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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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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基本建设管理,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计划,严格履行法定建设手续,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发挥投资使用效益,更好地完成教育基本建设任务,满足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现结合学校教育基本建设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做好单位校园建设总体规划

校园建设总体规划是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校园建设总体规划,有利于学校的长远发展,有利于各单位的基本建设工作,有利于避免重复建设和节省建设资金(

(一)凡是新建、扩建的单位都要认真做好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做到布局科学合理,分区清晰明确,功能齐全完善,环境优化美化;要坚持远期规划和近期建设相结合、新建工程和扩建工程相结合、地上建筑物和地下管网工程相结合、经济实用和美化绿化相结合。

(二)做好校园建设总体规划,要体现功能的先进性,适应现代化教育发展的趋势,有利于新学科的建设与发展,有利于优化配置教育资源,有利于本单位今后发展的需要。同时要注重校园的开放性功能。要站在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的要求,结合学校事业发展的实际,优先保障教学、科研的需要,并创造条件留有必要的发展余地。并注意节省能源、节约土地,充分考虑规划实施的经济性。

(三)要结合学校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充分考虑本单位现有校园占地情况和发展空间,有计划征用周边土地,暂不能征用的土地,可征得城市规划部门的同意,纳入未来发展规划之中。

(四)各单位校园建设总体规划是安排年度基本建设项目及投资计划的重要依据之一。各建设单位新建、扩建项目都要纳入本单位校园建设总体规划,没有纳入规划中的拟建项目,学校不予以同意和审批。

二、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

坚持必要的基本建设程序,是多快好省地进行建设的重要保障。各建设单位新建、扩建的项目都要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做好建设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

(一)提出建设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是基本建设程序的最初阶段,也是国家和省里选择计划项目的依据。各建设单位要根据本单位事业发展的长远规划和校园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经过调查、预测、分析,提出项目建议书。

1.凡是新建和扩建、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建设项目,各单位都要向学校主管部门提出项目建议书,申请学校批准建设项目。

2.项目建议书包括的主要内容:(1)建设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依据;(2)拟建项目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没想:(3)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4)项目的建设进度安排;(5)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初步估计。

(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学校及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设书的要求,建设单位要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对项目在技术、工程、经济和外部协调上是否合理和可行,进行全面分析、论证,做出方案比较,认为项目可行后,推荐最佳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内容:

l.根据本单位事业发展和需求情况的预测,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和建设方案。

2.建设地点地理位置,气象、水文、地质、地形条件以及交通、水、电,气的现状等进行分析比较。

3.主要单项工程和公用辅助设施的构成,校园建设总体布局方案和土建工程量的估算。

4.环境保护、城市规划、防震、防洪、防空、文物保护等要求和采取的相应措施方案。

5.建设工期和实施进度。

6.投资估算和资金筹,即资金来源、筹措方式及贷款的偿付方式。

7.进行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分析。

(三)编制扩初设计文件。扩初设计文件是建设项目决策后具体实施方案,也是进行施工准备的具体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即可进行设计招标或委托设计单位按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认真编制扩初设计文件。

1.扩初设计文件要齐全,内容要完整,准确,并需要达到要求的深度。

2.扩初设计的主要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文字说明和图纸。(1)设计依据;(2)设计指导思想及原则;(3)建设规模、单项工程设计方案;(4)建筑与结构;(5)公用工程及辅助措施;(6)环境保护专篇;(7)安全卫生专篇;(8)消防专篇;(9)生活辅助措施建设;(10)各项技术经济指标;(11)主要设备清单和材料用量;(12)总概算及经济效益分析;(13)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3.初步设计的深度应达到以下要求:(1)设计方案的比选和确定;(2)主要设备材料定货;(3)土地征用;(4)控制投资;(5)招标承包;(6)施工图设计和编制;(7)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8)施工准备。

(四)纳入年度基本建设计划。扩初设计经学校主管部门组织建设专家讨论批准后,报省行政主管部门、省计划部门将建设项目及投资列入省里年度建设计划。

1.凡是新建、扩建、翻建的项目都要列入年度基本建设计划。没有年度基本建设计划的项目不允许开工建设。

2.凡是用国家预算内投资、省机动财力投资,国债投资、单位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各种捐赠款等安排的建设项目都要纳入年度基本建设计划。

3.申请年度投资计划的主要内容:(1)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2)建筑规模和投资规模;(3)年度投资额及资金来源;(4)建设工期即建设起止时间;(5)新增效益情况等。

三、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一)各建设单位要严格执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办事,对所有的建设工程都要实行建设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工程合同制、工程验收制和质量责任终身制等相关制度。绝不能违法自行组织招标、规避招标和分包肢解工程项目,要做到依法行事,按章办事。严禁任何单位和任何人干预正常的招标活动,发现问题要坚决处理。

(二)各建设单位要严把设计关、材料关和施工关。设计是搞好工程质量的前提,材料是基础,施工是关键。在工程设计上,一定要多设计几个方案,通过广泛征求意见,经过专家反复论证,确定最佳的设计方案,既要符合功能使用的要求,又要符合坚固美观的原则,也要防止片面追求高标准;在选择建筑材料上,要货比多家,将物真价实的建筑材料用在工程上,同时还要认真做好建筑材料的检查测试工作,确保建筑材料质量;在选择设计单位,监理公司和施工企业上,要通过公开招投标的办法择优选用,承担各单位的建设任务;在每个工程建设上,都要设立甲方代表,深入施工现场,负责监管工程质量,保质保量地完成建设任务。

四、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一)各建设单位要对竣工项目的工程决算进行认真审查,并实施工程决算的(

审计,较大工程项目可委托会计(审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审计部门要对其审计

过程全程监控,同时要及时办理交付使用财产手续。学校主管部门也要根据工程性质及规模大小对建设工程决算和决算审计结果进行审查。

(二)各建设单位在年终时要认真编报基本建设财务决算,经学校、省主管部门审查汇总后报送省主管部门。

(三)各建设单位要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密财务审批手续,努力做到支出有计划、成本有核算、花钱按标准,严防各种损失浪费,合理使用建设资金,发挥投资使用效益。

上述意见如与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相抵触,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原《xx 后字〔2002〕3号》文件停止使用。

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

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 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基建项目全过程管理,保证公司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与建设进度,发挥投资效益,建设一流项目, 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与集团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基建项目, 就是指由公司或控股公司建设的新(扩)建项目。 第三条基建项目管理的范围, 包括从项目前期准备、核准文件与施工图的编制及审查、招标采购、工程施工、投料试车、竣工验收, 直至项目后评价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项目管理职责划分。 公司基建项目部为公司项目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向主管部门上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申请,参与项目核准报告、设计文件的审查, 审批项目招标方案、开工申请、建设目标责任书、工程变更, 参与项目竣工验收, 负责对项目经济性进行动态评价与风险评估, 负责对项目进行后评估, 重要事项及时向集团报批。 公司财务部负责审查项目融资计划,拨付资金, 监督工程资金使用情况,审查并批复工程竣工决算, 参与重大工程合同的审查工作,重要事项及时向集团报批。 公司综合管理部参与项目建设目标责任书的审查, 负责审查有关奖惩部分, 负责项目建设目标的考核与奖惩。

第五条公司项目实行分级管理, 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由集团确定工程管理标准与管理模式, 公司负责审查项目建设目标、审查设计优化、审定项目执行概算、审批开工报告、审查批复概算调整、组织项目验收与竣工决算、对项目建设单位进行考核, 三级公司就是项目法人,就是项目建设单位, 就是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安全与廉政目标责任主体, 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基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都必须形成完整的记录。 第二章项目前期准备管理办法 第七条纳入集团与公司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 方可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第八条计划外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必须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报公司初审,由公司报集团批准后, 方可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项目实施方案应包括项目提出的政策依据、市场分析、实施条件、方案设计、经济分析、风险分析及保障措施。 第九条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省、集团有关规定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条项目建设单位确定的编制项目核准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等的工程咨询单位, 必须具有相应的工程咨询资质与业绩。金额大于30万元的工程咨询类合同,报公司批准,方 可签订。

国家电网公司小型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小型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小型基本建设(以下简称小型基建)项目管理,规范小型基建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国家电网公司投资管理暂行规定》、《国家电网公司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小型基建项目是指为生产经营服务的生产调度设施、供用电营业用房和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非经营性基建项目(含科研、培训、办公用房、事业单位)等基建项目。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本部、区域电网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依法进行的小型基建项目投资活动。控股公司比照执行。第四条小型基建项目投资应按照“量入为出,保证重点”的原则掌握,应在保证电网项目投资的前提下,根据需要及可能适当安排,严格控制投资规模。小型基建项目资金安排要纳入预算平衡,按建设管理程序管理。第五条各单位应加强对小型基建项目的管理。计划部门是小型基建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财务、建设、审计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小型基建项目有关方面的管理和监督。小型基建项目的资金应纳入投资单位的财务管理。第六条投资单位应按国家规定严格控制楼堂馆所的建设,包括各类活动中心、培训中心、交流中心、会议中心项目建设,严格控制新建和装修办公楼。第二章前期工作及立项审批第七条根据《国家电网公司投资管理暂行规定》,各单位小型基建项目均应纳入公司的投资管理范围之内。

单项工程总投资在1亿元或公司出自有资金有1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由国家电网公司审批;单项工程总投资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及以上至1亿元,或公司出自有资金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项目,由区域电网有限公司审批,并报国家电网公司备案。其它由区域电网有限公司办理。第八条整体建设的项目严禁采取化整为零等方式分项。第九条小型基建项目应按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进行,需报国家电网公司审批的项目应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建设规模及投资估算,资金来源等内容。第十条小型基建项目按公司规定程序审批后,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政府主管部门立项。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后,由建设单位根据需要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负责开展初步设计工作。第十一条投资单位负责组织对小型基建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出具审查意见,并报国家电网公司同意后,按国家有关规定,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初步设计。第十二条建设过程中不得随意突破概算,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工程概算的,须按原审批程序报批。第三章开工及年度计划管理第十三条国家电网公司审批的项目开工建设,由国家电网公司批准。由区域电网有限公司审批项目的开工建设,由区域电网有限公司报国家电网公司备案。第十四条投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小型基本建设需要和资金平衡情况,在每年11月底前编制下年度投资计划。按照审批权限,需由区域电网有限公司上报国家电网公司审批的

《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

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是指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其中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的价值,以及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给施工单位的预付备料款和预付工程款。 第三条设备投资支出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各种设备的实际成本(不包括工程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包括需要安装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和为生产准备的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的实际成本。 需要安装设备是指必须将其整体或几个部位装配起来,安装在基础上或建筑物支架上才能使用的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是指不必固定在一定位置或支架上就可以使用的设备。 第四条待摊投资支出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应当分摊计入相关资产价值的各项费用和税金支出。主要包括: (一)勘察费、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可行性研究费及项目其他前期费用; (二)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土地复垦及补偿费、森林植被恢

复费及其他为取得或租用土地使用权而发生的费用; (三)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船税、印花税及按规定缴纳的其他税费; (四)项目建设管理费、代建管理费、临时设施费、监理费、招标投标费、社会中介机构审查费及其他管理性质的费用; (五)项目建设期间发生的各类借款利息、债券利息、贷款评估费、国外借款手续费及承诺费、汇兑损益、债券发行费用及其他债务利息支出或融资费用; (六)工程检测费、设备检验费、负荷联合试车费及其他检验检测类费用; (七)固定资产损失、器材处理亏损、设备盘亏及毁损、报废工程净损失及其他损失; (八)系统集成等信息工程的费用支出; (九)其他待摊投资性质支出。项目在建设期间的建设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冲减债务利息支出,利息收入超过利息支出的部分,冲减待摊投资总支出。 第五条项目建设管理费是指项目建设单位从项目筹建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支出。包括: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及相关费用、办公费、办公场地租用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含软件)、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

医院基建工程管理办法

医院基建工程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医院的基本建设管理,规范基本建设程序,最大限制地满足医院各类用房的使用功能要求,同时按照《建筑法》及医院建筑规范要求,本着经济,美观,适用的工程建设管理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建工程日常管理 1、医院的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由医院统一领导,总务科代表医院行驶日常基本建设工作职能;主要负责医院基建发展规划,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根据国家基本政法规进行规划,设计和报批,并组织实施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 2、在工程基本建设管理中,应当加强“三算”即设计概算,施工预算和竣工决算管理,做到有计划,有步骤进行投资建设。 3、为了确保工程质量,除委托本市质量监督机构检查监督外,总务科基建管理人员应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尽早解决问题,决不留任何安全隐患,不合格工程,不得验收。 4、任何工程项目必须签订施工合同,确保工程建设规范化。 5、任何新建或在建工程项目由总务科统一管理,经医院院办公会通过后方得实施。 二、工程建设招标管理 1、医院基建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配套设备的采购,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必须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及《建设工程招标管理条例》进行公开招标。 2、投资金额在 1 万以上的工程项目及与工程有关的设备的采购,由医院统一组织内部招标,但必须按照正规招标的程序进行,由分管院长为组长,有总务科、医务科、财务科、药械科负责人和经办人参加的工程项目招标(或谈价)工作小组,金额在 50 万以上的工程项目应采取市政府招标。 3、金额在 2 万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邀请三家以上的企业进行议标,评标办法将采用合理低价标法。 三、工程决算的审核及款项支付 1、凡经过了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必须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审计部门进行决算审计,必须有正规审计报告。 2、内部招标的工程项目,由总务基建管理部门负责工程量的核定,隐蔽工程的鉴证及单价的核定,尽量按照国家颁布的预算定额计算造价,严格控制估价或议价项目的数量,确保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和市场性。 3、任何工程项目的决算必须有两人以上签字。 4、工程项目的付款办法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或合同付款办法进行,必须有三人以上的签字,严格杜绝超付工程款。 四、其他管理工作 1、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文本由总务基建管理部门负责拟订,由分管院长审定,并递交一份财务科。 2、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应当及时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最新]基建管理办法[精品]

美佛儿教育集团 基建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目的及原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基建项目建设的规范管理,提高项目质量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本建设项目包括房屋建筑,房屋防水、供热、供冷、装修、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的安装维修等。 第三条. 在制订基建项目计划时,要进行充分论证,本着节约的原则,尽可能地减少基建项目数量和预算额度。 第四条. 在遇到水电气等紧急维修时,要快速高效地进行项目实施,以满足日常运营正常开展的需要。 第五条. 在进行基建项目评标时,应兼顾成本和质量的要求,中标的施工单位应是技术实力强、信誉好的公司。 第二章工作流程 第六条. 集团基建管理部负责在集团年度预算中,提交集团的基建项目计划、基建项目立项申请,并负责组织基建项目的招标、评标、签署合同、监督实施、组织验收等。 第七条. 正常情况下,一个基建项目需在年初的年度预算中得到批准,并获得立项通过后,方可交由基建管理部开始实施。计划外的基建项目,可以直接立项审批,审批通过后开始实施。 第八条.基建预算审批流程 基建管理部提交年度基建计划; 总裁办公室初审通过后,提交总裁办公会进行审批; 通过后,基建管理部基建计划获得批准。 第九条.基建立项审批流程

需要立项的由基建管理部填写书面申请,报总裁办公室; 初审通过后,报财务部进行预算审核; 通过后,报分管领导进行审批; 如果预算超过—万人民币,还需报集团董事会批准。 第十条. 基建项目的实施流程 总裁办将批准后的立项申请送交基建管理部; 基建管理部负责招标或供应商提名,并负责组织评标,确定基建项目施 工单位、施工价格、工期等合同内容; 基建管理部签署合同,并负责组织施工和监督; 工程结束后,基建管理部负责组织财务部进行验收; 验收不合格,基建管理部负责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整改;验收合格,基建 管理部在验收报告上签字,交付使用。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法规和地方、行业有关规定,结合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新建项目、改扩建、资源整合等项目的验收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是指基本建设项目建成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的活动。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包括试生产验收、专项验收和综合竣工验收。 第四条凡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基本建设项目,必须及时组织竣工验收。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第二章竣工验收组织和管理 第五条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遵循谁批准谁验收的原则。凡公司审批的基本建设项目,由公司负责项目竣工验收。

第六条公司成立项目验收领导小组,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分管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下设项目验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部,成员由公司领导班子其他副职,工程部、规划部、综合部、审计部、机电部、企管部、安全部、物资管理部、调度指挥中心、生产部、地测防治水部、通风部、财务部、征地办、信息中心、人力资源部负责人、项目公司党政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项目验收办公室负责项目竣工验收日常管理工作,牵头组织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的各项工作。负责编制项目验收年度、月度计划及项目验收各种文件制度,负责验收例会的组织召开,负责落实项目验收例会安排的各项工作,负责与省局有关部门的接洽工作。 第八条公司有关部门依据本部门监督管理的验收工作,有责任要求项目公司按照专项设计、有关法律法规做好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协助项目公司取得验收批文,各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的项目验收工作如下: (一)工程部负责监督管理项目联合试运转、工程质量认证、消防设施验收、项目综合竣工验收; (二)安全部负责监督管理矿井安全设施、环境保护设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三)综合部负责监督管理档案验收;

基建工程管理制度

学院基建工程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院基本建设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规划、立项、设计 第一条总务处基建维修科根据学院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财务状况,按教育部、省市相关部门要求,编制校园基本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基建计划,经学院基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院党委会议审定。 第二条列入基本建设总体规划的项目,经专家论证后,列入学院建设规划,项目启动时,由总务处基建维修科负责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经院长办公会议审议、提交院党委会议审定后,报上级相关部门申报立项。在取得上级主管部门的立项批文后,办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有关手续。 第三条工程项目正式立项后,总务处基建维修科负责落实项目的设计工作。工程设计必须遵循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3个步骤。 (一)加强与使用单位的沟通,明确设计要求,细化设计内容,认真编写项目设计任务书。设计任务书内容包括工程地点、工程条件、工程规模、工程方案要求、投资估算等。 (二)通过公开招标、方案竞选方式,择优选定设计方案和设计单位,并遵循估算控制概算的原则,在委托设计合同中明确限额设计要

求。 (三)根据设计方案和地质勘察报告,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或扩初设计)和编制概算。初步设计和概算经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院党委会议审定后,报相关部门批准。 (四)初步设计和概算获批准后,设计单位须按合同约定提供完整的施工图文件。施工图纸须报图纸审查机构进行设计法规符合性审查,同时要就使用功能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施工图纸检查。审查意见和检查结论送设计单位,以补充和完善图纸设计。 根据施工图纸编制详细施工图预算和工程量清单,作为工程招标的重要依据。工程开工前,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施工图纸技术交底,写出详细技术交底文件。(五)严格控制设计变更,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第四条、合同应严格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制的标准合同格式拟定。所有基建项目合同经基建招标组领导审阅签名后签订,由总务处基建维修科负责实施。 第五条、在签订重大工程建设合同的同时必须与施工单位签订《廉政协议书》,以相互制约,共同遵守。 第六条、合同的发放范围:根据工作需要,由总务处基建维修科将合同发放到相关部门。 第七条、正式合同签订后,合同总承包必须将正式合同送交政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

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人民团体,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需要,有利于各部门、各地区及项目建设单位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有效节约建设资金,控制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针对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中反映出的问题,我部对《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财基字[1998]4号)的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各部门、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及时贯彻落实到建设单位。 附件: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需要,规范基本建设投资行为,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会计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有建设单位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非国有建设单位,包括当年安排基本建设投资、当年虽未安排投资但有在建工程、有停缓建项月和资产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项目的建设单位。其他建设单位可参照执行。 实行基本建设财务和企业财务并轨的单位,不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方针政策;依法、合理、及时筹集、使用建设资金;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监督和考核工作,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提高投资效益。 第四条、各级财政部门是主管基本建设财务的职能部门,对基本建设的财务活动实施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和工程概算获得批准后,其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初步设计的批准文件和项目概算,并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项目年度预算,待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作为安排项目年度预算的依据。 建设项目停建、缓建、迁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主要变更事项,应当在确立和办理变更手续之日起30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有关文件、资料的复制件。 第六条、建设单位要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按规定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基本建设财务工作;严格按照批准的概预算建设内容,做好账务设置和账务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基本建设活动中

基建工程管理办法46816

基建工程管理办法46816 基建工程管理办法 暂行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基本建设工程 (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和修缮工程等)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投资效益~美化公司环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广东省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公司领导下~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规、规章和工程技术标准、规范~严格执行工程建设计划。 第三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建全监督机制~防止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基本建设工程管理~是指对我公司工程建设进行的决策、计划、组织、实施、调控和监督活动~是我公司工程建设管理的基本依据。 职责 第五条基建项目部是我公司工程建设的实施和管理部门~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工程建设管理的办法和细则~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 ,二,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组织项目初步设计、总体规划和勘察设计~报批工程规划设计文件~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施工许可和其它政府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 ,三,负责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送工程建设管理部门或其认可的施工图审查单位进行审查~设计文件在施工过程中如有重大变更~将变更后的施工图报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批 准, ,四,编制工程建设经费年度预算方案、进行年度决算、组织实施上级下达的年度工程建设计划~负责工程建设进度管理, ,五,制订工作计划~确定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制定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工作程序, ,六,组织建设项目和设计的招标活动、做好工程招标期间的保密工作~实施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和建设监理任务发包~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订规范的工程承发包合同~监督各有关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

基建前期工作管理制度

精品管理制度,欢迎收藏下载使用 基建前期工作管理 第一条中长期规划及立项:中长期规划应根据市场要求,结合用户的需求程度及建设规划的具体要求,以市场发展总体规划为主要依据进行编制。中长期规划是建设项目立项的主要依据。 中长期规划和立项工作由工程部负责编报,其审定工作由工程部组织,相关公司领导、维护、业务、分公司、财务、物资、设计所等部门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审定报批后执行。 年度计划工程项目,工程规模应包含新建、扩建及续建工程、工程建设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等情况,续建项目应划分总投资及本年投资,年度计划由财务部会同工程部负责编报。 第二条可行性研究: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必须在技术经济方面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的分析,初步论证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形成生产能力,满足用户需要的水平和产生的经济效益,采取何种手段或建设方式最经济最合理,以及选点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经多方案比较,提供最佳方案。 工程项目的设置,较大设备项目的引进,均应作可行性研究。非生产性建设项目、单项购置、小型项目及管线建设项目一般不做可行性研究。 可行性研究由工程部负责编报,亦可委托有关设计所及其他设计部门编制,其审定工作由工程部相关部门及专业人员参加。 第三条设计任务书:设计任务书是在技术经济论证或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和协作配合条件,审查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可靠性,为项目的最后决策与初步设计提供依据,工程建设项目均应编制设计任务书。 设计任务书由工程部按专业分别下达至各设计单位,较大规模的设计任务书应由公司领导签发后下达。 —————————————注意事项————————————制度范文注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编辑修改,避免照搬照抄,欢迎收藏下载参考使用。 制度精选 1

基建资金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 基建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合理和有效地使用资金,提高投资效益,强化财务监督,保障资金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的基本任务:贯彻执行公司的决议、决定、决策,做好项目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核算、监督和考核工作;合理、及时筹集和使用建设项目资金,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努力提高投资效益。 第三条建设资金管理的原则是:项目建设必须坚持公开招投标原则。资金管理必须坚持专款专用原则,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原则,全过程监督控制原则,依法实施财务管理、组织会计核算原则,依法审计原则,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 第四条项目单位应对工程建设资金实行全过程监管,主要职责如下: (一)依法筹集、拨(支)付、使用资金; (二)编制年度建设支出预算和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

(三)编制项目工程的概预算,组织实施项目筹集、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竣工验收等工作; (四)依据财务会计制度核算工程成本; (五)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前各项准备工作,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六)加强监督检查。 第二章资金筹集管理 第五条融资计划和方案 应聘请专业机构对纳入项目投资计划中的项目进行分析和评估,并对贷款的结构和还款期限进行论证,提出评估意见。根据评估意见和国家有关金融政策,确定贷款规模、时间、结构,切实控制融资成本,提出年度融资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融资要件准备 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及立项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可研批复、规划选址意见、规划文本及规划批准文件、环评报告文本及环评批准文件、用地指标及预审意见、资本金到位凭证或项目已投入资金的发票和收据、施工单位资质证明和工程施工合同等要件。 第三章资金使用管理

基建房产管理办法

基建房产管理办法

Xxxxxxxxxx局基建、房产管理办法(试行) (讨论稿) 为了加强基建、房产管理工作,合理配置资源,提高房屋及设施的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房地产管理法》、《国家机关办公及业务用房标准》、《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标准》,中国物协《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的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管理的范围 1、xxxx局大楼,办公楼、综合楼以及用于办公的房屋。 2、公寓、单身宿舍等。 3、附属设施为锅炉房、配电室(生活)、水泵房(生活)以及生活区内的给排水系统,供电线路,采暖管线、道路绿化等。 第二条职责 1、依据xxxx局《后勤机构、职责调整方案》由xx处代表xxxx局对以上办公生活房屋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维修实施统一管理、调配,维修。 2、各房屋的使用单位,具体负责房屋及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保养、安保、卫生等。

第二章办公区管理 第三条办公室配置的原则及标准 1、办公室分配一律以人事处核定的人员数为准,安排办公室。 2、局机关办公室分配标准为:局级套间,正处一个标准间(m2以下),副处级人一个标间(m2以下,m2以下可一人一间),一般工作人员人一个标间、大办公室(以下)。 3、下属单位、正处套间、副处每人一个标准间(m2以下)科、站长每人可配一个标准间,一般工作人员人一间。 第四条为保持良好的办公秩序,工作人员不准在楼内大声喧哗、嬉闹;不准随地吐痰、泼水、乱丢纸屑、烟头、杂物;不准将杂物倒入洗刷池内;不得在开水间洗刷和洗涤衣物。屋内垃圾、废弃物品要放置在楼层指定地点,不得任意堆放、扫入楼道或向下抛洒。 第五条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办公用房和办公设施。出现故障或损坏,应及时通知xx予以维修,如有人为损坏情况,照价赔偿。 第六条工作人员要加强保密观念,凡涉及党和国家工程秘密的文件、稿件、记录等应严格按保密规定及时处理。 第七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消防规定,不准将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物品带入大楼;不准在楼内焚烧文件纸张等;不准随意加设各种家用电器;不准在禁止吸烟的区域内吸烟。在非紧急情况下,不准触摸、按动楼内的安全消防栓、报警开关和按纽;不准擅入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场所,如:各种机械设备所在地、电话室、电脑室等;不准随意

基建管理规定

基建管理规定 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某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基建项目管理办法(讨论稿) 第一章目的及适用范围 1.本办法旨在明确各部门在基建项目预算、立项、实施过程中的职责, 加强对基建项目建设的规范管理,提高项目质量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地区的各级单位。 第二章定义 3.基本建设项目包括房屋建筑,房屋防水、供热、供冷、装修、电气管 线、给排水管道的安装维修等。 第三章原则 4.在制订基建项目计划时,要进行充分论证,本着节约的原则,尽可能 地减少基建项目数量和预算额度。 5.在遇到水电气等紧急维修时,要快速高效地进行项目实施,以满足日 常运营正常开展的需要。 6.在进行基建项目评标时,应兼顾成本和质量的要求,中标的施工单位 者应是技术实力强、信誉好的公司。 第四章部门职责和权限 7.分公司 7.1作为基建项目的需求单位 7.1.1分公司行政管理部负责在分公司年度预算中,提交关 于分公司的基建项目计划

7.1.2分公司行政管理部负责提交分公司基建项目立项申请 7.1.3分公司行政管理部参与基建项目的验收 7.2作为属地基建项目的管理单位 7.2.1分公司行政管理部负责对属地事业部基建项目计划进 行初审 7.2.2分公司行政管理部参与对属地事业部基建项目的评标 7.2.3负责签署属地基建项目合同 7.2.4分公司行政管理部参与对属地事业部基建项目的验收 8.事业部 8.1作为基建项目的需求单位 8.1.1事业部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在事业部年度预算中,提交 关于事业部的基建项目计划 8.1.2事业部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提交事业部基建项目立项申 请 8.1.3事业部行政管理部门参与基建项目的验收 8.2综合事业部作为基建的实施单位 8.2.1负责组织基建项目的招标、评标、监督实施、组织验 收等。 9.职能部门 9.1行政管理部作为总部机关基建项目的需求单位 9.1.1负责在总部机关的年度预算中,提交基建项目计划 9.1.2负责提交总部机关的基建项目立项申请

基建安全管理办法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3529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基建安全管理办法标准 版本

基建安全管理办法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为贯彻国家电网公司、华中电网公司及省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相关精神,落实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保证我局基建工作特别是即将开始的县城电网改造工程和西部农网改造工程的安全,结合正在开展的反事故斗争,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认真落实国家电网公司20xx年工作会、年中工作会、基建工作会、施工企业稳定工作会等重大会议对基建安全工作的要求及《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并以此指导本局基建安全管理工作。 二、对施工企业安全工作的监督

1、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施工企业(项目部)对工程项目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施工安全管理。 2、为配合工程实施,要求施工企业(项目部)建立建全安全保证体系,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安全管理机构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流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资质、素质必须满足要求。 3、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必须齐全、有效,更新完善及时。应结合工程特点制定严格的奖惩制度、安全措施计划、交通管理制度等。 4、送变电工程的一切施工活动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严格工程施工工艺、流程及措施,不准擅自更改已批准的施工方案。 5、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施工企业应以省电力公司相关规定及危险点控制与分析标准等为指导,根据

基建工程管理办法

基建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基建工程的管理与监督,保证公司基建工程质量,依据国家《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的基建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建筑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工程,即新建、扩建、改建、装修、维修、绿化和基础设施等工程。 第三条 本办法所涉及的项目是指学校内的基建工程项目 所涉及的投资是指国家资金、银行贷款、学校自有资金、有关部门或单位的投资、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 第二章 基建工程的一般管理 第四条 基建工程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后勤基建管理处负责建设工程的日常管理。 第五条 学校设立西安外国语大学基建工程招标委员会,招标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基建工程的校领导和校工会主席担任,成员由计划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基建管理处和校工会等部门的负责人及技术专家组成。同时可视招标工程项目,吸收有关单位代表参加招标工作。招标办公室设在后勤基建管理处,负责组织招标具体工作。或根据基建工程项目需要,由后勤基建管理处委托相关部门负责招标工作的具体实施。校监察室 审计处 负责对招标工作进行监督。 第六条 由校外单位承担的 万元以下 含 万元 的基建工程项目及小型维修、修缮、安装、绿化等工程项目,由后勤基建管理处或相关校区的管理部门与施工单位商定价格,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实施。 万元以上, 万元以下 含 万元 的基建工程项目,后勤基建管理处或相关校区的管理部门提出工程投资计划、造价方案后,会同审计处确定工程造价,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 由学校后勤服务集团承担的 万元以下 含 万元 的小型维修、修缮、安装、绿化等工程项目,后勤基建管理处或相关校区的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实施。 万元以上, 万元以下 含 万元 的工程项目,由后勤基建管理处或相关校区的管理部门初审,经审计处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实施。 各单位、各部门和个人对基建工程的质量事第八条 学校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 制度

洛南县医院基本建设项目 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基建工程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基建、监察、审计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的基本建设项目主要包括: (一)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包括各类房屋新、改、扩建基本建设工程; (二)房屋室内外装饰工程。包括一般修缮、内外饰装潢; (三)环境整治工程。包括拆建围墙、大门、厕所、停车场、道路、院内绿化、亮化等。 (四)土地征用。 第二条基本建设项目按照资金来源实行分类管理。 (一)政府投资类项目。主要为财政性资金投资,由发展改革部门批准建设的项目,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内容和规模建设,严禁擅自超规模施工。项目管理应遵循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规定,认真落实。

(二)自筹资金建设项目。单位自筹资金安排建设的项目,需报经相关部门及县卫计局审核审批。 第三条建设项目按照投资规模实行审核审批。投资规模按照预算造价确定,工程决算造价原则上不得超过预算造价的130%。对于涉及重大隐蔽工程或变更项目对工程造价影响在5万元以上的,需事先报县卫计局批准实施。 (一)工程预算5万元(含5万元)以下的项目(以下称一般项目),由医院集体研究后批准建设,并报县卫计局备案。 (二)工程预算5-30万元(含30万元)的项目(以下称规模项目)。预算造价在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建设单位向县卫计局申请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的理由、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资金来源等,县卫计局在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派人进行现场察看,对项目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提请研究。对于符合政府投资政策的,由县卫计局上报,申请政府投资建设;对于使用自有资金建设的项目,县卫计局按照研究结果以书面形式予以批复,医院应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内容、规模进行实施。 第四条基本建设项目实行“六制”管理。 (一)项目法人制。基本建设项目均需实行项目法人制,落实法人主体和实施管理责任。

基建科管理制度

对施工单位管理制度 一、施工单位实施本项目由我院基建科全过程管理监督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并由监 理单位督促实施监理管理。 二、在招标签定合同阶段,要求施工单位编制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内容包括项目概况、 项目实施条件分析。项目投标活动及签订施工合同的策略、项目管理目标和项目组织结构、项目质量目标、施工总进度计划、成本目标、项目现场管理和施工平面图。 三、在开工之前,要求施工单位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包括内容:工程概况、施工 方案、施工进度计划、资源供应计划、施工准备工作计划、施工平面图,技术组织措施计划,项目风险管理、信息管理、技术经济指示分析。 四、在项目实施前,为实现项目管理目标,要求编制项目进度计划控制、目标质量计 划控制 、项目安全控制和项目成本控制。 ⑴项目进度计划控制:包括总进度计划、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的 实施通过编年、季、月、旬、周施工进度计划实现,同时应逐级落实,最终通过施工任务书由班组实施,施工进度计划要常检查和及时调整。 ⑵项目质量计划控制:确定项目质量目标,编制项目质量计划。实现项目质量计划, 包括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 ⑶项目安全控制:确定施工安全目标,编制项目安全目标保证计划,项目安全计划

的实施,项目安全计划的验证,持续改进,安全检查。 ⑷项目成本控制 项目成本预测、编制,成本计划,实施成本计划,进行成本核算, 成本分析并编制月度及项目成本报告。 五、要求施工单位将施工文件、资料报监理公司和建设单位签字后,留建设单位原件 一份,以便长期保存和归档。具体包括: ⑴建筑安装工程:土建(建筑与结构)工程 ①施工技术准备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图纸会审。 ②施工现场准备,包括控制网设置资料、工程定位测量资料、基槽开挖线测量资 料。 ③地基处理记录,包括地基钎探记录和钎探平面布点图、验槽记录和地基处理记 录、桩基施工记录、试桩记录。 ④工程图纸变更记录,包括设计会审记录、设计变更记录,工程洽商记录。 ⑤施工材料预制构件质量证明文件及复试试验报告,包括砂、石、砖、水泥、钢 筋、防水材料、隔热保温、防腐材料、焊条、沥青、轻集材料、试验汇总表、出厂证明文件、复试试验报告,预制构件(钢筋、砼、)出厂合格证、试验记录。 ⑥施工试验记录,包括土壤(素土、灰土、)干密度实验报告、击实实验报告,砂 浆、砼配合比通知单、砂浆、砼(试块)、抗渗砼、抗压强度实验报告,商品砼出厂合格证、复试报告,钢筋接头(焊接)试验报告,防水工程试水检查记录,楼地面、屋面坡度检查记录,土壤、砂浆、砼、钢筋连接,砼抗渗试验报告汇

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

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学院基本建设管理,保证学院基本建设工程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和国家有关财务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院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包括教学科研用房、公共辅助用房、生活福利用房、大型基本配套设施及室外工程等;包括国家预算资金项目、学院自筹资金项目、学院与社会合作资金项目、银行贷款项目以及学院负有管理责任的其他基建工程项目。 第三条学院院长办公会是学院基本建设的决策机构;基建管理办公室是负责院内基本建设工程项目从立项到竣工保修工作的职能部门,是代表学院行使相应职责的建设单位。 第四条学院建设资金由学院院长办公会全面规划、统筹使用、合理安排。统筹安排使用由学院行政下达的中央专项建设资金、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学院自筹的全部资金,确保预期效益目标的实现。 第五条建设资金必须按资金来源和建设项目分别设帐,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学院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 第六条学院建设资金管理在院长办公会统一安排下,由财务处负责日常管理。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政法规、财经政策和我院的有关财务规定,涉及其他部门管理权限的,应按照有关程序报批。 第二章资金预算管理

第七条基本建设资金是我院综合财务收支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按照国家统一规划安排,分年度预算。年度预算纳入学院财务总预算。 第八条学院院长办公会根据中央专项资金、地方政府配套资金以及学院自筹资金总投入额度确定当年基本建设资金总量及来源。院财务处和基建管理办公室按照当年的资金总量编制年度预算方案,经院长办公会审批,并汇总上报。各建设项目应向财务处提供必要的文字说明。预算的文字说明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年度建设目标、具体实施计划等。 第九条院财务处按照教育厅批复的年度项目预算方案,根据中央专项资金、地方政府共建资金和学院自筹资金的到位情况,以及各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度,具体办理资金拨款的账务处理。 第三章资金开支范围 第十条基本建设资金支出按照“独立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用于项目实施中所需的业务支出、修缮改造支出等。 业务支出:为完成工程建设项目任务而必须开支的各项业务支出等。包括:专用材料购置费、专项业务费、维修维护费、劳务费、交通费、租赁费、计划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十一条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支付基建工程资金: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以及学院有关规章的; (二)不符合经批准的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或未经批准超投资的; (三)不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 (四)付款结算、审核手续不完备的; (五)支付审批程序不规范、不完整的。 第四章资金决算 第十二条学院财务处应根据基本建设各项目的年度支出情况,分别按资金渠道编制年度决算,报送有关部门。决算内容应按财政部、教育部有关规定执

基建管理办法

某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基建项目管理办法(讨论稿) 第一章目的及适用范围 1.本办法旨在明确各部门在基建项目预算、立项、实施过程 中的职责,加强对基建项目建设的规范管理,提高项目质量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地区的各级单位。 第二章定义 3.基本建设项目包括房屋建筑,房屋防水、供热、供冷、装 修、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的安装维修等。 第三章原则 4.在制订基建项目计划时,要进行充分论证,本着节约的原 则,尽可能地减少基建项目数量和预算额度。 5.在遇到水电气等紧急维修时,要快速高效地进行项目实 施,以满足日常运营正常开展的需要。 6.在进行基建项目评标时,应兼顾成本和质量的要求,中标 的施工单位者应是技术实力强、信誉好的公司。

第四章部门职责和权限 7.分公司 7.1作为基建项目的需求单位 7.1.1分公司行政管理部负责在分公司年度预算中,提 交关于分公司的基建项目计划 7.1.2分公司行政管理部负责提交分公司基建项目立 项申请 7.1.3分公司行政管理部参与基建项目的验收 7.2作为属地基建项目的管理单位 7.2.1分公司行政管理部负责对属地事业部基建项目 计划进行初审 7.2.2分公司行政管理部参与对属地事业部基建项目 的评标 7.2.3负责签署属地基建项目合同 7.2.4分公司行政管理部参与对属地事业部基建项目 的验收 8.事业部 8.1作为基建项目的需求单位 8.1.1事业部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在事业部年度预算中, 提交关于事业部的基建项目计划 8.1.2事业部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提交事业部基建项目 立项申请

8.1.3事业部行政管理部门参与基建项目的验收 8.2综合事业部作为基建的实施单位 8.2.1负责组织基建项目的招标、评标、监督实施、组 织验收等。 9.职能部门 9.1行政管理部作为总部机关基建项目的需求单位 9.1.1负责在总部机关的年度预算中,提交基建项目计 划 9.1.2负责提交总部机关的基建项目立项申请 9.1.3参与总部机关基建项目的验收 9.2行政管理部作为燕郊地区基建项目的管理单位 9.2.1负责对事业部燕郊地区基建项目计划进行初审 9.2.2参与燕郊地区基建项目的评标 9.2.3参与燕郊地区基建项目的验收 9.3物资装备部作为燕郊地区基建项目合同的管理单位 9.3.1参与燕郊地区基建项目的评标 9.3.2负责签署燕郊地区基建项目合同 9.3.3参与燕郊地区基建项目的验收 第五章工作流程 10.正常情况下,一个基建项目需在年初的年度预算中得 到批准,实施前获得立项通过后,方可交由综合事业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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