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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复习总结 齐文远第二版

刑法学复习总结   齐文远第二版
刑法学复习总结   齐文远第二版

犯罪的概念: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违反刑法的,应当受到刑法处罚的行为。

犯罪的特征:

①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相当程度的社会危害性。

②犯罪是刑法所禁止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

③犯罪是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刑罚当罚性。

犯罪构成:犯罪构成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反映某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一切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的有机整体。

犯罪构成要件:犯罪构成的具体组成部分,由刑法总则与分则统一规定的,总则规定共同构成要件,分则规定具体构成要件。

分类:犯罪构成共同要件:指任何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的要件。

1、犯罪客体要件行为成立犯罪而必须侵害的法益

2、犯罪客观要件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客观事实特征,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等。

3、犯罪主体要件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主体条件。

4、犯罪主观要件是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主观心理态度。

.犯罪构成的具体要件:指成立某一个具体犯罪必须具备的要件。

犯罪的客观方面要件:

危害行为:刑法意义上的危害行为,是指在人的意志支配下的危害社会的身体动静。

危害行为的特征:

1、有体性:危害行为是人的身体动静。

2、有意性:是行为人的意志支配下的身体动静。

3、有害性:必须对社会造成一定损害。

作为:行为人以积极的身体活动实施违反禁止性规范的危害行为。它是危害行为的基本形式之一。

不作为: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法律义务,能够履行而不履行该义务,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结果的行为。

不作为的义务来源:

(1)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

(2)职务或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

(3)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如合同行为等)

(4)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

犯罪的主体要件:

刑事责任年龄:简称责任年龄,是指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对自己的危害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

犯罪的主观要件:

犯罪故意的概念: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主观心理态度。

犯罪故意的种类:1、直接故意: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2、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犯罪过失的概念: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一种心理态度。

犯罪过失的种类:1、疏忽大意的过失: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2、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虽已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犯罪预备:

1、概念:是指为了实行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犯罪形态。

2、特征:

(1)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

(2)主观目的是为了实行犯罪。

(3)未能着手实行犯罪。这是区分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重要标志。

(4)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这是区分犯罪预备与犯罪中止的重要标志。

3、预备犯的刑事责任: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未遂:(欲而不能)

1、概念: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形态。

2、特征:

(1)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这是与犯罪预备区别的重要标志。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一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2)犯罪未得逞:这是区别于犯罪既遂的重要标志。

(3)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

3、处罚原则: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犯罪中止:(能而不欲)

1、概念: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

发生,而未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

2、特征:(1)中止的时间性:必须是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阶

段、犯罪实行阶段和实行后阶段。

(2)中止的自动性:“能而不欲”本质特征。“能”是行为人在主观上认为的能,而非客观上的能。

自动性应当有两层含义:其一,行为人自认为当时可以继续实施与完成犯罪。其二,行为人出于本人意志而停止犯罪。

(3)中止的有效性:有效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这里的犯罪结果是指行为人原本所追求的、行为性质决定的犯罪结果。

3、处罚原则:我国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犯罪既遂:

1、概念:就是犯罪得逞、犯罪得手的意思。

共同犯罪:1、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2、成立条件:

(1)主体要件:二人以上:须都是符合犯罪主体要件的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2)主观条件:共同的犯罪故意

1.各共犯人主观上都必须是故意

2.各共犯人主观上都必须是相同的犯罪故意

3.各共犯人之间有犯意的联通,形成犯罪的合意。

即各共犯人都明知自己行为的性质与后果,都希望或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都知道自己不是在孤立地实施犯罪,而是和他人一起共同犯罪,达到知己知彼的状态。

(3)客观条件:共同犯罪行为

1.各共犯人实施了属于同一犯罪构成的行为

2.各共犯人的行为在共同故意支配下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形成一个整体。

3.共同犯罪行为的表现形式有三种:共同作为、共同不作为、作为与不作为的结合。

主犯:1、概念:主犯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2.刑事责任:

(1)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2)对于其他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罪行处罚。

从犯:1、概念:从犯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人

2.刑事责任: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胁从犯:1、概念:胁从犯是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

3、刑事责任: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教唆犯:1、概念:根据刑法第29条规定,教唆犯是故意唆使他人实行犯罪的人。

2.刑事责任:

(1)“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2)“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3)“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阻却犯罪的事由:阻却犯罪的事由,又称为正当行为、排除社会危害性行为等,是指行为虽然客观上造成一定损害结果,形式上似乎符合某种犯罪的客观要件,但实质上不具备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依法排除犯罪的行为。

1、正当防卫:

⑴概念: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

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实施的制止其不法侵害且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行为。

(2)条件:(一)前提条件:必须有不法侵害的发生和存在。

(二)时间条件: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三)对象条件:正当防卫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施,不法侵害人始终是正当防卫所指向的直接目标,第三人不可能成为防卫行为所直接指向的目标,这就是正当防卫的对象限制条件。

(四)主观条件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是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的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也即正当防卫的目的。

(五)限度条件

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是指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对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这一条件是决定防卫行为是正当还是过当的关键。

2、防卫过当:我国刑法中的防卫过当,是指防卫人实施的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给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正因为此,防卫行为由正当合法的有益行为转

化为违法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因而应当负刑事责任。

(2)特征:1.防卫过当与正当防卫一样,都具有行为的防卫性。这是它们的密切联系之所在。

2.防卫过当具有客观危害性与主观罪过性。这是它同正当防卫的本质区别。

(3)防卫过当的刑事责任:

防卫过当之所以负刑事责任,主要是因为它在客观上明显超过防卫必要限度,造成了不应有的重大损害,在主观上也具有罪过性。

我国刑法对其规定“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至于在什么情形下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应当综合考虑防卫过当所造成的危害的轻重,防卫行为所保护的合法权益的性质以及其他主客观因素。

3、紧急避险: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

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迫不得已而采用的损害另一个较小的合法利益的行

为。

(2) 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

(一)前提条件

合法权益面临正在发生的现实危险。

(二)主观条件

主观条件只能是出于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或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的损害这一正当目的。

(三)对象条件

紧急避险所针对的对象通常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特殊情况下也可能直接指向危险源本身。

(四)限制条件

1.对行为的限制条件——迫不得已

2.对主体的限制条件——行为人在职务上、业务上不能负有特定责任

(五)限度条件

所谓避险的必要限度,是指避险行为造成的损害必须小于所避免的损害。

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的关系:

1.相同点:

(1)都是由刑法明文规定的排除犯罪性行为

(2)都属于对社会有益的行为,行为人都不负刑事责任。

(3)主观上都具有保护合法权益免受损害这一正当目的。

(4)客观上都对他人的权利或利益造成了一定损害。

(5)都存在“过当”问题,刑法对两者的过当行为都规定了相同的刑事责任。

2.主要区别:(1)危险来源不同。

(2)损害对象不同。

(3)实施条件不同。

(4)限度要求不同。

(5)主体范围不同。

(6)对行为对象在忍受义务上的要求不同。

(7)民事法律后果不同。

累犯:累犯,是指因犯罪而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犯罪分子。

一、一般累犯的成立条件

1.刑度条件: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2.时间条件:后罪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5年以内

3.限制条件: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二、特殊累犯的成立条件

1.罪质条件:前后罪均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2.刑度条件:没有限制

3.时间条件:后罪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任何时候。

三、累犯的法律后果

1.应当从重处罚

2.不得适用缓刑

3.不得适用假释

4.对被判死缓的累犯可对其限制减刑

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其刑罚的执行,如果犯罪人在此期间遵守一定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制度。

适用条件:(一)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

1.对象条件: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

2.实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3.消极条件:必须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缓刑的考验期限:

1.拘役的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最低不能少于2个月。

2.有期徒刑的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最低不能少于1年

3.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计算

缓刑的法律后果:(一)撤销缓刑

1.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

2.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被发现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漏罪)

3.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二)不再执行原判刑罚

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刑法第77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减刑: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如果在刑罚执行期间符合

法定条件,适当减轻原判刑罚的制度。

(一)对象条件:减刑只能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

(二)实质条件: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三)限度条件: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1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3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减刑后刑期的计算:对于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后的刑期从原判决刑罚执行之日起计算;原判刑期已经执行的部分,应当计算在减刑后的刑期之内。

假释:假释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一定刑罚后,因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附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制度。

适用条件:(一)对象条件: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二)执行刑期条件:假释只适用于已经执行了一部分刑罚的罪犯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

(三)实质条件:假释只适用于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人。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适用假释的法律后果:1.假释考验期满,符合条件的,原判刑罚执行完毕。

2.在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撤销假释,依照第71条数罪并罚(先减后并)。

3.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漏罪的,撤销假释,依照第70条数罪并罚(先并后减)。

4. 假释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尚不构成新的犯罪,撤销假释,执行尚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使用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是《刑法修正案(八)》中增设的新罪。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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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CO2的固定:1分子C5和CO2生成2分子C3 ②C3的还原:C3在[H]和ATP作用下,部分还原成糖类,部分又形成C5 联系:光反应阶段与暗反应阶段既区别又紧密联系,是缺一不可的整体,光反应为暗反应提供[H]和ATP。 3、空气中CO2浓度,土壤中水分多少,光照长短与强弱,光的 成分及温度高低等,都是影响光合作用强度的外界因素:可通过适 当延长光照,增加CO2浓度等提高产量。 4、自养生物:可将CO2、H2O等无机物合成葡萄糖等有机物,如绿色植物,硝化细菌(化能合成) 异养生物:不能将CO2、H2O等无机物合成葡萄糖等有机物,只 能利用环境中现成的有机物来维持自身生命活动,如许多动物。 高一生物必修一知识点2 细胞的基本结构 1、研究细胞膜的常用材料:人或哺乳动物成熟红细胞 2、细胞膜主要成分:脂质和蛋白质,还有少量糖类 细胞膜成分特点:脂质中磷脂最丰富,功能越复杂的细胞膜,蛋白质种类和数量越多 3、细胞膜功能: ①将细胞与环境分隔开,保证细胞内部环境的相对稳定 ②控制物质出入细胞 ③进行细胞间信息交流 一、制备细胞膜的方法(实验) 原理:渗透作用(将细胞放在清水中,水会进入细胞,细胞涨破,内容物流出,得到细胞膜)

刑法总则复习要点 (1)

第一章刑法概说 刑法的渊源:①,刑法典,即国家以刑法名称颁布的、系统规定 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 ②,单行刑法,即国家以决定、规定、补充规定、 条例等名称颁布的,规定某一类犯罪及其法律 后果或者刑法的某一事项的法律。 ③,附属刑法,即附带规定于民法、经济法、行政 法等非刑事法律中的罪刑规范。 刑法的分类: A,按形式分类 广义刑法:包括单行刑法、刑法典与附属刑法。是关 于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狭义刑法:指刑法典。 普通刑法:具有普遍适用的性质和效力;﹝刑法典﹞ 特别刑法:仅适用于特别人、特别时、特别地或特别 事项。﹝单行刑法与附属刑法﹞ 形式刑法:又称纯粹刑法,从名称上便知其为刑法的 法律。 实质刑法:又称不纯粹刑法,外形或名称不属于刑法, 但内容规定了犯罪与刑法的法律或条款, 如附属刑法。 固有刑法:规定既侵害法益又违反伦理道德的犯罪及其

法律后果的刑法。 行政刑法:行政法律中的罪刑条款的总称。 B,按性质分类。 权威刑法:以保护国家权威为侧重点,过于限制公民自 由。 自由刑法:以保护公民自由为侧重点,重在限制国家刑 罚权的发动。 侵害刑法:将刑法或刑罚对象侧重于客观行为及其法益 侵害结果。 意志刑法:将刑法或刑罚对象侧重于犯罪人的危险恶 意。 行为刑法:以客观的违法行为及结果作为刑罚的根据。 行为人刑法:直接以犯罪人的危险性格作为刑罚的根 据。 国内刑法:是适用于一国领域内的刑法。 国际刑法:规定违反国际公法原则的犯罪及制裁的法 律。﹝我国﹞ 刑法的解释:是指对刑法规定意义的说明。 解释效力A ,正式的刑法解释主要指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 B,立法解释:指由立法机关所作的解释,即在刑法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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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制取漂白色粉末为熟石灰和Cl2反应,波尔多液为熟石灰和硫酸铜的混合物 9.二氧化硅是酸性氧化物,它不溶于酸溶液 错误,SiO2能溶于氢氟酸 10.铁屑溶于过量盐酸,再加入氯水或溴水或碘水或硝酸锌,皆 会产生Fe3+ 错误,加入碘水会得到FeI2,因为Fe3+的氧化性虽然不如 Cl2,Br2,但是强于I2,在溶液中FeI3是不存在的 11.常温下,浓硝酸可以用铝罐贮存,说明铝与浓硝酸不反应 错误,钝化是化学性质,实质上是生成了致密的Al2O3氧化膜保护着铝罐 12.NaAlO2、Na2SiO3、Na2CO3、Ca(ClO)2、NaOH、C17H35COONa、C6H5ONa等饱和溶液中通入CO2出现白色沉淀,继续通入CO2至过量,白色沉淀仍不消失 错误,Ca(ClO)2中继续通入CO2至过量,白色沉淀消失,最后得 到的是Ca(HCO3)2 13.大气中大量二氧化硫来源于煤和石油的燃烧以及金属矿石的 冶炼 正确 14.某澄清溶液由NH4Cl、AgNO3、NaOH三种物质混合而成,若加入足量硝酸必产生白色沉淀 正确,NH4Cl、AgNO3、NaOH混合后发生反应生成[Ag(NH3)2]+加 入足量硝酸后生成AgCl和NH4NO3 15.为了充分利用原料,硫酸工业中的.尾气必须经净化、回收处理 错误,是为了防止大气污染

高考生物易错概念题高考生物易错知识点总结

高考生物易错概念题高考生物易错知识点总结 高考将至,生物的知识点很多。你知道有哪些知识点是容易出错的吗?下面WTT给你分享高考生物易错知识点总结,欢迎阅读。 高考生物易错知识点总结【1】 1.使能量持续高效的流向对人类最有意义的部分 2.能量在2个营养级上传递效率在10% 20% 3.单向流动逐级递减 4.真菌PH 5.0 6.0细菌PH6.5 7.5放线菌PH7.5 8.5 5.物质作为能量的载体使能量沿食物链食物网流动 6.物质可以循环,能量不可以循环 7.河流受污染后,能够通过物理沉降化学分解微生物分解,很快消除污染 8.生态系统的结构:生态系统的成分+食物链食物网 9.淋巴因子的成分是糖蛋白 病毒衣壳的是1 6多肽分子个 原核细胞的细胞壁:肽聚糖 10.过敏:抗体吸附在皮肤,黏膜,血液中的某些细胞表面,再次进入人体后使细胞释放组织胺等物质. 11.生产者所固定的太阳能总量为流入该食物链的总能量

12.效应B细胞没有识别功能 13.萌发时吸水多少看蛋白质多少 大豆油根瘤菌不用氮肥 脱氨基主要在肝脏但也可以在其他细胞内进行 14.水肿:组织液浓度高于血液 15.尿素是有机物,氨基酸完全氧化分解时产生有机物 16.是否需要转氨基是看身体需不需要 17.蓝藻:原核生物,无质粒 酵母菌:真核生物,有质粒 高尔基体合成纤维素等 tRNA含CHONPS 18.生物导弹是单克隆抗体是蛋白质 19.淋巴因子:白细胞介素 20.原肠胚的形成与囊胚的分裂和分化有关 21.受精卵卵裂囊胚原肠胚(未分裂)(以分裂) 22.高度分化的细胞一般不增殖。例如:肾细胞 有分裂能力并不断增的:干细胞、形成层细胞、生发层无分裂能力的:红细胞、筛管细胞(无细胞核)、神经细胞、骨细胞 23.检测被标记的氨基酸,一般在有蛋白质的地方都能找到,但最先在核糖体处发现放射性24.能进行光合作用的细胞不一定有叶绿体 自养生物不一定是植物

刑法学知识点整理

刑法学 导论 一、名词解释 1、刑法学:广义上,是指以刑法的规范与实务为研究对象,研究刑法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及其适用中的问题的科学,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属于应用法学的范畴。 狭义上,是指以实体刑法规范为研究对象,对现行刑法进行解释,并阐述其哲学基础,研究其发展历史与立法根据,比较不同刑法的学科。(刑法解释学、刑法哲学或理论刑法学、刑法史学、比较刑法学) 2、刑法学的理论体系:是指依据一定的知识原理、原则,将刑法学的具体研究对象加以排列组合,形成有机统一的理论结构形式。 二、简答题 1、刑法学研究的方法论基础 2、具体研究方法 第一章刑法概说 一、名词解释 1、刑法:(1)指掌握政权的阶级即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在政治上的统治和在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和应负刑事责任,并对犯罪人予以何种刑罚制裁的法律。(内涵) (2)广义上,指所以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刑法典、刑法修正案、单行刑法、附属刑法等;狭义上,仅指刑法典和刑法修正案。(含义) 2、刑法典、刑法修正案、单行刑法、附属刑法 3、刑法体系:(1)广义上,指刑法的各种渊源及其相互关系。 (2)狭义上,指刑法典的体系,即刑法典的组成和结构。 (3)我国刑法典的体系,编、章、节、条、款、项、段、但书

4、刑法解释:(1)指对刑法规定含义的说明。对象是刑法规定,目的是为了准确理解和适用刑法。(概念) (2)文字具有多义性和发展性、法律具有抽象性、立法者的思维局限造成的法律缺陷、刑法具有相对稳定性不能朝令夕改。为了使刑法规定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形势,需要对刑法法条进行规范化解释。(必要性) (3)是连接立法与司法的桥梁纽带,有助于正确把握刑法规定的含义精神,有利于刑法的统一实施,有助于克服刑法自身存在的缺陷促进其发展完善。(重要性) 5、刑法解释: (1)根据效力: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 (2)根据方法:文理解释、论理解释(扩张解释、限制解释、当然解释)【各解释的相关概念】 二、简答题 1、刑法的性质? (1)阶级性质:维护统治阶级利益,作为统治阶级的专政工具存在。 (2)法律性质:规定内容的特定性、调控范围的广泛性、制裁手段的严厉性、处罚范围的不完备性、部门法律的谦抑性。 2、刑法的分类? 广义刑法与狭义刑法、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形式刑法与实质刑法、伦理刑法与行政刑法、国内刑法与国际刑法。 (具体概念) 3、刑法的创制根据? (1)上位法根据:宪法 (2)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和实际情况。 4、刑法立法的目的、任务及功能? (1)惩罚犯罪,保护人民 (2)惩罚是手段,保护各种法益是目的 (3)保卫国家安全、人民民主专政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保护公民的各项权利;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安定的生活局面。 (4)行为规制功能、法益保护功能、自由保障功能 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 一、名词解释 1、刑法基本原则:(1)指贯穿整个刑法、具有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

高考化学易错知识点归纳(绝对OK)

高考化学易错知识点归纳 柯桥中学高三化学备课组林春辉2012.5 一、化学基本概念和理论(判断正误,错误的请订正或说明原因) 1、具有相同质子数的粒子都属于同种元素 2、向饱和氯化铁溶液中滴加适量的沸水,制取氢氧化铁胶体 3、Cl2、SO2和氨气的水溶液都具有导电性,它们都属于电解质 4、氢氧燃料电池中,当电路上有1mol电子通过时,则正极上消耗氧气的体积为5.6L 5、标准状况下,11.2LCl2溶于足量的冷水中,转移的电子数为0.5N A 6、由于碳酸根离子水解,在0.1mol/L碳酸钠溶液中,阴离子总数一定大于0.1N A 7、实验室用铅蓄电池作电源电解饱和食盐水制取0.050mol氯气,电池消耗的H2SO4的物质的量至少是0.10mol 8、在同温同压下,由CO、N2和O2组成的混合气体的密度是H2的14.5倍,其中O2的质量分数为27.6%,混合气体的平均相对分子质量为29g/mol 9、含N A个钠离子的Na2O溶解于1L水中,Na+的物质的量浓度约为1mol/L 10、配制0.2mol/LNaOH溶液500mL,需要使用的玻璃仪器有玻璃棒、烧杯、胶头滴管,还有容量瓶;用托盘天平称量NaOH的质量为4g 11、在溶液中可能发生反应:2KMnO4+HCOOK+KOH=2K2MnO4+CO2↑+H2O 12、在反应CaCO3+2HCN=CaCN2+CO↑+H2↑+CO2↑中,CaCO3是氧化剂,HCN是还原剂 13、在反应14CuSO4+5FeS2+12H2O=7Cu2S+5FeSO4+12H2SO4中,Cu2S既是氧化产物,又是还原产物(你能配平该反应吗?) 14、在反应KClO3+6HCl(浓)=KCl+3Cl2↑+3H2O中,转移电子数为5e-,氧化产物与还原产物的质量比为1:5 ★15、某厂废水中含 5.00×10-3mol/l的Cr2O72-,欲使1L该废水中的Cr2O72-完全转化为Cr0.5Fe1.5FeO4,理论上需要加入0.05molFeSO4·7H2O 16、在3BrF3+5H2O=HBrO3+Br2+9HF+O2反应中,若有5mol水参加反应,则被水还原的BrF3的物质的量为10/3mol 17、向Na2S2O3溶液中通入足量氯气的离子方程式为:S2O32-+2Cl2+3H2O =2SO32-+4Cl-+6H+ 18、碱洗除去铝材表面的自然氧化膜时,常有气泡冒出:2Al+2OH- =2AlO2-+H2↑ 19、少量SO2通入到Ca(ClO)2溶液中:SO2+Ca2++2ClO- +H2O=CaSO3↓+2HClO 20、加入铝能放出H2的溶液中大量存在:Fe2+、Al3+、NO3-、Cl- 21、常温下,由水电离出的c(OH-) =10-12mol/L的溶液大量存在:Cl-、NO3-、NH4+、F- 22、在高温下,2C+SiO2=2CO+Si,由此可以说明碳元素的非金属性强于硅元素 23、1L1mol/L的碳酸钠溶液吸收SO2的量小于1L1mol/L硫化钠溶液吸收SO2的量 24、已知中和热△H=-57.3kJ/mol,则稀硫酸与稀氢氧化钡溶液反应生成1mol水时,放出的热量是57.3kJ 25、MnO2的生产方法之一是以石墨为电极,电解酸化的MnSO4溶液,阴极的电极反应式是Mn2++2e-+2H2O =MnO2+4H+ 26、炒过菜的铁锅未及时洗净(残液中含NaCl),第二天便出现了红棕色的锈斑,负极反应式为Fe-3e-=Fe3+,正极反应式为:O2+4H++4e-=2H2O 27、镀铜可防止铁制品腐蚀,电镀时用铜不用石墨作阳极的原因是铜不活泼,覆盖在铁制品上保护了铁 28、以铝材为阳极,在硫酸溶液中电解,铝材表面形成氧化膜,阳极电极反应式为2Al+3H2O -6e-=Al2O3+6H+

高中化学易错知识点总结

高中化学易错知识点总结 1、羟基就是氢氧根 看上去都是OH组成的一个整体,其实,羟基是一个基团,它只是物质结构的一部分,不会电离出来。而氢氧根是一个原子团,是一个阴离子,它或强或弱都能电离出来。所以,羟基不等于氢氧根。 例如:C2H5OH中的OH是羟基,不会电离出来;硫酸中有两个OH也是羟基,众所周知,硫酸不可能电离出OH-的。而在NaOH、Mg(OH)2、Fe(OH)3、Cu2(OH)2CO3中的OH就是离子,能电离出来,因此这里叫氢氧根。 2、Fe3+离子是黄色的 众所周知,FeCl3溶液是黄色的,但是不是意味着Fe3+就是黄色的呢?不是。Fe3+对应的碱Fe(OH)3是弱碱,它和强酸根离子结合成的盐类将会水解产生红棕色的Fe(OH)3.因此浓的FeCl3 溶液是红棕色的,一般浓度就显黄色,归根结底就是水解生成的Fe (OH)3导致的。真正Fe3+离子是淡紫色的而不是黄色的。将Fe3+溶液加入过量的酸来抑制水解,黄色将褪去。 3、AgOH遇水分解 我发现不少人都这么说,其实看溶解性表中AgOH一格为“—”就认为是遇水分解,其实不是的。而是AgOH的热稳定性极差,室温就能分解,所以在复分解时得到AgOH后就马上分解,因而AgOH 常温下不存在。和水是没有关系的。如果在低温下进行这个操作,是可以得到AgOH这个白色沉淀的。 4、多元含氧酸具体是几元酸看酸中H的个数。 多元酸究竟能电离多少个H+,是要看它结构中有多少个羟基,非羟基的氢是不能电离出来的。如亚磷酸(H3PO3),看上去它有三个H,好像是三元酸,但是它的结构中,是有一个H和一个O分别和中心原子直接相连的,而不构成羟基。构成羟基的O和H只有两个。因此H3PO3是二元酸。当然,有的还要考虑别的因素,如路易斯酸H3BO3就不能由此来解释。 5、酸式盐溶液呈酸性 表面上看,“酸”式盐溶液当然呈酸性啦,其实不然。到底酸式盐呈什么性,要分情况讨论。如果这是强酸的酸式盐,因为它电离出

高中生物易错知识点归纳

失之毫厘谬以千里 (答案) 1.效应T细胞与靶细胞紧密接触能体现膜结构特点。(信息交流功能) 2.细胞内新陈代谢的主要场所是线粒体(细胞质基质) 3.转录过程中,RNA聚合酶的结合位点是起始密码子。(启动子) 4.植物细胞内的色素有四种。(还有花青素等) 5.DNA复制过程中,DNA聚合酶催化氢键的形成。(磷酸二酯键) 6.加热使H2O2分解,是因为降低了反应的活化能。(提供了反应的活化能) 7.大肠杆菌细胞壁的形成与高尔基体有关。(原核细胞无高尔基体) 8.细胞呼吸过程中化学能转变成为热能和ATP。(ATP中的化学能) 9.A与a基因的本质区别是A控制显性性状、a控制隐性性状。(遗传信息不同或脱氧核苷酸排列顺序不同) 10.转运RNA只有三个碱基。(RNA是生物大分子,有许多核糖核苷酸组成,故也有许多碱基。只不过有三个碱基充当反密码子) 11.若半透膜两侧质量分数分别为10%蔗糖溶液与10%葡萄糖溶液,且半透膜不允许此两种物质通过,则两侧液面持平。(由于蔗糖分子量大,分子浓度小,渗透压低,所以单位时间内水分子由蔗糖溶液一侧扩散到葡萄糖溶液一侧的多,葡萄糖一侧液面高) 12.显性基因A与隐性基因a区别是所含的遗传密码不同.(遗传信息) 13.将酵母菌培养条件从有氧条件转变为无氧条件,葡萄糖的利用量会减慢(加快) 14.ATP与ADP相互转化,使生物体内的各项化学反应能在常温常压下顺利进行。(酶的催化作用) 15.豌豆的遗传物质主要是DNA。(一种生物的遗传物质只能有一种,无主次之说) 16.根细胞呼吸作用的强度影响植物对离子吸收的选择性(载体的种类和数量) 17.噬菌体侵染细菌实验证明了:DNA是主要的遗传物质。(同15题) 18.能进行光合作用一定有叶绿体。(原核生物如蓝藻,光合细菌无叶绿体) 19.癌细胞的产生仅是原癌基因和抑癌基因突变。(细胞癌变并不是单一基因突变的结果,至少在一个细胞中发生5-6个基因突变,才能赋予癌细胞所有的特征) 20.有丝分裂中一定存在同源染色体。(异源二倍体或二倍体生物的单倍体植物有丝分裂时无同源染色体)

刑法学1知识点总结

刑法学1知识点总结(大红本) 第一章刑法概说(非重点) 第一节刑法的概念和性质 第二节刑法的创制和完善 第三节刑法的根据和任务 第四节刑法的体系和解释 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意义 第二节罪刑法定原则 第三节适用刑罚人人平等原则 第四节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第三章刑法的效力范围 第一节刑法的空间效力 第二节刑法的时间效力 第四章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 第一节犯罪概念 第二节犯罪构成 第五章犯罪客体(非重点) 第一节犯罪客体概述 第二节犯罪客体的分类 第三节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 第六章犯罪客观方面 第一节犯罪客观方面概述 第二节危害行为 第三节危害结果 第四节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第五节犯罪的其他客观要件 第七章犯罪主体 第一节犯罪主体概述 第二节刑事责任能力 第三节与刑事责任能力有关的因素 第四节犯罪主体的特殊身份 第五节单位犯罪 第八章犯罪主观方面 第一节犯罪主观方面概述 第二节犯罪故意

第三节犯罪过失 第四节与罪过相关的的几个特殊问题 第五节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 第六节认识错误 第九章正当行为 第一节正当行为概述 第二节正当防卫 第三节紧急避险 第十章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第一节故意犯罪停止形态概述 第二节犯罪既遂形态 第三节犯罪预备形态 第四节犯罪未遂形态 第五节犯罪中止形态 第十一章共同犯罪 第一节共同犯罪概述 第二节共同犯罪的形式 第三节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第十二章罪数形态 第一节罪数判断标准 第二节一罪的类型 第三节数罪的类型 第十三章刑事责任(非重点) 第一节刑事责任概述 第二节刑事责任的根据 第三节刑事责任的发展阶段和解决方式 第十四章刑罚概说 第一节刑罚的概念 第二节刑罚的功能 第三节刑罚的目的 第十五章刑罚的体系和种类(非重点) 第一节刑罚的体系 第二节主刑 第三节附加刑

七种高中化学易错知识点总结

七种高中化学易错知识点总结 七种高中化学易错知识点总结 1、多元含氧酸具体是几元酸看酸中H的个数 多元酸究竟能电离多少个H+,是要看它结构中有多少个羟基, 非羟基的氢是不能电离出来的。如亚磷酸(H3PO3),看上去它有三个H,好像是三元酸,但是它的结构中,是有一个H和一个O分别和中 心原子直接相连的,而不构成羟基。构成羟基的O和H只有两个。 因此H3PO3是二元酸。当然,有的还要考虑别的因素,如路易斯酸 H3BO3就不能由此来解释。 2、酸式盐溶液呈酸性 3、H2SO4有强氧化性 就这么说就不对,只要在前边加一个“浓”字就对了。浓H2SO4 以分子形式存在,它的氧化性体现在整体的分子上,H2SO4中的S+6 易得到电子,所以它有强氧化性。而稀H2SO4(或SO42-)的氧化性几 乎没有(连H2S也氧化不了),比H2SO3(或SO32-)的`氧化性还弱得多。这也体现了低价态非金属的含氧酸根的氧化性比高价态的强, 和HClO与HClO4的酸性强弱比较一样。所以说H2SO4有强氧化性时 必须严谨,前面加上“浓”字。 4、书写离子方程式时不考虑产物之间的反应 从解题速度角度考虑,判断离子方程式的书写正误时,可以“四看”:一看产物是否正确;二看电荷是否守恒;三看拆分是否合理;四 看是否符合题目限制的条件。从解题思维的深度考虑,用联系氧化 还原反应、复分解反应等化学原理来综合判断产物的成分。中学典 型反应:低价态铁的化合物(氧化物、氢氧化物和盐)与硝酸反应;铁 单质与硝酸反应;+3铁的化合物与还原性酸如碘化氢溶液的反应等。

5、忽视混合物分离时对反应顺序的限制 混合物的分离和提纯对化学反应原理提出的具体要求是:反应要快、加入的过量试剂确保把杂质除尽、选择的试剂既不能能引入新 杂质又要易除去。 6、计算反应热时忽视晶体的结构 计算反应热时容易忽视晶体的结构,中学常计算共价键的原子晶体:1mol金刚石含2mol碳碳键,1mol二氧化硅含4mol硅氧键。分 子晶体:1mol分子所含共价键,如1mol乙烷分子含有6mol碳氢键 和1mol碳碳键。 7、对物质的溶解度规律把握不准 物质的溶解度变化规律分三类:第一类,温度升高,溶解度增大,如氯化钾、硝酸钾等;第二类,温度升高,溶解度增大,但是增加的 程度小,如氯化钠;第三类,温度升高,溶解度减小,如气体、氢氧 化钠等,有些学生对气体的溶解度与温度的关系理解不清。

9易混易错知识点汇总

易混易错知识点总结 一、人民当家作主 1.在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3.有立法权、人事任免权和重大事项决定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权力机关。 5【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6.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权力机关。 7.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8.我国公民有直接参加国家管理的民主权利。× 二、我国的经济成分 1. 【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经济的主体。【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2. 【国有经济】是我国经济的主导。 4.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5【国有经济】控制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命脉。 三、中国走向世界 1.改革开放是我国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对处开放】 2.中国是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的决定力量(领导力量、主宰力量、控制力量)。×【重要力量(、坚定力量、中坚力量)】 3.中国在国际事务中发挥着决定力量(领导力量、主宰力量、控制力量)。×【重要力量(、坚定力量、中坚力量)】 四、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1.人口多、底子薄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2.“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国的立国之本。×【四项基本原则】 3.对外开放是强国之路,是社会主义建设的活力源泉、不竭动力。×【改革开放】 4.党和国家始终把民生问题、人民的切身利益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首要工作、中心工作、工作中心、工作重心、工作重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 5.我国的根本任务是实现共同富裕。×【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和根本原则,不是根本任务) 6.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最重要、最根本的)是共同富裕。×【发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 共同富裕、公平正义、科技成就、人与自然 1.党和国家的各种措施有利于实现各族人民的同步富裕(同等富裕、同时富裕)。×【共同富裕】 2.党和国家致力于维护社会的绝对公平与正义。×【“绝对”删去(公平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公平)】 3.我国的科技实力不断增强,已经跻身于世界先进行列。×【部分(某些)领域已经跻身世界先进行列。】 4.我们要战胜自然、改造自然,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六、法治的国家 1.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国策。×【基本方略(治国方略)】 2.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中国共产党(全体公民)。×【广大人民群众】 3.最有效、最可靠最重要的规则是道德。×【法律】 4.依法治国和以德国(法律和道德),依法治国(法律)更重要,更有效。×【两者相辅相成,同等重要、缺一不可。】

刑法知识点总结之共同犯罪(一)

刑法知识点总结之共同犯罪(一) 导语:笔者对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的八大部门法的重要知识点和经典例题进行了汇总,希望能够给小伙伴们提供一点帮助。由于内容太多,所以每篇文章只有一两个知识点,如有需要可以关注笔者系列文章。 同犯罪的基本含义和概念 1、15周岁的甲非法侵入某尖端科技研究所的计算机信息系统,18周岁的乙对此知情,仍应甲的要求为其编写侵入程序。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5/2/7)(D) A.如认为责任年龄、责任能力不是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则甲、乙成立共犯 B.如认为甲、乙成立共犯,则乙成立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从犯 C.不管甲、乙是否成立共犯,都不能认为乙成立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间接正犯 D.由于甲不负刑事责任,对乙应按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片面共犯论处 【解析】本题考查共同犯罪中“犯罪”的含义。按照通说不法共同说的理解,共同犯罪中“犯罪”的含义指不法,即如A选项所说,责任年龄、责任能力不是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共同犯罪即为共同不法,或者说“不法是共同的,责任是分别的”。 对于A、B、D选项,在题干所示案件中:(1)在不法层面上:甲实施的是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实行行为;乙为其编写侵入程序,系帮助行为。二人共同实施了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不法行为;尽管责任年龄不同,但有共同不法行为,二人构成共同犯罪,甲系正犯,乙系帮助犯。按主犯、从犯分类,甲系主犯,乙系从犯。(2)只不过,在责任层面上,甲未满16周岁,不承担刑事责任;乙已满16周岁,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甲、乙二人有相互意思联络,不构成片面的共犯。故而A、B选项说法正确,D选项说法错误。 对于C选项,如果按通说不法共同说,甲、乙成立共犯,甲是正犯,乙是帮助犯,乙不是间接正犯。如果按少数说犯罪共同说,甲不构成犯罪,甲、乙不成立共犯,按独立说,乙单独成立帮助犯,按从属说乙不构成犯罪,乙亦不是间接正犯。事实上,间接正犯要求行为人对实行者有支配、利用关系,本案甲的犯意系其本人产生,乙对甲无支配、利用关系,不成立间接正犯。C选项说法正确。 2.甲(15周岁)求乙(16周岁)为其抢夺作接应,乙同意。某夜,甲抢夺被害人的手提包(内有1万元现金),将包扔给乙,然后吸引被害人跑开。乙害怕坐牢,将包扔在草丛中,独自离去。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2/2/9) A.甲不满16周岁,不构成抢夺罪 B.甲与乙构成抢夺罪的共犯 C.乙不构成抢夺罪的间接正犯 D.乙成立抢夺罪的中止犯 【答案】D 【疑难辨析】 本题考查“共同犯罪”的含义:共同不法。共同犯罪中的“犯罪”是不法的含义。亦即,正犯实施了客观不法行为(犯罪行为),即符合犯罪客观方面、不具正当化事由的违法行为,其他行为人对此不法行为有共同参与行为(共同实行、帮助、教唆),具有故意和意思联络(不要求双向联络),即可认为成立共同犯罪。至于各行为人是否都具有责任年龄能力、是否具有完全相同的故意内容、目的要素,并不影响共同犯罪的成立。

语文易错知识点汇总

语文易错知识点汇总一易错的字音字词易错读音1 ǐ)户q)绮(nún tùh)馄饨(nùn dùhì)灯混沌(chǐ)梁白炽(j脊()头攻讦(núx噱()喷nēp)沱大雨香喷喷(ngāp)滂(èxié)跑马卖解(ji )气íp)头倔脑倔脾(èju)倔(?uq?gé)强枸杞(ju)香倔(nèp()然iěfù)立斐(chù)立矗(zhì)古不化伫(nú)撼树泥(fíp蚍蜉()闻iēfì)子手绯(gu)刽(iàkuú)市侩(rèni嗫嚅(易错多音字2 炮、菲易错词语3 平心而论挖墙脚老生常谈明信片食不果腹大满贯启事文身亟待爆冷门凑合履新埋单出其不意出奇制胜挑肥拣瘦=一如既往继往开来捡(拾取)拣(挑选)买单工力悉敌前事不忘,后事之师顶礼膜拜倾轧毋庸置疑荟萃萃取易错词义4 没工夫)-武术)工夫(时间/罚不当罪(罚重了)功夫(同工夫完成某项工作的人力)/功效)工力(力量和本领/功力(功夫和力量二易错的病句类型)搭配、用词不当1(,关键时期长身体、长知识,形成人生观、世界观的正是(正处在)青年学生1教育部门、学校领导和有关组织对他们的双休日是该好好关心一下了。读者在学习英语句型方面起举一反三的作用。引导(对)本书作者希望本书能2,她纵横,对她来说,

是一次史无前例的的“长征”医学尖端—癌症攻克当代3。医学独创自己的提出中西,博采众长,千年求索,推陈出新,,有鲤鱼跳)岁月verb蹉跎(和青春往事了自己的自述在这本新书里,冯小刚4龙门,有对生活的坦白,更有对朋友的怀念。。兴趣(?)和浓厚的关心了极大的表示科技界的同志对这一问题5(多重否定)收集邮票。无时无刻不忘小李是个集邮迷,他6还可以发展到特点但研究人员认为其微型超微型电脑已经尽显了巨大的魅力,7。更高水平。倍1~2下降了夏季即将来临,空调的价格愈演愈烈,有的品牌价格甚至8胜利凯旋拿破仑远征西班牙后9 。把文化思维方式和表达方式的思维训练提前到中学教育阶段,已是人们的共10 。人生发展规律,而且要更加重视尊重人生价值的实现识,创新教育不仅要(关联词递进关系错误),在民间的影响如日中天,所近几年,易中天因做客中央电视台“百家讲坛”11 到许多高校发表演讲深受学生欢迎。被应邀(应邀就有被动含义)以常,对其他高新技术以及高新技术代表当代最高水平的成为(作为)航天技术12 就能产生无法他一旦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很强的带动作用,估量的经济效益。,

(完整版)高中生物知识点总结(史上最全)重点知识汇总

高中生物知识点总结(史上最全) 重点知识汇总 高中生物学了三年,你知道高中生物哪些是重点吗?为了方便广大同学们学习生物以及更好的复习,高三网小编整理的史上最全的高中生物知识点总结,一起来看看!更多内容尽请关注高三网! 2017年高考生物核心知识点汇总高考生物最易错易混淆的考点汇总高考生物的高频考点有哪些?高中生物细胞的多样性和统一性知识点总结1高中生物知识点总结:必修一1、生命系统的结构层次依次为:细胞→组织→器官→系统→个体→种群→群落→生态系统细胞是生物体结构和功能的基本单位;地球上最基本的生命系统是细胞2、光学显微镜的操作步骤:对光→低倍物镜观察→移动视野中央(偏哪移哪) →高倍物镜观察:①只能调节细准焦螺旋;②调节大光圈、凹面镜3、原核细胞与真核细胞根本区别为:有无核膜为界限的细胞核①原核细胞:无核膜,无染色体,如大肠杆菌等细菌、蓝藻②真核细胞:有核膜,有染色体,如酵母菌,各种动物注:病毒无细胞结构,但有DNA或RNA 4、蓝藻是原核生物,自养生物5、真核细胞与原核细胞统一性体现在二者均有细胞膜和细胞质6、细胞学说建立者是施莱登和施旺,细胞学说建立揭示了细胞的统一性和生物体结构的

统一性。细胞学说建立过程,是一个在科学探究中开拓、继承、修正和发展的过程,充满耐人寻味的曲折7、组成细胞(生物界)和无机自然界的化学元素种类大体相同,含量不同8、组成细胞的元素①大量无素:C、H、O、N、P、S、K、Ca、Mg ②微量无素:Fe、Mn、B、Zn、Mo、Cu ③主要元素:C、H、O、N、P、S ④基本元素:C ⑤细胞干重中,含量最多元素为C,鲜重中含最最多元素为O 9、生物(如沙漠中仙人掌)鲜重中,含量最多化合物为水,干重中含量最多的化合物为蛋白质。10、(1)还原糖(葡萄糖、果糖、麦芽糖)可与斐林试剂反应生成砖红色沉淀;脂肪可苏丹III染成橘黄色(或被苏丹IV染成红色);淀粉(多糖)遇碘变蓝色;蛋白质与双缩脲试剂产生紫色反应。(2)还原糖鉴定材料不能选用甘蔗(3)斐林试剂必须现配现用(与双缩脲试剂不同,双缩脲试剂先加A液,再加B液) 11、蛋白质的基本组成单位是氨基酸,氨基酸结构通式为NH2—C—COOH,各种氨基酸的区别在于R基的不同。12、两个氨基酸脱水缩合形成二肽,连接两个氨基酸分子的化学键(—NH—CO—)叫肽键。13、脱水缩合中,脱去水分子数=形成的肽键数=氨基酸数—肽链条数14、蛋白质多样性原因:构成蛋白质的氨基酸种类、数目、排列顺序千变万化,多肽链盘曲折叠方式千差万别。15、每种氨基酸分子至少都含

刑法(一罪与数罪)重要知识点

刑法(一罪与数罪)重要知识点(结果加重犯通常是依据分则条文规定确定的,即是法定的。 (一)常见的故意犯罪的结果加重犯 1.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2.强奸致人重伤的、死亡的; 3.非法行医致人重伤、死亡的; 4.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死亡,虐待致人重伤、死亡的; 5.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人死亡的; 6.绑架致人死亡的; 7.拐卖妇女、儿童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8.放火、爆炸、投毒、破坏交通工具、破坏交通设施、破坏电力设备等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 9.生产销售假药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10.生产、销售劣药后果特别严重的; 11.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 12.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 13.劫持航空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的; 14.劫持船只、汽车造成严重后果的; 15.暴力危及飞行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 16.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法规实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17.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伤的; 18.挪用公款数额巨大客观上不能退还的; 19.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 〔特别提示〕 故意犯罪的行为人对加重的结果可能是故意的也可能是过失的。 (二)常见的过失犯罪的结果加重犯 1.危险物品肇事后果特别严重的; 2.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后果特别严重的; 3.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 〔特别提示〕 过失犯罪的行为人对加重结果一般是过失的,但是个别也有故意的,如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从表面上看,结果加重犯又构成了伤害、杀人、毁坏财物等罪,但是法律上认为是其基本罪行导致的结果,不作为独立犯罪评价,而是作为基本罪行的加重刑罚的后果,不数罪并罚。而仅仅作为加重某一罪法定刑的情况。在理论上,认为结果加重犯是实质的一罪,即一行为犯一罪。 一、法律上把一个犯罪作为另一个犯罪处罚情节的,不需要数罪并罚 1.绑架并杀害人质的,绑架罪一罪处罚。 2.拐卖妇女又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拐卖妇女一罪处罚。 3.拐卖妇女又强迫、引诱、容留被拐卖的妇女卖淫的,拐卖妇女一罪处罚。 4.组织卖淫又强迫、引诱、容留妇女卖淫的,以组织卖淫一罪处罚。 5.以强奸的手段迫使卖淫的,以强迫卖淫一罪处罚。 6.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又非法拘禁被组织者的,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一罪处罚。

高中化学易错知识点整理

“元素化合物”知识模块 1. 碱金属元素原子半径越大,熔点越高,单质的活泼性越大 错误, 熔点随着原子半径增大而递减 2. 硫与白磷皆易溶于二硫化碳、四氯化碳等有机溶剂,有机酸则较难溶于水 3. 在硫酸铜饱和溶液中加入足量浓硫酸产生蓝色固体 正确, 浓硫酸吸水后有胆矾析出 4. 能与冷水反应放出气体单质的只有是活泼的金属单质或活泼的非金属单质 错误, 比如2Na2O2+2H2→OO2↑+4NaOH 5. 将空气液化,然后逐渐升温,先制得氧气,余下氮气 错误,N2 的沸点低于O2,会先得到N2, 留下液氧 6. 把生铁冶炼成碳素钢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除去生铁中除Fe 以外各种元素,把生铁提纯错误, 是降低生铁中 C 的百分比而不是提纯 7. 虽然自然界含钾的物质均易溶于水,但土壤中K%不高,故需施钾肥满足植物生长需要错误, 自然界钾元素含量不低,但以复杂硅酸盐形式存在难溶于水 8. 制取漂白粉、配制波尔多液以及改良酸性土壤时,都要用到熟石灰 正确, 制取漂白粉为熟石灰和Cl2 反应, 波尔多液为熟石灰和硫酸铜的混合物 9. 二氧化硅是酸性氧化物,它不溶于酸溶液 错误,SiO2 能溶于氢氟酸 10. 铁屑溶于过量盐酸,再加入氯水或溴水或碘水或硝酸锌,皆会产生Fe3+ 错误, 加入碘水会得到FeI2, 因为Fe3+的氧化性虽然不如Cl2,Br2, 但是强于I2, 在溶液中FeI3 是不存在的 11. 常温下,浓硝酸可以用铝罐贮存,说明铝与浓硝酸不反应 错误, 钝化是化学性质, 实质上是生成了致密的Al2O3 氧化膜保护着铝罐 12.NaAlO2 、Na2SiO3、Na2CO3、Ca(ClO)2 、NaOH、C17H35COON、aC6H5ONa等饱和溶液中通 入CO2出现白色沉淀,继续通入CO2至过量,白色沉淀仍不消失 错误,Ca(ClO)2 中继续通入CO2至过量,白色沉淀消失, 最后得到的是Ca(HCO3)2 13. 大气中大量二氧化硫来源于煤和石油的燃烧以及金属矿石的冶炼 正确 14. 某澄清溶液由NH4Cl、AgNO3、NaOH三种物质混合而成,若加入足量硝酸必产生白色沉淀 正确,NH4Cl 、AgNO3、NaOH混合后发生反应生成[Ag(NH3)2]+ 加入足量硝酸后生成AgCl 和 NH4NO3 15. 为了充分利用原料,硫酸工业中的尾气必须经净化、回收处理 错误, 是为了防止大气污染 16. 用1molAl 与足量NaOH溶液反应,共有3mol 电子发生转移 17. 硫化钠既不能与烧碱溶液反应,也不能与氢硫酸反应

【道法思品】易错易混知识点全汇总情况

初中【道法/思品】易错易混知识点全汇总 【道法/思品】易错知识点 1.进入初中生活,我们难免有些不适应。进入青春期,会出现闭锁心里。 误:青春期出现闭锁心理是绝对有害的,我们要想办法消除。析:出现上述两种心理现象是正常的,但有危害,要及时调整,积极与同学、朋友交往,养成热情、开朗的性格。 2.学习中的苦与乐。 误:学习对大多数人来说是苦乐交织的;学习过程是痛苦的,学习结果是快乐的。 析:学习对每个人来说都是苦乐交织的,学习中有苦更有乐3.生命是地球上最珍贵的财富,世界因生命的存在而变得精彩。 误:人的生命是地球上最珍贵的财富。 4.每个人的生命都是有价值的。每个人对国家、社会和他人都有价值。 误:每个人生命的价值和意义都是一样的。坏人、恶人的生命没有价值。 析:人的生命作为一种存在,如果其愿意,任何人都能够为社会留下物质财富或精神财富。

5.我们要肯定、尊重、悦纳、珍爱生命,无论何时何地,无论遇到多大挫折,都不会轻易放弃生的希望。 误:人在任何时候都不应放弃生命。 析:在某些十分危急的情况下,可能要为正义而献身,“舍生取义、舍己救人”。正确表述:除了为正义而献身外,人一般不应主动放弃生命。 自杀、自残:与社会道义相悖,与法不合。 6.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双刃剑:诱惑、挫折、网络 ①诱惑 误:我们要抵制各类诱惑。 析:我们的生边存在很多诱惑,但并非所有的诱 惑都是有害的,要善于辨别并抵制不良诱惑。 ②挫折 误:挫折总是给人带来消极作用;挫折是人成功 的保证;不经历挫折就不能成功。 析:挫折首先(一定会)产生消极作用,如果处 理得好,会产生积极作用,“艰难困苦,玉汝于 成”。战胜挫折使人成功。 ③网络 误:应远离网络,关闭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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