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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利之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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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利之辩

儒家主张义重于利。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孔子首先提出义与利的分别,并把追求义还是追求利作为划分君子和小人的标准,认为一个真诚的君子应以义为原则,依照礼的要求去实行它,用谦虚的语言去表述它,,以诚实的态度去完成它,这才是仁义的君子,而那种:“群居终日,言不及义”之人,则不足以称为君子。但孔子并不完全否定利,他曾说过:“因民所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费乎?”孔子反对的是只追求个人的私利,要求君子“见得思义”。如果利不符合道义的要求,就应不顾个人利害、得失、甚至不惜牺牲个人之生命,舍利而取义。儒家思想中,义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对利的追求与获取,不仅要受义的制约,必要的时候,因义而要放弃利,这就是儒家重义轻利的价值取向。

墨家主张义利统一。墨家代表了下层手工劳动者的愿望和利益,对人的基本利益持充分肯定的态度。在他们看来,义与利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不能截然分割,人与人之间要相互仁爱,互利互惠。墨子是作为功利主义者与儒家“罕言利”、“何必曰利”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道路。他认为“义,利也”。义的目的就是为了利,“仁人之所以为事者,必兴天下之利,除去天下之害,以此为事者也。”相互的和谐团结协作对每个人都是有利的。“兼相爱、交相利”。墨家认为“公利即义。”主张“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即全社会人民的普遍利益才是义,义与利是统一的,并以此作为自己义利观的主题

法家主张重利轻义。法家甚至直接表明不重“义”而重“利”,推行以法治利的管理方式。法家讲的“利”主要是政治功利及经济实利。法家认为,只有发展经济,才能使国强民富,天下太平。而要达到国强民富的目的,就必须“明法审令”,实行法制,以法为师,以法为本,以法为教。

道家却主张义利俱轻,主张放弃名利,远离物欲,在小国寡民的原始状态中逍遥自在、淳朴自然地生活。老子的义利观一直被概括为“义利双弃”或者“绝利弃义”,在这种思想中老子主张抛弃那些只有道德之名面无道德之实的“义”和只追求个人功名利禄的“利”,而提出了“善利万物”、“以百姓之心为心”等明显具有重义思想的主张;但是老子并不否定个人的正当欲望,他主张“实其腹”,“强其骨”,并由此逐渐过度到“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局,乐其俗。”从这种理想境界出发,道家反对贵货敛财、奢侈享乐,也反对抽象的仁义说教。可见,道家既不要空泛的“义”,也不要不符合大道的“利”。道家的义利观实质是一种超越世俗、超越功利的义利观

而我个人支持墨家的说法,主张义利统一。如今到了21新世纪,我们应该在不损害义的基础上追求利。我觉得只要通过自己的努力肯定能得到利,但是如果失去了义就不一定能再得到。就如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必须坚持义利并重,义利统一的思想,使两者协调一致,共同促进,社会才能健康、稳定、全面地发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追求利益,但是在言利的同时要讲义,不能做出“见利忘义”的事情。

墨家思想对现实的意义

记得我的印象里高中阶段对墨家思想的了解仅限于兼爱、非攻等,而且只知道有这些思想,并不是很清楚当中的含义。上了班主任孙金波老师的文化学概论和蔡克骄老师的传统文化概述之后,我对墨家思想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墨家思想可归纳为兼爱、非攻、节用、非命、尚贤、尚同、尚义、节葬、非儒、自苦利他、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等。从我自身理解出发,我想谈谈兼爱、非命、节用对于现实生活的意义。

一、兼爱

墨子认为人与人之间兼相爱当做是解决一切社会根本问题的根本途径,以为使人们“兼相爱,交相利”是制止社会动乱的根本办法。“兼爱”,就是要求人与人之间实行普遍的、无差别的互相友爱。所谓“兼相爱”,就是“视人之国,若其国;视人之家,若其家;视人之身,若其身。”使彼此的利益兼而为一。这样,“为彼,犹为己也”,就会彼此相爱,从而达到“交相利”。

随着经济水平的飞速发展,现代科技的日新月异,人们沟通、交流的机会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由原来的陌生、独立逐渐形成一个或由共同爱好,或由相同属性而建立的交际圈,这就自然需要建立相互关爱和谐的关系,其中的价值原则俨然可以由“兼爱”构成。近年来,在各个城市奔走助人的“义工”就是很典型的例子。我想学校组织的一系列志愿者活动也是兼爱的表现吧!兼爱是一种追求大爱的理想,物欲横流的价值社会里,现代人常常迷失自我,生活往往充斥着冲突、纠纷、矛盾,但是,兼爱思想有益于唤醒人们心底深处对于爱的渴求,因为“人性善”。从2008年的汶川地震全国人民伸出的友爱之手,到玉树地震相互帮助、相互关爱,再到温州动车事件大家齐心协力,我们的社会还是充满了大爱。

兼爱的思想运用到国际交往中,就是要坚持和平共处的原则。如今,倡导和平、反对武力成为世界各国处理国际问题的共识。各个国家不论大小强弱都应该被平等地视为国际社会的一员。我觉得处理现在的钓鱼岛问题,我们也要有兼爱的思想。但是兼爱也是要有条件,我们要看日本的态度,有时先礼后兵也是需要的。如果能用和平的方式解决问题相信没人会愿意使用武器的。

二、非命

非命,即反对命运之说,主张强力从事。我觉得非命论是墨子思想中最积极合理的部分,是人类对自身力量的初步认识。在我看来,信命之人肯定不会有什么大作为的。真正的命运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的,所有的选择都是自己决定的,没有对与错,只有成功与否。而成败强弱,是由人的努力而决定的,不是由天的意志强加的。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一遇挫折或失败,就埋怨命运不好,这都是天注定的。其实,一方面,可认为这是自我慰藉,就像阿Q一样;另一方面,这是借口,也是一种自我逃避,为自己的行为寻找替身,不面对现实。

非命思想也是对人类自身的力量的一种肯定,提倡了人类自身潜能的爆发与发挥。同时,也是主张人们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获得成功,是一种积极向上的激励思想,在教育上具有极大的教育意义。

三、节用

墨子主张节用,通过节用来解决国家财政用度不足,消灭贫困。墨子认为节用是国家积累财富的根本途径。

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之一,墨子节用思想的提出是对这一传统美德的提高和完善。节用的消费思想对我国的经济发展、社会建设都具有不可小视的作用。首先,它有利于遏制消费的两极化,在满足多数人消费需求的基础上,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其次,节用思想对遏制当前浪费资源的现象也有积极意义。如今随着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可供利用的资源越来越广泛,使得一些人产生过度乐观的情绪,在生产生活过程中不注重节约。

总而言之,墨家思想虽没有像儒家文化那样成为影响我国几千年历史的主流思想,但其思想中的精髓不论对当时还是当今的社会都具有不可磨灭的进步意义。

和同

子曰:“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关于和同思想的命题。关于和同问题,孔子之前的史伯、晏婴都有论述。史伯、晏婴皆以不同事物聚合取得平衡为和,以相同事物的增益为同。

孔子关于和同的观点与史伯、晏婴是基本一致的。他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即言君子能用自已的不同意见来补充别人的不足或纠正别人的错误意见,却绝不盲目附和;小人相反,只是盲从附和,却不肯表示自己的不同意见。这是在处事为人方面。其实,在所有的问题上,往往都能体现出“和而不同”和“同而不和”的区别。“和而不同“显示出孔子思想的深刻哲理和高度智慧。对此.晏婴也曾有过类似的论述:“君所谓可,而有否焉,臣献其否,以成其可。君所谓否,而有可焉,臣献其可,以去其否。”(《左传?昭公二十年》)“可”,正确或肯定。“否”,错误或否定。言君所认为对的,如果其中还有什么不对的,臣应该指出那不对的部分,使对的更加完善,君所认为不对的,如果其中还包含着对的,臣应该指出那对的部分.把不对的完全去掉,这就是和。如果君认为对的,臣也附和说对;君认为不对的,臣也附和说不对,就是同。孔子的观点是晏婴观点的继续,并且进一步把和与君子、同与小人联系在一起.赋予和同不同的价值。

陆九渊的义利之辩

陆九渊的义利之辩 陆九渊的义利之辩是十分著名的和有特色的。朱熹在知南康军时,陆九渊前往拜访,朱熹请陆九渊在白鹿洞书院讲学,陆九渊讲的就是《论语*里仁》“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一章。据《陆九渊集》(中华书局,1980年1月第一版,以下引文均出此书)“年谱”:淳熙八年辛丑:熹当与诸生共守,以无忘陆先生之训。可以说在“义利之辩”上朱熹是十分佩服陆九渊的。 陆门学习以义利之辩为第一首要。《语录上》记载:傅子渊自此归家,陈正己问之曰:“陆先生教人何先?”对曰:“辩志。”正己复问曰:“何辩?”对曰:“义利之辩。”若子渊之对,可谓切要。(三九八页)阜民葵(去草头)卯十二月初见先生,不能尽记所言。大旨云:“凡欲为学,当先识义利公私之辩。”进入陆门学习,首先要学义利之辩,从语录中看,这个义利之辩还关系到“辩志”这个问题。陆九渊一生中系统的进行学术创作的很少,《陆九渊集》中关于“义利之辩”的内容也十分有限,系统的只有《白鹿洞书院讲义》(卷二十三,以下简称《讲义》)和《君子喻于义》(卷三十),从此两篇中可见一斑。 “某平日读此,不免所惑:穷谓学者于此,当辩其志。”(《讲义》)陆九渊在义利之辩中强调“辩其志”,“人之所喻由其所习,所习由其所志”(同上文),喻,是犹晓,明白的意思,这就是说人明白事理,是由他所学习的知识和体证所决定的,而这些又是有他的志向决定的,也就是说志向决定他明白什么样的道理,怎样行事。所以说“志乎义,则所习者必在于义,所习在义,斯喻于义矣。志乎利,则所习者必在于利,所习在利,斯喻于利矣”。(同上文)志向在义,则喻也在义;志向在利,则喻也在利,“故学者之志不可不辩也”,(同上文)从而义利之辩就变成“辩志”了。 “义也者,人之所固有也。果人之所固有,则夫人而喻焉可也”(《君子喻于义》),陆九渊认为“义”是人所有的,所以人喻于义,也是可以的。但是喻于义的人并不都是,是因为“必有以夺之,而所志所习之不在乎此”(同上文),实际上这个“必有以夺之”的,就是“利”,陆九渊也指出来了。《与包敏道》中陆九渊说:“私意与公理,私欲与道义,其势不两立。从其大体与从其小体,亦在人耳。”(卷十四)也就是说义利之辩,就是“辩志”,不过他说了一点,“从其大体与从其小体”,陆九渊是赞成“先立乎大者”,从大处着眼进行义利之辩的。 “义利之辩”中陆九渊是赞成“义”这一方的。他说:“诚能深思是身,不可使之为小人之归,其于私欲之习,惧焉为之痛心疾首,专志乎义而日勉焉,博学审问,慎思明辨而笃行之。”(《讲义》)君子是深思是身,恐怕沦为小人,使之习惯于专营私欲,必然痛心疾首,所以专心于义,每日勉励,勿忘其志,所以君子能做到多方面学习知识,对问题能够详细的讨问,慎重的思考,明确的分析,踏踏实实的去实行,由此“而进于场屋,其文必皆道其平日之学,胸中之蕴,而不诡于圣人。是而仕,必皆共其职,勤其事,心乎国,心乎民,而不为身计。其得由不谓之君子乎?”(同上文)志乎义,能深入下去,无论是在“场屋”之中,还是从政做官,都可以无异于圣人,做到“治国,平天下”。这与陆九渊给傅子渊的信中所说的,“大端即明,趋向既定,则明善喻义,当使日进,德当日新,业当日富”是一个道理。 “义利之辩”是北宋“朋党论”的理论探讨,分君子和小人,以义利来分,是北宋诸人就有的观点,但是他们没有使其理论阐明,宋明理学所认为的“义利之辩”是人与禽兽区别,就是它理论的阐释和发挥。陆九渊从“辩志”入手进行“义利之辩”,一反“朋党论”的非此即彼的绝对划分观点,认为“从其大体与从其小体”,从大处着眼进行义利之辩的,是有进步的。为什么陆九渊将义利之辩归到“辩志”上呢?这与他哲学的一贯主张是相同的。“心既理”是陆九渊思想的核心,他一贯认为天地万物都是“吾心”所“固有”,那么“义”与“利”也是“吾心”所“固有”的,只要“存乎志”,使向于“义”,则斯人为君子,反之则是小人。 陆九渊的“义利之辩”从趋向上是有意义的,其方法,我认为不科学。人的思想由实践中来,由万事万物在人脑中形成认识,“义”和“利”同样是,如果承认万事万物为固有,其使人

我的义利观#精选、

<我的义利观> 道义与功利,就像是天平的两端,每个人衡量的尺度都不同。有的人为了利益,可以抛弃道义,丧失本心;有的人为守道义,宁死不屈。在我看来,利为人所求,但若求得不义之财,又有何意义呢? 见利忘义,丧失道义的同时,也在把功利摆上了赌盘,随时会一无所有。就如在竞争如战场的商界中,为求利益而不择手段的新闻时有出现。有产业为卖相加分,把过期馒头更换日期,染色后又送往超市;有企业为提高产量,将危害婴儿健康的有毒试剂加入到奶粉中;也有商家为降低成本,有致癌地沟油用作汤底。他们那双通红的眼里只有“利益”二字,所谓的良心道义早已抛在脑后,犹如猛兽疯狂地追咬猎物。但到最后呢?等待他们的是产业倒闭,企业破产,商家被查封,负责人被判刑……只求利益,不顾道义的心理让他们走入深渊,到最后,只是一无所有。 见利思义,道义先行,利也会随之而来。就如我国文学家朱自清,即使身患重疾无米养家,也毅然拒绝国民党派发的美援面粉,以明爱国之志。又像澳门特首崔世安,年轻时常二话不说给予朋友帮助,可谓为朋友两肋插刀。他们尽义,但也得到了利。朱自清虽病逝,但也激起中国人的团结,使他们共度危机;崔世安在危急时候得到曾帮助朋友的一臂之力,度过难关。道义,有时候让人丢失眼前的功利,但也会给你长期利益的机会。 利可抛而义不能,先利后义,不仅是历史所推崇的,也是人们节气的体现。文天祥、苏武被敌国所俘,面对金钱美人的诱惑,纹丝不动,是因为他们把贞节放在第一位。抗战时期,著名京剧演员梅兰芳宁可放弃演出机会,连续注射三支疫苗针,冒着40度高烧的风险,佯病拒绝日军的邀请,是骨气的体现。坚守道义,得到的是心灵的强大,和后世的赞许。 “利”和“义”,并不是一对反义词。面对义利的选择,坚守道义,是无悔的选择 新时代下的义利观作文素材 以“新时代下说义和利”为题写一篇作文,要求:1、除诗歌之外,文体不限;2、不少于800字。 一、什么是义与利 二、义和利的关系 先看看这两个小故事,思考义和利的关系。 故事一: 春秋时期,鲁国制定了一道法律,如果鲁国人在外国看见同胞被卖为奴婢,只要他们肯出钱把人赎回来,那么回到鲁国后,国家就会给他们以赔偿。这道法律执行了很多年,很多流落他乡的鲁国人因此得救,因此得以重返故国。后来,圣人有一个弟子叫子贡,他是一个很有钱地商人,他从国外赎回来了很多鲁国人,但却拒绝了国家的赔偿,因为他自认为不需要这笔钱,情愿为国分担赎人的负累。但圣人却大骂子贡不止,说子贡此举伤天害理。祸害了无数落难的鲁国同胞。圣人说,世上万事,不过义、利二字而已,鲁国原先的法律,所求的不过是人们心中的一个“义”字,只要大家看见落难的同胞时能生出側隐之心、只要他肯不怕麻烦去赎这个人、去把同胞带回国,那他就可以完成一件善举。事后国家会给他补偿。让这个行善举的人不会受到损失,而且能够因为他心中的“义”而得到大家的赞扬,长此以往,愿意做善事的人就会越来越多。所以这条法律是善法。圣人还说,子贡的所作所为,固然让

辨析“义利之辩”

辨析“义利之辩” 中国哲学史上关于道义和功利相互关系的争论。孔子最早提出义和利的对立,“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荀子主张先义后利,“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荀子·荣辱》)孟子答梁惠王说:“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猛子·梁惠王》)也把义和利看作是矛盾的,强调要贵义贱利。墨子的说法与儒家不同。他认为“义,利也”(《墨子·经说上》),主张义和利是一致的。西汉董仲舒概括孔孟的义利观,提出“正其谊(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汉书·董仲舒传》)的论点,强调道义和功利不能并存。他的这个观点对后来影响很大。宋代又就义利问题展开激烈的争辩。程颢、程颐、朱熹等坚持董仲舒的观点,认为道义和功利是互相排斥的。程颢说:“大凡出义则入利,出利则入义。天下之事,唯义利而已。”(《二程语录》)陈亮、叶适则认为道义和功利并不矛盾,功利体现在道义之中,离开功利无所谓道义。叶适说:“古人以利与人,而不自居其功,故道义光明。既无功利,则道义乃无用之虚语耳。”(《习学记言》)后来清颜元也认为义利不能偏废,应该并重。他反对董仲舒的观点,把董的话改为“正其谊以谋其利,明其道而计其功”(《四书正误》) 义利之辩是古代思想史的重大话题之一。这场辨析,不仅时间跨度大,涉及范围广,而且辨析过程及其结论对于思想史的影响,进而对于社会价值观和行为方式的影响都十分深远。 义利之辩始自春秋初年。在此前的有关史料,比如《诗经》和《尚书》之中,都以谈论周初形成的德治思想为中心话题,而极少言利,也没有把义利对举的例证。而在《左传》和《国语》中,义利对举的例证开始出现并逐渐多了起来。现在已知的最早的一条义利对举的例子是《国语·晋语一》的记载,晋献公十一年(公元前666年),晋献公准备废长立幼,大臣丕郑议论说:“吾闻事君者,从其义,不阿其惑。……民之有君,以治其义也。义以生利,利以丰民。”春秋初年所以产生义利之辩,首先是由于自西周末年以来剧烈的社会动荡使得“利害”的意识以及相应的“趋利避害”的观念不断凸显,利害的意识取代了周初德治思想的结果;其次,整个社会特别是上层贵族阶级无休无止的逐利活动不仅加剧了社会的动荡,而且也连带地引发了一系列其他矛盾和问题。在此情形下,一些有远见卓识的社会贤达便开始思考和倡导对单纯的逐利活动的限制和约束,于是,和“利”相对的“义”的概念及其价值便被不断地提起,从而形成了义利对举的新思维。 概约而言,在孔子之前的春秋贤人群体,对于“义利”关系的认识及其结论,可以归结为两点:其一,义是更为根本的利,是利的源泉和基础,因此,义高于利。例如,“德义,利之本也。”(《左传·僖公二十七年》赵衰语)“夫义,利之足也…废义则利不立”(《国语·晋语二》)等等;其二,既然义高于利,那么自然而然,利就必须受义的约束和指导。例如:晏婴就明确提出,“且如富,如布帛之有幅焉……正德以幅之。”(《左传·襄公二十八年》)利必须有界限,就像布帛应当有边幅一样,而这个界限和边幅,便是用德义构成的。 孔子继承了春秋贤人群体关于义利关系的思想和基本观点,同时又有所发展。首先,孔子极大地丰富了“义”的内涵,从而也极大地提高了义概念的逻辑层次。在《论语》中,孔子谈及“义”的地方比比皆是,他不仅把义与利对举,而且把义与勇、义与信、义与质、义与得、义与君臣、义与使民、义与仕进等等对举。在这些对子中,有些是固定搭配,如义与勇、义与信、义与质、义与得等等,有些则是临时发挥,如义与君臣、义与使民、义与仕进等等,如果把这两方面综合起来,不难看出,在孔子的心目中,义实际上已经涵盖了人类社会生活的主要方面,也就是说,在孔子看来,人们不仅在利益面前有个道义的判断与考量问题,而且在人类社会生活的主要方面,都有个道义的判断与考量问题。这样,义这一概念的涵盖性及其逻辑层次就被极大地丰富和提高了。其次,孔子把义利关系与社会成员的基本修养状态挂起钩来,使“义”成了君子固定的修养标准:“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这一思想,对于传统价值观的构建和塑造有深远的意义。 在孔子之后,墨家和法家分别从功利主义的角度对义利关系进行了阐释。墨子说:“天下莫贵于义。”

义利观素材

领导干部的“义利之辨” 这是半个世纪前的老故事,但至今读来依然让人唏嘘:1941年“皖南事变”发生后,新四军军长叶挺不幸被俘。国民党当局想拉拢这位北伐名将,提出委任他为第三战区副司令长官。当时第三战区管辖苏、浙、皖、赣、闽五省,坐拥数十万大军。面对诱惑,叶挺断然拒绝,宁为阶下囚,不为邪恶势力的座上宾。这种气节,印证了叶挺的一贯信念:“富贵于我如浮云”。 孔子有句“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杜甫有诗“丹青不知老将至,富贵于我如浮云”。在传统文化的价值排序中,义比利更具道德优先性,理想的人生不能为了荣华富贵而践踏仁义道德,在物质利益之上,更应注重道德修炼。这是古人“义利之辨”的价值起点,在今天仍然烛照我们前行。 诚然,在我们这个时代,每个人都有追求正当利益的权利。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个道就是义,岂能把利益和金钱放在最先位置,甚至为了利益可以牺牲原则、为了富贵可以突破底线、为了享受可以不顾道德?对领导干部而言,尤其应该摆正义与利的关系,可以追求个人的合法权益,但不可以有自己的灰色私利,更不能把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理当做到破除私心、成全公义。这是领导干部应该秉持的义利观,也是中央领导一再强调“为官发财应该两道”的深意所在。 宋朝大学问家司马光说过:“侈则多欲,君子多欲则贪慕富贵,枉道速祸。”贪污腐败之所以禁而难绝,作风积弊之所以顽固反复,制度设计的漏洞、监督约束的缺席固然是重要方面,但义利观混乱导致的价值崩塌、底线失守,则是内在原因。反对“四风”本为直指积弊、斩断特权,一些人却痛心于隐性福利的丧失,私利的魅影清晰可辨;简政放权本为提高政府效率、激发社会活力,一些部门却认为是动了自己的奶酪,私利的蛊惑蠢蠢欲动。这都说明,制度运行需要心理基础,只有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义利观,才能从内心深处遵守法律,让权力主动钻进制度的笼子。 当今时代,市场经济高歌猛进、社会财富不断积累。有人甚至片面地认为,消费主义成为畅行无阻的价值准则,物质利益更是衡量一切的价值尺度。在这样的现实语境中,拿出“苟利国家生死以”的勇气,具备“计利当计天下利,求名应求万世名”的胸襟,保持“国计已推肝胆许,家财不为子孙谋”的作风,才能不断补足精神的钙质、吸收思想的营养,进而涵养正确的义利观,抵御私利的诱惑。 “一个人最大的敌人,往往不是别人,而是我们自己。”对领导干部来说,不怕物质诱惑多么炽烈,就怕内心自律溃败;不怕监督存在留白,就怕不能战胜“心魔”。处在义利之间的领导干部,尤须慎思之,明辨之。 名利情欲来诱惑,别忘“停顿十秒” 有位艺人在高空钢丝绳上表演。抬脚、转身、倒走……动作如行云流水。突然,他停止了表演,站在钢丝上不动了。大约10秒,艺人恢复了表演。事后他对助手说:当时,一

朱熹与陈亮的王霸义利之辨

朱熹与陈亮的王霸义利之辨 陈亮字同甫,学者称"龙川先生",浙江永康人,南宋思想家。他一生坎坷,学无师承。其思想属于"浙学"中的永康学派,对明清之际的黄宗羲、全祖望等人有一定的影响。今天小编给大家分享一篇陈亮与朱熹的辩论,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朱熹与陈亮的王霸义利之辨 朱熹在理学上,不仅与陆学有过争论,而且还同浙东事功派的陈亮有过辩论。朱熹与陈亮辩论的性质,是属于理学与功利之学的争论,不同于朱、陆之间在理学内部的分歧。 朱熹与陈亮的争论,从孝宗淳熙九年(1182)开始,至光宗绍熙四年(1193)结束,前后长达卜一年。他们主要采用通信的方式来展汗这场辩论,其结果足互相术能折服。 朱熹与陈亮的争论,基本上是围绕着王霸、义利的问题展开沟,而争论的出发点是"道"。他们都承认有一个通贯古

今的"道"存在着,但对"道"的理解却不一。朱熹认为"道"是超乎自然与社会之上的一种先验的道德。因为尧舜三王有义理之心,故它行于三代是为王道。而汉祖唐宋是利欲之心,所以它行于汉唐则为霸道。由于三代的王道是内本天理,外行仁施,而汉唐的霸道却从内到外都是人欲和私意,故义利不两立,应祟义细利。陈亮认为"道"不是神秘的先验的精神,而是与事物和人生日用不可分,具有自然的普遍性,存在于现实生活中。因此汉祖唐宗的救民的功业,与行王道的三代无异。同时,王道之治正是通过霸道之业来实现的,即王中杂霸,霸本子王,王霸并用。正因为王霸并用,故义要体现在利上,利也是义,义利双行。而这个利,并不是无节制的一己私利,而是泛指"生民之利"。 在这场论辩中,朱烹强调的是道德修养的功夫,陈亮着重的是功利事业的本领。在理学与功利之学这两种思想的背后,反映着不同的社会政治观点。朱烹与陈亮的争论,从当时抗金图强的时代背景来看,有它的社会政治意义。

《孔子的义利观》阅读训练及答案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据《论语》记载,孔子很少言及“利”的问题,偶或有之,也常常与“义”对举。例如为人们所熟知的“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等。在他的影响下,后世儒家将义利之辨看作一个重要问题,重义轻利成为儒家思想的基本倾向。 孔子所生活的春秋末期,“义”由对君主品行的要求,演变为君子的道德规范和行为法则。与前人相比,孔子及其门人在使用“义”这一概念时,有如下几个特点:第一,强调“义”对于个人道德行为的重要性。这里的个人,主要是君子,一般指士及士以上阶层中的个体。第二,在君臣关系层面,突出臣下这一方面的“义”。这并不是说,孔子把君臣关系看作一方对另一方单向的、绝对的服从。因为孔子明确讲过:“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如果将君主看作贵族阶层的一个成员,则君主也要讲“义”,所谓“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使臣以礼”为君主之“义”;“事君以忠”为臣下之“义”。只不过,孔子从个体的内省精神出发,更多地强调作为臣下的君子,应该尽自己能力“事君尽礼”“务民之义”。在这个意义上,“忠”和“义”就统一起来。到了后世,臣下之“义”完全被单向的、绝对的“忠”所取代。第三,从现代哲学的角度看,作为抽象的价值标准,《论语》中的“义”虽然也具有“公正”等含义,但在多数情况下,却只有形式意义而无内在规定性。例如,“君子义以为上”,就是君子应该让自己的行为具有正当性,否则其他的好品质都将失去依据。但什么是“正当性”,在不同语境、不同条件下,具体答案和标准又是不一样的。也就是说,在任何情况下遭遇到任何事,凡是处理得当的,都可以叫做“义”。 尽管在孔子之前,义利关系问题已经进入人们的视野,但到了孔子那里,义利才真正对举而言,并且具有了对立的意味。最著名的莫过于《论语·里仁》篇中的“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重义而轻利是孔子价值观的基本取向。但需要指出的是:第一,“义”与“利”对立的背后是“君子”与“小人”的区别。如前所论,在涉及“义”的问题时,君子和小人多指社会地位和社会身份。君子“知书达理”,因而可以“喻于义”;小人见识短浅,自然只能“喻于利”。第二,孔子的义利之辨,主要从个人的道德行为着眼,主张个人在面临选择之时,应舍利取义。这里的“利”,主要是私利。而在政治层面,孔子并不反对“利”。 所以,孔子在面对具体施政问题时,首先重视的是社会的物质基础,然后才是礼乐教化。《论语·季氏》中所说:“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从国家治理的角度看,孔子这段话讨论的正是“义”的问题,但也表明,在政治层面讨论“义”,无论如何是不能离开“利”的。 孔子的政治理想是恢复周礼,而实现的途径则在于“克己”,也就是希望君子通过修身

朱熹与陈亮的王霸义利之辨

朱熹与陈亮的王霸义利之辨 他一生坎坷,学无师承。 其思想属于"浙学"中的永康学派,对明清之际的黄宗羲、全祖望等人有一定的影响。 今天给大家分享一篇陈亮与朱熹的辩论,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朱熹与陈亮的王霸义利之辨朱熹在理学上,不仅与陆学有过争论,而且还同浙东事功派的陈亮有过辩论。 朱熹与陈亮辩论的性质,是属于理学与功利之学的争论,不同于朱、陆之间在理学内部的分歧。 朱熹与陈亮的争论,从孝宗淳熙九年(1182)开始,至光宗绍熙四年(1193)结束,前后长达卜一年。 他们主要采用通信的方式来展汗这场辩论,其结果足互相术能折服。 朱熹与陈亮的争论,基本上是围绕着王霸、义利的问题展开沟,而争论的出发点是"道"。 他们都承认有一个通贯古今的"道"存在着,但对"道"的理解却不一。 朱熹认为"道"是超乎自然与社会之上的一种先验的道德。 因为尧舜三王有义理之心,故它行于三代是为王道。 而汉祖唐宋是利欲之心,所以它行于汉唐则为霸道。 由于三代的王道是内本天理,外行仁施,而汉唐的霸道却从内到外都是人欲和私意,故义利不两立,应祟义细利。

陈亮认为"道"不是神秘的先验的精神,而是与事物和人生日用不可分,具有自然的普遍性,存在于现实生活中。 因此汉祖唐宗的救民的功业,与行王道的三代无异。 同时,王道之治正是通过霸道之业来实现的,即王中杂霸,霸本子王,王霸并用。 正因为王霸并用,故义要体现在利上,利也是义,义利双行。 而这个利,并不是无节制的一己私利,而是泛指"生民之利"。 在这场论辩中,朱烹强调的是道德修养的功夫,陈亮着重的是功利事业的本领。 在理学与功利之学这两种思想的背后,反映着不同的社会政治观点。 朱烹与陈亮的争论,从当时抗金图强的时代背景来看,有它的社会政治意义。 看了“"朱熹与陈亮的王霸义利之辨"的人还看了:1.贺新郎寄辛幼安和见怀韵2.春天诗意唯美的句子3.民国学人对朱子学的推崇与研究论文4.辛弃疾《满江红·游南岩和范廓之韵》5.辛弃疾的励志故事5篇

论孟子义利观现实意义

论孟子义利观现实意义

2015-2016年度第2学期 “大学生传统文化素养”课程考查论文 论文题目:论孟子义利观现实意义 院系: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班级:1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学号:140312135 姓名:闻坤 任课教师:孙琪

论孟子义利观现实意义 摘要:(概述论文内容,100字左右) 孟子的义利观远近闻名,义利之辨便孕育而生,并且多次成为当代辩论赛的主题。我们不必关心其辩论结果,因为没有谁对谁错,谁也没法说出个所以然来,当然,在现实生活中,也没有绝对的利与义,这也是义利之辨一直没结果的原因所在。 关键词:(反映文章内容的词语,3-5个) 义利之辩、相辅相成、随机应变 正文: 众所周知,即使在科技发达的今天,许多历史遗留问题仍未解决前有我国的秦始皇兵马俑之谜,后有英国的泰坦尼克号之谜,正是有太多的谜,促进了人类文明的飞快发展。然而,今天我们来谈一谈一直众说纷纭的孟子义利观,即人们口中的义利之辩。 在一部分的义利之辩中,把孟子的义利观定为重义,轻利,如此理解,只因《孟子》第一篇中孟子说的一句“王何必曰利”,岂不是断章取意之说。在《孟子》中可以看出孟子重义,但轻利并没有明确的说词,而且书中也看不出孟子轻利的思想。所以这给后人留下了无限遐想,也就有了真正的义利之辩,即:先义后利,先利后义。那有人也许又会想到,难道就不能利义并施吗。答案是不能,早在疑似孟子所著的《鱼我所欲也》中就提到:“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

欲也。二者不可得兼”。做任何事都有先后顺序之分,即使是一件事都能分一系列步骤来完成,只要有时间这个概念,就不可能同时进行的。利与义就可看成是两件事或是一件事的两个步骤,所以也必须有先后顺序,两者相辅相成,但不能并施。 早在先秦时期,在嬴政的暴政下,民不聊生,怨声载道。而且嬴政为了抵御匈奴的入侵,兴民大规模修建城墙,即:今天我们所见的万里长城。耗资伤民,无数百姓陷入水生火热之中,以致众多百姓家庭人丁单薄,大批出现小孩丧父,妇女丧夫,老人丧子等情况。这是最直观的影响,然而,还有隐藏很深的,被众人所忽视的,也是嬴政修建长城的最初目的——防止匈奴入侵,显然已达到。嬴政修建长城后,后来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没有外患的干扰,可以说太平了一段时间,而且修建长城这个战略也一直为后来的君王所沿用,并在防御敌人上取得了不小的成就。 有人会说,嬴政不懂治民,只会打战,可以说是历史上出了名的暴君。撇开这些偏见不说,就说修建长城这件事来说,概括来说,嬴政实行的不正是孟子的义利观“先利后义”的体现,他为了巩固政权不受匈奴干扰,不惜一切修建长城,甚至不考虑百姓的疾苦,是重利修建长城后,边塞的百姓也几乎不受匈奴的掠夺,财产及人身安全也得到了保障,这是便是义,只不过是利带来的义。 三国时期,一次曹操兴兵南下讨伐刘备,刘备驻小城新野,兵微

义利之辩

义利之辩 儒家主张义重于利。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孔子首先提出义与利的分别,并把追求义还是追求利作为划分君子和小人的标准,认为一个真诚的君子应以义为原则,依照礼的要求去实行它,用谦虚的语言去表述它,,以诚实的态度去完成它,这才是仁义的君子,而那种:“群居终日,言不及义”之人,则不足以称为君子。但孔子并不完全否定利,他曾说过:“因民所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费乎?”孔子反对的是只追求个人的私利,要求君子“见得思义”。如果利不符合道义的要求,就应不顾个人利害、得失、甚至不惜牺牲个人之生命,舍利而取义。儒家思想中,义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对利的追求与获取,不仅要受义的制约,必要的时候,因义而要放弃利,这就是儒家重义轻利的价值取向。 墨家主张义利统一。墨家代表了下层手工劳动者的愿望和利益,对人的基本利益持充分肯定的态度。在他们看来,义与利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不能截然分割,人与人之间要相互仁爱,互利互惠。墨子是作为功利主义者与儒家“罕言利”、“何必曰利”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道路。他认为“义,利也”。义的目的就是为了利,“仁人之所以为事者,必兴天下之利,除去天下之害,以此为事者也。”相互的和谐团结协作对每个人都是有利的。“兼相爱、交相利”。墨家认为“公利即义。”主张“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即全社会人民的普遍利益才是义,义与利是统一的,并以此作为自己义利观的主题 法家主张重利轻义。法家甚至直接表明不重“义”而重“利”,推行以法治利的管理方式。法家讲的“利”主要是政治功利及经济实利。法家认为,只有发展经济,才能使国强民富,天下太平。而要达到国强民富的目的,就必须“明法审令”,实行法制,以法为师,以法为本,以法为教。 道家却主张义利俱轻,主张放弃名利,远离物欲,在小国寡民的原始状态中逍遥自在、淳朴自然地生活。老子的义利观一直被概括为“义利双弃”或者“绝利弃义”,在这种思想中老子主张抛弃那些只有道德之名面无道德之实的“义”和只追求个人功名利禄的“利”,而提出了“善利万物”、“以百姓之心为心”等明显具有重义思想的主张;但是老子并不否定个人的正当欲望,他主张“实其腹”,“强其骨”,并由此逐渐过度到“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局,乐其俗。”从这种理想境界出发,道家反对贵货敛财、奢侈享乐,也反对抽象的仁义说教。可见,道家既不要空泛的“义”,也不要不符合大道的“利”。道家的义利观实质是一种超越世俗、超越功利的义利观 而我个人支持墨家的说法,主张义利统一。如今到了21新世纪,我们应该在不损害义的基础上追求利。我觉得只要通过自己的努力肯定能得到利,但是如果失去了义就不一定能再得到。就如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必须坚持义利并重,义利统一的思想,使两者协调一致,共同促进,社会才能健康、稳定、全面地发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追求利益,但是在言利的同时要讲义,不能做出“见利忘义”的事情。 墨家思想对现实的意义

理解义利之辨

理解传统义利之辨的现代意义 摘要:“义利之辨”是中国传统思想中的重要问题。深入挖掘与功利关系的文 化资源并对其进行现代诠释与转换,古为今用,发掘其深厚的社会和人文价值。对于我国构建社会主义新型义利观,实现正确的社会价值导向,解决现今社会中的各种道德困境,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发掘其深厚的社会和人文价值。 关键词:义利之辨义利观当代价值 “义利之辨”是中国传统思想争论的一个核心议题。自孔子区别了义与利,提出义利两者关系问题之后,“义利之辩”在中国一直延续了两千多年,争论从未间断。在今天,义利关系问题仍然是在现实生活中起重要作用的问题。它涉及人们在利益与道义、物质生活与精神追求、个人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等一系列矛盾关系问题上的道德观念和价值选择等领域。正确处理利义关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一、古代中国传统的“义利之辩” “义”是中国传统文化中重要的价值观念之一,义利之辨是儒家思想中的重要内容。义原指人义、情义;而义,则原指利益、人利。“义”重在群体利益,“利”重在个体利益。 从先秦到明清,漫漫几千年的中华文明史,传统的义利观内容十分丰富,它关涉人与人和人与物的关系,论及哲学、经济、政治、伦理、教育等社会生活诸领域,是一个贯穿于人类社会生活中的普遍性实践话题,也是古今中外一切伦理学说在建构其伦理价值观时都必须开展的焦点性理论思维活动。其中各种思想流派纷繁芜杂,择其要者,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类:儒家正统的贵义贱利论;管子倡的利以生义论;义利并重论;墨家的义利同一论。儒家对其尤为看重。儒家学派以重义轻利为先见。以上四种义利观,代表了“义利之辨”———中国的先哲关于道德与物质经济利益关系问题的严肃思考和争辩当中的几种典型观点。纵观中国古代传统义利观,便可发现,重义轻利思想占主导地使,重义轻利的义利观是“义利之辨”的主流,各种形式的尚利思想只不过附着于其中的潜流。在当今社会下,“义利之辨”涉及各个方面,影响深远。 二、“传统义利之辨”的当代合理转型 随着历史的发展,传统价值观中的某些内容已不符合现代社会的要求,但是,我们可以对之加以批判地继承,使之实现现代转换,仍然可以重新发挥积极的价值导向作用。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构和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我国正面临又一个新旧道德观念和中西道德观念的激烈碰撞与交融时期。在目前的转型社会,必然会伴随着由厌利性价值取向转向功利性价值取向的历史变革。但是,功利性价值取向的过度强盛,尤其是功利主义价值追求在全社会的恶性泛滥,必然会导致道德虚

2021高三联考作文“义利之辩”作文原题及优秀范文两篇

2021高三联考作文“义利之辩”作文原题及优秀范文两篇 作文题目 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作文。(60分) ①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 ②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孟子》) ③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荣者常通,辱者常穷。(《荀子》) ④天之生人也,使人生义与利。利以养其体,义以养其心。心不得义不能乐,体不得利不能安。(董仲舒《春秋繁露》) ⑤义利、利义相为用,而天下运诸掌矣。(苏洵《利者义之和论》) “义利之辩”自古有之。在如今价值多元化的背景下,我们应如何去思考和处理“义”和“利”的关系呢?请你根据以上材料,结合当今社会存在的相关现象,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作文。要求: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诗歌除外),自拟标题;不要套作,不得抄袭,不得透露个人相关信息。 优秀作文1 利者求富自强义者千古恒存 从古之诗篇中走来,我们听过太多义利之辨。“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古之圣人言:重义轻利。仿佛,见义忘利才是人之正道。然而,在我看来,求利者乃自强,重义者乃树德,二者兼备,方能固人之根本,绽精神之花。 “义”之一字,从古至今备受讴歌。从《孟子》中之言:“王何必日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到《荀子》中说:“先利而后利者荣,先义而后利者辱。”不可否认的是,为人的“信义”、与人交往的“道义”,是值得提倡的美好品质,是为人处世的基本原则。然而,“义”的极端化促成了“利”之观念的畸形化,使“士农工商”的封建思想长期占据主流,使社会各阶层皆避之如猛虎、谈之色变。为“利”正名,势在必行。 当今时代,是经济全球化的时代,是价值多元化的时代。“利”成为当今世界每个个体、每个国家皆需面对的时代话题。从大处来说,经济与科技成为国家综合国力比较的主要因素,若不求利、谋求经济的发展,谈何增强综合国力,提高国际地位,进而屹立于世界民族强国之林?从小处看眼,个人收入是人的生活来源,若不求利,谈何满足生存所需,立足社会,更何况寻求精神丰盈,进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在飞速发展的时代背景是下,“利”已然成为“义”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义离开了“利”,也将成为一纸空谈。 然而,在“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的现代社会,“义”难道已随历史的长河逝去了吗?答案是否定的。相反,在以市道交的今天,“义”的存在更为“利”的运行提供了保护之伞与船舶之帆。为了加强个人信用建设,“芝麻信用”广

义利之辨

第二节儒家义利之辨 义在中国思想史上是非常重要的概念,从春秋战国到近代,所谓义利之辨、仁义之道,这样的讨论从未停止过。 一、义利之说 1、义利的原始意义 利是以刀割禾,对于农业国家来说,表示收获。收获到可供消费、享用的那些物质就是利。 义,繁体字写作“義”,是上羊下我。一些学者的研究考证认为“义”的本意是杀羊分肉,后来有所引申为“分配”;再引申,分配合理才是义;意思再扩展义还指道德规范,常与道、仁、礼连用,上升到精神层面了。 利是收获财物,义是分配财物,实际上古代的利义关系相当于生产与分配的关系,后来上升为物质生产和和道德规范,或是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关系。 较早探讨义利关系的是春秋时期晋国的大夫里克,他认为: 2、义者,利之足也 “夫义者,利之足也。”意思就是:利是由义支撑着,没有义,利就立不起来。具体说来就是,义是合理分配,分配合理了,人们生产的积极性就高,创造的财物就多了;反之,分配不合理,人们产生埋怨情绪,就降低生产积极性,影响生产,利也就少了。因此里克说:“废义则利不立”。这说明义是促进利的发展的,也可以说义可以增加利、产生利,利多了也就能满足人们的生活需要。关于这一点,晋国的另一位大夫丕郑概括出了“义以生利,利以丰民。”(《国语·晋语一》) 孔子继承了前人的思想,认为义非常重要,是政治的重要内容。 二、早期儒家的义利观 1、孔子的观点 (1)义然后取 义者,宜也。义是适宜、合理的意思,在分配和处理事情时,合理的就是义。孔子理解的利有公利和私利之分。 孔子主张见到利的时候,要先考虑一下怎样分配才合理,或者自己拿多少才合适,这就是“见利思义”“义然后取”。 (2)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喻是明白、通晓。这里的义有合理之意,是指行为的合理之则,也包括一般的道德原则;利是指利益。君子知道如何处理才合理,而小人只知道自己得多少利,不知道自己得这些利是多了还是少了,是否符合道德原则。 (3)义利对政治的作用 《论语·子路》中有这种一件事情……

高中语文满分作文范例及解析--道德旗帜下的沉思

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作。 《吕氏春秋》里记载了“子贡赎人”和“子路受牛”的故事。 鲁国法律规定,如鲁国人在国外沦为奴隶,有人出钱赎回后可由国家报销赎金。孔子的学生子贡在其他诸侯国赎回了一个鲁国人,事后却拒领国家支付的赎金。大家都交口称赞,孔子说:“唉,从此不会再有人替鲁国人赎身了。” 孔子的另一位学生子路救了一个落水者,人家送一头牛谢他,他不客气地收下了。大家都嘲笑子路,孔子说:“从此这样的救人事情会更多。” 中国文化中的“义利之辨”由来已久。读了上面文段,你有怎样的感触与思考?请把你的思考写成一篇文章。 要求:自选角度,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套作,不得抄袭;不少于800字。 【答案解析】 道德旗帜下的沉思 抚卷于案,初对孔子的话语感到不解:义救鲁奴而不报账的学生受责备,同样是救人一命却收下谢礼的学生反得表扬。掩卷沉思,方觉意义深远。 看问题做事情应以谁为最大受益者为出发点。个人虽然收了贵重酬劳,但最大受益者却是国家和社会,孰大孰小,不言而喻。其实德与利的关系并非完全对立,只是因为在我们的心中高树道德旗帜,使我们对一切与之稍有偏差的行为做出错误的判断。 古人云:“格超梅之上,品在竹之间;德馨心必正,质雅品自高。”的确,道德是高尚的品格。从古到今,道德是永恒的话题,它是做人的基础,无德者不立。但是我们在推崇道德的时候又往往过激,好像道德与金钱是天生的不共戴天的敌人似的,在评价某个人的道德是否高尚时总会把所有的目光聚集在金钱上,这是不智的,甚至可以说是完全错误的。 千禧之年,袁隆平教授接受了500万元的首届“最高科学荣誉奖”,若照以上之论,那我们便应认为他没道德吗?不,袁隆平的二系法杂交稻技术的推广,让中国让世界多养活了亿万人口。相比之下,这500万对于他的贡献来说是微不足道的,国家之所以设此重奖,便是以此激励科学家为国做出更大贡献,让世人明白中国是个尊重人才的国家,从而吸引更多的本国人才、留学者和外籍科学家来华工作。“重奖效应”在这几年也确实卓有成效。 雅典奥运会中国取得历史性突破,赛后国家重奖了获金牌运动员,这件事引起很多议论,责难之语充盈于耳。但我认为重奖是一种催化剂,可以激励更多的运动员创造佳绩,说不定我们2008年还会因此夺得金牌总数第一呢。不能认为运动员拿了奖金就丧失了道德,女排队员不是集体捐款给慈善机构了吗?无独有偶,来华赚得巨资的皇马队员不也在去年SARS流行时将集体签名出售球衣的巨款捐给了中国慈善协会了吗?

义利之辨

1、儒家仁义原则意味着否定个人自我利益、群体利益的追求吗? 儒家仁义原则并不一般地否定个人利益或群体利益。儒家认为,只有仁义原则才是实现个人利益、群体利益的根本方式,否则个人所获得的利益就是非法的或不正当的。而只有当个人利益和仁义原则发生冲突的时候,个人要服从仁义原则而摒弃个人利益,先义后利。对此,孔子也做过相关论述。 2、仁义原则与利益至上原则之间是否存在着冲突? (1)、有人认为,仁义原则与利益至上原则不冲突,仁义原则最终是为了实现个人或群体的最大利益服务的,它是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的手段和方式。 (2)、有人认为,仁义原则与利益至上原则之间存在着冲突。仁义原则关注着实现利益的手段的正当、合理与否,而不关注结果如何。而利益至上原则只是关注最终的结果或者说个人利益而不关心实现利益的手段的正当与否。 在社会生活中,仁义原则与个人的自我利益的追求很多时候并不冲突,而且在一个法治、文明的社会中,仁义原则(主要是指人们做事遵守社会公德、公序良俗、法律,不损害他人利益等)是实现自我利益的根本方式。但是,仁义原则与利益至上原则在面对下列情景时,提供给我们的思路是完全不一样的。 人都是生活在一定的社会中,而社会是由不同的平等的利益主体组成的。当一个人或一个群体、一个国家追求自我利益的时候与其他利益主体的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又怎么办呢? 3、仁义原则、利益至上原则与马克思·韦伯的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比较 价值理性: 马克思·韦伯的价值理性是指“通过有意识地对一个特定的行为---伦理的、美学的、宗教的或作任何其他阐释的---无条件的固有价值的纯粹信仰,不管是否取得成就”。也就是说,人们只赋予选定的行为以“绝对价值”,而不管它们是为了伦理的、美学的、宗教的,或者出于责任感、荣誉和忠诚等方面之目的。具体地讲,价值理性仅看重行为本身的价值,甚至比不计较手段和后果。 工具理性: 马克思·韦伯的工具理性是指“通过对外界事物的情况和其他人的举止的期待,并利用这种期待作为‘条件’或者作为‘手段’,以期实现自己合乎理性所争取和考虑的作为成果的目的”。也就是说,人们为达到精心选择的目的,会考虑各种可能的手段及其附带的后果,以选择最有效的手段行动。因此,持工具理性的人,不是看重所选行为本身的价值,而是看重所选行为能否作为达到目的之有效手段。更确切的说,所选的手段是否是最有效率、成本最小而收益最大。工具理性行为者常常把外在的他人或事物当作实现自己的工具或障碍,其典型表现与人的市场行为中。 4、“义利之辩”的现代价值: 儒家作为传统文化的主流学派, 其核心是价值观念体系。而作为义利问题, 又是儒家价值观念体系的核心, 它具有十分丰富的内容和复杂的表现形式, 对中华民族基本精神和国民性格的形成产生过极为深远的影响。对儒家义利之辨给予系的梳理、深刻地反省乃至科学的评价不仅有助于把握儒家文化的基本特征,而且对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型价值观也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对儒家利义观作历史考察的基础上,可以很好地发掘其深厚的社会和人文价值。它的某些方面固然应作为历史的重负加以扬弃,而另一方面则可以通过科学的诊释转换成现代化过程的传统资源。 1)、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精神文明建的启示。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我们的精神文明建设, 面临着繁荣经济与持公平、廉洁这样一个两全兼顾与两难选择的矛盾问题。如果不考虑生产力的发展,只考虑公平、廉洁, 等于回到计划经济, 结果还是过去那

当代社会义利之辨

当代社会的义利之辨 周桂钿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前言 王鲁湘:义利关系是中国哲学的主要命题之一,重义轻利一直是古老、文明的中国所崇尚的基本准则,但是随着商业时代的到来,古老的准则经受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义利关系在当代是否已经被抛弃,如何重新认识义利之辨。有关这些问题,我们非常荣幸地邀请到了著名学者,北京师范大学周桂钿教授。 [画外音]周桂钿,1943年出生于福建省长乐市,1981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现为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教授。周桂钿的学术研究由王充、董仲舒的个案入手,融思辨与考实为一炉,在秦汉思想史领域广有影响。 王鲁湘:周先生20来年,一直在研究中国哲学,关于中国传统儒家的这种义利关系之辨,我们知道在中国历史的天空,一直写着五个大字,仁义礼智信,假如说我们这个天空中,最后只允许写两个字的时候,那中间一定还有一个义字,如果最后只许写一个字的时候,在仁和义之间挑的话,我估计大多数中国人会把那个仁去掉,要把那个义字留着,因为在我们中国的民间文化中间,似乎义字是一个真正的核心概念,我们可以从很多中国的故事中间,包括我们著名的古典小说中间,《三国演义》也好,《水浒传》也好,在我们中国民间中间,一切都是义字当先,那么这个义字为什么在中国社会,特别在中国民间社会如此重要? 周桂钿:应该说这是很复杂的问题,里边有个发展过程。最早重视义的不是孔子,孔子讲义的时候,不是排在非常重要位置,排在最重要位置的是墨子。墨子后来为跟官府对抗,绝无司法,没有信仰者,但是他的信仰者后来落草为寇,武侠小说那写的东西,都是墨子的后代,墨子,侠客就是墨子造成的。所以《史记》里面讲那个《侠客列传》里面,都是讲墨子的后代。这个应该说他有他的合理性,而这个合理性被孟子吸收了,所以孟子作为儒家是第一个提出来仁义,所以把孔孟之道称为仁义之道,这个跟孟子提倡仁义连称有关系的,所以这个一弄起来,就是仁义就很重要。 后来仁义礼智信,是汉代以后逐渐地强调起来,说明这个是一个变化过程。但是整个理论,现在看,为什么强调义跟你这个有关系,为什么老强调义,仁者爱仁是讲爱心的,义就

浅谈近代中国商人的义利观

浅谈近代中国商人的义利观 热 义利之辨或曰义利之争,在中国古老的历史上早已有之。而在长期的辩争中,以儒家为代表的重义轻利之说显然占据了优势主导地位,并且对商人的思想与行为方式产生了明显的制约影响。及至近代,商人的义利观中仍保留着某些传统的色彩。 揆诸史实,可以明显发现在近代中国第一代新兴商人当中,仍有不少人深受儒家传统伦理的影响。他们在求利的同时,依然时时不敢忘义,有的甚至不敢公开表示其经商的目的在于求利,而是经常标榜以崇儒崇义为先。这一方面说明儒家传统伦理在中国长期以来影响之深,近代商人不可能很快加以摆脱,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传统伦理中不乏某些合理因素,即使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仍可资借鉴。 近代中国第一代新兴商人的义利观之所以带有较为浓厚的传统色彩,与当时的时代和他们所受的教育及其经历也有着密切的关系。晚清是中国社会从传统向近代转型的初始时期,旧的传统因素及其影响随处可见,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制约着社会各阶层的价值取向,商人当然也不例外。近代中国的第一代新兴商人大多又是自幼受传统儒学的教育与熏陶,在思想深处对传统伦理仍然抱着一种崇尚的心理。不仅如此,晚清时期的许多商人在从商之前,实际上仍寄希望于通过科举踏上仕途。因此,在他们身上传统儒学及其伦理的根基是相当深厚的。即使有些商人在从商之前未曾应试科举,但也同样自幼饱受传统儒学教育。可以说,以张謇、经元善为代表的晚清中国第一

代新兴商人当中,有不少都称得上是典型的儒商。他们的义利观在很大程度上仍受到中国传统儒学伦理的影响,这是顺理成章的事。 近代中国商人对义与利的新认识 晚清时期的中国第一代新兴商人大多数虽然重义,但他们所追求的义,除了一部分属于儒家伦理中的传统内容之外,更多的则是注入了近代的新内容。在许多爱国的近代商人看来,最大的义已不是恪守封建伦理道德,而在于通过发展工商实业,为救亡图存、富国利民尽自己的一份力量。所以,不能简单地认为近代商人仅仅只是保持和维护传统的义利之说,而应结合时代的变迁对近代商人的义利观给予新的认识。 例如自称“言商仍向儒”的张謇,其主旨显然并非是追求回归传统的宿儒,而是为了达到一个前人所未有的新境界。他创办实业的目的确实不单纯是为了求利,而是为了富国致强的大义;他也不止于创办实业,同时还毕生致力于兴办教育和地方自治以及慈善和社会公益事业等,并且在各个方面都取得了引人瞩目的成就。如果说像张謇这样将实业、教育尤其是地方自治视作救亡图存的大义,并且身体力行作出了不懈努力的商人在晚清时期并不多见的话,那么具有爱国之,并且也将救国视为大义的商人却并非少数。因此,这种情况在当时应该说是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的。 近代商人不仅对义已有新的认识,而且对利之得失也有新的理解。传统的利当然只是指个人经济方面的得失,并不关涉国家、民族或其他各种非经济因素。在近代,利的这一含义应该说本身并无什么变化,但却有不少商人将自身经济利益的得失与国家的存亡绝续联在了一起。他们意识到随着主权的丧失,国家的灭亡,商人之利也无法得到保障,即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故利之所系,很大程度上在于维护国家主权。正因为有这种新的认识,上海商务总会在清末发起抵制美货运动时才提出了“伸国权而保商利”的口号,并得到全国各地广大商人的积极响应,很快就使这场大规模的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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