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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消防认证流程

产品消防认证流程
产品消防认证流程

产品消防认证流程生效日期:2010-05-30

1、目的

为了更好的促进消防认证工作的高效开展,拟对消防认证工作制定流程,明确工作中各成员岗位职责和任务。

2、适用范围

此流程适用于所有产品的消防认证的实施。

3、输入

1)《XXXXXX消防类产品型式认可实施规则——可燃气体探测报警产品》,见附件一。

2)《XXXXXX消防认证查检表》,见附件一。

3)《XXXXXX消防认证网上申请文件清单》,见附件一。

4、职责描述

[研发产品经理]:

1)负责提出新开发产品消防认证需求;

2)负责通知计划部准备认证样机;

3)负责提供产品的9份申请递交文件和9份现场审核的技术文件;

4)配合完成现场考评;

5)组织人员寄出样机,并配合检查专家进行型式许可试验;

6)配合消防认证中不符合项的整改工作;

7)负责消防认证过程异常问题处理工作。

[计量标准工程师]:

1)负责对新开发产品消防认证需求进行判定,启动消防认证流程;

2)负责提供产品的5份申请递交文件;

3)负责对申请材料的齐套性、技术要求和规范性审核,并递交申请文件到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

定中心网上申请系统;

4)负责提供消防认证相关技术内部支持和外部沟通咨询;

5)主持公司内部消防认证模拟考评,并组织相应的整改工作;

6)负责联系并准备现场考评专家的接待工作;

7)主持公司消防认证外部专家的现场考评工作;

8)组织现场考核不符合项的整改,并及时将整改材料报送相关认证部门;

9)负责公司消防许可证书的领取及相关文件的归档;

10)负责组织消防认证年度检查工作;

11)负责组织消防认证复评换证工作。

[产品设计工程师]:

1)负责提供产品的图纸、样机照片等技术资料;

2)负责提供认证产品样机以供型式试验抽样;

3)配合完成现场考评;

4)配合完成消防认证中不符合项的整改工作。[供应链质量部经理]:

1)负责提供7份现场审核的技术文件;

2)配合完成内部模拟考评和现场考评;

3)配合完成消防认证中不符合项的整改工作。[供应链生产部经理]:

1)负责提供产品生产工艺及相关记录文件;

2)配合完成内部模拟考评和现场考评;

3)配合完成消防认证中不符合项的整改工作。[供应链计量设备管理员]:

1)负责提供5份现场审核的技术文件;

2)配合完成内部模拟考评和现场考评;

3)配合完成消防认证中不符合项的整改工作。[档案室管理负责人]:

1)负责提供文件控制程序的制度文件。

2)配合完成现场考评;

3)配合完成消防认证中不符合项的整改工作。[全面质量部经理]

1)负责提供消防认证体系管理文件;

2)配合完成现场考评;

3)配合完成消防认证中不符合项的整改工作。[工程、市场代表]:

1)负责提供顾客服务记录文件;

2)配合完成现场考评;

3)配合完成消防认证中不符合项的整改工作。

5、流程图

见附件二

6、流程活动说明

(一)消防认证准备阶段:

[001] 消防认证需求发起

在新产品试制阶段,研发产品经理负责提出产品消防认证需求。

[002] 消防认证沟通判定

计量标准工程师根据《型式认可消防产品目录》确认该产品是否需要做消防认证,进入消防认证流程,制定相应消防认证计划。

交付件:

【1】消防认证计划

[003] 消防认证申报材料准备

计量标准工程师组织消防认证会议明确各责任人任务及所需申请材料清单。

交付件:

【2】5份申报产品公共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含年检情况)扫描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扫描件;

3)申请企业概况;

4)组织机构图及对应的部门职责;

5)企业符合安全要求、劳动保护要求、环境保护要求的证明材料。

【3】检定员检定证书

研发产品经理负责提供以下文件。

交付件:

【4】9份申报产品技术文件:

1)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清单;

2)特殊岗位人员资质情况;

3)关键件或关键原材料的相关检验报告;

4)产品销售流向信息上报情况表;

5)已获证产品情况;

6)产品技术来源说明;

7)产品工艺流程图;

8)原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9)原材料、关键件质量控制文件目录;

【5】研发部部门手册

【6】产品企业标准及相关国家标准

【7】产品使用说明书

【8】采购控制流程

【9】产品型式认可生产、检验设备配置情况申报表

【10】产品关键器件或产品特性描述填报表

【11】关键器件、外协件供货方情况调查表、评估表、检验记录及能力评定证明文件

1)供应商开发、评审与考核流程;

2)供应商基本情况调查表;

3)供应商季度绩效考核表;

4)供应商营业执照及委托生产证明文件。

【12】认证产品样机

产品设计工程师负责提供以下文件:

交付件:

【13】2份申报产品设计文件:

1)产品设计文件

2)产品图片

【14】产品包装技术文件

【15】产品铭牌标识相关资料

供应链质量部经理负责提供以下文件:

交付件:

【16】供应链质管部部门手册

【17】产品质量检验规范、质量控制计划、进检规范等控制文件及相应记录单

【18】相关人员培训计划、培训记录

供应链计量设备管理员根据要求提供以下文件:

交付件:

【19】《**产品型式认可生产、检验设备配置情况申报表》对应设备使用说明书、操作规程【20】《**产品型式认可生产、检验设备配置情况申报表》对应设备管理和维护保养制度、记录【21】《**产品型式认可生产、检验设备配置情况申报表》对应设备检定、校准证书

供应链生产部经理负责提供以下文件:

【22】温湿度监控设备记录单

【23】生产技术培训计划及记录文档

【24】供应链生产部部门手册

【25】产品装配工艺、整机测试工艺等工艺卡

【26】产品过程记录文件

全面质量部经理负责提供消防认证体系管理文件。

交付件:

【27】质量管理制度

【28】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及处理制度

【29】ISO9001体系文件:目标考核

工程、市场代表负责提供顾客服务相关记录:

交付件:

【30】《现场安装调试记录单》

【31】《售后服务政策》

档案室负责人负责提供以下文件:

交付件:

【32】《文件控制程序;外来文件管控制度》

[004] 消防认证申请材料汇总审核

计量标准工程师负责整理汇总以上资料,并对资料的齐套性、技术要求和规范性进行审核。

如果资料有问题,则打回相关责任人在限定日期内修改提交。如果材料通过审核则进入下一流程。[005] 消防认证申请材料上传

计量标准工程师将审核通过的17份材料(参考《网上提交申请文件清单》)提交至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系统平台,并负责将进展情况通过邮件及时通告给各责任人。

[006] 消防认证模拟考评

计量标准工程师根据《消防类产品型式认可工厂检查现场检查查检表》所列项目对现场进行模拟考核,并根据检查结果给出《消防认证模拟考评结果》。

交付件:

【33】《消防认证模拟考评结果》

供应链质量部经理和供应链生产部经理负责准备好生产现场条件,并安排相关产品质量管理人员及生产人员协助计量标准工程师根据《消防类产品型式认可工厂检查现场检查查检表》完成消防认证的模

拟考评。

供应链计量设备管理员陪同计量标准工程师完成消防认证的模拟考评。

[007] 满足模拟考评要求

根据《消防认证模拟考评结果》,评定考核是否通过。如果有不符合项则由计量标准工程师负责尽快组织各部门整改;如果没有问题则进入下一流程。

(二)消防认证的现场考评:

[008] 消防认证现场考评

计量标准工程师在接到现场考核的正式通知后,负责现场考评的准备工作,预定会议室和安排相关接待工作并在公司内部发出正式现场考评通知。根据现场考评的情况,计量标准工程师总结专家意见形成《消防认证现场考评结果》。

研发产品经理负责就产品相关的技术问题与考核专家进行沟通、交流。

供应链质量部经理和供应链生产部经理负责就现场检定环境条件及设施做好现场沟通工作。

供应链计量设备管理员负责提供交付件原件以供检查,并陪同考评。

档案室管理负责人负责提供文件管理制度原件以供检查,并陪同考评。

全面质量部经理负责提供消防认证文件集管理文件,并与考核专家进行相关沟通。

工程代表负责提供顾客服务文件以供检查,并陪同考评。

交付件:

【34】《消防认证现场考评结果》

[009] 满足现场考评要求

工厂条件检查结论为“推荐通过”的,专家检查组进行抽封样品。工厂条件检查结论为不推荐通过的申请方应尽快整改,整改完毕应向评定中心提交《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工厂条件重新检查申请书》和整改报告(并附不合格整改记录)。

[010] 消防认证考评问题整改

根据《消防认证现场考评结果》对考评组现场考评中发现的不符合项,由计量标准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期限(10个工作日)内及时将整改资料报送考评组,并关注评定结果,同时通过邮件及时通知公司相关责任人。

[011] 消防认证文件备案

计量标准工程师在现场考核结束后,负责整理汇总以下资料归档档案室。

【2】、【4】、【14】归档电子版;

【6】~【12】、【15】~【16】、【18】~【22】、【24】、【26】~【29】、【31】~【36】归档纸质文件。[012] 样机试验

研发产品经理负责将封样产品寄出,并安排试验人员到沈消所进行型式试验。检验机构按照标准规定的项目进行型式认可发证检验,并按规定的标准收取检验费。

[013] 消防型式认可证书

对于型式认可发证试验检验合格的产品,评定中心负责签发消防型式认可证书,并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方,同时通知申请方按要求向评定中心缴纳批准费,持证人随后凭证书可向评定中心购买标志;

对于型式认可发证试验检验不合格的产品,申请方应在完成全部不合格整改之后,向评定中心申请重新抽样补检,超过6个月不申请重新补检的,则作为自动退出型式认可处理。

计量标准工程师将负责跟踪证书签发情况,并及时通知相关责任人。

(三)消防认证的后期维护

[014] 消防认证年度监督检查

对于已获型式许可证书产品,从证书批准之日起,评定中心会安排证后监督,每年不少于一次。计量标准工程师应组织配合监督检查工作。一般为产品监督检验或工厂监督检查,具体则参考流程【003】~【012】进行准备。

计量标准工程师根据要求应在每年1月20日前向评定中心提交上一年度产品的情况汇总表。

交付件:

【35】《上一年度产品情况汇总表》

[015] 消防认证异常情况处理

研发产品经理在发生下列情况时,应联系计量标准工程师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报评定中心:

1.持证人、制造商、生产厂搬迁、联系方式变更等;

2.法定代表人及对产品设计、生产、质量管理等有重大影响的人人员变更;

3.产品一致性变更或产品设计、生产工艺、生产设备、检验设备等发生显著变化;

4.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

[016] 是否复评换证

根据消防许可证书3年有效期,计量标准化工程师在消防证书有效期前6个月应组织复评准备工作,复评工作与新建消防认证流程相同,参考流程【003】~【012】.

7、输出交付件清单

【1】《消防认证计划》

【2】5份申报产品公共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含年检情况)扫描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扫描件

3)申请企业概况

4)组织机构图及与其对应的部门职责

5)企业符合安全要求、劳动保护要求、环境保护要求的证明材料

【3】检定员检定证书

【4】9份申报产品技术文件:

1)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清单;

2)特殊岗位人员资质情况;

3)关键件或关键原材料的相关检验报告;

4)产品销售流向信息上报情况表;

5)已获证产品情况;

6)产品技术来源说明;

7)产品工艺流程图;

8)原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9)原材料、关键件质量控制文件目录;

【5】研发部部门手册

【6】产品企业标准及相关国家标准

【7】产品使用说明书

【8】采购控制流程

【9】产品型式认可生产、检验设备配置情况申报表

【10】产品关键器件或产品特性描述填报表

【11】关键器件、外协件供货方情况调查表、评估表、检验记录及能力评定证明文件

1)供应商开发、评审与考核流程;

2)供应商基本情况调查表;

3)供应商季度绩效考核表;

4)供应商营业执照及委托生产证明文件。

【12】认证产品样机

【13】2份申报产品设计文件:

1)产品设计文件

2)产品图片

【14】产品包装技术文件

【15】产品铭牌标识相关资料

【16】供应链质管部部门手册

【17】产品质量检验规范、质量控制计划、进检规范等控制文件及相应记录单【18】相关人员培训计划、培训记录

【19】生产、检验、工艺装备相应使用说明书、操作规程

【20】生产、检验、工艺装备相应设备管理和维护保养制度、状态的监视记录【21】生产、检验用测量设备检定、校准证书

【22】温湿度监控设备记录单

【23】生产技术培训计划及记录文档

【24】供应链生产部部门手册

【25】产品的整机测试工艺

【26】产品过程记录文件

【27】质量管理制度

【28】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及处理制度

【29】ISO9001体系文件:目标考核

【30】《现场安装调试记录单》

【31】《售后服务政策》

【32】《文件控制程序;外来文件管控制度》

【33】《消防认证模拟考评结果》

【34】《消防认证现场考评结果》

【35】《上一年度产品情况汇总表》

附件一:1、

2、

3、

附件二:消防认证流程图

第 12 页共 12 页

供货证明模板范文

供货证明模板范文 消防产品供货证明 供货编号:供货时间:序号 1 2 3 4 5 6 工程名称:工程地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单位 (二维码) 数量 3 32 单位台台 低噪声双速柜式离心风机消防轴流风机以下部分空白 建设使用单位(盖章) 供货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盖章) 监理单位(盖章) 1、以上消防产品已经建设(使用)、供货、施工、监理单位核查,有关单位共同对其产品负责。 2、在申报消防工程验收、验收备案抽中、申报消防安全检查时,应将此证明提供给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核对。 说明 3、此证明用于确认建筑消防工程中选用的消防产品。 4、建设(使用)、监理、施工、供货单位、必须签字盖章方可生效。 5、此供货证明为一式五份,供货方、建设(使用)方、施工方,监理方和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各存一份。该供货证明可通过广东消防产品流向服务平台(cp.gdfire.)使用供货编号进行查询 供货证明怎么写 兹证明: 我厂(场)为检验检疫局批准的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加工和存放注册登记企业,注册登记编号为。本厂(场)于年月日向提供的下列饲料/饲料添加剂,全部我厂(场),符合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的有关规定。如有虚假,愿意承担有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兹有公司承接(建设)的 消防工程项目的下列消防产品是由提供,本单位对其产品质量负责。 序号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供货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电话: 地址: 年月日购货单位核定情况意见:(盖章) 负责人签字: 电话: 地址: 年月日监理部门意见意见:(盖章) 负责人签字: 电话: 地址: 年月日 说 明1、在消防工程报建时,应将此证明提供给消防监督部门(建审、产品检验)核对。 2、此证明用于确认建筑消防工程中选用的消防产品的。由供需双方签订合同时填写此证明。

中国强制性产品质量认证

中国强制性产品质量认证——CCC认证 国家认监委主任王凤清指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强制性产品标志管理办法》、《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实施强制品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法律依据、实施强制性产品认产品范围、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督管理等作了统规定。主要内容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主要特点 公布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 强制性产品认证使用统一的标志 强制性产品认证收费项目及标准 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时间 CCC认证企业进入市场的必备标志 (一)按照世贸有关协议和国际通行规则,国家依法对涉及人类健康安 全、动植物生命安全和健康,以及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的产品实行统一 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国家强 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主要特点是,国家公布统一的目录, 确定统一适用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制定统一的标志标识, 规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 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能出

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三)根据我国入世承诺和体现国民待遇的原则,这次公布的《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覆盖的产品是以原来的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和强制性安全认证及电磁兼容认证产品为基础,做了适量增减。原来两种制度覆盖的产品有138种,此次公布的《目录》删去了原来列入强制性认证管理的医用超声诊断和治疗设备等16种产品,增加了建筑用安全玻璃等10种产品,实际列入《目录》的强制性认证产品共有132种。 (四)国家对强制性产品认证使用统一的标志。新的国家强制性认证标志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可简称为"3C"标志。中国强制认证标志实施以后,将逐步取代原实行的"长城"标志和"CCIB"标志。 (五)国家统一确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收费项目及标准。新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制定,将根据不以营利为目的和体现国民待遇的原则,综合考虑现行收费情况,并参照境外同类认证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于该项目需要国家价格主管部门的审批,还需要一段时间,最迟会在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实施前,即2002年4月30日前对外公布。 (六)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将于2002年5月1日起实施,有关认证机构正式开始受理申请。为保证新、旧制度顺利过渡,原有的产品安全认证制度和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自2003年5月1日起废止。

第二章我国质量认证制度及主要类型

第二章我国质量认证制度及主要类型 第一节我国产品质量认证发展概述 产品质量认证是依据产品标准和相应技术要求,经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发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来证明某一产品符合相应标准和相应技术要求的活动。世界各国在产品质量认证工作中都颁发各自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特别是认证标志。目前在国际上约有数百种认证标志。 ISO有专门的出版物,介绍国际上有关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技术条件,标志的总结情况、使用范围,实行认证的产品范围等。对于我国企业产品出口、申请外国认证标志使用许可证和进一步扩大国际市场,了解产品ikia!~!il序、AilBiE书、认证标志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产品认证制度起源于20世纪初,它是以市场经济模式发展的工业发达国家为了贯彻标准、提高质量、保证安全、保护消费者利益,努力促进商品流动,理顺关系、统一规则、全面展开国际交流、推动国际贸易的发展,从而成为普遍采用的方式。 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我国的质量认证工作开展较晚。1978年9月,我国以中国标准化协会名义参加ISO为正式成员后,才引入质量认证的概念。经国家有关部门多次组织人员到国外开展认证工作较早的国家和ISO/IEC等国际组织考察,翻译出版了一批资料,开展了宣传工作,逐步提高了国内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认识,基本上统一了对在我国开展质量认证工作的看法。1981年4月,经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成立了我国第一个产品质量认证机构——中国电子元器件质量认证委员会(QCCECC),按照国际电子委员会电子元器件质量评定体系(ECCi)的章程和程序规则,组建了机构,制定了有关文件,开展了产品认证工作。1984年10月,成立了中国电子产品认证委员会(CCEE)。 1988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公布,该法第十五条规定:“企业对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产品,可以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部门申请产品质量认证,认证合格的,由认证部门授予认证书,准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使用规定的认证标志,已经取得认证证书的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以及产品未经认证或者认证不合格的,不得使用认证标志出厂销售。” 标准化法颁布以后,我国的质量认证工作开始纳人了法制轨道。1991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发布,1992年1月国家技术监督局又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这就使我国的质量认证工作进入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新阶段,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国际贸易的日益发展,质量认证工作有了更快的进展。到目前为止,我国产品质量认证机构已有8个(除前面提到的2个产品质量认证机构外,又相继成立了卫星电视地面接收站质量保证能力认证委员会、水泥认证委员会、中国汽车用安全玻璃认证委员会、中国橡胶避孕套质量认证委员会、中国方圆标志认证委员会、中国消防产品质量认证委员会等产品质量认证机构),获准产品质量认证的企业已由1990年底的793家增加到1994年的1992家,已取得各个产品质量认证委员会颁发合格或安全认证证书的产品类别达到276种(一种产品可能颁发多张证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消防产品信息管理操作指南

湖南消防产品信息管理服务平台 操 作 手 册 2013年7月

1系统使用流程 (3) 1.1生产企业办理流程: (3) 1.2销售企业办理流程: (3) 1、企业用户注册 (4) 2.1.1 首页界面 (4) 2.2.1 企业用户注册 (5) 2、系统登陆 (8) 3.1.1 未领取数字证书登陆 (8) 3.2.1 企业数字证书登陆 (9) 3.3.1 怎么样安装数字证书 (10) 3、企业后台管理 (13) 4.1.1 企业资料维护 (13) 4.2.产品管理 (14) 4.2.1 生产产品管理 (14) 4.3.1 代销产品管理 (17) 4.4 产品供货管理 (18) 4.4.1 直销供货管理 (18) 4.5.1 代理供货管理 (21) 4.6.1 产品供货信息 (23) 4.7代理商管理 (23) 4.8供应商管理 (25) 4.9个人信息 (25)

1系统使用流程 1.1 生产企业办理流程: 注册→录入产品资料→快递相关资料到消防协会→缴费领取数字证书→开具供货证明。 1.2 销售企业办理流程: 注册→通知供应商审核并下发产品→快递相关资料到消防协会→缴费领取数字证书 →开具供货证明

1、企业用户注册 2.1.1 首页界面 图2.1-1网站首页 在浏览器中输入:https://www.sodocs.net/doc/9c7846440.html,/Index.aspx 1、站内搜索功能,通过站内搜索可以直接查询到企业信息,如下图:

2.2.1 企业用户注册 图2-2-1企业用户注册 点击如图2.2.-1中的生产、销售企业注册按钮,进入注册界面: 图2.2-2 按要求选择企业所在的类别点击注册。注册须知:生产企业至少要录入一个产品资料。 产品检测中心必须是国家产品检验中心的检验报告,省级检验中心与市级检验中心的产品不能录入,委托检验产品也不能录入。

国内及各国产品质量认证标志的种类

内及各国产品质量认证标志的种类 作者:佚名来源:中顾法律网点击数:7450 更新时间:2011-01-06 14:43:37免费法律咨询 我来说两句(0)复制链接大中小 [提要]目前,我国国内经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批准的认证标志主要有3种:适用于电工产品的专用认证标志长城标志,适用于电子元器件产品的专用认证标志PRC标志,以及适用于其他产品的认证标志方圆标志... 推荐阅读:产品质量认证标志 ??产品质量认证标志概述 ??产品质量法的适用及调整范围详解 ??国家质监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6- ??法工委有关负责人就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答记者问 ??农业部负责人就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问题答记 ??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解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产品质量法中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 国内及各国产品质量认证标志的种类 产品质量认证标志,是指产品经法定的认证机构按规定的认证程序认证合格,准许在该产品及其包装上使用的表明该产品的有关质量性能符合认证标准的标识。 目前,我国国内经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批准的认证标志主要有3种:适用于电工产品的专用认证标志长城标志,适用于电子元器件产品的专用认证标志PRC标志,以及适用于其他产品的认证标志方圆标志。 此外,一些较有影响的国际机构和外国的认证机构按照自己的认证标准,也对向其申请认证并经认证合格的我国国内生产的产品颁发其认证标志。如国际羊毛局的纯羊毛标志,美国保险商实验室的UL标志等,都是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认证标志。 ●我国产品质量认证标志的种类 我国发布的产品质量认证标志有两种: (1)安全认证标志:依据安全标准(例如家用电器通用安全标准)和产吊标准中的安全性等项目进行认证。经批准认证的产品可以使用国家规定的“安全认证”标志。 (2)合格认证标志:以产品标准为依据,要求实行认证的产品质量符令产品标准的全部要求,已经批准认证的产品使用国家规定的“合格认证”标志。

消防产品国家检测标准

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市场准入 第三章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四章监督检杳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产品监督管理,提高消防产品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使用消防产品,以及对消防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消防产品是指专门用于火灾预防、灭火救援和火灾防护、避难、逃生的产品。 第三条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企业标准。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公安部按照各自职责对生产、流通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流通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市场准入 第五条依法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由具有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要求认证合格后,方可生产、销售、使用。 消防产品认证机构应当将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有关信息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公安部消防局。 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目录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会同公安部制定并公布,消防产品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并公布。 第六条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评审并征求公安部消防局意见后,指定从事消防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的机构以及与认证有关的检查机构、实验室,并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消防产品认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从事认证活动,客观公正地出具认证结论,对认证结果负责。不得增加、减少、遗漏或者变更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 第八条从事消防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的检查机构、实验室及其工作人员, 应当确保检查、检测结果真实、准确,并对检查、检测结论负责。 第九条新研制的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经消防产品技术鉴定机构技术鉴定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方可生产、销售、使用。消防安全要求由公安部制定。 消防产品技术鉴定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认定的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消防产品实验室资格或者从事消防产品合格评定活动的认证机构资格。消防产品技术鉴定机构名录由公安部公布。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消防产品技术鉴定机构进行监督。 公安部会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参照消防产品认证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工作规则,制定消防产品技术鉴定工作程序和规范。

产品质量认证合同——范本

产品质量认证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的有关规定,_________(甲方)向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乙方)申请对其生产的产品按有关产品认证的规则程序实施产品环保认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实施产品认证范围及依据的标准 实施产品环保认证的范围为_________,开展认证所依据的标准及技术要求为_________。 二、实施产品环保认证的基本程序 1.认证申请和受理; 2.抽样检测;

3.现场检查; 4.认证结果评价和批准; 5.获得认证后的监督。 三、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始终遵守认证计划安排的有关规定; (2)为进行评介做出必要的安排,包括审查文件,进入所有的区域查阅所有的记录(包括内部审核报告)和评价所需人员(例如检验、检查、评定、监督)和解决投诉的有关规定; (3)仅允许在获准认证的产品或包装上使用认证标志; (4)在使用产品认证结果时,不得损害乙方的声誉,不得做出使乙方认为可能误导或未经授权的声明; (5)当证书被暂停或撤销时,应立即停止涉及认证内容的广告,并按乙方

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一)市场准入制度及消防产品种类 目前,我国的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主要有以下三种(消防车实施目录与强制性产品认证相结合的制度): 1、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 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消防产品有4类10种。 火灾报警设备、水喷淋灭火设备、消防水带、消防车 2、型式认可制度 实行型式认可的消防产品共有9类53种(包括部分原实施生产许可证的产品)。 防火门、灭火器、灭火剂、消火栓、消防接口、消防水枪、可燃气体报警设备、消防应急灯具、防火阻燃材料 3、强制检验制度 尚未列入强制性认证、型式认可制度的消防产品及相关消防产品实行强制检验制度,产品经国家法定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上网公布后方可生产销售。 符合以上市场准入规则的境外消防产品和消防相关产品,也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取得相应的证书、检验报告后才准予在中国境内销售、使用。 (二)市场准入制度实施单位 1、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 目前作为全国唯一的消防产品认证认可机构,负责全国消防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型式认可的实施工作。 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是根据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于2002年12月13日成立的公安部属事业单位,履行原由公安部消防产品行业管理办公室、中国消防产品质量认证委员会承担的消防产品认证和质量信息管理职能。 2、国家认可的消防产品质量检验机构 负责强制检验类消防产品的市场准入检验工作。 (1)国家消防装备质检中心 位于上海市,主要负责消防车、泵、水枪、消火栓、水泵接合器等产品的检验工作。(2)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检中心 位于天津市,主要负责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涂料、水喷淋灭火系统、消火栓箱、室内消火栓、消防供水设备等产品的检验工作。 (3)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检中心 位于沈阳市,主要负责火灾报警设备、消防应急灯具、可燃气体报警设备等产品的检验工作。 (4)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检中心 位于四川省都江堰市,主要负责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涂料、防火建筑材料等产品的检验工作。 (5)山东省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位于山东省济南市,主要负责消防给水设备、防火建筑材料等部分强制检验类消防产品的型式认可检验,灭火器维修检验,建筑工程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检等工作。

产品质量认证的依据有哪些

产品质量认证的依据有哪些 题要 产品质量认证的依据是认证检验机构对产品质量进行检验、评定所依据的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要求。认证机构开展产品质量认证工作时,主要有以下依据:1、一般产品开展质量认证,应以具有国际水平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为依据2、我国名、特、优产品开展产品质量认证,应以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确认的标准和技术要求作为认证依据。 现代社会,因为各种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问题或者商品质量问题,产品的质量认证便显得尤为重要,如果商品有质量认证,消费者也会国此对产品多了许多信心。那▲产品质量认证的依据是什么?小编和大家一起了解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产品质量认证的依据 产品质量认证的依据是认证检验机构对产品质量进行 检验、评定所依据的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要求。由于我国的标淮体系中有国家标淮、行业标淮、地方标淮、企业标淮,不同产品有不同的特征及特性要求,所以认证机构在开展产品质量认证工作时,主要有以下几类依据: 1、一般产品开展质量认证,应以具有国际水平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为依据。对于现行国家标淮或行业标淮内容

不能满足认证需要的,应当由认证机构组织制定补充技术要求。对于这一点,《产品质量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国家参照国际先进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体现出认证的水平和层次。 2、我国名、特、优产品开展产品质量认证,应当以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确认的标准和技术要求作为认证依据。 3、经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加入了相应国际认证组织的认证机构(例如:电子元器件认证委员会、电工产品认证委员会)进行产品质量认证时,应采用国际认证组织已经公布的、并己转变化为我国的国家标淮或行业标淮为依据。 4、我国己与国外有关认证机构签订双边或多边合作协议的产品,应按照合作协议规定采用的标淮开展产品质量认证工作。 ▲二、产品质量认证的种类 产品质量认证分为安全认证和合格认证。 1、安全认证 凡根据安全标准进行认证或只对商品标准中有关安全 的项目进行认证的,称为安全认证。它是对商品在生产、储运、使用过程中是否具备保证人身安全与避免环境遭受危害等基本性能的认证,属于强制性认证。实行安全认证的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有关强制性标准的

质量认证制度的具体作用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质量认证制度的具体作用 篇一: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与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的区别 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与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的区别: 产品质量法规定,国家参照国际先进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 所谓产品质量认证,是由依法取得产品质量认证资格的认证机构,依据有关的产品标准和要求,按照规定的程序,对申请认证的产品进行工厂审查和产品检验等,对符合条件要求的,通过颁发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以证明该产品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活动。 产品质量认证与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的区别主要是: (1)认证的对象不是企业的质量体系,而是企业生产的某一产品; (2)认证依据的标准不是质量管理标准,而是相关的产品标准; (3)认证的结论不是证明企业质量体系是否符合质量管理标准,而是证明产品是否符合产品标准。

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对符合认证标准的产品颁发认证标志,便于消费者识别,也有利于提高经认证合格的企业和产品的市场信誉,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以激励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同时,由作为第三方的认证机构对产品质量进行认证,已成为许多国家保证产品质量的一种普遍做法。经过质量认证的产品可以方便地进人国际市场,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 二.产品质量认证与质量体系认证的区别 1.认证对象不同。 产品质量认证的对象是批量生产的定型产品,质量体系认证的对象是企业的质量体系,确切地说,是“企业质量体系中影响持续按需方的要求提出产品或服务的能力和某些 要素”,即质量保证体系。 2.证明的方式不同。 产品质量的认证的证明方式是产品认证证书及产品认 证标志,证书和标志证明产品质量符合产品标准,质量体系认证的证明方式是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和体系认证标记,证书和标记只证明该企业的质量体系符合某一质量保证标准,不证明该企业生产的任何产品符合产品标准。 3.证明的使用的区别。 产品质量认证证书不能用于产品,标志可用于获准认证

消防产品试题

消防产品试题(瓯海) 1、目前有( B )类消防产品实施型式认可管理制度。 A.21 B.9 C.15 D.4 2、目前有( D )类消防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制度。 A.21 B.9 C.15 D.4 3、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人员进行消防产品现场监督检查时,应当填写( A )。 A.《消防产品监督检查记录》 B.《消防监督检查记录》 C.《消防产品监督检查抽样单》 D.《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报告》 4、被检查单位对现场检查判定结果或者抽样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报告之日起( B )日内申请复验。 A、10 B、15 C、30 D、60 5、目前我国消防产品实行哪些市场准入制度?( ABC ) A、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 B、型式认可制度 C、强制检验制度 D、产品公告制度 E、登记备案制度 6、消防产品监督检查的方法:( ABCDE ) A、市场准入检查 B、检查产品一致性 C、现场抽测产品部分性能 D、产品封样送检 E、产品标志使用说明检查 7、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目录由( C )审核批准。 A、公安部 B、公安部消防局 C、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D、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 8、承担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探测器市场准入检验的检验机构是( C )。 A、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B、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C、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D、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9、检查抽取样品的数量应根据被检查产品的批量大小合理确定,一般为( C )件。 A、2-5件 B、3-6件 C、1-3件 D、5-8件 10、消防产品市场准入检查项目包括( ABCD ) A、强制性产品质量认证证书 B、型式认可证书

消防产品国家检测标准

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市场准入 第三章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产品监督管理,提高消防产品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使用消防产品,以及对消防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消防产品是指专门用于火灾预防、灭火救援和火灾防护、避难、逃生的产品。 第三条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企业标准。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公安部按照各自职责对生产、流通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流通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市场准入 第五条依法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由具有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要求认证合格后,方可生产、销售、使用。 消防产品认证机构应当将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有关信息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公安部消防局。 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目录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会同公安部制定并公布,消防产品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并公布。 第六条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评审并征求公安部消防局意见后,指定从事消防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的机构以及与认证有关的检查机构、实验室,并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消防产品认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从事认证活动,客观公正地出具认证结论,对认证结果负责。不得增加、减少、遗漏或者变更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 第八条从事消防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的检查机构、实验室及其工作人员,应当确保检查、检测结果真实、准确,并对检查、检测结论负责。 第九条新研制的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经消防产品技术鉴定机构技术鉴定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方可生产、销售、使用。消防安全要求由公安部制定。

消防产品强制检验

消防产品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和型式认可制度是我国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建立起来的一种全新的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目前,消防产品认证制度已初见成效,它的实行构建了由公安消防部门依法监督和宏观调控、中介评价组织依法治业、行业社团自律管理的新型消防行业管理模式,并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消防产品市场提供更好的法制和政策环境。它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使消防产业的发展能通过市场来调整,通过消费群体对由公正第三方做出的认证结果的认可,实现了以市场为调节手段的目的。它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国家在“从统治走向治理,从善政走向善治,从政府的统治走向没有政府的治理,从民族国家的政府统治走向全球治理”的过程中进行政府职能转换,改变行政审批制度的必然结果。 1 消防产品的认证制度 1.1公安消防产品认证制度初始阶段 消防产品的认证制度起步于1992年,当时公安部确立了要逐步用认证认可制度来取代审批核发生产许可证制度的总体思路,之后撤销了公安部消防器材生产管理办公室,设立了公安部消防产晶行业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国消防产品宏观调控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全国消防产品质量认证委员会的组织管理工作以及国家级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业务指导工作。至此对消防产品的生产管理转为了对整个消防产业的行业管理,逐渐将下达行政命令转为制定和调整行业结构的产业政策,并于1996年开始正式发证。虽然有了这样全新的管理思想,但真正要做到管理模式的转换还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那时的认证制度依然带有浓烈的政府色彩,所有的消防产品都存在政府前置审批,这让本应该是适应市场经济而建立的认证制度成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认证制度。 在这一过渡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第十九条,消防产品的质量监督管理从公安部消防局到各省、市、县公安消防机构逐级划分职责权限,公安部消防产品行业管理办公室是最高行政级别的管理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县级市、区、旗)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消防产品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消防产品的监督管理在这个时期内虽然已经开始实行产品的认证制度,但仍然是以审批为主,消防产品登记备案制度的存在严格限制着消防产品在市场的流通,限制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在89种消防产品中有将近一半要通过签发生产许可证的审批制度才能进入市场,而且这些产品通常都是使用率较高的、有广大市场的、决定企业利润的产品。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1998年,公安部消防局移交了生产许可证的发放权,开始全面开展消防产品的认证制度时为止。 1.2消防产品认证制度的全面建立与发展阶段 在消防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的发证权逐步被收归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后,公安部消防局开始认真着手实行认证认可的相关工作,并确定了关于认证工作的三条基本思路:第一,对于所有的新产品,只要通过强制检验的产品均可进入市场;第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认证管理条

产品质量认证合同范本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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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认证合同范本正式版 使用说明:当事人在信任或者不信任的状态下,使用合同文本签订完毕,就有了法律依靠,对当事人多方皆有约束力。且在履行合作期间,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的有关规定,_________(甲方)向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乙方)申请对其生产的产品按有关产品认证的规则程序实施产品环保认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实施产品认证范围及依据的标准 实施产品环保认证的范围为_________,开展认证所依据的

标准及技术要求为_________。 二、实施产品环保认证的基本程序 1.认证申请和受理; 2.抽样检测; 3.现场检查; 4.认证结果评价和批准; 5.获得认证后的监督。 三、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始终遵守认证计划安排的有关规定; (2)为进行评介做出必要的安排,包括审查文件,进入所有的区域查阅所有的记录(包括内部审核报告)和评价所需人员(例如检验、检查、评定、监督)和解决投诉的有关规定; (3)仅允许在获准认证的产品或包装上使用认证标志; (4)在使用产品认证结果时,不得损害乙方的声誉,不得做出使乙方认为可能误导或未经授权的声明; (5)当证书被暂停或撤销时,应立即停止涉及认证内容的广告,并按乙方要求交回所有认证文件和标志; (6)认证仅用于表明获准认证的产品符合特定标准; (7)确保不采用误导的方式使用或部分使用认证证书和报告; (8)在传播媒体中,对产品认证内容的引用应符合乙方的

产品质量认证制度

浅谈产品质量认证制度 一.产品质量认证概述 产品质量认证既称产品认证,国际上也称为合格认证,起源于20世纪初的英国,随着时代的发展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均设立了自己的产品认证机构,并使用不同的认证标志来标明认证产品对应相关标准的符合程度。例如UL美国保险商实验室安全试验和鉴定认证、 CE欧盟安全认证、VDE德国电气工程师协会认证、中国CCC强制性产品认证和CCTP标志等。对于产品质量论证的定义,国际上的定义是:由可以充分信任的第三方来证实某一产品或服务符合特定标准或其他技术规范的活动。而我国的定义为:由中国政府有关部门依据产品质量标准与相关技术要求,经过其确认并通过认证证书或认证标志来证明某一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的活动。 从认证性质上分,产品质量认证可以分为强制性产品认证即安全认证与自愿性产品认证即合格认证,国家对涉及人身健康与安全,环境保护,国家安全与动植物生命安全的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而对于一般的工业类产品施行自愿性产品认证。目前世界各国主要使用的为强制性产品认证,例如我国的3c认证与美国的UL认证等均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范围。 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的发展 1903年,英国首先以国家标准的形式,对英国铁轨进行了合格论证,颁发了风筝图标作为产品质量认证合格的标志,并开始在国家的领导下对全国各行各业进行了相关标准的大统一和制定了认证的统一标志。随着时代的发展,在英国的领导下,从20世纪初到70年代,世界各国开展了以产品认证为主的认证活动。欧洲从1985年已经开始实施CE质量认证制度;美国从1914年美国工程师协会出版锅炉规范开始,而我国的质量认证起步较晚,以成立了我国第一个产品质量认证机构——中国电子元器件质量认证委员会(QCCECC)为标志作为我国质量认证的开始,但是各国与各国之间的认证标准制度仍有较大的差别,于是为了便于国际贸易的发展和国际工业的发展,并且为了增强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相互承认,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正式成立了,随后在各国的共同商讨下,对于各个行业的不同产品颁发了ISO系列的标准,从而掀起了全世界的ISO标准认证的浪潮。 三.我国产品质量认证制度简介 我国的产品质量认证制度建立较晚,在吸收了各国经验的基础上,

消防产品 3C认证实施细则

消防产品 3C认证实施细则 编号:CNCA—09C—044: 2001 消防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火灾报警设备 2002-05-01 发布 2007-1-09修订 2007-1-25实施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录 1 适用范围...................................................................... (3) 2 认证模式...................................................................... (3) 3 认证的基本环 节 ..................................................................... .. (3) , 3.1 全性能委托检 验 ..................................................................... ....................................3 , 3.2 认证的申 请 ..................................................................... ...........................................3 , 3.3 工厂质量管理体系审核...................................................................... .........................3 , 3.4 认证发证检

消防产品身份信息标志说明

消防产品身份信息标志说明 中国消防在线| 时间: 2013-05-14 消防产品身份信息标志说明 1、标志的规格、式样: 标志本体(A签)规格为:33mm*21mm 标志验证体(B签)规格为:40mm*27mm 2、标志的功能: (1)唯一性:每组标志都具有唯一的14位明码,如:00000AA00005AA;每一组标志的暗码(点阵)图像也不相同。 (2)防复制:具有防伪特性; (3)防转移:标志本体(A签)具有防转移特性,粘贴于产品上再揭下,即被破坏,不能重复使用,如图: 3、标志粘贴要求: (1)标志本体(A签)粘贴方式

粘贴在产品表面明显处,如图: (2)标志验证体(B签)的粘贴方式 第一种方式: 标志B签单独粘贴于产品合格证上,如图: 适用范围:产品单独包装 第二种方式: 标志B签粘贴于消防产品身份信息证明上,如图: 适用范围:单件产品无单独合格证,发往同一用户单位 包含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出厂日期、产品数量、编码范围等

4、信息上传要求: 根据《消防产品身份信息管理》(GA846-2009),有关消防产品身份信息建立的要求见条,摘录如下: 消防产品身份信息的建立 消防产品生产单位(制造商)应使用消防产品身份信息管理系统专用物品并按的规定录入消防产品身份信息,并及时将消防产品身份信息上传至消防产品身份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 消防产品生产单位(制造商)录入的消防产品身份信息应符合如下要求: a) 录入的生产单位(制造商)名称应与市场准入信息或证书中的名称一致; b) 录入的产品规格型号应与市场准入信息或证书中的规格型号相符; c) 消防产品出厂前已知使用单位的,生产单位(制造商)应在消防产品出厂检验合格后录入消防产品身份信息; d) 消防产品出厂前已知销售单位的,生产单位(制造商)应在消防产品出厂检验合格后录入除产品流向信息外的消防产品身份信息;产品确认到达销售单位两个工作日内录入产品流向信息。 5、查询方法: (1)查询网址: 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网站(2)明码查询步骤: ①打开IE浏览器,在“地址栏”输入并打开该地址:,如下图:

消防产品 3C认证实施细则

编号:CNCA—09C—044: 2001 消防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火灾报警设备 2002-05-01 发布 2007-1-09修订 2007-1-25实施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录 1 适用范围 (3) 2 认证模式 (3) 3 认证的基本环节 (3) ? 3.1全性能委托检验 (3) ? 3.2认证的申请 (3) ? 3.3工厂质量管理体系审核 (3) ? 3.4认证发证检验 (3) ? 3.5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3) ? 3.6认证后监督 (3) 4 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 (3) ? 4.1 全性能委托检验 (3) ? 4.2 认证的申请 (4) ? 4.3 工厂质量管理体系审核 (6) ? 4.4 认证发证检验 (8) ? 4.5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10) ? 4.6 认证后的监督 (11) 5 认证证书 (14) ? 5.1 认证证书的有效期 (14) ? 5.2 换发新证 (14) ? 5.3 复评换证 (14) 6 认证标志使用的规定 (15) ? 6.1 认证标志的使用 (15) ? 6.2 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 (15) ? 6.3 加施方式 (15) ? 6.4 加施位置 (16) 7 认证证书的暂停、撤销和注销 (16) ?7.1 认证证书的暂停 (16) ?7.2 认证证书的撤销 (16) ?7.3 认证证书的注销 (17) ?7.4 认证机构定期发布证书暂停、撤销、注销和恢复公告。 (17) 8 收费 (17) 附件1:火灾报警产品强制性认证单元划分 附件2:火灾报警产品强制性认证特则

1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的产品范围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的各类消防产品。 2 认证模式 全性能委托检验+工厂质量管理体系审核+认证发证检验+认证后监督(工厂质量管理体系监督审核+产品监督检验)。 3 认证的基本环节 3.1全性能委托检验 3.2认证的申请 3.3工厂质量管理体系审核 3.4认证发证检验 3.5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3.6认证后监督 4 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 4.1 全性能委托检验 4.1.1 全性能委托检验的送样 4.1.1.1 全性能委托检验的送样原则 全性能委托检验送样应从认证申请单元中选取代表性样品(主型和分型产品其代表性样品为主型产品,分型产品应按相应产品认证特则的要求送样,对其与主型不同部分进行试验;产品按系列产品申请认证时,代表性样品是指对于整个系列的样品而言,检验项目最具覆盖性,检验条件最具严酷性,检验结果最具代表性。)进行全性能委托检验。

产品质量认证和质量体系认证的关系与区别

产品质量认证和质量体系认证的关系与区别 资料来源:德信诚企业培训网发布日期:2005-1-31 产品质量认证和质量体系认证的关系与区别 一、典型的产品认证制度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都是由第三方机构从事的活动,两者都要对申请企业的质量体系进行检查评审 质量体系认证进行检查评定的依据是GB/T 19001或19002或19003,即ISO 9001或9002或9003,国内外的质量体系认证机构都是这样实施的,已取得共识。产品质量认证中的质量体系检查评定的依据是GB/T 19002。本文拟重点讨论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的关系与区别。 从理论上分析,产品质量认证之所以要检查评定企业的质量体系,目的是评定工厂是否具有持续生产符合技术规范的产品的能力。评定的主要因素是工厂的质量管理体系(见ISO 出版的《认证的原则与实践》)。质量体系认证正如GB/T 19000所述:"顾客可能关心供方质量体系中的某些要素,这些要素影响供方持续按要求生产产品的能力";"质量体系认证或注册常能减少顾客质量体系评定的次数和(或)范围"。这就是说,产品认证和体系认证都要求企业建立质量体系,具有持续生产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的能力,两者是一致的。因此,检查评定的依据从总体上说也应是相同的,都是三个质量保证标准。至于具体使用其中的哪一个标准,产品认证由认证机构视认证产品的程度确定,体系认证由申请的企业与认证机构协商确定。 从实践的角度分析,产品认证中的质量体系要求,取决于各认证机构的规定。 西方国家实行产品认证已有数十年的历史,在1987年发市ISO 9000系列标准前,各认证机构早就规定了对质量检查的要求,显然不可能与ISO 9001或9002或9003相一致,大体在 ISO 9002和ISO 9003之间。1982年发布的ISO/IEC指南28典型的第三方产品认证制度通则》中规定,质量体系检查的内容包括:组织结构(含产品标识、质量审核),材料零部件(指采购质量),制造(指过程控制),质量控制和试验(含检验和试验,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质量记录和文件(含文件和资料控制和质量记录的控制)。显然,这些检查的内容比ISO 9003的要求多,接近ISO 9002要求。1988年发布的ISO/IEC指南53在第三方产品认证中利用供方质量体系的方法》中则引用了ISO 9000系列标准,并指出:"使用本指南制订认证大纲的人员,必须熟悉ISO 9000系列标准。"关于在产品认证中对申请企业质量体系检查的内容,该指南列举了两个实例,其中一个用于电工产品的企业,需检查的质量体系要素有:管理职责、设计控制、采购、需方提供的物资、制造与加工、检验和试验、测量和试验设备、不合格的控制、纠正措施、标识和可追溯性、质量记录。这一实例表明,在电工产品(比较复杂的产品)认证中,对申请企业质量体系的要求基本上相当于ISO9001。 目前世界上共有两个产品认证的国际组织,一个是电子元器件方面的,简称IECQ;另一个是电工产品方面的,简称IECEE。这两个国际产品认证组织均成立于1987年ISO 9000系列标准发布之前,对申请企业质量体系的要求都有各自规定。但是,IECQ于1992年初决定并已经实施了一项重大改进,即从1992年起,对申请认证的企业均按ISO 9002审核其质量体系;对1992年以前已经获准认证的企业,要求其建立质量体系,并按ISO 9002重新审核,1992年12月31日前完成,重新审核不符合要求的撤销认证证书。 IECEE于1993年7月制订了03号文件《按照电工设备安全标准颁发的合格评定证书的互相认可的IEC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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