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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柳州市委员会、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关于鼓励企事

中共柳州市委员会、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关于鼓励企事
中共柳州市委员会、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关于鼓励企事

中共柳州市委员会、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关于鼓励企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业人才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中共柳州市委员会柳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1.31

【实施日期】2011.01.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柳州市委员会、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关于鼓励企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

业人才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驻柳各单位:

现将《柳州市关于鼓励企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业人才的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柳州市委员会

柳州市人民政府

2011年1月31日

柳州市关于鼓励企事业单位引进

紧缺专业人才的暂行规定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改善人才环境,鼓励企事业单位引进、留住更多优秀人才,提高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和自治区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柳州市营造人才工作良好氛围的若干规定》(柳发〔200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鼓励引进的对象和范围

鼓励企事业单位从市外引进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的下列紧缺专业人才:

(一)引进到工业企业工作,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在我市大型或骨干企业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高级技师、博士(全日制,在海外取得的博士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取得认证书,下同)。

(二)引进到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拥有主任医师职称的学科带头人、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临时停车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临时停车.txt成熟不是心变老,而是眼泪在眼里打转却还保持微笑。把一切平凡的事做好既不平凡,把一切简单的事做对既不简单。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临时停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柳政办〔2009〕83号 各城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柳州市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临时停车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五月五日 柳州市城市道路和公共 场地临时停车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市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临时停车的管理,规范停车秩序,维护交通安全和畅通,合理使用城市公共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道路是指城市供车辆行人通行,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公共场地指政府投资建设或由建设单位为政府代建的公共场地、行政机关、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的场地、以及政府已收储的待开发土地;临时停车场指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及公共场地设置的停车场和停车点;车辆临时停放服务费指各种机动车、非机动车在临时停车场停放车辆时交纳的费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绕城高速公路范围以内的市区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 第四条临时停车场的设置遵循以下原则: (一)交通安全畅通的原则 临时停车场是城市道路交通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临时停车场的设置不能影响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二)科学的原则 临时停车场的设置必须充分考虑道路条件、道路的交通特征以及行人、非机动车等各种交通参与者的通行。

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城市发展目标与策略 (5) 第三章城市性质与规模 (6) 第四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7) 第一节城镇发展战略 (7) 第二节城镇发展功能定位 (7) 第三节城镇化水平与城镇人口预测 (9) 第四节城镇等级规模结构规划 (9) 第五节城镇体系空间结构规划 (10) 第六节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和协调规划 (11) % 第七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 (13) 第八节旅游业发展规划 (14) 第九节分区发展策略 (15) 第五章城市总体布局规划 (16) 第一节用地空间布局与城市分区 (16) 第二节重要用地空间规划布局 (18) 第六章居住用地规划 (19) 第七章工业与仓储用地规划 (21) 第一节工业区整治及工业用地规划 (21) 第二节仓储用地规划 (22) 第八章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23) — 第九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25)

第一节城市历史文化价值和特色 (25) 第二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原则 (26) 第三节保护目标和内容 (26) 第四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27) 第五节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构筑物及古树名木的保护 (32) 第六节城市紫线及其管理 (33) 第七节规划实施管理 (33) 第十章综合交通规划 (34) 第一节对外交通规划 (34) 第二节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35) ¥ 第十一章城市绿地系统与城市景观规划 (38) 第一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38) 第二节城市景观规划 (40) 第十二章城市市政设施规划 (42) 第一节给水工程规划 (42) 第二节排水工程规划 (43) 第三节供电工程规划 (44) 第四节邮政、电信工程规划 (44) 第五节燃气工程规划 (45) 第六节环境保护规划 (46) 第七节环境卫生规划 (47) 《 第八节综合防灾规划 (48) 第十三章近期建设规划 (50) 第十四章城市远景构想 (54) 第十五章规划实施措施 (55)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商贸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 人民政府文件 柳政发〔2002〕130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流通现代化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改革开放以来,我市流通产业有了较快发展,流通规模持续扩大,流通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多元化的流通格局正逐步形成,有力地推动了我市经济的发展。但是,我市流通产业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为了尽快改变我市流通业的落后现状,推进流通产业的现代化,实现流通产业跨跃式发展,进一步提高我市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率,特就推进流通现代化提出以下意见: 一、推进流通现代化的思路和目标 推进流通现代化的思路是:以流通方式和组织形式的改革与创新为切入点,以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和规模化为方向,优化流通资源配置,调整产业结构,提高流通效率,发展大商贸、大流通,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业态,用现代科学技术改

造提升传统商业,实现流通经营业态、企业管理和技术水平全面升级,使流通业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先导产业。 我市流通现代化的目标是:到2005年流通业基本实现由传统商业经营向现代流通方式转变,由单纯的消费品流通格局向统一开放的大市场、大商贸、大流通格局转变;流通产业发展速度达到11%以上,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1%以上;现代物流产业初具规模,电子商务稳步推进,连锁经营快速发展,连锁经营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达到25%以上;流通领域龙头企业(集团)核心竞争力和中高级批发市场辐射能力明显增强;科技兴贸达到新水平,电子信息技术在流通领域初步普及;市场经济秩序明显好转,经济运行的效益和质量显著提高。 二、流通现代化的发展重点 突出现代流通先导性产业地位,推进流通现代化,加快流通业发展是中央的重大战略抉择,也是市委“三大一新”的重要内涵。加快流通现代化重点要大力推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业态在商贸流通领域的推广应用,并使之成为商贸流通发展的主流业态。 (一)大力发展连锁经营。 连锁经营是现代零售业的发展方向,是迅速扩大流通规模,加快商贸流通业社会化、专业化、规模化,促进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有效方式。必须下大力气,全面推进连锁经营的发展,努力实现连锁经营在业态、业种和企业店铺数量发展方面的重大突破,使连锁经营成为支撑全市零售业发展的主导力量。 积极拓展连锁经营的范围。巩固发展现有食品和日用品、药品等

医 疗 机 构 校 验 申 请 书 - 中国柳州--柳州市人民政府门 …

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申请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主要负责人(章) 登记号(医疗机构代码) 申请日期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附表1医疗机构简况 医疗机构名称 登记号(医疗机构代码) 所有制形式() (1)全民(2)集体(3)私人(4)中外合资合作(5)股份合作制(6)联营(7)有限责任公司(8)股份有限公司(9)其他内资 隶属关系() (1)中央属(2)省、自治区、直辖市属(3)直辖市区、省辖市、地区(盟)属 (4)省辖市区、地辖市属(5)县(旗)属(6)街道办事处属(7)乡(镇)属(8)村属(9)其他主管单位名称 服务对象(1)社会(2)内部(3)境外人员(4)社会+境外人员 医疗机构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法定代表人姓名主 要 负 责 人 姓名 职务职务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业务用房面积m2是否开展静脉用药业务□是□否 注册资金万元固定资金万元流动资金万元 服务方式门诊□急诊□住院□家庭病床□巡诊□其他□ 床位数牙椅数 医疗机构类别() (1)综合医院(2)中医(综合)医院(3)中医专科医院(4)中西医结合医院(5)民族医院(6)口腔医院(7)眼科医院(8)耳鼻喉科医院(9)肿瘤医院(10)心血管医院(11)胸科医院(12)血液病医院(13)妇产(科)医院(14)儿童医院(15)精神病医院(16)传染病医院(17)皮肤病医院(18)结核病医院(19)麻风病医院(20)职业病医院(21)骨科医院(22)康复医院(23)整形外科医院(24)美容医院(25)其他专科医院(26)疗养院(27)护理院(28)护理站(29)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社区卫生服务站(31)街道卫生院(32)乡镇卫生院(33)综合门诊部(34)中医门诊(35)中西医门诊(36)民族门诊部(37)普通专科门诊部(38)口腔门诊部(39)眼科门诊部(40)医疗美容门诊部(41)精神卫生诊部(42)其他专科门诊部(43)普通诊所(44)中医诊所(45)中西医结合诊所(46)民族医诊所(47)口腔诊所(48)医疗美容诊所(49)精神卫生诊所(50)其他诊所(51)卫生所(室)(52)医务室(53)中小学卫生保健所(54)村卫生室(55)卫生站(56)急救中心(57)急救站(58)妇幼保健院(59)妇幼保健所(60)妇幼保健站(61)职业病防治所(62)临床检验中心(63)临床检验所 医疗机构经营性质() (1)政府办非营利性(2)非政府办非营利性(3)营利性

中共柳州市委员会、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关于鼓励企事

中共柳州市委员会、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关于鼓励企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业人才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中共柳州市委员会柳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1.31 【实施日期】2011.01.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柳州市委员会、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关于鼓励企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 业人才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驻柳各单位: 现将《柳州市关于鼓励企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业人才的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柳州市委员会 柳州市人民政府 2011年1月31日

柳州市关于鼓励企事业单位引进 紧缺专业人才的暂行规定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改善人才环境,鼓励企事业单位引进、留住更多优秀人才,提高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和自治区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柳州市营造人才工作良好氛围的若干规定》(柳发〔200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鼓励引进的对象和范围 鼓励企事业单位从市外引进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的下列紧缺专业人才: (一)引进到工业企业工作,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在我市大型或骨干企业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高级技师、博士(全日制,在海外取得的博士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取得认证书,下同)。 (二)引进到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拥有主任医师职称的学科带头人、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管理暂行办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管 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房地产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柳政办[2011]189号 【发布部门】柳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11.14 【实施日期】2011.12.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柳政办〔2011〕18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柳州市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柳州市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管理,调整我市住房供应结构,缓解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限价普通商品住房(以下简称限价商品房),是指政府限制套型面积、限房价、限销售对象,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公开竞价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严格执行限制性要求开发建设和定向销售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普通商品住房。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内限价商品房的开发建设和销售管理。 第四条限价商品房建设和管理应坚持政府主导、规划引领、市场运作、统一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是我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我市限价商品房的统一协调管理工作。 各城区政府、市发改、物价、国土、财政、规划、住房公积金、人防、民政、税务等

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柳州市

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柳州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协助做好<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中试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 知 【法规类别】精神文明建设 【发文字号】柳办发[2008]21号 【发布部门】中共柳州市委员会柳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3.13 【实施日期】2008.03.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柳州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协助做好<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中试工作的实施方案》 的通知 (柳办发〔2008〕21号) 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共柳州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协助做好<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中试工作的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3月13日 中共柳州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协助做好 《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中试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了协助做好中央文明办《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中试工作,结合柳州市的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齐抓共管。通过开展《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以下简称《测评体系》)中试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促进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新农村试点建设“三项会战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新农村试点建设“三项会战”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柳政办[2010]66号 【发布部门】柳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4.08 【实施日期】2010.04.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新农村试点建设“三项会战”工程实施方案》 的通知 (柳政办〔2010〕6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完善城乡基础配套设施,改善我市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实施新农村试点建设“三项会战”工程,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柳州市新农村试点建设“三项会战”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四月八日

柳州市新农村试点建设 “三项会战”工程实施方案 为完善城乡基础配套设施,改善我市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优化村民居住环境,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从今年起,用3年时间实施新农村试点建设“三项会战”工程(以下简称“三项会战”工程)。为确保“三项会战”工程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村容整洁为目标,以实施“十大农业工程”为契机,抢抓国家扩大内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历史性机遇,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以“道路硬化、排污排水、垃圾处理”为重点,全面实施“三项会战”工程,完善农村基础设施,使村容村貌有所改观,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为我市新农村试点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实施“三项会战”工程由政府主导,以农民为主体,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原则,走群众路线,尊重群众意愿,尊重群众选择,依靠群众力量推进新农村试点建设;政府对实施“三项会战”提供资金补助,协调有关问题,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动员和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投工投劳、投资投智,开展“三项会战”。 (二)规划先行,分类指导。坚持先规划后建设,按规划调整村庄建设布局,因地制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信息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信息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服务 【发文字号】柳政发[2011]73号 【发布部门】柳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12.20 【实施日期】2011.12.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信息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柳政发〔2011〕7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信息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0〕75号)以及《中共柳州市委员会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决定》,加快我市信息服务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采取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化运作方式,围绕构建现代商

贸物流服务体系,先进制造业基地,农村信息服务平台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以人才为支撑,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数字柳州”建设力度,加快信息产业园建设进程,大力推进信息服务应用,积极构建信息服务业体系,实现信息服务业快速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15年,全市信息服务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200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其中,电信业务收入165亿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及软件业35亿元,形成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的信息服务业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宽带柳州”,支持开展宽带光纤接入网、无线移动通信网、双向数字电视网和数字集群通信网的建设。加快推进3G网络建设和发展。加快光纤宽带网络建设,推进光纤到楼、入户、进村。加快地下管网资源建设。推进“村村通”工程和户户上网工程。加快实现“三网”融合,促进网络互通、资源共享。 (二)加快“数字柳州”建设。建设电子政务平台,推动电子政务整合与提升。建设柳州市市民卡,促进城市信息资源的整合。建设数字城管、城市视频监控、应急联动系统、呼叫中心、经济运行监管等平台。建设柳州市公共信息资源管理中心,实现人口、法人、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等信息共享。建设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农业短信息服务平台”、“12316三农热线”等服务“三农”的信息平台。 (三)完善信息产业园建设。加快柳州信息产业园及其配套设施建设进程,形成产业集群,重点建设软件评测中心、中小企业公共投融资平台、软件人才培训中心、动漫和网络游戏产业公共服务平台、SaaS(软件即服务)平台等五大产业支撑平台。 (四)大力发展软件产业。大力推进行业应用软件开发,重点支持围绕“543”产业的行业应用软件开发。大力发展嵌入式软件,重点支持通信检测、汽车电子、数控机床等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汽车产业2010—2015年发展计划》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汽车产业2010—2015年发展计划》 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 位: 《柳州市汽车产业2010—2015年发展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九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发展计划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3月19日印发 (共印100份)

柳州市汽车产业2010—2015年发展计划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七日

目录 一、柳州市汽车产业发展现状 (1) 二、柳州市汽车产业发展计划 (4) ㈠发展思路 (4) ㈡发展方向 (4) 三、柳州市汽车产业发展目标 (7) 四、主要措施 (8) 附件1:2015年柳州市汽车产业产量及产值构成预测表附件2:2009~2015年柳州市汽车产业重大项目表

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国发〔2 009〕5号)(以下简称《规划》),提出稳定汽车消费、加快 结构调整,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产业升级,促进我国汽车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自治区政府将汽车产业列为我区十一五期重点打造的千亿元产业之一,并专门成立汽车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设立汽车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推动全区汽车产业结构调整 和升级。 汽车产业是我市第一大支柱产业,产值占全区汽车产业产值的70%以上。自治区高度重视我市汽车产业发展,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九日自治区政府马飚主席在柳州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 展观活动座谈会上,作了《找准活动主题,突出实践特色,走有柳州特色的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重要讲话,提出柳州工业的发展一定要把汽车工业作为重点,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拓宽思路,把汽车产业的发展当成重大课题研究,千方百计把汽车工业搞上去。为落实马主席的讲话精神,现提出《柳州市汽车产业2010-2015年发展设想(讨论稿)》。 一、柳州市汽车产业发展现状 柳州市汽车产业经过4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已成为柳州第一大支柱产业,汽车工业总产值占柳州市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超过三 分之一。 柳州现有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生产企业415家,总资产472亿元,从业人员5.6万人。其中整车生产企业3家,专用车生产企业4家,低速载货车生产企业2家。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管理办法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管理办法.txt12思念是一首诗,让你在普通的日子里读出韵律来;思念是一阵雨,让你在枯燥的日子里湿润起来;思念是一片阳光,让你的阴郁的日子里明朗起来。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柳政办〔2009〕16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基层各单位: 《柳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执行。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日 柳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根据国家有关控烟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实行“限定场所、单位负责、加强引导、严格管理、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三条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市、区(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爱卫办)负责,具体职责如下: (一)制定控制吸烟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和行业协会开展控制吸烟活动; (四)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一)托儿所、幼儿园及青少年活动基地; (二)医疗机构的候诊区、诊疗区和病房区; (三)各类学校的教室、实验室、图书阅览室、会议室等场所; (四)单位的礼堂、会议厅(室)、各种培训的教室; (五)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部门的室内办公场所; (六)影剧院、歌舞娱乐厅(室)、影像放映厅、电脑房(网吧)、游艺厅(室)、音乐茶座室、咖啡厅、餐馆(酒店)的大厅; (七)图书馆、档案馆、档案馆的阅览室及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书画院、展览馆等的展厅和重点文物建筑内; (八)室内体育馆(场)的观众厅、比赛厅; (九)各类商场(200平米以上)、书店、邮电局和金融、证券机构的对外营业场所、市政务服务中心办证大厅; (十)电梯内,公共汽车、出租车、中巴车、旅游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内及铁路、长途客运候车室、售票厅; (十一)单位自行确定禁止吸烟的其它公共场所。 上述禁止吸烟的场所,可设置隔离的吸烟室。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 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 人民政府文件 柳政发〔2010〕2号 ————————————————————————— —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我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现将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集体农用地(基本农田和自然保护区除外)的征收补偿测算均适用于我市公布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涉及征收基本农田的,按照不低于一般农用地征收补偿标准的1.1倍进行补偿;征收集体建设用地的补偿标准按照不低于一般农用地补偿标准的0.4倍确定;征收集体未利用地补偿标准按照一般农用地补偿标准的0.1至0. 4倍确定;依法收回国有农用地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参照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进行补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需要征收我市所辖范围内土地的,年产值按照我市公布实施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执行,补偿倍数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 行。 二、我市公布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具体见附表)中,具体应用于补偿的是分区域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分区域补偿倍数和分区域补偿标准。县域统一年产值标准、补偿倍数和平均补偿标准只作为我市和自治区级平衡的对象,不作为 具体实施的标准。 三、对已经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土地的,征收土地补偿按已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组织落实;已经依法履行征收土地报批前期工作程序、并已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或国务院进行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的,征收土地补偿原则上按照报批的征收土地方案落实;已经依法履行征收土地前期工作程序,但尚未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或国务院进行

中共柳州市委员会、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决定

中共柳州市委员会、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 转变的决定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中共柳州市委员会柳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10.18 【实施日期】2010.10.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柳州市委员会、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决定 (2010年10月18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战略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2号)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决定》(桂发〔2010〕25号),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按照“工业强市,富民兴柳”总体发展思路,扎实推进“三个同步”,全面实施“二次创业”,努力实现“经济升级,城市转型”,在全区率先实现工业化、城镇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特作如下决定。 一、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重大意义。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事关柳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紧迫而重

大的战略任务。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工业强市,富民兴柳”总体发展思路,扎实推进“三个同步”,全面实施“二次创业”,努力实现“经济升级,城市转型”,加快实施柳州城乡统筹发展新格局战略、“创新调整、产业升级,三年四千亿、工业再翻番”战略等一系列战略部署,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全市经济总量迈上千亿元新平台,进入了科学发展、转型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新阶段。但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柳州市经济发展方式粗放的矛盾仍然突出,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产业结构不合理、自主创新能力弱、区域发展不平衡、资源环境压力大的局面没有根本改变,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已刻不容缓。各级各部门必须统一思想,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毫不动摇地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努力构筑柳州发展新优势,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等机遇,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坚持工业发展与环境保护同步推进,坚持宜居城市与国民经济同步发展,坚持城乡人民生活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提高,不断加快柳州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走有柳州特色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全面实施“二次创业”,着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着力扩大内需拓展外需,努力实现“经济升级”;着力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着力建设生态文明,着力改善民生和构建和谐社会,努力实现“城市转型”,把柳州建成以工业为主、全面发展的中心城市,先进制造业基地,现代商贸物流中心,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广西柳州汽车城,区域性交通枢纽和西江经济带龙头城市,打造工业名城、历史名城、文化名城、旅游名城,在全区率先实现工业化、城镇化,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三)基本原则。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必须坚持和把握以下主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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