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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经济特区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监管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经济特区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监管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经济特区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监管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经济特区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监管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修订后的《厦门经济特区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监管条例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经济特区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监管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监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厦门经济特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市、区财政部门是本市公共资源市场配置工作监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管理和监督本市公共资源市场配置工作。

市财政部门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全市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管理制度;

(二)组织编制和调整全市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目录,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三)按规定权限审核(批)市级公共资源市场配置方式的变更申请;

(四)受理市级公共资源市场配置方案和配置结果的备案,并按规定审查;

(五)监管市级公共资源管理部门和公共资源配置服务机构的市场配置工作;

(六)受理市级公共资源市场配置过程中利害关系人的投诉,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七)指导区财政部门开展公共资源市场配置工作;

(八)其他有关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的职责。

区财政部门具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本区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管理制度;

(二)向市财政部门汇总申报本区公共资源项目;

(三)按规定权限审核(批)本区公共资源市场配置方式的变更申请;

(四)受理本区公共资源市场配置方案和配置结果的备案,并按规定审查;

(五)监管本区公共资源管理部门和公共资源配置服务机构的市场配置工作;

(六)受理本区公共资源市场配置过程中利害关系人的投诉,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七)向市财政部门报送本区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统计分析报告;

(八)其他有关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的职责。

第三条公共资源管理部门是指市级和各区拥有、控制或者管理公共资源的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各民主党派机关、事业单位、被依法授权代行行政职能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具体履行如下职责:

(一)如实申报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公共资源项目;

(二)根据配置目录和配置方案规定,实施公共资源市场配置;

(三)根据《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组织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资源项目的评估、论证或听证;

(四)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备公共资源市场配置方案和配置结果;

(五)依据《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组织评估工作;

(六)受理涉及本部门职责的异议,并答复利害关系人;

(七)监督公共资源受让方履行配置合同约定义务;

(八)负责依照本实施细则对公共资源配置合同变更办理备案;

(九)其他有关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的职责。

第四条公共资源配置服务机构是为公共资源市场配置活动提供场所、设施、信息服务

的组织。具体履行如下职责:

(一)提供统一发布市场配置信息服务;

(二)依照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目录要求,组织开展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综合服务,规范场内配置活动;

(三)依照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四)负责本机构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的统计和分析;

(五)受理涉及公共资源市场配置服务的异议,并答复利害关系人,协助监管部门发现、查处公共资源配置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六)其他有关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的职责。

第五条审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做好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的审计工作。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监管职能的其他部门依法对公共资源市场配置活动履行相应的监管职责。

第二章目录管理

第六条公共资源市场配置实行目录管理。

第七条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目录由市财政部门组织相关公共资源管理部门编制,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实施。

第八条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目录根据需要定期更新,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九条每年9月,市财政部门向市级公共资源管理部门和各区财政部门发布通知,征集公共资源市场配置项目调整意见。

第十条市级公共资源管理部门和各区财政部门应当于接到通知后30日内向市财政部门如实申报公共资源项目调整意见。其中,市级公共资源管理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含下属单位)情况如实申报;各区财政部门汇总本区内公共资源项目调整意见,报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后上报市财政部门。

第十一条市财政部门对上报的公共资源项目调整意见进行审核,编制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目录调整建议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十二条市财政部门根据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目录调整建议方案对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组织评估。

对评估过程中有重大分歧的,应当组织论证。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必要时应当组织听证。

第十三条市财政部门根据评估、论证或听证的情况,决定是否调整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目录。需要调整的,应当在每年11月份将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目录调整建议方案上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不需要调整的,继续沿用原目录。

第十四条《条例》第八条所称的“配置目录中公共资源项目需要调整的”是指需要增加或减少公共资源市场配置项目的情形。

需要增加公共资源市场配置项目的情形有:

(一)有利于提高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

(二)有利于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的;

(三)有利于公共资源可持续利用的;

(四)有利于公平、公正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及省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需要减少公共资源市场配置项目的情形有:

(一)降低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社会效益的;

(二)影响政府公共服务水平的;

(三)妨碍公共资源可持续利用的;

(四)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及省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条例》第十条所称“配置目录中的市场配置方式需要改变的”,是指需要改变配置目录中所规定的市场配置方式,而按其他市场配置方式进行配置的。

第十六条《条例》第十条所称的“因特殊情况不具备条件进入配置平台进行配置”,是指需要改变配置目录中所规定的市场配置方式,而按非市场配置方式进行配置的。特殊情况具体包括:

(一)涉及国家秘密等保密事项;

(二)可能损害重大公共利益或者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

(三)应当采取非市场方式配置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已列入配置目录的公共资源项目需要改按非市场方式进行配置的,公共资源管理部门应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财政部门审核后认为确需调整的,提出书面意见,由公共资源管理部门按下列程序报批并向社会公布:

(一)市级公共资源的非市场方式配置,由市人民政府审批;

(二)区级公共资源的非市场方式配置,出售底价在200万元(含)以下、出租首年租金总价在100万元(含)以下的,由区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市财政部门备案;超过上述标准以及无法确定或者不需要确定底价的,还应当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三章配置管理

第十八条公共资源应当按照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目录规定进入公共资源配置服务机构进行市场配置。

第十九条土地矿产、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及其他公共资源项目统一进入公共资源配置服务机构进行市场配置。

第二十条公共资源配置服务机构应制定公共资源配置操作规则,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第二十一条除土地矿产、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外,列入配置目录的公共资源项目,公共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制定配置方案,并在实施配置的前5日内报同级资源配置监管部门备案。进入公共资源配置服务机构依照如下程序进行市场配置:

(一)办理登记。公共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在同级财政部门完成配置方案备案后30日内进入公共资源配置服务机构进行市场配置,公共资源配置服务机构应当及时接受。

(二)发布信息。公共资源管理部门应按照规范格式发布信息,完整披露配置要素,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公众及法定媒介公开发布配置信息。法律法规对公告期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公告期不少于20日。

(三)公开配置。公共资源项目按照公共资源市场配置方案和配置操作规则进行市场配置。配置结果公示期不少于7日。

(四)正式签约。通过市场配置确定公共资源中标人、买受人后,公共资源管理部门与中标人、受让人签订书面合同。

第二十二条土地矿产以及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政府采购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涉及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资源配置项目,公共资源管理部门在制定配

置方案前应当按照规定报物价主管部门核定收费标准,并接受其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公共资源配置服务机构应当按“一案一档”的原则建立公共资源项目配置档案。

第二十五条公共资源配置服务机构应当于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递交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统计分析报告。

第四章备案管理

第二十六条除货物、工程或者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外,公共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将配置方案和配置结果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前款所称的“配置方案”应当符合《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配置结果”备案包括配置成交结果备案和合同执行变更备案。

第二十七条配置方案已经同级财政部门备案的公共资源,因公共资源管理部门原因终止配置的,公共资源管理部门应于终止后7日内书面告知同级财政部门,并说明原因。

第二十八条除货物、工程或者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外,公共资源管理部门在配置活动结束正式签约后30日内,应当将下列文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一)市场配置方式和公告的媒介;

(二)竞买人须知和市场配置条件;

(三)最终受让人的资格材料、评价标准及结果;

(四)合同原件;

(五)收益的缴交情况;

(六)财政部门要求备案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九条公共资源市场配置合同依法签订后,原则上不予变更。但发生下列情形的,可以变更:

(一)作为公共资源受让人法人破产或自然人死亡,能确定权利继受人的,且该继受人符合原配置文件规定资格的;

(二)合同主要条款发生严重分歧,在不影响合同履行的情况下,由公共资源管理部门与受让人协商一致,并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的;

(三)生效判决书、调解书、裁决书等具有强制效力的法律文书规定应当变更的;

(四)法律规定其他应当变更的情形。

第三十条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情形的,由公共资源管理部门于变更7日前向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备案文件包括变更原因、符合变更条件的证明资料、拟变更的合同文本或补充协议。

公共资源管理部门应当于合同或补充协议签订后30日内,将合同或补充协议的原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第三十一条财政部门在公共资源市场配置过程中,依照职权审查备案资料,认定公共资源市场配置备案方案或配置结果存在违法、违规情形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结果的,按下列情况分别依法处理:

(一)公共资源市场配置未完成的,同级财政部门应立即通知公共资源配置服务机构中止该项公共资源的配置活动,责令公共资源管理部门修改备案文件,并按修改后的备案文件开展;

(二)公共资源市场配置已完成,但尚未签订公共资源市场配置合同的,同级财政部门有权责令公共资源管理部门重新开展配置活动;

(三)公共资源市场配置已完成,并且已签订公共资源市场配置合同,尚未履行的,同级财政部门有权责令重新开展配置活动;已履行的,由同级财政部门会同其他监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处理。造成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异议与投诉

第三十二条利害关系人对公共资源市场配置过程或配置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日内,向公共资源管理部门或公共资源配置服务机构递交书面异议材料。

异议材料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利害关系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电话等;

(二)异议的具体对象、事项及事实依据;

(三)异议的证明材料;

(四)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的,由公共资源管理部门受理异议:

(一)未依照配置目录规定,委托公共资源配置服务机构进行市场配置;

(二)未依照《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组织评估、论证或者听证;

(三)未依照法定程序签订公共资源配置服务合同;

(四)与公共资源管理部门职责有关的其他事务。

第三十四条有下列情形的,由公共资源配置服务机构受理异议:

(一)未依照配置方案和配置操作规则的规定组织市场配置;

(二)未依照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三)与公共资源配置服务机构职责有关的其他事务。

第三十五条利害关系人应当根据公共资源管理部门或公共资源配置服务机构的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如实反映情况,协助调查。

异议人拒绝配合公共资源管理部门或公共资源配置服务机构依法进行调查的,按自动撤回异议处理。

第三十六条公共资源管理部门或公共资源配置服务机构依法审查异议材料,根据审查结果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异议不成立的,应制作书面答复函,告知其审查程序、依据、结果和不服书面异议的救济程序等。

(二)异议成立的,制作书面答复函,并参照本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处理。

第三十七条依照《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利害关系人投诉的,应当参照本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制作投诉申请书。

第三十八条依照《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同级财政部门收到书面投诉后,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涉及国有土地、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等有法定监管机关的公共资源项目违法违规行为的,同级财政部门接到投诉申请书后,应当在2日内将投诉申请书转交法定监管机关处理。法定监管机关应在13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答复投诉人,并同时将处理结果抄告同级财政部门。

法律法规未规定法定监管机关的,同级财政部门收到书面投诉后,针对投诉事项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下列情况处理,并在15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答复投诉人:

(一)投诉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驳回投诉;

(二)投诉情况属实,公共资源配置活动确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作出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条例》第三条所称的“其他公平竞争方式”包括网络竞价、摇号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平竞争方式。

第四十条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委会和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参照本实施细则有关区人民政府的职责开展公共资源市场配置工作。

第四十一条本实施细则由市财政部门解释。

第四十二条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三条本实施细则自2018年11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1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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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专栏→公共资源专题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经济特区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监管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发布日期:2018/11/15

厦府〔2018〕32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修订后的《厦门经济特区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监管条例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经济特区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监管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监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厦门经济特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市、区财政部门是本市公共资源市场配置工作监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管理和监督本市公共资源市场配置工作。

市财政部门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全市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管理制度;

(二)组织编制和调整全市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目录,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三)按规定权限审核(批)市级公共资源市场配置方式的变更申请;

(四)受理市级公共资源市场配置方案和配置结果的备案,并按规定审查;

(五)监管市级公共资源管理部门和公共资源配置服务机构的市场配置工作;

(六)受理市级公共资源市场配置过程中利害关系人的投诉,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七)指导区财政部门开展公共资源市场配置工作;

(八)其他有关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的职责。

区财政部门具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本区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管理制度;

(二)向市财政部门汇总申报本区公共资源项目;

(三)按规定权限审核(批)本区公共资源市场配置方式的变更申请;

(四)受理本区公共资源市场配置方案和配置结果的备案,并按规定审查;

(五)监管本区公共资源管理部门和公共资源配置服务机构的市场配置工作;

(六)受理本区公共资源市场配置过程中利害关系人的投诉,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七)向市财政部门报送本区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统计分析报告;

(八)其他有关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的职责。

第三条公共资源管理部门是指市级和各区拥有、控制或者管理公共资源的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各民主党派机关、事业单位、被依法授权代行行政职能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具体履行如下职责:

(一)如实申报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公共资源项目;

(二)根据配置目录和配置方案规定,实施公共资源市场配置;

(三)根据《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组织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资源项目的评估、论证或听证;

(四)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备公共资源市场配置方案和配置结果;

(五)依据《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组织评估工作;

(六)受理涉及本部门职责的异议,并答复利害关系人;

(七)监督公共资源受让方履行配置合同约定义务;

(八)负责依照本实施细则对公共资源配置合同变更办理备案;

(九)其他有关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的职责。

第四条公共资源配置服务机构是为公共资源市场配置活动提供场所、设施、信息服务的组织。具体履行如下职责:

(一)提供统一发布市场配置信息服务;

(二)依照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目录要求,组织开展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综合服务,规范场内配置活动;

(三)依照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四)负责本机构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的统计和分析;

(五)受理涉及公共资源市场配置服务的异议,并答复利害关系人,协助监管部门发现、查处公共资源配置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六)其他有关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的职责。

第五条审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做好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的审计工作。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监管职能的其他部门依法对公共资源市场配置活动履行相应的监管职责。

第二章目录管理

第六条公共资源市场配置实行目录管理。

第七条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目录由市财政部门组织相关公共资源管理部门编制,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实施。

第八条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目录根据需要定期更新,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九条每年9月,市财政部门向市级公共资源管理部门和各区财政部门发布通知,征集公共资源市场配置项目调整意见。

第十条市级公共资源管理部门和各区财政部门应当于接到通知后30日内向市财政部门如实申报公共资源项目调整意见。其中,市级公共资源管理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含下属单位)情况如实申报;各区财政部门汇总本区内公共资源项目调整意见,报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后上报市财政部门。

第十一条市财政部门对上报的公共资源项目调整意见进行审核,编制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目录调整建议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十二条市财政部门根据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目录调整建议方案对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组织评估。

对评估过程中有重大分歧的,应当组织论证。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必要时应当组织听证。

第十三条市财政部门根据评估、论证或听证的情况,决定是否调整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目录。需要调整的,应当在每年11月份将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目录调整建议方案上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不需要调整的,继续沿用原目录。

第十四条《条例》第八条所称的“配置目录中公共资源项目需要调整的”是指需要增加或减少公共资源市场配置项目的情形。

需要增加公共资源市场配置项目的情形有:

(一)有利于提高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

(二)有利于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的;

(三)有利于公共资源可持续利用的;

(四)有利于公平、公正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及省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需要减少公共资源市场配置项目的情形有:

(一)降低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社会效益的;

(二)影响政府公共服务水平的;

(三)妨碍公共资源可持续利用的;

(四)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及省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条例》第十条所称“配置目录中的市场配置方式需要改变的”,是指需要改变配置目录中所规定的市场配置方式,而按其他市场配置方式进行配置的。

第十六条《条例》第十条所称的“因特殊情况不具备条件进入配置平台进行配置”,是指需要改变配置目录中所规定的市场配置方式,而按非市场配置方式进行配置的。特殊情况具体包括:

(一)涉及国家秘密等保密事项;

(二)可能损害重大公共利益或者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

(三)应当采取非市场方式配置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已列入配置目录的公共资源项目需要改按非市场方式进行配置的,公共资源管理部门应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财政部门审核后认为确需调整的,提出书面意见,由公共资源管理部门按下列程序报批并向社会公布:

(一)市级公共资源的非市场方式配置,由市人民政府审批;

(二)区级公共资源的非市场方式配置,出售底价在200万元(含)以下、出租首年租金总价在100万元(含)以下的,由区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市财政部门备案;超过上述标准以及无法确定或者不需要确定底价的,还应当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三章配置管理

第十八条公共资源应当按照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目录规定进入公共资源配置服务机构进行市场配置。

第十九条土地矿产、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及其他公共资源项目统一进入公共资源配置服务机构进行市场配置。

第二十条公共资源配置服务机构应制定公共资源配置操作规则,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第二十一条除土地矿产、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外,列入配置目录的公共资源项目,公共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制定配置方案,并在实施配置的前5日内报同级资源配置监管部门备案。进入公共资源配置服务机构依照如下程序进行市场配置:

(一)办理登记。公共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在同级财政部门完成配置方案备案后30日内进入公共资源配置服务机构进行市场配置,公共资源配置服务机构应当及时接受。

(二)发布信息。公共资源管理部门应按照规范格式发布信息,完整披露配置要素,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公众及法定媒介公开发布配置信息。法律法规对公告期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公告期不少于20日。

(三)公开配置。公共资源项目按照公共资源市场配置方案和配置操作规则进行市场配置。配置结果公示期不少于7日。

(四)正式签约。通过市场配置确定公共资源中标人、买受人后,公共资源管理部门与中标人、受让人签订书面合同。

第二十二条土地矿产以及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政府采购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涉及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资源配置项目,公共资源管理部门在制定配置方案前应当按照规定报物价主管部门核定收费标准,并接受其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公共资源配置服务机构应当按“一案一档”的原则建立公共资源项目配置档案。

第二十五条公共资源配置服务机构应当于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递交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统计分析报告。

第四章备案管理

第二十六条除货物、工程或者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外,公共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将配置方案和配置结果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前款所称的“配置方案”应当符合《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配置结果”备案包括配置成交结果备案和合同执行变更备案。

第二十七条配置方案已经同级财政部门备案的公共资源,因公共资源管理部门原因终止配置的,公共资源管理部门应于终止后7日内书面告知同级财政部门,并说明原因。

第二十八条除货物、工程或者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外,公共资源管理部门在配置活动结束正式签约后30日内,应当将下列文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一)市场配置方式和公告的媒介;

(二)竞买人须知和市场配置条件;

(三)最终受让人的资格材料、评价标准及结果;

(四)合同原件;

(五)收益的缴交情况;

(六)财政部门要求备案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九条公共资源市场配置合同依法签订后,原则上不予变更。但发生下列情形的,可以变更:

(一)作为公共资源受让人法人破产或自然人死亡,能确定权利继受人的,且该继受人符合原配置文件规定资格的;

(二)合同主要条款发生严重分歧,在不影响合同履行的情况下,由公共资源管理部门与受让人协商一致,并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的;

(三)生效判决书、调解书、裁决书等具有强制效力的法律文书规定应当变更的;

(四)法律规定其他应当变更的情形。

第三十条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情形的,由公共资源管理部门于变更7日前向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备案文件包括变更原因、符合变更条件的证明资料、拟变更的合同文本或补充协议。

公共资源管理部门应当于合同或补充协议签订后30日内,将合同或补充协议的原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第三十一条财政部门在公共资源市场配置过程中,依照职权审查备案资料,认定公共资源市场配置备案方案或配置结果存在违法、违规情形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结果的,按下列情况分别依法处理:

(一)公共资源市场配置未完成的,同级财政部门应立即通知公共资源配置服务机构中

止该项公共资源的配置活动,责令公共资源管理部门修改备案文件,并按修改后的备案文件开展;

(二)公共资源市场配置已完成,但尚未签订公共资源市场配置合同的,同级财政部门有权责令公共资源管理部门重新开展配置活动;

(三)公共资源市场配置已完成,并且已签订公共资源市场配置合同,尚未履行的,同级财政部门有权责令重新开展配置活动;已履行的,由同级财政部门会同其他监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处理。造成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异议与投诉

第三十二条利害关系人对公共资源市场配置过程或配置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日内,向公共资源管理部门或公共资源配置服务机构递交书面异议材料。

异议材料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利害关系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电话等;

(二)异议的具体对象、事项及事实依据;

(三)异议的证明材料;

(四)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的,由公共资源管理部门受理异议:

(一)未依照配置目录规定,委托公共资源配置服务机构进行市场配置;

(二)未依照《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组织评估、论证或者听证;

(三)未依照法定程序签订公共资源配置服务合同;

(四)与公共资源管理部门职责有关的其他事务。

第三十四条有下列情形的,由公共资源配置服务机构受理异议:

(一)未依照配置方案和配置操作规则的规定组织市场配置;

(二)未依照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三)与公共资源配置服务机构职责有关的其他事务。

第三十五条利害关系人应当根据公共资源管理部门或公共资源配置服务机构的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如实反映情况,协助调查。

异议人拒绝配合公共资源管理部门或公共资源配置服务机构依法进行调查的,按自动撤回异议处理。

第三十六条公共资源管理部门或公共资源配置服务机构依法审查异议材料,根据审查结果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异议不成立的,应制作书面答复函,告知其审查程序、依据、结果和不服书面异议的救济程序等。

(二)异议成立的,制作书面答复函,并参照本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处理。

第三十七条依照《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利害关系人投诉的,应当参照本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制作投诉申请书。

第三十八条依照《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同级财政部门收到书面投诉后,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涉及国有土地、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等有法定监管机关的公共资源项目违法违规行为的,同级财政部门接到投诉申请书后,应当在2日内将投诉申请书转交法定监管机关处理。法定监管机关应在13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答复投诉人,并同时将处理结果抄告同级财政部门。

法律法规未规定法定监管机关的,同级财政部门收到书面投诉后,针对投诉事项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下列情况处理,并在15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答复投诉人:

(一)投诉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驳回投诉;

(二)投诉情况属实,公共资源配置活动确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作出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条例》第三条所称的“其他公平竞争方式”包括网络竞价、摇号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平竞争方式。

第四十条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委会和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参照本实施细则有关区人民政府的职责开展公共资源市场配置工作。

第四十一条本实施细则由市财政部门解释。

第四十二条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三条本实施细则自2018年11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作者:赵振华来源:学习时报字数:3628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一论断对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对未来我国资源的配置方式指明了方向,对于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大意义。 市场在资源配置中作用由“基础”到“决定”是实践发展的客观要求 资源配置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计划机制,一种是市场机制。改革开放之前,我国资源配置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实践证明通过计划机制实现资源配置是失败的。改革开放以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经历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阶段,即在社会资源配置中让市场机制能够对计划机制起到补充作用;有计划的商品经济阶段,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作用进一步增强,但计划机制仍然起到主导作用;党的十四大报告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出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到基础性作用,表明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所起的作用占据主导地位,计划机制在资源配置中下降到了次要地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这就表明在资源配置中市场机制的作用进一步增强,这就是资源配置要由市场机制而不是计划机制决定,通过政府计划配置资源要尽可能降低到必要的限度,通过市场机制配置资源要上升到尽可能高的程度。 之所以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到决定性作用,根本原因在于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效率远远高于计划机制。市场机制包括供求机制、价格机制、竞争机制等。经济学的一个基本道理就是供大于求价格下跌,企业利润率就降低甚至要亏本,迫使更多的资源从原有的行业或部门撤出;相反,供不应求价格上涨,企业利润率提高,会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源转入该部门或行业。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竞争实现优胜劣汰,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虽然市场调节资源分配具有滞后性和一定的盲目性,但整个社会资源配置是理性的,带来的是节约和效率,因为每一个市场主体都想实现收益最大化。计划机制配置资源理论上可以实现合理配置,哪里最需要就将资源配置到哪里,但在实践中是做不到的,具有乌托邦性质,因为没有充分的利益诱导和充分的信息。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一个基本经验就是实现资源配置的市场化。我国在改革开放之前通过计划机制配置所有资源,窒息了经济活力,降低了资源配置效率,导致生产力发展缓慢,人民生活水平没有多大提高,国民经济几乎到了崩溃边缘。改革开放30多年来,之所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归根结底就是越来越多地发挥了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需要继续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到决定性作用,这是实践发展的客观要求。一方面,我国要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21世纪中期达到中上等发达国家水平,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就需要继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更多地释放市场经济活力,最重要的就是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到决定性作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否则就不是市场经济,更不是完善的市场经济。另一方面,我国要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

厦门市集美区商业网点规划

厦门市集美区商业网点规划
(2006-2015)
《厦门市集美区商业网点规划》课题组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

厦门市集美区商业网点规划(2006—2015)
《厦门市集美区商业网点规划》 课题组组成人员
规划领导小组
组 长:
黄炳文 曾文生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 副区长 副区长
副组长:
陈新民 厦门市集美区经济贸易发展局 局 长

员:
陈建智 陈冬妮 谢国源 周益敏 厦门市集美区经济贸易发展局 厦门市集美区经济贸易发展局 厦门市集美区经济贸易发展局 厦门市集美区经济贸易发展局 副局长 科 长 副主任科员 经济师
规划工作小组
组 长:
陈玉慧 集美大学城市与区域发展研究所 所 长 副教授
副组长:
包晓雯 华东师范大学城市与区域规划研究院 院长助理

员:
李宝轩 王永兴 刘文君 谢先全 施益强 刘诗苑 钟智远 许夏丽 沈海莺 集美大学城市与区域发展研究所 集美大学城市与区域发展研究所 集美大学城市与区域发展研究所 集美大学城市与区域发展研究所 集美大学城市与区域发展研究所 集美大学城市与区域发展研究所 集美大学城市与区域发展研究所 集美大学城市与区域发展研究所 集美大学城市与区域发展研究所 副所长 副所长 副教授 教 讲 讲 授 师 师 副教授
实习员 实习员 实习员 实习员

厦门市集美区商业网点规划(2006—2015)
目 录
第一部分 规划文本 前言 ..................................................................... 1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总则 ............................................................. 3 规划对象、范围及重点 ............................................. 3 规划原则 ......................................................... 4 发展目标 ......................................................... 4 部门结构 ......................................................... 5 空间布局 ......................................................... 8 其它要求 ........................................................ 13 组织实施 ........................................................ 14 第二部分 规划说明
上篇:现状及分析 一、集美区商业发展的外部环境 ............................................ 15
(一)世界商业现状与发展趋势....................................................................................................................... 15 (二)国内东部沿海城区产业服务业化的时代背景....................................................................................... 16 (三)厦门市新时期城市定位对集美商业发展的影响................................................................................... 17
二、集美区商业发展的内部条件 ............................................ 19
(一)城市化和人口导入................................................................................................................................... 19 (二)基础设施建设........................................................................................................................................... 21 (三)综合经济实力........................................................................................................................................... 23 (四)相关行业发展........................................................................................................................................... 24 (五)生态环境条件........................................................................................................................................... 26
三、集美区商业发展现状评价 .............................................. 28
(一)商业总体发展水平不高,地域发展不平衡........................................................................................... 28 (二)商业中心体系不健全,内部结构和布局不合理................................................................................... 28 (三)商业中心区土地利用率低,缺少形象和环境整体设计....................................................................... 32 (四)商品交易市场体系不够完善,行业管理力度亟待加强.......................................................................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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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试行)

厦门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试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编制 本着“科学合理、系统规范、分级编制、各负其责”的原则,就编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方法作出说明。 一、入编范围 入编范围是信息公开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目录格式及其释义 按照《条例》、《厦门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的要求,编制政府公开信息目录,做为公众检索信息的索引。 目录格式: 目录的数据结构: (一)索引号

索引号是一组21位代码,是每条政府公开信息的唯一识别代码。索引号由信息生成机构代码、信息类别、信息生成年度、流水号组成。其间以“-”连接。索引号具体编码方法见附件1。 (二)信息名称 信息名称是指信息的标题。 (三)发布机构 发布机构是指信息发布主体。 (四)内容概述 内容概述是对所发布信息的简要概括,字数控制在150个汉字内。 (五)信息生成日期 信息生成日期是指信息生成或变更的时间。 (六)备注/文号 备注/文号是用于填写文号或信息相关的说明。 附件:1、索引号编码说明 2、厦门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市直机构编码

附件1 索引号编码说明 索引号由机构代码、信息类别、信息生成年度、流水号等4组共18位数字组成,其间以“-”连接,长度为22个字符,格式为: X X X X X X X-X X-X X-X X X X-X X X 流水号 生成年度 二级信息类别 一级信息类别 单位序号 区代码 区域代码 一、机构代码 机构代码即政府信息生成单位代码,由7位数字组成,索引号的第1-7位,由区域代码、区代码、单位序号组成。联合发文或多个单位共同生成的信息,使用信息发布机构的代码。 1、区域代码:索引号的第1-2位为区域代码,以区域名称的汉语拼音首位大写字母表示。厦门为XM; 2、区代码:索引号的第3-4位为区序号,由两位阿拉伯数字组成。表示设区市所辖区的代码,在辖区内从01开始依次编号。 3、单位序号:索引号的第5-7位为单位序号。由3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市直机构代码见附件3之附件(2)。“000”至“099”为预留号,“800”至“849”预留给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使用,“850”至“899”预留给公共企事业单位使用。市级编码由市府办参照省直

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后政府作用的优化

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后政府作用的优化 2014-01-29 09:46 来源:光明日报 我国在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突破性理论,经过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直到十八大,一直是指导我国经济体制市场化改革的理论基础。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表明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又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对市场作用的新定位将成为在经济体制中处理政府作用和市场作用的新指南。市场由基础性作用转为决定性作用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确认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意味着我国在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体制上迈出新的步伐。首先,在原来的市场的“基础性调节作用”定义中,实际上存在两个层次的调节,即国家调节市场,市场调节资源配置。市场在这里起基础性调节作用。而现在提的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意味着不再存在两个层次的调节,市场不再是在政府调节下发挥作用,而是自主地起决定性作用。其次,原来的基础性作用定义是通过国家调控市场来实现宏观和政府 目标,市场起不到决定性作用。而在市场起决定性作用时,政府所调控的不是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市场机制,而是影响宏观经济稳定的价格总水平、就业总水平和利率总水平。政府是在没有干预市场调节资源配置的前提下,对其产生的宏观结果进行

调控。第三,在基础性作用的定义中,政府需要预先调控市场,并时时调控市场,而在市场起决定性作用时,宏观调控是在反映宏观经济的失业率和通货膨胀率超过上限或下限时才进行。这就给市场作用在宏观经济领域留下了很大的空间。 市场对资源配置转向起决定性作用的现实意义在于,我国的经济发展方式需要由投入型转向效率型。经济发展需要提高资源尤其是稀缺资源的配置效率,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投入生产尽可能多的产品、获得尽可能大的效益。理论和实践都证明,市场配置资源是最有效率的形式。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靠整个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行来调节的。其基本含义是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配置资源,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突出的是市场的自主性。这种自主性不仅表现为市场自主地决定资源配置的方向,同时也表现为市场调节信号即市场价格也是自主地在市场上形成。 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仍需要政府作用 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不意味着政府的作用完全退出,而是要求政府在应该发挥作用的地方充分并有效地发挥好作用。政府通过自身的改革使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这就要求对市场作用及其机制充分放开。其中包括,凡是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政府审批;资本、土地、劳动力、技

厦门集美村游记

第三篇厦门集美村游记 今天,我们游览了梦寐以求的集美学村。他是由一生致力办 学的陈嘉庚先生一手创办的。随着一会儿的车程,导游告诉我们终于来到了集美学村了的范围了。我看了看窗外不禁感叹道: 原来“集美学村”是一个很大的地方呀!我还以为“集美学村”只是很普通的学校一样呢,原来它是有很多间学校组成的。而今天我们要参观的则是“集美学村”里当时陈嘉庚先生的故乡。 刚到了陈嘉庚先生的故乡,我们就看到了旁边有一个大湖,上面上还停着很多的“龙舟”。后来导游就告诉我们这个大湖是全国各大学集中在这里划龙舟的,是当时陈嘉庚先生创办“集美学村”并积极提倡水上运动的。 我们先乘车到了陈嘉庚的故居。一下车,一幢高大古朴的房子展现在我们眼前。红间黄的墙壁,灰色的屋顶,显现了陈嘉 庚故居的朴素。几间不同的房子给我们展示的是陈嘉庚的办学过程和他的办公室。他的办公室里只有几把椅子和一张桌子,另外什么值钱的东西也没有。为了筹资办学,陈嘉庚先生一把伞用了十多年,一套衣服补了又补,自己从来舍不得铺张浪费。展示厅里陈放着一艘船模,这艘船模很大,大约有十来米长,我还让妈妈给我在船模边拍了个照留念呢!

接着我们步行去了鳌园。走进大门,里面是一条长廊,两边雕刻着许多石雕。石雕展现了历朝历代有名的故事,没有一幅石雕是相同的,上面镌刻的石雕人物栩栩如生,好像他们正在休息,一不小心,便会被我们吵醒从画上走下来似的。 走完长廊,眼前豁然开朗,一棵棵百年大榕树出现在眼前,和们巴金写的《鸟的天堂》一文留给我的感觉一模一样。树干是那么大,每一根枝干上又都分出许多根(导游告诉我们这叫气根),一根根立在地上,撑起了一把巨大的伞,雄伟极了。这美丽的南国的树!榕树的一角是几株三角梅,一朵朵粉色的三角梅在阳光的照耀下尽情绽放,美不胜收。 随着导游的讲解,踏着平稳而又舒坦的石板,我们来到了集美解放纪念碑,它位于公园的中央,高高的个子,带着雄伟的气魄,展现在人们眼前。这个碑高28米,雄伟高耸,用花岗岩建成,碑身有毛泽东手书:集美解放纪念碑。七个大字! 再走一会儿,到了陈嘉庚先生的陵墓,陈嘉庚的墓碑就在转弯处的地方,他挖了一个很深的坑安放自己的墓碑,又在上 面镇了一直无头的鳌,以表示自己不愿出头露面的决心。这是多么可贵的品质啊!

从经济学看市场与政府的关系

从经济学看市场与政府的关系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为经济改革指明了方向,下面结合经济学理论谈谈对二者关系的理解: 一、?????? 市场决定配置资源是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 萨缪尔森《经济学》中对市场定义:“市场是买者和卖者相互作用并共同决定商品和劳务的价格以及交易数量的机制”。市场经济是由市场配置资源的经济,市场机制是市场有机体各构成要素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共同推动市场运行的形式和手段,是由利润最大化的厂商行为决定的供给,由效用最大化的消费者行为所决定的需求,以及价格三者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使整个经济体制顺利运行,并达到均衡的作用机制和调节功能。资源配置一般有两种方式,即政府和市场,我国改革实践中对市场作用的认识有三次飞跃,计 划经济的政府配置、基础性作用、决定性作用。 二、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 亚当斯密认为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经济中,市场机制就像一只看不见的手,时刻在调整人们的经济行为,从而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达到帕累托最优。这种自发调节机制通过价格起作用。价格作为资源配置的引导所发挥着信号作用,即价格协调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决策,较高的价格趋于抑制消费者购买,同时会刺激生产;而较低的价格则鼓励

消费,同时抑制生产,价格在市场机制中起平衡作用。当市场平衡了所有影响经济的力量时,市场就达到了供给和需求的市场均衡(market equilibrium of supply and demand)。下面通过图示来说明: 在均衡价格水平上,市场不存在短缺和过剩,如上图所示,当价格高于均衡价格(点E处的价格)时,就会出现供给大于需求的过剩局面,于是供给方迫于需求不足的压力,自动降低价格;当价格低于均衡价格时,就会出现需求大于供给的短缺局面,于是需求方迫于需求过度的竞争压力,只好接受供给方提价的要求,从而价格上升,最终达到均衡价格。 三、市场、政府都不是万能的 斯密所说价格达到资源最优配置是在一定的前提条件下的:交易者是完全理性的、市场是充分竞争的、信息是完全的、产权是明晰的。而现实生活中,以上条件并非完全具备,从而价格机制的作用要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即资源配置处于低效率或无效率的状态,这就是所谓的市场失灵(market failure)。造成市场失灵的原因主要有垄断代表的市场势力、外部性、公共物品与不完全信息。凯恩斯在看不见的手解决不了经济危机和萧条的局面,提出政府必须参与经济,这就是看得见的手。政府的经济职能主要有提高效率、增进公平以及促进宏观经济的稳定与增长。政府也有失灵,表现为政府不务正业---

如何理解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如何理解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就从根本上明确了经济体制改革的市场化导向,指明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心和关键所在,是对市场与政府关系认识的一大理论突破。 考察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改革历史,不难看出,我们党对市场作用的认识经历了一个渐进深化的过程:从重视价值规律的作用到发挥市场的辅助性作用,从基础性作用到“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再到“在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直到“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说明我们党对市场与政府关系的认识越来越深入,对改革的阶段性问题把握得越来越清醒准确,对改革开放的市场化导向始终坚定不移。 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得以深化。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后,我国的市场化改革仍不完善,存在许多亟待突破的深层次问题:一是土地、金融、科技、房地产等领域市场化程度不高,资源错配、低水平利用现象较为严重;二是市场规则不统一、不透明,市场秩序不规范、不健全,违规违法谋取不当利益现象较为普遍,各类保护主义依然存在;三是行政垄断问题突出,民营经济发展中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问题突出,统一开放、规范有序、充分竞争的市场格局尚未形成;四是政府权力过大,直接干预企业微观运行的行政手段使用偏多,审批、检查多,监管不到位,行政权力设租、市场主体寻租引致的腐败现象严重。这些体制机制性问题的长期存在,使得市场主体的内生动力不足、竞争实力和发展实力难以快速提升,进而限制了产业转型、发展方式转变进程,影响创新驱动型经济发展。

厦门市集美区城市用地发展态势与土地优化利用对策

厦门市集美区城市用地发展态势与 土地优化利用对策 The Developing Situation of Urban Land and Strategy of Optimum Use in Jimei District ,Xiamen 黄广宇 Huang Guang yu (厦门集美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福建 361021) (I nf or mational Engineering College o f Jimei University ,X iamen ,Fuj ian 361021) 摘 要 本文分析厦门市集美区城市各类用地增长和构成变化态势及其反映出的城市规划和建设的新问题,提出在新一轮城市规划调整中,进一步把握分区性质,明确城市发展策略和产业构成,优化城市用地结构和拓展城市远景发展空间的对策与措施。 关键词 城市规划 用地发展态势 土地优化利用 集美区 1992年,集美台商投资区经国务院正式批准成立,作为改善投资环境必不可少的基础工作 城市规划和建设随之展开。1993年,厦门市城市规划局首次编制了集美分区规划,1998年进行了修编,原分区规划在指导本区各项建设中起到一定的作用。目前,南部生活区、集美大学已初具规模,北部工业区一、二期已基本建成,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随着厦门海湾型城市逐步形成和城市产业的发展变化以及集美区内部发展的需求,调整分区规划已势在必行。本文总结近10年来集美建成区用地发展变化特点,剖析在新形 势下城市规划建设所面临的新问题、新矛盾,提出优化城市土地利用、引导城市远景发展空间的对策与措施。 1 城市用地发展态势 1.1 建成区各类用地增长差异显著 集美建成区面积从1992年304.31hm 2 拓展为2001年839.51hm 2 ,9年间扩大了535.2hm 2 ,年均增长率为11.94%。约每4~5年扩大 300hm 2 ,各类用地指标都有不同程度的增长,但增长率差异显著(表1)。 表1 集美建成区主要类型用地增长及构成 单位:hm 2 主 要 用地类型1992年 1997年 2001年 面 积占(%)面 积占(%)面 积占(%)1992~1997 年均增长率(%)1997~2001 年均增长率(%)1992~2001 年均增长率(%)居住用地5819.069815.70111.9313.3311.06 3.387.58村庄用地87.328.699014.4213916.560.6111.48 5.30公建用地18.4 6.0531 4.9739.6 4.72 11.00 6.318.89教育用地 60 19.72 73.8 11.83 77.56 9.24 4.23 1.25 2.89工业用地 5.4 1.77124.820.0018 6.4122.208 7.4010.554 8.22其他用地75.21 24.71206.46 33.08285.01 33.95 16.748.3912.96总用地 304.31100624.04100839.51100 15.45 7.70 11.94 资料来源:根据集美分区规划调整资料整理。 第18卷 第1期福 建 地 理Vo l.18,N o.1 2003年3月 F U JIA N GEOGRA PHY M ar ,2003

政府与市场资源配置之间的关系

政府与市场资源配置之间的关系 一、完全竞争市场中社会资源配置 市场机制最重要的就是价格机制,市场竞争最重要的就是价格竞争,价格是市场经济活动中最活跃的因素、最灵敏的信号。 完全竞争市场即没有任何垄断的市场,企业集中度较小,没有任何一个企业可以做出市场价格决定,价格完全由市场竞争决定,充分反映商品价值和效用,完全体现市场供需情况。 市场主体的假设为经济人,其一切行为都是从经济利益角度出发,生产者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消费者追求效用最大化。 市场需求(消费者、消费量)增加,价格上升,刺激投资、生产,资源聚集,扩大就业,生产(生产者、产品)增加,供给增加。供给增加,需求不变,或者需求变动小于供给变动,价格下降,投资减少,资源抽逃,生产萎缩,失业增加,经济萧条。资源聚集高利润产业。资源在不同产业间转移总是以逐利为目的,优胜劣汰总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二、政府行为干预的必要性(原因) 由于资源市场本身的特点,容易发生市场失灵现象,产生市场失灵的主要原因有如下几点: 1、不,包括; 2、不完全市场,主要指某个市场缺失导致其关联市场缺失,如铁路与钢铁厂的问题; 3、可能产生的负面效果; 4、的供给缺失; 5、分配上的; 6、信息不完全 由于市场失灵,会带给社会很多负面影响,包括市场的垄断和缺失,公共产品无人供给,社会分配不均衡,市场所导致的收入分配后果在政治上或道义上无法接受,以及失业和通货膨胀等,而这些情况不是能单纯靠市场机制所能够解决的,一定程度上需要政府来规划制定,干预。因此,政府对市场的干预是非常重要的。 政府的最好功能,就是保持市场的充分、完全竞争,打击不正当竞争,保持经济政策的正确性和连续性,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三、政府行为对资源配置的影响 1.引导性作用。 市场配置资源具有一定的盲目性,有时不能很好解决社会化大生产所要求的社会总供给和社会总需求平衡和产业结构合理化问题,容易出现经济周期性波动和区域性、系统性经济风险以及地区经济发展的过度不平衡。政府可以通过发挥引导性作用来间接影响资源配置,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均衡和健康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具体而言,政府的引导性作用主要是通过制定和实施中长期经济发展战略、产业规划、市场准入标准等,引导一定资源向某些产业、区域流动;以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等为主要手段,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宏观调控,平抑经济波动,促进经济均衡、可持续发展。 2.弥补性作用。

厦门市集美区安置房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

厦门市集美区安置房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 (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安置房建设与管理工作,提升安置房建设与管理水平,根据《厦门市安置房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厦府办()号】及【厦府办〔〕号】、《厦门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房屋拆迁过渡安置补助费标准调整意见的通知》【厦府办()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暂行规定适应于本区范围内安置房的建设与管理,包括建设计划、项目建设、楼盘信息管理、配售管理、过渡安置补助费管理、物业管理、公建配套设施、维护及提升改造、产权证办理、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本暂行规定所称安置房是指由政府建设或收购的,用于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和其他由政府负责征收的建设项目的安置用房,以及用于落实侨房政策、危房改造、政府土地收储的安置用房和由市、区政府确定用途的政策性住房。 安置房应严格按本暂行规定配售并专项用于所批准的安置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销售,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条全区安置房按照总量控制、统筹规划、布局合理的

原则按需建设。 第五条区政府成立区安置房和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统筹全区安置房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区建设局)负责协调处理安置房建设与管理日常工作。区建设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重点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集美分局、厦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区土房征收中心、区属国有企业等单位及各镇(街)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安置房建设与管理相关工作。 第二章建设计划 第六条各镇(街)及其他安置房用房单位应于每年月份向区重点办、区土地房屋征收事务管理中心(简称“区土房征收中心”)申报年度征收计划及安置房需求数量,区重点办、区土房征收中心审核汇总后,在一个月内向区建设局申报安置房年度需求计划。 第七条区安置房和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区重点办、区土房征收中心、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集美分局、厦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对各镇(街)及其他安置房用房单位申报的安置房年度需求计划进行联审,并综合全区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财政投融资计划、农用地转用计划、城市规划等因素,确定全区安置房建设计划。 第八条安置房建设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以划拨方

厦门市集美片区简介

集美片区简介 一、集美总概况 集美区是厦门市六个行政区之一,位于厦门市的几何中心,总面积276平方公里,人口约43万。现有杏林、集美两个国家级台商投资区和省级厦门机械工业集中区,拥有四通八达的海、陆、空交通网络,完善的水、电和电信设施,以及配套齐全的电子、机械产业集群,已成为海峡西岸一块充满商机、充满成功机遇的投资热土。 集美区是厦门市的文教区,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创办的集美学村已有90多年的历史,享誉海内外;正在建设的杏林湾片区规划面积31.58平方公里,汇集了多所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将成为福建省高级人才培育交流中心、科研创新与产业化基地。 集美区也是著名的风景旅游区,这里环境恬静幽雅,风光旖旎,以其独具闽南风韵的人文景观,年吸引游客达百万人以上。 伴随着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崛起,集美将成为生态型文教旅游区和环保型高新产业区,成为人居环境舒适、创业条件优越、富有竞争力的现代化新城区。 二、集美新城简介 集美新城位于厦门城市的几何中心,以“一心四片”为总体发展格局,未来的集美,将以集美新城为中心,依托已经形成的集美、杏林两个老城片区和快速发展的灌口片区、后溪新区,打造一个文化品位高尚、人居环境优美、创业环境优越、功能配套完善的滨海临湾现代新城。 人文教育 无论是百年前的学村还是今日的岛外新城,集美总带着一股“书卷气”,厚重的历史底蕴和悠久的人文血脉成为集美不可省略的属性。凭借集美老城区的集美小学、集美中学和集美大学,集美一直以来给人以学术圣地的印象。而对于集美新城的建设,西亭十年制学校、集美中学附属滨水学校、厦门外国语学校集美分校、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福州大学工艺美术学院、厦门软件学院、华厦学院、厦门工商旅游学校、厦门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将延续集美教育力量雄厚的特点,实现在集美新城中从幼儿园至大学一条龙学习的建设。诚毅书城、诚毅图书

厦门市新三板奖励政策

最新!厦门市新三板奖励政策“大汇总” 30万厦门市?《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企业上市的意见》2013年1月24日 1.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进入股份代办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 2.进入厦门地区的服务非上市公司股份交易市场挂牌交易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 3.进入外地服务非上市公司股份交易市场挂牌交易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150万集美区?《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企业上市的意见》 2016年3月24日 1.区上市后备企业,聘请保荐机构正式签定协议,并经厦门证监局辅导备案后,给予一次性150万元资金补助。 2.区上市后备企业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发行上市申请并经正式受理的,给予一次性200万元资金补助。 3.区上市后备企业依法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后,募集资金的50%(含)以上在本区投资的,按照融资金额给予奖励,同时一次性奖励200万元给企业高管人员。 ①融资金额在10亿元(含)及以上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奖励700万元;

②融资金额在5亿(含)-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奖励400万元; ③融资金额在2亿元(含)-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奖励300万元; ④融资金额在5000万元(含)-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奖励200万元。企业高管在税收归属我区的证券营业部转化个人限售股的,按照限售股减持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90%给予同额奖励。 4.企业按规定异地“买壳”上市后,将注册地迁回且主要生产经营地点在本区的,一次性奖励企业300万元,同时一次性奖励100万元给企业高管人员。 5.企业以存在控制关系的境外公司间接上市的,募集资金的50%(含)以上在本区投资的,可参照享受本《意见》第三条企业上市扶持办法的第2、3款。 6.企业依法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的,挂牌后给予一次性奖励130万元。 7.企业依法进入厦门地区的服务非上市公司股份交易市场挂牌且实现交易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进入外地服务非上市公司股份交易市场挂牌且实现交易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企业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或其他场外市场挂牌后,依法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可另按本《意见》第三条企业上市扶持办法的第2、3款申请扶持。 120万思明区?《思明区推动企业改制上市若干意见的补充意见》 2015年11月25日1.企业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一次性奖励120万元。 2.进入厦门地区的服务非上市公司股份交易市场挂牌且实现交易的,一次性奖励

从经济学看市场与政府的关系

从经济学看市场与政府的关系 ? 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为经济改革指明了方向,下面结合经济学理论谈谈对二者关系的理解: 一、?????? 市场决定配置资源是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 萨缪尔森《经济学》中对市场定义:“市场是买者和卖者相互作用并共同决定商品和劳务的价格以及交易数量的机制”。市场经济是由市场配置资源的经济,市场机制是市场有机体各构成要素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共同推动市场运行的形式和手段,是由利润最大化的厂商行为决定的供给,由效用最大化的消费者行为所决定的需求,以及价格三者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使整个经济体制顺利运行,并达到均衡的作用机制和调节功能。资源配置一般有两种方式,即政府和市场,我国改革实践中对市场作用的认识有三次飞跃,计划经济的政府配置、基础性作用、决定性作用。 二、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 亚当斯密认为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经济中,市场机制就像一只看不见的手,时刻在调整人们的经济行为,从而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达到帕累托最优。这种自发调节机制通过价格起作用。价格作为资

源配置的引导所发挥着信号作用,即价格协调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决策,较高的价格趋于抑制消费者购买,同时会刺激生产;而较低的价格则鼓励消费,同时抑制生产,价格在市场机制中起平衡作用。当市场平衡了所有影响经济的力量时,市场就达到了供给和需求的市场均衡(market equilibrium of supply and demand)。下面通过图示来说明: ? 在均衡价格水平上,市场不存在短缺和过剩,如上图所示,当价格高于均衡价格(点E处的价格)时,就会出现供给大于需求的过剩局面,于是供给方迫于需求不足的压力,自动降低价格;当价格低于均衡价格时,就会出现需求大于供给的短缺局面,于是需求方迫于需求过度的竞争压力,只好接受供给方提价的要求,从而价格上升,最终达到均衡价格。 三、市场、政府都不是万能的

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林兆木 2013-12-04 08:49 来源:人民日报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了一系列新论断、新观点、新决策、新举措,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新成果和最新发展。其中对全面深化改革具有全局和战略意义的是:《决定》明确提出“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并按照这个要求,提出了经济领域众多新的重大改革举措。这是我国改革开放历史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创新和发展,将对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产生深远影响。 一、我国改革理论的重大发展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所谓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实际上就是在资源配置中市场起决定性作用,还是政府起决定性作用的问题。35年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始终是围绕着正确认识与处理政府(计划)和市场的关系这一核心问题展开的。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完全由政府通过国家计划进行资源配置。改革开放要在实践上突破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就必须在思想上突破否定和排斥市场的传统观念的束缚。20世纪8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实践的推进,我们对政府(计划)和市场关系的认识逐步摆脱了传统观念的束缚,对推动改革和发展起了重要作用。特别是1992年初邓小平同志在视察南方时的重要谈话,使我们对政府(计划)和市场关系的认识有了重大突破。随后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这一重大理论突破,对推动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在提出市场作用的定位之后,我们党一直在继续探索适应改革和发展客观实际变化要求的准确定位。党的十六大提出“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同时删去了“在国家宏观调控下”的定语。党的十七大提出“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提出“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从党的十六大到十八大,在市场基础性作用前面所加的关键词都集中在强调改革取向是增强市场作用。这些重要论断为此次《决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在思想和理论上作了准备。

集美旅游资源和产业

集美区旅游资源及其产业 一.集美旅游资源 1.集美旅游资源类型 1.1 山丘景观:集美区西北东三面环山,有大湖山、笔架寨山、山母尖山、 大帽山、越尾山、天马山、白虎岩、龙公龙母岭。这些山均是由侏罗纪的火山岩和燕山期的花岗岩组成,由于岩性不同,受内外地质营力的作用,形成了风格各异的山岳景观。如笔架山、越尾山由火山岩组成,拔地而起,蜿蜒逶迤,奇峰幽谷竞相争秀。白虎岩、双龙岭,由花岗岩组成,大小山体十几座,峰园坡陡,石蛋遍布,怪石林立,满山拥翠叠绿,风景优美。 1.2 溪谷景观:集美区内山地溪流,其源地距海洋较近,源断流急,上中游比降较大,多峡谷与瀑布。如越尾山的山涧溪流,许多地段出现跌水深潭。双龙谷,为龙公龙母两山夹一谷,溪流弯曲陡峭,栈桥凌空,石蛋嶙峋,流水潺潺,古藤老树,鸟鸣蝶舞,松溪瀑布。鹧鸪坑瀑布分别位于坂头水库和越尾山,水灵均随降水的多寡而变化,降水多时,银白色的练带从天而降,隆隆的巨响空谷回荡,飞溅的水珠雨雾,使山朦胧,树朦胧。 1.3 岩石景观:集美区内岩石景观资源丰富,奇石异洞数不胜数,类似动物,惟妙惟肖,如白虎岩、象鼻岩、龟头岩等,岩石裸露,节理裂隙发育,球状风化,多形成石蛋地貌,巨石垒叠嶙峋,支撑相靠,岩洞寒气森森,上下曲折相通,如清风洞、蝙蝠洞、居龙洞、十八洞等。 1.4 湖泊水库景观:集美区内湖泊多为人工湖,是人工水库型的湖泊景观,如石兜水库、坂头水库,坑内水库,岩内水库等十几座。这类水库,四面环山、峡口筑坝、湖水清澈、湖畔绿树成荫,形成湖光山色,宁静优美。海湾型湖泊景观如杏林湾水库,集杏海堤拦截本区最大河流入海而形成,湖中有堤连中洲,海岸上集美大学等文教高楼林立、湖光楼影,生态环境良好,进出厦门岛的高速路立交桥在此向东西南分支展布,入夜五光十色的霓虹灯更把湖畔映照得犹如人间仙境。此外还有天然的水坑深潭如双岭上的吃水坑和坂头林场里的龙潭窟。 1.5 矿泉、温泉景观:泉是地下水的天然露头,其形成与地质构造有关。本区岩内村寿石岩的夹甘泉、天马山南麓、集美大学体育学院等处为燕山期花岗岩裂隙泉,长流不断,冬暖夏凉,清冽可口。杏林湾温泉,水温85度,为高温热水,出露的温泉眼数处,沿东西方向延伸,是东西向构造与新华夏系构造复合作用,地下热水的深循环而涌出地表。温泉日出水量为4335立方米,矿化度14.5g/L,属氯化物钠型水,有一定的医疗作用,目前尚未开发。在旅游业中有其特殊地位,可以温泉疗养,如能结合周围的海湾景观,建成集度假、康体、娱乐为一体的温泉度假村,其开发潜力很大。 1.6 滨海景观:集美有43.7公里的海岸线,其中有岩岸、沙岸、土岸和人工堆砌岸,在漫长地质营力作用和人工改造下,形成了集美最具特色的滨海景观。滨海沙滩景观,主要分布于凤林-集美等地,全场约8千米,宽20—100米,沙滩坡度2度到3度,由石英质中细砂组成,沙滩、海浪、阳关和红树林形成了优美的沙滩景观。人工堆砌岸,主要分布于集美—杏林。洁白的花岗岩条石整齐地堆砌成海岸和长堤。白堤十里也是一条别具一格亮丽的风景线,可观海、可散步、

集美概况(数据都有)

集美经济发展现状 集美是西出厦门岛的重要门户,位居厦门市的几何中心和厦漳泉三角地带中心位置,区位优势独特。1989年5月和1992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相继设立杏林、集美台商投资区,规划总面积为32平方公里,是厦门经济特区对外开放的一个重要窗口。 历经发展,集美正成为厦门市重要的工业区、文教区和新城区。全区总面积27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58万人,下辖灌口、后溪两个镇,杏林、集美、侨英、杏滨四个街道办事处,36个社区居委会,21个行政村。2011年全区实现生产总值336亿元,比增18%;工业总产值785亿元,比增16%;财政总收入50亿元,区级财政收入21亿元,分别比增25%和45%;固定资产投资225亿元,比增9.4%;农民人均纯收入1.5万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万元,分别比增14.5%和12.5%;合同利用外资2.5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2.9亿美元。 今年第一季度,全区实现生产总值31.55亿元,比增8.53%;工业总产值66.74亿元;财政总收入6.12亿元,区级财政收入2.62亿元,分别比增40.37%和38.93%;固定资产投资26.15亿元,比增88.54%;合同利用外资485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5573万美元。 集美经济社会发展有以下六个主要特点: 一是新城建设全面推进。集美城市建成区已拓展至54平方公里。2009年以来,厦门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岛内外一体化发展战略,掀起了集美新城建设的热潮。2010年2月25日,集美新城建设全面启动,带动原有四大城市片区的发展,形成“一心四片”蝶形发展的新城区格局。目前“一心四片”正按“高起点、高标准、高层次、高水平”的要求有序推进,朝着建设世界一流城市的目标迈进。其中,集美新城核心区建设尤为突出,是国家、省、市各级领导考察的热点。集美新城核心区,规划面积6平方公里,依托54平方公里水面的杏林湾,将建成以商务办公为核心,集生态公园、生态居住、文化娱乐为一体的城市新城区,同时也将成为厦门首个低碳示范区。目前已相继实施三批百亿工程,基本建成共同管沟、“三纵一横”交通干网等基础设施,整体城市规模已基本显现。除此之外,厦门北站新城片区、同安湾等湾区新城片区、灌口小城镇建设、集美嘉庚建筑老城片区改造等等,都将根据我们城市发展规划,发展成为特色各具的城市片区。到2020年,集美城市将实现“双百”:建成区达100平方公里,人口规模100万。 二是产业经济发展迅速。坚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现有杏林、集美两个国家级台商投资区和省级厦门机械工业集中区三大工业园区,规划面积169平方公里。连续获得七届“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区”称号,集美台商投资区(先进装备制造业)被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评为第二批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全区年产值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有177家,其中上亿元的企业有102家,拥有正新(轮胎)、金龙汽车、厦工、安妮、樱花、LEELEN(立林)、WISH(伟士)等中国驰名商标。三大支柱产业汽车机械、电子信息、纺织服装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80%,汽车、机械两条产业链产值超百亿,仅厦工年营业收入即超百亿。 集美第三产业已在2008年全面启动,重点发展商贸、物流、旅游、文化创意、营运中心等领域,正在抓紧建设杏林湾商务营运中心、厦门北站营运中心、前场物流园区等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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