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科学技术部办公厅关于成立科技部基层科技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通知

科学技术部办公厅关于成立科技部基层科技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通知

科学技术部办公厅关于成立科技部基层科技工作协调

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

•【公布日期】2012.03.07

•【文号】国科办农[2012]20号

•【施行日期】2012.03.0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

正文

科学技术部办公厅关于成立科技部基层科技工作协调领导小

组和办公室的通知

(国科办农〔2012〕20号)

机关各厅、司、局、办,直属机关党委,各直属事业单位,科技日报社: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技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县(市)科技工作的意见》(国科发农[2011]309号)各项任务部署,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科技工作的领导,按照2011年第12次部长办公会部署,成立科技部基层科技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简称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根据有关单位的推荐意见,经部领导批准,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如下。

一、协调领导小组

组长:万钢科技部部长

副组长:张来武科技部副部长

成员:吴远彬科技部办公厅主任

徐建培科技部政策法规司司长

王晓方科技部发展计划司司长

金奕名科技部重大专项办副主任

张晓原科技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司长

彭以祺科技部基础研究司副司长

赵玉海科技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司长陈传宏科技部农村科技司司长

马燕合科技部社会发展科技司司长

续超前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副司长

孙晓明科技部人事司副司长

王俊明科技部直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

余华荣中纪委驻科技部纪检组、监察局局长邹大挺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主任

贾敬敦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主任

赵明鹏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主任黄晶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主任

秦勇科技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主任

胡晓军科技部信息中心主任

戴国强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主任

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陈传宏科技部农村科技司司长

副主任:王喆科技部农村科技司副司长

胡世辉科技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副司长杨哲科技部社会发展科技司副司长

成员:洪峡科技部办公厅综合处副调研员

王俊峰科技部政策法规司人才与科普处处长

郭晓林科技部发展计划司区域科技发展处处长

田荣斌科技部重大专项办综合处处长

沈文京科技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综合处处长

陈文君科技部基础研究司综合计划处处长

刘兵科技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工业发展处处长

张洪刚科技部农村科技司基层科技处处长

沈建忠科技部社会发展科技司综合与气候变化处处长

孙键科技部国际合作司综合与计划处处长

韩苍穹科技部人事司综合与培训处处长

许志龙科技部直属机关党委宣传与组织处处长

王建伦中纪委驻科技部纪检组、监察局综合处主任科员

刘剑潇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农业与社会发展奖励处处长

杨经学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地方科技工作处处长

程维华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综合计划处处长

范玲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公共卫生处处长

耿建东科技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计划监督处处长

胡少华科技部信息中心协调处处长

华夏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综合处副处长

特此通知。

科学技术部办公厅

二O一二年三月七日

淄博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关于组建科技创新“十二个工作专班”实施方案》的通知

淄博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关于组建科技创新“十二个工作专班”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淄博市科学技术局 •【公布日期】2021.02.26 •【字号】淄科发〔2021〕2号 •【施行日期】2021.02.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 正文 淄博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 《关于组建科技创新“十二个工作专班”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科技局,高新区科工局,经开区工科局,文昌湖区经发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2021年工作动员大会、市“落实突破年”动员大会精神,紧扣全市高质量发展“十二大攻坚行动”决策部署,经研究,决定组建科技创新“十二个工作专班”,奋力推动科技创新再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现将《关于组建科技创新“十二个工作专班”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专班牵头县级干部要切实发挥好牵头抓总职责,各责任人员要密切配合、履职尽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完成争先进位目标。

淄博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2月26日 关于组建科技创新“十二个工作专班”的 实施方案 2021年,市委、市政府组织开展高质量发展“十二大攻坚行动”,接续聚焦十二个方向集中攻坚落实求突破。淄博市科学技术局结合工作实际,主动躬身入局、自我加压、自提标杆,锚定重点、难点、痛点、堵点,梳理筹组“十二个工作专班”,动员全系统上下同心协力,拼出科技创新落实突破的新机新局。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部署和“2021落实突破年动员大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改革创新之态解码破局,以“事争一流、唯旗是夺”之念闯拼进位,以“迎难而上、攻坚克难”的最强担当,发扬“孺子牛、拓荒牛、老黄牛”精神,以不怕苦、能吃苦的牛劲牛力,点燃“科教创新赋能”落实突破的澎湃激情,为建设新时代务实开放、品质活力、生态和谐的现代化组群式大城市提供强力科技支撑。 二、科技创新“十二个工作专班” (一)新材料博览会暨论坛工作专班 牵头局领导:于秀栋协助局领导:张明光 牵头人员:杨祖轩 配合人员: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全体人员 1.年度目标:成功举办第二届中国(淄博)新材料产业博览会暨第二十届中国(淄博)新材料技术论坛。①邀请国家级共同主办单位或指导单位5家左右。②邀请参展企业、平台机构200家左右;展厅面积3万㎡左右;接待参展观众6万余人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 •【公布日期】2009.12.01 •【文号】国科发政[2009]648号 •【施行日期】2009.12.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 正文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科发政〔2009〕6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厅(委、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构建与发展,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科技部研究制定了《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 科学技术部 二OO九年十二月一日附件: 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 与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及国务院《关于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09]9号),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根据科技部等六部门《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国科发政[2008]770号)、《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总体实施方案》(国科发政[2009]269号),以及《国家科技计划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暂行规定》(国科发计[2008]338号)等文件的规定,现就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构建与发展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是指由企业、大学、科研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企业的发展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形成的联合开发、优势互

科技创新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一公司科技创新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职能部室、各项目部: 为切实加强对公司科技创新工作的领导,规范公司科技活动管理,根据集团公司要求,经公司研究,决定成立公司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及主要职责如下: 一、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副组长xx同志分管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工程管理部,由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和执行国家、地方及集团有关科技创新政策和要求,统一领导和组织公司科技创新工作; 2、指导、协调、督促公司科技活动开展,落实、检查公司科技创新工作开展情况; 3、组织制订公司年度科技创新目标和科技活动经费预算,确保科技经费投入到位; 4、负责公司科技活动立项项目的审核审批和活动成果

评审验收; 5、研究解决科技活动中遇到的难题,提出可行性解决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科技创新成果奖励方案,审核批准优秀成果奖励标准。 三、科技研发管理工作职责分工 工程管理部:负责年度科技研发管理目标制订,负责公司研发项目的归口管理,内部研发项目的立项审批管理,研发过程的管控,研发成果的结题验收,专利等知识产权的组织申报工作。 成本部:负责年度科技研发管理目标责任状的签订与考核,R&D经费的统计申报,政府扶持支持等政策争取。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科技人员、研发人员集中或者单独建档管理工作。 财务审计部:负责公司科技研发费用预算编制,研发项目的专帐管理,研发费用的日常核算,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单独核算,负责公司科技研发投入费用使用情况的审计。 各项目部:负责对公司下达的科技研发项目进行实施、成果申报及费用归集等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科学技术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5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科学技术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 知 正文: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科学技术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办发〔2008〕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科学技术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二○○八年七月十日 科学技术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科学技术部,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课题承担单位由审批确定改为专家评审确定,相关工作交给事业单位或社会中介组织。将科技成果评价工作交给社会中介组织。 (三)将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课题的实施管理职责、科技成果推广的具体管理职责、技术市场的具体管理职责划给相关部门或交给地方政府。

(四)加强科技进步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职责,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五)加强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综合平衡的牵头职责,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二、主要职责 (一)牵头拟订科技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组织制订国家重点基础研究计划、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和科技支撑计划,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对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重大调整提出意见。 (四)负责编制和实施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基地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参与编制国家重大科学工程建设规划,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五)制定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化政策,指导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 (六)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制订相关重要措施和办法,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制定科技成果推广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八)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措施建议,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科研机构布局。 (九)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十)负责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十一)制定科普规划和政策,拟订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制定科技保密管理办法,负责相关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管理。 (十二)组织拟订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负责政府间双边和多边及国际组织间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和地方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驻外使领馆科技干部的选派与相关管理,组织科技援外与科技援华相关工作。

关于成立科技创新领导小组及下发

项目部[20XX]工-04号签发人:XX 关于成立科技创新领导小组及下发 科技创新管理制度的通知 项目部各部室: 为提高工程质量、安全,全面推行精细化、标准化管理,不断完善管理体系,推动我项目科技创新、微创、微改水平不断提高,确保X工程达到国家和行业先进水平,确保品质工程目标的实现,经项目部研究决定:成立X标段科技创新领导小组,现将科技创新领导小组及管理制度通知如下: 一、科技创新领导小组 组长:王X 陈X 副组长:X月、XX欣、X春、陈X 成员: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 二、科技创新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铁X局集团有限公司X施工管理,根据中铁X局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办法》,结合本工程特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成立科技创新领导小组,负责X工程建设过程中试验研究和技术创新工作。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副组长由项目总工程师担任,日常工作由工程部负责。 第三条工程部作为科技创新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科研项目计划的编制、课题招标、合同签订和管理及科技成果鉴定等工作;负责科研试验工作的过程管理,试验研究成果总结,指导工程建设。鼓励各积极开展科技创新。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X工程建设科技创新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课题立项 第五条课题立项程序和方法: 1.每年年底,工程部提出重点研究课题,上报中铁X局集团公司科技部进行科研立项。经集团公司科技部核准并纳入集团公司当年度科技研究开发计划的课题。 2.对符合招标条件的课题,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进行招标。 3.科研计划课题实行合同管理。纳入集团公司科技开发

计划的课题,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签署课题合同。经集团公司审核设立的课题,与科研单位签订课题合同,委托开展科研工作。 4.两个以上单位联合承担课题时,由第一承担单位与指挥部签订合同,并对合同的履行承担责任。第一承担单位应按分工与其他承担单位签订分项合同或协议,并报指挥部核备。 5.我单位自筹资金设立的专项研究课题,由项目部报公司核备。 第六条课题合同中指挥部明确指定所承担课题的课题负责人,同时成立课题组,其人数及主要成员应满足课题研究开发工作的需要,并报集团公司确认。 第三章课题实施 第七条由指挥部、我项目部及科研单位共同拟定科研方案、完成现场科研试验、收集整理相关资料、结题及撰写科技成果报告、科技查新、科技成果鉴定等。科研过程中,各参与人员积极总结撰写相关工法、专利等,并及时发表论文、工法或申报专利。 第八条科技推广应用由工程部组织实施,提供应用证明、经济及社会效益证明。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 划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公布日期】2003.06.06 •【文号】国办发[2003]52号 •【施行日期】2003.06.06 •【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 正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 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办发[2003]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做好制定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的领导和组织工作,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制定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温家宝(国务院总理) 副组长:陈至立(国务委员) 成员:路甬祥(中科院院长) 陈奎元(社科院院长) 徐匡迪(工程院院长) 李继耐(总装备部部长) 马凯(发展改革委主任) 周济(教育部部长)

徐冠华(科技部部长) 张云川(国防科工委主任) 金人庆(财政部部长) 张柏林(人事部部长) 田凤山(国土资源部部长) 汪光焘(建设部部长) 王旭东(信息产业部部长) 汪恕诚(水利部部长) 杜青林(农业部部长) 高强(卫生部常务副部长) 解振华(环保总局局长) 李长江(质检总局局长) 魏礼群(国研室主任) 张玉台(中国科协党组书记) 陈进玉(国务院副秘书长) 周生贤(林业局局长) 陈佳洱(自然科学基金会主任) 邓楠(科技部副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技部。徐冠华兼办公室主任,张国宝(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邓楠(科技部副部长)、金立群(财政部副部长)任办公室副主任。 国务院办公厅 二00三年六月六日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关于成立科技金融协调工作组的通知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关于成立科技金融协调工作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青海省科学技术厅 •【公布日期】2017.10.10 •【字号】青科发高新〔2017〕162号 •【施行日期】2017.10.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金融其他规定 正文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关于成立科技 金融协调工作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技部办公厅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厅关于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科办资〔2017〕82号)精神,推动我省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发展,大力推进开发性金融对全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支持,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发展,决定成立科技金融协调工作组。 一、工作组成员 组长:解源省科技厅厅长 副组长:孙建伟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副行长 许淳省科技厅副厅长 成员:瞿文蓉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和基础研究处处长 张艳省科技厅计划财务处处长 张海满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处长 王荔华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处长

马瑞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负责人 刘明奎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客户五处负责人 吴宝省科技厅国际合作办公室主任 胡铁成省农村牧区能源办公室负责人 段靖平省知识产权局局长 段伟省国有科技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田俐青海汇富昆仑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腾飞欧瑞创新(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段欣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客户经理 联络员:刘永庆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副主任科员 于豆豆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客户经理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高新处。 二、工作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工作组职责:负责统筹和协调推进省科技厅、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科技金融工作;推动科技与金融资源信息共享互通,推动建立和完善科技担保、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工作机制,积极开展科技创新重大项目的信贷项目金融支持试点工作,审议并向国家推荐申报科技创新重大项目的信贷支持;研究推进科技金融工作的重大事项。 (二)工作组办公室职责:承担工作组日常工作,组织召开工作组协调会议;组织科技创新重大项目的信贷项目;督促落实工作组重要决策及其他工作任务。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 2017年10月10日

成立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成立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按照市局(公司)科技创新工作要求,为确保创新工作顺利开展,圆满完成,经研究决定成立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 组长:*** 成员:*** 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绩效考核)办公室,**兼任主任。 二、领导小组及科技创新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及其组成人员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工作职责:按照《**公司关于印发**系统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系统科技创新项目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宁计〔2017〕35号)和**公司关于印发《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科技创新项目奖励办法(试行)》(银办〔2017〕38号)的通知要求,统一领导和组织科技创新工作,确保创新工作顺利开展。 2.领导小组组长工作职责:全面负责科技创新工作,指导、协调、督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创新工作运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确保科技创新工作 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3.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按照工作分工抓好负责范围内的科技创新工作,协助副组长在职权范围内推进本部门的科技创新工作。 (二)科技创新办公室及其主任工作职责: 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科技创新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实施标准,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协调、指导工作开展。研究解决科技创新工作中的问题,并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负责协助组长抓好科技创新的.日常指导、

协调、督促和检查,负责对科技创新项目的申报、立项、评审、汇总、结题等程序的开展进行严格的审核。负责与市局(公司)科技创新办公室的日常协调,部门科技创新工作的日常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201106关于成立创新社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2017-03-13 17:34 | #2楼 各社区、单位、部门: 根据区委发[2011]3号文件《关于印发〈通川区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莲花湖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经党委、管委会研究决定,成立莲花湖创新社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王路长党委书记 肖建军党委副书记、主任 副组长:张媛梅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肖芳党委副书记 柳建华副主任 蒋应春副主任 彭继峰派出所所长 成员:李衢党政办主任 李果计生办主任 黎大友民政办主任 张以军财政所所长 欧华刚农业中心主任 杨文睿安办主任 杨开洲综治办主任 李军司法所所长 王海东武装部副部长 牟伟公园、水库管理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治办,由肖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开洲、李军为工作人员。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成立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领导小组的通知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成立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 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公布日期】2004.09.08 •【字号】陕科办发[2004]41号 •【施行日期】2004.09.08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成立 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领导小组的通知 (陕科办发[2004]41号) 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科技局、财政局,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为了加快我省科技创新和产业化步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省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第四次全体会议决定,设立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专项资金,实施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根据省科教领导小组关于“由省科技厅牵头,财政厅、计委(现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防科工委等部门参加,组成工作机构,提出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的具体管理办法,编制《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计划》并做好实施工作”的精神,并报请省政府主管领导同志同意,决定成立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称: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领导小组 二、职责:制定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审定《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计划》;向省科技教育领导小组定期汇报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

进展情况。 三、人员组成: 组长:唐俊昌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厅长 成员:姜锋陕西省财政厅副厅长 党禹州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 魏增军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王学谦陕西省国防科技工业委员会副主任 四、办事机构: 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其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 办公室职责为确定年度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支持重点领域;组织科技创新项目的申报、评审、项目库建设和《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计划》编制;组织项目实施、验收;监督专项资金使用。 办公地址:西安省政府大院省科技厅办公楼四楼 电话:(029)87292778 87291369 特此通知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二00四年九月八日

关于科学技术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范文

关于科学技术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范文 科学技术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范文日期:xxxx年xx月xx日来源:科技部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是巩固和拓展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开展这项活动,对于进一步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对于激发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生机活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对于促进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更好地联系和服务群众、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对于推动党的建设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中心工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xxxx〕xx号)精神和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的要求,结合我部实际,现就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的要求,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加快推进自主创新为主题,以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推动自主创新,促进科学发展为实

践载体,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二、主要内容 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本单位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五是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成立文化和旅游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成立文化和旅游部政务公开 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 •【公布日期】2018.12.10 •【文号】办办发〔2018〕119号 •【施行日期】2018.12.1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成立文化和旅游部政务公开领导小 组的通知 办办发〔2018〕1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文物局)、商务局(旅游局),本部各司局,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文化和旅游部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文化和旅游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组长:雒树刚党组书记、部长 副组长:李金早党组副书记、副部长 成员:熊远明办公厅主任 张永新政策法规司司长 徐晋人事司副司长

燕东升财务司副司长 周汉萍艺术司副司长 李宏公共服务司司长 孙若风科技教育司司长 陈通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司长 高政产业发展司司长 唐兵资源开发司副司长 侯振刚市场管理司副司长 吴江波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局长 谢金英国际交流与合作局局长 李立新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 陈向红离退休干部局局长 都海江机关服务局局长 罗洪涛文化和旅游部信息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全面领导、研究部署、统筹规划、指导协调文化和旅游部政务公开工作;审定政务公开有关制度,研究重大问题等。 二、领导小组联络员及主要职责 吴江办公厅办公室主任 汪建根政策法规司综合处处长 初晨人事司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付言财务司办公室主任科员 姚达艺术司综合处副处长 钟华公共服务司综合协调处处长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调整成立畜牧业科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调整成立畜牧业科技工作领导小组 人员组成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3.06.03 •【文号】农办牧[2013]18号 •【施行日期】2013.06.0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畜牧业 正文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调整成立畜牧业科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 成的通知 (农办牧[2013]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畜牧(农牧、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农垦总局,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畜牧业科技进步,深入推进畜牧业科技工作,加快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为建设现代畜牧业提供有利支撑,我部畜牧业司于2004年成立了“畜牧业科技质量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农办牧[2004]67号)。由于近期部分职能和人员发生变动,我部拟调整成立“畜牧业科技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机构与人员组成公布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王智才 副组长:王宗礼 成员:马有祥、杨振海、王俊勋、王锋、李希荣、沙玉圣、石有龙、沈贵银、

李明、齐广海、吴杰、侯向阳、邹剑敏、秦富、李德发、苏晓鸥、董红敏、罗健、张智山、辛国昌、左玲玲、王晓红、李维薇、马莹 领导小组负责畜牧、饲料、草原领域科技工作方针的制定,发展规划的审定,重大项目的审议,组织和协调部内外畜牧业科技工作。 二、办事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办公室和咨询专家组: (一)科研管理办公室 主要工作任务:组织编制行业科研发展规划;组织研究提出科研项目需求建议,承担畜牧、饲料、草原领域科研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工作;组织直属单位科技成果鉴定和管理;开展科技发展政策研究。 主任:罗健 副主任:黄庆生、张军民 成员:曾珉、刘涛、王凤来、于会民、刁青云、段留生、严海军、王明利、朱志平、王丽、施寿荣 电话:(010)62815862、62815852、59192857 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院内 邮编:100193 (二)政策研究办公室 主要工作任务:组织行业发展规划编制,进行综合调研,分析行业发展动态,开展行业发展扶持政策效果评价,研究提出扶持政策建议。 主任:罗健 副主任:黄庆生、王济民 成员:曾珉、王明利、杨智、李拥军、王卓然、程广燕、王祖力、王莉

科学技术部办公厅关于成立科技部基层科技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通知-国科办农[2012]20号

科学技术部办公厅关于成立科技部基层科技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 通知 正文: ---------------------------------------------------------------------------------------------------------------------------------------------------- 科学技术部办公厅关于成立科技部基层科技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通知 (国科办农〔2012〕20号) 机关各厅、司、局、办,直属机关党委,各直属事业单位,科技日报社: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技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县(市)科技工作的意见》(国科发农[2011]309号)各项任务部署,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科技工作的领导,按照2011年第12次部长办公会部署,成立科技部基层科技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简称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根据有关单位的推荐意见,经部领导批准,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如下。 一、协调领导小组 组长:万钢科技部部长 副组长:张来武科技部副部长 成员:吴远彬科技部办公厅主任 徐建培科技部政策法规司司长 王晓方科技部发展计划司司长 金奕名科技部重大专项办副主任

张晓原科技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司长 彭以祺科技部基础研究司副司长 赵玉海科技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司长 陈传宏科技部农村科技司司长 马燕合科技部社会发展科技司司长 续超前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副司长 孙晓明科技部人事司副司长 王俊明科技部直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 余华荣中纪委驻科技部纪检组、监察局局长 邹大挺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主任 贾敬敦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主任 赵明鹏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主任 黄晶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主任 秦勇科技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主任 胡晓军科技部信息中心主任 戴国强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主任 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陈传宏科技部农村科技司司长 副主任:王喆科技部农村科技司副司长 胡世辉科技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副司长 杨哲科技部社会发展科技司副司长 成员:洪峡科技部办公厅综合处副调研员 王俊峰科技部政策法规司人才与科普处处长 郭晓林科技部发展计划司区域科技发展处处长 田荣斌科技部重大专项办综合处处长 沈文京科技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综合处处长 陈文君科技部基础研究司综合计划处处长 刘兵科技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工业发展处处长张洪刚科技部农村科技司基层科技处处长 沈建忠科技部社会发展科技司综合与气候变化处处长

科学技术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科技兴县(市)专项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科学技术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科技兴县(市)专项工作管 理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 •【公布日期】2007.08.06 •【文号】国科发农字[2007]476号 •【施行日期】2007.08.0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 正文 科学技术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科技兴县(市)专项工作管理办 法的通知 (国科发农字〔2007〕4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事部关于推进县(市)科技进步的意见》(国办发[2006]34号),切实实施好科技兴县(市)专项工作“十一五”规划,进一步推进科技兴县(市)工作,发挥科技在县(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科技部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科技兴县(市)专项工作管理办法》。 现将《科技兴县(市)专项工作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 附件:科技兴县(市)专项工作管理办法 二OO七年八月六日

附件: 科技兴县(市)专项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升县(市)科技进步水平,强化科技进步对县(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促进县(市)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事部关于推进县(市)科技进步的意见》和《科技兴县(市)专项工作“十一五”规划》,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兴县(市)专项工作(以下简称专项工作)是科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基层科技工作的有力保证,是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有力抓手和有效载体。开展科技兴县(市)专项工作将有力提升县市科技进步水平和支撑能力,并强化科技进步对县(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 第三条专项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开展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以下简称科技进步考核)、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县(市)建设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对科技进步考核和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县(市)建设的相关管理做出规定,所指县(市)包括县、县级市、地级和地级以上城市中的区、旗等。 第二章科技进步考核 第五条科技进步考核是对全国县(市)政府推进本地区科技进步的各项工作进行考核。 第六条科技进步考核内容包括加强科技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的情况、科技进步的政策环境、科技发展水平、科技工作自身能力建设以及科技推动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成效等几个方面。 第七条科技进步考核每两年组织一次。科技部在考核年发布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相结合的科技进步考核指标体系,对县(市)前两个年度的科技进步情况进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科学技术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科学技术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公布日期】1998.06.25 •【文号】国办发[1998]89号 •【施行日期】1998.06.25 •【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科学技术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 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1998年6月25日国办发〔1998〕89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科学技术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科学技术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8〕5号),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更名为科学技术部。科学技术部是主管科技工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划出的职能。

1.原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管理的国家海洋局,改由国土资源部管理。 2.原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管理的国家地震局,改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3.将原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内设的国家核安全局及其职能,交给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4.将原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承担的国务院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的工作职能,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 (二)划入的职能。 将原国家计划委员会拟定全国民用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重大科技攻关和重点实验室项目的计划及相关经费安排的职能,交给科学技术部。 (三)下放的职能。 1.由国家财政支持的863计划、攻关计划、攀登计划等科技计划中一般项目的评选、论证、评议、承担单位的选择、项目的管理、项目完成后的验收等事务性工作,交给事业单位或社会中介组织承担。 2.将国家银行贷款支持的星火计划、火炬计划、成果推广计划等科技开发计划的计划管理和实施工作,交给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事业单位或社会中介组织承担。 3.将全国软科学研究中一般项目的实施管理工作,并给事业单位承担;将指导科技第三产业发展工作,交给有关部门或地方承担。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科学技术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提出科技发展的宏观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推动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国家科技创新能力。 (二)组织编制全国民用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