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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_副本

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_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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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

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投标报价评审行为,促进建设市场健康发展,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九部委令第56号)、《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30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 号)、《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使用标准文件进一步要求》(以下简称《省进一步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我省招投标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国家投资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项目投标报价的评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投标报价评审工作由评标委员会中具有工程造价执业资格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投标报价评审组负责(非特殊说明外,以下简称报价评审组)。

标底或招标控制价在500万元以上的招标项目,报价评审组的人数不得少于3个。

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项目,一般不设标底。根据项目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设立标底的,招标人应在报送核准的招标事项中作出说明并得到批准。不设标底的,招标控制价(预算控制价)作为投标最高限价。

第四条报价评审组在投标报价评审过程中,使用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在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或将标底作为决定废标的直接依据的,或在评审过程中有违法行为且影响评标结果的,根据《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职责分工由项目审批部门按照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认定评标无效并进行处理。

第五条工程量清单中载明的项目,投标人没有报价的,视为投标人向招标人承诺免费,或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价格)之中,也不纳入报价的评审。

第六条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报价评审组按照《省进一步要求》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规定和本办法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将低于成本的报价作为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以经评审的评标价(评标价=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总价±折算价格-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下同,价格折算只适用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七条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的,报价评审组按照《省进一步要求》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和本办法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将低于成本的报价作为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计分规则对通过评审的投标报价及技术标等进行计分,按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实行综合评估法的,投标报价(商务标)分的权重不得低于60%,报价分的计算为经评审的最低报价(低于成本的除外)得满分,其余经评审的报价按比例折减计算得分。因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等原因需采用其他评标标准或改变计分办法的,必须得到审批部门的批准。

第八条当评审后的中标价低于公布的招标控制价的85%时,实行中标人差额履约担保。

差额履约担保金额=备案时确定的倍数×[(招标控制价×85%)-中标价]。

第二章投标报价重大偏差评审

第九条投标报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重大偏差:

(一)投标报价文件(投标函除外)没有造价人员签字或没有加盖执业专用章的;

(二)不符合《省进一步要求》“报价唯一”规定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三)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

(四)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

(五)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六)不符合《省进一步要求》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以及“说明”中对投标人要求的。

第十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应当提供而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的资料,报价评审组不得将其作为重大偏差。

第十一条投标报价存在重大偏差之一的,投标文件应作废标处理。

第三章投标报价细微偏差评审

第十二条投标报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细微偏差:

(一)在算术性复核中发现的算术性差错;

(二)投标人未按其持有的《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中核定的规费标准计取规费的;

(三)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标准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的;

(四)暂列金额未按招标文件中列出的金额填写的;

(五)材料暂估单价未按招标文件中列出的暂估单价计入综合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未按招标文件中列出的金额填写的。

第十三条对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报价,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对算术性差错予以修正,算术修正原则如下:

1、当综合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标出的综合单价为准,除非报价评审组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综合单价;

2、当各单项金额相加与其合计金额不一致时,以各单项金额为准,并修改相应合计金额,以及相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

3、当投标报价表的综合单价与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综合单价不一致时,以投标报价表的综合单价为准,修正分析表中的综合单价,并按两个综合单价相差的百分比修正分析表中的各项价格。当修正后的分析表中的材料单价与主要材料表中的材料单价不一致时,以修正后的分析表中的材料单价为准修正主要材料价格表中的材料单价。

(二)投标人未按其持有的《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中核定的规费标准计取规费的,依据投标人持有的《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中核定的规费标准重新计取该投标人的规费并对其投标报价进行相应修正;

(三)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标准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按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标准重新计取该投标人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并对其投标报价进行调整修正;

(四)暂列金额未按招标文件中列出的金额填写的,依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金额进行更正并对其投标报价进行相应修正;

(五)材料暂估单价未按招标文件中列出的暂估单价计入综

合单价,依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材料暂估单价修正综合单价及相

应合价和投标报价;

专业工程暂估价未按招标文件中列出的金额填写的,依据招

标文件中列出的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进行更正并对其投标报价

进行相应修正。

第十四条报价评审组按第十三条的规定对投标报价的修正

结果应取得投标人的同意并书面确认。投标人不接受修正结果,或修正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时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第十五条合同签订前,招标人应按第十三条的规定以及工

程量清单投标计价规定对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

详细核实并修正。

(一)若修正后的总价高于中标价,以中标价为准,并按以

下比例下调综合单价、主要材料价格及措施费(二):

中标价-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

×100% 修正后总价-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

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若经修

正,则以修正后的金额为准。

(二)若修正后的总价低于中标价,则以修正后的各项价格

和费用为准。

第四章低于成本报价的评审

第十六条报价评审组只对无重大偏差且通过细微偏差处理修正后的投标报价进行是否低于成本的评审。

当投标报价存在细微偏差时,对其是否低于成本评审采用的数据为调整及修正后的投标报价数据。

第十七条报价评审组应对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进行评审、确认。

当投标人的评标价未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的90%,或未低于所有投标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的95%时,报价评审组可不对该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进行评审。

当投标人的评标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的90%并且低于所有投标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的95%时,报价评审组必须对该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进行评审认定。

评审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的程序及内容按下列规定进行:(一)投标总价的评审;

(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评审;

(三)措施项目清单报价的评审;

(四)材料单价的评审;

(五)总承包服务费的评审。

凡以上任一评审判定为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其投标文件作为废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后续评审。

第十八条投标总价评审:

(一)评审及询问

投标人的评标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的90%并且低于所有投标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的95%时,报价评审组必须向该投标人提出询问,并对其投标报价进行详细分析、评估及判断。

(二)评估及判断

1、报价评审组经过分析、论证和评审,认为其投标报价不可行或投标人对报价评审组提出的询问不能说明理由或报价评审组经评审确定其理由不成立的,按投标报价低于成本处理。

2、报价评审组认为投标人的评标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的90%并且低于所有投标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95%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时,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九条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评审: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评审以保证工程所必须的实体消耗和工程质量为目标。

(一)评审及询问

1、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中随机抽取50项的综合单价作为必须评审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当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少于50项时,所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均作为必须评审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2、报价评审组应对必须评审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进行详细评审。

当投标人某项需评审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低于所有投标人该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算术平均值的90%时,报价评审组必须就该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向投标人提出询问,并对综合单价的合理性进行评审。

(二)评估及判断

当投标人经评审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中有5项以上(不含5项)的综合单价,或当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少于50项时,有3项以上(不含3项)的综合单价低于各投标人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算术平均值的90%,同时投标人的评标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的90%并且低于所有投标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的95%,投标人对报价评审组提出的询问不能说明理由或报价评审组经评审确定其理由不成立的,按投标报价低于成本处理。若报价评审组确认其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二十条措施项目清单报价的评审:

措施项目清单报价的评审以保证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需要为目标。

(一)评审及询问

1、报价评审组应根据招标文件,结合工程特点和施工现场实际对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与措施项目清单报价进行对应性评审,列出施工组织设计中未进行措施费报价的措施项目,

提交投标人确认并向投标人提出询问。

2、报价评审组对措施项目清单报价(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下同)低于所有投标人措施项目清单报价算术平均值85%的投标人必须提出询问,并对该措施项目清单报价的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和评审。

(二)评估及判断

当投标人的措施项目清单报价低于各投标人措施项目清单报价算术平均值的85%,同时投标人的评标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的90%并且低于所有投标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的95%,投标人对报价评审组提出的询问不能说明理由或报价评审组经评审确定其理由不成立的,按投标报价低于成本处理。若报价评审组确认其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二十一条材料单价的评审:

材料单价的评审以保证工程所采购的材料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和工程质量为目标。

(一)评审及询问

1、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在所有材料中随机抽取25种材料的单价(不包括暂估价材料)作为必须评审的材料单价;当材料种类(不包括暂估价材料)少于25种时,所有材料的单价均作为必须评审的材料单价。

2、报价评审组应对必须评审的材料单价进行详细评审。

当投标人的经评审的某种材料单价低于所有投标人相应材

料单价算术平均值的90%时,报价评审组必须就该项材料单价向该投标人提出询问,并对材料单价的合理性进行评审。

(二)评估及判断

当投标人经评审的材料单价中有5项以上(不含5项)的材料单价,或当材料种类少于25项时,有3项以上(不含3项)的材料单价低于各投标人相应材料单价算术平均值90%,同时投标人的评标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的90%并且低于所有投标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的95%,投标人对报价评审组提出的询问不能说明理由或报价评审组经评审确定其理由不成立的,按投标报价低于成本处理。若报价评审组确认其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总承包服务费的评审:

当招标文件中确定招标人有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内容即有总承包服务的内容时,投标人应报总承包服务费,如果承包人未报总承包服务费的,投标报价按低于成本处理。

总承包服务费的高低不作为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询问形式及原则:

报价评审组的询问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对询问的答复、澄清、解释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有效。

投标人对报价评审组的询问不作答复的,报价评审组在评审

时将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

报价评审组只能对投标报价中的相关问题向投标人提出询问并要求其作出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第二十四条评估及判断原则:

报价评审组应对投标人作出的答复、澄清、说明及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的分析、论证、评估和判断。

报价评审组在判定低于成本竞标发生分歧时,以超过半数以上的报价评审组的意见作出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竞标的判断依据。当报价评审组为偶数,对判定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竞标发生分歧且均未超过半数时,应将不同评审意见提交评标委员会全体评标专家进行审议,由评标委员会全体评标专家表决,按三分之二以上的表决意见作为判定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竞标的依据。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项目,招标人应提供工程量清单的电子文档。当招标文件规定采用书面和电子标书两种形式时,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以何种形式标书的投标报价为准,当二者不一致时,依据招标文件的约定对另一种形式标书的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从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原省建设厅川建发[2006]112号文印发的《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即行废止。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和招投标报价要求(模板)

****工程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投标报价要求 1.工程概况 1.1建设地点:******。 1.2工程规模:住宅为14~15层高层住宅,沿街商业为两层(局部三层)住区配套服务及商业。本标段包括10#、11#、12#、13#楼和一个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为113145.45 m2。框架剪力墙结构。 2.工程招标和承包范围 2.1建筑结构工程:基底上翻30cm以下土方人工配合(即人工捡底,含筏板以下的独立基础土方、积水坑等土方),基础垫层,基础底板,地下地上主体结构,土方回填,屋面,二次结构,保温,防水,室内门窗(不含外墙装修、地上部分外门窗、住宅入户门、防火门),钢结构,消防水池,设备基础。 2.2装修工程:户内初装修(清水房标准),公共部分装修。 2.3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含空调冷凝水、潜污排水),自低压配电柜(不含柜本身安装)出线开始的电气工程,防雷、接地系统及安全措施,排烟系统,通风系统,阀内接线。 2.4施工图内的预留预埋工程:甲方分包的弱电工程系统中包括所有管、盒及套箱在内的所有预留预埋并穿带线以及金属线槽到

位,甲方分包的其他各专业工程的预留预埋(含电梯,该穿带线的穿带线)。 2.5总承包服务:完成总承包的各项工作;对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项目,提供总包管理和配合;对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提供总包管理服务和配合(含卸车、仓库管理、场内运输等);清运施工现场所有建渣(含非承包人产生);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总包服务。 以上工作的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3.1******公司编制的设计文件。 3.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3.3川建发[2009]67号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办法。 3.4四川省建设厅颁布的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以下简称“2009《计价定额》”)。 3.5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3.6地勘资料、施工现场情况。 以上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中标且签订合同,即成为合同组成部分。 4.对工程质量、材料设备、施工的特殊要求 4.1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的合格标准,投标承诺的质量高于国家标准的,执行投标承诺标准。结算时,除

新评标办法-川建造价发〔2014〕648号

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 标报价评审办法》的通知 川建造价发〔2014〕648号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建设、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中“修订、完善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有效遏制低价中标和严重不平衡报价”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等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针对实践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和客观需求,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投标报价评审行为,维护公平市场环境,保障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开发与其配套的电子辅助评标软件。现将《办法》印发你们,于电子辅助评标软件发布之日起执行。电子辅助评标软件另行发布。 《办法》施行后,原省建设厅川建发[2009]60号文印发的《四川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即行废止。凡市(州)及县区出台相关规定和要求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意见请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 附件: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

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投标报价评审行为,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九部委令第23号)、《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九部委令第56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我省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投标报价的评审,适用本办法。

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报价总说明复习课程

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报价总说明 一、填表须知 1.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中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签字、盖章。 2.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中的任何内容不得删除或涂改。 3.金额(价格)均以人民币表示。 4.工程量清单包括以下组成: (1)工程量清单封面 (2)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报价总说明 (3)投标价 (4)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5)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6)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7)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 (8)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9)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10)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11)综合单价分析表 (12)材料设备价格表 5.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报价表包括以下组成: (1)投标价 (2)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3)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4)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5)分部分项工程和清单与计价表 (6)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7)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8)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9)综合单价分析表 (10)材料设备价格表 6.本工程量清单及报价总说明适用于市政工程的“综合单价包干项目+综合合价包干项目+ 规费 + 税金”合同形式。

二、编制及报价说明 一、工程概况 根据公司发布的关于管网类2016年大中修文件要求,我分公司计划在对白云区新市涌上游的DN600截污管道出现严重破损变形的管段进行更换修复。 经我分公司现场人员对位于新市涌上游涌底的DN600截污管道进行摸查,发现方井 22至CW01a管段管道为HDPE管道,出现错位现象,使得砂石流入管道,导致管道水流 不畅,影响上游截污管的正常运行。现计划将该破损管段挖出,重新该管段敷设d600 钢筋混凝土管,保证污水的水流畅通。 二、工程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 三、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1.广州市自来水工程公司2016年 7月施工图。(市政公用(给水排水)设计证书号:A244013584,图名:《新市涌上游涌底管道修复工程》); 2.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857-2013)》、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 3.执行定额:2010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1年《广州市补充定额》 4.人材机价差执行广州市《关于2016年第一季度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及相关市场价格进行报价 5.措施项目费、规费、税金按2010年广东省各专业定额的规定计算。 6.《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2010)》、《广州地铁工程主要项目综合成本指导价(2001)》、《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0)》等广东省现行的有关规范、规定。 7.计费依据及人工、材料、机械价格参照企业定额、市政府有关文件及广州地区的材料指导价、市场价。 四、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 五、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按照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 六、暂列金额: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

川建发[2014]60号四川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

公布时间2009年10月23日实施时间2009年12月01日 川建发[2009]60号 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建设、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27号)中“改进和完善评标办法,确保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和“坚持合理标价”的精神,现将制定的《四川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本“办法”施行后,原省建设厅川建发[2006]112号文印发的《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即行废止。 四川省建设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四川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 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的 投标报价评审行为,促进建设市场健康发展,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九部委令第56号)、《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30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 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 号)、《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使用标准文件进一步要求》(以下简称《省进一步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我省招投标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 国家投资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项目投标报价的评审,适用本办法。

工程量清单计价全套表格

附件一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 (一)封面: 1 工程量清单封-1 2 招标控制价封-2 3 投标总价封-3 4 竣工结算总价封-4 (二)总说明:表-01 (三)汇总表: 1 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2 2 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3 3 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4 4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价汇总表表-05 5 单项工程项目竣工结算价汇总表表-06 6 单位工程项目竣工结算价汇总表表-0 7 (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表: 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表-08 2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表-09 (五)措施项目清单表: 1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表-10 2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表-11 (六)其他项目清单表: 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表-12 2 暂列金额明细表表-12-1 3 材料暂估单价表表-12-2 4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12-3 5 计日工表表-12-4 6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表-12-5 7 索赔与现场签证计价汇总表表-12-6 8 费用索赔申请(核准)表表-12-7 9 现场签证表表-12-8 (七)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3 (八)工程款支付申请(核准)表表-14

____________工程 工程量清单 工程造价 招标人: 咨询人: (单位盖章)(单位资质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复核人: (签字盖专用章)(签字盖专用章) 编制时间:年月日复核时间:年月日 封-1

____________工程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小写): (大写): 工程造价 招标人:咨询人: (单位盖章)(单位资质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复核人: (签字盖专用章)(签字盖专用章) 编制时间:复核时间: 封-2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总说明

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 1、本投标报价是依据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工程量清单、合同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及技术要求和图纸等文件进行编制的。 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投标总价 (2)工程项目总价表(根据招标人要求,只有一个单项工程时,可不填此表) (3)单项工程费汇总表(根据招标人要求,只有一个单位工程时,可不填此表) (4)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7)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8)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9)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10)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11)规费计价表 (12)主要设备材料价格表 3、本投标报价是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采用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根据本企业自身的情况、拟订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分析市场情况完成的,该报价不低于本企业完成该招标工程的成本。

4、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的说明: (1)该计价表中所填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已包括直接成本(即人工、材料、机械)和费用(管理费、利润)、风险金等全部费用,但涉及到招标人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的项目未计入材料设备的价格。 (2)该计价表中没有填写综合单价和合价或者价格为零的项目,其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综合单价或合价之中,备注中已有明确说明。 (3)根据招标人的要求,我方提供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5、对“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的说明: (1)该计价表是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填报的,我方根据自身的情况对有关项目进行了调整,包含了完成该招标工程所需发生的全部措施费用。 (2)该计价表的报价为包干费用,除非合同条件中有明确的约定,将不再调整。 (3)根据招标人的要求,我方提供了“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6、对“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的说明: 该计价表的招标人部分包括了招标人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费用、预留金、暂定金额等。 7、对“主要设备材料价格表”的说明 该价格表中所填单价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采用的相应设备材料的单价是一致的。

招投标有效最低价评审办法

合肥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有效最低价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行为,保证交易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有效最低价中标。有效最低价中标是指中标人的投标应当同时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和商务标、技术标的评审要求,且投标价格应为最低。 第三条建设工程类有效最低价评审办法具体包括四类评审办法,分别为规范性评审法,总价中位值法,清单详细评审法,三阶段评审法。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由合肥市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和用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或还款担保的借贷性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 第二章评审办法分类及定义 第五条规范性评审法(以下简称A类):开标后,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不高于控制价)依次进行资格审查、商务标规范性评审和技术标符合性评审,评审均通过的即为预中标人。如投标人资格审查、商务标和技术标评审中任一项被判定为未通过评审,再按

报价由低到高依次进行递补,按顺序依次评出预中标人、预中标候选人。 第六条总价中位值法(以下简称B类):开标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计算方法,进行商务标有效值确定。对低于有效值的投标报价商务标无效,对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有效值的投标单位,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商务标初步评审、商务标审、技术标符合性评审,评审均通过的即为预中标人。如投标人资格审查、商务标和技术标评审中任一项被判定为未通过评审,再按报价由低到高依次进行递补,按顺序依次评出预中标人、预中标候选人。 第七条清单详细评审法(以下简称C类):开标后,首先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然后确定商务标各评审要素的平均单价,再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不高于控制价)依次进行商务标初步评审、商务标详细评审和技术标评审,评审均通过的即为预中标人。如投标人商务标和技术标评审中任一项被判定为未通过评审,再按报价由低到高依次进行递补,按顺序依次评出预中标人、预中标候选人。 第八条三阶段评审法(以下简称D类):开标后,首先对所有投标人资格进行全面审查,其次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技术标综合评分,对技术标得分由高到低按招标文件规定确定入围单位,最后对入围单位的商务标根据项目情况分别选用规范性评审、总价中位值、清单详细评审之一办法,进行商务标初步评审、商务

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2. 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2.1 工程量清单 前言 1.概述 1)工程量清单应结合投标说明、通用和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范以及图纸一起阅读。 2)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仅为投标提供一般依据的估算量和临时量。付款的依据应是实际完成和执行的工程量,由承包人计算并由项目监理确认,如适用时,按标好价格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单价和价格来计算,否则,按合同条件规定,由项目监理确定此类单价和价格。 3)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标好价格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单价和价格应包括合同中规定的所有施工机械、人工费、材料费、安装费、保险、利税,以及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 4)不管是否规定了数量,承包人都应在工程量清单中逐项添写单价和价格,凡承包人没有填写的项目的费用均应认为是包含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的单价和价格之内。 5)履行合同条件的全部费用都应包括在工程量清单所列的条目中。当没有提供条目时,其费用就当是分别包含在有关的其他工程条目的单价和价格中。 6)工程量清单报价中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波动、施工条件影响因素,在合同履行中工程单价不再因此而作任何调整。 7)工程和材料的一般性指标和说明不在工程量清单中重复和汇总。在填写工程量清单的每个条目之前,应参考合同文件的有关章节。 8)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及其计量和支付的规定详见《技术规范》有关部分。 9)报价具体说明:为便于评标及投标人报价,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应综合的主要工程内容在技术规范相应章节中作了陈述以供投标时参考,但投标人不能理解为“被陈述的项目为该细目只能综合的工程内容,未被陈述而须综合的其它工程内容不在其内”,即未被陈述的项目应综合的内容均不能作为向发包方索赔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清单说明 1.1 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3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人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本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者,根据具体情况,按合同条款第15.4款的规定,由监理人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 1.4 工程量清单各章是按第七章“技术规范”的相应章次编号的,因此,工程量清单中各章的工程子目的范围与计量等应与“技术规范”相应章节的范围、计量与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 1.5 对作业和材料的—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子目标价前,应参阅第七章“技术规范”的有关内容。 1.6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1.7 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当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 2.投标报价说明 2.1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2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2.3 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己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 2.4 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子目之中,未列子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 2.5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 2.6 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 2.8 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清单合计减去材料、工 程设备、专业工程暂估价合计的5% 。 2.9 暂估价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详见清单。 3.计日工说明 3.1 总则 (l)本说明应参照通用合同条款第15.7款一并理解。

投标办法评审办法

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投标报价评审行为,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九部委令第23号)、《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九部委令第56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我省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投标报价的评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招标控制价的全部内容(综合单价分析表除外)。 第四条投标报价评审工作由评标委员会中具有工程造价执业资格(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具有审核资格的造价员)的评标专家(以下所称评标专家除特殊说明外专指评审投标报价的造价人员)担任。 标底或招标控制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招标项目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中应设立投标报价评审组,报价评审组(以下所称报价评审组在评标活动中未设立时专指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成员)的人数不得少于3个。 第五条当报价评审组的评审意见发生分歧时,以超过半数以上的报价评审组成员的意见作为判定的依据。当报价评审组成员为偶数,对判定发生分歧且均未超过半数时,应将不同评审意见提交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进行审议,由全体成员进行表决,按超过半数以上的意见作为判定的依据。 第六条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开发电子辅助评标软件并在网上发布,供各方免费下载使用。电子辅助评标软件所使用的评标表格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二章评审程序

工程量清单报价编制说明

工程量清单说明 本投标报价是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采用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根据本企业自身的情况、拟订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并结合海南本地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程量系招标人的估算,是临时的,工程实际结算时,以由我方和招标人或由招标人授权委托的工程师共同核实的实际工程量为准。本报价为全额预算。 一、工程量清单依据 1.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纸;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3.中华人民共和国《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 4.《海南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1)》; 5.《海南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05)》; 6.《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海南省政府令第228号); 7.海南省建设厅关于贯彻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管理规定》(琼建监[2007]80号)的规定; 8.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社会保障费的通知-琼建定[2012]156号》; 9.海南省、海口市现行有关工程计价规定。 二、工程清单编制说明

清单中标价的单价包括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管理费及利润,以及一定的风险费用。 清单内工程数量为招标清单提供的工程数量。当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特征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及清单中对应子目特征作为报价的依据。由于图纸不全,我方未对工程量清单的具体数量进行审核,但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进行了分析报价,报价基本按照以往经验进行。 本清单人工单价和机械台班单价采用海南省造价处提供的最新信息价; 材料价采用到厂家询价的出厂价(不含税),加上运费、税金、损耗、管理费后的到场价格; 路缘石按照清单约定按照花岗岩进行套价,因为清单中提供了按混凝土块砌筑的工程项目,我司根据图纸做法进行了报价,可以与相关的花岗岩砌筑部分进行对比,为工程的施工方法的选用提供依据。 排水工程的基槽挖填方清单中的项目特征描述符合人工挖填方的定额描述,但考虑到人工施工进度慢、造价高,我方考虑用90%的机械配合10%的人工,同时考虑了部分放坡系数。8米深挖沟槽土方清单量为0,我方对此部分的进行了分析,并填报了单价。清单和图纸中排水工程井类无具体结构形式以及基础处理方法,所以排水工程中井类清单子目选用相近定额套价,并填报了相应单价。 绿化施工中栽植乔木部分,由于没有具体乔木的种类和规格,暂

(川建造价发〔2014〕648号)答疑

附件1 《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 (川建造价发〔2014〕648号)答疑 一、《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川建造价发〔2014〕648号,以下简称《办法》)制定目的是什么? 答:《四川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川建发〔2009〕60号)实施以来,对规范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现实中投标人恶意严重不平衡报价、恶意低价竞标、甚至围标、串标等违规现象仍然存在,投标报价评审过程中评标专家随意否决投标等违规现象仍然非常突出,严重背离了招投标的“三公和诚实信用”原则。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中“修订、完善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有效遏制低价中标和严重不平衡报价”的要求制定实施新的评标办法,就是为了有效规范招投标相关各方主体行为,引导投标人公平、诚信、有序竞争,进一步体现评标办法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办法》与川建发〔2009〕60号文相比有哪些主要特点? 答:《办法》的制定经过1年多的调研,多次征求招投标各方主体意见,针对存在的问题,对川建发〔2009〕60号文进行了全面修订,与之比较具有如下主要特点: 1、进一步明确规定了投标报价评审的程序和要求,防止报价评审走过场; 1

2、进一步明确规定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招标控制价的内容要求; 3、增加了评标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对认为需要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解释、说明的事项,应由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发出书面质疑函进行询问的规定; 4、增加了在评审准备阶段报价评审组应当采用电子辅助评标软件对投标文件进行“清标”的规定; 5、增加了对投标报价表格完整性评审的规定; 6、调整、增加并进一步明确规定了应当否决投标报价的情形,减少随意否决投标现象; 7、增加了单价遗漏和不平衡报价的评审内容,引导投标人合理报价,有利于减少严重不平衡报价中标,减少后期造价纠纷,避免出现低价中标,高价结算,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8、调整了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评审的启动条件,遏制低于工程成本竞标; 9、进一步优化采用综合评估法时基准价的确定方法,增加了基准价确定的随机性,有利于遏制围标、串标; 10、增加并规范评标用表格,开发了计算机辅助评标软件,并全面推行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软件辅助评标,实现对报价评审的简单化、自动化、程序化、表格化,提高了评标效率,减少了人为因素造成的差异,为提高评审质量提供了技术上的保障; 11、明确当招标文件规定采用书面和电子标书两种形式时,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以电子标书的投标报价为准; 2

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书

附件 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书 投标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造价工程师 或造价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执业章) 委托造价咨询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公章)委托造价咨询企业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或盖章)委托造价咨询企业报价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并盖执业章)编制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总价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总价(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 编制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_副本

四川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 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投标报价评审行为,促进建设市场健康发展,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九部委令第56号)、《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30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 号)、《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使用标准文件进一步要求》(以下简称《省进一步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我省招投标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国家投资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项目投标报价的评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投标报价评审工作由评标委员会中具有工程造价执业资格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投标报价评审组负责(非特殊说明外,以下简称报价评审组)。

标底或招标控制价在500万元以上的招标项目,报价评审组的人数不得少于3个。 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项目,一般不设标底。根据项目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设立标底的,招标人应在报送核准的招标事项中作出说明并得到批准。不设标底的,招标控制价(预算控制价)作为投标最高限价。 第四条报价评审组在投标报价评审过程中,使用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在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或将标底作为决定废标的直接依据的,或在评审过程中有违法行为且影响评标结果的,根据《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职责分工由项目审批部门按照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认定评标无效并进行处理。 第五条工程量清单中载明的项目,投标人没有报价的,视为投标人向招标人承诺免费,或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价格)之中,也不纳入报价的评审。 第六条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报价评审组按照《省进一步要求》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规定和本办法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将低于成本的报价作为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以经评审的评标价(评标价=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总价±折算价格-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下同,价格折算只适用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一、工程项目概况 1、本工程项目济南至祁门高速公路淮南至合肥段包括各服务区、收费区、养护工区的房建室内土建、装饰、安装工程;室外排水管道、检查井、植草砖停车位、篮球场、路侧石、挡土墙、室内外给排水等工程。具体单位工程名称及概况见各单体设计施工图。 二、编制依据 本项目设计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06-2005; 三、招标清单编制范围 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 四、清单说明: (一)投标报价说明 1.本报价依据本工程投标须知、合同文件的条款、技术规范和图纸结合起来查阅与理解后并参照《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安徽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进行编制。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所填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均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措施费、各种保险的投保费用、利润、规费和税金以及采用固定综合单价的工程所测算的风险金等全部费用(不含其他项目清单中的各项费用、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奖励基金)。 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所填入的措施费,包括除其他项目清单中的各项费用、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奖励基金以外的,采用各种组织和技术措施的费用。投标人根据现场情况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将本项目的措施费折算摊销到各子目的综合单价内。 4.其他项目报价表中所填入的其他项目报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以外的,为完成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所发生的其他费用。 5.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每一子目均应填写综合单价和合价,对没有填写综合单价和合价的子目费用,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之中。 6.本报价的币种为人民币。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 7.投标人应将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事项,用文字书写与投标报价表一并报送。

工程量清单报价内容和报价方法

工程量清单报价内容和报价方法 摘要:我国从2003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这是一种全新的计价模式。为尽快适应清单计价模式需要弄清工程量清单的报价内容和报价方法。关键词:工程量;清单,计价。随着我国建设市场的快速发展,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的逐步推行,以及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与国际接轨等要求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改革不断深化。并于2003年7月1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这是我国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的一次重大改革。下面我主要就工程量清单报价内容以及和报价方法与大家进行交流。一、工程量清单报价内容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过程中,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单位编制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随招标文件发给投标人,投标人根据所列清单的项目、数量进行报价。工程量清单报价应包括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共5项内容。所谓规费,即国家或地方造价管理部门规定的允许列入工程报价内容的费用,如定额测定费、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等,这一项费用各地没有统一规定,报价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填报。关于税金,即是我们平时所说的两税一费(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税额根据税务部门的统一规定计取。它虽然列入清单报价内容,

却不是投标人的收入,而是收取以后需要上缴的费用。所以5项报价主要以前3项为主。二、清单项目的报价方法清单报价的全部内容除去规费和税金以外,就是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在这3项报价中占比例最大,也是最难报价的应属分部分项工程费,其他2项相对比例较小。1、分部分项工程费随招标文件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主要的是由12位编码组成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费报价时采用的是综合单价法,即每个编码项目费用中包括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费用。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使用费,每一项都是由“量”和“价”2个因素组成的,即一个规定计量单位中所需要消耗的人工数量、材料数量和机械台班数量以及人工单价、材料单价、机械台班单价所组成的费用。首先,关于消耗量。每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编码项目的人、材、机消耗量,在有企业定额的前提下,采用企业定额的消耗量标准。但在目前,大多数企业编制企业定额是不太现实的,没有企业定额可以采用地方定额。地方定额的消耗量标准是根据正常施工条件和合理的劳动组织条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经多年的资料积累而编制的,带有普遍性和科学性。目前,一般企业没有企业定额,在报价时地方定额是完全可以信赖的标准。当然,在《清单规范》实施以后,各施工企业也必须根据已完工程积累资料,建立本企业的资料库,

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说明

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及强制性要求 本次招标为进场路2号高架桥和榕江大桥北引桥箱梁、T梁预制安装及湿接缝、墩顶现浇施工,具体如下: 一、进场路2号高架桥(70跨)桥长2065.5m,桥宽33.7m,主要工作量为:①预制安装箱梁共700片(其中25m箱梁10片,25.5m箱梁10片,26m箱梁60片,28m箱梁210片,31m箱梁410片),预制梁混凝土25656.9m3,钢筋4936t,钢绞线1186t;②湿接缝及墩顶现浇混凝土共3398m3,钢筋676.5t,钢绞线若干(需待设计明确)。 二、榕江大桥北引桥(44跨),桥长1290m,主要工作量为:①预制安装箱梁、T梁共490片(其中25m箱梁140片,30m箱梁294片,40mT梁56片),预制梁混凝土19338.4m3,钢筋3615.2t,钢绞线852.6t;②湿接缝及墩顶现浇混凝土共3392.2m3,钢筋561.92t,钢绞线111.7t。 三、以上预制梁段中,箱梁最重117t,T梁重130t,主要工作内容包括预制场建设(场地硬化、台座设置)及其他配套设施,预制、运输、存放、架设箱梁、T梁及支座安装,湿接缝、墩顶现浇施工,先简直后连续的临时支座制作及安、拆,支座钢板焊接,负弯矩钢束的安装、张拉、压浆、封锚,预留槽口的钢筋、模板安装及砼浇筑,施工质量自检与缺陷修复,以及其他附属于“进场路2号高架桥及榕江大桥北引桥箱梁、T梁预制安装、湿接缝、墩顶现浇施工”的所有相关工作。具体如下: 1、“箱梁、T梁预制”:包含预制构件的钢筋制作安装、混凝土浇筑、钢绞线智能张拉、压浆封锚、凿毛、模板制作安装及其它需要的工序涉及的除本合同中明确由甲方提供的材料外的工、料、机等一切费用(包含预制梁板的不锈钢模板加工制作、张拉台座、支座钢板、钢材、浇注、养生、转梁场存梁等一切作业),预埋在梁板中的预埋钢筋、预制场存梁,均作为梁板的附属工作,不另计量。预制所需张拉防护、存梁垫座材料、梁体临时安全支撑杆件等。 2、“箱梁、T梁运输吊装”:包含预制梁的起吊、运输、装卸、储存、安装、固定相关的一切人员、材料、机械及作业(包括构件安装所需的临时或永久支座、临时性扣件、临时支撑支架或枕木、钢板、螺栓等的设置、安装,其中永

施工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施工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工程名称:2016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资金白银区水川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标段) 序号工程名称计量 单位 工程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 第一部分:建筑及道路工程 一泵房工程161542.60 (一)新建五柳村泵房136457.19 1 进水池座 1 9492.78 (1)土方开挖m336.30 27.46 996.80 (2)土方夯填m325.30 9.29 235.04 (3)原土翻夯m3 4.73 11.44 54.11 (4)10%水泥土垫层m3 1.4 2 97.42 138.34 (5)现浇C15砼垫层m30.54 252.18 136.18 (6)现浇C25砼水池底板m3 1.10 304.21 334.6 3 (7)现浇C25砼圆形水池池壁m3 6.82 558.1 4 3806.51 (8)钢筋制作及安装t 0.87 4260.43 3706.57 (9)细部结构m38.46 10.00 84.60 2 泵房126964.41 (1)人工开挖土方m3231.34 9.62 2225.49 (2)人工开挖沟槽开挖m348.00 21.3 3 1023.8 4 (3)人工平整场地m285.68 2.52 215.91 (4)土方夯填m350.30 9.29 467.29 (5)原土翻夯m371.40 11.44 816.82 (6)10%水泥土垫层m321.42 97.42 2086.74 (7)现浇C15砼地坪m316.34 265.1 5 4332.55 (8)现浇C15砼散水m3 1.83 265.15 485.22 (9)现浇C15砼垫层m316.34 252.18 4120.62 (10)现浇C25钢筋砼条型基础m37.94 339.42 2694.99 (11)现浇C25钢筋砼箱型基础m346.4 6 339.42 15769.45 (12)现浇C25钢筋砼梁板柱m316.91 585.9 7 9908.75 (13)现浇C25钢筋砼走道板m3 1.07 585.97 626.99 (14)外墙挤塑板保温板m297.18 163.21 15860.75 (15)现浇C20砼机座、镇支墩m3 3.37 412.31 1389.48 (16)制作钢筋t 7.80 4260.43 33231.35

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

四川省建设厅文件 川建发[2006]112号 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我省工程造价计价行为,促进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公开、公平、公正的进行,遏制低价恶性竞争行为和防止产生新的工程款拖欠,进一步规范建设市场秩序。我厅对2004年印发的《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试行办法》和《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试行办法》(川建发[2004]72号)进行了修改,经省政府同意,现将修定的《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意见请及时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反映。 本通知下发后,我厅川建发[2004]72号文同时废止。 附件:1、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办法 2、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 主题词:城乡建设工程计价招投标办法通知 抄送:建设部标定司、市场司,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招投标监督机构 四川省建设厅办公室2006年7月25日印 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中的投标报价及其评审行为,促进建设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 B50500—2003)、《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30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招投标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进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投标报价评审,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投标报价评审,是指对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进行审核、修正、询问、评估、判断并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招标文件和本办法的规定作出书面结论。 第五条投标报价评审工作由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或具有审查资格的注册造价员的评标专家担任(以下所称评标专家非特殊说明专指评审投标报价的注册造价工程师)。 工程标底或预算控制价在500万元以上的投标报价评审,应成立由3个及以上造价工程师组成的投标报价评审小组,负责对投标报价的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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