反实在论认为,对于那些不可观察的现象,实在论的理论描述都具有假设性和猜想性。并且认为理论描述是非决定性的,只有观察和实验才是认知世界的手段。实在论则反驳到:在不可观察领域的科学理论如果不是近似正确,怎么能够长久来取得成功的预见?由此双方展开了争论。 二、反实在论 反实在论认为,科学理论仅仅是可被观察和实验证实的主张,是有用的工具,有助于我们把观察和实验的结果联系在一起。讨论理论的真假显得可笑,因为工具只有有用和无用之分,没有真假之分。实在论不过是假借科学名义的经验主义,是没有真正科学依据的形而上学的理论。因此,反实在论所要求的科学理论应当具备三个条件:(一)普遍的;(二)简单的;(三)与观察和实验相一致。如此看来,反实在论其实是相对保守的,他们希望把科学限制在可以被科学方法证明的主张里,从而避免不合理的推测。这样的诉求是可以能够理解的,因为在科学发展的历史上不乏这样的案例,比如牛顿的光的微粒学说令人满意的为科学服务了100多年,到后来不仅被认为是假的,而且根本就不存在诸如微粒这样的物质。也正是如此,反实在论认为错误的理论在帮助发现可观察现象方面也能起到正面的推动作用。所以理论无真假之分,只存在一个有用期。当超过这个有用期这个理论就可能被抛弃,但取得的科学结果则可以留存下来。就像建设科学大厦,观察和实验是大厦的根基,理论不过是建设时用的脚手架,一旦使命完成,就会被丢弃。 需要强调一点的是,反实在论不否认理论的作用,只是认为理论没那么重要。他们认为:根据爱因斯坦的理论和量子力学来看,牛顿理论是错误的,但在最终受到反驳之前,牛顿理论在两个多世纪的时间内得到了值得称赞的预见,因此即便能成功的预见,也不能说明理论的成功预见就是真理的必要标志。 但在实在论者看来,科学史上有两个著名的案例常被拿来质疑反实在论。 一是在哥白尼所处的中世纪,证明日心说相当于动摇了神学的统治根基,是要被宗教法庭审判的。因此反实在论者在哥白尼《天体运行论》序言中写道:“假说不一定是真的,甚至不一定是可证明的,他们若能提供与观察相一致的计算,这就足够了。”在反实在论者看来,地球在不在运动并不重要,理论不是对现实的描述,仅仅是一种字面上的意思。这样反实在论者就避免了宗教上的麻烦,可是对于哥白尼或者伽利略这样的实在论者来说,这是必须要面对并且要消除的麻烦。不然只是把那些需要从实在论视角解决的问题掩盖起来了。除此之外,一开始原子论的提出并未受到广泛认同,大多反实在论者还对之嗤之以鼻。然而真实的情况是在20世纪初科学界就普遍认可了原子论的证明。这件事也被实在论者看作是证明了反实在论者思想的贫瘠。 三、实在论 1.科学实在论 实在论当中主要分为两派。强硬的一派是科学实在论。他们认为科学可以提供有关世界的存在和世界的活动的真命题,而且科学理论的发展是一个前进的、上升的动态过程,近似真实的理论被更精确的理论取代。科学实在论的关键问题是揭示了科学是可错和可修改的。例如最开始人们是用粒子来表征光的,随后又把光表征为一种弹性介质中的波,随后又表征为电场和磁场本身的涨落,最后才表征为光子。科学实在论就是认为应当不断改进和修正我们已有的知识。 2.猜想实在论 相较之下有一部分实在论者觉得科学实在论太强硬了,试图用不同的方法来弱化这样的观念。波普尔及其支持者就是这一实在论的代表,被人们称为猜想实在论。猜想实在论强调知识的可错性,认为有关世界的主张必然被更高级的以截然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的理论否证取代了。但猜想实在论并不认为现在理论哪些会错哪些不会错,因此他们不明确认为当下的理论是近似真实的,也不否认。猜想实在论者把自己的观点看作是一种哲学而非科学的立场,这样就能根据能解决的哲学问题进行辩护。这样有点避重就轻的意味,猜想实在论事实上是一种含糊、暧昧的态度,它主张过于软弱,甚至与精致的反实在论别无二致。 实在论也有无法回避的问题,即理想化的条件。反实在论认为不能把理论当作对实在的真实描述,理论描述都被理想化了。比方说在物理学中经常会提到的没有摩擦的平面,在现实生活中是不存在的。又比如说当计算重力大小时,人们总是取g≈9.8的近似值进行计算。可这样在计算难免存在误差,所谓失之毫厘差之千里就是这么回事。 其实,理想化的条件无非是便于人们理解和计算,是对人有启发的一种办法,我们只需要从中汲取灵感,寻找到思路而已。 3.结构实在论 那么存不存在一种方法,能够集众家所长,把握争论双方最有价值的部分?约翰·沃勒尔(John Worrall)提供了一个方法,被他称为结构实在论,或者非表象实在论。简单来说就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科学的进步,一些表述或者表征或许不再那么合适了,但是其理论本身的数学方程是真实正确的。这样方程当中的未知数可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用更精确的表现物体来表征,而数学结构则在这个过程中不断的趋于完善。 在大致了解了争论双方的优势和局限后,发觉实在论更像是哲学当中的可知论,认为世界是可探知的,未知的部分仅仅是科学技术水

建构主义相关知识

关于建构主义的相关知识 一、建构主义的心理学背景 建构主义心理学的创始人为瑞士著名的心里学家皮亚杰,后来在维果茨基、奥苏伯尔、布鲁纳等人的推动下,这一理论得到充分的发展并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体系。其心理学背景基础有:皮亚杰的发生认知论、维果茨基的文化历史发展理论和“最近发展区”理论、布鲁纳的发现学习法。 1、心理学背景 皮亚杰创立的发生认知论是建构主义思想的最主要的理论来源。首先认知既不是人天生的,也不是客观存在于外界的,而是认知的主体,即人在认知过程中与认知客体(世界万物、真理等)交互作用的结果。其次,在人与外界的关系上,皮亚杰持一种“适应”的观点。所谓“适应”是指已结构化的有机体不断地与周围环境协调,将环境因素整合进有机体中,转化成自身的一部分的过程。有机体的“适应”又分为两种具体的形式:一是“同化”,即把环境因素整合进有机体的结构中;二是“顺应”,即有机体以改变自己来应付环境,随着环境变化,有机体也发生变化。 维果茨基的“最近发展区”理论。维果茨基认为,儿童的心理发展可分为两个水平:一是现有的发展水平;二是潜在的发展水平,而在这两者之间的空间就是儿童的最近发展区。也就是说,儿童只有超越过这个“最近发展区”,才算是完成了向新的水平发展的过程。维果茨基认为,教学的内容就应该安排在这个“最近发展区”内,通过教学将最近发展区转化成学生的现有发展水平。 布鲁纳的发现学习法。布鲁纳认为,学习是学习者主动地形成认知结构的过程,是在原有的认知结构的基础上产生的。布鲁纳在其认知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发现学习法”。其特点在于,它关注的是学习的过程而不是学习的结果。发现教学法的主要目的就在于让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养成独立思考、善于探索的习惯。 二、建构主义的基本含义 建构主义理论认为,知识是由人主动建构的。而不是被动接受的。与一般人所认为的“外部输入——内部生成”模式相反,建构主义认为知识不是从外部输入到人的心灵的,而是在人与外界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从人的心灵内部建立起来的。其次,知识并不是对现实准确、客

金融基础知识

序言 本书是按照人事部全国职称考试指导中心颁发的《经济员考试大纲》(金融部分)的要求,为满足今年经济员考试、金融工作人员的考试需要而编写的辅导材料,也可供对金融专业基础知识有兴趣的同志学习使用。 本书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职称改革办公室会同中国工商银行总行、中国农业银行总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中国银行总行、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和交通银行的职称改革部门,组织有关专家编写的。 本书编写涉及的内容涵盖了政治经济学原理、宏观经济学、金融学、货币银行学、农村信用社基础知识、公司信贷、个人信贷、2009年A省农村信用社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经济、金融》试卷等内容。 在本书的编写过程中,中国人民银行人事司、教育司、各原国有专业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现中国人寿PICC)人事部门的领导给予了大力支持、职改部门的同志为编写本书做了许多工作,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由于时间紧迫,本书编写过程中可能有不当之处,请读者指正。 中国人民银行职改办 1991年6月17日 第一章货币与货币制度 第一节货币的起源 一、货币起源于商品交换 劳动二重性是指劳动分为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具体劳动产生的是使用价值,抽象劳动产生的是价值。劳动价值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基础例如:一个人生产一把椅子,椅子能够提供给人坐,这一点是使用价值;同时椅子可以拿去交换,因为做椅子花费了劳动时间,是具有价值的。 货币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商品的二属性及其相互关系由于商品时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所以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种属性。商品时二者的统一体,它们互为条件、互相依存但又相互矛盾。原因是:商品是生产者生产某种商品,不是只为了满足自己对使用价值的需求,而是为了交换的目的。而且商品生产者是通过让渡使用价值来实现价值的。 商品的两种属性的矛盾,是由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引起的。 二、价值形式的发展与货币的形成 价值的表现形式价值形式 价值形式的发展阶段(四个阶段) (一)简单价值形式 是一种商品的价值偶然地由另外一种商品来表现的形式。 例如:1只羊=2把斧子 在这个等式中,羊的价值不是由它本身直接表现出来的,而是间接地借助于石斧相对地表现出来的。因此,它处于相对价值形式上,由于石斧不表现自己的价值,只是充当羊的价值的表现材料,证明羊具有同自己相等的价值,由此它形成等价物,处于等价形式上。 等价物就是能够表现其他商品价值的商品。 在这个例子中,提出了两个概念:相对价值形式和等价形式。它们是相互依赖、相互排斥的两个因素。 (二)扩大价值形式 是一种商品的价值经常性地由许多商品来表现的形式。 在扩大价值形式下,许多商品作为等价物,而另一种新商品出现,就会增加一个新的价值表现材料。这时,一种商品经常地和一系列商品相交换了。于是价值的表现由简单的形式逐步过渡到扩大价值形式。用下列等式来表示: ? ? ? ? ? ?? ? ? ? ? = = = = = = 其他;等等 半两黄金,或 斤茶叶,或 袋小麦,或 斤盐,或 把石斧,或 一只羊 3 1 5 2 在上述例子中,而当每一次交换,商品价值却只能用一种商品来表现,所以,每一种商品都是特殊的等价物。 特殊等价物是指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 例如:Q币是腾讯公司出品的一种用人民币够买的用于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是用于在其公司系统内兑换其他物品的虚拟商品,它不具备货币的一般职能,也不符合货币的定义。 又如:钱(人们俗称的“货币”),是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属于民法上

建构主义:知识观、学习观、教学观

建构主义:知识观、学习观、教学观 刘儒德 建构主义理论对学习的内涵作出了新的解释,这些解释涉及许多方面,但大凡一种学习理论,都需要回答有关学习的三个基本问题:学习的实质是什么学习的过程是怎样的促进学习的条件是什么下面的模式图可以勾勒出建构主义对这三个问题的回答。 建构主义学习模式 这一模式表明,学习的实质就是学习者的经验系统的变化,也就是说,学习者经过学习,其经验系统得到了重组、转换或者改造。这一学习结果是由于学习者经历了主动建构的过程而导致的。 ——主动建构和先前经验。建构主义的最基本理念是:知识是学习者主动建构起来的。“建构”这一术语是来自建筑行业的一个类比。在建筑行业中,人们一般是在“建构”楼房、桥梁之类的新产品。建筑行业中的“建构”实际上就是把事先造好的材料,诸如钢筋、水泥之类的,通过合成建造出一个新的结构性产品。知识的建构也是同样的道理,就是人在一定的情境之下,面临新事物、新现象、新问题、新信息时,会根据情境中的线索,调动头脑中事先准备好的多方面、多层次的先前经验,来解释这些新信息、解答这些新问题,赋予它们意义。 ——学习情境。建构主义认为,知识的意义总是存在于情境之中的。学习总是在一定情境之下进行的,人不能超越具体的情境来获得某种知识。学习时的情境不是一个无关因素,而是有机地卷入了建构活动。 ——学习者共同体。建构主义强调,学习总是在一定的社会文化环境下进行的,即使学习者表面上是一个人在独自学习,但他所用的书本、电脑都是人类文化的产物,积淀着人类社会的智慧和经验。知识是社会约定的,存在于一定的社会区域之内。一个人有什么样的观念和认识,总是与他所处的学习者共同体的观念和认识分不开的。个体并不是一个孤立的探究者,他头脑中有什么知识,他有多聪明,实际上还是与周围共同体相互作用的结果。

金融基础知识整理-精选.pdf

一、名词解释 1.金融:从广义上说,政府、个人、组织等市场主体通过募集、配置和使用资金而产生的所有资本流动都可称之为金融。 2.金融体系:金融体系是一个经济体中资金流动的基本框架,它是资金流动的工具(金融资产)、市场参与者(中介机构)和交易方式(市场)等各金融要素构成的综合体。 3.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经国务院决定设立的收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收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 4.金融制度:是各种金融制度构成要素的有机综合体,是有关金融交易、组织安排、监督管理及其创新的一系列在社会上通行的或被社会采纳的习惯.道德.法律.法规等构成的规则 集合。 5.间接融资:是指拥有暂时闲置货币资金的单位通过存款的形式,或者购买银行、信托、保险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价证券,将其暂时闲置的资金先行提供给这些金融中介机构,然后再 由这些金融机构以贷款.贴现等形式,或通过购买需要资金的单位发行的有价证券,把资金提 供给这些单位使用,从而实现资金融通的过程。 6.直接融资:是没有金融机构作为中介的融通资金的方式。需要融入资金的单位与融出资金单位双方通过直接协议后进行货币资金的转移。 7.信用货币:就是以信用作为保证,通过信用程序发行和创造的货币,包括流通中货币和银行存款。 8.货币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货币流通的规则、结构和组织机构体系的总称。换言之,货币制度是国家对货币的有关要素、货币流通的组织与管理等加以规定所形成的制度。 9.格雷欣法则:就是“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即金银两种金属中市场价值高于官方确定比价的不断被人们收藏时,金银两者中的“贵”金属最终会退出流通,使复本位制无法实现。10.超主权货币:就是一种与主权国家脱钩、并能保持币值长期稳定的,用以解决金融危机暴露出的现行国际货币体系的一系列问题的国际储备货币。 1.资金融通:是指在经济运行过程中,资金供求双方运用各种金融工具调节资金盈余的活动,是所有金融交易活动的总称。 2.金融市场:是指资金供应者和资金需求者双方通过信用工具进行交易而融通资金的市场,广而言之,是实现货币借贷和资金融通、办理各种票据和有价证券交易活动的市场。:

唯名论与实在论

唯名论与实在论 【汉语拼音】weiminglun yu shizailun 【中文词条】唯名论与实在论(唯实论) 【外文词条】nominalism and realism 中世纪经院哲学围绕个别与共相的关系之争形成的两个对立派别。唯名论否认共相具有客观实在性,认为共相后于事物,只有个别的感性事物才是真实的存在。这派主要代表人物有罗瑟林)阿贝拉尔,P.)培根,R.)邓斯?司各特,J.)奥康的威廉等。实在论断言共相本身具有客观实在性,共相是先于事物而独立存在的精神实体,共相是个别事物的本质。主要代表人物有安瑟尔谟)香浦的威廉)托马斯?阿奎那等。 从11世纪末到12世纪中叶,共相问题成为中世纪早期经院哲学争论的中心。 后来虽然以哲学与神学)理性与信仰的关系为重点,但共相的问题,特别是涉及其形而上学本体论方面的争论一直未曾中断,到14世纪末为止,总共持续了300多年。在前一个时期(11,12世纪)以阿贝拉尔为代表的唯名论反对香浦的威廉为代表的实在论,后一个时期(13,14世纪),以培根和奥康的威廉为代表的唯名论反对以托马斯?阿奎那为代表的实在论。在这场长期的争论中,由于观点不全然一致,又有极端的和温和的唯名论与实在论之分。 以罗瑟林)培根)司各特)奥康的威廉为代表的唯名论者,反对共相具有客观实在性,否认共相为独立存在的精神实体。主张唯有个别事物才具有客观实在性,认为共相后于事物,共相只是个别事物的“名称”或人们语言中的“声息”。这种论断称之为极端的唯名论。以阿贝拉尔为代表的唯名论者,除了否认共相的客观实在性和主张唯有个别事物具有客观实在性之外,又认为共相表现个别事物的相似性和共同性,因而共相只存在于人们的思想之中。这种论点称为概念论,属于温和的唯名论。

建构主义理论的核心观点

建构主义理论的核心观点 建构主义是当代学习理论的革命,是影响教学设计理论与实践发展走势的重要力量。“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和认识论,即关于人是如何学习的和知识的本质观点,日益成为教育领域的流行话语。固然,我们没有必要趋附于某种流行,但是我们有必要认真思考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和认识论与教学实践的关系”( G.Hein,1991)。[1] Jonassen(2000)认为,过去的十年见证了人类有史以来学习理论发生的最本质与革命的变化。当代学习的情境概念、社会文化概念和建构主义概念是建立在跟传播学、行为主义和认知主义不同的本体论与认识论基础上。人类已经进入学习理论的新世纪。在学习理论相对短暂的历史上,从来没有这么多的理论基础分享着如此多的假设和共同基础,也从来没有关于知识与学习的不同理论在理念和方法上是如此地一致。[2]一场改变人类学习理念与教学设计的革命已经兴起。 一、建构主义的十大理念 (一)建构主义的渊源与流派 建构主义的渊源主要有哲学和心理学两大渊源,在流派上表现出六大类型。 1.哲学渊源。主要包括18世纪的意大利哲学家G.Vico的“新科学”,19世纪德国哲学家LKant的“哥白尼式的哲学革命”和20世纪美国哲学家与教育学家J.Dewey的经验自然主义。[3]Vico认为,人们只能清晰地理解他们自己建构的一切。当今激进建构主义的代表人物V.Glasersfeld称Vico是“第一位清楚明确地描述建构主义的人”。Kant创建了以主体能动性为中心的批判哲学,其主要价值在于全面提出了主体性问题,揭示了认识的双向性运动:人在认识世界的同时认识自身,在建构与创造世界的同时建构与创造自身。Kant被建构主义者奉为鼻祖之一。Dewey认为,经验是主体与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其中心思想是主体有目的地选择对象的基础上的主观“创造”,特别强调经验的能动性和发展性,认为经验是由现在伸向未来的过程,是对现有事物的一种改造,学习是基于行动的、在不确定性情境中探索的过程和结果。显然,Dewey的经验自然主义已经蕴涵着丰富的建构主义思想。 2.心理学渊源。主要包括J.Piaget的结构与建构观、L.Vygotsky的心理发展理论和J.Bruner 的认知学习理论。Piaget从主客观相互作用,即从活动一动作的角度研究了认识的发生问题,突出强调了人作为认知主体的能动性,认为知识是一种结构,离开了主体的建构活动,就不可能有知识的产生。Vygotsky主张,研究意识与心理的发展必须以文化历史的观点,在社会文化环境之中,在与社会环境作用的相互联系之中来进行。人的心理发展有两条相互联系的一般规律:一是人的心理机能只能产生于人们的协同活动和人与人的交往之中;二是人的新的心理过程结构,最初必须在人的外部活动中形成,随后才有可能转移至内部, 内化为人的内部心理过程的结构。Bruner认为,学习是一种积极的过程,学习者依靠自己现在和过去的知识建构新的思想和概念。其认知学习理论特别关注知识的结构、学习者的内部动机、多种认知表征方式(动作、图像和符号)、探索与发现未知知识、直觉思维、从多重观点中建构知识和价值等。Bruner的认知学习理论革命形成了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的雏形。 3.流派。建构主义是一种流派纷呈的认识论和学习理论。目前主要有6种类型:激进建构主义、社会建构主义、社会建构论、社会文化认知、信息加工建构主义和控制系统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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