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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风险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1.项目部应在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对工程进行事先分析和策划,凡存在一定危险程度的施工,均应列入动态危险源管理,并制定有关安全监控措施。

2.所指重大危险源工程是在项目部“三合一”危险源调查分析基础上,重点监控的工程,主要指:

(1)5m(含5m)以上深基坑开挖或支护与降水。

(2)大型机械设备安、拆。

(3)起重吊装工程。

(4)大体积模板支撑(连续排架面积100㎡以上,同时跨度10m(含10m)以上、层高8m(含8m)以上)

(5)脚手架(40m以上落地式脚手架、吊篮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门型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等)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以及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7)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等施工作业。

3.经调查确认的重大危险源,要在工地大门口内醒目处悬挂“重大危险源识别,监控措施牌”进行公告,在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悬挂“重大危险源每周识别、监督告知牌”。

(1)重大危险源识别、监控措施牌:内容应明确本工程存在的重大危险源类型、影响程度、存在时效、控制措施、责任人等有关内容。

(2)重大危险源每周识别、监督告知牌:内容应明确当周存在的重大危险源类型、作业部位、责任人等有关内容。

4.项目部安全员对本项目的重大危险源调查识别后及时填写《重大危险源申请表》,及时报上一级生产安全管理部门,直属单位对申报情况进行初审,并到现场进行核对,提出初审意见,经复核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统一归并到公司安全环保科备案。

5.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工程必须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备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与工具,成立应急救援小组,在重大危险源监控时效阶段至

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6.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和日常巡检制度,掌握重大危险源的动态变化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排除;对暂时不能排除的,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要立即报告上级管理部门。

7.项目部组织好重大危险源方案实施情况,本项目的重大危险源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指定专人每天对重大危险源的运行情况、安全状况、应急救援预案执行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行为或不安全状态,尚未构成事故隐患的,应当场予以纠正;对已构成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排除或限期改正;对重大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作业人员从危险区域内撤出,并责令暂时停工或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生产安全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方可开工或使用。

8.制订重大危险源监控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督促落实整改,同时,项目部要落实资金和防护技术措施,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市***路***大桥改建工程项目部

2019年3月25日

风险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风险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有效地排查治理事故隐患,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按严重程度将隐患分为A、B、C三级: A级为特大隐患,指随时可能造成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而且事故征兆比较明显,已经危及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隐患; B级为重大隐患,指随时可能导致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隐患; C级为一般隐患,指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导致一般性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 第二章排查、评估及报告 第三条企业成立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包括由负责人、安全员以及相关人员组成。 第四条企业应结合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每周组织集中排查治理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每月组织集中排查治理一次。

第五条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综合监管,每季度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抽查。 第六条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应当立即排除,因生产技术、工艺、设计、环境等原因难以立即排除的,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和监控措施,对于无法采取措施的隐患,应做出暂停局部、全部停产或停止使用的强制决定。 第七条难以立即排除的重大隐患,由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估,并编制重大隐患评估报告书。评估报告书应当包括隐患的类别、等级、影响范围和程度以及对隐患的监控措施、治理方式、治理期限的建议等内容。 第八条经评估小组进行评估属于A级的,由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治理方案;属于B、C级的,由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制定治理方案;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治理期限和目标;2、治理措施;3、责任机构和人员、经费和物资保障;4、应急救援预案。 第九条属于B、C级的治理方案,自发现隐患之日起15日内由相关部门和人员报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审查;企业将A级评估报告书报上级有关部门。 第三章监控与治理 第十条车队班组存在的隐患,应及时上报公司;车队应立即整改或制定限期整改措施;对本企业解决不了的隐

重大风险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1.项目部应在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对工程进行事先分析和策划,凡存在一定危险程度的施工,均应列入动态危险源管理,并制定有关安全监控措施。 2.所指重大危险源工程是在项目部“三合一”危险源调查分析基础上,重点监控的工程,主要指: (1)5m(含5m)以上深基坑开挖或支护与降水。 (2)大型机械设备安、拆。 (3)起重吊装工程。 (4)大体积模板支撑(连续排架面积100㎡以上,同时跨度10m(含10m)以上、层高8m(含8m)以上) (5)脚手架(40m以上落地式脚手架、吊篮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门型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等)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以及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7)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等施工作业。 3.经调查确认的重大危险源,要在工地大门口内醒目处悬挂“重大危险源识别,监控措施牌”进行公告,在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悬挂“重大危险源每周识别、监督告知牌”。 (1)重大危险源识别、监控措施牌:内容应明确本工程存在的重大危险源类型、影响程度、存在时效、控制措施、责任人等有关内容。 (2)重大危险源每周识别、监督告知牌:内容应明确当周存在的重大危险源类型、作业部位、责任人等有关内容。 4.项目部安全员对本项目的重大危险源调查识别后及时填写《重大危险源申请表》,及时报上一级生产安全管理部门,直属单位对申报情况进行初审,并到现场进行核对,提出初审意见,经复核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统一归并到公司安全环保科备案。 5.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工程必须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备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与工具,成立应急救援小组,在重大危险源监控时效阶段至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10篇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10篇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篇1】 1、目的 为指导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规范本公司的危险源管理,保证公司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的重大危险源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部。负责指导本公司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工作。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各车间。负责本部门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工作。 4 、内容与要求 4.1 、重大危险源辩识 重大危险源: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临界量: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4.2、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4.2.1、公司聘请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根据评估结论、意见进行改进,保证重大危险源单元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 4.2.2、现场配有事故喷淋水源、消防水源、灭火机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防毒衣等消防防护用品,做为处理事故之用,所属单位要加强管理,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4.2.3 、加强重大危险源的检查。所属区域操作工要做好当班的巡回检查,严格交接班制度;管理人员至少每天巡检一次;安全环保咳嗽敝辽倜恐苎布煲淮危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检查。查静电跨接,查避雷设施,查安全附件等。查出问题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立即上报 4.2.4 、严格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库区,非本工序、本车间人员确需进入的,必须经领导批准,并 由公司人员陪同,进入重大危险源单元必须严格登记,库区操作工交待清注意事项并 监护。 4.2.5 、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 公司按应急预案的编写导则,编制了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公司员工发现险 情必须迅速启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并上报。 4.2.6、重大危险源登记 公司对所有重大危险源进行了登记建档,并严格进行检查,监控,使危害辩识、风 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成为一个持续的过程。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 本办法,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引用标准gb18218—20_《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国家安监 总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第三条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第四条各工程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各职能部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分工合作,积极配合,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 第五条必须根据国家标准定期对本单位的危险源进行危险(安全)评价,即工程公司(项目部)所有构筑物、承建的施工现场、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库区(库)、贮罐区(贮罐)、危险化学品使用、储运等危险性作业的工业设施和作业以及其他具 有危险性、可能发生或曾经发生过重大事故的生产场所予以危险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第六条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价和安全评价由公司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进行。根据评价结果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降低危险性,保障重大危险源安全运行。

风险动态监控机制

安全生产风险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控与预警机制,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动态监控及安全预警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动态管控,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八十八号)《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交安监发(2017)60号)《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基本规范(试行)》(交办安监(2018〕135 号)及交通运输有关法规制度,制定本机制。 二、适用范围 本机制适用于公司办公区域、作业现场涉及的风险安全管理。 三、组织机构 1、重大风险监控领导小组 为确保重大风险动态监测、预警、控制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公司成立重大风险监控领导小组: 组长:XX 重大风险监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公司安技部, 在重大风险监控领导小组领导小负责公司重大风险监控领导小组决议事项的实施、日常工作、监督、检查等工作。 重大风险监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如下: 办公室主任:XX

成员:安技部全体人员。 办公室电话:XX 2、重大风险监控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制度,开展本公司管理范围内的风险辨识、评估等工作,组织落实重大风险的动态监测、预警、控制等相关工作,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 (2)组织建立兼职应急队伍,完善应急队伍建设,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检查督促做好事故的预防措施和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3)发生事故后,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上级部门汇报和向本项目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调查、总结救援经验教训。 (4)协调事故现场有关工作。 (5)制定落实本公司重大风险控制措施。 (6)组织编制重大风险管理方案,督促落实重大风险的安全管理措施。 3、重大风险监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积极参与公司管理范围内的风险辨识、评估等相关工作。 (2)动态监控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对安全生产隐患随时予以警示或向重大风险监控领导小组汇报,并收集相关

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1、根据规定,每年都要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价,并制定相应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2、根据评估结果,需要将可能发生事故的危险源和应急措施信息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以便他们能够掌握操作技能并采取应急措施来应对紧急情况。 3、为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总经理会组织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一起实施措施。各业务部门应按照系统主导的原则,对本部门排查出的安全风险、评估分级情况以及管控措施进行汇总和审核,并将结果上报至安全监察处。 4、各业务部门负责人根据排查出的安全风险,需要明确管控层级,并确定具体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管控措施。他们应采取一系列措施,如隔离风险源、采取科学手段、实施个体防护和监控设施等,对风险源进行有效管控。 5、所有员工都要在工作岗位上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并及时将发现的事故隐患报告给公司的安全科备案。安全科会整理并建档历次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并向公司主要负责人汇报排查出的隐患情况。 6、对于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员工可以直接向公司主要负责人报告。一旦接到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公司主要负责人应立即向镇安办及安监部门报告,并组织本单位有关科室制订隐患整改方案,并报相关部门备案,以尽快落实隐患整改措施。

7、对于及时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员工,公司将根据规定给予奖励。然而,对于不认真排查事故隐患或隐瞒不报的情况,一经查实,公司将给予严肃处理。 8、全风险会因各作业场所的变化而变化,但只要相应的管控措施到位,有时可以逐步消除。然而,有时安全风险也会发生变化。各业务部门应关注风险源的动态变化情况,及时重新变更和分级,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 9、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全天候监控,并建立监控台帐。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同时加强对危险源的监控和设备、设施的管理,以确保它们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10、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要进行定期检查,每周要进行一次,并建立检查台账。 11、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必须立即进行整改,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来防止事故发生,并及时报告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12、为了应对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的事故,需要制定相应的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并将该预案报送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同时,对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要进行落实,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演练,以确保应急响应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及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及管理制度 一、概述 重大危险源是指在生产、经营或者其他活动过程中,可能对人身、财产、环境等造成严重危害的物质、能量或者设施等。为了确保生产安全,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需要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测、监控和管理。本文档旨在建立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及管理制度,实现危险源的动态监测和管理。 二、检测 1. 定期检测 定期检测是指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定周期的检测和评估。对于不同的危险源,检测周期应该有所不同,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危险源的规模、数量、特性、状态等; •运营和维护记录; •相关安全设备、安全措施的完好情况等。 2. 特殊情况下的检测 特殊情况下的检测指的是对重大危险源在出现异常情况时进行的检测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 •发生事故或事故隐患排查; •设备更新、维护、检修等; •反应堆堆芯组件退役或停堆; 三、监控 1. 定期监控 定期监控是指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定周期的监控和评估。为了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监控内容应当包括: •危险源的运行状况、环境状况等; •相关的安全设备、安全措施的运行状态; •实时监控系统的运行状态和数据记录情况。

2. 事故应急监控 事故应急监控是指对重大危险源在出现事故和事故后的应急监控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 •快速响应,小到分钟级别的事故现场数据监控和采集; •各级别应急预案的启动和执行; •事故现场实时数据分析和判断; •事故的后续调查和分析,以及记录和存档。 四、管理 1. 风险管控 针对重大危险源,必须建立完善的风险管控体系,包括危险源的评估、辨识、分类、标识、等级划分和措施落实等。 2. 责任分工 建立科学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工作制度,将危险源安全管理纳入企业的日常管理之中。同时,对于重大危险源的责任分工应该明确,包括领导责任、管理责任、专业技术人员责任等。 3. 信息共享 要求危险源的管理者与设施运行单位之间共同进行信息交流和共享,包括安全隐患报告、评估结果、事故处理情况等。 4. 培训和教育 要求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及管理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 重大危险源一旦发生事故,往往会造成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所以建立科学合理的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及管理制度,是确保生产安全的重要保障。本文档提供了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及管理制度的详细内容,以期能够对有关部门和企业提供参考和借鉴。

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进危险源识别、评价及监督管理制度的实施,提高对事故的防范能力和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力,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消除事故苗头,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策划。 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人身伤害、疾病的根源、状态、行为或其组合。风险是指危险事件发生或曝露其中可能性和由事件或曝露其中导致伤害或疾病严重程度的组合。风险评价是指评估采取了任何适当的控制措施后,危害因素造成的风险是否可以接受的过程。 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负责批准《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清单》。安全保卫科负责组织各部门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并确认与更新公司重要危险源和不可接受风险。各部门负责对

本单位及本部门范围内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确认与更新,以及本单位及对本部门重要危险源风险控制的策划与实施。 危险源的辨识应考虑常规和非常规的活动、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包括合同方人员和访问者)的活动、人员的行为、能力及其他人为因素、来自工作场所外部会对工作场所内组织控制之下的人员造成不利于职业健康安全的危险源、来自工作场所周边、由组织控制下的与工作有关的活动产生的危险源、工作场所中的基础设施、设备和材料、组织、组织的活动或材料的变化或已纳入计划的变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变更、任何与风险评价和必要控制方法的实施有关的适用的法定义务、工作场所、过程、装置、机械/设备、运行程序和工作组织的设计,包括其与人的能力相适应。 作业活动和场所的划分通常包括公共场所、作业活动场所、各种设备设施和危险作业活动。 本文介绍了危险源的分类和辨识方法,以及危险源的风险评价步骤和采用的评价方法。

重大风险源检测、监控及管理制度

重大风险源检测、监控及管理制度 一、背景 为确保公司运营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及时发现和管理企业可能面临的重大风险源,建立重大风险源检测、监控及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二、目的 本制度的目的在于建立一套全面、科学的重大风险源检测、监控及管理机制,以保障企业运营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其员工,涉及公司所有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源。 四、主要内容

1. 重大风险源定义和分类:明确重大风险源的定义和分类标准,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工程安全、信息安全、财务风险等。 2. 风险源检测方法:确定重大风险源检测的方法和技术手段, 包括定期检查、监测设备使用、员工巡回检查等。 3. 重大风险源监控措施:建立重大风险源监控措施,确保风险 源可及时监测和跟踪,并设立相应的风险报告和预警机制。 4. 风险源管理措施:制定重大风险源管理措施,包括风险评估、应急预案、培训和教育等,以便在风险源发生时能够及时应对和管理。 5. 监督与改进:建立监督和改进机制,定期评估重大风险源检测、监控及管理制度的有效性,提出改进建议并及时改进。 五、责任与要求 1. 公司领导层负责制定重大风险源检测、监控及管理制度,确 保其有效运行。

2. 部门负责人应组织实施本制度,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和有效性。 3. 员工应积极参与重大风险源检测、监控及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4. 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重大风险源检测、监控及管理制度进行审计,确保其合规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事项 本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并应及时向所有员工进行宣传和培训,使其全面了解并有效遵守相关规定。

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管理制度 一、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存储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按照分级负责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三、重大危险源所在生产经营单位是生产的主体,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成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重大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2)主要负责人的资金投入要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资金的投入。 (3)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4)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5)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6)对重大危险源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检测,对重要的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测、检验,并做好检测、检验记录。 (7)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8)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必须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及时报告公司总经理及有关部门。 (9)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并报乡镇和安监局。

(10)根据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方案和演练计划,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实战演练或模拟演习,并于演练10日前通知所属乡镇和有关部门。 隐患定期抽查制度 一、公司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实行定期抽查的方式。 二、抽查频次:总经理每月抽查一次,安全部对其每月抽查两次,车间主任对其每周抽查一次。 三、对抽查中发现的隐患登记建档,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立即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限期整改,期间、现管部门和人员要加强监管,防止事故发生。 四、抽查要与公司相关制度相结合,加大相关制度的.力度,确保监管到位,处罚到位,以进一步增强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意识。 五、对抽查情况要及时进行总结,要掌握公司在隐患排查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管理制度 [篇2] 1、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对重大危险源应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进行登记,填报重大危险源申报表。 2、公司大坝、前池、升压站、主变、高压室、油库等为重大危险源。并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实行重点监控。 3、根据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和监控责任制。 4、加强人员培训,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的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告知相关人员,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5、重大危险源的运行过程、工艺设备、环境、防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进行评估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6、根据要求,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设置检测报警系统和紧急切断系统等。 7、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要求编制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将预案在相关部门备案。 8、应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重大危险源的实际情况制定演练计划和方案,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并认真总结,适时组织对应急预案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对于重大危险源,我们一定要做好监控管理。以下由小编为大家提供的“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建设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危险源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者临时建设、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二、重大危险源等级分类 按照重大危险源的种类在意外状态下可能发生事故的严重后果,重大危险源分为以下四级: 1、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的; 2、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 3、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 4、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 三、重大危险源评估 每一年至少对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并将安全评估报告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重大危险源的建设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当对重大危险源及时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 安全评估工作应由注册安全评价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主持进行,或者委托具备安全评价资格的评价机构进行。从事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检验、安全评估业务的中介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检测检验和安全评估的结果负责。安全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 2、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 3、危险、危害因素辨识与分析; 4、可能发生事故的种类及损害程度; 5、重大危险源等级; 6、监控措施方案及防范措施计划; 7、应急救援预案效果评价; 8、评估结论与对策建议等。 四、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 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级别,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监控管理。矿主要负责人对本矿的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工作全面负责,并指定重大危险源管理与监控的具体负责人。 1、一级重大危险源必须建立有效的动态监控系统,进行不间断的监控,随时掌握危险物品有关参数的变化情况,发现问题立即进行处理,并每季度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2、二级重大危险源应建立有效的监控措施,定期监测危险物品的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每半年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 3、三级、四级重大危险源应建立有效的监控措施,监测危险物品的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每年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 4、必须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矿主要负责人应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的资金投入,并组织对本矿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巡查、登记和上报等。 5、必须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每年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 (2)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3)危险辨识与评价;

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进危险源识别、评价及监督管理制度的实施,提高对事故的防范能力和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力,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消除事故苗头,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策划。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人身伤害、疾病的根源、状态、行为或其组合。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风险,是指危险事件发生或曝露其中可能性和由事件或曝露其中导致伤害或疾病严重程度的组合。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风险评价,是指评估采取了任何适当的控制措施后,危害因素造成的风险是否可以接受的过程。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 1)公司主管安全副经理负责批准《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清单》;第七条安全保卫科 1)负责组织各部门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

2)负责组织公司重要危险源的收集整理和对风险控制的策划;(3)负责确认与更新公司重要危险源和不可接受风险。 第八条各部门 1)负责对本单位及本部门范围内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确认与更新; 2)负责本单位及对本部门重要危险源风险控制的策划与实施。第三章危险源的辨识 第九条危险源的辨识应斟酌以下身分: 1)常规和十分规的活动; 2)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包括合同方人员和访问者)的活动;(3)人员的行为、能力及其他人为因索; 4)来自工作场所外部会对工作场所内构造控制之下的人员造成不利于职业健康安全的危险源; 5)来自工作场所周边、由组织控制下的与工作有关的活动产生的危险源; 6)工作场所中的基础设施、装备和材料,不论由构造或其他部门提供; 7)组织、组织的活动或材料的变化或已纳入计划的变化; 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变更,包括临时的变化及其对运行、过程和活动的影响;

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管理制度

(公司)厂 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第三条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部门,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 第四条对重大危险源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举报。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等有关标准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对本单位下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进行辨识,属于重大危险源的,应当进行登记,并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 (一)罐区(贮罐); (二)库区(库);

(三)生产场所; (四)压力管道; (五)锅炉; (六)压力容器; (七)煤矿(井下开采); (八)金属非金属地下开采; (九)尾矿库。 第六条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四)重大危险源监控检查表; (五)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方案; (六)重大危险源报表。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3年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组织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国家对评估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安全评估工作可以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具有国家规定资格条件的安全评估人员进行,也可以委托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工作结束后,应当出具《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应当数据准确,内容完整,建议措施具体可行,结论客观公

重大危险源监控及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监控与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了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控制能力和事故预防能力,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从被动防X向源头管理转变,特制定本制度. 1.2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1.3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机构,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重大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1.4存在重大危险源的部门,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 2重大危险源监控评估 2.1各部门、班组应对重要的设备、设施以与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检测,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的日常管理体系. 2.2应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包括: 1>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2>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3>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4>重大危险源监控检查表; 5>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方案; 2.3应该每两年至少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2.4安全评估工作应由注册安全评价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主持进行,或者委托具备安全评价资格的评价机构进行. 2.5安全评估报告应包括 1>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 2>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 3>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4>可能发生的事故种类与严重程度; 5>重大危险源等级; 6>防X事故的对策措施; 7>应急救援预案的评价; 8>评估结论与建议等. 2.6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与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所属企业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 2.7对新产生的重大危险源,应当与时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时报告安全生

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制度与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制度与重大危险源监督管 理暂行规定 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及治理,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有效的控制潜在的危险因素,建立对矿井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测监控,特制定本制度。 一、我矿主要重大危险源有:水、火、瓦斯、煤尘、顶板、辅助运输、机电设备、油料库等。 二、建立健全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实现在线实时监测、远距离遥控、声光报警、数据存储、上传打印等功能,并完善各类传感器的使用。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的任务: 1、定期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摸清底数,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和分布情况,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和定期扳出制度。 2、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建立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的日常管理体系。 3、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管理网络系统,实现对重大危险源的动态(范本)监控、有效监控。 4、完善和落实重大危险源的预警监控体系。 5、建立和完善有关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存在事故隐患的危险源治理的规章制度。 6、建立和落实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救援体系。 第1 页共6 页

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预防事故发生,依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监督,适用本暂行规定。 第三条本暂行规定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符合《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的单元,即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主要分为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和贮存区重大危险源两大类。 第四条按照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重大危险源分为以下四级: (一)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的; (二)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 (三)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 (四)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 第五条本单位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及时协调解决监督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第六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安全评估和监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和基础信息数据库,对重大危险源的各类信息加强监督管理。 有关人员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本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本单位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 第七条项目经理是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和检测、监控工作全面负责,并指定重大危险源管理与监控的具体负责人。

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的监督管理,确保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处于可控、在控状态,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 本制度所称重大风险,是指经过辨识评价确定的作业活动或设 备设施达到一级的风险或对桥梁隧道、高边坡等进行风险评估达到Ⅳ级的风险。 三、根据有关规定,重大危险源范围主要包括以下种类: (一)危险物品的生产场所、库区、贮罐区、贮罐; (二)符合规定条件的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 (三) 其他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 四、公司负责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的综合监督管理。各工程部(分公司)、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的安全管理与检测监控全面负责,并保证安全运行所必 需的资金投入。 五、存有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的工程部(分公司)、项目部应当采取以下措施,确保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安全运行:(一)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动态监测计划,定期更新监测数据或状态,每月不少于1次,并单独建档。安排专人负责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的经常巡检、登记、建档、检测、监控工作; (二)每月至少一次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的安全管理和运行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检查纪录;

(三)每年至少一次或按规定进行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检测检验,建立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安全管理档案; (四)必须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进行安全监控。创造条件逐步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进行电子实时监控,并将监控信息与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信息网络系统联网; (五)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相关从业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的正确应急处置措施; (六)在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 标志,主要包括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基本情况、主要危害和正确的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七)针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报送所在地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八)将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可能发生事故时的危害后果、应急措施等信息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 六、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构成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的,应在正式建设前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包括以下内容: (一)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对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的影响; (二)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对建设项目的影响; (三)当地自然条件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的影响。安全条件论证结论应当作为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的重要依据。 七、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和使用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的设施,应当建在政府规划的区域,与居民区、学校、集贸市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为确保公司各部门及所属下级单位的施工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将危险消灭于未发生之时,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如下: 1、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对所管项目的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负有检查、督查的指 责. 2、必须组织或聘请有资质人员按规定对本项目的重大危险源定期进行检测、评 估. 3、必须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并及时更新。 4、建立健全重大危险器材使用说明书。 5、安全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对生产装置的日常巡回检查记录要及时。 6、凡进入重大危险源区域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才能进入工 作岗位,区域内所有设施的更改需要生产部按程序审核同意方可实施,外来人员要有专人陪同方可入内。 7、维修及动火作业必须有书面报告,经现场查看、验收合格,方可下达动火许可 证,在区域内严禁无证动火。实行谁施工作业谁负责,安全达不到要求不允许作业. 8、安全员对区域内的消防器材及应急物资的完好率负责,采取定期检查和抽查相 结合,保障设施正常运转使用。 9、运输物资需采用有危险品运输资质的单位承运,进入施工项目重大危险源区域 的运输车辆必须戴上阻火器方可入内。 10、根据具体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在重大危险区域内安装有4路可燃性气体报警 器,对重要岗位进行实时检测. 11、对于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事故隐患,通过整改避免事故发生,对于在安全检查 中发现问题的,将责令限期完成整改并进行公示,对事故苗头知情不报者将给予处罚. 12、根据公司《事故应急预案》对重大危险源紧急事故进行抢险救灾实施及日常演 练,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13、公司内各有关部门及下属单位对所管辖施工项目每月不得少于一次进行专项 安全综合检查,安全学习每月不得少于两次,并建立学习记录台账。 消防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加强和规范本公司的消防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管理范围内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下属单位、各相关部门和场所。 三、职责 1、公司总经理是消防安全负责人,对本公司的消防工作全面负责,并为本公司的 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2、主管消防工作的经理是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负责人负责,实 施和组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公司综治办是消防安全工作的对口管理部门。 4、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单位负责分管范围内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工作程序

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预警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预警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避免为主、综合治理”旳方针;一步完善我矿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和预警工作机制,切;一、管理机构及职责;为保证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预警管理工作旳有效实;组长:矿长;副组长:党委书记、总工、生产、安全、机电副矿长、;主席及各专业分管副总工;成员单位:安全、调度、技术、机电、综合办、劳资、;二、重大危险源监测监 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预警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避免为主、综合治理”旳方针,进 一步完善我矿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和预警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重大危险源旳安全管理,防备重特大事故旳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机构及职责 为保证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预警管理工作旳有效实行,成立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预警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党委书记、总工、生产、安全、机电副矿长、工会 主席及各专业分管副总工。 成员单位:安全、调度、技术、机电、综合办、劳资、企管、财务、总务、仓库、工会、物业、医院、保卫等科室负责人及工区负责人。 二、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方式措施及避免措施

(一)矿井瓦斯 1.监测监控方式措施 (1)装备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按规定配备瓦斯传感器实现24小时持续检测。 (2)瓦斯检查员按规定检查瓦斯。 (3)有关人员按规定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甲烷氧 气两用检测报警仪随时检测。 (4)放炮地点严格实行“一炮三检”。 (5)瓦斯检测报警仪、瓦斯传感器等仪器仪表按规定周期校验和强检,保证检测数据旳精确性。 2.重要避免措施 (1)回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都应采用独立通风; (2)掘进巷道应采用局部通风机供风,实现“双风机、双 电源、自动切换、自动分风”; (3)局部通风机严禁产生循环风;停工期间,不准停风等 避免措施。 (4)建立完善井下防尘供水系统; (5)回采工作面采用煤层注水,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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