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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人大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

XX县人大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
XX县人大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

XX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修订)

(2012年8月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XX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区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

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任免、决定

代理、撤销职务和接受辞职等事项。

第三条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坚持党管干

部的原则,全面贯彻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

第四条区人大常委会人事选举和代表工作机构负责有关

人事任免事项的具体工作。

第二章任免范围

第五条区人大常委会任免本区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

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下列人员:

(一)任免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

主任委员、委员;任免区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主任、副主任和工

作机构主任、副主任、委员;

(二)决定任免区人民政府个别副区长,区人民政府各组成

部门主要负责人(主任、局长)。

(三)任免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四)任免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第六条在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因健康情况不能工作或缺位

的时候,在常委会副主任中推选一人代理主任职务。

在区人民政府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时,从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人选。

第七条区人大常委会可以撤销由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区

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主任、副主任和工作机构主任、副主任、委员职务;撤销区人民政府个别副区长及其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主任、局长)的职务;撤销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的职务;撤销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第八条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区长、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书面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辞职,由区人大常委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决定接受辞职的,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辞职,须报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区国家机关其他工作人员提出的辞职

请求,由区人大常委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

第三章任免程序和提请手续

第九条凡向区人大常委会提请任免和撤销国家机关工作

人员职务的地方国家机关都要有书面提请报告。提请机关一般应

于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举行二十日前将人事任免事项报告区人大

常委会,十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区人大人事选举和代表工作机

构。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人事任免案,须附有拟任职务人选

的条件、简历、现实表现、民主推荐、公示情况等。提请免职的,

须附有免职理由。

凡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免的人员,由主任会议讨论决定是否

提请常委会审议。

第十条凡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人员,应参加常委会组

织的法律知识考试,考试成绩作为任职的重要条件,考试成绩合

格方可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

第十一条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的提

请手续:

(一)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

委员、委员的人选,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在常委会组成人员

中提名,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主任、

副主任和工作机构主任、副主任、委员的任免,由区人大常委会

主任会议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决定。

(二)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的个别任免,由区人民政府区长提

请,在区人民政府区长缺位的情况下,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主任、局长)的任免,

由区人民政府区长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决定任免后,由

区人民政府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三)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的任免,由区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

(四)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

任免,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

第十二条凡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主要依靠提请机关考核审查,提请机关对人大常委会负责。区人大常委会人事选举和代表工作机构负责对提请任免的国家机

关工作人员提请理由、提请任免人员的考核材料进行初审,并将

初审意见向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为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提

供情况。

第十三条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提请任免报告时,提

请机关负责人和有关单位人员应当向主任会议汇报被提请任免

人员的有关情况,回答有关询问。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因特殊情

况不能到会的,应当说明原因,并委托其他负责人到会代为回答。

第十四条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人事任免案,可以根据较

多数组成人员的意见,请被任命人员到会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

面,作任前供职发言,并回答组成人员提出的问题。

第十五条列入区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的人事任免案,在交

付表决前,提请机关书面要求撤回的,任免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十六条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因健康情况不能工作或缺位的

时候,由常委会在副主任中推选一位代理主任职务,直到主任恢

复健康或区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新的主任为止。推选代理主任职

务,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

区人民政府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

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根据区委的推荐,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中决定代理人选。如

果推荐的代理人选不是副区长、副院长、副检察长,先提请区人

大常委会任命其为副区长、副院长、副检察长,再由区人大常委

会决定代理职务。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代理职务到下一次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出区人民政府区长、

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时为止。

第十七条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三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区人大常

委会提出属于区人大常委会权限范围内的撤职案。

区人民政府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

以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属于区人大常委会权限范围内的本机关

工作人员的撤职案。提出的撤职案,应写明撤职理由。

第十八条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的撤职案,直接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区人民政府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

出的撤职案,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会

议审议。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三人以上联名提出的撤职案,由区人

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撤职案时,提案人应当到会说明理

由,回答问题。被提名撤销职务的人员有权提出申诉意见。

第十九条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任免、决定代理、撤

销职务和接受辞职的表决方式:

(一)推选区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决定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决定区人

民政府副区长的个别任命,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

(主任、局长)的任命;区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主任、副主任的任命;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

委员、审判员;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

员的任命,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二)对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各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主任、局长),区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主任、副主任和工作机构主任、

副主任、委员;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

委员、审判员;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

员的免职和撤销职务,可采用举手表决方式,也可以根据区人大

常委会多数组成人员的意见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三)区人大常委会对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提出的辞职进行

表决时采用举手表决方式。

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任免、决定代理、撤销国家机关工

作人员职务和接受辞职,以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通过有效。

第二十条区人大常委会通过任免和撤销国家机关工作人

员的职务后,在七日内发文通知提请任免的机关,按有关规定予

以公布,需要上报备案的,由呈报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区人大常委会通过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由区人大常委会发给任命书,任命书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签发。

第四章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经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

工作机构撤销或者本人在任期内去世,其职务由原提请机关报区

人大常委会注销;因所在机构名称改变或合并的,应重新提请区

人大常委会任免。

凡经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主要负责

人(主任、局长),到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后,其职务自行终止,

不再办理免职手续。新一届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依法选举产生后,

区人民政府区长应当在两个月内书面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

命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主任、局长)。

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后,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由新一届区人大常委会重新推选;原经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区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主任、副主任和

工作机构主任、副主任、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

员、检察员,职务未作变动的不再重新任命。

第二十三条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保

持相对稳定,原则上任期内不作变动,如确需工作调整或退休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免职手续,区人大常委会决定免职后,

方能离任。

第二十四条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

员,未获通过的,提请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条件可提请区人

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在下次常委会会议上提名;连续两次未

获得通过的,本届内不得再作为同一职务的人选提名。

第二十五条属于区人大常委会任免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在区人大常委会通过前,不得公布、不得到职、不得离职。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施行。1993年5月10区首届人大常委会首次会议通过《XX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即行废止。

公司岗位任免管理制度

公司岗位任免管理制度 制度名称公司岗位任免管理制度受控状态 编号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提高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效率,科学、合理地配置公司人力资源和加强员工队伍建设,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岗位人员的人事任免。 第3条人事任免原则 公司实行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原则,重视每个员工的价值,在人事任免方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4条人事任免权限 1.公司人事任免的内容包括升职、升级、降职、降级、免职、撤职等人事行为。 2.公司总经理助理以上人员的人事任免由集团公司负责,不在本制度之内;总经理助理以下人员的人事任免,则按本制度执行。 3.凡涉及工资调整的人事任免,均须公司总经理审批。 4.总监以上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长任命。 5.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由部门总监提名,由董事长任命。 6.公司所有人员档案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备案。 第5条人事任免程序 1.部门内人事任免,由部门主管(经理)填写《人事任免申请书》,按任免权限逐级审批,报办公室备案。 2.公司领导层人事任免(部门经理助理级以上人事任免),由公司总经理通知办公室拟文上报集团主管领导,审批后以公司红头文件下发人事任免通知。 第2章人事任免条件 第6条升职、升级 1.必须在部门编制出现空缺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未经公司总经理同意,不得随意升职、升级,不得随意增设岗位、职务。 2.所有人员的升职、升级必须在公司服务满半年以上,且管理水平及能力达到公司任职资格方可升职、升级,且必须报公司领导审核及办公室备案,否则公司不予认可,所产生的一系列问题由部门经理承担。

关于印发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制度的

关于印发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制度的 通知 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委、办: 为深入推动“”集中教育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人大机关工作效能,营造“快捷、高效、文明、有序”的办公秩序,人大机关支部经过认真研究,制定了人大常委会机关系列工作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1年1月12日

请示汇报制度 一、以下情况应事先请示: 1、以常委会名义下发的文件、通知; 2、提出在全区范围内实施的工作指导性意见; 3、报请上级领导机关审批的公文; 4、对上级领导机关的请示、文件、会议精神的贯彻意见; 5、下步工作意见; 6、其他需要请示的问题。 7、请示要及时,并要逐级请示,不要就一个问题请示几个主任,如需请示的工作一般请示主管主任,凡重大事情由主管主任提交主任决定或主任办公会讨论决定。 二、下列情况应及时汇报: 1、领导或上级机关交办的工作及落实完成情况; 2、有关人大工作的信息、动态; 3、上级来信的办理情况; 4、其它要汇报的工作。 5、汇报要及时,并要逐级汇报,应当立即汇报的,不能过时,能当天办理的,必须当天办理,养成雷厉风行的好作风。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廉洁自律制度 一、要经常学习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反腐败的决定和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不断提高对反腐败重要性的认识。 二、模范执行各项廉政制度,按照要求带头廉洁自律,自觉执行中央制定的“两个五条规定”和“四条补充规定”以及廉洁自律方面的规定。 三、把廉洁自律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认真进行对照检查。 四、发扬艰苦朴素的优良作风,在乘车、住房、接待等方面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准参加营业性高消费娱乐活动。 五、要遵纪守法,秉公办事,不搞特殊化,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 六、要做到不用公款大吃大喝,有接待任务,一般对口座陪,区内公务活动需要就餐时,一律吃工作餐。 七、应遵守区纪委关于严禁机关工作人员影响公务和形象饮酒行为的暂行规定: 1、不准工作时间和工作日午间饮酒; 2、不准饮酒影响正常履行公务职责; 3、不准因饮酒失密、泄密; 4、不准因饮酒造成人身伤害; 5、不准因饮酒损害公私财物;

XXX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最新范本)

XXX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保证公司干部任免工作的客观、公正,考察选拔工作更科学更有效,为公司的快速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中央、省、市有关干部管理的文件规定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公司干部主要包括: (一)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纪委副书记、本部各部室部长(总监)、副部长(副总监),公司工会副主席,团委书记。 (二)公司下属正常经营的二级、三级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下称“企业”)的领导人员。 (三)公司合资非控股企业的派出人员。 - 1 -

(四)其他列入公司干部管理权限的职务。 各企业的董事、监事按相关规定执行。 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职务任免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第三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第二章资格条件 第四条选拔任用干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 2 -

(一)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 企有为、清正廉洁”;维护企业和谐稳定,坚决贯彻执行公司各项决定,认真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 (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企业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三)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四)正确行使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 之风。 - 3 -

嘉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嘉善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1年2月12日在嘉善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嘉善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盛玉良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的工作,请予审议。 2010年,是我县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和全面推进?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的重要一年。一年来,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关注民生、提升水平?的工作要求,团结和依靠人大代表和全县人民,认真执行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各项决议,不断深化和推进人大工作,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年来,人大常委会举行全体会议8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9个,对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12项;对3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开展视察检查8次;组织学法活动5次,学习法律7部;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0人次,任免人民陪审员40人次。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21次。 一、围绕科学发展,坚持深化监督与加强支持并重,服务全县工作大局 一年来,人大常委会正视金融危机所带来的严峻挑战,抓住?科学发

展示范点?建设、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等全局工作,加强监督,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常委会密切关注宏观经济的运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服务于经济转型升级是人大工作的重点。常委会在2009年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经济转型升级专项工作报告的基础上,再次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对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工作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对经济转型升级工作进行?二次审议?,以票决的方式评估政府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情况,并开展经济转型升级专题调研、视察经济发展平台建设等活动,进一步提出了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建议。县政府认真落实常委会的建议,出台了工业转型升级、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强技术改造、引导企业并购重组等若干政策意见,修编了电子信息、木业制品等产业发展规划,制订了5个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行动方案。 ——发展现代服务业是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措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我县服务业发展情况的报告》,要求政府把现代服务业作为优先发展的产业,研究对策措施,制定服务业发展政策,加大招商、考核力度,加强要素保障和平台建设,提升服务业综合竞争力。县政府十分重视,制订和完善了促进楼宇经济、旅游业、软件产业发展等政策,着力推进服务业集聚区平台建设,并建立了服务业发展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对推进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实行领导联挂、跟踪督查制度。 ——促进经济社会统筹发展始终是人大关注的重要内容。常委会听取

县人大常委会职权

县人大常委会职权 根据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县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可以归纳为以下五个主要方面: (一)组织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县人大各项组织工作,包括领导和主持县人大代表的选举;召集县人大会议;在县人大闭会期间,领导县人大各办公室的工作;联系县人大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依法补选市人大出缺的代表或罢免个别人大代表。 (二)确保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县人大常委会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在县域内的遵守和执行。在实际工作中,县人大常委会还必须确保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的遵守和执行。 (三)重大事项决定权 包括:讨论、决定县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县国民经济计划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决定授予地方性的荣誉称号等。 (四)人事任免权 包括:在县人大闭会期间,决定县人民政府副职领导人的个别任免;在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正职领导人员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时,从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人选。决定县代理检察长,须报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根据县人民政府正职领导人的提名,决定县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的任免,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在县人大闭会期间,决定撤销县人民政府个别副职领导人员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县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在县人大闭会期间,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民政府领导人员、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辞职,由常委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常委会决定接受辞职后,报县人大备案。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辞职,须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五)监督权 包括:监督本级“一府两院”的工作;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意见;撤销县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等。

(完整版)公司重要人事任免制度

XX公司重要人事任免制度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重要人事任免工作,提高公司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要求及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制定依据 《公司章程》、《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 1.3主题内容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重要人事任免的决策原则、内容、形式、程序等。 1.4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等重要人事任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监及以上级别管理人员。 2、管理职责 2.1总经理办公会 ?负责该管理办法的核准;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2.2行政部 (1)负责拟定任免文件; (2)负责被聘任人员资料收集、汇总、提交、协调、审核工作; (3)负责被聘任人员绩效考核; (4)负责上报聘任及提名人员资料的复核、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5)负责任免人员人事档案统一备案; (6)负责该管理办法的起草、修改和优化。

2.3分管副总裁 负责该管理办法实施的过程监督和控制。 3管理规范 3.1决策原则 公司进行重要人事任免决策应遵循充分调研、集体讨论、符合权限、合法合规的原则,健全议事规则,明确决策规则和程序,进行科学决策。 (1)依法决策。公司进行重要人事任免决策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2)依权限决策。公司进行重要人事任免决策必须按照职责和权限进行决策;(3)民主决策。公司进行重要人事任免决策必须实行集体讨论,充分发扬民主,不能少数人或个人决策。 3.2任免原则 (1)公司实行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原则,将合适的员工及时调整到合适的工作岗位; (2)公司重视每个员工的价值,在人事任免方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3)公司鼓励员工敬业、团队、创新,并为工作敬业、进取创新、业绩出色、能力出众的员工提供晋升和发展的机会。 3.3任免权限 (1)总监及以上人员的任免,由总经理办公会成员提议,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任免; (2)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由部门总监提名,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任免;(3)公司所有人员档案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统一备案。 3.4任免内容 公司重要人事任免包括以下内容。 (1)总监以上管理人员及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选聘、任免; (2)后备干部人选的产生、调整; (3)总监以上管理人员荣获较高层级荣誉称号的评选与推荐、劳动模范的评选;

干部职务任免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干部职务任免管理办法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干部职务任免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厂干部职务任免的程序,特制定本 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冶炼厂班组级、车间级、副厂级干部职 务任免的管理。 二、选拔干部的原则 1、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2、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原则; 4、注重实绩、群众公议的原则; 5、干部审批坚持程序化管理的原则。 三、任免干部职务的程序

1、选拔干部应具备的资格 1.1、热爱安泰,立志为安泰事业的发展贡献一切; 1.2、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1.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能公正、公平处事; 1.4、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讲真话、不说假话,办实事、不弄虚作假,为维护安泰的利益能坚持原则; 1.5、规范遵守安泰集团各项规章制度、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绝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1.6、身体健康能胜任本岗位的体能要求,且年龄符合下列要求: 副厂长(总工)年龄在45周岁以下;车间级、班组级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选拔任用干部的程序

县县委支持人大工作情况汇报提纲

*县县委支持人大工作情况汇 报提纲 勉县县委支持人大工作情况汇报提纲 (20XX年12月15日) 近年来,勉县县委坚持以“****”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积极从各方面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发挥职能作用创造有利条件,提供有力支持,促进了人大工作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县委对人大工作的支持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切实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确保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县乡两级的贯彻落实。针对人大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县委专门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就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人大依法履行职责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县委带头执行《决定》,坚持把人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专题听取两次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工作汇报,了解和掌握人大工作的新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召开党代会、县委工作会、经济工作会时,邀请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参加,并将人大工作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与经济工作、党建工作一同安排和强调。年终,县人大常委会参照县委、县政府部门工作考核办法对其

工作部门进行综合考核评比,县上按一个标准奖励,奖惩兑现。县委中心组学习时,通知县人大常委班子全体成员参加,这已形成了制度。县委召开常委会时,坚持吸收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或负责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列席。实行县委主要领导联系人大工作制度,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人大常委会工作汇报,并经常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去年3月份,县委书记在县人代会上当选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后,听取汇报更经常,交换意见更直接,研究工作更及时,由人大做出的一些决议决定更符合党委意图和群众心愿。县委主要领导到基层检查指导工作和开展调查研究时,经常深入人大代表当中,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宣传政策,勉励他们充分履行职责。 二、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其在管理国家事务中应有的作用。一是支持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对县委的一些重大决策,凡是涉及到重大事务,要求全县人民共同遵守或执行的,都要通过县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决议、决定,把党的主张变为国家意志。如通过人大审议通过的《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批准的《勉县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重要决议。有力地保障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二是支持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一方面,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听取政府组成部门述职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形式,切实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确保宪法、法律的有效实施,以及党

县人大常委会职责

县人大常委会职责 职责一:县人大常委会职责 一、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属于本工作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有关农业与农村工作的建议。 二、对征求意见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组织讨论,提出修改意见。 三、对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关于农业与农村工作的决定、命令、规章和行政措施进行初审,并对与宪法、法律相抵触的条文提出修改或废止意见。 四、在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对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农业与农村法律、法规和农业与农村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五、调查农业与农村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县人代表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执法调查研究和视察检查活动。 六、围绕县人大常委会有关本县农业与农村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七、办理县人代会或人大常委会交办的议案、建议。 八、联系农业与农村方面的县人大代表,接待有关来信、来访。 九、参加县直农口有关单位召开的全县性的会议,约请县直农口有关单位汇报,通报工作情况或进行专题座谈。 十、组织县人大农工委委员及县人大农工委负责人考察学习外地经验。十一、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全年工作。 十二、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以及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职责二:县人大常委会职责 (一)负责组织办理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常委会召开的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 (二)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公文处理、机要、保密、文印、收发、档案管理、证件印制和印鉴管理等工作。 (三)牵头组织县人大常委会综合性或专题性的调查研究;起草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主要领导综合性的重要讲话;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和信息技术管理;组织、策划、实施人大宣传工作。 (四)负责人大机关后勤服务和财务管理,承担各类物资的采购、保管、分配和发放;承办对外接待;负责车辆调度和管理;办理机关医疗保险;承办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承办机关办公区管理及值班工作。 (五)负责机关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作,组织机关政治理论学习和考核;指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的工作;承办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县直机关工委、党群系统党委等交办的工作。 (六)负责与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 (七)完成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责三:县人大常委会职责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制定本工作委员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二、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和主任会议的安排,组织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 三、对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提请县人大常委会

人事任免管理制度

襄阳瑞志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请示□指示√通知□协商□报告 发自:行政部呈报:龚总 抄送:各部门抄报: 文件编号:RZD20150623 日期:2015-06-23 主题:人事任免管理规定 目的:规范本公司各岗位任免操作流程特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全公司 一、岗位需求分析: 1、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对岗位需求进行分析,提出岗位调整需求; 2、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根据岗位要求和任职条件提名推荐,所提人员必须满足岗位要求和任职条件 3、综合部根据以上建议组织有关选拔和招聘活动 二、提名与推荐: 1、副总经理任免: 1)任命:由总经理提议,经理办公会讨论,表决通过,总经理批准,正式任命,公示,人事部门备案,正式上任

2)免职:由总经理提议,经理办公会讨论,表决通过,总经理批准,正式免职,人事部门备案,卸任 2、各部门总监任免(销售总监、售后总监、财务总监、市场总监、关爱总监): 1)任命:由总经理提议,提交书面个人资料到综合部,接受综合部组织的考核并获得通过,组织经理办公会讨论、表决通过,总经理批准,正式任命,公示,综合部备案,正式上任; 2)免职:由总经理提议,经理办公会讨论,表决通过,总经理批准,正式免职,综合部备案,卸任。 3、各部门中层管理岗位任免(销售经理、服务经理、车间主管、会计主管、计控主管、技术经理): 1)任命:由部门总监提议,提交书面个人资料到综合部,接受综合部组织的考核并获得通过,组织经理办公会讨论、表决通过,总经理批准,正式任命,公示,综合部备案,正式上任; 2)免职:由部门总监提议,经理办公会讨论,表决通过,总经理批准,正式免职,综合部备案,卸任 4、部门基础管理岗位任免: 1)任命:由部门总监提议,部门讨论,表决通过,总监批准,提交后经过部门审议书面个人资料,接受综合部组织的考核并获得通过,综合部批准,正式任命,综合部备案,正式上任 2)免职:由部门总监提议,部门讨论,表决通过,总监批准,综合部批准,正式免职,综合部备案,卸任

公司干部选拔任命管理办法

XX公司 公司干部选拔任命管理办法 第一条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干部任用管理,加强干部梯队建设以保证公司战略的顺利实施,促进公司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目的 1、配合公司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开发内部管理人才;提高管理者素质;加强管理者团队建设。 2、增强管理者对本职工作的认知与能力以及对企业文化的了解,并有计划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进而发扬本公司的企业精神。 3、作为各级管理人员培训实施与晋升管理的依据。 第三条适用范围 1、凡本公司管理岗位的晋升建议与职位任命、考评以及各项培训计划等,均须依本方案办理。 2、适用于公司管理岗位员工的内部选拔。 第四条原则 1、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民主集中原则 4、依法办事原则

第五条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1、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为人正直诚恳; 2、具有公司承认的大专(含)以上学历; 3、在公司工作中无重大失误,在一个考核年度内,未受过处分; 4、具有较强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比较丰富的本岗位工作经验; 5、熟悉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条管理岗位人员任命管理 一、按公司需要,管理岗位人员因晋升、调离、解聘岗位出现空缺或因公司结构调整新管理岗位产生,按本方案选拔并予以任命。 1、视公司情况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干部选拔会议,各级管理人员储备由公司各部门呈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确定人选,领导小组评审,作为干部人员储备 2、干部选拔(梯队建设)会议由下列人员参加:(1)领导小组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各部门总监)(2)各部门总监及其他相关人员; 3、当公司管理岗位出现空缺,或出现新的管理岗位时,由人力资源部调取个人档案进行人员初步选定提出候选人名单,拟订人员接替方案上报总经理。 6、由人力资源部对候选人员实施考核(任前考察)并记录在案,客观汇报结果。 7、人力资源部向总经理汇报相关情况,总经理办公会议综合评审通过后,由公司统一发文进行任命。自公司发文任命之日起任命生效,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制度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主持办公室全盘工作; 2、负责机关的财务管理、车辆管理、考勤考核、固定资产管理、对外接待、公益劳动、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生活福利、老干服务等工作; 3、负责机关党建、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民族团结、扶贫帮困、“两基”攻坚、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创建及机关效能建设等工作; 4、负责对机关内外公务的拟办、批办、承办、催办; 5、协助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协调和处理好上下关系; 6、完成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本岗位替代人员:办公室副主任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岗位职责 1、协助办公室主任做好各项工作; 2、负责人大常委会机关公文的撰写、审核(包括对各工委起草文稿的审核)、翻译、打印、分发转送,内外公文的收发登记、分送传阅、归档管理和机要保密等工作以及文印室的管理; 3、负责为人代会、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做好会前的筹备、会中的服务和会后决定、决议的督办落实; 4、负责人大常委会领导的对外活动及其它社会活动的日程安排; 5、负责人大常委会机关的信息编发和人大工作的对外宣传报道; 6、完成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本岗位替代人员:办公室主任

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岗位职责 1、主持法制工委全盘工作; 2、负责了解和检查国家有关法制和内务司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执行情况; 3、加强与政府法制口和法、检两院的工作联系,了解掌握其工作动态,深入调查研究,撰写专题调查报告,为人大常委会对法制和内务司法方面的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当好参谋; 4、负责督促和检查全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5、负责人大常委会对司法机关进行视察、检查、调查、评议、约见的组织和联络工作; 6、负责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并督促有关部门办理; 7、完成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本岗位替代人员:代表人事工委主任 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委主任岗位职责 1、主持财政经济工委全盘工作; 2、负责检查和了解国家有关财政经济、农业与农村工作、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方面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执行情况; 3、加强与政府计划、财政、工交、商贸、农牧、审计、环保等部门的联系,掌握他们的工作情况,深入调查研究,撰写专题调查报告,为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经济方面的工作提供依据; 4、负责人大常委会对政府经济口各部门进行的视察、检查、调查、评议、约见的组织和联络工作; 5、负责对政府经济口各部门工作的举报和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受理,并督促有关部门办理; 6、完成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本岗位替代人员:教科文卫工委主任

干部职务任免管理办法(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干部职务任免管理办法(最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干部职务任免管理办法(最新版)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厂干部职务任免的程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冶炼厂班组级、车间级、副厂级干部职务任免的管理。 二、选拔干部的原则 1、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2、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原则; 4、注重实绩、群众公议的原则; 5、干部审批坚持程序化管理的原则。 三、任免干部职务的程序 1、选拔干部应具备的资格 1.1、热爱安泰,立志为安泰事业的发展贡献一切;

1.2、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1.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能公正、公平处事; 1.4、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讲真话、不说假话,办实事、不弄虚作假,为维护安泰的利益能坚持原则; 1.5、规范遵守安泰集团各项规章制度、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绝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1.6、身体健康能胜任本岗位的体能要求,且年龄符合下列要求: 副厂长(总工)年龄在45周岁以下;车间级、班组级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选拔任用干部的程序 选拔任用干部可采取提名或竞聘上岗的方式进行。 2.1、干部提名 2.1.1、任命副厂长(总工)的程序 a)副厂长(总工)人选由厂长直接提名; b)经厂务会议(厂级干部参加)通过后,上报人力资源,经分

市人大常委会在人代会上的工作报告模板

市人大常委会在人代会上的工作报告模板 XX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006 年3 月29 日在XX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XX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主任 XXX 各位代表:我受市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的工作和今年的主要任务,请予审议。一年来,在中共XX市委的领导下,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 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加快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和在杭湖宁发展带中间率先崛起的战略部署,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中共中央转发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省、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为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市工作,促进XX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去年以来,中央和省委先后下发重要文件,市委召开全市人大工作座谈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发挥市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市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全面深刻领会,把握精神实质,联系XX实际,推动人大工作,对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加深,依法履职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增强。一年来,常委会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加快科学发展、实现率先崛起对人大工作提出的内在要求,着力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正确处理服务中心工作与履行法定职责的关系、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与常委会职能作用的关系、

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围绕中心、服务发展,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注 重常委会工作的创造性、实效性、连续性,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要求加强监督的问题,作为审议决定、执法检查、视察调查等工作的主要内容,扎扎实实地推进常委会的各项工作。 一、紧贴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实效常委会坚持服从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不断改进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实效。 围绕经济运行,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常委会密切关注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有关部门汇报、全面分析经济运行情况的基础上,听取和审议了黄萌市长关于2005 年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05 年上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执行及重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和全市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充分肯定了市政府贯彻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所做的富有成效的工作。同时,针对我市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议市政府继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不断推进改革开放,高度重视城乡统筹发展,关注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常委会按照中央关于加快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不断加强预算审查监督,对11 个部门的预算经费进行了审查。首次开展对市科技局、教育局全系统预算经费的审查,推动建立部门预算审签制度,进一步规范了部门预算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并实施了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对提高预算支出的透明度,深入审查政府预算,加强预算审批监督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重要举措。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代表,深入部门、县区和企业调研视察,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进展情况的报告,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工业立市、工业强市”方针,进一步明确产业发展方向,优

人事任免管理制度整理版

襄阳瑞志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请示□指示√通知□协商□报告 发自:行政部呈报:龚总 抄送:各部门抄报: 文件编号:RZD20150623 日期:2015-06-23 主题:人事任免管理规定 目的:规范本公司各岗位任免操作流程特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全公司 一、岗位需求分析: 1、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对岗位需求进行分析,提出岗位调整需求; 2、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根据岗位要求和任职条件提名推荐,所提人员必须满足岗位要求和任职条件 3、综合部根据以上建议组织有关选拔和招聘活动 二、提名与推荐: 1、副总经理任免: 1)任命:由总经理提议,经理办公会讨论,表决通过,总经理批准,正式任命,公示,人事部门备案,正式上任 2)免职:由总经理提议,经理办公会讨论,表决通过,总经理批准,正式免职,人事部门备案,卸任

2、各部门总监任免(销售总监、售后总监、财务总监、市场总监、关爱总监): 1)任命:由总经理提议,提交书面个人资料到综合部,接受综合部组织的考核并获得通过,组织经理办公会讨论、表决通过,总经理批准,正式任命,公示,综合部备案,正式上任; 2)免职:由总经理提议,经理办公会讨论,表决通过,总经理批准,正式免职,综合部备案,卸任。 3、各部门中层管理岗位任免(销售经理、服务经理、车间主管、会计主管、计控主管、技术经理): 1)任命:由部门总监提议,提交书面个人资料到综合部,接受综合部组织的考核并获得通过,组织经理办公会讨论、表决通过,总经理批准,正式任命,公示,综合部备案,正式上任; 2)免职:由部门总监提议,经理办公会讨论,表决通过,总经理批准,正式免职,综合部备案,卸任 4、部门基础管理岗位任免: 1)任命:由部门总监提议,部门讨论,表决通过,总监批准,提交后经过部门审议书面个人资料,接受综合部组织的考核并获得通过,综合部批准,正式任命,综合部备案,正式上任 2)免职:由部门总监提议,部门讨论,表决通过,总监批准,综合部批准,正式免职,综合部备案,卸任 5、技术岗位任免: 1)高级技术岗位任免: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信访工作制度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信访工作制度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信访工作制度 为更好地履行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职责,密切人大常委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加强人大信访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受理范围 (一)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决议、决定和制定的地方性办法提出意见和建议的;(二)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机构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的; (三)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的批评、意见和对其违法渎职行为进行检举、控告的;(四)对不服市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和不服市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司法决定而申诉的;(五)反映市人大常委会监督范围内的其他问题。 二、办理程序 (一)市人大机关接收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由办公室和法制委负责处理。负责信访工作人员应及时拆封、加盖收信印章、编号、登记。市人大各委收签的人民群众来信要与办公室办理转递交接手续; (二)办公室压滤机滤布厂家、法制委将收登的信件进行分类。重要信件应呈常委会分管主任或秘书长批示; (三)对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由办公室登记、编号后呈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或秘书长阅示,然后按领导批示督办,办结后向交办机关报

告办理结果;(四)接到电话上访时先作记录,除尘滤布并告知上访人及时送交书面材料;(五)对无书面信访材料的来访者,本人又无文字书写能力的,接访人员要作详细记录,上访人签名后,可视同书面上访材料。(六)遇群体上访;由来访群众选出三至五名代表,由信访工作人员按规定登记身份,了解上访事由,进行处理,同时向分管领导报告,也可请分管领导亲自接访。 三、办理时限 (一)上级交办的案件从登记之日起60天办结;(二)对一般信访案件,领导批示要结果的从转办单签发次日起30天办结,重大疑准信访案件60天办结; (三)对承办单位不能按时办的案件,办理人员经催办后做出书面记录向分管领导汇报。 附送: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党建工作意见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党建工作意见 标题: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党建工作意见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主要任务,围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坚持与时俱进,坚持从严治党,强化思想作风建设知识能力建设廉洁自律教育,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不断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扎实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述职报告

---------------------------------------------------------------范文最新推荐------------------------------------------------------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述职报告 按照本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我联系法制工作,分管法制工作委员会。一年来,在县委和人大党组的下,我忠于职守,认真做了工作,现汇报如下: 一、不断学习,与时俱进 年内,我积极参加县中心学习组、人大党组、人大机关支部的各次学习活动,并坚持利用文件、资料、报刊、党政网和各种会议学习政治理论,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参加省市人大的业务培训,结合工作实际,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从而,思想观念跟上了时代的进步,坚持了党性的不断修养,保持了正确的世界观、方法论,保持了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保持了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作风,公仆意识进一步提高。坚持了依法履行职责,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开展各项工作。 年内,坚守了工作纪律,无病假、无事假,出满勤,无迟到早退。 参加了市县组织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和考试,时时自警自律,严格遵守了廉政纪律。 1 / 12

二、所做的主要工作 1、认真履行人大党组成员职责。注重班子的团结,支持班子主要带领常委会和人大机关,严格执行县委的决策,与县委保持了一致。 严格履行人大组成人员职责。参与了主任会议的各项工作。参加了1—6次常委会议,依法严肃、认真地对待每一项议案、决议的审议,发表意见、建议、批评,参与表决。 2、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年内接待来访群众80余名,来信20余封,都是耐心进行接待,对反映申述事项,逐一解答,化解矛盾,逐一督促“一府两院”有关部门予以解决和落实。依法为群众解了忧愁,为社会稳定尽了一份力。 3、牵头组织执法检查。年内,牵头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先后对我县执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工会法》、《水法》、《城管暂行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推动了这些法律和决定的进一步贯彻实施。 4、牵头组织议题调研。年内,牵头组织了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人大代表,先后对县人民法院的房地产审判工作,县人民检察院的反贪

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

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 __县人大常委会20__年工作要点 (讨论稿) 20__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十三次党代会和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加强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扎实有效地开展人大各项工作,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的突破性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一、抓大事、谋大局,使重大事项决定的行使有新高度 1、根据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适时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于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报告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上年度财政决算的报告、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上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审查批准预算的部分变更和上年度财政决算。 2、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任务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听取和审议专题工作报告。安排听取审议关于我县工业经济发展、重点项目建设及农村合作医疗等工作情况的报告,适时就事关我县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

3、围绕我县今年重点工作部署,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 人大代表,对以下工作情况进行视察和调研:一是县城建设情况;二是乡村公路建设情况;三是富硒食饮品开发。根据工作实际, 开展其他工作情况的视察调研。各工委要围绕县人大常委会审议 决定重大事项的内容,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开展有关调研活动。 通过视察和调研,深入了解情况,总结工作羟验,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推进相关工作。 4、对照监督法,修改和完善常委会各项工作制度。 二、换思路、强措施,使监督工作有新力度 5、围绕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 问题,实施有效监督,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 司法,保障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6、围绕中心任务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安排以下执法检查 工作: (1)围绕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检查《行政许可法》的 实施情况,重点检查工商部门有关行政许可方面的执法情况。 (2)围绕公务员队伍建设,检查《公务员法》的实施情况, 重点检查公务员管理工作水平和公务员队伍建设情况。 (3)围绕我县职业教育发展,重点检查我县职业教育现状情况。

人事任免调动管理制度

人事任免调动管理制度编制日期 日期 审核 批准日期

2.1 调动原则 1) 人员调动应以实际工作需要为依据,并结合调动人员的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决定。 2) 公司不主张人员频繁调动,新员工入职一年内或内部调动完成一年内,原则上均不得再次调动。 3) 除公司总部人力资源中心组织的内部招聘外,由员工本人自行提出的调动申请应先到人力资源中心备案,在调动机会成熟时,可优先考虑自行提出调动员工。 4) 由于职务晋升引起的内部调动,公司总部人力资源中心应根据新岗位职级对晋级人员确定1个月至半年的聘用考核期。考核期结束后由评审小组进行考核,若未通过考核,由公司总部人力资源中心另行安排。 5) 对外委派人员的人事关系一律由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管理,并履行委派手续。 2.2 调动权限

②各事业部人力资源部负责本事业部内人员调动的执行。 ③片区总经理对片区副总/片区专业总经理的任免有建议权。 2.3 调动标准(参考) 1) 晋级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发生晋级调动: a) 公司领导指定; b) 绩效考核成绩: ⅰ) 公司总部总监级以上(含)和事业部总监级以上(含)人员:连续3年考核成绩为良好以上(含),其中必须有2年为优秀。 ⅱ) 公司总部经理级以下(含)和事业部经理级以下(含)人员:连续2年考核成绩为良好以上(含),其中必须有1年为优秀。 ⅲ) 其他(含)人员:上年度考核成绩为优秀。 2) 平级调动 a) 公司领导指定; b) 上年度考核成绩为良好以上(含)。 3) 降级标准 a) 公司领导指定; b) 绩效考核成绩:

ⅰ) 公司总部总监级以上(含)和事业部总监级以上(含)人员:连续3年考核成绩达不到良好,或其中有1年为不合格。 ⅱ) 公司总部经理级以下(含)和事业部经理级以下(含)人员:连续2年考核成绩达不到良好,或其中有1年为不合格。 ⅲ) 其他(含)人员:上年度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2.4 薪酬福利计算 1) 由于调动所引起的个人在薪酬、福利、待遇等方面变化,原则上应自被调动人员到新岗位报到之日起生效。 2) 员工跨公司调动时,由调出公司填写《薪酬转移通知单》,经公司总部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后,在下一个发薪日之前发至调入公司。 3) 调动人员奖金分配方案,原则上由调出、调入单位按工作时间加权计算。 4) 员工异地调动时,若调出员工户籍在本地,则社会保险应由调出单位继续缴纳;若调出员工户籍不在本地,则社会保险由调入单位在公司所在地缴纳。个人档案原则上随社会保险一同转移。 5) 在员工进行调动时,被调动员工在调出单位所剩余的各类假期在调入单位同样有效,且司龄连续计算。 6) 各公司在发放有关福利时,对内部调动员工的分配应在不损害调动员工利益基础上由调出、调入单位协商解决。 7) 若对外委派人员在外派公司薪酬低于本公司时,公司总部人力资源中心应在计算差额后补齐。 2.5 对外委派 1) 由于公司对外投资产生人员外派需求,公司总部人力资源中心应根据外派岗位需求拟定候选人员名单。 2) 公司总裁办公会确定外派人员。 3) 公司总部人力资源中心协调外派人员工作交接,办理委派手续。 2.6 工作指引 1) 在做出人员调动决定前,应尽量对调动相关事宜进行保密。 2) 公司在进行人员调动时,应考虑是否符合被调动人员职业生涯规划的因素。 3) 各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应做好每一次人员调动记录备 人力资源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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