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及其规避

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及其规避

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及其规避
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及其规避

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及其规避

随着《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建设监理制在我国奠定了坚实的

法律基础,监理的作用和地位己得到明确。但值得指出的是,在监理应当承担的责任方面,却存在许多盲区,人们只强调监理工程师必须对工程质量承担监理责任,但对监理责任的内涵这一关键问题至今未进行过深入探讨。认识和防范监理责任风险已成为一项十分紧迫和重要的任务,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1、监理工程师的工作特征

建设监理是由监理工程师提供的一种专业技术服务,它是在业主委托的范围内,由监理工程师运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勉地工作,以达到监理合同的要求。关于监理工程师的工

作主要存在以下一些特点:

1.1 工作具有委托性

是否委托监理,或者在哪一阶段委托监理,就可根据需要由业主确定。国家虽然对实行

强制监理的范围进行了规定,但由哪家具体的监理单位来实施,则由业主按照市场方法来决定。《建筑法》明确规定,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并且双方应订立书面的委托监理合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委托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内开展工作。

1.2 专业技术性强

监理工程师所提供的服务,是基于自身专业技能的管理、技术或咨询服务。因此,在同样的工作范围及权限内,不同的监理工程师提供服务的成效可能大不相同,这与监理工程师本身所掌握的专业技能有关。

1.3 绩效受主观影响较大

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具有较大的弹性,因而监理的工作绩效界定起来较为困难,好坏难以运用定量的标准来衡量,其工作绩效和自身的主观能动性有关。这种主观能动性,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取决于职业道德的约束;二是取决于监理工程师自身对监理工作的热爱;三是业主的支持。

1.4 绩效具有集体性

监理是一种需要多专业配合协调的技术服务,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更多地体现为集体行为。我国的监理推行总监负责制,但是监理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最终是由监理机构的整体服务来体现的。只有整个项目监理机构有效的运作,监理的绩效才能得到体现。

1.5 工作责任巨大

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对象和内容客观上决定了监理工程师需担负非常重大的责任,因为工程项目投资巨大,且与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一旦损害发生,涉及到的经济额度很大,并可能造

成人身伤亡等重大事故。另外,工程质量的好坏、造价的高低以及工程建设周期的长短都和社会公众,特别是消费者的利益密切相关C

2、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

从上述监理的工作特征来分析,监理工程师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可归纳为如下六个方面:

(1)行为责任风险。监理工程师的行为责任风险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监理工程师违反了监理委托合同规定的职责义务,超出了业主委托的工作范围,并造成了工程上的损失;二是监理工程师未能正确地履行监理合同中规定的职责,在工作中发生失职行为;三是监理工程师由于主观上的随意行为未能严格履行自身的职责并因此造成了工程损失、

(2)工作技能风险〔监理工作是基于专业技能基础上的技术服务,因此,尽管监理工程师履行了监理合同中业主委托的工作职责,但由于其本身专业技能的限制,可能并不一定能取得应有的效果。

(3)技术资源风险。即使监理工程师在工作中并无行为上的过错,仍然有可能承受由技术资源而带来的工作上的风险。某些工程质量隐患的暴露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诱因,利用现有的技术手段和方法,并不可能保证所有问题都能及时发现;另外由于人力、财力和技术资源的限制,监理工程师无法对施工过程中的任何部位、任何环节都进行细致全面的检查,因此,也就有可能面对这一方面的风险。

(4)管理风险〔明确的管理目标、合埋的组织机构、细致的职责分工、有效的约束机制是监理组织管理的基本保证。尽管有高素质的人才资源,但如果管理机制不健全,监理工程仍然可能面对较大的风险、这种管理风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监理单位与监理机构之间缺乏管理约束机制。由于监理工程的特殊性,监理机构往往远离监理单位本部,在日常的监理工作中,代表监理单位的是总监,其工作行为对监理单位的声誉和形象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因而监理单位对总监的工作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即监理单位和总监之间应该建立完善、有效的约束机制二是监理机构内部管理机制的完善程度。监理机构中各个层次的人员职责分工必须明确。如果总监不能在监理机构内部实行有效的管理,则风险仍然是无法避免的。

(5)职业道德风险。监理工程师在运用其专业知识和技能时,必须十分谨慎、小心,表达自身意见必须明确,处理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同时应勇于承担对社会、对职业的责任,在工程利益和社会公众的利益相冲突时,优先服从社会公众的利益;在监理工程师的自身利益和工程利益不一致时,必须以工程的利益为重,如果监理工程师不能遵守职业道德的约束,自私自利,敷衍了事,回避问题,甚至为谋求私利而损害工程利益,必然会因此而面对相当大的风险。

(6)社会环境风险。社会对监理工程师寄予了极大的期望,这种期望,无疑对建设监理事业的继续发展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在另一方面,人们对监理的认识也产生了某些偏差和误解,有可能形成一种对监理的健康发展不利的社会环境。现在社会上相当一部分的人士认为,既然工程实施了监理,监理工程师就应该对工程质量负责,工程出了质量问题,首先向监理工程师追究责任。应当

知道,承包商的工作属于承包性质,承包商有责任为业主提交一个质量合格的工程,但是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是委托性、咨询性的,是代表业主方进行工作的。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所作的任何工作并不减少或免除承包商的任何义务、推行监理制,对提高工程质量,保证施工安全是起到积极作用的,但是监理工程师的工作不能替代承包商来担保工程不出现质量和安全问题、3 责任风险的规避监理工程师必须加强风险意识,提高对风险的警觉和防范,减少和控制责任风险。针对上述监理工程师责任风险的来源,可以考虑从以下六个方面着手:

(I)严格执行合同。这是防范监理行为风险的基础。监理工程师必须树立牢固的合同意识,对自身的责任和义务要有清醒的认识,既要不折不扣地履行自身的责任和义务,又要注意在自身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随时随地以合同为处理问题的依据,在业主委托的范围内,正确地行使监理委托合同中赋予自身的权力。

( 2)提高专业技能。专业技能是提供监理服务的必要条件。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是监理工程师所从事的职业对自身提出的客观要求。监理工程师绝不能满足现状,必须不断学习,总结经验,提高自身的专业技术功底,锻炼自身的组织协调能力,防范由于技能不足可能给自身带来的风险。

( 3)提高管理水平。监理单位和监理机构内部的管理机制是否健全、运作是否有效,是发挥监理工程师主观能动性、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方面,也是防止管理风险的重要保证。因此,监理单位必须结合实际,明确质量方针,制定行之有效的内部约束机制,尤其是在监理责任的承担方面,更需要有一个明确的界定。监理单位的监理义务最终需落实到监理工程师身上。损失实际上是由具体的监理工程师造成的,但是由监理单位对业主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因而在监理单位内部,总监与监理机构其他成员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同样应该制定明确,这对于提高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责任心是十分必要的。

( 4)加强职业道德约束。要有效地防范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带来的风险,需要解决三方面的问题:一是需要对监理工程师应该遵守的职业道德做出明确的界定。目前我国在这方

面的工作显得较为粗糙、薄弱,虽然对职业操守作了一些定义,但缺乏实际上的操作性;二是需要在此基础上,加强对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教育,使遵守职业道德成为监理工程师的

自觉行动;三是需要健全这一方面的监督机制,监理行业协会应该在这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 5)完善法律体系。迄今我国建设领域法律体系的建立已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是,存在的问题也不少。主要表现在:不同的法律、法规之间,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之间存在许多不协调乃至矛盾抵触的地方;法律、法规还大量存在覆盖不到的范围,不少法律的定义不明确。除此之外,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水平低下的情况普遍存在。因此,一方面需要不断立法,完善法律、法规的覆盖面,另一方面需要理顺现有法律的关系,对相互矛盾之处要进行修订。政府行业主管理部门及有关的行业协会,需要自觉执法行政,

提高执法水平,并且在社会上积极宣传有关的监理法律、法规,使社会能对监理工程师承担

的责任有个正确的认识。

(6)推行职业责任保险。监理工程师可能因工作疏忽或过失造成合同另一方或第三方的损失,因而需对其承担赔偿的职业责任进行投保,一旦由于职业责任导致了业主或第三方的损失,其赔偿由

保险公司来承担,索赔的处理过程也由保险公司来负责。也就是说,通过市场手段来转移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职业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没有有形的物质载体,其保险的是你的责任。因此,要开展这种保险,必须一首先对监理工程师应当承担的责任进行研究分析,搞清楚职业责任和其他责任的区别。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是多方面的。并不是监理工程师的任何责任风险都能够通过保险来解决。职业责任保险所针对的仅仅是职业责任,即只针对监理工程师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在提供服务时由于疏忽行为而造成业主或依赖于这种服务的第三方的损失。且这种行为在主观上必须是无意的,并仅限于监理工程师专业范围内的行为,而不负责和专业范围无关的疏忽行为造成的损失,职业,责任保险在国内尚无开展的先例,但目前已经在工程设计等领域开始试点。

参考文献:

[1]美)罗斯金。工程师应知:工程项目管理「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1987.

[21赵振宁,张洪青。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承包人风险的分析与防范[J].建筑经济,2001,(10)。

[3]姜早龙,苏文辉。关于完善与发展中国建设监理制度的思考[fjl ,基建优化,2001,(2)。

建设工程监理安全职责与风险控制参考文本

建设工程监理安全职责与风险控制参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建设工程监理安全职责与风险控制参考 文本 使用指引:此安全管理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建设工程监理安全职责的形成 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以往主要是由施工企业依据 国家“安全第-,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企业负责、行业管 理、国家监察、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在充分体现企业负责的基础上,遵循自我约束、自我完善 的管理机制,自觉履行对政府、企业、员工三者之间的社 会责任。这-模式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对建设工程的安 全生产发挥了积极的稳定作用。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 特别是部分大中型国有施工企业在经历了减人增效,做大 做强等改革改制后,实施了所谓的管理层和作业层“两层 分离”。部分企业在利润最大化的利益驱动下,超越国家

建筑法律法规的约束,擅自将承揽的建设工程项目(含主体工程在内)几乎全部采取了层层转包,从中获取差额利润。同时,施工企业内部原有的安全管理模式经过变迁已基本不复存在,安全机构、安全人员严重缺失,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层层弱化;地方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不时缺位;另外,市场恶性竞争、业主作为建设工程投资方为尽快获得投资回报和盲目削减项目投资,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往往违背客观规律一味地追求不合理的工期和低价中标;施工队伍在经历了层层转包后更是鱼目混杂,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远远不能满足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作业人员特别是民工得不到应有的安全技能培训,以致参与各方在缺少以人为本和谐安全理念的前提下,各类建筑安全事故频繁发生。为此,国家为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遏制各类建筑安全事故发生,20xx年国务院出台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把建设工程相

浅谈我国工程建设监理制度的发展历史及方向副本

浅谈我国工程建设监理制度的发展历史及方向 刘树春 华中科技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前言】工程建设监理是一个由多学科、多专业构成的技术密集智能型组织,在我国工程及城市的建设监理制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正是基于其在建设管理制度中的有效性,工程监理在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特别是发达国家已有上百年的使用历史。我国于1988年开始工程监理工作的试点,1996年 在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工程监理制度,历经了20多年的创新与发展,已经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工程管理制度,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促进了我国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的提高,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认同,监理已成为工程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但同时我们也要注意到,由于起步较晚,我国监理制度的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一、我国工程监理制度的产生与推广 工程监理制度最早起源于欧洲。 18世纪60年代前后,欧洲兴起工程计件工资制和工程承包制,投资建设的业主为了防止工匠虚报工程量和冒领工资,在施工阶段设专人对工匠们的已完工程进行测量和核实,人们便把专门从事这种工作的人称为测量这可以说是工程建设监理的起源之一。在这之后,随着工程承包制和招标承包制的出现,他们的工作又有扩充,包括在招标阶段编制工程预算和招标文件、组织招标、筛选施工承包单位、商谈合同条件;在施工阶段监督双方履行合同、监督施工质量和进度,并作为第三方调解业主与承包单位之间的合同纠纷。这些便构成了近代工程建设监理的基本内容。 随后欧洲兴起工业革命,工程投资和规模日益增大,技术日益复杂,这时候咨询工程师便应运而生,受业主聘用,在项目前期为其投资进行决策研究,提供技术方案和实施建议;在设计阶段代表业主向设计师提出设计要求和优化建议;在施工阶段对工程施工进行监督,防止偷工减料和以次充好现象的发生,检查与控制工程进度和质量。这进一步丰富了建设监理的内容。 1957年,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编写了《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集中反映了国际上实施建设监理的情况,把测量师、咨询工程师、建筑师统一简称为“工程师”,把工程师的工作内容称为“建设监理”,并规定了监理的一般职权,即根据业主委托监理的工作范围,完成受监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工作,具体包括:编制项目监理规划和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实施;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向业主提出审查意见;组织项目监理例会,协调项目中的工作并发出监理指令;审定承包商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审核承包商的申

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分析

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分析 摘要分析了监理工程师的工作特征和责任风险,探讨了控制风险的方法,强调了认识和防范责任风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随着《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建设监理制在我国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监理的作用和地位己得到明确。但值得指出的是,在监理应当承担的责任方面,却存在许多盲区,人们只强调监理工程师必须对工程质量承担监理责任,但对监理责任的内涵这一关键问题至今未进行过深入探讨。有责任就有风险。笔者认为,认识和防范监理责任风险已成为十分紧迫和重要的任务,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1 监理工程师的工作特征建设监理是由监理工程师提供的一种专业技术服务,在业主委托的范围内,运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勉地工作是监理工程师应尽的义务。 (1)工作具有委托性。根据我国《建筑法》的规定,国家推行建设监理制度,国务院可以规定强制监理的范围。但这并不改变建设监理由业主委托监理工程师来完成这一根本属性。《建筑法》之所以作出此项规定,主要是考虑我国推行建设监理的时间不长,投资体制尚未完全理顺,人们的认识还不足,委托实行监理尚未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因此,有必要对一些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工程实行强制监理。但是,在强制监理的范围以外,是否委托监理,或者在哪一阶段委托监理,就可根据需要由业主确定。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即使实行强制监理的工程,其委托性也是确定的。国家虽然对实行强制监理的范围进行了规定,但由谁家具体的监理单位来实施,则由业主按照市场方法来决定。《建筑法》明确规定,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并且双方应订立书面的委托监理合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委托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内开展工作。 (2)基于专业技术的服务。监理工程师是一种专业技术人员,在国外,通常被称为咨询工程师或顾问工程师。他们所提供的服务,是基于自身专业技能的管理、技术或咨询服务。因此,在同样的工作范围及权限内,不同的监理工程师提供服务的成效可能大不相同,这和监理工程师本身所掌握的专业技能有关。这种专业技能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进行理解:其一年专业技术水平及工程实践经验,这是监理工程师工作能力的重要基础,和其他的专业技术人员并无不同;其二是本身的工作协调能力,这点监理工程师与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有所不同。协调参与工程建设各方面的技术力量,使参建各方的能力能最大程度地发挥是监理工程师能力的体现。 (3)工作成效受主观能动性影响较大。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具有较大的弹性。同样的工作,可以做得细致认真,也可以做得较为马虎,监理的工作成效界定起

建筑工程监理的实施方案

论建筑工程监理的实施方案 摘要:在建设工程中工程监理是其中一重要部分,工程监理单 位当与承包方建立监理关系后,应当依据法律、法规以及与建设工程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并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并促使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甲乙双方全面履行各自的职责,工程监理部门也从中保证承包建筑实施的有关公司在建筑施工时保证施工质量、建筑工期等过程。在工程监理地存在使一切建筑施工过程中用的建筑材料、施工标准都得到视察保证优质量,保证建筑施工的圆满完成。 关键词:工程监理、工程监理施工、工程监理施工的要点 abstract: the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is one important part in construction projects, when the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unit has relationship with the contractor entering into supervision, it should be based on laws, regulations and technical standards of construction projects, design documents and construction contract, and on behalf of the construction units to carry out the construction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construction quality to assume supervision responsibility.key words: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project supervision;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of construction of the main points

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归纳起来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内容和要求: ■一审:审查的内容:一是按照《条例》规定,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二是根据《条例》第26条规定审查施工单位的七个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三是审查根据《条例》明确的施工企业应有的七项安全生产制度是否齐全和落实。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③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④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⑤意外伤害保险制度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审查的重点:(1)、施工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资质和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证等。(2)、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是否有漏缺项。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于存在的问题应责令施工单位及时整改、补充和完善。 ■二查:监理人员应加强现场巡视和检查,由业主和监理适时共同组织安全大检查。 日常巡视: (1)、检查现场实际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如模板支撑、垂直运输、脚手架搭设、基坑支护、临时用电等,如发现有与施工组织设计不符的地方,应及时签发监理通知,责令施工单位整改或报批补充方案。 (2)、组织安全大检查可以有效发现事故隐患,是一个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的有力措施。也体现了“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大检查应认真组织,并有详细专业分工,检查内容依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分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和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和施工机具十大部分。每一部分均有具体检查内容和标准。每次检查后均签发安全检查简报。并在监理例会上进行讲评。要求有关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并组织复查整改结果。不要走过场。 ■三停:通过巡视和检查,发现有安全隐患的,总监应按监理规范规定果断及时签发监理通知或工程暂停令,以消除隐患。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四报:如果施工单位在接到监理通知或工程暂停令后,拒不整改或继续进行施工,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造成监理在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中承担责任的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过错,如违章指挥,错误同意施工单位的不合理方案,不合格品当作合格品放行,造成质量和安全事故。二是监理人员不作为,不作为就是失职,也就是没有做到“一审二查三停四报”。该审核的未审核,该阻止的不阻止,该停工的不发停工令,该报告不报告。安全生产管理中,监理责任确实很大,但监理人员只要严格按照《条例》,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产生畏惧心理,大胆开展工作,通过自身的作为,才能规避和消除安全风险。

浅谈对工程建设监理行业现状的看法

浅谈对工程建设监理行业现状的看法 作环境错综复杂,任务繁重,步履艰辛;工程质量是监理出来的三个方面分析了我国工程建设监理行业存在的问题,同时也反映出监理工作的困难,并进一步阐述了解决现存问题的办法和对策,以利于我国监理行业迎接来自世界范围的挑战。 关键词:监理行业现状看法 建设工程监理作为工程建设中的一个新兴行业从上世纪80年代起在我国应运而生,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与发展。由于这是一个新兴的行业,国家有关行政制度、法律、法规虽相继出台,且国家已经明令强制推行建设工程监理体制,但个别人对监理行业还是没有充足的认识,从而导致目前的建设监理市场秩序总存在这样或那样的若干问题,这些问题也主观或客观地制约着建设监理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与开展,从某种意义上讲,甚至对建设监理的发展起到一定的阻碍作用。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我们在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实践中,感到我国的工程建设监理市场发展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1当前监理工作的现象与问题 由于我国的建设监理制起步较晚,计划经济的体制决定了我国监理制度从一建立就具有其自身的特点,是一种没有形成社会化发展的监理模式,至今仍存在着以下误区: 1.1监理过程仅局限于施工阶段 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制度以及批准的项目建设文件、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建设监理合同,对工程建设实行的监督管理,贯穿于工程建设项目的始终,包括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含保修阶段)。但目前,我国监理工作一般仅局限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单位接受委托后,工程马上开工,这就造成监理人员要边干边熟悉情况,对工程并未深入的掌握和熟悉,尤其是水利工程,规模相对较大,战线较长,技术复杂、要求程度相对较高,影响因素相对也较多,很不利于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1.2 监理所处的工作环境错综复杂,任务繁重,步履艰辛 1)设计环境,目前监理所得到的设计图纸由于设计周期不够,其深度往往达不到精度要求,错、漏、碰、缺等现象比较严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频繁,有来自设计的,也有来自业主的,对于这些情况监理无权作主,导致工程完成后设计变更量很大。 2)业主环境,业主(建设单位)作为监理单位的委托人,通过监理合同的形式,在很大程度上将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交给监理单位负责,以期用最小的投入求得最大的效益。由于我国在很长的一段时期内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传统的工程建设管理通常是由业主(建设单位)一家说了算,使得早期的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很难走上规范化的轨道。业主(建设单位)委托监理,有的认为是迫不得已,有的认为是多此一举,有的只是为了应付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或领取施工许可证,有的把监理仅仅当作是检查质量的工具,即使被授予了四控制的权力,在实际监理工作操作中也要领会业主的意图,看其脸色行事,常常受到他们的控制和左右。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 (1)

2013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2014年3月1日起实施) 1 总则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行为,提高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水平,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1.0.3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并以书面形式与工程监理单位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以及双方的义务、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 在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时,建设单位将勘察、设计、保修阶段等相关服务一并委托的,应在合同中明确相关服务的工作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等相关条款。 1.0.4 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将工程监理单位的名称,监理的范围、内容和权限及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1.0.5 在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范围内,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涉及施工合同的联系活动,应通过工程监理单位进行。 1.0.6 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应遵循以下主要依据: 1、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 1.0.7 建设工程监理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1.0.8 建设工程监理宜实施信息化管理。 1.0.9 工程监理单位应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1.0.10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工程监理单位 依法成立并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的服务机构。 2.0.2 建设工程监理 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2.0.3 相关服务 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2.0.4 项目监理机构 工程监理单位派驻工程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 2.0.5 注册监理工程师 取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等活动的人员。 2.0.6 总监理工程师 由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2.0.7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经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2.0.8 专业监理工程师 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岗位的监理工作,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

工程监理的风险管理及防范措施

工程监理的风险管理及防范措施 引言 建设工程项目作为集技术、管理、经济、法律、组织等各方面与一体的综合性社会活动,存在众多的风险因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更加是一项关系到人员生命、国家财产、工程项目成败以及社会安定的风险性很高的工作。安全监理已成为工程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一种方式,自然也要承担很大的风险[1,2]。安全监理风险是指在工程项目监理工程中,因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事故给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带来责任或损失的可能性和后果。在建设工程的施工阶段,工程监理单位是责任主体之一,不可避免地要受到来自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自身职业责任等方面风险地冲击,尤其是现代工程项目具有规模日趋庞大,环境日益复杂,功能、标准以及法律法规的要求越来越高,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不断涌现,承建单位越来越多,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等特点,必然带来工程项目安全管理风险日益增加,监理责任日趋加重等问题。因此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必须充分重视和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的风险管理,增强监理责任的防范意识。只有这样,才可能有效地避免承担安全监理的责任。 1 风险及风险管理概述 研究风险的存在、发生、发展直至形成风险损失的过程,对深入认识风险、有效地控制风险的重要意义。风险因素是指风险产生的诱

因。某一风险的存在是由该风险形成的内在因素的存在性决定的,而这种不确定的内在因素是由于人们对事物认识的阶段性和局限性决定的。在工程建设中存在风险是由于在工程实施的过程中,存在着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即风险因素)决定的。风险事件是指风险因素可能诱发的各种不确定事件。如异常的气候风险因素可能导致某工程在施工中发生持续高温、雨季延长、特大暴雨、特大洪水等风险事件。风险损失是指发生的风险事件所引起的对工程项目建设目标的影响。工程项目风险的形成机理可表示为:风险因素→风险事件→作用途径→风险损失。 所谓风险管理,就是人们对潜在的意外损失进行辩识、评估,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即在主观上尽可能有备无患或在无法避免时也能寻求切实可行的补偿措施,从而减少意外损失或进而使风险为我所用。风险管理可采用“两阶段”循环管理过程,即风险分析阶段和风险对策决策阶段。风险分析是指通过辩识、估计和评价对风险做出全面的、综合的分析,是风险管理的重要环节。风险辩识是风险管理的第一步,这项工作相当重要,它是整个风险管理工作的基础。 2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风险种类及产生原因分析 我们要研究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的风险管理,首先就必须要明确安全监理风险的种类及其产生的原因。 目前安全监理工作的风险主要有两种:一是法律责任的风险。随

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程序和原则

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程序和原则 (一)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程序 1.组建项目监理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是一个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总负责人,他对内向工程监理单位负责,对外向建设单位负责。 2.进一步收集工程监理有关资料 3.编制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规划是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工程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4.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 工程监理工作的规范化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工作的时序性;职责分工的严密性;工作目标的确定性。 5.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施工完成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在正式验收前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在预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施工单位沟通,提出整改要求。 6.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监理文件资料。项目监理机构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变更资料、监理指令性文件、各类签证等文件资料。 7.进行监理工作总结 (二)建设工程监理实施原则 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实施工程监理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公平、独立、诚信、科学的原则;(2)权责一致的原则;(3)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原则;(4)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的原则;(5)综合效益的原则;(6)实事求是的原则 项目监理机构设立的步骤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目标。 (2)确定监理工作内容。 (3)项目监理机构组织结构设计。 (4)制定工作流程和信息流程。 组织结构设计选择的基本原则:有利于工程合同管理,有利于监理目标控制,有利于决策指挥,有利于信息沟通。 项目监理人员的确定方法步骤:①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需要量定额。②确定工程建设强度。③确定工程复杂程度。 工程复杂程度按10分制计评,则平均分值1~3分、3~5分、5~7分、7~9分者依次为简单工程、一般工程、一般复杂工程和复杂工程,9分以上为很复杂工程。

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

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 若干意见 部门: xxx 时间: xxx 制作人:xxx 整理范文,仅供参考,可下载自行修改

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山东、江苏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为了认真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指导和督促工程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工作<以下简称“安全监理”),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监理委托合同实施监理,对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内容包括:<一)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1、监理单位应根据《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3、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审查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1)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2)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4)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5)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4、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工程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

浅谈我国建筑工程监理的现状及发展

浅谈我国建筑工程监理的现状及发展 【摘要】建设工程监理是我国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发展的产物。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和工期质量。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同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在推行建设监理制度以来,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出现了很多问题,我国建筑工程监理发展需要直面并解决这些问题才能更好的发展。 【关键词】我国建筑工程,工程监理的现状,发展 建筑工程监理是建设市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保证工程施工效益和施工质量的关键所在。在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以来,不仅促进了工程建设的效益,保障了工程的质量,而且还推动了有效的推动了监理行业的优化与个性,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一、我国建筑工程监理的现状 工程监理是指具有法人资格或者是业主通过施工的过程中对相关单位授权,让其能够按照相关合同、法律、法规以及项目批准文件进行管理和综合控制,而且对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应用过程。工程监理不仅确保了建筑工程的实施质量,同时对提高工程的经济效益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国从实施建设监理制度的工作以来在得到不错的市场效应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得出的一些成绩是:建设部出台了一系列的监理法规和条例,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确保了建筑工程监理制度的合法化,同时也确立了建筑工程监理单位的市场主体地位。经过13年的监理实践和工作经验的总结,现在我国部分监理企业已经具备了监理各类技术复杂工程的能力。 如,高达420.5米,地上88层,列中国第一,亚洲第二,世界第三高楼的上海金茂大厦工程,分项分部工程质量均达到优良等级,中心位移偏差最大一层仅为2毫米,垂直度偏差小于1.26厘米,大大低于规范允许值。在1998年世界和美国60多项结构竞赛中,荣获“1998年最佳结构大奖”。 待解决的问题是:由于我国监理制度起步晚,旧有的监理制度不适应现下的工程现状,也给建设监理工作带来了束缚,监理的定位不够准确。有一部分业主对监理工作有太多的干预,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 工程监理市场由于目前还是缺乏高素质高智商的人才,所以还是处于不规范时期。在监理工程实施的过程当中,由于监理企业承揽业务,恶性竞争,压低价格,导致监理费的收取在不断的降低,过低的监理费使监理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大大降低,随之而来的问题是监理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也在慢慢降低,从而,导致了专业的监理人员的数量和质量不能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久而久之,使得整

建筑施工安全监理的风险管理(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施工安全监理的风险 管理(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7494-46 建筑施工安全监理的风险管理(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摘要】本文结合风险管理及针对施工现场存在问题,从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风险体系出发,对工程建设项目中施工安全的监理控制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安全监理;风险控制;防范 前言 建筑业多年来一直是安全事故高发的行业。安全事故的频发给施工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还会严重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和信誉。另外,随着建设工程个性化的加强,高层、超高层、地下建设工程的涌现,工程结构、施工工艺的复杂化,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等的广泛应用,给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与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显然,加强施工安全监理,有利于规范工程建设参与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行为,促使施

工单位保证施工安全。 1.实施安全风险管理对施工环境和施工活动的安全风险进行识别,确定和度量,制定、选择和实施风险处理的过程就是安全风险管理。其目的是消除或减少风险,避免或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运用风险控制技术进行安全监理,实现事故预防,保证施工安全就是监理工程师的主要职责。 1.1 建立危险源清单危险源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源,是产生安全事故的原因,所以对危险源的控制是安全风险管理的核心。在建设工程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内、外部条件,以及类似工程安全风险统计资料信息,对施工作业和管理活动中的危险源按工程实施阶段、工程组成内容和风险因素分类进行识别和确认。对确认的危险源,按照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和损失严重程度进行评价分类,确定重大危险源,并制定安全风险控制措施,依此建立危险源清单。 1.2 监测、控制危险源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2014.3.1实施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发布:2013年05月13日实施:2014年03月01日 目次 1总则 2 术语 3项目监理机构 3.1 一般规定 3.2 监理人员职责 3.3 监理设施 4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4.1 一般规定 4.2 监理规划 4.3 监理实施细则 5 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及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5.1 一般规定 5.2 工程质量控制 5.3 工程造价控制 5.4工程进度控制 5.5 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6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的处理 6.1 一般规定 6.2 工程暂停及复工 6.3 工程变更 6.4 费用索赔 6.5 工程延期及工期延误 6.6 施工合同争议 6.7 施工合同解除 7 监理文件资料管理 7.1 一般规定 7.2 监理文件资料内容

7.3 监理文件资料归档 8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 8.1 一般规定 8.2 设备采购 8.3 设备监造 9 相关服务 9.1 一般规定 9.2 工程勘察设计阶段服务 9.3 工程保修阶段服务 1 总则 1.0.1 为了提高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水平,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行为,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1.0.3 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并以书面形式与工程监理单位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双方的义务、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 在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时,建设单位将勘察、设计、保修阶段等相关服务一并委托的,应在合同中明确相关服务的工作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等相关条款。 1.0.4 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将工程监理单位的名称,监理的范围、内容和权限及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1.0.5 在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范围内,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涉及施工合同的联系活动应通过工程监理单位进行。 1.0.6 实施建设工程监理的主要依据: 1、法律法规及建设工程相关标准;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 1.0.7 建设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1.0.8 建设工程监理宜实施信息化管理。 1.0.9 工程监理单位应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doc

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监理是工程建设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保障。安全监理的实施,是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有效方法,也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体制改革中加强安全管理,控制重大伤亡事故的一种新模式。 一、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1、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庆主管部门报告。 3、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监理单位应建立以下五项安全管理制度:一是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二是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三是安全隐患处理制度;四是严重安全隐患报告制度;五是按照法律法规与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制度。 4、监理单位在安全管理方面应采取的措施: (1)、建立健全监理安全责任的规章制度,确定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分管领导和归口管理的部门,在单位各级岗位职责中落实监

理安全责任。 (2)、起草编制企业内部的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工作原则,确定企业内部各项目监理机构,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考核检查标准,定期、全面检查和评估所有工地的安全状况、各监理机构所采取的安全工作措施。 (3)、全面清理在监工程的监理合同约定内容及人员调配情况,积极与建设单位协商调整有关增加与监理安全责任相适应的义务与费用条款,积极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条例的要求。在新签监理合同中要强国化对监理的安全责任与相应服务费用的约定,注意在监理安全责任的约定方面应紧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不作任意扩大。 (4)、定期开展监理企业内部的安全教育工作。监理企业的安全教育内容有: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监理工作的要求; 本企业中所制订的监理安全责任的工作原则及应采取的安全管理措施; 安全生产知识与安全类标准和规程中的要求; 各类安全事故的警示教育; 交流在监理工作中有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好方法与好经验; (5)、建立总监理工程师上岗前的考核工件,强化总监理工程师的安全责任心、企业荣誉感,把项目的监理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的监理安全责任负总责。项目监理机构要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分管人员并明确其职责,要把监

浅谈建设工程监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浅谈建设工程监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摘要:建设工程质量关系到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为了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必须积极探索对工程质量的监管,努力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本文就对当前建设工程监理存在的一些问题以及解决措施就行了简要的阐述。 关键词:监理问题 一、关于建设工程监理的认识问题 当前,无论是业主、施工单位还是监理企业内部都普遍存在着对监理工作的认识误区。部分业主认为监理单位是自己花钱委托聘请的,监理人员应该完全按照业主的意愿和要求去开展工作。监理单位应该是建筑市场中一个独立的第三方,监理人员应该以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态度和方法去处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类问题,不得依附和偏袒任何一方。部分施工单位认为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就是检查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而对施工单位的其他工作和事情则无权干涉。然而,按照现行的法规和条例规定,监理人员有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有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有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有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开工审批的权力,有对施工测量成果、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审查的权力等相关权力。有人认为,监理就是传统意义上的“监工”,应该整天呆在现场,把主要精力放在按照规范和设计图纸保证具体的施工操作质量上。而事实上,旁站监督和检查只是施工监理工作中的一种重要方法和手段,而不是监理的全部工作。监理的工作内容应包括“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即质量、投资、进度三大目标控制,合同和信息管理,参建各单位问的关系协调。 二、关于监理单位资质管理问题 受经济利益驱使,一些个人通过各种渠道,挂着监理企业的牌子,有监理任务时就临时凑人员,没有监理任务时,这些人就解散或转移,严重影响监理人员从事监理工作的事业心、责任心和积极性。在监理业务的承揽方式上,存在着转包监理业务、挂靠监理证照的现象。有些监理单位还不是真正独立的法人实体,这些监理单位,尚处在母体的副业状态,任务都是上级分配下来的,既不独立核算,更不自负盈亏。目前监理人员组成个体差异较大,整体素质偏低。现阶段既懂专业,又懂经济、法律、管理的综合素质人材极少,高学历、高学位人员也为数不多。部分监理公司只能适应常规监理业务,对于较大型、较重要的施工方法、方案、技术措施等缺乏主观见解,工程前沿的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了解甚少,

建设工程监理安全风险的防范措施

建设工程监理安全风险的防范措施 如何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以减少监理安全风险,是监理单位在目前、今后必须面对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在监理活动中,只有对潜在风险有充分认识,并结合自身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才能将损失降低到可接受的最小程度。 树立依法、依规、依标进行安全监管的理念,有组织地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实施安全管理,切实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审、查、停、报”四项基本职责;是我们在目前安全管理形势下的必然选择。 下面就如何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监理安全风险,与大家交流。 1 、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1.1安全监理责任制度 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其它各项规章制度,是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前提和根本保证。对项目管理而言,最有效的方法就是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依据,以《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为指南,将政府要求我们所承担的各项监理安全职责通过责任制的建立层层分解、落实到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使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安全监理人人清楚各自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管

理责任。 在熟悉、理解岗位监理安全职责后,才可能做到万众一心、同舟共济、各尽所能、各施其责、风险共担,切实履行四项基本职责,以适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监理的安全工作。 1.2 项目监理安全工作记录 监理安全工作的成果主要通过安全记录来体现,为了认真履行《条例》、《若干意见》规定的各项监理安全职责,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施工单位实施全方位审查、审核和督促检查是否工作到位,我们应将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所涉及到的全部工作内容: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备案记录、项目安保体系人员上岗资格审查备案记录等等记录设计成标准表格,以及支撑各种表格所需的备案资料归档指引,一起装订成册,作为统一的《项目安全监理工作综合记录本》供专职安全监理人员记录项目安全监理的有关工作情况,以规范安全监理行为。 通过综合记录本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项目监理部的日常安全监理活动的全貌,以防止在发生安全事故时,便于分清责任,最大限度地起到自我保护和抵御外部安全风险的作用。 1.3 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 为进一步激励和约束监理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监理工作,还应细化安全奖励制度,定期对重视安全

监理工程师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简称总监)是监理公司派至工地的技术、经济、行政唯一全权负责人,全面负责履行与业主所签订的监理服务合同中规定的施工监理职责,组织领导施工监理工作。 2、根据监理服务合同主持制订《施工监理规划》。审核监理工作计划及各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3、建立监理内部的组织机构,确定各部主要领导的职责和授权范围,审定监理各项管理制度。选聘监理人员,协调、检查、考核各级监理人员的工作。 4、参加招标文件的审定工作,协助进行招标资格预审、招标、评标、施工承包合同谈判和合同文件的审定。 5、与业主、设计监理、设计单位、承建单位进行监理业务联系,密切与业主的联系,及时了解其要求、愿望。 6、组织对承建单位递交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提出审批意见。 7、根据施工准备情况及时向承建单位发布开工、停工、复工等指令。 8、审签承建单位每月呈报的工程进度及已完工程月报表。 9、主持召开有业主、设计单位、施工承建单位参加的生产协调会议、施工质量会议,并协调各单位之间的关系。 10、参加业主组织的工程协调会议,向业主提交所监工程情况报告及工程管理方面的建议。 11、审定并签发监理部上报的报告、请示等文件和有关工程报表。 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人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加工程的初步验收、竣工验收,负责组织编写工程竣工报告并上报。 13、总监是工程项目安全监理第一负责人,负责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领导工作。 14、主持监理日常工作,检查和考核各部领导的工作,提出监理内部工作目标和工作总结。 15、参加或主持重大技术问题的研讨会。 16、定期向公司领导请示和汇报工作。

(完整版)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兰州西至武威南增建二线 房建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C2监理标段) 审批人: 编制人:苏未宁陈世清 西南交通大学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兰武二线监理站 二○○四年六月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概况及特点: 兰武二线房建工程位于兰武线各站内,建筑结构为框架结构低层建筑,基础为井桩基础,填充墙采用粘土空心砖。土建与给排水、采暖、电照、通信、信号各专业需配合施工,预埋件及预留孔洞较多,工程地质情况较为复杂。

1、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作

2、土方工程 2.1 土方开挖 2.1.1监理工程师审批施工方案,重点审查开挖方式、支护形式、临时排水措施、 回填方案及施工安全措施。 2.1.2监理工程师复测承包单位上报的基础工程轴线定位点、水准基点。 2.1.3土方开挖控制要点: 1、当基底位于地下水位以下时,检查开挖时采取的降水措施,地下水位 应降至基坑底0.5m以下。雨季施工时,应在基坑周围设置排水通道。 2、检查开挖边坡形式,当现场不宜进行放坡开挖时,应严格检查基坑支 护。施工过程中,应对支护结构、周围环境进行观察和监测,出现异 常情况,应协调各方及时处理。 3、地基土不得超挖、扰动。当地基表面被水浸泡和扰动,必须经过妥善 处理,达到设计要求。 4、监理工程师会同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共同验槽,见证检测地基承载力。 5、检查基底高程和表面平整度。 2.2回填土 2.2.1回填土质量控制要点: 1、基坑回填必须在建筑物地下部分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合格后及时进行。 2、控制回填程序,防止引起不均匀沉降。 3、监理工程师见证检验回填土压实度。 4、监理工程师检查回填土的高程、表面平整度。 5、检查填土施工时的压实机具,对分层厚度、压实遍数、含水率等进行 控制。 3、地基基础工程 3.1基础检验 3.1.1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方案,承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组织 施工。 3.1.2基坑开挖后经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承包单位联合验槽后方可继续后续 施工。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