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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加强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加强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加强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加强2010年世博会期间上海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世博会期间安全保障工作的有关要求,为保障2010年上海世博会期间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4月15日至2010年11月15日,世博会期间世博安保等级为一、二级时,外港黄浦江中、上游地区(杨浦大桥至闵行发电厂)码头禁止各类危险货物的港口作业。

二、2010年4月30日至2010年10月31日,除洋山港区外的上海港口码头,禁止爆炸品、有机过氧化物、剧毒品、放射性物品以及过氧化氢(双氧水)、丙酮、硫酸、硝酸、盐酸危险货物的港口作业。涉及国际重点工程、大型企业生产建设和国计民生特殊需要港口作业的,须报经我局批准。

确需在外高桥港区出口烟花爆竹港口作业时,实施“一船一批”。

三、2010年3月20日至2010年10月31日,我局暂停受理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资质认定的申请。

四、2010年4月30日至2010年10月31日,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实行周报告制度,港口作业单位将每周作业危险货物的相关情况如实填写《危险货物港口作业报告表》(见附件),报告本辖区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当世博安保等级提高到一、二级时,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实行日报告制度,港口作业单位将每日作业危险货物的相关情况如实填写《危险货物港口作业报告表》(见附件),报告本辖区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五、各港口作业单位要充分认清世博会期间港口危险货物安全作业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确保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各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大对易燃、易爆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现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危险货物港口作业中不报、漏报、谎报、瞒报以及在普通货物中藏匿(夹带)危险货物的行为,确保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安全。

交通运输局及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交通运输局及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 一、交通运输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承担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根据省、安庆市、桐城市交通发展总体布局,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拟定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定物流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引导。 (二)监督、指导全市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养护、管理,监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使用;组织实施重点交通工程建设。 (三)负责编制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拟定城市客运行业规范并实施监管;负责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指导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承担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交通行政、交通许可审批工作,负责全市汽车维修市场、驾驶员培训市场及汽车综合性能检测工作的行业管理。 (四)指导全市交通运输通行条件的管理;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物资运输进行调控;在遇到抢险、救灾、国防建设等紧急或其它特殊运输任务时,发布调度运输工具的命令;负责全市交通战备工作。 (五)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

工作;监管全市内河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安全和局属单位生产安全。 (六)组织全市交通重大科技开发,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推动行业科技进步、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全市交通体制改革、交通行业职工队伍建设、行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保护职工合法权益。 (七)负责辖区内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上述交通运输局职责范畴内的交通运输管理工作由交通运输管理所承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由地方公路管理局承担;交通运输稽查、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由交通运输稽查站(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承担;客运市场管理工作由客运管理办公室承担。 二、内设机构及其职责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工作;组织重要会议,负责会议报告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负责局机关值班、公文处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宣传报道、网站管理、调研、督查、督办、档案、信访、机要、保密、外事接待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网络问政等事项;负责交通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行业文明建设创建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扶贫开发、招商引资、双拥及计划生育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监察室) 负责本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指导本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加强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加强2010年世博会期间上海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世博会期间安全保障工作的有关要求,为保障2010年上海世博会期间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4月15日至2010年11月15日,世博会期间世博安保等级为一、二级时,外港黄浦江中、上游地区(杨浦大桥至闵行发电厂)码头禁止各类危险货物的港口作业。 二、2010年4月30日至2010年10月31日,除洋山港区外的上海港口码头,禁止爆炸品、有机过氧化物、剧毒品、放射性物品以及过氧化氢(双氧水)、丙酮、硫酸、硝酸、盐酸危险货物的港口作业。涉及国际重点工程、大型企业生产建设和国计民生特殊需要港口作业的,须报经我局批准。 确需在外高桥港区出口烟花爆竹港口作业时,实施“一船一批”。 三、2010年3月20日至2010年10月31日,我局暂停受理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资质认定的申请。 四、2010年4月30日至2010年10月31日,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实行周报告制度,港口作业单位将每周作业危险货物的相关情况如实填写《危险货物港口作业报告表》(见附件),报告本辖区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当世博安保等级提高到一、二级时,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实行日报告制度,港口作业单位将每日作业危险货物的相关情况如实填写《危险货物港口作业报告表》(见附件),报告本辖区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五、各港口作业单位要充分认清世博会期间港口危险货物安全作业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确保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各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大对易燃、易爆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现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危险货物港口作业中不报、漏报、谎报、瞒报以及在普通货物中藏匿(夹带)危险货物的行为,确保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安全。

上海交通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黄标车和老旧车辆环保治理的实施方案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市政府印发的《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3-2017)》,加快推进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国家关于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排放为国Ⅰ或国Ⅱ标准的汽油车)的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黄标车和老旧车辆环保治理提出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原则 (一)综合施策,强化机动车环保管控措施。以逐步全面淘汰本市黄标车和老旧车辆为目标,以加强环保约束和严格执法为主要手段,通过强化高污染车限行、提高车辆年检年审标准、提升环保检测手段,加大环保联合执法检查的力度及频度,推进机动车环保治理。 (二)聚焦重点,通过差别化财政补贴引导提前淘汰。重点聚焦黄标车和注册时间10年以上的老旧车辆,维持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将老旧车辆一并纳入提前淘汰补贴范围,鼓励报废更新。 二、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有关要求,2014年年底前,基本淘汰本市在册黄标车和部分老旧车辆,全年力争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16万辆;2015-2017年间,争取再淘汰老旧车辆30万辆。

三、具体措施 (一)实施更严格的黄标车及老旧车辆限行政策 1.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范围。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环保局等四部门制订的<关于在S20外环高速范围内对无国家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车辆实施限制通行措施的规定>的通知》(沪府发〔2013〕77号)要求,在2014年7月1日起严格实施S20外环高速范围内全天禁止无国家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行驶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限行范围。从2015年4月1日起,G1501上海绕城高速范围内全天禁止无国家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行驶。对在本市行驶的外省市黄标车,按同等原则实施限行措施,并加大宣传和执法检查力度。 2.实施国Ⅰ标准汽油车限行政策。在2015年4月1日起实施G1501上海绕城高速范围内黄标车限行的同时,S20外环高速范围内全天禁止国Ⅰ标准汽油车通行。对在本市行驶的外省市国Ⅰ标准汽油车,按同等原则实施限行措施。 (二)强化机动车环保年审要求 1.分步实施简易工况法。根据市环保局《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发展规划>的实施方案》(沪环保防〔2013〕304号),从2014年7月1日起,本市运营车辆全面实行简易工况法进行尾气排放检测。从2015年1月1日起,本市非运营黄标车和注册日期已满10年的老旧车辆全面实行简易工况法进行尾气排放检测。经检测不达标的车辆,不得发放国家环

上海港港口介绍

上海港港口介绍 优越的地理位置 上海港位于长江三角洲前缘,居我国18000 公里大陆海岸线的中部、扼长江入海口,地处长江东西运输通道与海上南北运输通道的交汇点,是我国沿海的主要枢纽港,上海港依江临海,以上海市为依托、长江流域为后盾,经济腹地广阔,全国31个省市(包括台湾省)都有货物经过上海港装卸或换装转口。上海港的主要经济腹地除了上海市以外,还包括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等省和重庆市。上海港的水陆交通便利,集疏运渠道畅通,通过高速公路和国道、铁路干线及沿海运输网可辐射到长江流域甚至全国,对外接近世界环球航线,处在世界海上航线边缘。另外,上海还有发达的航空运输。 自然条件 崇明岛 气象(1)风况:历年最大风速为17.0米/秒。 (2)降水:多年平均降水量10000亳米。 (3)雾况:历年平均雾日为25.5天。 (4)气温:历年平均气温15.3摄氏度,极端最高气温37.3摄氏度,最低气温—10.3摄氏度。 水文:(1)历年最高潮位+5.89米,最低潮位—0.28米,平均高潮位+3.33米,平均低潮位0.94米。 (2)流速、流向:东风沙附近最大涨潮流速为2.87米/秒,最大落潮流速1.68米秒。 (3)含沙量:涨潮最大含沙量0.664公斤/立方米,落潮最大含沙量0.664公斤/立方米。 外高桥 气象:(1)风况:实测最大二分钟平均风速为25.0米/秒。 (2)降雨:历年平均日降雨量,中雨29.1天,大雨9.2天。 (3)雾况:历年平均为28天。 (4)气温:历年极端最高气温38.1摄氏度,最低气温—9.4摄氏度,平均气温15.7摄氏度。 水文:(1)(以吴淞基面为准,下同)平均高潮位+3.27米,平均低潮位+0.9米 (2)流速、流向:潮流属不规则半日浅海分潮流。水域内往复流极为典型,实测最大潮2.05米/秒,涨潮流速1.89米秒。 (3)含沙量:大汛涨潮最大含沙量1.426公斤/立方米,落潮最大含沙量1.053公斤/立方米。 (4)波况:实测最大波高3.20米,风向。风速25米系台风浪。 南汇咀: 气象

上海港集装箱海铁联运现状与建议

上海港集装箱海铁联运现状及建议 近年来,随着我国港口的快速发展,海铁联运在运输成本、运行安全、节省能源、减少污染等诸多方面凸显出的巨大优势,已使其成为优化集装箱运输结构最为有效的途径之一。文中阐述了上海港集装箱产业中海铁联运发展的现状,分析了影响海铁联运业务拓展的相关因素,认为应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和协调下,各方面共同努力,推动上海港海铁联运的跨越式的发展,促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建成。 一、上海港海铁联运发展历程上海港集装箱海铁联运起步于上世纪90 年代,但由于种种因素的作用,上海港集装箱海铁联运进展缓慢。1996 年,首次开行了定点、定线、定车次、定时、定价的上海至南京的国际集装箱“五定班列”,为上海发展集装箱海铁联运首开先河。1997年,上海至成都的集装箱" 五定"班列开通,全程2,380Km,运行时间96h,首开上海远距离内地全程中转的先河。 几年之后,上海至内陆的海铁联运节点已经有合肥、蚌埠、西安、重庆、南京、温州、宁波、南昌、昆明等。 1999年,上海港务局与上海铁路局分别成立了军工路港站和杨浦港 站,推行港口——铁路一门式服务,将铁路受理站前移到港区,降低口岸使费,从而缩短运作周期。

到2006 年,上海芦潮港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全面建成并投入运营,该运 营站负责将洋山深水港的铁路集装箱接入全国的铁路网。经过多年来的摸索和发展,上海港集装箱海铁联运已经形成了一定规模。 二、上海港海铁联运发展现状海铁联运是一种绿色环保,经济高效的集疏运方式,在欧美国家已经普遍应用。然而,这种世界上最重要的运输方式之一在上海港确是前景美好,处境尴尬。 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优化现代航运集疏运体系,实现多种运输方式一体化发展,是上海建设国际航运中心的重要目标。由此可见,海铁联运在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中有着美好的前景。 图1 各种运输方式所占比例示意图 根据我国铁路线建设的特点来看,铁路在我国中西部地区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但是从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来看,中 然而,自上个世纪末以来,上海港海铁联运虽然从基础设施等方面有了一些进步,但从其承担的作业吞吐量上来看,上海港海铁联运仍然处于起步阶段。2011 年上半年,上海港全港货物集疏运量4,4491.15 万吨,其中, 水路占76.9%,公路、铁路各占22.4%和0.1%。(见图1) 海铁联运集疏运量仅占0.1%,严重失衡的比例可以看出海铁联运在上海港的发展前景堪忧。 三、上海港海铁联运中存在的问题1 .集装箱海铁联运中的“港铁分

天津市交通运输局

[标签:标题] 篇一:2015年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所属高速公路管理处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5人公告2015年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所属高速公路管理处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5人公告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弥补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确保专业技术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高速公路管理处 (二)招聘单位地址: 天津市高速公路管理处:天津市东丽区津汉公路899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 天津市高速公路管理处为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起草我市高速公路养护及路政管理的有关标准和规定;参与高速公路规划工作,负责组织高速公路前期工作;负责全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和联网收费管理;组织我市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后评估;负责全市高速公路运行情况的监控、信息采集与发布及应急处理;负责全市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维护高速公路路产路权;负责高速公路日常养护管理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考核,对高速公路大中修项目及专项工程实施监管。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名称:工程建设监管、工程养护监管、路政养护管理。 (二)招聘岗位职责和数量(见附件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四)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见附件招聘计划表)。 四、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方案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cn)下载报名表,将下载后填写的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并注明应聘岗位,每人只能应聘一个相应岗位,不注明所应聘岗位的一律不接受报名,发送后须打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进行确认。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5年10月15 日9:00开始至10月20日17:00。采用网上审查方式进行 资格审查结果由招聘单位以电话、信息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 (三)准考证 考试准考证采用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报考人员应及时打印,参加公开招聘考试时携带。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报考人员收到试准考证后,应及时向报考单位电话反馈。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考试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公布

2010年度上海市文明示范工程、 上海市文明示范工地、上海市文明工地(场站) 表彰名单 一、2010年度上海市文明示范工程名单 1、上海东方体育中心上海东方体育中心工程建设指挥部 2、轨道交通13号线一期轨道交通十三号线发展有限公司 3、上海中心大厦上海中心大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4、 上海国际航运服务中心 (含海运大厦) 上海国际航运服务中心开发有限公 司 5、外高桥港区六期工程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崇明至启东长江公路 通道(上海段) 上海长江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2010年度上海市文明示范工地名单 1、浦东供电分公司生产调 度楼上海市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上海海龙良策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市电力公司市东供电公司 2、静安豪景苑(常德路95 号街坊B地块住宅工程 7-8号楼) 上海市第一建筑有限公司 3、上海区域管制中心生产 附属用房工程 上海市第一建筑有限公司 —1 —

4、绿地望海CBD(A区)商品 房建设项目 上海域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上海爱达工具制造有限 公司旧厂房改建上海新长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新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众兴建设监理 6、上海外贸仓储浦东储运 公司新建仓储.物流中 心、堆场上海市第二建筑有限公司上海浦惠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7、瑞虹新城第三期4号地 块发展项目1-3、5、6号 楼及地库中建三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现代工程咨询公司 8、风荷丽景尚城二期3、4、 5、12#楼及配套项目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海光大厦华东电网调度中 心 上海市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10、朱家角新镇D18地块水上 宾馆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11、曹家渡旧区改造地块(江 南宴花园1号楼)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2、杨浦区30、33街坊(东 块)商品住宅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光工程咨询 13、1#工业研发大楼(除桩 基) 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4、宝山顾村镇新选址一号基 地配套商品房B4-2 地块上海市第四建筑有限公司上海海龙工程技术 —2 —

关于实施上海道路运输行业办理备案证明的通告的代拟稿报告

关于实施上海道路运输行业办理备案证明的通告的代拟稿报告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一)[备案事项]外省市驻沪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备案 [办理机构]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 [受理地点]上海市城市交通业务受理中心 地址:建国东路525号一楼 [办理依据]《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9号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6号 《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006年第56号 《关于加强对常驻本市的外省市机动车和外省市机动车驾驶人员管理的工作意见》上海市公安局 [办理提供材料] 1.《外省市驻沪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备案登记表》; 2.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行驶证 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3.驾驶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外地驾驶员在本市公安部 门办理的登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4.押运员、装卸管理员从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5.综合性能检测站出具的车辆技术等级检测报告原件(且必须达到一级车标准)、营运车辆技术档案复印件,槽罐车的还需提供上海市相关槽体检测站出具的有效检测合格证明原件; 6.外环线以外和新城区范围以外的专用停车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7.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1)安全生产各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3)安全教育制度; (4)安全检查制度; (5)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操作规程; (6)事故管理制度; (7)安全考核制度; (8)车辆维护和检测管理制度; (9)驻沪运输的应急预案。 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当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专用车辆,并配置符合

交通运输局职能

冀州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站 部门职责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负责对我市境内客运班线及出租客运经营申请的资格审查,按时限要求发放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营运证,负责收集、汇总客运各类统计报表和年报,做好客运及安全管理的各项基础台账。 二、依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对客运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开、歇业,变更申请和资格资质审查发放和收缴《经营许可证》、车辆《道路运输证》,规范完善车辆档案。 三、依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对汽车维修企业开、歇业申请和资格资质提出审核或审定意见,并核发、收缴经营许可证。 四、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对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合法经营许可证。 五、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对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进行资格审查,核发经营许可证,依法对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依法检查。 六、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对站(场)经营的开业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合法经营许可证,对各类站(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

检查。 七、依据《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对货运源头企业非法装载和车辆非法改装进行依法管理,并对恶意超载和改装车辆进行依法检查。 公开服务承诺 一、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交通行政执法规范》,坚持严格、公正、文明、理性、规范执法,营造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 二、实行政务公开,打造阳光运政。严格落实交通行政执法“四制”,丰富“一站式”行政服务内涵,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 三、强化服务意识,提高质量效率。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制,坚决杜绝态度生硬、推诿扯皮和门难进、脸难看现象。 四、强化廉洁勤政,树立良好形象。加强教育培训,严守廉政承诺,不断提高运政的执法队伍综合素质。 五、建立考核管理制度,欢迎群众监督。强化内部管理机制,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及时解决广大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监督举报热线:0318——8622350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交通港口局等五部门制订的《上海市公共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交通港口局等五部门制订的《上海市公共交通车辆、车站广告设置暂行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港口港务 【发文字号】沪府发[2009]6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2.11 【实施日期】2009.02.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交通港口局等五部门制订的《上海市公共交通车辆、车站广 告设置暂行规定》的通知 (沪府发〔2009〕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政府同意市交通港口局、市绿化市容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制订的《上海市公共交通车辆、车站广告设置暂行规定》,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二月十一日

上海市公共交通车辆、车站广告设置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本市公共交通车辆、车站广告设置,确保公共交通安全运营,维护乘客乘车环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所称的上海市公共交通车辆、车站广告,是指以本市公共汽车和电车(以下统称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轨道交通车辆、车站设施为载体的广告。 本规定所称的轨道交通车站,包括轨道交通站厅和站台、轨道交通出入口、轨道交通通道。 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交通车辆、车站广告的设置,除执行国家和本市其他有关广告的登记管理、户外广告审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规定外,还应当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管理部门) 本市交通港口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公共交通车辆、轨道交通车站广告的设置规范、监督管理,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相关行政处罚。 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公共交通车辆、车站广告发布的登记、备案和监督管理及相关行政处罚。

上海浦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沪浦集安字[2009]第042号 关于下发《上海浦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船舶港口服务单位车辆和人员进出港区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部门: 为严格履行《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公约)和海上保安修正案《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ISPS规则),加强港口设施保安管理工作,为贯彻落实上海世博会安全保卫群防群治工作动员部署大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和上海市《关于加强船舶港口服务类经营管理的通知》要求,为整顿、理顺、规范船舶服务单位人员和车辆进出港区的管理,确保港区的安全和生产秩序的正常开展,现将《上海浦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船舶港口服务单位车辆和人员进出港区管理办法》随文下发,望遵照执行。并请与各相关单位做好协调工作。(2008)沪浦集安字第050号文件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浦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船舶港口服务单位车辆和人员进出港区管理办法

(此页无正文) 上海浦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二00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安全港区管理办法通知 抄送:上港集团安全监督部,外高桥各口岸单位,上海港码头管理中心,欧高路派出所,各相关船公司、船代公司及船舶服务单位打字员:褚雅静校对:陈世英

附件: 上海浦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船舶港口服务单位车辆和人员进出港区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严格履行《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 公约)和海上保安修正案《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ISPS 规则),加强港口设施保安管理工作,规范船舶港口服务单位进出港区的管理,确保港区的安全和生产秩序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及上海市《关于加强船舶港口服务类经营管理的通知》(沪港港〈2008〉309号)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仅适用于,为停靠上海浦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东公司)的所有船舶进行物料、食品、配件供应、船员调动、油污水接受、船舶应急修理、船舶安全(消防)检测、冷藏箱应急修理等,船舶港口服务单位及船公司集装箱服务单位的人员和车辆进出港区。 第三条:浦东公司市场部负责对所有进出入港区的船舶港口服务及船公司单位的人员和车辆经营资质进行审核、业务受理及备案工作;行政人事部负责口岸单位非生产车辆进入码头、箱区“通行证”的发放管理工作;安全保卫部负责与外单位签定“安保协议”,对进行船舶、冷藏箱应急修理过程中涉及“电、气焊”等特种作业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核,并对所有进出的人员和车辆实施检查。

集装箱运输业现状发展分析

集装箱运输业现状发展 分析 Modified by JACK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26, 2020

我国集装箱运输业现状发展分析 我国港口集装箱运输起步于上世纪70 年代中期, 经历了比较漫长的起步和培育阶段, 到1990 年全国港口集装箱吞吐量仅为156 万TEU, 平均每年增长不到10 万TEU。进入上世纪90 年代,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 国际贸易领域和规模不断扩大, 我国集装箱港口进入了布局调整和快速发展阶段, 2000 年集装箱吞吐量实现2340 万TEU, 平均每年增长超过200 万TEU。 进入新世纪, 随着经济、贸易和技术全球化步伐的加快, 在我国经济贸易快速发展、产业结构调整、集装箱化率提高三大动力的驱动下, 集装箱运输显现了强劲的发展势头。2002 年, 我国大陆港口集装箱吞吐量实现3721 万TEU, 位居世界第一。到2006 年实现9361 万TEU, 2007 年跨越一亿TEU, 中国港口集装箱吞吐量占全球22% ,高居世界第一,平均每年增长超过1100 万TEU。我国集装箱水路发展和港口结构布局更加合理, 基本形成了以大连、天津、青岛、上海、宁波、苏州、门、深圳、广州等9 大干线港为主, 相应发展沿海支线和喂给港的集装箱港口运输规划布局系统。 目前, 我国已初步形成了布局合理、门类齐全、配套设施完善、现代化程度较高的港口集装箱运输体系。我国港口集装箱码头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向专业化、大型化发展, 港口装卸技术和效率方面也走在了世界前列,并形成北、东、南三大集装箱主枢纽港群,成为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主要桥梁。 北部集装箱主枢纽港群——以大连港、天津港和青岛港为主。大连港是东北地区出海门户;青岛港水深条件好,腹地货源足;天津港位于渤海湾最里端,由于地处京、津、唐经济区有利位置,货源较丰富。 东部集装箱主枢纽港群——以上海港、宁波港为主。上海港腹地优越,经济发展势头猛,已逐渐成为国际集装箱中转港之一;宁波港是我国地理位置最优良的港口之一,总长2138米的集装箱泊位可停靠第五代集装箱船,与上海和江苏港口共同形成东部集装箱主枢纽港群。 南部集装箱主枢纽港群——以香港港、深圳港和广州港为主。香港集装箱吞吐量目前已经稳坐世界第一的宝座;与香港比邻的深圳港,集装箱吞吐量连年攀高,大铲湾码头的建设,使深圳较为紧张的集装箱通过能力得到有效改善;随着香港、澳门两地与大陆经贸更密切联系的加强,制造业不断向中山、

上海道路运输许可证办理流程费用及条件

上海道路运输许可证办理流程费用及所需条件 开物流行业的公司,当前实行先照后证审批模式,即先办出营业执照,然后再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物流企业凭营业执照和相关要求材料,申请《道路运输许可证》,至少要具备一辆符合条件的货车,然后才可以申请。 上海市《道路运输许可证》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道路国运输条例》 2、《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3、《交通汽车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4、《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申请《道路运输许可证》流程: 1、企业申请; 2、窗口受理; 3、部门审查并决定许可与否; 4、窗口通知; 5、企业领取许可批文或不予许可的通知书。 备注: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左右。 上海市《道路运输许可证》办理材料: (一)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办理道路运输证时另提制《上海市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基本信息采集表(主表)》、《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信息登记表》、《道路货物运输车辆信息登记表》(三)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四)机动车车辆行驶证、车辆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 (五)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上海市《道路运输许可证》办理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 1、车辆技术要求: (1)车辆技术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的要求; (2)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载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的要求。 2、车辆其他要求: (1)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 (2)从事集装箱运输的:集装箱车辆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二)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注册物流行业公司、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为什么都找普岚秀思?

交通运输管理工作要点

2014年交通运输管理工作要点 ~年交通运输管理工作要点~年是北京市交通体制改革后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的第一年,也是市运输管理局成立后打基础、建机制、抓管理、树形象的开局之年。新的一年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工作非常繁重,市领导和全市人民对此高度关注,我们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根据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委的总体工作部署,~年我局运输管理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围绕规范市场秩序、优化发展环境这一主线,加强法制建设,完善行业规范,积极探索以特许经营和信用信息体系为主要内容的行业监管方式,大力推进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全面推行全程办事代理制等优化服务措施,抓好涉及交通运输治理工程的重点工作落实,不断推动交通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为首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运输保障。按照上述基本思路,~年主要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一、加强法制建设,完善行业规范(一)抓好3项立法前期工作。一是完成《北京市轨道安全管理办法》的报送和论证工作,争取市政府上半年发布施行;二是做好《北京市公共交通条例》、《北京市停车管理办法》、《北京市水域游船管理办法》等3个法规草案的拟订和立法准备工作;三是根据全市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工作结果,提出修改建议,做好《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北京市包装托运业管理办法》、《北京市人力三轮车客货运输业管理办法》等涉及许可主体和程序变更规章的捆绑修改工作。(二)制订、修订行业规范。重点做好16个行业管理规范标准的制订修订工作(制订13个,修订3个)。具体是:制订《出租汽车通用技术条件》(标准);修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安全检测标准》;制订《出租汽车车身颜色规范》;制订《运输企业资质等级管理办法》、《运输行业从业人员资质管理办法》、《运输企业信用考核办法》、《运输行业从业人员信用考核办法》等10个行业管理办法;研究制订《公共交通电汽车驾驶员从业资质条件》;修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办法》、《游船船舶检验办法》。(三)开展工作调研。积极完成交通委组织的有关调研工作任务。在此基础上,重点抓好7项调研工作:一是上半年重点抓好一个郊区县卫星城客运交通需求调研,在此基础上会同各郊区县交通局提出卫星城客运交通公交线网规划建议。二是开展公共交通线路发展和客运站功能规划的调研,为客运市场规范发展提供依据。三是抓紧停车收费调研,适时提出停车收费价格调整规范建议。四是按照《市区货运需求调查方案》,继续做好市区货运需求专项调查,为解决市区小、快、专需和客车运货、黑车运货问题打下基础。五是开展汽车检测/维修(i/m)制度

上海市交通港口局、市物价局转发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

上海市交通港口局、市物价局转发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汽车运价规则>和<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 定>的通知》的通知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9.12.25 【实施日期】2010.01.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交通港口局、市物价局转发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汽车运价规则〉和<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市运输管理处: 现将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汽车运价规则〉和〈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的通知》(交运发〔2009〕27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结合本市道路运输价格管理实际,现就贯彻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一、价格管理形式 本市省际道路班车客运(包括加班车客运)实行政府指导价,包车客运实行市场调节价。 市物价局、市交通港口局制定省际道路班车客运车辆基准运价,市运输管理处根据省

际道路班车客运车辆基准运价、计费里程、其他收费等规定核定省际道路班车客运线路基准票价,经营者可在线路基准票价的基础上,上、下浮动确定实际执行票价。 二、基准票价 (一)基准票价计算公式 根据《汽车运价规则》的规定,省际道路班车客运线路基准票价=省际道路班车客运车辆基准运价(含2%的旅客身体伤害赔偿责任保障金)×计费里程+其他收费(二)车辆基准运价 本市营运客车类型划分等级评定标准参照交通运输部《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执行。现行各类型、等级车辆基准运价,具体见下表:上海市省际道路班车客运车辆基准运价表(单位:元/人千米)

上海港口集装箱运输业务流程管理研究(精)

上海电视大学《港口作业技术》课程总结 课程总结标题: 上海港口集装箱运输业务流程管理研究 分校(站、点:浦东新区分校 年级、专业: 09秋物流管理 教育层次:本科 学生姓名:钱懿 学号: 0931001252801 指导老师:章涵 完成日期: 2011-11-30 上海港口集装箱运输业务流程管理研究 一、绪论 通过本学期港口作业技术课程的学习,使我收获很大,港口作为全球综合运输网络的重要节点和国际物流链上的重要一环,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有着得天独厚的先决条件和内在潜质,也是港口自身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必经途径和战略目标。港口作为全球综合运输网络的节点,其功能不断拓宽,在发展现代物流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港口以复合优势实现现代物流中心的功能、港口的多重身份在国际物流中

具有战略地位、港口通过物流系统提供增值服务。为顺应经济全球化的需要,现代港口需要不断完善其物流职能,所以研究现代港口物流功能完善的策略十分必要。我了解到了有关港口物流,港口装卸设施,空港,.物流设施及作用。熟悉物流企业的基本的物流流程,熟悉企业物流的物流流程,了解企业的库存控制手法,企业的先进的物流运作经验。 二、上海港口集装箱业务基本概况 (一上海港基本介绍 上海港位于长江三角洲前缘,居我国18000 公里大陆海岸线的中部、扼长江入海口,地处长江东西运输通道与海上南北运输通道的交汇点,是我国沿海的主要枢纽港,我国对外开放,参与国际经济大循环的重要口岸。上海市外贸物资中99%经由上海港进出,每年完成的外贸吞吐量占全国沿海主要港口的20%左右。上海港也是世界著名港口,2006年货物吞吐量位居世界第一,集装箱吞吐量世界第三。 上海港依江临海,以上海市为依托、长江流域为后盾,经济腹地广阔,全国31个省市(包括台湾省都有货物经过上海港装卸或换装转口。上海港的主要经济腹地除了上海市以外,还包括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等省和重庆市。上海港的水陆交通便利,集疏运渠道畅通,通过高速公路和国道、铁路干线及沿海运输网可辐射到长江流域甚至全国,对外接近世界环球航线,处在世界海上航线边缘。另外,上海还有发达的航空运输。截止至2006 年底,上海港海港港区拥有各类码头泊位1140个,其中万吨级以上生产泊位171个,码头线总长为91.6公里。按照码 头使用性质分类:公用码头泊位175个,码头线长度为24.6公里,其中生产泊位121个,码头线长度为22.2公里,年货物吞吐能力17051万吨;货主专用码头泊位965个,码头线长度为67公里,其中生产泊位495个,码头线长度为38.2公里。上海港内河港区 有码头泊位818个,最大靠泊能力3000吨级。2006 年上海港完成货物吞吐量5.37 亿吨。其中,海港货物吞吐量4.7亿吨,继续保持世界第一大货运港地位;内河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0.67亿吨。完成外贸货物吞吐量2.13亿吨,其中,外贸出口1.03亿吨,

上海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业管理要求知识点

上海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业管理内容要点 市运输管理处对近年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相关法规和管理要求进行梳理,汇集成上海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业管理内容要点,要求本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从业人员(企业经理人、专职安全管理干部、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学习并熟记掌握,同时作为相关继续教育培训考核的内容。 一、经营许可资质类 (一)有符合下列要求的专用车辆及设备: 1.自有专用车辆(挂车除外)5辆以上;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的,自有专用车辆(挂车除外)10辆以上。 2.专用车辆的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3.配备有效的通讯工具。 4.专用车辆应当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5.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应当配备罐式、厢式专用车辆或者压力容器等专用容器。 6.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应当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且罐体载货后

总质量与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相匹配。运输爆炸品、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20立方米,运输剧毒化学品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10立方米,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罐式集装箱除外。 7.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非罐式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不得超过10吨,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集装箱运输专用车辆除外。 8.配备与运输的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 (二)有符合下列要求的停车场地: 1.自有或者租借期限为3年以上,且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停车场地应当位于企业注册地市级行政区域内。 2.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专用车辆以及罐式专用车辆,数量为20辆(含)以下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的倍,数量为20辆以上的,超过部分,每辆车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运输其他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数量为10辆(含)以下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的倍;数量为10辆以上的,超过部分,每辆车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 3.停车场地应当封闭并设立明显标志,不得妨碍居民生活和威胁公共

交通运输局行政职能

交通运输局行政职能 【篇一:我国交通运输行政职能的概况及完善途径】 我国交通运输行政职能的概况及完善途径 【摘要】交通运输行政职能的有效合理实行是交通运输行业健 康有序发展的重要条件,目前,我国交通运输行政职能在运行和管 理中还存在一些严重的问题,因此优化完善交通运输行政职能非常 重要。 【关键词】交通运输;行政职能;完善途径 1、交通运输行政职能的主要内容 1.1交通运输行业调控职能 交通运输行业调控职能主要是指政府或交通主管部门制定法律法 规或者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全国或区域内的交通运输进行宏观 的管理和调控。我国关于交通运输的主要法律法规有全国人大常委 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运输条例》,交通部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道 路 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道路 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等。 1.2交通运输市场准入管理职能 交通运输行业市场准入管理主要是指交通运输行业的准入条件进 行审批和管理,例如营业执照和许可证的审批和发放,对该行业从 业人员的素质、技术的基本要求,例如对驾驶员的驾驶证和驾驶级 别的要求,对从业个体户或企业的人数、资金、从业车辆的具体要 求等等。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或企业给予营业执照和交通运输的市场【篇二:交通运输局及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交通运输局及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 一、交通运输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承担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根据省、安庆市、桐城市交通 发展总体布局,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拟定交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港口设施建设工程设计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港口设施建设 工程设计许可实施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沪交规[2011]467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1.09.01 【实施日期】2011.10.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港口设施建设工程设计许可实施办法》的 通知 (沪交规〔2011〕467号) 各有关单位: 《上海港口设施建设工程设计许可实施办法》已经2011年第14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九月一日

上海港口设施建设工程设计许可实施办法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上海港口设施建设工程设计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设计质量,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根据《上海港口条例》、《港口建设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上海港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和大修港口设施建设项目(包括其他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港口设施建设工程)及其配套设施的工程项目设计许可的申请、审查及审批等管理工作。 本办法所称的港口设施建设工程(以下简称港口工程),是指在上海港口管辖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和大修港口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工程。具体包括建设码头、防波堤、港池、锚地、客运站、浮筒、栈桥、趸船、仓库、堆场、水上过驳平台、驳岸、修造船水工建筑物及支持系统、辅助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等活动。 第三条(管理部门) 上海港口工程设计实行行政许可制度。港口工程设计分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交通港口局)负责上海港口工程设计许可管理工作,并接受国务院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建设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 第四条(设计文件基本要求)

(交通运输)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实施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精编

(交通运输)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实施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 施工

(交通运输)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实施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 施工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文件 沪建交〔2011〕970号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关于实施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 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通知 各区县建设交通委,各相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1]111号)要求,根据本市建设工程实际,将本市有关实施事项通知如下: 壹、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要求 (壹)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检查工作制度,明确带班检查的职责权限、组织形式,检查内容、方式以及考核办法等具体事项。 (二)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是指项目总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企业法人代表、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当持有“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当到企业所属的每个工地开展带班检查,其次数每月不少于壹次;总的带班检查日,每月不少于工作日的25%。

工程项目超过壹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或工地出现险情和重大隐患的,企业负责人应当到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对日常管理状况差的施工现场,应当增加带班检查频次。 (四)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检查记录(详见附表壹)应分别在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留存,且报施工现场监理备案,没有实施项目监理的报项目建设单位备案。二、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要求 (壹)项目负责人是指建筑施工总包、专业分包企业项目经理和劳务分包企业项目管理人;监理企业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 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和监理企业的总监理工程师,应为备案合同明确的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擅自变更。 (二)项目负责人应当确保每月在现场带班生产的实际时间不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不得擅自脱岗。 项目经理不在岗时应书面委托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代行其承担管理工作〔劳务企业除外),被委托人应相对固定,书面委托应报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备案且现场留存备查。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不在岗时应书面委托持有《安全监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的人员代行其承担管理工作,被委托人应相对固定,书面委托应报监理企业、建设单位备案且现场留存备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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