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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金综合测评条例

助学金综合测评条例
助学金综合测评条例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二○一一级综合测评条例为弘扬“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校风,鼓励全年级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培养出能够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综合性、复合型、高素质人才,培养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一代社会青年,特制订本条例,以实现对综合测评成绩评估的科学化和对学生管理的规范化。综合测评成绩是考核学生的主要依据,由学业表现分、品德行为表现分、文体表现分三部分构成。

一、学业表现测评(占综合测评总分的65%)

(一)学业表现分=(基本分+附加分-扣分)×65%

学业基本分计算公式:(本人平均学分绩点∕本专业最高平均学分绩点)×85 学业附加分计算公式:(本人原始附加分/本专业最高原始附加分)×15

(二)学业附加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凡参加校级大学生基本技能竞赛和其它全校性此类竞赛(如演讲赛、书法比赛等),参加者每人次加1分。其中,获一、二、三等奖及鼓励奖分别加5、4、3、2分/人(只加最高分)。

2、凡参加学院大学生基本技能竞赛和其它院级此类竞赛(如演讲赛、书法比赛等),参加者每人次加0.5分。其中获一、二、三等奖及鼓励奖分别加

3、2、1.5、1分/人(只加最高分)。

3、凡参加校级征文比赛且获一、二、三等奖及鼓励奖者,加

4、3、2、1分/人,凡参加院级征文比赛且获一、二、三等奖及鼓励奖分别加3、2、1、0.5分/人(只加最高分)。

4、凡在学校组织的《新生入学手册》考试中总成绩为90分以上者,加4分/人,60—90分者加2分/人,不及格者不加分。

5、凡全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5%者,加6分/人,排名在前10%者,加4分/人,排名在15%者,加3分/人。(只加最高分)

6、凡在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中,成绩在568分以上(含568分)者加10分/人,497—568分(含497分)者,加8分/人,425—497分(含425分)者,加6分/人,通过四级口语考试者另加2分;凡在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中,成绩在568分以上(含568分)者加12分/人,497—568分(含497分)者,加10分/人,420—497分(含420分)者,加8分/人,通过六级口语考试者另加2分。

7、凡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四级考试者(如网络工程师、数据库工程师、软件

测试工程师等)加6分/人;通过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者加10分/人。

8、第一作者,核心期刊加10分,CN期刊加8分,第二作者分别减半,其他名次作者不加分,(一稿多用加最高分一次),累计不超过两篇;经我院推荐,个人向校、省、全国性学术会议提交学术性论文者,分别加2、4、6分/篇(要求同上)。

9、凡在省、国家、国际的各种科技活动和竞赛中(如“挑战杯”“程序设计大赛”“数学建模”等)获奖的成果,一、二、三等奖及鼓励奖获得者,主持人分别加10、9、8、6分/人(省级)和15、13、11、10分/人(国家级),20、18、16、15(国际级);课题组成员分别加5、4、3、2分/人(省级)和8、5、4、3分/人(国家级)。

10、凡在学校大学生科研基金立项中获重点资助的主持人加6分/人,课题组成员加3分/人;获一般资助的主持人加5分/人,课题组成员加2分/人;获立项无资助的主持人加3分/人,课题组成员加1分/人。凡参与者加0.5分。

11、凡普通话达标者加2分,通过一级乙等的加4分。

(三)学业表现的扣分从基本分中扣除,扣完为止。

1、凡在考试过程中作弊者,每人/次扣20分。

2、凡无故不交作业或不参加教学实验活动者每人/次扣2分。

3、凡一学期累计课堂请事假超过20节以上者(不含20节),每超一节扣0.5分。无故超过假期者按旷课处理。(注:病假及因公请事假不扣分)

二、品德行为表现测评(占综合测评总分的20%)

(一)品德行为表现分=(基本分+附加分-扣分) ×20%

品德行为表现附加分=(本人宣传原始附加分/本专业最高宣传原始附加分)×20+(本人劳动原始附加分/本专业最高劳动原始附加分)×20+(本人其他原始附加分/本专业最高其他原始附加分)×10

1、品德行为表现基本分为50分。

2、品德行为表现基本分包括遵纪守法,勤奋好学,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不吸烟,不酗酒,不打架斗殴,不收听、收看、宣传黄、赌、毒;积极参加校内外的社会实践活动;努力完成各级党、团组织、学生会和班委会布置的各项任务;男女交往举止文明得体,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3、品德行为表现附加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凡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种宣传活动,宣传海报和黑板报的出版、制

作者,加0.5分/人/次。

(2)凡在校广播站及郊区广播电台发表稿件者加1分/篇;在校报或校园网主页等校级刊物发表稿件者加2分/篇;在蓝天网或校团委网站上发表稿件者0.5分/篇,最高加10分;在市级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发表稿件者加4分/篇;在省级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发表稿件者加8分/篇;在国家级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及国家级各类出版物发表稿件者加12分/篇(只加最高分)。(注:必须提交稿件原件或用稿通知单。)

(3)凡参加校、院安排的劳动任务者每人次加1分,凡在各部门办公室值日一学期者加4分。

(4)凡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种大型活动及其后勤服务工作者每人次加1.5分,参加班级组织的各种活动及其后勤服务者每人次加1分。

(5)凡在集体活动结束后主动参与活动场所的卫生打扫者每人次加0.5分。

(6)凡获校文明宿舍的宿舍成员每人次加2分,宿舍长加3分;获院文明宿舍的宿舍成员每人次加1分,宿舍长加1.5分。

(7)凡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者酌情加10、5分;凡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其它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校园文化建设活动并能够提交调研报告者分别加3、2分。

(8)凡因拾金不昧等表现被院内或学校通报表扬者酌情加3—6分。

(9)凡获省级、市级、校级、院级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者,在品德行为附加分中分别加4、3、2、1分。

(二)品德行为表现的扣分从基本分中扣除,扣完为止。

1、凡无故不参加校、院、班安排的劳动值日任务者每人次扣1分(其中,公共劳动课不加分,无故不参加按旷课处理,迟到、早退参照上课考勤扣分)。

2、凡因宿舍问题被楼内通报者,扣当事人2分,找不到当事人者宿舍成员每人次扣2分;被院内通报者,扣当事人5分,找不到当事人者宿舍成员每人次扣5分;被学校通报者,扣当事人9分,找不到当事人者宿舍成员每人次扣9分。

3、凡因违反纪律被院内点名批评或通报批评者每人次扣5分;被学校点名批评或通报批评者每人次扣10分。

4、凡无故夜不归宿者,每人次扣8分(宿舍长不能及时通告本宿舍夜不归宿者,每人次扣2分)。

5、凡参与打架斗殴、赌博、酗酒等违纪事件者每人次扣20分,并报送学校有关部门处理;参加、参与非法组织和活动者每人次扣25分,经教育而不悔改者报送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6、凡发现在公共场所抽烟者,每人次扣2分。

7、对校内有关部门或其他教职员工反映的有关违反校规、校纪或有其他不良行为者,结合实际情况酌情扣分。

三、文体表现测评(占综合测评总分的15%)

(一)文体表现分=(基本分+附加分-扣分)×15%

文体表现附加分=(本人文体原始附加分/本专业文体原始附加分)×25

1、文体表现基本分为75分。

2、文体表现基本分包括积极参加文体活动,体育达标成绩合格、体育课成绩及格等。

3、文体表现的附加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凡能坚持参加校级运动会的运动员每人次加2分;获4—8名运动员每人/项加4分;获前3名的运动员每人/项加5分;凡校级球类比赛获前4名者,主力队员加5分,非主力队员加3分。(只加最高分)

(2)凡参加省高校运动会的运动员每人/项加6分;参加市高校运动会的运动员每人/项加4分。获得名次的运动员按校级的2倍加分。

(3)校、院文艺演出、文艺比赛、球类比赛的参加者每人次分别加2、1分。获院一、二、三等奖的同学每人次分别加5、4、3分;获校一、二、三等奖的同学分别加6、5、4分;参加高校或省级文艺汇演者加6分/人/次,获奖者按校级的2倍加分。

(4)凡坚持参加校、院级运动队训练者分别加6、3分/年;坚持参加校艺术团、合唱团训练者每人/年加6分。

(二)文体表现的扣分从基本分中扣除,扣完为止。

(1)凡体育未达标者,扣3分/人。

(2)凡校、院要求统一参加文体活动而未参加者,每人次扣2分。

(3)凡班级要求统一参加的文体活动而未参加者,每人次扣1分。

四、综合测评个人总成绩=学业表现分+品德行为表现分+文体表现分-扣分

五、其他扣分标准:

1、凡上课、集会、实验等无故迟到、早退者,每人次在个人最终成绩中扣0.5

分/次。

2、凡上课、集会、实验等无故旷课、旷会者,每人/节(次)在个人最终成绩中扣1分/次。

六、凡考试(考查)成绩不及格或一学年内因不文明行为被学校通报或处分者,不能参加三好学生标兵和三好学生的评选并取消该学年所有评优评先资格。

七、学生干部工作满一年者,根据实际情况在个人总成绩中加1—4分,工作超过半年但不满一年者,依据个人表现,在德育行为表现附加分中酌情加4—8分,学生干部工作半年之内者,根据个人表现在品德行为附加分中加3—6分,宿舍长工作满一年者,根据个人表现在品德表现附加分中加1—3分。

如果是学生干部,同时又在各部门办公室值班者等,按最高分加1次。

八、综合测评的结果是进行学生评优、评先工作的依据。凡综合测评总分排名在学生总数前5%者,可参加“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排名在前20%者,可参加“三好学生”的评选;学生干部排名在前65%者,可参加“模范学生干部”的评选。(优先参考学校相关文件)

九、凡有其他违反校规校纪和违反国家法纪等行为者,根据《河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纪律处分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十、本条例解释权归各专业班委会和团支部。

十一、本条例从2007年10月8日起开始实施。

河南师范大学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2011级

2011年10月20日

综合素质评价细则

学生综合素质考核评价细则 一、学习方面 (一)上课要求 1、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回答问题,敢于向老师提出自己不懂的问题。 2、学习具有主动性,积极参与小组的讨论活动,不做旁观者,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 3、按时到校,有事向老师请假并说明原因。 4、带好每天的学习用品,包括课本、文具等。 一周之内从未举手发言的同学减5分,违反以上规定者根据情节轻重减分 1--3分。 (二)作业要求 1、作业应该做到整洁,书写工整,规范自己的字体,做到横平竖直。 2、作业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不按时交作业或不带作业的同学每次扣1分,作业得5个“优”的可以换一面小红旗,得一面小红旗加1分;不合格的根据情况重做或改正错处,直到合格为止。 3、每天至少读20分钟的书,并摘抄优美句词。每个月评一次“读书之星”,被评为“读书之星”的加2分;一周背诵一首古诗,由家长签字监督,古诗作为考试内容,不能按要求完成者减1分。 4、老师布置的口头作业及查资料的作业也在考核范围之内。 (三)参加实践活动要求 1、积极参加各学科组织的实践活动、竞赛活动、征文活动。在校级组织的竞赛及征文活动中,获一等奖的每人次加5分,二等奖的每人次加4分,三等奖的每人次加3分。被学校选中的征文每人次加3分。在班级里被选中的作文、小报、绘画等作品,每人次加1分。在刊物上发表作文,每篇加10分。 2、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培养自己的能力,开阔自己的视野,增长自己的知识。 3、鼓励根据各学科的学科特点进行发明创作,根据实际情况加分。

(一)课堂纪律 1、预备铃响之后,必须马上在座位上端正做好,等待老师上课,不许大声喧哗,更不许在座位间跑动,违者减1分。 2、不做与课堂学习无关的事情,不影响他人学习,尊重老师的劳动。 3、对回答问题出现错误的同学不嬉笑、不嘲讽,违者减1分。 (二)课间纪律 1、下课铃响之后,不允许在教室内嬉笑打闹,不允许大声喧哗,提倡去室外活动。违者减1分。 2、在楼道内要按右侧通行,不停留、不喧哗、不追逐;见到老师要让老师先行;绝不允许在楼道内进行体育活动。违者视情节轻重减1—3分。 3、课间活动不做危险游戏,不妨碍他人的正常活动。违者视情节轻重减1—3分。 (三)间操、放学 1、周一升旗时一律穿校服;按升旗仪式要求行注目礼。 2、做操要规范、用力,不敷衍、不应付。 3、站队整齐迅速,听从体育委员的指挥,走路步伐坚定有力,保持队形整齐。 4、放学一律要站好队走出校门,一直到公园门口方可解散,中途不得私自离开队伍,值日生值完日后也要站队离开。 违反以上规定者根据情节轻重减分1--3分。 (四)校外纪律 1、爱护公共设施,保护社区环境,不践踏草坪,不折损树木。 2、遵守公共秩序,注意防火、防盗,注意保护人身安全。 3、不恃强凌弱,不上网吧,不聚众打架斗殴,不参与一切违法犯罪的活动。 违反以上规定者根据情节轻重减分1--3分

中北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中北大学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机学字2008第[30]号 中北大学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激励大学生全面发展,激励大学生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以适应新时期对人才的培养需要,依据2008年《中北大学学生手册》中(校学字)[2008]7号文件,《中北大学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第二条为发挥测评过程和结果的激励作用,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作为大学生考核、优秀个人评选、奖学金评定及毕业生就业推荐等方面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测评基本原则 第三条以有利于大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和适应社会要求为前提,着重测评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学业成绩、身心素质、人文素质、创新与实践能力、日常行为等基本素质,鼓励大学生在达到大学生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个性与特长。 第四条在掌握大量具体考核记录材料的基础上,本着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记录与评议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个人自评、同学互评和班主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四年级学生在毕业前进行德育答辩,作为德育测评的主要依据。 第五条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以班级为单位,每学期预测评一次,每学年总测评一次。学生正常学制期满以后不再进行综合素质测评;新生开学初不进行测评;四年级学生只进行第一学期综合素质测评;受学业警告的学生在原班级进行综合素质测评。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院成立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 领导与组织。 第七条各班成立由班主任、班干部、宿舍长组成的测评工作小组,具体承担相关数据的收集、汇总、统计、分析、测评等工作。 第四章测评体系 第八条综合素质测评内容:根据个性和共性相结合的原则,将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分为思想道德素质、专业理论素质、文体创新素质。

大学综合测评细则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政法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实施原则】本《细则》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奖学金管理办法》、《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学院专项奖学金实施细则》、《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实施办法》和《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广师之星”评选实施办法》及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对象界定】本实施细则适应于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和专科生。 第三条【测评内容】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学生的品德行为表现,学业表现和文体表现三个方面,其中每个方面分为若干测评要素。综合测评成绩计算方法为德智体各计100分,三个方面在总成绩中所占的百分比分别为20%、65%、15%。 第四条【测评机构】设立院班两级综合测评审核(议)小组。院审核小组由院主管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干部代表组成;班审议小组由班主任(含助理班主任)、学生干部代表(由各班选举产生2名)、学生代表(由各班选举产生3名,不包括学生干部)组成,审议小组成员要有一定的代表性。 第五条【成绩评定】实行三榜定案制度。各班综合测评初审结果交院审核小组核定,然后向全院学生张榜公布,实行三榜定案制度,每榜三天,在规定时间内,允许学生提出质疑,院审核小组要做好复审及登记工作,如确有错漏,应予更正。 第六条【测评程序】学生自我测评。由学生本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综合测评成绩申请表,向综合测评小组提出申请,按照统一表格实事求是填写各项基本分、附加分、扣分,向各班审议小组汇报。 审议小组审查。各审议小组的主要任务是:负责核实基本分、附加分和扣分,有错漏的要予以更正或补充,附加分、扣分以班周记和有记录的依据为准。审议后交院审核组复核。校院一级的党团学生会干部的附加分以相关部门的记录为准。 最后,院审核小组审核,负责全面审核各班测评结果。院主管领导审批后向学生公布综合测评的结果,实行三榜定案制度。每年的综合测评结果由院保存;并上报校学生处备案,作为学生评优、评奖活动、加入党团组织和毕业鉴定及推荐就业的主要依据。 第七条【评优方法】原则上按以下办法评出:品德、学业和文体单项积极分子按该单项成绩从高到低,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评出;“优秀三好学生”和“三好学生”按综合测评总分从高到低,根据综合表现, 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评出;“优秀学生干部”和“工作积极分子”根据实际工作表现,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评出;其他专项奖学金按条件和实际情况申报,符合者给予奖励。 第八条【测评要求】要做好宣传教育、监督反馈和调查研究工作,保持信息畅通,确保政策的准确落实。各班委、团支部在综合测评工作启动前要召开专门班会,做好前期宣传动员、学习教育和情况通报工作,准确、及时地传达上级精神;建立专门的意见箱(含电子邮箱)和监督电话,接受同学的监督和意见反映,对存在问题,应及时调查处理;相关老师和学生干部要深入学生,开展调查研究,及时采集同学的意见和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对不正之风、不良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对同学反映关于本《细则》的修改意见,应做好登记和汇

大学生综合素质学年度测评表

职业技术学院 大学生综合素质学年度测评表 (共张) 系部:专业:班级:学生姓名:得分: 辅导员签字:系主任签字: 职业技术学院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组(盖章) 二0一0年三月一日 目录 填表须知 (3) 表一:大学生思想品德表现测评表 (4) 表二:大学生学业表现测评表 (6) 表三:大学生综合能力表现测评表 (8) (一)人文素质测评 (8) (二)身心素质测

评 (9) (三)实践与创新素质测评 (11) 表四:综合素质测评鉴定 (13) 填表须知: 1、测评前每一位同学都要认真参加测评动员,明确测评目的,熟读《大学生综 合素质测评实施条例》,熟悉并掌握综合素质测评的各项内容和评分标准。 2、参照综合素质测评指标和评分标准,回顾自己一个学年来的思想品德、学习 表现、工作与实践能力等的综合表现,收集自己一个学年来与综合素质测评有关的 各种资料。客观、如是地进行个人自评。 3、在熟练地掌握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条例》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 是的态度,认真填写此表。 4、理解、包容、和谐、共进。既要评出大学生的真实水准,又要展现大学生的 高尚风格。 5、做到重事实,有依据。不争没有根据的分数,正确对待测评。 6、遇有不能理解的条款应及时向有关负责人反映,学会反映问题、解决问题、 达成目的。 7、综合素质测评的目的是要激励同学们向着更高的目标更快、更好地发展!在 互评中要做到严以律己、宽以待人。 8、要求一律用黑色笔填写,字迹必须清晰、端正、工整。 业技术学院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组 008年9月

表格一:大学生思想品德表现测评表学生姓名:系部:专业:班级:得分:

大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电气工程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高素质人才;进一步使学院的教育管理与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相结合,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奋发成才,全面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根据《铜陵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试行)》,结合我院学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具有铜陵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均有参加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以下简称“综合测评”)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综合测评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力求全面、准确地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各班辅导员、班委会等组成测评小组,负责本班的测评工作。综合测评每学期进行一次,第二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由院党总支负责组织评定、审核及公示,并抄送学生处备案。 第四条全院学生要学习领会综合测评工作的意义及各项测评的细则,树立正确目标,争取全面发展。 第五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行百分制。综合测评成绩=德育测评成绩(20%)+智育测评成绩(70%)+体育测评成绩(10%)+附加分。其中 德育测评成绩=基础分 + 奖惩分 智育测评成绩=平均分 + 奖惩分 体育测评成绩=基础分 + 奖惩分 第六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作为学生操行评定的依据。其中85分以上为优秀,84-75分为良,74-60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差。 第七条学生每学期的综合测评成绩是学生获得奖学金、评奖评优、组织发展及推荐就业的主要依据,并记录在学生学年鉴定表中,于毕业时存入学生档案。 第八条学生评奖评优时其综合测评成绩,德育测评成绩,早操(早锻炼)、上课、晚自习等出勤率,一般应位居所在班级前40%之列,无补考、违纪处理等情况发生。 第二章德育测评成绩(20%) 第九条德育测评成绩=基础分(70分)+奖惩分。 第十条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基本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校纪校规者,可获得基础分70分。 第十一条在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予以奖分。 1、积极参加政治学习、义务献血等志愿服务活动(10分)

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

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包头市第五十二中学

包头市第五十二中学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 (一)目的: 学生思想品德评价是学校德育工作的管理机构重要手段,通过对学生思想品德评价,鼓励学生发扬优点,克服缺点,促进学生不断进步,提高学生整体素质。 (二)评价依据: 本评价办法的制定,是以国家教委颁发的《小学德育纲要》、《中学德育大纲》、《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为依据;针对我校学生的实际,在思想品德、道德行为、心理素质等方面提出20条具体评定项目。 (三)评定方法: 1、评定基本方法:自评、互评、师评。由班主任组织完成,每学期期末由班主任在学生自、互评的基础上进行评定。18—20个A,其余为B,总评为A。14—18个A,其余为B,总评为B。10—13个A,其余为B、C,总评为C。 2、评定等级:评定分为A、B、C、D四个等级。A:优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 3、有严重违纪行为受学校处分未撤销者,学期总评为D。 4、学校建立思想品德评定组织机构,由主管德育校长全面负责,由政教处组织实施,定期进行检查,审核评定结果。 (四)评价项目:

1.热爱祖国。维护国家尊严,尊重国旗、国徽,会唱国歌,严肃认真地参加升旗仪式。 2.热爱党,热爱中国少年先锋队。了解关于少先队的基本知识,了解队旗,会唱队歌,积极参加少先队活动。 3.热爱学校。主动维护学校秩序,维护学校的整体利益。具有学校荣誉感,用实际行动为学校争光。 4.要求进步。积极参加学校活动。 5.尊敬师长。见面行礼问好,起立回答问话,双手递送物品,虚心听从师长教育,孝敬父母。 6.团结同学。主动热情与同学交往,宽宏大量,不任性,平等待人,互帮互助,不讲哥们义气、不搞小团体。 7.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如希望工程等,在校内外乐于助人,拾金不昧,热心为他人服务,不怕苦、不怕累,勇于奉献。 8.诚实正直。是非观念清楚,以诚待人,正直无私,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有错就改,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9.严谨自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喧哗、不打闹。按时认真参加学校和年级的大型活动、认真做课间操。 10.举止文明。行走坐卧讲文明,谈吐文雅大方,待人接物懂礼仪,不说脏话、不打架。 11.仪表端庄。衣着朴素大方、整洁,穿用不追求名牌、不攀比。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烫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不穿高跟鞋。 12.讲究卫生。有良好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果皮,不吃零食,勤洗澡、勤理发、勤换衣服、勤剪指甲。 13.爱护公物。爱护每处公物,节约水电、粮食,不在墙壁、书桌上乱写乱画,不损坏实验室设备,爱护花草树木,爱护图书,不损

综合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宽基础、强能力、高素质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创造性人才,引导学生全面提高素质,以适应二十一世纪对人才培养的需要,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准则及要求 1、通过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准确、及时、客观、公正地显现学校的育人效果,在素质合格的基础上,注重发展学生的个性,有效地促进学校学生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实现对学生的日常思想教育和管理与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有机结合,使学生的综合素质全面发展。 2、在掌握学生大量具体考核材料的基础上,本着定性评价和定量测评相结合的原则,采用个人自评、同学互评和班主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凡在本校正式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的本科学生,均依据本实施细则进行测评。中途转专业学生的综合测评工作在转出单位的原班级进行,由转出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中途因各种原因休学、停学或请假在一个月以上的学生不参加当年度的综合素质测评。 4、综合素质测评包括:思想道德素质测评、专业理论素质测评、文体创新素质测评。 二、组织机构 1、信息商务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组 组长:沈沛汝史瑞根 副组长:贺小宇赵英虎 成员:学生科成员、全体辅导员、班主任 职责:运行与实施综合素质测评、裁定综合素质测评中的相关加分项及加分值、指导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开展测评工作。 2、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 组长:各班班主任 成员:包括班长、团支部书记、学习委员等学生干部在内的学生代表。

职责:在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组的指导下开展素质测评工作,负责班级学生的日常考核与记录,具体实施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三、测评指标体系 (一)思想道德素质测评(总分100分) 1、测评内容 思想道德素质测评主要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学习态度、遵纪守法、文明素养、集体观念等方面。 (1)思想政治(20分) a.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上积极上进,自觉加强思想修养。 b.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包括日常政治学习,党团组织活动,参加理论学习社团以及报告会、讲座、座谈会、演讲等)。 c.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集体观念和团队意识强,与同学和睦相处,团结协作好。 (2)道德品质(20分) a、自觉加强道德修养,注重诚信,讲究公德,自觉维护校园公共秩序,爱护公私财物,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b、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帮助他人,在同学中威信较高。 c、对老师谦恭有礼,实事求是,不隐瞒、不欺骗。 d、维护校园环境,爱护公共设施,衣着得体。 (3)学习态度(20分) a、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刻苦钻研,注重实践,献身事业,服务人民。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个人小结

第一篇、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自我总结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个人小结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自我总结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自我总结(一) 今年是我进入大学的第一年。一年来,在各级领导和同学们的关心、帮助下,通过自身不断努力,各方面均取得一定的进步。现总结如下 思想>政治学习方面。积极参加学院及班上组织的思想政治学习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生活中团结同学,喜欢并积极参加学校或班级组织的社会公益和社区服务活动,积极维护班级荣誉,能够为实现集体目标付出最大努力。 学习方面,学习刻苦,态度认真。但在今后的学习当中仍有许多地方需要改进。我通过这一年的大学学习,对于专业方向、节奏、程度、难易度等等,也有所了解,投入了不少时间在学习上。在大学的后三年中,我对学习任务有了更高的要求,在这样的关键时刻,我会加倍努力学习,争取是自己的成绩有所突破。

体育方面,积极参加院校级的体育活动,对数种体育项目有着浓厚的兴趣。通过对体育的学习使自己在体育素质体育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各方面都有较大程度的提高。 劳动方面,能够积极参加各项劳动。并在假期帮助父母做家务和一些力所能及的事,通过大量劳动不仅强健了自己的体魄,还使自己深刻的体会到作为一名劳动者的光荣与快乐。 总之,过去的一年,是不断学习、不断充实的一年,是积极探索、逐步成熟的一年。在繁忙的学习生活中体会到大学生活的充实与快乐。新的学年里,我一定要认真的学习,戒骄戒躁、勤勉敬业,在平凡的工作和学习中取得更大的成绩。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自我总结(二) 光阴如梭,转眼间已经进入了大三。回首过去的一年,昔日的记忆历历在目。大一刚开学不久的时候,听师兄师姐说到了大学就要多参加各种活动,多扩充自己的课外知识。于是也就报名参加了很多社会实践活动,经过一次次碰壁,一次次受伤,自己也一点点长大,渐渐变得坚强,认识到了自己的潜力和自己的弱点。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一如既往的坚持自己的一贯作风,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刻苦勤奋,认真学习各门课程,包括毛泽东思想,法律基础,在课外也学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先进理论,并应用到学习生活中,使自己德、智、体等多方面综合素质都有了显著提高。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得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进一步推进我院得素质教育与学风建设得发展,激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并实现对学生评优得科学化与规范化,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就是按照党得教育方针与高职院人才培养得特点及规律,由学 院学生管理部门对学生素质进行客观、公正、全面、科学地评价;测评指标既就是评价依据,也就是学生发展得导向目标。 第三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得原则 1.方向性原则:即要充分利用指标体系让学生得知识、能力、品格等得到全面与谐地发展,对学生素质得养成与发展起着导向作用。 2.科学性原则:即测评方案要系统、科学、客观、准确地反映学生素质发展得真实善,切合实际,实事求就是;测评结果能直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得作用。 3.公开性原则:即坚持自我测评、班级评价与各级组织评价相结合得原则。测评人员、测评过程、测评结果要做到公开、公平与公正。 第四条本实施办法由各系党总支组织实施,各系成立综合测评工作小组,由党总支副书记任组长。每学期开学后四周内由各系完成上一学期得综合测评工作,各系对各班得测评结果进行公示。 第五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学期测评一次,测评结果作为评定国家奖、助学金与学院优秀奖学金及其她评优评奖与推荐入党等主要依据。 第六条各系可结合本系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二章综合测评得内容与计算方法 第七条综合测评就是从思想品德表现、学业表现、文体表现、社会活动与社团活动表现诸方面对学生进行全面得定量考核,综合测评成绩由上述几方面得分按比例合成,计算公式如下:综合测评成绩=思想品德表现分×15%+学业表现分×65%+文体表现分×5%+社会活动与社团活动表现分×15。 第三章思想品德表现测评 第八条思想品德表现分由基本分、附加分、扣分组成,基本分定为60分。

大学生综合素质学测评表

大学生综合素质学测评 表 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职业技术学院 大学生综合素质学年度测评表 (共张) 系部:专业:班级:学生姓名:得分: 辅导员签字:系主任签字: 职业技术学院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组(盖章) 二0一0年三月一日 目录 填表须知 (3) 表一:大学生思想品德表现测评表 (4) 表二:大学生学业表现测评表 (6) 表三:大学生综合能力表现测评表 (8)

(一)人文素质测评 (8) (二)身心素质测评 (9) (三)实践与创新素质测评 (11) 表四:综合素质测评鉴定 (13) 填表须知: 1、测评前每一位同学都要认真参加测评动员,明确测评目的,熟读《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条例》,熟悉并掌握综合素质测评的各项内容和评分标准。 2、参照综合素质测评指标和评分标准,回顾自己一个学年来的思想品德、学习表现、工作与实践能力等的综合表现,收集自己一个学年来与综合素质测评有关的各种资料。客观、如是地进行个人自评。 3、在熟练地掌握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条例》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填写此表。 4、理解、包容、和谐、共进。既要评出大学生的真实水准,又要展现大学生的高尚风格。 5、做到重事实,有依据。不争没有根据的分数,正确对待测评。 6、遇有不能理解的条款应及时向有关负责人反映,学会反映问题、解决问题、达成目的。 7、综合素质测评的目的是要激励同学们向着更高的目标更快、更好地发展!在互评中要做到严以律己、宽以待人。

8、要求一律用黑色笔填写,字迹必须清晰、端正、工整。 职业技术学院 大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组 008年9月 表格一:大学生思想品德表现测评表 学生姓名:系部:专业:班级:得分:

大学综合测评条例

XX学院学生素质发展综合测评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校院各项规定,提高学生的专业素养,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锻炼良好的身心素质,造就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的社会主义体育人才,全面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水平,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此条例。 第二条:综合测评应坚持以下原则:1.科学性原则;2.客观性原则;3.公开性原则; 4.公正性原则。 第三条:依据本条例对学生进行综合测评的结果,作为学生奖学金、助学金评定、评优评先活动、推免研究生、毕业鉴定及就业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综合测评细则 第四条:本条例由主要包括三部分,即思想道德素质、专业素质、体美等素质。 第五条:思想道德素质包括:政治理论学习及活动靠开展情况;对党的认识和追求;爱国、爱校情操;社会公德、集体观念的反应;宿舍文明建设、遵纪守法;担任学生干部工作情况等情况。对学生参加政治理论研究会、各类政治理论竞赛、道德方面突出事迹等予以加分。 专业素质包括:专业成绩、专业技能、获得各类专业竞赛奖励等。 体美等素质包括:参加体育活动、体育竞赛情况;参加社会实践、科技竞赛等活动情况;心理适应能力等方面。 第三章测评方式 第六条:素质发展综合测评实行量化考评,满分为100分。其中思想道德素质大一,大二占20%大三占15%专业素质大一,大二占60%大三占70%文体等素质大一,大二占20%大三占15%计算公式为:M=A<所占百分比+B X所占百分比+C X所占百分比,M为综合测评成绩,A、B C分别为思想道德素质分、专业技能表现分、体美素质表现分。 第七条:思想道德素质测评 (一)德育测评公式:(德育基本分+德育加分-扣分)<各年级所占百分比 (二)德育基本分为50分 1?政治思想:拥护四项基本原则,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识大体,顾大局,不参加非法组织,不参加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张贴大小字报等活动;热爱祖国,关心国家大事,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自觉参加政治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4-10分) 2?行为规范: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自觉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爱护公物,节约水电,言行文明,礼貌待人,维护公共秩序。(4-10分)3?学习态度:学习目的明确,专业思想牢固,勤奋好学,进取心强,无厌学、旷

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细则

一、指导思想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对学生评价的要求,实行多元化评价、突出过程性评价、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评价要充分发挥优化教育实践的功能,帮助教师不断更新教育观念、转变教学方式;促进学校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逐步建立适应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需要的教学管理制度;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教育质量观,营造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良好氛围。评价要遵循导向性、公平性、发展性和可操作性原则。 二、评价的内容和标准 (一)评价内容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通知》中的有关要求为基本依据,从公民道德素养、交流与合作、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对学生进行评价。评价指标分为基础性发展目标、要素、主要行为表现等三级,具体内容见《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细目表》(以下简称《细目表》)。 (二)评价标准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包括两个部分:综合性评语和评定等级。综合性评语主要是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整体评价,重点突出学生的特点和潜质。评定等级指每个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评定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其中“公民道德素养”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其他五个方面均分为A、B、C、D四个等级。 1、公民道德素养方面 基本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合格。 达到合格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优秀。 (1)获校级以上(含校级,以下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 (2)在关心集体、保护环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校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为不合格。 (1)严重违反校纪、受到学校处分且无悔改表现者; (2)触犯法律法规、受到司法机关处理者。 2、交流与合作方面 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B,基本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C。 达到B等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A:(1)在学校组织或认可的集体活动中起主要组织作用;(2)积极参与学校组织或认可的辩论、演讲等活动并有突出表现;(3)学校组织或认可的活动中有与他人合作的突出表现。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为D。(1)长期不参加班级等集体活动;(2)经常与他人发生冲突。 3、学习态度与能力方面 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B,基本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C。 达到B等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A:(1)在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等领域所有模块考试成绩优秀;(2)研究性学习成果显著,在市级以上(含市级,以下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展评中获奖;(3)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修改)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为进一步调动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发奋有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规范和养成大学生的良好行为习惯,培养和塑造大学生较高的综合素质,实现学校的培养目标,全面促进学生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和新形势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指导思想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以定量与定性、记实与评议相结合的原则,全面、规范、科学的激励和评价大学生以思想道德为核心的整体素质,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激励大学生努力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的培养目标,展现个性,开发智力,展示特长,发挥优势。 二、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结构体系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由德育评价、智育测评、素质及能力测评、班级评议四部分构成。 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德育评价成绩×10%+智育测评成绩×50% +素质及能力测评成绩×25%+班级测评成绩×5%+专业学习辅 导员及任课教师评价×10%。 三、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操作方法 (一)德育评价 德育测评由各系(部)组织辅导员结合学生理想信念、道德品质、遵规守纪、集体观念、日常品德表现、个人小结等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为优秀、良好、中等,其中优秀人数不超过班级人数的20%,按照如下标准加分:

(二)智育测评 智育测评成绩=各科成绩平均值(五级制对应赋分为95分、85分、75分、65分、45分(不含选修课成绩)。 (三)素质及能力测评 采用记实的形式,依据《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卫生考核细则》《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晚自习考核细则》《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早操考核细则》《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公寓考核细则》等管理、考核办法中涉及的各项项目,结合学生日常表现,对学生日常学习和生活中反映个人综合素质及能力的关键行为进行记录,并据此得出记实分值。 素质及能力测评成绩=60+(∑每周加分-∑每周减分) 说明:素质及能力测评成绩上限为100分。 1. 素质养成扣分项目: (1)以《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基础,对学生遵规守纪、行为规范等行为进行记录性考核,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依据《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日常考核标准》进行扣分。 (2)无集体观念,行为有损学校荣誉,造成不良影响,尚未达到处分的每次扣2分。 (3)随意丢弃垃圾、衣着不整、随地吐痰、公共场所打牌、男女不文明交往等违反校园文明秩序行为,未达到处分级别的每次扣3分。 (4)受到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分别扣7、10、15、20分。 2. 活动参与加分项目:在校第一至第二学年期间,对以我校作为第一参赛单位或组织单位的国家、省、市、校级各类大学生课外科技文化体育艺术活动获得奖励的及积极参与的按照如下标准加分(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参与的按照最高级别标准加分,包括集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 办法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推动我校初中基础课程向纵深方向发展,全面反映我校初中学生综合素质状况,转变质量评价观,突出评价的发展性功能,建立有利于学生全面和谐发展的评价体系。根据《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和《中小学生综合素质等第测评办法》,参照今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评价对象、内容及办法: 1、评价对象:我校现有初一、初二所有学生,必须完成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所规定的全部全部测试内容。 2、评价内容:根据《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的要求,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两大块。 (一)定性评价: (1)评价内容:公民素质(主要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情感态度、合作精神、日常表现等方面) (2)评价形式:“综合评语”。 (3)评价办法:在学生自评、互评、任课教师评价、征求家长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生成长记录袋》反映的情况,由学生初三毕业前的最后一位班主任老师组织撰写,撰写过程中要充

分征求任课教师的意见,并经学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记入学生成长档案。 (二)定量评价: (1)评价内容:审美与艺术(音乐、美术)、运动与健康(体育与健康)、探究与实践(研究性学习、社会服务、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劳动与技术(劳技、信息技术、实验操作)四大块。 (2)评价形式:确定“测评等第”,分A、B、C、D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 (3)评价办法:在学生主动报名的基础上,先由学校测评机构按照测评标准,经测试,根据测试成绩确定学生测试结果为A、B等或C、D等(D等学生允许补测)。 (4)测评时间:学生可以在初中三年内选择任何一年完成所有项目的测评,也可以分几年完成规定项目的测评,还可以在初中阶段对某一项进行多次测评,以最好成绩记入结果。 三、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和测评机构的设置: 为加强对我校学生综合素食评价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了“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 1、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 组长:郑国良 副组长:张松王占勇 组员:苏桂红张艳军曹红梅赵福菊夏艳荣

综合测评办法(试行)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与评奖评优实施细则 (2014年9月修订版) 第一章学生综合素质测评 第一条综合测评的目的和意义 为激励我院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促进我院学生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综合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综合测评的内容 综合测评包括学业成绩、民主测评、思想行为和校园文体表现等内容。 计算公式:综合测评成绩=学业成绩×70%+民主测评×10%+(思想行为和校园文体表现)×20% 第三条综合测评的考核细则 (一)学业成绩测评项目及计分方法 1.学业成绩由平均学分绩及学业成绩附加分两部分组成。(平均学分绩以教务处下发的成绩单为准) 计算公式:学业成绩=平均学分绩±学业附加分 2.学业成绩附加分的计分方法: (1)第一作者发表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学术作品者,三大索引刊物25分,权威刊物加15分,核心刊物加10分,公开刊物5分;第一作者发表与专业不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学术作品者,三大索引刊物20分,权威刊物加10分,核心刊物加5分,公开刊物3分; (2)科研项目参与者,署名单位兰州理工大学,且申报排序前5名。国家级项目15分/项,省级项目10分/项,厅局级项目5分; (3)申请专利者,发明专利第一持有人30分/项,第二持有人20分/篇,第三持有人10分/篇;实用新型专利第一持有人20分/项,第二持有人10分/篇,第三持有人5分/篇; (4)申请国家创新型实验项目立项并成功结题者,限前6名,每人每项加5分; (5)参加科技、学术、科研、学科发明创作比赛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国家级的分别加12分、10分、9分,省级的分别加10分、8分、5分,校级的分别加8分、6分、4分,院级的分别加4分、3分、2分; (6)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学分绩提高5分以上者加2分,提高3分到5分者加1分; (7)当年通过CET6的学生加25分; (8)当年通过CET4的学生加12分; (9)当年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四级考试者加15分; (10)当年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考试者加12分; (11)当年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考试者加10分; (12)当年通过各种国家职业资格认证者加10分; (13)学生当年参加学校科技创新基金申请的,第一作者6分,其余3分,以学生办公室出具的证明为准,且只在立项当年加分,可多项课题累计加分。 注:1、国家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与否以教育部公布的最低控制线为标准,同类考试取最高,不累加,通过第二年新成绩提高50分者加按加分标准100%加分,否则按加分标准50%加分,第三年起不加分。通过日语、俄语等级考试同样加分。 2、一学年度开设各门课程中(包括思想政治课),每不及格一门扣1分(第二学位除外); (二)民主测评项目及评分方法 1.民主测评的基本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关心国家大事;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认真踏实; (3)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重点考虑是否有校外租房住宿、旷课或通宵上网、夜不归宿现象)维护社会公德,爱护公物,勤俭节约,尊重他人劳动成果; (4)关心集体,按时参加政治学习,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校、院、班级的集体活动; (5)注重品德修养,举止文明,礼貌待人,尊敬师长,诚实守信,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服饰整洁,讲究卫生。 2.每班出10人组成测评团,对本班同学进行测评打分,其中班、团干部5人(团支部书记、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文体委员),其余5人为非班、团干部。原则上每宿舍出1人,测评团中至少有1名女生。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自我总结【精编】

工作汇报/工作计划/自我总结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ZJ-041918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自我总结Self summary of comprehensive quality assessment of College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自我总结【精编】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自我总结 雏鹰的生长是翅羽的丰满,树木的成长是年轮的增加,少年的生长是身体与 智慧的拔节!光阴荏苒,时间转瞬即逝,转眼间已经进入了大一下半学期。在过 去的一个学期里,我虚心求学、刻苦认真、吃苦耐劳,及时总结,注重理论联系 实际,培养自己的自学能力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认真学习自己的各门课 程和各种理论知识,努力掌握自己的专业知识,并在大二的期末考试中取得了一 定的成绩。同时,在课余时间,我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实践活动和一些体育运动, 积累了一些社会实践经验,并增强了自己的身体素质。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的德育素质,智育素质,体育素质和劳动素质都得到了 一定的提高。 在德育方面,在这个学年里,日常生活中我以积极的态度和与同学们的相处 极为融洽,受到同学们的欢迎;同时自身的交际能力随之增强,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全面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使自己的 思想道德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并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去帮助自己力所能及的有困 难的人,而且我还积极响应学校的号召,参加各种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在丰富 多彩的大学生活中,为了扩大知识面和培养自己的业余爱好;积极参加校内外的

中学综合素质评价扣分办法

中学综合素质评价扣分办法 一、严格出勤管理。迟到1人次扣0.5分,旷课1人次扣2分,早退1人次扣0.5分。 二、严格课堂纪律,按课堂纪律有关要求严格执行。课间休息时间不准追赶逗打,违者一次扣1分。 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随地吐痰1人次扣0.5分,乱扔垃圾1人次扣3分,不乱涂乱画、乱撕张贴,违者1人次扣2分。 四、尊敬师长、尊重他人。不与师长、执行检查的学生干部顶撞,违者扣2分。 五、严格食堂纪律。按时进餐,不得提前在食堂周围逗留,敲打碗筷,高声叫喊;(违者一次扣2分)购买饭菜必须自觉排队,不准拥挤,插队(违者一次扣1分),不准随便出入厨房,妨碍工人工作(违者一次扣1分);尊重工人,服从指挥,不准与工人顶撞,更不得无理取闹(违者一次扣2分)。在食堂买的东西,一律不准带入教学区,不准在教室内吃零食,违者一次扣2分。 六、严格集会纪律。班主任到场清点人数,维持纪律,学生不准无故缺席,缺一次扣1分;开会时,要保持安静,做到不谈笑,不逗打,不打瞌睡、不吃东西,不丢纸屑,不看其他书报,不中途离场,违者扣2分。 七、加强晨读、午间和读外语时间管理。晨读、午间和读外语时间随便走动扣1分,不遵守纪律扣1分。 八、强化出入校园管理。自觉接受德育岗检查,私自下河坝1人次扣2分;顶撞德育岗扣2分;伪造出入证扣3分,并对学生纪律处分。 九、不准吸烟、喝酒、赌博、打电子游戏、不看色情、凶杀、迷信的书刊、影视片,私自下河塘洗澡、不准摸扒拿窃。违者一人次扣3分,并进行纪律处分。 十、不准带手机进校园,一经发现,没收手机,家长领取,并扣该班纪律分3分。并进行纪律处分。 十一、爱护公物。故意损坏公物加倍赔偿,并扣分3分。 十二、严格禁止一切不安全的行为,坚决做到不准在教室、寝室生火,不准乱动各种电器设备,不准将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带进公共场所,不准攀登爬越危险物,不准逞强打架斗殴,不准抛掷砖头瓦块,不准在校园内打气枪、放弹弓、放鞭炮,以上行为违反一次酌情扣5分。并进行纪律处分 十三、强化礼仪教育。穿拖鞋1人次1分,说脏话1人次扣0.5分,烫发、染发1人次扣2分,涂指甲、穿耳朵、佩带首饰1人次扣2分。画眉,化妆(活动除外)一次扣2分。 十四、强化考试纪律。考试作弊1人次扣3分。并进行纪律处分。 十五、不准在教室内充电,违者一次扣2分。 十六、举报违纪情况(情况属实)一次加2分。

北京大学工学院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

北京大学工学院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办法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与政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养和健康素质协调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北京大学章程》,结合工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目的意义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旨在通过树立目标、明确导向,总结阶段性成长历程,推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培育具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责任使命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第三条适用对象 凡在北京大学工学院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适用本办法。港澳台侨学生、留学生、出国交换学生参照本办法执行。 除入学第一年的学生外,每位学生都必须参加每学年的素质综合测评。新转入的学生在转入前所在院系参评,新转出的学生在工学院参评。 第四条结果应用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结果是参评年度奖励、奖学金评选的主要依据。素质综合测评不合格的学生不得参加奖励、奖学金评选。 第五条实施原则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组织过程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测评内容 第六条组成部分及要求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内容包括三个部分:基本素质、学业学术和实践能力。三部分成绩之和为素质综合测评的最终结果,并依据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分为优秀、合格或不合格。其中,本科生学业学术测评在综合素质测评总评中所占比例

应不低于60%;实践能力测评在综合测评总评中所占比例不超过20%,优秀的人数不超过参评总人数的20%。 如果学生在测评学年的“基本素质”或者“学业学术”测评不合格,则其素质综合测评结果不合格。 在测评内容中,相关成果必须满足在参评年(自上一年9月1日至本年8月31日)以学生身份参加且署名中体现“北京大学”的方为有效。 同一成果带来的多种荣誉只能加分一次,取最高值计算,不能累加。 学生申报相关加分时需提供证明材料,并对真实性负责,若出现弄虚作假情况,经核实后,则视其素质综合测评不及格。 第七条基本素质的构成 “基本素质”测评主要是对学生的思想修养、行为规范、学习态度和身心健康,共四个方面进行考察。 (一)思想修养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弘扬中华民族精神,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社会责任感; 3.关心集体,团队协作精神强,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班级等组织的集体活动。 (二)行为规范 4.法治观念强,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5.提高个人修养,增强网络素养,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 6.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首都大学生文明公约》《北京大学章程》及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学习态度 7.坚持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求真学问,练真本领; 8.刻苦学习,勇于探索,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 9.遵守考试与学习纪律、学术规范,坚守学术道德,维护学术诚信。 (四)身心健康 10.保持良好的生活状态和精神面貌,提高审美情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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