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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

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

新注册的化学药品可分为西药和中药两大类。西药又可分为抗生素、

镇痛药、抗癌药、胃药、皮肤药、抗过敏药、降压药、抗糖尿病药、神经

用药、抗肿瘤药、抗抑郁药、抗心脏病药等。中药方面则可以分为温经补

虚类、行气活血类、消毒化痰类、安神定逆类、止痛类、清热解毒类、祛

风除湿类等。如此可以更全面的分类,很好的管理新推出市场的化学药品。

了解化药六类注册分类的分类标准

了解化药六类注册分类的分类标准 了解化药六类注册分类的分类标准 在当今社会,化药的发展速度非常快,市场上涌现了许多不同种类的 化药产品。为了对这些化药产品进行统一管理和监管,各国都制定了 相应的注册分类标准。化药的注册分类对于监管机构、制药企业以及 患者来说都非常重要。本文将介绍了解化药六类注册分类的分类标准,并探讨了每个分类的特点和意义。 一、化药注册分类的背景和意义 化药注册分类是根据药物的成分、适应症、剂型等因素对药物进行分类,并给予相应的注册管理要求。这样的分类使监管机构能够更好地 掌握化药的特性和用途,确保化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化药注册分类 也为制药企业提供了明确的研发和生产指导,有助于提高药物质量和 创新能力。 二、化药的六类注册分类 根据国际通行的做法,化药注册分类一般分为以下六类:化学药品、 生物药品、中药饮片、中成药、生物制品和辅料药品。

1. 化学药品 化学药品是指由化学合成方法制备而成的药物。其特点是成分比较明确、纯度较高、疗效较确切。这类药物在研发和生产过程中,需要严 格控制药物的物理化学性质和纯度,确保其质量和效果可靠。 2. 生物药品 生物药品是指利用生物工程技术制备的药物,包括基因工程药物、蛋 白质药物、抗体药物等。生物药品具有高度的生物活性和特异性,通 常用于治疗特定的疾病。 3. 中药饮片 中药饮片是指根据中药制剂原则,经过一定的加工和炮制而成的药物。中药饮片的优点是原材料来源广泛、疗效温和,适用于中医药治疗的 广泛需求。其质量要求主要包括药材的品种鉴别、制剂成分的分析和 药效的评价等。 4. 中成药 中成药是指由中药饮片和其他药物组成,经过一定的制剂工艺加工而

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中英文版本

中国药品注册的分类说明: 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共分为5个类别,具体如下: 1类:境内外均未上市的创新药。指含有新的结构明确的、具有药理作用的化合物,且具有临床价值的药品。 2类:境内外均未上市的改良型新药。指在已知活性成份的基础上,对其结构、剂型、处方工艺、给药途径、适应症等进行优化,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药品。 3类:境内申请人仿制境外上市但境内未上市原研药品的药品。该类药品应与原研药品的质量和疗效一致。原研药品指境内外首个获准上市,且具有完整和充分的安全性、有效性数据作为上市依据的药品。 4类:境内申请人仿制已在境内上市原研药品的药品。该类药品应与原研药品的质量和疗效一致。 5类:境外上市的药品申请在境内上市。 涉及到本次双方的合作项目的进口注册类型为5.2类别:境外上市的非原研药品(包括原料药及其制剂)申请在境内上市。 The classification instruction of drug registration in China There are 5 categories of chemical drug new registrations. They are as follows. Category 1: Innovative drugs that are not marketed both domestically and abroad. These drugs contain new compounds with clear structures and pharmacological effects and they have clinical value. Category 2: Modified new drugs that are not marketed both domestically or abroad. With known active components, the drug’s structure, phase, prescription manufacturing process, administration route and indication are optimized and it has obvious clinical advantage. Category 3: The drugs that are imitated by domestic applicants to original drugs that have been marketed abroad but not domestically.This kind of drugs are supposed to have the same quality and effects with original drugs.Original drugs are the foremost drugs that are approved to be marketed domestically and /or abroad with complete and full safety and validity data as marketing evidence. Category 4: The drugs that are imitated by domestic applicants to original drugs that have been marketed domestically. This kind of drugs are supposed to have the same quality and effects with original drugs. Category 5: The drugs that have been marketed abroad are applied to be marketed domestically. The category of the imported registration involved in our collaboration program is category 5.2: non-original drugs( including API and its preparation) that have been marketed abroad are applied to be marketed domestically.

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

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是指在化学药品研发、生产和销售过程中,按照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对新注册的化学药品进行分类,并提供相应的申报资料。该试行文件旨在规范和简化化学药品注册和申报程序,促进化学药品行业的健康发展。以下是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试行)的主要内容: 一、化学药品分类 根据化学药品的性质和用途,将化学药品分为以下几类: 1.西药:包括化学合成药物、生物制品、辅助用药等。 2.中药:包括传统中药、中药注射剂、中药制剂等。 3.生物制品:包括生物技术药物、生物治疗药物、疫苗等。 4.草药:包括野生草药、栽培草药、草药提取物等。 5.保健品:包括保健药品、保健食品、保健器械等。 二、申报资料要求 1.化学药品注册申报书:包括注册申请表、药品申报书等相关资料,内容应包括药品的名称、剂型、成分、用途、质量标准等。 2.药理毒理研究资料:包括药理学、毒理学研究报告,需提供药物的毒理学数据、安全性评价等。 3.质量控制资料:包括药品的生产工艺、质量控制规范等,需提供药品的质量控制标准、质量控制方法等。

4.临床试验报告:对于新药注册,需要进行临床试验,并提供相应的临床试验报告。对于已经在其他国家注册的药物,可提供国际认可的临床试验数据。 5.稳定性研究资料:包括药品的稳定性研究报告,需提供药品在不同条件下的稳定性数据、贮存条件等。 6.包装材料及容器资料:需提供药品包装材料及容器的相关资料,如材料特性、保护性能等。 7.其他相关资料:包括起草说明、研发报告、药品说明书等,需提供药品相关的其他支持性文献资料。 三、申报流程 1.申报资料准备:申请人需按照要求准备齐全的申报资料,确保内容准确、完整。 2.申报材料提交:申请人需将准备好的申报资料提交给相关药品注册机构,包括申请表、相关研究报告等。 3.初步审查:药品注册机构对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资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 4.技术评审:对通过初步审查的申报资料进行技术评审,包括药理毒理研究、质量控制等方面的评估。 5.临床试验:对需要进行临床试验的药品,申请人需在相应的医疗机构进行临床试验,并提供试验结果。 6.评审结果通知:药品注册机构根据申报资料和临床试验结果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通知申请人。

化药6类 注册分类

化药6类注册分类 1. 引言 化药6类注册分类是指根据药物的化学成分和作用机制,将药物分为6个不同的类别,并按照相关法规进行注册和管理。这种分类方法可以帮助监管机构和医疗机构更好地了解和管理各类药物,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和合规性。本文将对化药6类注册分类进行详细介绍。 2. 化药6类的定义和特点 化药6类是指根据不同的化学结构和作用机制,将药物分为以下六个类别: 2.1 酶抑制剂 酶抑制剂是一种通过抑制特定酶活性来调节生理过程或治疗疾病的药物。这些药物可以通过与酶结合形成复合物,从而阻断酶的催化活性。常见的酶抑制剂包括ACE 抑制剂、质子泵抑制剂等。 2.2 受体激动剂 受体激动剂是一种通过与特定受体结合来激活或阻断生理过程的药物。这些药物可以模拟或增强人体内天然存在的化学信号,从而调节生理功能。常见的受体激动剂包括β受体激动剂、α受体激动剂等。 2.3 转运蛋白抑制剂 转运蛋白抑制剂是一种通过抑制细胞内转运蛋白的活性来影响药物吸收、分布和排泄的药物。这些药物可以与细胞膜上的转运蛋白结合,从而阻断药物通过细胞膜的转运。常见的转运蛋白抑制剂包括P-糖蛋白抑制剂、肝素酶抑制剂等。 2.4 核酸类似物 核酸类似物是一种通过模拟或干扰细胞内核酸的结构和功能来治疗疾病的药物。这些药物可以与DNA或RNA结合,从而影响基因表达和蛋白合成等生物过程。常见的核酸类似物包括DNA链终止剂、RNA干扰剂等。 2.5 抗体类似物 抗体类似物是一种通过模拟或增强人体免疫系统的功能来治疗疾病的药物。这些药物可以与特定抗原结合,从而激活免疫反应并抑制病原体的生长和传播。常见的抗体类似物包括单克隆抗体、重组蛋白等。

化学药品注册化学药品注册分类

许可事项化学药品注册分类 一、化学药品注册分类 1、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药品: (1)通过合成或者半合成的方法制得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2)天然物质中提取或者通过发酵提取的新的有效单体及其制剂; (3)用拆分或者合成等方法制得的已知药物中的光学异构体及其制剂; (4)由已上市销售的多组份药物制备为较少组份的药物;(5)新的复方制剂。 2、改变给药途径且尚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制剂。 3、已在国外上市销售但尚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药品: (1)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2)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复方制剂; (3)改变给药途径并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制剂。 4、改变已上市销售盐类药物的酸根、碱基(或者金属元素),但不改变其药理作用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5、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药品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 6、已有国家药品标准的原料药或者制剂。 二、申报资料项目 (一)综述资料 1、药品名称。 2、证明性文件。 3、立题目的与依据。 4、对主要研究结果的总结及评价。 5、药品说明书样稿、起草说明及最新参考文献。 6、包装、标签设计样稿。 (二)药学研究资料 7、药学研究资料综述。 8、原料药生产工艺的研究资料及文献资料;制剂处方及工艺的研究资料及文献资料。 9、确证化学结构或者组份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10、质量研究工作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11、药品标准草案及起草说明,并提供标准品或者对照品。 12、样品的检验报告书。 13、辅料的来源及质量标准。 14、药物稳定性研究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15、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选择依据及质量标准。 (三)药理毒理研究资料 16、药理毒理研究资料综述。 17、主要药效学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化学药品的分类

附件 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工作方案 为鼓励新药创制,严格审评审批,提高药品质量,促进产业升级,对当前化学药品注册分类进行改革,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调整化学药品注册分类类别 对化学药品注册分类类别进行调整,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共分为5个类别,具体如下: 1类:境内外均未上市的创新药。指含有新的结构明确的、具有药理作用的化合物,且具有临床价值的药品。 2类:境内外均未上市的改良型新药。指在已知活性成份的基础上,对其结构、剂型、处方工艺、给药途径、适应症等进行优化,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药品。 3类:境内申请人仿制境外上市但境内未上市原研药品的药品。该类药品应与原研药品的质量和疗效一致。 原研药品指境内外首个获准上市,且具有完整和充分的安全性、有效性数据作为上市依据的药品。 4类:境内申请人仿制已在境内上市原研药品的药品。该类药品应与原研药品的质量和疗效一致。

5类:境外上市的药品申请在境内上市。 表1 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说明及包含的情形 注:1.“已知活性成份”指“已上市药品的活性成份”。 2.注册分类2.3中不包括“含有未知活性成份的新复方制剂”。

二、相关注册管理要求 (一)对新药的审评审批,在物质基础原创性和新颖性基础上,强调临床价值的要求,其中改良型新药要求比改良前具有明显的临床优势。对仿制药的审评审批,强调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的一致。 (二)新注册分类1、2类别药品,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新药的程序申报;新注册分类3、4类别药品,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仿制药的程序申报;新注册分类5类别药品,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进口药品的程序申报。 新注册分类2类别的药品,同时符合多个情形要求的,须在申请表中一并予以列明。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要求,对新药设立3—5年监测期,具体如下: 表2 化学药品新药监测期期限表 (四)本方案发布实施前已受理的化学药品注册申请,可以继续按照原规定进行审评审批,也可以申请按照新注册

国内药品注册新药分类

国内药品注册新药分类 化学药品注册分类 一、注册分类 1.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药品: (1)通过合成或者半合成的方法制得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2)天然物质中提取或者通过发酵提取的新的有效单体及其制剂; (3)用拆分或者合成等方法制得的已知药物中的光学异构体及其制剂; (4)由已上市销售的多组份药物制备为较少组份的药物;(5)新的复方制剂; (6)已在国内上市销售的制剂增加国内外均未批准的新适应症。 2.改变给药途径且尚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制剂。 3.已在国外上市销售但尚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药品: (1)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制剂及其原料药,和/或改变该制剂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 (2)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复方制剂,和/或改变该制剂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 (3)改变给药途径并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制剂;

(4)国内上市销售的制剂增加已在国外批准的新适应症。 4.改变已上市销售盐类药物的酸根、碱基(或者金属元素),但不改变其药理作用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5.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药品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 6.已有国家药品标准的原料药或者制剂。 中药、天然药物注册分类 本附件中的中药是指在我国传统医药理论指导下使用的药用物质及其制剂。本附件中的天然药物是指在现代医药理论指导下使用的天然药用物质及其制剂。一、注册分类及说明(一)注册分类 1.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有效成份及其制剂。 2.新发现的药材及其制剂。 3.新的中药材代用品。 4.药材新的药用部位及其制剂。 5.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有效部位及其制剂。 6.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中药、天然药物复方制剂。 7.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中药、天然药物给药途径的制剂。 8.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中药、天然药物剂型的制剂。 9.仿制药。(二)说明 注册分类1~6的品种为新药,注册分类7、8按新药申请程序申报。 1.“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有效成份及其制剂”是指国家药品标准中未收载的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得到的天然的单一成份及其制剂,其单一成份的含量应当占总提取物的90%以上。

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及注册资料要求

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及注册资料要求 一、注册分类 第一类国内外未上市销售的原料及其制剂。 1.通过合成或者半合成的方法制得的原料及其制剂; 2.天然物质中提取或者通过发酵提取的新的有效单体及其制剂; 3.用拆分或者合成等方法制得的已知药物中的光学异构体及其制剂; 4.由已上市销售的多组份药物制备为较少组份的原料及其制剂; 5.其它。 第二类国外已上市销售但在国内未上市销售的原料及其制剂。 第三类改变国内外已上市销售的原料及其制剂。 1.改变药物的酸根、碱基(或者金属元素); 2.改变药物的成盐、成酯; 3.人用药物转为兽药。 第四类国内外未上市销售的制剂。 1.复方制剂,包括以西药为主的中、西兽药复方制剂; 2.单方制剂。 第五类国外已上市销售但在国内未上市销售的制剂。

1.复方制剂,包括以西药为主的中、西兽药复方制剂; 2.单方制剂。 二、注册资料项目 (一)综述资料 1.兽药名称。 2.证明性文件。 3.立题目的与依据。 4.对主要研究结果的总结及评价。 5.兽药说明书样稿、起草说明及最新参考文献。 6.包装、标签设计样稿。 (二)药学研究资料 7.药学研究资料综述。 8.确证化学结构或者组份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9.原料药生产工艺的研究资料及文献资料。 10.制剂处方及工艺的研究资料及文献资料;辅料的来源及质量标准。 11.质量研究工作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12.兽药标准草案及起草说明。 13.兽药标准品或对照物质的制备及考核材料。 14.药物稳定性研究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15.直接接触兽药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选择依据及质量标准。

16.样品的检验报告书。 (三)药理毒理研究资料 17.药理毒理研究资料综述。 18.主要药效学试验资料。(药理研究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19.安全药理学研究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20.微生物敏感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21.药代动力学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22.急性毒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23.亚慢性毒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24.致突变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25.生殖毒性试验(含致畸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26.慢性毒性(含致癌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27.过敏性(局部、全身和光敏毒性)、溶血性和局部(血管、皮肤、粘膜、肌肉等)刺激性等主要与局部、全身给药相关的特殊安全性试验资料。 (四)临床试验资料 28.国内外相关的临床试验资料综述。 29.临床试验批准文件,试验方案、临床试验资料。 30.靶动物安全性试验资料。 (五)残留试验资料 31.国内外残留试验资料综述。

新化药注册分类

新化药注册分类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工作方案2016年3月4日 为鼓励新药创制,严格审评审批,提高药品质量,促进产业升级,对当前化学药品注册分类进行改革,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调整化学药品注册分类类别 对化学药品注册分类类别进行调整,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共分为5个类别,具体如下: 1类:境内外均未上市的创新药。指含有新的结构明确的、具有药理作用的化合物,且具有临床价值的药品。 2类:境内外均未上市的改良型新药。指在已知活性成份的基础上,对其结构、剂型、处方工艺、给药途径、适应症等进行优化,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药品。 3类:境内申请人仿制境外上市但境内未上市原研药品的药品。该类药品应与原研药品的质量和疗效一致。 原研药品指境内外首个获准上市,且具有完整和充分的安全性、有效性数据作为上市依据的药品。 4类:境内申请人仿制已在境内上市原研药品的药品。该类药品应与原研药品的质量和疗效一致。 5类:境外上市的药品申请在境内上市。 表1 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说明及包含的情形

注:1.“已知活性成份”指“已上市药品的活性成份”。 2.注册分类中不包括“含有未知活性成份的新复方制剂”。 二、相关注册管理要求 (一)对新药的审评审批,在物质基础原创性和新颖性基础上,强调临床价值的要求,其中改良型新药要求比改良前具有明显的临床优势。对仿制药的审评审批,强调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的一致。 (二)新注册分类1、2类别药品,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新药的程序申报;新注册分类3、4类别药品,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仿制药的程序申报;新注册分类5类别药品,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进口药品的程序申报。 新注册分类2列明。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要求,对新药设立3 —5年监测期,具体如下: 表2 化学药品新药监测期期限表 行审评审批,也可以申请按照新注册分类进行审评审批。如申请按照新注册分类进行审评审批,补交相关费用后,不再补交技术资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要设立绿色通道,加快审评审批。符合要求的,批准上市;不符合要求的,不再要求补充资料,直接不予批准。

新的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征求意见稿)】

新的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征求意见稿)】 附件1-1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征求意见稿)一、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分为创新药、改良型新药、仿制药、境外已上市境内未上市化学药品,具体分为如下5个类别: 1类:境内外均未上市的创新药。指含有新的结构明确的、具有药理作用的化合物,且具有临床价值的药品。 2类:境内外均未上市的改良型新药。指在已知活性成份的基础上,对其结构、剂型、处方工艺、给药途径、适应症等进行优化,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药品。 2.1含有用拆分或者合成等方法制得的已知活性成份的光学异构体,或者对已知活性成份成酯,或者对已知活性成份成盐(包括含有氢键或配位键的盐),或者改变已知盐类活性成份的酸根、碱基或金属元素,或者形成其他非共价键衍生物(如络合物、螯合物或包合物),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药品。 2.2含有已知活性成份的新剂型(包括新的给药系统)、新处方工艺、新给药途径,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药品。 2.3含有已知活性成份的新复方制剂,且具有明显临床优

势。 2.4含有已知活性成份的新适应症的药品。 3类:境内申请人仿制境外上市但境内未上市原研药品的药品。该类药品应与参比制剂的质量和疗效一致。 4类:境内申请人仿制已在境内上市原研药品的药品。该类药品应与参比制剂的质量和疗效一致。 5类:境外上市的药品申请在境内上市。 5.1境外上市的原研药品和改良型药品申请在境内上市。改良型药品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 5.2境外上市的仿制药申请在境内上市。 原研药品是指境内外首个获准上市,且具有完整和充分的安全性、有效性数据作为上市依据的药品。 参比制剂是指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评估确认的仿制药研制使用的对照药品。 二、相关注册管理要求(一)化学药品1类为创新药,应含有新的结构明确的、具有药理作用的化合物,且具有临床价值,不包括改良型新药中2.1类的药品。含有新的结构明确的、具有药理作用的化合物的新复方制剂,应按照化学药品1类申报。 (二)化学药品2类为改良型新药,在已知活性成份基础上进行优化,应比改良前具有明显临床优势。已知活性成份指

新化药注册分类

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工作方案2016年3月4日 为鼓励新药创制,严格审评审批,提高药品质量,促进产业升级,对当前化学药品注册分类进行改革,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调整化学药品注册分类类别 对化学药品注册分类类别进行调整,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共分为5个类别,具体如下:1类:境内外均未上市的创新药。指含有新的结构明确的、具有药理作用的化合物,且具有临床价值的药品。 2类:境内外均未上市的改良型新药。指在已知活性成份的基础上,对其结构、剂型、处方工艺、给药途径、适应症等进行优化,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药品。 3类:境内申请人仿制境外上市但境内未上市原研药品的药品。该类药品应与原研药品的质量和疗效一致。 原研药品指境内外首个获准上市,且具有完整和充分的安全性、有效性数据作为上市依据的药品。 4类:境内申请人仿制已在境内上市原研药品的药品。该类药品应与原研药品的质量和疗效一致。 5类:境外上市的药品申请在境内上市。 表1 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说明及包含的情形

注:1.“已知活性成份”指“已上市药品的活性成份”。 2.注册分类2.3中不包括“含有未知活性成份的新复方制剂”。 二、相关注册管理要求 (一)对新药的审评审批,在物质基础原创性和新颖性基础上,强调临床价值的要求,其中改良型新药要求比改良前具有明显的临床优势。对仿制药的审评审批,强调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的一致。 (二)新注册分类1、2类别药品,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新药的程序申报;新注册分类3、4类别药品,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仿制药的程序申报;新注册分类5类别药品,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进口药品的程序申报。 新注册分类2类别的药品,同时符合多个情形要求的,须在申请表中一并予以列明。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要求,对新药设立3—5年监测期,具体如下: 表2 化学药品新药监测期期限表 (四)本方案发布实施前已受理的化学药品注册申请,可以继续按照原规定进行审评审批,也可以申请按照新注册分类进行审评审批。如申请按照新注册分类进行审评审批,补交相关费用后,不再补交技术资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要设立绿色通道,加快审评审批。符合要求的,批准上市;不符合要求的,不再要求补充资料,直接不予批准。 (五)新注册分类的注册申请所核发的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医药产品注册证)效力与原注册分类的注册申请核发的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医药产品注册证)效力等同。 (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相关部门细化工作要求,做好受理、核查检查、技术审评及制定、修订相关国家药品标准等工作。

新化药注册分类

新化药注册分类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工作方案2016年3月4日为鼓励新药创制,严格审评审批,提高药品质量,促进产业升级,对当前化学药品注册分类进行改革,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调整化学药品注册分类类别 对化学药品注册分类类别进行调整,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共分为5个类别,具体如下: 1类:境内外均未上市的创新药。指含有新的结构明确的、具有药理作用的化合物,且具有临床价值的药品。 2类:境内外均未上市的改良型新药。指在已知活性成份的基础上,对其结构、剂型、处方工艺、给药途径、适应症等进行优化,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药品。 3类:境内申请人仿制境外上市但境内未上市原研药品的药品。该类药品应与原研药品的质量和疗效一致。 原研药品指境内外首个获准上市,且具有完整和充分的安全性、有效性数据作为上市依据的药品。 4类:境内申请人仿制已在境内上市原研药品的药品。该类药品应与原研药品的质量和疗效一致。 5类:境外上市的药品申请在境内上市。 表1 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说明及包含的情形

注:1.“已知活性成份”指“已上市药品的活性成份”。 2.注册分类中不包括“含有未知活性成份的新复方制剂”。 二、相关注册管理要求 (一)对新药的审评审批,在物质基础原创性和新颖性基础上,强调临床价值的要求,其中改良型新药要求比改良前具有明显的临床优势。对仿制药的审评审批,强调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的一致。

(二)新注册分类1、2类别药品,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新药的程 序申报;新注册分类5类别药品,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进口药品的程序申报。 新注册分类2类别的药品,同时符合多个情形要求的,须在申请表中一并予以列明。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要求,对新药设立3—5年监测期,具体如下: 表2 化学药品新药监测期期限表 (四)本方案发布实施前已受理的化学药品注册申请,可以继续按照原规定进行审评审批,也可以申请按照新注册分类进行审评审批。如申请按照新注册分类进行审评审批,补交相关费用后,不再补交技术资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要设立绿色通道,加快审评审批。符合要求的,批准上市;不符合要求的,不再要求补充资料,直接不予批准。 (五)新注册分类的注册申请所核发的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医药产品注册证)效力与原注册分类的注册申请核发的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医药产品注册证)效力等同。

化药注册分类

附件二: 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 一、注册分类 1、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药品: (1)通过合成或者半合成的方法制得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2)天然物质中提取或者通过发酵提取的新的有效单体及其制剂; (3)用拆分或者合成等方法制得的已知药物中的光学异构体及其制剂; (4)由已上市销售的多组份药物制备为较少组份的药物; (5)新的复方制剂; (6)已在国内上市销售的制剂增加国内外均未批准的新适应症。 2、改变给药途径且尚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制剂。 3、已在国外上市销售但尚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药品: (1)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制剂及其原料药,和/或改变该制剂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 (2)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复方制剂,和/或改变该制剂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 (3)改变给药途径并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制剂; (4)国内上市销售的制剂增加已在国外批准的新适应症。 4、改变已上市销售盐类药物的酸根、碱基(或者金属元素),但不改变其药理作用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5、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药品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 6、已有国家药品标准的原料药或者制剂。 二、申报资料项目 (一)综述资料 1、药品名称。 2、证明性文件。 3、立题目的与依据。 4、对主要研究结果的总结及评价。 5、药品说明书、起草说明及相关参考文献。 6、包装、标签设计样稿。 (二)药学研究资料 7、药学研究资料综述。 8、原料药生产工艺的研究资料及文献资料;制剂处方及工艺的研究资料及文献资料。 9、确证化学结构或者组份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10、质量研究工作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11、药品标准及起草说明,并提供标准品或者对照品。 12、样品的检验报告书。 13、原料药、辅料的来源及质量标准、检验报告书。 14、药物稳定性研究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15、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选择依据及质量标准。 (三)药理毒理研究资料 16、药理毒理研究资料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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