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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物资材料管理办法

工程物资材料管理办法
工程物资材料管理办法

工程物资材料管理办法

一、工程材料管理的基本流程

1. 采购流程(双包工程)

(1) 由各项目管理员根据工程情况在开工前提出材料采购申请,并交于材料管理员处。

(2)材料管理员再根据仓库材料结存情况,拟定该工程的实际采购清单,并反馈该工程的项目管理员签字确认。

(3) 工程设计部经理审核后提交采购中心及公司领导签字同意后购买,确保材料满足需求。

(4)采购员负责确定供货商,并照单采购。并负责相关合同及付款流程的办理,要账实相符。

2.入库流程

(1)自购器材到货时由采购员和库房管理员当面清点材料数量, 对于材料验收过程中所发现的有关数量、质量、规格、品种等与收货单不相符现象,应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及时与供货商联系、确认处理办法。

(2)单包工程的材料,甲方直接发至我工程库的,需项目经理与甲方确认后,方可收验货。对于材料验收过程中所发现的有关数量、质量、规格、品种等与收货单不相符现象,应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报告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与甲方协调。(3)由工程设计部在甲方库领出的材料需入我公司库代管的,工程设计部需提交材料清单,库管员根据清单进行验货入库,并将清单交予料账员做代管仓的入库登记。

(4)所有自购、代托管材料,库管员负责原始文本文档记录和管理,料帐管理负责电子档案的录入,并适时报工程设计部相关人员。

(5)库房管理员负责材料的堆放,并且由材料管理员在每月月底盘库时,检查堆放情况,如有乱堆乱放,由库房管理员负责堆放整齐。

3.出库流程

(1)根据施工情况,由各施工队填写所需材料的“领料单”经施工队长签字确认后,由库管员见“单”发货;公司外其他施工队需领用材料,其领料单必须经工程设计部项目经理签字确认方可发货,特殊情况必须电话确认。

(2)库管员根据领料单,负责材料出库。

(3)由库管员负责每天的出库物资的登记,料帐管理员负责电子档案的管理。

(4)严禁无关人员擅自进入库房。

(5)对于一切手续不全的提货、领料事项,库房管理员应拒绝发货,并报采购中心及工程设计部。

(6)塑料制品可由项目经理电话通知由班长代签的方式发货,含铜的材料必须由项目经理亲自签字签发货单后,库管见单发货。

4、退库流程:

(1)工程完工后所有剩余材料必须做退库处理,由施工队将需退库材料清单提交库管人员。交接时,需有交接清单一式三份。

(2)退库材料入库同2.入库流程

5、代管物资退料流程

(1)工程完工后,根据甲方要求,由工程设计部项目经理提交代、托管结余材料的退料清单。

(2)库管员接到退料清单后,先在代管仓结存表中核对无误后,再清点实物,项目经理开据“领料单”并签字后,库管员出库销帐。

二、库管重点工作事项

1、对于工期紧的工程,针对单包工程项目如业主方不能及时供应材料,经公司领导同意,通用类材料可在自购仓或少量购进的方式预垫材料进行施工,但必须履行借条手续,借条必须由工程设计部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待从业主方领回材料,再由相关人员办理领用手续后用以冲抵借用材料,做到货物清单与实物一致。

2、材料分项目进行管理,即材料的进、出、退料等均需对应到项目,工程完工后,由项目管理员对工程材料的领取、使用、节余情况进行统计、核实、分析,并将结果报告给部门经理。

3、料帐管理员适时将入库、出库、退库、结存情况的电子表及时发给工程设计部相关人员。

三、罚则

(1)违反采购流程,在未经领导批准的情况下私自采购,采购员罚款50-200元,且材料款公司不予报账。

(2)违反入库流程,签字手续不齐全的,扣罚相关责任人20元/次;因把关不严,入库时未严格检查材料的数量、质量,致使公司受到损失的,按受损额的5-10%赔付。

(3)违反出库流程,签字手续不齐全的,扣罚相关责任人10元/次;超项目订单发放材料的,需报项目经理确认,违者扣库管员20元。

(5)盘库时发现帐、实不符,每次扣库管员或料帐员绩效20元。

物资采购配送中心

2010.12.6

项目材料物资及设备管理办法

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制度 为加强项目物资管理,根据前海光伏电站并网发电示范项目的实际情况,在保证正常施工的前提下做到节约材料、降低成本,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及损失,本办法特从物资计划、物资采购、验收、保管及现场管理、出库四个方面对物资管理进行规范,请项目部各部门及人员参照执行。 一、物资采购 1、工程所需主要材料、大型设备或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材料采购必须要有书面合同,在签订合同之前项目部负责人必须进行询价,并提供三个以上供应商备选,所有合同在签订之前必须经过技术部门评审。如果上述材料采购没有遵循以上要求,材料验收人员不得验收,财务部门不得支付材料款项。 2、零星材料的采购原则上采用固定地点方式,通过比较后在几个固定的供应商那里处采购,在采购之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并提供调查报告,内容应包含材料名称、型号、生产厂家、价格,特别是不同厂家同类产品质量及价格的对比分析,要做质优价廉,通过接触建立信誉后应采用按月或固定金额结算方式,财务部门应直接将材料款支付到定点供应商,尽量做到材料采购人员少接触钱款。 3、材料采购之前必须有采购计划。各工区或材料需求部门提前2到3天将计划报到物资部门,物资部门汇总后报物资主管审核签字,然后报项目经理批准。材料采购人员拿到物资采购计划

后进行市场采购,如发现市场与先前调查价格有出入的,应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待项目经理确认后才能予以采购。尽量减少没有事先进行市场调查的材料采购情况发生,如确属急需或临时材料,也应在项目责任人确认的情况下进行。坚决禁止无组织、无计划、无市场调查的擅自采购行为。 4、建设方提供材料。材料计划汇总后直接由建设方项目经 理签字,再报我方项目经理审核批准,最后我方技术部门检验合格后由材料员验收入场,质量不合要求的坚决不予进场,数量不符的要做出书面收据,材料员与送货司机双方签字并要求建设方下次补上货物。 二、验收 1、项目材料验收人员应根据物资采购计划、物资采购合同内容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及设备的数量、质量、标识及技术证明文件进行验证,并保存验证记录;对不不符合合同要求及无采购计划的物资设备拒绝验收;对于物资设备已到但对帐单未到的应予以预验收。验收时应会同现场施工人员及保管(保卫人员)一同,验收后并要求他们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2、现场收料员负责物资入库前的数量和外观、质量验收。物资数量内容应包含:核对帐单与实物数量是否相符(计重物资按标准计量方法复核无差异、计件物资按件清查有无差异、其他物资按规定计量方法进行数量复核),物资外观质量验收内容应包

工程物资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 工程物资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物资管理,确保物资供应满足工程进度、质量要求、保障施工的顺利进行、明确各部门在工程物资管理各环节的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及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工程物资为公司自购工程物资, 为三类: (一)专项工程使用的工程设备、材料、仪表工具等由供货单位运抵施工现场,经业主、监理、施工单位三方验收并同时移交施工单位安装使用,不存在余料收回情况。 (二)购入设备自带的工器具、备品和备件。 (三)根据工程建设需要自行购入的工器具、设备及材料等。 第三条公司对工程物资实行零库存管理,物资的验收领用同时办理,工程部负责实物管理,建立并登记工程物资实物管理出入库台帐,财务部负责价值管理。财务部每季末对工程部所管理实物进行盘点,并不定期对工程物资进行抽查,确保账实相符。 第二章工程物资验收管理 第四条工程物资验收管理,是指对从接货开始到物资入 库为止所经历的全过程进行管理。根据物资采购计划及施工进

度,在接到供货厂家发送的接货通知、发货清单等通知后进行适当审核,做好接货准备工作,到货后组织完成清点接货、开箱验货、送检验及入库工作,同时及时完成各级入库手续。 第五条物资验收管理工作流程分为:合同移交、接货准备、到货接收、验货送检、验收入库五个环节,各环节的详细说明如下: (一)合同移交 在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签订后,工程部第一时间将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移交给财务部。并将领导签发或合同规定的抽验要求通知到验收人员。 (二)接货准备 设备完工,工程部及时联系供货厂家,确定发货时间。在接到供货厂家的“工程物资到货通知书”或“工程物资发货清单”后,做好接货准备工作。 (三)清点接货 供货厂商应按建设单位指定的供货地点及时将货物安全运抵目的地,由工程部指定的接货人接货并保留相关原始单据。 在货物达到后,由工程部和供货商(或供货商委托的货运方)同时在场的情况下,对物资进行清点、接货签收。清点接收主要检查:数量、箱号、标识、箱的完整性等与“工程物资发货清单”是否一致。

公司基建工程及工程物资款项支付管理制度

公司基建工程及工程物资款项支付管 理制度

XX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基建工程及工程物资款项支付管理规定 (试行) Q/XXJ G 04.11- 1目的 为了加强基建工程付款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工程质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 职责 集团资金部具体负责工程款项的支付。 3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负责管理的基建工程。 4 工程物资款管理规定 4.1 工程物资款的支付主要适用于包工不包料的工程(或装潢),对包工包料工程需要支付或预支工程物资款的必须在合同中约定。 4.2 对包工包料工程,公司支付的工程物资款必须在工程结算时予以扣除。 4.3 按合同规定应由公司提供的工程物资,在实际施工中由承包方提供的或购买的,公司凭承包方交付的购货发票付款,发票必须

是以公司名义开具的,而且承包方要和公司签订代购协议。 5 工程预付款管理规定 5.1 预付基建工程价款必须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执行,合同没有约定的,不执行预先付款。 5.2 对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原则上预付比例不得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一般不得超过当年建筑工程量所需资金的25%。 5.3 预付的工程款必须在合同中约定抵扣方式,并在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抵扣,工程竣工时全部扣清。 5.4 凡是没有签订合同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承包单位,不得预付工程款。 6 工程进度款管理规定 6.1进度款结算方式 6.1.1按月结算与支付。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合同工 期在两个年度以上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6.1.2分段结算与支付。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具体按合同中的规定执行。 6.1.3 承包单位根据工程进度情况编制实际完工工程量的报告,计算本期应支付的工程款。经工程监理单位审签,项目部、工程管

公司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1 目的 为加强基建工程项目管理,保障基建工程项目质量,有效控制投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基建工程项目的建设及维修管理。 3 定义 项目筹建小组是指公司为特殊工程项目设立的专门管理机构。 4 职责 项目管理部负责基建工程项目建设及维修的计划审核、各类手续的办理、过程监督、预决算、产权证书办理等工作。 物资采购部负责工程项目的供方确定、招投标管理工作。 项目筹建小组负责工程项目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办理建设项目的相关手续;协调政府部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公共关系;组织工程设计、提交设计方案;提出招标计划、进行供方调查、起草招标文件、组织项目招投标、合同起草与管理;现场工程量签证、工程质量监督;协调工程进度;办理项目竣工的移交手续;提出资金申请,报项目管理部审核;跟踪工程项目合同的履行情况等。

项目使用单位负责基建工程项目建设、维修计划及方案的上报,并参与项目建设、维修及决算审核全过程。 5 内容 需求单位填写《工程报建申请审批表》,具体审核流程见附录A。基建工程项目的采购、招投标及合同的管理,依照公司《采购管理办法》、《招投标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办法》执行;基建工程土地征用及开工相关手续由项目管理部牵头办理。 基建工程项目应设立工程现场代表,负责工程量记录、审核签证和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根据分项工程专业特点,由项目管理部派出、聘请专业人员或指定建设维修项目的分子公司人员担任现场代表。 工程签证的管理 5.3.1工程签证范围 5.3.1.1 由于设计变更等建设方原因引起的工程返工或成品、半成品的报废损失。 5.3.1.2 与计算工程造价有关的隐蔽工程(如沟槽隐蔽)及无法在图纸上标注材料用量的。 5.3.1.3 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且在竣工图上无法表述的施工项目(如零星点工)。 5.3.1.4 与计算工程造价有关的施工方案中规定的施工措施项目。 5.3.1.5 建设方、监理单位认为其它需要签证的项目。 5.3.2 涉及工程签证的项目,特别是沟槽等隐蔽工程在下道工序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通知建

材料物资管理办法

材料物资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公司对材料物资的管理,逐步理顺和建立材料物资出入库管理制度,切实做好物资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增加经济效益,防止材料物资等流动资产的损失,现对材料物资的采购、领用或调拨、出入库管理作以下规定。 一、材料物资的分类: 公司的材料物资实行分类管理,可大致分为A、B、C三大类,A类为直接用于井下生产的大宗物资,该类物资具有日常经营所需、价值高、耗用量大等特点,如液压支护、钢材等。B类为直接用于生产,计入制造费用的电缆、水管、检测仪器仪表等,C类为低值易耗品等金额较小,如螺栓、螺帽、灯泡等零星的材料物资。 二、材料物资的采购: A、B两类材料物资实行招投标制,材料采购必须做到事先有计划,事中有控制。事先有计划是指,应根据生产需要和采购成本,由使用单位上报相关部门采购,应处理好降低采购成本和降低库存积压资金之间的关系,努力实现效益最大化。对于供过于求的物资和就近市场能采购到的物资,尽可能实现零库存管理。

具体做法:使用单位根据公司下达的生产经营计划提出物资采购计划书,物资采购计划书包含材料物资名称、数量、用途、质量要求等,填写好计划书后,按审批程序报经部门、分管领导和公司领导审批后,由分管物资采购部门负责采购。事中有控制指:生产经营过程中,做好材料物资的收发领用工作,领用材料时要注明用途,数量,金额和领用人签名。对用后剩余材料要及时办理退库手续。对材料物资的消耗可按月进行对比分析,找出非正常材料消耗原因,不断降低成本,提高生产效益。 三、材料物资的入库: 公司根据生产管理需要设置材料仓库,专设材料计划员和仓库管理人员。计划员由采购部统一领导,计划员设两名,根据每月材料需求负责拟订采购合同,办理材料入库手续,计划员负责材料单价及金额的填写,物资采购合同签定后,计划员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填写付款审批单,到财务部门办理付款手续,物资到库后原则上发票要同时到达,对于材料已到发票未到的物资,计划员要根据物资的价格办理暂估入库,等发票到达时要用负数冲回,根据发票补办正常的入库手续。计划员要确实履行职责,每月材料入库后及时把发票送到财务部,对

基建资金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 基建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合理和有效地使用资金,提高投资效益,强化财务监督,保障资金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的基本任务:贯彻执行公司的决议、决定、决策,做好项目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核算、监督和考核工作;合理、及时筹集和使用建设项目资金,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努力提高投资效益。 第三条建设资金管理的原则是:项目建设必须坚持公开招投标原则。资金管理必须坚持专款专用原则,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原则,全过程监督控制原则,依法实施财务管理、组织会计核算原则,依法审计原则,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 第四条项目单位应对工程建设资金实行全过程监管,主要职责如下: (一)依法筹集、拨(支)付、使用资金; (二)编制年度建设支出预算和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

(三)编制项目工程的概预算,组织实施项目筹集、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竣工验收等工作; (四)依据财务会计制度核算工程成本; (五)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前各项准备工作,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六)加强监督检查。 第二章资金筹集管理 第五条融资计划和方案 应聘请专业机构对纳入项目投资计划中的项目进行分析和评估,并对贷款的结构和还款期限进行论证,提出评估意见。根据评估意见和国家有关金融政策,确定贷款规模、时间、结构,切实控制融资成本,提出年度融资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融资要件准备 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及立项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可研批复、规划选址意见、规划文本及规划批准文件、环评报告文本及环评批准文件、用地指标及预审意见、资本金到位凭证或项目已投入资金的发票和收据、施工单位资质证明和工程施工合同等要件。 第三章资金使用管理

公司工程施工项目施工管理办法

公司管理办法细则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工作,提高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水平,促进施工项目管理的规范化,进一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使工程项目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使公司在激烈的市政工程施工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经充分研究制定本管理办法(草案)。 一、总则 1、公司在进行项目施工管理时,实行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为责任主体和核心的责任制。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是公司法人代表在工程项目上的授权代理人。 2、公司的组织结构按项目管理分为两个层次:即公司管理层、项目管理层(项目经理部)。 3、公司在项目管理上建立的组织机构是项目经理部(简称项目部),承担项目实施的管理任务,严格按公司与业主的合同要求、本管理办法及内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实现全面责任。项目经理部每月按时参加公司的工程施工协调会及业主监理组织的工程例会。 4、项目经理部是由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公司法人代表授权和职能部门支持下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组建的、进行工程项目管理的一次性组织机构,项目经理部的责任期为工程开工至工程保修期结束、工程造价审计结束为止。 5、公司管理层对工程项目施工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公司招标部、工程预算部、材料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等部室按各自职责对工程项目行使管理权利,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成本控制等进行管理,项目经理部必须接受公司管理层的指导、检查、监督、考核、

管理。 6、公司管理层应充分树立服务于工程项目施工的宗旨,加强计划管理,对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指导、检查、考核、调控,及时发现、解决工程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 7、公司各管理部室对项目经理部的各项施工资源进行优化配置,确保各项管理目标的实现。 8、工程项目进场施工前,公司与项目经理部签订“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目标管理责任书”。 9、项目经理部每月25日向公司工程科上报:①工程进度完成情况和存在问题及下月施工计划;②材料报表、材料计划;③机械使用情况报表和下月机械使用计划;④每月资金使用计划等。 10、项目经理部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政工程施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以强化管理、注重信誉、保证质量、安全施工、降低成本为主线,对项目施工进行全过程的组织与管理。 二、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1、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中心和灵魂。必须具备以下素质: ①具有在本公司注册的、符合工程招标文件要求的市政工程专业的“建造师”等证书。 ②具有工程施工管理的能力,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管理知识、经济、法律法规等知识; ③具有多年相应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经验、协调能力和相关业绩; ④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服从公司的管理。 2、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确定:公司领导层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每个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实际工作能力,同时综合考虑工程项目情况及其它各方面的因素,在工程项目投标前确定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人选。

物资材料管理办法

物资材料管理办法 为了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强化物资的采购、供应和使用管理,更好地做好材料的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项目部工程材料的管理,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以尽可能少的人力、资金,及时、齐备、质量良好、经济合理地保证生产建设对材料的需求,有效地控制成本,降低消耗。结合实际,指导、督促项目部材料的管理,优质高效地为施工生产提供物资保障,特制定以下材料管理办法: 仓库管理人员在项目部物资设备部长的领导下进行材料管理工作。材料保管员每月分别向项目经理及公司财务部提交材料台账汇总表及电子版各一份。 物资管理部门必须坚持以施工生产为中心,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通过监控加强管理,降低物耗,合理配置资源。 第一条、既有物资清点 在开工前首先将公司既有材料分类盘存、汇总后,书面和电子版各一份上报项目经理、总工及公司财务部。 既有物资盘存清单

第二条、物资的采购与验收 1、工程材料的采购 (1)、工程所需主要材料计划由总工按时做出并交合约部上报及仓库管理人员执行。仓库管理人员依据提供的需求量和质量标准,按施工进度提供各项所需材料,并提供所供材料的各种有效的技术资料给项目总工。 (2)、总工要提供尽可能准确的申请计划和符合实际的质量要求,对到场材料要按材料验收标准验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使用中,应按分项工程的需用量严格控制,并做到心中有数,随时核算。材料由总工直接监控并及时书面(含电子版)向项目经理汇报,材设部、合约部和总工均须建立台账。 (3)、对工程所需的砂、石料等大堆料,按工程质量、进度需要,安排专人进行采购。进场前应按有关规范进行检验,并择优签订供货合同。材料进场后,材料收料人员须保证24小时收料,最迟在第二天中午前建账,日清月结。 (4)、零星材料的管理 施工过程中,各种零星材料要占一定的比例,控制管理好零星材料较为重要。所以对零星材料的采购要采取较为科学的方法。 ①、零星材料等的购买由现场施工人员书面提出,总工签认并报请项目经理同意后实行。 ②、对供货商的选择。首先由仓库管理人员对供货商选择三家以上,进行评估,对供货商的商品价格、经济实力、服务质量进行评估,

工程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实施计划方案

1.采购管理 1.1采购原则和策略 1.1.1概述 项目采办部全面负责合同围的工程建设所需物资的采购、供应、服务以及相关事务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并向业主提供所需管理文件,包括:采办部组织机构规划、岗位职责、采购进度计划、采购执行计划及实施案、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HSE 管理体系、采办合同管理程序和措施、驻厂监造和出厂验收管理案、催交催运管理办法、现场物资收发存管理程序、现场仓库和露天堆放场地的管理办法等。 1.1.2采办分包商的工作原则 采办分包商将本着竭诚为业主服务的思想,以业主的利益为出发点,格控制采购工程所需产品的质量,保证满足业主的技术要求;确保在采购过程中的安全;保证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选择合格的供应商,保证提供的产品满足业主的要求;积极支持和协助业主的免税和退税工作,为业主节约资金,最大限度的维护和保证业主的利益。 1.1.3采办分包商的工作策略 根据中俄原油管道漠河-段工程和物资采办供应管理工作的需要,采办分包商按照精干高效,职责明确的原则设置,并在工程PC项目部的领导下,根据项目部的总体部署和施工计划,对工程所需物资(包括业主提供物资)的采办、催交、检验、运输、清关、储存、调拨、结算、核销等工作统一安排、统一协调、统一管理。其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物资供需计划的编制和供应进度计划的编制; (2)负责物资采购资金使用计划编制及资金控制管理;

(3)采办分包商设物资采购招标办公室,负责大宗、关键物资供货厂商询价、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编制发售、招标会议组织、技术和商务谈判、合同签订以及物资采办招标的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工程建设物资的质量监控信息反馈工作; (5)负责PC非招标物资的竞争性询价、采购工作; (6)负责工程物资抵达中转站后的物资保管工作及物资现场管理和办理物资供应的收发交接手续等工作;业主应为免税和退税工作提供各种相应的文件支持; (7)负责物资供应有关管理、组织、协调等工作; (8)负责组织供货厂商的售后服务和现场调试工作; (9)负责物资核销和剩余物资的回收工作; (10)负责物资采购竣工资料的编制、管理、归档工作; (11)负责编写物资采购完工报告。 1.2. 组织机构 1.2.1采办分包商的组织机构 1.2.2关键岗位职责 (1)采办经理

基建工程物资管理办法

** 规章制度控制表

基建工程物资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以下简称公司)物资管理工作,降低基建成本,依据物资供应的相关法规、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物资采购合同,按照科学有效、以耗定购的原则制订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所属二级单位的水电、风电基建工程由业主供应的物资。 3 术语和定义 3.1建设单位:指代表公司执行合同并负责管理水电、风电基本建设项目的各分公司与控股子公司。 3.2物资管理单位:受委托服务于建设单位,协助建设单位按物资相关合同组织工程物资进货、保管的专业公司。 3.3物资:按合同规定由业主统一提供的钢材、水泥、火工、油料、粉煤灰、砼外加剂及其他物资。 4 公司职责 4.1 公司工程项目部 4.1.1 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基建项目物资采购的法规。 4.1.2 负责制定公司基建工程物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4.1.3 负责组织、指导建设单位的基建工程物资招标采购工作。

4.1.4 审批月度、季度、年度采购计划。 4.1.5 负责对基建物资供应工作进行管理,监督、指导、协调。 4.2 公司计划发展部 4.2.1 参与公司组织招标的基建工程物资招标工作。 4.2.2 负责公司招标的物资合同签订工作。 4.2.3 监督、检查物资采购合同的执行情况。 4.2.4 负责批准物资采购合同的变更、索赔、解除及纠纷处理。 4.2.5 负责核准建筑安装工程合同中业主供应物资的价差。 4.3 公司审计部 4.3.1 负责合同执行全过程的审计监督,并提出改进管理、降低成本的建议和措施。 4.4公司纪检监察室 4.4.1负责基建工程物资招投标监督工作。 4.5公司财务产权部 4.5.1 负责确定合同谈判过程中价款支付方式。 5现场管理主体及职责 5.1 建设单位 5.1.1 负责执行物资采购合同。 5.1.2 负责根据基建工程物资管理办法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5.1.3负责审核监理单位审查的年、季、月物资需求计划,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建设部 文号:建市〔2004〕200号 发文日期:2004年11月16日 施行日期:2004年12月01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解放军总后营房部,山东、江苏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 现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告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00四年十一月十六日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促进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健康发展,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行为,不断提高建设工程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项目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以下简称项目管理企业),受工程项目业主方委托,对工程建设全过程或分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活动。 第三条[企业资质] 项目管理企业应当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 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企业可以在本企业资质以外申请其他资质。企业申请资质时,其原有工程业绩、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注册资金和办公场所等资质条件可合并考核。 第四条[执业资格] 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一项或者多项执业资格。

取得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任何一家企业申请注册并执业。 取得上述多项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在同一企业分别注册并执业。 第五条[服务范围] 项目管理企业应当改善组织结构,建立项目管理体系,充实项目管理专业人员,按照现行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工程项目管理业务。 第六条[服务内容] 工程项目管理业务范围包括: (一)协助业主方进行项目前期策划,经济分析、专项评估与投资确定; (二)协助业主方办理土地征用、规划许可等有关手续; (三)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设计要求、组织评审工程设计方案、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监督实施,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优化、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并进行投资控制; (四)协助业主方组织工程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招标; (五)协助业主方与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或施工企业及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等企业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 (六)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实施用款计划,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决算,处理工程索赔,组织竣工验收,向业主方移交竣工档案资料; (七)生产试运行及工程保修期管理,组织项目后评估; (八)项目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委托方式] 工程项目业主方可以通过招标或委托等方式选择项目管理企业,并与选定的项目管理企业以书面形式签订委托项目管理合同。合同中应当明确履约期限,工作范围,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项目管理酬金及支付方式,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等。 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等企业同时承担同一工程项目管理和其资质范围内的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业务时,依法应当招标投标的应当通过招标投标方式确定。 施工企业不得在同一工程从事项目管理和工程承包业务。 第八条[联合投标] 两个及以上项目管理企业可以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业主方签定委托项目管理合同,对委托项目管理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并确定一方作为联合体的主要责任方,项目经理由主要责任方选派。 第九条[合作管理]

餐饮公司商品物资材料管理办法

餐饮公司商品物资材料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商品物资材料的管理,做到账实相符,保证会计核算质量,加强成本控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对所有经营的存货一律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核算,由实体统一到公司总库领用的制度,价格核算上实行随行就市。原则上长途采购的原材料采购成本由公司采购部制单员重新核定后拨入实体,商品价格原则上由公司采购部在原采购成本的基础上加价5%后拨入各实体。 第三条物料及库存商品的盘点:月末(25日)结账前,由各仓库保管员、厨房核算员对库存进行盘点,并写出盘点报告,资产会计负责监盘,对出现的账实不一致现象,要查找原因,当月处理完毕。 第四条燃料盘点:月末(25日)结账前,由各实体资产会计、保管及使用部门进行现场估算盘点。 第五条水电表计量:月末(25日)结账前,由工程部负责抄各水电表数,并将结果报财务部门。 第六条原材料管理规定: (一)领用:各实体在领用原材料时,必须做到数量准确,价格能随货同行,各实体原材料保管员、厨房人员验收时必须核对数量,

对出现的误差及时更正,并当场签字认可,不准代签。 (二)库存:公司采购部仓库和各实体的原材料,每月末结账前必须进行一次清库盘点,所有原材料都要过称计量。对冷库内原材料要清理到库外进行过称。公司采购部仓库盘点时,由资产会计监督,保证盘点表的真实正确,并与财务账面核对。如出现积压的原材料直接记入成本,而不再作为库存。 (三)厨房各班组厨师长每周六晚和每月25日晚营业结束后要安排人对本班组现存原材料进行盘点,对所有原材料都要过称计量,盘点时由资产会计监盘。确保盘点正确。 (四)厨房经理和厨师长要做好原材料的日常监督,对冷库、厨房内部仓库的钥匙要明确责任人,对出现的损失、变质由责任人赔偿,分管管理人员负连带责任。 (五)高档原材料从总库领用后要特殊管理,如干货类要由保管人建立收发记录,发出要经过膳食经理的审批,收发记录要报实体财务存档管理。 (六)海鲜池养殖员对贵重海鲜要建账管理,及时登记收发记录,收货时要有厨房经理或厨师长签字,发出数量及时办理签字手续,做到日清月结。对出现的海鲜死亡及时冷藏或协调处理,每月资产会计要进行盘点,核对盈亏,各店海鲜池每月允许有500元的合理损耗,

施工设备管理办法

施工设备管理办法 1、设备使用 1.1设备机长、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大型设备机长(主司机)必须 随机调动。 1.2设备操作必须按安全操作正确使用,并按规定进行各时段的维护保 养。 1.3设备严禁带病(是指危害设备安全以及人身安全的缺陷)作业和超 负荷运行。当设备出现故障时,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检修时,必须采取可靠措施,保证事故范围不再扩大,确信不会导致人身安全和影响设备寿命,并经主管工程师批准。大中型施工设备和关键生产设备必须经项目部(机械厂)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运行。 1.4遇情特殊况设备需要超负荷作业时,必须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测校 核,确认没有导致设备安全、人身安全的缺陷和隐患时,在采取必要的措施,经主管工程师批准后,在专人监护下方可短时间作业。 1.5设备必须使用符合设备规定的燃料、润滑油(润滑脂)、液压油 等,使用替代产品必须经设备物资管理部门认可,并经试验符合要求。 1.6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听从生产指挥,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可能引起安 全事故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立即报告设备物资管理部门。 1.7设备多班作业时,必须执行交接班制度。 1.8设备操作人员每班作业必须填写《设备运行记录》,运行记录必须 清楚记录设备主要运行参数。 1.9设备机长、操作人员必须参与设备的大、中、小修,参加设备技术 检验,并在设备修理竣工验收单上签字。 1.10出现设备事故,及时向单位领导、设备物资管理部门报告,同时设 备机长、操作人员必须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 1.11施工设备必须挂牌,名牌上应明确该机责任人,设备名称、型号规 格。

2、设备保养 2.1施工设备保养实行强制保养制度。 2.2项目部(机械厂)设备物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设备机长(操作人 员)、维修人员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设备例性行(日 常、定期)保养、走合保养、换季保养、停放保养、设备转移前保养。 日常保养:机械设备在每班运行前、当班运行结束后,为及时发现隐患,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所进行的以清洁、紧固、调整、润滑为主的检查和预防的保养措施。此项工作由操作者完成。 定期保养(强制保养):指机械设备在运行一定周期后,为消除不正常状态,恢复良好的工作状态所进行的一种预防性的维修和保 养。定期保养属于修理性质项目。对大中型设备和关键设备必须实行强制性维护保养制度。 走合保养:指新机械或大修后的机械,在投入使用初期所进行的一种磨合性保养,由操作者来完成。 换季保养:指机械在季节温度变换时所进行的一种适应性保养。其主要作业内容是换用适应季节温度的润滑油和工作油料,采取防 寒、降温及防雷措施。主要内容由设备所属作业队(车间)完成。 2.3当生产任务紧张时,机械设备不能按规定时间(里程)进行定期检 查和保养时,经设备物资管理部门、主管工程师批准,可延期进 行,但定期维护保养时间(里程)不得超过同级保养周期10%。2.4设备修理需更换主要零件,总成需经过机电物资科或主管工程师验 证,确认无法修复,再造计划购买。需加工的零件由承担修理工作的车间提供图纸,经设备主管部门认可后安排加工。 2.5设备物资管理部门要定期对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2.6机长(操作人员)负责设备日常保养,按照清洁、紧固、调整、润 滑等要求或设备使用要求进行保养,保持良好的设备状态。

工程物资采购控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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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物资采购控制管理办法 1.目的 保证所采购的工程物资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使工程物资采购活动处于受控状态。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筑安装工程中工程物资的采购、外加工订货工作的控制和管理。 3 4 4.4物资供应中心负责工程的物资采购工作。负责组织A类工程物资供方的初选、调查工作。负责组织B类组织工程物资供方的选定工作;根据《工程物资需用、采购计划表》进行采购,对所采购的工程物资质量、数量、交货期等问题及所有涉外问题的纠纷负全责。配合项目部做好外购工程物资的认价工作。及时会同项目部对物资进场的质量与数量进行验收,并提供相应的全部资料。负责及时收集、传递主要物资的市场价格,采购物资的技术质量标准,并上报项目经营管理部。 5.工作程序

5.1工程物资供方评审 1)企业概况和资质等级; 2)生产产品的检测和试验手段; 3)产品价格; 4)产品的规格和生产能力, 5)业绩和社会信誉。 1)具有法人资格; 2)具有企业生产、经营许可证; 3C B 发布A类《工程物资合格供方名录》,建立工程物资合格供方档案。 1)每年初由项目经营管理部组织工程物资供应中心和项目部的有关人员对上年工程物资供方进行评价,对评价不合格的工程物资供方,由工程项目经营管理部填写《工程物资供方评价表》取消其合格工程物资供方资格,变更《工程物资合格供方名录》。 2)工程物资供方不能达到采购合同中规定的有关质量、环境等要求时,项目部提供验证资料,报项目经营管理部确认后,取消其合格工程物资供方资格,变更《工程物资合格供方名录》。

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细则

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了解、评估员工工作绩效,提高企业对人力资源控制和配备的有效性,通过科学考核发现人才、使用人才,激发员工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项目及各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管理人员主要为工程项目负责人、土建工程师、技术管理人员。下列人员不得参加工程项目人员考核: 1、入职未满半年者。 2、停薪留职及复职未满半年者。 3、曾受留职察看处分者。 4、中途离职者。 5、受集团公司监察部门通报批评并年度累计达3次及以上者。 6、其他不适合参与项目管理的。 第三章考核原则 第三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三公”原则。要求考核者对所有考核对象一视同仁、对事不对人。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建立科学的考核要素体系与考核标准。第四条坚持全方位考核的原则。采取定期考核、不定期巡查的多层次考核方法。 第五条坚持责、权、利三者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坚持实行考核定期化、制度化的原则。

第四章考核目的 第七条考核目的: 1、员工转岗、培训、晋升、调薪的重要依据。 2、鞭策后进、激励先进; 3、增强员工沟通、强化团队精神和提升企业竞争能力; 4、确定项目管理人员领取工地补助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考核领导机构 第八条公司成立工程管理人员工地管理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工程管理人员考核的组织管理工作,公司董事长任考核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监事长、分管人力资源副总任副组长,集团公司审计部部长任考核办公室主任,市重点项目由集团公司审计部牵头考核。小组成员由集团公司审计部部长、纪检监察室主任、人力资源部部长、财务部部长组成,考核组成员工作经费按6000元/年的标准保障。各子公司的重点项目由子公司于当年年初提交审计部备案,考核由子公司参照本办法出台细则后执行。 第六章考核方法第九条考核为季度考核及年底综合评分相结合的方式。1、对工程管理人员当季度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为下一季度第一个月份的1日至5日,遇节假日顺延。2、年度考核得分=季度考核得分平均值3、绩效考核指标详见附表 第十条集团其他业务部门牵头的考核按相关办法执行。第七章考核内容第十一条项目管理人员按“主管领导+现场管理人员”机制实行,人员名单经集团公司研究并正式下文后,原则不予更改。各子公司对工程项目派驻的人员按“项目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机制实行,须派驻人员的项目必须在年初集团确定推动

商品物资材料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与控制,杜绝工作中的随意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低值易耗品是指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家具,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装物容器等。 第三条、本公司规定,单位价值在50 元~1000 元之间的、不能作为固定资产处理的用具物品列为低值易耗品。一次性使用的餐巾纸、香皂等在物料用品科目核算,不作为低值易耗品。 条四条、低值易耗品的核算办法: (一)科目设置:公司设置“在库低值易耗品”和“在用低值易耗品”,各实体资产会计设置“在用低值易耗品”一级科目和“低值易耗品二级明细科目”。 (二)账簿设置:公司财务和各实体财务主管会计分别设置一级明细账,各实体财产会计设置二级明细账和台账,对低值易耗品按类别、品种规格进行数量和金额的明细核算。 (三)分期摊销的低值易品,领用时,借记“待摊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分期摊入有关成本费用科目时,借记“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待摊费用”。报废时,将低值易耗品的残料价值作为当月低值易耗品摊销额的减少,冲减有关成本费用科目。 (四)低值易耗品摊销期限: 不锈钢类2年 陶瓷类1.5年 铁制、铝制品1年 维修工具1.5年 毛毯2年 口布、毛巾类1.5年 玻璃制品0.5年 其他均为1年 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根据其使用期限的长短采用分期摊销法。 第五条、低值易耗品的购置与入库: 低值易耗品由公司采购部负责统一购置,购置前须填写“低值易耗品购置申请单”,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办理。

低值易耗品购入后,统一由公司仓库负责验收入库,保管员应认真核对低低值易耗品的类别、数量,看是否与购置申请单一致。 保管员核对无误后,填写验收单并签字。验收单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由保管员留存并据以登记台账,第二联为财务联,由保管员转财务部资产会计记账,第三联为结算联,由经办人据以报销。 低值易耗品入库后,保管员应按类别、品种规格合理摆放,禁止乱堆乱放。 第六条、低值易耗品的领用: (一)各部门需用低值易耗品时,应填制“低值易耗品领用凭单”,经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到仓库领取,保管员要对“值易耗品领用凭单”认真审查,内容不完整,手续不全备的应拒绝发货。 (二)“低值易耗品领用凭单”一式四联,采用一物一单制。 第一联:存根 第二联:实体财务记帐凭单 第三联:公司财务记帐凭单 第四联:使用部门 (三)使用部门将“低值易耗品领用凭单”分类顺序保管,以单代帐,作为进行实物管理的依据,并据以登记本部门物品清单。 第七条、低值易耗品的转移,退库和经管人变更 (一)各班组、部门间的低值易耗品转出、转入和退库应办理以下手续: 填制“资产调拨单”一式三联,转出部门、转入部门、财务各一联,实体之间调拨填制四联,必须经过各实体主管会计,分清临时借用和长期使用,以便作帐。 (二)本使用部门低值易耗品的经管人员变更,应及时填写“财产责任书”上的“经管记录”以分清责任,并由部门经理签字认可。 (三)职工调离公司,必须将自己经管的低值易耗品移交各归口管理部门,由部门经理签署后,方可调出。各实体负责人调动工作或实物负责人调动工作,必须报财务部办理离任审计。 第八条、低值易耗品的报废 低值易耗品提前或超期报废,都应及时办理如下手续: (一)使用部门填制“低值易耗品报废凭单”,写明报废理由,一式三联送交财务部办理报废事宜。

铁路建设物资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物资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19〕83号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 ,各合资铁路公司,集装箱、投资公司:现将《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发给你们,自2019年7月1日起实行。二○○六年五月十九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铁路建设物资设备管理,保证 建设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铁道部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铁道部投资及铁道部与其他投资方合资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其 他铁路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资设备是指铁路建设所用的材料、构 配件、设备。第四条建设、工程承包、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建设工程物资设备的管理,铁 道部对建设工程物资设备管理实施监督。第五条铁路建设工程物资设备采购必须坚持优质、可靠、低成本的原则。第二章物资设备分类第六条铁路建设物资设备分为甲方供 应物资设备、甲方控制物资设备和自购物资设备三类。第七条甲方供应物资设备(简称 甲供物资设备)是指在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由铁道部或建设单位招标采购供应的 专用物资设备。甲方控制物资设备(简称甲控物资设备)是指在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中 约定,在建设单位监督下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物资设备,主要是指对工程质量、安全和造 价有直接影响的大宗通用物资设备。自购物资设备是指在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 由工程承包单位自行采购的物资设备。第八条甲供物资设备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 万元人民币以上、甲控物资设备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其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在铁道部工程交易机构进行,其他在二级交 易机构进行。第三章甲供物资设备管理第九条甲供物资设备种类报铁道部批准确定, 其中铁路建设用钢轨采购供应执行铁道部有关规定。第十条甲供物资设备由铁道部或建 设单位负责招标采购、组织供应、资金结算和质量监控等,甲供物资设备必须依法实施招 标采购,物资设备价格必须合理,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定。第十一条甲供 物资设备的费用为概算内相应物资设备的费用,包括物资设备本身费用以及相关费用。费 用节余纳入建设项目降造费,不足部分按变更设计程序办理。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和工程 承包单位共同对采购的甲供物资设备进行检查,包括对物资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品种、检测报告、合格证书、质量保证承诺(包括产品质量保证期和产品缺陷召回、经济损 失责任赔偿的承诺等)、外观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并按规定对物资质量进行抽检;属于行 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检查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检验不合格的物资设备由采购单 位负责处理。第十三条甲供物资设备经验收合格后由工程承包单位保管,保管费用纳入 概算。由于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损坏的,由工程承包单位负责赔偿。第十四条建设单位 应保证甲供物资设备满足建设需要,根据施工组织变化、设计变更等及时调整物资设备供应。第四章甲控物资设备管理第十五条甲控物资设备种类由建设单位根据建设项目情 况确定,纳入工程总 承包、施工总承包范围。第十六条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招标包括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文件中应明确甲控物资设备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技术参数,以及物资设备供 应商资格的基本条件,由投标人自主报价。第十七条甲控物资设备费用纳入工程承包合同,由工程承包单位包干使用,并承担价格风险。第十八条甲控物资设备在建设单位的

基本建设项目核算管理暂行办法

基本建设项目核算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更好地完成新建基建项目的建设,规范基本建设投资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核算管理和监督,确保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依据《会计法》、《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财建【2004】369号)、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建设项目的会计核算方法采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以平朔公司为项目法人的新建项目,及由平朔公司控股的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设项目(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前期准备工作 第四条根据集团公司批复的平朔公司发展项目,确定建设项目开工应具备的条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书、上级部门的批复文件、基本建设计划、经批准后的开工报告等。 第五条基本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和设备采购等,

应公开进行招标投标。中标通知书应送交财务部门一份。 第六条所有基建项目需支付的工程价款、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土地征用款、勘察设计费、监理费等经济活动均应签订合同,合同条文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第七条合同中的工程名称、工程内容要和初步设计概算书中对应的名称相一致,尽可能对应到单位工程。 第三章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管理 第八条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由规划发展部根据项目建设工期要求和进度进行编制。报董事会批准后下达,并上报集团公司。 第九条财务管理部门根据下达的投资计划和建设工期落实建设资金,确保投资计划的顺利完成。 第四章资金筹措及使用管理 第十条按照批准的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公司财务资产部向集团公司申请建设资金,资金到位后要建立专户,按财政部制定的《国有资产单位会计制度》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第十一条基建期发生的借款利息,在“待摊投资”科目核算,并按照建设项目收益原则,按季分摊。 第十二条对于二级法人单位的建设项目的转贷资金,应当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借款用途。借款利息按照国家开发银行对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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