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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综合测评条例11.26

最新综合测评条例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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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学生素质发展综合测评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校院各项规定,提高学生的专业素养,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锻炼良好的身心素质,造就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的社会主义体育人才,全面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水平,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此条例。

第二条:综合测评应坚持以下原则:1.科学性原则;2.客观性原则;3.公开性原则;4.公正性原则。

第三条:依据本条例对学生进行综合测评的结果,作为学生奖学金、助学金评定、评优评先活动、推免研究生、毕业鉴定及就业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综合测评细则

第四条:本条例由主要包括三部分,即思想道德素质、专业素质、体美等素质。

第五条:思想道德素质包括:政治理论学习及活动靠开展情况;对党的认识和追求;爱国、爱校情操;社会公德、集体观念的反应;宿舍文明建设、遵纪守法;担任学生干部工作情况等情况。对学生参加政治理论研究会、各类政治理论竞赛、道德方面突出事迹等予以加分。

专业素质包括:专业成绩、专业技能、获得各类专业竞赛奖励等。

体美等素质包括:参加体育活动、体育竞赛情况;参加社会实践、科技竞赛等活动情况;心理适应能力等方面。

第三章测评方式

第六条:素质发展综合测评实行量化考评,满分为100分。其中思想道德素质大一,大二占15%,大三占10%;专业素质大一,大二占65%,大三占75%;文体等素质大一,大二占20%,大三占15%。计算公式为:M=A×所占百分比+B×所占百分比+C×所占百分比,M为综合测评成绩,A、B、C分别为思想道德素质分、专业技能表现分、体美素质表现分。

第七条:思想道德素质测评

(一)德育测评公式:(德育基本分+德育加分-扣分)×各年级所占百分比

(二)德育基本分为50分

1.政治思想:拥护四项基本原则,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识大体,顾大局,不参加非法组织,不参加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张贴大小字报等活动;

热爱祖国,关心国家大事,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自觉参加政治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4-10分)

2.行为规范: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自觉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物,节约水电,言行文明,礼貌待人,维护公共秩序。(4-8分)

3.学习态度:学习目的明确,专业思想牢固,勤奋好学,进取心强,无厌学、旷课等现象。(4-8分)

4.集体观念:关心集体和他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事业,热心为同学服务,认真完成党、团组织和院领导、辅导员及学生会与班级交给的任务。(4-8分)

5.道德修养:加强自我修养,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团结友爱,助人为乐,谦虚俭朴,具有严谨的生活作风和良好的生活习惯,按时作息,讲究卫生、不吸烟、酗酒。(4-8分)

6.诚实守信:学业考试、党课考试和国家等级考试等无舞弊行为。学生出现违纪并向辅导员老师写下检查书,无再次违纪。(4-8)

(三)德育加分项目(本人原始附加分÷年级最高附加分)×50

1.凡参加校、院安排的义务劳动者加0.5分/人次。(最高2分)

2.获得校、院级优秀宿舍的宿舍成员分别加1分/人次、0.5分/人次。同时获得校、院级十佳宿舍按照校级优秀宿舍加分。

3.对见义勇为、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学校、学院稳定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经相关部门人员证实,酌情加1—3分。凡拾金不昧等表现被院、校通报表扬者酌情加1—3分/人次。

4.敢于检举揭发不良行为和坏人坏事者(经有关部门认定的)酌情加1—3分/人次。

5.被评为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团员者加5分;优秀班集体、优秀党、团支部、学生社团获校级、市级、省级、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其成员分别加2分、3分、5分、10分,同类称号重复获奖的按最高获奖级别计分。

6.获军训先进个人、军训宣传先进个人者加2分。

7.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包括参与公益事业、乐于助人等方面表现突出者加1—2分;义务献血者每人每次加2分。(每年最高不超过2分)

8.学生干部加分:<1>根据日常工作考评,团委书记给院级及以上干部打初评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长给各班级对应班委打初评分,社团联合会给各协会干部打初评分;辅导员在征求部门负责人意见后对学校社团及其它职能部门任职学生干部评分,辅导员根据初评分并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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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体美等素质测评

(一)体美等素质测评公式:(基础分+个人体美素质加分-扣分)×各年级所占百分比(二)基础分为50分

1.长期坚持体育锻炼,学年体检合格。

2.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各种体育和娱乐等活动。

3.积极参加各类课外竞赛,坚持自己专业技能练习。

(三)体美等素质加分项目(个人所得最高分上限为50分)(本人原始附加分÷年级最高附加分×50)

1.代表学校或学院参加国家级(出具有红头文件,学校、学院认可的)有关专业技能竞赛获前8名者,第一名加20分,第二至八名依次递减2分,国家级运动会上破记录者加25分,国家级集体项目前八名参赛主力队员分别加16分、14分、12分、10分、8分、6分、4分、2分,非主力队员分别加12分、10分、8分、6分、4分、3分、2分、1分;代表学校或学院参加省级有关专业技能竞赛获前六名者:第一名加12分,第二至六名依次递减2分,省级运动会上破记录者,加15分,省级集体项目前三名参赛主力队员分别加10分、8分、6分,非主力队员分别加6分、5分、4分。

注:特殊情况者(如参与胜蓝舞蹈学校代表我校参加比赛,并在我校校园网主页或以上级别新闻媒体上宣传者),加分标准为省级比赛的一半。

2.参加校运动会比赛的运动员加2分/人,在此基础上,获一、二、三、四、五、六名者加(6、5、4、3、2、1分),破记录者(每项另加15分),院运动会获名次按校级一半加分;参加校、院集体竞赛项目(包括球类及跳绳、滚轮胎)获前三名的参赛主力队员分别加5分、4分、3分,非主力队员分别加3分、2分、1分;校越野赛1-2名(12分)、3-4名(10分)、5-6名(8分)、7-10名(4分)、11-15名(2分)。

3.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省级及以上比赛的各类训练(两周以上)者加5分,获得名次后可累计加分。

4.在校期间,获得运动技术等级分为国际级健将、国家级健将、国家一级、国家二级,所加分值分别为10分、5分、3分、2分。

5.在校期间,荣获裁判员等级称号。裁判员等级分为国际级、国家级、国家一级、国家二级分别加10分、5分、3分、2分。(体教、运训学生国家二级裁判员都会得到可不加分,人科学生可加分)

6. 学校组织的各项主题活动中,个人作品:获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分/件、1分/件、0.5分/件。

获院级加0.3分/件。

集体作品:校级1分/人院级0.5分/人。

社团活动类及校学生会类活动证书校级加1分/件,院级加0.5分/件。

注:以上加分最高为6分,院级活动仅限体育学院,其他学院的不加分。

7.凡参加演讲赛、辩论赛、三笔字大赛、师大英才大赛、职业规划大赛、师范生技能大赛等各种职业技能类比赛者,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20分/人次、 15分/人次、 10分/人次、 6分/人次;

省级: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10分/人次、8分/人次、6分/人次、4分/人次;

校级: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5分/人次、3分/人次、2分/人次、1分/人次;

院级:一、二、三等奖: 2分/人次、1分/人次、0.5分/人次。

注:凡全程参加学校“共青颂师大情”合唱比赛者、“三笔字”大赛者、校健美操啦啦操训练者,加5分/人,获得奖项者另加名次分。

8.凡参加校、院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者,根据表现每人每次加2分(小分队队长可多加1分)。

9.校级、院级优秀教练员分别加4分/人、2分/人;校级、院级优秀裁判员分别加2分/人、1分/人。

10.对外(校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通讯类文章加3分/篇(不分级别,累计最高分不超过6分);

向师大首页(宣传部)发表通讯类文章加2分/篇(累计最高分不超过6分);

向蓝天网(学生处)发表通讯类文章加0.5分/篇(累计最高分不超过5分);

向青春在线(校团委)发表通讯类文章加0.5分/篇(累计最高分不超过5分);

向河南师大报发表通讯类文章加2分/篇(累计最高分不超过5分);

向广播站发表通讯类文章加0.5分/篇(累计最高分不超过5分);

向体育学院主页发表通讯类文章加0.3分/篇(累计最高分不超过5分);向体育学院团学工作网页发表通讯类文章加0.2分/篇(累计最高分不超过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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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评价细则

学生综合素质考核评价细则 一、学习方面 (一)上课要求 1、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回答问题,敢于向老师提出自己不懂的问题。 2、学习具有主动性,积极参与小组的讨论活动,不做旁观者,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 3、按时到校,有事向老师请假并说明原因。 4、带好每天的学习用品,包括课本、文具等。 一周之内从未举手发言的同学减5分,违反以上规定者根据情节轻重减分 1--3分。 (二)作业要求 1、作业应该做到整洁,书写工整,规范自己的字体,做到横平竖直。 2、作业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不按时交作业或不带作业的同学每次扣1分,作业得5个“优”的可以换一面小红旗,得一面小红旗加1分;不合格的根据情况重做或改正错处,直到合格为止。 3、每天至少读20分钟的书,并摘抄优美句词。每个月评一次“读书之星”,被评为“读书之星”的加2分;一周背诵一首古诗,由家长签字监督,古诗作为考试内容,不能按要求完成者减1分。 4、老师布置的口头作业及查资料的作业也在考核范围之内。 (三)参加实践活动要求 1、积极参加各学科组织的实践活动、竞赛活动、征文活动。在校级组织的竞赛及征文活动中,获一等奖的每人次加5分,二等奖的每人次加4分,三等奖的每人次加3分。被学校选中的征文每人次加3分。在班级里被选中的作文、小报、绘画等作品,每人次加1分。在刊物上发表作文,每篇加10分。 2、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培养自己的能力,开阔自己的视野,增长自己的知识。 3、鼓励根据各学科的学科特点进行发明创作,根据实际情况加分。

(一)课堂纪律 1、预备铃响之后,必须马上在座位上端正做好,等待老师上课,不许大声喧哗,更不许在座位间跑动,违者减1分。 2、不做与课堂学习无关的事情,不影响他人学习,尊重老师的劳动。 3、对回答问题出现错误的同学不嬉笑、不嘲讽,违者减1分。 (二)课间纪律 1、下课铃响之后,不允许在教室内嬉笑打闹,不允许大声喧哗,提倡去室外活动。违者减1分。 2、在楼道内要按右侧通行,不停留、不喧哗、不追逐;见到老师要让老师先行;绝不允许在楼道内进行体育活动。违者视情节轻重减1—3分。 3、课间活动不做危险游戏,不妨碍他人的正常活动。违者视情节轻重减1—3分。 (三)间操、放学 1、周一升旗时一律穿校服;按升旗仪式要求行注目礼。 2、做操要规范、用力,不敷衍、不应付。 3、站队整齐迅速,听从体育委员的指挥,走路步伐坚定有力,保持队形整齐。 4、放学一律要站好队走出校门,一直到公园门口方可解散,中途不得私自离开队伍,值日生值完日后也要站队离开。 违反以上规定者根据情节轻重减分1--3分。 (四)校外纪律 1、爱护公共设施,保护社区环境,不践踏草坪,不折损树木。 2、遵守公共秩序,注意防火、防盗,注意保护人身安全。 3、不恃强凌弱,不上网吧,不聚众打架斗殴,不参与一切违法犯罪的活动。 违反以上规定者根据情节轻重减分1--3分

学生综合素质系统综合评价

课程设计题目(三):学生综合素质系统综合评价 摘要:高校为了致力于培养高素质的大学生,建立良好的学风和校风,通过学生的评优活动来,树立学生的竞争意识,此评价主要从德智体美等多方面对学生作出考察,主要是利用综合评价法将学生的行为以及表现量化,从而达到鼓励先进树立榜样的作用。 1.问题的提出 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规范在校大学生的管理工作,培养高素质人才,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我们就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学生激励制度,鼓励先进,树立榜样,培养学生的竞争意识,从而树立良好的学风和校风,由于大学生需要多元化发展,不仅是学习,所以建立此制度就应该从德智体美劳多个方面做出评价,以适合高校高素质人才的培养。 2 问题分析 建立学生评优综合系统是因为我们可以通过此系统,就可以对每一个学生做出评价,其目的有以下几点:首先,可以发现好的学生,并对其进行适当的奖励,就可以达到树立榜样的目的;其次,未被评为优秀的学生,也通过此系统的评价标准,找出自身的不足,就可以有目的有方向的进行改正提高,有利于学风的建设;最后通过建立此系统,可以培养学生的竞争意识,从而树立良好的校风。 我们现在推行的是素质教育,所以高等教育培养出来的当代大学生就应该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而不应该出现严重的偏科现象,高校现在也是以学生的多元化发展为培养目标,因此,我们的评优系统应该从各个方面做出评价,不仅要公正公平公开,还应该做到真正的对优秀的学生进行奖励这一目的。 所以,我们所建立的系统主要有政治思想品德,智能,体育,艺术,社会实践和奖惩6个一级指标构成,并且每个以及指标都有多个二级指标和三只角标构成,通过权重的不同来表达其重要程度,真正的做到了多角度多方向的对学生做出评价,以希望建立良好的小芬和学分。校风和学风。 3 系统评价 3.1 评价方法的选择 本系统采用综合评价法,综合评价法是指运用多个指标对多个参评单位进行评价的方法,称为多变量综合评价方法,或简称综合评价方法。其基本思想是将多个指标转化为一个能够反映综合情况的指标来进行评价。如不同国家经济实力,不同地区社会发展水平,小康生活水平达标进程,企业经济效益评价等,都可以应用这种方法。其特点是评价过程不是逐个指标顺次完成的,而是通过一些特殊方法将多个指标的评价同时完成的;在综合评价过程中,一般要根据指标的重要性进行加权处理;评价结果不再是具有具体含义的统计指标,而是以指数或分值表示参评单位"综合状况"的排序。 3.2评价步骤及结果 3.2.1步骤 ①系统层次分层图

中北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中北大学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机学字2008第[30]号 中北大学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激励大学生全面发展,激励大学生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以适应新时期对人才的培养需要,依据2008年《中北大学学生手册》中(校学字)[2008]7号文件,《中北大学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第二条为发挥测评过程和结果的激励作用,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作为大学生考核、优秀个人评选、奖学金评定及毕业生就业推荐等方面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测评基本原则 第三条以有利于大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和适应社会要求为前提,着重测评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学业成绩、身心素质、人文素质、创新与实践能力、日常行为等基本素质,鼓励大学生在达到大学生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个性与特长。 第四条在掌握大量具体考核记录材料的基础上,本着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记录与评议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个人自评、同学互评和班主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四年级学生在毕业前进行德育答辩,作为德育测评的主要依据。 第五条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以班级为单位,每学期预测评一次,每学年总测评一次。学生正常学制期满以后不再进行综合素质测评;新生开学初不进行测评;四年级学生只进行第一学期综合素质测评;受学业警告的学生在原班级进行综合素质测评。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院成立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 领导与组织。 第七条各班成立由班主任、班干部、宿舍长组成的测评工作小组,具体承担相关数据的收集、汇总、统计、分析、测评等工作。 第四章测评体系 第八条综合素质测评内容:根据个性和共性相结合的原则,将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分为思想道德素质、专业理论素质、文体创新素质。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_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_学生综合素质评价21世纪少年.学习上你勤奋刻苦,努力奋斗,在各科中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然而,学无止境,望你继续努力.多思考,多总结,多学习,将知识连点成线,连线成面.生活上,你尊师敬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校级,市级各种活动.是学校学生会的骨干力量.希望你继续保持良好的带头作用,成为班级的道德标兵.高三,对于每个人都是一次痛苦并快乐的成长.作为老师,作为朋友,作为亲人.我深深地祝福你在高三的磨砺中成长为一个坚强得的人,成为一个刚毅的人.6月的烟花定会为你而绽放.孩子,努力吧!拼搏吧! 你一直都是一个乐观积极,思维活跃的学生.面对困难,你执着和坚定的眼神总会给人力量,同学们喜欢你的热情和正直,你的笑脸像一串阳光,温暖着每一个见到你的人.优异的成绩是你的骄傲,多才多艺,善解人意,让你得到了每一个人的肯定.少年强,中国强是你时常勉励自己的话,我真诚地祝愿你能用出色的能力振兴中华!这是高中生涯的最后一段拼搏,带着高一的梦想,高二的执着和高三的坚强,你再次突破自己,取得了非凡的进步. 你的成绩一跃而起像直冲云霄的雄鹰,你的性格内敛刚强.蕴藏无限韬略,唯一没有改变你的单纯善良,还是感动着老师温暖着同学这些都是你人生里的荣耀,是你成长之路的丰碑.老师真心的为你高兴.为你骄傲.是雄鹰就要振翅,希望你一直驰骋在蓝天上,征服浩渺.高三是紧张的,但你是从容的;高三是残酷的,但你是乐观的;高三是含泪的,但你是坚强的.高三的你走入考场的那瞬间,我相信,你是成功的.在苦乐

交织的高三,你能够积极向上地追求理想,在困难面前,你总能保持最乐观的心态.课堂上的你,专注而好问;课下的你,活跃而自信;班会上的你,踊跃发言;运动会的你身姿矫健.六月的辉煌已经在召唤,前进吧,我相信,你是那道最靓的风景. 雏鹰的生长是翅羽的丰满,树木的成长是年轮的增加,少年的生长是身体与智慧的拔节!在过去的三年里,目睹你长大成熟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你从幼稚的孩童成长为有理想有远见的青年,去除了浮躁和顽皮,懂得珍惜时间和青春,懂得体谅家长和老师的苦心,懂得人生需要拼搏才精彩!人生的路还很漫长,你还需要更加踏实更加稳重,这样才会走得更远未来才会更美好! 你清秀的眉眼间流露出成熟和稳重,你甜甜的微笑里显露出纯真和善良。你有着天使一般圣洁的灵魂,你有着坚强不屈的信念和执着的人生追求,有你这样的学生是老师的骄傲!但我知道你也有忧伤和彷徨,你也会迷惘和失望。在今后的人生路上,希望你多一些坚忍和自信,向着自己的目标勇往直前!胜利属于自强不息者! 你思维敏捷,接受能力较强,课堂上总是很快掌握新知;你热爱学习,总是很快完成作业。你酷爱篮球运动,充满了活力。但你不善于珍惜利用时间,把作业当作任务一样完成,且没有处理好爱好和学习的关系。学习需要刻苦钻研和勇于质疑的精神,还需要执着和孜孜不倦的追求。今后的学习中,你还需端正学习态度,珍惜时间,锁定目标,全力以赴地投入到学知识的海洋中去。唯有如此,你方可到达理想的彼岸!

大学综合测评细则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政法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实施原则】本《细则》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奖学金管理办法》、《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学院专项奖学金实施细则》、《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实施办法》和《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广师之星”评选实施办法》及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对象界定】本实施细则适应于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和专科生。 第三条【测评内容】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学生的品德行为表现,学业表现和文体表现三个方面,其中每个方面分为若干测评要素。综合测评成绩计算方法为德智体各计100分,三个方面在总成绩中所占的百分比分别为20%、65%、15%。 第四条【测评机构】设立院班两级综合测评审核(议)小组。院审核小组由院主管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干部代表组成;班审议小组由班主任(含助理班主任)、学生干部代表(由各班选举产生2名)、学生代表(由各班选举产生3名,不包括学生干部)组成,审议小组成员要有一定的代表性。 第五条【成绩评定】实行三榜定案制度。各班综合测评初审结果交院审核小组核定,然后向全院学生张榜公布,实行三榜定案制度,每榜三天,在规定时间内,允许学生提出质疑,院审核小组要做好复审及登记工作,如确有错漏,应予更正。 第六条【测评程序】学生自我测评。由学生本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综合测评成绩申请表,向综合测评小组提出申请,按照统一表格实事求是填写各项基本分、附加分、扣分,向各班审议小组汇报。 审议小组审查。各审议小组的主要任务是:负责核实基本分、附加分和扣分,有错漏的要予以更正或补充,附加分、扣分以班周记和有记录的依据为准。审议后交院审核组复核。校院一级的党团学生会干部的附加分以相关部门的记录为准。 最后,院审核小组审核,负责全面审核各班测评结果。院主管领导审批后向学生公布综合测评的结果,实行三榜定案制度。每年的综合测评结果由院保存;并上报校学生处备案,作为学生评优、评奖活动、加入党团组织和毕业鉴定及推荐就业的主要依据。 第七条【评优方法】原则上按以下办法评出:品德、学业和文体单项积极分子按该单项成绩从高到低,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评出;“优秀三好学生”和“三好学生”按综合测评总分从高到低,根据综合表现, 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评出;“优秀学生干部”和“工作积极分子”根据实际工作表现,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评出;其他专项奖学金按条件和实际情况申报,符合者给予奖励。 第八条【测评要求】要做好宣传教育、监督反馈和调查研究工作,保持信息畅通,确保政策的准确落实。各班委、团支部在综合测评工作启动前要召开专门班会,做好前期宣传动员、学习教育和情况通报工作,准确、及时地传达上级精神;建立专门的意见箱(含电子邮箱)和监督电话,接受同学的监督和意见反映,对存在问题,应及时调查处理;相关老师和学生干部要深入学生,开展调查研究,及时采集同学的意见和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对不正之风、不良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对同学反映关于本《细则》的修改意见,应做好登记和汇

大学生综合测评规定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计算机系学生综合测评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形成具有我院特色的良好校风,逐步实现对学生评估的科学化和管理规范化,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综合测评成绩由品德行为、学业技能和综合能力三个单项构成,每个单项分为若干部分。 第三条综合测评成绩先以品德行为、学业技能和综合能力各按百分制计,然后按其所占的百分比(分别为40%、30%、30%)计算总分。 每学期先以班为单位评出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然后排定名次;各学期的综合测评成绩之和为综合测评学年总分。综合测评成绩作为各项奖学金评选和推荐就业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品德行为测评 第四条品德行为测评分最低分可为负分,满分为100分,由基本分(50分)、加减分结果分两部分构成。

第五条品德行为测评加分包括: (一)参加“三下乡”等学院团委组织或经团委批准的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调查报告上交者加5分;获院级以上奖励的另加5分。 (二)为集体服务义务劳动、见义勇为、检举或制止不良行为者,每人次或每2小时加0.5分;受系通报表扬或奖励的每人次加2分;受院通报表扬或奖励的,每人次加5分,受省级以上(或省级媒体机构)通报表扬或奖励的,每人次加10分。 (三)一学期未被记录违纪的宿舍,每人加2分,受系通报表扬或奖励的每人次加3分。 (四)严格遵守教学(被实习单位评为优秀实习生等)纪律(如全勤)者加5分(上课有请假者不能算全勤,公假除外)。 (五)对校园安全稳定有贡献者(如多次参加纪律检查活动,并认真负责地完成任务),由辅导员根据贡献大小加1~5分。 (六)为鼓励学生知错能改、追求上进,如上一学期原始扣分达20分以上的,本学期改过自新、没有扣分情况的,加5分。 (七)好人好事,助人为乐。检举或制止不良行为者被群众所认可的每人每次加3分。

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

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包头市第五十二中学

包头市第五十二中学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 (一)目的: 学生思想品德评价是学校德育工作的管理机构重要手段,通过对学生思想品德评价,鼓励学生发扬优点,克服缺点,促进学生不断进步,提高学生整体素质。 (二)评价依据: 本评价办法的制定,是以国家教委颁发的《小学德育纲要》、《中学德育大纲》、《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为依据;针对我校学生的实际,在思想品德、道德行为、心理素质等方面提出20条具体评定项目。 (三)评定方法: 1、评定基本方法:自评、互评、师评。由班主任组织完成,每学期期末由班主任在学生自、互评的基础上进行评定。18—20个A,其余为B,总评为A。14—18个A,其余为B,总评为B。10—13个A,其余为B、C,总评为C。 2、评定等级:评定分为A、B、C、D四个等级。A:优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 3、有严重违纪行为受学校处分未撤销者,学期总评为D。 4、学校建立思想品德评定组织机构,由主管德育校长全面负责,由政教处组织实施,定期进行检查,审核评定结果。 (四)评价项目:

1.热爱祖国。维护国家尊严,尊重国旗、国徽,会唱国歌,严肃认真地参加升旗仪式。 2.热爱党,热爱中国少年先锋队。了解关于少先队的基本知识,了解队旗,会唱队歌,积极参加少先队活动。 3.热爱学校。主动维护学校秩序,维护学校的整体利益。具有学校荣誉感,用实际行动为学校争光。 4.要求进步。积极参加学校活动。 5.尊敬师长。见面行礼问好,起立回答问话,双手递送物品,虚心听从师长教育,孝敬父母。 6.团结同学。主动热情与同学交往,宽宏大量,不任性,平等待人,互帮互助,不讲哥们义气、不搞小团体。 7.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如希望工程等,在校内外乐于助人,拾金不昧,热心为他人服务,不怕苦、不怕累,勇于奉献。 8.诚实正直。是非观念清楚,以诚待人,正直无私,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有错就改,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9.严谨自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喧哗、不打闹。按时认真参加学校和年级的大型活动、认真做课间操。 10.举止文明。行走坐卧讲文明,谈吐文雅大方,待人接物懂礼仪,不说脏话、不打架。 11.仪表端庄。衣着朴素大方、整洁,穿用不追求名牌、不攀比。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烫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不穿高跟鞋。 12.讲究卫生。有良好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果皮,不吃零食,勤洗澡、勤理发、勤换衣服、勤剪指甲。 13.爱护公物。爱护每处公物,节约水电、粮食,不在墙壁、书桌上乱写乱画,不损坏实验室设备,爱护花草树木,爱护图书,不损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得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进一步推进我院得素质教育与学风建设得发展,激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并实现对学生评优得科学化与规范化,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就是按照党得教育方针与高职院人才培养得特点及规律,由学 院学生管理部门对学生素质进行客观、公正、全面、科学地评价;测评指标既就是评价依据,也就是学生发展得导向目标。 第三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得原则 1.方向性原则:即要充分利用指标体系让学生得知识、能力、品格等得到全面与谐地发展,对学生素质得养成与发展起着导向作用。 2.科学性原则:即测评方案要系统、科学、客观、准确地反映学生素质发展得真实善,切合实际,实事求就是;测评结果能直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得作用。 3.公开性原则:即坚持自我测评、班级评价与各级组织评价相结合得原则。测评人员、测评过程、测评结果要做到公开、公平与公正。 第四条本实施办法由各系党总支组织实施,各系成立综合测评工作小组,由党总支副书记任组长。每学期开学后四周内由各系完成上一学期得综合测评工作,各系对各班得测评结果进行公示。 第五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学期测评一次,测评结果作为评定国家奖、助学金与学院优秀奖学金及其她评优评奖与推荐入党等主要依据。 第六条各系可结合本系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二章综合测评得内容与计算方法 第七条综合测评就是从思想品德表现、学业表现、文体表现、社会活动与社团活动表现诸方面对学生进行全面得定量考核,综合测评成绩由上述几方面得分按比例合成,计算公式如下:综合测评成绩=思想品德表现分×15%+学业表现分×65%+文体表现分×5%+社会活动与社团活动表现分×15。 第三章思想品德表现测评 第八条思想品德表现分由基本分、附加分、扣分组成,基本分定为60分。

大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电气工程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高素质人才;进一步使学院的教育管理与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相结合,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奋发成才,全面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根据《铜陵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试行)》,结合我院学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具有铜陵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均有参加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以下简称“综合测评”)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综合测评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力求全面、准确地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各班辅导员、班委会等组成测评小组,负责本班的测评工作。综合测评每学期进行一次,第二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由院党总支负责组织评定、审核及公示,并抄送学生处备案。 第四条全院学生要学习领会综合测评工作的意义及各项测评的细则,树立正确目标,争取全面发展。 第五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行百分制。综合测评成绩=德育测评成绩(20%)+智育测评成绩(70%)+体育测评成绩(10%)+附加分。其中 德育测评成绩=基础分 + 奖惩分 智育测评成绩=平均分 + 奖惩分 体育测评成绩=基础分 + 奖惩分 第六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作为学生操行评定的依据。其中85分以上为优秀,84-75分为良,74-60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差。 第七条学生每学期的综合测评成绩是学生获得奖学金、评奖评优、组织发展及推荐就业的主要依据,并记录在学生学年鉴定表中,于毕业时存入学生档案。 第八条学生评奖评优时其综合测评成绩,德育测评成绩,早操(早锻炼)、上课、晚自习等出勤率,一般应位居所在班级前40%之列,无补考、违纪处理等情况发生。 第二章德育测评成绩(20%) 第九条德育测评成绩=基础分(70分)+奖惩分。 第十条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基本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校纪校规者,可获得基础分70分。 第十一条在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予以奖分。 1、积极参加政治学习、义务献血等志愿服务活动(10分)

理学院综合测评评分条例(12级)

理学院综合测评评定条例(试行) 综合测评评定条例是结合《兰州理工大学学生手册》和我院实际情况制定,请各班测评小组严格按照以下条例进行: 综合测评计算公式: 综合测评分=平均学分绩*70%+考勤分+公寓表现分+思想表现分+附加分 一、平均学分绩(70%) 平均学分绩按照教务处统计一学年的平均学分绩为标准。 二、考勤分(10分) 考勤分根据学习部一学年的早晚签出勤率得分评定。 三、公寓表现分(10分) 公寓表现分根据生活部一学年的卫生检查得分评定。 四、思想表现分(10分) 思想表现分由测评小组以6分为基线根据该学生在一学年学校和学院活动正规参与情况加分。 五、附加分项 附加分项含加分项和减分项两类。 第一类:加分项(<=10分) 1. 校园文艺、体育、竞赛等活动加分项 奖项 分值级别正规 参与 优秀 (鼓励)奖 三等 (以下)奖 二等奖一等奖 院级0.2 0.3 0.4 0.5 0.6 校级0.2 0.4 0.5 0.6 1 省级0.4 0.6 0.9 1 2 国家级0.5 1 1.5 2 3

注 :(1)校运会参与 :运动员0.2分,方阵0.4分,啦啦操0.4分。 (2)暑期社会调研参与:0.3分。 (3)物理知识技能竞赛所有两委会成员加0.3分,部员0.2分;趣味运动会两委会成员加 0.3分,部员加0.2分。(此处加分需为未参加活动的干部) (4) 校级红柳演讲比赛参与加0.4分。 (5) 参加活动获奖者凭获奖证书(或者举办单位开据的获奖证明)加附加分,没有获奖的正 规参与者只计思想表现分,思想表现分中活动加分不超过4分。 (6)以上四项加分结合实际情况,依据相应的规定酌情加分。 2、学术、科技、文学、艺术的论文或作品发表加分项 (1)学生申请《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获得立项并结题者,每项加2分。 (2)第一作者在校报或其他正式刊物上发表文章,每篇加分0.5分。 (3)学院《晨曦论坛》杂志发表文章者每篇加0.3分。 3、荣誉称号及受表彰加分项(群众团体只记负责人) 4. 学生干部加分项 级别 院级 校级 省级 国家级 分值 0.5 1 3 5 考 加分项分值 核 结 果 班 干 部(含舍长) 学 院 干 部 校 干 部 一般 主要 干事 一般 主要 干事 一般 主要 优秀 1.0 1.5 0.7 1.5 2.0 1 2 2.5 良好 0.6 1.0 0.5 1.0 1.5 0.7 1.5 2 称职 0.4 0.5 0.3 0.5 1.0 0.5 1 1.5 不称职 0 0 0 0 0 0 0 0

综合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宽基础、强能力、高素质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创造性人才,引导学生全面提高素质,以适应二十一世纪对人才培养的需要,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准则及要求 1、通过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准确、及时、客观、公正地显现学校的育人效果,在素质合格的基础上,注重发展学生的个性,有效地促进学校学生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实现对学生的日常思想教育和管理与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有机结合,使学生的综合素质全面发展。 2、在掌握学生大量具体考核材料的基础上,本着定性评价和定量测评相结合的原则,采用个人自评、同学互评和班主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凡在本校正式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的本科学生,均依据本实施细则进行测评。中途转专业学生的综合测评工作在转出单位的原班级进行,由转出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中途因各种原因休学、停学或请假在一个月以上的学生不参加当年度的综合素质测评。 4、综合素质测评包括:思想道德素质测评、专业理论素质测评、文体创新素质测评。 二、组织机构 1、信息商务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组 组长:沈沛汝史瑞根 副组长:贺小宇赵英虎 成员:学生科成员、全体辅导员、班主任 职责:运行与实施综合素质测评、裁定综合素质测评中的相关加分项及加分值、指导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开展测评工作。 2、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 组长:各班班主任 成员:包括班长、团支部书记、学习委员等学生干部在内的学生代表。

职责:在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组的指导下开展素质测评工作,负责班级学生的日常考核与记录,具体实施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三、测评指标体系 (一)思想道德素质测评(总分100分) 1、测评内容 思想道德素质测评主要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学习态度、遵纪守法、文明素养、集体观念等方面。 (1)思想政治(20分) a.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上积极上进,自觉加强思想修养。 b.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包括日常政治学习,党团组织活动,参加理论学习社团以及报告会、讲座、座谈会、演讲等)。 c.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集体观念和团队意识强,与同学和睦相处,团结协作好。 (2)道德品质(20分) a、自觉加强道德修养,注重诚信,讲究公德,自觉维护校园公共秩序,爱护公私财物,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b、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帮助他人,在同学中威信较高。 c、对老师谦恭有礼,实事求是,不隐瞒、不欺骗。 d、维护校园环境,爱护公共设施,衣着得体。 (3)学习态度(20分) a、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刻苦钻研,注重实践,献身事业,服务人民。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使用说明书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 (V 5.0) 安装使用说明书 合肥华兴教育软件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目录 一、前言 (1) 二、系统简介 (2) 三、系统安装配置 (2) 四、评价用户类型 (3) 五、学校评价流程 (4) 六、各用户操作内容 (5) 1、Admin管理员用户 (5) 2、综合素质评价组组长及成员 (6) 3、新课程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 (7) 4、班级评价小组组长及成员 (8) 5、学生用户 (9) 七、技术支持............................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前言 为深入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以下简称《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15个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的通知》(教基[2003]6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6号)的要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对学生评价的要求,实行多元化评价、突出过程性评价、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评价要充分发挥优化教育教学实践的功能,帮助教师不断更新教育观念、转变教学方式;促进学校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逐步建立适应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需要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教育质量观,营造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良好氛围。评价要遵循导向性、公平性、发展性和可操作性原则。学校每学年都要利用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软件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SES 5.0)”是安徽省基础教育管理部门为实施全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素质评价工作而量身定制的信息化评价工具,系统针对安徽教育软硬件客观条件,方便各类教育单位进行安装和使用,系统实行数据和业务分离,采用业界领先的.Net中间件开发技术,标准的XML数据交换标准和WebService交换技术,开发过程采用CMMI模式体系管理。可以为每个用户按照自身的特殊需要和实际业务流程进行定制开发,并且可以在学籍系统的数据基础上定制教职工管理、学生信息等系统。 声明 “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SES 5.0)”由省教育厅立项,合肥华兴教育软件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承接开发。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未经允许与授权不得擅自复制、更改该软件的内容及其产品包装。如未经授权而擅自复制或传播本程序(或其中任何部分)将受到严厉的刑事及民事制裁,并将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受到最大的可能起诉。 许可: 我们将本软件程序的使用授权于您,但您必须向我们做以下保证:不在协议规定的条款之外使用、拷贝、修改、租赁或转让本系统或其中的任一部分。 您保证不: 1、对本软件再次转让许可 2、对本软件进行逆向工程、反汇编或解体拆卸 3、拷贝或转交本软件的全部或部分,但协议中明文规定的除外 您将本软件或拷贝的全部或局部转手给另一使用方之时,您的许可权即自行终止, 许可终止: 您若违反协议的任一条款或条件,许可可随时终止。终止许可之时,您必须立即销毁本系统及文档的所有拷贝并返还。 二、系统简介 1、“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SES)”开发介绍 “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CES)”是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所为全省普通高中学生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而量身定制的智能化评价系统。它是一批教育评价研究专家、教育行政管理人员、一线教师及专业软件开发技术人员的集体智慧结晶。“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CES)”被相关专家一致认为,系统根据先进的教育评价理念,充分考虑了安徽普通高中教学和技术装备的实际情况,能够很好地满足综合素质评价的需要,同时可以实现普通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管理、教学管理等功能,具有易操作、针对性强、安全性好等特点,具有通用性和可拓展性,技术应用成熟,现决定全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学校学生经常性综合素质评价中使用。 2、版本功能及系统定位 SES 5.0系统包括三个部分:学校版评价系统、省版(本手册不作介绍)。 学校版本可实现评价、管理、查询统计和分析等强大丰富的功能。 SES 5.0系统面向教育,立足普通高中教育,兼顾不同条件的硬件设施基础,支持不同层次的网络环境,满足广泛的客户需求,小到单一机房。大到校园网校际网。均可提供开展综合素质评价的解决方案。 3、其他功能 SES 5.0除了具备评价任务的基本功能外,还具备学校学籍、教学教务管理、新课程修习信息管理、系统日志用户管理在线更新和在线上报等功能。 三、系统安装配置 1、系统运行环境 服务器

综合测评细则建议

综合测评细则建议 重大土木院 综合测评总分(100分)=智育成绩(75)+德育成绩(11)+文体成绩(5)+学术及学科竞赛成绩(4)+社会工作表现成绩(3)+集体活动参与成绩(1)+其他(1) 1.智育成绩(75) 计算方法智育成绩=∑ ∑?学分学分考试成绩*75%,任选课成绩不计 入;重修课成绩不纳入排序计算;补考合格的成绩按照60分计算。“具备评奖资格”条件: 上学期登录所有成绩全部及格(每学期评奖一次)。 2.德育成绩(11)=德育基本分(8分)+德育加分(最高3分) 若本学期该生没有受到纪律处分,即可获得德育基本分满分(8分) 若本学期该生受到记过以上(含记过)纪律处分,即取消当期评奖资格 若本学期该生受到记过以下纪律处分,德育基本分予以扣分,同时取消评奖资格时限见下表: 纪律处分 扣分(/次) 取消评奖资格时限 通报批评 1 1个月 警告 2 3个月 严重警告 3 4个月 (注:多次受到以上处分的进行累计扣除直至基本分扣完。若评奖时该生仍在取消 评奖资格时限内,则不得参与评奖。本规定的时限期间,自处分决定行文之日起计算) 德育加分用于表彰在学校学院“争先创优”活动中获得荣誉的同学,分为个人荣誉和集体荣誉,具体加分办法见下表: 个人荣誉 加分项目 加分 国家级评选项目 3 省市级评选项目 2 校级评选项目 1 院级评选项目 0.5 集体荣誉 加分项目 加分(人均) 国家级评选项目 1.5 省市级评选项目 1 校级评选项目 0.6 院级评选项目 0.3 加分项目: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常规评优项目)、先进班集体、文明寝室 3.文体成绩(5分)=基本分(2分)+加分(最高3分) 体育成绩及格即获得基本分,不及格者扣除基本分2分。 文体加分用于表彰在文体活动中为学院做出贡献的同学,分为个人荣誉和集体荣誉,具体加分办法见下表: 个人荣誉 加分项目 加分 国家级 1~3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系统

综合素质评价管理系统 综合素质评价管理系统是在新课程改革背景下为学校建立学生电子化成长记录册的教育信息化应用软件。它采用完全符合新课程理念的全新评价标准构建师生输入、自评、互评的便利平台,管理和记录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 ◆系统概述 综合素质评价管理系统是在新课程改革背景下为学校建立学生电子化成长记录册的教 育信息化应用软件。它采用完全符合新课程理念的全新评价标准构建师生输入、自评、互评的便利平台,管理和记录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 系统能实现学生日常表现的记录与汇总,管理教师对学生以及学生相互之间的网上评价。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账户,可随时上传、管理和查阅自己的作品、成果及成长资料,了解自身发展状况;教师和家长可即时互动,跟踪学生成长过程并进行在线动态分析,以引导学生健康发展。 ◆特色 ●灵活多样的模板定制功能,可满足不同地域的综合素质评价需求。 ●完全符合国家新课改背景下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 ●全面详细的过程性学习成长记录。 ●拓展性强,系统可根据需求为其他系统提供标准数据接口。 ●支持家长、学生、教师等多种角色的应用与互动。 ●采用B/S架构,支持多种部署方式,既可以进行单独集中式部署,也可与下属教育机 构的综合素质评价管理系统进行联网分布式部署。 ◆系统功能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管理:系统提供对中小学各学段评价结果的查询、审核、统计和 归档等功能。 ●学生异动评价数据审批:系统提供对转学、借读、休学、复学、降级、转入等异动学生 综合素质评价数据的审批和查询功能。 ●评价表格管理:用户可以进行表格模板管理、读写权限管理、其它高级属性设置等操作。 ●评价数据录入:支持任课老师录入,班主任录入,学生自评、互评以及家长录入等在线 录入或批量导入功能。 ●评价内容查询和维护:用户在授权的情况下可以查阅任一学生的各项综合素质评价资料, 并随时调用或添补学生的成长档案袋资料。 ●评价汇总自动生成报表:系统为了有效管理和监控学生的整体综合素质评价状况,可自 动为管理者生成多种实用的报表,如:评价明细表、评价等第汇总表、学生素质学期评价表等。

山东大学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权威版)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方针,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调动和激发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提高素质、努力成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教育大纲》、《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学生学习生活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综合素质测评的指导思想 (一)综合素质测评是对学生素质发展水平的全面、规范、科学的评价,测评结果是推荐参加“第二校园经历”和“海外经历”、评选优秀毕业生和推荐保送研究生的重要依据。 (二)综合素质测评鼓励学生以培养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创造力,过硬的社会竞争力乃至国际竞争力和健全发展的人格与个性为目标,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努力实践,在达到大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充分发展自己的个性、特长和综合的素质。 (三)综合素质测评采取定量与定性、记实与评价相结合的办法,对学生的素质发展水平进行测评。 (四)综合素质测评为基础性素质测评和发展性素质测评两个方面。基础性素质是指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教学和第二课堂中形成的德、智、体、美等方面的一般性素质。发展性素质是学生在学校教育过程中形成的体现创造性、实践性和个性发展的素质。 (五)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是对学生进行综合评定的指导性办法。具体操作时,各院(系)可根据不同专业、不同年级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但本办法中有明确规定的评定原则、程序和加减分标准等,不得随意改动。如确需调整,可由院系党总支提出建议,报学生处批准。 二、实施办法 综合素质测评分为基础性素质测评和发展性素质评价两个方面。基础性素质是指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教学和第二课堂中培养起来的德、智、体、美等方面的素质,包括操行评定和学习成绩两个方面,其中“操行评定”是对学生思想道德修养、身体和心理素质、美育和人文科学素养等方面的综合考评,通过“记实”和“评议”综合得出,“学习成绩”依据必修课、选修课考试(考查)成绩和学分计算得出。发展性素质是指学生在学校教育过程中培养起来的体现其创造性、实践性和个性发展的素质。 (一)基础性素质测评 1、操行评定 “操行评定”由“记实”分值与“评议”分值组成,满分100分。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学生使用手册(2)

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学生角色 二〇一七年五月 文档编写目的 本文档用来指导学生用户快速学习、使用“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综评系统”)。 功能简介及使用注意事项 1. 学生使用主要流程,如下图: 其中个人记录包含:任职情况、奖惩情况、典型事例、研究型学习、日常锻炼、心理素质、艺术素养、社会实践、陈述报告九大部分。 筛选排序包含:任职情况、奖惩情况、艺术素养三部分。 材料检查包含:基础信息、奖惩情况、日常操行、课程修习、校本课程、体测数据、学校特色指标、教师评语八部分。 2.学生帐号及使用: 建籍完成后生成:1学生1家长 账号为省学籍号 学校管理员导出初始化账号和密码 线下下发 学校管理员可重置其密码 注意:学籍号不可重复使用 家长可绑定手机——》找回密码 3.学生记录综评资料 随时记录班级提交学校公示(5天)归档(3.1/8.1/5.1) PC+移动端 点滴记录可选入档案 佐证材料:文件(图片)+链接(视频)

注意:实名记录 入档材料虚假取消高考资格 4.学生筛选综评资料,并排序 学期末筛选 毕业学期前排序省里统一划线 注意:进入档案依据 5.学生查看他人评价 学籍信息有误——>学籍系统中修改 体测数据有误——>体卫艺平台中修改 成绩等有错误——>反馈给老师 第一部分首页 一、通知公告 该模块显示上级部门下发的通知公告,点击名称可以查看该条通知公告的详细信息,点击“更多”,进入“通知公告列表”,可以查看更多的通知公告信息。 点击“更多”:

二、结果公示 该模块显示已经公示的档案信息,点击名称可以查看公示范围内的详细信息,点击“更多”,进入“结果公示列表”,可以查看更多的结果公示信息。 点击“更多”: 三、点滴记录 点滴记录模块包括:任职情况(任职情况),思想品德(典型事例),艺术素养(艺术素养),奖惩情况(奖惩情况),学业水平(研究性学习及创新成果),社会实践(社会实践),陈述报告(陈述报告),身心健康(日常体育锻炼与心理素质展示),档案查看(档案查看)等功能。 点击相应模块,即可进入相应的点滴记录页面。

大学综合测评条例

XX学院学生素质发展综合测评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校院各项规定,提高学生的专业素养,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锻炼良好的身心素质,造就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的社会主义体育人才,全面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水平,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此条例。 第二条:综合测评应坚持以下原则:1.科学性原则;2.客观性原则;3.公开性原则; 4.公正性原则。 第三条:依据本条例对学生进行综合测评的结果,作为学生奖学金、助学金评定、评优评先活动、推免研究生、毕业鉴定及就业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综合测评细则 第四条:本条例由主要包括三部分,即思想道德素质、专业素质、体美等素质。 第五条:思想道德素质包括:政治理论学习及活动靠开展情况;对党的认识和追求;爱国、爱校情操;社会公德、集体观念的反应;宿舍文明建设、遵纪守法;担任学生干部工作情况等情况。对学生参加政治理论研究会、各类政治理论竞赛、道德方面突出事迹等予以加分。 专业素质包括:专业成绩、专业技能、获得各类专业竞赛奖励等。 体美等素质包括:参加体育活动、体育竞赛情况;参加社会实践、科技竞赛等活动情况;心理适应能力等方面。 第三章测评方式 第六条:素质发展综合测评实行量化考评,满分为100分。其中思想道德素质大一,大二占20%大三占15%专业素质大一,大二占60%大三占70%文体等素质大一,大二占20%大三占15%计算公式为:M=A<所占百分比+B X所占百分比+C X所占百分比,M为综合测评成绩,A、B C分别为思想道德素质分、专业技能表现分、体美素质表现分。 第七条:思想道德素质测评 (一)德育测评公式:(德育基本分+德育加分-扣分)<各年级所占百分比 (二)德育基本分为50分 1?政治思想:拥护四项基本原则,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识大体,顾大局,不参加非法组织,不参加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张贴大小字报等活动;热爱祖国,关心国家大事,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自觉参加政治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4-10分) 2?行为规范: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自觉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爱护公物,节约水电,言行文明,礼貌待人,维护公共秩序。(4-10分)3?学习态度:学习目的明确,专业思想牢固,勤奋好学,进取心强,无厌学、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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