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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印第安法案》与加拿大原住民妇女传统权利的丧失

论《印第安法案》与加拿大原住民妇女传统权利的丧失
论《印第安法案》与加拿大原住民妇女传统权利的丧失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谁不享有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毁损遗嘱的。” 该法列出的四项内容是继承权丧失是民事法律制裁的实质条件。 在适用上述四个条款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指被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包括既遂和未遂。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剥夺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即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的,人民法院可以相应剥夺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人出于任何动机杀害被继承人的,剥夺其继承被继承人被其杀害的遗产的权利。 (二)是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即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包括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为了争夺继承权而杀害其他继承人还包括两种情况:即刻和未遂。继承人为不争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杀害的继承人仍有继承权。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遗弃被继承人的,只要有遗弃被继承人的行为,就丧失继承其遗弃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虐待死者情节严重的,可以从时间长短、手段是否恶劣残忍、后果是

否严重、社会影响等方面具体认定。继承人长期虐待被继承人,手段恶劣残忍,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丧失被虐待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权。 (四)伪造、篡改、毁损遗嘱,情节严重的。伪造遗嘱、篡改遗嘱、销毁遗嘱,侵犯丧失劳动能力、没有其他收入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侵犯未成年人继承权,或者给其他继承人造成困难的,是严重行为。伪造、篡改、毁损遗嘱,情节严重的,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加拿大由十个省和三个特别行政区组成

加拿大由十个省和三个特别行政区组成。从西到东十个省是:British Columbia(卑诗省),Alberta(阿尔伯塔省), Saskatchewan(萨斯喀彻温省), Manitoba(曼尼托巴省), Ontario(安大略省), Quebec(魁北克), New Brunswick(纽宾士域省), Prince Edward Island(爱德华王子岛), Nova Scotia(新斯科舍)和Newfoundland/Labrador(纽芬兰省)。 三个特别行政区是: Yukon(育空)和Northwest Territories(西北行政区)和一个新行政区Nunavut(努勒维特地区)。 ××××× 卑诗省位于加拿大西岸,面临太平洋,海岸线长达8,850公里,沿岸风景优美,海产丰富,全省面积947,800平方公里,人口414.13万,仅次于魁北克和安大略省,是全国第三大省,该省南与美国华盛顿州、爱达荷州及蒙大拿州接壤,是加拿大通往亚太地区的门户。B.C.省气候温和,风景秀丽,环境保护良好,依山傍水,省内大部分面积是森林地带,是世界著名的旅游胜地。 B.C.省现已获得2010年冬季奥运会的举办权,这将大大促进该省的旅游业发展。该省使用人数最多的语言依次为英语、汉语(粤语/普通话)、旁遮普语、每年约有3.5万名来自世界各地的移民在这里安家落户。卑省名胜众多、气象万千。既有豪华气派的都市风情,也有广袤旷野的静谧安宁。繁花似锦的布查特花园,维多利亚市皇家不列颠哥伦比亚博物馆的丰富藏品,温哥华水族馆,以及斯坦利公园等众多景点每年都吸引着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省内奇丽的山脉,惠斯勒世界级的滑雪圣地更是魅力无限。 ××××× 阿尔伯塔省(简称阿省)面积为66.12万平方公里,占加全国面积6.8%,南北距离1217公里,东西宽290-650公里不等,东西与萨斯喀彻温省和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相邻,南北部分别与美国蒙大拿州和加西北地区接壤。省内90%的地区为平原,是整个北美内陆平原向北的延伸。西南部为著名的洛矶山脉,南部是绵延起伏的大草原,中部为平原和草原,北部是人烟稀少的森林。气候四季分明,冬季较长,始于十月而终于四月。阿省人口311万(2002年7月),占全加人口约10%,首府为埃德蒙顿市。 阿省原为土著人居留地,1754年起,欧洲人开始陆续迁移此地。1882年,阿尔伯塔成为加西北地区的一个区。1883年太平洋铁路建成后,人口迅速增加。其后,加政府鼓励开垦政策,吸引了来自世界各地的大量移民。1905年,阿尔伯塔省正式设省。目前人口的81%居住在城市,其中卡尔加里市和埃德蒙顿市均有接近100万的人口。 阿省自然资源丰富,素有“能源省”的美誉。石油化工、通讯、食品加工、环保、工程服务等产业均在加拿大处于领先水平。 ××××× 萨斯喀彻温省(简称萨省,Saskatchewan )位于加拿大的中心地带,东西与马尼托巴省和阿尔伯塔省为邻,南部与美国的蒙太拿州和北达科他州接壤。“萨斯喀彻温”的名称被认为是由早期印第安土著民提出的,意思指遍布境内的湍急河流。萨省面积65.19万平方公里,占全加面积6.5%,其中森林面积约35.2万平方公里,淡水面积约8.16万平方公里。人口2002年约102万,60%以上的人口居住在城市。省会为南部的里贾那(Regina),人口约20万,最大的城市和工商中心是北部的萨斯卡通市(Saskatoon),人口约22万。气候四季分明,比较干燥和各地区差异较大,夏季平均气温25摄氏度,冬季平均-25摄氏度。 萨省自然资源丰富,是加农牧业、林业、能源和矿产大省,萨省的农业产值占全加农业产值的15%。钾碱储量占世界的三分之二;萨省是加第二大原油产地,已探明的原油约为9.44亿桶,约有250亿桶的重油储量;天然气储量也很丰富,约有693亿立方米;萨省还拥有加78%的铀矿。加经济森林的中心地带位于萨省北部。 ××××× 纽宾士域省(New Brunswick)位于加拿大东部的沿海地区,总人口75.6万。其西南部与美国缅因州接壤,西北是加拿大魁北克省,东南接新斯科舍省,东临大西洋。温和的海洋性气候既无加拿大北部地区的酷寒,又无美国南部地区的炎热,这里一年四季阳光明媚,四季分明。从生机勃勃的春季,多彩多姿的夏季,到

推荐总结-2017智慧树中国看世界之加拿大篇

2017智慧树中国看世界之加拿大篇尔雅答案题库 绪论: 我们知之不多的枫叶国 1【单选题】(1 分) 中加两国距离遥远,历史与文化迥异,因此两国并不具有深入交往的基础与现实需要。正确答案是:B A.对 B.错 2【判断题】(1 分) 老特鲁多任期内取得了一系列外交成就,包括成功使加拿大脱离北约。正确答案是:B A.对 B.错 第一章: 独有的历史 1【单选题】(20 分)在对北美的早期探险中,把“加拿大”这个地名带回欧洲的是哪位探险家?B A.乔万尼·卡伯特 B.雅克?卡蒂埃 C.亨利?哈得逊 D.萨米埃尔?尚普兰 2【判断题】(20 分)

加拿大的中等国家理论日臻成熟的标志是加拿大成功地参与解决了苏伊士运河危机。A A.对 B.错 3【单选题】(20 分) 加拿大的福利制度和社会保障体系初步确定于哪个时期?C A.一战期间 C.二战时期 D.二战以后 B.30 年代大萧条时期 4【单选题】(20 分) 欧洲人进行毛皮贸易,在加拿大猎取的主要目标是哪种动物?C A.狐狸 B.北极熊 C. 海狸 D.野牛 5【单选题】(20 分) 1873年,哪个省被称为“坐着火车”加入了自治领?C A.马尼托巴 B.萨斯喀彻温 C.爱德华王子岛 D.艾伯塔 第二章: 得天独厚的自然地理与环境 1【多选题】(20分) 下列关于加拿大地理位置正确的是:C A.美国南部 B.大西洋东部 C.美国北部 D.太平洋西部 2【多选题】(20分) 加拿大石油储量最丰富的省份是:A A.阿尔伯达 B.新斯科舍

C.不列颠哥伦比亚 D.安大略 3【多选题】(20分) 下列非金属矿产中加拿大不富有的是:A A.高岭土 B.石棉 C.金刚石 D.钾盐 4【多选题】(20分) 加拿大森林资源主要位于:A A.北方林区 B.东部林区 C.南部林区 D.西部林区 5【多选题】(20分) 下列哪一个气候特点与加拿大不符:B A.温带气候 B.台风较多 C.四季分明 D.冬天漫长 第三章博采众长的政事制度与治理结构 1【单选题】(20分) 同时具备君主立宪制、联邦制与议会制三个特征的国家是:B A. 美国 B. 加拿大 C. 法国 D. 德国 2【单选题】(20分) 加拿大的联邦制属于:B A. 双头联邦制 B. 行政联邦制 C. 合作联邦制 3【判断题】(20分) 对加拿大国家治理结构影响最为显著的因素是英语族群与法语族群的关系。A A. 对 B. 错

加拿大历史与文化选修课作业

一、加拿大的历史溯源 加拿大的历史是从印第安和爱斯基摩等原住民的历史开始的,10世纪以后,西欧的足迹才开始踏上这片土地。最初先是海盗来到加拿大东部,此后从欧洲人进行探险的时代开始一直到近现代,北美大陆的历史在此阶段迅速展开。 16世纪。法国人梦想发现并统治更多的疆域,扩展他们的贸易范围,并让世界各国信奉他们的信仰。加拿大原为印第安人与因纽特人居住地。 16 世纪沦为法、英殖民地,1756—1763年期间,英、法在加拿大爆发“七年战争”,法

国战败,而1763年的巴黎和约使加拿大正式成为英属殖民地。 1867年7月1日,英国议会通过了《BRITISH NORTH AMERICA [BNA] ACT OF 1867》(北美法律),正式承认加拿大自治权,以ONTARIO,QUEBEC,NOVA SCOTIA,NEW BRUNSWICK四省形成加拿大联邦,7月1日也被定为加拿大的国庆日。英将加拿大省、新不伦瑞克省和诺瓦斯科舍省合并为一个联邦,成为英国最早的自治领。此后,其它省也陆续加入联邦。 1882年4月17日,英女皇在OTTAWA 宣布加拿大在立法上脱离英国,并签署《加拿大宪法草案》即现行的加拿大宪法。 1926年,英国议会通过《威斯敏斯特法令》,承认加的“平等地位”,加始获外交独立权。 1931年,加拿大的内政外交正式脱离了英国的从属关 系,得到了完全的自治权,成为英联邦成员国,其议会后 也获得与英国议会平等的立法权。但仍无修宪权。 1945年加入国际联盟,并于1949年加入北大西洋公 约组织,正式稳固了其在国际政治方面的地位。 1965年,加拿大制定了自己的国歌,国旗。 1982年,英国女王签署《加拿大宪法法案》,加议会获得立宪、修宪的全部权力。 1999-2000年3月NUNAVUT成为10个省,2个特区之后的第13个区域加入联邦。 二、加拿大国名的由来 1535年,当时的法国国王弗朗索瓦一世命令航海家杰克斯·卡蒂埃(Jacques Cartier)去探寻“新世界”,以求找到一条通往印度的航道。卡蒂埃尔首次探险来到了圣劳伦斯海湾。这时他并不知道会在这里发现什么,但他希望这是大洋的一个分支,并是他通往远东征程的必经之路。于是他沿圣劳伦斯河逆流而上。然而他并没有到达所期盼的亚洲,却来到了魁北克(Québec),当地的印第安人称它"Stadacona"。正是这时,Canada一词被写进了国家的历史。Canada一词源于印第安语的“Kanada”意为“群落”或“村庄”。卡蒂埃尔在向法王报告时,首次使用了“Canada”,来指他所到达的魁北克。

关于中国宪法在司法中 适用

关于中国宪法在司法中适用 2001年8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山东齐玉苓案作出《关于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宪法保护的公民受教育的基本权利是否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该批复成为当年宪法学界的一个热点问题。该案也被媒体称为“宪法司法化第一案”。学者们对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所产生的现实意义莫衷一是。有人认为该批复是我国宪法司法化的标志,它意味着宪法作为法院审判案件的法律依据在司法解释中得到承认,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另有人认为,该案仅是普通民事案件,不应适用宪法,最高院作出该司法解释是违宪行为;还有人认为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可能有不恰当的地方,所产生的意义也没有媒体宣传的那样巨大,但对宪法进入诉讼领域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本文拟对该案引发的宪法在司法中的适用问题作一些论述。 一、宪法的司法适用在宪法实践中的地位。齐玉苓案被称为“宪法司法化第一案”。那么,何为“宪法司法化”?这种表述是否科学?我们不难看出“宪法司法化”提法的创始人本意是指,宪法像其它法律一样具有司法适用性,即同样能够进入司法程序,作为法院裁判案件的依据。但是从字面上看,“宪法司法化”表示宪法不断适应自身进入司法领域的要求而自我完善的动态过程。这个过程要通过宪法的修改来逐步推进。因此“宪法司法化”的提法不准确。笔者认为,科学的提法应是“宪法的司法适用”。对宪法的司法适用在宪法实践中的地位的正确认识还有赖于它与相关概念的辨析。首先,人们通常认为宪法的司法适用起源于美国1803年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这种观点的错误在

于将宪法的司法适用等同于违宪审查。虽然美国最高联邦法院解决的是个案问题,但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它同时确认与宪法相抵触的法律无效,排除了违宪法律在司法适用中的可能,它的真实意图在于确立司法权对立法权的制约。而我们所称的宪法的司法适用仅是指宪法直接适用于个案。因为美国的违宪审查权掌握在司法机关手中,所以很容易把违宪审查与宪法的司法适用当成一回事。其次,有人认为宪法监督不包括宪法的司法适用。这其实是将宪法监督等同于违宪审查。在我国违宪审查机关唯权力机关一家,但宪法的监督主体却具有多样性。宪法监督在外延上不仅包括违宪审查,也包括宪法的司法适用。违宪审查是对抽象的违宪行为进行审查,宪法的司法适用是对具体的违宪个案进行裁判。两者互为补充,共同成为宪法监督的重要内容,维护宪法的权威。再次,宪法的司法适用是否就是宪法诉讼呢?在我国宪法诉讼是指公民的宪法权利和自由受到侵害后,通过其它救济模式,如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仍无法得到保护时,而向有权机关提起诉讼的一项法律制度。因此宪法诉讼与宪法的司法适用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但是在由法院负责违宪审查的国家,宪法诉讼则包含了违宪审查和宪法的司法适用两个方面。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了解宪法的司法适用在我国宪法实践中的地位。 二、宪法长期没有进入司法适用领域的原因。1、对两个司法解释的错误认识。1955年最高院对新疆高级人民法院作过一个批复,批复认为宪法在刑事方面并不规定科罪量刑的问题,因此,“在刑事判决中,宪法不宜引为论罪科刑的依据”。1986年最高院在给江苏省高级

继承人怎么放弃遗产继承权

继承人怎么放弃遗产继承权 放弃继承权,可以用口头方式或书面方式向其他继承人作出,但是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须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在诉讼中,继承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表示放弃继承。继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签名。另外,放弃不动产的继承权,需要进行公证。 在继承开始之后,继承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是继承遗产还是放弃继承权。如果是放弃继承权的话,则就相应的丧失了此次继承遗产的权利。那么现实中,继承人怎么放弃遗产继承权呢?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继承人怎么放弃遗产继承权 继承权的放弃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以明示的方式作出的拒绝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属单方法律行为,只要放弃继承的继承人有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即可,无须经他人同意。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该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以明示的方式作出。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没有作出意思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不享有请求分割遗产的权利;同时,对被继承人遗留的债务也不负清偿责任,并且放弃行为的效力溯及到继承开始时。在遗产处理前或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行为反悔的,由人民法院依其提出的理由决定是否予以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法院不予承认。 二、财产继承权放弃怎么处理 财产继承权的放弃是指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以明示的方式作出的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是一种资格,具有专属性,不能放弃。在继承开始前,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没有效力,因为这时其享有的是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不能放弃。 2、遗产分割后,作出放弃继承权意思表示的,其所放弃的不是继承权,而是财产所有权。 3、如果放弃继承权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则不得放弃。例如,负有扶养、抚养、赡养义务的继承人,提出放弃继承权以免除其法定义务为条件,或者放弃继承权后无法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加拿大商务习俗

加 拿 大 商务习俗 学院: 数学与数量经济学院 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1班 学号:201216341403 姓名:邓正佳 课程:下午7、8节

1.国家简介: 加拿大为北美洲最北的国家,西抵太平洋,东迄大西洋,北至北冰洋,东北部和丹麦领地格陵兰岛相望,东部和法属圣皮埃尔和密克隆群岛相望,南方与美国国土接壤,西北方与美国阿拉斯加州为邻。领土面积达998万平方公里,为全世界面积第二大的国家。

加拿大素有“枫叶之国”的美誉,首都是渥太华。加拿大政治体制为联邦制、君主立宪制及议会制,是英联邦国家之一,所以英王伊丽莎白二世为国家首领及象征,但无实际权力。加拿大是典型的英法双语国家。得益于丰富的自然资源和高度发达的科技,加拿大是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之一,也是世界上拥有最高生活品质的国家之一,国民拥有很高 的生活质量,是全球最富裕、经济 最发达的国家之一。加拿大也是G8、 G20、北约、联合国、法语圈国际组 织、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组织的成 员。 加拿大在一万四千年前即有加拿大原住民生活。15世纪,英国和法国殖民者开始在东海岸定居。1867年,英属北美的四个殖民地以联邦形式结合在一起,构成了现代加拿大的基础。随后,其它英属北美殖民地陆续加入联邦,形成了如今加拿大的领土范围。加拿大是一个移民国家,奉行多元文化,约四分之一的居民出生在加拿大以外,全国多个城市被评为世界上最适宜居住的地房。

2.语言介绍: 英语和法语同为官方语言,居民中讲英语的占三分之二,讲法语的占五分之一,主要集中在魁北克省。讲英、法两种语言的约占86%。加拿大信奉天主教的居民约占总人口的45%,信奉 基督教(新教)的居民约占42%。 3.性格特点: 加拿大人性格开朗,不保守,重实惠,自由观念较强,行动上比较随便,不太注重礼节。但他们在生活起居方面比较讲究,住房要求整洁、舒适,卫生设备齐全。在生活习俗上受宗教的影响也较大。他们通常都很忌讳“13”这个数。在他们举行的宴会上,一般都是双数的席次。他们喜欢过圣诞节。节日中,火鸡和

中国加拿大婚俗对比

中国加拿大婚俗对比 孔子作为万世师表,对中国的影响有几千年的历史。孔子的婚姻观“天地不合,万物不生。大婚,万世之嗣也。”孔子所处时代的婚姻理念跟现代完全不一样,那个时代是媒妁之言、包办婚姻,今天是自由恋爱。婚姻是人生的大事。儒家一直把婚姻问题看得很重,因此,在儒家经典中有许多关于婚姻的论说,如《仪礼·士昏礼》、《礼记·昏义》等等。婚姻是被认为“人伦之始”。 从加拿大的状况来看,目前,单身母亲占到加拿大现实婚姻的一半以上,而同居家庭,同性婚姻,群婚,开放式婚姻等婚姻形式已经占到加拿大家庭数目的40%左右,而且还有增长的趋势。一个加拿大人可以很坦率的告诉你他是同性恋。所以,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加拿大人,对传统的婚姻形式提出了质疑。 婚礼是两个相爱的人为了结合所举行的仪式,为了证明彼此相爱的一种表现,婚礼载着幸福,给人们留下许多美好的回忆。围绕着婚礼,有许多鲜为人知的故事。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不同的民族的婚礼,都包含着自己的文化和民俗特色,婚礼的时间,地点,婚礼服饰、婚宴、夫妻称谓,结婚基金来源无一不展示着时代与民族文化的特色。纵观全球各地域的婚礼形式,如果说西式婚礼神圣,那中式婚礼则是喜庆。归根求源是由于中西方不同的文化差异所致。 一.婚礼的时间不同: 在中国农村,农民们喜欢在春节期间订婚,结婚。这是因为在平时人们都去外地打工挣钱了。春节的时候,男孩儿,女孩儿,亲朋好友都回家过年,说媒的,相亲的特别多。在城市里,人们喜欢选择吉庆的日子结婚。不一定局限于春节。吉祥日、一般阴历带三六九的日子都很好。第一要是双日子,也就是双号,单号不好。第二不要太热或太冷,夏天和冬天就不太好。 恰恰相反,加拿大青年男女喜欢在5月到9月这段时间举行婚礼,尤其爱在7月份喜结良缘,而且婚礼仪式多选在星期六这一天。7月份可是加拿大最热的季节。由于众多的男女选择在同一段时间内举行婚礼,教堂显得异常繁忙,因而一切准备都须在婚礼前三四个月联系妥当。 二婚礼地点不同:

加拿大自治领的行政机构

加拿大自治领的行政机构 “当总督作为宪法的元首时,他就象一个国王。象他的辉煌时的形象一样,总督的历史是一个稳定的、渐进的而不是勉强的从极度的专政向事实上的无能力的进步。” -戴姆森 虽然1982年宪法法案对加拿大宪法作了非常重要的改变,但它保留了主要的政府结构,而且议会和省立法机关之间的权力划分几乎没有改变。 加拿大的行政机构由两个半虚职和实权机构组成。国王和他的代表,即总督构成名义上的,而内阁却行使实权。《英属北美法案》的序言声称:“各省……有权表达他们的愿望,即在联合王国国王的统治下联合起来组成联邦制的自治领,同时制定一部在原则方面类似于联合王国的宪法。”国王伊丽莎白二世是加拿大的女王。她是加拿大同大布列颠以及其它英联邦国家联合统一的象征。但是英王对加拿大行使的类似于英国国王的权能实际上是由总督来行使的。一些加拿大的特权,诸如荣誉和奖赏的准许权、大使和部长的任命权,均由女王个人行使。其他的则由她的代表总督来行使。不恰当地指出另一点,这种特权的行使要根据加拿大政府的提议。 一)总督的任命及其任期 1890年前,总督由英国殖民大臣提议,然后由国王任命。自从1890年以来,虽然没有硬性的程序,但自治领政府开始与有关方面进行协商。自1926年帝国会议后,总督的任命权由自治领政府行使。加拿大总理向国王或女王推荐总督,国王不作任何变动地接受。文森特。迈锡是被任命这一职务的第一个加拿大人。 总督任期五年,但他也可以通过自治领内阁建议由国王提前罢免,也可以延长大约一年。关于总督的年龄、民族或阅历,法律没有作规定,其生活待遇,除了与职务相称的各种津贴补助之外,其薪水是每年10000美元。 二)权力 总督的权力似乎超越其他部门的权力,但实际上跟英国国王一样,他仅仅是大臣行事的橡皮图章。戴姆森说过:“总督趋于走他德高望重的前任等几代所走的道路,他实际上不享有权力。他是一个为了政治的需要而在立法上的残存物,其最高长官的权力逐步转移到其他人手里,然而还保留大量的优势和重要性。”他的有名无实的职能和权力由以下这些首脑控制:行政的、立法的、礼仪的和司法的。

宪法司法化

论宪法司法化 摘要本文介绍了宪法司法化的起源、含义,分析了我国宪法司法化的现状,从宪法的法律性、最高权威性、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等方面,阐述了宪法司法化的必要性。 关键词宪法宪法司法化 一、宪法司法化的含义 齐玉苓案引起了学术界以及司法界对宪法司法化的探讨,对宪法司法化的概念也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一些学者认为,宪法司法化就是指宪法可以像其他法律法规一样进入司法程序,直接作为裁判案件的法律依据。宪法的司法化是一种法院依据审判权力,按照司法程序具体运用宪法来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其核心是宪法在司法中的适用性。而另外一些学者认为,宪法的司法化是指司法机关在对个案的审理过程中,对有违宪嫌疑的法律行为的合宪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判决,这实际就是所说的司法审查。司法审查的主要对象是抽象性的、普遍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而在笔者看来,宪法司法化,是指宪法权力之间、宪法权力与宪法权利以及宪法权利之间的纠纷解决的司法化。即司法机关以判决或违宪审查的形式解决法律纠纷,限制权力的滥用,保护权利的充分享有,并以宪法判例促进公民宪法权利的扩张,形成法治秩序的一种司法机制。它包括宪法诉讼和违宪审查。 二、宪法司法化的起源 (一)英国 目前,英国宪法司法化最直接的表现是由普通法院对个人基本权利进行救济和保障,并由议会对宪法进行监督,行使违宪审查权。 英国是普通法系国家,也是不成文宪法国家。其特点是,个人所享有的民法法系国家成文宪法上所规定的基本权利,不是由一部成文的宪法予以规定的,而是见之于宪法性文件和普通法院的判例之中。在英国,对个人基本权利实行法律保护的制度,可以追溯到17 世纪时期。那时,英国在制度上已经出现了基于宪法的理由,而非行政法之原因,当个人权利受到侵害时,由普通法院给予法律救济的判例。基于此,宪法司法化在英国得到了有效的发展,并形成了自己特有的对个人基本权利实行保护的有效手段和制度。 英国法律制度发展至今,基本上形成了由普通法院负责裁决即管辖有关政府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谁不享有继承权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谁不享有继承权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限制;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1、分配该已死亡的子女可以分得的遗产份额。2、代位继承没有辈数的限制。3、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无论其是否再婚,依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时,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如果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但继承人已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如该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又没有生活来源,

或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可适当分给遗产。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被代位人应得的遗产份额。因此,代位继承人为两个以上时,无权要求与被代位人处于同一顺序的其他法定继承人平分遗产。但是,如果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有特殊困难,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7条的规定,“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综上所述,代位继承权与一般的继承权还是有很多相似的地方的,容易混淆,甚至还会影响到遗产的继承,想要代位继承,那么也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的,而代位继承人一般都是死亡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或者养子女。

加拿大土著权益问题

加拿大土著权益问题 马超,蔡蛟,骆红玉,徐晓婷 世界上的许多国家都存在着土著居民和主流社会之间的矛盾和利益的关系。提到土著人,我们往往会把类似于“原始”,“落后”等词汇与之相联,这也就是说,如果土著人的权益得不到保护,将会有更多的土著群体在地球上被边缘化,乃至无声地消亡。而毫无疑问的说,加拿大在保护土著人权益问题方面是走在世界前列的,由统治同化到多元文化的并存共荣,变革的缘由应当是错综复杂,莫衷一是的。鉴于这些种种的变化,本文拟探讨以下问题:加拿大土著政策是如何变化的,主流社会对土著的观念是怎样发生变化的,土著的权益究竟得到了那些方面的改善,加拿大的这一系列土著政策对我们有何启示? 一.土著政策的历史发展过程 加拿大土著人主要是指欧洲殖民者征服北美大陆前生活在北美大陆上的人。包括印第安人、因纽特人和梅蒂人。他们在加拿大这片土地上已经生存了近万年。早在哥伦布到达北美之前,土著人就已经创造了灿烂的文明。虽然加拿大土著居民创造的悠久历史文化对以后加拿大的历史发展有深远的影响,但是他们的权益却是在不断的变化着。加拿大政府的土著政策也经历了从强制通话导游田间的民族自治,由统治同化到多元文化的并存并荣等几个阶段。 第一,19世纪20年代以前的相容政策与伙伴关系。其中1763年的《皇家宣言》是其重要的里程碑。它为双方建立互不侵扰的政治关系奠定了基础。早期殖民者在踏入加拿大以后出于适应新环境和展开皮毛贸易的需要,他们把印第安人视作开拓北美经济的合作伙伴和助手。因此,两者之间便形成了军事同盟和保护者关系。但这段时期英法殖民者在一定程度上也开始了他们对土著居民的侵犯与同化。 第二,联邦建立之初土著政策转变为以“消灭印第安人始于儿童”的强制性同化和多重统治政策。“消灭印第安人始于儿童”就是加拿大建国期间,基督教会与联邦政府合作创建印第安保留地学校。在那里,他们通过教育同化土著居民,这种策略被视作文化种族灭绝的典型范例。此外,这段期间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为1876年的《印第安人法》。该法一直主宰着加拿大印第安人的一切事务。它是一项控制和同化土著民族的法律。它使土著居民失去了土地权和私人特产权,使传统的印第安领导层不再拥有合法的政治发言权,他把联邦全线渗透到土著权利内部,成为压迫土著的重要政治工具。另外,联邦政府还利用条约和立法统治来强制性同化土著民族,对他们进行多重统治。如1869年用于消灭“印第安人”身份的《渐进解放法案》,1871年到1877年的第一至第七条约等。1898年公民权法对土著居民选举权的统治。总之,这一时期加拿大土著居民受到了无情的漠视与压迫。 第三,二战后,土著政策演变为“使印第安人正常化”的一体化尝试到“把权力归还于土著”的权力移交以及最终实现“土著自己管理民族事务”的有条件自治。二战是土著政策和土著争取民族自治斗争的分水岭,这期间有许多事件及法律影响着土著权益和政策的变化。长期以来,土著民族处于受压迫、受歧视的地位,一直被排除在加拿大政治生活外。土著民族虽然是加拿大最早的民族,却是最后获得选举权的民族。直到1960年《加拿大权利法案》实施后才得到宪法

基于政治经济文化背景的中国与加拿大合作前景研究(3版)

基于政治经济文化背景的中国与加拿大合作前景研究 赵蜀蓉 (电子科技大学人文社科学院,四川成都 610054) 摘要:中加建交33年来,双边关系取得了重要进展。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同加拿大的友好合作关系。中加两国间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而有着广泛的共同利益。在维护亚太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促进两国经济增长与繁荣以及在应对恐怖主义、国际犯罪和环境恶化的挑战等方面,都有着广阔的合作基础。中国主张在政治上相互尊重,安全上相互信任,经济上相互促进,文化上相互借鉴,实现共同发展,理应成为中加合作最重要的基础。中加关系应该成为不同社会制度、不同发展水平国家长期友好合作的典范。 关键词:中国;加拿大;合作;原则 中图分类号:D 822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26(2005)01)0263)03 收稿日期:2004-09-12 基金项目:该文得到电子科技大学青年科技基金资助(项目编号:J X04649)。作者简介:赵蜀蓉(1966-),女,硕士,电子科技大学人文社科学院副教授。 一、中加全面合作的政治及经济原则 随着中国入世,中国必然与其合作伙伴取得双赢局面,在世界经济贸易舞台上争取了一个完全平等的权利。温家宝总理就加强中加全面合作关系提出了四点建议:第一、继续加强两国高层及各个级别的交往,建立就两国政治经济关系等战略问题进行磋商的部级协调机制;第二、加强双方在能源、环保、电讯和金融等领域的合作,以资源换市场、以技术促投资,建立长期稳定、互利互惠的经济合作模式;第三、大力促进两国科技、教育、人才和文化等方面的交流;第四、加强两国在维和、安理会改革等重大国际与地区问题上的沟通与协调,在联合国、亚太经合组织、东盟地区论坛等国际和地区组织中保持密切的磋商与合作,共同致力于世界的和平与稳定。这四点建议实际上就是中加合作的基本策略,它代表了中国政府重视发展中加关系,愿与加方共同努力,推动两国友好合作关系进一步向前发展。它将促进加拿大全面加强与中国的经贸合作,包括与中国西部地区开展各种形式的合作,也将积极加强与中国在国际事务中的磋商与协调。 在经济上,由于中国承诺遵守规则,进一步开放市场,中国的对外开放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中国的对外开放不仅为中国赢得了发展空间,也向世界提供了十三亿人口的巨大市场,同时更为世界知名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提供了许多商机。中国仍将 加强全球区域经济合作,认真遵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履行入世承诺。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将成为推动亚太地区和全球经济发展的积极力量。 中加经济的合作应该不断把双方现有的优势变成双边经贸往来新的增长点,使两国及其企业从中得益。中加经贸交往应以双方主要互补产业为切入点,充分利用中国加入WTO 带来的良好机遇,使我国企业通过实现市场多元化和产品质量的不断提升,巩固扩大我在加拿大当地的出口市场,同时积极支持加方企业努力增加中国急需的资源性商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对中国的出口,只有中加企业全面合作伙伴关系得以不断深化,才能使中加政府、企业和人民从中受益。 二、中加全面合作的文化基础 从文化传统上看,中国和加拿大共同倡导的是一个各种文明和各种文化兼容并蓄,相互借鉴的社会;中国和加拿大主张的是一个所有国家平等相待,互相尊重,互相宽容的大家庭;在此相似的文化背景下,中国和加拿大共同维护的是一个绚丽多姿的地球村。 中国自古就形成了热爱和平、善邻容恕的传统文化。儒家文化对中国的影响根深蒂固,源远流长。儒家文化的核心思想之一就是/和为贵0,即天下太平、和睦相处最为重要。中国素来就是一个爱好和 263

加拿大土著文化

A History of Native Art in Canada and North America A History of Native Art in Canada and North America https://www.sodocs.net/doc/692851077.html,/nativeart.html ?Home家 ?Native Art乡土艺术 ?Nokomis诺科米斯 ?Woodland Indians林地印第安人 ?The Ojibwa在奥吉布瓦 ?Birchbark Canoe伯奇巴克皮划艇 ?Indian Religion印度宗教 ?Tanning Hides鞣皮 ?Wild Rice野生稻 ?Build a Web Business建立一个网络业务 ?Managing Links管理链接 Home > 首页> Native Art乡土艺术 Native Art乡土艺术

A History of Native Art in Canada and North America一个在加拿大 和北美本土艺术史 The story of the development of native art in North America is complex and must rely a great deal on archaeological and ethnographical evidence.作者在北美本土艺术的发展故事是复杂的,必须依靠考古和民族学的证据很大。The history of native art in Canada began sometime during the last ice age although the earliest surviving artifacts...在加拿大本土艺术史的某个时候开始,在最后一个冰河时代,虽然最早的文物... decorative and depictive carvings from the Lower Fraser Valley in British Columbia...appear to date from only 5000 years ago.从装饰性和描述性雕刻下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弗雷泽河谷...似乎只有日期由5000年以前。 The development of native art may be divided into three distinct periods:对本地艺术的发展可分为三个不同的时期: prehistoric art史前艺术 contact or "historic" art接触或“历史性”的艺术 contemporay native art本土的当代艺术 Ethnographers have shown that a correct interpretation of the function and meaning of Native artworks depends upon an understanding and appreciation of the ways of life, aesthetic values and principles of the peoples themselves.人类学家已经表明,一个函数的正确解释和乡土艺术作品的意义时的理解和人生,审美价值和原则的人民自己的方式表示赞赏而定。Prehistoric Native Art史前本土艺术

加拿大的法律体系

加拿大的法律体系 一法律传统 加拿大的法律主要来自不同的法律传统:即习惯法和民法。 英格兰的习惯法制度经过以往数个世纪的发展,构成了今天加拿大九个省份及两个领地的法律的基础。这套制度的规则基础是根据过去多年来不断发展,并且随着形势而改变的判案先例、司法决定和习惯做法。 魁北克省的民法则属于大陆法系,是以法兰西制度为基础,该制度的来源可追溯到拜占庭时期吉士提安皇帝的法律规则。法兰西的民法相当广泛地罗列了法律原则,对案例的依赖程度低于习惯法。1994年1月1日对民法作了大量修订,主要的用意是要使之符合现代生活。但在公共法律方面,习惯法的原则既适用于其它省份,也适用于魁北克省。 随着时代的发展,习惯法传统的魁北克民法均发展出各自的特点,以适应加拿大社会的发展和变化。政府可以订立新法或废除旧法。国会或省议会可以通过立法,取代对同一规定的有冲突的习惯法。 有些省份设立了法律改革委员会,专门对习惯法和新立法的修正、现代化和改革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在制订新的立法时,政府和立法人员都有要受加拿大宪法的约束。在加拿大,宪法明确地规定了政府的性质,选举的方式,每个公民的权利与自由,以及联邦与省政府的立法权力。 二刑法 刑法是公共法中的一个部分,专门针对刑事犯罪及其相应的惩罚。刑事罪基本定义就是一项反社会的行为,违反了个人对社会的责任,因此法律规定要对之予以惩罚。 加拿大刑事法是建立在英国刑事法基础上的,这套制度最先是由习惯和习惯法构成,其后经过几代法官的阐述而不断扩大。 根据1867年的宪法,加拿大的国会对刑事法有唯一的立法权。这一权力包括规定刑事法中的程序,但不包括规定刑事法庭的组成。各省可以对执法进行立法,包括省法庭的组织,维持和构成。加拿大的国会也可以设立法庭,以便更好地执行加拿大的法律。 在加拿大联邦成立初期,每个殖民地都有其各自的刑事法。1869年,为了建立一个适用于全国的制度,国会通过了一系列条例,专门针对一些具体的犯罪行为及其审判程序,其中最突出的是《刑事罪程序条例》,其它的条例则涉及对犯罪行为的速决裁判和即时裁判,法官的权力和司法权,以及对待青少年罪犯的程序。 (一)《刑典》 1.《刑典》的产生 1892年,加拿大的总检察长汤普森爵士提出了“刑法案”。这一法案的基础是1880年的《英国草案法典》。这上法案后来被批准,正式生效。该法案的目的是为加拿大大多数的刑法制订出规定。当时的刑法包括《刑典》,各项联邦立法与及各省所保留的习惯法。 2.新的《刑典》 1947年成立的修订《刑典》皇家委员会在1954年提出了新的《刑典》。刑法中的大部分均不在新《刑典》之内(例如证据法、毒品控制法等)。新《刑典》主要规定了一些基本原则,并特别针对违反公共秩序罪、违反热潮罪、性及道德罪、财产罪、欺诈性交易和阴谋罪等制订了一些规定。另一部分则是关于程序和惩罚的规定。在以后的四十年中,许多新修订案相继出现,涉及问题包括猥亵罪、种族灭绝罪、公开煽动仇恨罪、侵犯私人隐私罪、窃听通讯罪、劫持罪和危及飞机安全罪、赌博和彩票罪、酒醉驾车罪、儿童绑架罪和性攻击罪。 [NextPage](二)最近的《刑典》修正案

再论宪法司法化——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齐玉苓案批复的理解

8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针对齐玉苓案做出了《关于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宪法保护的公民受教育权利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该《批复》开启了中国宪法的一个新时代,是我国宪法研究的一个里程碑。 对于该批复许多学者阐述了其重大的意义,这就是:宪法可以被作为法院裁判案件的直接法律依据,即宪法司法化。诚然,该批复的深远影响是不容置疑的,但对于该批复的上述理解笔者颇有异议。 对宪法司法化上述理解的异议 宪法司法化一说本无可批驳,但将其理解为宪法可被直接引用于法院裁判案件似有不妥。 首先,宪法的本质特征决定了宪法不可作为具体案件的裁判依据。宪法的高度抽象性决定宪法只能是对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对国家政治结构、经济制度、社会制度及公民权利义务做出最为本质最为精要的规定,只是对国家、社会、公民权利义务做出提纲契领的构建,具体细化的工作只能由各部门法来承担。宪法的功能应在于宏观的构建一国法律体系,而不是具体调整法律关系。由高度抽象性又可引申出宪法的原则性、纲领性和无具体惩罚性。宪法的原则性是宪法无法做出具体细致的法律适用规定,是宪法很难被引用于具体裁判中;宪法的纲领性使宪法不但规制现在而且规划未来,规划未来的内容对于发生于现在的具体案件当然不适用;宪法的原则性决定宪法只作概括的叙述而无详细的规定,在具体引用时缺乏操作性,很难适用;宪法的无具体惩罚行使宪法在具体适用中出现法律真空:如果当事人行为违反宪法规定,其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应受何种法律制裁? 其次,有必要对国际通行做法加以分析。1803年美国马伯里诉麦迪逊案是举世公认的开创宪法司法化先河的案例,但这一案例中马歇尔大法官并非直接引用宪法裁定当事人行为违宪,而是引用宪法指出当事人行为遵循的法律违宪,是先确定该法律无效再进而裁判当事人争议的。具体的案件不过是引子,最终引出的是宪法对及法律的裁判而非对具体案件的裁判。纵观世界各国不论是采取普通法院模式还是采取特殊法院模式,其实质都是一样的,既有具体案件来引起对普通法律的违宪审查。 最后,让我们对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做一番剖析。齐玉苓案实质上将是对公民权利的侵犯,侵犯了公民姓名权和受教育权。受教育权与人身权、财产权并列于公民基本权利中,如果用具体法律来规制应属科教法法律部门,只是科教法法律部门还处于初步建立阶段,尚未完善,因此才会出现受教育权法律保护的真空地段,而不得不将其概括为宪法权利来寻求保护。该案在法律责任上又规定适用民事责任,这也是科教法不完善的结果。其实该案引发的直接问题并非如何引用宪法裁判,而是如何完善科教法法律部门继而完善我国部门法体系。 宪法司法化之我见 笔者认为,宪法司法化是指以司法途径进行违宪审查。这是违宪审查的最有效方式,也应是建立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方向。 首先,违宪审查制度维护宪法地位,贯彻宪法精神,是宪法发挥其作用的必经之路。

中国与加拿大西洋参栽培方法的比较资料

中国与加拿大西洋参栽培方法的比较 杜英烈李凤华张福营 1、加拿大西部西洋参栽培概述 加拿大西部西洋参栽培地域,指加拿大的西海岸温哥华、蒙特利尔至魁北克省的种植西洋参场,大约200多个种植场,种植面积约占加拿大西洋参种植总面积的60%。温哥华市为华人居住在加拿大人口最多的城市。 这一区域为加美边境以北200-300公里,大江沿岸,山坡岗地,有丰富的水源。地势较平坦,坡度不大,20°以内,很多场地不超过10°。 这一区域土壤红、黄粘土质,机翻地平整耙细、耙平,掺有特地破碎的碎石块,2-3cm大小。一块参地可达10至数拾公顷。参棚为黑色聚丙稀双透棚(又透光又透雨),离地面2米高,水平扯挂,通长、宽连接,可达100-200米以上。参棚内,人、机械可以直立,直接操作。每10米间隔一趟喷 水管路,每10米一个喷头,大约每一喷水喷头幅射30平方米左右。水中有肥、农药,包括调整土壤的pH值,一次由 喷水中解决、调整。4年生的西洋参植株可达60-70cm高, 保苗率平均85-90%。 参棚的连接,均采用标准件组合。立柱为方钢不锈钢立柱,机械打桩柱,拉线、拉杆(螺旋杆)拉环和聚丙稀黑色网

眼膜大约2×4米,横、竖可以接挂,十分便利,拉力极强,耐晒、耐腐性能5-6年没问题。喷灌的水源是从大江中提到山上蓄水池中,再调配适宜、自然压下进人参地。 7月21日的播种现场会,也是别开生面。一律机械化,7,8个人,7,8台机械,效率确实很高。牵引动力均是24型4轮小拖拉机。播种全部机械播种,从平整的土地上开始:1、拖拉机带动小型做参床设备开沟,2米挂串,①4米床面,两床间距0.6米;②平整参床设备,将床表面整平压实; ③播种机开过,自动开沟点播,6 × 6 cm等距;④麦秸草垛一捆,边粉碎边撒在播种后的参床面上,大约1 cm厚; ⑤洒水机紧随其后,均匀地给参床洒水、保墒;⑥机械夯打立桩柱,人工紧线,挂网等。现场播种50分,播种5趟参床,2米×5米=10米,长度30米,床面1.4米有效操作面,即210平方米。在短短50分内播种、履草屑、洒水、做棚均得以完成,效率确实高。加拿大西洋参起收亦是大型起收参机,铲下参床全部进人机械,筛分西洋参,土壤漏下等。这就是加拿大西部地区九十年代西洋参新式栽培方式。 西洋参的栽培与加工 美国人参,当地称为花旗参,分“野生参”和“种参”。前者为野生,后者为人工栽培。人工栽培的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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