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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保护交接班记录

成品保护交接班记录

与分包之间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成品保护方案

成品保护方案 前 言 成品保护是建设单位为缔造精品工程而启动的系统性强、综合性强的基础管理程序;是降低成本损耗、坚持文明施工、实现安全生产、实现精品工程的强化管理控制过程;由成品保护人员在项目的装修过程中,对成品和半成品进行看护管理,对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提供宣传监督,并进行防火、防水、防盗、防破坏、防污染工作,是维护文明施工的基础工作; 现场成品保护,主要集中在物防和人防两个方面,物防即在现场完成成品后,用其他物品对成品进行保护,防止磕碰及意外破坏等;人防即安排专职人员在现场对成品所处区域进行控制,不间断查看,认真作好各项记录工作;根据以往管理经验,物防往往由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相关单位来完成,根据有关施工合同的相关条款,在由施工单位交付后,由管理公司实施人防措施; 一、成品保护流程 1、成品保护实施流程图 2、相关工作说明 a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并实施成品保护工程;对成品保护工程实施过程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b 、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另行委托的相关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可行的成品保护措施,并指派专人对项目的成品保护工程展开实施;对项目现场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c、建设单位在成品保护施工完成后,负责对项目的成品保护工程进行严格的验收,验收合格后移交给项目物业企业; d、物业企业在接收成品保护工程时首先严格对成品保护工程进行查验,合格后接 收成品保护工程不合格则不予接收,接收后对成品保护工程进行保护,直至成品保 护工程结束;并对成品保护工程结束拆除的材料查看是否有二次利用价值并存放, 对成品保护拆除处进行保洁; 3、成品保护管理的基本原则 a、方法:防火、防水、防盗、防破坏、防突发事件、防自然灾害、防污染及保 护环境卫生、严禁大小便,即“七防一维护” b、措施:勤巡视、勤观察、勤提示、勤汇报、勤记录,即腿勤、眼勤、嘴勤、 手勤等“四勤”; 二、成品保护措施 成品保护一般采取"防护"、"包裹"、"覆盖"、"封闭"等保护措施: 1.防护: 就是针对被保护对象的特点,采取各种防护措施;如:对已做好装饰的楼梯踏步在未交付使用前采取钉木板保护棱角;对进出口台阶搭设脚手板供人通行来保护; 对木门口等易碰部位钉上防护板或槽形板保护等; 2.包裹: 就是将被保护物包裹起来以防损伤或污染;例如,对大理石墙面及柱使用多层木胶合板包裹捆扎保护;铝板包墙及铝板包柱等金属饰面在未交付使用前其外侧防护薄膜不许撕开,并使用多层木胶合板包裹捆扎防碰撞防护措施;合金门窗使用塑料布包扎保护等; 3.覆盖: 就是用表面覆盖的办法防止堵塞或损伤;例如,卫生间卫生洁具安放后再贴瓷砖时,其浴缸上应用木板、胶纸等覆盖;地漏、落水口、排水管等安装后应加以覆盖,防止异物落入而被堵塞; 4.封闭: 就是采取局部封闭的办法进行保护;例如,房间的石材地面或地砖地面完成后,将该房间临时封闭,防止众人随意进入而损坏地面;卫生间洁具、五金安装完毕应加锁封闭,防止人们随意进入;

建筑工程施工成品保护责任及管理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成品保护责任及管理措施 1、成品保护以谁施工,谁保护为原则,以合同、协议等形式明确各分包对成品的交接和保护责任,确定各工种为主要的成品保护责任单位。 2、现场材料保护责任: 由我单位统一供应的材料、半成品、设备进场后,由项目经理部材料部门负责保管,由项目经理部发送到各工种的材料、半成品、设备由各各工种负责保管、使用。 3、结构施工阶段的成品保护责任: 结构工程在水电等专业施工项目完成并进行必要的成品保护后,向土建各工种进行交接。 4、装修、安装施工阶段的成品保护责任及管理措施 (1)装修、安装阶段特别是收尾、竣工阶段的成品保护工作尤为重要,这一阶段主要的成品保护的责任单位是装修各工种,设备的成品保护的责任单位是水电安装的各工种。 (2)在工程收尾阶段,装饰各工种分层、分区设置专职成品保护员,其它专业各工种要根据项目经理部制定的“入户作业申请单”并在填报手续齐全经项目经理部批准后,方准进入作业。 (3)上道工序与下道工序要办理交接手续。交接工作在各工种之间进行,项目经理部起协调监督作用,项目经理部各责任工程师要把交接情况记录在施工日记中。 (4)接受进户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不准吸烟。所有入户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成品保护人员的监督。 (5)各工种在进行本道工序施工时,如需要碰动其它专业的成品时,各工种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经与其他专业工种协调后,其他专业派人协助施工,待施工完成后,其他人员恢复其成品。

(6)项目经理部制定季度、月度计划时,根据总控计划进行科学合理的编制,防止工序倒置和不合理赶工期的交叉施工以及采取不当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互相损坏、反复污染等现象的发生。 (7)项目经理部技术部门对责任工程师进行方案交底,各责任工程师对各分包的技术交底及各分包单位对班组及成员的操作交底的同时,必须对成品保护作工作进行交底。

工程设计 制作 安装 试验 验收 交接 成品保护的技术保证措施

工程设计制作安装试验验收交接成品保护的 技术保证措施 【1】施工测量质量保证措施 1.施工测量使用的经纬仪、水平仪、钢尺等仪器均需经过技术监督局计量检定站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2.建筑定位、测量前先进行现场勘察,设计出相应的放线方案,以“长边找短边”的原则确定好测量路线,计算出相应的距离,角度数值,并经复核无误后方可实施。 3.建筑轴线控制桩最大限度的远离基槽,以免随边坡变形而位移,并砌砖墩内灌砼围护。 4.测量人员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5.定位测量、水准点导测,垫层上轴线测量等基准性测量必须经技术部门复测无误后,方可施工。建筑定位经规划局复测。 【2】土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1.开挖过程中严格控制槽底标高,不得挖深,超挖。 2.土方开挖时,测量人员要随时进行观测,对周边建筑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不许将土堆在边坡上,同时运输车辆和挖土机不得在自己开挖的边坡上长时间停留及频繁通过。 【3】钢筋工程 1.钢筋原材:应有供应商资格证书,钢筋出厂质量证明书、按规定作力学性能复试和见证 取样试验。当加工过程中发生脆断等特殊情况,还需作化学成分检验。钢筋应无老锈及油污。 2.成型钢筋:必须符合配料单的规格、型号、尺寸、形状、数量,并应进行标识。成型钢 筋必须进行覆盖,防止雨淋生锈。 3.铁丝:可采用20~22号铁丝(火烧丝)或镀锌铁丝(铅丝)。铁丝切断长度要满足 使用要求。 4.垫块:用水泥砂浆制成50mm见方,厚度同保护层,垫块内预埋20~22号火烧丝。 或用塑料卡、拉筋、支撑筋。 【3.1】梁钢筋绑扎 1.工艺流程:画主次梁箍筋间距→放主梁次梁箍筋→穿主梁底层纵筋及弯起筋→穿次梁底 层纵筋并与箍筋固定→穿主梁上层纵向架立筋→按箍筋间距绑扎→穿次梁上层纵向钢筋→按箍筋间距绑扎。 2.在梁侧模板上画出箍筋间距,摆放箍筋。 3.先穿主梁的下部纵向受力钢筋及弯起钢筋,将箍筋按已画好的间距逐个分开;穿次梁的 下部纵向受力钢筋及弯起钢筋,并套好箍筋;放主次梁的架立筋;隔一定间距将架立筋与箍筋绑扎牢固;调整箍筋间距使间距符合设计要求,绑架立筋,再绑主筋,主次同时

成品保护责任及管理措施

成品保护责任及管理措施 1、项目经理部编制成品保护方案 2、现场材料保护责任 供应的材料、半成品、设备进场后,由项目经理部材料部门负责保管,项目经理部现场经理和项目经理部安监部进行协助管理。 3、结构施工阶段的成品保护责任 结构工程中水电配合施工等专业队伍要有保护土建项目的保护措施后方可作业,在水电等专业施工项目完成并进行必要的成品保护后,向土建分包单位进行交接。对于一些关键工序(钢筋、模板、混凝土浇筑),土建、水电安装均要设专人看护及维修,对施工完混凝土结构柱角、剪力墙角、楼梯踏步处钉木板条,刷警示色。 4、装修、安装施工阶段的成品保护 1)装修、安装阶段特别是收尾、竣工阶段的成品保护工作尤为重要,这一阶段主要的成品保护的责任单位是装修队伍,设备的成品保护的责任单位是水电安装的队伍。土建和水电施工必须按照成品保护方案要求进行作业。 在工程收尾阶段,装饰单位分层、分区设置专职成品保护员,其他专业队伍要根据项目经理部制定的“入户作业申请单”并在填报手续齐全经项目经理部批准后,方准进入作业,否则成品保护员有权拒绝进入作业。施工完成后要经成品保护员检查确认没有损坏成品,签字后方准离开作业区域,若由于成品保护员的工作失误,没有找出成品损坏的人员,这部分损失将由成品保护责任人负责赔偿。

2)上道工序与下道工序(主要指土建与水电,不同工种间的工序交接)要办理交接手续并进行记录。交接工作在各专业之间进行,项目经理部起协调监督作用,项目经理部各责任工程师要把交接情况记录在施工日记中。 3)接受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不准吸烟。如作业用火,必须取得用火证后方可进行施工。所有入户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成品保护人员的监督。 4)专业施工单位在进行本道工序施工时,如需要碰动其他专业的成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经与其他专业协调后,其他专业派人协助,待施工完成后,其他人员恢复其成品。 5)项目经理部制定季度、月度计划时,要根据总控计划进行合理的编制,防止工序倒置和不合理赶工期的交叉施工以及采取不当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互相损坏、反复污染等现象的发生(建设单位指定的分包计划必须纳入总包控制计划)。 6)项目经理部技术部门对责任工程师进行方案交底,各责任工程师对各专业班组及成员的操作交底的同时,必须对成品保护作工作进行交底。 (一)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由现场经理、专业工长和各专业分包单位等人员组成的安全管理体系。 (二)强化安全生产制度 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

成品保护措施

第七节成品保护 一、成立成品保护管理组 成品保护的好坏必将对整个工程的工程质量产生极其重要的影响,只有重视并妥善地进行好成品保护工作,才能保证工程优质,高速的进行施工。这就要求我们成立成品保护管理组,协调各专业、各工种一致动作,有纪律、有序的进行穿插作业,保证用于施工的原材料、制成品、半成品、工序产品以及已完成的分部分项产品得到有效保护,确保整个工程的施工质量。 二、成品保护职责 1、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展的不同阶段编制成品保护方案;以合同、协议等形式明确各分包对成品的交接和保护责任,确定主要分包单位为主要的成品保护责任单位,明确项目经理部对各分包单位保护成品工作协调监督的责任。 2、现场材料设备保护责任 由我单位供应的材料、半成品、设备进场后,由项目经理部材料部门负责保管,由项目经理部发送到分包单位的材料、半成品、设备,由各分包单位负责保管、使用。 3、结构施工阶段的成品保护责任 水电施工人员要有保护土建项目的保护措施后方可作业,在水电等施工项目完成并进行必要的成品保护后,向土建施工进行交接。对于一些关键工序(钢筋、模板、混凝土浇筑),土建施工和水电安装均要设专人看护及维修。 4、装修、安装施工阶段的成品保护责任及管理措施 安装阶段特别是收尾、竣工阶段的成品保护工作尤为重要。水电施工必须按照成品保护方案要求进行作业。在工程收尾阶段,配合装饰分包单位分层、分区设置专职成品保护员,其它专业分包队伍要根据项目经理部制定的“入户作业申请单”并在填报手续齐全经项目经理部批准后,方准进入作业,否则成品保护员有权拒绝其进入作业。施工完成后要经成品保护员检查确认没有损坏成品,签字后方准离开作业区域,若由于成品保护员的工作失误,没有找出成品损坏的人员或单位,这部分损失将由成品保护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负责赔偿。

成品保护管理规定终

成品保护制度 一、目的 1、加强各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的成品保护意识,规范各单位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的施工行为,对有可能发生的工程成品被破坏现象进行有效追溯,确保工程成品得到有效保护,以确保工程质量. 2、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工程产品、完工的单位工程得到有效防护,将符合合同要求的工程交付给顾客. 二、适用范围 1、适用于本公司各个施工项目的工程产品防护工作. 2、本制度中的“成品”是指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所有设备、设施、材料以及工程产品. 三、单位职责 1、建设单位项目工程部及工程监理部负责成品保护工作的监督及违反制度的处罚. 2、工程总包单位为成品保护主要责任单位,并需要协助、配合建设单位项目工程部及监理部对专业分包进行管理,并履行总包职责.总包项目经理对工程产品防护工作负直接组织领导责任.总包项目技术负责人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编制工程产品防护措施,特别要注重工序的优化.施工工长负责在施工作业人员技术交底中明确该道工序产品保护的办法和要求,对正在进行作业的分部分项工程产品和上道分部分项工程产品防护情况进行检查,做好交底和检查记录. 3、未施工完毕的施工项目成品,由本单位负责保护.

4、已施工完并已交接的施工项目成品由接收单位负责保护. 5、各单位技术人员负责成品保护具体措施的细化编制,做好预防预控工作. 6、各单位成品被破坏时,应提供证明破坏者的有效证据照片、视频等,否则由各单位自行负责修复.破坏痕迹明显无疑除外 四、管理程序 1、凡参与工程建设的各单位、各级管理人员、施工人员,都有成品保护的责任和义务,都有对成品保护进行监督的责任和义务. 2、各施工单位应该对本单位的成品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3、各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该对由于本单位的施工有可能破坏其他单位的成品采取防护措施. 4、各单位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在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时,应该对成品保护需采取的措施提出具体的、明确的要求.各单位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经常深入现场,对现场新出现的成品及时要求施工人员采取有效的保护或防护措施. 5、各单位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应及时对发现的成品破坏向甲方工程部以及工程监理部进行举报. 6、破坏劳动成果 1必须破坏他人劳动成果时,申请破坏成果的单位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向建设单位项目工程部和监理部备案. 2工程监理部协调涉及单位,破坏单位应在限定期限内将劳动成果复原,或承担复原费用.

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范文

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 第一节成品保护管理措施 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是十分重要的,其对工期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管理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我公司对本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做了详细周密的部署和安排,假设我公司中标,将在本工程中予以实施。以下为我公司的根本思路。 1.1建立成品保护工作的组织机构 成品保护的好坏将对整个工程的工程质量产生极其重要的影响,只要重视及进行好成品保护工作,才能保证工程优质、高速的进行施工,防止为工程带来不必要的返工和浪费。同时成品保护必须贯穿于施工的全工程,从原材料、半成品、直至成品各个环节都必须进行切实有效的成品保护,最终使建筑产品成为完美无缺的凝固艺术。 为此我公司将成立以工程经理为领导的成品保护管理组织,配备充足的人员、材料和设备,并制定有针对性的成品保护制度,协调各专业各工种的施工,有纪律有序地进行穿插作业。 〔1〕工程经理为成品保护工作的总负责人。 〔2〕有工程工程师负责组织落实、实施各种成品保护工作的措施的制定和审核工作,以现场生产经理及机电经理牵头组织对成品保护工作负全面工作。 〔3〕工程部、机电部经理和各责任工程师负责实施。 〔4〕经营经理负责成品保护资金方案的落实。 〔5〕各专业承包商主要负责各承包工范围内的专业面上的成品保护。 〔6〕成保公司全面负责看管与巡视。 〔7〕成品保护要划分责任,并落实到岗落实到人。 〔8〕制定成品保护的重点内容和成品保护的实施方案。 〔9〕分阶段制定成品保护方案和实施细那么。 〔10〕制定成品保护的检查制度、交叉施工管理制度、交接制度、考核制度、奖罚责任制度等。 1.2成品保护责任 成品保护管理的运行方式:组织专职检查人员跟班工作,定期检查,并分析具体的成品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制定对有关责任人的奖罚建议。检查影响成品保护工作的因素,以一周为周期召开协调会,集中解决发现的问题,指导

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

1.1.1 成品保护的管理措施 1、工程技术人员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出《成品保护方案》,对于施工过程中的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应由专人负责;施工完的分部份项工程应采取包、裹、覆盖、隔离等措施,防止污染、污物触碰。各分包方要严格执行《成品保护方案》,下道施工过程在接上道施工过程时,由上下道施工过程负责人进行交接,对下道施工过程提出对上道施工过程成品防护的要求,并做好记录。工序交接全部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认可,由下道工序人员和成品保护负责人同时签字确认,并保存工序交接书面材料,下道工序作业人员对防止成品的污染、损坏或者丢失负直接责任,成品保护专人对成品保护负监督、检查责任。 2、做好工序标识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对易受污染、破坏的成品、半成品标识“正在施工,注意保护”的标牌。 3、采取“护、包、盖、封”的保护措施,对成品和半成品进行防护,形成工具化、制度化,并由专门负责人时常巡视检查。发现现有保护措施损坏的,要及时恢复。 4、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成品保护意识。 1.1.2 混凝土工程 1、混凝土浇筑完毕之后,拆模前,必须填写申请单,由总工程师根据混凝土强度报告批准签字后可拆模。模板拆装轻起轻放,对于阴阳角混凝土部位使用废旧竹编板予以保护。 2、混凝土在终凝前不得在其表面堆放任何材料,严禁施工人员随便行走。现浇混凝土楼梯,混凝土成型后予以暂时封闭,混凝土达到 1.2Mpa 后方可上人。 3、在施工过程中,严禁在建造物的任何部位集中堆放钢筋、模板等重物。 4、墙、柱阳角处,拆模后即用木板条保护,防止阳角受损。 5、用胶合合板和方木加工成楼梯踏步保护装置对楼梯踏步进行保护。 6、清水混凝土柱、墙面用三合板保护( 1.8m 以下),通过螺栓孔用铁丝固定。 1.1.3 砌筑结构 1、暖卫、电气管线及其他预埋件,注意保护,不要碰撞损坏。 2、对墙体内埋置可拉结筋加强保护,不要随意踩倒弯折。

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的管理措施

第十六章成品爱护和工程保修的治理措施 第—节成品爱护工作的治理措施和承诺 一、建立成品爱护组织机构 为了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及施工完成后对现有成品进行合理爱护,预防因治理不善或施工人员操作不当而造成成品损坏,影响工程整体质量,因此工程在施工期间将成立成品爱护小组。对已经施工完的部位进行爱护工作,并针对不同的装修部位制定专项的成品爱护方案。小组成员轮流值班,24小时不离现场。预防有人进行人为的破坏,同时。对施工作业人员要进行成品爱护教育,预防作业人员在施工中造成不经意的成品破坏,使大家认识到珍惜自己的劳动成果。 二、成品爱护工作内容 1、成品爱护教育:为确保成品爱护效果,进场之初,将强化全部装修施工人员成品爱护意识,降低人为损坏程度; 2、严格遵守成品爱护制度:制定相关的工程奖罚制度,如因值班人员责任所造成的产品损坏或丧失,按责任大小,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3、巡逻看护:对已完成产品将实行全天候的巡逻看护,并实行“标色〞治理,按“重点〞、“危险〞、“已完工〞、“一般〞等划分为假设干地域,预防无关人员进入重点、危险地域和不法分子偷盗、破坏行为,确保工程成品的平安; 4、协调与其他有关施工单位的关系,共同维护成品平安; 5、如其他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损坏已安装完成的产品,可请协调追究其有关责任。 三、成品爱护人员职责 1、现场巡视岗岗位职责 〔1〕熟悉地域环境及现场内设备、设施的分布情况,如发觉有可疑情况〔如:异响、异味、异光、物品损坏及丧失〕或发觉不明物品,不能私自处理及移动,及时上报甲方保安部处理或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并做好记录。 〔2〕在巡视过程中,遇到可疑人员,如属推销员、小商贩、捡拾垃圾等闲杂人员时,及时查问并劝离现场,情节严峻的送交保安部处理。 〔3〕认真防护甲方指定的重点看护目标,巡视中如发觉野蛮施工,蓄意破坏等行为时应及时制止,如对方不听劝阻造成丧失损坏时应及时抓住责任人,并交保卫部门处理。

成品保护措施

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是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于承包商而言,实施完善的成品保护,提供快速优质的保修服务,既有利于促进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也有利于提升企业的履约形象和社会信誉。 一、成品保护管理措施 为了切实搞好成品保护,应随着工程的发展逐步制定相应的保证制度。 1、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以项目总工程师、项目生产经理为副组长,由各相关部门、专业项目负责人组成的成品保护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指导、协调施工过程中的成品保护工作。成品保护领导小组下设专职保护成品巡视员组成的成品保护队,监督成品保护措施的落实。发现成品破坏即将制止,并报告成品保护小组,采取措施恢复原状。 2、分清上道工序和下道工序在成品保护方面的责任。在上、下两道工序交接时,应同时检查成品情况,已经损坏的成品由上道工序的班组负责,检查后损坏的成品由下道工序的班组负责。 3、交接检查由施工员组织,上、下工序的班组长参加。如不组织交接检,浮现的成品损坏由施工员负责,如有一方的班组长不参加交接检,浮现成品损坏由该班组长负责。 4、分清穿插作业中成品保护的责任。普通情况下,成品损坏由损坏者负责。在穿插作业时责任确实难辨时,由平时使用、保管的人或者班组负责。 5、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污染的成品由责任者负责处理干净,恢复原样或者按实际发生的工料费赔偿;损坏的成品由责任者按损坏程度予以赔偿;经查实属蓄意破坏成品者,视情节予以罚款、行政处分。 6、工程技术人员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出《成品保护方案》,对于施工过程中的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应由专人负责; 7、各分包方要严格执行《成品保护措施》,下道施工过程在接上道施工过程时,由上下道施工过程负责人进行交接,对下道施工过程提出对上道施工过程成品防护的要求,并做好记录。工序交接全部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认可,由下道工序人员和成品保护负责人同时签字确认,并保存工序交接书面材料,下道工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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