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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综合测评加分条例的补充规定建议

关于综合测评加分条例的补充规定建议
关于综合测评加分条例的补充规定建议

关于德育加分的探讨

1、活动加分(最高10分):

参加活动但未获奖的每项0.5分,讲座票每张0.5不设上限。

所有院级及院级以上的活动(包括体育活动,院运会校运会,支教,参加了未获

奖的0.5分)。

班级活动加0.5分(不包括各种班会),如生物模型大赛等.

2、积极分子加分(不包括入党积极分子):

(1)校“优秀团员”按照“学校各类积极分子”的标准给与加分。(优团加4分,优干加7分)

(2)送旧迎新晚会0.5分、校级积极分子3分、校庆优秀志愿者4分(有证书)

(3)新生宿舍“成长顾问”可根据考核结果给予1-3分的德育加分(此项加分为

荣誉加分,可与其他荣誉加分累计);如成长顾问在当年被评为优秀“成长顾问”,

则可按照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等级(4分)获得相应的荣誉加分。

(4)优秀团支部:班长、团支书加6分,团委加5分,班委加4分,一般成员加3分

(5)团支部风采大赛:团委加1.5分,有参赛的同学加1分

3、职位加分:兼任多项职务只加最高分的那一项。(包括学生代表、篮球队、排

球队等)

4、荣誉加分:

获院文明宿舍可获得加分为2-3分,具体加分如下:

各种志愿者、寒暑假调研都不加分。上一年综合测评评出的三好学生,优

秀学生干部不加分

关于智育加分的探讨

1、学院组织参与、参观,学校、学院、企业的学术报告会,科技展览等学术、科技报告会,企业工厂等,并撰写报告(非废话),根据老师评分,优秀+0.5分,参与+0.3分。(注:每次参与限制人数,学生会、班级按照一定比例)

2、申报学术类项目(百步梯、srp、省创等),自主申报+0.5分,申报成功+0.5分,若是跟随老师做并至结题+1分

3、创新团队或其他团队参与科技类竞赛,参与+0.5分,获奖按照相应分数加,二者不叠加。

4、“万元重奖”、“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广东省大学生生化实验技能大赛”(前身为:华农生化技能大赛)加分说明:

参加以上比赛获奖均可获得相应的智育加分,学院根据各个比赛的获奖人数及获奖难度对加分分值作以下调整:

5、国家创新型实验计划、SRP、百步梯攀登计划加分说明:

完整参与国家创新型实验计划、SRP、百步梯攀登计划并顺利结题的同学可获得相应的智育加分。以上项目的加分等级由项目指导老师评定,加分分值参

照下表:

关于文体加分的探讨

1、团体(部门)代表学院参加学校、省级等比赛,获奖按照相应奖项加分,若干未获奖,参与者,负责人+1分,成员+0.5分

2、个人代表学院参加学校比赛(如:学生会之星)等,若获奖则按照相应奖项加分,若未获奖,参与者+1分

3、Ps技术、职场礼仪、宣传稿件三场面向同学的培训每场次0.5分,素质拓展等参与+0.5分

4、申报并举办学院、学校活动,负责人(最多2人)+1,主要成员+0.5分,一般成员+0.3分(促进各班举办活动)

关于学生会积极性的建议

1、提高干事评分(目前3分):降低班级酱油班干的评分(目前5分),比如4分,提高平衡感。

2、报账系统映像积极性:垫钱拖欠严重影响部门的积极性。

3、申请采纳福利系统:人性化管理,外出车费、餐费、电话费予以一定补助

4、评比:部门在基准分基础上,表扬优秀的部门,批评落后部门,期末总评,颁发奖惩。

5、添加荣誉体系:颁发聘书、部门之星等给学生干部表现自己的机会。

浙江传媒学院综合测评细则

浙江传媒学院影视艺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 为了更充分地发挥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功能,更好地对学生的思想状况、学习成绩、体育锻炼、文明卫生等各方面做出公正量化的评定,起到鼓励先进,批评帮助后进的作用,形成积极向上、奋发努力的院风、学风,使全院的学生管理工作走上一个新的台阶,现根据《浙江传媒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修改稿)的规定,结合我院特点,特做以下细则: 一、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机构、程序和指标体系 1、测评机构 (1)影视艺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分团委书记)任副组长,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会主席及主要学生干部为成员。主要职责有:①负责制订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和补充规定;②部署学院综合测评工作;③对各班综合测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④裁决综合测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⑤审定上报测评结果和评优材料。 (2)各部成立综合测评复核小组。由各部部长、副部长及其各班分管班干部组成,部长任组长,副部长任副组长。主要职责有:①公布本部门考评结果;②公布本部门组织活动记录供各班参考;③复核各班涉及本部门考核的奖励和扣分情况。 (3)各班成立班级民主测评小组,成员为班级人数的15%,由班长任组长,团支书任副组长,其他成员由班级同学民主推选产生,班主任全程监督。主要职责有:①统计本班同学综合测评各项奖励分、扣分; ②公示和上报综合测评结果和评优结果。 2、程序 ①个人总结和自我测评。每学期学生按照表格,实事求是地自觉申报各项奖励分和扣分,注明奖励、扣分的原因。 ②班级审议和评分。各班分管项目的班干部根据同学申报情况和学生会公布的各项检查通报,在查阅有关原始材料的基础上,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确认奖励分和扣分。 ③复核。学生会各部根据分管项目班干部上交的评分表,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复核奖励分和扣分。学生会办公室对各部审核的各班综合测评表进行抽检,检查结束后按下发各班。 ④公布。根据学生会复核结果,各班班长填写影视艺术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汇总表并公布,听取同学意见,由本班同学确认签字。学生自公布综合测评成绩之日起三日内,对综合测评结果如有疑问,可以向学生会办公室提出复查,并在2日内获得答复。经综合测评小组集体复核后,予以更正。 ⑤评优评奖。根据每学期的综合测评汇总表和早锻炼统计、教学办提供的学习成绩,各班综合小组进行审核和换算,将综合测评成绩(含德、智、体、能四个单项和总成绩及全班名次)和奖学金初评名单向班级全体同学以书面形式公布,听取同学意见。学生自公布综合测评成绩之日起三日内,对综合测评结果如有疑问,可以向班级测评小组提出复查,并在2日内获得答复。经过复查,确实有错漏者,经过综合测评小组集体复核后,予以更正或增补。 ⑥审批与备案。分管综合测评的辅导员对各班上报测评结果和评优评奖初评名单进行审核后报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将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和评优结果交学院党政办公会议进行审定,并向全院同学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公示结束后,填写有关表格及材料后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上报学生处。 3、指标体系 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德育×30%+智育×60%+体育×10%)+能力×10%

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第一章内容及计算 一、综合测评内容包括德育、智育和体育三个方面。 二、综合测评总分为100分,即:德育25分(其中基本分15分,国家、省部级荣誉或奖励不超过4分,校级各类荣誉或奖励不超过6分,即测评加分全部为内加分),智育70分,体育5分。 三、测评总分=德育积分+智育积分+体育积分。 第二章基本分 一、德育内容及积分(25分) (一)基本分 1、德育分由三部分组成,即基本分60分、内加分和内扣分,德育分计算公式为:基本分(60分)+内加分-内扣分。 2、德育成绩的评定,采取个人自评、班级评分和班主任评分和院评分相结合的方法。其中,个人自评分占德育基本分(60分)的10%,班级评分占60%,班主任评分占30%,此三项之和即为个人德育基本分。(填写时每项都以百分制填写,最后填德育基本分时再换算) 3、班评程序:由班委以及每个寝室派一名同学组成班评小组,对每位同学进行评分, 然后再算平均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加分。同类情况不重复加分,取最高分。(“内加分”) 1、获学院(校区)级(包括学院<校区>学工办,下同)表彰者(含通报表扬)加0.24分,获 校级表彰者(含通报表扬)加0.8分。表彰以文件、证书为依据。【这里所说的获得表彰包括参加各种活动、工作表现突出而获得表彰,如社团风采月先进个人等。由各类奖学金和通过综合测评产生的荣誉称号如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干、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不加分,五四评优所评的奖项不加分。】 2、公开发表政治理论学习文章的(不同于学术论文),校级刊物每篇加0.12分(此项累计加 分最高分为0.72分),省级刊物每篇加1.44分,国家级刊物每篇加2.4分。 3、见义勇为,爱憎分明,敢于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和不良倾向作斗争,受院级表彰者 加0.72分,受校级表彰者加1.2分,受省(部)级表彰者加1.92分,受国家级表彰者加 2.4分。 4、关心集体,积极组织参加各项政治、集体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包括 撰写社会实践报告,三下乡,暑假社会实践),成绩突出,获学院(校区)级表彰者加0.24分,获校级表彰者加0.8分,获省(部)级表彰者加2分,获国家级表彰者加2.4分。 5、积极参加无偿献血活动,每献血一次加0.48分,但每学年最多不超过0.96分(以无偿献 血证为依据)。采集骨髓样本者每次加0.48分,捐献成功者加1.2分。 6、《学生手册》考试,90分以上(含90)加0.48分,80分以上(含80)加0.24分。 7、在文明寝室评比活动中,被评为院级文明寝室(包括优良学风寝室)者,寝室成员每人加 0.24分,寝室长加0.36分;被评为校级文明寝室者,寝室成员每人加0.48分,寝室长加 0.6分。校优秀寝室每次加0.12分,加分累计不超过0.72分,违纪每次扣0.48分(每周扣 分加分寝室长与成员相同)。 8、参加各类培训、职业技能考试且拿到了国家认定证书(如:健美操、驾照、普通话、裁判、

合理化建议管理条例【最新】

合理化建议管理条例 一.总则 为充分调动全体员工参与公司管理的积极性,改善公司管理,提高经营效益,特制定本条例。 二.管理范围 以下范围的建议是应鼓励和可接受的: 经营管理思路和方法的改进; 各种工作流程、规程的改进; 新产品开发、营销、市场开拓的建议;现有产品、外观与包装的改进; 制造工艺、设备、技术的改进; 原辅材料节约、三废利用;品质的改进;

降低成本和各种消耗;安全生产; 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和凝聚力; 其他任何有利于本公司的改进事项。 以下范围的建议不予受理: 夸夸其谈、无实质内容的. 为完成合理化建议的任务而无新意的;公认的事实或正在改善的. 已被采用过或前已有的重复建议;在正常工作渠道被指令执行的。 针对个人及私生活的。 三.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一个合理化建议委员会。该委员会可由企业总经理任主任(主席),委员由各有关职能部门经理和工会、工人代表组成或任命。

在该委员会中还可设立专门小组,如建议提案审查组、处理组、执行组,负责提案的征集、登记、整理、评审、传递、总评存档等日常工作。 在公司的下属分公司、子公司,可设立相应的合理化建议委员会分会。 合理化建议委员会职责范围: ⑴提出或修订公司合理化建议活动的政策方针和总体规划; 批准合理化建议活动的年度经费预算; ⑶制定和实施例题建议活动的工作流程; ⑷审查和监督重大合理化建议的实施; ⑸总结、评估、奖励每年的合理化建议活动。 四.管理程序 公司合理化建议委员会颁布实施合理化建议活动的工作流程,并

进行必要的培训。 公司员工均有权对公司经营管理运作情况提出建议。该建议可用较正规的提案表填写。提案表主要记载事项: ⑴建议人姓名、部门、职务;提案日期; 提案原因或理由;建议方案或措施; 预期效果及改善前后比较分析; [4]其他事项。 员工建议可送达提案(意见)箱或直接送到合理化建议委员会办公地点。提案(意见)箱应及时或定期开启。 允许员工建议是匿名或联名的。合理化建议委员会也可公布若干经营管理问题或难题,征招建议。收到提案后即进行登记、编号,同一内容以先提者为准,同一日提案视为联名。 经初步分类整理后送有关专家或被提案单位初审。不予以受理或暂保留的,应及时通知原建议人。原建议人准予申诉一次。初审认可

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山东财经大学 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为全面、科学地评价在校研究生的综合素质,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对象 本细则适用于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组织机构 研究生综合测评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研究生部负责制定研究生德、智、体综合测评的实施细则和每学期各学院综合测评的审核,各学院成立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书记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代表任成员的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的审核、上报工作。 三、测评程序 1.各班委以公开、公正的方式对班级成员的德、智、体等方面进行民主评议,计算核定每个研究生的成绩和名次,并将测评结果报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小组。 2.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对学院各班级综合测评情况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部。 3.研究生部汇总各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结果。 4.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作为研究生在校期间评选各类奖学金、组织发展、就业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四、测评内容 综合测评成绩=基本素质成绩+学习平均成绩+科研成绩 (一)基本素质成绩 1.基本素质内容 基本素质主要包括研究生政治表现、学习态度、校规校纪、学术道德、实践活动、社会公德、为人处事、身心素质等方面,基本素质成绩总计20分。具体扣分细则由各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制定,并报研究生部备案。 2.基本素质加分

(1)研究生干部加分 说明:同一学年身兼多职的研究生干部以最高级别计分,不累计加分。 (2)个人荣誉加分 个人荣誉包括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等荣誉称号,获得集体荣誉的社会实践项目,各队员按下述标准的50%计分。 说明:(3)文体类比赛加分 文艺、体育类比赛指的是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等正式组织的比赛。参加文体类竞赛活动和其它与之相关的竞赛活动并取得一定成绩的按照本条加分。集体项目的队员按下述标准的50%计分。 说明:集体项目由组织单位统一提供名单。若有特等奖,在一等奖分值基础上加1分。 (4)其他表彰加分 ①因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热心助人、扶残助弱等行为受到校级表彰的加1分,省级表彰的加2分,受到国家级表彰的加4分。

合理化建议管理办法最新版

合理化建议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公司管理创新,增强内部活力,发掘各类有利于公司管理的可行性改善建议,提高效率、提升绩效,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称的合理化建议,是指味精车间全体员工提出的节约成本、提高效益、改进工作流程或管理创新的合理化建议,以及技术创新、工作方式改进等方面的构想和方案。 3.合理化建议的分类 能源节约方面:电节省、汽节省、水节省、压缩空气节省 安全改进方面 提高产品质量方面 人力节省方面 现场合理布局方面 降低车间成本方面 管理制度方面:制度完善、提高有效执行 设备管理方面:采购与使用相匹配、安装、使用、维保 其他 4.合理化建议不予受理的范围 4.1违反公司制度和文化的建议; 4.2个人不满的事项; 4.3重复的提案; 4.4会议上已公开的对策内容及经营计划上已反映的内容;

4.5与改进公司管理无关的事项。 5.合理化建议申报途径 不采纳 采纳

7.合理化建议奖励 7.1创意奖:对建议新颖,效果不明确的员工,经过车间审核建议后准予试行可给予提报人现金100元的经济奖励,奖金随薪资一同发放。 7.2鼓励奖:对建议虽好但车间目前无法实施的员工,经过车间审核建议后可给予现金200元的经济奖励,奖金随薪资一同发放。 7. 3采纳奖:对建议符合车间实际情况,效果突出的员工,经过车间审核建议 给予现金奖励。奖金随薪资一同发放。奖励标准: (1)实施合理化建议后,车间可节省50000元/年以下,奖励100-500元/人(2)实施合理化建议后,车间可节省50000元/年以上,奖励500元-1000/人 . 7.4员工所提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后,对车间的经济效益提升、管理措施改善、技术改革创新等有重大意义的,车间将视合理化建议的贡献程度对员工予以晋升。 7.5团队奖励 每年末,车间将根据各工序人员参与、提交、实施的合理化建议数量、质量、效果等进行综合评估,并对表现优秀的工序工段长进行奖励400元。 7.6为促进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技术创新活动的群众性和普及性,积极鼓励公司职工全员参与合理化建议活动,对凡能以书面形式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未被采纳,均给予物质奖励,奖金数额为10元。 附件:合理化建议提报表

大学综合测评细则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政法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实施原则】本《细则》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奖学金管理办法》、《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学院专项奖学金实施细则》、《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实施办法》和《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广师之星”评选实施办法》及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对象界定】本实施细则适应于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和专科生。 第三条【测评内容】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学生的品德行为表现,学业表现和文体表现三个方面,其中每个方面分为若干测评要素。综合测评成绩计算方法为德智体各计100分,三个方面在总成绩中所占的百分比分别为20%、65%、15%。 第四条【测评机构】设立院班两级综合测评审核(议)小组。院审核小组由院主管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干部代表组成;班审议小组由班主任(含助理班主任)、学生干部代表(由各班选举产生2名)、学生代表(由各班选举产生3名,不包括学生干部)组成,审议小组成员要有一定的代表性。 第五条【成绩评定】实行三榜定案制度。各班综合测评初审结果交院审核小组核定,然后向全院学生张榜公布,实行三榜定案制度,每榜三天,在规定时间内,允许学生提出质疑,院审核小组要做好复审及登记工作,如确有错漏,应予更正。 第六条【测评程序】学生自我测评。由学生本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综合测评成绩申请表,向综合测评小组提出申请,按照统一表格实事求是填写各项基本分、附加分、扣分,向各班审议小组汇报。 审议小组审查。各审议小组的主要任务是:负责核实基本分、附加分和扣分,有错漏的要予以更正或补充,附加分、扣分以班周记和有记录的依据为准。审议后交院审核组复核。校院一级的党团学生会干部的附加分以相关部门的记录为准。 最后,院审核小组审核,负责全面审核各班测评结果。院主管领导审批后向学生公布综合测评的结果,实行三榜定案制度。每年的综合测评结果由院保存;并上报校学生处备案,作为学生评优、评奖活动、加入党团组织和毕业鉴定及推荐就业的主要依据。 第七条【评优方法】原则上按以下办法评出:品德、学业和文体单项积极分子按该单项成绩从高到低,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评出;“优秀三好学生”和“三好学生”按综合测评总分从高到低,根据综合表现, 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评出;“优秀学生干部”和“工作积极分子”根据实际工作表现,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评出;其他专项奖学金按条件和实际情况申报,符合者给予奖励。 第八条【测评要求】要做好宣传教育、监督反馈和调查研究工作,保持信息畅通,确保政策的准确落实。各班委、团支部在综合测评工作启动前要召开专门班会,做好前期宣传动员、学习教育和情况通报工作,准确、及时地传达上级精神;建立专门的意见箱(含电子邮箱)和监督电话,接受同学的监督和意见反映,对存在问题,应及时调查处理;相关老师和学生干部要深入学生,开展调查研究,及时采集同学的意见和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对不正之风、不良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对同学反映关于本《细则》的修改意见,应做好登记和汇

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实施细则

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与政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北京大学章程》和《北京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北京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旨在通过树立目标、明确导向,推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总结阶段性成长历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成才。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同于双学位)、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延期毕业的学生、休学或者出国一个学期及以上的学生除外。 入学第一年的学生不进行素质综合测评,中间不授学位的硕博连读生在转为博士生第一年时可以以硕士生身份进行素质综合测评。 转院(系)转专业学生在上一学年所在院系参加素质综合测评。 第四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测评内容 第五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内容包括三个部分:学习成绩(占70%)、基本素质(占15%+10%+5%)和创新实践能力(在学生自行申报基础上的额外加分),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最终结果是此三部分测评成绩之和。 第六条素质综合测评最终结果为优秀、合格或不合格。其中,测评结果为优秀的比例不超过测评基本组织单位人数的20%。 基本素质测评不合格或学习成绩测评不合格者,其素质综合测评不合格。创新能力测评中故意提供与事实不相符合的材料,经查证核实,其本年度的素质综合测评成绩为不合格。 第七条学生基本素质测评占总测评成绩的30%。学生基本素质测评结果由民主评议、综合测评工作小组综合评价、宿舍集 体生活能力考察三部分组成,分别占总成绩的15%、10%和5%

大学生综合测评规定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计算机系学生综合测评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形成具有我院特色的良好校风,逐步实现对学生评估的科学化和管理规范化,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综合测评成绩由品德行为、学业技能和综合能力三个单项构成,每个单项分为若干部分。 第三条综合测评成绩先以品德行为、学业技能和综合能力各按百分制计,然后按其所占的百分比(分别为40%、30%、30%)计算总分。 每学期先以班为单位评出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然后排定名次;各学期的综合测评成绩之和为综合测评学年总分。综合测评成绩作为各项奖学金评选和推荐就业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品德行为测评 第四条品德行为测评分最低分可为负分,满分为100分,由基本分(50分)、加减分结果分两部分构成。

第五条品德行为测评加分包括: (一)参加“三下乡”等学院团委组织或经团委批准的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调查报告上交者加5分;获院级以上奖励的另加5分。 (二)为集体服务义务劳动、见义勇为、检举或制止不良行为者,每人次或每2小时加0.5分;受系通报表扬或奖励的每人次加2分;受院通报表扬或奖励的,每人次加5分,受省级以上(或省级媒体机构)通报表扬或奖励的,每人次加10分。 (三)一学期未被记录违纪的宿舍,每人加2分,受系通报表扬或奖励的每人次加3分。 (四)严格遵守教学(被实习单位评为优秀实习生等)纪律(如全勤)者加5分(上课有请假者不能算全勤,公假除外)。 (五)对校园安全稳定有贡献者(如多次参加纪律检查活动,并认真负责地完成任务),由辅导员根据贡献大小加1~5分。 (六)为鼓励学生知错能改、追求上进,如上一学期原始扣分达20分以上的,本学期改过自新、没有扣分情况的,加5分。 (七)好人好事,助人为乐。检举或制止不良行为者被群众所认可的每人每次加3分。

合理化建议管理办法

合理化建议管理办法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合理化建议 有关改进和完善企业、事业单位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方面的办法和措施。 2.2 技术改进 对机器设备、工具、工艺技术等方面所作的改进和革新。 3 职责 3.1 公司工会负责合理化建议的宣传、发动收集、整理、统计上报工作。 3.2 技术科负责技术改进方面建议的评审、鉴定、奖励工作。 3.3 各车间指定专人(兼职)负责收集建议和上报本车间的合理化建议。 3.4 班组由设备工具员负责上的本班组的合理化建议。 3.5 各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合理化建议和上报本科室和本部门的合理化建议和成果。 4.1 目的 为了提高群众合理化建议和进行工艺设备技术改进的积极性,根据《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实施细则和我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4.2.1 合理化建议的具体内容是: a)挖掘潜力,扩大能力,改进组织和作业方法,促进增收节支,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 b)在企业管理、组织、制定、机构、技术、方法和手段等方面提出改革办法或改进方案,提高工作效率和企业的竞争能力; c)在加强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成本控制、增收节支、资金筹集与运用等方面提出具有创新因素的改革办法和改进管理方案,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3.1 提交合理化建议程序: a)认真填写“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登记表” b)经车间、科室负责人批准后于每月6日前交工会(专人);

c)经整理、统计后,于每月15日前,由工会转交技术科科技专职审查; d)其他方面内容交有关部门处理。 4.3.2 审批程序: a)科技专职认为有价值的,一般项目由技术科长批准; b)重点项目关于技术改进方面的内容由总工程师批准; c)采纳的项目由实施部门设计,编制预算或材料计划; d)按规定程序审批后,送办公室立项下达,财务科负责核算; e)技术科负责项目实施的管理、检查、协调工作。 4.5 奖励 4.5.1 奖励分为:鼓励奖、采纳奖和成果奖三种。 4.5.2 对于积极、认真提合理化建议的职工,其建议虽未被采纳也应给予鼓励奖。 4.5.3 合理化建议采纳者,则给予采纳奖,最高不得超过600元,被确定作为储备的采纳项目,同样给予采纳奖。 4.5.4 对合理化建议具有进步奖、可行性和效果性的项目,经成果鉴定后,给予一次性奖励。信你自己罢!只有你自己是真实的,也只有你能够创造你自己

学综合测评评分细则暂定

2015学年综合测评评分细则(暂定) 一、思想道德素质方面 (1)基本政治素质中的政治表现加分:团员3分,积极分子(5分+“党校优秀学员”额外1分),预备党员(7分),党员(8分)(党员表彰,校院表彰,校级10分,院级6分) (2)校、院优秀党支部、团支部的加分 大二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院级优秀团支部每人加1分,校级优秀团支部(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每人加3分;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每人加4分。(取最高分,不得累加) (3) 校级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团员干部加8分,院级优秀团员或院级优秀团员干部加4分,取最高分,不得累 加。 (4)撰写宣传稿件:在广播台,院刊《电气学人》等校内刊物上发表文章,每篇加1分,本项累计加分按不超过10分计算。 (5)学院寝室设计大赛,获一、二、三等奖、优胜奖分别加5分、4分、3分、1分。 二、科学文化素质方面 (1)英语等级考试加分:大二学年同时通过四级(加5分)、六级(加8分)者,可累计加分;以后每年加分以最高等级计入。 (2)计算机等级考试加分:二级(加5分),二级 + 三级(加8分),二级 + 三级 + 四级(加11分),同时通过同一类别的两个及以上级别者,只按最高级别加分;以后每年加分以最高等级计入。 (3)考取CAD中级等级(加5分),高级等级(加8分)。 (4)普通话等级证书,只能加一次,大一学年加过的不予以加分。二乙等级(加5分),每提高一级加1分。 三、身体素质 按照学生手册上的要求,加相应的分值。其中未选修体育课的不予以加分。 四、科技创新能力方面 (1)“挑战杯”系列竞赛及电气专业性竞赛活动(如“飞思卡尔智能车大赛”,“西门子大赛”等), 数学建模,机械设计大赛等其他非电气专业内的竞赛,参加到最后但没有获奖的学生,按照学校、省市及国家的级别分别加参加分2分,4分,6分。获奖同学,校级一、二、三等奖,优胜奖分别记8、7、6、4分;省级一、二、三等奖,优胜奖,分别记10、9、8、6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优胜奖,分别记20、16、12、10分 五、社会实践能力方面 (1)取得其他职业资格证书:如国家二级裁判证书、健美操等级证书、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职业英语等级考试、英语口语考试、网络管理员等,省级(中级)及以上计8分,市级(初级)计5分,驾照加5分。(2)学生干部加相应的学分,兼职干部其基础分加考核分只记最高项。 (3)参加学院,学校迎新晚会表演节目加3分,参加其他晚会或活动表演节目的加1分(如:“走进社区”谢师恩晚会、研究生晚会等) (5)2015学年安全教育活动小品表演参加未获奖:加1分 (7)当学年参加献血者加1分。 (10)学院单项活动积极分子或优秀工作者,每次加4分。 (11)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校级表彰):青年志愿者服务得分,服务队干部每人加6分,校院级优秀青年志愿者校级加8分,院级加5分,志愿者活动一次1分(5分封顶) (12)社会实践活动,按要求完成任务的记8分,未完成记0分。 优秀社会实践论文:院级加5分,校级加8分。 (13)2015学年学院团干培训班:政治理论学习与竞赛,结业加2分,结业并获得优秀学员或优秀论文者加3分。 (14)2015学年“科创之星”培训:结业加2分,结业并获得优秀学员加3分。

大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电气工程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高素质人才;进一步使学院的教育管理与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相结合,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奋发成才,全面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根据《铜陵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试行)》,结合我院学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具有铜陵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均有参加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以下简称“综合测评”)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综合测评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力求全面、准确地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各班辅导员、班委会等组成测评小组,负责本班的测评工作。综合测评每学期进行一次,第二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由院党总支负责组织评定、审核及公示,并抄送学生处备案。 第四条全院学生要学习领会综合测评工作的意义及各项测评的细则,树立正确目标,争取全面发展。 第五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行百分制。综合测评成绩=德育测评成绩(20%)+智育测评成绩(70%)+体育测评成绩(10%)+附加分。其中 德育测评成绩=基础分 + 奖惩分 智育测评成绩=平均分 + 奖惩分 体育测评成绩=基础分 + 奖惩分 第六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作为学生操行评定的依据。其中85分以上为优秀,84-75分为良,74-60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差。 第七条学生每学期的综合测评成绩是学生获得奖学金、评奖评优、组织发展及推荐就业的主要依据,并记录在学生学年鉴定表中,于毕业时存入学生档案。 第八条学生评奖评优时其综合测评成绩,德育测评成绩,早操(早锻炼)、上课、晚自习等出勤率,一般应位居所在班级前40%之列,无补考、违纪处理等情况发生。 第二章德育测评成绩(20%) 第九条德育测评成绩=基础分(70分)+奖惩分。 第十条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基本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校纪校规者,可获得基础分70分。 第十一条在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予以奖分。 1、积极参加政治学习、义务献血等志愿服务活动(10分)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综合素质测评 实施细则 1

2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关于开展 -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年级: 为全面推进我院学生素质拓展工作,对 - 我院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进行全面测评,量化衡量学生在过去一年在思想道德建设、专业学习、课外实践创新、校园文化活动等方面的综合表现,现决定开展 -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综合考评的目的 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我院全体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全面客观反映本院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实际表现与素质水平,促进本院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提高,把自己培养成为”有理想、有知识、有能力、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综合考评遵循的原则 1、导向性原则:有利于引导本院学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突出对经济学院的全体学生素质教育和学生专业知识水平、专业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培养。 2、科学性原则:科学、系统、规范地反映学生的真实情况,尽可能避免主观因素的影响。 3、可比性原则:适用于本院的不同专业、年级学生进行量化考评,便于学生之间进行比较。 3

4、公开性原则:坚持自我测评、群众评测和各级组织测评相结合的原则,评测人员、过程、结果公开。 三、综合考评的内容与方法 1、综合考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分、学业表现分与文体表现 分三大类。 2、综合考评采用现成考试成绩直接填写计算和班级评议小组、年级评议小组两方面测评计算方法。 3、综合考评中的奖惩分根据学生的实际表现情况及相关证明并按规定标准进行评定,任何人不得随意给学生加减分。 4、三大类考评指标、权重及其做法见<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实施细则>。 四、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实施办法 1、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工作应在院党政领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年级辅导员、各班级班长、团支书具体组织实施。 2、成立年级、班级素质综合考评工作小组。 (1)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构成与职责: 组长:各班班长 副组长:各班团支书、副班长 组员:全体班委、三名非班委学生代表,学生代表原则上由班级内部经过民主投票方式选出。 工作职责: 4

理学院综合测评评分条例(12级)

理学院综合测评评定条例(试行) 综合测评评定条例是结合《兰州理工大学学生手册》和我院实际情况制定,请各班测评小组严格按照以下条例进行: 综合测评计算公式: 综合测评分=平均学分绩*70%+考勤分+公寓表现分+思想表现分+附加分 一、平均学分绩(70%) 平均学分绩按照教务处统计一学年的平均学分绩为标准。 二、考勤分(10分) 考勤分根据学习部一学年的早晚签出勤率得分评定。 三、公寓表现分(10分) 公寓表现分根据生活部一学年的卫生检查得分评定。 四、思想表现分(10分) 思想表现分由测评小组以6分为基线根据该学生在一学年学校和学院活动正规参与情况加分。 五、附加分项 附加分项含加分项和减分项两类。 第一类:加分项(<=10分) 1. 校园文艺、体育、竞赛等活动加分项 奖项 分值级别正规 参与 优秀 (鼓励)奖 三等 (以下)奖 二等奖一等奖 院级0.2 0.3 0.4 0.5 0.6 校级0.2 0.4 0.5 0.6 1 省级0.4 0.6 0.9 1 2 国家级0.5 1 1.5 2 3

注 :(1)校运会参与 :运动员0.2分,方阵0.4分,啦啦操0.4分。 (2)暑期社会调研参与:0.3分。 (3)物理知识技能竞赛所有两委会成员加0.3分,部员0.2分;趣味运动会两委会成员加 0.3分,部员加0.2分。(此处加分需为未参加活动的干部) (4) 校级红柳演讲比赛参与加0.4分。 (5) 参加活动获奖者凭获奖证书(或者举办单位开据的获奖证明)加附加分,没有获奖的正 规参与者只计思想表现分,思想表现分中活动加分不超过4分。 (6)以上四项加分结合实际情况,依据相应的规定酌情加分。 2、学术、科技、文学、艺术的论文或作品发表加分项 (1)学生申请《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获得立项并结题者,每项加2分。 (2)第一作者在校报或其他正式刊物上发表文章,每篇加分0.5分。 (3)学院《晨曦论坛》杂志发表文章者每篇加0.3分。 3、荣誉称号及受表彰加分项(群众团体只记负责人) 4. 学生干部加分项 级别 院级 校级 省级 国家级 分值 0.5 1 3 5 考 加分项分值 核 结 果 班 干 部(含舍长) 学 院 干 部 校 干 部 一般 主要 干事 一般 主要 干事 一般 主要 优秀 1.0 1.5 0.7 1.5 2.0 1 2 2.5 良好 0.6 1.0 0.5 1.0 1.5 0.7 1.5 2 称职 0.4 0.5 0.3 0.5 1.0 0.5 1 1.5 不称职 0 0 0 0 0 0 0 0

合理化建议工作管理办法中建公司编制

中国建筑**** 合理化建议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以下简称合理化建议)工作的管理,促进合理化建议工作的开展,推进企业的科技进步提高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编制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范围内合理化建议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依据国务院、国家经委和全国总工会、天津市、天津市城建系统、工程局的有关合理化建议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实施办法和规定编制。 第二章管理组织 第四条工程局建立合理化建议领导小组,由局长、总工程师、工会主席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局属公司(区域公司)建立合理化建议领导小组,由经理、总工程师、工会主席和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项目经理部建立合理化建议管理小组,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会组长有关人员组成。 第七条合理化建议的各项日常管理工作,分别由各级技术部门和工会组织负责。工会负责宣传学习、组织发动管理工作;技术部门负责项目审批、实施和成果审核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合理化建议的主要内容 第八条合理化建议应以促进技术进步、提高工程质量、降低物资消耗、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重点,其主要内容是: a.工工艺和施工技术的改进与开发;

b.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机具的引进和推广应用; c.企业现代化管理方法、手段的创新与应用; d.促进企业利用工业废料,节约原材料、燃料和动力设备等; e.对工程设计的改进意见; f.施工机具、施工方法、操作技术的改进; g.对检验、试验方法和手段的改进; h.对改善经营管理、缩短建设工期、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护环境等方面的建议。 第四章审批程序 第九条凡合理化建议项目,应事先由建议人填写《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审批表》,重大合理化建议需提供可行性报告等有关资料,报相应级的合理化建议管理部门。 第十条对工程设计的改进,需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并办理了设计变更洽商签证后,再行填写《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审批表》。 第十一条合理化建议归口部门在收到审批表后,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技术审定、投入资金审定和预期效果评定后,根据合理化建议的性质、实施难易程度和投入资金的多少,按下列规定审批: a.不涉及经济投入、或资金投入在2千元以下,较易实施的合理化建议,由项目经理部合理化建议管理小组审查审批。 b. 资金投入在2千元至2万元,有一定实施难度的合理化建议,由局属公司(区域公司)合理化建议领导小组审查审批。 c.资金投入在2万元以上,有较大实施难度的重大合理化建议,由工程局合理化建议领导小组审查审批。

综合测评加分扣分项目细则

美术与设计系2014学年度综合测评加分扣分项目细则 为了更细致、更完善地体现我系学生综合测评的加分情况,以&韩山师范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条例》为指导原则,在此基础上根据我系的实际情况,制左美术系综合测评加分扣分项目细则。 一、品徳分 品徳行为表现由基本分(60分)、附加分(40分)、扣分三部分累计构成,计算方式: 基本分+附加分一扣分。附加分为40分,超过40分以40分计。 加分项目: 1、宿舍方面 校“优胜宿舍”每次+0.5,系“优胜宿舍”+0.2(注:本项累计不超过3.5分:评为校"文明宿舍”的室长另+0.5。) 校''寝室文艺大赛”:优秀奖+0.2十佳寝室+1百优寝室+0.8最佳创意奖+0.5 2、校、系各主要活动后勤服务人员(非主办方成员和校学生会、院系分团委、学生分会干部、干事) “校运会”、“迎新晚会”、“迎新生志愿者”、“三笔一话”、“篮球赛啦啦队”等各类活动后勤服务人员(以签名为实每次+0.1) 3、各种以签名为实的义务劳动、公益活动班级 班级自行组织的服务工作、义务劳动、公益工作、社会实践,由班级评议小组向系申请批准后,每人每次+0」分。 4、发扬“互助互爱,拾金不昧”精神的行为 "献血” (+3)、“捐款”(+0.2)、“拾物归主” (+3)、“见义勇为” (+5)等。注:“捐款”必须是系或学校组织的捐款活动,“拾物归主”、“见义勇为”,必须以辅导员的记录备案为证。 5、校、系各类活动与社团的积极分子以及先进个人称号 “学生会各部门积极分子”、“社团积极分子”等(注:以证书为证,校级每位+ 1,系级每位+ 0.5);“优秀编辑”、“优秀通讯员”、“校精神文明十佳”、“优秀青年志愿者”、'‘三下乡先进个人”、“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注:以i正书为证,校级每位+ 1.5,系级每位+ Ik 6、校、系学生会干部、干事、委员、班干团干、助理班主任、兼职辅导员、潮动画工作室干部成员、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成员、校通讯组成员、《韩师青年》成员、校报工作人员、广播台工作人员等。 校学生会主席+7校学生会副主席、团委助理书记+6校团委学生会委员、系学生分会主席+5.5 系学生分会副主席、分团委助理书记+5系分团委、学生分会部长、班长、团支书+4.5 系分团委、学生分会委员、班委团支委+3校学生会干事、各班副班长+3.5 助理班主任+3 (可另加)兼职辅导员+7 (可另加)学生党支部委员+4.5 (可另加) 系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所有成员(+2)(可另加) 系啦啦队成员+0.5(领队另加1)系升旗手(每次+0.2)朋辈心理咨询员+1.5 校通讯组、《韩师青年》、校报、广播台普通成员+2.5,主要负责人+4 (可另加)(注:a院干系干班干以髙分的上报,不得重复加分,除非后而注“可另加”字样;b校通讯组、校报、广播台、《韩师青年》成员投稿、编辑、播音、发行等份内工作一律不得另加分。) 7、分团委、学生分会各主要负责人和部长如考核通过,每人+4;系其他委员及班长+3 (可另

综合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宽基础、强能力、高素质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创造性人才,引导学生全面提高素质,以适应二十一世纪对人才培养的需要,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准则及要求 1、通过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准确、及时、客观、公正地显现学校的育人效果,在素质合格的基础上,注重发展学生的个性,有效地促进学校学生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实现对学生的日常思想教育和管理与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有机结合,使学生的综合素质全面发展。 2、在掌握学生大量具体考核材料的基础上,本着定性评价和定量测评相结合的原则,采用个人自评、同学互评和班主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凡在本校正式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的本科学生,均依据本实施细则进行测评。中途转专业学生的综合测评工作在转出单位的原班级进行,由转出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中途因各种原因休学、停学或请假在一个月以上的学生不参加当年度的综合素质测评。 4、综合素质测评包括:思想道德素质测评、专业理论素质测评、文体创新素质测评。 二、组织机构 1、信息商务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组 组长:沈沛汝史瑞根 副组长:贺小宇赵英虎 成员:学生科成员、全体辅导员、班主任 职责:运行与实施综合素质测评、裁定综合素质测评中的相关加分项及加分值、指导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开展测评工作。 2、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 组长:各班班主任 成员:包括班长、团支部书记、学习委员等学生干部在内的学生代表。

职责:在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组的指导下开展素质测评工作,负责班级学生的日常考核与记录,具体实施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三、测评指标体系 (一)思想道德素质测评(总分100分) 1、测评内容 思想道德素质测评主要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学习态度、遵纪守法、文明素养、集体观念等方面。 (1)思想政治(20分) a.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上积极上进,自觉加强思想修养。 b.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包括日常政治学习,党团组织活动,参加理论学习社团以及报告会、讲座、座谈会、演讲等)。 c.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集体观念和团队意识强,与同学和睦相处,团结协作好。 (2)道德品质(20分) a、自觉加强道德修养,注重诚信,讲究公德,自觉维护校园公共秩序,爱护公私财物,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b、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帮助他人,在同学中威信较高。 c、对老师谦恭有礼,实事求是,不隐瞒、不欺骗。 d、维护校园环境,爱护公共设施,衣着得体。 (3)学习态度(20分) a、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刻苦钻研,注重实践,献身事业,服务人民。

综合测评细则建议

综合测评细则建议 重大土木院 综合测评总分(100分)=智育成绩(75)+德育成绩(11)+文体成绩(5)+学术及学科竞赛成绩(4)+社会工作表现成绩(3)+集体活动参与成绩(1)+其他(1) 1.智育成绩(75) 计算方法智育成绩=∑ ∑?学分学分考试成绩*75%,任选课成绩不计 入;重修课成绩不纳入排序计算;补考合格的成绩按照60分计算。“具备评奖资格”条件: 上学期登录所有成绩全部及格(每学期评奖一次)。 2.德育成绩(11)=德育基本分(8分)+德育加分(最高3分) 若本学期该生没有受到纪律处分,即可获得德育基本分满分(8分) 若本学期该生受到记过以上(含记过)纪律处分,即取消当期评奖资格 若本学期该生受到记过以下纪律处分,德育基本分予以扣分,同时取消评奖资格时限见下表: 纪律处分 扣分(/次) 取消评奖资格时限 通报批评 1 1个月 警告 2 3个月 严重警告 3 4个月 (注:多次受到以上处分的进行累计扣除直至基本分扣完。若评奖时该生仍在取消 评奖资格时限内,则不得参与评奖。本规定的时限期间,自处分决定行文之日起计算) 德育加分用于表彰在学校学院“争先创优”活动中获得荣誉的同学,分为个人荣誉和集体荣誉,具体加分办法见下表: 个人荣誉 加分项目 加分 国家级评选项目 3 省市级评选项目 2 校级评选项目 1 院级评选项目 0.5 集体荣誉 加分项目 加分(人均) 国家级评选项目 1.5 省市级评选项目 1 校级评选项目 0.6 院级评选项目 0.3 加分项目: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常规评优项目)、先进班集体、文明寝室 3.文体成绩(5分)=基本分(2分)+加分(最高3分) 体育成绩及格即获得基本分,不及格者扣除基本分2分。 文体加分用于表彰在文体活动中为学院做出贡献的同学,分为个人荣誉和集体荣誉,具体加分办法见下表: 个人荣誉 加分项目 加分 国家级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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