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招标资格审查

招标资格审查

招标资格审查
招标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

《招标投标法条文辨析及案例分析》由毛林繁、李帅锋编著,已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关于资格审查

3.6.1《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3.6.2《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条文辨析

本条第一款规定,招标人可以依据招标项目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格证明文件,先行进行资格审查;同时规定,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招标人应依照其规定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本条第二款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即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1.潜在投标人

潜在投标人,指知悉招标人公布的招标项目信息和要求,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有意愿参与投标竞争并中标的供应商、承包商或服务商,是招标采购的市场基础。例如,建筑面积12000m2、檐高24m、地上5层、最大跨度18m的写字楼工程,其设计招标的潜在投标人是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其以上设计资质的设计企业,监理招标的潜在投标人是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其以上监理资质的监理企业,施工招标的潜在投标人是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是依据公布的资格条件,对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其资格是否满足合同履行要求,其目的是剔除不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有两种:①资格预审,即《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审查,其评审对象是潜在投标人而不是投标人;②资格后审,指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在初步评审时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资格预审与资格后审在时间点上的区别,在于资格审查是在招标文件发售前组织的,还是在招标文件发售后组织。在招标文件发售前组织的,可以视作资格预审;在招标文件发售后组织的,可以一概划归资格后审范畴,须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其资格进行审查,因为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不能购买招标文件投标。

3.《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对资格审查补充规定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对资格预审文件发售的规定

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招标人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一份完整的资格预审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①资格预审公告;②申请人须知;③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④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⑤招标项目概况等。本条规定,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

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期不少于5日。注意,这里的“发售期”为《民法通则》定义的“期间”概念,同时,按日历日连续计算发售时间,如在法定节假日前1天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则招标人节假日需加班发售招标文件,以满足发售期不少于5日的要求,否则违反诚实信用的招标投标原则。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对资格申请时间的规定:

招标人应当合理确定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这里的合理时间,指按照项目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以及编制资格申请文件的工作量,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必要时间。对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这里规定的最短时间,是从招标人停止发售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以保证资格预审申请人有足够时间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对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规定: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有关投标人的规定。

本条规定资格预审申请人需要遵守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关于投标人的规定,即《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赋予投标人的行为规定,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满足。例如,《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公平竞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同样地,资格预审申请人也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等。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对资格预审方法和资格审查委员会的规定:

资格预审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标准和方法进行。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审查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有关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规定。

本条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须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并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标准和方法,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同时,资格审查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对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评标行为的规定。当然,对于国有资金不占主导地位的招标项目,其资格审查可由招标人依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标准和方法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依法进行审查。注意,无论是资格审查委员会,还是招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预审文件中没有载明的标准和方法依法不能作为审查依据,否则违反诚实信用的招标原则。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对资格预审结果的规定:

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及时向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招标。

这里,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的作用是告知申请人资格审查结果,对于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招标人需要同时告知其发售招标文件的地点、时间和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与此相对应,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即招标人不得向其发放招标文件,也不得接收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因其不具有投标资格。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时,因为不符合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投标人数,继续进行招标只会导致招标失败,所以,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可以继续采用资格预审方式,也可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对资格后审的规定:

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应当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资格后审的对象是投标人,即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科研项目允许自然人投标时的自然人,此时已经不是潜在投标人,不能直接适用《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

第一款规定由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而应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例3-11】开标无须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

某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接收了5份投标文件,随后组织开标。招标人首先组织其工作人员查验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证书、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证书原件,发现有个投标人未携带材料员身份证,还有两个投标人未携带资料员证书原件,于是宣布这3个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不能参加开标。同时,由于仅剩下2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家,未达到法定投标人数,招标人宣布招标失败,并告知投标人将择日重新投标。

那么,招标人宣布本次招标失败,择日重新招标是否合法?答案是否定的!本案关键在于招标人在开标过程中组织的资格审查属于资格预审会还是资格后审。如果是资格预审,则投标人数未达到法定人数时不得开标,须重新招标;但如果是资格后审,则招标人的做法就违反了法律规定,因为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在初步评审过程中,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本案资格审查的时间发生在开标过程中,即投标已经截止,属于资格后审范畴,应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同时,招标人也不能宣布招标失败、择日重新招标,因为这种行为属于违法擅自终止招标。本案正确的做法是,组织5家投标人开标,然后组建评标委员会,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只有当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时,评标委员会才能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据此组织重新招标。

4.不合理条件

不合理条件,即违反法理和事理的条件。招标投标活动中,违反法理和事理的条件,指违反了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设置的旨在限制投标人竞争的条件。《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了不合理条件的情形,其第三十二条规定: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这里,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一)~(七)情形内涵进一步辨析如下:(1)招标人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招标项目信息,造成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获得的招标项目信息不一致,直接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投标人之间竞争,故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投标过程中,易造成招标项目信息有差别出现的环节有3个:①招标人组织现场考察或投标预备会,例如,招标人单独或者分别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或投标预备会,或是分别告知投标人招标项目信息等;②招标人进行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其中涉及的招标项目信息仅告知提出或者咨询有关事项的投标人,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发给部份申请人或投标人;③电话联系、交往过程中不经意将招标信息告知某个投标人而没有告知其他投标人。

(2)招标人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时,直接违反《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中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的规定,属于采用招标项目以外条件进行招标的行为,扩大或者缩小了竞争条件范围,例如提高技术资格要求等,同样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满足项目特点和需要的投标人构成了不公平,限制了投标人之间的竞争,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本

条规定在于规范招标人设定的资格、技术和商务条件,防止招标人内定中标人后以“量体裁衣”或“量身定做”的手法设置特定的资格、技术和商务条件。至于什么是“量体裁衣”或“量身定做”,以下通过一个具体实例进一步分析。

【例3-12】招标人违法设置资格、技术和商务条件

某省一条10.60km长的二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为双向四车道公路路基、路面,以及其中单跨度

35m、全长400m的桥梁2座。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标准规定,具备公路工程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企业可以承包该项目施工。招标人内定中标人——某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其资质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施工资质,具有多项长度在3000m及以上的隧道工程施工业绩。招标人在该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技术和商务条件部分事项如下:

①资格条件

该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为:投标人须是独立法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同时具有长不少于10km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和3000m隧道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②技术条件

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中,包括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其中需包括一条长3000m长的隧道工程施工方案。

③商务条件

该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和业绩条件作了如下打分规定:具备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10分,二级施工资质的4分;具备长3000m及以上隧道工程施工业绩的,每个业绩2.5分,长3000m以下的,每个业绩1分,最高10分。同时规定,施工组织设计总分40分,其中隧道工程施工方案15分等。

这里,招标人在资格条件中要求潜在投标人具有3000m的隧道工程施工业绩,在技术条件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一条长3000m长隧道工程的施工方案,以及在商务条件中,对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业绩进行打分的方法,均为设定的资格条件与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与合同履行无关情形,因为本项目建设内容不涉及隧道工程,投标人投标时无需提供有关隧道工程施工技术投标文件,也无需具备隧道工程施工业绩。本案招标文件内容违反《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强制性规定,无效。

(3)招标人以特定行政区域业绩或者奖项作为中标条件,即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具有某一特定行政区域业绩或者奖项,并在中标条件中倾向具有这一特定行政区域业绩或者奖项的潜在投标人,例如,要求投标人具有某市的业绩或该市颁发的某质量奖杯,或对获得该市质量奖杯的潜在投标人加分等;类似地,招标人以特定行业的业绩或者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即要求投标人具有某一特定行业的业绩或者奖项,或者仅对某一特定行业的业绩或者奖项进行加分,例如,某火车站候车楼工程设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3年有铁路行业设计业绩,获得过铁路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或对获得过铁路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的投标人进行加分等。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的行为,是对特定行政区域或特定行业内的潜在投标人的倾向,排斥了位于这些特定行政区域或特定行业以外的潜在投标人,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第六条关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规定,违反了“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限制了投标人之间的竞争,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行为。

(4)招标人对不同的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的行为,对这些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构成了歧视待遇,直接违反了“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例如,采用综合评估法时,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省内企业每个类似项目业绩3分;中央和外省市企业,每个类似项目业绩2分等。

(5)招标人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的行为,直接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对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的规定,违反了招标采购制度,即利用市场进行基础性调节,优化资源配置的

运作机理,限制了投标人利用市场机制参与竞争,自主选择或者组合社会资源的行为,这种限制,对投标人投标权益构成了事实上的不公平,所以,《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将其定性为不合理条件。

招标采购过程中,如果必须引用某一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技术要求时,只能在招标文件中列举一些供潜在投标人投标参照的技术标准或者品牌,并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的字样,即只要潜在投标人投标选用的标的与招标文件所列技术标准或者品牌相当,招标人就不能据此否定其投标。

(6)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指国有、集体、股份合作、联营、有限责任、股份有限、私营、港澳台投资、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商投资等所有或者组织形式。招标人和投标人是招标投标市场主体,其中,潜在投标人是依法可以提供招标采购标的的生产商、供应商或服务商,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其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的限制。所以,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限制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例如,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国有企业就构成了对市场中那些依法可以提供招标采购标的的其他生产商、供应商或服务商,不公平,这违反了“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故为不合理条件。

(7)招标采购过程中,招标人以其他不合理条件,即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行为还有许多。例如,故意在招标条件中设置一些特定的,仅某个投标人满足的条件,或者采用抽签、摇号等博彩方式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以及其他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条件。

3.6.3延伸阅读

1.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资格审查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只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同时,该办法第十四条规定:

凡是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都应被允许参加投标。

招标人不得以抽签、摇号等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资格审查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五条规定:

招标人应当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日。

招标人可以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文件,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出现不一致时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应当保持书面招标文件原始正本的完好。

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对于所附的设计文件,招标人可以向投标人酌收押金;对于开标后投标人退还设计文件的,招标人应当向投标人退还押金。

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售出后,不予退还。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后或者售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不得擅自终止招标。

该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其中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同时,进行资格预审的,一般不再进行资格后审,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八条规定:

采取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可以发布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公告适用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有关招标公告的规定。

采取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载明资格预审的条件、标准和方法;采取资格后审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标准和方法。

招标人不得改变载明的资格条件或者以没有载明的资格条件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对资格审查结果,《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经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应当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并规定,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应予否决。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资格审查的内容和条件如下:

资格审查应主要审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四)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资格审查时,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行政手段或者其他不合理方式限制投标人的数量。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资格审查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十六条规定: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是指招标人出售招标文件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资格预审一般适用于潜在投标人较多或者大型、技术复杂货物的公开招标,以及需要公开选择潜在投标人的邀请招标。

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资格后审一般在评标过程中的初步评审开始时进行。

该办法第十七条规定,采取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公告适用该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有关招标公告的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十八条规定:

资格预审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资格预审邀请书;(二)申请人须知;(三)资格要求; (四)其他业绩要求;

(五)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六)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方式。

同时,该办法第十九条对资格审查标准规定如下:

采取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详细规定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方法;采取资格后审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方法。

招标人在进行资格审查时,不得改变或补充载明的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或者以没有载明的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了资格审查结果,即经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应当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个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重新招标。该条规定同时要求,对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投标函资格审查

正本 工程Ⅰ标段工程 施工招标 投标文件 (投标函)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二零一三年六月二日

目录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函 四、投标保证金凭证 五、联合体协议书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七、规费核准证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成立时间: 2001年5月16日 经营期限:2004年4月20日至2014年5月1日 姓名:性别:男年龄:61岁职务:董事长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公章)日期: 2013 年 6 月 2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赵凤华(项目经理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二期)工程(项目名称)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2013 年 6 月 2 日

三、投标函 致:山西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工程Ⅰ标段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元伍角肆分RMB¥元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如有时)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上述报价中,包括: 分部分项费RMB¥元 措施项目费RMB¥元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913天(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 5、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第15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7、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人民币叁拾万元作为投标担保。 投标人:(盖章) 单位地址:

投标资格审查范本

投标资格审查申请书 投标工程名称: 申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填报日期:

目录 (一)资格审查申请函 附: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及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二)资格审查申请书附表 附表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附表2 授权委托书 附表3 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附表4 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附表5 投标人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附表6 拟派出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附表7 拟派出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 附表8 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附表9 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 附表10 其他资料

(一)投标人资格审查申请函 资格审查申请函 项目名称: 致: 1、我们根据贵方提供的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就项目工 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提报资格审查申请书和有关文件并接受审查。 2、我们授权招标人或其授权的代表进行调查工作,以审核我们提交的 文件和资料,澄清申请中有关财务或技术方面的问题。为此,我们授权任何有关的机构或人员应招标人的要求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以核实本申请中所提交的文件和资料或本公司的能力和信誉。 3、我们在此声明,申请文件中所提交的资料在每一方面都是完整的、 真实的和准确的,并为此负法律责任。如某些方面与事实不符,贵方有权取消我们的投标资格,也无须作任何解释,并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4、我方保证:我方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 何的隶属关系;且未曾与为本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或者监理工作或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有任何的隶属关系。 5、我方将接受并遵守资格预审文件所规定的各项条款。 6、我方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以形式已递交。 投标申请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日期:年月日 附: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及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投标人应当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应注明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人民银行开出的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放入资格审查申请材料中,以证明已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资格审查表

2018年郴州市考录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表 (报考县市区职位用表) 报考单位:报考职位: 笔试单项成绩按照公告规定的比例生成。3、现时身份请填写:⑴应届高校毕业生;⑵留学归国人员;⑶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 ⑷国有企业人员;⑸事业单位人员;⑹村(社区)组织工作人员;⑺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人员;⑻大学生村官;⑼西部志愿者;⑽三支一扶人员;⑾特岗教师;⑿务农人员;⒀待业人员;⒁其他人员(需做详细说明)。

承诺书 根据《湖南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我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及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政策; 二、真实、准确提供本人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不弄虚作假,不隐瞒真实情况; 三、不属于以下不得报考的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参加公务员考试已公示拟录用后放弃,以及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未满2年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3月9日)为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基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学员; 9.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未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五、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 六、按要求参与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每一个环节,不违规,不放弃; 七、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签名: 2018年月日

招标公告发布及资格审查方法指导

南京市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及资格审查方法指导 (二00一年九月三十日制定) 一、法律依据 本程序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发布及资格审查工作应按照本程序办理。 二、工作程序 1、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必须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和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也可以同时在国家指定的报刊或者其他媒介上发布。在市交易中心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两个工作日。 2、招标公告应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范围、实施地点和时间、资格审查方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同时必须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招标人应当保证招标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如果在两个以上媒介发布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内容应当相同。 3、拟发布的招标公告文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交易中心可以要求招标人改正、补充或调整:

(1)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辨认的; (2)载明的事项不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2款规定的。 4、招标人应在交易中心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报名(时间不得少于半个工作日),同时也可以通过交易中心信息网接受报名。 5、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的需要,采用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条件可以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性质制定,但不得有以下条款出现: (1)限制在本地区、本部门内招标的; (2)对投标申请人提出与招标项目实际要求不符的过高的资质等级要求的; (3)标段划分不合理的; (4)肢解工程发包的; (5)对投标申请人提出类似垫付工程款要求的; (6)其它违法、违规的条款。 6、采用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中载明资格审查条件或者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格式另定)的办法。资格预审文件一般应包括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申请人须知,资格预审的方法,以及需要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企业资质、业绩、技术装备、财务状况和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等证明材料。投标申请人应根据招标公告的条件如实填写资格预审文件,并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预审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送达招标人。 资格预审可根据拟招标项目规模大小采用下列办法进行:

甘建建[2015]436号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审查管理办法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审查 管理办法》的通知 甘建建[2015]436号 各市(州)建设局,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转变政府职能,实施简政放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要求,为提高办事效率,降低招标投标成本,推进建筑业改革和发展,现将修订后的《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资格审查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本办法从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原《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资格审查管理办法》(甘建建〔2013〕445号)同时废止。 附件: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格审查管理办法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1月27日

附件 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审查管理办法 第一条按照国务院转变政府职能,实施简政放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要求,为提高办事效率,降低招标投标成本,推进建筑业改革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及《甘肃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公开招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资格审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招标人依照本办法规定,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第四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进行资格审查活动时,不得设定与招标工程类别、建设规模等不相符的资格审查条件,限制、排斥潜在的投标人。 第五条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或者资格后审。采用资格

预审的,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人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由取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评标专家证的专业技术人员、5人以上单数组成。 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资格审查评审报告上签字,并对评审结果负责。 实行资格后审的,开标后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第六条投标人依照招标人资格预审公告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填写并提交给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评审。 第七条招标人采用资格预审的,资格预审文件(包括修改补充文件)应当在发出前3日内提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备案。 第八条采用资格预审的程序: (一)招标人准备资格预审文件; (二)公开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三)发售资格预审文件; (四)投标申请人依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编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资格预审所需的原始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资格审查文件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招标编号: 工程名称: 投标申请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日期:

一、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二、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三、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附表 1、投标申请人一般情况 2、联合体投标情况表 3、类似工程经验,投标单位的业绩材料 4、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经理简历 5、拟分包企业情况 6、承诺函 7、其他资料

致: (招标人名称) 1、经授权作为代表,并以 (投标申请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申请人”)的名义,在充分理解《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文件》的基础上,本文件签字人在此以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下列标段投标申请人的身份,向你方提出资格审查申请: 2、本文件附有下列内容的相关文件、证书、证件、证明、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1 投标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2 投标申请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2.3 投标申请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 投标申请人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岗位资格证书; 2.5 资格审查文件要求的以及投标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有关证明资料文件。 3、按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你方授权代表可调查、审核我方提交的与本文件相关的声明、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开户银行和客户,澄清本文件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问题。本文件还将授权给有关的任何个人或机构及其授权代表,按你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以核实本文件中提交的或与本申请人的资金来源、经验和能力有关的声明和资料。 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下列人员得到进一步的资料:

供应商资格审查表

供应商资格审查表 编号: 一、机构与组织 1、公司名称: 注册办公场所地址: 电话号码:传真:电子信箱: 授权与本公司接洽业务人员名称:职务:电话:2、承包/供货/设计咨询服务资质范围: > 品牌: 3、从事相同工程承包/材料/设计、咨询服务供应的年数: 4、公司办公场所规模及环境状况、专业技术能力 公司主要的(施工/加工/设计、咨询服务)设备、设施一览表:

、公司在过去三年中完成的项目(承包/材料设备/设计、咨询服务)供应项目一览表,与本项目相同的请显著表示: 7、目前正在进行的项目一览表: 近三年中第一年;近三年中第二年;近三年中第三年;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施工、竣工和保修

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投标单位法人(盖章): % 日期:年月日 2、投标代理人委托证明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投标单位名称)的 (姓名、身份证号)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参加(招标单位)的 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为我公司正式员工,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合同签订及合同履行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并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负责。若出现挂靠、包等行为,我公司愿接受一切法律后果及经济处罚。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三、附加资料 1、附在本预审表后的企业资料(需加盖公司公章): 营业执照复印件

资格审查案例

[背景] 某大学扩建项目,其建安工程投资额30000万元人民币。项目地处某城市郊区,系在原农用耕地上修建,共包括8个单体建筑工程,分别为办公楼、1#-3#教学楼、学生食堂、学生公寓、图书馆、10KV变电所和大门及门卫室等,总建筑面积126436m2,占地面积86000m2,其中教学楼和学生公寓为地上六层框架结构,学生食堂、图书馆为地上三层框架结构,变电所及门卫室为单层混合结构。招标人拟将整个扩建工程作为一个标段发包,组织资格审查,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问题] (1)资格审查有哪几种方法?给出其做法。怎样选择其一为一个项目资格审查方法?确定了审查方法后,有哪几种办法进行资格审查?(注:应记住) (2)施工招标资格审查有哪几方面内容?(注:要记住)这些审查内容怎样分解为审查因素? (3)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选择资格审查方法和审查办法,并设置资格审查因素和审查标准。 (4)怎样处理资格预审过程中几个申请人得分相同时的排序,举个例子。 [分析] 资格审查是用来衡量投标人一旦中标,是否有能力履行施工合同的一种重要手段,一般有两种做法,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资格预审是在招标文件发售前,招标人通过发售资格预审文件,组织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潜在投标人提交的资格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进而决定投标人名单的一种方法;资格后审指的是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在初步审查程序中,对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提交的资格申请文件进行的审查。两种方法审查的内容基本一致,仅是时间的先后,但招标成本支出截然不同。判断一个施工招标项目是否需要组织资格预审,是由满足该项目施工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数的多少来决定的。施工招标不同于其他类型招标:①一般需要提供设计图纸,招标人成本支出较其他类项目招标大;②除少数高尖端项目及项目处在一些特殊地域外,潜在投标人普遍掌握项目的施工工艺,潜在投标人较多;③投标人需要组织人员编制工程预算、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需要一定花费。这些特点,决定了一个施工招标项目是选择资格预审还是资格后审。 (注):这部分内容应记住 1、参阅《专业实务》P17、P88。 2、资格后审的方法适合潜在的投标人数量不多的招标项目。如果潜在的投标人数量很多,则宜进行资格预审,用以降低招标成本。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30号令)第二十条规定,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应主要审查以下五个方面内容:①具有独立订立施工承包合同的权利;②具有履行施工承包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等方面的内容。这五个方面的内容,构成了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因素。 (注:应记住这些内容。参阅《专业实务》P90-92) [参考答案] (1)资格审查方法分为资格预审与资格后审。资格预审是在招标文件发售前,招标人通过发售资格预审文件,组织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潜在投标人提交的资格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进而决定投标人名单的一种方法;资格后审指的是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在初步审查程序中,对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提交的资格申请文件进行的审查。 判断一个施工招标项目是否需要组织资格预审,是由满足该项目施工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数的多少来决定的。潜在投标人过多,造成招标人的成本支出和投标人的投标花费总量大,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时,招标人需要组织资格预审。反之,则可以组织资格后审。

招标招投标基本流程图

招标投标基本流程 招标,是《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政府采购方式之一,也是一种最具有竞争、公开透明程度最高的一种方式。一般来说,招标投标活动需经过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与定标等程序,但根据本人多年来从事招标采购工作的实践经验,完整的招标投标活动还应包括在招标前的准备工作。因此,我们可以把招标投标活动分成两个阶段,即准备阶段和招标阶段。各个阶段的基本程序如下: 一、准备阶段 在准备阶段,要对招标投标活动的整个过程作出具体安排,包括对招标项目进行论证分析、确定采购方案、编制招标文件、制定评标办法、组建评标机构、邀请相关人员等。主要程序是: (一)制定总体实施方案 即对招标工作作出总体安排,包括确定招标项目的实施机构和项目负责人及其相关责任人、具体的时间安排、招标费用测算、采购风险预测以及相应措施等。 (二)项目综合分析 对要招标采购的项目,应根据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或采购方案),从资金、技术、生产、市场等几个方面对项目进行全方位综合分析,为确定最终的采购方案及其清单提供依据。必要时可邀请有关方面的咨询专家或技术人员参加对项目的论证、分析,同时也可以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实施的现场进行踏戡,或者对生产、销售市场进行调查,以提高综合分析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确定招标采购方案 通过进行项目分析,会同采购人及有关专家确定招标采购方案。也就是对项目的具体要求确定出最佳的采购方案,主要包括项目所涉及产品和服务的技术规格、标准以及主要商务条款,以及项目的采购清单等,对有些较大的项目在确定采购方案和清单时有必要对项目进行分包。 (四)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要求和招标采购方案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般应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邀请函)、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知、合同格式、投标文件格式等五个部分。 1、招标公告(投标邀请函)。主要是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招标项目的地点和时间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地点和时间;招标文件售价;投标时间、地点以及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2、招标项目要求。主要是对招标项目进行详细介绍,包括项目的具体方案及要求、技术

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

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资格审查行为,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资格审查行为适用本办法。 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包括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和国家融资投资的工程。 国有资金(含国家融资资金)为主的工程是指国有资金占投资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国有投资者实质上拥有控股权的工程。 第三条资格审查分为开标前资格审查和开标后资格审查。开标前资格审查,是指在开标前7—14日内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开标后资格审查,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投标人是指参加投标的法人企业或单位;合格投标人是指满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入围投标人是指被招标人接受参加投标的合格 — 3 —

投标人。 第四条当公开招标工程的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截止时投标人数量仍不足3家时,招标人一般应当在保证满足法定资格条件的前提下适当降低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或延长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提倡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当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可以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应当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第五条资格审查及其相关工作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招标人编制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可以不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并在开始发售的3个工作日前报送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备案; (二)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售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编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可以不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同时提交招标人; (四)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按下列要求继续进行: 1.招标人组织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活动一般包括:审查准备工作,初步审查,详细审查,澄清、说明或补正,确定合格投标人和入围投标人及提交资格审查报告; 2.招标人组织在推荐入围以外的合格投标人中随机抽取其— 4 —

投标函资格审查

投标函资格审查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正本 工程Ⅰ标段工程 施工招标 投标文件 (投标函)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二零一三年六月二日

目录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函 四、投标保证金凭证 五、联合体协议书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七、规费核准证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成立时间: 2001年5月16日 经营期限:2004年4月20日至2014年5月1日 姓名:性别:男年龄:61岁职务:董事长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公章)日期: 2013 年 6 月 2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赵凤华(项目经理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二期)工程(项目名称)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2013 年 6 月 2 日

三、投标函 致:山西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工程Ⅰ标段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元伍角肆分RMB¥元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如有时)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上述报价中,包括: 分部分项费RMB¥元 措施项目费RMB¥元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913天(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 5、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第15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关于招投标的资格审查你不得不知的知识

关于招投标的资格审查你不得不知的知识 资格审查是招投标过程中一个重要环节,这个环节,对保障招标人的利益,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今天就跟中国比地招标网小编一起重点看看招投标中的资格审查。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采购人可以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根据本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既是招标人的一项权利,也是大多数招标活动中经常采取的一道程序。资格审查时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那什么是资格审查呢? 资格审查是指招标人对资格预审申请人或投标人的经营资格、专业资质、财务状况、技术能力、管理能力、业绩、信誉等方面评估审查,以判定其是否具有参与项目投标和履行合同的资格及能力的一项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两种方式: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区别如下:

无论是预审还是后审,都是主要审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资格审查主要步骤 1、确定资格审查办法,即合格制或有限数量制。一般采用合格制,当潜在投标人过多时,可采用有限数量制。

2、制定审查标准(包括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标准); 3、进入具体审查程序:资格审查委员会应进行初步审查、详细审查和澄清,通过评分排序确定合格投标申请人。 4、得出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委员会评审后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向招标人提交审查报告,招标人审定合格投标人)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1、《政府采购法》明确规定了采购人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第二十三条采购人可以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根据本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采购代理机构在获得采购人的委托授权后,也可以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2、评标委员会难于完成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需要审查的事项很多,某些事项的审查还需要求助外部的调取证据和查询相关数据,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的有限时间内很难完成。而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则可以利用自身的条件更好完成,如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查询证书的效力等。

招投标有效最低价评审办法

合肥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有效最低价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行为,保证交易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有效最低价中标。有效最低价中标是指中标人的投标应当同时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和商务标、技术标的评审要求,且投标价格应为最低。 第三条建设工程类有效最低价评审办法具体包括四类评审办法,分别为规范性评审法,总价中位值法,清单详细评审法,三阶段评审法。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由合肥市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和用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或还款担保的借贷性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 第二章评审办法分类及定义 第五条规范性评审法(以下简称A类):开标后,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不高于控制价)依次进行资格审查、商务标规范性评审和技术标符合性评审,评审均通过的即为预中标人。如投标人资格审查、商务标和技术标评审中任一项被判定为未通过评审,再按

报价由低到高依次进行递补,按顺序依次评出预中标人、预中标候选人。 第六条总价中位值法(以下简称B类):开标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计算方法,进行商务标有效值确定。对低于有效值的投标报价商务标无效,对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有效值的投标单位,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商务标初步评审、商务标审、技术标符合性评审,评审均通过的即为预中标人。如投标人资格审查、商务标和技术标评审中任一项被判定为未通过评审,再按报价由低到高依次进行递补,按顺序依次评出预中标人、预中标候选人。 第七条清单详细评审法(以下简称C类):开标后,首先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然后确定商务标各评审要素的平均单价,再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不高于控制价)依次进行商务标初步评审、商务标详细评审和技术标评审,评审均通过的即为预中标人。如投标人商务标和技术标评审中任一项被判定为未通过评审,再按报价由低到高依次进行递补,按顺序依次评出预中标人、预中标候选人。 第八条三阶段评审法(以下简称D类):开标后,首先对所有投标人资格进行全面审查,其次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技术标综合评分,对技术标得分由高到低按招标文件规定确定入围单位,最后对入围单位的商务标根据项目情况分别选用规范性评审、总价中位值、清单详细评审之一办法,进行商务标初步评审、商务

投标资格审查文件

合经区安置房小区监控系统一期工程施工 资格审查文件 招标编号:2009GCJZ0427 招标单位:合经区公用事业发展公司 招标代理:合肥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制:合肥招标投标中心

二ΟΟ九年六月 目录 第一章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须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资格审查申请................................................................... 错误!未定义书签。 资格审查评审标准........................................................... 错误!未定义书签。 联合体............................................................................... 错误!未定义书签。 利益冲突........................................................................... 错误!未定义书签。 文件的提交.......................................................................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其它...................................................................................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1 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须知附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2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3 资格审查附加合格条件标准.........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4 资格审查提供原件一览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 ............................. 错误!未定义书签。 资格后申请文件目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资格审查文件附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表1 投标申请人一般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

. . 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资 格审查行为,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资格审查行为适用本办法。 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包括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和国家融资投资的工程。 国有资金(含国家融资资金)为主的工程是指国有资金占投资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国有投资者实质上拥有控股权的工程。 第三条资格审查分为开标前资格审查和开标后资格审查。开标前资格审查,是指在开标前7—14日内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开标后资格审查,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投标人是指参加投标的法人企业或单位;合格投标人是指满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入围投标人是指被招标人接受参加投标的合格

. 投标人。 第四条当公开招标工程的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截止时投标人数量仍不足3家时,招标人一般应当在保证满足法定资格条件的前提下适当降低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或延长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提倡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当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可以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应当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第五条资格审查及其相关工作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招标人编制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可以不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并在开始发售的3个工作日前报送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备案; (二)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售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编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可以不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同时提交招标人; (四)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按下列要求继续进行: 1.招标人组织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活动一般包括:审查准备工作,初步审查,详细审查,澄清、说明或补正,确定合格投标人和入围投标人及提交资格审查报告; 2.招标人组织在推荐入围以外的合格投标人中随机抽取其.

资格审查表

附件1: 2018年XX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面试资格审查表(2018年月日) 基本情况 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 应聘单位应聘岗位 报考学历报考学位最终学历最终学位 报考专业及 毕业院校 毕业 时间 工作单位 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所 报岗位要求(是/否) 生源地/ 户口所在地 岗位要求的证件是否符合 所报岗位要求(是/否) 必须提供材料1、二代身份证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及复印件 2、诚信承诺书原件 3、报名登记表原件 4、笔试准考证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及复印件 5、与报名同底版1寸免冠照片2张(背面须标注姓名) 6、毕业证(就业推荐表、留学人员学历认证书)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及复印件 其他材料学位证(审核后当场退还)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及以上) 报到证(审核后当场退还)原件及复印件(要求限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毕业生报考的提交)户口簿(审核后当场退还)或户籍证明或生源地证明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及复印件 岗位要求的证件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及复印件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在职人员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原件 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原件 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单位审核意见审核情况(通过/未通过/自愿 放弃) 未通过原因 是否递补 (是/否)审核人签字: 单位公章 审核时间:年月日 审核未通过考生签字: 缴费单据号码: 1、应聘人员只填写基本情况中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应聘单位、应聘岗位、毕业院校及专业、毕业时间、学 历、学位及工作单位栏目,其他栏目由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填写,须经2名以上审核人员签字。 2、以上材料证件原件审查完毕后退回本人,只留存证件复印件及证明表格等材料。本表签字盖章后由主管部门汇总 整理后报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投标人资格审查

在招标活动中,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要求投标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并提交相关报名资料。招标人接受投标申请人资料后,要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这也是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的首次挑选。 其主要目的是,选择技术力量强、信誉好的建筑施工队伍并初步确定成交价格。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在一定程度上决定招投标活动的成败,同时也决定招标人能否选择优秀的建筑施工企业。因此,作为招投标活动的重要环节之一——审查投标申请人资格,越来越受到招投标当事人及监督部门的重视。 笔者根据近年的工作实践就资格审查的方法、程序及投标人产生的办法等问题,提出一些的看法,与大家一起进行探讨。 一、资格审查的方法及内容 (一)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按照时间先后可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1、资格预审指发售招标文件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的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将招标文件发售给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资格预审可以提前淘汰不合格或竞争能力较差的投标申请人,能有效保证所有投标人都具有承接招标项目的能力,减少评标工作量、缩短评标时间,能避免因评标办法不完善或人为因素让那些不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中标;但缺点是招标成本高、花费时间长。 2、资格后审指投标申请人获悉招标信息后,直接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进行投标,在开标后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这种方法,招标人不需花费人力、物力及时间组织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直接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能有效节约时间,让招标项目尽早实施,但缺点是评标的工作量较大,评标时间较长。预审和后审这两种审查方法各有利弊,招标人在招标时,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二)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办法主要有资料审查和实地考察两种 1、资料审查。招标单位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申请人的书面资料审查一般包括投标申请人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施工安全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法人委托书,投标申请人近二年承接过的类似工程业绩及项目经理近二年的工作业绩,拟投入招标项目的施工主要技术人员情况和机械设备,投标申请人近二年的财务状况(财务审计报告)等。 2、实地考察。实地考察指招标单位资格审查小组到投标申请人所在地、在建项目现场和已完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考察投标申请人和项目经理的施工业绩及技术水平。 实地考察主要包括经济、技术及管理人员情况,施工机械配备情况,施工现场的文明情况,安全设施情况,项目经理在岗在位情况、施工现场管理情况。实地考察一般可以准确地掌握投标申请人的项目实施管理,了解投标申请人的技术力量和管理水平,能有效防止投标申请人弄虚作假,谎报虚假书面资料。 对已完项目的实施及使用情况进行考察走访,可以了解投标申请人的施工质量情况,合同履行情况,定期回访服务情况。对企业和项目经理近期奖惩情况的了解可以通过走访投标申请人的行业主管部门、质检、安监等部门进行。通过走访,可以有效防止一些受过有关部门处罚而被禁止投标和承接项目的投标申请人蒙混过关,通过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的程序 对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主要通过资料审查和实地考察来进行,由此确定合格的投标人,审查的程序主要包括:必要合格条件审查和附加条件审查两种。 (一)必要合格条件审查 必要合格条件审查主要审查投标申请人是否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资质、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是否具有营业资格,异地投标的是否办理市场准入手续等。必要合格条件审查的主要依据是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合格性审查是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的一般符合性审

资格审查表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 委托代理编号:HNMXZB-YZ-2016-016号 序号证明材料名称页码备注 1 2 3 4 5 … 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年月日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 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谈判)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兼 营: 姓名:性别:年 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