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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群建设管理办法

专业群建设管理办法
专业群建设管理办法

省市集中等专业学校

“十三五”专业群建设管理办法

为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优化专业结构,加强专业涵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推进职业学校现代化专业群建设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设目的与意义

开展专业群建设旨在引导各部结合实际,科学定位,优化结构,彰显特色。通过积极探索有效的专业群建设机制,逐步形成服务方向明确、社会效益明显、具有自身特色和优势的人才培养结构,满足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多类型和紧缺型人才的需求,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综合竞争实力。

二、专业群建设方式与条件

专业群是指学校围绕某一技术领域或服务领域,依据自身独特的办学优势与服务面向,以学校优势或特色专业为核心,按行业基础、技术基础相同或相近原则,充分融合相关专业而形成的专业集合,并代表着学校的专业发展方向和重点。一个专业群原则上由一个核心专业与三个以上相关专业构成,各部应以专业群为单位进行重点建设。

学校专业群,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专业符合本校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已纳入学校专业建设规划并进行重点建设,且建设成效良好。专业群中的核心专业具有明显的学科优势、行业优势或区位优势,与地方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密切相关,能

充分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

2. 专业的改革与建设基础较好,核心专业与相关专业的培养模式改革力度大,教学经费投入保障充分,课程建设成效显著,社会服务能力强。

3. 专业的师资队伍整体实力较强,核心专业与相关专业有高水平的专业带头人与数量充足的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承担有高水平的教改项目,取得优秀教学成果。

4. 专业群建设方案科学可行,改革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政策保障到位,能有效调动教师积极投身教学改革。

三、重点专业群建设容:

1?人才培养体制建设

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对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的需求为依据,按照“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人才培养模式的要求,创新专业群人才培养体制,与企业(行业)共同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专业教学要求与企业(行业)岗位技能要求对接; 推行“双证书”制度,实现专业课程容与职业标准对接;引入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校企合作共同开发专业课程和教学资源;积极试行多学期、分段式等灵活多样的教学组织形式,将学校的教学过程和企业的生产过程紧密结合,校企共同完成教学任务;建立行业、企业和社会参与的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

2. 课程体系建设

根据专业群所面向的特定“服务域”,明确各专业之间的依赖关系,深入分析专业群核心专业与相关专业和课程的共性与差异性,围绕核心岗位的工作领域构建专业群核心课程,按照核心岗位涉及的工作容确定课程容,形成公共平台与多个专业方向彼此联系、相互渗透、共享开放的课程体系。以保证专业群的基本规格和全面发展的共性要求的“平台”课程和实现不同专业(方向)人才分流培养的“模块” 课程为主要形式,按照由简单到综合、由易到难,分级别开发的原则,进行核心课程群的整体设计。通过课程群的底层共享,中层分立,高层互选,凸显专业群的适应性,发挥专业群在拓展新专业(或专业方向)方面的集群优势。

3. 实训体系建设

针对专业群面向的行业(产业)与岗位群,以专业群各专业的岗位通用技能与专门技能训练为基础,系统设计实训体系,整合核心专业与相关专业的实践教学资源,分类组建实训基地。按照实训基地的功能定位,通过“模块化”和“项目化”的形式,开展实训教学容的系列化建设,形成满足专业群共性需求与专门化(或个性化)需求的、校校外相结合的实训体系,实现优质资源的充分利用与高效共享。

4?“教学”团队建设

根据专业群教学的需要,整合专业群相关专业的专兼职教师资源,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发挥不同专业背景和工作经历教师的优势,通过校

企“互聘、互兼”双向交流的团队合作机制,打造一支具有现

代职教理念、教学经验丰富、实践能力强的高水平“双师型”专业群教学团队,提升教学团队的教学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和技术服务能力,满足重点专业群各专业教学需要和行业企业的发展需要。

5. 信息化教学资源建设

围绕核心专业与相关专业,以企业技术应用为重点,校企之间搭建信息化平台,将企业的资源引入教学,建设涵盖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的数字化专业群教学资源;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开发虚拟工厂、虚拟车间、虚拟工艺等,作为实践教学和技能训练的有效补充,提高教学效益。按照核心课程群与专业相关课程的在逻辑关系,建设由优秀数字化媒体素材、优秀教学案例等教学基本素材构成的、可不断扩充的开放式专业群教学支持系统,创建先进的数字化学习空间,实现信息化教学资源在专业群的广泛共享。

6. 专业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

按照专业群建设的特点与要求,探索专业群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探索建立由行业企业代表、相关专业负责人、学生代表等利益相关方参与的专业群建设组织管理形式,建立健全专业群建设管理制度,协调专业群各专业的建设与发展、资源共享与互补,通过柔性化的专业管理与课程组织,提高专业拓展和滚动发展的能力。

四、重点专业群建设的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重点专业群建设组织领导机构,主要负责制定重点专业群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落实重点专业群建设的配套经费与自筹经

费,协调相关部门、系,在人、财、物等方面保证重点专业群的建设与管理需要。

2?建立重点专业群建设年度报告、中期检查和验收制度,形成分项检查、年度报告、中期检查和终期验收等环节组成的监督检查体系。保证重点专业群建设有计划、有步骤、有效开展。系统总结专业群建设的特点、规律和做法,形成比较丰富的建设经验,在各专业和专业群建设加以推广和应用。

3. 为了支持和保障专业群建设顺利、有效开展,建立专业群建设

工作考核体制和机制,明确专业群建设工作目标和考核要求,有效实

施考核工作。

4. 按照经费预算计划和目标考核情况,分阶段、分项完成下拨专业群建设经费。

五、重点专业群建设的经费管理

1?重点专业群建设经费主要来源于省财政专项投入、市政府投

入、学校配套经费以及重点专业群所在部自筹经费等。

2.重点专业群建设经费由教务处和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挪用。经费使用要经专业群负责人、部负责人和教务处负责人共同签字。建设经费实行项目管理制度,应根据有关财务制度的要求,严格审批程序,进行分项明细核算,按预算使用资金。

3?重点专业群建设经费主要用于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课程与教学资源开发、师资队伍与教学管理运行机制建设等。

具体的使用围包括:专业的教学改革费用、学术交流费、设备资料费、课程建设费、教材出版费、教研课题劳务费、奖励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4. 参照省教育厅对重点专业群建设实施滚动管理的办法,教学工作处根据年度检查和中期评估的结果,对完成情况好的专业予以鼓励;对完成情况较差、没有达到预期目标的,将停拨建设经费。

5?凡是用重点专业群建设经费购置的图书资料和仪器设备等物品,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的统一管理畴。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并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O—六年九月十二日

06.专业群建设管理办法

江苏省徐州市张集中等专业学校 “十三五”专业群建设管理办法为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优化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推进职业学校现代化专业群建设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设目的与意义 开展专业群建设旨在引导各部结合实际,科学定位,优化结构,彰显特色。通过积极探索有效的专业群建设机制,逐步形成服务方向明确、社会效益明显、具有自身特色和优势的人才培养结构,满足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多类型和紧缺型人才的需求,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综合竞争实力。 二、专业群建设方式与条件 专业群是指学校围绕某一技术领域或服务领域,依据自身独特的办学优势与服务面向,以学校优势或特色专业为核心,按行业基础、技术基础相同或相近原则,充分融合相关专业而形成的专业集合,并代表着学校的专业发展方向和重点。一个专业群原则上由一个核心专业与三个以上相关专业构成,各部应以专业群为单位进行重点建设。 学校专业群,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专业符合本校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已纳入学校专业建设规划并进行重点建设,且建设成效良好。专业群中的核心专业具有明显的

学科优势、行业优势或区位优势,与地方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密切相关,能充分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 2.专业的改革与建设基础较好,核心专业与相关专业的培养模式改革力度大,教学经费投入保障充分,课程建设成效显著,社会服务能力强。 3.专业的师资队伍整体实力较强,核心专业与相关专业有高水平的专业带头人与数量充足的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承担有高水平的教改项目,取得优秀教学成果。 4.专业群建设方案科学可行,改革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政策保障到位,能有效调动教师积极投身教学改革。 三、重点专业群建设内容: 1.人才培养体制建设 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对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的需求为依据,按照“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人才培养模式的要求,创新专业群人才培养体制,与企业(行业)共同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专业教学要求与企业(行业)岗位技能要求对接;推行“双证书”制度,实现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引入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校企合作共同开发专业课程和教学资源;积极试行多学期、分段式等灵活多样的教学组织形式,将学校的教学过程和企业的生产过程紧密结合,校企共同完成教学任务;建立行业、企业和社会参与的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

专业建设经费使用与管理暂行办法

湖南科技学院专业建设经费 使用与管理暂行办法 为规范我院专业建设经费的使用与管理,保证专业建设取得较好的效益,提高专业建设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建设项目类别 我院专业建设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1.省级重点专业与特色专业; 2.院级特色专业; 3.院级新设专业。 二、建设经费的资助 1.重点专业、特色专业建设经费来源主要为省、院两级拨款,包括省教育厅下拨的省级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经费,我院拨付的院级特色专业经费和新设专业经费等。 2.省级重点专业、特色专业专项经费由省教育厅根据有关标准下拨。省教育厅下拨经费到达时,学校根据省拨经费额度分三年划拨。 3.院级特色专业专项经费由学校资助,不分文理工科,每个专业2万/年,三年共6万元;每年由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年度检查,共两次,年度检查结论为“优秀”者奖励1万元;三年后进行验收评审,验收合格者由学校一次性奖励1万元,以后不再资助。 4.新专业建设经费由学校资助,不分文理工科,每个专业一次性资助2万元。 三、建设经费的使用范围与管理 (一)建设经费的使用范围 1.教学改革费 (1)研究人才培养模式所需费用; (2)专业课程群建设费用; (3)教材建设费用; (4)CAI课件制作所需费用; (5)多媒体课件等现代化教学手段的运用所需费用; (6)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改革所需费用; (7)教学评价体系建立及其改革所需费用(包括考核方式改革,如教考分离等); (8)其他属于教学改革范畴的费用。 2.教学基本条件建设费 (1)师资培养(教师短期培训进修、参加或主办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会议)等所需费用; (2)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所需费用; (3)实验的开设及小型实验设备的购置(2000元以上的设备不在专业建设经费中支出); (4)教学管理文件硬件建设所需费用(如教学质量监控系统建立、教学管理文件的制定); (5)教学资料、图书资料建设等所需费用; (6)教育技术设备所需费用; (7)其他属于教学基本建设支出的费用。

专业建设管理办法

专业建设管理办法 专业建设是教学建设的核心。为加强我院的专业建设,增强专业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的适应性,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教高[2004]4号文件关于《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教高[2006]16号文《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的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专业建设的原则 1.结构优化原则。主动适应地方、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立足学院的可持续发展,加强整合与调整,以形成布局合理、适应性较强的专业结构。 2.评建结合原则。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建立相应的专业办学水平评估机制,促进各专业进一步明确专业办学目标,改善专业办学条件,强化教学过程管理。 3.分类指导,重点扶持原则。传统老专业要加强改造与提升,新办专业要进行规范化建设;对基础条件较好、社会适应面广、有优势和特色的专业进行重点建设和扶持。 4.持续推进原则。专业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常抓不懈;要依据学院各个阶段的发展规划和定位,制定中长期建设规划,有步骤分阶段逐项落实。 第二条专业建设的目标

1.适度控制专业数量。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遵循专业发展的规律,调整和培育新专业,形成若干个专业群,优先发展与经济建设紧密结合的应用型专业。 2.优化专业布局。以专业调整、改造和重组为契机,调整人才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加强基础、整合课程,构建新的专业平台,柔性设置专业方向,主动适应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 3.建立竞争机制。对于办学特色鲜明、招生及就业形势好的专业,立项重点建设,建设一批省级和校级优势特色专业,在人才培养和教学改革方面起带头、示范和辐射作用。对专业设置陈旧,社会需求不大,就业率低下的专业进行改造或减招、停办。 4.形成专业特色。以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为目标,根据人才需求规格的变化和岗位技能的要求,不断优化课程体系,更新课程内容,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增强人才培养的质量,形成专业特色。加强重点、改革试点专业建设,逐步形成一批名牌专业。 第三条专业建设的组织与管理 1.教务处会同各系(部)依据学院发展规划,编制学院专业建设总体规划,经学院审定后实施。 2.教务处负责组织新设专业、省级品牌、特色专业的推荐申报及学院重点专业的立项评审、检查和评估验收等工作。各系负责制订本部门的专业建设规划,成立专业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协调本单位部门建设工作。

专业群建设方案框架

一、建设背景与基础 (一)建设背景 (二)建设基础 (三)专业群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建设思路与目标 (一)建设基本思路 (二)建设目标 总目标 具体目标 (三)预期效益 三、重点建设内容 (一)专业结构优化调整(1天) 1.专业结构调整。深入开展区域产业(行业)发展现状、趋势和技术技能人才需求调研,在此基础上,中职以市州为单位,高职以学校为单位,制定未来三年专业结构调整规划。建立健全适应产业优化升级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提高人才培养的适应性和针对性。 2.专业群构建。职业院校根据学校的服务面向,以优势专业为核心,按照专业基础相通、技术领域相近、职业岗位相关、教学资源共享的原则构建专业群。每个专业群由3-5个(中职3个、高职5个)以上专业组成。发挥专业群的聚集效应,以专业群建设带动教育资源优化配置。

3.特色专业群建设。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中职以市州为单位,高职以学校为单位,确定自身重点建设的特色专业群,并进行重点投入,重点建设,以此带动区域和职业院校专业建设水平整体提升。加强特色专业群核心专业建设,核心专业应为学校重点建设专业,专业教学水平较高、师资队伍整体水平较强、与产业对接紧密、在专业群中具有引领和核心作用。 (二)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体系改革(2天) 1.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根据群内各专业特点,全面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群内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更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及产业链的岗位需求,既相对独立,又互相联系;既能实现群内资源共建共享,又能体现产业岗位细化的前瞻性。按照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总体要求,协同推进专业群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积极探索定向培养、联合培养、订单培养和“现代学徒制”等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整体推进专业群评价模式改革,系统制定专业群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标准,广泛吸收行业企业参与质量评价,积极探索第三方评价。实施具有专业群特色的“双证书”制度。 2.课程体系改革。按照确保学生职业能力、人文素质、职业素养整体提升的要求,以“基础模块+专业模块”的形式,注重群内相通或相近的专业基础课程和相关或相近的专业技术课程建设,系统构建专业群课程体系。加强群内专业课程内容整合,实时引入行业企业的新知识、新技术、新标

专业群-建筑工程技术

建筑室内设计专业群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建筑装饰施工)建设方案 一、建设背景 随着我国城乡建设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乡居民消费结构逐步升级,建筑装饰行业呈现出持续、迅猛增长的势头。建筑行业急需一大批熟练建筑装饰施工、管理的应用性人才,而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正是在这个大背景下不断的更新和创新,其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随着建筑装饰行业对设计、造价、施工、维护等流程工序及各类信息的可视化要求越来越高,BIM已经成为建筑业的一个象征,BIM也成为了中国建筑装饰行业未来转型的方向。 到2020年,我国新建装配式建筑要达到15%,所有新进入项目必须是装配式。因此,装配式也必然是一个发展趋势,装配式建筑、装配式装修或成行业新标配。疫情期间,火神山、雷神山两所医院之所以能在10天左右的时间拔地而起,就是因为采用了标准化、模块化设计,并最大限度地采用成熟的拼装式工业化成品,大幅减少现场作业工作量,实现了效率最大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黔南州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均分别指出,推进建筑全装修、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加强对装配式建筑建设全过程指导和服务。推广智能和装配式建筑,坚持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式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推动建造方式创新。 二、建设基础 我院建筑工程技术专业自2012年招生以来,累计培养毕业生523人,目前招生情况喜人,去年招生212人,报到率90%,今年计划招生250人,现有在校学生713人。专业历经8年建设与发展,专业在人才培养模式、课程改革与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实训基地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相对科学的人才培养方案 本专业立足于黔南州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与管理能力、招投标能力和工程质量控制能力,使学生成为适应建筑装饰行业

大学数据管理办法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

大学数据管理办法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 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促进学校办学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加强对学校本科专业(以下简称“专业”)的建设和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校的专业建设,应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有利于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 第三条学校的专业建设,要有计划扩展外延,着力充实内涵,坚定不移地为国防、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坚持稳定提高理学、工学、管理学等门类专业办学水平,积极发展文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类专业的原则。 二、专业设置和调整 第四条学校的专业设置及其调整,应适应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遵循教育规律,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数量与质量,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特殊与一般的关系。 第五条

学校专业设置和调整要服从和服务于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以及高等教育整体发展的要求,要有利于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布局,提高总体效益,确保教育质量;有利于学校形成专业优势,办出特色;有利于增强高等学校主动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能力,促进高等教育协调发展。 通过现有专业扩大招生、拓宽专业服务方向或共建、合作办学等途径,能基本满足人才需求的不应再新设置专业。 第六条 学校的专业设置及其调整,应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及有关要求,按规定程序办理。专业修业年限也应严格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七条学校设置新专业和调整必须具备下列要求: (一)符合学校发展规划。在新设或调整专业时,须认真做好人才需求预测,要充分论证新设或调整的专业对本校、本地区人才培养工作和学校可持续发展所产生的影响。 (二)有学科专业建设发展规划、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教学计划和其它必需的教学文。 (三)能配备完成该专业教学计划所必需的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四)具备该专业必需的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习场所、教室等办学基本条。 (五)新设专业一般应有已设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

机电专业群建设方案

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现代化专业群建设 机电技术应用 专业群建设方案

目录 一、需求论证 二、建设目标 三、建设思路 四、建设内容 五、保障措施

江苏省丹阳中等专业学校 机电技术应用专业群建设方案 一、需求论证 (一)产业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业经济突飞猛进,技术改造、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不断产生,机电技术应用领域得到大力拓展,在各类加工制造行业中应用极其广泛。机电行业的飞速发展必然需要大量的机电技术应用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正式印发《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规划》,标志着中国第一个以现代化建设为主题的区域规划正式颁布实施。包括范围江苏苏南地区包括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和镇江五市,地处长江三角洲核心区,是近代中国民族工业发祥地之一,也是中国经济社会最发达的地区之一。改革开放以来,苏南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规划明确,围绕到2020年建成全国现代化建设示范区,到2030年全面实现区域现代化、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达到主要发达国家水平的目标,重点推进经济现代化、城乡现代化、社会现代化和生态文明、政治文明建设,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将苏南地区建成自主创新先导区、现代产业集聚区、城乡发展一体化先行区、开放合作引领区、富裕文明宜居区。为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十三五”期间丹阳着力调整产业结构,全力打造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以先进制造业为支柱的丹阳现代产业体系新格局。继续发展以工程机械、汽车及汽车零部件、数控机床、仪器仪表、五金工具等产业为重点的装备制造业。截止2015年末,有规模的机电类企业达2000多家,拥有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100家、高新技术产品120个,把我校机电技术应用专业建设好,不断提高学生质量,是我校专业建设的重要使命。 (二)社会需求 据丹阳市统计局2015年调研数据显示,2015年丹阳市人才需求总量比2014年增长了%;人才需求排名前列的专业依次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数控、电子与信息、眼视光与配镜、市场营销、电工、化工、建筑、会计、汽车、,以上十大类专业的人才需求量占需求总量的%,其中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人才最为短缺。 目前丹阳机电行业从业人员超过万,每年中级技工需要3000多人,高级技工需要1000多人。而丹阳市每年机电类专业毕业生只有270人左右,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尤其是机电一体化设备的安装调试、机电一体化设备维修改装、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数控维修、车工等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短缺,为我校机电技术应用专业群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四川天一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制度 为加快课程建设步伐,扩大课程建设的成果,使课程建设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课程建设的指导思想 (一)更新观念,提高认识。学院将课程建设作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一项基础工程来抓,为实现学院“十三五”发展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坚持课程改革的方向。把课程改革的重点放在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改变上。通过课程建设,逐步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教学内容陈旧、教学方法单一,教学内容与培养目标不相适的问题,达到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 (三)课程建设贯彻“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指导思想,根据职业岗位的需要,以通用能力为基础,以职业岗位核心能力培养为重点,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科学、合理设计课程。课程要符合企业生产实际,突出高级技工与高职教育的融合;要体现本专业、本课程教学的科学性、思想性和先进性特点;要符合学生的学习基础、学习心理和教学规律,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合格人才。 (四)正确处理课程建设与专业建设的关系,正确处理课程建设中的重点与一般、质量与数量的关系,做到课程定位准确,目标明确,内容合适。 二、课程建设的原则和目标 课程建设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培养高质量的创新人才为目的。在建设中采取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大批量合格课程建设与部分较高水平的优秀课程

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分级、分期、分批进行建设。从所有课程抓起,以对教学质量影响最大的课程为先导,建成一批院级乃至省、国家级精品课程,促进学院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经过3—5年的建设,建立150门核心课程标准,开发30门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3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一门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三、建设内容 (一) 教学文件与教学条件 1.教学文件。课程标准、教材、教案、试题、学生成绩、课程教学质量评估、教学质量分析总结、学生考核分析等保存完整。课程标准应明确本课程的性质及其在专业教学中的地位与作用,阐明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教学要求、基本内容、教学重点与难点,合理安排各教学环节、课时分配、教学方法及合理的教学组织形式,反映本课程的最新成果及教改思路,实验课程标准要符合培养目标,要有完整、系统的实验讲义或指导书。教材选用应符合教学与专业评估要求,内容精而新,与专业层次要求相适应,深、广度符合标准要求,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如所选教材不完全适合,应根据教学大纲进行增删,调整或编写补充教材。要有与教材配套的教学参考资料,含教学参考书、习题集、实验指导书、自学指导书、一定数量的必读书目及有关参考图书。教学进程要统一,教学进度计划表填写规范且认真执行。 2.教学条件建设 (1)实验、设备状况:实验设备套数能保证本课程实验的开出,具有开出基本实验的全部设备,且设备完好率≥95%;设备使用率≥95%。 (2)实验数量及水平:能开出全部基本实验;能开展综合性、创新性或研究性实验。 (3)实践教学设备能基本满足与本课程有关的实践教学环节需要。 (4)要有多媒体教学辅助等设备以及教学必需的教具、挂图、演示实验仪器、幻灯、投影仪、声像资料等,能较好地运用计算机、多媒体辅助教学、

专业建设及管理办法

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促进学校办学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加强对学校本科专业(以下简称“专业”)的建设和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的专业建设,应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有利于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 第三条学校的专业建设,要有计划扩展外延,着力充实内涵,坚定不移地为国防、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坚持稳定提高理学、工学、管理学等门类专业办学水平,积极发展文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类专业的原则。 二、专业设置和调整 第四条学校的专业设置及其调整,应适应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遵循教育规律,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数量与质量,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特殊与一般的关系。 第五条学校专业设置和调整要服从和服务于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以及高等教育整体发展的要求,要有利于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布局,提高总体效益,确保教育质量;有利于学校形成专业优势,办出特色;有利于增强高等学校主动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能力,促进高等教育协调发展。 通过现有专业扩大招生、拓宽专业服务方向或共建、合作办学等途径,能基本满足人才需求的不应再新设置专业。 第六条学校的专业设置及其调整,应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及有关要求,按规定程序办理。专业修业年限也应严格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七条学校设置新专业和调整必须具备下列要求: (一)符合学校发展规划。在新设或调整专业时,须认真做好人才需求预测,要充分论证新设或调整的专业对本校、本地区人才培养工作和学校可持续发展所产生的影响。 (二)有学科专业建设发展规划、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教学计划和其它必需的教学文件。 (三)能配备完成该专业教学计划所必需的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四)具备该专业必需的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习场所、教室等办学基本条件。 (五)新设专业一般应有已设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 第八条新设专业应有一定的规模效益,每年专业年招生规模一般不少于60人(特殊专业如艺术类专业除外);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双一流学科群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双一流”学科群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学校《一流大学建设方案》,切实做好学科群建设,支撑引领学校“双一流”整体目标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学科群,是学校按照“扶优、扶强、扶新”的原则,组建的旱区作物与逆境生物学、水土保持与生态环境、农业高效用水与区域水安全、动物生物技术、农产品加工与营养健康五个学科群。 第二章建设定位 第三条学科群建设是学校“双一流”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学校科技创新与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阵地,与学校“双一流”建设方案确定的五大建设任务、五大改革任务共同构成“三位一体”的建设布局。 第四条学科群依托平台与2020年目标定位: 1.旱区作物与逆境生物学学科群。依托旱区作物逆境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形成4个国内领先的学科方向,其中2个方向达到世界一流,支撑植物保护学科达到国内领先国际知名,带动生物学、作物学、园艺学学科快速发展。

2.水土保持与生态环境学科群。依托黄土高原土壤侵蚀与旱地农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形成4个国内领先的学科方向,其中2个方向达到世界一流,支撑林学学科达到国内领先国际知名,带动农业资源与环境学科快速发展。 3.农业高效用水与区域水安全学科群。依托旱区节水农业研究院建设,形成4个国内领先的学科方向,其中2个方向达到世界一流,支撑农业工程学科达到国内领先国际知名,带动作物学、水利工程学科快速发展。 4.动物生物技术学科群。依托农业部动物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建设,形成4个国内一流的学科方向,其中1个方向达到世界一流、1个方向达到国内领先,支撑畜牧学学科达到国际知名国内一流前列,带动兽医学学科快速发展。 5.农产品加工与营养健康学科群。依托国家杨凌农业综合试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形成3个学科方向,其中1个方向达到世界一流、1个方向达到国内领先、1个方向在国内有一定影响,支撑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科达到国内一流。 第三章管理机制 第五条学科群实行首席科学家负责制。首席科学家全面负责学科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完成与学校约定的学科群建设目标任务。 第六条学科群每个学科方向设负责人1名。方向负责人由能把握本方向国内外发展趋势、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科

大学全日制本科专业建设管理办法

大学全日制本科专业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日制本科专业建设,科学、规范设置与调整专业及专业方向,优化专业结构体系,促进学校办学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科学协调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地区和行业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学校发展战略规划为依据,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质量为根本,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坚持“稳定规模、优化结构、强化特色、提升内涵、保证质量”的基本方针,构建特色鲜明的学科专业结构体系。 第三条专业建设总体目标是:着力构建国家、省、校三级专业建设体系,加强内涵建设,实施5年一个周期对专业的校内专业评估。 第四条学校教务处是学校专业建设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制订学校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开展专业建设调研,组织对各专业建设检查和评估;组织增设与调整专业的评审与申报;协调行业专业评估与认证,组织校内专业评估等。 第五条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专业增设与调整的评审,专业建设的检查与评估,审议专业建设的重大事项,为学校专业建设和发展提供决策和咨询意见。 第二章专业设置与调整 第六条学校专业设置与调整坚持下列原则: (一)坚持需求性原则。设置与调整专业应当符合国家、地区和行业对人才的实际需求,有相对稳定的人才需求量。 (二)坚持一致性原则。设置与调整专业应当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2012年)》的要求相一致。 (三)坚持效益性原则。设置与调整专业应当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形成合理的学科专业结构布局,推进学校事业科学发展。 (四)坚持协调性原则。设置与调整专业应当与学校办学定位、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相协调,与学校发展战略规划相协调,与已有学科专业群的发展相协调。

4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管理办法

曲靖财经学校 国家中等职业示范校建设专家管理办法为了切实推进示范校建设工作,确保项目建设工作质量,经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聘请市内外知名专家对五个重点建设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体系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办学体制机制创新与校企合作等进行全方位指导;对两个特色项目的建设进行技术指导。 一、聘请专家类别及职责 1.总顾问 聘请在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等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方面有影响力、有重大成果的国内知名专家担任学校示范校建设总顾问。全面指导示范校建设工作,及时提供示范校建设的案例、成果和经验,适时把脉问诊,监控建设质量。每两个月到校检查、指导一次,其余时间用邮件指导。 2.总设计师 聘请在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方面有专门研究的中等职业教育业务主管部门专家担任学校示范校建设总设计师。负责示范校五个重点建设专业人才培养模式、课程改革、师资队伍建设、校企合作等工作建设思路的制定,方案模板的设计,成果的提炼,资料的审定等工作。每两周到校开展一次工作,其余时间用电话、邮件指导、检查、交流和沟通。 3.项目指导专家 聘请已验收合格的国家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学

校的项目负责人或领导担任学校示范校建设项目指导专家。负责项目建设的过程指导,控制项目建设节奏,指导各种方案的制定,审查各类资料,指导、协助项目负责人提炼项目建设成果。每两周到校指导、检查一次,其余时间用电话和邮件指导、检查工作。 二、建立专家工作室 为方便聘请专家开展工作,特成立两个专家工作室。针对学校示范校建设实施方案和任务书要求,研究工作方案,制定工作思路,确定工作步骤,提炼工作成果。 (一)职责 专家工作室1职责:示范校五个重点建设专业总师资队伍建设、校企合作等工作建设思路的制定,方案模板的设计,成果的提炼,资料的审定等工作。专家工作室2职责:示范校五个重点建设专业人才培养模式、课程改革等工作建设思路的制定,方案模板的设计,成果的提炼,资料的审定等工作。 (二)工作室人员配备 专家工作室1:专家1人,示范办所有成员。 专家工作室2:专家1人,五个重点建设专业项目负责人。 (三)工作经费 学校视工作室工作开展进度和工作状态配备所需工作经费。 三、聘请专家的待遇 1.学校给每位聘请的专家颁发聘书。 2.按月给每位专家发放工作津贴,到校指导的差旅费由学校报

机电专业群建设方案精编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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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现代化专业群建设 机电技术应用 专业群建设方案 目录 一、需求论证 二、建设目标 三、建设思路 四、建设内容 五、保障措施

江苏省丹阳中等专业学校 机电技术应用专业群建设方案 一、需求论证 (一)产业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业经济突飞猛进,技术改造、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不断产生,机电技术应用领域得到大力拓展,在各类加工制造行业中应用极其广泛。机电行业的飞速发展必然需要大量的机电技术应用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正式印发《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规划》,标志着中国第一个以现代化建设为主题的区域规划正式颁布实施。包括范围江苏苏南地区包括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和镇江五市,地处长江三角洲核心区,是近代中国民族工业发祥地之一,也是中国经济社会最发达的地区之一。改革开放以来,苏南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规划明确,围绕到2020年建成全国现代化建设示范区,到2030年全面实现区域现代化、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达到主要发达国家水平的目标,重点推进经济现代化、城乡现代化、社会现代化和生态文明、政治文明建设,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将苏南地区建成自主创新先导区、现代产业集聚区、城乡发展一体化先行区、开放合作引领区、富裕文明宜居区。为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十三五”期间丹阳着力调整产业结构,全力打造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以先进制造业为支柱的丹阳现代产业体系新格局。继续发展以工程机械、汽车及汽车零部件、数控机床、仪器仪表、五金工具等产业为重点的装备制造业。截止2015年末,有规模的机电类企业达2000多家,拥有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100家、高新技术产品120个,把我校机电技术应用专业建设好,不断提高学生质量,是我校专业建设的重要使命。 (二)社会需求 据丹阳市统计局2015年调研数据显示,2015年丹阳市人才需求总量比2014年增长了11.71%;人才需求排名前列的专业依次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数控、电子与信息、眼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本科专业建设管理办法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文件 华水政〔2014〕8号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关于印发《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本科 专业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本科专业建设管理办法》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本科专业建设管理办法 2014年1月11日

附件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本科专业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日制本科专业建设,科学、规范设置与调整专业及专业方向,优化专业结构体系,促进学校办学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科学协调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地区和行业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学校发展战略规划为依据,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质量为根本,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坚持“稳定规模、优化结构、强化特色、提升内涵、保证质量”的基本方针,构建特色鲜明的学科专业结构体系。 第三条专业建设总体目标是:着力构建国家、省、校三级专业建设体系,加强内涵建设,实施5年一个周期对专业的校内专业评估。 第四条学校教务处是学校专业建设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制订学校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开展专业建设调研,组织对各专业建设检查和评估;组织增设与调整专业的评审与申报;协调行业专业评估与认证,组织校内专业评估等。 第五条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专业增设与调整的

评审,专业建设的检查与评估,审议专业建设的重大事项,为学校专业建设和发展提供决策和咨询意见。 第二章专业设置与调整 第六条学校专业设置与调整坚持下列原则: (一)坚持需求性原则。设置与调整专业应当符合国家、地区和行业对人才的实际需求,有相对稳定的人才需求量。 (二)坚持一致性原则。设置与调整专业应当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2012年)》的要求相一致。 (三)坚持效益性原则。设置与调整专业应当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形成合理的学科专业结构布局,推进学校事业科学发展。 (四)坚持协调性原则。设置与调整专业应当与学校办学定位、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相协调,与学校发展战略规划相协调,与已有学科专业群的发展相协调。 (五)坚持优先性原则。设置与调整专业优先考虑国家、地区和行业发展的需要,优先考虑新兴战略前沿发展的需要,优先考虑发挥学校整体办学优势的需要。 (六)坚持支撑性原则。设置与调整专业必须有师资队伍、基本教学条件作强力支撑。 第七条学校每年新增专业原则上不超过2个。各学

自媒体管理办法-共3页

自媒体建设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着力打造集群化、系统化、网络化的自媒体工作格局,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XX决定进一步规范各级单位和各类组织自媒体建设与管理,加强和推进自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自媒体以其传播快、覆盖广、影响大等特点,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方面日益发挥重要作用。自媒体公众账号已成为资讯公开、服务大众重要载体,成为密切联系XX、改进工作作风、引导舆论、塑造形象、建设XX网络文化的重要措施。 第二条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党管媒体的原则,增强对互联网发展的适应性,主动把握网络舆论导向的主动权,实现党管媒体的与时俱进。XX提倡各部门在各级党组织的指导下建设必要的官方自媒体平台。 第三条自媒体主要指微博、微信、QQ工作群号、易信、人人、手机报、APP客户端、网络视频、移动电视等新媒体平台。 第二章自媒体建设的审批 第四条 XX禁止任何个人以XX及所属各单位、部门、任何组织的名义开通各类自媒体。 第五条 XX各单位、部门开通官方自媒体,必须填写《XX自媒体建设备案登记表》,对相关情况(如名称、宗旨、信息发布范围等)进行说明,明确主管领导、后台管理人员,登记表须经所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党委宣传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开通自媒体后,应及时申请认证。如因工作需要,发生自媒体建设分管领导或管理员变更,应重新填写《XX自媒体建设备案登记表》,并及时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第六条实行年度检查制度。XX各级官方自媒体应每年填写年度检查报告,报XX党委宣传部进行年度审核检查,年审不合格的自媒体,XX有权责令其注销账号或通过1、1关闭其帐号。 第七条 XX官方自媒体建设、管理、维护的协调牵头部门为党委宣传部,XX自媒体工作室负责XX官方自媒体的信息审核发布,XX办公室负责自媒体建设的维护、信息监控和技术支持,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自媒体建设、管理、维护并协助配合做好XX官方自媒体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 第三章自媒体的信息发布 第八条官方自媒体主要发布XX各方面工作的最新动态、重要公告以及与领导、业务相关的其他信息,服务XX的宣传发展,宣传XX发展成就,展示XX良好形象。 第九条 XX各级官方自媒体发布和转载有关信息应遵守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相关资料及文件、XX内部办公信息或暂不宜向公众公开的事项,要严格把关,避免泄密事件发生。违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条官方自媒体发布消息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及规定,未经XX相关部门授权,各级官方自媒体不得擅自发布涉及XX重大事件、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及敏感问题的相关信

专业群、专业带头人遴选培养与聘用管理办法(试行)

专业群、专业带头人遴选培养与聘用管理办法(试行) 一、总则 (一)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营造拔尖人才快速成长、优秀人才充分发挥所长的良好氛围,培养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特色鲜明、教学水平髙、科研与技术服务能力强的师资团队,促进学校快速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发展需要及专业群、专业建设要求,制定本办法。 (二)专业群、专业带头人的遴选培养与聘用管理,旨在加强专业群、专业建设,促进重点专业与一般专业协调发展,充分发挥专业群、专业带头人在专业群、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中的重要作用,培育和营造专业健康发展的良性机制,快速提升专业实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三)专业群、专业带头人的遴选培养与聘用管理,要坚持专业水平与师德并重的原则,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自愿申报、择优选拔、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期遴选、动态管理、重在培养的原则。 二、专业群、专业带头人遴选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具有高尚的学术道德和严谨的学风,治学严谨、师德高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够领导本专业群、专业的建设,以身作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威信较高。 (三)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的前沿发展动态,能在本专业前沿开展研究工作,知识面宽,业务能力强,并注重本专业理论与实际的结合,具有综合实训项目开发与指导能力;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水平高,工作量饱满,主讲过两门及以上课程,其中至少有-门应是专业的主干(核心)课程,教学效果优良,成效显著。 (四)具有较强的教学建设和研究能力。近年来积极进行教学建设和教学研究,已取得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担任省级以上品牌、特色专业带头人,或担任省级、教育部教指委以上精品课程负责人,或在全国大学生竞赛中担任指导教师并且取得奖项,或在省级及以上规划教材中担任主编,或主持省级教研项目(课题)一项等. (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近年来积极参与技术研发和技术服务项目,在本人从事研究领域的核心刊物发表专业教研和学术论文(第一作者)两篇以上,或撰写(含合著)正式出版的本专业个人学术专著一部等,或主持省级科研项目一项等.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专业建设管理办法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专业建设管理办法 为规范专业建设,促进学院办学规模、结构、质量、效益与特色的协调发展,加强对学院专业的建设与管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一)专业建设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服务区域经济、优化专业结构、彰显办学特色”的总体原则,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学院人才培养水平为出发点,以现有教学资源为依托,努力创建与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专业;重点培育骨干专业,建设基础好、适应面广、办学水平高的专业,构建较为合理的专业结构,全面提高我院专业建设水平。 (二)专业建设的原则 1.适应需求: 主动适应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立足学院可持续发展,加强整合与调整,以形成特色鲜明、布局合理、适应性强的专业(群)结构。 2.校企合作: 专业建设要加大校企合作力度和深度,按照教育规律和市场规则,本着建设主体多元化、运行机制市场化,探索校企融合共建专业新模式。

3.动态调整: 专业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长抓不懈。各专业应围绕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和实施,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规格,优化课程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专业设置 (一)专业设置的原则 1.应适应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正确处理好需要与可能、数量与质量、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特殊与一般的关系。 2.应有利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效益,有利于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 3.应符合教育部颁布的高职专业目录及有关要求,为形成优势和特色,各学系可设置跨专业类别复合型专业方向。 4.设置专业应持慎重态度,并通过一定程序进行论证。 (二)设置新专业应具备的条件 1.有翔实的专业设置可行性报告; 2.有科学、规范、完整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3.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所必需的教师队伍和教学辅助人员,且“双师型”教师应具有一定比例; 4.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和校舍、仪器设备、实习实训场所、图书资料等办学条件; 5.有保障开设本专业可持续发展的规划和相关制度。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遴选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遴选管理 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简称“双高计划”)项目管理,保证“双高计划”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9〕5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育部、财政部(简称两部)联合组织管理,地方(包括项目学校举办方,下同)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学校具体实施。 第三条项目资金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和学校自筹资金。 第四条“双高计划”每五年一个支持周期,2019年启动第一轮建设。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年度评价、期满考核,有进有出、优胜劣汰。重点支持建设50所左右高水平高职学校和150个左右高水平专业群。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两部负责总体规划、协调推进等重大事项的决策,主要职责包括:

(一)项目设计、审核立项、过程监管、绩效管理; (二)规划阶段重点任务,统筹安排中央财政资金; (三)组建项目建设咨询专家委员会(简称“专委会”); (四)审定项目遴选和考核标准; (五)指导省级教育和财政部门管理区域绩效; (六)委托第三方评价项目绩效。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承担“双高计划”日常工作。 第六条专委会由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学校、科研机构、行业企业专家组成,受两部委托主要承担以下工作:(一)研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遴选标准和考核标准; (二)评审建设方案和任务书; (三)为项目建设提供咨询服务。 第七条省级教育和财政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根据遴选条件,开展项目预审和推荐工作; (二)指导监督本区域项目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三)落实项目学校的相关支持政策和建设资金,并对项目实施监管。 第八条项目学校举办方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发挥办学主体作用,在政策、资金、资源等方面提供支持,营造良好的项目建设环境; (二)指导项目建设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大学教学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

大学教学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 (一)专业设置与调整 1.总体目标 (1)适应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数量与质量、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特殊与一般的关系。 (2)遵循教育规律,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与布局,避免重复设置。 (3)符合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及有关要求,促进我校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 2.专业设置 设置专业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发展和战略布局,有相关学科专业依托,符合学校专业发展规划和学校现行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性意见的基本要求,有人才需求论证报告。 (2)有一定数量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原则上专职教师不少于7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不少于3人。 (3)具备开办新专业所必需的基本条件,如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场所等办学条件。 (4)学校新设专业设置实行总量控制,每个学院每年新增专业数不超过1个,学校每年新增专业数不超过3个。 3.专业调整

(1)实行专业预警及退出机制学校根据社会经济发展、人才需求、招生、就业等情况,可调整或撤销已设置的专业。 (2)调整专业名称如将已设置专业调整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国家控制布点专业除外)所列专业的,按备案专业办理;如调整为国家控制布点专业或新专业的,按审批专业办理;调整专业授予门类与修业年限的,按审批专业办理。被调整的专业和已设专业连续5年不招生的,按撤销专业处理,撤销专业需上报四川省教育厅转报教育部备案。 (3)调整专业须在妥善安排拟调整专业在校学生培养工作前提下进行。 4.工作安排 (1)专业设置和调整工作每年集中进行一次。 (2)各学院申请设置或调整专业,应在每年6月前向教务处提交新设或调整专业申报材料。包括:学院专业发展规划;申请报告、新设专业申请表;人才市场需求调研报告;新设专业具备的基础条件及需要增加的条件与投入;新设专业建设规划和人才培养方案;其它补充说明材料(如申请增设目录外专业的论证报告等);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意见。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新增专业与调整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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