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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喀什市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喀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喀什市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喀什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02.18

•【字号】喀市政办发[2011]16号

•【施行日期】2011.02.18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喀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喀什市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

系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喀市政办发〔2011〕16号)

各乡(场)、镇,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对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发展工作的领导,协调做好体系改革工作,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喀什市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长:木合塔尔·艾山(市委常委)

副组长:邓慧江(副市长)

吐尔洪·麦麦提(副市长)

成员:王金鹏(发改委主任)

曹新民(财政局局长)

马木提江·麦麦提依明(农业局局长)

林启龙(人事局局长)

韩少东(社保局局长)

陈勇(科技局局长)

华敏(农技中心主任)

依力哈木·尼亚孜(夏马勒巴格镇镇长)

XXX都克尤木·米吉提(乃则尔巴格镇镇长)

居来提·斯拉木(多来特巴格乡乡长)

库来西·台外库(浩罕乡乡长)

XXX都热合曼·沙吾提(色满乡乡长)

XXX都热依木·吐尔逊(荒地乡乡长)

依米古丽·亚森(帕哈太克里乡乡长)

依比布拉·依力木(伯什克然木乡乡长)

买买吐逊·努尔(良种场繁育场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农业局局长马木提江·麦麦提依明同志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定全市农业技术推广和体系建设规划,确定全市农业技术示范推广工作目标任务、督促检查和评比奖励,制定全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准入制度、责任制度、考核制度、培训制度、督查制度,加强指导,协调服务等日常工作。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关于成立农业技术创新应用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新版】

关于成立农业技术创新应用管理领导小组 的通知【新版】 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农业现代化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农民收入水平,更好地发挥农业技术对农业发展的支撑作用,经市政府批准,决定成立农业技术创新应用管理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目的 本小组成立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农业技术的管理和应用,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 二、组织职责 1. 指导、协调和推动农业技术创新和应用工作,统筹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划。 2. 研究并推广新的农业技术,提供农业技术指导服务。 3. 落实农业技术培训、示范推广和科普宣传工作,提高农民技术素质和科学种植水平。

4. 加强农业技术监督、评估和质量控制,推动农业技术持续创新。 三、组成人员 本小组由市农业局、科技局、农机化推广中心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相关专家和学者可作为顾问参与。 四、工作机制 1. 小组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和信息管理,由农业局负责人任职。 2. 小组每月召开例会,讨论并决策重要事项,根据需要可以召开专题会议。 五、工作要求 1. 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小组工作,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动农业技术创新应用工作。 2. 小组要加强与农业科研机构、高校等相关单位的沟通合作,发挥各方优势。 3. 小组要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农业技术的广泛应用和推广。

4. 小组要加强对农业技术创新项目的跟踪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工作。 六、其他事项 1. 建议各相关部门尽快选派负责人参加小组成立暨工作推进会议。 2. 办公室地址为市农业局办公楼5楼,联系电话为xxxxxxxx。 3. 小组成立后,将按照市政府要求,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并报备市政府。 请各相关部门领导密切关注并予以支持,共同努力,促进农业技术创新应用管理工作取得更好成效。如有需要,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 特此通知。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农业技术创新应用管理领导小组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喀什地区棉花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喀什地区棉花管理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喀什地区行政公署 •【公布日期】2008.09.08 •【字号】喀署办发[2008]134号 •【施行日期】2008.09.08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喀什地区棉花管理工作领 导小组的通知 (喀署办发[2008]13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地区棉花收购、加工、销售管理工作,确保我区棉花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决定成立喀什地区棉花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黄三平地委副书记、行署常务副专员 副组长: XXX都艾尼·依干拜尔迪行署副专员 成员: 袁强地区供销社主任 阿不都艾尼·多来提地区供销社党委书记 李阳地区发改委主任

刘开银地区经贸委主任 张跃进地区农业局局长 冯建国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XXX 地区银监分局局长 李新让农业发展银行喀什地区分行行长 祁小兵地区消防局局长 艾尔肯·麦麦提地区工商局局长 段建华地区安监局局长 缑建伟地区交通局局长 郭超地区国税局局长 朱国兴地区地税局局长 张俊斌喀什火车站站长 蔡东海新棉集团喀什分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供销社,办公室主任由袁强兼任。 棉花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地委、行署的要求,抓好棉花购销,稳定棉花市场;加强市场监管,保证棉花质量;深化体制改革,健全市场体系;加强宏观调控,满足市场需求;加快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保护农民利益,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二〇〇八年九月八日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地区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2011)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地区食品安全协调 领导小组的通知(2011)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喀什地区行政公署 •【公布日期】2011.07.14 •【字号】喀署办发[2011]93号 •【施行日期】2011.07.14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食品安全 正文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地区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 组的通知 (喀署办发[2011]9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有关单位: 在地区及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构改革未完全到位前,食品、保健品及餐饮业仍由卫生部门行使安全监管职能。为进一步加强食品监督管理工作,行署决定成立地区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木太力甫·托合提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王树群行署副秘书长 彭银星地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古丽妮莎·亚森地区卫生局局长 王昭平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 成员:穆特力甫·阿不都克里木地区教育局局长 阿不力米提·玉买尔地区监察局局长 刘开银地区经贸委主任

吐鲁洪·麦麦提地区财政局党组书记 张跃进地区农业局局长 黄庭宾地区畜牧局党组书记 牛俊民地区建设局局长 艾尔肯·麦麦提地区工商局局长 李昆明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庄严地区发改委副主任 格热提·卡斯木喀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顾仁毅地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吕继新喀什海关副关长 刘忠义地区粮食局局长 王军地区盐务局局长 袁青梅地区水利局局长 黄波地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 袁强地区供销社主任 郑重地区科技局局长 石绍桦地区林业局局长 郑旭光地区公安局党委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古丽妮莎·亚森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王昭平同志兼任。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喀什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开发攻坚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的通知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喀什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开发攻坚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喀什地区行政公署 •【公布日期】2012.03.29 •【字号】喀署办发[2012]51号 •【施行日期】2012.03.29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 正文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喀什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开发攻坚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的通知 (喀署办发[2012]5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有关单位: 实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是党中央、国务院对新时期扶贫开发所处历史地位进行科学判断基础上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开展扶贫开发以来扶贫模式的重大创新,也是我区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大机遇。做好《南疆三地州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编制工作,是实施南疆三地州扶贫开发战略的前提和基础。 根据自治区扶贫办新扶贫片传【2012】1号关于做好自治区《南疆三地州区域发展与扶贫开发攻坚规划》编制所需资料的通知,科学编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片区扶贫规划,以规划为引领,推动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是我区全面实施“大扶贫”战略的重要前提。为保证规划编制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增强规划的协调性和可操作性,成立喀什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都·克力木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李阳喀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成员:黎敏广东省援疆工作前指副总指挥 闵师林上海援疆前指副总指挥 李力山东省援疆前指副总指挥 刘仕哲深圳市援疆前指副总指挥 徐忠栋地委副秘书长、农办主任 石德胜行署副秘书长 闫汾疆地区扶贫办(移民局)主任 佘瑞元地区发改委主任 赵强地区财政局局长 成员单位:地委农办、组织部、行署办公室、扶贫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综治委、应急办、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喀什调查队、经信委、商务局、民委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局、畜牧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卫生局、计生委、民政局、司法局、地税局、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林业局、环保局、旅游局、外办、口岸委、喀什海关、喀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无线电管理局、气象局、富民安居办、喀什电信公司、喀什移动公司、邮政局、广播电视局、人行喀什地区中心支行、银监局、残联、疆南电力公司、喀什火车站、喀什民航站、供销社。 喀什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闫汾疆兼任,办公室成员从地区扶贫办规划科和地区发改委相关科室人员抽调组成。办公室职责:在喀什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起草喀什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协调处理好部门和地、县市之间的关系,承担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事项。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片区规划编制工作,认真准备,精心组织,选配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喀什至和田铁路(喀什段)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喀什至和田铁路(喀什段)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喀什地区行政公署 •【公布日期】2008.08.21 •【字号】喀署办发[2008]124号 •【施行日期】2008.08.21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喀什至和田铁路(喀什段) 建设 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喀署办发[2008]124号) 各有关县、市人民政府,地直有关单位: 喀什至和田铁路是自治区“十一五”重点建设项目,也是造福喀什、克州、和田各族群众的一项重要工程。为加强工程建设中有关事宜的协调配合,确保工程顺利实施,行署决定成立喀什至和田铁路(喀什段)建设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黄三平地委副书记、行署常务副专员 副组长: 热甫卡提·努热合曼行署副专员 成员: 李阳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刘开银地区经贸委主任 孙维邦地区国资委主任 张跃进地区农业局局长 袁青梅地区水利局局长 缑建伟地区交通局局长 黄庭宾地区畜牧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严卫国地区公安局副局长 庄严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高山地区国土资源管理局副局长 周忠赞地区林业局副局长 郭建才地区建设局副局长 王建华喀什市常务副市长 燕景广疏勒县常务副县长 黄利东英吉沙县常务副县长 赵强莎车县常务副县长 项阳泽普县常务副县长 郑根昌叶城县常务副县长 王凌泉疏附县常务副县长 王胜利中国电信喀什分公司总经理 李林中国移动通信喀什分公司总经理 张磊喀什长途传输局副局长 蔡晶新疆疆南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地区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李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庄严同志兼任,具体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沿线各有关县(市)人民政府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喀什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喀什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喀什地区行政公署 •【公布日期】2011.07.26 •【字号】喀署办发[2011]98号 •【施行日期】2011.07.26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喀什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筹 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喀署办发[2011]98号) 喀什市人民政府,地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资本运作,搭建融资平台,发挥金融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通过与中信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积极对接,决定双方合资成立喀什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为确保喀什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各项筹备工作进展顺利,更好地支持当地经济健康发展,地区决定成立喀什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艾克拜尔·吾甫尔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 副组长:叶林地委委员、行署常务副专员 XXX光地委委员、喀什市委书记 热甫卡提·努热合曼行署副专员 李阳特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地区发改委主任 买买提明·白克力喀什市委副书记、市长 范汉熙中信碳资产香港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

成员:周世伟行署副秘书长、金融办主任 赵强地区财政局局长 刘开银地区经贸委主任 王晓东中国人民银行喀什中心支行行长 XXX 喀什银监分局局长 邓慧江喀什市副市长 杨建民喀什市政府副秘书长 曹新民喀什市财政局局长 高昂中信碳资产香港管理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 刘小坤新疆京信达德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周世伟兼任,副主任由邓慧江和高昂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如下: 一、负责喀什地市两级与中兴碳资产管理公司的协调对接工作 ; 二、做好活动总体策划,落实自治区、地区参会人员具体情况 ; 三、做好与中兴碳资产管理公司信息传递 ; 四、做好主会场和洽谈会的会场布置和会议期间的各项活动安排 ; 五、完成领导小组交办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喀什地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喀署办发[2008]82号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喀什地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 通知 正文: ----------------------------------------------------------------------------------------------------------------------------------------------------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喀什地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喀署办发[2008]8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地直有关单位: 因人员变动,地区决定对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黄三平地委副书记、行署常务副专员 副组长:库来西·吐尔逊行署秘书长 李平行署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李维江行署法制办公室主任 成员:李阳地区发改委主任 阿不都热依木·斯拉依力地区教育局局长 刘开银地区经贸委主任 阿不都吾甫尔·卡德尔地区民宗委主任 夏曼·吾守尔地区公安局副局长 依马木·马木提地区监察局局长 依力木江·阿不力孜地区民政局局长

阿曼古丽·玉素甫地区司法局局长 侯存尚地区财政局局长 陶辉军地区人事局局长 卡日·赛来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宋小刚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巩耀南地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顾仁毅地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牛俊民地区建设局局长 缑建伟地区交通局局长 袁青梅地区水利局局长 张跃进地区农业局局长 石绍桦地区林业局局长 黄庭宾地区畜牧兽医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依米提·亚生地区农机局局长 周宇晖地区外经局局长 吾拉木江·肉孜地区文体局局长 古丽尼莎·牙森地区卫生局局长 阿曼古丽·艾则孜地区人口和计生委主任 李少枫地区审计局局长 孙维邦地区国资委主任 段建华地区安监局局长 玉买尔江·亚库甫地区知识产权局局长 张长进地区信访局副局长 陈新光地区电子政务和信息管理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署法制办公室,负责协调日常工作,拟定推行依法行政的规划、计划,履行协调服务、督促指导、宣传培训、政策研究和工作总结交流及考评考核等职责。 二〇〇八年五月七日 ——结束——

喀什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喀什市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喀什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喀什市农村妇女“两癌”检 查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喀什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0.01.12 •【字号】喀市政办[2010]3号 •【施行日期】2010.01.12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妇幼健康 正文 喀什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喀什市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喀市政办〔2010〕3号)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落实《自治区农牧区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自治区农牧区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其中:宫颈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妇女“两癌”防治模式和协作机制,完成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任务,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喀什市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唐努尔·帕力图(副市长) 副组长:胡茂森(卫生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阿丽娅·XXX都吾甫尔(妇联主席) 曹新民(财政局局长) 成员:曹江波(广播电视局局长)

李玉宏(人民医院院长) 梁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书记) 任晓玲(妇幼保健站副站长) 蒋志(夏马勒巴格镇党委副书记) 买买提吐尔逊·卡得尔(乃则尔巴格镇党委副书记) 米娜瓦尔·XXX力孜(多来特巴格乡副乡长) 阿卜来提·米吉提(浩罕乡副乡长) 黄东平(伯什克然木乡常务副乡长) 依明江·吾买尔(帕哈太克里乡副乡长) 布外吉尔·毛拉克(色满乡副乡长) 阿不力米提·麦麦提(荒地乡党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胡茂森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各相关单位抽调,具体负责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卫生局 组织制定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方案,成立技术指导专家组,指导工作的落实;确定妇女宫颈癌检查机构,建立转诊机制;组织开展业务人员培训;定期向市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向自治区、地区“两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2、妇联 配合卫生局做好项目的组织动员和宣传工作,指定专人参与项目工作,两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合作,共同推进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的实施。 3、财政局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喀什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喀什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喀什地区行政公署 •【公布日期】2012.03.21 •【字号】喀署办发[2012]45号 •【施行日期】2012.03.21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 正文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喀什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喀署办发[2012]4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切实加强对喀什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领导、协调、监督和管理,确保营养改善计划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提高学生营养健康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喀什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叶美金地委委员、宣传部长 副组长:祖木热提·吾不力行署副专员 成员:杨小林行署专员助理、地区教育局党组书记 肉孜·古丽巴依地委副秘书长 王树群行署副秘书长 穆特力甫·XX X都克热木地区教育局局长

阿不都加帕尔·米吉提地委宣传部副部长 穆合塔尔·买买提地区发改委党组书记 张跃进地区农业局局长 宋小刚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麦麦提江·艾萨地区教育局副局长 王少明行署督导室主任、教育局副局长 吾布力卡斯木·玉麦尔地区财政局副局长 吐鲁洪·麦麦提地区卫生局副局长 艾力·胡达拜迪地区监察局副局长 吐鲁洪·买买提地区审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副局长 王燎原地区首席兽医官 吴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研员 郭跃军地区住建局副局长 张鹏来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陈大虎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谢力地区工商局局长 马高潜地区国税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张朝平地区地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阿不力米提·阿塔吾拉 地区扶贫办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地区教育局,简称为“地区营养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主任:穆特力甫·XXX都克热木(兼)副主任:麦麦提江·艾萨(兼)王少明(兼)吾布力卡斯木·玉麦尔(兼)张鹏来(兼)成员:木合塔尔·苏力坦地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陶玉红地区教育局基教科科长付阳旭地区财政局教科文科科长苏明辉地区教育局计财科科长李华地区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喀什地区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喀署办发[2011]89号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喀什地区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成员的 通知 正文: ----------------------------------------------------------------------------------------------------------------------------------------------------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喀什地区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喀署办发[2011]8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有关单位: 根据喀什地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行署决定对地区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赵钢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石德胜行署副秘书长 成员:依米提·牙生地区农机局局长 米吉提.马木提地区财政局副局长 蒲新凤地区监察局副局长 胡雄地区农业局副局长 周忠赞地区林业局副局长 陈秋锋地区畜牧局副局长 路文波地区水利局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地区农机局,办公室主任:由依米提·牙生同志(兼任)。

成员单位职责: 地区农机局:组织申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计划,编制地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制定地区农机购置补贴规章制度,审核项目县市资金使用计划,推荐适用新机具新技术上补贴目录,全程监督项目执行情况;组织地区农机购置补贴系统数据录入,定期上报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信息,总结归档技术资料和文件。 地区财政局:组织申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计划,制定地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监督审核项目县市资金执行情况。 地区监察局: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和查处各种违纪违规问题。 地区农业局:根据地区农业产业布局,提供种植业、设施农业和特色农业等方面的农业机械装备的需求信息,并提出重点补贴机具意见。 地区林业局:根据地区林果产业进程,提供林果业机械装备的需求信息,并提出重点补贴机具意见。 地区畜牧局:根据地区畜牧业生产需要,提供畜牧养殖业机械装备的需求信息,并提出重点补贴机具意见。 地区水利局:根据地区农业灌溉需要,提供节水灌溉和抗旱打井机械装备的需求信息,并提出重点补贴机具意见。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日 ——结束——

喀什地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喀什地区农牧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喀什地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喀什地区农牧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喀什地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公布日期】2010.03.26 •【字号】 •【施行日期】2010.03.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喀什地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喀什地区农牧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科协(科技局)、地直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农牧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的意见》(新人发[2005]44号)文件精神,规范地区农牧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程序和纪律,严格评审标准,经地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现将《喀什地区农牧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县(市)、各单位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望及时反馈地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区人事局职称科)。 附件:喀什地区农牧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暂行办法 喀什地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六日喀什地区农牧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办法(暂行)办法农牧民技术人员是农村基层科技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农牧民群众科学文化素质,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帮助农牧民致富奔小康的有效措施,有利

于调动农牧民技术人员开展农业新技术试验、示范和推广的积极性,有利于农村劳动力科技水平的提高和农村实用技术的普及,有利于农村科技队伍的成长和科技网络的形成,对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协调稳定发展、农牧民增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农牧民技术职称评定的范围 农牧民各类初高中、职业专科学校的毕业生,经各类涉农学校专业培训毕业的人员,目前在农牧区生产一线从事种植、养殖、园艺、林果、水利、水产、农机等行业,身份为农牧民的各类农村技术人员,均可申请农牧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 二、农牧民技术职称等级 农牧民技术职称等级分为:农牧民技术员、农牧民助理技师、农牧民技师、农牧民高级技师。 三、农牧民技术职称专业类别 农牧民技术人员职称专业类别为:种植、养殖、园艺、林果、水利、水产、农机七个专业。 四、农牧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标准 (一)评定农牧民技术职称,以工作实绩、技术水平、解决实际问题的技能、带领群众增收致富的能力为主要依据,同时考虑文化和专业工作资历。对确有特殊专长、做出特殊贡献的农牧民技术人才,可不受学历和从事专业时间的限制,直接破格晋升相应的技术职称。参加职称评定的农牧民技术人员,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民族团结,热爱农村,献身农业,努力为发展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服务。 (二)取得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学历的可直接定为农牧民技术员;取得大专学历的可直接定为农牧民助理技师;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的可直接定为农牧民技师。 (三)业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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