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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车辆使用及管理办法

公务用车车辆使用及管理办法
公务用车车辆使用及管理办法

公司车辆使用及管理规定(试行)

总则

第1条为加强公司车辆及司机的管理,提高公司车辆的使用效率,确保安全行车和车辆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内蒙古华粮粮食物流有限公司、康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第3条车辆管理职责、权力范围和使用范围

1.公司指定一名车队队长,车队队长可根据工作需要对车辆调度情况进行临时调整;

2.行政部负责公司全部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车辆年检、车辆出险后的保险协调和维修处

理及车辆清洁;

3.车辆使用人每周对车辆进行常规检查(见附件1);

4.车队队长为车辆第一责任人,对分配给各部门使用的车辆,有调度权和日常监管权;

5.分配给各部门使用的车辆,部门负责人为第二责任人;

6.行政部负责公司全部车辆的总体监控和调度。

7.公司车辆必须为公司业务服务,各部门公务用车,由部门经理先向行政部报告,说明用车

事由、地点、时间、行政部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派车。

第4条车辆使用细则:

1、办公用车使用细则:

办公用车:瑞丰、捷达、金龙、2030

(1)办公用车主要以接送公司员工上下班主,其次为部门办工用车;

(2)办公用车使用前必须提前半天向行政部进行预订,并详细填写《用车申请表》(见附件3)

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提交给车队队长,由车队队长按事情的轻重缓急进行统一安排,

包括行政经理的临时调度;

(3)司机及用车人无特殊情况应准时出车,如出车时间发生变化,应提前通知行政部以便安排

后续工作,10 分钟后用车人未能到达出车地点,视为取消此次出车;

(4)办公用车晚间必须停回公司或公司指定位置,不得私自改变停车位置,如因特殊情况无法

到达指定位置,需要告知车队队长并取得同意,方可改变;

(5)对超出预定里程部分,司机及使用人必须说明原因,(允许范围10公里)。附则对司机或

使用人处以单位油耗200%的罚款。

2、其他用车使用细则:

其他用车:皮卡、装载机、自卸车、三轮车

(1)其他用车主要以生产用车为主。

(2)其他部门需使用,必须经过行政部协调方可使用。

第5条礼仪规范

1.为了更好地向外界展示公司的形象,司机应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不讲脏话粗话,衣着得

体并应随时保持整洁。皮鞋经常擦油,在车内不准脱鞋;

2.司机应经常对车辆进行清洗,做到晴天停车后无灰尘,雨雪停车后无泥点。前后风挡玻璃

和车门玻璃要保持清洁,轮胎外侧和防护罩要经常清洗,做到无积土。车内经常保持清洁,座套要勤洗、勤换,方向盘、仪表要擦净无尘土;

3.办公用车司机应加强商务礼仪方面的学习,熟悉不同场合的礼仪规则。

4.对待客人要有礼貌,主动向客人打招呼并作自我介绍,然后打开车门将客人让进车内,关

车门时用力适度,并注意乘客的身体和衣物,防止被车门挤压。

5.如果客人有行李物品,司机应主动上前提供帮助,不要坐在车内旁观。

6.行车中应及时使用冷热风,听收音机或听音乐应征得客人同意,声音不要大大,以免影响

客人思考或休息。

7.客人之间谈话,不得随便插话,客人问话,应礼貌回答。乘车人员的谈话内容不得擅自转

述他人,涉及公司财务、政策、制度的任何谈话如被泄露,将视为泄露商业秘密。

8.开车送人应尽量送到门口,等人时不能只顾自己睡觉或看书,而应随时注意客人是否已出

来。

9.如客人在门口等车,应主动开车到门口接客人上车。遇大型活动车辆无法在近处停放时,

应提前到门口或刚散场即到门口主动向客人打招呼,请其稍等,回来开车去接。如车辆堵塞,也可引导客人步行至停车处上车,不要让客人到处找车。客人离别时,司机应主动向其道别并祝客人一路平安。

10.参加宴席等,司机不得饮酒,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做好安排。司机饮酒后不得开车。

11.作出出车安排后,司机应迅速做好出车准备,而不能让用车人特别是公司领导和客人等待

司机。

12.司机应随时保持良好形象,陪领导出席重要活动,应事先了解相关礼仪和活动程序等。

第6条安全用车管理:

1.驾驶者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相应的交通管理规章、规则,

保证车辆状况良好,严防事故的发生;

2.驾驶者不得未经批准私自出车或因私用车;如领导同意临时将车辆交予他人驾驶,应负责

检查临时驾车人是否具有合格的驾驶资格;严禁将车辆交给无合法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或练习开车。违反此条者将视情况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并罚款500 元/次;

3.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得疲劳驾驶,严禁酒后驾驶。

4.使用车辆应办的各项手续由司机本人负责办理。否则,由此所引起的罚款、处理、损失等

由办手续者负责。对于出现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失,相关责任人故意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出,由相关责任人负责全部赔偿费用,并同时处以双倍以上的行政处罚;

5.公司车辆由专职司机或指定负责人统一管理,其他人无权擅自调度,用车人须提前向负责

人提出用车请求、用车理由并估算用车时间、里程。得到许可,方可用车。若遇特殊或紧急情况,可通过公司行政部协调安排;

6.司机必须凭行政部的派车通知出车,否则按私事用车处理。当用车时间发生冲突,专职司

机将根据事情缓急与货物数量多少安排用车方式,用车人必须服从安排;

7.车辆派往外地,需提前一天申请,得到许可,方可用车。若遇特殊或紧急情况,可通过公

司行政部协调安排;

8.严禁私自开车回家,一旦发现类似情况的发生将给予严厉的行政处罚,并罚款500 元/次。

如需早晚用车,或不能将车放回公司或指定位置,需提前通知车队队长,并于第二日上午

12 时前补办完成相应的登记手续;下班后或节假日需要用车的,必须事先报送用车计划

给行政部,否则按私事用车处理;

9.若遇用车冲突,需向车队队长或行政部申请,协调车辆使用;

10.车辆不得乘载任何与公务无关的人员和货物;

11.申请用车时应认真、详细的填写《公司车辆使用登记表》,(附件2)得到批准后方可用车;

12.违章造成的罚款,公司将视违章原因处理罚款金额。如:超速、闯红灯、停错地方等,由

驾车人个人承担罚款。非货运车辆载货或货运车辆非故意超载,由公司承担罚款;

13.车辆外出时应停放在合理的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

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如因司机责任车辆被盗,由司机承担全部责任;

第7条车辆保养和维护:

1.车队队长每周不少于半天时间对所负责的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如出现问题

应立即检修,严禁驾驶问题车辆上路;其中,除去保时捷一万公里保养外,其它车辆5000 公里定期保养。保持车内、外车辆整洁;

2.每日出车前应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包括车辆的水、电、油、灯光、防冻液、刹车系统、

仪表盘等设备是否正常,以便保证车辆出行安全、顺利完成任务。如因未进行例行检查,造成出车延误或途中事故由当事人承担相应的损失;

3.爱护车辆的各项设备,不丢失随车工具,不损坏车内零件,故意损坏者除按损坏物品的原

价值赔偿外,还将给予行政处分;

4.行政部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检查,内容包括:车辆内外卫生、一般保养状况等,检查不合格

者,对专职司机或部门车辆负责人罚以50~200 元罚款。

5.对于因驾驶过失造成的事故或车辆损害,不能全额获得保险赔偿的,公司将根据情况,全

部或部分由驾车人承担维修或赔偿费用。

6.车辆如需送厂修理,须事前报主管领导批准。

第八条车辆驾驶员

1.瑞丰、捷达——————胡瑞山、郝喜峰、张树府

2.金龙——————文晓峰、郝利明

3.皮卡——————郝利民

4.装载机——————王军胜、张兵兵

5.自卸车——————王军胜、张兵兵

6.保时捷、2030————张树府

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附件1

公务车辆每周检查基准表

公司车辆使用登记表

办公用车申请单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一、目的及适用范围 1.目的 为规范公司车辆调配制度,提高办事效率,节约经费,特制定此制度。 经营场所应做到清洁、整齐,不准乱堆、乱放杂物,不得乱扔、乱倒垃圾,不准随地吐痰;经营场所每天一清扫,每月一大扫,保持地面、天花板的清洁,不积尘、不积水。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车辆管理实行由行政部统一调配 1.用车原则 a.优先使用 同等情况下如有两方需同 时使用车辆,应考虑职级较高者或业务繁忙的部门优先使用,服从行政部统一调配。 b.合并使用 各部门同线路用车时,应服从行政部调派,合并使用。 c.工作时间严禁私人用车。 2.用车范围 a.公司日常送货业务 b、财务人员办理银行业务 e.紧急情况或特殊用车 3.用车手续 a.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用车人需提前填写《用车申请单》(见附表一),呈本部门负责人签名同意后,交行政部统一调配。 b.驾驶员依照《用车申请单》所报批的行车路线行车;

4.驾驶员须知: a.驾驶车辆出发前例行检查证照是否齐全;车况,如外观、车灯、水箱水、刹车、轮胎、各种油类是否正常;核对里程数,并如实在《行车记录本》(见附表二),记载每次出车时间、地点、用途、用车及里程数等。每星期五下班前将《行车记录本》交回所属机构行政部核对;行政部每月不定期对车辆进行抽查;严禁无照驾车、酒后驾车、带病驾车等。 b.驾驶员因自身原因违反交通规则,罚款由驾驶员自行负担,因领取违规被扣驾照或交纳罚款而外出,以事假论处。 c.车辆应按规定位置停放。所有车辆非特殊批准,晚上必须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否则按私自用车处理。 另:本制度自公司总经理颁布之日起生效。 附表一 用车申请单 量具必须保持完好无损,零件、附件无丢失,出现上述情况之一者,必须及时送技术品质科以便检查、修理、鉴定。 申请人 申请用车时间 所属部门 用车事宜 5.1.5 公司车辆按车辆分工实行专人保养责任制,司机必须定期(每日下班前)检查各自的车辆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检修,否则,追究司机的责任。 部门负责人 行政部 附表二 《行车记录本》 为了加强车辆智能车闸系统及电脑管理,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使系统更好的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公务车辆使用管理,明确职责分工,理顺工作程序,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依据《上海市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上海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试行)》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车辆管理原则:保障公务、提高效率、集中管理、统一调配。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公务车辆,包括领导保障用车、业务保障用车。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部门是公司车辆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车辆管理制度; 2、建立车辆管理档案; 3、车辆日常管理包括车辆购置、转让、报废、保险、新购车辆入户、油耗汇总、维修审核; 4、节假日以及车辆出京等车辆运行审批; 5、监督检查车辆运行情况; 6、提出处罚或者奖励建议;

7、其他需要开展的工作。 第三章车辆管理 第五条公务车费用主要包括车辆运行费用以及其它相关费用。车辆运行费用主要为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其它相关费用主要包括办公费用等。 第六条公务车实行定点维修,按时保养、年检;定点保险;加油采取定点和一车一卡加油方式,加油卡使用详见《加油卡使用管理办法》;公务车辆每年按时缴纳保险费用。 第七条公司所有公务用车视使用情况每两年可更换购置车辆座椅垫、脚垫。原则上领导保障用车每车座椅垫、脚垫更换购置费用不超过每车800元,业务保障用车购置费用不超过每车500元。由部门负责统计购买。 第八条公司领导保障用车下班后应停放在住所周边地点,且随时应急保障准备,停车费用实报实销。 公司公务用车所产生的高速通行费用和停车费用在报销时须依附日期、停车地点、产生费用事由经部门审核后,按部门自行报销。 第九条所有公务用车的相关费用均纳入企业财务预算范围之内。每年度应在综合考虑上年度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以及企业当年生产经营实际需要,按公务车辆实际车况,本着节俭、必需、合理的原则编制车辆费用预算并进行单车核算。 第四章车辆使用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办法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业务部用车管理制度 第一条车辆管理 1.公司公务车的证照及稽核等事务统由公司统一负责管理。 2.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于事前向综合部填写《派车单》申请调派,综合部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不得派车。 3.每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等。填写完整的《派车单》交由综合部备案。 第二条车辆使用 第三条 第四条 1.使用人必须具有驾照。 2.公务车不得借予非本公司人员使用。 3.使用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煞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4.驾驶人须严守交通规则。 5.驾驶人不得擅将公务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受罚。经公司特许或返回时已逾晚上9时者例外。 6.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赔偿损失。车辆保养 1.车辆应由公司指定地点保养,特约修护厂维修,否则修护费一律不准报销。可自行修复者,

可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2.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14元时,应与公司联系请求批示。违规与事故处理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1)无照驾驶。(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2.违反交通规则,第一次提示注意,第二次警告,第三次后个人负担罚款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人与公司共同负担。 宁夏喆睿工程机械贸易有限公司 一、基本原则 1、公司车辆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 2、公司有关车辆的购置费、保险费、汽油费、维修保养费等费用均由行政部向总经理办公室报批后统一办理。 3、驾驶公司车辆外出须经过部门经理同意后可以外出,否则将按违规处理,并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严禁无驾驶执照的员工驾驶公司车辆。 5、公司车辆无总经理批准严禁外借车辆。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一、总则 (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车辆管理。确保车辆的有效运作,更好地为公司各部门服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专职驾驶员及因公务使用车辆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 式驾驶执照的员工。 (三)管理职责 1) 办公室的总务部门负责统筹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配、车辆档案、司机培 训、考核、跟踪、资格验证、招聘、离职管理,车辆年审、保险、修理、安全事故处理。负责制定车辆管理制度,考察各部门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合法性、合理性、经济性,定期向总经理汇报总体情况并提出检讨改善意见。 2) 财务部:负责车辆费用预算控制与审计,编制年、季、月费用支出表。 3) 各部门:负责使用过程中的管理。 二、驾驶员管理 2.1 办公室应建立驾驶员档案,凡本公司的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驾驶执照。凡遗失车辆各种证件(含驾驶证照、行驶证照),致使公司车辆不能正常营运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2 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驾驶员必须具备高度的事业心、敬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热情为公司服务的精神。 2.3 驾驶员出车在外必须随时与公司保持联系,第一时间回复公司的任何联系,并随时注意自身通讯设备的正常使用。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如果由于驾驶员疏忽大意造成长时间与公司失去联系者,所发生的一系列事件由驾驶员承担。 2.4 驾驶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用车,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2.5 驾驶员要绝对服从公司合理的工作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总经理反应。 2.6 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坡、紧跟、争道、赛车等)、不准疲劳开车,不准酒后驾车。由此发生事故及损坏车辆者,由驾驶员负责赔偿事故损失。

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XX公司公务车辆使用管理,根据省、公司和行业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车辆管理的日常使用、管理。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生产经营管理用车。 第二条车辆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驾车、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车辆使用坚持公车公用和“确保生产、保障公务、各司其职、优质服务”的原则。 第四条办公室主管车辆使用管理,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建立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并对车辆使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五条车辆使用管理 (一)车辆使用实行申请审批和派车单制度。用车人须提前(紧急、特殊情况除外)在办公系统内填写“用车申请”报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提交办公室负责人审批。无用车申请或不符合审批程序的,不得派车。临时用车或紧急事务用车,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办公室负责人同意、车辆管理人员安排。除办公室外,任 -1-

何人不得随意调用车辆和安排驾驶员出车。对车辆状况不满意,挑选车辆和私自指定驾驶员的,办公室有权取消派车。 (二)按照xx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全司各级管理干部一律不允许固定或相对固定用车的规定。领导干部用车须严格执行申请审批和车辆调派制度,上下班不得使用公车接送。交流干部周末往返不得使用公车接送。 (三)业务协作单位原则上不予派车,确因特殊需要用车的,由业务联系部门严格按程序报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同意,办公室审批后方可派车。 (四)车辆调派坚持高效、节能、安全原则,在满足乘坐的情况下,同一方向多人开会、公务的,尽量安排同车出行,做到一车多乘、一车多用,提高用车效率。用车人员应服从安排,按时乘车。 (五)用车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指挥驾驶员改变车辆用途、行驶路线及延长使用时间,确需改变的,用车部门或用车人须向车辆使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车辆使用管理部门统一调配。驾驶员要及时做好记录,事后须补办相关用车手续。 (六)外出参加会议、培训学习三天及以上的原则上车辆不随行。城区内公务一般不安排派车,确需派车的,由用车人上报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向分领导报告,经分管理领导同意后,按程序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七)车辆须由指定的专(兼)职驾驶员驾驶,严禁将车辆-2-

公司派车管理规定

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为了合理使用公司公务车辆,节约公司用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司公务车辆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1条本公司公务用车由综合管理部统筹管理,主要用于工作需要、且时间紧迫的事项。 第2条车辆调配原则 1、先远后近(五公里以内原则上不派车) 2、先急后缓,先重后轻(优先突发事件、重要业务、生产等 用车) 3、协调整合,一车多用(对同一方向、同一时间段的派车尽 量合用,减少派车次数) 4、非紧急、非携重物的外勤、出差不予派车 第3条公司各部门用车均应按要求填写《派车结算单》,经本部主管审核,部门负责人确认,交综合管理部负责人签字同意 后方可出车。如需驶离公司所在市(或费用在300元以上 的派车申请),须经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外勤派车确定需 要等待的,用车部门必须在《派车结算单》上注明,综合 管理部结合使用成本和实际情况进行审批。 第4条各部门用车至少提前半天填写《派车结算单》申请,需要在上午用车的部门,应于前一天下午下班前办好派车手 续;需要在下午用车部门,应于上午下班前办好派车手续。

以便合理安排,统筹利用资源。否则,综合管理部有权不 予派车。 第5条各部在填写《派车结算单》之前,应先在本部门内做好用车的协调工作,能够一起办理或搭车办理的,必须一同用车。 发现因安排不当造成重复派车或用车浪费的。视情况对部 门负责人进行 第6条用车过程中,目的地不得随意变更,更不得借机办理私事。 因工作需要而临时改变用车路线的,必须知会综合管理部负 责人或公司主管领导方可。否则,因此产生的费用,由用车 人自行承担。 第7条用车部门负责人有责任根据事情的紧迫程度,严格审核派车的必要性。对非紧急性事情、非携重物外出的派车申请,部 门负责人应要求员工自行乘车。员工自行乘车原则上必须乘 坐公交和地铁,确实不便乘坐公交和地铁的,经部门经理以 上人员批准后方可搭乘的士,报销公务交通费应出示相关有 效的凭证。 第7条对非紧急性事情、非携重物外出的派车申请,综合管理部有权拒绝安排派车。任何人不得因无公车使用而延误工作。对 拒绝安排派车的行程,综合管理部在《派车结算单》上注明 相关原因。 第8条双休日需要用车的,能预知的提前办好用车手续,无法预知的,必须经用车部门经理(或总监)以上人员确认、同意,

公司用车管理细则

用车管理办法 第一条车辆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车辆的使用及管理,有效利用和节约资源,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车辆使用人的确定 1、公司车辆指定专人驾驶,原则上不允许其他人员驾驶,特殊情况除外。 2、特殊情况划分: 2.1、指定司机不在岗时,可允许本公司其他人员驾驶。 2.2、经总经理、部门经理批准,公司车辆外借时。 3、公司车辆使用者均称为驾驶人员。 4、驾驶人员资格:需有丰富的驾驶实践经验,拥有C1或以上驾驶执照,一年以上驾龄。 第三条车辆管理办法 1、公司车辆为办公所用,原则上不可公车私用。 2、一般情况下公司车辆由指定人员负责驾驶并管理车辆,司机不得随意借予非本公司人员使用,否则公司将酌情予以严厉处罚。 3、经公司部门领导批准,可由本公司人员公出时使用。 4、在驾车前应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有剐、蹭、碰撞、损坏、配件失窃,油箱、油量、刹车、机油等仪表显示是否正常,轮胎充气是否合适等有关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5、司机维护车辆内、外清洁工作,保持车内整洁;做好车辆的保养和维护工作,保持车况良好。 6、在行车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驾驶,避免发生违章或事故,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

7、车辆闲置时需将公司车辆统一停放在停车场。司机不得将公司车辆开回家和私用,如出现剐、蹭、碰撞、损坏、配件失窃事件,公司将予以严肃处理,在此期间发生的一切损失、费用除保险公司承担的外,余下的由专职司机承担100%责任。 8、公司车辆在使用时需如实反映出车里程数和用油量等。 9、车辆钥匙、行驶证、油卡由部门领导保管,不得随意转交他人,如需用车在办理用车申请批准后交与驾驶员,用车完毕后将车辆钥匙交还部门领导。驾驶员使用过程中不得将以上物品转交他人。 第四条用车优先级别及管理审批权限 1、用车申请条件 1.1、领导用车:因总经理等公司领导需要,接送客户或外出(优先安排)。 1.2、业务用车:因业务人员出差业务地或接送客户。 1.3、实施、维护用车:因项目实施、维护所需。 1.4、市内外运送货物。 1.5、其它情况及因公用车。 2、用车优先级别:按申请条件顺序(先报先派和特急、特重要先派)优先使用车辆。 3、管理审批权限 3.1公司高层出车,由总经理、副总经理直接派出。 3.2部门日常业务用车、出差需要、其它情况及因公用车(因私用车需副总经理批准)等由部门主管直接领导派车。 第五条用车管理程序

公司车辆使用的管理规定

关于公司车辆使用的管理规定 为加强公司车辆使用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车辆运行安全,现针对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特制定以下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一、公司车辆使用程序 1、员工外出办事,三公里以内,应首先选择公交车为主要交通工具(经理以上人员及财务部支取大额现金用车除外)。 2、符合条件的用车,一律按照行政部派车规定进行申请。用车部门需提前一天到行政部填写《用车申请单》(附件1),行政部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调度车辆。出车结束后,驾驶人需填写车内的《随车单》(附件2),并到行政部做用车归还登记。 3、车辆使用按先工作任务为先、后其他事项的原则安排。单独一人在城区办事,原则上不安排车辆。日常市内宣传使用,无须每次提前到行政部登记,使用部门自行登记,行政部抽查,超过50公里或者出市区使用要提前登记。出现登记里程差异20公里及以上的情况将对车辆使用部门处以100元/次罚款(差异每增加20公里罚款翻倍);行政部抽查过程中发现临时集中登记的情况将对车辆使用部门处以100元/次罚款。 4、节假日或非工作时间车辆的使用应呈请行政部核准后方可调派。 二、费用管理 每月7日前,行政部按车次统计各部门和子公司出车里程,并按各车费用标准计算用车费用,报财务部门进行分摊。 三、公司车辆驾驶人职责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2、加强车辆保护意识,爱护车辆。使用方在用车时,发现不正常项(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车灯、方向灯、外观等),有责任立即加补或调整,并及时通知行政部。 3、保持车辆卫生整洁是每一个驾乘人员的义务,车厢内杜绝吸烟。每位驾驶人员出车结束后应及时清洁车辆卫生,保证车辆内设施齐全、座椅整洁。后备箱在使用时尽量用报纸等物品做+好保护,避免刮碰或污染。车辆归还时,行政部负责检查车辆卫生,凡发现不合格项,将对车辆使用部门处以200元罚款。 4、严格按照《用车申请单》注明的用车事由、时间、地点出车,不得公车私用,不得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一经查实每次罚款1000元,并补偿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5、认真、及时、准确地做好行车记录填写《随车单》,乘车人员按规定签字核实。 6、出车结束后公司车辆必须当天归还,并且停放在公司指定地点,严禁异地停放。 7、用车过程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行为,由车辆驾驶人承担一切后果,并在违规日后1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罚款交至行政部,并协助行政部到相关部门接受处置。 8、如在公务用车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及时报警、保护现场,同时立即报告行政部及主管领导,通知保险公司勘察现场,办理赔偿手续。驾驶人承担由其原因造成的事故责任,由此产生的费用如若超出保险公司赔偿范围将由驾驶人承担。凡是由于当年车辆事故过多造成次年车辆保险费率上调,上调的费用将由所有发生事故的车辆驾驶人所在部门进行分摊。

医院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医院公务车辆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做到正常维护保养,车辆使用合理,确保行车安全,更好地为医院各项工作服务,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务用车使用范围 公务用车使用范围包括: 二、公务用车管理 (一)公务用车统一由院行政办公室管理和调配使用;各用车部门要相互体谅,服从安排,共同维护医院公务用车管理秩序; (二)确保公务用车用于公务,不得公车私用,不得将公车转借他人使用; (三)严禁乱停乱放。在节假日和下班期间,公务车辆必须统一停放在单位车库,不得在居民区、娱乐区等公共场所停放,因特殊情况需在节假日期间使用公务车辆的,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使用结束后立即停放至单位车库,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导致车辆损坏或被盗的,由相关负责人承担赔偿责任; (四)严格控制公务车辆运行费用,每辆公务用车年度内消耗费用额控制在预算范围(维修费除外); (五)实行全年公车费用支出情况报表公示制度,报表内容包括维修费、油料费、行驶里程、耗油状况、补贴、过路费、停车费等。

三、公务用车申请程序 申请用车人员必须填写《用车申请单》(见附件),内容包括:用车事由、出发地、目的地及里程、用车部门、用车时间、路桥费、审核人意见、乘车人数及乘车人员签名、驾驶员签名。紧急用公务用车,用车人员口头电话通知院行政办,院行政办核实并向主要领导汇报同意后可直接派车,事后补签申请单。用车申请单作为报账依据。 四、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原则 (一)公务用车的安排调度应遵循先重后轻、先急后缓的原则; (二)坚持“谁管理、谁负责,谁驾驶、谁负责”原则; (三)坚持公务车辆由专职驾驶员负责管理和驾驶原则。 五、驾驶员安全行车要求 (一)医院每部车辆由专职驾驶员本人负责车辆的维修、日常维护和保养等工作,以保证正常安全行驶。同时,专职驾驶员须负责及时办理公务用车的车辆保险、年检等相关工作; (二)驾驶员要树立节约观念,节约用油,认真填写用车申请单; (三)驾驶员出车时应严格遵循交通规则,证件佩带齐全,严禁私自将公车借给他人使用,严禁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驾驶时不得吸烟、饮食及闲谈等;若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引发的一切处罚,均由驾驶人员负责。 (四)严禁“病车”上路行驶,不得将车辆乱停乱放。

集团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的所有车辆。 车辆使用管理 一、职责 1、管理中心负责办公室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办公室车辆的有效使用。 2、配送车辆由营销部负责车辆调度及管理,旨在最大限度的配置车辆使用,最有效的管理车辆。 二、车辆使用管理 1、各部门综合办公外出需填制《车辆出车登记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地点、公里数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2、配送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车辆派遣登记表》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遣表上的时间按时出车,并填写好派遣表的相关数据。 3、车辆申请人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及时返回公司,应提前向管理中心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 4、驾驶人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

时返回公司的,应及时向管理中心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5、驾驶人员下班车辆自行保管。务必保证车辆的安全,如有损失责任自负。 三、物流配送车辆使用管理 1、由公司营销部管理,旨在保证车辆安全运营的同时,最大化的配置车辆运营。 2、各部门车辆出车、送货应由车辆管理部门统一调度,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调度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车辆。 3、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公司总体的运营要求,对车辆的出车及保养进行合理安排,驾驶员应服从车辆管理人员的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管理人员。 4、公司车辆驾驶人员须有驾驶证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西宁市路况、路名。 5、公司车辆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 6、送货车辆驾驶人员应填制《车辆派遣登记表》,与库房、工地相关管理人员做好清点、交接工作。否则出现货物不符情况将根据《车辆派遣登记表》交接签字确认责任人并付全责。 7、驾驶人员在车辆送货过程中的停车,要遵守交通法规,在允许停车的区域停放车辆,防止因此罚款。 车辆用油管理 一、职责 1、公司管理中心负责对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 2、各部门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

车辆使用及管理办法

车辆使用及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公司车辆及司机的管理,提高公司车辆的使用效率,确保安全行车和车辆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公司的商务用车及物流用车均适用。 3、职责: 3.1各部门:部门负责人审核用车申请的真实性及必要性; 3.2行政人事部:用车申请的指派和安排,公司车辆及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包括车辆平时 的正常维护保养及车辆年检、车辆出险后的保险协调和维修事宜; 4、车辆使用 4.1商务用车 4.1.1各部门人员因公务需要用车时,先填写《用车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至 行政人事部; 4.1.2行政人事部根据车辆状况、申请的先后顺序及事情的轻重缓急安排车辆并开出《派 车单》注明此次所安排的车牌号并加签,然后在《车辆使用登记表》上登记,申 请用车人将《派车单》交司机出车。 4.1.3司机在《派车单》上注明此次出车前里程数并在完成任务回公司后填上回司时间 及里程表显示里程数,加签姓名将《派车单》交至行政人事部,涉及到如过路/ 桥、停车等费用的一并在单上注明。 4.1.4公司领导用车或迎送客户/客人时,由副总/总经理或市场部经理电话提前通知行政

人事部开出《派车单》给司机,司机按4.1.3办理。 4.1.5当公司出现如员工突发性疾病、公伤等紧急情况时,可由行政人事部或公司其它 管理人员安排出车,司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回公司后司机仍需补《派车单》 交行政人事部。 4.2物流用车 4.2.1公司自备车 4.2.1.1市场部自行核算出车辆装载量并规划好行车线路,至少提前两小时电话通知 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在《车辆使用登记表》上记录后,电话通知司机到 行政人事部领取《派车单》,司机依4.1.3办理; 4.2.2租赁车辆 4.2.2.1因公司车辆不能满足物流需求时,市场部可向外联系租赁车辆供使用,对第 一次与公司产生业务关系的车辆市场部需登记其身份证、驾驶证、车辆类型、 牌号及电话等信息; 4.2.2.2市场部须详细向租赁车辆司机交接清楚送货客户名称、地址、产品类型和数 量,有必要时可安排公司送货人员随行; 4.2.2.3市场部凭司机签回的《送货单》开出《租赁车辆费用单》,注明送货地址、金 额及车牌并签名后给司机,并根据公司财务规定向司机约定结算日期,自己 在《车辆租赁登记表》上记录; 4.2.2.4每月在公司财务结算前市场部将《车辆租赁登记表》交至财务部,结账时账 务凭此表与租赁车辆司机对账。 5、车辆维护/维修 5.1每天出车前司机必须检查车辆的制动、转向、灯光、车牌固定等,每周按《车辆检查 表》进行检查一次,如因出现检查不及时或未检查引起车辆故障(如缺机油、制动失

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住建局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为适应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切实加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确保公务用车合理使用和行车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管理原则及管理权限 局机关公务用车由办公室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办公室根据公务的轻重缓急妥善派车,优先保障重要公务、接待和会议等活动用车。市范围内的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直接派车;市以外公务用车,以及副局级以上干部公务用车报局长批准。 二、用车范围长 局领导的公务活动,公务接待和会议活动,机关工作人员公务下乡、出差或会议等有关活动。严禁公车私用。 三、用车程序 1、各科室用车前须填写“公务用车派车单”报办公室,办公室按照管理权限和车辆情况签注意见,指派出车车辆和驾驶员。。 2、驾驶员一律凭派车单出车,不得私自出车。市区以外用车须按指定的路程行车并按时返回,不得随意改变行程,确遇特殊情况,需要改变行程或延长出车时间,须与办公室联系并得到批准后方可。

3、办公室建立车辆使用台账,及时准确地登记机关公务用车行驶情况,并定期汇总报告副局级以上领导。 四、费用结报 1、驾驶员出车期间的费用须及时结报。市内每周结报一次;市外按次及时结报,一次一单。结报费用时附派车单,并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注意见。驾驶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购置车用器具或支付大额费用。 3、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经办公室安排租车发生的费用,由办公室统一结算。未经办公室安排,擅自租用车辆的费用一律不予报支。 五、油耗管理 1、车辆加油办公室统一管理,专人负责。车辆出发前,应加满油,无特殊情况不得在途中现金加油。办公室根据车辆使用频率及行驶里程等因素指标,适时向加油卡充值。 2、办公室依据机关事务局核定的车辆百公里油耗指标,对不同车型实行分类节油考核,每节超一公升燃油,按政府采购均价的50%进行奖罚,每半年结算一次。 六、车辆维修 1、驾驶员要有强烈的责任感,精心保养车辆,使车辆始终保持整洁完好状态。小故障要自己动手及时检修,自己无法检修的故障要及时填写报修单,并报局分管领导同意后送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车辆管理,合理调度和有效使用车辆,节约交通费用开支,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管理的所有车辆。 3、主要职责 3.1 办公室车辆管理员全面负责公司车辆调度、协调和管理工作。 3.2 车辆使用部门按照车辆使用和管理办法规定填写派车单。 3.3 办公室司机负责车辆平安到达目的地与返回,所管辖车辆的日常保养和清洁工作。 4、车辆的使用管理 4.1 车辆使用范围 4.1.1 公司员工外出公差,包括:洽谈业务、开会/学习、维修设备、采购物品等。 4.1.2 接送公司宾客和来公司办事人员。 4.1.3 其他紧急和特殊用车,例如:员工受伤急需治疗、外单位借调用车等。 4.2 车辆使用程序 4.2.1 公司车辆一律为公务使用。但在不影响公务的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亦可酌情满足管理人员因私用车的要求。 4.2.2 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凡有需要使用公车的部门(人),须提前填写《派车单》(半天或以上的长途用车须提前一天申请),经所属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后交由办公室部车辆管理员(池江)统一派车。 4.2.3 若出现多个部门同时申请使用公车时,则以“先急后缓、先货后人”的原则派车,各部门和司机应顾全大局,服从办公室部的派车调度。 4.2.4对近似方向和时间的派车要求应尽量拼车外出。 4.2.5 司机按照《派车单》上报批的行车路线和目的地行车;用车完毕后,须认

真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 5、车辆管理 5.1.1 公司车辆实行分工责任制,对自己所管辖车辆全面负责,司机只有权负责自己所管辖车辆的费用报销。 5.1.2 公司车辆分工负责如下: 5.1.3 公司车辆均须建立车辆档案,由总经理助理负责统一管理。 5.1.4 除公司允许的特殊员工以外,禁止非专职司机驾驶公司车辆。遇特殊情况必须更换或替代司机的,应先征得办公室车辆管理员的批准,若司机擅自将车辆交于他人使用,无论造成事故与否,皆给予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造成事故者,由司机自负其责。 5.1.5 公司车辆按车辆分工实行专人保养责任制,司机必须定期(每日下班前)检查各自的车辆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检修,否则,追究司机的责任。 5.1.6 公司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一般不允许在外过夜),若因司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被盗或损坏,司机须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5.1.7 司机每次出车后,须如实填写用车的里程和耗油量,按公司报销流程执行,司机需实事求是报销费用,杜绝弄虚作假,一旦查出将追究经济责任并开除处理。 5.1.8 管理员须实时登记公司车辆的进出时间。 6、车辆保养、维护 6.1.1公司车辆的保养、年检、厂内维修等工作,原则上由司机负责,具体车辆之责任司机由车辆管理员指定安排。 6.1.2 司机应自觉做到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辆内外整洁(车辆每周至少要清洗一次);行政部会随时进行检查,发现有碍车容的现象,经指出后仍不作改善的,对责任司机给予10元/次罚款。 6.1.3 当车辆出现故障时,责任司机应及时跟进维修;车辆维修之前,司机应将

公司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总务部支配的所有车辆及相关人员。、 二、车辆使用管理 1、职责 1.1 总务部负责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 保证公司车辆的有效使用。 2、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2.1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公司员工因公务外出或接送客户,可申请用车。 2.2 公务车辆使用流程 2.2.1 员工申请用车时,应到总务部填写《派车单》,然后经分管副总经理签字后,由总务部安排车辆及驾驶员。 2.2.3 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派车单》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车单上的时间按时出车,并填写好派车单的相关数据。 2.2.4 驾驶员及公务车辆申请人员在停车等候过程中,车辆需熄火,不得出现停车开空调现象。公务办理完毕后,应及时返回公司,不得办理私人事务。 2.2.5 公务车辆驾驶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将填好的派车单及时上交总务部 审核,审核无误后由总务部存档。 2.2.6公司公务车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 三、车辆用油管理 1、职责 1.1 总务部负责对公务车辆的用油进行统计、监督、控制。 2、车辆油卡管理 2.1 公司所有车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 2.2 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经总务部批准。 2.3 车辆加油卡办理后,总务部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每月进行核对。油卡一经备案,不允许变更,如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油卡损坏),不能正常加油时,应报告总务部,及时更换或使用备用油卡加油。 2.4 禁止车辆间互换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车辆的油卡加油,如遇特殊情况,应经总务部同意。 2.5 总务部应根据车辆需要办理备用油卡,在车辆所配油卡金额不足时备用,车辆在使用备用油卡时应做好备用卡使用记录,便于月底数据统计。 2.6 特别注意事项:《车辆用油统计表》中的现金加油与备用卡加油应详细记录日期与备用卡号。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 一、公司车辆由生产部统一管理。目前车辆包括:福田双排、长安面包、奇瑞轿车、帝豪轿车。 二、车辆使用按先物流、后办公;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满足生产物流工作任务、接待任务,后其他事的原则安排。除财务需要或客户工地特殊情况外,单独一人在城区办事,原则上不安排车辆。 三、任何人需要借车,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 四、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双排、面包车由生产部使用,由生产部下属物料部负责车辆加油、维修、持有手续、承担责任。如有临时安排,其他部门用车需告知生产部方可使用。奇瑞轿车归营销中心使用,并享受燃油补贴,具体见《车辆使用协议》。帝豪汽车归总经理使用,由总经理自行安排。其他部门用车需向总经理申请。为保证生产及物流工作顺利进行,所有非物流部部门如需借用司机及车辆的,必须向生产部提出申请,在未得到生产部同意的情况下的司机擅自安排按离岗处理。 五、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必须停放公司院内,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六、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的项目由驾驶员列出清单后,由物流部报总经理批准。

七、车辆用油(气)由公司统一购买,油(气)票(卡)由财务部发放登记,双排每100公里按9升耗油量计算,面包车每100公里按9升耗油量计算,节奖超罚。公司车辆一律凭票到指定加油站加油(加气)。 八、财务部建立车辆的用油(气)台帐,每月核算一次,严格按行车里程与百公里耗油标准核发油料,并做到每月核对无误。 九、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指标以内,特殊情况需增补油票的,须报公司领导批准。 十、车辆在外加油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否则不予报销。 十一、驾驶员不得私自出卖油料和将油料赠送他人,如有发现,按贪污论处。 十二、物流部应按时办好车辆保险等各项手续,车辆有关证件及资料由物料部妥善保管。 十三、违规与事故处理 1、下列情况,违反交通规则或事故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驾驶员负担: (1)无照驾驶(特殊情况下公司安排的除外);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 规定

公司车辆管理办法一、目的 为了使公司车辆统一合理化使用,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情况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特制定本制度。 本办法所指车辆系指公司的客、货车辆。 二、日常管理 1.公司车辆分为综管部直管车辆、工厂专配车辆。 综管部直管车辆:主要用于公司领导公务活动、公司紧急情况用车,一般情况下,公司工作人员外出不派车; 工厂专配车辆:为运送公司商品及公务物品专用车辆;车辆不得运载任何与业务无关的职员或物品。主要用于工厂业务工作用车。必要时,综管部对工厂专配车辆实行统一调度。 2. 综合办负责(不含领导个专用车辆)公司车辆派遣使用, 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工厂专配车辆由工厂办公室负责车辆调度及管理,公司综管部负责监督,财务部负责费用报销审核。旨在最大限度的配置车辆使用,最有

效的管理车辆。 3.车辆应由专任司机驾驶,需由她人驾驶时,应尽善驾驶人 责任。专任司机应每周实施定期检查及定期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4.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统由综管部保管备案,并审核 安排一切违规费的缴纳及维修。 5.公车的保险、年检、油料有综管部负责。因公用车产生的 路桥费、停车费、等参照公司财务制度按照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三、车辆使用管理 1.各部门或个人因公需要使用车辆时,应事先填写《用车申请 单》(附表1)经主管领导核准后交综管部调派并备案。无或未审批的《用车申请单》的,司机禁止出车。 2. 《用车申请单》应详填用途及装载品名、数量,需加注里程 数。但能够用“出货清单”代替。 3. 综管部对审批经过的用车申请,(前台/内勤)填制《车辆 出行及加油记录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地点、公里数记录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4.司机收到《车辆出行及加油记录表》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 油量情况,司机返回公司后应将填好的《车辆出行及加油记

车辆使用和规范管理办法

车辆使用和规范管理办法

浙江通兴铁塔有限公司 《车辆使用和管理办法》(草案) 一、总则 为了加强公司各种机动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开支,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公共用车。公司高层领导专用车辆和员工自驾车不适用本办法。 二、车辆使用范围 (一)使用范围。 1、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开会、联系业务、办事、出差等; 2、接送公司宾客和来公司办事人员; 3、公司员工携带大量现金或提取现金用车; 4、其他紧急和特殊用车。 (二).车辆使用程序 1、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用车须填写“派车单”,经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由行政办公室“派车调度员”统一安排方可使用,“派车调度员”由行政办公室内勤兼任。 2、驾驶员按派车记录上批准的时间和目的地行车。 3、用车完毕,驾驶员填写用车实际情况记录。 三、车辆使用办法 1、公司在上午9时和下午13时分别定时派车到富阳办事,各部门主管领导必须在提前一天安排好自己部门次日外出办事的人员及工作,有利于集中外出办事,集中返还公司。 2、各部门到富阳之外的相关部门办事的,需提前一天通知行政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将各部门到杭州等地办事的人数和地点统计后确定时间统一接送。各部门要相互沟通联系,尽可能争取需要办事的人

员集中一起出发,避免因分散时段用车而造成车辆使用的紧张。 3、公司财务经常跑银行、国地税、财政等部门的人员及销售部人员外出办事的(迎送客户除外),鼓励使用自驾车,每次使用自驾车外出办事的,外出前将“自驾车出车单”经部门领导签字批准后报行政办公室备案。凡使用自驾车到富阳、杭州办事的,公司每月给予一定的油费补助,补助金额根据当月使用自驾车次数和里程情况由行政办公室统计审核后呈送总经理审批。 4、财务及其他部门第二天上午要到相关部门办公事的人员,可以在前一天下班前将第二天需要办事的资料等准备好,第二天先办事再返回公司,但需提前与部门领导汇报,得到批准,不影响考勤。 5、销售部迎送客户用车,在没有特殊情况下,要提前一天通知行政办公室,做好销售部用车的准备,统筹安排用车。 6、驾驶员在工作中要尽可能缩短行驶时间,选择最佳的行驶路线,避开路段高峰期。对各部门办事人员的接送要合理安排时间,避免因工作上的时间冲突而发生矛盾,提高工作效率。 7、销售部迎送客户必须由销售部人员陪同,不准驾驶员陪同,要保证驾驶员的休息时间,一般情况下,除就餐外,驾驶员以在车上休息为主。 8、公司副总以上人员到外地出差可以派车接送;业务员出差遇特殊情况,随身携带公用物品重量超过10公斤以上的可以派车接送。 9、公司员工因个人私事需要借用公司车辆的(小车、中巴、大巴、货车、铲车、吊车等),需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借用。因私借用车辆的,油费由员工自行承担,如在借用中车辆受损的,除保险公司赔偿外,一切费用均由员工自行承担。 四、车辆管理 1、公司所有车辆均由公司行政办公室统一管理。 2、公司所有车辆均建立车辆行驶档案,须填写车辆行驶登记表。驾驶员如实填写用车里程和耗油量,经行政和财务部门联审后方可报销。 3、公司所有车辆施行加油卡加油,每月由财务部充值交驾驶员

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全局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工作,有效保障公务活动,降低车辆运行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省交通运输厅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省公路系统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局及所属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是指各单位用于办理公务、调研督导、机要通信、突发事件应对、通勤服务等履行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主要包括轿车、越野车、中小型客车等。 第四条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坚持“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分级负责、节能高效”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 局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局机关公务用车的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局属各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局属各单位负责各自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并明确公务车辆管理部门,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做到公务用车管理职责明确。 第五条全局公务用车的配备更新必须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

办法》等规定,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备。 第六条实行公务车辆使用审批制度。各单位要严格履行公务用车审批手续,公务车辆外出时必须持有派车单。 局机关公务车辆审批程序为:各部门出差需使用公务车辆时,必须填写《***局机关公务用车申请单》,由科室负责人、局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局后勤服务中心统一派车。多个科室同时去同一个地点出差时,要合并乘车,降低公务车辆运行成本。 各单位要控制和减少公务车辆长途行驶,工作人员出差办理公务,应当优先选用公共交通工具。 第七条严格落实公务车辆定点停放制度。除公务活动时段外,所有公务车辆应当在单位指定地点停放。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停放至指定地点的,必须经单位分管领导同意并报车辆管理部门备案,未经许可,车辆不得在规定地点以外停放过夜。 节假日期间除值班等工作需要外,其他公务车辆应封存停驶。 第八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公务车辆。 (一)严禁对外出租、出借公务车辆。 (二)严禁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 (三)严禁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以及有业务联系单位、个人的车辆。 (四)严禁接受企业和个人赠送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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